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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2月25日,前苏联召开了最后一次最高苏维埃共和国会议,与会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苏联在法律上停止存在的决议。俄罗斯联邦代替苏维埃联邦登上了历史舞台。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在进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转轨过程中,俄罗斯民族主义迅速兴起。它的兴起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在俄罗斯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能够比民族自豪感更重要。”俄罗斯民族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民族优越感和自豪感。帝国时代的俄罗斯民族深信“帝国”的扩张就是俄罗斯救世使命的体现;苏维埃时代,尽管俄罗斯民族走上了一条和西方国家完全不同的道路,但仍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他们用自己的成就向世界证明了自己的特殊使命。俄罗斯民族对于自己的特殊使命一直深信不疑,其意识中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优越感始终没有改变过。20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替代前苏联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登上了国际舞台,但其综合实力已大不如以前。国家从一个超级大国变成了世界二三流国家,国际地位一落千丈,经济面临崩溃,历史和现实的巨大落差给民众心理带来了沉重打击,民族主义此时的兴起有利于填补国内意识形态真空,满足民众恢复传统寻求辉煌的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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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代替苏联登上了历史舞台。西化改革失败后,俄罗斯国力和国际地位日趋衰弱,以追求国家利益为核心的民族主义迅速兴起,并成为俄罗斯国内影响深远的政治思潮。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俄罗斯民族主义有其深刻的根源。
【关键词】苏联;俄罗斯;民族主义
1991年12月25日,前苏联召开了最后一次最高苏维埃共和国会议,与会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苏联在法律上停止存在的决议。俄罗斯联邦代替苏维埃联邦登上了历史舞台。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在进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转轨过程中,俄罗斯民族主义迅速兴起。它的兴起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当代俄罗斯民族主义是俄罗斯社会转型时期所形成的一种特定的政治、文化思想,但是它的产生不是孤立、偶然的现象,它是在俄罗斯联邦建立的过程中各种社会思潮发展的必然结果。俄罗斯民族主义的兴起填补了苏联解体后意识形态的真空。从历史上看,俄罗斯的每一次社会变革都会伴随着激烈的思想冲突和碰撞,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社会的转型亦是如此。新俄罗斯联邦成立后,亲西方的俄罗斯政治家盖达尔,在经济和社会领域推行大规模的自由化改革,但是西化改革并没有为俄罗斯带来复兴,相反却使自己的经济形势严重恶化,国际声誉一落千丈,对国际重大事务影响力下降。俄罗斯社会思想领域出现了自由主义思潮、新欧亚主义思潮、左翼社会主义思潮、新斯拉夫主义思潮等思潮。这反映了俄罗斯社会对于仓促而行的改革没有做好心理和思想的准备,俄罗斯社会出现了思想认同危机。此时,处在经济低迷和心理失落双重困惑中的俄罗斯人只能转向本民族的历史和传统,希望借助民族主义的信念和力量进行政治动员和文化整合,使俄罗斯早日走向富强之路。
“在俄罗斯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能够比民族自豪感更重要。”俄罗斯民族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民族优越感和自豪感。帝国时代的俄罗斯民族深信“帝国”的扩张就是俄罗斯救世使命的体现;苏维埃时代,尽管俄罗斯民族走上了一条和西方国家完全不同的道路,但仍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他们用自己的成就向世界证明了自己的特殊使命。俄罗斯民族对于自己的特殊使命一直深信不疑,其意识中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优越感始终没有改变过。20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替代前苏联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登上了国际舞台,但其综合实力已大不如以前。国家从一个超级大国变成了世界二三流国家,国际地位一落千丈,经济面临崩溃,历史和现实的巨大落差给民众心理带来了沉重打击,民族主义此时的兴起有利于填补国内意识形态真空,满足民众恢复传统寻求辉煌的心理需求。
俄罗斯民族主义的兴起是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国家和社会现实的产物。苏联解体后,虽然俄罗斯登上了国际舞台,但是国内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独立后,叶利钦领导下的俄罗斯政局不稳,政府更迭频繁;西化改革的失败,使俄罗斯的经济更加衰退,人民生活水平下降;人口危机带来的如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不足等社会问题;苏联的解体激发并鼓舞了俄罗斯国内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情绪,它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要求获取更多的主权,甚至有部分少数民族提出脱离联邦,自建主权国家的要求,民族分离主义倾向严重,俄罗斯联邦面临着进一步解体的威胁等等。在此种情况下,俄罗斯民众产生了一种回到过去、缅怀过往的情绪,对于因社会转型而处于痛苦和绝望之中的俄罗斯民众来说,俄罗斯民族主义起到慰藉民心的作用。另外,民族主义统一全体民众的意识,凝聚国民力量,维护国家利益的作用也迎合了统治者的需要,具有很大的市场。
苏联解体后西方国家不仅对俄罗斯进行打击、遏制和孤立,同时为其国内的反政府力量提供政治和经济援助。20世纪90年代,叶利钦政府实行全盘西化政策,俄罗斯的国际地位不断下降,在国际事务中完全丧失了二战后苏联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与其他大国的交往中,俄罗斯处处被动,不断让步。美国轻蔑地称其为第三世界国家,明确表示要遏制俄罗斯的帝国冲动。尽管俄罗斯一再表明自己的欧洲立场,但西方国家并没有因为俄罗斯有融入西方的愿望而对其“刮目相看”,真正平等地对待俄罗斯,北约东扩、科索沃战争等事件中西方国家都采取了遏制俄罗斯的措施。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以赛亚·柏林讲过,“当一个民族感到持续的压力且民族自尊心受到伤害时,必然表现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强力压制迟早会有反弹,压制不住的反弹,人们受够了强势国家高傲阶级的欺凌,迟早会发出民族主义之问:我们为什么要听从他们?他们凭什么?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为什么不?”西方国家的打压激起了对西方的愤怒,加强了俄罗斯民族的认同,刺激了俄罗斯民族主义的兴起,使其成为维护民族利益的一面旗帜。
俄罗斯民族主义是1991年苏联解体以来俄罗斯国内影响深远的一种思潮,它主要指苏联解体后,在俄罗斯社会转型过程中,围绕对俄罗斯民族国家的忠诚所形成的政治思潮。它的影响涉及到俄罗斯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外交等领域,客观上起到了凝聚整个民族,整合社会力量的功用,发挥了团结俄罗斯社会阶层,防止分离主义倾向进一步发展的作用。
[1] 陈黎阳. 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民族主义[M]. 重庆: 重庆出版社, 2006.
[2] 胡建龙, 张虹, 王翠荣. 当代俄罗斯民族主义迅速兴起的原因探析[J].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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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振, 宋建章. 析当代俄罗斯国家民族主义对俄外交政策的影响[J]. 当代世界,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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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文学是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文学遗产之一。俄罗斯文学以其深刻的人道主义精神和高超的人文主义创作手法受到世界的瞩目,大量优秀的俄罗斯文学经典作品思想深邃,反映了民主、和平、自由等多重主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俄罗斯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米哈伊尔·尤里耶维奇·莱蒙托夫(1814~1841),俄国19世纪重要诗人。1837年初,伟大的俄罗斯文学奠基人普希金在决斗中惨遭杀害,沙皇政府和上流社会的狰狞面目震惊、震怒了莱蒙托夫。他奋笔疾书,写下了“俄国诗歌中最有力的诗(高尔基语)”《诗人之死》这一不朽名篇。诗人把自己公开摆在沙皇政府和上流社会的敌对位置上。因而一方面遭到沙皇政府的逮捕和放逐,而另一方面却赢得了人民的爱戴,当时整个俄国文坛公认他为普希金的继承人,认为他是继承和发展普希金的积极浪漫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传统的杰出代表。1840年,他再度被流放,次年在决斗中被阴谋杀害,年仅27岁。 也就在他死时的这一年,他写的《祖国》发表于《祖国纪事》杂志上。他在诗歌里十分诚挚而热情地抒发了对祖国“奇异的爱情”,明确否定了沙皇统治集团宣扬的那种虚伪的、甚至反动的爱国主义。通过令人感动也令人信服的形象描写,指明真正的爱国主义是同热爱祖国山河、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分不开的。诗歌发表后,别林斯基称赞它是“一篇最好的普希金式的诗”,杜勃罗留波夫也认为诗人达到了“真实地、神圣地、理智地理解对祖国的爱”
《祖国》创作的具体动机是1839年诗人霍米亚克夫发表了一首《祖国》的诗,他认为俄罗斯的伟大就在于俄罗斯人民的温顺和对东正教的虔诚。而诗人借对俄国大地上最普通的,像草原、森林、河流、白桦、夜色,像灯火、马队、打谷场、草房、舞蹈等风土人情的赞美,表达了自己对祖国崇高的、纯洁的、非功利的、发自内心的、最本质的、“不知为什么”的热爱。由此可见莱蒙托夫的爱国主义与沙皇政府宣传、称榜的“正统”的爱国主义是格格不入的,是截然相反的。这是一种真爱。
诗中诗人把两种爱国主义的观点对照得十分鲜明,一种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深入人心的,一种是虚伪的、华而不实的、脱离人民的。诗人说,“我爱祖国,但用的是奇异的爱情!”奇异”就表现为不同于统治阶级的传统说教;诗人的爱国热情是经过自己的心灵对祖国的感受,又经过自己的头脑对祖国的思考而形成的。这种感情是任何力量都压制不了的,也不是任何别的感情所能代替的:沙皇统治集团镇压国内外人民起义得来的“胜利”,那用鲜血换来的“光荣”,不能使诗人的心得到任何安慰;农奴主对农奴制度坚固长存的信念和对东正教的迷信,他们所谓的“高傲的虔信的宁静”,也不能在诗人的心上激起任何希望的幻影;还有贵族民族主义者的复古倾向,他们虚构自己祖先的英雄业绩,用远古时代的神圣传说来炫耀自己,诗人全都漠然置之,无动于衷。总之,诸如此类的虚假爱国主义都无法代替诗人对祖国的“奇艺的爱情“
诗人在抒发自己的爱国之情时,既没有用豪言壮语去赞扬祖国的光荣历史和赫赫战功,也没有用华丽词藻去称颂俄罗斯的名山大川、宝藏资源。始终描绘的是俄罗斯最普通的自然景色,用的是“但我爱……,我爱……,我爱……”这朴素而纯洁的话语,把自己炽热的爱国感情融化在俄罗斯生活的动人画卷之中。冷漠沉静的草原,随风晃动的森林,奔腾的激流,村间的小路,苍黄的田野,闪光的白桦,苍茫的夜色,颤抖的灯光,一幅幅俄罗斯自然风景的画面,像电影镜头一样,或远或近、流动变幻地映现在人们眼前,使人感到美不胜收。时代的阴影透过诗人灵敏的感觉与灵巧的诗笔,折光反射在自然景物之上,使之着上迷蒙、阴郁的色彩。随着人的主观情感的外物化,客观自然也就更加接近了人的感情和人的生活而显得更加亲切了。俄罗斯山河景物,是俄罗斯人民生活的环境,是同他们的生活不可分割的。诗人把它作为俄罗斯人民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来加以讴歌,因此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诗人及其人民活动于其间,看到诗人乘着马车奔走在村间小路上,透过苍茫的夜色寻找着宿地,看到大队的车马在草原上过夜,周围燃起了野火,冒起了轻烟······
诗人热爱俄罗斯人民的生活,他以少有的喜悦和快乐来加以歌唱,表达他对祖国俄罗斯的热爱。他画出了俄罗斯人民生活的风俗画。打谷场上堆满了丰收的谷物,农家的茅舍覆盖着稻草,还有小窗上的浮雕窗板,诗人无不感到亲切和愉快;更有节日的夜晚,农人醉酒笑谈,尽情舞蹈的场面,诗人“可以直看到夜半更深”,满怀兴致,不知疲倦。诗人热爱祖国人民,热爱祖国人民的生活,包括他们的生活环境在内,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爱国主义,即诗人所说的“奇异的爱情“而这“爱情“,远比那些空洞的“爱国主义“来的深沉,厚重,真切得多。
诗人爱祖国,但他爱的不是爱沙皇的俄罗斯,不是爱污浊不堪的上流社会的俄罗斯,而是爱清新美丽的自然界和乡村的俄罗斯,是爱人民的俄罗斯。
“我爱祖国,但用的是奇异的爱情!连我的理智也不能把它制胜。”这是莱蒙托夫用语言在《祖国》中表达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莱蒙托夫把在对祖国的热爱比喻成爱情,至高无尚的爱情,这是奇异的,因为没有那一对爱情比这更伟大。莱蒙托夫热爱祖国,祖国的一点一滴都能深深的吸引着他,无论是壮美的,还是平凡的。他那草原上凄冷的沉静;它那随风晃动的无尽的森林;他那汹涌的河水的奔腾,无论是轻烟还是草房,都是坐着的挚爱。
想一想我们的祖国。我们对祖国的爱有多深呢?“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只要是中华儿女,炎黄子孙,都深深的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爱恋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与祖国,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的共同感情。这种感情赋予我们祖先巨大的精神力量,使他们创造了中华民族辉煌灿烂的古代文明。就是我们强大的精神支柱,是中华儿女建设祖国,保卫祖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源泉。
历史证明,一切爱国者都把祖国的利益看的高于一切,因为他们知道,个人的理想,前途与祖国的命运是休戚相关的,一位伟人层说过“若果你失去祖国,你便也失去了自己。”唇寒而齿亡,做了亡国奴连人格,自由都的不到,更谈不上什么幸福与个人利益了。
前任尚志“位卑未敢忘忧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更何况我们新时代的青年呢?
诚然,我们的祖国现在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很落后。然而,爱国 是不以祖国富裕为前提的。祖国的贫穷,人民的困苦正是对我们每个人的考验,正需要我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改变祖国落后面貌而兴奋。
读了《祖国》这篇文章不禁使我想到我们的祖国过去哺育了灿若群星的杰出人物。今天,她将造就无数社会的爱国英才。
因为我们相信“江山代有才人出。”
俄罗斯文学是世界文坛上最伟大的文学遗产之一,她的每一个阶段都反映了俄罗斯充满悲壮的、喜剧的和光荣的历史。俄罗斯的文坛上,有五位作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们是:伊万布宁、米哈伊尔肖洛霍夫、鲍利斯帕斯捷尔纳克(迫于苏联政府的压力而拒绝接受)、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和约瑟夫布洛兹基。
古代俄罗斯人民留下了丰富的民间口头创作。勇士歌、童话、歌谣、谚语等反映了古代人民的生活和期望,是书面文学的重要源泉。俄罗斯古代文学发轫于基辅罗斯988年定____为国教后的10世纪与11世纪之交。自此直到17世纪初,俄罗斯外患内乱不断,影响了文学的发展,曾经出现过一些作品,多为融宗教、历史于一体之作。只有12世纪末佚名作者的《伊戈尔远征记》,以史诗般雄浑生动的文笔叙述1185年诺夫哥罗德-谢维尔斯基大公伊戈尔孤军出征南方波洛夫人兵败被俘及最后回国的经历,贯穿团结御侮的思想,在内容和技巧上堪与法国的《罗兰之歌》和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媲美。
从17世纪中叶开始俄罗斯文学渐渐丰富起来。司祭长阿瓦库姆的《行传》和宫廷诗人西密翁·波洛茨基的创作,显示了宗教文学的新发展。还出现了《戈列-兹洛恰斯基传奇》、《萨瓦·格鲁岑传奇》和《弗罗尔·斯科别耶夫传奇》,及《谢米亚克法庭的故事》和《棘鲈的故事》等反映社会生活、具有民主倾向的世俗传奇故事作品。到了18世纪,以沙皇彼得一世的社会改革为契机,反对守旧和愚昧、宣传开明君主和启蒙思想的古典主义占了俄罗斯文学的主导地位。其主要代表人物,有科学家兼诗人罗蒙诺索夫、悲剧作家苏马罗科夫、讽刺杂志的编辑出版家诺维科夫、在颂诗中包含讽喻的宫廷诗人杰尔查文以及著名讽刺剧《纨礌少年》的作者冯维辛等。18世纪末更有贵族作家卡拉姆津和革命家拉季舍夫,他们打破古典主义美学禁忌,将卑贱者的形象引入文学。前者的小说描写普通青年男女的爱情悲剧,后者以自己从彼得堡到莫斯科的“旅行记”表现农民的苦难和愤慨。他们的格调大不相同,却均以渲染主人公哀婉的内心感受为特点,标志着俄国感伤主义文学的兴起。
19世纪的俄国文学史必将成为俄罗斯文学篇章的最高音。列宁说:“俄国解放运动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这与曾给该运动以深刻影响的俄国社会的三个主要阶段是相适应的,这三个主要阶段就是:(1)贵族时期,大约从1825年到1861年;(2)平民知识分子或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时期,大致上从1861年到1895年;
(3)无产阶级时期,从1895年到现在。”这段话也是十九世纪俄国历史和文学史
分期的依据,即是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产生、发展和衰落的三个时期。 贵族革命时期
农奴制的残酷;十八世纪讽刺作家拉季谢夫对现实的批判,感伤主义在心理描写方面的成就,积极浪漫主义诗歌中反压迫求理想的精神,都在不同程度上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产生提供了助力。19世纪二三十年代,克雷洛夫的寓言,格里鲍耶多夫的戏剧,普希金的后期作品,已初步具有批判现实主义的特点,尤以普希金在多方面的成就而成为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莱蒙托夫和果戈理在三十年代亦由浪漫主义转向批判现实主义。
平民知识分子时期
农奴制改革之前资产阶级自由派与革命民主主义派之间“两种历史倾向,两种历史力量”之间的斗争。自由派赞美改革,民主派则揭露改革的骗局,“宣传农民革命的思想”,因此遭到当局的残酷镇压。 各派都通过文艺来宣传自己的主张,创作空前活跃。 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在五六十年代进入空前繁荣的时期,代表作家和作品有:
屠格涅夫 《前夜》(1860)《父与子》(1862)《猎人笔记》(1847-1852) 陀思妥耶夫斯基 《罪与罚》(1866 )
托尔斯泰 《战争与和平》(1863-1869)
奥斯特罗夫斯基 《大雷雨》(1860)
涅克拉索夫 《谁在俄罗斯能过好日子?》(1863-1877)
这个时期的文学主人公渐由多余人而转向新人,新人即平民知识分子。新人的特点有:出身平民,热爱科学,唯物务实,勇于实践,品德高尚。
奥斯特罗夫斯基的《大雷雨》,揭露了封建专制家庭对儿媳卡杰琳娜的迫害,表现了她的反抗。杜勃罗留波夫称她的反抗是“黑暗王国的一线光明”。
《安娜·卡列尼娜》对迫害安娜的贵族上流社会的控诉,《复活》对整个俄国专制社会的控诉,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成为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高峰。 无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文学 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衰落阶段
批判现实主义代表人物:托尔斯泰,契诃夫,柯罗连科
此时,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内容仍是批判旧俄国,揭露资本主义的罪恶和沙皇政府的残暴。1905年革命后,批判现实主义阵营的分化公开化。安德烈耶夫倒向反动阵营,同颓废派合流;库普林倾向于自然主义;绥拉菲莫维奇转向无产阶级;阿托尔斯泰仍站在民主主义立场。
俄罗斯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与解放运动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并且取得了空前的成就 与十九世纪西欧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相比,俄国文学后来居上,不仅在作家和作品的数量上超过了西欧,更重要的是在不同的体裁领域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从而使俄国文学走在了欧洲的前列。正如高尔基所说:“度比较一下西方文学史和俄国文学史,就可以得出这个不可动摇的结论:没有一个国家像俄国那样在不到百年的时间出现过灿若星群的伟大名字。” 托尔斯泰的长篇小说,契诃夫的短篇小说,普希金的诗歌,都在世界文学中占了一个一流的位置。另外还有奥斯特罗夫斯基的戏剧,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杜勃罗留波夫的文艺理论和文艺批评,都充分反映出俄国文学的成就与特色。
19世纪俄国文学中出现了形象系列化的倾向,不同的作家共同努力塑造了“多余人”形象,“新人”形象和“小人物”形象等系列化的形象,形象了俄国文学独具特色的人物画廊。其中,“多余人”的形象系列最为完整,最为典型,艺术成就也最高。第一个“多余人”形象是奥涅金,其后有比乔林,别里托夫,罗亭,拉夫列茨基,奥勃洛莫夫,而奥勃洛莫夫是最后一个多余人。19世纪的俄国文学还具有
浓厚的宗教色彩与精神探索性 俄国文学中的人物形象多属于探索型的人物,他们往往似肩负着十字架的圣徒,怀着深深的责任感和负罪感,在精神领域艰难地跋涉。或致力于探索俄国社会的出路,或探索人的精神归宿,表现出颇具宗教意味的虔诚性。
俄罗斯的文学史不仅仅是是文学的历史,我觉得俄罗斯文学史更像是俄罗斯发展的写照,在动荡的年代文学不仅仅是文人笔下的文字,它们更是革命者手中的武器,是这样的武器捍卫着最底层人民的利益,是这样的武器吓破了俄国沙皇的胆。伟大的俄罗斯文人他们不惧流放和生活的艰苦,他们是勇士,真正的勇士,我的耳边仿佛听见俄罗斯人们世代传承的勇士歌倾泻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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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对教育对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其劳动具有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所没有的独特价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劳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即思想政治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担者、发动者和实施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对于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至关重要。本文主要阐述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劳动性质和特点,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有明确的认识,进而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 特点 价值
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的纷繁复杂,我党新时期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起主导作用。了解教育主体的特点、性质对于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教育的有效性,满足人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主体是与客体相对应的存在。“主体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有三种解释:“(1)事物的主要部分;(2)哲学上是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3)法律上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那么,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从哲学认识论引申过来的,这里的主体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什么?学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有单一主体说,还有双主体说。我们从施教过程来看,从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确定,思想政治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指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担者、发动者和实施者,本文的教育者主要指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是对一定的客体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占主导作用。
习出席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在讲话中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一些人理想信念不坚定,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思潮兴起,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关键要有一支优秀的专职和兼职的政工队伍。所以,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显得尤为重要。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劳动性质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劳动性质是指脑体兼有的以脑力为主的奉献性的劳动。
1、教育主体的劳动是奉献性的而不是商业性质的劳动。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塑造人、教育人、高尚的奉献性的复杂劳动。教育主体工作性质需要奉献精神,有较高工作能力和较高素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执政阶级的代表,应该具有奉献精神,为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而努力。
其次,教育主体榜样示范作用很重要。教育主体应当具备丰富的知识、良好的作风、良好的道德品质。教育主体的榜样示范才会对受教育者有信服力,从而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再次,教育主体工作特点,其工作教育对象是人,是有思想、有个性的活生生的现实的人。思想容易出现反复,需要进行多次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成效不是立马就能显现出来,提高教育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水平,是一个长期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就需要思想政治教育者甘于奉献乐于奉献,但需保证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身体健康和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
2、教育主体的劳动主要是脑力劳动。
首先,教育对象的思想问题越来越复杂。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教育对象思想内容在日益丰富的同时,思想问题也越来越复杂,教育主体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需要耗费大量的脑力。
其次,教育对象获取信息的渠道日益宽广,通过电视、收音机、报纸等老传媒,通过网络等新的载体来获取信息。那么如何选择正反面信息,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者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创造性的脑力劳动让受教育者鉴别错误思想。
(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劳动特点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劳动性质决定了它有三个突出特点:
1、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的潜在性和周期性
潜在性是指教育主体在进行教育活动之后,教育对象已形成的正确思想在未外化为行为之前,他的劳动具有存在于教育对象头脑内的属性。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劳动成果是精神产品。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劳动成果是合格的社会公民,是拥有正确的政治信念,崇高的道德品质等的公民。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外化出来需要条件。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思想外化为行为的因素很多,实践活动的难易程度、教育主体的指导和教育主体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等都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外化。
周期性是指教育主体的工作具有经过较长时间才能在教育客体的身上逐渐产生出来效果的属性。
第一,开展教育活动思想工作需要一个周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包括施教过程和受教过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一个周期。
第二,正确思想的形成,正确思想的形成转变成行为也需要周期。正确思想的形成关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教育者必须传达的是符合社会要求的正确思想观念和政治观点。受教育者选择和筛选、接纳这些观念,才能形成正确的思想。其次,正确思想的形成转变为行为也需要周期,在正确的思想形成之后,受教育者要选择行为途径和方式,通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才能外化为行为。
2、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的综合性和间接性
综合性是指教育主体的劳动具有由众多因素构成的属性。包括劳动性质、劳动方式和劳动成果的综合性。
第一,劳动性质综合性。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培养符合社会要求的社会公民的主力军,他们承担着教授理论课程以及课外实践活动、还有繁重的科研项目,每一项的完成无不需要耗费大量的脑力和体力。
第二,劳动成果的综合性。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受教育者的思想素质,道德水平,这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精神形态的劳动成果。提高思想素质之后,间接地调动人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物质形态的劳动成果。
间接性是指教育主体的劳动具有能通过中间环节创造出成果的属性。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的成果需要受教育者认同接受传输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并将其内化,外化为行为。通过受教育者的学习、工作、生活来反映劳动成果的成效。
3、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的塑造性和奉献性
塑造性,是指教育主体在帮助受教育者接受科学理论和新的思想观念,不断提高精神境界的过程中具有的创新属性。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特点,塑造出各种类型的人才。
奉献性:是指教育主体在把自己的知识、理念贡献给教育客体时具有的属性。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不是商业性质的劳动,而是奉献性质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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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性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作用、地位,即人的自主、主动、能动、自由、有目的地活动的地位和特性。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教师主体性与儿童主体性的融合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教师主体性与儿童主体性的融合探讨全文如下: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开始进行幼儿园课程改革,倡导幼儿的主体性价值,努力转变儿童被动接受灌输的教育场景,发挥儿童自我建构的潜能。然而,在幼儿教育过程中落实“以儿童为主体”时,出现了新问题。
情景一:美术教学活动《蜗牛》,教师呈现用彩纸和一次性塑料碗制作的小蜗牛后,给每个幼儿发了一个塑料碗,请幼儿在碗上画漂亮的花纹,给小蜗牛穿上漂亮的衣服。在发碗时,老师说:“小朋友们想怎么画就怎么画”。
情景二:区角活动中,文文和昊昊玩起了拼图,很快文文拼好离开了,昊昊拿着一个三角形在不断地尝试。过了5分钟,昊昊拿着的三角形还没摆好,有点坐不住了,教师走过去说:“不着急,慢慢来,老师相信你能行。”在老师的鼓励下,昊昊继续摆那个怎么也放不好的三角形……终于昊昊再次失去耐心,开始左顾右盼,老师看到后,摸着昊昊的头:“昊昊真是个有耐心的孩子,老师再来跟你一起试一试…。”老师拿起三角形一下子就摆好了。表面上看来,这两个情境体现了教师对幼儿主体的尊重,给予幼儿自由探索的机会,支持幼儿的自由活动,允许幼儿的失败行为,发挥幼儿的主体性。
然而,深入分析不难发现:这样的主体性只有对主体的尊重和形式,却没有主体的精神和主体作用的发挥,并不能真正促进幼儿主体的发展。何为主体性?教师无原则地放任自由和表扬、鼓励是对幼儿主体的尊重吗?教师有主体性吗?幼儿主体性与教师主体性矛盾吗?教师的主体价值在实现幼儿主体性中的作用何在?这些问题涉及对幼儿教育中师幼关系的哲学追问。
主体性是人本质属性的反映,表现为主体对外部世界及对自己与外部世界关系的积极主动地掌握;表现为个体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方面的发展。独立性是自主性的表现,是自我意识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主动性是对现实的选择与适应;创造性是超越现实的表现,是主体性的最高境界。主体性是近代哲学的产物。在主体性哲学中,主张主客二分,主体和客体是一一对应的,客体为主体而存在,主体具有绝对的排他性。主体性在对象化的活动中得以体现和建构。
主体哲学的主体性认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学中的师生关系,表现为“教师中心”和“儿童中心”。在“教师中心”的教学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是知识的传授者,儿童的主宰者,带来的是对儿童主体性的压制。“儿童中心”的教育中,强调儿童的主体地位,关注儿童的需要、儿童的活动,原是批判传统教育的弊端,但实践中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否定了教师的指导作用,弱化甚至忽视了教师的主体性。后现代哲学反对主客二分的对立,用交互主体取代个人主体,自我与他者共生。自我和他者是“我—你”关系,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
教学过程中教师主体和儿童主体可以同时存在,各自的主体性也可在相互交流、对话和合作中同时得到发展和提升。换句话说,教师主体性和儿童主体性之间可以找到平衡点。马克思哲学认为,个体主体性生成的根本在于社会实践。对于主体性内涵的把握,不仅要考虑主体的特性,还要从社会实践活动中主客体的关系出发。从认识论范畴上看,主体与客体是一一对应的双边关系,但教育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具有多重性、复杂性,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各自可以同时处于不同活动的主客体地位。幼儿教育过程中,幼儿园教师和幼儿互为主客体。幼儿园教师主体性和幼儿主体性的发挥和建构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一共同场域中两者如何共生、共处是教学过程的难点所在。
要理清教育过程中教师和幼儿双方主体性的关系,首先要明辨 “教育主体是谁”。按照主体性的概念,幼儿教育过程中教师和幼儿都具有主体性,二者是互为客体的主体和自为主体的客体,教师与幼儿是主体之间互动、互生的关系。教育中师幼之间的关系是主体间的对话关系,而不是对立关系。
主体间性又称交互主体性,是在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相互沟通、相互影响、相互交流的关系中体现出的内在属性。主体间性以个人主体性为基础,以不同主体间相互理解为前提,在不同主体的相互交往中实现。幼儿园的教学是“教”和“学”的统一,幼儿和教师都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幼儿是“学”的主体,学习活动的客体是教育内容,教师作为幼儿与教学内容相互作用的中介,对于幼儿也是客体。幼儿作为主体也需要认识自身,幼儿正是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不断满足身心发展的需要,进行自我发展和完善。
教师是“教”的主体,幼儿是教师“教”的对象,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是教师“教”的媒介,这些构成教师作为教学主体的客体。教师作为“教”的主体和“学”的客体,在教的过程中实现着主客体的融合和自我的成长。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幼儿互为主体,一方面教师通过自我主体性发挥,使教学活动充满热情、创造和惊喜,为幼儿主体性发挥创设条件;另一方面幼儿主体性的实现,反过来为教学活动带来生机、创新和反哺,更好实现教师“教”的主体性。教学过程就是教师和幼儿两个主体间“我”和“你”的平等关系,是两者通过对话、分享、交流、理解达到融合的过程。
教育促进人的发展,从根本上是促进人主体性的发展。幼儿主体性的实现离不开教师主体性的引导,这是由幼儿自身特点和幼儿教育的特质所决定的。幼儿园教师主体性的发挥是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幼儿个体机能发育尚不成熟,神经系统处在迅速发展的关键期,脑迅速生长并具备基本功能,这为其他心理能力的发展提供了可能。但就整个人生的发展来看,幼儿心理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具有无意性、冲动性和易变性。可以说,幼儿是未成熟的人类个体,是待发展的主体,是不完全独立的主体,需要教师作为成熟主体的支持、帮助和指导。
因此,发挥幼儿园教师的主体性、建构幼儿的主体性是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幼儿园教师主体性的发挥是实现幼儿教育自身价值的需要。教师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人类主体性的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要求,是成熟的主体,而受教育者则是未成熟的人类个体,是待发展的主体。教师的主体性具有导控性,处于主导地位。受教育者是自我认识和发展的主体,具有生长性,处于从属地位。教育者主体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课程的设计、组织、实施和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充分调动;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主要表现在活动中的意向性、积极性、选择、自主构建等方面。
基于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幼儿双方主体关系的分析,教师与幼儿主体性原本是相辅相成的。但教育实践中,我们更多的关注幼儿主体性的培养,弱化甚至忽视幼儿园教师的主体性,导致教师主体性的“失位”,主要表现为:教师主体性发挥过度(教学过程中教师剥夺了幼儿的主体性发展,具体表现如情景2)和发挥不足(教师泛化甚至异化儿童主体性,自己的主体性被剥夺,具体表现如情景1)。对于幼儿教育过程而言,关键在于寻求教师与幼儿双方主体性的平衡,这种平衡体现在“教的领域”和“学的领域”。
教师显性主体与幼儿隐性主体在教的领域,教师是显性主体,幼儿是隐性主体。幼儿园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设计者、反思者和研究者,幼儿是教师设计课程时的出发点、中心和依据,教师的课程设计只有符合幼儿的主体性才具有意义。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幼儿园课程不同于中小学课程,更加注重生成性和灵活性。幼儿园课程需要教师在教育目标的引导下,从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幼儿的发展状况,对课程进行发现、寻找、分析和选择。
从这个意义上看,幼儿园课程有效开发和设计的过程也是教师主体性发挥和实现的过程。教师要理解社会的要求,了解幼儿园所在社区、家长的要求,要认识幼儿的生活、现实需要、学习愿望,要掌握幼儿的整体发展水平和个别差异,明晰不同课程形态、内容对幼儿发展所蕴含的多样价值。。教师是课程的设计者。
幼儿园课程设计需要在充分了解幼儿的基础上,给幼儿提供合适的内容、形式和环境。物质材料的设计,关键在于关注材料蕴含的活动和发展价值。幼儿园教师的角色就是积极参与孩子最关心的事物,通过这些令孩子全神贯注的事物,去帮助孩子学习。幼儿受自身发展特点和学习特点的影响,学习过程更依赖特定的活动情境。活动情境是包括幼儿及活动对象在内对活动过程具有影响的多种因素的组合。活动情境是幼儿学习过程得以展开的前提和基础。适宜活动情境的创设,要从特定幼儿的特定需要出发,选择与幼儿特定需要相适应的课程材料。
对幼儿活动来说,适宜的活动情境意味着物质材料能提供足够的支持,能给幼儿挑战的机会,能满足幼儿的需要和兴趣,能真正促进幼儿的发展。没有教师对幼儿的设计和对物质材料的设计,幼儿园课程就难以真正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也难以实现对幼儿主体性发展的价值。教师是教学活动的反思者和研究者。
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反思者,就是审视自己的教学过程,对课程的设计、环境的创设、教学方法的运用、师幼关系的处理等进行思考分析。反思性教师时刻对自己的教学行动进行批判性思考,并采取相应的策略对教学实践进行改进,就是借助行动研究,不断地探究与解决自身、教学目的以及教学工具等方面的问题,将“学会教学”和“学会学习”统一起来,努力增强教学实践的合理性,使自己成为学者型教师的过程。这也是最体现教师主体性的教学行动研究。
幼儿显性主体和教师隐性主体学的领域,幼儿是活动的主体,幼儿在有准备的环境中,通过与环境积极主动的相互作用,获得自身发展。教师是隐性主体,教师的主体性表现在如何将教转化为幼儿的学,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的观察者、支持者、促进者。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的观察者。教育者不是通过内容(知识),而是通过品质(方法)来做准备的。其中最基本的品质是观察。教师通过观察成为支持性互动关系的建设者。
教师的主体性作用不是对幼儿的控制,是教师跟幼儿分享控制,有意识地将支配权留给幼儿,参与幼儿的活动,跟随幼儿;是对幼儿兴趣和需要的密切关注,并围绕幼儿的适位需要(与幼儿现实的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需要,是幼儿前趋性的需要,可使幼儿进入最近发展区)设计活动制定计划;通过观察,鼓励幼儿进行表达,并给予适当的帮助和引导;这种支持性的互动关系中教师说得更少、看得更多、听得更多。支持性互动关系的教学活动中,重心不再是教师自己怎样做,而是转向幼儿,转向幼儿的活动、幼儿的兴趣、幼儿的需要。这个过程中教师恰恰通过自身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调动了幼儿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从
根本上说,幼儿的发展就是在同客观事物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教育活动中的互动是指教育活动中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包括教育活动中的教师、幼儿、环境和材料、规则、经验等多种要素之间的多种互动形式。教育活动的各种互动形式中,教师都是幼儿学习的支持者、协助者与引导者,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教师要营造一个支持孩子主动发起、自由探索和心理宽松的氛围,教师要承认、尊重、支持幼儿多样的互动活动,并真诚地加入到幼儿的活动,体验幼儿的想法,鼓励幼儿进行自己的活动。这才是真正对幼儿作为学习主体的尊重,才是“儿童为主体”理念的实现,突出幼儿的主体性。
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的促进者。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是幼儿依靠自身建构自己知识的过程,是幼儿在自身现有的发展水平上积极主动的建构,而教师的教是不可或缺的“脚手架”。教师的教始终使幼儿的学习处于“最近发展区”,通过这个脚手架的支撑,可以使幼儿的学习从一个水平提升到另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真正使教学走在发展的前面。也正是在教师这一“支架”的支持下,幼儿的主体性建构和发展才成为可能。
理解与对话实现教师和幼儿双方主体关系的平衡,关键在于理解和对话。理解是师幼双方“视阈融合”的过程,对话是实现双方“视阈融合”的途径。理解是教师与幼儿双方“视阈融合”的过程。视阈是指个体从已有背景出发看问题的视界,视阈不是一种封闭的区域,而是有一定的范围和限制。教师的视阈是基于自身的社会文化背景、受教育经验等基础上所具有的一定视角和范围的视阈,幼儿也有自己的视阈。
幼儿和教师双方各有自己的视阈,这给理解带来困难的同时也带来了可能:教师和幼儿在自己原有视阈的基础上,朝着共同方向不断形成新的视阈,这个双方视阈不断融合的过程就是理解。理解是相互的。理解的前提是教师具备一定的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理解的目的是达到教师视阈与幼儿视阈的融合。“理解从来不是一种达到某个所给定‘客体’的主体行为,而是一种达到效果历史的主体行为。
幼儿教育过程中,理解是通过教师与幼儿的交流、分享、合作和沟通获得的;教师和幼儿都是主体,双方在交流讨论中形成新的理解,幼儿主体不能独立于教师主体之外,反之亦然,师幼双方主体性正是在这个相互作用过程中得以实现。对话不仅是双方间狭隘的语言谈话,更重要的是“敞开”和“接纳”,是对双方的倾听,是指双方共同在场、互相吸引、互相包容、共同参与的关系,这种对话更多地指相互接纳和共同分享,指双方的精神的相互承领。
实现对话的前提是教师和幼儿双方间的平等、合作和真诚实现对话的形式是:
教师参与幼儿的生活,感受幼儿的兴趣和困惑,就此与幼儿展开讨论,交流看法,听取幼儿的意见。幼儿教育过程中,不管是作为显性主体还是隐性主体,幼儿始终是自身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教师始终是教的主体。教师作为教的主体认识到幼儿的能力、需要和过去的种种经验,对幼儿给予指导,目的在于促进幼儿主体性的发挥。没有作为“教”的主体的教师,幼儿不可能成为“学”的主体;没有让幼儿成为“学”的主体,教师也不可能成为“教”的主体。
越是能够发挥自身主体性的教师,就越能调动幼儿的主体性;越是能够尊重、实现幼儿的主体性,教师的主体性就越能够实现,教师的职业价值就越能够体现。在幼儿教育中,应通过理解和对话让教师和幼儿成为各自范畴的主体,只有两个主体在教学过程中协同一致,同时实现各自主体性的积极作用,才能实现幼儿教育的和谐共生。方面要不余遗力地挖掘非理性的潜力,另一方面又要大胆地承认理性精神的启蒙作用;我们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去发展教育,树立与人类发展规律相一致的教育观,一切以人为出发点,同时要正视人类对生态、环境与资源造成的破坏,反对过分夸大人的作用;
与此同时,在批判和反思人类命运和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也要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我们还应该树立诗意理性的教育观,既要鼓励浪漫、诗意的教育理念,又不能有失分寸,显得过于主观,这样才能赋予教育观一定的张力和弹性;我们要根据中国当前的发展状况,树立以科学精神为主导的教育观,还要本着人文关怀的态度去弱化科学的技术性与工具性。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才能在不放弃现代教育主张的前提下,科学地、理性地引入和运用后现代教育理论,学会运用后现代教育理论中的优秀观点去对现代教育进行补充与完善,甚至创新现代教育,最终使现代教育变成一个先进的、多元化的教育理论。
(四)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发展中国自古以来有着“和而不同”的传统思想,每种文化之间虽然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但是这些文化的发展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具有“和”性的。所以,在后现代教育理论发展基础上,我们应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和发展,简言之,这是一种多种文化中间从“不同”达到特定意义上的“同”的过程。
这里的“同”并非意味着要同化中国文化以外的其他文化,或是在这些文化中占据绝对的主导位置,更不是取代这些文化,而是要找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集,并以此为依据,准确把握文化的多样性,并实现不同文化之间的互补。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发展并不意味着否定本国传统教育文化,或是抬高西方教育文化,而是要建立一个被所有人认可的教育世界。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为中西双方教育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最终体现出“和而不同”中“和”的内涵。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有利于拓宽中国教育发展的眼界,有利于推动中国文化的发展;并且还能够为中国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我国引入后现代教育理论已有30年之久,但其仍然是一棵还未成熟的小树苗。我们应该予以后现代教育理论一定的成长时间,让其沐浴在中国文化传统与教育传统的阳光中,尽早结出带有中国特色的后现代教育果实。中国教育不能一味地排斥国外教育理论,而要以一种理性、包容的态度接受西方教育理论。更重要的是,中国教育也并不一定要通过引入后现代教育理论才能实现发展,因为后现代教育理论提倡的是多元化发展的理念。但无论如何,后现代教育理论的中国化必然能推动中国特色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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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8月,在伊犁、塔城、阿山(今阿勒泰)爆发的三区革命,是在中国共产党和国际共产主义的影响下,在全国人民革命斗争胜利的鼓舞下爆发的。三区革命沉重打击了国民党在新疆的反动统治,牵制了国民党在新疆的军事力量,有力支援了全国人民解放战争;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本地民族干部,成立了民族军,训练了数以万计的指战员,为新疆的解放和解放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民族因素对苏联调停三区革命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容提要: “苏联与三区革命”是近50年来中苏关系史中的研究热门。由于档案文件的禁锢,许多疑团没有解开。例如,苏联为什么调停三区与国民政府和解,就没有得到完全解答。苏联在三区革命的全过程中,采取了全面支持军事进攻,力主和平谈判和指挥战略撤退三个步骤。从外在的现象,亦即国际外交的角度看,很好解释,那就是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签订所导致的合理结果。但同样,为什么就在签订同一个条约时,苏联却坚持外蒙古必须独立,而对新疆却网开一面呢?要知道,当时民族军拿下乌鲁木齐已经是唾手可得的事了。本文仅就中亚的民族因素对苏联的对新疆政策所产生的影响做粗略的分析,认定是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亦即民族分裂主义的威胁,使苏联采取了务实政策——促使三区与中国中央政府和解。为将上述苏联务实政策讲情楚,对上个世纪20和30年代苏联的对新疆政策进行了简单的回顾。文章所使用的核心资料主要是已解密的前苏联时期的绝密档案。
1944-1945发生在新疆伊犁、塔城和阿山的三区革命是在苏联的全面扶持下发生与发展的。当时苏联之所以全面扶持三区革命是为了彻底推翻盛世才控制的__省政权,代之以由新疆原住居民代表组成的民族自治政府。但当1945年9月上旬,三区连成一片,南疆燃起革命烈火,国民党的乌苏、精河守军被歼,乌鲁木齐唾手可得的时候,苏联却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转而约束民族军停止进攻,应国民政府所请,全力主导三区与新疆当局讲和,促成了这次震动中外的“伊宁事件”得到了和平解决。
苏联为什么对三区革命的态度发生180度的大转弯呢?一般研究者只从国际大环境着手,认为中苏于1945年8月14日签订了友好同盟条约,苏联做出了从三区革命中脱手的保证1,不得不放弃推翻新疆现政权的方针,说服三区讲和。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将分析仅仅停留在这一步却是远远不够的。本文在肯定中苏条约重大影响的前提下,着重论述影响苏联做出这一重大转折的另一决定性的因素——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对苏联的威胁,和由这一威胁决定的苏联务实政策所起的决定作用。
就意识形态而言,推进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是联共(布)与苏共的最高职责,因为在任何角落、特别是在世界范围内发生社会主义革命或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殖民主义的革命都会削弱世界资本主义的力量,增强世界无产阶级的力量,而首先是增强苏联的力量。因此,除了戈尔巴乔夫之外的所有苏联领导人,从战略思想上讲,都没有放弃推进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战略,尽管他们在推进这一战略时,所实行的策略有很大差异。但是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动革命,与不干涉主权国家内政、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等通行的国际法准则是不相容的,势必影响苏联与有关国家的关系;而且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进世界革命会直接损害苏联现实的国家利益,这时苏联又将维护国家利益原则放在第一位——执行务实政策。也就是说,苏联领导人在不放弃世界革命战略的前提下,实行维护现实国家利益的务实政策,不断平衡世界革命战略与务实政策之间的矛盾:有条件的时候,就发动或支持革命;条件不允许时,就取消革命或将革命限制在苏联国家利益所允许的范围。可以说,苏联的整个对外政策就是在不断平衡意识形态与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中进行的。苏联对三区革命的这次策略转变就是其世界革命战略与务实政策相平衡的产物。
在三区革命发动阶段的1944年初,苏联驻新疆的各个领事馆受命发回关于新疆原住居民民族解放运动前景的资料。苏联驻喀什总领事报告说:“在目前条件下,如果没有穆斯林教会参加,就不可能开展民族解放斗争。穆斯林教会无疑将在斗争的所有阶段起着主导作用。”2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在革命的初期,苏联在支持新疆革命者的同时,也放手让伊斯兰教会活动,利用它发动信仰伊斯兰教的新疆各族人民起来与国民党反动统治作斗争。这样,新疆封建与宗教上层人士就乘机钻进革命的领导层。最初领导伊宁起义的“解放组织”共有12名领导成员,其中只有阿巴索夫和卡斯木江是真正的革命者,其余大都是封建与宗教上层人士。31944年11月12日在伊宁成立的“东突厥斯坦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主席艾力汗吐烈就是一个伊斯兰传经师,又是一个泛突厥主义者。他是乌兹别克人,在苏联农业集体化年代从乌兹别克逃到新疆。在布道时他大肆鼓吹新疆实行彻底“独立”的泛突厥主义思想,被盛世才逮捕,从1937-1942年一直被关在伊宁的监狱。三区革命起来之后,他抓去了革命的领导权,使他不仅是泛伊斯兰主义者和泛突厥主义者的精神领袖,而且还是整个三区革命临时政府军政事务的最高主宰者。在他的活动和影响下,伊斯兰宗教界和封建上层很快的结合到一起,占据要津。当时参加临时政府的有三种成分:“其一是具有革命意识和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人,主要以阿合买提江、阿巴索夫为代表;其二是持资产阶级观点的,主要以艾尼瓦尔木沙巴耶夫和赖希木江为代表;其三是封建阶层的,主要以艾力汗吐烈、艾肯木拜克和加为代表。”4尽管以阿合买提江和阿巴索夫为代表的进步力量在起义中起了重大作用,但“艾力汗吐烈自任(临时政府)主席后,早期参加革命活动的只有阿巴索夫等极少数人被列入政府委员,大多数具有进步思想的人,都被排斥在政府之外。”5
1945年1月5日,该临时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上通过了9项宣言。在宣言中宣布: “永远消灭中国在东突厥斯坦领土(何谓“东突厥斯坦领土”宣言没有做出解释,但所包括的地区,除指以三区为主的民族军控制区外,还包括以喀什为中心的南疆突厥语系民族居住的广大地区,实际上指的是全新疆地区)上的专制统治”,“建立一个真正、自由、独立的共和国”。6这是以艾力汗吐烈为代表的泛突厥主义者,用民族解放之名,行分裂国家和民族之实的根本错误行为。这种行为违背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也违背最初发动革命的真正爱国、进步的革命者的初衷。苏联对此大不以为然。该共和国临时政府成立后,苏联驻迪化副总领事叶甫赛也夫就曾对新疆著名人士包尔汉暗示,他同包尔汉一样,也不赞成三区成立独立国家,从中国分裂出去。7
苏联为什么不愿意新疆出现一个伊斯兰教“独立国家” 呢?因为这必将激发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的泛滥,首先将影响苏联中亚地区的安全和稳定。这是被十月革命以来新疆所发生的多次伊斯兰起义所证明了的。
在新疆与苏联的3200多公里的共同边界内,与哈萨克加盟共和国的边界1718公里,与吉尔吉斯加盟共和国近1000公里,与塔吉克加盟共和国450多公里,与俄罗斯联邦55公里。除乌兹别克加盟共和国外,新疆与苏联几个中亚加盟共和国都是近邻,而且与这些加盟共和国有十几个信奉伊斯兰教的同一民族,这些民族之间有着割不断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十月革命后,大批被红军击溃的白卫军和难民移居新疆。20年代苏联农业集体化时,又有大批富农涌来 。在移居新疆的俄国大批侨民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苏维埃政权充满敌意,伺机挑起中亚地区的民族动乱,恢复旧制度。而新疆每一次大的民族暴动,又有大批新疆居民来到苏联的中亚,冲击那里的社会稳定。历史证明,新疆与苏联中亚的几个加盟共和国,一方的民族的动向对另一方民族都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苏联最高决策者从不支持新疆的任何民族运动,这一政策就逐渐形成了苏联对新疆传统的务实政策。
但是,正如前文所提到的,苏联并没有放弃世界革命战略。而事实上,十月革命之后在制定对新疆政策方面苏联一直存着两种力量的斗争:一种是世界革命派,或曰意识形态派,主张在新疆发动革命,在新疆实行苏维埃化;一种是务实派,反对在新疆举行任何民族革命运动,主张保持新疆稳定,与新疆地方当局维持良好的关系。前者以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部和一部分苏联激进的地方负责人为代表,后者以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和外贸人民委员部及其在中亚地区的工作人员为代表。
1919年红军对中亚地区的胜利进军,激发了一部分人的革命狂热。当时有许多跨中苏两国同一民族的人在俄国内战期间在红军服役,并参加了俄共(布)。8其中,以维吾尔族人数为最多。在阿拉木图活跃着一个维吾尔族共产党员小组。在七河地区有50个各种革命组织和共产党小组,其中维吾尔族(主要是来自新疆的塔兰奇、回族、喀什人)的党员达1500人之多。9此外,还有数十名来自新疆各民族的学生在苏联的高等院校学习,共产国际试图通过他们与新疆建立联系,在新疆建立革命组织,然后创建革命党。蒙古族的共产党员则帮助共产国际在居住于新疆的蒙古族中进行工作。101923年曾准备召开“中国__省革命者代表大会”,俄共(布)中央中亚局为此还通过了专门的决议,并拨款5万卢布作为会议经费。11会议虽未开成,但说明旅居苏联中亚地区的新疆革命者有了比较大的影响,以至得到了俄共(布)中央中亚局的支持。毫无疑问,当时红军在中亚胜利进军的形势以及旅居中亚的新疆各族革命者的积极活动,激发了共产国际和俄共(布)的一些领导人在新疆发动革命的冲动。特别是1921年5---6月份红军进入新疆与流窜到这里的白卫军作战之后,红军在新疆地区的影响急剧上升,在新疆发动革命问题被一些人提上了日程。
1919年秋,俄共全俄执行委员会和俄联邦人民委员会向突厥斯坦派遣一个全权委员会(后来改为俄共〈布〉中央中亚局),从1920年7月起,绝大部分国际关系问题,其中包括对新疆关系问题都要经过该委员会(中亚局)讨论。在讨论中,该局成员、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部负责人亚.鲁祖塔克正式提出了在中国新疆建立喀什和准噶尔苏维埃共和国的建议,并将该建议提交1921年6月4日举行的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进行讨论。当时任外交人民委员的契切林坚决反对这个建议,列宁也支持契切林的意见,鲁祖塔克的提议被否决了。12但是共产国际的实际工作人员仍然试图将他们的想法付诸实施。而且,鲁祖塔克不乏支持者。1922苏俄驻新疆商务代表卡赞斯基(旧译作喀赞斯克依)就是一个激进的“世界革命”的鼓吹者。以致契切林不断指示外交人民委员部在中亚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切实的报告。这些在中亚和新疆的工作人员了解实际情况,他们认为在新疆发动社会主义革命是异想天开。被外交人民委员部和外贸人民委员部授予全权的联合特别委员会(当时设在在喀什,负责与新疆当局进行外贸谈判)的报告中特别指出,虽然在喀什举行武装起义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然而,“引发这一暴动有多么容易,将这种自发的社会力量引入相应的轨道就有多么困难。喀什的居民极其蒙昧,并仇视与‘异教徒’有关的一切事物。他们还处于宗法氏族阶段,刚刚出现西方意义上的社会政治分层的苗头。因此,对尽人皆知的‘阶级意识’格格不入。
勿需成为先知就可预言,泛突厥主义者的民族革命浪潮冲击的不仅是汉人,还会冲击到我们。”由此,报告得出结论说:“目前我们不应向着喀什的穆斯林群众,而应向着他们的奴役者汉人。我们应在一段时间里停止任何形式的使喀什人发动革命的尝试,我们的行为在中国人看来应该是奉公守法的。”13对有人想将新疆从中国分割出去的想法,驻中国新疆地区的蒙古人民革命党的全权代表C.纳措夫予以坚决驳斥。他在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说:“破坏中国完整的运动将给协约国以口实,实现其将中国置于国际监督之下的夙愿,这意味着中国彻底地被国际资本奴役。”其二,纳措夫认为,新疆超前的、无组织的武装斗争“势必使我方冒提供切实的武装援助之风险,可能会有损于我们在全中国范围内的外交工作:因为国际外交界无疑会利用类似的机会在中国公众中进行反苏宣传。”14以上为数众多的报告,特别是类似于上引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和外贸人民委员部的报告和纳措夫的报告对苏联最高领导人做出对新疆的决 策起了重大作用。另一方面,从十月革命胜利时起,中国新疆当局的领导人都坚持执行对苏联的友好政策,也为苏联最高领导保持与新疆的稳定的关系创造了条件。1927年2月17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听取了泽连斯基和卡拉汉(当时任苏俄外交人民委员部副人民委员,负责对华事务)的报告后,就在新疆开展革命工作问题做出了“特别决定”,结束了关于是否在新疆举行革命的争论。
三区革命旧址
第二次考验,也是最严峻的考验,是1931年新疆发生的哈密事变17,和由此引发的泛突厥主义的大泛滥——喀什成立了一个“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当时各族人民武装起义的烽火几乎遍及全疆,起义者曾控制了新疆80%的土地。由于苏联一直宣传自己是一切被压迫民族的天然盟友,新疆起义各族与苏联中亚地区各族又大多属于同一个民族,一些起义者很自然地把乞援的目光投向了苏联,要求苏联给予实际的援助。起义领导人之一、曾留学苏联、并与共产国际有密切接触的尼扎梅金就曾向苏联驻喀什总领馆提出从苏联购买武器的请求,但遭到断然拒绝。18当时,正如在20年代所发生的情况那样,联共(布)和共产国际的一些思想激进的负责干部,特别积极地要求苏联当局站在起义者一边,就势在新疆推进社会主义革命。1931年9月驻塔什干共产国际代表多尔夫通知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说:联共(布)中亚局书记鲍曼认为,新疆的起义“具有民族解放运动的性质”,“因此我们应当帮助这次运动,应在新疆开展积极的革命工作”,鲍曼还指出,“军事工作者和国家政治保安局的工作人员坚定不移地反对帮助汉人镇压起义”。19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还向共产国际政治委员会提交报告,建议在新疆和甘肃开展革命工作,并依靠农民和城市劳动者建立革命党。20
当时所有的情报都证明新疆政权已不堪一击,是支持摇摇欲坠的新疆现政权,还是支持起义者,苏联最高决策者在密切观察局势的发展。要求苏联支持维吾尔等新疆起义者的请求纷至沓来。但与此同时,由新疆起义激发起来的反苏洪水也开始大肆泛滥。插进起义队伍中的马仲英一下子成了在新疆叱咤风云的人物,而其背后的支持者就是日本,而英国则在喀什大肆活动。英国和日本特务在南、北疆兴风作浪,在新疆掀起了“泛突厥运动”的洪流。在宗教外衣的掩护下封建上层开始投入帝国主义的怀抱,起义者中“亲英的南方集团”和“亲日的北方集团”成为西方刊物司空见惯的术语。苏联工农红军情报处给政府的报告说:“起义运动的继续发展可能导致中国在新疆的统治寿终正寝和穆斯林国家建立的尝试。同时必须指出,这种尝试不可避免地导致争取自治的漫长的民族斗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回、维吾尔族之间的斗争),同时也不排除维吾尔人内部在和田与喀什之间争取自治的斗争。类似的情况会被英国人广泛利用,以扩大其在喀什的影响,消除我们对新疆经济影响的优势地位,并对我国边境构成威胁。”21这份报告引起了苏联最高决策者的高度警惕。
所谓对苏联边境构成威胁的势力主要是指“移民”。俄国内战期间逃到新疆的白卫军和巴斯马赤分子混进了起义队伍,与新疆起义者建立起密切的联系,同时与他们在苏联境内的亲友保持着秘密接触,并怂恿他们向新疆迁移。当时中亚地区的农民正饱尝强行推行的“农业集体化”之苦,于是纷纷向新疆逃来,因为据说在新疆起义后的同胞已经掌握了大权,成了主人。据苏联国家政治保安总局驻中亚代表的报告,仅1933年一年,从苏联中亚移到喀什的吉尔吉斯移民(柯尔克孜人)就有60000人。中亚一些著名的移民活动分子也混杂在移民中来到喀什。红军情报处的报告预计:由于食品短缺,“巴斯马赤分子和民族反革命分子可能加紧活动,从喀什对我(苏联)领土进行偷袭。而移民与我境内千丝万缕的联系将激化移民情绪,在巴斯马赤队伍进入我境内时为其扩充势力奠定基础。”22
最使苏联不安的是,1933年11月12日,在英国庇护下的沙比提大毛拉和穆罕默德.伊敏在喀什策划成立了一个“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宣布该共和国为“永久民主共和国”。 1931年在苏联中亚地区搞反苏暴动的“泛突厥主义”分子吉尔吉斯人加纳伯克和乌兹别克人色提瓦尔江等麇集喀什,借助英国和日本势力,串通流亡到柏林、喀布尔、安卡拉等地的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反苏分子,欲以新疆为跳板,重返中亚,继续进行反苏活动。他们与巴斯马赤分子沆瀣一气,大肆煽动苏联中亚地区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向喀什移民,其实质就是为了纠合反苏人马。“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成立后,加纳伯克一伙又成为沙比提大毛拉政权的依靠对象。很显然,任新疆局势发展下去,苏联中亚地区很快就会卷入民族大动乱的旋涡。
鉴于以上情况,苏联决策者不理会激进派的各种反对意见,对__省当局逐步给予支持,以免其在起义烽火中彻底崩溃。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于1931年8月5日决定向新疆出售两架飞机,飞机及两名飞行员和机械师很快被派往新疆;231932年6月23日又确认总价值为200705美元的军火交易,按规定,苏联总共向新疆供应8架飞机,还有空投炸弹、大炮、汽油等武器和战略物资。24在新疆__省岌岌可危的关键时刻,苏联又毅然决定答应盛世才的请求,派出红军,全力支持他平息了新疆的民族动乱。
苏联决定支持盛世才,引起世界革命派的激烈反对。共产国际上书联共(布)中央,罗列了不能支持盛世才的各种理由,指出:虽然穆斯林人民运动的首领中有封建主,“但却不能改变其民族解放运动的性质”。而我们对新疆反动军阀的武装援助并不能改变他们对我们的敌视态度,“借助于我们的武器,及随之而来的对维吾尔和其它民族的血腥镇压,不能不给整个民族解放运动造成伤害,并促使反革命势力的更大联合和扩大新疆的反苏基础。因此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援助新疆政府镇压新疆维吾尔人起义是不适宜的。”25就意识形态原则而言,共产国际不无一定道理。但苏联决策者这时并不考虑意识形态原则,而是苏联现实的国家利益,并没有取消支持盛世才的决定。这次考验证明,苏联对新疆的传统政策是以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为前提的,甚至是超越意识形态之上的。
苏联出武器和军队打败马仲英,将盛世才扶上了台,又说服哈密起义领导人和加尼牙孜参加盛世才政府,平息了自哈密起义以来的新疆动乱。盛世才执行亲苏亲共政策,新疆生产、建设和社会生活都取得明显进步。盛世才本人还加入了联共(布),并两次提出新疆作为新的加盟共和国与苏联合并;以至莫洛托夫不得不在第七届全苏维埃联盟代表大会上宣告:苏联“绝对维护包括新疆在内的中国全部领土的独立、完整和主权”。26可以说,苏联对新疆的务实政策在盛世才时期取得了最大的成功。
但是,也正是在盛世才时代这一政策遭到了彻底失败。盛世才“倒戈”正是苏联抗击法西斯德国最艰苦时刻。当时高加索地区有几万穆斯林与希特勒合作,甚至有许多人还加入了德国的“东征军”,极大地影响了苏联中亚地区的稳定。盛世才在这一关键时刻“倒戈”无异于在苏联的侧肋上扎了一刀,造成了苏联十分被动的局面。
盛世才的“叛卖”证明意识形态派那一通“阶级分析”是对的,使苏联领导人不得不考虑激进派的意见,从而导致了苏联对新疆传统政策的中止。斯大林与苏联其他决策者们从盛世才身上得出的基本教训是:“再也不能依靠统治新疆的汉族军阀,也不能指望那些民族领袖们,他们与帝国主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帝国主义的金钱要比真主实际得多。”于是苏联转而依靠新疆、特别是与苏联交界的三区真正的革命者,他们大多来自穷苦的农牧民家庭,而农牧民们受着国民党和民族上层的“双重压迫,只有依靠他们才能在我们(苏联中亚)边界筑起一道长城(安全屏障)”。这段话是苏联驻迪化领事对一位著名的新疆进步人士透露的机密。它道出了苏联支持三区革命策略的核心——在支持革命的过程中贯彻阶级路线,事实上在整个革命过程中苏联正是循着这条阶级路线走的,苏联支持三区革命者,发动了以伊宁为中心的三区革命,对新疆采取了与以往完全不同的策略——从传统的务实政策转移到意识形态派所主张的激进政策上来。但这时苏联仍然没有使新疆“独立”出去的思想,仅仅是企图由新疆原住民族建立一个新疆自治政权,能与苏联保持长期稳定的友好关系,保持苏联对新疆的政治经济的优越地位。这是苏联最高决策层在1944年5月初定下来的原则,新疆“解放组织”所发布的政策宣言也证实了这一点(关于苏联对新疆的战略要求需要转文论述)。
可是,随着“东突厥斯坦人民共和国”的出现,30年代哈密起义后所发生的一些险象一下子全露出了苗头。桀骜不驯的艾力汗吐烈一伙人极力将革命拉向斜路,而新疆移民像潮水般地向中亚地区涌来(与30年代不同,不是苏联中亚移民流向新疆,而是新疆移民涌向中亚),仅此一项就给苏联中亚地区造成巨大损失,更不用说这个新出现的“伊斯兰国家”——“东突厥斯坦人民共和国”,不仅破坏中国领土和民族的统一,而且也对中亚几个加盟共和国的政治和社会稳定造成了重大冲击。十分清楚,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是对中苏两国的共同威胁,而作为苏联支持伊宁暴动的结果恰恰是出现了泛伊斯兰主义者掌权的“国家”——“东突厥斯坦人民共和国”。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内在相互矛盾的怪圈:苏联为打掉新疆的反苏政权而发动革命暴动,而为动员广大居民投入暴动行列就得依靠伊斯兰教会,而依靠伊斯兰教会就无法遏止泛伊斯兰主义势力的抬头,使新疆出现一个“独立的伊斯兰国家”,这个国家反过来又威胁到苏联中亚地区的安全。这样一来,“东突厥斯坦人民共和国”的出现就成为苏联考虑重新回到对新疆传统政策上来的一个决定因素,正是这一决定因素促使苏联决策者走出了怪圈——主导三区革命领导人与中国中央政府进行谈判,和平解决新疆问题。这就是苏联为什么调停伊宁事件和平解决的内在因素。
以上情况表明,消除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的威胁是贯穿苏联对新疆政策始终的一条主线。这一威胁既来自包括新疆在内的苏联外部,也来自苏联的内部(中亚地区),最危险的情况是内外结合。中国新疆稳定与否,都对苏联中亚地区有直接影响。同样,中亚地区是否安全与稳定,也直接影响着新疆。实际上正是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的共同威胁使中苏两国有了切合点,和平解决了新疆问题。今天苏联已经解体,几个中亚加盟共和国都各自成为独立国家,但作为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相结合的产物——民族分裂主义依然存在,依然威胁着中亚国家和中国新疆地区的安全和稳定。今天的“东突”,就是历史上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发展的极端——“恐怖主义”。我们重温苏联对新疆务实政策的历史,不能说没有现实意义。
注释:
1 1945年8月14日中苏互换照会(一)称:“关于新疆最近事变,苏联政府重申,如同盟友好条约第五条所云,无干涉中国内政之意。”见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三册,北京,1982,第1329页。
2 俄罗斯联邦国家档案馆:中国问题咨询处全宗,目录32-a, 第299箧,案卷11,第1---18张。
3赛福鼎著:《赛福鼎回忆录》,北京,华夏出版社,1993年,第296页。
4 包尔汉:《新疆五十年》,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4年,第282页。
5 赛福鼎.艾则孜:《天山雄鹰——阿布杜克力木。阿巴索夫生平》,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年,第70页。
6 A.A.哈吉姆巴耶夫:《1931---1949年新疆民族解放运动》,第2卷,莫斯科,1974年,第19页。
7 包尔汉:《新疆五十年》,第282页。
8 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514,目录1,案卷3,第53张。
9 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62,目录2,案卷8,第33张。
10 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514,目录1,案卷27 ,第3---4张。
11 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514,目录1,案卷56 ,第2张。
12 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17,目录3,案卷174 ,第4张。
13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全宗0/100,目录4,总卷102,案卷5,第48张。
14 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17,目录1,案卷48 ,第123---124张。
15 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等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第2卷,下册,莫斯科,1996,第619页。
16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全宗0/808(卡拉汉档),目录12,总卷88,案卷254,第9张。
17 哈密事变的直接起因是1931年__省政府应哈密农民的请求,对哈密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宣布结束王府统治制度,在哈密地区设立哈密、伊吾、宜禾三个县,废除徭役,由政府统一征收赋税。但在实际执行中,农民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引起农民的不满。王府封建主乘机加以利用,举行武装暴动。由于暴动一开始就被封建上层抓去领导权,并恢复原来的封建制度,所以这次起义历史上称为“哈密事变”。新疆其他地区的起义,大抵与哈密事变类似。帝国主义势力又乘机插手,造成了30年代新疆的民族大动乱。其性质与40年代的三区革命迥然不同。
18 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62 ,目录2,案卷3037,第60张。
19 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62 ,目录2,案卷2209,第9---10张。
20 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495 ,目录154,案卷457,第9张。
21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全宗8/08,目录16,总卷162,案卷117,第9张
22 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62 ,目录2,案卷3037,第68张。
23Б. А . Бармин , СССР и Синьцзян 1918-1941гг. Брнаул, 1999. р.116.
24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495 ,目录154,案卷12,第195张。转引自Б. А . Бармин , СССР и Синьцзян 1918-1941гг. Брнаул, 1999. р.116.
25 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495 ,目录154,案卷457,第29---30张。
26 M. Beloff: The Foreign Policy of Soviet Russia, Vol l, p.237-238. 转引自:包尔汉:《新疆五十年》,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4,第1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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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依靠马克思主义,带领全国人民使中国发展成为在国际上发挥重要作用的国家。马克思主义中的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犹如一颗大树的根一样为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提供养分,研究这一理论有助于进一步了解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和社会发展的方向。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的主体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自我国建国以来,国家一直践行马克思社会主义,努力将我国建设成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确定使我国坚定了未来发展的方向,也增添了我国发展的动力。近些年来我国在发展的道路上较为顺利,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理论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经济水平的提高又进一步带动了我国大多数事业的发展,这就使得我国的综合国力在国际上的排名有了可观进步。
目前世界上较为主要的两个制度就是资本主义及社会主义,这两种制度对大多数国家都有重要的发展意义。我国现行的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制度最适合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而较多数的西方国家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对这些国家的发展也起到重要的意义。我国采用社会主义制度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而制定的,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大国必须面对将国家的经济水平提高,解决我国主要的民生问题。这两项问题的存在就使得我国要进行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只有践行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使我国得到更好的发展方向。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的发展背景
马克思主义社会最早是由德国著名政治学家、哲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马克思提出来的,它的提出对世界的发展与进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最早在英国开始出现,英国有关社会学家对社会主义开始初步的践行,在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将社会主义的发展观正确体现,而是错误地理解为空想主义,这就使得最初的社会主义实践没有得到好的结果。将社会主义发展得较好的国家就是俄国,俄国在进行改革时将国家的发展方向确定为社会主义国家,这极大地促进了二战后俄国的发展与经济的复苏。俄国在进行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时没有进行国家的空想,在发展中所有的目标都进行稳步的落实,使得俄国进行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是较为成功的。我国在建国之初就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对确定我国的制度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讨论,最终将我国的制度确定为社会主义。因为在当时我国战后国家的经济水平明显落后于西方的发达国家,资本主义已然在我国是行不通的,鉴于俄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成功建设,所以我国党中央领导人毅然地决定将我国建设成为第二个社会主义国家。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的发展现状
目前践行马克思主义社会的国家有中国、越南、古巴、老挝及朝鲜,这五个国家是世界上仅存的推行社会主义的国家。虽然马克思主义社会国家的数量不多,但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在当代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指导性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以它的独特角度进行社会发展的促进。我国作为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本制度的国家近些年的发展较为迅速,马克思主义社会对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来说是最为适合进行的发展。其他的四个国家例如古巴和越南,在世界发展的大潮中他们的发展速度也较快。[1]马克思主义社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及民生问题的解决有着较好的帮助作用,对国家的经济水平增长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国家经济水平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评定的最有力依据,只有将经济水平提升到一定程度,国家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进步。
(三)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的必要性
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是我国现阶段的执行目标,马克思主义社会对世界的进一步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国作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的国家是最好的发展例子,在近些年的发展中中国有了十分显著的进步,在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的总体增长是十分突出的,所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对我国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就进一步说明马克思主义社会有较高的发展价值。[2]在现阶段的世界发展历程中,马克思主义社会的价值已经被很好地证明,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中的地位明显提高。
(一)现阶段我国马克思主义社会的发展概况
我国是践行马克思主义社会的典型国家,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在我国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在建国之前,我国正处于战乱之中,国家的经济水平以及人民生活状况都很不乐观,这就使我国的发展遭到了严重的阻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国为制定何种制度的国家类型进行了严肃认真的研究,最终决定我国要走社会主义道路,以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为我国的指导理论,严格地按照社会主义规定的道路来进行发展进步。[3]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的各项发展事业都有了回转的趋势,以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为主要的指导理论,经济建设有了很好的发展。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带动了我国各项事业的进步,有了经济上的支持,我国其他发展项目都有了充足的发展动力。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对我国政治的进步性影响
我国的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在我国的领导位置。在我国发展与改革的过程中,共产党一直是我国的领导者。这种政治制度的形成就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而形成的,只有唯一党派进行执政才能保证我国的安定与稳定。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在发展的过程中对我国的政治产生较大的影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主要是对国家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说明。在国家的发展中,首先要确保国家内部保持和平安定的形式,只有在国家内部和谐一致的国家中,国家其他事业才能得到发展的前提保证。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的指导正好对这一因素做出了保证,国家中的多党派要有唯一的执政党,这就确定了国家权力的唯一性,避免了多党派在国家权力上的不良竞争。唯一的执政党还对国家发展所要进行的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改革是否进行没有较多的意见与分歧,对国家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促进性的作用。
(三)马克思主义对我国经济水平发展的价值
我国的经济水平发展经历了较为坎坷的过程,历史上我国的经济水平达到过世界前端,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进步速度明显较西方的国家要慢很多,我国的经济水平也在逐渐的下降。经济水平的下降使得我国的国力不断减弱,这种不良的循环模式使我国逐渐落后。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确立了践行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道路,有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道路的引导,我国的经济水平在近些年的发展速度正在逐渐地加快,经济水平也从世界较为落后逐渐地追到世界的前列。
在经济发展方面,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主要就是对国家的整体进行发展的要求,国家整体都在进行良好的进步与发展就会引发我国经济的复苏,经济水平上升又会进一步带动我国主要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良性的进步循环模式使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了最大程度上的发展,进而使我国的综合国力得到明显增强。现阶段我国的经济水平还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国家的整体也在不断的进步之中,这种发展状态会对我国未来进行良好的铺垫,相信未来我国经济会得到更好的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马克思主义社会对我国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发展道路中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确指导,我国则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如此快速的发展。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还将继续进行马克思主义社会的发展,努力使我国跻身于发达国家的行列,使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将有着明显的提升,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的指导将使我国的未来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成为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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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刑事司法改革中律师主体性问题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掀开了法治建设的新篇章。以来,刑事司法领域纠正了如张高平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典型的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正在不断地以行动加以践行。对此,我们在感到由衷欣慰的同时,也不能不注意到,在一起又一起被纠正的错案中,辩护律师在当时大多做了无罪辩护,而且对证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但是,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为何不被采纳甚至被完全无视?
这种状况反映出刑事司法改革中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问题,即辩护律师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到底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和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事实上,公检法与辩护律师的关系问题,是刑事司法改革中绕不开的一个重要问题。遗憾的是,在当前的司法改革过程中,公检法都在各自推出相应的举措,却没有看到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一员的身影。换句话说,作为体制外的律师,在司法改革中应当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司法改革的主体参与司法改革。
现代刑事法治需要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刑事法治与公民的人身自由密切相关,而人身自由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法定权利的基础。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制度,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体现了国家对生命、自由等人权的尊重。回溯司法改革的进程,我国的辩护制度大体走了“三部曲”:1979 年,我国颁布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在法院审判阶段才有权委托辩护人;1996 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辩护的介入提前,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后有权委托辩护人;2012 年再次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从理论应然的角度看,我国以往司法实践中“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但从具体司法操作的实然角度视之,尚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赵作海之类冤假错案的频发,至少说明在我国某些地区的基层司法活动中辩护制度的缺失、滞后,或辩护作用的弱化。根据曾经的全国律协会长介绍,全国刑事案件律师参与的比例尚不足30%,有的省份仅为12%。全国22 万律师,2010 年人均办理刑事案件不足3 件。即便是上海这样的发达地区,2013 年全市法院系统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 82 万件,仅按一审结案数计算,律师参与率也只有60%,再考虑到各种其他因素的存在,律师刑事案件的实际参与率实际远远达不到60%。
实际上,当前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比例过低、刑事辩护制度发展滞后,主要原因无非有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对律师制度的功能作用以及律师的职业性质尚未形成共识:有些人认为律师就是包打官司,为了钱不惜替坏人说话;有些司法人员对律师存在偏见,认为律师参与诉讼会影响办案;也有些辩护律师专业水准低,辩护效果差,特别是个别律师丧失职业道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律师的形象,影响了人们对刑事辩护的评价。
二是律师法定权利落实不到位,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和辩护意见不被重视的问题依然存在,律师遭侵权后救济渠道不够畅通,伤害了律师参与辩护的积极性,妨碍了辩护职能的发挥。
三是法律规定的援助案件的覆盖面不够大。律师参与率偏低,使许多刑事案件的控辩严重失衡,从而使得案件的公正难以保障。而这种状况又形成恶性循环,越是参与度低,刑事司法环境就越是得不到重视和改善,反过来又进一步降低刑事辩护的参与度。
现代刑事案件中的控辩审三者的关系,是一个等边的三角形关系。任何一边的增减,都有可能导致权利关系的变异和案件真相查明的困难。在我国,由于一直盛行国家本位的刑事司法政策,致使代表个体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的权利,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伸展。设立律师辩护权,其宗旨固然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但在此目的之下,律师的工作无疑为法院查明事实真相、正确裁断案件,提供了另一个独特的视角和线索,促使法官兼听则明、辨证思考。所以,律师工作的最终结果,与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殊途同归,都是为了准确追究犯罪、正确适用法律。
既然工作方式虽异而目标相同,那么,充分重视和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就是推动司法公正工作中的应有之义。律师的辩护权,不外乎会见权、调查取证权、鉴定权、申请证人出庭权、质证权、发问权、辩论权,这些权利的本源其实就是嫌疑人自己所拥有的,只是囿于人身自由的局限和专业知识的缺乏,委托由律师行使而已。让这些权利得到充分的施展,不会导致漏掉罪犯,不会加大案件侦查的难度,相反,将会使案件侦查办法和人权保障,得到脱胎换骨般的提升。限制律师的辩护权,就是限制嫌疑人自身拥有的权利,是一种有罪推定的陈腐、落后的思维和做法,应当坚决抛弃。
刑事司法改革中律师主体性的制度展开首先,刑事司法改革应当在理念上突出律师的不可或缺性,认同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以往的刑事司法改革之所以成效不显,关键原因是我们对司法改革存在一种错误理念,即相信只要通过司法机关自身的改革即能够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不需要依赖于律师。历史教训多次证明:没有刑事辩护律师高度参与的刑事司法实践,是难以取得实效的。
实践中,由于存在体制内外的差异性,公检法往往简单的认为自己是代表国家的,而律师是为自己“赚钱”的,甚至认为律师就是“商人”,这无疑会在情感上排斥对律师的认同。因此,刑事司法改革首先要解决一个理念问题,即职业共同体的认同问题。法官检察官律师应当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要形成相同的理念,即大家要做的是同一件事情,就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检察官通过指控去追求正义,律师通过辩护追求正义,不同的仅仅是大家的角色差异,而维护公平正义则是共同的理念和目标。
其次,制度设计上应充分体现辩护律师的主体地位。理念上的改变需要制度上的保障,没有司法机关之外的力量的介入和监督,司法不公的僵局很难从根本上打破。如果不将律师作为司法改革的一种重要力量,使其在司法改革中与公检法享有同等的地位,并据此设计律师的诉讼权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听取辩护律师意见,难免还会出现下一个“张高平”、“呼格吉勒图”。刑事司法改革离不开辩护制度的完善,刑事司法改革的很多举措都旨在促使刑事诉讼程序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诉讼程序,其价值导向和终极目标就是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而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需要律师来实现,律师职业权利的保障实际上就是保障人权的一个重要体现。
应当说,新刑事诉讼法生效以来,刑事辩护中存在的传统“三难”(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在新刑诉法下,又出现了所谓“新三难”(申请调取证据难、法庭上质证难、律师正确意见得到采纳难)。不管是“老三难”还是“新三难”,其背后的根本原因还是律师权利没有有效的制度保障。我们看到的“新三难”实际上更多的是辩方和审判方的关系问题,通俗一点讲就是“你辩你的,我判我的”。
例如,法庭在庭审过程中态度明显倾向于控方。本来应该表现出来的控辩冲突,在当前的刑事司法领域更多地变成了辩审冲突。近年社会高度关注的广西“北海案”、常熟“聚众斗殴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都有一批被称为“死磕”律师的身影,而这些案件背后反映的恰恰是法院丧失基本的中立性和庭审的严重虚化问题。又如,当判决不采纳辩护意见时,要么干脆回避不予回应,要么是简单一句话“没有依据,不予采纳”。这样的判决书,实际上显现了刑事司法对辩护的排斥感。因此,当前的司法改革,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律师辩护权,让辩护律师真正成为刑事司法的主体之一。
第三,刑事司法改革中,还需要围绕刑事辩护问题构建一套系统完善的法律制度。
当前刑事辩护中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刑事司法制度设计中对公检法与律师关系的理念和制度安排上的偏差所造成的,但这背后实际上是制度设计上没有形成以刑事辩护制度为重心的刑事司法制度。应当说,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就是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终极目标,重构刑事司法控辩审之间的基本关系。因此,以辩护权为重心的制度设计更容易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比如,在侦查阶段,按照现在的规定,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要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但是这个规定一方面在实践中没有得到真正执行,另一方面这一规定也让律师处于尴尬境地,因为我国刑事侦查仍然是封闭式的,律师只能会见当事人,不能把握全案,更看不到证据,因而无法针对案件提出实质性的意见。
又如,在审查起诉阶段,刑诉法明确规定要听取律师的意见。实践中,检察人员、公诉人也愿意听取律师意见的,但是有的辩护律师却不愿提出意见,其最大的顾虑是补充侦查制度。如果律师提出意见,侦查、检察机关据此补充侦查完整了,律师自己就将陷入被动,反而不如不提。这些问题都反映出在进行立法的时候,没有真正从辩护方的角度去考虑。因此,以人权保障为导向,以辩护权为中心,构建一套系统完整的保障辩护权的刑事法律和司法制度,应当是当前刑事司法改革最为关键的问题。
第四,刑事司法改革中,还需要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我国关于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散见于诸如律师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民法等实体法中,不仅没有系统性,在立法结构上不规范,而且在这些法律中都缺乏关于律师的社会功能以及律师在司法体制中地位的规定,以致律师的执业权利极易被国家权力机关所忽视。因而在现实中,律师调查取证面临诸多限制,阅卷权利范围极其有限,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难上加难,从而在客观上导致了控辩双方地位的严重失衡,使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因而必然累及审判质量及司法公正。律师如果连自己的执业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那么他如何去维护和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 因此在刑事司法改革过程中,如同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职业保障一样,律师的执业权利保障也同样重要。
正义是人们为了恰当地分配利益而设计的制度安排,它仅意味着相互冲突着的利益各得其所。律师辩护是推动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不可须臾或缺。正是由于律师在司法过程中扮演了“鲶鱼”的角色,驱动着司法过程中的警察、检察官、法官积极履行各自对正义的责任。刑事司法改革的核心问题显然是对公权力的约束,对人权的保障。因此,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实质上就是在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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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中国与苏联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双方建立了战略同盟关系。以此为契机,在1956年双方又签订了《苏中文化合作协定》,目的是推动两国间广泛的文化交流。这一时期在文化艺术领域中,苏联音乐文化对中国音乐教育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苏联音乐文化在中国建国初期时的传播与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本文立足于新中国成立至50年代末60年代初这一时期中国的音乐文化,从音乐文化思想和传播在中国的苏联歌曲两个方面研究这一时期苏联音乐文化对中国的影响。
【关键词】苏联音乐文化;中国音乐文化;1950-1960
(一)社会主义在音乐上的创作:1933年的一篇题为《关于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文章,对“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一词进行了分析,认为该称谓具有文学色彩。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是民族主义形式方面的文化。诞生于文学领域中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将丰富多样的文学创作手法变成了迎合时代的单一创作。强调以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为原则来创作音乐是有一定哲学理论思想基础的,可以保证音乐为无产阶级服务。
(二)批判资产阶级音乐:1950年,苏联代表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全球争霸,形成了两极对垒的世界格局。苏联和资本主义国家,不仅在军事上、在经济上,甚至在文化上都视彼此为宿敌。苏联对20世纪出现的音乐――以勋伯格为代表的表现主义音乐、序列音乐、印象派音乐以及偶然音乐等现代音乐门类都进行批判。苏联音乐的创作目的决定了苏联音乐代表了资产阶级形式主义音乐的对立面。
(三)对传统音乐风格的继承:苏联音乐要想发展,必须紧紧依靠传统民族文化,但只是在形式上的继承,而在内容上则是要以人民群众和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等政治问题为主。对音乐创作的要求是要承认古典音乐文化遗产,尤其是俄罗斯音乐文化进步的作用,以这些宝贵的文化资源继续推广苏联音乐。
随着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中国社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苏两国的交流,尤其是音乐文化交流也随之变化。首先,20世纪上半叶最显著的变化是两国友好的外交政策为两国音乐文化交流提供了比较稳定的外部环境。中苏两国亲密的关系以及中国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使得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苏联热”,当时值得追捧的就是学唱苏联歌曲。其次,中国派遣了大量的专业音乐人才赴苏联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学习。他们肩负起了文化传习的责任,更承担起了文化传播的功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音乐文化事业的建立。
(一)中国有大量的留学生在苏联学习,留苏学生成为新中国成立时期各个领域的领头人,不仅对自己的专业领域,而且对文化交流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音乐也是其中的一部分。留学生对革命的热忱以及崇高的理想使他们愿意去接受苏联歌曲,在上山下乡期间,他们将苏联歌曲带到了广大人民群众中。
(二)书刊、媒体等对音乐文化的推广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951年,上海万叶书店出版了由涅斯契也夫撰写的《论苏联群众歌曲》,这是我国建国后的第一本介绍苏联歌曲的译著,介绍了苏联20世纪上半叶群众歌曲的发展情况。
(三)1933年,苏联歌舞团首次到上海表演新兴革命艺术,而这种形式在50年代更为常见。1952年,来访的苏联各文艺团体大多都要演唱苏联歌曲,特别是合唱类的。
(一)中国音乐美学中的“反映论”
“反映论”的观点阐述了音乐艺术体现的内容是客观与实际现实的反映,同时也是各种音乐思想的基础,是现实的一切声音在人脑中的反映。1950年,中国在对苏联音乐的批评与译介中对“反映论”的观点已经悄然接受。斯大林在1936年1月17日的讲话中提到:苏维埃人民现实主义歌剧必须是社会主义题材、音乐语言必须是现实主义、歌剧中的角色从当代人中选取。从以上特征,我们可以发现中国50年代创作的《洪湖赤卫队》、《刘胡兰》、《小二黑结婚》等歌剧受苏联“反映论”音乐思想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二)音乐的社会功能
苏联音乐非常注重其音乐的社会功能效用。其本质就是要利用音乐自身的教化功能构建一种异于资本主义音乐文化体系的思想统治工具来发展和巩固其社会主义政权。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全国百废待兴,此时的音乐所充当的角色同文字一样,都是呼吁和倡导建设祖国。
尽管在50年达末至60年代中苏关系日益紧张,但外交关系上的急刹车并没有中断两国音乐文化思想的交流,中国依旧按着苏联音乐思想理论运行和发展着。整个20世纪50年代,是中国作为学生向苏联学习各种文化的一个时期,从苏联借鉴与融合来的音乐理想思想体系需要很长的时间在理性中批判的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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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中历史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注重学生对历史事件的记忆,同时还应要求学生基于自身所有的历史知识,合理且科学地分析与评判历史,使学生的主体意识得到强化,并在此基础上使学生自主且有意识地进行历史的探究,真正读懂和理解历史,继而进一步提高学生人文素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中历史教学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我国的教育改革近年来不断深化,作为高中历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注重对学生的自主学习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体意识,提高高中历史课堂的教学效果,本论文结合了实际的教学经验,分析了高中历史教学过程中对于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
【关键词】高中;历史教学;学生主体意识;培养
高中历史教学不仅仅是为了让学生记住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更是要让学生在探究的过程中培养他们的主体意识,培养学生分析历史和判断历史的能力,从历史发展的兴衰中理解历史发展的规律,吸取历史经验教训,为社会建设服务。
新课程明确地要求在高中阶段的教学过程中,应该积极地构建平等、民主、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教师应该积极地转变成为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和激发者,让学生成为课堂学习过程中真正的主人,因此高中历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应该公平公正地去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人特点和性格独特性,对学生进行鼓励、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质。教师应该积极地在课堂上组织一些教学活动,通过构建起新型的师生关系,让学生体会到学习的兴趣和成就感。比如说,在“农耕时代的商业与城市”的讲解过程中,教师就可以结合现在的市场引导学生展开探讨,然后延伸到商朝时期、春秋战国时期、隋唐时期、明清时期的商业发展情况,让学生能够产生一种较为直观的印象,在联想的过程中更加生活化
新课程明确要求教学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落实 “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对学生进行人文素质的培养,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在“三维目标”的推动下,高中历史教学必须要以学生为主体,尊重每一位学生的想法,实现教学的教育功能,在潜移默化中陶冶学生的情操。
比如说在讲到选修教材《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中商鞅变法、北魏孝文帝改革、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时,教师不仅仅要向学生介绍当时改革的背景、内容、意义,还应该鼓励学生通过图书、网络、报刊等途径来了解当时的历史人物、历史故事,让学生能够通过一些历史事件来表达自己的价值观和情感态度,教师在这个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及时和正确的引导,让学生能够认识到改革往往会推动历史的向前发展,让学生跟上时代的改革步伐,从而实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高中历史教学不仅仅是为了让学生熟悉历史现象,了解历史事件,认识历史人物,而是应该重视学生历史知识的积累,不断地深化历史同现实生活之间的联系,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该鼓励学生积极地参与到课堂的活动当中,培养学生的历史思维,避免课堂成为教师的一言堂。比如说在高中历史必修二当中“民国时期民族工业的曲折发展”这一部分知识时,就可以采取情境创设的方式,通过学生对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衰亡的再现、梳理与反思,在参与的过程中自己归纳出制约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原因。
社会的进步要求构建终身学习的成长模式,这样才能够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步伐,因此在高中历史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积极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掌握自主学习的方法,促进学生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在借鉴历史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吸取历史的教训,不断学习完善自己,与时俱进,成为具有终身学习意识的新一代人才。
总之,在高中阶段的历史教学中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是十分重要的,并且对于高中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具有重大意义,在高中历史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积极地转变教学观念,不断地改革与优化教学模式,高度重视学生的主体意识,大力倡导学生的自主学习、自主探究,才能培养出新一代的高水平、高素质的现代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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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有广义与狭义之别。广义的音乐教育指凡是通过音乐影响人的思想情感、思维品质、增进知识技能的一切教育主要指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进行的学校音乐教育。学校教育一般可分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音乐教育论文范文: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创建双主体教学模式。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社会进步,电子技术飞速发展且越来越多地运用到教学当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就是其中一种。本文结合教学实践介绍了在小学数学中如何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凸显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即“双主体”的教学模式。数学课堂的教学设计要以学生为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是一个组织者、促进者、网上资源的提供者、学生学习的支持者,在引导学生获取知识时,为学生提供具体、形象和生动的实践材料,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引导学生自觉参与探索过程。
随着社会进步,电子技术飞速发展且越来越多地运用到教学当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就是其中一种。《小学数学课程标准》中指出:一切有条件和能够创造条件的学校,都应使用计算机、多媒体、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1]。在数学课堂教学中合理地运用信息技术,可以使教学图文并茂、生动活泼,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和强大的交互性,营造了全新的课堂氛围,使课堂教学显得更加直观、形象、生动。但好的教学手段并不等于好的教学结果,只有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认知水平,并与课堂教学的实际相结合,恰当、合理地使用信息技术,才能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凸显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即“双主体”的教学模式。下面我就结合教学实践,谈谈如何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创建“双主体”的教学模式。
(一)提供材料,创设自主学习条件
构建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生的学习不是一个被动吸引、反复练习和强化记忆的过程,而是一个以学生已有知识经验为基础,主动构建的过程。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学生的主动参与、积极探索、不断发现,教学结构才能真正被学生接纳为认知结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是一个组织者、促进者、网上资源的提供者、学生学习的支持者,在引导学生获取知识时,为学生提供具体、形象和生动的实践材料,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引导学生自觉参与探索过程。例如,“元、角、分的认识”是低年级教材中比较难掌握的内容,传统的教学往往导致学生对这部分知识理解不够透彻,不会用课本上的知识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我专门设计了一份调查表,让学生分小组到超市去了解各组拟定的购买商品的价格和重量,再根据学生的报告,创设一个“虚拟超市”的情景:利用网络,让学生进行“网上购物”,学生们兴奋不已,迫不及待地想要参与。根据电脑显示,学生可以自己充当售货员的角色,点击食品到秤上去称,然后根据单价算出金额,也可以充当顾客的角色,自由地花钱购物,将手中的钱计划着去用,学生的学习热情高涨......这样的教训,使学生既学到了数学知识,又接触了生活知识,还学会了网上购物,促进了每个学生把所学的知识与生活实际,通过网络紧密联系在一起,缩短了教材内容和生活经验之间的距离,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长了学生的才干,使学生自主探索精神得到发扬。
(二)授人以渔,促进学生自我学习
我国著名教育学家叶圣陶说过:“凡为教,目的在于达到不需要教[2]”。教学并不等于教书,应该是教会学生学习。自我学习、主动摄取知识和技能是现代人才的重要素质,也是学生主体作用的重要表现。在数学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应注意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重视和促进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在讲授科学知识的同时,传授掌握知识的方法与技巧,使学生既掌握了知识,又培养了学习知识的能力,终身受益。在教学“购物策略”一课时,我将课件设计成“游戏”、“猜想”、“验证”、“结论”、“运用”等模块,供学生探索新知时选择使用。通过购物游戏,既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又复习了将物品打折的计算方法,为下面的教学创设了良好的氛围。
屏幕上出示:商家搞促销活动,A商店“买一送一”、B商店“ 全场打九折”、C商店“满30元打八折”。接下来让学生先猜想一下:在这三家不同的商店优惠方案下,去哪家比较合算。然后在自己猜想的基础上进行思考,动手计算证明自己的猜想结果是否正确,最终得出购物满30元的去C商店比较合算,购物在30元以下的去A和B商店比较合算的结论。最后运用自己的结论来帮助家里解决购买酸牛奶的问题。在这样的教学方式下学生有了更广的思维空间和更大的合作机会,思维也更加积极、活跃,真正做到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构建主义的教学观认为:教学应在教师指导下以学习者为中心,教师是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和合作者。强调学习者的学习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所以,教师的主导作用是学生自主学习能否成功的关键。同时信息技术只是一种教学工具、教学手段,是用来提高课教学效率、突破重难点、解决一些传统教学不易解决的问题,并不能取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作为教师首先应该把握住自己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做到以下几点:
(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邱学华老师曾说过:“要使学生学好数学,首先要使学生喜欢数学[3]”。教学的关键在于根据学生的学习需要,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进行教学设计,创设获取知识的环境。教师要善于利用信息技术特有的感染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形象生动、直观、动态等优势,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主动参与探索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完成知识的自我建构。例如在教学“0的认识”时,我利用课件来创设情境:随着轻快的音乐声,屏幕上出现了一棵大树,树上有一个鸟窝,鸟窝里按顺序飞进5只小鸟。突然,一声枪响,5只小鸟全吓飞了。我马上提问:“鸟窝里一只鸟也没有,用数字几来表示呢?”从而自然地引出课题。这一充满童趣的情景设置,将教学内容的科学性、趣味性和生动性融为一体,引起学生对学习的兴趣。
(二)教师要对学生的数学活动进行引导和指导,并且要贯穿教学的每一个环节
《数学课程标准》强调: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与引导者[4]。所以如果单纯强调学生的主动学习,而忽略教师的指导和引导作用,那么学生的学习就会陷入“尝试错误”的泥潭中,很难收到应有的效果。教师在课前一定要吃透教学大纲,备好教材,备好学生。充分考虑到教学中的每一个环节学生所可能遇到的难点,在编写教案时教师就应该想好如何引导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将一些抽象的问题形象化,模糊的问题具体化。
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和积极倡导主体性教育的背景下,我们可以利用信息技术的独特优势来促进“双主体”数学教学模式的创建。当然,运用信息技术并不是创建“双主体”数学教学模式的唯一途径,信息技术正如课堂教学的一根弦,我们可以巧妙地运用这根弦来弹奏出“双主体”数学教学模式的优美旋律。让信息技术成为创建“双主体”数学教学模式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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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指的是艺术工作者塑造独特艺术形象,表达自己思想的一种创作形式和创作结果。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美术类学术论文范文:俄罗斯美术再认识。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容提要】今春在上海举办的《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作品展》对于了解俄罗斯美术的现状,探讨近十年来涌现的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美术思潮的起源、表现、性质和命运,研究苏联解体后俄罗斯造型艺术研究的学术动态,显然是一次极好的机会。
【关 键 词】俄罗斯/美术/认识
当我审视来自远方的“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作品时,一系列的问题油然而生:如何以一个开放式的语境去剖析俄罗斯美术?新的俄罗斯美术形式如何体现绵延至今的历史“现实主义”精神?究竟什么样的“现实主义”艺术形式才能真正切入当代?如果俄罗斯造型艺术仅以民族本土性(如俄罗斯传统中的圣经、神话内容)来应对当代社会是否具有足够的说服力?而造型艺术的形式本身与时代性之间究竟是怎么样的关系?由此引出的种种思考,将是本文论述的主旨。
另一方面的问题是,“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作品展,对于我国美术的影响是否能达到1957年上海“中苏友好大厦”展出巡回画派巨匠们的作品所引起的轰动?我国众多艺术创作者能否从中把握俄罗斯以及世界当代艺术的脉搏并加以发挥?换句话说,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作品展究竟获得了多少“展览”的实质意义,这也是今天我作此阐述的动机和目的所在。
俄罗斯还在十世纪基辅公国时代,就与欧洲发达的拜占庭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基辅公国在公元988年接受拜占庭的____为国教,通过宗教影响,拜占庭的圣像画源源不断地流入俄罗斯,这为十七世纪后肖像画发展打下了基础,画面开始重视透视和质感的表达。十八世纪彼得大帝在政治上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使俄国从封建农奴制迅速向资本主义过渡,在俄罗斯全面“欧化”过程中,肖像绘画在这一时期色彩仍然比较单调,构图也缺乏变化。至十八世纪中期后叶卡德琳娜即位,大量艺术家出国学习,国内缺乏教师,遂请来法国、意大利、英国艺术家来俄教授,这一时期的建筑装饰艺术及肖像绘画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构图开始变得宏伟,画面表现无疑也受到了当时欧洲的影响。十九世纪中期以后崇尚文学绘画的习俗颇为风行,俄罗斯艺术开始升华。文学方面,果戈里、屠格涅夫、陀思妥耶夫等大文豪降生,他们揭露丑恶的社会现象和畸型的人际关系,尖锐而敏感地揭示了生活现象的本质,是十九世纪后期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后又出现了涅克拉索夫、车尔尼雪夫斯基等倡导的“现代人”杂志。音乐界也出现了由穆索尔斯基等组成的为俄国民族音乐而奋斗的“强力集团”。美术界也紧跟文艺界动态和思潮,参与了当时的社会运动。六十年代具有民主主义思潮的艺术家们发展了菲多托夫的“批判现实主义”精神,在创作中记录了俄国社会的弊端,提出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一时期俄国巡回展览画派的彼罗夫(1833-1882)的“送葬”、“复活节的宗教行列”、“沙漠中的基督”等表现出了人们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其抒情的画面、凄凉的意境与屠格涅夫笔下的人物形象有着密切的关联。列宾(1844-1930)是巡回展览画派鼎盛时期的代表人物,他的《伏尔加河上的纤夫》、《库尔斯克省的宗教行列》描写了十九世纪后期俄国的现实生活形态。苏里柯夫(1848-1916)在历史题材的绘画领域内也做出了杰出贡献,如在《近卫军临刑的早晨》这幅名作中,他把近卫军、莫洛卓娃、米西柯夫放置在尖锐的矛盾和冲突中,以此揭示他们复杂而微妙的精神世界,使人物形象具有不同寻常的悲剧深度和力量。这一时期是俄罗斯“批判现实主义”的鼎盛时期。
十九世纪末期,巡回展览画派已失去了昔日“批判现实主义”的动力,创作上也日渐趋于保守,缺乏新意。这一时期的整个社会背景是俄罗斯处于动荡时期,艺术风格也一直受到谢洛夫等绘画的影响,巡回展览画派已不再能左右俄罗斯画坛。然而,同期欧洲的艺术运动却极为活跃,从而再一次影响了当时俄国境内的青年艺术家们,彼得堡一群青年组织了一个名为“艺术世界”的社团,亚历山大·贝诺斯开始号召当时的青年艺术家们有计划地向欧洲(特别是法国、德国)学习,“艺术世界”杂志开始传播外国艺术信息,给二十世纪初俄国的艺术思潮带来了活力。“艺术世界”在俄国的出现,对二十世纪前期俄罗斯绘画起到了冲击作用,直至对后来苏联时期的绘画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1917年十月革命的爆发,不仅对俄罗斯而且对整个世界都是一次大震动,它震撼了俄罗斯艺术家的心灵(也暗示着前卫艺术活动的接近终止)。他们开始在一个新的令人兴奋的意识形态领域中寻觅人民所需要的艺术样式,并创造出一批歌唱祖国、颂扬人民、保卫和平的作品:如为我国人民所熟悉的卫国战争时期的宣传画,雕塑《铸剑为犁》,油画《末日》(注:《末日》的作者名是三人的联合署名,那个时期有许多这样的创作小组,并不全是自发的,艺术创作的功用可见一斑。),莫依钦柯的《红樱桃》、《红军来了》、《通讯兵》,雅勃隆斯卡娅的《春天》等。亦有一些艺术批评家认为这一时期的苏联美术领域所显现的“实利主义”、“生产本位主义”比一般纯粹美学的探索更为重要。苏联社会主义时期的现实主义以及俄罗斯批判现实主义绘画对我国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乃至今日美术领域的走向有着相当的影响,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现实主义”创作方式仍然是目前我国美术创作的主流。同样,俄罗斯强大的“现实主义”传统也不会在“休克疗法”中瞬间消亡,基础扎实、讲究功力的学院派更是如此。如果我们把此次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作品展(注: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作品展于2002年4月4日——5月5日在上海金茂大厦展出。)和一九七七年巴黎的六十年来苏联绘画展作一系统考察,再联想到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在俄罗斯土地上所发生的文学艺术转型的中途夭折,我们是忧喜参半:令人扼腕的是今日俄罗斯艺术多样式多流派终究没能像当年那样辉煌于世,而令人欣慰的是其“现实主义”的优秀传统至今仍在这块土地上熠熠生辉!
与十月革命时期相并行的巴黎画坛则延续着艺术变革的火种,艺术展览一个接一个,出现了“蓝骑士”、“红方块牌中的仆人”、“驴尾”、“靶子”、“军人”和“维纳斯”等艺术展览与团体,风格也从“新原始主义”、“表现主义”、“野兽派”、“立体主义”、“新朴素派”、“极限主义”演变至“结构主义”,这些画派又倾向于“未来主义”,追求表现四维空间的“黑色方块”、“绘画上的零度”以及“绝对主义”理论,由此产生了“几何抽象”等理论。与此同时的康定斯基是俄罗斯该时期活跃在欧洲画坛的代表人物之一,亦是世界现代美术史记录的先驱之一。同时,俄罗斯的塔特林在1920年完成的《第三国际纪念模型》——这是一件以木质为主的螺旋形塔梯,使当时苏联的造型工艺在现代具有领先地位(指当时欧洲的现代艺术及工艺设计运动)。塔特林的各种物质材料的文化理论影响了“结构主义的诞生”。此时左倾形式主义运动也逐渐高涨。虽然俄罗斯没能继续与欧洲共同上演现代美术史上的精彩剧目,但在人类艺术追求本质的过程中,俄罗斯绘画艺术在美术史上也以它自己的方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从俄罗斯巡回展览画派到苏俄“现实主义”美术运动的历史功绩,都在人类艺术史上留下了足迹。那种深沉的“人道主义”情结,那种深情、挚爱,那种鞭挞丑恶、崇尚人性为本的精神力量为以后的“现实主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仅从几件作品来评定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艺术风貌往往容易流于形式与技能的审视,同时也不宜仅从某一理论或者固定的审美观来评判这一展览。尤其是因为近十年来俄罗斯政治、经济、社会处于一种极其动荡不安的状态,就更应从作品与社会现实、作品与人互动的角度来评判艺术。换句话说,评判本身即是一种文化批评、一种哲学。只有这样,才能理解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美术所展现的当代美术精神。
1、人文关怀。苏联解体至今已有十一个年头了,岁月的更替、生活的变迁、社会的动荡与冲击改变着人们的命运和思维模式。“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是指沙俄时期批判现实主义至苏联现实主义传统之后近十年间的“现实主义”新生代画家们,他们自然是传统现实主义画派的延续。值得关注的是,这些现实主义新生代在主题与形式上作为一个画派的演化过程与延续,是否还具有当代“现实”意义;在技术与形态上,他们好像从未放弃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从未放弃艺术的真诚追求,但是历史、现实生活、民族的命运、人的生存状态是否依然在他们的作品里得到“人文”的关注?
从这几位画家的作品中可以看出学院派崇尚经典的始终如一的创作理念,古典的样式、前辈的表现语言在不经意中表露无疑,他们的基本功无疑是扎实的。尤里·戈留塔,笔触豪放不羁,表现出一种洒脱的情绪,具有强烈的表现意识;拉长的人体、线面相互交错的处理手法,无不流露出前辈画家巴巴(注:亚历山大·贝洛夫斯特2001年被选为俄罗斯艺术科学院院士。)、莫依钦柯的程式,他对前辈的技术传承几乎到了不折不扣的地步。但是,其众多的肖像画神情如一的漠然样子被一些评论者渲染成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笔者对此则不敢苟同;亚历山大·巴戈香追求深度和力度感,确实凝重而厚实,其压扁的人形与布满画面的构图及简化的色彩关系似乎在述说着某种压力下的不快,其样式延续着八十年代一些作品的风貌。还有一些宗教题材类作品,画家在自己的色彩世界里诠释着古老的信念,似乎当下俄罗斯掀起的宗教热使画家找到了灵魂的归宿。亚历山大·贝洛夫斯特把历史上以神话为体裁的传统观念在历史的范围内用于重塑历史画的格局,其以圣经、神话的一贯认知为基础是符合历史的,但是否具有真实的当代“现实”内涵就不得而知了,他的作品是形式变化最多的,但在个人风格上似乎没有找到合理的承继形式,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他的把握能力堪称一流,也是笔者最为欣赏的一位。作为大师,他可以让授予他荣誉的人们感到自豪,作为一代艺术家的典范,他应在时代与艺术的坐标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总而言之,在充分领略俄当代画作赏心悦目的景象的同时,可以发现上述几位画家似乎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即缺少对当下问题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视角”的参与。
当然,展览是值得一看的,毕竟多少年没有一个像样的俄罗斯(包括前苏联)画展在我们这块曾经对其顶礼膜拜的土地上展出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它们的了解也就是对我们自身的审视。
2、时代特征。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画家确实有着很大的探索勇气和创作精神,试图创作出具有时代特征的审美情趣的艺术样式,他们好似同样坚守着伟大的“现实主义”原则的底线,捍卫着伟大的“现实主义”旗帜。但是,他们所遇到的挑战是前所未有的,在他们的画中亦可以看到某些其它艺术样式的运用,这得益于八十年代开放语境的熏陶(注:80年代,戈尔巴乔夫改革开放政策,也促使了文化艺术界空前活跃。)。而在九十年代,他们眼前的种种变化与现实却只能通过传统的“现实主义”题材搪塞时代,哪有当年列宾、苏里柯夫的睿智与气慨。这种远离现实的“现实主义”不再是真正的当代意义上的“现实主义”。
然而,“现实主义”艺术仍然在那些“新生代”艺术家们的作品中得以体现,每一代“现实主义”新生代画家群体,从绘画传承角度为我们揭示了从帝俄“时代”到苏维埃时期一直到俄国“现实主义”艺术演化的历程,在秉承先辈写实主义画法的同时揉进其它的绘画样式,以求在新的视觉刺激框架中与受众共鸣,在这一点上,他们总能做到恰如其分。
当然,他们的作品虽然延续了“批判现实主义”的方法,又吸取了一些其他艺术样式成分,但他们所反映的生活视角,是假视的、游离于现实社会背景之外的——传统的永恒生活主题是否被赋予了新的精神内涵以及社会职责,宗教的宣扬是否真正缔造出了现代社会大众的意识所在,习作式的肖像是否在不经意中流露出消极的人生观,等等。在创造性语言的表达形式与技术的造型能力与形式美感上,还留有苏联时期的表面表现形式,这种“述而不作”式的传递也许正好是一种常态。然而作为“浸润于规模空前的对百年前的文化转型期精神氛围的体验与思索”(注:弗兰克:《白银时代》,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年版。)的俄罗斯文化人,其作品理应给人以更多的对当今的理解与思考。“画展”作为“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的典型表现是否具有代表性?在质疑的同时,我们不得不为这一“新生代”群体的回避现实与失落状态寻找一种解释:“他们尚处在苏联解体、苏联文化解构的余震之中,他们正面临着‘一切都翻了身’、‘一切尚未安顿下来’的又一次转型关口”(注:弗兰克:《白银时代》,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年版。)。假如这一解释能够成立,那么“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的标签将在往后的作品中,以不亚于当年巡回展览画派对世人的震撼来揭示一个艺术新时代——一个自信、开放并有民族凝聚力的、为复兴俄罗斯而创作的艺术时代。然而,从新生代的画展中人们恐怕还没有感受到这样的气息。
毋庸置疑,充当人类重新认识“真、善、美”的社会良知和灵魂仍然是当代艺术家的文化使命,就像相当多的题材是关于“环保”和“恐怖主义”等当今世界最为敏感的社会问题与政治问题一样,它们深入到了人的内心深处,刻画了人的复杂而又微妙的精神世界。而这些“新生代”艺术家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否真正具有深厚的民族精神和人道主义审美亲切感的那种魅力呢?假如让我们再一次游历莫斯科特列采恰可夫斯基国家画廊,穿梭于七十七间硕大的展厅,崇敬之情即油然而起。那里悬挂着俄罗斯与欧洲几乎所有重要画家的作品:毕加索、梵高、康定斯基、莫奈、库尔贝、鲁本斯、苏里柯夫、列宾、赛罗夫等等等等,这样的陈列与观照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历史参照,它至少告诉我们,在宣扬民族精神的同时,俄罗斯艺术曾经与世界水乳交融、并驾齐驱。如果俄罗斯艺术曾经如此,那么俄罗斯绘画大师善于与同时代的世界沟通的高超本领,理当亦应是传统继承的重要特征,因为苏联在很长一段时间怀有较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的民族自豪感,这种在封闭环境中培育起来的情感往往是盲目的、偏执的。俄罗斯学者指出:“‘苏联范式’无法从民族意识中排挤出去,因此在今后的年代中,俄罗斯民族意识仍会保留‘苏联基调’,这个基调现在和将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俄罗斯人自我认同的性质”(注:李英男:《转型时期的俄罗斯民族意识》,《俄罗斯研究》2002年第1期。),“新生代”画家的意识是否能独立其外,真正“新”起来,看来还是一个有待努力的前景。
重新回顾一下俄罗斯美术,将会使我们对我国当代美术发展态势进行新的思考与认知,同时我们也将思考如下问题,即当今俄罗斯美术的状态和发展态势是否还存有诸多问题,那个曾经辉煌于世的俄罗斯美术,还能继续保持和发展它的深厚的潜力吗?作品存在的价值自是毋庸置疑。但平心而论,若要回顾与审视当下作品的内在意蕴和成熟度,看来也有欠火候。绘画展所反映的一个明显问题是,倘若缺乏对现代艺术的深度了解,就会屈服于只是表面技法的艺术样式。至于强调现代精神、现代艺术的原则性,则理应包含对艺术本质的说明,而不能像一些俄新生代画家那样只在感性的漩涡里打转。
在经历了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苏联艺术对我们的重大影响,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各种西方艺术思潮的冲击与洗礼,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再来关注俄罗斯“现实主义”新生代画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以及俄罗斯后现代主义美术思潮的起源、表现、性质和命运。通过研究解体后的俄罗斯艺术动态,重新认识俄罗斯美术,不光从一个侧面透视出正在转型中的俄罗斯的精神界面,而且从中俄美术交往的相互观照中去体味我们自身的过去、现在与将来,大概这就是我从所观看的展览会中得出的一点感悟吧。尽管这可能已经超出展览举办者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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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内幕交易,又称内部人交易、内线交易,是指内幕人员或其他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自己或建议他人或泄露内幕信息 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活动。内幕交易行为几乎和证券市场一样古老, 这是因为证券信息是证券市场上的稀缺的资源,市场参与者由其天性决定追逐稀缺资源是必然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我国证券内幕交易主体之理论解读与规则构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是对行为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核心,其中证券内幕交易行为人的主体是认定内幕交易的前提。只有认定证券内幕交易主体之后才能进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利金额或避免损失金额等要素的判断。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规定逻辑混乱,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根据我国现行《证券法》第73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可分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前者的共性是“人身联系”,由《证券法》第74条以列举和概括说明的方式规定,包括公司的决策层和管理层、基于职务或业务关系容易获悉内幕消息的人等六类人员,以及兜底条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此类人员由于身份关系最容易获得内幕信息。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则无论身份,获悉内幕信息即可,包括以窃取等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也包括从法定知情人处获悉内幕信息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理论上对知情人同时采用“人身联系法”与“信息占有法”两种分类标准,然而执法实践中,无论哪一类知情人都需证明“知悉”内幕信息,均无需证明“人身联系”,因此“人身联系”的立法规定似有空置之嫌。
综观美国与欧盟内幕交易规制的基本理论发展,内幕交易行为主体的认定与内幕交易规制的基本理论密切相关,必须与一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状况、法律制度相匹配。笔者提倡以市场平等理论作为我国内幕交易规制的基本理论,将知情人作为内幕交易主体的统称,知情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体,具体原因有以下三点。
第一,欧盟的市场理论正逐步成为世界各国内幕交易规制的立法理念。
内幕交易与证券市场相伴而生,19世纪末美国就已经出现正规的证券市场。由于上市公司也是公司,因此运用公司法监管理念治理尚处起步初期的证券市场,基于欺诈在侵权法中应承担的责任将内幕交易视为对上市公司的侵权,在当时不仅自然而且合适。20世纪末,证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手段电子化,金融工具复杂化,树立投资者信心和确保证券市场秩序成为新的监管目标。在此背景下,欧盟采纳的是“市场理论”,着手制定一系列指令。与此同时,美国也在逐渐淡化信义义务的证明,尤其是在。'Hagan案以及SEC制定的14e-3规则中部分吸收了市场理论的内涵,与彼时欧盟内幕交易监管发展遥相呼应,市场理论逐步成为全球范围内规制内幕交易的基础理论。
第二,从立法模式看,美国与欧盟不同的立法模式,对内幕交易主体规制的灵活性要求不同。
美国法最初并无直接规制内幕交易的条款,而是通过判例法调整内幕交易主体范围,于1983年通过Dirks案将知情人的范围扩大至内幕信息受领人,并进一步通过。' Hagan案将知情人的范围扩大至传统外部人。在不违反成文法和司法先例的前提下,内幕交易主体的规制范围可以随着市场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扩张,因此虽然知情人在美国属于特殊主体,但不缺灵活性。而欧盟成员国以大陆法系国家为主,一方面需要确保立法稳定性,在规定知情人范围时必须具有立法前瞻性,另一方面必须考虑金融市场的复杂多样性,以一般主体作为对象为司法实践根据实行行为、主观故意等方面内幕交易主体提供了空间。晚近我国虽不断尝试探索案例指导制度,但案例在我国不具有立法功能,因此与美国的判例法不同,无法通过判例不断扩张知情人范围,而宜采用欧盟模式通过实质标准限缩知情人范围。
第三,美国以信义义务为出发点,实践中必须证明存在信义义务,给查证内幕交易案件造成困扰,而欧盟的市场理论采用“知悉”作为认定知情人的实质标准,知情人范围并不以信义义务人为限。采用市场理论是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虽然我国现有法律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规制,采用了“人身联系法”与“信息占用法”两种标准,但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并不需要证明行为人与公司存在信义义务。因此有学者认为,不论行为人是否为《证券法》第74条规定的“知情人”,都需要证明行为人“知悉”内幕信息,但对“知悉”的证明与行为人的身份没有必然联系,认定行为人是否是“知情人”的核心是“知悉”而不是“身份”。
不同类别的知情人包含的具体对象不同,其认定的标准也因行为人取得内幕信息的难易程度对证明要求不同。行为人距离内幕信息越近就越容易获取内幕信息,需要证明的内容越少甚至部分内容可以采取推定方式,随着行为人距离内幕信息越来越远,推定方式受限,证明难度增加。根据知情人的分类,合法知情人的认定主要基于直接证据,而非法知情人则依靠环境证据等间接证据。
第一,合法知情人包括传统合法知情人和临时合法知情人。
《证券法》第74条除明确列举外还采用兜底条款概括立法方式,但行为人是否必须与公司存在信义义务关系,学界存有争议。有学者认为前6项都是基于行为人所任职务容易获取内幕信息,基于兜底条款的解释应当与前款有同质性,第7项应是基于任职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笔者认同兜底条款与前款情状具有同质性,既然列举性条文的依据均为合法知情人,则第7项的其他人也应是由于任职而获悉内幕信息的人。
具体而言,传统合法知情人指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临时合法知情人,主要基于监管关系、合同关系而产生。监管关系是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以及主导、参与公司上市或并购重组的政府工作人员等;合同关系指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
第二,证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可以根据获取方式分为两类,即非法手段获取和不当方式获取。
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形式包括通过骗取、窃取等手段或者以行贿的方式、胁迫等严重犯罪方式获取内幕信息。而违法方式获取是指知情人基于法定知情人泄露而获取内幕信息。
内幕人泄露信息的主观心态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且需要证明信息受领人明知或应知所受消息为内幕消息。不当方式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包括合法知情人的近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人,其中近亲属依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而关系密切的人包括密友、情人等。
证监会基于二人是夫妻且交易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认定余梅自金峰处获悉内幕信息。除此,当事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敏感期内信息受领人与法定内幕人之间联系较平时更频繁等也可以辅助证明关系密切人受领信息。如冯喜利内幕信息案中,米兴平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向冯喜利泄露蓝色光标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证监会认为认定冯喜利从米兴平处获悉内幕信息的事实除米兴平与冯喜利是亲戚关系,冯喜利控制的账户在敏感期内存在明显的交易异常,且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外,冯喜利的资金来自米兴平以及敏感期内冯喜利与米兴平联系频繁、异于平常也被作为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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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而农业经营主体的状况决定着现代农业发展的水平。文章结合江苏实践,探讨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过程,指出农业规模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主体,并互相依存,互相支撑,共同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农业政策影响下的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家庭农场作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从而推进农业的现代化进程。以湖北省荆州市为研究对象,调查分析了荆州市政府的政策支持情况、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现状和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合理的政策建议。政府的新农业政策引导力度、农民的职业素质、建设资金的来源和经营主体建设的规范运作等环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顺利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经营规模较大、集约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农业经营组织,包括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是农业先进生产方式的代表,更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面向市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科学管理的企业化经济实体。对于家庭农场,高建斌[1]分析了农场制的起源、优势以及农场制可供选择的形式;贾大明[2]重点研究了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黎东升等[3]则从家庭农场的内涵、优势和现状入手研究了家庭农场发展;屈学书等[4]阐述了发展家庭农场的优、劣势并提出了工业化发展、社会保障体制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完善是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条件。本研究根据调查,总结了湖北省荆州市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阐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农业政策对家庭农场发展的影响。
湖北省荆州市是江汉平原的中心城市,国土面积1.41万km2,常用耕地面积46.8万hm2,土地流转面积10.1万hm2,农业人口430.9万,下辖2区3市3县,其中有7个“全国粮食生产大县”(监利、洪湖、公安、松滋、荆州区、江陵、石首),共有88个镇、14个乡、9个农场管理区,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2014年6月有新型家庭农场28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3 017个。荆州市是湖北省家庭农场发展较好的地区,选择该地区为样本,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经营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指出其发展之路,可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研究奠定基础。2014年3~6月,通过荆州市农业局调研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情况,并通过下乡走访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对荆州市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进行了重点调查,了解了荆州市的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情况。
2 荆州市对家庭农场的发展出台了系列的支持政策
2.1 制定了有利于荆州市农业发展的家庭农场管理办法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发展家庭农场,荆州市积极行动,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在中央、省里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注册办法以及实现途径尚不明晰的情况下,农业(经管)部门广泛调研,于3月中旬在湖北省率先制定了《荆州市家庭农场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荆州市家庭农场示范管理制度》、《荆州市家庭农场简易会计核算办法》,并及时开展认定工作,同时指导和帮助家庭农场建立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到发展与规范同步,数量和质量并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农业厅先后到荆州市调研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湖北省农业厅对荆州市家庭农场发展印发了简报。荆州电视台、荆州人民广播电台对此作了专题报道,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湖北省广播电台和《农村新报》进行了联合采访报道。为了推动合作社发展,农业、工商部门联合下发了湖北全省第一个联合社发展的文件。这些机制创新主要体现在支持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联合社发展上。
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条件下,有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联系机制,农业、工商、财政等部门定期会商,工会组织、长江大学对新型经营主体培训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共谋发展,共同促进的良好局面。
2.2 结合长江大学农民创业培训基地,对家庭农场主强化培训,提高其经营水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必须有一大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队伍。长江大学位于荆州市,有湖北省农业厅挂牌的农民创业培训教育基地。荆州市政府借助于该平台,每年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形式培训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1 500人次,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外出考察交流学习。通过该培训,将长江大学的智力资源与农业资源进行了有机结合,提高了家庭农场主的种植水平,带来了新的创富思路,获得了新的管理操作模式。如荆州区川店的熊小波创立的“香樟鸡”农业品牌通过培训授课,获得了新的营销渠道,开辟了电商通道,大大拓展了其业务范围。
2.3 加大宣传,加强引导,鼓励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强化对农村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典型的推介,放大政策的引导作用,营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良好氛围。2013年6月到2014年6月,《荆州日报》对荆州市“社区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规模经营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农业部门编印“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典型材料选编”、“新型经营主体资料汇编”等宣传及培训资料2 000份。同时,荆州市政府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带头和辐射作用,每年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评选活动,荆州市共评选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专业合作社102个对其进行政策、资金扶持,加强其模范、带头、示范效应。
2.4 树立典型,从资金、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荆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增量提质的意见》3个文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近3年,各有关部门共为荆州市13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 500多万元,荆州市财政2013年共安排275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和鼓励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的发展。
3.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
2014年底,荆州市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2.4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2 905个,比上年增加600多个,尤其是下半年,每天成立近3个,数量居全省第三位,增速居湖北省第二位。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到了15个,数量居湖北省第一位。农业(经管)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640个,认定数居湖北省第一位,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350个,其中310个是近2014年底2个月注册的,注册速度居湖北省第一位。土地股份合作社14个,数量居湖北省第一位,湖北省第一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在荆州。专业大户超过2万户,数量居湖北省第一位。
3.2 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得到快速提升
荆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呈现出4个明显变化:一是从本区域、本产业、本行业发展向跨区域、跨产业、跨行业发展转变。15个合作社联合社初步探索走出了一条资源整合、产业延伸、联结紧密、利益共享的合作化路子。二是从做产业向做品牌转变[5]。农民合作社品牌意识明显增强,超过5%的农民合作社注册了商标,品牌效应逐年扩大。荆州区友信青鱼产销合作社海子湖牌青鱼销往全国各地,松滋市碑亭菊花土地股份合作社雅珊牌杭白菊每年供不应求,荆州区金橘岭家庭农场朱橘牌朱橘定点销往城区几家超市,价格高出普通柑橘0.5元/kg。2014年底,荆州市农产品中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中国名牌5个、有机农产品7个、绿色食品100个、无公害农产品383个。三是从重产品向重技术、重安全转变。9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以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为目标,合理用药用肥,尽量减少农药施用量。荆州市蔬菜、生猪省级抽检合格率达到98.8%以上,主要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逐年下降。四是从低标准向高标准转变。荆州市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起点高,规模化程度高,生产方式发生根本转变,生产技术得到极大提高。荆州市粮食类家庭农场注册的经营规模不低于6.67 hm2,比湖北省规定的经营规模高3.33 hm2,而且实现了全程机械化,90%以上实现了工厂化育秧。经管部门认定的640个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平均23.33 hm2,远远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蔬菜类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基本实现了钢架栽培或设施栽培模式[6]。
3.3 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荆州市2.4万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网络农户38万户,占农户总数的35.73%,带动农户88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2.75%;荆州市有国家级示范合作社3家,省级示范合作社40家,省级“十佳”水产、畜牧、农机合作社各2家,省级“20强”渔业、农机合作社各3家,省级“20强”畜牧合作社2家。入社农户31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9.15%,带动农户78万户,占农户总数的73.34%。经管部门认定的640个家庭农场带动农户5万多户。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农户3 000多户,带动农户1万多户。
3.4 农民收入大幅增加
荆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网络农户的人均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高30%以上。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收入42亿元,其中纯收益5.8亿元,按交易量返还3.5亿元,社员比非社员人平增收37%。2014年640个家庭农场总资产过10亿元,纯收入过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纯收入达17万元。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农户户平增收1万元。荆州区友信青鱼产销合作社476个社员人平纯收入达到4万余元,10%以上的社员买了小汽车。松滋市碑亭菊花土地股份合作社102户入股村民每公顷1.5万元保底收入,年终分红,成员户均增收1.6万元。村民还可自愿参与合作社田间管理,一年“打工”100多天,“年薪”1万多元。公安县闸口镇榨岭村村民胡建新2009年承包村里的48 hm2低洼地,自筹资金近90万元把这片低洼地改造成了旱涝保收的良田,2012年收获粮食550 t,纯收入60多万元。荆州市规模6.67 hm2以上的粮食种植大户1 300户,经营面积近2.67 万hm2。
3.5 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租赁、入股等形式将土地、荒山、水面等资源集中起来[7],规模经营,实现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实现了劳动力、土地、资金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8],并有效降低了生产资料的投资成本,达到了提质提价增收、降风险减成本增收、增值返利增收的目的。通过土地流转,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投入到二、三产业,从而加速了农村劳动力转移[9]。荆州市土地流转总面积已达8.12万hm2,占农户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0.5%,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流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面积1.30万hm2,占荆州市流转面积的16.05%;流入专业大户的面积5.88万hm2,占荆州市流转面积的72.39%。荆州开发区永华家庭农场2012年整体流转荆州开发区滩桥镇马家岗村和武当园村2个移民新村土地313.93 hm2,实行规模生产,2013年种植小麦133.33 hm2,马铃薯26.67 hm2,大棚蔬菜23.33 hm2,大棚西瓜33.33 hm2,露地双膜小拱棚西瓜13.33 hm2,其他蔬菜66.67 hm2,获纯利180万元。
不仅解决了移民新村村民不适应平原湖区种植方式的矛盾,还吸纳了两个村150多个村民就业,村民不但每年可以获得10 200元/hm2的租金收入,还有种田补贴,同时也可以在公司打工,打工一天收入120元,一年可挣2万多元。荆州区李宝均家庭农场流转本村及周边123户农民承包地171.87 hm2,加上自有承包地1.87 hm2,种植规模173.74 hm2,中稻种植153.74 hm2,早晚连作面积20.00 hm2,实现了全程机械化作业,极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劳务成本,2014年仅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方面就节约了10万元。
对中国的农民来说,家庭农场毕竟还属于新生事物,其发展前景光明,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到家庭农场主的收益和生产积极性。一是对家庭农场缺乏清晰定义。尽管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及家庭农场,但如何定义却未给出统一标准,影响到如何界定、如何扶持、如何引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问题。二是缺少相应扶持政策。受没有进行土地整理的限制,机械化作业不便。昂贵租金占用了农民大量流动资金,土地整理无财力完成。一些处于试验阶段的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但却遭遇了融资难题。三是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10]。面对农户承包地极其细碎的现状,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最大难题就是不能租到成方成片的耕地,并确保租期相对稳定。主要原因是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和农民的惜地意识。
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需要解放思想,要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构建包括财政、税收、土地、信贷、保险、社会保障等在内的综合支持体系。一是应该尽快给予家庭农场应有的法律地位;二是认真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三是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同时还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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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建设国家数字图书馆(НЭБ)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现实需求,自2003年启动建设以来,НЭБ在数字资源建设与服务方面均取得了进展。2012年"国家社会政策实施措施"总统令的出台开启了НЭБ发展的新阶段,НЭБ研究新的发展构想,建设新门户网站,完善数字资源建设与服务模式。НЭБ建设具有世界水准,担负了重要的社会责任,在数字资源建设与发展方面呈现多馆参与、公众参与、分布式自建与存储、国家政策与资金保障、积极应对版权问题等特点,在数字资源建设方式,解决数字资源版权,建立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做法值得关注和借鉴。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俄罗斯国家图书馆的发展规划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文章基于俄罗斯国家图书馆发展现状,介绍和分析了《2013~2018年俄罗斯国家图书馆发展规划》的结构构成与主要内容,着重阐述该规划的实施保障及实施进展情况,通过将该规划与我国《国家图书馆"十一五"规划纲要》相比较,分析异同,指出了俄罗斯国家图书馆发展规划对我国制定国家图书馆发展规划具有的启示之处。
【关键词】:俄罗斯国家图书馆 发展规划 发展战略
2012年12月,俄文化部批准了《2013~2018年俄罗斯国家图书馆发展规划》[1](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俄罗斯国家图书馆(Russian state library,RSL)五年期的发展目标与方向、任务,为RSL未来发展奠定基础。国家图书馆是国家文化的象征、图书馆界的龙头,对内引领着全国图书馆行业的方向,对外则展示着国家的文化实力[2],在整个国家的图书馆体系中处于独特的中心地位,是一个国家图书馆事业的推动者[3],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国家图书馆事业发展水平,对本国图书馆事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4]。RSL是世界最知名的图书馆之一,研究其发展规划,有助于了解俄罗斯图书馆事业发展,同时,鉴于“目前世界范围内对国家图书馆发展战略方面的研究尚不够充分和深入,尤其是数字时代中国国家图书馆的发展战略研究,需要图书情报学界广大专家学者共同参与,为未来国家图书馆发展战略问题提供建设性宝贵意见,”[3]希望本文能为我国制定国家图书馆发展规划带来一些启示。
RSL位于莫斯科,馆藏文献4300万册(份),涵盖世界367种语言[5],是欧洲最大、世界第二大图书馆。RSL前身为苏联国立列宁图书馆,其历史可追溯到1862年建成的鲁缅采夫博物馆,它的摇篮是建于1784~1786年的巴什科夫宫,目前是莫斯科市的重要景观之一。按1991年俄总统令,RSL与克里姆林宫、艾尔米塔什博物馆、特列季亚科夫画廊、国立莫斯科大学、莫斯科大剧院等并为俄罗斯国家特别珍贵遗产,是俄罗斯人民的财产[6]。俄政府是RSL的创办者和财产所有权者,俄文化部为直接管理者。
RSL是俄罗斯的国家总书库、联邦古籍文献工作中心、国家图书分类编目中心、文献馆际互借与传递中心、IFLA俄语中心、东方文学中心,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主要是手稿),也是联合国、UNESCO、欧洲委员会、世界银行等众多国际组织文件的备份保存机构。RSL与国外和国际组织(如IFLA、ISO、UNESCO等)开展积极广泛的交流活动,倡议建立了欧亚图书馆大会,以加强独联体国家图书馆间的信息交流,维护独联体共同的信息和文化空间。RSL是俄罗斯图书馆学、目录学和图书学的科学中心,是图书馆员继续教育的科研和信息基地,拥有丰富独特的图书馆学、目录学、图书学等专业文献。作为科学研究机构,RSL开展俄罗斯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使用工作,1995年开始了“俄罗斯记忆”、“俄罗斯古籍挖掘、统计与保护”、“官方文献国家收藏库”、“俄罗斯图书馆藏书协调建设”等大型项目研究工作,对馆藏文献数字化建设,1998年RSL提供电子目录查询,开设官方网站,设立电子邮箱,1999年设立互联网室,2000年作为俄文化部《保护俄罗斯图书馆文献资源国家纲要》的主要执行者,开展全俄图书馆文献保护工作。自1918年国家机关迁至莫斯科直到现在,RSL一直为最高国家机关提供优先服务,与其他信息机构合作,开展信息资源建设与服务活动。
进入21世纪,RSL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①全俄公共法律信息中心的建设与完善。目前,RSL的法律信息中心成为全俄公共法律信息网联邦研究中心;②国家数字图书馆建设。目前RSL是俄罗斯国家数字图书馆的主要创建者之一,2005年倡议建立了俄罗斯数字图书馆协会,推动全俄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工作;③建设博士论文数字图书馆,为叶利钦总统图书馆提供文献资源。目前在俄罗斯所有联邦主体和独联体等近邻国家的80多个城市开设500多个虚拟阅览室,向全俄各地及周边国家提供俄罗斯图书馆数字资源,每天访问量达8000人次,这也被认为是RSL为信息经济发展和消除信息不平等做出贡献的鲜明实例之一。
RSL现设有阅览室37个,座位2238个,电脑437台[5],截至2013年1月,自建数字资源87.75万种。每天来馆读者4000人左右,新读者200多人[7]。RSL在俄罗斯信息社会建设中发挥着核心骨干的功能,为消除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的信息不平等提供保障。
2 《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明确了RSL的使命、发展目标、优先工作、措施、规划实施、预期成果等。本文结合И.Ю.Багрова对国外图书馆战略规划的总结[8],绘制了《规划》主要内容结构图(见图1)。
3.1 加强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
馆藏文献资源是一个图书馆的立馆之本[9],《规划》将收集、保存并使用文献资源,全面履行国家图书馆的使命列在首位,作为RSL发展的根基。
3.1.1 收集文献
(1)完善国家图书馆资源建设的保障制度,按《俄罗斯图书馆事业法》规定,国家图书馆资源是有特别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旨在长期保存和提供公共使用的图书馆文献资源的组成部分,是俄罗斯人民的文化财产。
(2)收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手稿和印刷古籍文献,如古代手写作品、法令、杰出历史和文化活动家个人档案等,以充实国家图书馆资源,每年入藏国家图书馆资源的新文献不少于3.5万册。
(3)与其他联邦图书馆、行业部门图书馆和个人图书馆开展国内外文献资源协作建设,以充实馆藏文献,满足最广泛用户的使用需求,到2018年90%以上的俄罗斯国内出版物入藏RSL。
(4)遵循“拥有”和“获取”平衡的原则,开展国内外数字资源(在线和离线)建设,与数字资源商签订协议,确保图书馆能为馆外读者提供服务,2013年签协量不少于10%,2018年达到50%。
(5)提高RSL电子目录的质量与性能,以确保对RSL馆藏资源的智能搜索、显示与利用,2013年50%的卡片目录转换成电子目录,到2018年实现卡片目录100%电子化。
3.1.2 保存文献
(1)加强对馆藏纸质载体文献的系统性保护,坚持不懈地研究文献载体过时和计算机软件程序变化情况下数字文献的保存方法。
(2)加强文化遗产、古籍文献及RSL馆藏其他文献的保护与修复工作,对文献数字化转换、缩微化备份保存,采取全面有效措施方法,消除生物、化学等因素及气候(如温度、湿度)因素对馆藏文献的不利影响。
(3)强化图书馆安全防火措施。
(4)加强阅览室监控系统和馆藏文献标记制度建设,防止盗窃及其他损坏文献行为发生。
(5)加强对数字资源的数字化保护和管理。2013年深度修复至少1000种珍稀图书和手稿,2018年前每年修复图书数量达到5000种。
3.1.3 提供文献的公共使用
(1)在RSL现有楼宇和新建楼宇配备先进技术设备,保障俄罗斯公民通过“政府服务”网站(http://www.gosuslugi.ru/)和其他服务方式获取RSL的信息资源(按照《国家服务提供法》,RSL参与提供国家图书馆资源书目信息[10],在“政府服务”网站可以获取RSL的馆藏书目信息和非版权保护文献),具体措施有:①扩大RSL虚拟阅览室网覆盖范围,保障用户获取和在线使用RSL资源,虚拟阅览室的数量2013年将不少于1000个,2018年不少于5000个;②加强图书馆门户网站建设与利用,实现“24/7/365”式(一年365天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满足用户信息需求;③开展文献电子传递和馆际互借服务,完善信息咨询服务,包括虚拟咨询服务;④开展远程用户服务满意度跟踪调查研究。
(2)RSL资源服务实现民主化,具体措施包括:①使不同受教育人群、年龄群体、社会群体都可平等使用图书馆信息资源与服务,加强用户数字资源使用培训指导工作;②加强和扩展RSL相关部门的社会文化工作;③按用户需求提供图书馆服务;④采取措施,对读者进行教育,吸引新用户来馆,展示RSL丰富馆藏并告示获取使用方式;⑤在RSL新楼建立面向居民的公共信息智力中心。
(3)通过举办移动式展览、在RSL周边和馆内营造舒适便捷和有吸引力的环境,吸引用户来馆,在RSL周边和馆内营造文化休闲空间氛围,打造莫斯科特别珍贵文化遗产旅游观光带,路线为“克里姆林宫――国立普希金造型艺术博物馆――国家历史博物馆――RSL”,通过观光旅游方式宣传RSL,吸引游客来馆使用资源与服务,彻底修缮RSL读者服务区入口,改善用户信息服务。
(4)利用国家财政资金购买科学和教育类出版物版权,保障公民获取受版权保护作品,使公民能在馆内受保护的电子空间内获取使用这些资源。
3.2 提高图书馆员工资水平和工作技能
图书馆员是图书馆文献资源与读者之间的桥梁,在图书馆发展和资源建设及用户服务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工资与业务水平无疑是直接关系图书馆员工作的两个重要因素。在俄罗斯,图书馆员的工资普遍很低,导致人员流失严重、缺乏积极性和责任心,甚至出现对文献监守自盗等问题,严重影响到图书馆的发展与读者服务,为此,《规划》将提高图书馆员工资和业务技能放到仅次于文献资源建设的重要地位加以规划,而将两者同等放在一起的目的是将工资待遇与技能水平挂钩,体现工作完成效率与报酬待遇的关联性。具体方案包括:①RSL图书馆员平均月工资在2012年12月和2013年达到3万卢布,2018年前达到莫斯科市平均水平;②RSL员工与RSL(分别以雇员与雇主身份)之间签订“效率合同”(2012年俄罗斯政府实行劳动者工资改革举措,将工资与劳动效率、工作完成情况挂钩,旨在激发劳动者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的劳动合同),确保RSL的工作人员工资水平与其工作效率和技能水平相一致;③加强对图书馆员的职业培训、再教育,提高图书馆员业务技能。
3.3 为科研与实践、创新服务、继续教育、技能提高构建现代化的信息基础设施
为给RSL信息资源建设与用户服务创造良好条件,采取如下具体措施:①通过发表学术论文和科普文章、出版专著、编制图书馆目录等形式,科学地揭示RSL的馆藏,每年RSL出版不少于两种连续性专业刊物;②举办一系列旨在吸引用户关注道德精神价值、国家文化成就以及国家历史文化科学事实的信息活动,培养公民的精神道德、爱国主义情操、创造力,具体活动包括向用户提供文献作品、举办用户培训讲座、举办国内外图书展、出席媒体宣传、编制出版相关信息产品,每年至少举办三次国际性会议;③通过建立旨在保障公民利用网络自由获取可靠信息的跨部门项目体系,确保文化和教育领域信息资源与服务的一体化整合;④利用搜索和信息网络实现俄罗斯图书馆信息资源与国际信息网络系统一体化整合,包括与世界数字图书馆和欧洲数字图书馆接轨;⑤按照图书馆信息环境发展的新模式,开展远程教育,提高图书馆员技能水平;⑥在图书馆学科学研究部、目录学科学研究部、图书和阅读科学研究部、文化和艺术中心的基础上,2013年建立统一的信息社会图书馆发展问题科学研究部,研究人员不少于30人。 3.4 建立现代化的图书馆管理制度
2012年3月,RSL进行了机构部门重组,文献保存与服务部门进行整合,152个下属机构整合成24个部门,副馆长由6个减至4个,图书馆员精编了154个有活力的专业人员,在完成国家委派任务指标的情况下,工资平均提高18%,2013年的第一季度,计划重组科学研究部门,对图书馆的科研力量进行整合。与此同时,开展图书馆服务技术系统、保洁、存包、保卫、饮食等服务的外包工作,2013年计划实现图书馆所有非专业服务的全部外包。RSL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监护委员会等机构,广泛吸纳政府机关、社会机构、图书馆界等的相关人士(包括国际伙伴和专家)。2013年计划建立图书馆劳动者集体委员会。在外部环境方面,将RSL定位为保障俄罗斯公民获取可靠信息和知识的现代化智力中心,提高RSL的社会关注度和吸引力。
4.1 《规划》实施的资源保障
(1)资金保障:依靠联邦财政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包括国家委派任务项目经费,参加联邦项目、地方项目、部门项目计划招标中标后的获得资助,申请科研项目资助、吸纳预算外资金,即多方筹措《规划》实施所需经费。《俄罗斯联邦文化纲要(2013~2018年)》为RSL的数字资源建设的划拨了预算经费。
(2)馆舍大楼和设施保障:按标准,保存RSL馆藏所需面积不少于11万平方米,但如今只有6.6465万平方米(只能满足60%馆藏面积需求),馆藏年增文献3.5万册,需年增加875平方米[11] ,2010年RSL馆长接受俄新社采访时,指出资金问题影响新馆建设,致使大量馆藏存放在俄罗斯图书局,300万份文献读者无法获取[12]。读者区状况也不尽如人意,只能满足现实需求的43%,修缮现有楼宇、建设新馆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早在1994~1997年RSL就与莫斯科市建设与城市规划委员会联合研制了“RSL馆舍重建、修缮和建设构想”,主要思想是通过建设现代化馆舍改进提高读者服务水平。2007年俄文化部通过“修缮巴什科夫宫和建设RSL”的决议,接下来将继续修缮现有馆舍,2018年完成馆舍主体部分大修,为实现《规划》中资源建设与服务目标任务实现创造条件。
(3)信息技术保障:RSL业务工作广泛全面应用信息技术。2013~2018年信息技术发展的优先是为读者使用RSL数字资源创建舒适快捷的服务环境体验:①读者通过互联网实现在RSL注册;②在与用户签订远程使用协议基础上,保障RSL用户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数字资源;③保障RSL读者获取使用馆藏“科学和教育文献”、“博士论文数字图书馆”、“综合文献”、“古本图书”、“乐谱文献”等主题的数字资源,增加资源量;④2013~2014年研发并开展基于iOS 和 Android系统的RSL数字资源移动获取服务;⑤在电子目录基础上建设馆藏文献电子定制系统;⑥加强电子馆际互借系统建设,向读者提供远程电子文献定制服务。
4.2 《规划》实施的管理与预期成果
4.2.1 《规划》实施的管理
首先,遵循如下基本原则制定《规划》实施管理措施:综合研究影响RSL功能运行有效性的所有因素;对待各项管理任务的执行坚持系统性观点;适应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的规范、规章制度、标准等。
其次,在《规划》实施执行机构方面,选拔RSL中最具权威和高技能的工作人员组成《规划》执行和协调保障机构,制定规章制度,明确赋予该机构及人员的相应职权。
4.2.2 《规划》实施的预期成果
《规划》的实施不仅具有国家意义、一般文化意义和社会意义,而且具有经济意义,预期将取得如下成果:①国家图书馆资源将是开放和可获取的,用户在任何时间可以通过互联网使用,所有所需信息的获取有效性将增强,包括每年要有10%的俄罗斯新出版图书数字化后加入国家数字图书馆供用户使用(RSL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目标见表1);②居民通过使用免费的“政府服务”时,有效获取可靠、合法的俄罗斯图书馆收藏的国内外信息资源以及世界文化资源;③用户(自然人和法人)居住在俄罗斯9个时区的公民都能快速有效和经济地获得前人和当代人创造的智力资源;④图书馆提供服务的目标定位在为地方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思想观点与知识的交流提供信息保障,帮助人们挖掘自身潜力,提高个人智力水平,促进国家现代化发展,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实现2012年5月“关于国家政策实施的措施”俄总统令部署的工作内容。
4.3 《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2013年5月,依据《俄罗斯劳动法典》,RSL与工作人员签订集体聘任合同(期限为2013~2016年),双方代表分别为RSL的馆长和工会主席[13],集体聘任合同确定了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资、津贴、补助等)与待遇、劳动保护与健康、就业保障、职业培训和再教育及技能提高、工会组织、合同监督等内容。合同共71页,内容全面、细致,附带了RSL的九个规章文件,包括RSL工作人员内部劳动规定、RSL工作人员劳动报酬规定、RSL社会保险委员会规章、向RSL工作人员免费发放洗漱和(或)消毒工具规定、RSL工作人员社会援助规定、RSL工作人员劳动奖励规定、RSL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介绍性办理规定、RSL工作能手章程等。
2013年10月,俄文化部部务会听取并讨论了RSL馆长А.И.维斯利关于RSL建设与发展的报告后,高度评价了RSL在保存文化遗产和现代知识并向读者和远程用户提供方面的工作,最终通过了“支持RSL发展”的决议[14],肯定了RSL在国家数字图书馆建设方面工作,提出了支持RSL发展的具体措施,包括:①RSL在2013年12月1日前研究起草“国家数字图书馆文献数字化统一技术要求”,面向业界公开讨论;②俄文化部资产管理和投资政策司在2013年12月31日前与俄文化部相关部门协商起草加快RSL新楼设计和建设建议;③俄文化部资产管理和投资政策司在2013年11月29日前与RSL联合起草RSL馆舍整体修缮资金来源建议;④俄文化部法律规范司与科学和教育司、RSL在2013年12月1日前共同研究《俄罗斯文献呈缴本法》修订问题,包括增补电子形式文献呈缴本,研究修订《俄罗斯民法典》(Ⅳ知识产权)必要性等问题。俄文化部副部长Г.П.伊夫里耶夫负责监督决议执行情况。这些综合措施对RSL馆舍建设、资源建设与服务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013年RSL研制新版“古籍文献?基本要求”国家标准(草案),以替代ГОСТ 7.87-2003“古籍文献?基本要求”国家标准,2014年RSL参与制定“图书馆馆藏文献?建设技术”和“电子文献?类型?版权记录?技术特性”两个国家标准(草案)[15],与叶利钦总统图书馆等共同着手研究“图书馆馆藏文献?建设与保存”国家标准[16],这些标准必将为RSL馆藏资源保护和数字化建设提供规范制度保障。
2014年俄文化部通过决议,明确了RSL作为国家数字图书馆运行管理者的地位,要求RSL制定2015年国家数字图书馆建设计划[17]。2015年RSL开始加大馆藏文献数字化力度,决定每个月编制预数字化文献目录清单,目前已编制的1~3月份目录清单正面向社会征集意见[18],根据用户需求决定数字资源建设内容。2015年2月,RSL主导建设了新的国家数字图书馆网站,将自建的及其他图书馆的数字馆藏整合于该网站平台,目前网站处于运行测试阶段,未来将向互联网用户提供一站式图书馆文献检索和获取使用服务。
综上可见,《规划》中的文献资源建设、人员管理、馆舍建设等重点任务工作都稳步推进实施,总体进展顺利,近期目标的实现指日可待。
本文研究《规划》的目的之一是希望能从中得到一些启示,笔者将《规划》与2010年中国国家图书馆馆务会通过的《国家图书馆“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相比较可以看出:从内容上,《规划》与《纲要》涵盖国家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创新服务、馆舍改造、人才培养、管理制度改革等主要方面,对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得细致入微、面面俱到;从时间上,《规划》与《纲要》的制定实施基本处于相同的时间点上,《规划》与《纲要》的制定实施都具有一定连续性,1996年RSL在研究国外图书馆发展战略基础上研制了《RSL现代化战略》,以应对当时RSL面临的危机及社会信息需求[19],2007年RSL制定了《2008~2013年RSL发展综合规划》[20],2006年中国国家图书馆制定了《国家图书馆“十一五”规划纲要》[21],时间的延续性使《规划》与《纲要》在内容上都有所继承,但也发生较大变化。
《规划》与《纲要》有相近之处同时又各具特色,这是必然和必须的,也是能将两者比较并相互借鉴的基础和前提。总体上,笔者认为,《纲要》在内容上要更加丰富、多样、全面,共15大点57小点[22],宏观规划性更强;《规划》内容相对简洁,颇具微观规划性,更注重发展指标与预期成果的量化,着重实施环节的保障,《纲要》只在资源建设方面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如馆藏文献平均年增长80万册(件)以上,数字资源年均增长100TB以上,“十二五”末,数字资源总量达到10000TB,每个省级、市级、县级数字图书馆分别拥有数字资源100TB、30TB、4TB[22],其他方面缺乏明确的量化指标。而前文所述,《规划》对很多工作都设立明确预期量化指标。显然指标定量化有助于明确发展目标,有利于考核工作绩效进行,评价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俄文化部是《规划》施行的重要保障,《规划》从制定到实施都有俄文化部的积极参与与鼎力支持,俄文化部多年来一直将RSL的建设与发展置于《俄罗斯联邦文化纲要》规划中,从一个侧面表明RSL发展规划在俄罗斯国家文化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国家图书馆不同于一般公共图书馆,其地位与作用具有国家性,文化部门应将国家图书馆发展规划纲提升至国家高度加以重视和全力支持,包括政策、法律、资金等各方面,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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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世界上,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俗文化和传统礼节,它深深地扎根于整个民族人民的心if, 俄罗斯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民族在长达千余年的历史变迁和发展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和民族习惯 应该说.了解这些别具特色且丰富多彩的民俗民风,不仅是进一步认识俄罗斯的需要,也是学好俄语以适应日益扩大的中俄两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交往的必然条件 由于民间民俗和传统礼节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资料也十分浩繁庞繁.所以只介绍俄罗斯人的婚丧嫁娶习俗。俄罗斯人的婚丧嫁娶>-3俗是在历史长河中渐渐形成的.其中有自然环境的影响.但更多的则与其宗教信仰有关
[关键词]俄罗斯:婚嫁:宗教信仰
【论文正文】
浅谈俄罗斯的的婚嫁习俗
婚嫁习俗:俄罗斯的传统婚俗是比较纷繁复杂的传统礼仪.需要经过说媒、相亲、订婚、婚礼等几个必要的步骤。
俄罗斯的传统婚俗像中国的婚俗一样也是由说媒开始的 传统的说媒可以请专职的媒人来做,当然.也可以是男方的亲属去担任.甚至是自己父亲或教父教母。按照传统,说媒要选“吉日”.
一般选在单日.13号除外,因为俄罗斯人非常不喜欢13这个数字.认为13这个数字不吉利 一般.媒人受到男方委托通常在晚上到女方家去求亲.为的是避开外人 媒人到女方家时.在敲门前.要用手或臂膀轻轻地碰下门框,然后再进屋.进屋后要先对着圣像画十字再开口。若女方双亲同意媒人提得这桩亲事就要同媒人~ 同绕着桌子三圈.再对圣像画十字.然后就能谈相亲的日期.…般被安排在七天之内举行
传统相亲大多都是男方相女方 ,媒人要在相亲这天.把小伙子及其父母领到姑娘家.与姑娘及其双亲见面 男方见到女方后.小伙子及其父母要穿过大堂,在门廊里进行商议 女方母亲会端来杯蜜糖水给小伙子,如果小伙子接过后一饮而尽.说明相中姑娘;倘若他仅用嘴唇碰一下杯子就把杯子退回去,则没中意。若是相亲成功.双方要寒暄一番,并绕着桌子走3圈,然后双方会坐下来喝茶及商定彩礼适宜。彩礼主要包括家具、衣物、首饰、生活用品等 俄式炉子是富贵的象征,在相亲过程中.还有“看炉子”的习俗
对于订婚,俄罗斯人是非常看重得 因地区不同订婚仪式还稍有差别 城市里,在法律上确定双方关系并决定结婚日期之前,男女双方要到结婚登记处办理订婚手续。登记后女方家里会举行晚会 餐桌上要摆置一束含苞待放的玫瑰.用以象征未来的生活美满幸福.冒着热气的俄式茶炊也要摆在桌上,来预示未来生活充满活力希望。酒宴的菜肴.由未婚妻烹制,来表现自己有操持家务的能力。
在农村,庆贺仪式会在女方家门口进行 “面包和盐”会由男方父母向女方的父母奉上。女方父母要吻一下双手接过的面包,以表示诚心和感谢。接着,新娘走上台阶宣布自己已经订婚并向大家鞠躬行礼 按照传统习俗.订婚后的姑娘一般不再参加劳动 她开始缝制嫁妆以等待婚礼之日的来临
俄罗斯很多地区仍然保留着送嫁妆的习俗 嫁妆一般由媒人或女方的姨母送.由五辆敞篷马车组成嫁妆队伍。
第一辆车放圣像和茶炊.一个男孩端着由彩带装饰托盘,托盘里有糖果和茶叶。第二辆车,坐着女方教母.端着镀金的银盐碟:第三辆马车则装着男方的彩礼。第四辆车上装的一般是家具和毛毯;第五辆车搭乘着媒人及女方亲人等。男方的母亲或者已婚的姐姐来迎接车队 由媒人和女方的姨妈负责铺结婚新床.她们要在毛毯下放一个用来预祝新婚夫妇早日生儿育女的煮熟的彩蛋或木制的彩蛋
(5)告别
出嫁前夕.姑娘要举行告别少女时代的仪式.即新娘在家里举行告别晚会。新娘要请来自己的女友.跟她们唱有关结婚的民歌,一起沐浴并与家神告别。新娘为了告别少女时代.会将头上的彩带分别送给少女。
俄罗斯的婚嫁习俗中,最有特色、最热闹的场面莫过于婚礼。按照举行仪式.婚礼可分为传统和新式两种。
大多数传统婚礼都在教堂举行.古典又隆重.有数不清的礼仪贯穿始终。结婚当天,新娘要与女友们一起沐浴。女友们一边给新娘梳洗打扮一带花环、编辫子.一边唱告别的歌曲.等候新郎来迎接新娘和亲l02戚好友,新郎本人则要在伴郎、好友、媒人和婚礼主持人的陪同下去迎接新娘 按照传统、新郎夏天会乘i匹马的大车来迎亲.冬天则乘三匹马的雪橇。要用彩带、鲜花、花环装饰车身.从车身到车辕还要系上车铃铛 新郎的男友们一路上弹着吉他.拉着手风琴,在欢乐愉悦的乐曲声下.迎亲车队载歌载舞。向新娘家出发 在迎亲路上.新娘家会在预定路线上设鼍一些小障碍等。每遇到一处障碍.车上的伴郎就要用葡萄酒或各种各样的小礼物来为这些小障碍“买单”.以买通行路
到达新娘家门外时.赎买道路的热闹场面会再次出现 作为一种民间的风俗习惯.新郎进人后,还有赎买新郎座位的活动 在双方的父母向新人献上祝福之后.就要去教堂举行正式婚礼仪式 在迎亲车队去教堂举行婚礼前.新娘及其家人、亲戚朋友要按照传统习惯嚎啕大哭,象征着姑娘从此离开娘家.表现亲人对其恋恋不舍的心情 这是婚礼的转折点 因为传统习俗规定.姑娘只能在离开娘家去教堂举行婚礼时才能哭泣.此后不能再有悲痛哭泣的声音.而只能有欢声笑语 家庭富裕的新郎新娘如果在春秋举行婚礼还要踏着鲜花步入教堂。
新郎挽着新娘来到教堂经台前时.神甫开始诵读祷告文.唱教堂赞美歌.并喝三杯淡葡萄酒向新婚夫妇表示祝福.然后把婚冠带到他们的头上。最后,新郎新娘相互交换结婚戒指后.婚典宣告结束 从教堂出来后.新郎和新娘同乘一辆车回新郎家 此时.新郎的父母在家门前迎接等侯从教堂回来的新婚夫妇.手里捧着“面包和盐”并为他们献上祝福。
照例,新人们要吻双亲三次以示敬意.然后举行婚宴 传统的婚宴.要摆成“Ⅱ”字形进行.正中间坐着新婚夫妇,若新娘有长兄.首先就由他为新郎新娘祝酒 此时新娘头上披着一块方巾.大多不参加大家的娱乐活动.而宾客们则会在宴席间一次又一次的高喊“苦啊!’’“苦啊!”这是来宾要求新郎新娘亲吻的专用语.新郎新娘在宾客们的喊叫声中频频接吻。
对于过去来说.姑娘结婚是痛苦生活的开始.而现在喊“苦啊”是反语相祝,希望新人婚后生活得幸福甜蜜 端上各种甜食或饼干时,来宾们就会起身跳舞.舞会通常在子夜结束.甚至是通宵达旦俄罗斯人现代的婚礼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废除了不少繁琐的陈规陋俗.增加了不少新的礼仪内容 在结婚那一天新婚夫妇都要买上一大束鲜花.穿上新婚礼服.乘坐小轿车。
在莫斯科和其他城市,每逢节假El都能看见结婚彩车 在很多农村.彩车旁边往往还有摩托车队护送举行婚礼时.女伴娘们身穿拖地长裙颜色十分艳丽.紧紧跟在身穿白色礼服、手持鲜花的新娘后面。莫斯科的现代婚礼多在“结婚宫”,已经很少去教堂举行 婚礼仪式开始后,在主持人的引导下,新郎新娘手挽手走在前面。随后的是双方父母、证婚人、伴郎伴娘和来宾等。
他们沿着铺有红地毯的阶梯缓缓进入结婚宫大厅.举行隆重的登记仪式。仪式的内容包括:回答主持人问题,表白自愿结婚的心愿,在结婚证书上签字,主持人正式宣布男女双方结为夫妻等 然后新郎新娘要相互交换戒指,接过结婚证书和贺信.绕场一圈.接受大家的祝贺,并与来宾相互拥抱亲吻 随后新婚夫妇在傧相的陪同下.双双来到胜利广场或麻雀山(原列宁山).饱览莫斯科秀丽的风景。
有的还去烈士墓,献上他们新婚后的第一束鲜花 按照习惯.结婚当天晚上还要举行庆祝晚会。
虽然传统的婚嫁礼仪与现在的婚嫁习俗大有不同,但是传统的婚嫁习俗以其最古老的方式,传承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人类文明沿袭的链条得以加固,是一笔不可遗失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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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权利与自然权利、自然法、自由、人权等概念一样,是西方文明史,尤其是西欧中世纪史中的关键词,失去它们就失去了西方近代文明的核心内容,也就无法完整地理解西欧的历史。但“主体权利”一词在以往国内学界的话语中,却很少有人使用和提及。侯建新教授在其著作《社会转型时期的西欧与中国》[1]中将中世纪的个人权利或原始个人权利表述为主体权利。这不仅是一个历史概念和历史知识的创新和使用,更重要的是,为认识和把握西欧的历史,尤其是西欧的社会转型开辟了一个颇有价值的观察视角。
《社会转型时期的西欧与中国》(以下简称《社会转型》)是一部对社会转型时期西欧和中国进行全面比较的著作,是作者在前一部著作《现代化第一基石》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的结果。该书在分析西欧资本主义概念及资本主义起源的经济、法律、文化、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等缘由的基础上,对中西方社会从政治制度、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雇佣经济、乡村基层组织、农民生活消费水平、乡村借贷、农业变革目标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全书分上篇和下篇两部分:上篇为西欧篇,有6章,下篇为中西比较篇,有7章。正文有13章,加上引言和3个附录共有17个部分。本文拟就书中创新使用的“主体权利”概念及其在西欧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谈一点个人的粗浅认识。
在作者看来,从一般意义上讲,西方的现代化主要是市场经济加契约性政治制度,而无论市场经济还是近代政治制度构架,都离不开个人权利发展。中世纪那种以潜在的个人权利为核心的等级权利与近代个人权利之间并没有一道鸿沟。虽然日耳曼人文明的历史不长,国家的形成较晚,其最初的各蛮族国家的建立不过始于公元5-6世纪,但他们很早就具有个人财产意识,并在中世纪里拥有上千年权利斗争的传统。总起来看,西欧的成功是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物质发展与精神发展双向互动的结果。就精神层面而言,传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作者认为,西欧的传统是由日耳曼先人的马尔克制度、古代罗马法和中世纪基督教思想三大要素构成。大约自12世纪初显近代西方文明的最早雏形,主体权利观念自那一时期起逐渐浸润了西欧社会的整个肌体,包括它的法律政治制度。如同儒家思想深深弥漫于数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一样,西欧的历史到处都可以发现主体权利及其实践的足迹。即使在农奴制最残酷的条件下,社会下层和中层也可能有团结和抵抗的手段,使社会很少出现东方式的专制政体,也很少出现剧烈的社会震荡。主体权利是无形的,也是有形的,没有它,可能不会在英国13世纪初就出现被称为现代人权思想之源的“大宪章”和半个世纪后继而出现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国会。尽管这些权利是原始、有限的,但重要的是它开启了现代权利之门,它们是现代权利思想的母体,是一系列发展链条中的最初的、也许是最重要一环。正是它们的不断实践与发展,使西欧很早走上了一条有别于其他地区和民族的发展道路。所以,作者说“没有主体权力就没有现代市场”、“西方的成功是经济的成功,但绝不仅仅是经济的成功。”
多元的社会结构和政治体制是近代西方精神文明的核心要素。作者认为,这一核心要素的基础和前提是中世纪的原始契约性贵族等级制,而原始契约关系的基础与前提则是以潜在的个人权利为核心的主体权利。在西欧中世纪社会活动的主体之间,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尤其在王权和其他社会力量之间,存在着既紧张又合作的关系,这是一种原始的契约关系。当各活动主体(或各阶层)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时,双方主要从保护自己利益的角度而非取代或推翻对方的角度出发,采取谈判、法庭斗争、货币赎买、甚至是战争或战争威胁等手段,使彼此达成一种妥协,建立一种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使社会关系不断重新配置组合,并且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
在社会的上层主要是王权与教权、王权与贵族之间的契约关系。在教权与王权之间,11-13世纪的“教皇革命”就是教皇与王权争夺主教授职权及其所引发的教会与世俗权力关系的一系列重大变革,其结果是教权与俗权双方谁也没有被谁吃掉或取代,而是达成一种妥协,出现教权与俗权的并立、教权法律体系与俗权法律体系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关系。在王权与贵族之间,由于西欧的国王是诸家大贵族中的一员,早期的国王由贵族会议选举产生,国王的消费由自己承担而非国家税收承担,这样,国王与贵族之间有着某种承诺或“约定”,一旦一方违约,即使国王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放弃原有的承诺,甚至举兵共讨之。13世纪初由英国约翰国王和25名男爵作为执行人签字的《自由大宪章》可认为是国王与贵族关系第一次诉诸文字的“约定”,该约定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进一步作了调整。如果说《自由大宪章》是以王权的让步而告终,那么半个世纪后英国等级会议的召开则是以王权更大的让步而达成新妥协,等级会议对约翰王的要求和限制比以前更多,其中更多地表现了普通自由民、骑士下层的利益。所谓等级会议,其实质是等级契约,即王权与不同等级以及不同等级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契约。这种等级契约关系在中世纪是颇为突出和典型的,所以作者称西欧中世纪为原始契约性的贵族等级制。
在社会的下层,主要是领主与佃户之间包括与农奴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契约关系。西欧生产者个体在进入文明社会前就有了较强的独立性,在马尔克公社传统、习惯法、罗马法的影响下,在领主的庄园里,即使在农奴制最残酷的时代,领主和领主管家也不能不经过法庭直接治罪于某一个农奴,而要根据习惯法并在庄园法庭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裁决。在庄园管理中表现出的除法庭干涉以外不受任何干涉的司法独立性的传统,使西欧农民即使在农奴制最残酷的时期也能够或多或少地保持一些个人权利,使其个人财产和财富得到了普遍、有效的积累。例如,中世纪初期被称为任意税的塔利税,农奴为嫁娶儿女而缴纳的婚姻捐,农奴没有迁徙的自由,没有遗嘱权和财产权等,这些不自由的依附印记到了中世纪中期以后,经过反复的较量和斗争都被逐个取消。显然,生产者个人权利,尽管是有限的权利,甚至是最低限度的权利的扩大和保障,有利于生产者劳动生产率的稳定和提高,保障了社会财富的积累,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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