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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主要来自条件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基础教育不够重视,所学知识狭隘,不能适应城市工业化发展,无法满足城市对知识型人才的要求,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无技术含量的工作。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在众多对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研究中,主要对象为农村流动人口,而涉及新生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认同研究较少。本调查以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为对象,以武汉洪山区为调查点展开社会认同研究。运用问卷调查法、结构式访谈、文献分析收集信息。通过此调查能够了解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认同现状及存在的认同困境,并提出建设性建言,能够为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助一臂之力。开展此调查,加强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外来归属感,促进各民族人民平等团结和谐互助,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能为相关问题的研究起到一些借鉴作用。
1.研究的问题及其背景。
“社会认同”理论由Tajfel提出,将社会认同定义为:“个体认识到他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同时也认识到作为群体成员带给他的情感和价值意义。”Tajfel提出的社会认同理论,区分了个体认同与社会认同。社会认同是社会成员共同拥有的信仰、价值和行动取向的集中体现,本质上是一种集体观念。与利益联系相比,注重归属感的社会认同更加具有稳定性。
国内学者王春光对于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研究对象是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主要从身份认同、职业认同、乡土认同、社区认同、组织认同、管理认同和未来认同七个维度进行分析。而涉及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研究还不是非常全面。在新的经济发展条件下,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较之于第一代回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生活既向往又害怕,适应与不适应并存,对自己的前途未来迷茫又有目标,种种的矛盾,对自己的身份产生怀疑,易导致其产生社会认同困境。
2.方案设计。
本调查将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定义为“1980年出生(包括1980)户口在农村,进城工作的回族群体”。本调查以身份认同、职业认同、乡土认同、城市认同、未来认同为维度展开调查,运用问卷调查法、个案访谈法获取调查对象的相关信息,运用文献分析法了解国内外学者在此研究领域的相关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研究基础。
3.研究意义。
由于涉及此类的研究还比较少,进行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方面的研究,分析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社会认同困境的现象及造成原因,不断丰富研究成果,帮助促进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与城市的融合,加强其社会认同,增强作为外来群体的归属感,有利于各民族人民群体平等团结互助,促进各民族关系和谐发展,旨在为其他研究起到一些借鉴作用。
1.身份认同。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经过几年的打拼,对城市生活逐步适应,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对自己的身份认知呈现模棱两可的倾向。较之于第一代流动人口,他们很早就离开家乡进城务工,对家乡的记忆模糊而短暂,向往城市生活,想要扎根城市,对于他人对自己的身份看法呈无所谓态度。拥有少数民族身份,能够记得自己是少数民族身份和相关风俗习惯,但是在汉人聚集区打工,有些人逐渐忘记丢失相关风俗习惯,逐步被汉化。
案例一:
马XX,女,29岁,甘肃人。出来打工已有17年,现在在一家兰州拉面馆做服务员。生活在汉人的圈子里,大部分都是汉族朋友。在谈及自己少数民族和农村人身份时,认为无所谓,对自己的生活不会产生影响。朋友开玩笑叫她回回,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在介绍自己的时候,能简要地告诉别人自己是少数民族的,来自哪里。由此看来,少数民族和农村两个标签对其并没有多大影响。
案例二:
马XX,男,22岁,青海人,小学还未毕业就出来打工,在拉面馆打工,拉面师傅,在外打工的时候,父母告诫他要遵守_和回族的禁忌。只吃清真食物,不喝酒。对于回族的重要节日风俗都能大致叙述。但是面店客人不定时会来。“礼拜啊,有时忙的时候不做,不忙的时候会做”。一天要做的礼拜不能坚持,能做的时候就做,不能做也没办法。周五去清真寺也不会去,不知道武汉附近的清真寺的具体位置。
2.职业认同。在调查过程中,由于调查对象受回族身份限制,学历较低(小学或初中毕业),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主要分布在零售业、清真餐饮等服务型行业。工作时间长,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休息时间短暂。工资3 000―5 000无不等。他们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挣钱,认为自己学历不高只能从事这类工作。有些调查对象为了积累资本,为展开下一个职业准备。
案例三:
马XX,男,26岁,河南人,合伙开烧烤店。出来打工10年了,打工挣钱就是主要目的,辗转去过很多城市。在广东打工的时候,为了拿到节日补贴不休息继续工作。由于之前投资失败,了解到武汉的烧烤生意红火,与朋友合伙开烧烤店,将来能开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烧烤店。对于他来说,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同,只有收入的不同,等级的不同。
3.乡土认同。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年轻时离开家乡,没有较多的务农经历,成为城市中流动人口的一员,在慢慢适应城市的生活体系中,他们向往城市,认为城市有农村无法比拟的地方,对于农村的记忆停留在儿时支零破碎的片段,他们对农村没有许多值得牵挂的方面。较之于父辈浓厚的乡土情结,他们更想在城市寻找能够属于自己驻足的地方。
案例四:
韩xx,男,19岁,青海人,出来打工5年了,对家里没有什么念想,出来打工这几年,也就回去一两次。最记得就是自己的发小,一同上学玩耍,后来大家出去打工,感情慢慢淡化。 4.城市认同。新生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融入城市生活过程中,是一个社会关系网络重建的阶段。城市生活的优越性,想要在城市长期生活。他们主要生活在各民族聚居的地方,业余生活主要是与本民族人互动,而与当地城市居民的交流基于业缘关系。由于个人社会资本的短缺,很难获得各种资源性帮助。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的刻板印象导致对其产生偏见,使其感到无力,很难对城市产生归属感,只是城市中的过客。
案例五:
马xx,男,25岁,青海人,在武汉拉面馆打工,在谈及自己民族时,认为汉族看不起回族人,回族人有点坏,其实我们回族人还是挺实在的。笔者在问及从事这份工作的原因,他谈到自己没有很好的文凭,又没有什么关系,只能做这样的工作,是理所当然。业余生活单调,睡觉看电视,跟本民族的人聊聊天。对于所生活的地方,不了解相关民族政策,也从不参与社区活动。
5.未来认同。对于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未来归属,父辈们在城里打工赚到钱后会再回到家乡。没有土地的牵挂,更加执着于城市生活,虽然在迷茫和不确定中不断摇摆,但是他们比父辈更有自己的目标,想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眼光不再只考虑自己,更多地关注下一代。
韩XX,女,30岁,青海人,结婚后随夫来武汉11年,现在开一家麻辣烫店,女儿就读汉族人所上的小学,希望自己能多赚点钱,能在城里买套房子,这样就可以有城里户口。“自己读不读书没关系,不能耽误孩子,起码要给孩子创造条件,在城里孩子能学得更多些。”
1.户籍制度的障碍性。
在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多年的户籍管理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户籍制度以法律名义划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由户籍制度所衍生的附加价值,使在城市中的流动人口无法享受,作为城市建设大军的一员,干着脏累的活,但健康卫生、住房、孩子上学问题得不到保障,对他们本应拥有权利的一种剥夺。他们被排斥在体系之外,生活在城市中下层,与城市生活的隔绝,生存的无力感油然而生,无形的标签附着在他们身上。
2.部分城市居民的偏见。
部分城市居民对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群体产生刻板印象,大多是负性特征,认为其狡猾、奸诈。刻板印象的形成主要通过两条途径:一是个人的亲身经验;二是社会学习。有些居民在于流动人口进行互动时,发生矛盾由此导致冲突,不自觉地夸大刻板印象,告诫周边人。由此部分居民对其心怀戒意,互动减少,形成两个明显边界的生活圈。
3.自身条件。
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主要来自条件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基础教育不够重视,所学知识狭隘,不能适应城市工业化发展,无法满足城市对知识型人才的要求,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无技术含量的工作。由于语言、文化、生活习惯的差异,对于城市生活还有许多不适应,还是倾向与本民族、同乡交流,在城市少数民族分布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特征。本民族之间形成内群体,与城市居民外群体相对应。在内群体中,形成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社会交往不断内卷化。这不利于两群体之间的互动,很难形成社会认同。
1.从政府角度。在推行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应逐步分离户口和其附加价值,保证流动人口能够充分享受各项权利。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各项职能,不断补充完善各项条令,对流动人口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并落实。
城市相关职能部门,是与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接触最多的窗口。灵活运用并通过各种媒介宣传民族政策。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加强创新管理模式。定时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回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及时解决所面临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不定期地开展相关职业技术培训,帮助提高回族流动人口的就业能力。
2.从自身角度。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自身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相关的职业技术培训,增强自身就业能力。保持自信的心态,主动与城市居民进行互动,能够关心社会,参加社区的活动积极融入与他们的交流中,以亲身的经历来逐步消除城市居民的刻板印象,增强个人对城市的归属感。此外,继续保持以往优秀的品质,不为诱惑所动,实现自己的目标。
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社会认同的提高,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城市居民与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参与。作为社会流动人口的一员,如何妥善解决他们的问题,提高其社会认同感,对于社会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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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我国中部地区的湖北省为例,利用灰色理论的GM(1,1)预测模型对湖北省2014-2060年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结果表明未来47年湖北省老龄化程度将逐渐加深,到2060年老龄化系数将达25.56%。利用灰色关联度模型对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的7个影响因素进行关联分析,结果发现老龄化系数与城镇人口比重、卫生技术人员数、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数等有较强的关联度,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与老龄化系数的关联度较小。最后根据GM(1,1)模型预测结果和关联度分析,对湖北省老龄化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GM(1,1)模型;灰色关联度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等原因使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于世界平均水平,产生“未富先老”现象。2002年湖北省老龄化系数(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8.81%,从此迈入老龄化社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湖北省60岁以上人口占比13.93%,居全国第9,这一占比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0.61%。2013年湖北省65岁以上人口占比9.91%,居全国第1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约023%。老龄化社会给经济产业结构转型、老龄产业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又给湖北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劳动力供给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带来巨大挑战。
国内诸多学者和研究者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有所研究,探讨了人口老龄化的地区差异,老龄化的影响因素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王金营,梁俊香(2008)从未来人口发展面临的问题出发,对社会保障的战略设计和体系构建面临的诸多矛盾给予了分析,认为我国应该从长期的角度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完善的能应对未来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的社会保障体系。袁俊等(2007)从时空角度描述了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分异特征,揭示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区域差异扩大的内在机制和影响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主要因素。张冬敏(2010)以人口扰动为切入点,分析了陕西省人口年龄结构的非正常波动,并构建人口扰动模型,测定人口波动规律,判断人口老龄化进程与人口扰动的关系。侯大强(2012)对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建立了Leslie模型对湖北省的人口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胡芬(2011)利用灰色―线性回归组合模型预测了湖北省老龄人口。在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方面,叶宁,尹文耀(2006)研究了人口发展趋势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并提出各项应对措施。杨雪,侯力(2011)研究了我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宏观和微观影响。姚从容,李建民(2008)对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国际比较,并得出对我国的启示。
本文在老龄化问题相关研究基础上,利用灰色预测理论对湖北省老龄化人口进行预测和分析,并运用灰色关联度对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因素进行关联度分析,最后根据老龄化人口与老龄化系数预测结果及老龄化系数的影响因素分析,提出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政策建议。
2013年湖北省常住人口为5799万人,城镇人口有3161.03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54.51%;乡村人口有2637.97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45.49%;出生率为11.08%,死亡率为6.15%,自然增长率为4.93%;从湖北省人口年龄结构上看,0-14岁的有866.37万人,占14.94%;15-64岁的有4357.95万人,占7515%;65岁及以上的有574.68万人,占9.91%。2013年湖北总抚养比达33.07%,少年儿童抚养比1989%,老年人口抚养比13.18%。湖北省人口结构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湖北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呈阶段性缓慢增长趋势。2001-2004年湖北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244%、2.21%、2.32%、2.40%,保持在2.21%―244%范围内,作为人口增长的第一个阶段;2005-2009年湖北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3.05%、313%、323%、271%、3.48%,在2.71%―3.48%范围内,作为人口增长的第二个阶段;2010-2013年湖北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4.34%、4.38%、4.88%、493%,保持在434%―4.93%范围内,作为人口增长的第三个阶段。
第二,人口结构中少年儿童系数比大体呈现下降趋势。2001年湖北省少年儿童系数为22.43%,而到了2012年和2013年分别为14.09%和14.95%,在12年的时间里系数下降了7.48个百分点。
第三,人口结构中老年人口系数大体呈上升趋势,人口老龄化趋势较为明显。湖北省2001年的老年人口系数为6.73%,2012年和2013年分别为10.76%和9.91%,2013年比2001年提高了3.18%。2001年湖北省老年人口抚养比为9.51%,而到2013年已经达到13.18%,与2001年相比提高了3.67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加,少年儿童系数减少,承担养老的子女减少,这将会给社会养老方式和社会保障带来更大的挑战。
2.1 灰色GM(1,1)模型介绍
灰色系统理论的GM(1,1)模型适用于贫信息的不确定性问题的预测,抗噪声能力强,优于传统预测方法,该模型已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生态、工程预测控制等领域。灰色GM(1,1)建模过程如下:
(1)设一组原始数据为X(0)=x(0)(1),x(0)(2),…,x(0)(n),对X(0)作一次累加,得到生成数列为X(1)=x(1)(1),x(1)(2),…,x(1)(n),其中,x(1)(k)=∑ki=1x(0)(i);k=1,2,…,n。
(2)生成X(1)的邻均值等权数列,且Z(1)=z(1)(k)/k=1,2,…n,其中,z(1)(k)=0.5x(1)(k)+0.5x(1)(k-1)(k=1,2,…,n)。
(3)根据灰色理论对X(1)建立关于t的白化形式的一阶一元微分方程GM(1,1):dx(1)dt+ax(1)=u(a,u表示待解参数),设Φ=[a,u]T,用最小二乘法求解,则Φ��=[,]T=(BTB)-1BTY。
令Y=x(0)(2)x(0)(3)x(0)(n),B=-z(1)(2)1-z(1)(3)1-z(1)(n)1
(4)解出Φ后,即可得到白化形式的微分方程的解:(1)(k+1)=x(0)(1)-e-k+。
(5)将上述结果累积还原,即可得到预设值:
(0)(k+1)=(1)(k+1)-(1)(k)=(1-e)x(0)(1)-e-k
2.2 老龄化人口预测及趋势特征分析
根据《2014年湖北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2002-2014)整理了2001-2013年湖北省常住人口数、65岁以上的人口数以及老龄化系数的数据(见表1),对湖北省2014-2060年的老年人口总数及老龄化系数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见表2。
由以上预测分析,可知湖北省人口老龄化速度较稳,根据GM(1,1)模型预测结果,2014年65岁以上人口达619.66万人,老龄化系数为10.71%。到2060年湖北省老龄化系数将达到25.57%,65岁以上人口超过全省总人口的1/4,老龄化人口将达到1601.58万人,老龄化程度相当严重。湖北省未来50年人口结构向老年型转变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2060年湖北省65岁以上人口比2014年增加了981.92万人,年均增加21.35万人,年均增长率为2.09%。从表2中的预测数据可以看出湖北省老龄化系数逐年增加,增速稳定,2011-2020年这十年的老龄化系数增速为1868%,2021-2030、2031-2040、2041-2050、2051-2060这四个十年的增速均约为18.56%。2015-2060年每年的同比增速保持在1.91%。湖北省人口老龄化发展有区域差异,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此外,湖北省人口老龄化发展出现城乡倒置现象,大城市的老龄化系数反而比中小城市低,农村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
3.1 灰色关联分析
灰色关联分析是通过灰色关联度来分析和确定系统因素间的影响程度或因素对系统主行为的贡献测度的一种方法。灰色关联分析的基本思想是根据序列曲线几何形状的相似程度来判断其联系是否紧密,曲线越接近,相应序列之间的关联度越大,反之越小。灰色关联分析的具体步骤如下:
(1)确定参考数列和比较数列。参考数列是反映系统行为特征的数据序列,比较数列是影响系统行为的因素组成的数据序列。
(2)对参考数列和比较数列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初值化:矩阵中的每个数均除以第一个数得到的新矩阵。均值化:矩阵中的每个数均除以矩阵所有元素的平均值得到的新矩阵。区间相对值化。
(3)求参考数列与比较数列的灰色关联度系数ξ(Xi)。参考数列X0,比较数列X1、X2、X3…,比较数列相对于参考数列在曲线各点的关联度系数ξ(i)η(k)=
minminX�洌�0)(k)-X(0)(k)+ρmaxmax|X�洌�0)(k)-X(0)(k)||X�洌�0)(k)-X(0)(k)|+ρmaxmax|X�洌�0)(k)-X(0)(k)|
称为关联系数,其中ρ为分辨系数,0<ρ<1,第二级最小差记为Δmin,两级最大差记为Δmax。Xi曲线上的每个点与X0曲线上每个点的绝对差值记为Δoi(k)。因此关联度系数ξ(Xi)也可简化为下列公式:
r(x0(k),xi(k))=miniminkΔoi(k)+ρmaximaxkΔoi(k)Δoi(k)+ρmaximaxkΔoi(k)
(4)求关联度。r=1n∑nk=1η(k)称为X�洌�0)(k)与X(0)(k)的关联度。
(5)排关联序。因素间的关联程度主要用关联度的大小次序描述,而不仅是关联度的大小,将m个子序列对同一母序列的关联度按大小顺序排列,便组成了关联序。
3.2 湖北省人口老龄化影响因子关联度分析
通过文献研究及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以下7个变量,分别用X1,X2,…,X7表示,其中,X1为少年儿童系数(%);X2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X3为城镇恩格尔系数(%);X4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万元);X5为卫生技术人员数(人);X6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数(人);X7为城镇人口比重;X0是参考数列,表示65岁以上的人口比(老龄化系数)。2001-2013年湖北省上述各影响因素及X0的原始数据见表3。通过MATLAB软件编程计算X0与X1,X2,…,X7各个因素的灰色关联度值的大小,结果见表4。
按照灰色关联度大小对7个影响因素进行排序,其关联序为X7>X3>X5>X6>X1>X2>X4。从排序结果可以看出,城镇人口比重与人口老龄化系数的关联度最大,为0.94,相比于农村,城镇有较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和较好的生活环境,老年人死亡率较低,这便促使湖北省人口年龄结构向老龄化方向转变。城镇恩格尔系数与人口老龄化系数也有较强的关联度,为093,城镇恩格尔系数比农村恩格尔系数小,即城镇人口的食品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较小,一般认为,恩格尔系数越小,地方越富有。城镇条件优越,生活交通较为便利,广大居民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用于陶冶情操的文化艺术、健身等方面的支出稳步增长,从而人们的平均寿命延长,必将加剧湖北老龄化进程。卫生技术人员数与老龄化系数有较强关联度,为0.92,医疗卫生条件越好,老年人死亡率自然会降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数与老龄化系数的关联度为0.91,地方受教育程度越高,受教育人数越多越普及,人们综合素质得以提升,懂得更多健康之道,人们更加长寿。少年儿童系数与老龄化系数的关联度较高,为0.87,少年儿童系数的大小对老龄化系数起决定性作用。从关联度排序可以看出人口老龄化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的关联度较小,分别为0.78和0.71,说明湖北省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未富先老。 4 结论与建议
通过灰色GM(1,1)模型预测了湖北省未来47年的65岁以上人口数和老龄化系数,预测结果显示,2060年湖北省65岁以上人口将达1601.58万人,老龄化系数将达到25.57%,届时湖北省老龄化程度相当严重。根据灰色关联度计算结果可知,湖北省老龄化系数与城镇人口比重关联度最大,为0.94;城镇恩格尔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数、少年儿童系数分别与老龄化系数有较强的关联度,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与老龄化系数的关联度相对其他因素而言较小。根据灰色预测模型和灰色关联度的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以下几项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第一,建立完善的以社区服务和村镇卫生院为主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根据灰色关联度计算结果可知,老龄化系数与卫生技术人员数有较高的关联度,说明卫生医疗保障是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65岁以上人口增多,意味着医疗保障的费用将增加,极有可能造成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等现象。我国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构建国家卫生服务系统,建立覆盖广、效益高、费用低的较公平的医疗保障体系。
第二,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产业格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根据灰色关联度模型计算结果可知,老龄化系数与城镇人口比重的关联度最大,城镇化率对于人口老龄化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完善城镇化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工作十分紧要,关键要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减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积极推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制定政策,将老龄服务业列入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项目,创新老龄产业融资方式,鼓励民营资本和外资兴办老龄产业,多渠道筹集老龄产业发展资金,建设一支为老服务的职业化日常看护、医疗保健、心理辅导服务队伍,鼓励和号召志愿者参与到为老年人服务的过程中来。关注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精神需求,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要提前布局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产业链,发掘与老年人相关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产业。
第四,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灰色关联度计算结果表明,老龄化系数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关联度相对于其他因素较小,可知湖北省老龄化有“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未富先老”的现象。应提前做好应对老龄化和高龄化问题的准备,除了政府发力外,还应充分发挥个人与家庭、市场、非营利机构的积极性,健全养老、医疗等制度。以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为依据,制定短期、中长期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加快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第五,延迟退休,挖掘老年人力资源。湖北省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不争的事实,全国的人口老龄化也在逐渐加重,这必然使得老年抚养比增加,加重社会和家庭的财政负担。因此,延迟老年人的退休时间,让有能力的老年人为社会建设继续添砖加瓦,贡献力量,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有研究表明,“老有所为”是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客观的要求,它可以消除劳动力的不足担忧,也是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延缓退休,可以增加社会劳动力,帮助更多老年人实现社会价值,同时减少家庭、社会、政府的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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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以后,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间的异速增长系数开始超过均衡的监界值,并呈逐年增长的态势。这表明,从2005年以后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不协调问题越来越严重,土地城镇化增长的速度超过城镇人口增长对其产生的需求,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型的模式。实证研究结果与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符合。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我国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测定与影响因素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我国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测定与影响因素研究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面临重大结构性调整,推动经济增长的引擎需要由依靠外需转为依靠内需。城镇化作为国家扩大内需的重要战略手段,其发展的可持续性关乎中国未来经济能否长期健康发展。城镇化,一方面是指城市面积的对外扩张和城镇化量的增加,即土地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城镇化也指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城镇定居人口数量和规模的增加,即人口城镇化。土地镇化和人口城镇化作为城镇化的两个重要方面,能否协调发展,决定着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可持续性。当前,国内外对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例如:孙海鸣(2005)指出,我国不合理的行政规划造成了中小城市过多,大城市偏少,而中小城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对人口的吸纳能力有限,使得我国人口城镇化发展滞后[1];周飞舟(2006)认为,当前我国的财税体系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依靠“土地财政”来支持地方政府日益增长的财政支出,从而造成了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问题[2];郑有国(2011)指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秉持的地方政府投资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地方政府为了提高经济增长速度不得不以廉价的土地作为吸引投资的筹码,从而造成了以工业园区发展为代表的土地城镇化的过热势头[3];姚士谋(2012)、李子联(2013)分别从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制度、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土地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衡的原因[4-5]。
综上所述,现有的研究大多基于理论和经验的判断,缺少实证研究的支持,学理分析不足。鉴于此,本文首先通过构建异速生长模型对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进行实证分析;其次,从外在和内在的制度机制角度,探寻造成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性失衡的原因;最后,根据前文的分析提出相应的结论和对策建议。
二、我国人口与土地镇化协调性模型设定
我们引用异速生长模型(allometric growth mode),分析当前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之间的协调性关系[6]。异速生长是指系统的某个局部与整体的几何测度关系:一个局部的相对增长率与系统或其另外一个局部的相对增长率有恒定的比值。
Naroll和Bertalanffgy(1973)最早将异速生长模型用于研究城乡人口变化的对数线性关系[6]。自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学者引入异速增长模型,用于研究城镇化体系及体系中两要素相互之间的关系。异速生长模型的数学表达式为:
其中:y为子系统的某种测定或整体的局部;x为整体的另一个局部或整体与子系统的某种测定;参数b为标度因子,或称为异速生长系数,是y与x各自增长率的比值。运用数学变换可以将上述异速生长模型转换为幂函数形式:y(t)=ax(t)b,当y(t)表示城镇建成区面积的时间序列,x(t)表示城镇人口数量的时间序列,转变后的异速生长模型就是两个时间序列变量的动态关系评价模型。根据遍历性公理,也可将时间序列的动态评价模型转变成空间评价模型:y(k)=ax(k)b,此时y(k)和x(k)分别表示在同一时期内k个不同城镇的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数量的序列。
异速生长模型的关键问题是判定异速生长系数b的值。关于b值的确定,理论界早有研究,在计算方法上学术界已达成共识,认为异速生长系数值取决于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数量二者维数的商。Nordbeck(1995)在早期的研究中认为,城镇面积是二维变量,城镇人口数量是三维变量,得出异速生长系数b的临界值为2/3。当b=2/3时,城镇面积的增长速度与人口增长速度相等,此时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最为协调;当b>2/3时,为正异速增长情形,此时,城镇面积的增长速度快于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不协调,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型;当b<2/3时,为负异速增长情形,此时,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建成区面积的扩张速度,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同样处于不协调状态,表现为土地城镇化滞后型。
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后来的学者将分形概念引入模型,认为异速生长系数b的值等于城镇面积与城镇人口二者分形维数的商(White and Engelen(1993)[7],Batty(1998))[8]。根据分形概念确定的b的临界值为085。同样,当b=085时,城镇面积的增长与城镇人口需求的增长相一致,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反之,则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型(b>085)或土地城镇化滞后型(b<085)。根据多个不同国家的研究结论表明:异速生长系数b的临界值为085要优于2/3。从数值上看082大于2/3小于1,以其为标准既不会过窄,也不会过宽。因此,本文选择085作为异速生长系数b的临界值,以其作为判断我国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协调性关系的标准。具体判断标准见表1:
(一)总体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协调性的实证分析
运用2001-2012年间,我国576个县级以上城镇的建成区面积和城区人口数据,构建我国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异速生长模型,对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协调性进行实证研究。
2001-2012年,我国576个县级以上城镇总体的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数量的异速生长系数b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明显看出,2005年之前,我国各年的异速增长系数均小于本文设定的临界值085,为负异速性增长。从理论上讲,这表明2005年之前,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张的速度小于城镇人口增长对城镇面积的需求,城市用地偏少。从异数生长系数的具体数值上看,2005年之前,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虽然处于负异速增长的不协调状态,但在此期间的b值与临界值085比较接近,说明这一时期内我国整体上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规模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
从2005年以后,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间的异速增长系数开始超过均衡的监界值,并呈逐年增长的态势。这表明,从2005年以后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不协调问题越来越严重,土地城镇化增长的速度超过城镇人口增长对其产生的需求,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型的模式。实证研究结果与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符合。
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过于粗放,新城区和开发区建设缺少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盲目建设现象严重,导致大量新城区建成后处于长期闲置状态,人口入住率极低,各地均出现了所谓的空城或鬼城现象。从实证研究结果可以看出,近十年来,我国城镇总体的异速生长系数呈震荡上升的趋势,在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合理解决好我国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不协调问题,否则城镇化的发展将走向不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不同规模城市的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分析
按照城市的人口数量对我国县级以上城市进行分类,市区非农业人口在200万以上的为超大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在100-200万之间的为特大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在50-100万之间的为大城市;20-50万之间的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我们将各年不同规模城市作为整体,分别对各不同规模城市的人口和建成区面积,按照异速生长模型设定的幂函数形式进行拟合,得到不同规模城市历年的异速生长系数值,如图1所示。从图1中可以看出,我国不同规模城市之间的异速生长系数差异明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口在2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在2007年之间异速生长系数一直高于临界值085,呈正异速生长。说明在此之前我国超大城市土地城镇化的扩张幅度大于人口增加的需求;同时,从2004年开始,超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由递增转为递减,说明随着人口不断向超大城市的流动,城市的面积扩张与人口增长逐渐趋于协调。但是,自2007年之后,随着人口进一步流入超大城市,这些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与临界值的差距开始拉大,城市面积的扩张越来越不能满足人口增长的需求。
2特大城市的异速增长系数在此期间一直处于递增的状态。在2002年之前,我国特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在临界值以下,但是,在2003年后,异速生长系数始终处于临界值的上方。更值得注意的一个特点是,2003年之后,特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的平均值达到了1064,突破了1,说明我国特大城市建成区面积超需求扩张问题十分严重,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严重失衡。
3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在2006年之前均超过了1,表明2006年之前,我国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扩张迅速,超过了大城市城区人口的增长速度,并且土地与人口之间关系的失衡十分严重。2007年开始,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逐渐向临界值回归,城市面积扩张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失衡关系得到缓解。
4人口在20万到50万之间的中等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在样本期间内一直处于递增态势,并且除2002年之外,全部都处于异速生长系速临界值的上方。说明中等城市的土地城镇化扩张的速度一直高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从具体数值上看,中等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在2005年之后一直维持在1以上,突破了城市用地超需求扩张的合理范围,土地城镇化过快,表现为严重的人口滞后型城镇化。
5小城市异速生长系数呈震荡上升的趋势。人口在20万以下的小城市大多数是县级城市,与地级以上的大中型城市相比,县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发展缓慢,异速生长系数长期处于临界值以下,并且在2005年之前一直低于08,突破了异速生长系数的下限。说明在此之前,我国县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扩张严重,不能满足不断增加的城镇人口的需求,表现为严重的土地城镇化滞后型。
从2002年开始,县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开始增长,到2006年左右,基本接近临界值水平,土地城镇化不能满足人口城镇化的状况得到了缓解,二者处于相对协调的状态。但是,从2008年开始,县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超过了临界值,并一直处于其上方,县级城市开始出现了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
总体来说,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均存在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其中,值得关注的有两个方面:一是超大城市由于其独特的政治、经济和区位优势吸引着大量人口的流入。近年来,土地城镇化过快的现象发生了一定的逆转。人口的过度拥入,导致超大城市出现了土地滞后型的城镇化。二是特大城市与中小城市过快的土地城镇化。近年来,100万以上人口的特大城市开始了城市建设的快速扩张期,新城区、开发区大量上马,在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特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数量之间关系的失衡越来越严重。作为地区型中心城市,特大城市虽然对区域内的比较有吸引力,但对区域外人口的吸引力远不如超大城市。
因此,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后,能否得到足够人口的填充,将是特大城市城镇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小城镇土地城镇化过快的问题。为了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近年来,地方中小城市也开始了大规模的造城运动。在我国当前的政府主导型资源配置体系下,中小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力是极为有限的,在中小城市的发展中如果不能合理协调城市建设与人口增长的关系,结果必然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城镇化的泡沫,影响城镇化的可持续长远发展。
(三)不同区域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分析
按照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状况,通常将我国区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部分。从经济发展角度,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明显,东部地区的人均GDP已经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而中西部部分省份的经济发展仍十分落后。在城镇化发展方面,东、中、西部同样存在着明显的差距。2012年,东部地区平均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1%,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只有47%和43%。
为此,本文将分析我国不同区域间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协调关系。以《2001-2012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不同区域的县及县级以上城市作为样本,共计663个样本。其中,东部地区265个样本,中部地区234个样本,西部地区164个样本。通过构建异速生长模型,分别对各年不同区域城市的人口和建成区面积,按照异速生长模型设定的幂函数形式进行拟合,得到的实证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东部地区城市历年的异速增长系数最高,始终处于均衡的临界值085以上,说明东部地区城市面积扩张超过了人口增长的需要,土地城镇化的速度高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中部地区在2003年之前城市的异速增长系数在08以下,建成区面积不能满足城镇人口增长的需求,2003年之后情况有所改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处于基本协调的状态,但从2005年之后,中部地区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张速度开始加快,土地城镇化高于人口城镇化的失衡问题开始突显;西部地区的城市建设也落后于中东部地区。从实证研究的结果看,自2009年以来,西部地区土地城镇化速度加快,人口城镇化开始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
从前文的实证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当前,我国不论从总体上还是分区域亦或是从不同城市规模角度看,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衡问题都十分严重,而失衡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城市建设面积的扩张速度过快,超过了城镇人口增长引起的土地需求增加,即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
(一)外在制度的影响
二元土地制度是对农村和城市土地所有权的不同规定,即农村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全部为国家所有,不同的土地权属决定了不同的土地市场。现有的法律规定,农业用地要想转为非农用地进入市场进行流转,必须先将土地的所有权性质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国家所有制,地方政府作为土地所有权转换的唯一权利人,垄断了非农用地的供给,占有了土地转换过程中的绝大部分价差收益。二元土地制度的存在,强化了地方政府在城市空间扩张上的动力,成为土地城镇化过快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1994年,中国的分税制改革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财权,增加了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等使得地方政府的预算内收入难以支撑大量的行政和建设支出,使得地方政府只有依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来维持政府运转。当前,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仍是以GDP作为标准,地方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增长,需要大量的投入,而现有的财税体系,使得地方政府只能依靠土地作为财政收入的来源,土地的城镇化运动,不仅解决了政府拉动经济增长的资金来源问题;同时,大规模的造城运动带来的一系列投资也带动了经济的增长,对地方政府而言可谓一举两得。
二元土地制度和以分税制为主要形式的现有财税体系,是影响土地城镇化过快的制度因素,但并不能够解释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现象。当前的研究成果,对于人口城镇化滞后原因的制度解释主要是从户籍制度方面进行。建国初期我国实行了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工业发展模式,重工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在这一背景下为了解决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问题,国家实行了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限制大城市的发展和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并在1958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的实行,使得居民的户口与其所能接受的科教、卫生、医疗、就业等紧密联系在一起。人为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得农村居民不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社会福利,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没有基本的居住、子女就学、医疗等基础的社会保障支持,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向城镇的转移,使得人口城镇化速度进展缓慢。
(二)内在机制的影响
探寻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内在机制还需从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切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方式一直表现为投资驱动型,三十多年间资本累积的速度不断加快。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从1978年到2012年,中国的资本形成率由382%迅速上升到506%,资本积累的速度约是同期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投资增长带来的资本积累增加的前提是要保持较高的资本边际收益水平,这也是维持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的必要条件。
在最终产品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为了保持较高的资本边际收益水平,政府只能通过对生产的上游资源的控制,人为压低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达到提高资本边际收益的目的。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工业投资对原材料产地的依赖程度逐步降低,使得工业投资的区域替代性增强,各地方政府争夺投资资本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大幅降低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有些地方甚至不惜以零地价或负地价的形式向投资商提供土地。政府对工业用地的低价供应,是对资本积累的补贴,造成了全国各地区不断出现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新城区,重复建设问题严重,土地城镇化速度越来越高。
为了弥补工业用地出让方面的财政收入损失,地方政府采取了不断抬高住宅用地的价格策略,形成了中国独有的低工业用地价格、高住宅用地价格的土地价格双轨制。近年来,各大城市不断出现的“地王”现象,就是对这一问题的最好证明。住宅用地价格的不断攀升,导致了房价的不断上涨,结果是农村居民迁入城市的成本增加,严重阻碍了人口城镇化的速度。
运用异速生长模型对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进行实证测定的结果表明:自2005年后,我国总体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出现失衡,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对不同规模城市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性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近十年来,土地城镇化过快的现象开始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蔓延;从不同区域看,东部地区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问题最严重,其次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造成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失衡的原因,除了现行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财税制度等外在的制度因素外,我国地方政府投资驱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基于前文的研究结果,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现有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和财税体制在制度层面上造成了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的失衡,需要中央在统筹全局的基础上对现有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革。其中,土地制度上,要限制地方政府的征地权,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户籍制度的改革,要保障人口城镇化过程中公共福利的均等化;财税体制的改革,要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财权,避免地方政府的土地城镇化冲动。
2限制超大城市,合理发展中小城市。
前文的研究表明,超大城市已出现人口城镇化快于土地城镇化的问题,超大城市由于拥有较多的政治、经济特权吸引着人口不断地流入,“大城市病”已开始显现。因此,应对大城市的发展加以限制,给予中小城市更多的权利,鼓励中小城市发展,使人口流动向中小城市转移。在缓解超大城市人口压力的同时,也解决了中小城市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问题。
3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城镇化发展的资金缺口较大。
我国城镇化发展以政府为主导,由于缺少资金,不得不以土地出让金作为筹资的源泉,带来的后果则是土地城镇化的过度发展;同时,由于缺少资金,导致地方政府不得不减少在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造成了人口城镇化的滞后。因此,为了缓解城镇化建设中的资金缺口,要在政府主导下,充分调动民间资金和民营企业参于到城镇化建设中来。国外城镇化发展历程证明,公私合营的PPP模式,对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国,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不仅可以缓解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而且对于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流动,减少对资本市场冲击以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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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期的发展,西方在民族主权国家的边界内形成了一整套政治、经济、社会力量相互倚重、彼此制约的制度。经济全球化打破了民族国家的边界,释放了其中经济和资本的力量,使之在缺乏社会和政治力量制约的条件下相对自由地发展,给世界上很多后发地区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必然地导致分配不公、贫富分化、资源破坏等“市场失灵”现象。特别是金融业全球化和无限制发展,使得世界各种力量出现严重失衡并引发危机,进一步冲击了西方以民族国家为主要边界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使之进入一段艰难的调整变革时期。
二战之后的西方国家制度是主权国家边界内的一整套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相互促进、彼此制约的系统。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1944)一书中的认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的关键在于经济与社会和政治力量保持内在关联和有机协调,而脱离社会约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最终难逃危机的厄运。
波兰尼的贡献在于,指出在市场经济不断扩张的同时,社会也会奋起保护自己,各种反对市场的力量不断对市场原则的扩张进行抵抗和限制。社会保护运动的宗旨在于重新实现社会对市场的控制,或将市场的作用限制在社会能够控制的限度内,避免市场的恶性膨胀导致人类社会走向自我毁灭。市场越是发展,社会就越是试图保护自己。一旦社会保护本能启动,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就会增大,社会保护运动会直接冲击市场发挥效力的体系,并最终摧毁所谓的自我调节的市场。自我调节市场的扩展和社会自我保护机制的共存与矛盾运动构成波兰尼特别关注的社会“双向运动”。
在波兰尼看来,市场经济绝不是自然产生的,是国家把分割的地方市场统一成国内大市场。同时,国家也从市场自由化方向获得资源和力量,并伴随市场而共同成长,是商业革命引发的新创造。市场是必要的,但是市场必须嵌入社会之中,与社会保持和谐发展,而国家则应当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积极和重要的角色。市场的发展、推动与调节都需要国家的帮助。受损的市场自我调节导致了政治干预。当贸易周期无法实现,就业也无法恢复……政府就必须对这种紧张作出反应。国家采取干涉行为的程度取决于政治领域的格局和经济不景气的程度。同样,解决市场化发展所引起的问题同样也需要国家的作用。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张力关系,国家在市场和社会的“双向运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国家通过引入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来限制市场的扩张和社会的反对力量,以保证社会正常的秩序。简言之,真正的市场社会需要国家在管理市场方面扮演积极角色。因此,国家、市场与社会三者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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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利用中国15家上市银行2008-2013年的数据,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检验其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影响。研究表明,公司治理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具有显著影响。具体而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规模和两职兼任均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负相关;现金补偿式的管理层报酬补偿机制较股权激励式的管理层报酬补偿机制更加有利于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政府干预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具有负面影响;法治水平的提高将促使上市银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外部监事占比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正相关。
关键词: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利益相关者;上市银行
自Oliver Sheldon1924年首次提出社会责任概念以来,社会责任问题一直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银行业作为资金融通的枢纽,其策略导向在重新塑造商业活动与环境保护并行不悖的商业生态模式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就决定了商业银行必须要承担社会责任。然而,近年来频频爆出上市银行未能有效履行对股东、员工、客户、政府等的社会责任(例如:摩根大通巨额亏损、巴克莱银行操纵Libor、汇丰洗钱案等等),让人不禁要问,如何才能促使上市银行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呢?
Welford(2007)指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与各利益相关方建立起价值创造关系,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基础。张兆国(2012)等认为,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关键在于建立起与企业社会责任相适应的企业治理机制,要突破“股东至上”逻辑,建立起与企业社会责任相适应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在实证研究方面,现有的文献已经从财务业绩、制度压力和制度环境等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综上所述,现有的有关公司治理对社会责任影响的研究中,以规范研究为主,缺乏实证研究。基于此,本文运用中国15家上市银行2008~2013年数据,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实证检验其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影响。本文首次综合探讨了各种内外部公司治理因素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影响,在理论上丰富了有关银行业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文献,在实践中为促使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提供有益的政策建议。
本文选取2008~2013年中国15家上市银行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在剔除了样本数据的缺失值和异常值之后,共得到85个研究样本。本文使用的相关财务指标和控制变量数据均来自国泰君安数据库(CSMAR数据库,有关社会责任数据手工摘自各银行披露的年度报告和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能够直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指标体系。以往的学者多采用社会贡献率或者每股社会贡献值指标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然而以上指标存在着涉及的指标少、较粗、没有考虑各个因素对社会贡献值的影响程度、指标数据来源不统一等缺点。借鉴郭军、张志暹(2008;2012)的研究,本文从上市银行对其利益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结合银行业自身的特点以及中国的国情,构建了一套衡量中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最终,我们设计了含有股东、客户、员工、政府、监管机构、环境等6个方面的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的上市银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原始指标的计算过程参见表1。
借鉴徐泓和朱秀霞(2012)的做法,本文运用因子分析法将上文中构建的上市银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多个指标所揭示的信息综合为一个单一的指标。利用主成分方法,本文选定六个因子,它们累计解释了原有变量总方差的84.54%。最后,我们用旋转后的方差贡献率作为权重计算六个因子得分的加权平均,从而得出每家银行年度观测值的社会责任指数,记为CSR。下文的实证分析中,本文将使用CSR来作为银行社会绩效的测度指标。
解释变量(公司治理变量)的定义参见表2。
控制变量。借鉴已有的研究,本文控制了盈利能力、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外部监事、社会责任委员会、上市地点等变量对社会责任的影响,控制变量的定义参见表2。
分析结果表3报告了公司治理与银行社会责任的回归结果。由表3可知:(1)实际控制人类别的回归系数为负,但在常规置信水平上不显著;(2)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显著负相关;(3)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显著负相关,这可能是由于少数大股东的“合谋”效应超过了“制约”效应,从而不利于银行承担社会责任;(4)董事会规模和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显著负相关;(5)董事会会议次数的回归系数为负,但在常规置信水平上不显著;(6)独立董事占比的回归系数为正,但在常规置信水平上不显著,这是因为银行业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其实很难得到保证,独立董事很难保护弱势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受股东的侵犯;(7)两职兼任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显著负相关;(8)高管现金报酬和高管持股的回归系数分别显著为正和为负,这表明对于银行业来说,现金补偿式的管理层报酬补偿机制较股权激励式的管理层报酬补偿机制更加有利于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9)政府干预水平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10)法治水平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外部治理环境的改善对上市银行的社会责任具有正面影响,且法治水平较政府干预水平的影响更为显著。
在控制变量方面,COMM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社会责任委员会的设立并没有促使上市银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WBJS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外部监事作为相对独立的监督机制,有利于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使上市银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有研究表明,公司治理对于社会责任的影响具有滞后性,即当期公司治理因素对社会责任的影响可能要到以后期间才能体现出来。根据Jo和Harjoto(2012)的研究,我们用(t-1)年的公司治理变量代替t年的公司治理变量,而被解释变量不变。结果发现前文的结论基本上还是成立的,只是变量CSHARE的回归系数由原先的不显著变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这表明,考虑到公司治理因素的滞后作用后,实际控制人为国有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产生了负面影响,也即从长远来看,实际控制人为国有将不利于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限于篇幅,本文没有列出本部分的回归结果。
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了一套衡量中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首次以中国15家上市银行2008~2013年的数据实证检验了各种内外部公司治理因素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影响。研究表明,公司治理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具有显著影响。具体而言,实际控制人为国家从短期来看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无显著影响,从长期来看将不利于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负相关;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负相关,银行少数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存在“合谋”效应,损害了中小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董事会规模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负相关;独立董事占比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影响不显著;当副董事长兼任银行行长时,上市银行将承担更少的社会责任;现金补偿式的管理层报酬补偿机制较股权激励式的管理层报酬补偿机制更加有利于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政府干预对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负面影响;法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上市银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委员会的设立并没有促使上市银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外部监事作为相对独立的监督机制,有利于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使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
为了改善中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针对研究得出的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在股权结构层面,降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避免大股东掏空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适度降低股权集中度,增强少数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能力,同时要避免少数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的合谋;淡化国有控股,增强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的经济实力。
第二,在董事会层面,增强董事会沟通协调能力,降低董事之间的联盟成本,减少董事在监督管理层过程中的“搭便车”行为;提高董事会会议的效率,要确保有充足的时间来准备会议和商议重要决策;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降低独立董事的多重董事身份,确保他们有充足的时间来履行职责;将上市银行的副董事长和行长两职分设,防止管理者的利己主义行为。
第三,在管理层激励层面,对上市银行高管的激励应当以现金补偿式为主,减少股权激励,降低高管的高风险投资倾向,兼顾股东、债权人和监管者等多方利益。
第四,在外部治理环境层面,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当减少对银行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干预行为,努力为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改善我国的法治环境,完善有关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立法工作,强化司法执行力度,督促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增加监事会中外部监事的比例,充分发挥外部监事作为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制的优势,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使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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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多世纪的世纪里,清代西宁府的人口连年稳步增长,其中增长的人口以自然增长为主,反应了西宁府社会经济发展处在较好的状态的历史事实。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清代西宁人口社会变迁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清代西宁人口社会变迁研究
清代西宁府的人口数量自顺治二年(1645年)至乾隆十一年(1746年)之间的101年间呈稳步增长的状态,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随后,在乾隆十一年在咸丰三年(1853年)之间的107年间,人口数量进一步增长,达到了历史上的顶峰。清末,在经历了1860年的河湟回族起义和1876―1879年的甘青地区大旱之后,西宁府的人口数量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清代前期在取得了对西宁地区的控制后,迅速的进行了有关人口,田赋,屯田等数据的统计以便于维持封疆统治,据《西宁府新志》记载,“顺治二年,西宁府(附郭西宁县)有人丁13686丁,顺治二年碾伯县原额人丁6538丁,实有人丁6144丁,大通卫(乾隆二十六年裁卫设县)雍正三年原额编审人丁5862丁,贵德所(乾隆二十六年改设西宁县丞)顺治二年原额编审人丁2068丁”(1)把顺治二年(1645年)人口数据进行统计(本文加入了雍正三年大通卫的人口数据),共有丁28154,丁口44688(丁口比依据《青海经济史》作者崔永红老师所推算的丁在丁口之中的比例为63%)。
在清代前期中央政府对全国的统治进一步加强后,形成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局面,中央政府于康熙五十年(1712年)宣布,自次年以后“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希望于盛世之下,人丁兴旺,经济发展。
西宁府的人口数量在这一时期也随之增长。据《西宁府新志》记载,“西宁府(附郭西宁县)乾隆十一年查审有户18925户,口70470;碾伯县乾隆十一年审查户9731,口58720;大通卫(乾隆二十六年裁卫设县),乾隆十一年审查丁11803:;贵德所(乾隆二十六年改设西宁县丞)乾隆十一年查审河州48户见在人丁9835,王、周、刘三屯百姓人丁462,东乡康、杨、李三屯百姓人丁1296,屯48户,共人丁11560”
依据地方志的记载,对乾隆十一年(1746年)西宁府的人口进行统计,西宁县(府)与碾伯县共有户28656,口129190,大通卫与贵德所共有丁21638,丁口34346,西宁府(西宁县,碾伯县,大通卫,贵德所)共计,有丁口166327。“自顺治二年至乾隆十一年的101年间,在编人口增长了357%,平均年增长率为15.16‰”
在一个多世纪的世纪里,西宁府的人口连年稳步增长,其中增长的人口以自然增长为主,反应了西宁府社会经济发展处在较好的状态的历史事实。
经历了清代中前期近二个世纪的稳步发展后,西宁府的农田水利事业不断发展,新开垦的土地不断的增长,民族贸易也相当的活跃,人口数量继续增长并达到了历史上最高的水平。据《西宁府续志》有关咸丰三年(1853年)的人口统计数据可知“西宁民屯男女328250丁口,内:男96403丁,82004口,女83294丁,66549口;碾伯县民屯男女228370丁口,内:男78762丁,39896口,女76154丁,33558口;大通县民屯男女73667丁口,内:男24511丁,12889口,女23138丁,13129口;贵德厅民屯男女19769丁口,内:男6304丁,3738口,女5933丁,3794口”,
还有新设立的三厅人口(巴燕戎格厅,循化厅,丹葛尔厅)“巴燕戎格厅民屯男女27565丁口,内:男9108丁,5772口,女8003丁,4682口;新设循化厅口内12族有2691户,撒喇回民8工,2780户,口外西番49寨,南口,内:男65599丁,33942口,女50671丁,27517口;新设丹葛尔厅民屯男女19068丁口,内:男6639丁,4132口,女5471丁,3061口”
通过对这些有关人口的资料进行统计即可得到咸丰三年的丁口比(西宁县为0.54,碾伯县为0.68,大通卫为0.64,贵德厅卫为0.62,巴燕戎格厅为0.62,循化厅为0.65,丹葛尔厅为0.62,取其平均值丁口比为,0.626)。咸丰三年西宁府(三县四厅),合计男丁287088,女丁252664,男口182373,女口152298,共计874418丁口。“又据《大清一统志》记载,嘉庆年间西宁府有民、屯男妇大小人口708829人,其中包括投诚番民。与约70年前含有番民的总人口数264065相比,又增长了168%,平均年增长率为14.21‰”
咸丰三年的人口数据加入了循化厅的177729人,如果扣除这一部分,和嘉庆年间相比,在近30年间,人口基本上没有增长。在顺治二年至咸丰三年的清代中前期将近170年的时间里,西宁府的人口不断的稳步的增长,增长的人口以自然增长为主,外部迁入的人口(驻军,宗教,商业)为辅,突显了这一时期西宁地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处在历史上最好的时期。
在清代末期时局不稳定,一方面在国内有金田起义和捻军起义,另一方面也备受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压榨。尤其是,同治和光绪年间西北回族大起义对西北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影响巨大,战火不断,经济停滞不前,随之人口锐减。据《甘肃通志稿》光绪三十四年的统计数据“西宁府辖县(厅)编户人口为:西宁县31132户,153595人;碾伯县14242户,61431口;大通县9427户,46582人;贵德厅1634户,8295人;循化厅16259户,58572人;巴燕戎格厅4392户,16676人”
共计,80045户,361309人。这一数据和咸丰三年相比,在55年间人口锐减513112人,降幅达58.7%,造成这一结果既有自然因素也有社会因素,一方面是同光年间的西北回民大起义受到清政府的残酷镇压大量的穆斯林在战火中死亡,另一方面是1876―1879年甘青大旱造成了农业的减产和社会经济的倒退。
同一时期,在湟水流域东部地区还有为数众多的番族人口,在经历清初的社会稳定,经济取得一定发展后,这一部分的番族人口开始成为中央政府的编户,称为纳粮番民,“番民户口(西宁,碾伯,大通同载),雍正三年,20207户,男妇子女86166名口;贵德所雍正二年,新归诚纳粮番民2825户,男妇子女11572名口”⑧加上雍正二年纳粮番民2825户,11572口,雍正三年(西宁县,碾伯县,大通卫)纳粮番民20207户,86166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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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期的发展,西方在民族主权国家的边界内形成了一整套政治、经济、社会力量相互倚重、彼此制约的制度。经济全球化打破了民族国家的边界,释放了其中经济和资本的力量,使之在缺乏社会和政治力量制约的条件下相对自由地发展,给世界上很多后发地区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必然地导致分配不公、贫富分化、资源破坏等“市场失灵”现象。特别是金融业全球化和无限制发展,使得世界各种力量出现严重失衡并引发危机,进一步冲击了西方以民族国家为主要边界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使之进入一段艰难的调整变革时期。
西方国家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历史时期,期间围绕着资格(如财产、教育程度、种族、性别等)和权力进行过多次博弈。英国经过多次选举法改革,才逐渐取消了对选举权的限制,在社会组织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形成以“普选权”为特征的政治制度,并在20世纪后半叶通过对自由资本的规范和对社会的干预,形成了以民族国家为边界的现代社会福利国家制度。西方其他发达国家或多或少地效仿了这种制度,形成西方政治社会制度的基本框架。这一框架通过以宪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基本内容包括:以政治竞争和政权轮替为目标而动员社会的选票政治,在政治组织机构上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三权分立以及相对“中立”的职业文官制度。
1.通过选票政治实现政党竞争和政权轮替。欧洲是政党政治的发源地。从17世纪英国议会中围绕王位继承问题出现的派别,发展到当今活跃在各国和欧盟政治舞台上的政党,政党政治无处不在。政党是组织和动员社会的主要政治力量和政治组织形式。政党政治以竞争为主要手段,以掌握政权为主要目的,在多数西方国家建立了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的政党体制,使不同的社会利益和诉求在竞争中得到表达,并借此保持政局的相对稳定,防止执政党腐败,并提高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在竞选中获胜的政党不仅可以通过执政地位贯彻自己的政策主张,而且可以获得立法的优势地位,从而影响国家发展方向。因此,政党一般将其工作重点放在选举活动上。为赢得选举胜利,各政党都全力以赴,推选候选人,制定竞选纲领,筹集竞选经费,想方设法进行竞选活动,以赢得选民支持。选民也通过对于执政党的选择表达自己的意愿。但是,由于选票政治需要调动大量的资金用于拉选票,所以它实际上已经脱离了人民的意志而成为资本和利益集团的工具。
2.三权分立政治组织结构 。现代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的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其根本目的在于使政治权力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当今西方社会,“三权分立”已经不能准确地反映社会政治现实,媒体的独立地位和广泛影响力已经为其赢得了“第四权力”的称号。同时,在所有权力机构中,议会的作用也相对突出。议会又称国会,是现代西方国家的代议机构。它由人民通过普选产生的代表组成,以“表达全体人民意志”自居,一般享有立法权、预算权和行政监督权,因此地位十分凸显。以“议会制”国家英国为例,议会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议会负责制定、修改、补充和废除法律;议会是行政权力的来源,一旦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必须辞职;议会还负责审议和批准政府的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
3.政治上相对“中立”的职业文官。文官是职业公务人员,与通过随执政党更迭而获得任命的“政务官”不同。该制度为东印度公司从中国引入加以改造,以防止“政党分赃制”的弊端。其基本特征包括:公开考试与择优录用、严格考核与论功行赏、无过失终身任职、在政党政治方面保持“中立”等。职业文官是西方国家权力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比利时从去年6月13日国会选举无法产生绝对多数后,无政府状态持续超过一年,刷新了吉尼斯世界纪录。尽管没有政府,但比利时政局仍然稳定,各项工作仍有条不紊地进行,其根本原因在于文官体系的支撑。
二战之后的西方国家制度是主权国家边界内的一整套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相互促进、彼此制约的系统。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1944)一书中的认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的关键在于经济与社会和政治力量保持内在关联和有机协调,而脱离社会约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最终难逃危机的厄运。
波兰尼的贡献在于,指出在市场经济不断扩张的同时,社会也会奋起保护自己,各种反对市场的力量不断对市场原则的扩张进行抵抗和限制。社会保护运动的宗旨在于重新实现社会对市场的控制,或将市场的作用限制在社会能够控制的限度内,避免市场的恶性膨胀导致人类社会走向自我毁灭。市场越是发展,社会就越是试图保护自己。一旦社会保护本能启动,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就会增大,社会保护运动会直接冲击市场发挥效力的体系,并最终摧毁所谓的自我调节的市场。自我调节市场的扩展和社会自我保护机制的共存与矛盾运动构成波兰尼特别关注的社会“双向运动”。
在波兰尼看来,市场经济绝不是自然产生的,是国家把分割的地方市场统一成国内大市场。同时,国家也从市场自由化方向获得资源和力量,并伴随市场而共同成长,是商业革命引发的新创造。市场是必要的,但是市场必须嵌入社会之中,与社会保持和谐发展,而国家则应当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积极和重要的角色。市场的发展、推动与调节都需要国家的帮助。受损的市场自我调节导致了政治干预。当贸易周期无法实现,就业也无法恢复……政府就必须对这种紧张作出反应。国家采取干涉行为的程度取决于政治领域的格局和经济不景气的程度。同样,解决市场化发展所引起的问题同样也需要国家的作用。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张力关系,国家在市场和社会的“双向运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国家通过引入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来限制市场的扩张和社会的反对力量,以保证社会正常的秩序。简言之,真正的市场社会需要国家在管理市场方面扮演积极角色。因此,国家、市场与社会三者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
波兰尼对于西方社会的观察是富有深刻洞见的。今天世界发生的一切似乎都在显示,波兰尼所描绘的“19 世纪的社会和政治历史看上去又要重演,不同的只是今日的舞台已经大大扩大了”。 波兰尼的分析反映的是以民族主权国家为边界的时代特征,而自我调节的市场机制已跨越国界,经济全球化运动正以惊人的速度在世界范围内快速扩张。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经济生活,把世界各国纳入了一个统一市场和统一行为规范下的经济体系之中。经济活动在扩大的边界内进行,但是社会和政治活动却仍然局限在民族国家的边界内,对市场的肆意行为无法形成制约。西方社会花费了几个世纪才形成的三者相互制约的体制就这样出现了失衡和不对称的状态。具体来讲,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大利益集团。从20世纪90年代起,跨国公司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行为主体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私人资本不仅富可敌国,而且权可敌国。跨国公司在公司经济规模、雇员人数、经营地域发展战略等方面的迅猛发展,使其成为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主要组织者和承担者。在经济、政治的各个领域,跨国公司正在越来越多地代替传统的民族国家行使各种权力。跨国公司逐渐脱离国家,成为国际舞台上的重要行为者,它们要国家在国际上代表它们的利益,却通过向国外转移资本而摆脱国内的再分配义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它们往往通过各种手段或直接或间接地对民族国家的政府施加压力,影响政府的决策。作为利益集团的典型代表,跨国公司对政治决策过程进行广泛介入,已成为现代民主体制中重要的利益协调者和社会动员者。欧盟内利益集团的游说对象不仅包括国家和超国家两个层级的议会,也包括专家小组,还包括欧盟委员会或部长理事会。美国的利益集团为了左右政府决策,常常使用内部游说、影响选举、外部游说、提起诉讼等几种主要策略对议会、行政和法院施加影响,参与美国的立法过程、行政决策和司法审判。
2.力量失衡导致的贫富不均日益加剧。强势和全球化的资本与弱势和民族化的社会力量之间的不对称关系导致分配领域里权力向资本大幅倾斜,并进一步导致全球范围内的贫富悬殊,西方发达国家也未能幸免。据统计,英国最富裕的10%人口的人均资产价值为85.3万英镑,最贫穷的10%人口的人均资产只有8800英镑,相差几乎100倍。美国0.1%高薪族占据了全国总个人收入逾10%,他们平均每年收入逾170万美元。相反,基层人员的收入数十年来不升反跌,造成美国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收入差异。在2008—2009年间,法国最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准持续下降;而同期,那些最富裕家庭的收入却继续上升。底层生活水准下降的同时贫困人口也随之增加,共增加了33.7万人,达到817万。生活在贫困线之下的法国人增加了0.5%。市场机制将劳工和移民带出了世代生存的土地,去追逐工作和富裕,从而加剧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失衡的局面,积累起越来越多的社会不满情绪,罢工抗议浪潮迅速席卷欧美各国。英国《独立报》评论认为,这些抗议行动预示着自1968年革命狂热以来最大规模的公众反抗斗争的开始。“占领华尔街”运动现已蔓延到美国多个城市。这场抗议活动受到了“阿拉伯之春”抗议运动的启发,目的是反对经济不平等和1%的特权阶层。它的口号“我们都是99%”现在已经为全球各地这类行动团体所采用并有进一步向全球扩散的趋势。
3.政治制度出现空前重负。全球市场和民族国家之间的力量失衡引发的各种问题在许多西方国家变得越来越突出,政治制度出现空前重负,经济社会和政治相互促进和制约的格局变成了相互抵消和限制的格局。
首先,欧洲福利社会通过影响政治而获得的经济福利由于资本的外流和全球性的竞争而难以为继。西方发达国家一方面要通过寅吃卯粮、高筑债台来维系入不敷出的福利财政,另一方面又要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抑制过高的劳动力成本,使本国的产品恢复国际竞争力。这种处于腹背受敌的状态,引发了大量的社会不满和抗议,从而加剧了政治制度的脆弱。
第二,反映社会情绪的媒体加入了批评政府的行列,并且通过优化了的传播媒介和渠道,使对政府的批评能够快速扩散、加倍放大,有时产生“蝴蝶效应”。在德国,媒体对默克尔政府政策的诠释极大地削弱了她的执政能力,她领导的政党已经在六次地方选举中失利,基民盟及基社盟目前在选民中的支持率跌落到32%。英国媒体对政府也批评不断,认为联合政府面临着内忧外困:经济疲软、医疗保障制度和刑法制度改革的急速转变、利比亚战争等使得局势对联合政府来说十分困难。有调查结果显示,英国民众对反对党工党的支持率为41%,对执政的保守党的支持率为35%,对执政联盟中的自由民主党的支持率为13%。在欧盟其他国家内部也孕育着各种不满情绪,包括对北约军事力量的过度使用。可以说,由于多重社会失衡的出现,西方社会内部的多重不满也在生成和蔓延。
第三,极右翼民族主义抬头,在选举中得票率不断上升。当国家化的政治力量难以应对全球化的市场时,一种选择就是重新固化民族国家的边界,重弹狭隘民族主义的老调,进而制止外来移民的涌入,煽动民族主义情绪,实行保护主义政策等。还有一些极端势力采取更为激进的手段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从伦敦骚乱到挪威袭击爆炸事件,这些都表明整个西方社会矛盾凸显,民众不满情绪已经发展到比较严重的程度。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许多国家纷纷组建或发展区域性经济集团,走区域一体化道路。从一定意义上说,欧洲联盟成员国希望通过一体化形成一种新的有保护的边界,一方面通过欧盟大市场的建立,使资本和市场的力量获得比民族国家更大的自由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则对外采取保护措施,对内力促提高竞争力,让欧盟市场内的社会和经济力量重新达到某种程度的平衡。欧盟的组织结构恰恰体现了经济、政治和社会力量不平衡的状态。 具体地体现在各个不同领域里的不同权能。
1.欧洲经济一体化。欧洲一体化是从经济领域开始的,通过一体化、关税同盟和共同市场的建立,放大了欧洲国家的经济边界。特别是关税统一,明显有别于外界的“欧洲经济”区域开始形成。同时,在农业、竞争政策、对外贸易等领域建立共同政策,为各国间的商品流通提供保障。其次,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欧洲单一法令》在共同体的新边界内建立了统一大市场,促进商品、服务、资本和人员的流通。最后,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建立。欧元的启动意味着货币层面的一体化最终实现。此外,欧盟还设立了欧洲央行与央行体系,并确立了四项标准,以规范通胀率、财政赤字、汇率与长期利率。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使成员国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逐步向欧盟一级转移和共享主权权利,基本完成了经济力量对传统国家界限的突破,使得经济要素能够在大欧盟的范围内重新配置,从而创造新的财富。这一经济规律也是欧盟不断扩大的内在逻辑。
2.欧洲政治一体化。作为一个里程碑式的条约,《罗马条约》在政治上完成了欧洲一体化目标、内容、机构及其职能的最初设计。从《罗马条约》到《里斯本条约》,欧洲政治一体化在不断推进。从某种意义上讲,欧洲一体化是一个政体创建的过程。但是,政体创建却远不像共同市场建设那样顺利。民族国家作为最终决策者的力量一直在影响着主要权力向欧盟的让渡。在这种情况下,欧盟采取了多种妥协形式,设立权能不同的各种政治机构,以应对一体化程度不同的各种功能领域,如在对外经济贸易领域里具有超国家权力的欧盟委员会、欧洲法院,在各种决策中实行一票否决的各成员国政府和部长理事会、名义权力的增长超过实际权力增长的欧洲议会,以及保留了多种权力的各国政府,及正在发挥作用的次国家机构、私人机构、非政府组织等。与经济力量相比较,欧盟的政治架构显得分散和杂乱,往往很难形成对经济力量产生促进或制约作用的合力。
3. 欧洲社会政策。欧盟的民族福利国家制度与统一大市场体制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常常出现相互抵消的势力。市场的扩大本来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就业岗位的创造和经济福利的提升。这些积极的现象在欧盟发展的历史过程中都曾经出现。特别是早在《罗马条约》中就预先将“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以及“不断改善生活和就业条件”作为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在此后的发展中,欧盟又不断地提高社会政策目标,强调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在工人的生活条件与工作条件的改善,健康与安全,工资平等,同工同酬,事故与疾病的预防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在职业培训、成人教育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政策要求,致力于“共同欧洲社会模式”的建立,但是,由于社会政策领域最核心的权力——通过国家税收手段和社会保险方式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再分配,依然留在民族国家手中,而民族国家的社会组织也是通过向本国政治制度施加压力而获得利益,这种游戏规则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经济产生了严重的脱节。
如前所述,二战之后的西方政治体制是主权国家边界内的一整套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相互促进、彼此制约的体系。经济全球化打破了边界的限制,欧洲一体化则试图建立起新的边界,使失衡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重新达至平衡。但是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却呈现出了不平衡发展的状态。欧洲一体化是经济的巨人,政治的矮子,而社会对经济来说仅仅处于补充和从属的地位。对于欧共体早期成员国而言,政治一体化是一个比经济一体化更高的战略目标。欧洲的战略家们的意图是在更高的层面上创造一个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平衡的体制。但事实上,这个过程要比“规划”艰难的多。所以就根据不同的功能领域而形成了多层治理的、 “特殊体制”和在许多领域里都没有通过政府进行治理的特殊的“欧盟治理”模式。这种治理体系仍处于动态发展之中,且非常软弱。一方面,由于多个行为体参与决策过程,且成员国国家利益各有不同,加之缺少权威的政策制定中心,欧盟以寻求共识为主的决策过程困难重重、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决策权的多层面和多领域分配使其很难接受民主监督,合法性缺乏问题一直困扰着欧盟。
但是,由于经济权力的转移,欧洲传统的民族国家也无法像过去那样行使职权。在本质上,欧洲国家的政党政治有与美国相类似之处,各党派可以为了选票,不顾国家和民众的利益,在削减赤字、加税和增加债务上限的问题上争论不休,也为了选票实行债务财政,寅吃卯粮,将危机尽量拖延给下任政府。但是欧洲与美国不同点在于欧盟的存在和民族国家权力的削弱和转移。
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深化,统一的欧洲大市场逐渐形成,欧洲联盟的经济职能不断扩张,而相应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却仍掌握在民族国家手中。尽管欧盟所介入的政策领域的范围随着一体化的发展大大拓宽,但总体而言,欧盟介入程度还远未达到主权国家政策领域的深度和广度。例如,与欧元统一共同货币政策不相称的是,欧盟目前实行的仍是分散化的财政体系安排,区内财政政策的各项功能主要是通过各国分散化的财政政策来实现的。其中的结构性问题在于:欧盟和欧元区的经济动力要求更加统一的政治支持,而政治动力却必须来自于利益不同且组织分散的成员国。因此法德两大国这对“欧盟的双引擎”总是要作为推动欧洲一体化继续发展的动力,否则欧洲发展缺乏了政治动力就会陷入更大的失衡。
上面讲到,进一步实现政治一体化的社会代价在现阶段是巨大的。这个状况在欧盟发展早期是相反的。在外部经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欧洲的扩大和社会都意味着机遇的增多,资源的配置合理和福利的增长,不仅资本获利,而且民众的福利也可以增加。但是目前的情况是:在内部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福利支付方式很不同的欧盟成员国之间寻找平衡,而习惯了传统组织方式和社会福利的各国民众并没有产生均贫富的“欧洲认同”,也没有强制性的政治力量可以强行执行,法德领导人,以及所有支持财富以某种方式转移的政治领导人都会面临社会反对力量,从而形成了一个难解的“结”。
所以,从结构上来看,西方发达国家(这里主要介绍的是欧盟,北美问题虽然简单,但性质雷同)的病根在于市场边界的扩大带来的传统国家边界内部经济政治和社会力量的失衡,实行西方民主制国家的选民为了自身的利益通过选票向政府施压,但是政府支持、规范、干预大市场的能力都被削弱了,这中间就出现了断裂。有些政府选择支持本国大企业到世界市场上竞争,这将加剧世界经济和政治的紧张局势,出现类似波兰尼描述的世界大战前的态势。我们预测,在世界各种力量找到制度平衡之前,西方社会要面临15-30年的调整动荡期。
欧洲国家试图通过一体化来应对全球化带来的若干挑战,但是欧盟体制应对危机和冲击的能力却非常有限,政治和社会体制改革面临多重问题。选票政治在民族国家内已困难重重,而欧盟治理体系的局限及其权能的不足则将制约欧盟的未来发展。建立适应大市场的大政府,使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关系重新达到相互平衡的状态还任重道远。欧盟在未来很有可能还要经历很长时间的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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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流动人口整体的全部样本来看,除婚姻状况对工资收入不显著外,其他各变量都对工资收入起到显著地效应。其中,受教育程度、是否接受工作技能培训、性别、年龄这四个变量对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影响作用是十分强烈的。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流动人口收入代际差异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流动人口收入代际差异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流动人口群体正在发生分化。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进城务工的第一代流动人口正在逐步退出城市,作为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新型劳动群体―第一代流动人口的子女开始加入劳动大军并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
当今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生代和老一代流动人口由于出生和成长时代背景不同,从而具备了显著的不同人格特征。新生代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高,因而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但工作耐受力低。与此同时,他们受到户籍的限制,难以扎根城市,因此,工作稳定性很差。这一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将会加剧收入差距,阻碍城市化进程,威胁社会稳定,最终影响整个社会发展。
对于流动人口的收入影响因素的研究有很多,主要是对于新生代流动人口收入的影响因素的研究。
例如罗锋、黄丽在2011年利用对珠江三角洲961个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数据,采用扩展的Mincer工资方程,分析了影响新生代农民工非农收入水平的多种人力资本因素及其影响程度。研究结果证明了人力资本因素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非农收入水平的最主要因素。
钱雪飞在2012年描述了两代农民工收入的代际差异,综合选择了8个自身因素、8个工作因素、5个生活负担因素、10个社会资本因素,合计31个变量作为自变量,对新时代农民工进行了多元回归分析。而对于两代流动人口收入代际差异的影响因素研究较少,一般来说是将两代流动人口分为两个群体,分别对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例如,刘美玲在2011年基于中国家庭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2006 年的成人调查数据,对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工资决定影响因素的代际差异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年龄、受教育年限、性别、等变量对老一代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工资性收入存在影响,对于新生代农村劳动力,性别和受教育年限对工资性收入的影响显著。
在学者关于两代流动人口收入的代际差异的分析中,大部分学者认为两代流动人口的收入确实存在显著差异,并对流动人口收入的影响因素做了分析,认为个体特征与人力资本的差异是造成两代流动人口收入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模型的选择
美国经济学家Mincer基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由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决定的假定,于1974年提出著名的“Mincer模型”,之后此模型成为测算人力资本对工资收入影响的经典模型,国内外众多学者都结合自己的研究特色利用改进的“Mincer模型”来具体研究工资收入的影响因素。Mincer模型的对数工资回归方程为:
Lnw=βX +μ
其中,w表示工资率,X代表一组个人特征的向量,μ为随机误差项。本研究根据研究假设和变量的选取,对“Mincer模型”进行拓展和修正,利用改进了的“Mincer模型”来研究个人特征对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影响。构建的回归模型具体形式如下:
Inw=β0+β1 edu+β2 train +β3 time+β4 sex+β5 trade+β6 age+β7 age2+β8 child+β9 marry +μ
其中,w为流动人口的日工资收入,考虑到年龄与工资收入存在“倒U”的非线性关系,于是,将年龄的平方项也加入回归模型中。
(二)数据与变量说明
本文的数据是基于2011年国家计生委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在全国范围进行,按照随机原则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点,样本总量128000人。该调查给出了流动人口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详细的个人特征方面数据。在两代流动人口收入因素分析中,两代流动人口所面临的社会歧视与工作环境是一样的,造成他们收入差异的主要因素是两代流动人口的个人特征与就业观念的不同,因此,本文根据以往的相关研究,采取个人特征方面的指标并提出研究假设。
1.因变量。为了研究影响流动人口收入的的影响因素,选择流动人口的日工资率的对数做为因变量。
2.自变量。为了研究影响流动人口收入的影响因素,选择流动人口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是否接受过工作技能培训、工作行业、每天工作小时数、家庭等因素做为自变量。
年龄。年龄是研究收入影响因素中的主要个人特征变量之一,根据贝克尔(Becker)的年龄-收入曲线,收入随着年龄的增长呈现倒U型的轨迹,因此,本文将年龄、年龄的平方两个自变量同时纳入模型中,假设预期年龄与新老两代流动人口的月工资收入呈正相关关系,而年龄平方与新老两代流动人口的月工资收入呈负相关关系。
性别。性别是影响收入的重要个人特征变量之一。传统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男性获得工作机会和工资收入要高于女性。因此,本文假设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男性的工资水平高于女性。
受教育程度。教育水平在各种研究收入的影响因素中都占据重要地位。一般来说,教育可以提高就业人口的知识水平,获取信息等能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收入增加。因此,本文假设受教育程度与新老两代流动人口的月工资收入呈正相关关系。
是否接受过工作技能培训。接受过工作技能培训的就业人口更容易获得工作机会,并会提高工作的稳定性。因此,本文假设是否接受过工作技能培训都与新老两代流动人口的月工资收入呈正相关关系。 工作行业。不同的工作行业,流动人口的收入相差很大,一般来说科研和技术行业收入偏高,农林牧渔行业收入偏低。因此,本研究假定工作行业因素对流动人口收入的影响有正有负。
每天工作小时数。一般来说,工作时间越长,收入应该越高,因此本文假设流动人口工作小时数与收入为正相关关系。
家庭因素。流动人口的婚姻状态和抚育子女数代表了流动人口的家庭状况,一般来说,已婚、有子女的流动人口家庭稳定,家庭负担较重,收入更高。因此,本文假定婚姻状态与流动人口收入为负相关系,抚育子女数与流动人口收入为正相关关系。
表1对模型中的各个变量进行说明,同时预期各变量的作用方向。
(三)计量结果分析
为了考察影响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因素以及新生代与老一代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影响因素的不同和影响程度的差异,本研究使用SPSS11.O软件分别对流动人口整体、老一代流动人口样本、新生代流动人口的三个样本进行回归分析(见表2、表3、表4)。
结果显示,从流动人口整体的全部样本来看,除婚姻状况对工资收入不显著外,其他各变量都对工资收入起到显著地效应。其中,受教育程度、是否接受工作技能培训、性别、年龄这四个变量对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影响作用是十分强烈的。
其中,性别对新老两代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影响最为显著,整体上看,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与男性流动人口相差30%以上,这表明无论新生代还是老一代流动人口都存在严重的就业性别歧视。比较新老两代流动人口发现,性别因素在老一代中的影响程度更大,新生代流动人口男女工资收入差距略有缩小。
年龄对总的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有显著影响,年龄越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越高,年龄每增加一年,收入增加2.4%。对于老一代流动人口来说,年龄对于工资收入的影响仍然是显著的,年龄增加,收入也更高。但对于新生代流动人口来说,年龄这一个体特征对其工资收入的作用不显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年龄代表着工作经验,一般来说,年龄越大,工作经验越丰富。对于老一代流动人口来说,工作经验对于收入有重要作用,经验越丰富,收入越高。但对于新生代流动人口来说,工作经验对于收入并没有太大作用。
受教育程度对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有十分显著的影响。从全部样本来看,在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每提高一个档次,工资收入均值会相应的提高11.3%。
外出后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对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有重要的影响。在流动人口的全部样本中,进城后未曾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均值要比曾接受过培训的流动人口的低9.3%,尤其是新生代流动人口参加技术培训的收益率更高。这一数据反映出新生代流动人口接受新事物快,岗前培训和在职教育对提高他们的工资收入水平更有效。
另外,抚育子女数对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有一定影响,要抚育的子女数越多,家庭负担越重,因而可能在选择工作时提更高的工资要求。尤其是对新生代流动人口来说,抚育子女给他们带来了更大的家庭压力。
总之,对于老一代流动人口来说,年龄对于收入有重要作用,年龄越大,工作经验越丰富,收入越高。但对于新生代流动人口来说,年龄对于收入并没有太大作用,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收入主要受受教育程度、是否参加培训、性别和家庭负担的因素影响。
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工资收入还属于社会较低层次,增加流动人口,尤其是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迫在眉睫。一方面,工资收入作为大部分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劳动所得,很大程度上影响其迁移的决策,只有他们认为有足够高的收入可以弥补其迁移成本时,才会做出迁移的意愿,有了迁移意愿,就会成为潜在的城市劳动力供给,促进我国城市化建设;另一方面,流动人口的诉求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新生代流动人口已不仅是单纯地在城市中打工挣钱,而且要在城市中消费、生活,但如果要增强流动人口消费能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其根本条件在于提升就业收入水平。
新生代流动人口在城市中求发展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打工收入水平相对于城市生活成本来说,依然较低,难以支撑其在城市中成家立业的梦想。提升流动人口的收入水平,意味着其在衣食住行上的消费能力将会迅速增强,从而必将对城市发展产生不可低估的需求拉动作用。这一庞大而生机勃勃的劳动者群体,不仅能够在各个产业中创造巨大的财富,而且他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成为重要的消费者群体。因此,我们应该采取各种措施,使流动人口的工资提高到合理的水平上。
为实现这一目的,本文针对新生代流动人口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提出了以下提高其收入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流动人口就业能力
首先,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水平是流动人口文化程度的决定因素。新生代流动人口是一个固定在某个年龄段的群体,今天农村受教育的儿童,可能就是下一个阶段的流动人口主体,是城市的产业工人。因此,对于流动人口文化素质提高的要求,必须通过农村基础教育的增强来实现。改善农村基础教育,首先要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建设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同时,要改革教育评估方式,切实以培养人才为主,让流动人口全面提高文化素质。
另外,还要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流动人口技能素质。当前,流动人口难以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进程的需要,是造成流动人口“就业难”主要障碍之一。因此,要大幅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技能素质,为我国制造业发展不断提供合格的产业工人。政府应当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健全和规范培训信息的发布渠道,并对有关培训机构给予适当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成为培训流动人口的主体,高素质的流动人口劳动技能强、接受能力快,企业聘用他们也会得到更高的收益。同时,鼓励流动人口,尤其是新生代流动人口自我投资接受培训,为他们提供真实可靠的培训信息与培训机会。
(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个体劳动生产率
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转变企业经营方式,不再以压榨工人的劳动时间与劳动强度为赚取利益的方式,而是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单个劳动力的生产率,从而创造条件,使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实现同步提升。
(三)消除就业歧视,实现同工同酬
提高新生代流动人口收入,就要在就业方面消除各种歧视流动人口的现象,实现同工同酬,待遇均等。
首先要加强立法执法建设,从根本上保护流动人口的权益。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为打击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依据。政府要严格的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只有这样才能改善流动人口的就业环境,真正维护流动人口在企业工作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转变对流动人口歧视观念,营造平等就业环境。社会应该给予新生代流动人口更多的关注,使他们可以与城市人一样真正拥有平等就业的权利,能参与到正常的就业竞争中去,能享受与城市职工同等的待遇。要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歧视与偏见,不仅要借助公共媒体进行宣传,政府还应该加快社会改革的进程,为流动人口营造平等的就业环境,这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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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社会保险制度,是指由法律规定了的、按照某种确定的规则实施的社会保险政策和措施体系。社会保险属于社会性事业。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我国建立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障碍因素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由于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现在正面临很大的长期护理费用压力问题。因此,在我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行性问题也被摆上台面。笔者经过分析发现,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在我国会面临六个方面因素的阻碍。对此,笔者得出了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采用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建立护理保险制度的结论。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社会保险;障碍因素;可行性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逐步加深。2010年末,我国城乡失能老人达到3 300万人,其中有1 080万完全失能老人。据人口老龄化趋势预测,到2015年,中国失能老年人将达4 000万人[1]。如此庞大的失能老人数量不仅带来了护理服务供给的巨大压力,也带来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增长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护理保险制度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
(一)长期护理保险
一般来说,长期护理保险指为那些因老年、疾病或伤残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入住专门的护理机构接受长期的康复和支持护理或在家中接受他人护理时发生的各种费用予以补偿的一种保险[1]。长期护理保险与各种医疗保险一样也属于健康保险的范畴,但医疗保险仅仅在于解决患者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短期住院护理费用问题,而长期护理保险则是针对需要长时间护理的人群,尤其是需要护理的失能老人。
长期护理保险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类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是国家提供给居民的公共物品,是国家福利制度的一部分,具有强制性和福利性特征。另一类则属于商业保险范畴,其本质是商业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的,目的在于转移长期护理费用风险的保险协议(保单)。
(二)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的要素
1.参保人
作为社会保险的护理保险制度应具有强制性,即通过法律规定应该参加的人群范围,以保证制度覆盖面。而且,只有在参保人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够体现出“大数法则”所带来的责任分担效应。在德国,《护理保险法》规定了“护理保险跟从医疗保险”原则,即所有医疗保险的投保人都要参加护理保险;而在日本,政府举办的护理保险则强制要求40岁以上的公民参加。
2.资金筹集
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多主体分担是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主要手段。比如,德国的护理保险资金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其中政府承担1/3以上;企业与个人负担较小,护理保险税按照投保人的收入计算,税率固定为1.7%,一半由投保人支付,一半由雇主支付。
3.待遇支付方式与护理服务体系
在德日的护理保险制度实践中,其待遇支付方式与其他社会保险有着明显的区别,即以直接提供服务为主,现金支付为补充。这样的给付方式能够有效地提升资金利用效率,防止资源浪费。在服务的实现方式上,无论是居家护理还是机构护理都被囊括在了支付范围之内。护理保险待遇的支付需要有健全的高水平的护理服务体系作为依托。如果没有可靠的覆盖各类群体的护理服务的提供,护理保险的设立就没有意义。
(一)经济基础和公共财政能力限制
一项保险制度的确立首先要看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否能够支撑这一制度。德国在1994年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当年德国GDP达到了2.15万亿美元,人均25 860美元。2000年日本开始实施护理保险,人均37 291美元。相比之下,2013年我国GDP折合美元9.31万亿美元,但人均只有月6 767美元,排名世界第89位,远低于德日的水平。①社会保险的特点之一就是需要政府的强力支撑。我国的公共财政能力不足也造成了对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阻碍。②
(二)财务阻碍因素
1.缴费能力不足
雇主与个人缴费是形成护理保险基金的重要来源。判断护理保险的财务可行性首先需要从精算平衡的角度来考察。一项研究指出,在现收现付制的情况下,如果月人均给付水平在1 000、800、500元人民币时,2014年度护理保险费率应分别达到16.24%、12.99%、8.12%才能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这基本相当于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险费率,无疑会给缴费者增加很大的负担[2]。然而,2013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 89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 955元。但同时,我国养老机构的费用大致在500―2 500元/月的范围内,其中收费在1 000元以下的根本不能承担对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从这里就可以大致看出我国居民收入与长期护理费用之间的矛盾。
2.社会保险费率过高
与护理保险费率较高问题相矛盾的是我国现有的已然畸高的社会保险费率。至2013年,我国各项社保缴费的总费率平均在40%以上,其中个人缴费率达到11%。相比之下,大部分发达国家的费率却和我国的水平相当,甚至较低。比如法国社会保险费率合计为45.04%,德国为41.53%,瑞典为30.43%,而日本这个数字仅为25.24%[3]。因此,护理保险财务平衡所需的较高费率与我国已有的高费率之间形成了巨大矛盾,再加之我国雇主和居民缴费能力不足,这就造成了我国建立强制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会面临巨大的财务障碍。
(三)社会保险体制碎片化
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体制存在碎片化的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德国和日本都实行了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的原则,用国家强制的方式确保了护理保险参保率。在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此外又有“大病保险”予以补充,这些医疗保险制度相互独立,内部机制也各有不同,统筹层次差别很大,这就给“护理保险跟随医保的原则”带来了天然的不便。 (四)缺乏健全的社会护理服务体系
1.机构护理服务供给短缺
一方面,我国从事老年人护理的养老院、护理院的床位供给在总体上是极度短缺的。根据民政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为4万个,养老床位仅为314.9万张[4],而同期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就已经超过1.77亿,全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78%,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至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至3%的水平。
2.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发展缓慢
相较于专业性很强、价格昂贵的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成本较低、占用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少,在目前财政能够用于养老事业的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适合大规模推广覆盖,利于节省护理费用。此外,居家式养老更加符合我国传统“孝”文化伦理,易于群众接受。在德国,护理保险所包含的护理服务就分为在宅护理和住院护理两大类。
3.护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滞后
前文中提到,护理服务标准体系对于护理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具有重大作用。但是我国目前的护理服务标准化体系还未完全建成,还没有类似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价标准、护理等级评定标准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出台。护理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滞后直接导致了护理保险无法根据被保险人的失能等级来判定支付方式和水平,无法根据护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判断资金的使用效果。
(五)法律强制力较弱
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需要由法律强制来实现。护理保险的建立同样需要国家通过强制力来保证参与率。我国的《社会保险法》中并没有规定护理保险的相关内容,而且即便是其他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也只是有各种行政条例所规定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更是存在很多不交、少交保险费的行为。所以,法律强制力较弱也给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带来了很大障碍。
(六)社会阻碍因素
1.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
在我国农村地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旧根深蒂固。如果儿女将老人送去养老院会被许多老人认为是“不孝”的表现。传统观念的影响导致了很多家庭不愿参与社会化的养老护理服务,而更偏好于家庭养老。但是随着我国家庭养老护理功能的减弱,其养老责任必然要向社会转移,这就要求逐步削弱这种传统的养老观念。
2.居民保险意识薄弱
目前,在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实践中,存在很多因保险意识不强而漏缴少缴保险费,甚至退保的行为。尤其是在农民工群体中出现了养老保险退保潮。居民退保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但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退保人只注重眼前利益,盼望多拿工资,而对自己几十年后的养老问题并不关心。我国较高的保险缴费率也使参保人形成了保险“不值”的心态。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养老护理费用支付的问题迫在眉睫。但是,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对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立刻建立形成了巨大阻碍,强制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的可行性不强。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不应照搬德日的护理保险制度,而应采用循序渐进的手段,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护理保险体系。具体工作应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应加大对商业性护理保险的政策优惠,鼓励商业护理保险的开展,在促进高收入群体解决护理费用压力的同时增强社会对护理风险的防范意识;其次,应加强顶层设计,逐步解决我国现有养老保险体系碎片化和高费率问题,之后再着手建立护理保险制度;再次,护理保险制度可先从缴费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职工群体中以及东部发达地区开始建立;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应大力完善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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