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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每年达上百亿元人民币,是世界上海洋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海洋工程结构的投资费用很高,一旦发生破坏,将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如1969年渤海冰推倒“海二井”平台,1989年风暴潮损失超6亿元,1991年DB29销管船在南海通台风翻沉等)。当前我国海洋能源开发与海洋空间利用的绝大部分活动是在近海和极浅海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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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沿海经济的迅猛发展,近海海域遭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使海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并对生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海洋经济的发展还面临严酷的海洋自然环境,精确预报海洋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应该采取何种防灾减灾工程措施,也成为严重关注的环境问题。为了开发海洋资源,需要在海上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和海洋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将是开发海洋中的一个应引起特别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适应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针对我国重大的海洋环境与保护问题,重点开展研究方面的课题大体上有三类。第一类课题是海洋环境特征对各类污染物作用的机理和规律研究,第二类课题是海洋工程设施防灾、抗灾和减灾研究,第三类课题是海洋工程及海洋环境工程与海洋环境的相互作用及防治措施与对策。
关键词:海洋环境污染 海洋灾害
论文正文:
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问题
海洋工程与海洋环境相互作用随着沿海经济的迅猛发展,近海海域遭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使海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并对生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近海水域的污染已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象我国这样具有相当长的海岸线和众多海湾的国家所共同关心的环境问题。海洋经济的发展还面临严酷的海洋自然环境,海洋灾害直接影响着海洋经济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效益,精确预报海洋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应该采取何种防灾、抗灾和减灾工程措施,也成为严重关注的环境问题。为了开发海洋中的空间、矿产、渔业、能源等物质资源,需要在海上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在目前科技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工程建设的规模日益巨大,这些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和海洋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将是开发海洋中的一个应引起特别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适应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环境的日益恶化,海洋灾害的频发和海洋工程向大型化发展,近海石油气田的开发,以及海岸带开发过程中的后效问题的研究需要,针对我国重大海洋环境与保护问题开展研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在这方面,重点需要开展的研究课题大体上有三类。第一类课题是海洋环境特征对各类污染物作用的机理和规律研究,第二类课题是海洋工程设施防灾、抗灾和减灾研究,第三类课题是海洋工程及海洋环境工程与海洋环境的相互作用吸防治措施与对策。
对各类污染物的作用机理和规律研究以海洋流体动力对各类污染物迁移、扩散、转化规律的研究为基础,考虑各种自然环境因素(浪、流、风、光、温度、湿度)、物理因素(扩散、挥发、沉降、吸附、释放)、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的作用,揭示污染物在海洋复杂条件下的运动及演变规律,并建立海洋水质预测预报模型。此外,近年来,在我国沿海海域,赤潮频发严重。因此,除了加强赤潮的监测和预报外,也应加强在建立赤潮生长机理和发展规律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项研究应通过现场观测、物理模型实验和数学模拟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由于现场观测工作耗资巨大,且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所获得的数据往往有许多综合因素的共同作用,很难将其中的单因素影响分离出来,因此,往往只能用它来作为对某一水质预测预报模型进行检验其可行性和精度的一个实例。
用数学模拟方法来建立海洋水质预测预报模型是一个较为有效的方法。目前,在这方面国内外已有不少水质预测预报模型,这些水质预测预报模型大体上都基于以下几方面的模型:水流数学模型;波浪数学模型;液流相互作用模型;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数学模型。
在水流数学模型研究方面,对于较大范围的海域,通常可采用深度平均的潮流教学模型,对于紊动影响不显著的海域,可不考虑湍流影响,而对于湍流效应显著的区域,如排污口近区,则应考虑湍流效应。此外,采用坐标变换,可建立一种能够考虑复杂地形和套流效应的三维潮流数学模型,这样才能够较好地重现实际海域的三维潮流特征。在较小范围的水域,水流数学模型可以以N-S方程和通用的k-(湍流模型为基础,针对水温和盐度分层流的流动特性,考虑浮力对紊动的影响,建立用于模拟同时存在温度和盐度梯度这一类密度分层流的k-(单流体数学模型。也可以基于多流体模型的基本概念,分别对两相本身的湍流输运规律以及相间相互作用规律进行模拟,建立两相湍浮力分层流的双流体数学模型。
在波浪数学模型研究方面,可应用BI—CGSTAB法求解由椭圆型缓坡方程离散得到的代数方程组,以提高求解效率。从水波发展方程出发,可导出一种用于大区域波浪变形问题的数学模型。通过引入弱非线性波色散关系,可使双曲型缓坡方程能够有效地考虑波浪的非线性效应。对高阶Boussinesq方程的进一步研究,可使方程的色激性从入水到深水都达到很高精度,并提高方程的非线性精度,可以更精确的计算较深水域波浪的非线性特征。
针对带自由表面的波浪场问题,通过把能有效模拟自由面形态的N— S方程和波能平衡方程的结合,可导出一个能考虑破波能量损失的抛物型缓坡疗程,用这个方程可模拟规则波和不规则波破碎引起的波高变化。建立沿岸流数学模型,可模拟海岸上波高变化和破碎波波高、波浪增减水和沿岸流。
在波流相互作用模型的研究方面,对于弱流情形,可采用一种考虑流影响的修正的合流缓坡模型;对于强流情形,可采用在Botssinesq方程中考虑流影响的模型。可以将辐射应力的计算公式与抛物型缓坡方程中的待求变量联系起来,建立一种辐射应力计算的新方法,用该方法可对较大区域均匀斜坡地形上的波浪辐射应力进行数值模拟。
在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数学模型研究方面,基于N一S方程所建立的深度平均的二维应力一通量代数全场模型,可对非对称潮流作用下的侧向岸边排放问题过分数值模拟。以研究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的三维预报系统作为目标,在分析近海环境中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现象的基础上,针对近海海域水污染的特点,从三维湍流模型出发,在动量方程中引入表面风应力、底部切应力以及柯氏力的作用;在输运方程中引入反映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的源、汇项,可建立一个统一考虑物理、化学和生物等过程综合作用的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的三维预报模型,它可为环境评价、水质规划、污染控制以及水域排污工程设计等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同时对确定水域环境容量,从而制定水域环境保护策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
应该指出,在海洋水质预测预报模型研究方面,数学模拟无疑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但不论是何种数学模型,其模型中所需的必要参数和边界条件的处理是研究水质模型的技术关键,直接影响到水质模型的科学性和预测能力。而这些必要的数据是无法从数学模型本身来取得的,有些可以通过现场观测来得到,但其中一些最基本的卷数是要通过基本机理的研究才能得到,在这方面物理模型实验研究将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能模拟海洋动力因素的先进实验设备,现代化的量测仪器和测试系统是开展物理模型实验研究的必备条件。进一步完善PIV和LIF的浓度场、速度场同步测量系统,可研究非破碎波浪、破碎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水流的垂直结构,获得流场中水质点速度的空间分布和时间过程;并同步获得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浓度场的空间及时间变化过程,可用以分析定量污染物团在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扩散的基本特征和扩散系数。
二、海洋灾害的精确预报及海洋工程设施
防灾、抗灾和减灾的研究海洋灾害主要包括风暴潮、海浪、海冰、海啸、赤潮及海岸侵蚀等。
9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每年达上百亿元人民币,是世界上海洋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海洋工程结构的投资费用很高,一旦发生破坏,将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如1969年渤海冰推倒“海二井”平台,1989年风暴潮损失超6亿元,1991年DB29销管船在南海通台风翻沉等)。当前我国海洋能源开发与海洋空间利用的绝大部分活动是在近海和极浅海海域。为了保证在这些海域所建造的工程设施能够安全服役免遭破坏,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弄清这一海域中严酷和复杂多变的环境因素。我国东临西北太平洋,每年出现的台风数目占全球的38%,其中对我国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每年有7—8个。每当台风在我国登陆或接近我国沿海通过时,都会在沿岸局部地区产生风暴潮,形成风暴潮灾害。
在我国北方海域(渤海和北黄海),冬季由于受寒潮影响,沿岸地区每年都有结冰现象,结冰严重的年份则出现冰害。若对这些海洋灾害估计不足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渤海重叠冰与堆积冰的形成,不但可给结构物以强大的冰压力,而且由于冰激引起的振动作用,也会给海洋平台的使用和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害。而冰区溢油的迁移规律及预防和清理技术,至今尚未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对近岸大面积冰排和海上浮冰,在波浪、潮汐作用下都会引起海冰的断裂,断裂后冰块的尺度直接影响其对结构物的作用。在渤海海域建造的海洋平台,为了抵抗冰害,往往建成正、倒锥体的结构型式,冰排对锥体结构的冰荷载及与其的动力相互作用,也是目前尚未解决的课题。在海冰力学的研究中,除进行理论分析和数值模拟外,实验研究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在实验研究中,模型冰可采用冻结模型冰和非冻结模型冰来进行,它们各有其优缺点,发展这两种技术是海冰力学研究中的一个课题。
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海域中时有地震发生。强烈的地震将有可能是海上工程设施的主要破坏荷载。如果一旦在地震中结构物(海洋平台、钻井船、人工岛、输油及输气管道等)发生破坏,除其直接经济损失极大外,其次生灾害——火灾、环境污染等的后果也不堪设想。
近年环太平洋地区地震的频度和强度都在上升,造成重大灾害。大型海上工程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特别是抗震防灾的基本原理和减震技术措施需要认真研究。海域中的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响应和振动破坏机理更有待深入研究。日本阪神地震记录资料表明,地震及由此引发的巨浪共同作用对水中和岸边建筑物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水工建筑物的这类破坏机理,至今国内外对此都很少研究,且由于试验条件的限制,国内外对此方面的试验研究工作开展极少。这是海上水工建筑物抗震研究中的一个新领域。
以下的一些研究内容将是为解决海洋工程设施抗震措施中的关键技术所必需考虑的,如近海环境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和频谱特性,强震海底多维地震动及其空间分布规律,地震波传播特性及地震动输入机理;海域中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考虑周围水介质影响的结构振动破坏机理、振动控制、地震动时颇联合分析模型和输入机制、非线性动力分析和动力破坏试验;核电站海域工程建筑物抗地震性能,海洋采油平台及地下输油管线与地基土动力相互作用,码头及护岸建筑物地震稳定性;海域中水工建筑物的性能设计和地震设防标准等。
海上水工建筑物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健康状况逐渐恶化,其损伤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结构的老化、疲劳、超载、内部损伤(裂缝)、地基沉降变形以及环境的物理化学损伤(低温、冻融、大气侵蚀)等;其二是设计不周或设计标准偏低,施工质量差,原材料不合格,管理维护不善等。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的损伤和事故都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重大的影响。
因此,发展以下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将是十分重要的。如在考虑海洋环境荷载在幅值。时间及方向上的随机性所导致结构安全的不确定性情况下,对现役海洋工程结构进行健康诊断和评估剩余可靠度的理论;结构健康状态及损伤检测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结构病害治理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方法;海洋工程结构在多种复杂海洋环境条件下(风、浪、流、冰、地震等)的可靠度和优化理论研究,设计与建造新型抗灾工程结构;研究和设计使海洋工程结构物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有足够的安全度,而在退役之后又便于拆除的各种工程措施。
为了及时掌握海洋环境的风云变幻和灾害的可能来临,发展海洋环境及灾害的预报技术是非常必要的。为此需要建立以下一些系统,如建立由近海到远海的海洋环境及灾害观测网络、预报与预警系统、沿岸防灾准备和各类应急处理系统;以主要海域和海岸带区域经济发展为背景,进行重点研究,建立数字化的海洋环境信息系统模型与结构;以及建立海岸和近海工程设施防灾减灾数字信息系统,将海岸和近海工程与网络技术人算机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相结合,建立数学物理模型,通过多媒体技术,形象化地描述灾害成因、发生机理、传播规律、模拟灾害破坏的过程,建成智能化的防灾、抗灾和减灾决策支持系统。
三、海洋工程及海洋环境工程与海洋环境的相互作用及防治措施与对策
为了充分利用海洋空间,现代海洋空间利用除传统的港口和海洋运输外,正在向海上人造城市、发电站、海洋公园、海上机场、海底隧道和海底仓储的方向发展。
人们现已在建造或设计海上生产、工作、生活用的各种大型人工岛、超大型浮式海洋结构和海底工程,估计到21世纪,可能出现能容纳10万人的海上人造城市。我国澳门和日本已经在海上建成了人工岛海上机场。为缓解紧张的陆地资源及减少城市噪音等,日本已经于99年8月在东京湾用6块380米长,60米宽的矩形漂浮钢板拼装海上漂浮机场。
由此可见,随着海洋资源与空间的开发利用,各类海上工程建筑物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日益复杂和庞大,保证这些海上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及采取海洋工程防灾减灾措施将越来越重要。海岸带和近岸海域是各种动力因素最复杂的地区,但同时又是经济活动最为发达的地区,海上工程建设如果考虑不当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环境灾害。工程设施可能破坏原有海岸带的动态平衡,影响岸滩的冲淤变化。海上回填和疏浚会改变海岸的形态,破坏某些海洋生物赖以生存的栖息地,若对含有污染物的疏浚污泥倾抛处理不当则会造成二次污染。海上石油生产中的溢油事故将对海洋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污染。日益增多的海上退役工程设施如果不及时处理也将会逐渐成为海上障碍物以致引起公害。海洋工程抗灾减灾的任务是一方面要保证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界海洋灾害带来的报失,另一方面又要避免人为造成的海洋环境灾害。
随着人类对海洋资源的不断开发和利用,海洋环境保护与人类生产实践活动协调发展日显重要。如港口开发中的环境问题,主要内容包括:航道、港池开挖、疏浚引起的泥沙输运及其疏浚物抛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深水港口水工建筑物、大型人工岛、超大型浮式结构的环境和生态影响;破波带及其附近水域沿岸流对物质输运扩散规律研究;大型海岸工程、岸滩保护和整治工程引起的海域环境的变迁和海岸演变;海岸演变、防护及开发利用新概念的原则与理论,如由于工程措施所引起的海岸动力学、生态学、社会经济学及与环境关系的综合分析与协调。
随着沿海大、中型城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平建设中的污水深海排放技术,感潮水域污水多点排放漂移扩散研究,天然海湾、人工湖及人工运河的水质交换能力,人工沙滩的保护措施,滩涂围垦对水域环境的影响等,都将是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鉴于黄河三角洲海岸线不断依退所带来的国土面积减少、陆上设施受到威胁甚至破坏、对黄河三角洲湿地自然条件的毁灭性破坏等一系列问题,也是非常迫切需要研究的课题。此外,长江三角洲、珠江口及珠江三角洲的海岸开发、滩涂围垦和岸滩保护及整治工程对水域影响所引起的环境问题及其对策,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
以主要经济发达的河口和海岸带地区以及主要海域的经济发展为背景,建立一个数字化的区域经济发展模拟系统。与防灾、抗灾和减灾决策支持系统一样,将环境工程、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与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相结合,建立模型,通过多媒体技术,形象化地针对经济发展规划,预测由于发展经济带来的海域环境水污染的恶化、海洋自然灾害(台风、巨浪、风暴潮、地震、冰害、地质灾害)频发的情况。人类活动特别是大规模工程建设所引起的海洋环境的变迁和海岸演变,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用数字手段统一地加以处理,建立智能化的决策支持系统,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将会是决策部门进行宏观决策和具体规划时的一个十分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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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旧金山签订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在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促进世界各国经济、科学、文化的合作与交流方面,都发挥着相当积极的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论联合国的发展与改革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论联合国的发展与改革全文如下:
一、联合国发展问题
(一)联合国成员的组成
联合国会员国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发展是40年代后半期至50年代中期。这是亚洲崛起的时期。从1946年至1950年,就有阿富汗和印度尼西亚等7个挣脱殖民统治获得民族独立的亚洲国家加入了联合国。1955年12月8日,联合国大会又打破多年因东西方冷战而导致的“接纳会员国僵局”,一次接纳了16个新会员国。(注:参见梁西:《国际组织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4-65页。)这标志着联合国会员国迅速增加的开端。60年代是非洲大陆觉醒的年代。1960年,随着法兰西殖民帝国的瓦解,17个新独立国家都加入了联合国。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从此,亚洲国家、中小国家在联合国的地位日益显得突出。原来,亚洲的创始会员国只有9个,而现在的会员国则已增加到40多个,是原来的5倍。非洲在联合国创建时只有4个会员国,而现在已达51个,是联合国全部会员国总数的近1/3。
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联合国会员国又有一次大规模的增加。随着原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的解体,这一地区的国家总数已从原来的10个增加到现在的29个。1991年第41届联合国大会,于9月17日一次接纳了7个新会员国:朝鲜南北两方、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立陶宛、拉托维亚、爱沙尼亚;其后,又于1992年3月2日接纳了8个新会员国:圣马立诺、摩尔多瓦、哈萨克、吉尔吉斯、乌兹别克、亚美尼亚、塔吉克、土库曼、阿塞拜疆。1993年先后接纳了斯洛伐克共和国、捷克共和国、摩纳哥、厄立特立亚和安多拉;1994年12月15日接纳了贝劳(Palau);(注:See the 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Public Information,The United Nations at 50,p.77.)1999年12月接纳汤加。至此,联合国已有会员国188个。其中纳入会员国137个,是创始会员国的2.6倍还多。
就力量对比关系而言,联合国成立的头20年,基本上是在美国的操纵和控制下动作的。美国在一年一度的联合国大会上以及各委员会的表决中可以稳操胜券。但在安理会中,苏联的否决权则成为美国操纵安理会的最大障碍。美国为了绕过这一障碍,采取一些策略,将一些涉及国际和平与安全、原本由安理会讨论的问题,直接交联合国大会讨论。如早在1947年第二届联大时,美国就操纵大会成立了一个由全体会员国组成的“临时委员会”,即所谓“小型联大”,规定它可以在例行年会之间举行会议讨论包括国际和平与安全在内的各项问题。而频频召开的大会却基本上根据美国意志行事,以致当时的联合国被称为西方国家的“表决机器”(voting machine)。(注:参见袁士槟:“世界格局转换与美国对联合国的政策”,载陈鲁直、李铁城主编:《联合国与世界秩序》,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69-71页。)
联合国从60年代中期开始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在1960年的第十五届联大会议上,43个亚洲国家倡议并起草了《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的宣言》,要求“迅速和无条件地结束各种形式的殖民主义及其一切表现”。这一提案以89票赞成,零票反对和9票弃权通过。至1965年,联合国会员国已达118个,其中第三世界国家已有将近90个。一大批过去被人瞧不起的中小国家现在终于在联合国内团结起来,向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发起了挑战,改变了超级大国控制联合国的局面。
期间,由广大发展中国家组成的不结盟运动、“77国集团”、非洲统一组织、阿拉伯联盟、东南亚联盟等,在联合国内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它们经常采取联合行动,提出各种重要议案,深刻地影响着联合国的发展方向。冷战结束后,一大批新的东欧国家加入联合国。联合国内部进一步从两极对抗走向缓和,国际关系中的协商对话逐渐代替传统的冷战思维。与此同时,尽管超级大国在联合国中仍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已很难随心所欲地操纵或控制它了。
(二)联合国组织机构的发展
半个多世纪来,随着会员国普遍性的增加,联合国的组织机构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与扩大的过程。
一般而言,联合国系统内的组织机构可分为主要机关、辅助机关和联合国专门机构三类。联合国有六个主要机关(principal organs):大会安全理事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这六个主要机关,是由《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设立的,堪称联合国的固有机关。
联合国的另一类机构是为数众多的辅助机关(subsidiary organs)。联合国辅助机构是大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和秘书处的下属组织。《宪章》赋予各主要机关“得设立其认为于行使职务所必需之辅助机关”的权力,但对于具体应设立何种辅助机关没有明文规定。在各主要机关中,以大会和经社理事会设立的辅助机关为最多。属于大会的除有大会的各主要委员会、程序委员会和其他一些会期和常设委员会以外,还有在各不同时期设立的有关机构,包括各种基金、规划和会议,如1946年的裁军委员会,1959年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1964年的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1965年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973年的世界粮食理事会,1984年的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等。属于安理会的有存在于1948-1950年的印度及巴基斯坦委员会,联合国军事参谋团等。属于经社理事会的有6个职司委员会:统计委员会、人口委员会、社会发展委员会、人权委员会、妇女地位委员会、麻醉品委员会;6个常设委员会:方案协调委员会、自然资源委员会、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政府间机构谈判委员会、跨国公司委员会和人类居住委员会;5个经济区域委员会:欧洲经济委员会、拉丁美洲经济委员会、非洲经济委员会、西亚经济委员会和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委员会;以及其他各种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的机构,如1953年成立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1964年的联合国发展计划委员会,1971年的科技发展委员会等。
联合国各种辅助机关的作用、组织形式、职权范围与活动程序等,差别甚大。各主要机关对其所设立的辅助机关的组织结构与职能,亦可随时加以变更或终止。总体看来,随着联合国活动范围日益扩大,辅助机关的设立一直呈不断扩展的趋势。
联合国的第三类机关是联合国专门机构(the Specialized Agencies of the UnitedNations)和其他类似组织。与前两类机构不同,联合国专门机构及其他类似组织并非联合国本身的直接下属机构,而是根据《宪章》有关规定被纳入联合国体系的一类比较特殊的专门性国际组织。目前,这类组织已发展到18个。它们是:(1)国际电信联盟;(2)国际劳工组织;(3)世界卫生组织;(4)世界气象组织;(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7)国际复兴开发银行;(8)国际开发协会;(9)国际金融公司;(10)万国邮政联盟;(11)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12)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13)国际民用航空组织;(14)国际海事组织;(15)国际农业发展基金;(16)国际原子能机构;(17)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18)世界贸易组织。(注:有关国际原子能机构和世界贸易组织与联合国的关系,请参见江国青:《联合国专门机构法律制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5-46页。)
联合国专门机构是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从法律结构上来看,它们与联合国并非隶属关系。这些专门机构有各自的成员国、基本章程、组织结构、议事日程、经费来源及工作总部。但是,根据联合国与各专门机构签订的“关系协定”(relationship agreement),它们应通过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同联合国在工作上保持相互配合与联系。它们与联合国之间得互派代表出席对方的会议,经请求时,互相把议事项目列入会议议程;彼此交换文件与情报。此外,各专门机构还定期向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经社理事会有权对其工作提出建议并协调其活动。事实上,联合国根据有关规定而开展的国际经济与社会合作方面的活动,大部分是由这些专门机构作为执行机关来完成的。
(三)联合国职权范围的扩大
一般而言,国际组织的职权受其基本文件的制约,即国际组织只能在其组织章程所明确规定的职权范围之内进行活动。联合国作为一个一般性组织,是一个有史以来最大的、最有影响的国际组织。根据《宪章》第一条规定,联合国有四项宗旨:(1)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2)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3)促进国际合作;(4)协调各国行动。可见,联合国的职权范围是相当广泛的。本文所述联合国职权的演变与扩大并不意味着联合国逾越其基本文件的规定,而主要是指它在《宪章》授权范围之内所从事的活动越来越多,职能日益广泛。
从联合国半个多世纪的历程来看,联合国组织的活动重心无时不在受世界风云的影响而产生一系列发展和变化。联合国成立初期,人们似乎习惯于认为联合国只是一个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政治性国际组织。这是因为战后仍然动荡的世界局势,联合国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如何建立一个稳定的世界秩序,以实现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目标。
到了60年代,国际关系呈现出新的变化。其中最突出的是一大批新独立国家登上了国际舞台。这一变化不但使联合国在结构上发生了很大改变,而且也使该组织的活动重心和范围有了明显的变化和扩展。1961年,联合国大会决定以60年代为第一个“联合国发展十年”,并号召全体会员国团结一致,坚持努力,冲破至今依然使世界上许多地区受到折磨的贫穷、饥饿、愚昧和疾病的循环。广大发展中国家以此为契机,在联合国发挥其数量优势,并利用大会这个讲坛,提出一些要求,旨在改变其政治独立后,在经济上仍得不到发展,在科学技术上落后和在政治上被歧视的地位。从而使得一些诸如种族平等、经济与社会发展、文化教育、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在联合国开始受到重视。
1974年4月,联合国大会首次召开讨论国际经济的第6届特别会议。会议把注意力特别集中于原料与发展问题,最后通过了77国集团起草的“关于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两个重要文件。1974年12月,大会又通过了依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制定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联合国所开展的在国际经济领域中的活动在70年代进入了高潮。
80年代以后,联合国的活动范围又有一些新的变化。随着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解体和冷战的结束,联合国一方面加强了其在处理一些地区性政治、安全和经济问题上的职能,特别是在维持和平行动方面的职能,同时也在裁军、国际人权、国际环境保护、世界人口、人道主义援助、毒品控制、反恐怖主义、国际司法等领域进一步开展活动。今天,联合国的职权范围,可以说是上至外层空间,下到海床洋底,包括生老病死等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与此相关,联合国及其各机关的官员和工作人员已由成立之初的2000多人增加到3万多人;联合国一年的正常预算也从1945年的不到2000万美元增加到现在的约13亿美元。(注:See Leon Gordenker,'UN at 50:institutional development',in Inemational Social Science Journal,June 1995,pp,247-248.联合国1998-1999两年的财政预算为25.83亿美元。)这些数字从一个方面反映联合国事业有了惊人的发展。但另一方面,联合国由于其自身的发展也出现了机构臃肿,各机构之间职能重叠和管理不善等弊端,从而影响到联合国的工作效率。加之半个多世纪来国际形势的巨大变化,《联合国宪章》中某些规定和条款已经失效或过时。因此,改革已成为联合国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一)联合国改革的法律依据
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联合国需要在适当时机与一定条件下进行改革。这是联合国组织创建者们预料之中的事情。《联合国宪章》规定了两种修正程序:一种是联合国大会对《宪章》的个别修正;另二种是联合国会员国全体会议对《宪章》进行重新审查和更改。
根据《宪章》第108条规定,联合国大会对宪章的任何个别修正案,都应经过大会会员国2/3表决通过并包括安全理事会全体常任理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才对联合国全体成员国发生效力。联合国成立以来,依照这一程序对宪章的第23条、27条和61条等条文进行了修正。内容都是关于增加安理会和经社理事会理事国和与此相关的,即1963年将安理会原来的11个理事国增加到15个,经社理事会原来的18个理事国增加到27个;1971年再次将经社理事会理事国增加到现在的54个。
《宪章》第109条规定了第二种修正程序。根据该条规定,旨在重新审查宪章的联合国会员国全体会议,可以在大会会员国2/3和安理会任何9理事国(含5个常任理事国)的表决所确定的日期与地点举行;全体会议以2/3所建议的对宪章的任何更改,都应经过联合国会员国,包括安理会全体常任理事国,依照各自的宪法程序批准后,发生效力。该条并规定,如果宪章生效后在大会第十届年会前此项全体会议尚未举行,则应将召集全体会议的提议列入大会第十届会议的议程;如得大会会员国过半数及安理会任何7理事国之表决,此项会议应即举行。这一规定对于《联合国宪章》的修正实际上持促进或鼓励态度。
本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一些中小国家很早就提出了召开审查宪章会议以修改宪章的要求。但出于政治和利益上的考虑,一些大国和西方发达国家长期对此持反对意见。直到1974年,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决议,建立一个由42个会员国组成的“联合国宪章问题特设委员会”。其任务包括讨论各国政府对审查宪章的意见,讨论在不需修改宪章的情况下如何提高联合国工作效能的建议。1975年,大会又将42国委员会改为47国参加的“联合国宪章和加强联合国作用特别委员会”。该委员会成立后一直在根据联大历次决议所交付的任务进行工作。而联合国至今也未适用第109条所规定的程序。
尽管如此,联合国改革问题近年来似乎有了新的转机。1995年是联合国成立50周年。来自全世界18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代表出席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特别纪念会,并在会议上发表演讲。他们总结经验,展望联合国在今后世界事务中的作用和使命,并提出一系列具体改革建议。在这种情况下,新一任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当选后即着手联合国改革计划,并于1997年7月向第51届联合国大会提交了一份题为“更新联合国:改革方案”的报告。联合国改革问题又一次提上联合国的议事日程。
(二)联合国改革的主要问题
目前,国际社会讨论的联合国改革问题涉及面非常广泛。从问题的性质看,有属于实质性或政治性一类的,这类问题涉及修正《联合国宪章》,如安理会改革问题、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改革问题,《宪章》中的其他有关内容和条款问题等。另一类是行政或职能性改革,如精简机构和议程,缩短会期,减少正常预算开支,确定项目优先顺序,集中资源于一些最重要的问题和方案等。这类改革一般不涉及宪章的修正问题。就最近一次安南秘书长的改革方案而言,既有实质性的,也有职能性的,但该方案却避开了最敏感的安理会改革问题。本文拟就各方普遍关注的几个主要问题略加阐述。
1.安理会改革问题安理会是联合国最重要的机构,因之其改革也是全体会员国最为关注的敏感问题。安理会的改革实际上涉及两方面的具体问题,即安理会的构成和否决权的废存或限用问题。
关于安理会的构成问题,联合国早在1979年第34届联合国大会就开始审议一项题为“安全理事会席位公平分配和增加成员数目的问题”的议案。问题的核心是扩大安理会的规模或增加其代表性。有数字表明,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安理会虽只有11个理事国,占联合国会员国总数和的20%;1963年联合国会员国增加到113个,安理会理事国增加到15个,约占会员国总数的12%;而今天联合国会员国总数已达188个,按比例只占约8%。这就是说,随着联合国的发展,安理会的代表性越来越不够了。
近年来,各国对于安理会改革的必要性认识基本一致。但对于如何增加与分配席位,各国看法则有较大分歧。大体而言,有意成为安理会新增常任理事国的会员国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属于曾经是战败国的日本和德国。两国为了争取从经济大国走向政治大国,正在尽各种努力争取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以便在整个国际事务中有更大的发言权。另一方面是发展中国家中的一些地区性大国,如埃及、巴西、印度、尼日利亚等国。广大发展中国家对目前5个常任理事国的内部运作机制越来越不满。不少国家认为,安理会正在成为某些西方大国利用干涉别国内政的工具。而且,目前5个常任理事国中有4个是欧美发达国家,地理分布也不合理。因此,希望通过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常任理事国席位来改变现状。
安理会改革的另一焦点是否决权问题。否决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国际力量对比的反映和产物。但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否决权问题上长期面临巨大压力。许多中小国家认为否决权是对联合国应当遵循的民主原则的否定,是与《宪章》规定的“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这一根本原则背道而驰的。近几年来,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取消或限制否决权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些国家坚持认为,无论50年前否决权的产生有何理由,50年后必须改革。但常任理事国也坚持他们的权利和地位,认为否决权不能改革。(注:参见刘大群:“论联合国改革的几个问题”,载《中国国际法年刊》,1995年卷,第43-44页。)
在新任常任理事国是否将享有否决权的问题上,各方立场也有分歧。日本和德国希望能与现任5个常任理事国平起平坐,一样享有否决权。英国对此表示同意,法国则表示可以考虑给所有新任常任理事国以否决权。而美国却一直回避在该问题上表明立场,主要是担心发展中国家拥有否决权会威胁其在安理会的利益。
在上述情况下,各国还提出一些限制否决权使用的建议或主张,如新任常任理事国不享有否决权或确立集体否决权或多数否决制,限制否决权的使用范围,常任理事国自我约束不适用否决权等。
2.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的改革问题与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主要在于扩大其规模或代表性相比较,有关经社理事会的改革却是另一幅图景。经社理事会最初有18个理事国,经过两次扩大,现已增至54个。一些主要发达国家认为经社理事会规模过于庞大,可操作性差,要求减少理事国的数目。自8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上先后提出了一些有关经社理事会改革的建议或报告。如1985年联合国联合调查组(Joint Inspection Unit-JIU)提出一个有关报告,建议成立一个“经济安全理事会”(Economic Security Council)。该经济安全理事会应包括世界上最富裕和人口最多的国家,其他理事国根据区域分配原则产生。1992年联合国发展规划署提出的一个类似报告内容更加具体。该报告建议成立一个“发展安全理事会”(Development Security Council),由22个理事国组成,其中11个为常任理事国,另11个轮流选举产生。或也有人建议在经社理事会内再设立一个执行委员会等。(注:See Maurice Bertrand,'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Efforts to Reform the UN,'in United Nations,Divided World,Edited by Adam Roberts and Benedict Kingsbury,Clarendon Press.Oxford,1993,pp.430-431。)
以上报告或建议,尽管形式或内容不一,但都主张对经社理事会作较大改组或代之以一个新的比现经社理事会规模小得多的更紧密的组织机构。但对此,广大发展中国家则担心会减少他们对于国际经济事务的发言权,因而在不同程度上持保留或反对态度。
关于托管理事会问题。联合国原有11块托管领土。随着1994年太平洋岛国——贝劳共和国正式宣布独立,联合国的这11块托管领土已全部获得独立,或已加入邻国而成为新国家。相应地,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的使命实际上也告结束。1994年9月,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加利曾向第49届联合国大会提出建议,大会应根据《宪章》第108条的修正程序,修改联合国宪章第13章,撤销托管理事会这个机关。现根据安南秘书长的改革方案,托管理事会将改为托管全球环境、海洋、大气层和外层空间的机构,并成为联合国与民间社会的联系环节。但该建议的可行性有待进一步研究。
3.行政改革问题安南提出的改革方案,涉及最多的是秘书处的内部改革,或在秘书长职权范围内能直接作出决定或采取措施的问题,即行政改革问题。方案主要针对联合国在机制、结构、运作、管理和财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系列旨在改变联合国的架构与职能,加强各机构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增加联合国的活力和效率的措施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内容:
(1)全面调整联合国的现有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面。如方案决定将联合国的所有部门和机构划分为和平和安全事务、经济和社会事务、发展合作事务、人权事务和人道主义事务五大系统,同时在前四个领域中分别设立执行委员会,以加强秘书处各部门之间协调。
(2)突出秘书长作为联合国最高行政长官的地位,扩大秘书长及秘书处的权限和作用。包括在联合国内创立“内阁式”管理模式,精选8至9名精干的高级官员组成“高级管理小组”;建议设立常务副秘书长职务,加强和集中联合国秘书处的管理职能、政策职能、信息职能以及为联合国政府间机构服务的能力。
(3)削减联合国经费预算和行政开支,消除联合国长期以来存在的严重财政危机,确保财政支付能力。具体办法包括削减1000个秘书处职位;提出1998-1999两年期方案预算负增长;并设立一个10亿美元的“滚动信贷基金”,资金来源于会员国自愿出资或会员国可能建议的其他途径,直到联合国财政危机找到长久解决办法。
(4)简化议程,缩短会期,提高工作效率。方案建议每届联合国大会及各主要委员会分别确定各自审议的主题,同时精简议程,集中围绕和平与安全、经济与社会发展、非洲发展、人权、人道主义援助、国际法、裁军和毒品控制、预防犯罪及打击恐怖主义等安排大会议程;减少大会通过决议的数量并缩短大会时间3周等。
(5)确定优先顺序,合理分配资源。方案决定把促进持续发展与合作作为联合国的“中心优先任务”。把联合国涉及发展事务的各种基金会和计划署合并为一个体系,统归联合国发展事务部领导;在联合国内专设一个“发展筹资处”,建立一种“发展红利”,逐步把资源的使用从行政转移到发展合作项目;同时增加联合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和活动等。
(三)联合国改革的前景
用安南秘书长的话说,他所发起的这次联合国改革运动是联合国成立50多年来“最大胆的一次改革”,也是内容“最广泛”和意义“最深远”的一次改革。但就其方案的具体内容来分析,却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陷或不足。
总体上看,安南的改革方案更多地反映了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有关联合国改革的想法,是有利于它们今后对联合国事务的干涉和控制的。如方案中有关加强联合国领导、行政管理和在人权领域的作用部分,包括增设常务副秘书长的职务和加强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权力等,基本上都是美国以前所建议和一再要求的。安南的改革方案出台后,在联合国内外引起了各种不同反响。美国对方案表示“全力支持”,并呼吁其他会员国与联合国秘书长协力合作,以保证方案顺利实施。日本等其他一些西方国家也作出了积极反应。而其他大多数国家除表示“原则欢迎”外,表态均较谨慎。实际上,有关各方在一些根本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
就经济和发展领域的改革而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可谓大相径庭。西方国家力图强化联合国在预防危机、环境、人权和人道主义救济等方面的职能,同时淡化联合国在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坚持由它们所能控制的三大机构(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管理宏观经济政策,并就此提出各种建议与主张。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冷战后的联合国应更加关注经济与发展问题,并要求增加它们在联合国事务中的发言权,但未能提出有针对性和系统性的建议。而安南的改革方案更多地体现了西方发达国家的主张。
这次安南的改革方案中没有涉及任何有关安全理事会改革的内容,主要是1997年3月联合国大会主席拉扎利已专门提出一个有关安理会改革的一揽子方案。该方案决定增设5个常任理事国和4个非常任理事国,使安全理事会成员数目从15个增加到24个;其中5个新常任理事国应包括3个发展中国家和两个发达国家,4个非常任理事国应分别来自非洲、亚洲、东欧、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国家;以及安理会新任常任理事国不拥有否决权等。但方案提出以来,各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这里不但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而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各自内部在诸多有关问题上也存在分歧。由此可见,这次世纪之交大规模的联合国改革运动也并不会是很顺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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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按人口平均的实际福利增长过程,它不仅是财富和经济机体的量的增加和扩张,而且还意味着其质的方面的变化,即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创新,社会生活质量和投入产出效益的提高。简而言之,经济发展就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持续高级化的创新过程或变化过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马克思主义视角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问题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开始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新时期经济政策的指引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1)经济规模稳步提升,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2)贸易规模快速提升,成为全球第一大货物出口国。(3)黄金与外汇储备大幅增加,应对经济风险能力显著提升。(4)中国积极加入全球及区域经济组织。伴随着经济发展的推动,中国的综合国力也显著提升。
虽然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跃居世界第二,但是人均GDP却排世界九百多位。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在我国历经30余年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也暴露了一些经济问题,衍生出一些社会问题。
(一)收入差距扩大化。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出现了收入差距扩大化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收入差距扩大。自从中国采取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国家制定先发展沿海地区,后发展内陆地区的战略。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形成了独立于内陆地区的沿海经济体。相反,中西部地区资本集聚缓慢,加之引进技术较为困难,经济发展速度较慢。(2)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工人工资应该按照工人的劳动量来决定,即按劳分配,这样也就不会出现行业间的工资较大落差。但目前的情况是,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在整个生产要素中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争取工资提升的实力,而土地和资本在行业外不均等的分布,导致了过分集聚资本的行业收入高,福利待遇好。
(二)生态环境问题被人们忽视。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过分强调经济的发展,导致生态环境被忽视。改革开放以来,各中央和地方政府纷纷采取粗放型增长的经济政策,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有显著提高,但我国经济规模与质量,还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落后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低,经济效益差。在经济发展中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使人们不重注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而带来了数次生态灾害。但值得注意的是,科学发展观逐步转变人们对待经济增长的看法,从而使得经济增长的概念在未来有可能与经济发展的内涵相同,进而逐步治疗粗放式增长的后遗症。
(三)“三农”问题仍然严峻。“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是“三农问题”的一般说法,仔细分析起来,其实就是在说农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的问题。1985年开始,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城市收入增长速度超过了农村,最终导致了目前的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尽管农村收入水平是增加的,但是由于城市增加较快和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特别是实行市场化经济将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放开后,不少农民家庭就出现了“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的情形。归根结底,农民的苦是有限的收入造成的。
在众多问题之中,经济问题是基础,民生问题是根本。要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提高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一)实施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优化产业结构,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马克思告诉我们:“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区域经济结构不协调拉大了居民的收入水平。实施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是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其中,优化产业结构,使产业合理布局是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优化产业结构和和合理布局产业,不仅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能很好地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推动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国家要实施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优化产业结构,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
(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家园。马克思说:“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这告诉我们:人类和环境是共存的互动的同一体,人离不开环境。因此,我们在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也要搞好生态文明建设。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的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生态自然的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因此,我们在搞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注重保护环境,防止出现环境反人化现象,威胁人类的生存。要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的家园。
面对能源资源和环境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在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转型的关键期,我们发展的途径一定要切实从外延式或者粗放型经济的发展为主转向内涵式或者集约型经济的发展为主的路子,从数量型经济转入到质量型经济上来,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
(三)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民是中国革命历史的主力军,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推动力量和决定力量。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是人口大国,任何时候都要立足于解决国内吃饭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不可能有城镇的发展和繁荣,也难以支撑工业化和城镇化。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要切实解决好“三农” 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胡锦涛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 问题的根本途径。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模式,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关系,为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实现农民收入增长与粮食增产同步,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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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能力的一项主要制度,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才科学配置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研究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阐述了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措施,以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职称制度;问题;改革措施
1.1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已经过时
现行的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规定,仍然是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的标准、条件和系列规范,执行周期已有20年,标准和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对人才全面准确评价的需要。特别是职称标准和条件中对学历、年限、工作经历以及论文、著作、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刻板生硬;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与有些行业或专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讲,要求比较苛刻;评审条件中量化标准不够规范,可操作性不强;全面推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后,仍对职称申报人员范围要求过死,单纯以执行职级、职等工资制为取舍,限制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评价方法上也存在片面性和职称“一评定终身”等问题,缺乏必要的激励和鞭策机制,职称作用受到削弱;职称评聘工作在企业中只搞评审、不搞聘任,不与待遇挂钩,有逐步淡化的趋向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从长远来说,不利于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1.2 现行岗位管理办法不科学
事业单位岗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相对缓慢,各方面配套措施未及时跟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还是走职称这个“独木桥”,而职称又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紧密挂钩,一旦聘任,即刻兑现。基于体制原因,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采取结构比例标准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办法,只能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而无法要求事业单位做到遵循“以事定职,因事设岗”原则,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又由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使一大批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通过评审取得了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而评上职称不是目的,获得聘任并兑现有关待遇才是最终目的。因此,岗位需求矛盾普遍存在。特别是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较为集中的农业科研、教学研究、卫生医疗、文化等事业单位,需求矛盾更为突出[1]。由于现行的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控制标准难以达到有些单位的实际需要,为尽快解决岗位需求矛盾,许多单位只好不顾客观实际,超限额比例要求申请增设岗位,致使事业单位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再者,经济发达地区人才集聚密度较大,而经济落后地区人才集聚密度相对较小,现行岗位管理办法没有考虑到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差异,安徽省按照同一比例和标准管理,就限制了经济发达地区对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力度,客观上极易造成人才的流失和浪费。
1.3职称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规范化管理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不少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竞争聘任力度不够、走过场,甚至“暗箱”操作,聘约管理弱化,任期考核滞后或简单化,个别单位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虚于应付等不负责任现象,致使竞争聘任机制未能真正形成。而作为职称综合管理的人事部门,在职称聘任方面存在政策空白,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缺乏上级赋予的明确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使得职称聘任过程中的一些明显不合理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从长远来看,不利于职称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
1.4评价机制不适应激励人才辈出的时代要求
一是评价方法相对落后。目前,能力测试仍然通行“笔试”。实践证明,“笔试”在职称评聘工作中的高度运用,难以准确地考察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的情况,往往是考试成绩上去了,专业能力、专业水平,特别是工作创新能力却没什么提高。二是评价考察的内容相对落后。按现行政策,各级各类职称,一般必须专业能力、外语(以英语居多)、计算机3门课程都合格才能参加评审。虽然这是应该而且必要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外语测试,除少数人获得免试资格外,大多数人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这意味着如果通不过考试,就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尤其是高级职务。一部分业绩、能力平平、缺乏上进心的人,自然是望而却步。但那些破格不够条件,而能力、业绩突出的技术人才,因为历史原因和缺乏外语学习的环境而很难通过考试,导致难以晋升高一级职务,势必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评价的标准不科学。比如晋升资格条件,明确规定晋升高、中、初级职务必须达到相应的学历、任职年限等要求,但从充分激励人才的角度看,这些限制条件,就成为限制有突出贡献人才、积极上进人才、致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依据。
1.5全评全聘不适应“评聘分开”的改革要求
客观地说,“评聘分开”在现实工作中有较大阻力。首先,计划经济长期的“大锅饭”形成“你有,我有,全都有”的习惯,不评则已,评则必聘;其次,单位领导担心对职工利益重新分配易引起新矛盾,造成职工上访、闹事的局面。所以,目前大多数地方仍是评聘合一。显然,不符合人才激励要求。
1.6聘后管理不适应现代管理制度规范
由于评、聘实质上难以分开,与专业技术人员的经济利益不可能有本质冲突,聘后管理仍停滞在收发考核表、掌握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等低端层面。以能力、业绩为基本评价要素,以激励人文化管理为基本手段的现代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最终流于形式。
2.1进一步推进职称评聘分开制度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评审过程中按岗位职数评审的限制,实行“能者上”的激励机制;在聘任管理上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通过评聘分开,使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较好地解决过去因岗位职数限制而积累下来的矛盾和历史欠账。实践证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不仅使职称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迈出新的一步,而且为今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2运用科学职称评审方法
职称评审工作的方法和手段进一步趋于科学合理,使评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单一的考试或评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局限性。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进行严格公正的考试和科学合理的评审,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从2001 年开始,对职称评审工作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对晋升高、中级职称人员,进行全市统一的业务考试,成绩作为高级推荐和中级评审的重要依据。考评结合办法的全面实施,既可以从一个侧面检验和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真实水平和业务素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从而为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2.3建立人才评价新机制
尽快建立起新形势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人才评价新机制,促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打破制约和影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一切不利因素,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人才的主要依据。围绕能力和业绩2个方面,结合各系列、专业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和有所侧重的要求,特别是能力方面的要求。不唯身份、不唯资历、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以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进一步扩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和职称覆盖面,凡在当地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均可参加职称评审;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区、行业、专业、工作性质和年龄而异,不搞“一刀切”;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个以上职称,促进复合型人才成长,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平、合理和有效的竞争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2]。
2.4加大对职称工作的投入
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一步精简手续,规范程序,缩短工作周期,切实提高职称评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将每年的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公开,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做到心中有数。评审时间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工作的实际,在时间上留有余地,并进行合理安排。同时,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投入,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和先进的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由安徽省人事厅牵头,组织安徽全省各个地市的优势力量,共同开发安徽省内通用的职称评审管理软件,将职称评聘的各个环节形成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运行模块,并充分利用网络建立相互联系,试行网上填报材料,网上传阅材料,网上评审材料,网上查阅结果等[3]。
2.5发挥职称改革的影响作用
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坚持考评结合的科学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职称改革的政策导向作用;坚持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制度,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杠杆作用;正确处理好职称申报、评审和聘任管理三者间的关系,不断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2.6加强职称后续管理工作
针对职称后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力度相对薄弱、竞争聘任和聘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赋予各级人事部门相应的行政监督管理权限,加大人事部门对各单位职称后续管理工作的参与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人事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于职称评聘工作的全过程[4]。同时,建立健全职称评聘方面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积极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2.7扩大职称改革的宣传面
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对职称改革工作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的宣传力度,扩大职称改革工作政策宣传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组织原因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利益受到影响的机会和因素,积极维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
2.8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评价
为进一步适应职称改革工作的深化和社会化评价工作的大趋势,也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职称工作“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情况,彻底解决职称评审由于各系列间多头参与所造成的不平衡现象,加快推进职称工作走社会化评价这条路子的步伐。建议尽快出台安徽省职称评审社会化评价的相关政策、规定,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使职称评审工作尽快走上社会化评审的轨道,从而推动整个职称改革工作上一个大的台阶。
[1] 孙晓燕,赵俊杰,卢萍.职称制度改革与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24(11):121-123.
[2] 陈鼎杰.关于职称制度的评价与创新[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7):125-127.
[3] 张建瑞.职称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甘肃科技纵横,2008(4):148.
[4] 崔光宝.职称改革与人才评价[J].人才资源开发,2008(4):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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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刑事司法改革中律师主体性问题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掀开了法治建设的新篇章。以来,刑事司法领域纠正了如张高平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典型的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正在不断地以行动加以践行。对此,我们在感到由衷欣慰的同时,也不能不注意到,在一起又一起被纠正的错案中,辩护律师在当时大多做了无罪辩护,而且对证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但是,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为何不被采纳甚至被完全无视?
这种状况反映出刑事司法改革中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问题,即辩护律师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到底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和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事实上,公检法与辩护律师的关系问题,是刑事司法改革中绕不开的一个重要问题。遗憾的是,在当前的司法改革过程中,公检法都在各自推出相应的举措,却没有看到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一员的身影。换句话说,作为体制外的律师,在司法改革中应当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司法改革的主体参与司法改革。
现代刑事法治需要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刑事法治与公民的人身自由密切相关,而人身自由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法定权利的基础。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制度,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体现了国家对生命、自由等人权的尊重。回溯司法改革的进程,我国的辩护制度大体走了“三部曲”:1979 年,我国颁布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在法院审判阶段才有权委托辩护人;1996 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辩护的介入提前,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后有权委托辩护人;2012 年再次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从理论应然的角度看,我国以往司法实践中“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但从具体司法操作的实然角度视之,尚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赵作海之类冤假错案的频发,至少说明在我国某些地区的基层司法活动中辩护制度的缺失、滞后,或辩护作用的弱化。根据曾经的全国律协会长介绍,全国刑事案件律师参与的比例尚不足30%,有的省份仅为12%。全国22 万律师,2010 年人均办理刑事案件不足3 件。即便是上海这样的发达地区,2013 年全市法院系统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 82 万件,仅按一审结案数计算,律师参与率也只有60%,再考虑到各种其他因素的存在,律师刑事案件的实际参与率实际远远达不到60%。
实际上,当前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比例过低、刑事辩护制度发展滞后,主要原因无非有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对律师制度的功能作用以及律师的职业性质尚未形成共识:有些人认为律师就是包打官司,为了钱不惜替坏人说话;有些司法人员对律师存在偏见,认为律师参与诉讼会影响办案;也有些辩护律师专业水准低,辩护效果差,特别是个别律师丧失职业道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律师的形象,影响了人们对刑事辩护的评价。
二是律师法定权利落实不到位,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和辩护意见不被重视的问题依然存在,律师遭侵权后救济渠道不够畅通,伤害了律师参与辩护的积极性,妨碍了辩护职能的发挥。
三是法律规定的援助案件的覆盖面不够大。律师参与率偏低,使许多刑事案件的控辩严重失衡,从而使得案件的公正难以保障。而这种状况又形成恶性循环,越是参与度低,刑事司法环境就越是得不到重视和改善,反过来又进一步降低刑事辩护的参与度。
现代刑事案件中的控辩审三者的关系,是一个等边的三角形关系。任何一边的增减,都有可能导致权利关系的变异和案件真相查明的困难。在我国,由于一直盛行国家本位的刑事司法政策,致使代表个体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的权利,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伸展。设立律师辩护权,其宗旨固然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但在此目的之下,律师的工作无疑为法院查明事实真相、正确裁断案件,提供了另一个独特的视角和线索,促使法官兼听则明、辨证思考。所以,律师工作的最终结果,与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殊途同归,都是为了准确追究犯罪、正确适用法律。
既然工作方式虽异而目标相同,那么,充分重视和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就是推动司法公正工作中的应有之义。律师的辩护权,不外乎会见权、调查取证权、鉴定权、申请证人出庭权、质证权、发问权、辩论权,这些权利的本源其实就是嫌疑人自己所拥有的,只是囿于人身自由的局限和专业知识的缺乏,委托由律师行使而已。让这些权利得到充分的施展,不会导致漏掉罪犯,不会加大案件侦查的难度,相反,将会使案件侦查办法和人权保障,得到脱胎换骨般的提升。限制律师的辩护权,就是限制嫌疑人自身拥有的权利,是一种有罪推定的陈腐、落后的思维和做法,应当坚决抛弃。
刑事司法改革中律师主体性的制度展开首先,刑事司法改革应当在理念上突出律师的不可或缺性,认同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以往的刑事司法改革之所以成效不显,关键原因是我们对司法改革存在一种错误理念,即相信只要通过司法机关自身的改革即能够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不需要依赖于律师。历史教训多次证明:没有刑事辩护律师高度参与的刑事司法实践,是难以取得实效的。
实践中,由于存在体制内外的差异性,公检法往往简单的认为自己是代表国家的,而律师是为自己“赚钱”的,甚至认为律师就是“商人”,这无疑会在情感上排斥对律师的认同。因此,刑事司法改革首先要解决一个理念问题,即职业共同体的认同问题。法官检察官律师应当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要形成相同的理念,即大家要做的是同一件事情,就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检察官通过指控去追求正义,律师通过辩护追求正义,不同的仅仅是大家的角色差异,而维护公平正义则是共同的理念和目标。
其次,制度设计上应充分体现辩护律师的主体地位。理念上的改变需要制度上的保障,没有司法机关之外的力量的介入和监督,司法不公的僵局很难从根本上打破。如果不将律师作为司法改革的一种重要力量,使其在司法改革中与公检法享有同等的地位,并据此设计律师的诉讼权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听取辩护律师意见,难免还会出现下一个“张高平”、“呼格吉勒图”。刑事司法改革离不开辩护制度的完善,刑事司法改革的很多举措都旨在促使刑事诉讼程序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诉讼程序,其价值导向和终极目标就是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而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需要律师来实现,律师职业权利的保障实际上就是保障人权的一个重要体现。
应当说,新刑事诉讼法生效以来,刑事辩护中存在的传统“三难”(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在新刑诉法下,又出现了所谓“新三难”(申请调取证据难、法庭上质证难、律师正确意见得到采纳难)。不管是“老三难”还是“新三难”,其背后的根本原因还是律师权利没有有效的制度保障。我们看到的“新三难”实际上更多的是辩方和审判方的关系问题,通俗一点讲就是“你辩你的,我判我的”。
例如,法庭在庭审过程中态度明显倾向于控方。本来应该表现出来的控辩冲突,在当前的刑事司法领域更多地变成了辩审冲突。近年社会高度关注的广西“北海案”、常熟“聚众斗殴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都有一批被称为“死磕”律师的身影,而这些案件背后反映的恰恰是法院丧失基本的中立性和庭审的严重虚化问题。又如,当判决不采纳辩护意见时,要么干脆回避不予回应,要么是简单一句话“没有依据,不予采纳”。这样的判决书,实际上显现了刑事司法对辩护的排斥感。因此,当前的司法改革,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律师辩护权,让辩护律师真正成为刑事司法的主体之一。
第三,刑事司法改革中,还需要围绕刑事辩护问题构建一套系统完善的法律制度。
当前刑事辩护中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刑事司法制度设计中对公检法与律师关系的理念和制度安排上的偏差所造成的,但这背后实际上是制度设计上没有形成以刑事辩护制度为重心的刑事司法制度。应当说,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就是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终极目标,重构刑事司法控辩审之间的基本关系。因此,以辩护权为重心的制度设计更容易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比如,在侦查阶段,按照现在的规定,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要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但是这个规定一方面在实践中没有得到真正执行,另一方面这一规定也让律师处于尴尬境地,因为我国刑事侦查仍然是封闭式的,律师只能会见当事人,不能把握全案,更看不到证据,因而无法针对案件提出实质性的意见。
又如,在审查起诉阶段,刑诉法明确规定要听取律师的意见。实践中,检察人员、公诉人也愿意听取律师意见的,但是有的辩护律师却不愿提出意见,其最大的顾虑是补充侦查制度。如果律师提出意见,侦查、检察机关据此补充侦查完整了,律师自己就将陷入被动,反而不如不提。这些问题都反映出在进行立法的时候,没有真正从辩护方的角度去考虑。因此,以人权保障为导向,以辩护权为中心,构建一套系统完整的保障辩护权的刑事法律和司法制度,应当是当前刑事司法改革最为关键的问题。
第四,刑事司法改革中,还需要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我国关于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散见于诸如律师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民法等实体法中,不仅没有系统性,在立法结构上不规范,而且在这些法律中都缺乏关于律师的社会功能以及律师在司法体制中地位的规定,以致律师的执业权利极易被国家权力机关所忽视。因而在现实中,律师调查取证面临诸多限制,阅卷权利范围极其有限,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难上加难,从而在客观上导致了控辩双方地位的严重失衡,使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因而必然累及审判质量及司法公正。律师如果连自己的执业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那么他如何去维护和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 因此在刑事司法改革过程中,如同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职业保障一样,律师的执业权利保障也同样重要。
正义是人们为了恰当地分配利益而设计的制度安排,它仅意味着相互冲突着的利益各得其所。律师辩护是推动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不可须臾或缺。正是由于律师在司法过程中扮演了“鲶鱼”的角色,驱动着司法过程中的警察、检察官、法官积极履行各自对正义的责任。刑事司法改革的核心问题显然是对公权力的约束,对人权的保障。因此,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实质上就是在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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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最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之一,它的诞生对商业银行完善自身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增强流动性有着重大的意义,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2005年,随着国家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法规的颁布,这种金融工具纷纷被各家商业银行青睐,并进行尝试。本文介绍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涵义及中国的发展历程,分析其对我国资本市场产生的作用及存在的不足,并得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个分类,特指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为信贷资产,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从广义上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消费信贷、信用卡账款、企业贷款等信贷资产的证券化。
2.1、探索阶段:1990-2005
1992年,海南省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发行“三亚地产投资券”。
2000年3月,荷兰银行以中集集团3年内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在国际商业票据市场上多次公开发行商业票据。
2003年1月,德意志银行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高风险项目组成的20亿元资产包进行证券化。
2003年6月,中信信托投资公司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32.5亿元的不良债权资产设立财产信托,其中的优先级受益权被转让给投资者。
2003年10月,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对工行宁波分行约26亿元的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第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
2.2、试点阶段:2005-至今
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资产证券化序幕正式拉开。
2005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分别成功发行了第一期贷款支持证券―“开元2005”、“建元2005”。这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总规模超过130亿元。
2007年4月,国务院下达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试点的批复,扩大试点正式开始。其后,浦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工元一期”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
2008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成功发行了首支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同期,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了首支汽车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2008年底,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监管机构出于风险担忧和审慎原则暂停了资产证券化的审批。
201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
3.1、疏导商业银行风险
资产证券化能够降低银行体系风险,形成外部监督。在我国目前由银行中长期贷款替代资本市场融资的情况下,风险大量积聚于银行体系。资产证券化可以将银行风险分散、转移给数目众多、愿意和能够承担风险的社会个体,从而降低整体金融风险。
3.2、增强资产的流动性
我国银行资金“短存长贷”、资产负债结构不配问题已成为造成流动性风险和削弱资产流动性的主要原因。通过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可以将存量长期信贷资产转变为可流动的证券,降低商业银行长期信贷资产存量;商业银行还可以设计标准化的贷款合同,向资金需求者发放贷款并短期持有之后,通过证券化方式将贷款分销给资本市场投资者,减少自身持有的增量长期信贷资产,进而增强了资产流动性。
3.3、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贷资产证券化多数采用表外模式的处理方法,银行通过将信贷资产真实销售的形式把用于证券化的信贷资产转移到资产负债表外,从而有效提高资本充足率,并相应减少由于高负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存款准备金,通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资产扩张能力。
3.4、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银行的信贷资产是具有一定数额的独立价值并具有生息特性的货币资产,因此也具备了转化为证券化金融工具的可能性。信贷资产证券化提供了标准化、流动性高的投资品种,可丰富资本市场产品,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实现资金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双向流通,降低系统性风险,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4.1、基础资产范围小
信贷资产包括个人住宅抵押贷款、银行不良资产、汽车销售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学生贷款、工商企业贷款、信用卡应收款、转账卡应收款等。而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微不足道的发行数量和规模与银行业庞大的资产规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经济的快速增长使信贷资产不断增加,银行资本金收益的增长难以跟上信贷资产规模的扩张,这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4.2、产品运行方式不成熟
自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国内许多学者从法律、税收、会计等角度对会计处理方式、SPV 组织形式进行了研究,普遍认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和金融体制下,可以通过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并且经过表外处理达到风险隔离要求。信托型 SPV 是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所采用的主要结构模式。但是至今仍未建立起完善、系统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信托型 SPV 是我国资产证券化成本最小、障碍最少的模式选择,但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市场的进一步成熟。
4.3、缺乏优质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
资产证券化涉及到多家中介服务机构,其中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估机构是最重要的中介机构。目前我国资产评估业和资信评估业还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对它们的要求,必然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接受程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
4.4、法律法规环境不配套
由于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因此缺乏配套的法律和法规。我国法律上没有像美国的《破产法》那样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带有追索权和权益保留的转让在证券化中都是比较重要而常见的安排,这在我国的现有法律中尚不存在对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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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大了对粮食、油料、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扶持,支持发展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分析农业政策情况,可以发现,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持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期国策,而农业保险作为其中的组成部分,正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益阳市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本文以益阳市农业保险的发展为切入点,进而分析了益阳市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以完善益阳市农业保险的发展。
关键词:益阳市;农业保险;问题及对策
益阳市是一个传统农业市,也是洪灾和旱灾频发的地区,频繁的自然灾害影响了农民收入的稳定与增长,其粮食对全省粮食的供应乃至对国家粮食战略安全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农业的重要性和自然灾害的频发性,需要农业保险来提供保障。农业保险作为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部分,是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利益的主要手段。因此,农业保险发展及高效率运行对湖南省乃至全国都显得尤为重要。
(一)保障水平低。
第一,承保面不广。当前政策型农业保险的承保对象只包含能够繁殖的母猪、水稻与棉花,渔业与林业保险处于空缺状态。因此,在受到严重冰冻灾害后,广大民众强烈要求增加农业保险种类。通过调查分析沅江市发现:最近几年蔬菜种植规模达到1万公顷、柑橘种植规模达到4700亩。二零零八年因受到冰灾气象灾害影响,蔬菜及油菜几乎绝产,三分之二的柑橘树被冻死,大约需要3年方可恢复,因此农民强烈希望柑橘和蔬菜能够在短时间内纳入农业保险体系。安化县东坪镇与桃江县大栗港镇亦希望如此。
第二,赔偿金不高。棉花、水稻种植险赔偿标准是严格根据国家统计部门颁布的此农作物处于生长状态时所花费的成本而定,人力成本不属于该范畴,水稻每一季的生产成本为四千五,棉花每一季的生产成本为三千六。不过大部分农户说,在不计人工成本的基础上,农药、地膜、化肥、种子成本都呈现上涨趋势,每公顷价格都会高于三千六,最低也要高于五千二百五元;能够繁殖的母猪赔偿数额最高是一千,不过其生长成本都会超过四千。并且,很多农户都指出农业保险赔偿数额过低;每公顷水稻因为受到水灾影响其损失按照七成计算,需要获得的赔偿金也要在四千五到六千之间。
第三,条款不合理,与实际状况不相符。安化县养猪农户指出,难产是造成繁殖母猪死亡的首要原因,不过此项却没有被纳入保险理赔体系;所有喂养母猪的农户都不希望母猪因为生病造成死亡,所以养猪农户基本上都具备一定的防治疾病技术,不希望保险公司将因病致死的母猪纳入保险理赔体系。
(二)勘灾定损难。
首先,农业保险在赔付方面具备三个显著特征:专业要求高、涉及领域多、受灾面积广,受地理位置、交通不便、信息传播度低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无法对灾情程度、损失状况进行科学评定。若是成千上万亩的稻田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伤害,对其进行一一评估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关于水稻赔付这一问题,保险公司规定损失超过百分之三十才能进行基本赔付,若是损失率高达百分之七十则需要保险公司赔付全款,不过如何科学划分百分之三十与百分之七十呢?这是一项难度较高的工作。其次,当前农业保险网络不是很发达,使得公司与农民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无法迅速、精确评估灾情损失。
(三)保费收取难。
根据国家政策指示,具有政策性的农业保险费用通常是由农户及各级财政共同担负,不过在实际运作期间,保险公司并没有向农民直接索取费用。沅江市与桃江县及安化县的保险费用是农业协会垫付,原因在于保险公司与各级政府认为向农民索取保险费用比较困难。首先农民农业风险意识比较差,很多农民还没有正确、客观的认识农业保险,大多数农民所持有的观点是农业保险可有可无,大部分农民对此基于农业保险来获取经济补偿这一方式并不了解。当前本市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医疗报销问题,其中百分之四十一的农户最担心的问题是自然灾害;
农业生产过程中,广大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农资价格、农产品市场价格、自然灾害;若因自然灾害受到经济损失影响,百分之五十四的农户想通过政府补贴来减轻经济损失。其次在农业保险费用收取上农民存有很深的误解,有的农民认为上缴农业保险会加重家庭负担,因为多种不同因素的影响,各级政府不会轻易碰触农民负担底线,不会向农民索取农业保险费用。由此可看出,农民是利益享用者,无论上缴多少钱农民都会认为是不合理的,会增加家庭经济压力。
(一)加快扩大农业保险提标,提高保障水平。
(1)进一步探索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根据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在险种开发的重点上,应包括五类:一类是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高梁等;二类是经济作物,如棉花、芒麻、油菜、蔬菜、果树、茶叶、甘蔗等;三类是养殖畜禽,如育肥猪、鸡、鸭、牛、羊等;四类是水产养殖;五类是林业。在险种责任上,以频繁发生的火灾、雹灾、暴风、暴雨及其它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为基本险责任。在服务对象上,应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农业科技企业及其原料生产基地、种养大户等为重点。
(2)适时提高赔付标准。一方面,现在与物化成本紧密关联的产品物价都在上升中,以物化成本为赔付标准的保障水平也应随之提升;另一方面,还应适当考虑人力成本的损失,相应给予一定的赔付,以提高农业的生产恢复能力,真正为农民解除后顾之忧。
(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农业保险规范运行。
(1)设立农业保险管理机构,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省市县可以与财政局挂钩,从而构建起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机构,而该机构需要负责农业保险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农业保险准则的设定、对不同的市域做出费率分区以及风险区划、对商业保险公司新上市的险种条款进行审批等。此外,还要以农业保险机构为主体,联合农业局、农村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地方金融证券办等单位一起构建农业保险联席会议的联动机制,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地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
(2)规范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督促保险公司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相关业务规程办理农业保险,做到“三公开四到户”,即:承保内容公开、勘灾定损公开、赔款兑现公开,承保到户、保单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由区县(市)政府明确乡镇农技站、畜牧站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统一工作经费标准,引导保险公司依托“两站”加快建立镇、村农业保险网点,实现“乡乡镇镇有网点,村村都有保险员”的目标,在规范的制度约束下实现现场签单、收付保费。推动保险公司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农业保险专业队伍,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全心全意为群众搞好农业保险服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深人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镇村干部、农村党员认真学习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营造浓厚的氛围,充分激发农户的参保热情。
(3)建立巨灾风险基金。按照国际通行作法,对大面积旱灾、洪涝灾害,建议在省、市、县财政设立巨灾风险基金。巨灾基金由以下渠道筹措:省财政每年安排农业保险专项资金;各市、县按照本地区当年保费实际发生额10%的比例提取农业巨灾风险基金;保险公司的盈余额按一定比例划入巨灾风险基金。巨灾基金的使用主要包括:弥补农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不足部分;预防巨灾。
(三)加大保费收缴力度。在上级财政保费补贴相对固定的政策框架下,建议省、市、县财政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率(可以尝试打破民政救灾救济资金的传统使用方法,从每年的民政救灾救济资金中提取一部分为农民代缴保费),同时在核定的保费标准之内,适当向农户收取少量保费(那怕是每亩只收1元钱),这样既可以不断提高农户的参保意识,还可以在发生灾害时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
本文尽最大努力研究一套基于益阳农业的客观情况的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以此提高益阳农作物的抗灾抗风险能力,从而希望解决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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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对我国农业现代化与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农产品期货市场通过期货市场特有的价格发现和回避风险功能,使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转移,从而起到缓解农产品价格波动、稳定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作用。然而,农产品期货市场在发展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产品市场渠道发展问题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水平稳定快速增长,国民购买力和消费水平也越来越高,对农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样化,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是社会经济的基础,推动着经济的稳健运行。文章从农产品企业的角度发现、分析市场渠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可行的渠道发展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 市场渠道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水平稳定快速增长,国民购买力和消费水平也越来越高,对农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样化,另一方面,我国因地域广阔,农产品品种丰富,产量大,并且多年一直保持平稳的增幅,我国农产品市场也因此得到了迅速发展。但这其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例如,渠道建设成本和终端维护成本居高不下,在消费者承受高物价的同时,生产者的经营利润却很低。
农产品的特点。作为营销的对象,农产品本身与其他商品有着一些不同点。这些特点往往对本行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①
第一,农产品具有季节性,即农产品生产与采收需要一定时间。一年中只在有限时间内才能有大批量供应,且在每一年都会重复进行。这意味着农产品现货的供应呈现出短期爆炸式增长,这要求生产主体在特定时间内完成采收工作并贮藏供应市场。
第二,农产品具有易腐性,即农产品因其生物性质,存在腐败变质的现象,但不同产品有不同的最长保存时间。另外,如果部分农产品变质,不仅会导致其自身受损,还会导致其他部分加速变质。腐败变质现象不仅是由存放时间过长导致,还可能由在采收、贮藏、运输、销售过程中因震动、摩擦、冲击、温度及湿度不合适等各种意外状况导致。
第三,农产品具有规模性,即农产品产业链是极具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的,因此,当其规模增加或本产业和其他产业相联系时,将大大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保证所提供产品的品质,降低市场销售过程的不确定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即,其种植或饲养规模变化的二阶导数低于其成本变化的二阶导数。另外,当数个相关联企业的距离较近时,其交易成本将呈现下降趋势。例如:当水果产业与果汁行业、罐头行业相结合时,又可发挥集聚效应。第四,农产品具有地域性,即不同的农产品有不同的成熟期,有不同的地域生长条件,则在特定的地域中不同农产品的成本是不同的,因此需要发挥每个地区的比较优势,提高其产业竞争力。而我国幅员辽阔,生态环境,人文背景具有很大的差异,则发挥其比较优势时,其交易成本、技术投入、运输成本是不同的。②
农产品市场的构成。市场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市场结构应由生产主体、市场渠道、消费主体构成。生产主体包括零散个体户(出售比例较小,且仅在在产出过多超出家庭需求时才会出售部分产品)、专业个体户(以出售为主,专业性较强,且多以规模化机械化种植为主)、农业合作社(有固定的合作机制,对外以一个独立的组织机构呈现)和农产品公司(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可进行大规模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甚至进行深加工)。市场渠道分为零售市场(如零售摊点、农贸市场、便利店、超市等)、批发市场、大型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四个方面。消费主体则分为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机构消费和个体消费者。
农产品市场的运行。目前,使用的最多也是最成熟的市场渠道是零售市场和批发市场,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农产品的交易机制不完善,市场化程度低。③大型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更适用于标准化程度高、交易数量大的农产品,包括水稻、玉米等。农产品行业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由众多部分组成,包括生产、物流配送、渠道拓展、终端销售、原材料供应等。首先,生产方面,家庭和个体户依然是最主要的主体,且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其次,渠道方面,农业合作社、中介公司所起到的作用比较小。批发市场和销售点众多,但规模小,实力弱,依然没有摆脱旧有模式效率低、功能少、机制不完善的缺点。再次,在终端销售方面,现代营销理念和方法开始深入人心,但缺乏有效的措施,和传统的销售模式没有实质性区别。
相对于我国现有农产品营销渠道运营方式,发达国家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例如:日本作为亚洲发达国家,国土面积小,本国农产品产出只能在粮食作物方面勉强满足需求,其他农产品则主要依靠进口。而其他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包括了场内流通和场外流通组成。其中,前者主要通过众多不同规模的批发市场来进行。而后者则更倾向于采用面对面的销售方式,将流通环节降到最低,从而保证交易效率。④这两种流通方式共同承担着日本鲜活农产品流通。此外,法国的农产品营销渠道倾向于通过标准化和规模化来降低运营成本,并且积极发展现代大型批发市场和农村合作组织以提高周转效率、降低途中损耗、扩大行业影响力。
第一,生产形式单一。我国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一直以家庭或个人为主,在改革开放之后尽管有所改善,但依然是主流形式。在这种主流形式外,由公司规模化生产,供产销一体化,合作社生产等形式也存在发展不成熟、数量过少等缺陷。⑤而可供选择农产品渠道往往只有几种,依据买卖双方性质可简单分为单个生产者到单个消费者(C2C)、组织到单个消费者(O2C)、组织到组织(O2O)、单个生产者到组织(C2O)。其中前两种是最常见的形式。因此,可选择的渠道方式较少。又因为在现实经济中农产品的销售往往要经过多种渠道,不仅效率欠佳,且成本高昂。
另外,在流通过程中,物流成本和其中的损耗也是非常惊人的,这在导致农产品价格虚高的同时,也约束了营销渠道的扩张和集群效应的产生。⑥另外,专业个体户生产的农产品较为单一,因此往往通过农业合作社或者直接与大型企业签订交易协议,以降低周期性风险。近年来,这一类型的市场主体增长较为显著,主要得益于土地流通政策的改变、国内产业结构的转变。
第二,渠道环节众多,通畅性差。某一农产品要从土地转移到终端消费主体手中,往往要涉及多个相关利益群体。而这些利益相关者因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而导致在每个环节花费过多时间。另外,由于我国农产品生产主体以个体种植户为主,缺乏完善高效的销售渠道。加之在物流、税费等方面的不合理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渠道的通畅性。对比国外,美国农产品78.5%从产地通过配送中心,直接到零售商,相对而言其流通环节较少。此外由于美国公路、铁路发达,交通便捷,因此农产品能在最短时间内被运往批发市场,在提高流通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破损率。⑦
第三,缺乏健全专业的营销组织。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个体种植户是主体,且大多直接与批发商或消费者交易。然而农户分散经营,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产品定价权无法把握,只能服从市场安排。这种现象在导致最终利润分配不合理的同时,也导致我国农产品行业为实现产业升级提高运营效率而进行的原始资本积累不断延迟,并形成了恶性循环。而在日本和美国绝大多数农民都加入了合作社,既有销售合作社和生产资料供应合作社,又有农业劳动合作社,即为农民提供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支持,并为其在种植或养殖的各个阶段提供完善的咨询服务。从而提高其生产终端的应变能力和竞争力,并降低下游渠道商的风险准备成本。
第四,运营效率低。就农产品自身而言,当其规模越大,结构越多样,其成本越低,产出效益越高,产生的风险就越小。斯特恩(LouisaW.Stem)、安塞利(AdellEI.Ansary)和安妮・珂兰(Coughlan)从管理和社会角度研究该问题,即前者基于利润来评估渠道和市场需求的匹配程度,后者则评估各渠道商的财务质量、对总体渠道的贡献和自身渠道质量等内容。但是我国目前存在资金积累不足、规模效应低、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农产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产业链的进一步深化。在销售时间上的安排仍缺乏科学性。而中间环节过长,环节多则是主要的原因。尽管减少中间商是一个解决方法,但中间商对于农产品的渠道建设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T.D.H.weld认为在讨论如何提高农产品营销渠道效率等问题的同时,也不能保证适度的中间环节,中间商有利于产业链的上下游分工,提高渠道运作水平。最后,在结构方面,农产品批发商的销售对象上,电子商务、专业供应商等新兴购买者已经出现,并逐年上升。但是,超市、部分零售店等零售终端依旧是从批发市场采购。⑧
建立农业合作组织。地域性的中小型种植户应建立专业的农业合作社,用于联系供求双方,组织销售,实现渠道共享、信息流通、风险共担,从而增强个体种植户的竞争力和凝聚力。尽管我国也有很多类组织,起到了降低渠道成本、有效降低市场风险、提高信息透明度的作用,但合作社存在内部管理和执行力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另外,缺乏良好的后期投入和利益分配的不完善也是其值得进一步改善的地方。
因此,农业合作社还应在制度规范化、流程标准化、产品优质化等方面做出探索,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而农业合作社作为产销纽带,其结构设计和管理制度是关键,直接影响和决定运行效率和市场拓展能力。就国外的管理经验而言,我国农业合作社、农业协会等机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以加拿大为例,其农产品营销协会主要有以下特点:首先,是作为一个消费者、市场、政府和农户之间的纽带出现,可以作为代表和其他相关主体进行协商,并组织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目的在于提高会员收益,即营销协会是以保护会员利益为核心,为会员提供多样的全面的渠道咨询;因此他们为会员将搜集很多市场信息,并对其会员进行信息共享和作业指导;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即为了保护会员利益,协会有自己的章程和运营机制,并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另外,协会属于非营利性组织,其运营经费是从会员的产品销售收入抽出的。
与下游终端对接。专业销售机构可以与超市、便利店、批发市场合作。首先,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一个可行目标,并以此设计方案,从而为实现多方合作模式打下良好的契约基础。其次,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多方合作模式的建立。另外,各方应以降低整体交易成本为目的,对进入销售终端的农产品制定相应质量标准,对农产品的进入过程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在实际运行中,建立完善的问题处理机制,定期更新农产品进入过程的标准流程,必要时可向专业的咨询机构咨询,对其运营模式不断优化。只有在这种多方合作模式的基础上,才能有效降低各主体间的道德风险。该模式与其他模式的不同在于农户与下游产业公司不再直接合作,而是通过中介统一对外建立合作关系,而这个中介就是农户自发形成的合作社。最后,不应忽视政府在农产品转移到最终消费者手中这一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和规范标准,并为采购、配送、营销、价格等环节的稳定运行保驾护航。此外,建立规范的行业协会,用于生产主体间的交流,规范行业行为。
对原有渠道优化。针对原有市场,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对原有机制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市场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渠道成本。若本地适合建立交易市场但还没有,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建立。新的交易市场建立有效运作规范,互相监督,保障市场有效性。及时更新交易平台,保障渠道的畅通性。但也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身营销行为,在行业协会应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约束企业行为,提高行业信誉。
针对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等大型消费者,可以通过农业合作社建立起关系型渠道。双方进行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加强企业合作等方式锁定目标市场,降低渠道风险,从而提高行业竞争力。对于一些大型连锁企业而言,其原料采购一般都是集中统一进行的,因此针对这类企业应该由专门的客户小组负责,为其提供专业完善的解决方案,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另外,当需要稳定收益,降低不确定性时,尽量与加工型企业直接签订交易合同,此类交易多成交数额大,交易次数少,交易时间长,价格比较稳定。
建立新渠道。除了优化原有渠道外,针对部分农产品,还可以借助网络途径进行销售。这类商品应该存在以下特点:首先,单位价值高(重量或者体积),其次,保质期长,不易变质,耐存储,例如:部分干海鲜,干果等。这里的网络渠道不仅仅是在某一平台上开设网店,还应该通过多种网络途径进行宣传、促销,以提高知名度,包括微博、微信、e-mail等。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网络化渠道。这里的网络化是指通过互联网及虚拟信息平台对流通渠道内各主体的信息进行同步和共享,提高农产品流通速度。包括通过互联网进行数据交换、建立网店等。还应高度重视期货市场和拍卖市场的建立,这两种市场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收益不确定性和充分排除信息壁垒。
与政府配合,发挥市场有效性。首先,与政府积极配合的目的之一在于引导市场良性循环,提高市场有效性。因此,应积极鼓励企业进行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从而提高产品多样性,扩大市场容量,并且鼓励社会资金、大型企业和优秀人才进入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建设中去。为实现这些目的,政府应在土地、税收、运输流通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与积极扶持。还应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的交易行为,建立科学系统的市场评价体系和针对突发状况的应急方案。另外,还应为渠道人才的培养提供必要的帮助,从而在根本上为扩大市场需求,增强市场活力不断提供人才输出,例如,可委托相关科研院校和专业机构为其提供定期的讲座和培训学习。其次,应控制农产品行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的市场竞争弱势,政府应该在其进行自由竞争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扶持,合并小型市场,提高市场效率。据不完全统计,我国50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有20%以上在建成以后未能开业,其农产品交易量也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因此,各地区政府应相互配合建立统一的管理监督机制,提高大型交易市场的活力,从而促进当地农产品营销渠道的高效有序运行。
(作者单位:宿迁学院商学院)
①胡华平:《农产品营销渠道演变与发展研究》,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
②柳思维,黄毅,张国政:“农产品营销力影响因素模型与实证研究”,《商业研究》,2010年第2期,第134~137页。
③孟志兴,王广斌:“我国农产品物流渠道分析及对策建议”,《中国流通经济》,2012年第4期,第30~33页。
④何望:“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现状与优化策略”,《经济研究参考》,2012年第23期,第41~42页。
⑤徐国强:“农产品营销体系的构建分析”,《现代营销》(学苑版),2014年第10期,第62~63页。
⑥张国斌,肖玉秀:“中小农户农产品微营销策略探讨”,《现代农业科技》,2014年第24期,第342~343页。
⑦张莉:“安徽省农产品营销模式分析与研究”,《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4年第12期,第8~9页。
⑧降雪辉:“阿里巴巴视域下河南农产品网络营销新模式研究”,《物流技术》,2015年第34期,第108~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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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称制度经历了非常曲折的发展演变过程。解放初期我国职称制度基本上是实行技术职务任命制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对在旧中国获得的技术职务予以认可,由各单位领导和组织部门考核任命。职称制度作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切身利益。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别是用人和分配制度改革与经济多元化发展,我国职称评价工作正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职称制度改革与发展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研究我国职称制度改革发展的历程,分析职称工作面临的问题及现状,对我国职称制度改革与发展方向做了初步探索研究。
关键词:职称 改革 评价机制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对一个国家民族而言,人才是最宝贵的首要战略资源,人才竞争将在综合国力的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对人才进行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是选拔人才、合理使用人才的一个关键环节。在我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是人才队伍的主体。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执业资格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通过科学的评审和考试,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评价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优化人员配置和使用的基础。
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在各项改革正处在不断深化的时期,我国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挑战,成为目前人事行政部门面临的重要问题。职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工作,这项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尊重创造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成败。
从我国职称制度的演变过程来看,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的不同,我国职称制度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自解放初期至50年代末的技术职务任命制度。该时期,国家规定统一的技术职务级别,单位根据需要和机构编制确定技术职务,并任命人员,提升职务就可增加工资。主要的技术职务有工程技术人员、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新闻出版人员等,职务也分等级,如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到了60年代初期,由于国家经济困难,工资基本处于冻结状态,这种需要增加工资的职务任命制度基本上停顿了下来。
(二)自1977年至1983年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作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了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只要评上相应的职称,不需聘任职务,不用履行职责。技术职称实际上成了工作成就、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评定职称的专业范围涉及22个系列。1983年9月,中央决定暂停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全面整顿,并研究改革方案。
(三)自1986年开始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986年,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其主要做法是:企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事业单位在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聘任职务有任期,在任期内履行职责,并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其中包括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的工作分析(职业分析)、人力资源计划、人员选聘、绩效评估、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内容。从1995年起,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转入到探索实行职称系列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的过渡探索阶段。①注册建筑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药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执业律师等多个专业岗位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试行工作。
可以肯定的是,改革开放后多年职称改革工作的成绩是巨大的,对于发展和稳定我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尊敬知识、尊敬人才,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激励各行业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对于适应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促进经济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职称工作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是它不仅有强大的社会基础,而且有特殊的内涵和独特的作用,对个人而言,具有体现自身价值、起着解决政治、经济地位的作用;对单位而言,有着吸引、稳定和激励人才的作用;对社会而言,起着人才配置、优化结构,提升民族整体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并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其中也存在着不少弊端:例如各地区评审标准不一,导致评审不公平;论资排辈之风盛行,只要年限到头,资料齐全,一般就能上去,既评不出水平,又阻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评职称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于是出现拉关系和暗箱操作现象,直接滋长腐败和不正之风等。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职称评定作为一种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评定方式,虽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衍生出的种种弊端必须加以纠正和改进,但目前仍是适应我国现行的工作机制。我们应该看到,在我国急需知识和人才之际,改革现有职称评聘体制,通过职称评审的进一步社会化和实行岗位聘任制,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这样的职称社会化评价机制更适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高层次需求,更适应人才成长发展的需要,更适应让真正有才学、有能力的青年人脱颖而出。就目前来说,我国职称改革有:
(一)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强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在进入21世纪后,我国在逐步推行 “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上岗、契约管理、严格考核”的运行机制,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即实行岗位与职称的“双聘合一”。
(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尝试职称评审的社会化。社会评价是由社会对科技人员的学术水平或工程技术的水平、能力进行评价,授予相应称号,为市场化的人才使用机制提供依据。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的职称认定制度,特别是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一般是通过学会、协会采用社会同行专家评价的办法解决。因此,无论是从解决内部存在的问题,还是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出发,我国都亟待建立职称或职业资格认定的社会化评价机制。国家在这方面也在进行不断的努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就是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社会化评价的一个重要手段。实行资格考试,即用考试的办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更能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 减少评审工作中的地域差异和人为因素;通过考试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努力进取,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实行全国统考,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公开、平等的竞争机会,为克服“论资排辈”、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①
在职称制度改革方面,我国很多地方和部门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方案,不再搞“一刀切”,也不强行推广某一种方案,不断完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 真正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任、能上能下、竞争激励的用人制度;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通过职称评审社会化方面的尝试,提高人才评价的公正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提高人才评价质量。
(一)政策导向
虽然近几年国家没有正式出台关于职称改革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但在不同的场合和文件中,都提到了关于人才评价及职称制度改革的问题,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职称改革的偏重于:
第一,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加强社会化评审的制度化建设。继续坚持个人自由申报、社会公正评价、单位自主聘任、政府宏观调控的人才评价与使用的职称改革方向。不断创新评价方法,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
第二,继续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把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签订聘约,优胜劣汰”的要求,科学设岗,严格考核,全面推行聘约管理,切实解决职务聘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问题。
第三,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今后几年,国家将重点在市场经济急需的领域逐步建立执业资格制度,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基本形成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执业准入体系,并进一步推进从业资格制度的建设和发展。
(二)职称评聘工作与事业单位改革结合
评聘分开有利于实现职称工作社会化, 更大程度地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但是,只有在严格、科学设立专业技术岗位的基础上, 才能做到真正的评聘分开。所以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严格按岗聘任,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任的统一,使职称工作与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相互促进,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积极推进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的建立
1、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一是人才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技术人员拥有的劳动价值是由其具有的知识与技能的宽度和深度决定。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这种价值就是靠专业技术职称来反映。二是人才使用的公正性。职务聘任标准制定的合理性,直接决定了能否职得其人、人适其职,影响到单位的利益和发展。
2、建立分类分级的管理体系。对于不同系列,可以实行不同的评聘办法。
(1)以考代评。国家已经设立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如计算机软件、会计、统计、审计、经济、国际商务、出版,并规定,在这些系列和专业,各级政府职改部门不再进行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高级除外,高级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另外,执业资格考试中规定了,可作为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根据需要直接聘任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如按规定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经济师职务,不必再参加经济师的评审。
(2)只聘不评。对于没有实行国家统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系列和专业的初级职称,可实行只聘不评。
(3)考评结合。国家设立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系列和专业中的高级职务,按国家规定实行考评结合,即通过国家的统一考试后,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如《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规定,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要求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取得双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参加评审。
(4)资格评审。其它中级和高级系列可根据具体情况, 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格评审。
3、继续推进执业资格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在国际上,许多国家是以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方式进行管理。我国于1994年建立执业资格制度,目前已经确立了33项执业资格,约有60多万人取得各类资格。可以说,推行执业资格制度是实行人才评价社会化的一个方向。这一制度的实施,规范和统一了对相应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标准,不但加强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促进了相关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而且为在人才管理方面与国际接轨创造了条件。目前越来越多的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求在相关专业领域建立新的执业资格制度。因此,不断拓展执业资格范围和领域,加快执业资格制度的建设步伐,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未来一个时期职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
[2] 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1986.
[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2003.
[5] 陈杰:《对现行职称评审制度的几点思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报,2003年.
①刘宝英:《在全国职称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2002,P5.
②孙晓艳、赵俊杰、卢萍.《职称制度改革与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年11期,P121―P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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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证高等院校音乐教学的发展,推动音乐教学改革在现阶段的音乐教育中是非常必要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素质教学背景下高校音乐教学改革问题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加强保证高等院校音乐教学的发展,推动音乐教学改革在现阶段的音乐教育中是非常必要的。本文阐述了在素质教育的背景下各大高校的音乐教学的作用,细致研究了高校的音乐教学教育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这样的基础上对推进高等院校音乐教育的改革提出可行的方案和解决的办法。
【关键词】素质教育;高校教学;音乐教学;教学改革
音乐教学是高校培养学生艺术修养、人文素质以及综合素养的有效途径,使学生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得到心灵的放松,激发学生的思维活跃性。然而,我国高校音乐教学面临着许多难题,高校音乐教学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因此要实现高校音乐教学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和进一步完善。
音乐教学促进了高校素质教育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一方面,音乐教学扩大了学生的视野,学生在长期的音乐学习下能够感受到不同的音乐中透露的各种情感。学生可以一边欣赏音乐,一边了解音乐所包含的文化背景,丰富了自身的知识内涵,对世界产生更加深刻的认知。另一方面,音乐教学不但能提升学生的文化素质,更是同时满足其精神需求。音乐教学除了带给学生优美的旋律,还引导学生主动去了解该音乐的创作背景和音乐家的人生浮沉,使学生的气质和素养在音乐的熏陶下无形中得到提升,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音乐教学还能够帮助学生释放各种压力。高校学生整天面对着升学考试的压力,并对自己的未来感到非常迷茫,音乐教学能够有效地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使他们的注意力得到一部分转移,在音乐中重新找到不断前行的动力。
目前我国的音乐教学存在很多不足,对音乐教学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制约作用。我国高校音乐教学模式相对落后,难以满足现代素质教育的要求。随着高校音乐专业的不断扩招,若继续维持一对一的传统音乐教学模式,教师无法同时兼顾所有的学生,必然会导致教学效果的下降。此外,大多数高校在音乐教学方面还过分强调专业化,虽然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但是在综合素养方面有所欠缺,不符合当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影响学生未来的就业水平和能力。
其次,高校音乐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有所欠缺。一个成功的音乐教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良好的综合素养,这样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学生。音乐教师是学生学习道路上的照明灯,对学生的学习效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高校音乐教师的整体水平并不是很高,其专业基础和教学方式都存在问题,不利于我国高校音乐教学的发展。此外,我国高校音乐教学教材也有着不合理的地方。音乐教学教材对高校的音乐教学效果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国高校的音乐教材大部分与专业音乐院校教材一致,或是从国外引进的,与我国当前的教育现状并不相符。因此必须根据我国音乐教学的实际情况对音乐教学教材改革和创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最终推动我国音乐事业的发展。
(一)制定合理的高校音乐教学目标,进一步完善音乐教学体系
首先,必须给高校音乐教学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开展高校音乐教学活动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修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道德情操,使学生在长期的音乐熏陶下养成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让学生能够与他人建立良好的沟通方式,从而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此外,高校必须建立健全的音乐教学体系,这是实现音乐教学目标的重要保障,要将音乐理论教学与音乐时间教学相融合,一方面,向学生传授音乐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专业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要注重学生音乐实践技巧的提升,使学生能够将学到的音乐专业知识灵活地运用到实践中去,从而更好地掌握音乐实践技能。
(二)挑选合适的教学内容,促进教学效率的提升
根据高校音乐教学的现状选择更加科学合理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高校音乐教学的课时有限,难以满足完整的音乐教学活动安排,因此必须提高音乐教学的效率。在决定音乐教学内容时要注意对教学资源的挑选,使其不仅能够扩大学生的视野和知识层面,还能简化教学过程,提升教学效率。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兴趣以及每节课的时间合理的安排教学内容,避免课堂过于枯燥和拖沓,能够有效地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从而使教学效果得到大幅度提升。此外,教师可在教学内容中穿插相关音乐实践活动,比如现场乐器演奏表演或是音乐鉴赏等,这样可调动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促进音乐教学效率的提高。
(三)以学生为主体,组织各项音乐实践活动
传统的高校音乐课程主要是以理论教学为主,让大多数学生觉得枯燥乏味,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在授课时并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听课需求,造成教师在前面讲课,学生在下面走神或是做其他事的局面。所以,教师在进行音乐教学时,必须以学生为主体,从学生的角度来制定教学内容以及选择教学手段,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音乐教学实践活动,从而使学生在实践中培养对音乐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最终提高音乐教学质量,改善音乐教学效果。比如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创作,并安排特定的课堂环节让学生演奏自己的音乐,这不仅能有效地调动课堂氛围,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和创新性思维。
加强高校音乐教学改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艺术气质,提高学生的审美水平、高尚情操和综合素养,帮助学生塑造健康的心理状态和健全的人格,是高校素质教育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提升国民整体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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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不可忽视。在农村人口占较大比例的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对于中国教育的发展更加重要,但是目前学前教育的现状还存在一些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问题及其应对策略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和教育形式有极大差异,农村和城市发展已经严重脱节。当前农村在经济、教育、文化这些方面都相对落后,同时农村人口占了全国人口的多数,根据不完全统计有大约百分之七十的儿童身处农村。所以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同时我国目前推行普及学前教育。而普及农村的学前教育更是重中之重,这也成为了当下的难点以及重点。
学前教育是指针对小学以前的孩子的一个基本教育。这样的教育可以在最初给孩子一个引导,让孩子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智力发展,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为孩子将来的学习生活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现下我国农村的孩子也是渴求这样的发展,为了上优质幼儿园,家长千方百计让想让孩子在起跑线略胜一筹。在同样的年级,城里的孩子琴棋书画,而农村的孩子只能在疯耍。年轻的家长非常着急,所以为了拉下两边的差距,建立农村学前教育的体制非常重要。
学前教育是我们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的垫脚石,是因为它在国名教育体系中承担着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是人生发展的基础性教育,它对与早期的孩子有一个很好的引导作用,对于提高整体国民素质有着非同一般的价值。低龄儿童在农村中的教育发展直接影响到了教育文化的发展,也关系到了一个国家的兴亡。
大量数据显示,孩子在六岁以前正是一张白纸,他需要很好的引导这时候能够形成早期的性格、态度、习惯、情感,对今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城市的学前教育非常受到重视,并且在长期的演变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很好的体制。但相对的来说,农村的体制就很不完善,农村儿童得不到很好的学前教育。
就目前的国家国情形势下,需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而人才的培养更是要从基础做起。学前教具占得比例更是相当的重。所以抓好农村学前教育是现在教育中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证实这一情况,我们对某市的幼儿园做了一个调查。普遍农村幼儿园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一)现有的教育机构不完善
于学前教育并不属于国家的衣服驾驭范畴,所以国家对这类教育没有一个硬性的规定。因此幼儿园的建设大多是根据当地的一个经济情况来建立的。这就导致了许多问题的产生主要如下:
(二)幼儿因数量覆盖面不够
根据一系列数据显示,目前学前教育机构虽然很多,但是分布在乡镇农村的幼儿园非常少,而且大多数都是一些非正规幼儿园。甚至一些地方根本没有幼儿园,这根本满足不了如今正在增加的人数,也不能满足就近上幼儿园的需求[3]。
(三)幼儿园大多数是民办学校
从办幼儿园的类型来看,大多数幼儿园属于民办而非政府。由于民办幼儿园居多,所以会造成一个收费不合理。而收费合理化的幼儿园且这类大多数分布在城镇政府附近。而很多幼儿园会因为附近的小学的撤离继而办不下去,这就会造就一批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注册而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幼稚园产生,这些幼儿园大多都没有经过有效的管制和治理。
1农村的教育意识较为薄弱
我们所了解的学前教育其实很大部分来白于家庭教育,在儿童成长的过程最初的领路人是来白于父母,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白己的孩子。在农村,很多农民并不了解这个模式,采取对孩子不管教的态度,低龄儿童正处于一个好奇宝宝的阶段,如果这段时间接受了不好的教育就会对今后的发展带来不好的影响。
2.幼儿园经费缺乏
这么多年来,学前教育经费一直都没有列入财政预算。这就让学前教育阶段起到至关作用的幼儿园面临了一些列大问题,很多幼儿园靠着低廉收费在艰难地运转着。所以这导致很多幼儿园会因为资金不足而办不下去。
3.幼儿园师资力量不足,基础设备不完全
据长期的一些数据显示,在农村的幼儿园中。很多幼儿园教师其实都是没有编制的,仅仅有少数部分教师拥有编制。在编制教师中也有很多教师根本没有评过职称。而没在编制的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都来自于幼儿园学生的学费上,或者当地的政府,如果地区相对来说比较发达。这部分的补助要稍微多一些。所以很多幼儿园为了解决教师工资问题不得不依靠一些素质不高的人员,因此带来了很大问题,学前教育质量不高。同时因为聘请不了教师,造成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出现更大的空缺。此外因为得不到保障,幼儿园教师的人才流动率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虽然幼儿园教师的精神可嘉,但是他们具有的自身素质的确不高。这对于刚刚接受教育的孩子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另外这些老师很多都得不到家长的认可,所以导致很大部分幼儿园其实都是在家长的压力下生存的,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夹缝中生存。
针对上诉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首先我们要推行政府建立幼儿园,同时国家应该对很多优秀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资金补助,帮助他们承担一些办学经费以及一些基础设施。多年来我国的教育事业都存在一个不足的局而,国家为了减少财政支出一直都是实行两条腿政策。虽然鼓励社会多修幼儿园,在城市这些地方是能够承担的,但是相对落后的农村,这样的方法实现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单纯依靠公民自己来建立幼儿园,难度的确太大,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国家出而办理一些幼儿园。对于农村办理的好的幼儿园应该实行鼓励政策,包括对其经费的补助。而对于那些办理的相对较差的幼儿园我们应该推行一个改良政策,分派专业的人员进行辅导,培训。同时针对农村幼儿园数量不多的情况下,应该推行点线而的政策,开始建立幼儿园示范点,同时也可以将城市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建立起;联系,建立互政策,使先进化的幼儿园带动农村化的幼儿园。
2.由于目前存在农村家长对学前教育的概念很模糊,国家政府方而应该定期召开一些会议,对家长进行一些思想上的教育。让他们快速的意识到学前教育对孩子的重要性。同时也可以办展板,发海报,让学前教育深入家长的心。同时幼儿园方而应该召集那些有小孩子的家长定期去幼儿园做一个思想倡导,让家长与幼儿园的交流更多,这样家长能够意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同时幼儿园方而也能了解到家长方而的一些要求,而根据家长的要求改良白身的方案,制定出一个符合家长和孩子需要的教育方式。这样一举两得方法非常适合农村现行的学前教育制度。
3.政府应该将幼儿园的部分经费纳入公共教育事业支出,对农村的幼儿园的办学和修建都投入一部分经费。同时幼儿园方而可以拉入一些赞助商,比如像希望工程这种志愿协会来缓解自身资金缺乏的现状。而不是等着学生的学费决这部分问题,这并不是一个长久之计。
4.建立一支以公办教师为主农村幼儿园师资队伍,幼儿园的师资力量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因此我们要根据幼儿园的发展制定相应的编制标准组织一批教师,为幼儿园配套定制,并努力录取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化教师。可以从大学学前专业里而选取,也可以从一些小学教师中抽取一些比较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的老师。同时可以将原本没有编制的优秀的幼儿园教师进行一个编制,这样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素质。同时需要我们进行一个严格的审批制度,对于幼儿教师上岗进行考核并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幼儿教师保障机制,让幼儿教师与普通教师有同等的教育,并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在幼儿教师的保障问题上尽量避免因教师频繁的流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同时对于偏远的地区我们可以从高校中召集志愿者来教导幼儿园学生,高校学生普遍素质较高这是一笔现成的资源。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句话拿来比喻学前教育是再恰当不过了。学前教育是教育的奠基石,对于每个人都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一个人以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着学前教育的影响。所以重视学前教育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目前的农村学前教育。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还是一条任重道远的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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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力体制改革以前,电力长期处于严重短缺状态,生产供应和销售只能是发多少电就供多少电,客户也是年年计划分配用电指标,以产定销,以电定产,缺乏竞争,没有形成真正的具有竞争力的电力市场,供电企业处于吃大锅饭状态。因而使电力企业在经营思想上根本没有市场营销观念,也就更谈不上建立现代市场营销体系。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逐步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如何拓展电力市场已被提上各供电企业的议事日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不但推动了我国电力市场的发展,也给电力市场带来了激烈的竞争,与此同时,我国也已将电能作为我国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电力部门若想在多元的现代化市场中获得良好发展,就必须改变原有的供电模式,适应新的市场要求。文章探讨了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市场营销 应对方案 市场意识
进入21世纪后,全球出现金融危机,在此期间,电力市场遭受了巨大冲击,这意味着电力行业将要面对更多更大的机遇和挑战。国家的相关部门也对电力市场做出了前瞻性的及时分析,分析显示只有不断拓宽电力市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才能拯救电力市场。近几年,我国电力部门越发意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并且尽可能地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政策对电力市场进行调整和改制。就我国目前的电力市场而言,仍旧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客观问题,还远不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电力系统相比。基于此,本文就电力市场存在的问题和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此来完善电力市场的不足之处,实现电力的有序正常供应。
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无疑给各个行业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损失。电力行业也不例外,在金融危机的风暴中供电需求大幅缩水,各个行业不同程度的停产和倒闭使得电力供应数量在一瞬间迅速减少。据相关数据显示,在 2008= 2009年期间,部分电力企业的供电量连续下滑接近10%。究其原因很多,比如在同年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减产严重,最为明显的是钢铁企业受以重创,一度出现停产滞销现象,相应的水泥产业和建筑产业也在减产。在这样的背景和环境下,电力市场必须对自身原有的营销发展方案进行反思和研究,以努力拓宽电力市场为目标,制定出有效对策。
2. 1电力市场营销意识淡薄
电力企业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而是一个庞大的运行系统和机构。而电力系统是依赖营销生存的,也就是说营销业务便是电力企业的核心所在。电力的生产活动围绕着营销运作,这就涉及多方面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若是存在不健全的营销体制,或者供电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就势必会导致电力产品出现销售困难的问题,无法扩大供电范围,使得市场对电能的需求量增大而供应不足,与电力企业产品出现滞销两者之间的矛盾性日益严重。究其原因是电力企业过分重视电力生产的管理,却忽视了电力市场营销方面的管理。企业在营销意识上表现出薄弱的劣势,势必会导致电力生产和社会供给不足的矛盾。
2. 2目前的营销管理机制无法适应市场发展需求
在当今的信息化社会中,信息技术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以及各个领域都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条件。而作为在国家经济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电力产业来说非常有必要将日常的管理与信息化和现代化融合在一起,实现信息接收和处理的统一化和标准化。而现实的状况却不令人乐观,我国大部分电力企业仍在使用较为传统的用电营销体制,这样的体制存在诸多缺陷,比如运行管理程序繁琐、营销方式复杂等。再加之基础工作管理的不严密,营销档案和资料不完备,也使得很多业务上的资料来往和传票无法有序开展,一些较为重要的信息得不到及时准确的共享。
2. 3电力营销管理系统存在风险和缺陷
就我国目前电力系统在营销管理方面来看仍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电力企业始终缺乏对营销信息管理的关注和重视。首先,是表现在技术方面的隐患,电力营销系统在设计初期就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系统在传输数据时会处于不稳定和漏洞较多的环境中。有部分企业出现过黑客入侵系统变更相关数据,导致电费的统计重复或者遗漏的现象时有发生,这都是系统控制不严密所造成的。其次,是操作人员的手动误差所造成的风险,系统的正常运作离不开工作人员的正确操作。然而因为工作人员的缺乏责任意识,工作过程中开小差,低素质的工作态度常常会给企业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
2. 4电力营销调查不真实
任何企业在营销过程中都必须要做相关的营销调查和分析,从而对企业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做出相应的调整。电力企业在营销调查中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这样的营销调查结果不能和真实有效的信息作对接,轻则使企业不能做出准确的营销方案,重则直接导致企业向反方向发展。虽然目前我国大部分电力企业都实现了计算机的配备和使用,但仍有企业的管理方式尚在建设阶段。得到利用的企业也会因为人为因素或者其他技术原因设备得不到有效利用。尤其是边远或者基层单位依旧延续着传统的手动运作模式,这就给大范围调查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便和困难。
3. 1转变观念,培养市场意识
电力企业常常被认为是垄断行业,而这都是多年的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旧观念。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市场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根本。因此,电力企业必须要把客户放在首要位置,以销量为目的作为工作重心和观念。一个企业如果拥有了市场竞争的意识,那么员工也会自觉的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这不仅关乎企业形象,更重要的是能让自身企业的效益获得稳步提高,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因此,电力系统的服务人员必须要树立客户至上的观念,让客户感受到真诚和品质,从基础上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3. 2加大投入力度,使技术支持得以完备
过去的用电模式较为单一,人工的记录和运作基本上能满足生产需求。而在如今多元化的社会生产中,用电的需求和方式都在变化和提升,传统的人员操作己经远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庞大的数据输入和存储必须依赖先进的设备,这样才能实现对营销信息的准确及时分析。所以,电力企业要统筹现有的设备和技术,在原有软件上进行维护和改进。实现信息化管理相关数据,准确、及时、全面地还原数据,让营销分析更具说服力更让人值得信赖。
3. 3加强人员培训,实现素质的全面提升
首先,要组织相应的培训时间和地点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应在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和增强责任感方面多下工夫。让员工充分意识到市场竞争的意义,只有从自身做起,把服务理念和竞争意识与日常工作相互融合才能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其次,是在招聘环节设定严格规定,招聘要求要相应提高,在人员的分析性和专业知识的储备方面要有较高要求,让分析更为专业和准确。最后,是提高营销团队的素质建设,让员工在提高业务技能的同时提高自身的工作素质水平。
市场营销是所有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部分,分析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电力企业管理的体制应该积极做出调整和改变以适应市场需求。有效准确的营销分析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市场的需求,为企业的发展指明方向,还能针对性地发现和指出问题所在,这将是电力企业做出营销决策和发展计划的重要依据。员工理念和素质的更新和加强、新兴技术的投入和建设、员工培训的有序开展都将有效推动电力企业迈向新的台阶,使电力企业获得更大的利益,走得更加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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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之精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后备军的中坚力量。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大学生群体的整体素质,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未来与发展。党中央立足战略高度,多次强调要加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做好在大学生中培养与发展党员的工作。所以积极做好高校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前途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校党员培养发展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党中央高度重视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在第二十三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强调,高校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目前,高校党员发展工作整体态势比较好,但由于受到经济快速发展和外来社会思潮的影响,高校党建面临新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党员的发展质量和党员队伍的素质,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1)入党动机不端正。
大学生正处于思想的可塑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定型,同时,大学生心理特点也决定了他们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够深入。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受社会不良风气和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的影响,入党的隐蔽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入党动机不够端正,功利化倾向严重,在部分高校,一个班中有80%的学生申请入党,部分学生希望通过入党为自己的履历加分,在毕业时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这使得部分学生为了入党将不端的动机隐藏起来,仅通过简单的谈话和考察很难发现,而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问题,入党动机关系到党员队伍的政治性和纯洁性。因此,如何有效、准确考察学生的入党动机,成为提升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的重要课题。
(2)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有待完善。
由于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制度不健全和党建师资队伍人员不足等问题,高校党员发展过程形式单一,形势化问题比较突出,很多高校用学业成绩作为主要依据,用学生获得的荣誉多少作为入党的重要条件,而把入党应有的理论培养过程当成程序性工作,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员实践活动要求较低。在发展过程中,很多环节存在不规范和不公平现象,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不够深入,与发展对象联系较少,多数存在走形式的现象。在公示环节,很少征求老师和周围学生的意见,缺少群众基础和党内外的监督。这些问题的出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确保把当代大学生中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吸引到党员队伍中。
(3)党建队伍建设薄弱。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生党员人数迅速增加。高校出现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的问题,对于大学生预备党员的培养质量很难保证,对培养和发展大学生入党所需的党课学习,征求意见,开会讨论和群众公示等,难以高质量完成。多数高校为了弥补党建队伍人员不足的问题,把相关工作交由团委工作人员、辅导员或部分学生党员完成,由于这些人员大多不是专业的党建工作人员,缺乏党建工作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并且由于他们平时有繁重的工作和学习任务,难以抽出更多时间进行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
(4)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培养方式单一。
目前,高校党员的培养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两部分。在理论学习方面,不少高校仍沿用传统的教育方式,内容老化,形式单一,多数学习处于被动状态,培养的方式多是照本宣科,无法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对学生缺少吸引力,难以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对党性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现代社会信息高速发展,获取信息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高校党建工作未能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建宣传工作,这些因素很大程度上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在实践方面,高校对党员发展工作的教育多以理论学习为主,很少组织走出校园的社会实践活动,难以帮助入党积极的大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情况,使得大学生党员缺少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影响党员发展的成效。
(1)坚持质量优先原则。
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取决于党员的质量。高校在发展新党员不能盲目的追求数量,要把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关注发展质量,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是关系到能否发展成为优秀党员的重要基础,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同时,结合学生自身特点进行切实可行的培养,全面提高党员的自身素质。高校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做好预备考察工作。在发展党员时,注意控制发展数量,提高发展质量,防止部分思想政治上尚未成熟的学生进入党组织,及时发现入党动机不明确,动机不纯粹的学生。对待大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必须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改变片面追求党员数量的思想。
(2)加强党建队伍建设。
党的报告明确提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德”不仅仅指道德操守、独立人格、健全心理等传统内容,而且包括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和政治灵魂、对马克思主义的忠诚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真正领会。在“立德树人”的任务下,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办学治校能力为重点,推进高校党建工作队伍建设。首先,各大高校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监督制度,组织专门人员严格监督学生党建工作,及时发现学生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执行力建设,有效发挥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制度的约束力。其次,高校党建工作人员是为国家培养思想过硬、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党员的重要中坚力量,高校应进一步强化党建队伍建设,广纳人才,将党性坚定、原则性强、理论水平高、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教师吸纳到党建工作队伍中,壮大党务工作队伍。同时,加强对党员工作者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队伍,以不断适应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要求,推进高校党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3)加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由于大学生对党的认真不够深入,因此要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构建和谐校园。高校要将大学生党员的培养与常规教育结合起来,依托马克思主义等课程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中国梦”以及时代精神教育融为一体,深入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同时,通过积极利用各类新媒体,构建党的舆论宣传高地,开展党建工作新模式。要积极利用大学生善用,愿用的新媒体,如微博、微信等交流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党建工作微博、微信群等方式,借助网络的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渠道在党员教育中的作用,增强党建思想教育对大学生的吸引力,拓宽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断巩固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通过这种传统教育与新颖、寓教于乐的新教法相结合的方式,真正使思想教育的内容能深入大学生党员的内心,更好地发挥学生党建工作的引导作用。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4)严格党员发展程序。
首先,加强培养人工作制度。按照党员发展程序的规定,发展对象需指定两名培养人。可以说,培养人的工作对发展对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们要负责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培养人的工作态度直接关系到发展对象的素质高低。作为培养人,要时刻牢记自身职责,同时上级党组织要对培养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培养人的作用。其次,严格遵守学生党员入党各环节工作。无论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还是发展对象,全过程都要公开、公正,确保党组织的严肃性。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要认真听取师生们的建议和意见,在学生党员发展过程中,要规范流程,完善制度,将发展对象、发展计划等各环节进行公示,实现高校党员发展科学化、制度化,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5)大力开展实践锻炼活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锻炼是加强党员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把入党积极分子和大学生党员发展活动融入到实践中,才能增强和提升大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使其在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大学生人生经历少,社会经验少,对社会经济文化现状认识不足,在看待事物上往往出现片面、偏激。通过社会实践可以深入实际,了解社会,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高校要为大学生创设多层次的实践途径,让他们走出校园参加社会实践。如,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借助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教育实效;开展素质拓展活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社团;开展岗位锻炼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树立党员的榜样作用,用鲜活的典型教育影响大学生党员,同时也增强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起他们勇挑重担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其对共产主义和对党的信念,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学生思想水平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给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做好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关系到党的兴衰成败。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高校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高校党组织必须充分重视党员发展质量,党员发展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关系到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将大学生党员的发展程序制度化、规范化,有助于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进行全面准确的考察,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在培养大学生新党员时,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握规律,坚持正确理论的导向。同时,高校党委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大学生入党的新机制,创立符合工作实际的评估新机制和新体系,完善学生党建的各项制度。公平、公正地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中国梦的实现锻造坚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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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虽是20 世纪的新生事物,但其发展速度却是惊人的。它改变了传统的商务模式,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快捷。近几年来,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传统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传统企业既要看到电子商务带来的发展机遇,更应意识到蕴含于其中的风险。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与对策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的突破性进展,Intemet在全球爆炸性增长并迅速普及。在这一前提下,电子商务应运而生了。自1998年“电子商务年”以来,电子商务在全球发展迅猛,世界各国纷纷看好电子商务这块新大陆,普遍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是未来25年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对经济的促进将远远超过200年前的工业革命。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各类电子商各网站风起云涌,律立一个电子商各网站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让电子商务网站有效益。要想有效益就必须能够吸引客户,增加客户忠诚度。电子商务业务的竞争比传统的业务竞争更加激烈,原因有很多方而,其中一个因素是客户从一个电子商务网站转换到竞争对手那边,只需点击几下鼠标即可。网站的内容和层次、用词、标题、奖励方案、服务等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成为吸引客户、同时也可能成为失去客户的因素。而同时电子商务网站每天都可能有上百万次的在线交易,生成大量的日志文件和登记表,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充分了解客户的喜好、购买模式,甚至是客户一时的冲动,设计出满足于不同客户群体需要的个性化网站,进而增加其竞争力,几乎变得势在必行。若想在竞争中生存进而获胜,就要比竞争对手更了解客户。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个方而,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电子商务的技术基础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以数据库为依托的信息技术;其商业运作的经济条件主要依靠以银行支付、结算为主的信用方式。因此,它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专题报告的定义,电子商务就是指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活动。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不谋而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电子商务可以通过多种电子通讯方式来完成。尤其是随着INTERNET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商务真正的发展将是建立在INTERNET技术上的。所以也有人把电子商务简称为IC(INTERNET COM-MERCE)。
(二)电子商务的模式
总的来说,正如大家所熟知的那样,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企业(Business)对终端客户(Customer)的电子商务(即B2C)和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B2B)两种主要模式。
B2C模式:提起B2C,大家可能更为熟悉一些,它是从企业到终端客户(包括个人消费者和组织消费者)的业务模式。今天所谈的电子商务时代的B2C是通过电子化、信息化的手段,尤其是互联网技术把本企业或其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经任何渠道,直接传递给消费者的新型商务模式。因为它与大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被人们首先认识和接受。
B2B模式:谈完了B2C再来说说B2B,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业务模式被称作B2B,电子商务B2B的内涵是企业通过内部信息系统平台和外部网站将而向上游的供应商的采购业务和下游代理商的销售业务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降低彼此之间的交易成本,提高满意度。实际上而向企业间交易的B2B,无论在交易额和交易领域的覆盖上,其规模比起B2C来都更为可观,其对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意义也更加深远。
(一)安全问题
目前,阻碍电子商务广泛应用的最大问题就是安全问题。计算机安全技术本身的发展就存在一个时滞的问题。病毒感染、黑客的侵袭更使人们对计算机的安全性,特别是网络上电子商务进行的安全性产生怀疑。
因此,要在现在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安全技术措施,如防火墙、加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技术,以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另一方而,需要通过标准的形式把这些技术手段确定下来,包括制定必要的网络接人标准,允许采用不同的信息技术的用户间进行电子商务活动;实现商业标准化环境,尽快改革中国传统商业的手工作业方式,适应数字化经济的社会;组织有关企业、研究单位进行电子商务的标准制定,这些标准应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积极向目标通用标准靠拢。
(二)技术问题
这里所说的技术方而的障碍主要包括网络的可靠性、数据传送的速度等。Internet上存在多种不可靠的因素:软件不可靠、线路不可靠和系统不可靠等。电子商务的进行需要支付与结算,这就应有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及其电子化的配合。金融电子化是电子商务实施的保证,金融电子化要实现跨行、跨地区联网贸易结算、资金划拨,真正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实时的金融服务,中国的金融业亟须适应全球一体化进程而加快变革步伐。
要想实现真正实时的网上交易,需要网络有非常快的响应速度和较高的宽带,这必须由硬件提供对高速网络的支持,而现在大部分的网络速度都达不到实际的要求。www变成了“World wide Wait"。虽然千兆位网络技术开始走向成熟,但要全而铺开还有待时日;ATM是理想的技术,但价格昂贵;千兆以太网在可升级和成本上有优势,但不能提供多媒体应用所需的服务质量。
另外,中国信息终端设备普及率不高,信息产品如高性能计算机的核心元件得依靠进口等因素都将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因此应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和电子商务标准的制定,以确保全球商务的可靠性、互操作性包括电子付款方而的标准、安全方而的标准、安全服务方而的标准、电子拷贝管理系统方而的标准、高速网络技术方而的标准等。
(三)法律制度问题
目前,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保障问题有:
a.从交易安全方而看,目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加强数据保护,保证用户的个人隐私权,保证用户具有对In-ternet上的信息进行控制的自主权,以解决电子商务上发生的各种纠纷,防止诈骗等案件的发生,保证消费者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b.从电子支付方而看,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明确电子支付的当事人包括付款人、收款人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制定相关的电子支付制度,认可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同时还应出台关于电子支付数据的伪造、更改、涂销问题的处理办法。
c. 还有一部分法律法规应根据电子商务的情况加以补充、修改和完善。
如票据法如何适用于电子商务凭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保护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权益,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如何保护网上知识产权,广告法如何管理控制网络广告等。
就以上商务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来看,必须构造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制环境。电子商务活动中,新数字化经济带来了一些问题,如保护消费者权益、纳税、版权保护以及对交易的责任,这些罚不是某一个国家独白就能解决的,要对智能卡的技术标准和公共平台、互联与互动、公开密钥的交插验证等同题达成一致,国际间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网络法必须规定电子商务各方的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隐私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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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世纪前的民主改革使西藏社会经济实现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2008年的经济总量较50年前增长近66倍,为我国经济增长较快速省区。50年来,西藏产业结构及空间布局逐步优化,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但需认识到,西藏今天的经济成就,是在国家及兄弟省市全力支持下取得的,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发展区位和自然条件较差的问题依然突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西藏民主改革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一种社会制度的出现必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西藏民主改革废除了不适宜生产力发展的旧的生产关系,建立的新的生产关系极大地促进了西藏的经济发展。本文试从西藏的经济与社会两方面来探索民主改革的影响。
[关键词]西藏;民主改革;经济社会;影响
1961年底,西藏地方旧制度的变革基本结束,从此人民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改变了,生产力中最活跃的人的因素被激活了。但是,由于西藏人民长期受封建农奴制度的统治,旧有的经济关系的残余还没有完全消除,因此建立新的生产关系的工作任务则相当严重,据《当代中国的西藏》记载,民主改革后“各地的农业生产互助组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制度不够健全,生产方式落后,互助组的潜力还未充分发挥出来,还需要认真加以整顿、巩固和提高。西藏的牧业还处在较原始的生产状况,需要采取各种稳妥有效的措施发展生产。西藏的工业更是一穷二白,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这种落后状况”。(1)这反映了变革西藏旧的生产关系时的基本情况。
摧毁了旧的生产关系,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势在必行,而对于具体的操作则不能照搬照抄内地。根据这一原则,西藏工委及时分析研究了西藏的实际情况,主要有:1、废除了封建农奴主统治,阶级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劳动群众第一次成为社会的统治力量。2、废除了“宗?”制度,建立了各级政权。建立的自治区筹委会充分行使地方政府的职权,人民群众走上了政治舞台。至1960年底,全区建立乡政权1009个,区政权283个,78个县和8个专区(市)都建立了人民政权,基层干部达到4470人,国家实现了对西藏行政区划制度的统一。3、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变化,废除了封建农奴主所有制,确立了广大农牧民的个体所有制,人民群众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废除了人身依附关系。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了新的生产关系,赋予了地方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从此,西藏劳动人民的权利和地位有了法律保证。
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是一次社会形态的飞跃或变化,基本上完成了由封建农奴制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超越。首先,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改变了过去农奴在农奴主强迫下劳动,失去主体积极性和劳动热情的状况,基本劳动者有了自己的生产资料,人们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据统计,到1965年,西藏农牧业产量由1959年的36581万斤,增加到58145万斤,农业产值也由4591.2万元增加到8304万元,分别增长58.9%和83%,年均分别增长9.8%和13.8%。牲畜由1959年的955万头发展到1965年的1701万头,畜牧业产值也由9478.8万元增加到18323.8万元,分别增长78.1%和93.3%,年均分别增长13%和15.5%。(2)农牧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不少人修盖了房子,有了余粮,添了新衣。农牧民群众把这一时期称为西藏历史上的第一个“黄金时代”。其次,经济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所有制结构由三大领主私人所有制转变为劳动群众个体所有制,另一方面,非农产业增长迅速。这一时期,西藏的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居历史最高的水平,达到24%。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农牧业之所以在短期内有新的起色,一是归功于基本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二是摧毁了封建农奴制所有制结构后,避免了旧政府、贵族和上层僧侣的奢侈性掠夺和消费,避免了巨大浪费。
如上所述,旧西藏的政治经济制度属于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农奴主剥削农奴和平民的形式不是攫取农奴和贫民的相对剩余价值,而是攫取农奴和平民的绝对剩余价值,既严重损害了农奴和平民的身体健康,又遏制了技术进步。事实上,旧西藏历代地方政府长期视铁器为凶器,轻视工匠、憎恨屠夫,规定手工艺品“不得花样翻新”,这实际上严重压制了技术进步和工商业发展,加之农奴主对生产资料和生产剩余的私人占有和肆意挥霍,寺庙对大量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大量占用,整个经济社会的自我封闭,导致了经济衰退和长期单一的经济结构,经济结构转型缺乏制度环境和条件。西藏在和平解放以后的大约8年时间内,按照“十七条协议”,绝大部分地区继续维持了封建农奴制度,制度环境变化很小,西藏的经济结构也基本上没有变化。1959年3月28日噶厦政府被推翻以后,经济制度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此后的制度转型速度明显加快,对西藏的经济结构转型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西藏民主改革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增长
从1951―1958年,由于封建农奴政权和制度基本上未被触动,西藏的经济增长速度较低。1959年开始的民主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从1959年―1965年,国民经济出现了“井喷”式增长,尤其是第一、三产业的平均增长速度为50多年来的最高水平。
(二)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
20世纪50年代初,西藏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工业。和平解放后,按照周恩来“要富裕,就要有工业,一个民族没有工业,不可能富裕起来”的指示,中央加强了对工业建设的领导,成立西藏工委工业交通部,向西藏注入大量扶持资金和援助,建立和发展了西藏现代工业,兴建班戈湖硼砂厂、更樟林场、拉萨建筑工程处、土门格拉煤矿以及拉萨电厂、拉萨地毯厂、煤田地质队等企业,划归工业交通部管理;并在工业交通部下面设立工业局,统一管理自治区工业;同时,大力发展为农牧业服务的电力工业及机械加工业,积极发展以硼砂和煤炭为主的采矿业;加速发展农具、制革、锯木等工业。这些措施为西藏基础工业注入了活力与生机,一批基础性的中小型工业应运而生,在西藏形成了机械工业、轻工业、电力工业、采矿业、建材工业、民族手工业等健全的工业体系。(3)
(三)出现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
和平解放西藏之初,中央在西藏建立起强大的国有经济,消除了帝国主义遗留下来的半殖民地经济的痕迹,扶持了西藏民族经济的发展,同时又允许外国侨民在西藏合法经营。民主改革后,寺院开展了以寺养寺的经济活动,允许牧主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正在逐步实现从供给型经济向经营型经济转变,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从封闭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转变,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四)西藏民主改革促进了经济结构演化
在封建农奴制社会,西藏经济长期呈现封闭的自然经济特征,传统的农牧业处于一统天下地位,非农产业只是依附农牧业而存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整个国民经济属于典型的“一元经济”。经过和平解放以后近60年的建设,西藏的经济结构已经显现出结构化转型的特征。因此,西藏民主改革时期的经济结构演化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民主改革前的阶段(1951―1958),在1959年以前,经济结构演化速度十分缓慢,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维持在90%以上,下降速度缓慢,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处于10%以下,且上升十分缓慢。从民主改革到自治区成立的阶段(1959―1965),民主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要素报酬高的非农产业增长更快,从而使得西藏经济结构进入了第一个快速演化期。第一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比重由1959年之前的90%以上下降到1965年的70.9%,同期的非农产业(第二、三产业)在GDP中所占比重由10%以下提高到30%左右。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转折性变化,生产资料领主所有制转变为劳动群众个体所有制。(4)
(一)国家实现了对西藏的空前统一和管理
西藏的和平解放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并驱逐了帝国主义势力,西藏回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怀抱,全国大陆完成了统一。中央实现了对西藏的政令统一、行政区划制度统一、国防统一、外事统一、邮政电信的统一、度量衡制度的统一、金融和货币制度的统一以及关税制度的统一等。
(二)社会制度实现了变革
民主改革后,西藏的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实现了从封建农奴制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跨越,取得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进步。
(三)阶级关系和政权性质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农奴主阶级被消灭了,农奴和奴隶获得解放,从此西藏经济快速发展,产生了新兴的第一代产业工人。工人阶级和农牧民及知识分子联合起来,农奴也掌握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建立了有爱国民族宗教界人士参加的人民民主政权,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
(四)新型的民族关系得以形成
在建设社会主义大家庭和社会主义新西藏的过程中,藏汉民族在经济、文化领域相互学习和促进,亲密的友谊在藏汉民族间结成,为逐步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正在形成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的新型的民族关系。
(五)西藏人口数量进一步增加
1965年西藏人口达到137万多人,随着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西藏的人口素质也逐步在提高,卫生医疗条件也有较大的改善,西藏人口的平均寿命有所延长。
(六)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事业有了显著的发展
继承和发扬了优秀的传统文化,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得以继承和发展,文物古迹也得到了重视和保护。传统文化开始同现代文化成果相结合,发展了西藏社会主义的新文化。学校有了很大的发展,1959年小学的数量仅仅只有462所,在校学生总计为18032人,而1965年发展到1822所,在校学生增加到70546人。卫生机构数由1959年的62所发展到1965年的193所。
伟大的民主改革运动推翻了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打破了封建农奴制度对人民群众的枷锁,实现了由封建农奴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的伟大的历史性跨越,建立起了人民民主政权,实现了劳动群众个体所有制,为西藏今后的经济发展扫清了障碍,奠定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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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旅游越来越受人青睐。我国乡村旅游虽然起步较晚,发展却非常迅速,近年来更是处于快速增长的高峰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乡村旅游是近年来在国内外都有着蓬勃发展的一种旅游形式。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何使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值得探讨。文章以贵州省乡村旅游为例,论述了贵州省乡村旅游存在的几个问题,也为贵州省的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及建议
乡村旅游是近年来在国内外都有着蓬勃发展的一种旅游形式。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则是以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作为旅游目的地,以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生产形态、民俗风情、生活形式、自然风光、乡村居所和乡村文化为旅游吸引物,利用城乡差异和民族差异来规划设计和组合旅游产品,以满足旅游者观光、休闲、度假、娱乐、求知和购物等各种旅游需求的旅游形式。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和旅游扶贫政策的实施,以及现代旅游需求的多样化发展,贵州少数民族地区以其悠久的民族文化及淳朴洁净的乡村自然风光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旅游者。
乡村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地区,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特的生产形态、民俗风情、生活形式、乡村风光、乡村居所和乡村文化等为旅游吸引物,以都市居民为主体目标市场,利用城乡差异来规划设计和组合产品,集观光、游览、娱乐、休闲、体验、度假和购物为一体的旅游形式。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要求在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旅游环境的同时,改善旅游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在开发过程中维持旅游供给地区生态环境的协调性、文化的完整性和旅游业经济目标的可获得性;保持和增强环境、社会和经济未来的发展机会。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特色(生产形态、生活方式、民俗风情、乡村文化等)为对象的乡村旅游,其可持续发展至少应有如下内涵:
第一,旅游资源供需双方需求的持续性满足。乡村旅游发展必须与当地经济社会结合,充分利用乡村旅游开发带来的各种机遇,不断满足乡村旅游开发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为乡村旅游的继续发展提供动力和物质文化基础。同时,乡村旅游要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以乡村旅游的独特魅力吸引旅游者,满足旅游者亲近自然、娱乐身心的需求。
第二,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乡村旅游具有强烈的经济性,但若把经济效益当成惟一追求,在趋利性的驱使下,乡村旅游所依赖的自然环境和乡村生活风貌将会遭到破坏。因此,乡村旅游发展必须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秉承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与方法,保证乡村旅游发展不超过乡村环境的承受能力,妥善处理旅游开发与保护乡村旅游资源、环境和乡村文化特色的关系,与乡村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相协调,借以保障乡村旅游资源利用的持续性。
第三,乡村旅游资源要共享、公享。一方面,同代人之间要共享、公享乡村旅游资源,避免一部分人受益,一部分人却要承担旅游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当代人与未来各代人要共享、公享乡村旅游资源,避免以旅游区环境的恶化为代价满足当代人旅游需要,剥夺后代人的社会发展能力和生活需求。其可持续发展要实现代际共享。
近年来贵州少数民族乡村旅游持续发展,取得不少成绩。少数民族旅游特色村和旅游示范镇的建设,农家乐的发展,乡村旅游度假区建设等,都推进了乡村旅游的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已成为市民和游客的重要休闲方式,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但是,贵州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制约其发展的因素。
(一)发展理念落后
许多乡村旅游经营者和地方政府对乡村旅游的内涵、特点等理解不够全面,对本地乡村旅游资源的优势认识不清,对城市游客的个性化需求把握不准,没有形成系统科学的乡村旅游发展观。项目上马一窝蜂,项目功能、特色雷同。
开发项目城市化倾向明显,在展示乡村差异、挖掘乡村内涵、突出乡村特色上有很大欠缺。旅游活动的内容较为单一。乡村旅游特色化不明显,乡村旅游活动单一,缺乏高层次的,多元化的文化内涵。农家乐在景观、经营与活动方面,大多未能拉开档次,同质性远大于差异性。
(二)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
生态环境是贵州地区发展旅游的最大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了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保住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后续动力。部分旅游经营者诸如饭店宾馆乃至游船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产生并排出大量废水,致使周边水质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游客在参与乘船、划船等旅游项目时,随意往水里乱扔废弃物等,同样对水体造成了污染加之部分地区相继推出各种农家乐旅游项目,虽然部分增加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收入,但也为当地水资源的污染埋下了隐患。贵州地区旅游资源丰富,但经济欠发达,各族群众收入较低,生活质量相对较差,地方政府迫切希望通过加快发展,以改变当地经济的落后面貌。受此因素影响,部分政府官员对旅游资源存在重开发、轻保护或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等短视现象,决策过程缺乏应有的调查研究和全面科学的论证、评估与规划,出现了盲目开发、无序开发或重复建设等不良行为,造成许多不可再生的贵重旅游资源的损害浪费,直至出现资源退化现象。
旅游开发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先污染、再治理”的思想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也有体现,这种思想与可持续发展的精神背道而驰,容易滋生追求经济效益而无视环境保护的不良思想,并疏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旅游资源开发方式不合理,影响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致使一些旅游地的生态环境状况恶化,旅游环境受到严重污染。近年来,旅游开发和管理经营方在景区内大兴土木,修建各类旅游设施,如宾馆、饭店、农家乐将会造成噪声、固体垃圾等污染。另外,短时间过多游客聚集,并形成人声鼎沸的现象频繁出现是造成这些污染的另一重要原因。各种因素产生的环境污染已成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严重障碍,制约着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
宣传工作不到位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关键之一就是必须解决人才问题,建设一支具有专业水平的乡村旅游管理人才队伍。贵州乡村旅游发展中专业人才短缺现象严重,因为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主要都来自当地农民,其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又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大多数都未从事过旅游开发经营活动,对旅游的认识不够,对与旅游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不了解,在旅游规划、管理、经营等方面没有丰富的经验,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致使管理水平低和服务质量不高,严重制约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也直接影响了贵州乡村旅游形象的树立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教育宣传工作主要针对以下两个对象群体:第一是要加强对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环境意识的教育,努力对其传授生态科学知识,用可持续发展思想武装其头脑,这一方面目前做得不够;第二表现为并未找到对广大成年旅游者进行环境意识宣传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旅游者的环境保护意识主要依靠其自身素质进行自我约束,这是造成广大生态旅游从业人员和生态旅游者环境意识较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
科学的发展理念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先导。要不断提高开发乡村旅游的认识,在贵州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对农村产业布局和乡村旅游发展目标进行科学论证,在对生态环境、文化资源、客源市场等方面进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乡村旅游的发展做出科学规划,确保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贵州乡村旅游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形成特色,打造自己的品牌。发展乡村旅游,根据自身的地理优势与区位优势,在产品开发中着重保持乡村原有的特色。乡土风情是发展乡村旅游、形成品牌竞争力的要素。因此,发展乡村旅游必须注重农业特色资源和农村风俗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掘乡村旅游资源的闪光点,把农业文化景观、农耕生态环境、农事生产活动、传统的习俗等有机结合,引导和鼓励农户不断丰富乡村旅游内涵,开发形式多样、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乡村旅游项目,突出地方特色,营造出具有地区比较优势的乡村旅游品牌。
(二)加强环保意识教育
加强环保意识的教育,首先体现在树立生态旅游资源的忧患意识。现在乡村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开发利用与管理不足,在这一点上要教育好作为旅游主要推动者的市民,使他们意识到发展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其次,加强对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对游人给予正确的宣传教育,号召市民科学旅游、绿色旅游。再次,对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强的专业技能培训,举办必要的学习班,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大众生态环境意识。
(三)注重环境建设
”制度,把空气质量、水环境、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治理等指标作为考核官员政绩、评价当地政府绩效的重要指标。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那些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管理者、监督者乃至责任人,同步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三是构建保护与开发协调机制。应结合贵州地区保护开发实际,构建“以保护为前提、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协调机制。通过实行保护性开发,既要使贵州地区的自然或人文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又要使相应的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既要注重民族地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协调,又要维护景区的自然风貌,更要提高景点的科技含量,使旅游由单一型变为符合型项目,由自然之旅上升到文化之旅,由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扩张,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产业与环境、旅游与文化的和谐统一。
(四)加强对农民的培训
加强对农民的培训,重视对农民的引导。农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乡村旅游发展壮大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作为农民素质普遍偏低的贵州,要使乡村旅游永葆青春,就必须加强对农民的培训,重视对农民的引导。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根据各地的特色以及农民自身的条件,开展灵活多样、不同形式的专业培训,主要是指经营管理、产品加工、接待服务、环境卫生、旅游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其次要引导农民合理利用与开发乡村旅游资源。贵州的乡村旅游资源有很多是文物古迹、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
因此这就要求引导农民在开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最后要引导农民正确地开展乡村旅游,要从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托当地的旅游资源,立足旅游市场,不要盲目进行开发。另外,定期请相关专家对农民或从业人员实施从宣传、接待到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全方位的培训,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农民或部分从业人员代表到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地方参观学习。逐步提高乡村旅游地农民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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