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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7日,亚洲开发银行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在第31次CMRC中国经济观察报告会发布了双方合作的报告《超越低成本优势的增长:中国如何避免中等收入陷阱?》。本文介绍了该报告的主要观点,并就中国如何避免中等收入陷阱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中国三十多年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可归结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改革开放。二是生产要素价格低廉,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本和能源。三是政府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经常碰到的市场“失灵”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协调不完善等。其他成功因素还包括国民的高储蓄率、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人口红利以及稳定的社会环境。
但中国经济发展也伴随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也使中国面临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报告讨论了六个主要问题。第一是中国技术生产力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尽管中国劳动生产率高速增长,但2009年其水平只有美国的10%左右。中国虽是世界上最大的科技产品出口国,但大约80%是加工贸易,附加值很低,iPod、iPad、iPhone就是典型的例子。产业升级需要一大批勇于创新的企业,但是中国民企规模相对较小,国企生产效率激励机制有待改进。
第二是工资上涨与人口老龄化会侵蚀中国的低成本优势。如图1所示,近年来中国实际工资增长率超过了劳动生产率增长率,沿海地区开始出现劳动力短缺,工资上涨,中国正在接近刘易斯拐点。且人口老龄化,人口红利逐渐消失。
第三是经济增长来源不平衡。需求方面主要是居民消费不足,供给方面主要是服务业发展相对落后,如图2所示,我国服务业就业占比只有34.6%。经济结构失衡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体制改革不到位。如高投资率与要素价格扭曲,国企和地方政府过分追求高投资与扩张的行为有关;市场准入限制、城市化程度低导致服务业发展滞后。对出口的过度依赖增加一个国家对外部经济环境的脆弱性。持久的贸易顺差也会加剧全球的经济失衡,并导致其他国家采取贸易保护主义。要素价格的扭曲,一方面提高了出口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会削弱中国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动力。
第四是收入差距扩大。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人均消费的基尼系数仅为30左右,2008年达到43.4,在亚洲属于偏高水平。中国农村贫富差距比城市更大。虽然技术进步、全球化分工可能导致收入差距扩大,但在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也反映了经济改革不到位。如户籍制度;大量行政干预资源配置产生寻租机会;政府公共服务投入不足等。
第五,能源与水资源的制约与环境可持续性。中国已经成为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中国是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中国水资源短缺和能源供应安全也可能成为将来增长的制约因素。
第六,日益挑战的外部经济环境。如图3所示,最近几年中国已经成为各国采取歧视性贸易措施的首要目标。中国在制订经济政策时需充分考虑政策的外溢因素,以保证稳定和谐的外部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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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本文分析了国内外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各种看法,对目前学术界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归纳,认为目前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是各个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阶段,是一般规律的表现; 第二种观点认为,“中等收入陷阱”只是个别国家案例,不是每个国家的必经之路。本文认为,“中等收入陷阱”突出表现为原有支撑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耗尽,从而使经济处于停滞状态; “中等收入陷阱”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也表现为一种社会现象。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打破现有制度固化,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中等收入陷阱” 特征与争议 论文代写
中国所谓“中等收入陷阱”( middle incometrap) 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乏力,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种状态。2010 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 4400 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偏上国家”的行列。中国社会科学院 2011 年 12 月 13 日发布的《产业竞争力蓝皮书》中称,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已成为“中上等收入国家”。正像一些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面临着经济增长放缓、人均收入难以提高的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考验。例如,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马来西亚等国家在 20 世纪 70 年代后陆续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但是直到2007 年,这 些 国 家 仍 然 徘 徊 在 人 均 GDP3000 ~ 5000 美元的发展阶段。“中等收入陷阱”似乎替代“拉美化”,成为对拉丁美洲发展道路的最新解读,至今在这些国家仍见不到经济增长的动力和希望。东南亚一些国家目前也面临一些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这使部分研究机构和学者相信,拉美发展困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2010 年,随着中国人均 GDP 超过 4000美元这一经济发展阶段的到来,以及人们对中国经济未来可持续增长的担忧,我国对于“中等收入陷阱”以及中国经济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展开了讨论。学者们对于中国是否可能陷入或者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担心和讨论,使得这一论题成为国内外研究机构和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本文就关于这一问题的学术观点做一文献综述。
在国际上,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跨国机构率先对“中等收入陷阱”进行了研究。世界银行在 2006 年的《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首次提出并阐述了“中等收入陷阱”这一概念。之后,人们将“中等收入陷阱”引入发展经济学的分析中,指的是一国在中等收入阶段因经济、政治、社会、战略、政策等多种因素使其发展水平处于长期停滞徘徊的均衡状态。在世界银行东亚与太平洋地区高级经济学家米兰·布拉姆巴特看来,“‘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是指各国从低收入国家成长为中等收入国家的战略,对于他们向高收入攀升是不够的。从历史上看,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实际驾驭得了出现的复杂的技术、社会和政治挑战”。
此后,世界银行在 2007 年发表的题为《东亚复兴: 关于经济增长的观点》的研究报告中也提出,“由于缺乏规模经济,东亚的中等收入国家不得不努力保持其以前的高增长率。以生产要素积累为基础的战略可能会导致持续恶化的结果,由于资本的边际生产率下降,在几十年中,它们仍未摆脱‘中等收入陷阱’,拉美国家和中东是最好的例证”。
2010 年,世界银行发表的题为《有力的复苏,增加的风险》的研究报告将“中等收入陷阱”概念进一步阐述为,“全球金融危机使东亚中等收入国家必须通过转变过度密集的中间产业发展来加快结构调整,成为高收入国家。但这将是不容易的。几十年来,拉美和中东一些经济体相继陷入‘中等收入陷阱’,面对不断上升的工资成本,它们力图通过大规模和低成本保持自身的竞争力,但是,在不断扩大的以知识和创新为基础的产品市场和服务市场中,它们至今不能提升其价值链”。
大野健一( Kenichi Ohno) 从产业结构升级角度给出了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从图 1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但是大野健一认为,不是所有国家的产业升级都会如此完美,许多国家由于在阶段 0 时接受的 FDI 太少而停滞在此阶段,有的国家例如现在的越南,甚至在进入阶段 1 之后很难进入阶段 2。而有的国家,如泰国和马来西亚由于无法提升其人力资本,就无法突破无形的“玻璃天花板”,从而徘徊在阶段 2 向阶段 3 的过渡中。拉美国家虽然在 20 世纪就达到了较高的收入,但是现在仍然徘徊在中等收入水平,这种现象被称为“中等收入陷阱”。大野健一认为“中等收入陷阱”仅仅是一个经济增长问题,并且仅从产业升级的角度给出定义和理解。
在我国,随着对这一问题的认知不断深入,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中等收入陷阱”问题进行了阐释。从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的角度,郑秉文教授提出: “‘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一些发展中国家走出‘低水平均衡陷阱’之后,虽然经济发展水平超过了人均 GDP 10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行列,但却很少有国家能够顺利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长期徘徊在中等收入区间,他们或是陷入增长与回落的循环之中,或是较长期处于增长十分缓慢甚至停滞的状态。在中等收入阶段,有些国家和地区长期滞留在下中等收入阶段,有些国家和地区则较快走出下中等收入阶段,但却在上中等收入阶段徘徊不前。”这一认识与世界银行的学者的看法大致相同。
张平和王宏淼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一个发展中经济体从“起飞”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尤其是中高或中等偏上收入区间以后,会面临比之前更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挑战,这些国家如果不能正确应对,就可能在中等收入阶段长期徘徊,如同一个人落入“陷阱”而难以自拔,无法实现向高收入国家的过渡。他们认为,从中等收入迈向高收入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它是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从改变经济增长机制和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角度,王一鸣认为: “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一个经济体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迈进的过程中,既不能重复又难以摆脱以往由低收入进入中等收入的发展模式,很容易出现经济增长的停滞和徘徊,人均国民收入难以突破 1万美元。”
从社会现象角度,曾峥认为: “‘中等收入陷阱’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难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转变,出现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人力资本积累缓慢、城市化进程受阻、产业升级艰难以及金融体系脆弱等一系列问题,导致持续增长动力不足和社会矛盾频出,从而出现经济停滞徘徊的一种状态。”
从经济发展战略角度,马岩提出: “‘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使各国经济体赖以从低收入经济体成长为中等收入经济体的战略,对于它们向高收入经济体攀升是不能够重复使用的,进一步的经济增长被原有的增长机制锁定,人均国民收入难以突破 1 万美元的上限,一国很容易进入经济增长阶段的停滞徘徊时期。”同时,周学在其《经济大循环理论》一书中,也采用了这一概念。
关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特征,学者们的看法见仁见智。2010 年 7 月《人民论坛》杂志在征求 50 位国内知名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列出了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十个基本特征: 经济增长回落或停滞、民主乱象、贫富分化、腐败多发、过度城市化、社会公共服务短缺、就业困难、社会动荡、信仰缺失和金融体系脆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将“中等收入陷阱”的特点概括为五个方面: 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城市化以大规模的贫民窟为代价、金融体系脆弱( 资本账户开放过程中极易遭遇金融危机冲击) 、产业升级缓慢、社会服务滞后。高伟将“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特征概括为: 收入差距过大; 人力资本积累缓慢,增长模式转型不成功; 金融体系脆弱; 劳动力转移困难; 民主进程缓慢与腐败。可见,学者们对于“中等收入陷阱”的特征的看法并不一致甚至存在分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1) “中等收入陷阱”是一般规律还是国别个案? 2007 年以来,世界研究机构和学术界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讨论日趋激烈,观点纷呈。目前学术界对“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是国家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般规律,是各个国家经济发展阶段中不可逾越的阶段。例如,胡鞍钢提出,一个国家的发展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低收入到下中等或中等收入阶段,也是经济起飞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要素驱动经济发展模式;第二阶段是从下中等收入到上中等收入阶段,这一阶段是经济社会重要转型期;第三阶段是向高收入或发达经济体过渡阶段。而第二阶段即社会转型期有三种可能性:如果转型成功则会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顺利进入第三阶段;如果转型不成功,则经济会停滞不前;转型失败则可能中断经济起飞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胡鞍钢还指出:“‘中等收入陷阱’并不是一个新奇的经济社会现象。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经济起飞的那一时期被称为‘进步时代’,同时也称为‘最坏的时代’,曾经出现过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社会贫富两极分化、政治腐败十分普遍、阶级矛盾冲突频发的现象。其他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也有过类似的过程。”龚小夏认为:“美国内部的制度因素似乎是这个国家没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最为重要的原因。”并且,其他发达国家在进入高收入国家之前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第二种观点认为,“中等收入陷阱”只是个案,不是每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高伟认为,“并不是所有的中等收入国家都会陷入‘陷阱’,‘中等收入陷阱’只是个例,而不是通论,并非魔咒”。徐康宁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揭示了部分国家在经济发展某个阶段出现增速放缓甚至经济停滞的现象,有一定的客观性,并具有较好的警示作用。但是,并非所有的现象都能代表事物的本质,“中等收入陷阱”也只能是一种现象,并非一种规律,构不成普遍性的经济学原理。在关于中国是否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时,陈江生认为,只要我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中国经济的发展绝不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高盛银行资产管理总裁吉姆·奥尼尔则表示,中国不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他认为,中国现在的政策非常“周到”,像泰国等新兴经济体,它们之所以陷入这样的困境,是因为这些国家没有拥有像中国那样的强大的领导能力。
从世界经济的发展来看,拉美和中东国家在 20 世纪 60 年代末 70 年代初已经到达了中等收入水平。例如阿根廷,在 1964 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就超过 1000 美元,在 90年代末上升到了 8000 多美元,但 2002 年又下降到 2000 多美元,2008 年又回升到 8236美元。拉美地区的许多国家,尽管经过二三十年的努力,却一直没能跨越 1 万美元的门槛,仍然徘徊在中等收入的阶段,被世界研究机构和学者认为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还有一些东南亚国家在步入中等收入之后经济发展受阻,难以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而被国际公认真正走出“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行列的国家,只有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等少数国家或地区。因此,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并不是所有发展中国家都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当一个国家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各种社会、经济和政治矛盾集中爆发,这是比较普遍的现象。笔者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是发展中国家或一些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但是又因所处的国际环境不同、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采取的发展政策不同,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途径、方式和时间都有不同。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是走出经济徘徊停滞的“陷阱”的一个必要前提。
( 2) 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理论解说。在发展理论中,有关发展中国家如何摆脱“贫困陷阱”的理论和文献很多。但是,最近提出的一个国家如何从中等收入阶段迈向高收入阶段的研究文献却不是很多,研究“中等收入陷阱”的成熟理论体系有待问世。
首先,从经典发展经济学角度,国内外学者对于“中等收入陷阱”主要是用经济发展阶段理论来解释和说明的。美国经济学家W. W. 罗斯托在《经济成长阶段: 非共产党宣言》一书中指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分为六个不同的阶段,即传统社会阶段、为“起飞”创造前提的阶段、“起飞”阶段、向“成熟”推进阶段、民众的高消费阶段和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他认为,从“起飞”阶段到向“成熟”推进阶段的过程大约要 60 年左右。从发展经济学的理论看,发展中国家从中等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跨越的时间是漫长的。国内学者高伟根据历史统计数据归纳,提出了四阶段理论,即吸引外资、工业聚集、技术吸收和创造四个阶段。并且他认为从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的过渡不成功,就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其次,从目前发展经济学的研究看,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经济增长与宏观稳定”课题组对发达国家、不发达国家及新兴市场经济发展史进行研究后,从微观角度提出了国家经济发展中产出增长的变动规律; 并且针对不同阶段用不同的理论来解释,即马尔萨斯均衡、工业革命理论、卡尔多经典事实下的经济增长理论和新经济分叉四个阶段; 同时提出在工业革命后期会出现“中等收入陷阱”问题,人力资本是后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
最后,世界银行从经济增长角度,在《东亚复兴: 关于经济增长的观点》报告中提出东亚的中等收入国家将经历三种转变: 第一,产品的多样化将会减缓并发生逆转,因为这些国家的生产和就业将越来越专业化; 第二,投资的重要性下降,创新加速; 第三,教育制度将从增加工人技巧、适应新技术,转向使工人能够自己设计新产品和新流程。上述转变将是这些国家从中等收入继续前进、成功进行战略转变时的表现。
( 3) 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评价标准问题。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水平,世界银行年度报告《世界发展报告》按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将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分为三种类型: 高收入国家 ( 地区) 、中等收入国家 ( 地区) 和低收入国家( 地区) 。低收入为年人均国民总收入 995 美元及以下,中等收入为996 ~ 12195 美元,高收入为 12196 美元及以上。其中,在中等收入标准中,又划分为“偏下中等收入”和“偏上中等收入”,偏下中等收入的标准是 996 ~ 3945 美元,偏上中等收入的标准是 3946 ~ 12195 美元。
一些学者认为,不能仅仅按照这一标准进行评判,也不能仅看一两项指标,而应看到它的“综合指数”,包括人口发展指标、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生活质量指标、教育水平指标、创新能力指标、信息化程度指标和生态化程度指标等。仅凭“中等收入”这一数据,不足以综合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
徐康宁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概念外延的界定含混不清,让人很难明白一个国家在什么样的经济发展阶段容易落入所谓的“陷阱”。“中等收入陷阱”这个提法是从世界银行开始的,中等收入国家以及高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也是由世界银行划分的。中等收入国家的标准范围过于宽泛,最低标准与最高标准相差十倍以上,如果“陷阱”的边界不明确,其含义就已经失去了意义。
南非贸易与产业政策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普洛伊认为,一个国家是不是进入了“中等收入陷阱”,要看人们收入提高和能源消耗是不是同步。以南非这些年的发展来看,能源消耗提高了,但人们的收入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可持续发展依赖于人的发展、就业的增长和绿色的发展。
现在人们担心的是,中国在已经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之后,会不会陷入这种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 中国作为世界性大国,能否继续保持经济的强劲增长,克服经济前进中的各种发展性问题,顺利实现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阶段的跨越? 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影响着一些国家对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预期,同时也能够为中国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提供借鉴。
关于中国是否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世界各研究机构和国内学术界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温家宝早就提出中国发展前景的两种可能性: 一种可能性是顺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 另一种可能性就是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学者们的研究则各种说法都有,现在归纳如下。
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在发展的过程中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按照目前的发展状况,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几率较小或几近不存在。世界银行东亚区首席经济学家霍米·卡拉斯认为,中国政府很有远见,在从出口主导向内需市场发展的经济增长战略上中国表现积极,因此在避免“中等收入陷阱”上会有很好的前景。林毅夫教授认为,“中等收入陷阱”不是必然的,它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和发展模式,对于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的中国,中国政府在宏观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另外一些学者则提出,中国将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马克认为,中国刚刚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来看,经济增长的潜力还很大,短期内应该不会出现长期徘徊甚至停滞的情况。但同时他又认为,虽然中国的经济总量和规模不断扩大,但是结构失衡和扭曲的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可持续增长面临挑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国应该对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危险保持高度警惕。
蓝庆新认为,中国今后五年内还是存在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他认为,由于我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物价上涨,政府采取抑制物价的措施可能会在经济上造成一定的衰退,也就是说中国的经济政策会在“两难”中进行。同时,王一鸣认为,中国存在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六大挑战: 一是劳动力成本趋于上升; 二是高储蓄率发生调整; 三是技术创新“瓶颈”制约; 四是工业规模扩张难以持续; 五是资源环境硬约束强化; 六是收入分配差距扩大; 七是社会矛盾明显增多。
还有的学者认为,按照目前的发展进程中国将能够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但是它会存在一个调整期。例如苏海南认为,中国如果今后能够较长时期大体保持年均 7% ~8% 的增速,那么到第 14 个五年规划后期即2024 年左右,我国就能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了。但是从现阶段到 2015 年,中国可能出现一个调整期。笔者认为,这种分析只是单纯地从经济增长的角度分析中国不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没有从整个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虽然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中国是否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没有一致的结论,但是国内外学者和各国际组织对于中国面临“中等收入陷阱”风险的看法是一致的。他们研究的重点是探讨如何化解“中等收入陷阱”风险,因为这不仅是中国一个国家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其他众多国家所面临的问题。中国问题的解决,对于其他国家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国内外许多学者从国际比较的视角,对拉美和部分东南亚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教训和日韩等经济体成功步入高收入国家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关于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目前受到更多国内学者关注的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蔡昉教授认为,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基本形成良好的收入分配格局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
国外学者通过对东南亚一些国家的经济研究,对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出了一些看法。大野健一通过研究得出,越南过去几十年的经济增长主要由自由化经济和大量的外部购买力所驱动。但是随着全球经济的调整和一体化程度的加深,越南需要创造更多的内部价值继续保持增长,从而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目前越南经济增长不可能使其达到更高的收入水平,除非制定新的政策激活该国的生产能力。一种新型的领导能力成为越南产业政策制定的关键切入口,即直接服务高层的技术团队和战略联盟与国际合作伙伴。
胡永泰( Wing Thye Woo) 通过对马来西亚经济的研究,提出了重新启动知识型经济增长,即微观价格、有效的框架机构和宏观经济平衡的权利。微观价格是指政府大幅度降低干扰定价机制,撤回具有垄断地位的政府相关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家庭的政治家。联邦和州的采购系统应为公开招标系统。定价机制应该是一种经济手段,资源分配并不是一个政治工具的租赁。有效的框架机构即改革关键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制度的现代化的治理框架。具体来说,大规模的制度改革在印度尼西亚前总统苏哈托下台后必须探讨适合的政策,例如分散经济决策权和建立反腐败机构。宏观经济平衡的权利是指宏观经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财政收支平衡和平衡预算的优先投资外部平衡。
国内一些学者通过对部分拉丁美洲国家和日韩国家的对比研究,总结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些结论。王一鸣选取经济增长稳定性、技术创新、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发展和对外依赖六个方面,对被认为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韩国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马来西亚与阿根廷进行了对比,得出了拉美国家和部分东南亚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五个原因,即错失发展模式转换时机、难以克服技术创新瓶颈、对发展公平性重视不够、宏观经济政策出现偏差和体制变革严重滞后。他认为,日韩成功跨越的最根本原因是成功实现了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和控制了收入差距的扩大。
但是也存在其他一些看法。例如,郑秉文将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拉美国家和步入高收入的东亚“四小龙”进行对比,对中国经济 30 年改革发展进行了回顾和总结,提出了中国经济经历和即将经历市场驱动、要素驱动、效率驱动和创新驱动四个阶段,以及三次跨越。他指出,中国目前处在效率驱动即“上中等收入”阶段,强调市场经济制度内涵的提升和社会转型,因而他提出了制度、政策和基础设施是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动力组合。仪明金、郭得力、王铁山总结了拉美国家、马来西亚和韩国的经验教训,提出拉美国家失败的原因在于,这些国家错失了发展模式转换良机,利益集团之间的斗争激烈、宏观经济政策偏差放大了经济的波动性,国家干预作用过于极端。而马来西亚的“新经济模式”成为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改革起点和突破点; 韩国的成功经验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产业结构转型和经济增长动力结构转型。
目前,对于“中等收入陷阱”的研究,多集中在发展方式转变和收入分配等方面。本文认为,对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来说,核心问题在于这些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积累的矛盾集中爆发,原有的增长机制和发展模式无法有效应对由此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导致经济增长出现大幅波动或陷入停滞,这使得大部分国家长期在中等收入阶段徘徊,迟迟不能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但是,“中等收入陷阱”不仅仅是一个收入分配的问题,而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在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如何转变经济增长的动力以实现持续发展的问题。因此,结合本文中对于文献的论述,我们提出对于“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认识。第一,“中等收入陷阱”并不简单等同于收入分配恶化。“中等收入陷阱”的突出表现是原有支撑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耗尽从而使经济停滞。首先,随着原材料、资金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的上升,原有的低成本和人口红利的优势正在消失; 其次,一直依靠投资和出口两架马车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产业结构在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变得极其不稳定; 最后,中国30 年的改革释放出来的制度红利正在消失,与此同时形成的各种利益集团对进一步改革形成了很大的阻力。
第二,“中等收入陷阱”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体现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各个方面,表现为经济增长回落或停滞、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就业困难、社会动荡等。中国将经济增长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联系,以发展求稳定,同时稳定就成了中国社会的一个症结,从而忽略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而只是一味地通过保增长来解决一切问题。
第三,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通常表现为社会发展从不均衡到实现均衡发展的状态和过程。这意味着,要打破现有的制度固化,正确认识和面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总体来看,中国可以通过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缩短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时间。
1. East Asia Economic Semi-Annual Report,World Bank,2007.
2. Intermit Gill and Homi Kharas,An East Asian Renaissance: Ideas for Economic Growth, The World Bank,2007.
3. The World Bank, Robust Recovery, Rising Risks, World Bank East Asia and Pacific Economic Update 2010,Vol. 2,2010.
4. Kenichi Ohno, Avoiding the Middle-IncomeT rap: Renovating Industrial Policy Formulationin Vietnam,ASEAN Economic Bulletin,Vol. 26,No. 1,2009.
5. Wing Thye Woo,Getting Malaysia Out of theM iddle-Income Trap, Social Science ResearchNetwork,2010.
6. 郑秉文:《“中等收入陷阱”与中国发展道路———基于国际经验教训的视角》,《中国人口科学》2011年第1期。
7. 张平、王宏淼: 《中国转向“结构均衡增长 ”的战略要 点 和 政 策 选 择》,《国 际 经 济 评 论》2010 年第 6 期。
8.王一鸣:《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战略选择》,《中国投资》2011年3月。
9. 霍米·卡拉斯: 《中国向高收入国家转型: 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因应之道》,《比较》2011 年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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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所谓“中等收入陷阱”( middle incometrap) 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乏力,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种状态。2010 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 4400 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偏上国家”的行列。中国社会科学院 2011 年 12 月 13 日发布的《产业竞争力蓝皮书》中称,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已成为“中上等收入国家”。正像一些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面临着经济增长放缓、人均收入难以提高的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考验。例如,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马来西亚等国家在 20 世纪 70 年代后陆续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但是直到2007 年,这 些 国 家 仍 然 徘 徊 在 人 均 GDP3000 ~ 5000 美元的发展阶段。“中等收入陷阱”似乎替代“拉美化”,成为对拉丁美洲发展道路的最新解读,至今在这些国家仍见不到经济增长的动力和希望。东南亚一些国家目前也面临一些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这使部分研究机构和学者相信,拉美发展困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2010 年,随着中国人均 GDP 超过 4000美元这一经济发展阶段的到来,以及人们对中国经济未来可持续增长的担忧,我国对于“中等收入陷阱”以及中国经济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展开了讨论。学者们对于中国是否可能陷入或者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担心和讨论,使得这一论题成为国内外研究机构和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本文就关于这一问题的学术观点做一文献综述。
关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特征,学者们的看法见仁见智。2010 年 7 月《人民论坛》杂志在征求 50 位国内知名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列出了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十个基本特征: 经济增长回落或停滞、民主乱象、贫富分化、腐败多发、过度城市化、社会公共服务短缺、就业困难、社会动荡、信仰缺失和金融体系脆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将“中等收入陷阱”的特点概括为五个方面: 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城市化以大规模的贫民窟为代价、金融体系脆弱( 资本账户开放过程中极易遭遇金融危机冲击) 、产业升级缓慢、社会服务滞后。高伟将“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特征概括为: 收入差距过大; 人力资本积累缓慢,增长模式转型不成功; 金融体系脆弱; 劳动力转移困难; 民主进程缓慢与腐败。可见,学者们对于“中等收入陷阱”的特征的看法并不一致甚至存在分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1) “中等收入陷阱”是一般规律还是国别个案? 2007 年以来,世界研究机构和学术界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讨论日趋激烈,观点纷呈。目前学术界对“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是国家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般规律,是各个国家经济发展阶段中不可逾越的阶段。例如,胡鞍钢提出,一个国家的发展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低收入到下中等或中等收入阶段,也是经济起飞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要素驱动经济发展模式;第二阶段是从下中等收入到上中等收入阶段,这一阶段是经济社会重要转型期;第三阶段是向高收入或发达经济体过渡阶段。而第二阶段即社会转型期有三种可能性:如果转型成功则会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顺利进入第三阶段;如果转型不成功,则经济会停滞不前;转型失败则可能中断经济起飞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胡鞍钢还指出:“‘中等收入陷阱’并不是一个新奇的经济社会现象。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经济起飞的那一时期被称为‘进步时代’,同时也称为‘最坏的时代’,曾经出现过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社会贫富两极分化、政治腐败十分普遍、阶级矛盾冲突频发的现象。其他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也有过类似的过程。”龚小夏认为:“美国内部的制度因素似乎是这个国家没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最为重要的原因。”并且,其他发达国家在进入高收入国家之前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第二种观点认为,“中等收入陷阱”只是个案,不是每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高伟认为,“并不是所有的中等收入国家都会陷入‘陷阱’,‘中等收入陷阱’只是个例,而不是通论,并非魔咒”。徐康宁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揭示了部分国家在经济发展某个阶段出现增速放缓甚至经济停滞的现象,有一定的客观性,并具有较好的警示作用。但是,并非所有的现象都能代表事物的本质,“中等收入陷阱”也只能是一种现象,并非一种规律,构不成普遍性的经济学原理。在关于中国是否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时,陈江生认为,只要我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中国经济的发展绝不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高盛银行资产管理总裁吉姆·奥尼尔则表示,中国不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他认为,中国现在的政策非常“周到”,像泰国等新兴经济体,它们之所以陷入这样的困境,是因为这些国家没有拥有像中国那样的强大的领导能力。
从世界经济的发展来看,拉美和中东国家在 20 世纪 60 年代末 70 年代初已经到达了中等收入水平。例如阿根廷,在 1964 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就超过 1000 美元,在 90年代末上升到了 8000 多美元,但 2002 年又下降到 2000 多美元,2008 年又回升到 8236美元。拉美地区的许多国家,尽管经过二三十年的努力,却一直没能跨越 1 万美元的门槛,仍然徘徊在中等收入的阶段,被世界研究机构和学者认为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还有一些东南亚国家在步入中等收入之后经济发展受阻,难以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而被国际公认真正走出“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行列的国家,只有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等少数国家或地区。因此,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并不是所有发展中国家都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当一个国家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各种社会、经济和政治矛盾集中爆发,这是比较普遍的现象。笔者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是发展中国家或一些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但是又因所处的国际环境不同、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采取的发展政策不同,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途径、方式和时间都有不同。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是走出经济徘徊停滞的“陷阱”的一个必要前提。
( 2) 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理论解说。在发展理论中,有关发展中国家如何摆脱“贫困陷阱”的理论和文献很多。但是,最近提出的一个国家如何从中等收入阶段迈向高收入阶段的研究文献却不是很多,研究“中等收入陷阱”的成熟理论体系有待问世。
首先,从经典发展经济学角度,国内外学者对于“中等收入陷阱”主要是用经济发展阶段理论来解释和说明的。美国经济学家W. W. 罗斯托在《经济成长阶段: 非共产党宣言》一书中指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分为六个不同的阶段,即传统社会阶段、为“起飞”创造前提的阶段、“起飞”阶段、向“成熟”推进阶段、民众的高消费阶段和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他认为,从“起飞”阶段到向“成熟”推进阶段的过程大约要 60 年左右。从发展经济学的理论看,发展中国家从中等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跨越的时间是漫长的。国内学者高伟根据历史统计数据归纳,提出了四阶段理论,即吸引外资、工业聚集、技术吸收和创造四个阶段。并且他认为从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的过渡不成功,就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其次,从目前发展经济学的研究看,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经济增长与宏观稳定”课题组对发达国家、不发达国家及新兴市场经济发展史进行研究后,从微观角度提出了国家经济发展中产出增长的变动规律; 并且针对不同阶段用不同的理论来解释,即马尔萨斯均衡、工业革命理论、卡尔多经典事实下的经济增长理论和新经济分叉四个阶段; 同时提出在工业革命后期会出现“中等收入陷阱”问题,人力资本是后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
最后,世界银行从经济增长角度,在《东亚复兴: 关于经济增长的观点》报告中提出东亚的中等收入国家将经历三种转变: 第一,产品的多样化将会减缓并发生逆转,因为这些国家的生产和就业将越来越专业化; 第二,投资的重要性下降,创新加速; 第三,教育制度将从增加工人技巧、适应新技术,转向使工人能够自己设计新产品和新流程。上述转变将是这些国家从中等收入继续前进、成功进行战略转变时的表现。
( 3) 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评价标准问题。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水平,世界银行年度报告《世界发展报告》按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将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分为三种类型: 高收入国家 ( 地区) 、中等收入国家 ( 地区) 和低收入国家( 地区) 。低收入为年人均国民总收入 995 美元及以下,中等收入为996 ~ 12195 美元,高收入为 12196 美元及以上。其中,在中等收入标准中,又划分为“偏下中等收入”和“偏上中等收入”,偏下中等收入的标准是 996 ~ 3945 美元,偏上中等收入的标准是 3946 ~ 12195 美元。
一些学者认为,不能仅仅按照这一标准进行评判,也不能仅看一两项指标,而应看到它的“综合指数”,包括人口发展指标、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生活质量指标、教育水平指标、创新能力指标、信息化程度指标和生态化程度指标等。仅凭“中等收入”这一数据,不足以综合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
徐康宁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概念外延的界定含混不清,让人很难明白一个国家在什么样的经济发展阶段容易落入所谓的“陷阱”。“中等收入陷阱”这个提法是从世界银行开始的,中等收入国家以及高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也是由世界银行划分的。中等收入国家的标准范围过于宽泛,最低标准与最高标准相差十倍以上,如果“陷阱”的边界不明确,其含义就已经失去了意义。
南非贸易与产业政策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普洛伊认为,一个国家是不是进入了“中等收入陷阱”,要看人们收入提高和能源消耗是不是同步。以南非这些年的发展来看,能源消耗提高了,但人们的收入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可持续发展依赖于人的发展、就业的增长和绿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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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年公布施行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近代民法典,是第一部资本主义国家的和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民法典。它在1804年(甲子年)公布时的名称是《法兰西人的民法典》。1807年9月3日法律赋予它《拿破仑法典》(Code Napoléon)的尊称3。该法典有1804年、1807年、1816年3次的官方版本,特别以1816年的王政复古版留传下来。所以我国商务印书馆的译本中保留着"国王"和"王国"字样。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议《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意义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议《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意义全文如下:
17世纪末至18世纪,法国受英美各国工业革命的影响,也爆发了工业革命,快速发展了本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到18世纪中期,法国的工业生产总值远远超过荷兰、德国,成为欧洲仅次于英国的第二大经济强国。但自由贸易和经济发展受到原有的封建制度极大的阻碍。各个地方频繁设立关卡征税,征税体系混乱,人民受难深重;全国法律体系及法律制度极不统一,相互矛盾冲突的法例、法令较多;缺乏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安全极易受到侵害。这引起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强烈不满,他们要求废除封建法律制度并建立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新型法律制度。《法国民法典》便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产生。
(一)确立了近代资本主义民法的三大立法原则
《法国民法典》的立法原则可以被概括为:所有权原则、契约自治原则、自由和平等原则。
1、所有权原则。法典第544-546条给与动产和不动产所有人以充分广泛的权利和保障。国家征收私人财产只能根据公益的理由,并以给予所有人以公正和事先的补偿为条件。所有权的定义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不论是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人,都有权得到该财产所生产以及添附于该财产的一切物。这一规定使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可以自由地使用、收益和出售,同时农民的私有土地也得到了保障。该法典还规定了对他人财产的用益物权和地役权,这对小农经济是重要的。
2、自由和平等原则。该法典包括两条基本的规定。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指非政治性权利,包括关于个人的权利、亲属的权利和财产的权利。第488条规定:满21岁为成年(1974年改为18岁),到达此年龄后,除结婚章规定的例外外,有能力为一切民事生活上的行为。这就是说,在原则上,每个人从成年之日起,都享有平等的民事行为能力,虽然关于这种能力的享有在法律上定有某些限制。
3、契约自治原则,或称契约自由原则。这条原则被规定在第1134条中,具体为:“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如果该契约没有违反该法典第6条所说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都具有法律效力。契约,又名合约,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议。契约与其他协议的区别在于法院承认合约能够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一份契约包含一项或数项许诺。通常,契约责任是以契约自由原则为基础的。所以,契约自治,也称为当事人意思自治。该法典赋予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的意思表示的一致以等于法律的效力,来使他们以自己的行为产生相互间的权利义务,从而改变其原有的法律地位。在《法国民法典》中有1000多条条文来规定契约之债,可见契约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性。契约自治也是在形式上平等和自由的名义下实行的,并且是自由和平等原则的逻辑结果。对于这个原则,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予以深刻的批判。
(二)法国民法典的资产阶级革命性与封建性相互妥协,在折中中制定和颁布
《法国民法典》是1789年的 法国大革命胜利的产物。法国大革命是资产阶级领导的异常自下而上的革命,社会各阶层对其积极响应,具有比其他国家资产阶级革命更彻底的革命性。革命胜利以后,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拿破仑政权的当务之急是巩固革命胜利果实。他说:“我们已经结束了大革命的传奇,现在我们必须着手于它的历史了,只需要在运用革命诸原则中那些现实的、切实可行的东西,不要那些纯理论的、假设的东西。”我们可以推断出法典必将是革命和封建传统妥协的产物,因为根据拿破仑对革命和即将发生的民事立法变革的态度,法典一方面保持并体现了革命精神和革命前一些进步改革,主要表现在民法典规定了近代民法的基础―所有权绝对和契约自由,并将封建的财产制度和封建性财产完全清除得干干净净。例如法典第537条第1款规定:“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第545条规定:“任何入不得被强判出让其所有权;但因公用,且受公正并事前的补偿时,不在此限。”第1119条规定,“任何人,原则上仅得为自己接受约束并以自己名义订立契约。”第113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这是民法典的革命性方面。
另一方面又摒弃了法国大革命时期采取的一些具有革命性措施,返回到封建传统上,主要体现在家庭法和婚姻法规定上。大革命后在这方面的一些激进的、先进的法律――例如废除家父制度,准许协议的甚至单方面的离婚,长子继承制的废止,遗产的平均继承等――在法典中受到了限制或得到了缓和,有的甚至回复到“旧制度”的原样,以致有人说这是“对革命的反动的法典”。
正是这种妥协的特点,使得民法典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能够保持高度的稳定性。
(三)具有较强的立法语言、立法技巧上的先进性
《法国民法典》在立法语言上通俗易懂,简明规范,没有较多的弹性概念,避免了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出现这种现象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当时的法国法学学术主张法典应该通俗易懂,大文豪伏尔泰认为,一切法律都应该是明了、统一和准确的;坚决对法律的解释,认为解释必然会把法律的立法原意丧失。孟德斯鸠也主张法律的体裁要精洁简约;主张直接的说法,反对深沉迂远的辞句;法律不要精微玄奥;它是为具有一般理解力的人们制定的。第二,做为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拿破仑要求民法典的语言要透明易懂,最高统治者的态度对法典编纂具有很大的影响。 二、我国民法典制定和颁布面临的问题
编纂中国民法典是几代中国法学家的梦想。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足、民法典制定理念比较保守、立法技术等等原因,我国民法典仍然难以在短期内出台。
民法典的制定和颁布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我国民法典制定遭受前苏联旧意识形态的严重束缚。自1949年后,中国废止了旧中国的全部法律,以后数年里,中国全面彻底地引进了前苏联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和法学知识体系。但这些旧制度旧原则严重束缚着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如:前苏联法不承认公法和私法的区分,把民法也当作公法;前苏联民法否定意思自治原则;不重视立法的技术和质量,强调民法典立法的政治宣教作用。
(2)民法典制定脱离中国实际,大都是专家学者埋头于书房而形成。许多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民法典立法方案,都是学者们在冬有暖气、夏有空调的房子里编制出来,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方案,产生的方式大体也差不多。比如,现实中非法人团体非常多,而且越来越多,法院收到的关于非法人团体的诉讼不断增加,但中国法律只承认自然人和法人两种民法主体。
(3)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的法律技术问题。中国近代民法改造从一开始就接受了潘德克顿法学的立法模式,因为,潘德克顿法学给我们提供的民法知识系统都是其他民法知识系统不可以比拟的。在坚持潘德克顿模式的前提下,还有四个需要解决的立法技术层次的问题。债权法总则部分是否有必要保留在民法典中?债法总则在目前的立法方案中被取消,在理论界大家没有定论。人格权法具有什么立法意义?人格权法是否应该独立成编?侵权行为法应否编撰进法典中?如何处理定位知识产权法在民法典的固有体系之中的地位?
(4)目前在中国法典无相应资格的职业机构操作层面。
合理性的法律须由合理性的职业机构来操作,法典是一种工具理性,必须由以工具理性为取向的职业机构操作才能发挥实效。这类职业结构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它的管辖范围与其它机构范围由法律明确界定,机构内部的权力分布和每个职员的职位与责任由法律划分清楚,它保障每个人在法律面前获得形式上的平等。每个职员秉公执法,持价值中立的态度排除个人的专断的偏好,他的判断是可计算、可预测的。这种机构把效率放在首位,以专业技术知识为基础操作法律,因而每位职员的选拔以受教育的水平和专业资格为标准。
唯有这样象机器一样的职业机构才能保证法典象机器一样运转。在中国的文官制、法官制没有完全改革,实现专业化、技术化、知识化、制度化以前,没有相应资格的职业机构操作法典。近讼在中国过去俗称,“打官司”现在改成“打关系”,这一方面说明由于法律不健全,法官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任意判决,不负责任,另一方面说明由于人的任意拘情的可能性存在,当事人或律师往往不信任法律而改向可能回护自己一方的感情因素求胜诉机会。如果这个现实障碍不克服,有法典也不能有效地运作。
1804年,《法国民法典》以其先进的立法思想和成果推动了近代各国民法典的编纂,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也有特殊的知道、借鉴意义。因此,在当前我国热议和准备编纂民法典之时,认真回顾和分析《法国民法典》的体例和特点,能够给我们许多启蒙性的思考。
(一)立足我国国情制定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脱胎于法国大革命,是新兴资产阶级制度代替旧制度的产物。我国民法典编纂应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结合我国的立法传统与现今时代背景来制定。当前我国编纂民法典的国情主要有:
(1)我国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每个民事主体都应具备私法理念,私法精神,对于私法中的平等、自由、公平的价值理念深深信服,熟练应用,从而使已经规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遵守。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时要考虑本国国情,制定基本法律要基于社会主义制度,符合宪法精神;
(3)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农业大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编纂民法典时,要考虑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特别是站在农民的立场,要综合考虑我国农村中的风俗习惯,以契合实际为目标来制定。
(二)对法典中保障人权、契约自由、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法律意识的借鉴
在当今日益强调以人为本和注重人权的现况下,中国的民事立法更应注重《法国民法典》体现的价值理性。《法国民法典》在制定之初就注重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保障,确定了近代西方民法的基本原则,如契约自由,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过错原则,对后世影响极大。我们可以轻易复制法国民法典的外在表现形式,但是很难移植者这些作为其灵魂的价值理性。立法者的理想是追求民事立法价值理性与形式合理的完美融合。我国是一个具有数千年封建文化影响的国家,“取义轻利”、“重利轻义”的思想,“厌讼”的司法文化传统,阻碍着人们对合法私有财产的追求。因此,在制定民法典时要坚决剔除传统文化中的阻碍因子,注重保障人民私有财产权利,发展和树立私法理念。
(三)我国民法典要注重有效性、实用性,避免概念的空洞和抽象,脱离我国国情
《法国民法典》的实用性表现在没有总则部分,没有过多的抽象概念和弹性概念,法典的编纂从实际使用方便出发,具有措辞简洁、法律语言通俗易懂的法律文风。注重实际运用是《法国民法典》的一个重要特点,虽然是法律门外汉,但拿破仑对《法国民法典》的起草、讨论和修改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有时具体参与某些法律条款的制定和修改。拿破仑作为注重实际的最高统治者,直接影响到法典的充分实用性。
另外,拿破仑任命的四个法典的起草者都具有长期和丰富的立法实践经验,他们在坚持法典实用性的基础上抽象概括,使法典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中国民法典的制定者更应当充分追求法典的实用性,要使普通百姓读懂和理解制定出来的民法典,而不能像德国民法典那样含义艰深、用语晦涩、结构的极端严谨,不然也只是一个花瓶。只有这样,民法典才能满足社会对民法日益旺盛的需求,承担起促进和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杠杆的作用。
(四)在立法语言、立法体例等立法技术上的借鉴
立法技术是指立法活动过程中所应体现和遵循的有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补充的技能、技巧规则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包括立法结构技术和立法语言技术。中国民法典的制定需要借鉴《法国民法典》先进的立法技术。首先,在立法理念上,要借鉴法国民法典的,注重吸收西方自然法、罗马法、普通法的先进理念,同时要汲取我国自土地革命时期便开始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成果,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实践经验,另外,要面向世界民法典立法趋势和潮流,做到现实和传统的结合、现在和未来的结合、外国先进经验与本土实践的结合、民法抽象理论和司法具体实践的结合。
其次,从法典体系上看,我国民法典要学习《法国民法典》,不能根据民法学者理论演绎法典的体例编排,更不能盲目套用外国的立法理论,而是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民事实践具体编排民法典各篇章,注重方便实际。例如:单独列人格权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行为法为一章。再次,在编排技巧方面,中国民法典要向《法国民法典》那样采取系统和列举并存的方式,篇下分章,章下分节,节下分目,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将人法放在物法前面,彰显对人权的保障。
综上笔者认为,我国民法典的制定虽然十分艰辛和曲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只要吸收《法国民法典》以及其他各国先进的民事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实践不断探索创新民法理论研究,终有一日人们会看到中国民法典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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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是当前中国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权威主体,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当前中国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公共政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调节收入差距、实现分配公平关乎一个国家稳定和谐的大局。公共政策作为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对调整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共性是其价值追求与本质属性。我国当前的收入分配政策存在公平价值缺失、政策的不当倾斜和偏好以及政策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构建以公平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对调节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和促进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公共政策 公共性 收入分配差距
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逻辑起点,也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目标的选择,它指导并规范着具体的政策目标,为公共政策的执行提供行动导向。
当前在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出现的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和社会分配不公问题。
(一)政策的公平价值缺失
长期以来的收入分配政策使我国从一个平均主义严重的国家逐渐成为收入分配严重不平等的国家,具体来说,这种不公平主要体现在:
1.分配起点的不公
我国收入分配政策的起点不公平主要表现在我国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起点不公平。教育收益最多的是穷人,因为教育通过提高人力资本水平,使得受教育者在未来的就业方面获得均等的竞争机会以及更高的收入,可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实现分配公平。
2.分配过程的不公
我国收入分配政策的过程不公主要体现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过程中的不公平,这主要造成了人的发展机会不公、进入市场的机会不公。我国初次分配领域采用重效率轻公平的政策,主要是依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3.分配结果的不公平
我国现阶段的收入差距扩大和收入分配不公的结果,究其原因是我国收入分配政策的起点不公和过程不公造成的。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政策。1981年,我国基尼系数仅为0.292,那时还属于收入分配高度平等的国家。
(二)政策的不当倾斜和偏好
收入分配政策会因为某一时期的特殊需要而有所侧重,目前存在于我国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不断拉大现象,也是政策不当倾斜和偏好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
1.经济政策的不当倾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改变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低下的状况,我国把经济建设作为政府制定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2.发展政策的偏向
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采取了偏向城市的发展政策。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对城市过度倾斜。为了实现工业化原始积累,国家通过实行“工农业剪刀差”的政策手段把一部分农村财富转移到城市,城市化和工业化对农村和农业的剩余、资源的过度汲取,城市偏向的公共物品供给使城市居民不用花费力气就可获得公共服务,但是农村居民的获得就非常有限,再加上城市优先的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影响了农业资本的投入,给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带来了障碍,从而制约了农村居民的收入增加,造成农村发展缓慢,使城乡之间的差距 “鸿沟”越来越大。
3.区域政策的不均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大体上遵循了不平衡的发展模式,工业相对于农业优先发展;文化、教育、科技等较为发达的东部相对于西部地区得到了更多的政策倾斜而优先发展;经济基础好的城市相对于贫困落后的农村而优先发展。
(三)政策体系的不完善
一项政策对于解决庞大复杂的利益交错的问题往往功能是有限的,为了使各项政策相互衔接和配套,政府应通过制定一系列不同类型的政策组成一个政策体系,例如整合教育、就业、地区发展、行业发展、社会保障政策等等,以此发挥政策体系整体协调和相互配合的功能,形成政策合力。
1.税收政策不完善
税收是国家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政策和手段,主要通过对高收入人群征税,对于低收入或者无收入人群少收税或者尽量不征税,以此缩小两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时又可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平衡收入差距的作用。
2.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不健全
社会保障政策是调节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尤其对低收入者来说是一种保障。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的社会保障政策存在着严重缺陷,使得其在再收入分配方面的调节作用大大减低,甚至出现相反的效果。
3.财政转移支付手段乏力
我国的转移支付手段是实行分税制改革的时候建立起来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均等化。但我国采取的单一的纵向转移支付手段,显然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再加上法律和制度的滞后等原因,横向的地区间转移支付制度还没有形成。
4.政策监管体系缺失
公共政策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还依赖于政策监管体系的完善和健全。目前由于监管体系的缺失,造成了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尤其是垄断性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的收入畸高,这是造成竞争机会不平等的主要因素之一,使得我国的行业差距越来越大。国家对政府官员滥用权力缺乏有效的政策监管。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是由于收入分配政策的公共性偏,离导致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社会矛盾趋向尖锐化。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公平一直是人类对社会的诉求。如果一个国家“穷人越穷,富人越富”,这样的收入分配结果不但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产生了巨大的差异,心理上的不平衡性也会越来越明显,最终这种巨大的差异将导致社会动乱。合理划分市场、政府和社会在收入分配当中的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使它们相互协调,才能实现在“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基础上实现公平分配。
(二)协调城乡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必须协调城乡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要站在经济社会全局发展的高度,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新机制。
(三)实行均衡发展的区域政策,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实现经济的协调发展
长期以来的非均衡发展政策,导致了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应该及时调整和转变收入分配政策导向。借鉴发达国家的区域政策和反贫困政策的经验,当前要改进我国的区域经济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金融投资力度,大力促进中西部地区的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差距。一方面,要将国家投资重点逐步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中央要适当给予中西部落后地区政策倾斜和优惠,如在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银行信贷、外汇、对外贸易、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
(四)完善税制结构,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运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弥补市场机制下初次分配在公平方面的不足是经济发达国家普遍而有效的做法。但是在我国,利用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出现了“逆向调节”的现象。
(五)建立多元化、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全民享受经济发展成果
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的“稳定器”,有助于改善贫困群体的生活处境,缓和贫富差距带来的社会矛盾。当前我国需要建立以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制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六)完善促进教育机会均等的公共教育政策,确保教育公平
努力为全民创造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是缓解收入不平等的根本、长远途径。尤其是要加大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缩小社会不同成员间、不同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中国可以在借鉴经济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当前的公共教育政策,实现教育机会均等,有效克服因教育机会不均等带来的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首先,要坚决贯彻执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总之,面对中国的贫富差距扩大问题,应多管齐下,建立一套完善的缩减居民收入差距的政策体系,综合运用税收、区域发展、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多种政策手段,各种政策手段相辅相成,形成政策合力,共同促进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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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不完全按照行政区划进行,通常根据经济区域范围、税源集中和分散程度、纳税大户的分布情况、纳税人的分类情况,设置区域性税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及若干税收征收(服务)中心。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国际经验对中国税源管理的借鉴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税源管理工作,国际上的一些经验,如法制建设、纳税风险管理、机构设置、分类管理、信息化和优质纳税服务等在税源管理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一些国家相比,中国税源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些国际经验对于中国的税源管理工作有着哪些启示作用呢?通过对中国税源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国际经验对中国的税源管理工作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国际经验;税源管理;分类管理
国际经验对中国税源管理的借鉴
税源管理是以现行税法为基础,实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的税收收入最大化所进行的管理活动,既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税源管理工作,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这些国际经验对中国的税源管理工作有着很大的借鉴作用。
一、国外税源管理的经验
1.科学配置机构,降低税收成本。
国际上,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不完全按照行政区划进行,通常根据经济区域范围、税源集中和分散程度、纳税大户的分布情况、纳税人的分类情况,设置区域性税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及若干税收征收(服务)中心。新加坡设立常规的税源评估部门,有对个人评估的纳税人服务部、对公司法人评估的公司服务部、对重大税案调查的税务调查部等,是按照纳税人对象来设置机构。阿根廷国家税务局下辖24个分局,其中在税源集中、经济发达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设9个,依据税源分布跨省设15个,其设置税务机构的根据就是税源分布和经济区域来划分。
2.对纳税人分类管理、提高税收效率。
很多国家为提高税收管理效率,通常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的类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澳大利亚税务局按照规模将公司分为三类(大企业、中小企业、更小企业)进行监控。成立专门的机构对大型企业进行管理,一方面为这些大公司提供优质的纳税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增强对其监控的力度。荷兰把纳税人分为个人、中小公司、大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等四种类型,并分别设置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使管理更有针对性,强化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阿根廷是将纳税人按大、中、小户归类,侧重抓好年纳税额占全国税收总额过半的大户,不仅成本低而且效果好。
3.强调纳税风险评估和分析。
纳税风险评估被作为新加坡税务局的税源管理核心工作,贯穿于税款征收、日常管理等各环节,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源管理和监控的最有效手段。澳大利亚国税局认为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自行审核后,效率提高的同时风险也增大了,因此必须对纳税人资料进行分析,重点是进行纳税风险评估,评估人员将来自税务当局数据信息库、银行、海关、移民局、证券市场的内、外部信息输入由专家设定的标准模型中,自动生成评估报告,主要有财务分析、欠税情况分析、征收情况分析、营业行为报表等,得出分析结论。把纳税人按风险大小分级,实行区别管理。对遵从度高的纳税人主要是自我管理、自行申报、自行审核的策略,税务机关只是简单的监督与观察;而对于抵触税法、遵从度较低的纳税人,管理具有强制性。
4.多渠道交换信息,重视税源管理信息化。
澳大利亚不但在全国税务机关内部全面运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纳税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处理公文流转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实现了全国联网,而且与政府的有关部门如海关、保险、金融及大企业实现了互联,为其有效实施税源管理及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美国税源管理智能化程度比较高,计算机电子化系统由东海岸国家计算中心和按地区设立的十个税务征收中心组成,纳税人的报税资料输入电脑后,电脑会自动进行逻辑审核,并以此估算其税款,自动进行评估,旨在追求纳税评估的有效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5.加强宣传、实现纳税服务经常化与多元化。
为纳税人提供广泛、周到、多元化的税法宣传和优质纳税服务,为税源管理创造条件,提高纳税遵从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常用的做法。除传统宣传方式以外,税法宣传广泛运用高科技手段,如多媒体、FLASH、DVD软件、网络等,还注重个性化的宣传。在澳大利亚,税务机关每年都会派出高级官员与前三十名的集团公司进行沟通,讨论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税收遵从问题。税务机关还定期邀请行业和经济方面的专家参与税源管理工作,使税务官员们更好地了解大公司在经营中所处的经济和行业环境,以增强税务官员的管理能力。
德国成立了纳税人协会,办有《纳税人》月刊,并建立了专业数据库,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为会员提供税务信息服务。
二、对中国税源管理的启示
1.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合理配置机构和资源。
税收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以纳税遵从最大化为目标,科学实施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考评,力求最具效率地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的过程。结合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经营者素质、企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高风险税源点的区域、行业、企业。分行业、分税种、分区域进行横向纵向比较,确认为税源管理风险点。根据风险发生的规律,通过建立风险特征指标和风险特征库,对风险数据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筛选,找出遵从风险易发生的领域、环节和纳税人群体。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建立起适应风险管理的税源管理机构和岗位,在合理的税源管理机构和岗位的基础上,建立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作、运行顺畅的立体化运行机制,实现有限征管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化配置。以是否有助于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是否有利于最具效率地降低纳税风险、促进纳税遵从来规划和展开,并以此作为衡量、检验资源整合配置、流程改造是否成功的标准。
2.加强税源信息交换,实现信息来源多元化。
与纳税人税源相关的信息多种多样,由许多不同层次和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以及相关部门掌握的,涉及到工商、海关、财政、统计、土管等行政部门以及银行、电力、审计、评估等机构和企业的数据。因此,加强税源管理必须保证相关部门所掌握信息的有效交换传递。目前,中国税务部门已着手于税源管理手段的信息化进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金税工程、评估系统、防伪税控、税控收款机等。但是,由于中国税源管理信息化工程起步较晚,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现有税源管理采集数据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税源管理信息分析应用水平较低、对数据的挖掘利用程度不高。为了更好地应用信息化手段对税源管理进行强化,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快网络社会化进程。网络社会化,就是使计算机网络从税务部门向社会各部门延伸,实现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使税务机关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各项纳税资料。(2)建立税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税源信息采集、加工、利用(包括税收风险评估分析)为主线的税源管理信息系统,以增强税务部门的信息采集、利用、管理能力,加强税收风险的分析和评估。(3)建立税务决策分析系统。建立起功能齐备、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决策分析系统,充分利用采集、整理的数据资料,向决策层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
3.专业化的分类管理。
按照纳税人的税源规模、税收风险、纳税遵从的不同进行税源分类,进行分类管理,将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把纳税人按风险大小分级,实行区别管理,将税源管理指向由管理所有纳税人转为管理有风险的纳税人,将有限的税收管理资源由用于管好所有纳税人转为优先用于遵从风险较高的纳税群体和领域,可加强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针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进行不同的税收监控和审计措施。对遵从度高的纳税人采取宽松措施,由纳税人进行自我管理、自行评估,税务机关只是简单的监督与观察;对税收风险高、纳税遵从度低的纳税人采取严厉措施,实行全程监控、全面跟踪、全面审计。针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设计不同的税源监控、管理方案。将大型企业集团集中到国家税务总局进行管理,对他们实行税务审计为主的管理措施。对中、小型企业实行以纳税风险评估为主的税源监控办法,对这些企业仍然采用属地管理办法。
4.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优质纳税服务。
涉税宣传近年来在中国得到不断改进,涉税宣传的方式也发生了不少变化,充分学习借鉴发达国家这方面的经验,运用免费电话服务、免费提供纳税手册、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开设税务课程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和详尽周到的纳税服务,真正建立起“为纳税人服务”的现代税收征管基础。税源管理的最终对象是纳税人,要高度重视纳税人纳税主体地位,没有良好的服务体系作保障,没有广大纳税人的积极配合,就不可能搞好税源管理。因此要建立以纳税服务为中心的工作模式,将现有的重征管、轻服务的征管模式,转变为重服务、重稽查的模式,加快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角色的转换;为纳税人提供经常化和多元化的全程涉税服务。
在税务局与纳税人所打交道中,应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充分了解纳税人的愿望与要求,对纳税人进行细分,使纳税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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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曾有过和平赎买资本主义经济的构想,但都没有付诸实践。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新中国成立前后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争及其意义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新中国成立前后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争及其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始终伴随着处理同资本主义的关系而走过,期间各方围绕如何对待资本主义产生了不断的争论。文章就新中国成立前后我们党及社会各界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争的经过、论点及影响作一梳理。
新中国成立前后,我们党面对的资本主义经济共有四类:一是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即南京国民政府公有、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官僚私有的工商业、金融业等经济;二是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即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金融业等,当时又称“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三是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主要是英美等国家资本主义在华企业;四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即“受无产阶级国家监督和调节的资本主义”,是无产阶级国家“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1]541、670,在中国包括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每接管一城市,即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废除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在华特权。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由于美英等国家宣布管制中国在其管辖区的公私财产,中国政府被迫对美英在华财产针锋相对地实行了管制、冻结和没收等政策。
这些对待官僚资本主义和外国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在当时的我们党内、工农群众和进步知识分子间没有明显分歧。但是,怎样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却不时发生争论或政策偏差。
由于中国人“对资本主义印象最深的是它剥削人压迫人的一面,而对它在历史上有过解放生产力和促进生产力发展作用的一面,印象并不深刻了。因为他们是在受剥削、受压迫、被奴役、被侵略的痛苦回忆中认识资本主义的”。因此,很多人对包括民族资本主义在内的一切资本主义都不知不自觉地怀有排斥心理。
尽管中共中央于1947年12月明确制定了“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但是,在人民解放军接管大中城市的过程中,石家庄、邯郸、阳泉、焦作、运城等多地发生了乱抓物资、乱抢机器和私人财物等破坏民族工商业的行为,天津、北平等地发生了工人分店铺、斗老板、过高要求改善工资福利待遇等现象。东北解放后,“党在东北对私人资本主义及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虽然经过长期争论……未能正确解决”。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一再下令制止和纠正“左”倾倾向,对广大党员干部、军队指战员等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区分科学社会主义与农业社会主义、联合民族资产阶级等思想教育,并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原封原样”接管城市、谨慎对待工人工资福利要求等政策。
在筹建新中国过程中,如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的问题上,我们党内“存在着许多糊涂思想的”[4]1430,主要表现为尽快消灭资本主义的“左”倾思想。
为此,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明确了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同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等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会后,刘少奇赴天津视察和指导恢复重建工作,其中关于团结资本家、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恢复和发展生产的讲话,“基本精神是符合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他的本意,是要稳住民族资产阶级,保护和发展民族工商业,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秩序”。
同年5月,刘少奇在给中共中央东北局的一份电报中,批评东北、天津等地党员干部允许工人向资本家提过高要求、强令资本家不准辞退工人、只说资本家的坏话和私人资本主义的投机性、只强调和资本家斗争而不讲联合等“是一种实际上立即消灭资产阶级的倾向,实际工作中的‘左’倾冒险主义和错误路线”[5]428,毛泽东赞同该批评并将电报批转各中央局、市委和野战军前委。中共中央的纠“左”努力和刘少奇“天津讲话”,对天津工商业生产、社会生活的恢复重建和南方城市的接管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党内一些人对其提出异议,尤其是刘少奇对东北的批评引起东北局书记高岗等不满。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半年多时间内,因战争、灾荒对生产的破坏,加上资本家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导致新解放区物价连续四次大上涨,在平抑物价、统一财经的过程中,一些人提出“今天斗争对象,主要是资产阶级”、我们的政策是要与资产阶级“争利”、资产阶级要求划分国营和私营范围“我们不允许”、“国营经济是无限制地发展”、“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6]51、71等。
在对1950年3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左”倾言论的批语中、在1950年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的讲话中,毛泽东、刘少奇等都对这些错误思想给予了批评,《人民日报》发表《如何调整公私关系》等社论,批评了部分国家经济工作人员缺乏与私人资本主义长期合作的思想。由于部分不法资本家乘机大施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经济情报等“五毒”行为,1952年初,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发起了“五反”运动。
运动掀起后,全国各地普遍地出现了对资本家打击过重的“左”倾现象,一些人又主张提前敲响资本主义的丧钟,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再次对这些言论给予了批评。1952年9月,中共中央开始酝酿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此后直到1956年9月党的八大召开,在党的引领下,社会各界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认识统一于限制和改造中,主要争论转向如何改造、如何快速改造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概括来看,在筹建新中国的过程中和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七年里,中国共产党人、广大工农群众及部分进步知识分子等之间就如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所发生的分歧和论争,其要点是:
第一,是否立即消灭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当时在人民解放军接管大中城市、筹建新中国、平抑物价、“五反”运动中,全国各地都发生了立即消灭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现象。不仅在广大工人、士兵中,因文化水平的限制,缺乏对党的新民主主义政策的了解,出现拆分资本家机器厂房、批斗资本家、向资本家提出过高工资福利等现象,而且在党政干部、舆论界和知识界中也不断有人发表立即消灭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言论。例如,1949年5月,中共中央曾批评一些地方“在报纸上只说资本家坏,不说资本家还有任何好处。
在党内思想上只强调私人资本主义的投机性、捣乱性……强调限制资本主义……只强调和资本家的斗争,而不强调联合愿意和我们合作的资本家”[7]318-319。在1952年“五反”运动中,一些人主张提前敲响资本主义的丧钟,中宣部主办的《学习》杂志1952年第一、二、三期连续发表许立群、吴江、艾思奇、于光远等人的文章,否定民族资产阶级在当时具备的积极性,对“民族资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有一定的地位与作用,不加分析,一笔抹煞”,认为民族资产阶级“只有反动的腐朽的一面”。
由于他们当时在宣传理论第一线,他们的思想倾向直接影响到新意识形态的建立。对此,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给予了批评,中共中央责令并批准中宣部、《学习》杂志社刊文纠正了对民族资产阶级的错误认识。
还必须指出的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以斯大林为代表的苏联共产党领导人对中国中央政府中非共产党人比例过高、实行保护民族工商业政策等也表示不满,对毛泽东、刘少奇等表现出不信任。这实际上也是不赞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实行保护、利用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
第二,着重利用还是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虽然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就制定了利用、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但在如何利用和限制、着重利用还是限制等问题上,在党内外都存在不同看法,甚至毛泽东同刘少奇在一系列具体问题和政策上也“小有歧异”、“不尽一致”,毛泽东“在强调利用的同时,比较突出强调节制资本、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一面”,而刘少奇“则在赞成限制的同时,更强调发展和利用的一面”。
早在1948年10月,毛泽东、刘少奇等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东北局张闻天向中央提出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十分重视。毛泽东看过刘少奇对该提纲的修改后,特地写信给刘少奇,称赞其对提纲“修改得很好”,但建议将“决不可采取过早地限制私人资本经济的办法”改为“决不可以过早地采取限制现时还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经济的办法”,因为“就我们的整个经济政策说来,是限制私人资本的,只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才不在限制之列……限制的斗争将是经常不断的”。
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阐明“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但其语境是阐述“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的地位,并强调允许存在和发展的“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且“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
刘少奇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讲话,尤其是1949年春的“天津讲话”,强调利用和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语调更为明显。他说:“我们党对资本家是又联合又斗争……今天的重点是联合还是斗争呢?今天的重点是联合……不要把重点放在斗争上”;“在城市里发展生产,第一是发展公营企业的生产,第二是发展私营企业的生产”[10]78、93。刘少奇在讲话中甚至说了剥削有功、剥削越多越好等话(诚然,这是针对当时民族资本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还有一定的作用而言的――编者注),以致毛泽东、邓小平、薄一波等认为用词不妥,后来高岗等用以诋毁刘少奇,在““””中更成为刘少奇的“罪状”。
1953年夏,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由利用和限制发展为利用、限制和改造,且全国各地不断发生加快改造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左”倾倾向。即便在这种背景下,刘少奇、陈云等仍强调要充分利用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尤其是私营工业。1955年3月,陈云强调:“必须看到,私营工业是我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各工业部在制定工业生产发展计划的时候,必须把现有私营工业的生产能力计算在内,加以充分利用”。
第三,通过排挤还是竞赛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对待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和商业的态度有所不同。1953年夏以前,对待私人资本主义商业强调“排挤”和“替代”,而对待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强调利用和限制。1949年6月,刘少奇提出要“发展国家商业及合作商业,使之逐渐地在广大范围代替私人商业”。
同时,毛泽东也在多场合表示,要排挤和替代私商,引导私营批发商把资金投向其他有益的事业,尤其是工业。1952年“五反”运动期间,中共中央提出不仅要“消灭投机商业”,而且要“在国家划定的范围内”“逐步缩小私营商业”,但仍坚持“尽量发展私营工业”[13]354。1953年夏,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全国各地出现加速改造、彻底排挤私人资本主义商业的趋势。但是,同年9月,陈云认为:要继续“让私营零售商业多做一点生意”,“对(私营――引者注)批发商的限制也要有区别、有步骤地来搞……不要挤掉……要让他们继续搞下去”[11]444。1955年1月,陈云初步总结改造私人资本主义商业的经验后坚持认为:“一部分批发商现在能存在的,让他们继续存在……二批发也可以让其继续存在”,“这些私营批发商的存在,在现阶段对我们有利,我看再不要去挤他了”;城市和农村集镇的零售商更要“让他们在原有岗位上维持下来”,“如果挤掉他们,会引起造反;如果转业,转什么,也成问题”。他还指出,过去几年,“有些批发商转了小工业”,但是“几年来成绩不大”,“几年来的经验证明商业转工业是不行的”[11]557、567、564、559。
然而,1955年底和1956年初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掀起后,陈云的上述思想没能得到实现。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待私人资本主义工业的基本主张是利用和限制,但党内除了在着重利用还是限制上存在认识分歧外,就如何利用和限制私人资本主义工业也存在不同认识。当时,全国各地不断发生“挤垮一些私营工商业的错误思想和做法……在处理公私关系上,明显地歧视私营工商业”[2]99,纷纷在价格、税收、金融、生产资料等多方面限制、排挤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
在平抑物价、统一财经和“五反”运动中,这一“左”倾错误思想、言论和做法更为明显。相比之下,刘少奇、薄一波等倾向于通过提高公营经济的经营效益、和平竞赛来逐步实现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利用和限制。1948年9月和12月,刘少奇先后提出: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下,“不善于经营管理经济,不善于在经济上和别人(资产阶级和富农――引者注)进行和平竞争,那我们就会要失败”,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不能采取措施加以禁止,“必须在和平的合法的经济竞争中”取胜;“用对待封建主义的办法对待资本主义是错误的,那么对它实行什么办法呢?和平的经济竞争……所谓经济竞争,就是不以行政手段为主……是在大体上相同的条件下,看谁经营得好”[10]15、51。
为了适应大规模经济、增加税收、缓解“五反”运动后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困难,1952年底,国家财政部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并经周恩来批准后决定实行新的税制。新税制为了保税,取消了对合作社征收营业税打八折、成立第一年免纳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为了简化税制,提出“公私一律平等纳税”。
由于准备不够充分、宣传解释工作没有跟上等原因,新税制的推行引发了物价波动和部分地方干部、群众的不满。这引起毛泽东等高度警觉,尖锐地批评“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口号违背了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新税制得到资本家的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2]242-243。1953年夏,全国财经会议对新税制进行了彻底的批判。
第四,能否赎买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曾有过和平赎买资本主义经济的构想,但都没有付诸实践。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于中国有无必要、能否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办法实现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的国内甚至中国共产党内都有不同看法,“有人说,苏联并未实行这种制度,所以我们也不必实行”[10]52,有人认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应当马上直接加以没收”[11]591。毛泽东、刘少奇、陈云等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后认为,“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可能的”[14]688,“中国可能比俄国更多地、更长时期地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办法”[10]52-53。
此外,一些人还认为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和改造完成后同资本家共事“麻烦”,将资方人员包下来是“包袱”,一些工人抱怨“资本家过去是经理,现在还是经理”,等等。针对这些看法,毛泽东、刘少奇和陈云等在一系列场合予以批评,强调“资本家的机器是财富,但是人也是财富,他们有管理企业的知识和经验,而且人这种财富不下于机器那种财富”,把民族资产阶级接收下来,“决不能讲是包袱,而应该讲是财富”[15]83、40、51、84。
第五,社会主义改造是否彻底消灭资本主义经济。由于受苏联社会主义改造及模式的影响,加上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认识的偏颇,1953年夏,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后,当时中国绝大多数人都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在中国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当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要在十年到十五年使资本主义绝种”[16]255。同年底,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提出: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的社会,完全消灭城乡资本主义的成分”[14]666。1955年10月,毛泽东继续强调:“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六亿人口的中国绝种”[17]141。
但是,陈云等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并不等于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和完全排除自由市场。1955年11月,全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掀起之际,陈云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座谈会上提出:“允许有些工厂不公私合营”,“有百分之七十公私合营了,就可以说基本上全行业实现了公私合营。”
[11]591-5921956年春夏,全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刚过,陈云等就发现改造过于集中、过于求纯所带来的各种问题,为了解决这些新问题、新困难,他们一再强调要允许非公有制工商业继续存在,要继续发挥资本主义和自由市场的作用,甚至提出要允许不合格、草率组建的公有制工商业退回公私合营或私有制。例如,1956年5月和7月,陈云提出,手工业合作社、运输合作社和合作商店,“由于收入减少,生活困难,要求退出合作企业的,应当批准他们退出”;交通运输方面,“现有高级社在还本付息方面有困难的,可以退为初级社”[15]77、38。
同年7月,他还提出,“要在社会主义基础上的国家计划范围内搞个社会主义自由市场,恢复过去私人经营的一套……比如百货,可以分好多种,由私商来管,大的搞批发,小的搞零售”;我国不要同苏联那样“大小生产都纳入计划”,要“来个大计划、小自由,即主要方面有计划,次要方面来个自由市场”[15]50、86。在此基础上,1956年9月,陈云在党的八大上又正式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体制改革思想。
1956年初,鉴于社会主义改造过快、过粗和过于单一带来的问题,毛泽东等也提出要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要让资本主义地下工厂转为地上工厂,允许华侨来大陆投资办企业,一百年都不没收等。但是,相比而言,毛泽东主要是从策略上考虑继续利用资本主义经济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而陈云主要是从战略上探讨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同社会主义经济长期共同发展。
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视角看,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内外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争论产生了以下积极影响:
第一,丰富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毛泽东在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和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等系统地概括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这一理论在新中国建立前后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不断得以完善。其中,有些观点就是在党内外的论争中不断得以完善的。
譬如,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1949年春之前,毛泽东、刘少奇等都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1948年9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刘少奇说:“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胜利后,这就是新社会的主要矛盾。”[3]161毛泽东在会议做结论时也说:“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外部就是与帝国主义的矛盾。”
[18]386在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坚持认为: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4]1432。然而,东北、平津解放后,党员干部和革命群众在对待民族资产阶级方面不断发生“左”倾错误,党内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政策“经过长期争论”而“未能正确解决”[7]318,且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仍异常艰巨。在批评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左”倾错误的基础上,毛泽东、刘少奇等于1949年春改变了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
刘少奇1949年春在“天津讲话”,中共中央1949年5月发出的《关于认真克服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左’倾错误的指示》等都强调了利用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恢复发展生产的必要性。同年7月,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写给联共(布)中央和斯大林的报告中说:“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及国民党残余势力的斗争。这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存在的,并且仍然是主要的矛盾和斗争”,“有人说:‘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之后,或者说在实行土地改革之后,中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便立即成为主要矛盾,工人与资本家的斗争,便立即成为主要斗争。’这种说法,我们认为是不正确的。”
[19]1952年夏,随着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抗美援朝、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等民主革命遗留问题的基本完成,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重新提出,“在打到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6]231。至此,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理论才得以完善。 第二,催生了“不要四面出击”的方针。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战略策略方针之一是“不要四面出击”。
该方针就是毛泽东在批评当时我国一些人错误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民族资产阶级而提出的。1950年6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说:我们当前的总方针,“就是肃清国民党残余、特务、土匪……跟帝国主义斗争到底。为了孤立和打击当前的敌人,就要把人民中间不满意我们的人变成拥护我们”,“不要四面出击。四面出击,全国紧张,很不好。我们绝不可树敌太多,必须在一个方面有所让步,有所缓和,集中力量向另一方面进攻”[20]。
第三,促进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头三年,在百废待兴、内忧外困的背景下,我国之所以能够在短短的三年内既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又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根本原因在于党领导中国人民发挥了主人翁的作用,有效地执行了新民主主义建设的方针政策,其重要表现在于政治上坚持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各革命阶级的联合,尤其是团结了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贯彻执行了“不要四面出击”的战略策略方针;经济上利用了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这两个方面都同如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紧密相联。
如上所述,新中国成立前后,党内外不断发生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左”右倾错误。
但是,在接管城市、平抑物价、“五反”运动等过程中,每当出现违背新民主主义政策的现象,各级党和政府都坚持以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为指导,及时分析问题,妥善应对,通过合理调整工商业、适当减轻私企负担、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扩大加工订货等维持了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生产经营活动,稳定了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思想情绪,缓和了失业现象,使城乡人民的生产生活不断逐步转入正常轨道。在社会主义改造的三年里,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刘少奇等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不断纠正着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左”右倾错误,特别是对待资产阶级的“左”倾倾向,从而增进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相互了解和信任,彼此之间通过思想上的碰撞取得了认识上的共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可见,新中国成立后的头几年,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是在伴随着反对、防止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左”右倾错误中走过的。
第四,纠正了社会主义改造中的若干失误,萌生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思想。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和陈云等不断强调组建产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委员会等都要吸收原工商业者参加,公方代表和改造后的企业负责人要树立同“资本家”长期“共事”的意识,要把原工商业者当做“财富”,充分发挥他们善于管理企业、熟悉经贸业务的知识和经验[15]51、84。刘少奇、周恩来和陈云等还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速度的急躁冒进、隔断私人资本主义工业与商业的关系、打乱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原来的业务关系、把小资产阶级的手工业和商业当做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营商业经营范围无限扩大等错误做法。
所有这些归结起来都是如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论争。刘少奇、周恩来和陈云等人的正确主张,不同程度地纠正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若干失误。1956年底,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正式确立,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
但是,由于受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国际局势等影响,社会主义改造出现了要求过急、速度过快、工作过粗、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其弊端也马上暴露出来。1955年下半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掀起后,一些中国共产党人,尤其是陈云很快察觉到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弊端,于是大胆地、及时地提出了不要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允许商户退出不合条件的商业合作社、划分国营和私营商业的经营范围等设想。
在1956年9月党的八大上,陈云将这些构想概括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思想先驱。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前后,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社会各界就如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出现了一系列分歧和争论,论争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对当今中国正确处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具有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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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并始终强调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但在近年来,理论界有些学者认为“灌输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上某一特定阶段的特定的教育方法,认为灌输扼杀了学生的主体性,灌输过时了,从而否定马克思主义“灌输论”。那么,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灌输论”是否具有科学性?如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灌输论”?这些都是我们不能不慎重思考的问题。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马克思主义灌输理论对实现高校学生中国梦的重要意义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灌输理论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理论基础。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灌输“对象”主体必然不同,但马克思主义灌输理论在高校的运用却具有新的时代意义。确保灌输理论在高校得到科学的贯彻,是促使高校学生自觉树立正确的政治信仰、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内在要求,是高校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保障,是成就高校学生实现中国梦的内在动力。
(一)马克思主义灌输理论的科学含义
马克思1843年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论述“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素朴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说明社会主义理论需要从工人运动外部灌输进来。列宁是较为系统论述“灌输”的理论家。1902年,列宁在《怎么办?》一书中详细论述了灌输理论,从灌输什么、如何灌输、灌输的必要性等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灌输理论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的阐述,从而形成了完整科学的灌输理论。灌输理论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理论与革命实践关系的理性认识,它要求无产阶级政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有目的、有组织地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系统的思想理论等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到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使之提高政治觉悟、坚定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政治信仰、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中的灌输思想
马克思主义“灌输理论”诞生之初和后来发展阶段,所要解决的急切问题,就是革命队伍内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毛泽东同志是我党思想政治工作的创始人之一,也是第一批运用灌输理论的人。1938年,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指出“军队的基础在士兵,没有进步的政治精神贯注于军队之中。没有进步的政治工作去执行这种贯注,就不能达到真正的官长和士兵的一致……”①,这里的“贯注”其实质就是灌输。1996年,江泽民同志在《宣传思想战线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宣传思想工作在全党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都要通过宣传思想工作灌输到群众中去。”②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不仅重视“灌输”,更将灌输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理论基础,在与中国革命及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中不断获得新的发展。新时期,马克思主义灌输理论被赋予了“牢记核心价值观,成就你我中国梦”的新时代任务。高校学生是国家的栋梁,是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高校学生成为“灌输”的重点对象,只有大力提高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水平,才能保证党和人民的事业蓬勃发展,才能使他们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③的历史使命。
党的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面向未来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接续奋斗...广大青年要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让青春焕发出绚丽的光彩。”④青年强则国强,青年立则国立。面对当前我国高校学生普遍存在的思想问题,唯有对其进行理论“灌输”,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积极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才能使其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一)我国高校学生思想基本情况
大学生能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对社会现象有自己的见解,能正确评价社会现实问题,但其信仰立场不坚定,容易受外界干扰。当前高校学生思想心态叛逆,自我主体意识增强,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在物质和精神关系上,过分注重眼前利益和自身利益,社会责任感和理想追求淡化。在传承中华民族美德与追逐西方现代观念的思想碰撞下,大学生道德判断标准逐渐模糊,纷纷追求生活的新潮化和高档化,从注重奉献的理想主义转向注重物质享受的现实生活,推崇及时行乐、超前消费,认为即使在追求理想和知识的同时,也需要金钱和物质享受。同时,大学生思想活跃,对新思想、新事物学习接收较快,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还停留在感性的、片面的、模糊的层面,对现实社会政治生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感到困惑不解,政治信仰容易动摇,时常用发牢骚的方式来发泄对现状、社会、生活的不满,而不加以思考。这些思想现状问题加大了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难度,如何正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如何把个人的选择建立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如何实现自我价值,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产生当前思想状况的主要原因
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当前高校学生成长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的心理发展特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1. 高校学生自身心理问题的产生。当前高校学生基本上是90后出生,可以说是信息时代的优先体验者,他们的思想观念与老一辈中国人大不相同,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受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90后普遍为独生子女,他们在家庭中处于核心地位,物质条件优越,自信又脆弱,承受太多家庭的期望,心理承受力不强,加之学业、情感、就业压力,导致各种心理问题的出现。
2. 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不健全,方法单一。学校是高校学生思想教育的主要渠道,有的教师往往不顾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学习的接受能力,照搬课本知识对学生进行强硬的“灌输”,导致学生逆反心理的产生,而达不到教育的真正目的。另外,忽视了将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到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多个领域,教育模式单一。 3. 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经济全球化使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潮流之中,国际间政治、经济、文化交流都成为西方国家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载体。西方国家极力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思想和文化的渗透,宣扬资本主义价值观,而这些对正在形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校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种强大的冲击,这种消极影响对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构成严重侵蚀。
4.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整个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及社会不公正问题的时有发生,诱发了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腐朽思想,使很多大学生理想淡化,价值观扭曲。
5. 当今时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互联网已成为高校学生学习、生活中的一部分,网络信息对大学生思想的影响不断加深。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反动、暴力、色情信息充斥着网络,网络的开放性使得一些大学生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再加上西方势力的“西化”思想渗透,导致大学生价值观缺失和自我的迷失。
实现高校学生的“中国梦”必须依赖科学的灌输理论,这就迫切需要对传统灌输理论的路径进行重新审视,并创建适合新形势下中国特色的科学的灌输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灌输理论提供了科学内容,它的层次性决定了其构建必须采取上下良性互动的方式,这既可保证我们党的思想主线自上而下的纵向灌输,又可充分考虑到高校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接受能力,调动学生的思想积极性和学习热情,并最终内化为高校学生践行“中国梦”的自觉行动。
(一)科学的灌输理论是承载当代大学生成才梦的助推器
高校学生“中国梦”的实现首先应该强调自身的“成才梦”。马克思主义灌输理论在学生“成才梦”的实现中,强调理论的“灌输”并不意味着把知识硬塞进学生的头脑,而是提供一种合适的理论环境,使学生在这种环境中运用自己的切身经验去理解、掌握知识技能。新时期思想教育工作既要坚持正面“灌输”,又要善于灌输对“灌输”理论的理解,科学的“灌输”除了向学生灌输各种科学文化技能及知识之外,更应该通过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相互教育和启发,逐步引导学生由表及里、从外到内的认知,提高高校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使学生学会创造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实现“成才梦”。
(二)科学的灌输理论是成就当代大学生中国梦的内在动力
中国梦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其基本内涵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表示,大学生承载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这就要求必要的科学的思想“灌输”。当今世界国际形式严峻,我们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分裂与反分裂,渗透与反渗透的斗争长期存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争夺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我们必须坚持和加强对高校学生的理论灌输,以马克思主义灌输理论新的应用推动我国高校学生的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使高校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满信心。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我们党要肩负起完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实现民族振兴的历史重任,就必须要有一批具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武装起来的、适应当前意识形态的学生后备队伍,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革命理论,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科学的灌输理论有助于大学生自觉担当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使命
2005年1月,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对高校学生进行“灌输”的几个重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
一是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使所有大学生都明白,党和人民对当代大学生寄予殷切期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学生去建设,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去奋斗。
二是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民族精神教育,引导大学生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
三是要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四是要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坚持科学的灌输理论,加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灌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要内容,才能帮助高校学生认清形式,辨明方向,使之提高政治觉悟、坚定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政治信仰、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同时,不断推进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帮助大学生自觉担当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使命。
① 1938年5月26日,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上演讲《论持久战》,至6月3日结束。
② 1996年1月24日,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宣传思想战线的主要任务》。
③ 中国梦,是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④ 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同志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共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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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性艺术同样包括两大类:工艺美术和建筑。中国国内外对工艺美术这个概念的理解虽有不同的看法,但按照通常的说法,工艺美术包括了传统手工艺品、现代工业美术和商业美术三大部分。传统手工艺品如玉雕、象牙雕刻、漆器、金属工艺品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红黑色在中国传统美术中的特殊意义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从我国的岩壁画及彩陶来看,可以发现远古人类已有运用色彩的强烈意识。但从这些留存的上古之迹看,所用色彩仅为红黑二色。之后这两色在漫漫数千年的美术发展中,依旧占据着最主要的位置,无论是唐时的“金碧辉煌”,还是元季的“水墨华滋”,红黑二色始终尊享着崇高的地位。自上古时期开始,红黑颜料除了较易得到而使用的因素之外,此二色亦因在文化法中逐渐糅合了中华民族独特的人文价值而在中国美术史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可以说这二色是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情愫,渗透着民族的文化精神,富含了民族的独立个性和特色的,故而这两个色彩及其所衍生的色系更可以被视为中国美术色彩的灵魂。进一步来说,红黑色在整个美术范畴内也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与文化和审美有着密切的关联。
孔颖达疏引梁皇侃曰:“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明确中国传统的五色作为正色的身份,而赤色和黑色则都在正色之列。古人更是将正色与五行四象相关联,将色彩空间化、时间化,于是赋予了正色更多的文化意义。例如,《说文》中,将正色上升到哲学角度,红黑颜色衍生出相对的意义――“赤,南方色也。从火。属太阳”;“黑,北方色也。从水。属太阴”。杜甫诗《戏为韦偃双松图歌》所中所写的诗句“白摧朽骨龙虎死,黑入太阴雷雨垂”,用极致对比的手法来增强诗歌的力度。从这个角度说,红和黑就成了意义相对的一组代名词。
孔颖达疏引黄侃云:“正谓青、赤、?、白、黑,五方正色也”。邹衍将之配合五行,认为“土克水、木克土、金克木、火克金、水克火”的规律进行,都是必然的结果,从而根据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提出了“五德始终”说。之后,《吕氏春秋》也沿用了类似的说法,其文曰:“……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于是秦帝国“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
作为正色,红黑色更是奠定它们在中国美术史中的重要地位,它们承载的文化积淀和审美价值代表着正气、堂皇、大方,沉稳等中华民族所看重的品格,又含有富贵、典雅、雍容、吉祥等中华民族最喜爱的审美内涵,甚至特意彰显红黑正色的可贵和尊崇,如《礼记》记载“木盈,天子丹,诸侯黝,大夫苍,士黄圭。”即帝王诸侯用红黑色代表上层阶级。红黑色不仅是视觉艺术上的主要元素,还蕴含了美学以及体现民族文化思想和精神的哲学意义,如《论语?阳货》中所说:“恶紫之夺朱也。”因为古人认为紫色属于杂色,遮盖朱红的正色,故而引申为异端邪说蒙蔽正理的行为。明朝画家戴进因画乡野渔夫身披代表官阶的红袍而受到统治阶级对其“违制”的嫌恶,于是终生落魄。
历来吉祥喜庆的场合都会用到红色作为主色调。例如,清帝就要在“朝日”的典礼时穿红色朝服,而民间美术中用红色来表示喜庆辟邪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晚清海派画家任伯年常用纯朱砂绘制钟馗图,从表现手法和表现内容都能在文化范畴内得到统一。
黑色的地位除了在五行的因素外,还受到道家文化传播的影响,老子《道德经》中有“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的说法,后世“玄妙”一词即由此句而来。因为深邃而不可测的意味,唯有黑色才能充分诠释出这种缥缈虚御求“意”的内涵,故而道家崇尚黑色,建筑服装皆多黑色,与道家的追求精神甚为契合,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国画家多是文人士大夫,追求精神的崇高,接受的是当时普遍的道学思想,故而也影响到对中国绘画的审美标准,认为只有把神仙与山水联系在一起,山水才会和人类越来越亲近。
张彦远曾提出“运墨而五色具”,中国绘画讲究“墨分五色”,只用水墨而不用色彩的手法是可以成为一张士大夫心目中格调高标,抒写胸中逸气的绘画作品的,因为浓淡不同的黑色是可以反映出一种恬淡冲和而又有笔墨趣味的情感的,尤其到了元朝,士大夫们消极避世,更是将这种强调墨韵,饱含荒疏山林之气的画风发挥到极致,文人画的理想境界与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所描述的诗的境界,即“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像,言有尽而意无穷”所传递的意思完全一致。
绘画是中国美术范畴中的大宗,种类繁多,如岩画、壁画、卷轴画,以及用以装饰器物的纹饰画和漆画,并呈现出相互发展相互借鉴而又保持自身独立的复杂关系,如庙底沟出土的陶缸上所绘的《鹳鱼石斧》图,因其绘画观念和以线条为主的绘画手法则是其后数千年的主流形势,故而被称为是“国画之祖”。几乎任何画种都离不开色彩的作用,吴昌硕曾说“事父母色难,作画亦色难”,说明绘画艺术的成功是离不开色彩的因素的,而色彩的运用可以说是与美术同时产生,相互发展的。
春秋时期的《考工记.画缋》曰:“‘绘画之事后素功’。谓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采,犹人有美质,然後可加文饰。”就已经谈到了色彩在绘画中的运用。在独立绘画文献中,晋朝顾恺之在《画云台山记》中就有运用多种色彩的记录,随后南齐谢赫在六法中所列有“随类赋彩”,将色彩运用放到了正式的地位,而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卷二《论画体、工用、拓写》中则对色彩的成熟使用方法有所谈及,之后历代文献对于色彩的描述层出不穷,分类也愈加细腻,到明朝杨慎在《论画家檀色》中曾谈道:“画家七十二色…”可见中国绘画发展到彼时,颜色种类已臻完备,清人邹一桂在《小山画谱》中将色彩的制作使用归为体系,化为篇章详细阐述,近人于非?的《中国画颜料研究》更是有着非常高参考价值的关于国画颜料的著作,可见对于色彩的研究历史之源远流长,红黑色彩施用于作为常见的绘画艺术形式的卷轴画中的效果自然不必说,在其他画种中红黑色同样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色彩角色,可以说,红黑色必定是这些作品中所必然涉及的色调。
中国早期的绘画形式以岩画为多,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早在北魏的地理名著《水经注》中就记载了各地约20多处的岩画,到之后北宋的《太平广记》所引《宣室志》中记载了在福建华安仙字潭的岩画,再到《宁安县志》所记载的黑龙江海林县岩画,关于岩画的记载历代均有较丰富详细的记录。[11]可以发现,在绘画性的岩画作品中所采用的颜色基本是以红黑为主,因为用黑色用做勾勒和涂染与岩壁的对比最为鲜明,存在感强烈,适合表现形态,而描绘的物体的质感内在则需要用有彩色系的色彩来表现,既可以增加画面的装饰性又将形体表现得非常醒目。鲜血、火焰,太阳的色彩是最直观最容易对人类的视觉造成冲击的,从而在思想上会与意识形态等相关联,可以说对于红色的偏好,是人类原始意象对于色彩的一种共同的巫术观念。
壁画在南北朝至唐朝时期为盛,红色用的基本都是用厚重的矿物颜料加以提炼而成,如朱砂、银朱、矾红等颜料,如今壁画中黝黑发暗的部分原本是朱红色氧化后的结果,原作势必富丽堂皇,黑色则是黑漆。用浓烈厚实的颜料画出的作品方能“厚上加厚,美上加美”。[13]在中国绘画颜料的制作中,尤其是卷轴绘画所用的颜料,则相对提出更细腻更顺滑更纯净的要求,对于正色提取也是最为严谨小心的,赤色颜料的代表是为朱砂,从原料的选取和制作的过程都一丝不苟,如《小山画谱》所记载:“朱砂以镜面砂为上,乳细,取中心用。” 绘画中的黑色,在墨之外用的是烟煤和漆,烟煤其实是做墨的原料,但未捣磨加胶,使用范围有限,故使用远不及墨广泛。
漆画往往是作为器具上的纹饰而存在的,《韩非子?十过篇》中则记载了虞舜时期漆器的色彩:“流漆墨其上。禹做祭器,黑漆其外而朱画其内。”正是红黑两色的漆的运用,一内一外。在湖北随县擂鼓墩所出土的战国早期的五件楚衣箱漆器皆是器内髹红漆,器表髹黑漆,印证了古文献的记载。这些作品周身绘有朱色的鸟兽图案,有件描绘28星宿的作品中间用朱漆写了篆文的“斗”字,[11]而尤其巧妙的是,器盖上只描绘了青龙与白虎而用器身本身的红黑色来替代朱雀和玄武,构成四象,以抽象方式与文化相结合。而在他处的漆器绘画,亦是“髹朱饰黑,或髹黑饰朱”,可见红黑色一直是作为漆画的主色而运用的。早期马王堆的棺椁彩绘则以红色和黑色的油漆打底,上绘图案,[6]直至北魏司马金龙墓中的彩绘漆屏,依旧是红黑二色为主,即古时所称“油画”。
红色在中国传统书法中也曾起到过重要的作用,古代的碑刻制作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步骤――“书丹”,顾名思义是以笔蘸红色颜料将所要凿刻的文字书写于石上,是按笔迹进行凿刻前的一个步骤,后来泛指为书写墓志,往往由书法名家完成。因为一般石碑色泽偏暗,用墨书写并不明显,唯有用红色方能辨识清晰,后世拓印碑刻则用墨,因为白纸上拓印,黑色最为明显。篆刻艺术更是以这种印拓手法来完成创作的方式作为中国特有的艺术种类而立身世界艺林,印面为朱,边款拓印为黑,并呈一纸,相得益彰。
在书法范畴中,除了作为批文的红色字迹,只有黑色占据着书法的主脉,以适合任何字体而为正格。然而,不像绘画中的墨色是可以丰富变化的,墨色的浓度在一张绘画作品中是可以有着很大的跨度的,对于传统的书法艺术,墨色统一才是书法的正道,浓黑饱满被看作是堂皇的气象,自被明成祖誉为“我朝王羲之”的沈度与其齐名的胞弟沈粲那工整匀称,平正圆润的楷书风格风靡而始,乃至清时形成以“乌方光”作为书法真诀的馆阁体,统领了书法艺术的审美,讲究端庄正气,只有浓郁的黑色才有这种效果,一度占据书法的主导位置,虽然后世对馆阁体拘谨而缺乏意趣的面貌不乏贬低之词,但是其最初目的还是为了求得端庄肃穆堂皇正气的楷书作为记录重要文件的书体而存在的,还是以美观清晰易识作为标准的。在白纸上,越是黑越是拉大对比度,使得字体十分精神活力。
红色与黑色都是色彩中非常强烈的颜色,而红色偏暖,有向前凸显的感觉,往往画面中红色的色彩是最向外突出的,而其他颜色随着色调的偏冷而逐渐出于后退的位置。所以红色往往成为平面空间内最前面的层次,也最为醒目,前文所提及的书丹就是利用了这一特性才能将笔迹显示的最为清楚。类似的作用屡见不鲜,如就要用红色批阅文件,能将批改意见直接醒目地凸显在纸面上,盖印亦是如此,朱红的印文最为醒目,出现在视觉的最前沿,则不会对正文或者画面内容造成干扰,反而可以作为一块平面的有分量的色彩来平衡起到画面的作用,绘画作品中常常在边角的位置加盖闲章作为压角,就是靠利用色块的分量来安稳画面。
另外,红色作为有彩色系波长最长的色彩,相较黑色有着较宽的色域,在早期色彩并不发达的年代,可以更多表现出物象的色彩性,所以,古希腊时代古风时期的“黑绘风格”的瓶画逐渐发展为古典时期的“红绘风格”的瓶画艺术,相对彼时没有深浅的黑色,红色可以呈现多种深浅的变化来表达层次和前后关系。黑色则成为所有色彩中最后面的位置,于是平面的空间有了纵向的层次,故而漆画多用黑漆作底色而用其他色彩在上面绘画,能使物象凸显精神同时又富有浪漫深邃奇幻的效果,在平面的空间内展现出无限的空间深度。
黑色内敛,适合造型勾勒,以线存形,红色外扩,感觉变大。南宋姜夔《续书谱》:“笔得墨则瘦,得朱则肥。故书丹尤以瘦力奇,而圆熟美润常有余,燥劲老古常不足,朱使然也。”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红黑色既对比强烈又有完美的统一性,所以齐白石的红花墨叶才会呈现厚重而凝练的面貌,利用丰富的墨色将画面处理的热情响亮却不落俗套,富于画面安静雅致的气氛,大俗大雅亦庄亦谐。
只要运用得当,可以收获到胜于色彩斑斓的效果:一明一暗,一放一收,以少胜多,无论在什么视觉范畴内的艺术形式,即便是绘画、雕塑、设计等,都可以借鉴这两色所体现出的作用而为作品带来相应的艺术效果。更深层次意义来说,以红黑色作为基础,汲取两种色彩所具有的对比或者统一的模式,也可以运用到其他的艺术形式甚至艺术观念中去。这就是红黑两色即便脱离了整个文化和哲学范畴后也能呈现出的单纯色彩构成的伟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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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中比较突出的内容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枪杆子里出政权"、"农村包围城市"、"游击战十六字方针"、"群众路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文艺为无产阶级革命服务"、"三个世界的划分"、"继续革命理论"等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毛泽东思想在中国国情下的指导意义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谈毛泽东思想在中国国情下的指导意义全文如下:
【摘 要】文章阐述毛泽东思想在中国国情下的指导意义。从毛泽东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同构性出发,详细说明毛泽东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在不同国情下相同的价值导向性,从求同存异的角度阐述不同的思想架构对不同历史、文化、社会状况下国家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毛泽东思想;同构性;指导意义
Abstract :paper describes guidance of Mao Zedong Thought in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From Mao Zedong Thought and Marxism isomorphism departure, a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Mao Zedong Thought and Marxism same value-oriented in different conditions, different ideological framework set forth under the guidance of different historical, cultural and social situation in the countr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on ground significance.
Key words:of Mao Zedong Thought; isomorphic; guidance
毛泽东思想是我国一贯坚持的思想方面的导向著作,一般认为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但是随着对历史的深入研究,在思想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思考。甚至有一部分学着认为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在本质上已然走向了一条不同的道路。而文章所要说明的就是毛泽东思想在本质上与马克思主义的同构性和毛泽东思想在中国国情下的实际指导意义。
毛泽东思想的方面不同的思考主要是来源于毛泽东思想前期和后期的对社会形态的影响。在正视历史方面我们都应该承认毛泽东晚年发动的文化方面的探索性改进有一定的弊病,但是着同样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积累多了积极地经验。同样的我们也应该肯定毛泽东思想符合中国国情的特点。在不同于马克思主义诞生地的不同革命斗争形势和不同社会形态下,我们需要走更符合自己的道路才是实事求是的做法。毛泽东思想在哲学层面很好的解决了我国发展中理想形态的模型和建设实践相结合的具体做法,所以在哲学层面毛泽东思想所起到的指导意义是远超过马克思主义的。
不只是国家建设方面,在思想、文学、科学等多个领域我们都会存在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简单的摒弃理想或者无视现实都是错误的做法。毛泽东思想的在我国的社会形态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就为我们指明了道路,建国之初到上世纪六十年代,人民对于建设富强民主的共和国,具有广泛的积极性,文化领域也百花齐放,出现了不少思想转变的代表性作品,那就是从哲学层面的现实与理想的相互依存的关系,通过现实的不断努力来实现理想的社会形态。而毛泽东思想无疑是这一理念在国家建设方面的重要指导。毛泽东思想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从现实出发解读了国家建设方面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毛泽东思想在中国过国情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马克思主义的先进性也是众多社会领域研究学者所肯定的。但是怎样去理解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国情下的延伸和发展就成为一个问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相结合,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使之上升为理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事实上,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中国革命的实际,创造了具有中国特点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型和示范。这就从本质上让我们明白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在本质上的同构性,所以在研究毛泽东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的时候要将两者相结合去互相映证而非简单的对立。
当我们以这种互相映证的眼光去看待两者之后就会发现,其实毛泽东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本质上的共同点,即毛泽东思想是在中国国情下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指导。这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在我国占有如此重要的思想指导意义又互相独立的原因,在思想层面的启发和现实实践中的实施就是这样相互依存的关系。
毛泽东思想在中国国情下的现实指导意义相比较马克思主义有以下特点:(1)毛泽东思想是立足中国本土民族意识的一种思想理论;(2)毛泽东思想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从国情出发考虑革命斗争和发展建设问题;(3)毛泽东思想对基于中国社会形态和人民思想层面更深入的认识;(4)毛泽东思想是根据中国社会经济体制发展制定的思想路线;(5)毛泽东思想是符合中国近代史的发展规律的思想指导。
从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思想在我国国情的现实指导意义要远大于马克思主义。这主要源于毛泽东思想是从中国国情、民情、社会意识形态、社会经济体制、历史发展趋势等多个方面对中国社会发展建设的未来进行了指导和规划。毛泽东思想除了在这些方面对中国的发展建设有诸多影响之外,对中国的政治体制建设、文化宣传、生产制造、经济体制的建设、文艺曲艺的创作等方方面面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就思想层面而言,毛泽东思想的贡献是从现实存在的意义出发来纠正一部分不良风气。例如在解放初期的言论、思想、科学等层面的欠缺都是源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下广大人民受到剥削和压迫,没有独立思考和探索的热情和需要。毛泽东思想立足本国的发展需要,从思想层面指导各界、各阶层中国民众进行自身的反省和探索,在新中国建国初期涌现了一大批反应劳动人民生活、工作以及人民生活意识形态的文学、绘画、戏曲、歌曲等文化作品。
从而由优秀的文化宣传、文艺活动、文学著作等多种形式引导中国国民的意识形态开始进入到一种更加积极主动的探索阶段;让更多的人开始独立思考和实践自身的价值;让实践、发展、探索、务实等思想成为民族意识形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思想影响了一代代的新中国建设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道路上不断拼搏。
毛泽东思想在中国国情下的指导意义无疑是巨大的,因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意义在于以我国国情为根本的基础上,指导我们进行生产、生活乃至指导我们形成正确、健康的意识形态。让我们从自身的出发认识自己的不足和找寻自身的发展出路,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从中国国情出发建设、实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雏形。让我们在发展中不断的进行自我的修正。毛泽东思想的贯彻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在方方面都体现出实事求是的思想理念。
毛泽东思想在我国当代社会、经济、文化、军事、政治等多方面事业的蓬勃发展成果就足以说明毛泽东思想在我国国情下深刻的指导意义。因此我们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未来更加灵活、深刻的贯彻和坚持毛泽东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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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哲学产生于希腊化时期前后专门论证犹太教教义的宗教神学化的哲学体系。最最的犹太哲学家是亚历山大的斐洛;他用柏拉图主义、新斯多亚主义解释犹太教经典,认为上帝是纯存在,是超验的,故我们只能说上帝不是什么,而不能说他是什么。认为上帝和世界是通过神秘的逻各斯为中介而联系起来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犹太哲学及其对中国哲学的意义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东方与西方之间:犹太哲学及其对中国哲学的意义
哲学是一种思维方式。因此,一种哲学就是一条思想之路。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各种各样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存在过许多不同的思想之路。西方哲学和古代中国哲学就是两条重要的思想之路。
西方哲学之路发端于古代的小亚细亚和雅典,随着历史的变迁,它在走完了古希腊的历程后又延伸到古代和近现代的欧洲诸国及至北美。这是一条理性主义的思想之路,因为他们的思维方式是理性的、逻辑论证型的。古代中国哲学始于先秦,在以后各个朝代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儒、释、道为主流的思想派别。众所周知,这是一条直觉主义之路,因为这些思想家的思维方式是直觉或体悟。
然而,除了上述两条思想之路外,在古老的希伯来文明中又生发出另一条道路,这就是犹太哲学。这是一条奇特的思想之路。它起始于耶路撒冷,在地理位置上属于东方但又靠近西方,处在东方和西方的中间地带——中东地区。但是,后来的历史却神奇般地使之从中东而挺进欧洲,在西班牙、法国、意大利、荷兰、德国等欧洲腹地独辟蹊径,开出一条新路来。斐洛、萨阿底、哈列维、迈蒙尼德、格森尼德、克来斯卡、门德尔松、科恩、罗森茨维格、布伯、海舍尔、开普兰、列维那斯是这条思想之路上功名卓著的哲学家。它之所以成为一条新路,乃由于它是一种新的哲学,是一种既不同于理性主义的西方哲学,也不同于直觉主义或神秘主义的中国哲学,而是一种融合了理性与信仰的新哲学。无疑,这样一种哲学对于中国哲学乃至世界哲学的发展都应该有积极的意义。迄今,犹太哲学在中国却尚未得到广泛的了解和认同,其价值和意义还没有显示出来。所以,本文拟阐述犹太哲学是如何形成的,其基本性质和特征,并在与现代中国哲学的比较中,探讨它对于当代中国哲学的发展有何借鉴意义。
著名犹太哲学史家古德曼(Julius Guttmann)说:“犹太哲学可以描述为用一般哲学的概念和规范对犹太信仰和习俗所做的描述。”[1](P4)他这里所谓“一般哲学”指的就是希腊哲学和由之发展而来的西方哲学。这个颇为流行的定义表明,犹太哲学的构成需要两个因素,一是西方哲学,二是传统的犹太教。它还包含这样的意思,在原初的以色列人那里是只有宗教而没有哲学的,只是随着希腊文化及其哲学的传播,犹太人开始用希腊哲学的概念和范畴对自己的传统做出解释时,犹太人才拥有了自己的哲学。
众所周知,以色列人为人类贡献的《圣经》,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一神教。但是,按照古德曼等犹太哲学家的解释,尽管《圣经》作为宗教的经典也包含了一些宇宙论和人生论的哲学思想,但它不是哲学著作,其中没有系统的哲学。犹太哲学的产生是与犹太教与希腊哲学的相遇分不开的。
公元前323年,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攻占了巴勒斯坦,把希腊文化带到了这个一神教的诞生地,使原本两个独立的民族、独立的文化系统正式相遇了。这是一个战败了的民族和一个强势民族的相遇,一个弱势文明和一个强势文明的相遇。对于犹太人来说,这样的相遇具有“不得不”的性质。这样的相遇不似朋友间平等的会面,其间有冲突、对抗,包括犹太人“以身殉教”这样的血的代价,当然也有温和平静的对话,天长日久的熏陶和逐渐的相互融合。两种传统相遇300年以后,在地处北非的亚历山大里亚孕育出第一个犹太哲学家——斐洛。他在血统上是地道的犹太人,笃信犹太教,而且以诠释犹太教的《圣经》为毕生的事业,他同时也是在希腊文化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精通希腊语言、哲学、历史和诗歌的希腊化了的犹太人。希伯来的信仰和宗教精神与古希腊的哲学理念和理性主义精神交织在这位希腊化的犹太人心中,经过艰苦的综合与调和而形成了一种既不同于犹太教,也不同于希腊哲学,同时又包含犹太教信仰和希腊理性内容的新的思想体系,这就是犹太哲学。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斐洛哲学在很长的时间内不为犹太人所知,因而没有直接影响后来的犹太哲学,但是,他作为犹太哲学的始祖的地位却是公认的。
公元70年,罗马帝国的军队焚毁了耶路撒冷的犹太教圣殿,犹太人从此失去了自己的国家,流散在世界各地,巴比伦、西班牙和德国、波兰先后成为犹太人最为集中的地区。公元7世纪后,伊斯兰教和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的阿拉伯帝国兴起。在穆斯林学者的努力下,重要的希腊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的哲学著作都被译成了阿拉伯语,帝国境内的犹太人再次与希腊哲学相遇,并逐渐塑造出了一大批杰出的哲学家,使中世纪成为犹太哲学的第一个繁荣、辉煌的时代。这个时期著名的犹太哲学家有萨阿底·高恩、犹大·哈列维、伊本·道德、摩西·迈蒙尼德、列维·本格森、克来斯卡。尽管这些犹太哲学家身处阿拉伯帝国(后来欧洲南部成为____的辖区),但他们面对的依然是希腊哲学,他们都是用希腊哲学的概念和理性的方法来审视犹太教传统的。因此,这个时期的犹太哲学依然是犹太传统和希腊哲学相遇、对话和融合的结果。
在中世纪,犹太人被迫居住在和_分离的“隔都”里面,宗教上受迫害,政治上无权利,人格上受歧视。法国大革命以后,欧洲各国的犹太人逐渐被赋予了公民权,取得了与宗主国人民平等的地位,史称犹太人的“解放”。“解放”使犹太人冲破了“隔都”的围墙,更加直接地面临西方文化的挑战。犹太启蒙运动的领袖门德尔松认为,犹太人应该同时兼顾两个方面,即一方面坚持犹太教的传统,另一方面又要融入到西方文化和社会中去。对于多数犹太人来说,这是一个痛苦的思想文化上的交锋和对话的过程。之后,犹太人内部又产生出一批后启蒙时代的卓越哲学家,如科恩、罗森茨维格、布伯、海舍尔等等。科恩本是新康德主义的一代宗师,属于理性主义的哲学家,但是,他在退休后却回到了自己民族的宗教,发展出犹太教哲学的体系,影响了罗森茨维格、布伯等哲学家。
这就是犹太教发生发展的大致历程。这个历程表明,犹太哲学是古代犹太教传统和与希腊哲学以及后来的西方哲学相遇、碰撞、对话和融合的产物。用一位犹太哲学家的术语来说,这是“亚伯拉罕主义”和“雅典主义”相会合的结果。
作为东西方文化相遇的产物,犹太哲学有亦东亦西的特点。这里的亦东亦西性就是犹太教中固有的信仰和神秘主义的因素和西方哲学中理性和逻辑的成分的整合与统一。
西方哲学的主流是理性主义的。理性主义哲学的前提是承认对象的可理解性,其核心是对人的理性能力的确信,即认为人的理性有能力认识研究的对象——这种对象也许是自然界,也许是人类社会秩序或人的本性,也许是科学知识和语言,诸如此类,并能够把自己的认识和思想逻辑地表达出来。尽管西方哲学的发展曲折多变——古希腊的繁荣时期,中世纪的“奴婢”阶段,近现代的鼎盛春秋,后现代时期传统的衰微,然而其主导的方面是理性主义则是毋庸置疑的。当然,西方理性主义哲学的表现形式不同,有唯心主义哲学,如柏拉图的理念论和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有唯物主义哲学,如古希腊原子唯物主义和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有经验主义的认识论,如洛克、巴克莱、休谟的古典经验主义以及维也纳学派的现代逻辑实证主义,也有唯理论的认识论,如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以及康德的批判哲学。还有以非理性主义甚至反理性主义著称的学派,例如叔本华的唯意志主义和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
反理性主义哲学表面上看与理性主义无缘,但其本质仍然是理性主义的。这是因为,这些体系所研究或重视的对象是非理性的成分,如意志、情感、性欲等,而其方法仍然是理性主义的,即运用理性对非理性的因素进行系统的分析并理性或逻辑地诉诸文字表达。后现代哲学以反传统著称,传统的理性主义当然也在其反对之列。但是,后现代哲学的基本精神也是理性主义的,因为它是对古代和现代传统所做的理性的批判,其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仍然是理性主义的。
如前所述,犹太哲学的源头是犹太教。犹太教是东方(中东)的产物,体现着东方的精神特征,这就是信仰至上和神秘主义。犹太教的前提是对造物主和神性立法者上帝的信仰。有这样的信仰,才有所谓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上帝和以色列人立约,给予“十诫”和诸多律令典章,使以色列人在生活中有所依从。如果没有这样的信仰前提,就不会有犹太教的存在。犹太教的主要经典是希伯来《圣经》,它以“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开始,隐含着对上帝的信仰,它没有也无须任何关于上帝存在的理性证明。《圣经》对于上帝的描述多是神秘莫测的,其中尤以《创世纪》中的创造论和《以西结书》、《以赛亚书》中对于神车的描述最为突出。在历史上,这些篇章的内容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犹太哲学的根本特点是理性与信仰的结合。这个特点有两层涵义:其一是说犹太哲学用理性的思维方式研究犹太教这个对象,试图借理性之助解决上帝的存在、人生的信仰、目的和意义等问题。这是一种理性的方法和信仰对象的结合。其二是说犹太哲学在内容上既有理性主义的因素,又不排斥或排除信仰的成分。对于大多数犹太哲学家而言,理性主义和信仰是并驾齐驱的。对他们来说,否认理性的作用,只承认信仰,就只有犹太教而没有哲学;反过来,如果只强调理性和知识,忽视了信仰的作用和价值,犹太传统就失去了意义,就只能导致古希腊的唯智主义而不是犹太哲学。
理性与信仰的统一,在中世纪著名犹太哲学家迈蒙尼德哲学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他说:如果仅仅在口头上谈论真理或貌似真理的理论,而不真正理解它们,就不能真正信仰它们。“因为只有理解了才能信仰。”[2](P107)在他看来,信仰而无理解是盲目的,因此,必须对传统的信仰作一番理性的考察,使之成为不违反理性的信仰。通过他的理性的考察,《圣经》中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被解释成按上帝的“理智”造人;“看见”、“看”、“望”在被用于上帝时,“都是指理智的把握,决不是指眼睛的看到”。[2](P29)这样一来,犹太传统中的人格神就被抽掉了神人同性论的特征而被理性化了。同时,迈蒙尼德又始终把信仰放在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上。
当亚里士多德派的宇宙永恒论和犹太教关于上帝从虚无中创造世界的学说发生冲突时,迈蒙尼德就毫不犹豫地站到了犹太教信仰一边,认为犹太教的创世论远比宇宙永恒论更为可取。还有,在论述先知何以作出预言的时候,迈蒙尼德把上帝和从他而释放出的“流”放在了突出重要的地位,认为神不但是预言的最终源泉,而且在预言的产生过程中发挥着直接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他又强调理性和信仰是同时共存,互相补充的,只有具备高度发展了的理性能力的人,才有可能将潜在的预言现实化。迈蒙尼德的目的就是调和理性和信仰,使《圣经》中的“上帝创世论”、“神车论”、犹太教传统中的“先知论”等等,都成为理性或哲学研究的对象,使哲学的内容既是有关宗教的,又是理性主义的。在他那里,犹太教的主要信仰和习俗与希腊哲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在理性主义的分析和论证下结合起来,不论在内容还是形式上,都体现了一种整体的统一性。[3]
理性主义讲求概念的清晰、分析和论证的合逻辑性,它与东方的神秘主义那种晦暗不明、语焉不详的风格迥然不同,因而很难与之兼容并存。但是,在犹太哲学家那里,它们却被有机地融汇在一个体系之中。第一个犹太哲学家斐洛借用新柏拉图主义和斯多亚派的哲学阐述犹太教的创造论,试图通过理性主义的阐释将《圣经》中的上帝创世论理论化、系统化。他认为,上帝不是从虚无中创造世界,而是借助于理念渐次产生出世界的。理念是上帝的思想,是他用以规范质料的工具,也是为被造物的形式或本质。“它们赋予万物以形式,给无序以有序,给无限以界限,给无形状以形状,总之,变坏事为好事。”[4](P210)但是,他对于“逻各斯”的解释则充满神秘主义。“逻各斯”(Logos)是最高的理念,是“理念的理念”,“神的言辞”或“智慧”,它还被说成是“上帝的长子”、“上帝的形象”、最高的天使,以及宇宙的力量源泉等等。它内在于物质世界,即为自然界的规律,内在于人,即为灵魂中最优秀的部分,体现在犹太教的《托拉》中,则成为神圣的律法。在他那里,逻各斯在概念和功能上都是不清楚的。
我们无法形成它的明确认识,只能靠体悟来把握它在不同场合下的意义和功用。类似“逻各斯”这样的神秘性概念也体现在各个时期的其他犹太哲学家那里,即便在20世纪的马丁·布伯那里也是显而易见的。布伯哲学中的核心概念是“我-你”关系,指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存在状态。在这样的关系中,我不把别人作为外在的它物(It),也不作为和自己不相干的他者(He),而是作为和自己处在直接的关联中的你(Thou)。我和你的这种关系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彼此相互包容,共同结成一个整体。从理性主义的观点看,我就是我,你就是你,彼此界限分明,而我-你关系强调的是二者的交互性(co-relation)和“伴侣”(partnership)关系,突出的恰好是二者之间的不明晰性。不仅如此,他承认上帝的存在,认为《圣经》就是上帝的声音,上帝是永恒的你,人与上帝的关系也是我-你关系。无疑,这样的关系也是神秘莫测的,只有在宗教经验中才能体会其意蕴所在。
理性与信仰这两种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的结合,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在犹太哲学家那里,二者结合、统一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在犹太哲学中实际上存在着相互区别的两派,一派推重理性,代表性的哲学家有斐洛、萨阿底、迈蒙尼德、格森尼德、科恩;另一派推重传统的犹太教信仰,其主要代表是哈列维、卢扎托、克莱斯卡、罗森茨维格、布伯和海舍尔。卢扎托认为,西方文化是由两种力量构成的,这就是雅典主义或希腊文化与作为犹太宗教思想的亚伯拉罕主义。前者给世界带来了哲学、科学、艺术以及对和谐和壮丽的热爱,后者带给人类的是公正、平等和仁爱之类,使人类讲道德和慈善。希腊文化中的唯智主义对生活没有意义,它只适用于哲学家,而不能满足大众的要求,因为大众需要的是“道德维生素”。[5](P281—282)马丁·布伯也严肃地指出了西方文化的不足:它拥有最全面的和高度发达的知识,然而自己却无法找到意义;它拥有最严格的和最纯正的规训,但自己却无法找到道路。这样的道路就是对于超越存在的信念,它关乎人类的本真的生活,是生活的真正意义所在。这样的道路存在于东方文化之中,即犹太教和中国古代老庄的道家哲学之中。因此,东方文化可以弥补现代西方文化的缺陷。[6](P555—556)
犹太哲学的以上特点表明,犹太哲学不是纯粹东方的,也不是纯粹西方的,它在吸收西方哲学的概念和理性主义思维方式的同时保留了犹太教的信仰和神秘主义因素,采取的是一种综合的亦此亦彼的做法。因此,它既是东方的,又是西方的,可以说是介于东方和西方之间的第三条思想之路。它还表明,犹太哲学家没有故步自封,没有被狭隘的民族主义所蒙蔽,他们对西方文化和哲学采取开放、学习和汲取精华的态度;他们也没有妄自菲薄,犹太教的基本信仰和精神在他们的新哲学中得到了创造性地保持和弘扬。犹太哲学这样一些特点及其态度和精神,对于当今中国乃至世界哲学的发展应有其不容忽视的意义和价值。
中国文明与希伯来文明都是最古老的人类文明形式,都有丰富厚重的文化传统——在犹太人那里为犹太教,在中国人这里为儒释道宗教和哲学。世界上其他古老的文明,有的由于历史的原因而中断了,如古埃及和古巴比伦的文明,有的虽然没有中断,但是迄今尚未开发出完整的具有世界意义的哲学系统,如印度哲学——她和西方的相遇几乎与中国同时,目前也和中国一样正处在探索和形成新哲学的时期,还没有成熟到成为范例的程度。而犹太人最早以完整形态的宗教传统和西方哲学相遇,并在相互的冲突和对话中发展出自己的哲学形态,从而成为后来东西方哲学会通的范例。尤其值得指出的是:与犹太哲学发展的背景相似,现代的中国也是在和西方哲学相遇、碰撞和对话的大背景下发展自己的哲学的,而且这样的相遇都曾经有过被迫的性质。犹太人与希腊文明的相遇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而中国人与西方哲学相遇的时间还不足200年,因此,犹太哲学是相对成熟的第三条道路。这样,对于正在建设的中国哲学应该有积极意义。
首先,犹太哲学的“发现”,确认了中国现代哲学发展的走向。
国哲学源远流长。先秦的儒家、道家、墨家和名家都是很有哲学意味的思想体系。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魏晋、隋唐以来的佛教以及宋明之际的理学和心学都富有博大精深的内容。但是,现代意义的哲学则是在鸦片战争以后尤其是“五四”运动后,在中国传统哲学与西方哲学相遇的过程中逐渐兴起的。换言之,假如没有伴随鸦片战争而来的大规模的“西学东渐”,假如没有由此而引起的中西哲学的相遇、碰撞和整合,中国哲学很有可能仍然停留在儒释道的传统中,而不存在现代意义的中国哲学。关于现代中国哲学的含义,冯友兰先生说得很清楚。他说:“现代化的中国哲学,并不是凭空捏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那是不可能的。
新的现代化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概念,使那些似乎是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7](P200)他所谓现代逻辑学的成就指的是共项和殊相(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也就是古希腊哲学中“一”与“多”的关系的学说。这也就是说,和犹太哲学相似,现代中国哲学的旨趣也是用西方哲学的概念和方法来阐释古代的哲学传统。因此,中国现代哲学和从公元前业已开始的犹太哲学走的是同一条路。不同之处主要是犹太哲学在先,中国现代哲学于后; 前者历史悠久,后者 历史短暂罢了。中国现代哲学之始,哲学家们对犹太哲学一无所知 ,即使是最近的中国 哲学家如牟宗三、刘述先、杜维明等,对犹太哲学也不甚了了,没 有受其影响。今天我 们“发现”了犹太哲学,始知犹太哲学和中国现代哲学所走的竟是 同一条道路,这本身 就是对现代中国哲学走向的认同。同时,先行的犹太哲学向世人表 明:东方传统与西方 理性主义结合是可行的,同时也向21世纪的中国学人昭示:“中西 合璧”的现代中国哲 学之路是可以走通的。
其次,犹太哲学提供了一个融合东西方文化的范例。
如果说犹太哲学已经被证明是一条成功的思想之路,那么,其成功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形式上,它成功地运用了希腊哲学和后来西方哲学的概念和方法分析和阐述传统的犹太教信仰,使传统犹太教中观念和问题学理化、系统化。二是在内容上较好地做到了信仰与理性、神秘主义与逻辑风格,即犹太精神与西方理性主义精神的融合,而且越是靠近现代,这种融合的工作就越完善。在中世纪,迈蒙尼德这种综合与融合的工作做得最好;在现当代,科恩、罗森茨维格、布伯、海舍尔则是整合和融合犹太传统与西方哲学的典范。相比之下,现代中国哲学在后一方面还有明显的欠缺。冯友兰著有《贞元六书》,创建了名曰“新理学”的哲学体系。他的新理学,就是用共项和殊相以及其他希腊哲学的概念去分析宋明理学中的范畴,如“真际与实际”、“理”与“气”、“性”与“心”、“太极与无极”、“道体”、“大全”、“精神境界”等,以期使它们明晰并充实起来。他所谓“真际”就是事物的形而上学根据,属于一般或本体界;“实际”则是可以见到的这个或那个事物,属于个别或现象界。
由于“理”是一般,是个别事物之所以为个别事物的形而上的根据,类似于柏拉图的理念或形式,所以理是属于“真际”的;“气”被解释成“料”,或“质料”,是使事物能够存在的东西。世界上的事物包括无机物、有机物和人都是由“理”和“气”即形式和质料两者构成的,都以“理”和“气”为形而上的根据。他还认为,与人的认识或得到的概念的层次相联系,人生有四种境界,这就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天地境界是最高的,指的是人在直觉中达到的“浑然与物同体”或“自同于大全”的精神状态。[7](P200—216、240—243)他的《新理学》“是‘接着’宋明以来的理学讲的,而不是‘照着’宋明以来的理学讲的”。而“接着讲”之区别于“照着讲”就在于前者能够用西方近代逻辑学的成就,“使那些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7](P200)在这个意义上,新理学没有在内容上对“旧理学”做实质性的发展,他的工夫和主要贡献是,使宋明理学在形式上学理化和系统化。借用冯友兰自己的说法,这仍然属于“新瓶装旧酒”。牟宗三对西方哲学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尤其对康德哲学有深入的研究。但是他并没有吸收多少西方哲学的内容。如郑家栋先生所说,康德对他影响也只是在形式上为他提供了诠释中国哲学的框架罢了。[8](P510)
冯友兰和牟宗三都有很好的西方哲学素养。但是,似乎可以这样说,西方哲学的内容对于他们多半还是异己的,他们对于中西哲学的认识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中体西用”的模式,他们的“问题意识”主要是中国的,其精神也仍然是中国的,西方哲学只不过是可以用来阐述中国哲学的工具而已。如前所述,在犹太哲学家那里,尤其是在当代犹太哲学家那里,西方哲学与犹太传统是糅合在一起的理性主义的阐述,西方哲学的内容与犹太宗教的精神得到了有机的结合。可以说,他们做到了“即体即用”、“体用无间”。这是现代中国哲学家所欠缺的,同时也是当代中国哲学家在创建新哲学时应该向犹太哲学家学习的地方。
第三,犹太哲学提醒中国哲学家关注宗教信仰因素。
如前所述,犹太哲学乃是西方理性主义哲学和犹太教信仰的统一体,实质上是一种宗教性的哲学。它在揭示了西方哲学与犹太教会通的可能性的同时,表明了宗教对于哲学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宗教和哲学不应该是纯粹的、孤立的文化现象,哲学家在从事哲学研究时应该关注宗教和信仰因素。许多中国学者在看待西方文化时,往往只注意到了西方的科学、民主和哲学,而忽视了宗教。冯友兰于1934年在布拉格世界哲学大会上说:“我们把它们(中西文化)看作是人类进步同一趋势的不同实例,人类本性同一原理的不同表现。这样,东方西方就不只是联结起来了,它们合一了。……希望不久以后我们可以看到,欧洲哲学观念得到中国直觉和体验的补充,中国哲学观念得到欧洲逻辑和清晰思想的澄清。”[9](P271)在他看来,所谓东西方的联合就是用中国的直觉和体验补充西方哲学。他没有宗教意识,其目标是“以哲学代宗教”。
牟宗三虽然认识到____在西方文化中的地位,对于早期儒学的宗教性也有深刻的认识,但他强调的是“理智的直觉”对于“智性存在体”的把握,在他自己的哲学体系中也没有融入宗教信仰的因素。在我们看来,如果此岸的现象世界之后或之外存在着一个彼岸世界,那么,如康德所解释的,这样彼岸世界就不仅是作为自然界的本体——物自体,而且包括自我的本体——灵魂和整个宇宙的本体——上帝,而后二者正是宗教所由以产生和存在的根据。如果理智的直觉可以把握自然界的本体(牟宗三称之为“物如”),那么,似乎信仰就应该被承认为把握灵魂和上帝的方式。牟宗三、冯友兰等现代中国哲学家认同直觉的哲学意义,而且在理性和直觉的综合统一上做了出色的工作,这对中国哲学的发展是一大贡献。但是,当我们知道犹太哲学是一种融理性与信仰为一体的哲学后,是否应该在今后的哲学研究中充分考虑宗教信仰的因素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犹太哲学对于中国哲学的意义恐怕不止以上这三条,但我们不打算在这里列举更多。最后,我想引用一位西方学者的这样一段话:“假如没有犹太人,我们用来看世界的眼睛,听世界的耳朵,感受世界的感觉就会不同。不仅我们借之接受世界的感觉中枢不同,就连我们思想世界的心灵也不相同,我们将对自己的经验给出另外的解释,从在我们身上发生的事情中得出另外的结论。我们将为生活设计不同的轨迹。”[10](P3)我想,这段话是值得认真对待的。
[1]Julius Guttmann.Philosophy of Judaism:The History of Jewish Philosophyfrom Biblical
Times to Franz Rosenzweig[M].New York,1964.
[2]迈蒙尼德.迷途指津[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8.
[3]傅有德.试论犹太哲学及其根本特征[J].哲学研究,1999.
[4]塞尔茨(RobertM.Seltzer).犹太民族,犹太思想:犹太人的历史经验(JewishPeople,Jewish Thought:TheJewish experience in History)[M].伦敦与纽约:1980.
[5]大卫·鲁达夫斯基.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解放与调整的历史[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
[6]傅有德.犹太名人传:(思想家卷)[M].郑州:河南文艺出版社,2002.
[7]冯友兰.中国现代哲学史[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
[8]郑家栋.断裂中的传统:信念与理性之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9]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11卷[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
[10]Thomas Cahill.The Gift of the Jews:How a Tribe of Desert Nomads Changed the Way Everyone Thinks and Feels[M].New York,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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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亦称“历史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部门。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马克思主义认为,史学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主要任务是按照时代顺序,运用具体历史事实,阐明并揭示从原始公社制经过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进到社会主义并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历史发展的规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历史构筑意识形态:中国现代史学与史剧的意义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从历史构筑意识形态:中国现代史学与史剧的意义全文如下:
中国现代话剧史上史学与史剧的关系,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这种关系的表现形式如何,内在协调的动力机制是什么,是一种什么力量能够将现代人文活动的两个领域统合到一种社会文化力量中,跨越真实与虚构、知识与想象?葛兰西的“有机的意识形态”与“有机的知识分子”理论,为阐释中国现代史学研究与历史剧创作之间的复杂的历史关系,提供了富于启示的视野与方法。从历史构筑现代国家意识形态,这一自觉的现代文化使命感,使启蒙立场的知识分子发现并利用了新史学与新史剧之间的协调动力关系,使纯粹的思想或学术变成大众世界观,创造出意识形态整体性。
1944年11月21日毛泽东在致郭沫若的信中说:“你的史论、史剧有大益于中国人民,只嫌其少,不嫌其多,精神决不会白费的,希望继续努力。”(注:《毛泽东书信选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41-242页。)此时郭沫若的历史研究已经奠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基础,他的历史剧创作也已达到高峰。
毛泽东赞扬郭沫若的,正是郭沫若治史与作剧在“以人民为本位”的立场上的意识形态意义。郭沫若同时从事历史研究与历史剧创作,他表白“我是很喜欢把历史人物作为题材而从事创作的,或者写成剧本,或者写成小说”,也表白过自己的史学与史剧观,他说他的史学研究“主要是凭自己的好恶”,而“好恶的标准”“一句话归宗:人民本位”。(注:《<历史人物>序》,《郭沫若文集》第十二卷。)“合乎人民本位的应该阐扬,反乎人民本位的便要扫荡”。(注:《新陈代谢》,《郭沫若文集》第十三卷,第148页。)就戏剧创作,“我们要制造真善美的东西,也就是要制造人民本位的东西。这是文艺创作的今天的原则。”(注:《走向人民文艺》,《郭沫若文集》第十三卷,第316页。)
郭沫若从不隐讳自己研究与创作的意识形态属性。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郭沫若流亡日本10年,正式开始史学研究,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念规划中国历史,将中国历史叙事纳入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发展模式中。这样做一则可以证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历史的“适应度”,二则可以证明现实中中国革命的合理性。因为如果中国的历史确实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发展模式,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社会,那么,中国的现实与未来也会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模式发展,即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史学研究可以用中国的“历史发展”证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普遍性,马克思主义理论又可以证明中国的“现实革命”的合理性。这样,史学就具有了重要的意识形态意义。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中,郭沫若自己表述得很明白:“对于未来社会的待望逼迫着我们不能不生出清算过往社会的要求。古人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认清过往的来程,也正好决定我们未来的去向。”(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郭沫若文集》,第14卷,第10页。)
郭沫若集学者作家于一身,但他在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角色,远不是学者或作家身份可以概括的。他自觉地构筑现代中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话语,是葛兰西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有机的知识分子”。葛兰西将第二国际工人阶级运动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忽视了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或文化领导权。他认为,意识形态作为“最高意义上”的世界观,凝聚统一起社会集团,形成一种现实的、战斗性的力量。在构筑意识形态并争夺“知识与道德领导权”的过程中,知识分子起到重要作用。他们不仅提出一种体系化的完整的哲学,而且还要将这种哲学大众化、常识化,教育与影响人民,成为人民的思想与信仰形式。葛兰西将那些自觉地思考历史与时代问题并将自己的思想与大众实践结合起来的知识分子,称为“有机的知识分子”。“真正的哲学家是而且不能不是政治家,不能不是改变环境的能动的人……”(注:参见(意)葛兰西《狱中札记》第三章“哲学研究”第一节,曹雷雨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2-293页,引文见第239、265页。)
郭沫若作为“有机的知识分子”的角色,在中国现代文化上具有典范意义。他从历史构筑现代意识形态,历史可以以学术的形式表现,也可以以戏剧或小说的形式出现。郭沫若一生三度创作历史剧,早年的抒情历史剧完全将历史现实化变成意识形态的代言。从《卓文君》《王昭君》到《聂@①》,叛逆变成了革命。聂政慷慨赴死,两位女子从容殉死,在原始的狭义观念之上,作者又加上了“均贫富”、“茹强权”的意义。剧中一再提倡“刺杀那些王和将相”,剧终士兵们听罢酒家女的演讲,一哄而上杀了长官,准备到“山里去做强盗”,行侠的戏变成革命的戏。郭沫若试图用历史剧构筑历史中人民的主体与阶级冲突的动力结构。从1920年的诗剧《棠棣之花》,到1940年五幕剧《棠棣之花》定稿,前后写了22年,不同时代的现实意义叠加在同一个题材上。“百姓”代表着模糊的人民概念,国家主题取代了个人主题,私仇变成公愤,聂政“铲除国贼”,意义在于抗秦,“于人有利,于中原有利”。国家成为历史剧《棠棣之花》的历史主体。抗战意识形态出现。
席勒在《舞台作为一种道德机关》中说:“如果各种戏剧具有一个共同的特色,如果戏剧诗人都有统一的目标——换句话说:如果诗人选材适当而且都从民族当前的主题出发——那就会出现民族舞台,我们就会成为统一国家。”(注:转引自《戏剧理论文集》陈瘦竹著,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年版,第333-334页。)郭沫若的历史剧创作,深受歌德与席勒的影响。40年代初抗战背景下郭沫若历史剧创作达到高峰,直接的灵感是在“历史的精神”中拯救国家与民族意识。他说屈原的悲剧“是全中华民族的”,“中华民族的尊重正义,抗拒强暴的优秀精神,一直到现在都被他扶植着。”(注:《题画记》,《关于屈原》,《郭沫若文集》,第十二卷,第238页,第20页。)抗战意识形态的历史剧试图将阶级意识融合到民族国家意识中,《屈原》的成功在于它获得一种意识形态的整体性,而《孔雀胆》的问题则在于这种整体性受到威胁。阶级主题(镇压农民起义)、民族主题(协助梁王异族政权)与个性主题(段功与阿盖的爱情)无意间陷入一种意识形态冲突中。批评界出现指责,作者一再修改,但剧场演出效果很好。(注:详见《郭沫若史剧论》,“第五章《孔雀胆》的成败得失”,田本相杨景辉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46-172页。)如果《棠棣之花》的意义断层显得突兀,说明历史剧结构意识形态的困难,《孔雀胆》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历史剧中意识形态结构本身的脆弱。
郭沫若在他的史学研究与史剧创作之间建立起一种协调的动力结构。同一种意识形态主题分别用史学与史剧的形式表现出来。史学通过“真实性”获得话语权威,史剧通过艺术性使这种话语权威获得大众的认可。屈原主题的利用是一个典型。郭沫若希望将屈原树立为民族精神象征,这是一个层次的意义,另外,屈原的诗人与官吏的双重身份,还寄托着郭沫若的现代“有机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身份认同的希望。有关屈原的史学方面的成果是《屈原研究》,史剧方面的成果是《屈原》。郭沫若习惯将他的史学思想表现为史剧,因为任何思想必须获得大众化、生活化,才能产生意识形态力量。郭沫若受一部小说体裁的野史《剿闯小史》的启发,写出轰动一时的《甲申三百年祭》,重庆的国民党与延安的共产党在这篇文章中都看到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意义。国民党看到农民起义成功地推翻了中国的正统政权却最终导致异族入侵,组织人员批判;共产党看到农民起义推翻了正统政权转瞬之间又自身溃败,将这篇史学论文当作“整风文件”印发学习。而坦率地说,郭沫若自身关注的却是这段历史的另一种启示,即知识分子的使命。他认为“杞县举人”李岩的加入才使农民运动走上正轨,而大顺王朝最后失败也是因为没有采纳李岩的计划。他念念不忘要为李岩与红娘子写一出戏,甚至在论文中也过分专注于李岩和李岩与红娘子这段野史。(注:参见《郭沫若的史学生涯》叶桂生谢保成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75-188页:“‘甲申三百年’风波”)
对于构筑意识形态的史学与史剧,理解历史的现实意义比历史事实更重要。葛兰西将上层建筑分为由国家、军队、法律等机构代表的政治社会与由政党、教会、学校、新闻媒体与文化团体代表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意识形态的活动场所。国民党政权下郭沫若的史学与史剧构筑的意识形态在市民社会中与政治社会对立,争夺知识与道德的领导权。这种格局在建国后发生了变化。上层建筑中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的冲突与竞争失去了“合法性”。知识分子的使命从争夺文化领导权变成服务既定的文化领导权。郭沫若过去为那些挑战正统的叛逆、流寇翻案写成历史悲剧,现在却需要用史学与史剧重塑正统。梁启超当年提倡新史学时,批判中国旧史学有君史、无民史,有群统、无国统。郭沫若早期的历史剧创作力求构筑历史中人民主体、国家主体,到解放后的两出历史剧《蔡文姬》与《武则天》,他又隐晦地试图构筑新的“君统”。《蔡文姬》用郭沫若的话说是借蔡文姬为曹操翻案,曹操与武则天,或因出身或因性别,均是有君之实而无君之名。郭沫若的翻案历史剧的意识形态功能,是为新中国建立新正统。郭沫若一再表白“蔡文姬就是我”,他想一方面通过为曹操翻案树立新中国的新正统,另一方面通过蔡文姬归汉,表达自己意识形态立场上自觉的归属与认同。
翻案史学与翻案史剧不是忠于历史事实,而是以新的意义挑战旧的意义。郭沫若的史学研究不再提“人民本位”,开始关注所谓“对人民有利”的帝王。《胡笳十八拍》中蔡文姬归来看到的景象是“城郭为山林,庭宇生荆艾。白骨不知谁,纵横莫覆盖。出门无人声,豺狼号且吠。”剧中蔡文姬归来看到的却是丰收的“太平景象”,农民唱着“屯田歌”,歌颂“为民造福”的曹丞相。郭沫若继续史学与史剧写作,却领会到新的历史语境中意识形态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的深刻含义,“以古鉴今”或“以古喻今”变为“古为今用”,历史不再有构筑意识形态的使命,反倒是意识形态开始构筑历史。郭沫若有时强说革命胜利后还可以写悲剧,但他自己却明白地不再写悲剧了。他的两部历史剧参与掀起了有关历史剧的大讨论,但他本人却没有积极参与讨论。历史剧的现实性比真实性更重要,只是把握现实性的问题是纯粹的权力问题,在理论形式中无法言说。
郭沫若是中国现代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创始人,也是中国现代话剧中历史剧创作的领导者。他同时以史学与史剧的方式,实现了从历史构筑现代革命意识形态的意义。我们在有机知识分子与精英思想大众化的现代意识形态语境上理解郭沫若的历史剧创作,并将他当作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典型,思考中国现代启蒙与革命立场上的“有机的知识分子”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郭沫若并不是一个特例,而是一个将典型性表现到极致的个案。
从史学角度看,他体现了梁启超等人发起的“新史学”的理想。1902年2月到11月间,《新民丛报》分6期连载了梁启超的《新史学》,(注:分别刊载于《新民丛报》第1、3、11、14、16、20期,本书的相关引文,均出自《梁启超史学论著三种》,林毅校点,香港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3-42页。)在中国知识界引起轩然大波。梁启超认为,历史是叙述国族之进化的学术。国族是历史的主体,进化是历史的精神,历史则表现为国族之间竞争和优胜劣汰的进程。中国无历史,是因为旧史书“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中国的史是君史,一朝一姓的家谱,势利腐儒堆积的耗损民智的故纸堆,培养国民的奴隶根性。梁启超呼吁在新观念下建立新史学,当时虽有异议,但响应者众。“横阳翼天氏”(曾鲲化)在《中国史的出世辞》中祝福中国史的诞生,将它提高到建国与自由独立的高度:“中国历史出世,谨祝我伟大中国灿烂庄严之文明国旗出世于今日,谨祝我中国四万万爱国国民出世于今日,谨祝我四万万爱国国民所希望理想之自由,所瓣香祷祝之独立出世于今日。”(注:转引自《史学探渊:中国近代史学理论文编》,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596-597页。)
新史学将国史的建立提高到国家建立的高度上,代表着当时的一种普遍的思潮,这是中国现代史学高度意识形态化的开端。
建立新史学的要义在于建立新国家。中国不仅没有历史,也没有国家。建史肩负着建国的重任,在那个时代并不是惊人之语,它有切实的感悟或认识。现代国家与历史是密不可分的。国族是历史的主体,历史是现代国家存在的认同形式,没有历史的进步的统一性,就没有国家的理念基础。国家是历史中形成的,建立国家必须先建立该国家民族为主体的历史作为国家意识形态。(注:美籍汉学家杜赞奇曾经详细论述过这个问题。参见Rescuing History From the Nation by Prasenjit Duara,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5.)传统中国不仅无史,甚至“无国”,国家是人民之公产,朝廷不过是一家一姓之私,国家之蟊贼。中国古代“虽有国之名,未成国之形”。(注:梁启超《少年中国说》,将国家定义为“有土地、有人民,以居于其土地之人民,而治其所居之土地之事,自制法律而自守之,有主权、有服从,人人皆主权者,人人皆服从者”。古代中国只有朝廷,没有国家。“且我国畸昔,岂尝有国家哉,不过有朝廷耳。我黄帝子孙,聚族而居,立于此球之上者既数千年,而问其国之为何名,则无有也。夫所谓唐、虞、夏、商、周、秦、汉、魏、晋、宋、齐、梁、陈、隋、唐、元、明、清者,则皆朝名耳。朝也者,一家之私产也。国也者,人民之分产也。”《饮冰室文集》五,第9-10页。)陈独秀回忆他自己直到八国联军之后才有了国家概念。(注:陈独秀在《实庵自传》中回忆道:“八国联军之后,……我才晓得,世界上的人,原来是分作一国一国的……我们中国,也是世界万国中之一国,我也是中国之一人……我生长了20多岁,才知道有个国家,才知道国家乃是全国人的大家,才知道人人有应当尽力于这大家的大义。”(《陈独秀年谱》唐宝林、林茂生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7页。))从历史中构筑国家理念,是具有现代观念的中国知识分子自觉到的意识形态使命。建设新史学,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今日欲提倡民族主义,使我四万万同胞立于此优胜劣败之世界乎……史界革命不起,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梁启超在《新史学》开篇就强调:“史学者,学问之最博大而最切要者也。国民之明镜也,爱国心之源泉也……但患其国之无兹学耳,苟其有之,则国民安有不团结,群治安有不进化者。”(注:《梁启超史学论著三种》,第3、9页。)
从历史中构筑国家意识形态。新史学的这一前提,不仅假设了史学的意识形态性,而且设定了史学家作为有机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立场。
建立新国家,必须从建立现代国家观念开始,历史是现代国家的认同形式,所以建设现代中国应从建立中国新历史观念开始。中国的现代化在起点上面临着观念中的双重空缺,一是现代国家观念的空缺,二是现代国家存在认同的历史观念的空缺。梁启超开启的中国现代历史观念,从一开始就设定了史学的意识形态属性。八国联军之后,中国知识分子觉醒到中国只有窃国为家的朝代,没有人民公产的国家。辛亥革命成功了,面临着建国在政治与观念上的双重混乱。政治上的混乱已多有论述,观念上的混乱表现在:首先辛亥革命曾以民族主义理念(驱逐靼虏恢复中华)革命,但不能以民族主义理念建国,所以提出“五族共和”的建国理念。梁启超那一代人的种族理念无法作为新国家意识形态认同的主体。种族还是人民?谁是人民?其次,帝制结束,中国旧史学的“正统”在终结了,梁启超曾批判旧史学有君统而无民统,如今已无君统,民统是否可以确定呢?
如果民统不能统一在种族理念下,又统一在什么理念下呢?历史必须是种族进化的历史,但种族无法成为历史的主体,进化也无法说明中国的过去,尤其是无法证明未来的发展。观念的混乱才刚刚开始。在这个困惑关头,一派退回到纯学术中去,试图从意识形态的激流中脱身出来,只研究问题,不空谈主义,只关心事实,不牵涉价值,这样就可以避免历史在意识形态大叙事中的困惑。另一派则继续在意识形态的激流中寻求“真理”,他们找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在这里认同为阶级,超越了国族界限,也超越了简单的君民对立范畴。进化明确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改变带来的社会发展,以人民为主体的历史,将被表述为生产力发展导致生产关系变革的阶级斗争的历史。这种以社会发展为进步主线的历史叙事,不仅理清了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而且昭示了未来进步的前景,如果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概莫能外的未来,那么作为世界革命的一部分的中国革命,也就是必然合理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念的真正意识形态功能。
在重建中国历史中建立现代中国的国家政治理念,一直是20世纪中国史学的主流。郭沫若想用中国“史实”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又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证明中国革命的“现实”。陶希圣主张中国社会的独特性,恰好成为蒋介石的“新生活”运动的意识形态前提。尽管胡适、傅斯年、顾颉刚等人倡导的“为学术而学术”的历史一度在史学界影响很大,但仅限于学院圈子,主要在“五四”后到抗战爆发前。日本侵华,国难当头,许多史学家,包括学院派中坚如李济、傅斯年、陈垣等,也认为史学“当重实用”。(注:详见王泛森《民国的新史学及其批评者》,《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史学卷》罗志田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意识形态史学最好地表现在马克思主义史学中,研究历史的目的是为了证明现实革命的合理性与必然性。从历史中建立现实需要的意识形态,毛泽东将这一观念表述得最彻底:“指导一个伟大的革命运动的政党,如果没有革命理论,没有历史知识,没有对于实际行动的深刻的了解,要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注:《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498-499页。)史学界关于社会性质的讨论,对人民概念的历史意义的界定,对农民起义与太平天国、李自成研究热点的形成,对秦始皇、曹操、武则天等君主的翻案评价,动机与目的都是高度意识形态甚至国家政治的。
中国现代文化意义上的史学,主流是意识形态性的。起初,它从历史构筑现代国家意识形态,然后又由现代国家意识形态构筑历史。建国后一系列重大史学研究项目与讨论,都是意识形态化的,古为今用或影射史学,结构相同。构筑新史学是构筑一种建国理念或意识形态,作为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史学家,从中认同到崇高的使命。他们将是现代中国的国家理念的缔造者。这种思想具有明显的启蒙哲学背景,民族国家被设置为历史的主体的同时,知识分子被设置为新历史的主体。
新史学设定了新史学的意识形态立场。我们在此需要明确的不仅是新史学话语塑造现代国家意识形态的功能,还有知识分子(史学家)在现代国家意识形态建设中的功能。
新史学肩负着构建现代国家的意识形态的使命,这种使命在赋予历史一种意识形态使命的同时,也赋予史学家一种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的使命。葛兰西区分了“有机的”意识形态与“随意的”意识形态。有机的意识形态是“为历史所必须的”意识形态,它“组织人民群众,创造出人们在其中活动、获得对于他们所处地位的意识,进行斗争的领域。”而随意的意识形态“只创造个人的‘运动’”(注:《实践哲学》(意)葛兰西著,徐崇温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64页。)与“有机意识形态”直接关联的是“有机知识分子”(Organic intellectual)。葛兰西指出,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肩负着知识与实践两方面的使命,首先他必须比传统知识分子拥有更多的知识,他是精英之精英,这样他才能充分了解霸权的实质与动作机制。其次,他还必须“大众化”,传播知识,使哲学大众化为非知识阶层的“常识”,创造出所谓意识形态的整体性。这样,才能具有反抗的实践意义,让思想影响到社会政治工程。
意识形态化的史学在本质上具有了实践哲学的意义。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源于他强调理论与实践、思想与行动的统一性的实践哲学。在葛兰西看来,哲学思考的目的是革命实践,而实践哲学本身就是政治哲学。因为“建立一个领导阶级(也即国家)就等于创造一种世界观。”(注:《实践哲学》(意)葛兰西著,徐崇温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68页。)葛兰西在最广泛意义的哲学上理解意识形态,哲学包括专业哲学家的哲学,也包括大众的世界观,“一个时代的哲学并不是这个或那个哲学家的哲学,这个或那个知识分子集团的哲学,人民大众的这一大部分或那一大部分的哲学。它是所有这些要素的结合过程。”(注:《实践哲学》(意)葛兰西著,徐崇温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27页。)那些反思性的、体系性的、个人化的、只流行在精英圈子里的“这个或那个哲学家的哲学”,葛兰西称作“内在论哲学”,它只是纯粹的思想,无法与实践相统一,也无法与大众相结合创造出意识形态的整体性。
梁启超发起的新史学,更多意义上是哲学化的意识形态运动。它必然面临的问题是“有机化”,使历史知识与历史哲学的观念变成大众化的“民间传说”(葛兰西将“常识哲学”或“大众哲学”称为民间传说)。如果从这个角度理解,新史学的学术形式自身已成为束缚。在此我们注意到的,不仅是思想立场的选择,还包括话语形式的选择。构筑现代国家意识形态的新史学,可以以历史学的方式在精英圈子里流传,那是所谓的学术;也可以以历史剧的方式在大众阶层流传,学术就可能成为常识,成为构筑现代意识形态的力量。我们理解的意识形态,是指支配社会群体实践的大众观念或“常识”化的哲学。从大众化或常识化角度看,历史剧比历史学更能使历史思想大众化,获得实践性或所谓意识形态的整体性。
新史剧是成就“新史学”有机意识形态的大众化、常识化方式,它可以在有机意识形态与有机知识分子概念下,弥合知识分子的启蒙思想与大众常识及其社会运动之间的断裂,将新史学的观念从学院中解放出来,变成改造社会甚至革命的力量。有机知识分子必须找到可以大众化的方式,让社会运动的理论方面(知识分子)与实践方面(大众)结合起来,才能完成其意识形态使命。历史剧是历史作为意识形态的大众化形式。它在“教化”功能上完全符合新史学的要求。柳亚子在《<二十世纪大舞台>发刊词》中主张戏剧“以改革恶俗,开通民智,提倡民族主义,唤起国家思想,为唯一目的”,以“翠羽明dāng@②唤醒钧天之梦;清歌妙舞,招还祖国之魂”。陈独秀推崇戏剧为“改良社会之不二法门”:“戏园者,实普天下人之大学堂也;优伶者,实普天下人之大教师也。”(注:《<二十世纪大舞台>发刊词》,三爱:《论戏剧》,《陈独秀文章选编》,三联书店,1984年版,上,第58页。)在此,戏剧的教化功能契合了有机知识分子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教化”功能。
新史学与新史剧,在现代中国构成一种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文化运动的动力结构。五四时期以郭沫若的《三个叛逆的女性》为代表的抒情历史剧,如欧阳予倩的《潘金莲》、袁昌英的《孔雀东南飞》、王独清的《杨贵妃之死》、熊佛西的《兰芝和仲卿》、杨荫深的《磐石与蒲苇》、白薇的《访雯》,旨在构筑历史中的叛逆主体,颠覆传统社会与历史的“正统”。此间的历史剧虽然没有明确的历史观念,但多少表达了新史学的“民统”思想。维新派将新史学提高到国民意识形态高度,不仅奠定了现代史学的实践性基础,也奠定了新史剧的意识形态根据。历史剧作为从历史构筑意识形态的大众化形式,此时已开始关注历史的民众主体问题。
新史剧的成熟期在抗战时代到来。首先是阳翰笙的《李秀成之死》。该剧完成于1937年,抗战已经开始,但创作的动机,据作者自己表白,却起于国民党对中共红色根据地的数次“围剿”。剧中李秀成被塑造成反帝反封建的人民革命英雄。从与国民党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来看,它在国民党塑造曾国藩的意识形态典范形象的时候提出人民英雄李秀成;从构筑人民革命意识形态来看,它在太平天国运动中找到了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起点。《李秀成之死》之后一时出现了许多太平天国题材的历史剧。陈白尘的《金田村》与阳翰笙的《李秀成之死》同年完成,继而创作出《翼王石达开》(又名《大渡河》),阳翰笙本人又写出《天国春秋》,欧阳予倩写出《忠王李秀成》,这些剧作虽然有不尽相同的寓意,但题材的共同性已经说明其意识形态含义。同样在1937年,张闻天在延安主持编写的《中国现代革命运动史》出版,该书系统地论述了从太平天国到第一次大革命的中国革命历程,太平天国被确立为中国革命的起点。从历史中构筑革命意识形态,不仅使太平天国成为历史研究的热点,也成为历史剧创作的热点。
新史学与新史剧在意识形态竞争中构成一种协调互动的结构。史学与史剧对太平天国题材的反复演绎,都在确立无产阶级革命的意识形态。《中国现代革命运动史》将太平天国当作中国革命的起点,按太平天国、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中国共产党革命的次序叙述中国革命历程。历史剧创作的题材选择也很快集中到这些史学“重点”上,夏衍写过《赛金花》《秋瑾传》,阳翰笙写出《草莽英雄》(关于四川保路会),同类作品一直延续到建国后。但建国后的历史剧题材主要集中在明君、忠臣、清官故事上。意识形态主题变了,史学与史剧的题材也跟着变化。新史剧曾将新史学大众化,变成实践斗争的力量。但是,建国后相当一段时间的史学与史剧已不再是市民社会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了,而成为国家政治的工具。中国现代史学与史剧的关系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现代文化策略将新史学与新史剧整合起来,从历史构筑意识形态并发挥其政治实践功能。
抗战期间历史剧创作形成三大题材群,除太平天国史剧外,还有战国史剧与南明史剧。战国史剧除郭沫若的剧作外,还有熊佛西的《卧薪尝胆》、顾毓秀的《西施》、杨晦的《楚灵王》等,这些剧作共同的“团结御侮”主题,构成抗战意识形态的象征。阿英研究南明史,创作南明史剧如《碧血花》《海国英雄》《杨娥传》,明显借古喻今。于伶的《大明英列传》、周贻白的《李香君》、欧阳予倩的《桃花扇》等,也是宣传抗战意识形态之作。郭沫若以史学与史剧两种形式从历史构筑现代意识形态,具有典型意义。许多具有国家民族使命感的知识分子,在充满动荡的20世纪中国社会中,都试图将历史与戏剧整合到意识形态中,使人文知识转化为大众政治实践力量。我们不能因为这种倾向曾经导致个人与社会的灾难就简单否定或回避它。我们应该思考的是这种将史学与史剧整合起来的意识形态的结构与功能如何。
从历史构筑意识形态,认同所谓“有机的意识形态”使命的现代知识分子,将新史学与新史剧统一协调起来,史学创造这种意识形态的哲学层面,史剧则将其大众化,变成所谓的“民间传说”,葛兰西的“有机的意识形态”与“有机的知识分子”理论,为阐释中国现代史学研究与历史剧创作之间的复杂的意识形态关系,提供了理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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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宣言》从多个角度,深刻剖析了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的各个方面的弊端与矛盾,并且精确预言并在不久的将来论证了,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资产阶级必将爆发矛盾,并且这种矛盾深深的扎根在资本主义的血脉中无法调和,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脚步的较快,随着这种矛盾的积累,资产阶级所有制必将覆灭。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那么这种马克思口中必将消失的私有制到底指的是什么呢?简单来说,私有制是排他性的占有,无论是个人,或是集体,私有制即是剥削的一个鲜明的标志。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状态,消灭私有制是在马克思看来是迫在眉睫且刻不容缓的,私有制的产生在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产品剩余量过多导致分配不均,产生剥削。消灭私有制就是要消灭这些剥削,建立以个人为单位的所有制。建立个人所有制对于现代社会背景下的非公有制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并且在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都具有指导作用,但是这个过程不可操之过急,要循序渐进,随着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一步一步进行,适应我国生产力的发展速度和节奏,并不是一步到位的,马克思曾指出要通过废除私有制把表现为资本的私有财产"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并特别强调"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号角的吹响,产权相关制度的修改,我国越发重视对私有制也就是个人所有制的相关保护,这也能表现出我们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的更加深刻的领悟,并且使之充分融入我们的生活当中,例如,网上的文章不可随意抄袭与借用,这也是保护私有制与时俱进的一种日常的体现。只有做到融入社生活,才能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真正的进一步得到切实的发展与高度的进步。
实现人的自由与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伟大的价值追求与崇高目标,那么什么是人的自由与全面的发展呢?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为未来的社会奠定现实的基础,未来社会将是"一个把每一个人都有完全的自由发展作为根本原则的高级社会形态"。这是提出关于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的最初的方式,人的自由与全面的发展可以进一步理解为,提高人的综合素质,让人的物质文化与身心情况,思想状态都得到普遍的发展,这样才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于促进作用。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下正在积极的进行着,这是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是我国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前提保证,这再一次体现宣言在如今社会背景下的不朽魅力,充分被我们继承和发展,所以我们要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推进人的全面的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添动力。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的事实,在共产党宣言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与当今市场的关系。预见了全球化的到来与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全球的到来使得越开越多得人民和地区走向了现代化,国际化,走进了现代文明,这是全球化赋予的积极地影响,全球化必然有它的消极影响,但是,全球化在现如今的社会背景下促进了一体化的实践,为国家做出了贡献提供了更多的各个方面的资源,全球化是世界发展的一个最基本的趋势,为一体化奠定了基础,由于一体化涉及国家间的各个方面的融合与互动,彼此借鉴学习,所以从未来的发展来看,一体化不仅使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生活全面进步,而且还意味着人们的文明成果的广发传播。一体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它可以使世界文明生机盎然的发展,使社会主义在一体化的进程中逐步的成熟,这无疑是宣言带给我们的启示和指引,它的智慧不言自明。
《共产党宣言》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这里只是举出其中的几点,它对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有着不可否定的积极作用,在历史的长河中始终炯炯生辉,它的划时代的意义无需赘言,它使我们摆脱了黑暗中的徘徊与摸索,使我们有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它永远都是我们的不朽文献,是颠簸不破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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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企业文化管理部门和工作者只是规划者、组织者、辅导者和督促者,但由于直接推动组织变革,所以企业文化管理工作会赢得公司的高度重视并成为企业管理的职能机构。即使没有专门的机构,企业文化工作者的价值也会充分得到体现。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借鉴中国传统文化精髓打造现代企业文化相关论文。内容进行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鉴中国传统文化精髓打造现代企业文化全文如下: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伴随着人类的共同劳动而产生的。但作为一种管理理论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才出现的。关于企业文化的定义有很多,但核心内涵大同小异。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魏杰先生在其所著《企业文化塑造――企业生命常青藤》一书中给企业文化的一个定义是:所谓企业文化,就是企业信奉并付诸于实践的价值理念。
1、中国传统文化的涵义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具体地说,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干、儒释道互补、其他诸子百家为辅为基础形成的一种人伦文化。
2、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与现代企业管理思想不谋而合
我国传统文化中的诸子百家及佛家文化在许多方面与现代企业管理中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原则是相通的。如儒家尊仁德,道家讲无为而治,法家严赏罚,兵家重谋略,佛家信因果等,都可以给现代企业管理提供借鉴。如儒家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等思想,可以指导企业家和员工更好地做人做事。互敬互爱,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竞争合作。
经济大国日本,其企业文化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是儒家思想与日本传统文化和民族心理相结合的产物。日本企业文化的精粹――“大和精神”,就源于儒家的人本文化。西方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在给北京光华德鲁克研究会上讲到,“管理者不能依赖进口。即便是引进,也只是权宜之计,而且也不能大批引进。中国的管理者应该是中国自己培养的,他们深深植根于中国的文化,熟悉并了解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只有中国人才能建设中国。”
可见,传统文化是现代企业文化的根基。吸收中华传统文化精粹,建设现代企业文化为现代企业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国企业已逐渐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就整体而言我国企业文化建设仍不尽人意。主要体现在:
1、企业文化建设处于低层次,表现出急功近利的趋势
企业及企业家的“小我”观念,短视行为,使其企业文化的建设处于低层次、追求单一经济效益的状态。缺乏“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为民族振兴而做企业的“大我”境界。企业价值观的形成、传播处于被动状态。一切以经济为中心,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阻碍了企业文化向更高层次的飞跃。靠智慧赚得“小赢”。
2、企业文化建设重形式轻内涵,收效甚微
有些企业对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和关键理解片面。一方面表现为,认为搞文体活动、贴标语、出版报,搞精神文明建设就是企业文化了。当然,这些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员工压力,增强了凝聚力,但是并没与深入人心,没有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员工和企业家的道德问题,重情疏法、见利忘义、腐败堕落的现象依然严峻。另一方面表现为,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管理脱节,其结果是各搞各的,企业文化建设成为无的放矢,意义不大。
3、盲目引进国外先进经验,消化不良
企业文化是美国人在研究日本经济取得巨大成功之后提出的,之后相关理论研究不断深入,成为指导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企业文化建设实践的“圣经”,造就了一大批世界一流企业。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一些企业界的有识之士,大胆引进西方及日本的管理经验。盲目的崇洋媚外,认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舶来品”未经改造,导致消化不良。
4、古为今用,脱离实际
如今,国内弘扬传统文化热情高涨,重新认识到圣贤文化的教化作用原本是好事,但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就是忽略了企业文化建设具有的时代性。有一些企业家,一厢情愿地在企业推行传统文化教育,完全复古,显然是与现代企业、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
1、弘扬创新文化,谋求企业长远发展
《易经》开篇就提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思是君子处世,应该像天一样,坚强刚毅,奋发有为,永不停息;《易经》还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指事物处于穷尽局面则必须变革,变革后才会通达,通达就能长久。这句话强调事物的动态的、发展的,重视事物的新生、更新,主张积极变革;《礼记》中提出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则从动态的角度来强调不断革新,加强思想革命化。这些思想成为历朝历代人们变法图强、力主创新的理论依据。
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和动力源泉。企业要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培育有利于创造型人才成长的企业文化。首先,企业必须构建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给创新者以物质和精神上的鼓励;其次,要营造民主宽容的氛围,鼓励探索,接纳挑战,宽容失败。让创新意识成为员工的价值取向,让创新行为成为习惯。
2、弘扬仁爱精神,打造战无不胜的企业团队
儒家文化的核心就是“仁”,“以人为本”是儒家管理思想的基本特征,重视人的现实生活状况和心灵的慰藉。对于企业,可以借鉴儒家的“仁爱”思想作为企业领导和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通过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实现对内强化团队凝聚力。领导与员工之间要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不能单纯把员工当作赚钱的工具。领导者实行仁爱管理,从物质和精神等多方面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爱护员工、尊重员工,激发员工的责任心和自豪感,让员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这样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员工与员工之间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员工之间相互关心,才能精诚合作。“兄弟同心其利断金”、“人心齐,泰山移”,团结就是力量,企业战无不胜。 3、弘扬传统诚信文化,让企业流淌道德的血液
中国传统文化中伦理的诚信,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到了儒家那里,“信”成为经世致用的道德规范。治国做人,都离不开“信”:“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民无信不立”、“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孟子继承了孔子关于“信”的基本思想,并进一步把“朋友有信”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并列为“五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道德评价的基本标准和伦常规范。荀子也把是否有“信”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道德标准。先秦时期百家争鸣,在许多方面都各有主张。但不论是那一个学派,对诚信都是持肯定态度的。我国历代商人都尊崇“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以义求财”、“欲而不贪”的基本道德。
以传统诚信为本的伦理规范与当代市场经济中信誉至上的原则是相通的。市场经济就是诚信经济,讲信用,重信誉,是其根本要求。在商品经济时代,有些商人见利忘义,道德沦丧。做假账、夸大宣传、“地沟油”、“毒奶粉”等让那些黑心的企业名誉扫地,永难翻身。诚信,就是要让企业流淌道德的血液。
诚实守信价值观的弘扬,有利于培养和形成人们的信用意识,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良性运转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4、弘扬传统“和合”文化,追求和谐发展
中华和合文化源远流长。在先秦时期,和合文化得以产生和发展。到了春秋末年,孔子更是把它作为人文精神的核心。强调“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思想等,中国古代先哲们通过对天地自然、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和合现象作大量观察和探索,提出了和合的概念,对和合现象作本质的概括。所谓和合的和,指和谐、和平;合,指融合、合作。二者连起来是指在承认“不同”事物之矛盾、差异的前提下,把彼此不同的事物统一于一个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各个事物取长补短,达到最佳组合,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初期的“大鱼吃小鱼”似的残酷竞争中碰壁了,意识到合作的重要性,于是“竞争合作”、“合作竞争”等概念应运而生。其实,我们的祖先早就提出了“和气生财,合作制胜”的企业和合文化思想。
和合文化是调节人的内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良药”,是构建和谐企业的文化源泉。现代企业要弘扬和合精神,选择“和气生财,合作制胜,和谐共生”道路,才能真正做到“双赢”,并成为“环境友好”型企业。内部员工之间要和睦、企业与客户之间要和气、企业与企业之间要合作、企业与环境之间要和谐。在具体管理活动中,采取“多元化”、“差异化”战略,避免你死我活的竞争,力求把蛋糕做大,实现“双赢”;牢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恩并回馈消费者;敬畏自然,保护生态环境。
1、对传统文化应采取“扬弃”态度
中国传统文化经过了千百年的发展演化,在历史长河中巨浪淘沙,不可避免有陈旧过时,甚至是文化糟粕。在建设现代企业文化时,首先要区分其中的积极和消极的因素,不能全盘复古;其次,中国的传统文化多为哲理,在指导现代企业管理实践时,必须将其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再次,在建设现代企业文化时,还要引进西方先进的企业文化的理论和方法。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古今中外兼收并蓄,有机融合,形成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
2、企业家应该率先垂范
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斯隆商学院教授沙因认为,企业领导者所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创建和管理文化,最重要的才能就是影响文化的能力。现代企业文化的建设,首先要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让他们在企业文化中起组织、示范和推动的作用。企业家的思想、行为与企业文化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企业家们应该用优秀的传统文化滋养自己,培育自身高尚的道德、远大的理想、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率先垂范。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要很好地掌握它绝非易事,而要将它应用于现代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践中,更是不易。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躇而就,它需要企业家们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并从企业的高层领导到中层领导再到基层员工逐级的传递,在实践中潜移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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