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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制,国家最高权在实际上或名义上掌握在君主个人手中,君主终身任职并且实行世袭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制由君主,包括国王,皇帝,天皇,苏丹等担当国家元首。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不受任何约束。君主实行终身制,并且是世袭的。这种政治制度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多实行这种专制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就在于,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无限权力之间的不适应或不对称,而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君权的强化力量与约束调节力量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则是这种内在基本矛盾的现实表现。正是在这种矛盾运动的作用下,使得君主专制制度形成了某种自我调节机制,减弱了其狭隘性、封闭性与非理性因素,使它能够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发挥出基本的效能。不过,这种内部矛盾运动虽然是我们思考君主制度的起点,但并非孤立的、自发的自我循环过程,它实质上是统治阶级分享、协调利益的一种具体形式,其深层的动力机制还应归根于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
近年来,学术界相继发表了不少有关中国君主专制制度方面的研究论著,取得了许多可喜的研究成果,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意识到,必须在考订史实的同时,致力于方法和理论方面的突破,才能进一步推进君主制度乃至整个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深度。[1]一位学者曾经评价中国的官僚政治研究状况说:“学术界对官僚政治的研究……一方面是材料梳理和历史细节的考订;另一方面,人们基于宏观社会理论,着重从阶级性质、专制权力与意识形态层面上讨论官僚政治。这些研究不可否认也是成绩斐然,但在丰富致思方向和研究方法上,新的进展尚嫌不足。问题之一,似乎在于上述两个层次之间,有可能存在着一个薄弱的中间环节,即:在宏观社会理论与史实考订之间,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这种理论属于中间层次,大约属于某种‘中等范围’〈middlerange〉的理论。”[2]依笔者浅见,在有关君主制度的研究当中,也同样面临着如何在研究方法、尤其是在中观理论方面取得突破的问题。认真说来,除了各门学科都通用的一般的宏观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外,我们目前确实还苦于缺少一种属于或贴近于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研究的独特语言,以便能把这种宏观理论过渡、转换为中观的理论。由于在理论上存在诸多盲区,也就无法确立属于中国君主制度研究所独有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形成学术界公认的基本分析范畴和基本语言,从而也难以找到学术对话的共同语言和共同基点,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和整体的学术积累。基于这种考虑,同时也是对上述呼吁的回应,本文将通过对中国君主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的分析,尝试性地提出一种诠释和描述中国君主专制制度运行机制的思路,诚望得到批评教正。[3]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一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其中事物内部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又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主要作用,是决定事物面貌与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动力。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马克思主义进而揭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一切社会都存在的基本矛盾,它制约着和决定着其它一切社会矛盾的存在与发展,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原因。也是基于这一基本原理和思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分析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着手,进一步分析和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原理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一切社会现象的总方向和把握一切社会问题的总钥匙,它从方法论上给我们以莫大的启示:正如在整个人类社会存在着社会基本矛盾一样,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必然存在着一种基本矛盾,它决定着中国君主制度的基本面貌、存在方式与运行方式,因而也就构成了理解和研究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分析对象!
那么,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又是什么呢?换句话说,我们应如何寻找切入点,来把握这一矛盾呢?
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列宁曾概括和总结马克思的研究方法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中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4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表达过这样的思想:为了便于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尽可能地暂时抛开“一切混杂的附属物”,在“最少受干扰”的情况下研究事物的“纯粹形态”或典型形态。
5由此,至少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第一,应该从最常见、最普通从而也是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出发,去把握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因为这最普通、最常见的事实里面蕴含着事物一切矛盾的胚芽;第二,应该暂时抛开这一基本矛盾和其它矛盾、其它制度的关系(如社会基本矛盾、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等),在一种较为纯粹和典型的状态下,深入到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贴近这个基本矛盾本身进行分析,然后再由抽象到具体,即马克思所说的,让“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6由简单到复杂,由“纯粹”地描述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过渡到对外部联系(这种矛盾与外部社会政治经济的联系)的全面分析。
另外,马克斯?韦伯也在其社会学研究中采用了一种著名的“理想类型”(ideal-type)的技巧和方法,即:首先在理论上假定社会行动的“纯粹”形态即“理想类型”,在此基础上与社会行动的实际过程进行比较研究,以求把握社会领域的复杂性。和马克思有所不同的是,韦伯不大愿意承认这种理想类型的“假定”是有客观基础的,是对具体事物的抽象,甚至认为这种假定是有些“武断”的。7如果抛开其思想的“武断”成分,韦伯恰恰是从他的角度证明, 为了便于对问题的分析操作,暂时假定事物的“纯粹状态”是十分必要的!
质言之,为了论证的方便,我们将首先从比较抽象的层次,在一种比较单纯的状态下,深入到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去分析其基本矛盾及其运行状况;然后再“跳出”到这种制度的外部,分析其外部联系,即分析这种矛盾运动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特别是它与社会的基本矛盾的关系。
这也就是通常所谓的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那么,具体到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来说,它所表现出的“最普通、最常见从而也是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是什么呢?这就是君权在制度上的无限性与君主实际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或者叫做君主的“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一方面,这种制度把君主虚设为“至圣至明”的全能角色,赋与他不受任何外在法律制度约束的、无限的权力,要求他以全能的角色去行使无限的权力,另一方面又在事实上无法使君主具有能够胜任此种角色的能力,君主的实际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相适应。这样,无论从情理上还是从经验上看,专制制度下的君主都必然会陷于权力与能力之间的深刻矛盾之中。
这种君主有权而无能、能力与其权力极其不对称的矛盾情况,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说明。从一般情况来看,一切专制君主――无论相对于当时的条件其实际才能如何,都不可能是至圣至明的全才、全能人物,其才能都不可能胜任其“角色规范”的要求;与法治社会相比,仅靠君主的一己之才来对国家实行“人治”总是不够的。具体来说,专制制度在肯定君主一人对国家最高权力的独占、在赋与君主以无限的权力(全权)的同时,也就使他背上了无限繁重、超负荷的管理负担。
所谓“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无论巨细,朕心躬自断制”,8这原本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应有之意。但实际上只有全智、全能的人物才能胜任这种全权职务,现实中的君主又毕竟是人而不是神,面对无限复杂的政治世界,他的知识总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摆脱“无知之幕”;为应付无限繁重的政治事务,其精力、能力也总是有限的,无论君主多么具有雄才大略和精力过人,都注定是不能胜任的。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只有法律才是“最优良的统治者”。9如果舍弃了法律和制度的作用,任何君主在智能方面都注定不能胜任专制制度的要求。明太祖朱元璋号称是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的皇帝,他曾狂妄地下令废掉行之已久的宰相职位,并禁止任何人奏请恢复,否则“论以极刑”
。虽然一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个人集权,但以国家事务之繁重,终非一人所能胜任。尽管他“宵旰图治”,据说开始每天处理400多件政事,不久就难以为继,不得不承认“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在身边设置了内阁大学士,协助他处理政务。 内阁大学士起初只是皇帝的机要秘书性质的职务,后来又演变为实际的宰相,只是碍于朱元璋“金口玉言”的禁令,避宰相、宰辅之名而称“阁臣”、“辅臣”、“首辅”。朱元璋可以说是以自己的方式印证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
相比之下,唐太宗一开始就没有这么“自信”,他承认以天下之大,国事千端万绪,遇事应与“百司商量,宰相筹划”,“岂得一日万机,独断于一人之虑也。”尽管他不便公开承认“至圣至明”的皇帝也有“无能”的时候,但已算得上是比较有自知之明了。总之,任何个人的智能对管理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不够的,都不可避免地使他陷于“先天性”的无知、无能的境地。这是一般意义上的君主“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
所谓相对意义上的“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是指:君主专制本身不仅不能产生符合全权要求的全能人物,就连当时条件下比较优秀的人物也难以保证,从而导致君主有权而无能。首先,君主专制既然是一种肯定君主一人独占国家最高权力的“家天下”统治形式,君权在本质上就必然是排他性的,是不能由异姓染指的,故在最高权力的继承形式上,只能采取反智型的君位世袭制(清朝例外)。而在中国皇帝多妻制的情况下,皇子往往不只一人,为了既能保证皇位为一家一姓所私有,又能“绝庶孽之窥窬,塞祸乱之本源”,防止皇室兄弟父子因争夺皇位而同室操戈,自相残杀,只有沿用原来宗法制下辨别嫡庶长幼以定尊卑的做法,采取以嫡长子继承为基本准则的皇位继承制度。
其具体内容是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和“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原则,选择皇后(正妻)所出的嫡长子作为首选继承人,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则是以最年长的皇子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这种制度的基本精神在于,以“贵”(嫡)和“长”(年龄)的硬性标准,把具有继承资格的人数限制在一个人身上,把最高统治者的选择范围压缩在最低范围,以使皇位能在一家一姓内部有秩序地继承,自然无法顾及对君主在才智德行方面的要求,只能公开放弃了那种较少操作性的“贤”的要求(“不以贤”)。
这样的君主继承与“选择”方式实际上是无可选择的,具有明显的反智特征。另外,在嫡长子继承制的具体运用中,由于有些君主不具备生育能力、皇子短命早夭等原因,造成继承系统的断裂与真空,这时就会采取变通的方式,从血缘关系最亲近的皇室成员中挑选继承人。但这种方法也不可能弥补世袭制的缺陷,因为:从全国的角度看,这种选择方式在范围上还是过于狭隘了,要在这样一个狭小范围内选出在全国比较优秀的统治者,概率还是太小了;从这种方法的实际操作结果看,选择什么样的君主主要也不是取决于当选者的才德因素,而是视接近权力核心的各种政治集团(如外戚后妃、宦官、权臣)的私利和他们相互斗争的情况而定。
为了各自的狭隘利益,有的当权者甚至“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故意把幼儿、白痴扶上皇位以把持国政。足见嫡长制的一些变通形式也不能改变这种皇位世袭制的反智特点。其次,专制制度下的君主也缺乏正常、健全的政治社会化条件。
君主的全权职务不仅要求他起码应具有正常人的感情和健全的人格,而且必须广闻博见,具有一切最高统治者、政治家的必备阅历和必要感受,才有可能扮演好君主的角色。然而君主至高无上的“超人”地位和专制制度对权力的独占性、排他性又把他局限在一个极其狭小封闭的生活天地内,每天接触的就是那几个女性和心理变态的宦官。所谓守成的帝王“生于宫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未尝知惧”,不仅很难具备过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反而连正常人的感情、心理结构和生活经验都不能具备,以致于出现许多心理变态、行为乖僻之徒,远远不能适应其政治角色的要求。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在秦统一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当中,合乎角色要求的君主自然是绝无可能出现,除了少数“马上取天下”的武力开国者以外,继位君主中连勉强够格的君主也不多见。常见的情况是幼儿、白痴、昏庸无道、性格变态之徒占据了皇位,以至于古人感叹,一个王朝几百年中绝大部分君主“非暴即暗,非暗即僻,非僻即懦”。一方面需要最杰出和最有能力的君主,一方面“产生”的却是大量的平庸无能之辈。
当然,这种君主“权”与“能”相互脱节、相互矛盾的问题并非中国的君主专制所独有。亚里士多德可以说是最早意识到君主专制制度的这一内在矛盾的人。他指出,那种由君主以个人的智虑去“独理万机”的统治方式,实际上是“不合乎正义”的:君主虽然拥有治国的全权(绝对权力),但即便是最“贤明”的君主也难免有才智方面的不足,也会发生偏私与失误,更何况世袭制又很容易使失德无能者继位。
所以,只有法律才是“最优良的统治者”。而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托马斯?潘恩也在其《常识》中不无辛辣地说:“君主政治的体制里有一些极端可笑的东西。这个体制首先使一个人无从广闻博见,然而又授权他去解决那些需要十分明智地加以判断的问题;国王的身份使他昧于世事,然而国王的职务却要求他洞悉一切。因而这两种不同的方面,由于它们出乎常理地互相敌对和破坏,证明那整个的人物是荒.唐的和无用的。”正是有鉴于君主的权力和他的实际能力之间存在着如此的悬殊和矛盾,潘恩甚至抨击君主制度“常常把笨驴而不是雄狮给予人类”,从而使得这种制度“成为笑柄”。
另外,近年来国内也有学者注意到这个问题。如《现代文明的起源与演进》一书即以欧洲的史实为例,提出君主专制制度“必须依赖‘伟人’存在,这个伟人必须是大智大睿,无所失误,而且必须是全心全意协同于国家利益的。”然而具有这样品德和能力的人不仅“无论何时何地都难以找到”,“相反,专制制度的本质却总是把平庸之辈最终送到权力的顶峰,他们的无知与愚昧又总是以个人喜恶为标准,把国家引到错误的方向上去”。可见,这种君权的无限性与君主实际能力的有限性的矛盾是一切君主专制制度普遍存在的内在基本矛盾。不过,与西欧的情况相比,这种矛盾在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身上似乎反映得更为充分和突出。这主要是由于:首先,在西欧君主专制时期,至少从制度上还存着一定的制约君权的组织形式,如英国的初级国会Parliament,法国的三级会议,俄国的贵族委员会,存在着一定的合法反对的舞台,而中国的君权则没有任何外在制度上的限制与约束,中国的君主专制实际上赋与了君主以更大的权力。其次,中西君主专制制度虽然都是实行君位世袭制度,但中国却在宗法家庭制度的影响下,以嫡长制作为其基本形式,采取了一种更加直接了当地“以贵”、“以长”而“不以贤”的方式来选择君主。这就必然会造成君主在权力与能力方面的更大悬殊,使君主专制所固有的矛盾更加突出。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对称、不适应的情况,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要么是君主滥用权力,要么表现为君主根本无法运用权力,都会造成严重的统治危机,直接损害统治集团的利益。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君主专制制度内部既然存在着如此“荒.唐”“可笑”、如此明显的矛盾,然而君主专制制度的长期存在与延续毕竟又是一个既定的事实,那么,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是如何可能的呢?它又为什么会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延续下来了呢?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来看,历史上的任何现象的存在都不是偶然的、不可理解的。
一种制度或文化传统之所以能够延续下来,被一代又一代人所接受,固然有许多原因,但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由于它在历史长河中经过无数次的洗炼、无数次“博弈”而筛选出来的,因而蕴含着某些人类集体智慧。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之所以长期延续,它之所以成为君主专制的典型,原因固然非常复杂,但其中非常重要而又常常被人忽略的一点是,君主制度本身在各种社会条件作用下的运行状况。具体来说,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作用下,君主专制制度自身也会发育成长出某种调节机制、某种“解毒”功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君权的滥用和过度膨胀,弥补君主在能力上的不足,并在实际运行中调节、缓和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与冲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使之能够长期维持并发育完备。
这也就是说,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并非铁板一块,它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层面、两种力量或两种功能――借用国学大师钱穆先生的话说,就是存在着“桌面上的政治”和“桌子底下的政治”:在制度的正面和制度的最初设计层面,表现出的是一种维持、强化君权的力量和倾向,这种力量或倾向力求突破一切束缚和一切障碍,顽强地展现专制制度的本质特征;在制度的里面和制度的运行层面,又存在着一种调节、制约君权的力量与倾向,力求从“体制内”约束君权的盲目扩长和非理性、随意性倾向,弥补君主在能力方面的不足。正是由于这两种功能、两种力量的不断摩擦冲突又不断磨合调适,形成了君主制度的现实存在与演变运动。下面,让我们来具体考察一下这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状况。
从君权的维护、强化倾向方面来说,首先突出地表现为,在整个封建专制制度的历史上,一直奉行的最高政治准则是君主神圣不可侵犯,君权至高无上,君主的意志高于一切。基于这一原则,专制君主从根本上否定、排斥一切具有稳定性、独立性的制度和机构,一切制度和组织机构必须根据君主的意志而废存转移;君主对国家一切事物和全体臣民拥有全面、绝对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可以“言出法随”,对臣民随意进行生杀予夺,而不受任何法律制度的制约;君主被称为“天、地、君、亲、师”五位一体,集神权、政权、父权、师权(思想权威)于一身;任何人不得公开怀疑、触犯君主的这种权力和地位,否则就会遭到最严厉的制裁。
这种维护、强化君权倾向的另一表现是,历代封建王朝都公然肯定天下为一家所私有,把追求一家一姓的私利奉为最高政治目标,使君主专制制度具有明显的私性。如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自称始皇帝,其寓意就在于要把天下国家当作私产,“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汉高祖刘邦取得政权后,也得意地对曾经把自己视为无赖的父亲说:“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值得注意的是,当刘邦把天下视为个人产业时,殿上的群臣也都认为理所当然,“皆呼万岁,大笑为乐”。
既然国家属于私产,国事自然就成了“家事”或“私事”。如宋太祖就曾不无得意地谈及自己的养兵之制说,“吾家之事,惟养兵可为百代之利”;明成祖篡夺了其侄子的皇位后,强迫方孝孺为他起草即位诏书,理由就是“此朕家事”。国家被视为私产,国事被视为家事,也就必然会以满足一姓之私利、维护一姓的“万世一系”统治为根本追求。所以朱熹说汉高祖、唐太宗至多也不过是“假仁借义以行其私”;吕留良说秦汉以后的专制制度“本心却绝是一个自私自利,唯恐失却此家当”。
这样,从任何一个专制君主的主观意愿来看,其内心里决不愿意他人分享自己的“家产”;即使不得已而利用臣下替自己看管家产,也是处处猜疑,层层防范,似乎处于和天下一切人“对立”的状态:“藏天下于筐箧也,利不欲其遗其下,福必欲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又用一人以制其私”,“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也”。从这种自私自利的狭隘性出发必然导致君主在权力上的独占性、排他性和内敛性,从而在根本上排斥对政治资源(权力和权利)的分享和参与。
纵观两千多年的历史,可以说,君主专制制度下的一切具体制度、具体机构的设置,其最初的动机都是为了实现上述原则和目标,其演变发展的直接动力也是来源于此。或许宰相制度的演变最能说明问题。
根据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研究结论,可以说,一部中国的宰相制度沿革史,就是君权不断控制相权的历史。西汉君主抑制相权、实现集权的主要方法先是由内朝而控制外朝宰相,东汉则是由地位卑微的尚书台而控制三公,至唐代则以使职差遣化的宰相来削夺正式宰相的职权,宋代又设三司、枢密院分割牵制相权,明代更公开废除宰相,并故意模糊内阁的职能和身份。最后,到清代则是以更少独立性、更加非正式化的军机处凌驾于内阁之上,处理军国大事。
在机构不断更迭的同时,宰相人数也在变化。汉代前期一般只设宰相一人,后来发展到多人乃至十几人(唐玄宗时就达17人),员额也越来越不固定;宋太祖因为担心宰相赵普专权,“欲置副贰,以防察之”,还专门设立了参加政事一职。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是,宋代以前,宰相保持了“坐而论道”的传统,可以坐着和皇帝议论政事,从宋代开始只能“立而奏事”;清代内阁大臣则干脆跪着奏事。凡此,均说明君尊臣卑的关系在不断强化。
概言之,从汉朝以迄明清,宰相多由皇帝私臣近幸演变而来,一旦威权既重,组织形态发育成熟,便会蜕变为闲曹,为皇帝身边发育出来的新的宰相机构所取代;以皇权为中心,中国的宰相机构呈现出“波纹式循环发生”状态。就制度的规范层面而言,随着这种循环发生状态的持续,君权的确呈不断扩大之势,相权越来越缺少制度上的空间。所有这些都是“家天下”的利益使然,都是为了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力和地位的需要。用章太炎的话来说,都是因为人主“狎近幸而憎尊望者之逼己也。”
此外像人们所熟知的科举制度、官僚制度的发展,以及明清时期特务政治的发达,监察制度的日渐完备,思想控制的不断加强,雍正时期密折制度的盛行等等,也都说明了同样的问题。
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如果换一个角度就不难发现,在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确实又潜伏着另一种力量,即:具体体现于官僚机构和官僚制度中的“自主性”倾向。它或隐或现、或强或弱地制约、抵销着君权的膨胀,调节着君权在相对合理化的轨道上运行,与维护、强化君权的力量形成彼消此长的拉锯局面。
关于这一点,也突出表现在以宰相制度为代表的官僚制度方面。如汉代以内朝近侍抑制宰相的权力,到魏晋隋唐时期这些近侍就发展成为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形成了具有制度化、程序化水平的宰相制度。在正常的情况下,皇帝不能直接向有关部门发号施令,而是由中书省起草诏令,经皇帝签字后再交由门下省审核,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封驳退回;诏敕经中书草拟、门下副署方为有效,否则即不得称为“敕”。
宋代前期设计了种种削弱相权的办法,尤其是专设枢密院管军事,防止宰相过问军事。但宰相作为“事无不统”的行政长官,不可能不过问军国大事,到南宋又不得不让宰相兼任枢密院长官,南宋中期后甚至多次出现权相专政的局面。
明代虽然废除宰相,不久即由内阁大学士充当事实上的宰相,担负起行政首脑的职能。明代后期皇帝往往不理政事,有的皇帝甚至长达几十年不上朝,而各种国家机器却能基本维持正常运转,三年一度的科举考试照样举行。
凡此种种,都说明有一种制约、调节君权运动的力量绵亘于整个历史中,对于强化君主的力量产生了持续的反弹。这确实象马克斯?韦伯、艾森斯塔特(S.N.Eisenstadtd)以及余英时等学者注意到的那样,即使是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官僚制度也会产生某种程度的“自主性”:官僚制度一旦产生,就有了“自己的发展运行的轨道,不再随君主的主观意志而转移了”,表现出“相当强韧的客观化倾向”,成为君权运行中“最大的阻力”,以至于在历史上君主必须“一再重复地起用私臣、近臣来取代品位既高的相权”。
为什么君主专制制度内部能够发育出一种抑制君权膨胀、调节君权运行的力量?换句话说,君主的“无能”、君主权力与能力之间的不对称状况是怎样导致了上述力量的发生?具体到我们上面讨论的官僚制度的案例就是,究竟在什么样的制度条件下,中国君主专制时代的官僚制度会形成这种颇受注目的“自主性”?以往的学者似乎对此未曾详加申论,有必要在此稍加剖辩。
首先,官僚制度本是适应君主集权的需要而产生的,为了获得最大的集权效果与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容忍官僚制度的自主性,这是君主专制制度必须付出的代价。正像我们前面所指出的那样,在实际政治过程中,君主事实上是没有能力包揽一切统治活动的,君权是不能单独存在并发挥作用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自己的意志,君主必须借助于官僚队伍和官僚机构的群体力量、整体力量,即:必须借助于官僚机器的组织化、制度化、有序化的运转,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君主个人在能力上的缺陷。为此,君主必须服从一切管理活动都必须服从的效率原则和授权原则,设立一定的官僚制度,授予官僚机构和官员一定的职权,制定其活动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并给予起码的尊重。汉文帝有一次出巡时被人惊了驾,便下令对那人从重处罚,廷尉张释之却坚决反对说,“法者,天子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坚持对那人进行了依法判决。
唐代也有类似的记载:有个犯法而不该死罪的人,高祖却“特命杀之”,一位监察御史立即反对,认为“三尺法者,王者与天下共也,法一动摇,人无所措手足,……臣忝法司,不敢奉召!”类似的事例在历史上可谓史不绝书。为了更加有效地贯彻个人意志,君主们却又不得不对个人意志有所约束,给予官僚制度以相对独立的活动空间,使之产生某种“对事不对人”的普遍化、客观化倾向,这就是事物的辨证法则在君主专制制度中的具体体现!其次,历史上经常出现的君权“象征化”或事实上的真空状态,也有助于此种自主性的发育。由于皇位世袭制常常把幼童、弱智者推上皇位,此时的君权便实际上不能发挥作用。
这种情况固然可能导致最高权力向宦官、外戚转移,但也往往导致另一种倾向,即官僚组织趁机扩展权力、逐渐减弱其对君权的依附性。如汉光武帝倚重由西汉内朝演变过来的尚书台,本为防止大权旁落,直接控制行政中枢,但是后来连续出现君主幼年即位的情况,尚书台最终还是落入外廷大臣的手中。到曹魏时,君主不干预尚书事务已经成了“故事”。魏明帝即位后曾想改变这种状况,一次他的车驾“卒至尚书门”,想要“案行文书”,却被尚书令陈矫拒绝说:“此臣职分,非陛下所宜临也。
若臣不称其职,则请就黜退。陛下宜还”。结果是“帝惭,回车而反”。另外,明代内阁的权力之所以在英宗朝明显上升,直接的因素也是英宗以九岁幼童即位,无法处理朝政,不得不依赖“三杨”以弥补事实上出现的君主权力真空。
最后还要看到,官僚制度之所以发育出抵制君权的力量或“自主性”,儒家思想从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儒家思想固然存在着对君主专制制度的依附性一面,但同时又具有超越它、按照自己的面貌塑造它的一面:它采取“体制内“的实践路线,基于”道尊于势“的立场,竭力保持独立的目标和追求,并用自己的理想和目标来升华现实的君主制度,力求使之成为“行道”之“器”,从而与君主制度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紧张与摩擦。
当儒家思想确立其独尊地位、逐渐成为政治生态中最重要的政治文化土壤后,其道德理想、价值取向与行为规范便会在很大程度上“制度化”为官僚组织的目标、原则和活动规范,使官僚制度获得了相对独立的思想源头和归依。
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官僚制度在目标取向、活动规范方面的独立性与稳定性,形成对专制君主的制约、反弹力量。关于这一点,笔者另有专门的文字论及,兹不详论。总之,制度的设计无法保证对君主实际能力的需求,必然发育出相应的调节、校正或制约机制,并且透过儒家政治文化的生态环境获得深厚的思想支持,从而形成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对立统一运动。虽然我们主要是通过以宰相为核心的官僚制度的案例加以说明的,实际上,封建社会的许多具体制度如科举制度、君主的教育培养(经筵制度)、谏议制度、考课与官员升迁制度等,都包含着维护、强化君权与制约、调节君权这两种力量、两种倾向的对立统一运动。限于篇幅,只能留待以后详论。
可以说,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历史就是直接在这两种力量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运动过程中展开的。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在论及中国的君主制度时,往往提出完全相反的论断,如:有人认为中国是专制主义的典型,有人则根本否认中国存在过专制制度;传统的看法认为从秦汉到明清,君权呈不断加强的趋势,近年来则有人提出新说,认为君权发展的总趋势不是加强,而是不断削弱;甚至有的外国学者本人对中国的君主制度的评价就是自相矛盾的。之所以产生如此歧异,恐怕就是因为缺乏对上述两种力量、两种倾向的整体把握。
以上我们为了研究方便起见,姑且抛开了事物的外部联系,单纯地分析了君主专制制度内部矛盾运动及其表现。实际上,现实当中任何政治制度的运行都不是孤立、封闭的自我循环,而是和外部环境不断交换信息、转换能量的过程。从根本上说,经济生活是一切社会政治问题的“终极原因”或“始因”,这种矛盾运动不过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一种反映。所以,应该“从经济关系及其发展中来解释政治及其历史,而不是相反。”基于这种认识,让我们在这里把思路引向制度的外部,去具体考察一下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矛盾运动与外部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而解释出这种矛盾运动的社会根源或社会动力机制。
首先看一下这种矛盾运动会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功能或整体效应。
从历史事实不难看出,这种矛盾运动所造成的最直接、最明显的结果是,它在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内部造成了某种互相制约、互相牵制的力量,从而使君主专制制度具有了一定的内在(虽然不是外在的)约束、校正和调节机制,增加了复杂因素,减少了风险系数,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弥补了君主制度的先天性缺陷,在一定水准上保证了政治统治的效能。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理解,为什么一个王朝能够在经常出现幼儿、弱智君主的情况下维持几百年的统治,为什么君主专制制度始终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
不可否认,在这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两种力量当中,代表对君权约束、调节力量的官僚组织虽然也可能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产生自我服务、追求自我利益的倾向,但就中国的实际情况看,笔者更倾向于余英时等先生的见解:相对来说,官僚制度会更多地表现出“主智”的倾向,理性因素更多一些;而专制君权则更多地表现出反智的、非理性的倾向。支持这种见解的理由之一是,基于一般经验来看,专制制度肯定一人独裁的原则,是梁启超所谓的“独术治群”的统治形式,以一个人的才智应付天下无限多的事务,更容易滥用权力,堵塞贤智者发挥才能,发展出非理性倾向;官僚制度代表群体的力量和智慧,以群体的智慧与君主一个人的才智相比,自然更具有优越性。
其次,从角色的获得方式来看,官僚的身份或角色主要是通过能绩取得的,君主的角色则是通过一种直截了当的反智型的世袭制获得的。在官僚制度的运行中,虽然也不排除裙带关系等非智能、非角色化的因素的影响,但无论如何,官僚制度也不会经常把白痴、幼儿推向行政首长的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还是官员的行政技能、经验和才智。历史上被皇帝杀掉的宰相不知凡几,但真正因为以权谋私而送命者并不多见。虽然发育成熟的官僚制度也会带来效率低下、文牍主义等弊端,但却由此形成了对专制君权的约束、调节机制,在维护统治秩序的长治久安、保持社会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与积累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功能。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那种维护、强化君权的力量就只有消极作用。在维护和强化君权的过程中,必然导致对官僚制度控制的加强,发育出完善严密的监控、奖惩系统。出于担心“家天下”利益受损的直接动机,君主往往能够对贪污、腐败分子给予毫不留情的惩治,这对官僚制度也未尝不是一种净化机制。
概言之,在评估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矛盾运动的作用时,主要应着眼于这种矛盾运动的整体效应,并从这种矛盾的结构或关系中把握这两种力量的实际影响。虽然维护、强化君权的力量与制约、调节君权的力量在性质和作用方面存在着差异,但从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实际来看,这两种力量互相冲突、互相制约与互相作用的总结果,却是为君主专制制度增加了复杂性,减少了风险性,较好地实现了一个王朝的长治久安,在一定限度内维护了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下面,让我们接着考察这种内部矛盾运动的性质和社会根源。
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般理论,我们当然不难得出结论说,中国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无疑是地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一种形式,君主专制制度内部这种矛盾运动当然也可视为统治阶级利益关系的一种反映。但是,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层次,我们实际上还是没有从国家的一般理论过渡、贯彻到对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具体分析之中,还是没有回答下述问题:既然君主专制制度下各种政治力量、各种具体制度都是服务于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为什么它们之间会发生摩擦和斗争?尤其是,为什么历代君主往往毫不掩饰地把谋求一姓私利作为最高政治目标,公然视国家为私产,而看上去似乎并不顾及统治阶级的整体“公益”?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解决这些看似十分“矛盾”的问题?
正如经典作家曾经指出的那样,在阶级社会中,人“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国家也不过是当时社会状况下“经济必然性的执行者”。因此,正如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以他的自我评判为根据一样,判断一个党派也不是看其“言辞和幻想”,而是看其“本来面目和实际利益”;同样,也必须从社会的经济关系,从“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一切社会政治现象。所以,我们在判断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矛盾运动的性质、根源时,以及在判断君权究竟代表哪个阶级利益时,主要是看其客观上执行了一种什么样的“经济必然性”,维护了一种什么样的生产关系,而不是看其主观的意识或声明。
众所周知,中国君主专制制度之所以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正是顺应了封建生产关系的需要,是当时社会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结果。从实际的社会效应和政治功能来看,正是由于君主专制制度的这种内在矛盾运动及其调节机制的作用,使封建国家机器能够产出一定的“秩序”、“稳定”这类政治产品,客观上为整个统治阶级所共享,使各级统治者的利益得以实现。比如,历代封建王朝都制定颁布一系列法律,宣布保护封建土地财产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宗法关系和纲常等级制度,并通过国家暴力机器强制执行这些法律。
不管统治者本人是否意识到,当他在颁布和实行这些法律时,实际上就意味着封建生产关系的合法化,他实际上就是在替整个统治阶级维持秩序,就是在保护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君主会因为自身的“无能”而无法起到实现统治阶级利益的作用,君主及其家族的私利私欲、官员的以权谋私有时会和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而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运动的作用就在于,形成对各种力量和利益、特别是对君权和君主私利的调节机制,使专制制度发挥更大效能,维持个别统治者私利和整个地主阶级“公益”之间的大体平衡。
另外,从君权的运用形式看,专制制度下君权虽然被标榜为君主一人独占的权力,但正如我们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它在客观上是不能离开官僚队伍而单独行使和发挥作用的。为了取得官僚队伍的配合与支持,贯彻自己的意志,君主不仅要将权力分解,对臣僚进行层层授权,而且必须使他们能够分享到一定的利益。所以,刘邦在一道求贤诏中宣称要与天下士大夫“共安利”,说“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另外东晋政权在当时就有“王与马,共天下”之说,意指东晋政权实际上是司马氏皇族与士族地主(以王氏家族为代表)的共同统治;而宋代也有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说法。这些都说明了一个事实:君主和官僚地主集团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利益上的联带或共生关系。
封建专制时代对君主提出顾及“公道”、“民意”的要求,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发育出一定的调节机制,形成内部矛盾运动,提高了统治的整体效能,其深刻的社会驱动力和最终的目的也在于实现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相反,如果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调节机制完全失灵,如果这一制度内部对立双方的基本平衡关系被彻底破坏,这就意味着某个政权事实上已经不能代表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从而因无法获得起码的支持而濒临垮台。
可见,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的这种矛盾运动不过是皇帝和整个地主阶级共同分享统治权力和利益的一种形式,其实质在于维系统治集团中的个别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大体平衡,实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从社会根源上看,这种矛盾运动实际上是封建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反映,即:在总格局上,封建专制制度必然服从和反映封建经济基础的要求,但又存在着某些矛盾或局部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君主的能力与其权力的“不对称”的问题),客观上需要某种机制来调适二者之间的矛盾,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维护封建生产关系的功能,表现于君主专制制度的运行方面,必然会形成对君权的调节、校正和弥补机制,造成两种力量的对立统一运动。
当然也要看到,这种自我调节功能只是君主专制制度运行过程中自然生成演化的结果,并非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君主动选择创制的结果,因而其“制度化”的程度毕竟不高,只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一定的限度下发挥作用,而且往往伴随着较高的“摩擦成本”,如统治集团内部激烈的冲突等,并不能从根本上克服其固有的内在矛盾。
综合本文所论,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无限权力不适应或不对称问题乃是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而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君权的强化力量与约束调节力量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则是这种内在基本矛盾的现实表现。正是在这种矛盾运动的作用下,使得君主专制制度形成了某种自我调节机制,减弱了其狭隘性、封闭性与非理性因素,使它能够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发挥出基本的效能。
这种内部矛盾运动虽然是我们思考君主制度的起点,但它并非孤立的、自发的自我循环过程,它实质上是统治阶级分享、协调利益的一种具体形式,其深层的动力机制还应归根于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我们只有深入到整个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去把握其内部矛盾运动,并考察这种矛盾运动的具体表现、社会根源,才能从各种复杂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现象中找到其中的内在联系性与统一性,也才有可能提炼出属于中国君主制度研究本身的语言,填补我们在“中间理论”方面的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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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是我国近代史上一个颇有争论的人物,也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不容忽略的重要人物。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袁世凯的近代史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我对袁世凯的看法,最起初是看某部电影,对他有深印象是因为饰演袁世凯的演员很是帅气,以致前不久在图书馆看见袁世凯传记便借来翻了翻,还算对袁世凯有了个完整的认识.
袁世凯,字慰亭,号容庵,汉族,河南项城人,中国近代史上最具争议的人物之一。争议的是戊戌告密事件,与日签署《二十一条》,洪宪帝制等。他是北洋军阀首领,在辛亥革命后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大总统,在位期间积极发展实业,统一币制,捍卫国土,维护了中国对蒙古和西藏的主权。建立中国第一支近代化新式陆军,创立近代司法和教育制度。期初修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中华民国约法》并修改《大总统选举法》等,后悍然称帝。袁世凯去世后,北洋军阀没有了首领,从此中国陷入了数十年民不聊生的军阀混战状态。虽然袁世凯有过,但其功劳不能被过失掩盖。
1.兴办新式教育
1905年,由袁世凯领衔,联合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岑春煊、 两江总督周馥等奏请朝廷停止科举考试,推广西式学校,得到批准。清 政府谕令从 1906 年起停止所有乡试、会试和各省岁试。这样,延续了 1000 多年的科举制度被废除了,为新式学校的发展扫除了障碍。袁世凯还积极兴办新式学校,他建立了以“北洋六镇”为首的现代化陆军及“保定陆军学堂”“军医学堂”等一大批军事院校;他还是百年名校山东大学的建校元老,于1901年上书光绪帝,创建了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二所官立大学堂,即现在的山东大学(时称山东大学堂),对当时中国的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据统计,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 年) ,直隶办有专门学堂12 所,实 业学堂 20 所,优级师范学堂 3 所,初级师范学堂 90 所,师范传习所5处,中学堂 30 所,小学堂 7391 所,女子学堂 121 所,蒙养院 2 所,总 计 8723 所,是整个洋务运动期间兴办新式学堂最多的省份。当时直隶有学生16.4 万多人,位居全国第二,但学务资产有四百八十万两,名列全国第一。直到民国初年,直隶教育仍保持优势,这与袁世凯任直隶总督时打下的基础不无关系。
2.大力支持出国留学并重用海归
1901 年 8 月,清政府发布上谕: “前据湖南、湖北、四川省选派学生出洋留学,用意甚善,著各省督抚, 一体仿照办理” 。 袁世凯积极响应清政府号召,在他任内,积极派遣留学生出国。为 解决对新式军官迫切需求,在筹建和扩编北洋新军期间,他从自己每月 薪金中取三分之一(200 两)作为奖学金,来资助由北洋所创办新式军 事学堂中学生。后来,还从这些被培养出的军官中选送一些人去日本留学,其中著名的有孙传芳、张士钰、张树六、刘洵等人。因为新式学堂师资严重缺乏,也促使袁世凯在任直隶总督后,不断选派人到日本经纬 学堂速成班学习, “以期多获教员” 。当然,他也清醒认识到速成之师是 “急于造就师资起见,不能备将来之用” ,主张“择优续派赴日,留学广岛高等师范,以备教员之选” 。1903 年,袁世凯就在北洋大学堂中选出王宠惠等 8 人赴美留学,这是新政期间中国派出的第一批官费留学生。同年,他从举人或秀才中选拔吴鼎昌等 20 人赴日留学。此外,他还积极鼓励人们自费出国,以解当时因财政窘况而无法扩大留学规模的现状。他在直隶整饬吏治期间,命令一些未赴任之州县实缺官员赴日本游历三个月,参观日本行政、司法、官署及学校、实业,回省后才能赴任新职。他认为“此项官绅游历为目前行政改良之渐,即将来地方自治之基” 。
学有所用,是大多数出洋留学生的愿望。如能回国得以重用,几乎 没有留学生愿意不回国的,这与国家的贫富无关。袁世凯也认识到:日本明治初年,重用出洋回国学生,遂有今日富强之效。所以他主张重用归国之士,使他们能学有所用。在他任驻朝鲜总督之时,就把早年留学美国的唐绍仪收在幕下,且不断重用。后来,袁世凯回国被提拔后,唐绍仪还在袁手下主管对外事务,特别是有关筑路交涉。在天津小站练兵时,袁世凯就大胆提拔曾经留学国外的军事毕业生, 其中最著名就是后来成为直、皖军阀代表人物的冯国璋和段祺瑞,以及马廷亮、 陈恩涛、金邦平、黎渊、李士伟、詹天佑等人。
3.创建新式军队
在袁世凯的努力下,与旧式军队有着明显进步的新式军队得到组建。 军队编制由单一制向多兵种协同作战转变。袁世凯从士兵的选募着手,严格挑选,以保证军队质量,并采用新式武器。新军一改湘军、淮军以营为单位的单一作战体系,在营的基础上仿照西方军队,内设军、镇、协、标、营、队、排、棚,层层节制;在兵种上,除步兵外,还有炮队、马队、工程、辎重等,多种兵协同作战,大大提高了战斗力。
世兵制向义务兵制过渡。清初八旗兵、绿营兵都有兵藉,世代相袭,是世袭兵制。湘军开始,改暂兵制,袁世凯军队也是如此,并充分发挥其效能。暂兵制的长处就是军队能随时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挑选素质优异的人员入伍,可以不断吸收社会有生力量,军队时刻处在生生不息的运动发展状态,这对于保持军队旺盛的士气、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大有益处。袁世凯还在原来常备兵的基础上增设了续备兵、后备兵制,这就保证了兵源,避免了乌合之众,这也是后来义务兵役制的开端。同时,在军官的选拔方面,摒弃了军官出自行伍的旧制,废除武举而采用了新式的武备学堂培养将官,且在军官中实行优胜劣汰,保证了军官队伍的年轻化。
4.辛亥革命后称帝 对于袁世凯称帝,历史上几乎都是一边骂倒。袁世凯称帝是其一手造成的, 是咎由自取。 正如有的学者所说: “洪宪乃自己造机”, “洪宪之举, 迹近儿戏, 背叛民国, 夫复何辞?”袁世凯就职中华民国大总统后,为实现其皇帝梦,就先后废弃《临 时约法》、暗杀宋教仁、镇压“二次革命”、接受“二十一条”等。尤其在制定 《大总统选举法》时,不仅规定大总统能够连选连任,而且连继承人也得由现任总统推荐,推荐办法却是用“嘉禾金简”密藏于“金匮石室”,这与封建帝王的做法又有何明显区别?对此,有学者敏锐地指出:“我们否定袁世凯,不仅是因为他做了皇帝,更重要的是他为了做皇帝而不择手段。”
除此之外,袁世凯还有很多过失,如戊戌变法中的告密,对日本签订二十一条等。袁世凯当年就是在一片唾骂声和讨袁枪炮声中结束了他的一生,他的身后也留下千古的骂名。 袁世凯谢世之日,有人在他的书案上发现了他亲笔书写的一句话:“为日本去一大敌, 看中国再造共和。”可见,袁世凯并非一面的自私自利,心中还是抱有爱国之心。
说到北洋军阀不得不说的一个人就是袁世凯。
袁世凯生于河南省项城市王明口镇袁寨一个世代官宦的家族。父祖多为地方名流。袁家在清道光年间开始兴盛,袁世凯的从叔祖父袁甲三曾署理漕运总督,也是淮军重要将领,其家族成员对袁世凯的思想境界有深刻影响。袁世凯名字的由来也是十分的巧合。袁世凯出生的那天,他的叔祖袁甲三恰好寄书到家,言与捻军作战得胜。袁世凯的父亲袁保中大喜过望,因此为这个新生的婴儿取名为“凯”,并按照家族“保世克家 企文绍武”①的排行,给婴儿命名“世凯”。而袁家的“保世克家 企文绍武”也在某种程度上暗喻着这个家族的爱国思想,同时正如上文所说其家族成员对袁世凯的思想境界有着深刻影响,袁世凯从小耳濡目染,也一定有着爱国保家的思想。
袁世凯从小学习四书五经,但自己偏爱武术、兵法,从小立志,经常自谓“三军不可夺帅,我手上如果能够掌握十万精兵,便可横行天下”。 常常不惜重金搜罗购买各种版本的兵书战策,被人讥笑为“袁书呆”。袁世凯曾制联“大野龙方蛰,中原鹿正肥”。他的豪气在他的诗中也有所表现。这也为他今后一生的戎马生涯奠定了基础。袁世凯参加过数次科举考试,但因为种种原因都没得到成功,这也因此更加坚定了他投笔从戎的决心。他仰慕李鸿章,决心效法李鸿章的淮军。他说:“大丈夫当效命疆场,安内攘外。”这也表现出了他的爱国思想。
袁世凯23岁那年,朝鲜发生了军乱,当时的朝鲜为大清的附属国,于是清政府派遣袁世凯率领军队支援。他作战勇猛并且极具智慧,最终帮助朝鲜平定了这场军乱,并在之后以“通商大臣暨朝鲜总督”身份驻藩属国朝鲜,协助朝鲜训练新军并控制税务。1884年朝鲜金玉均等“开化党”人士发动甲申政变试图推翻为“事大党”及闵妃所把持的政权,驻朝日军亦趁机行动欲挟制王室;国王李熙奔赴清营求助,袁世凯指挥清军击退日军,维系清廷在朝鲜的宗主权及其他特权。他的这一举动打退了日本的渗透势力,粉碎了日本趁中法战争之际谋取朝鲜的企图,从而推迟了中日战争爆发的时间。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中国。袁世凯在朝鲜的十二年有效地遏制了日本和沙俄对朝鲜的渗透。间接的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中国的作用。
袁世凯回国后组建新军,并引用和培植一批私人亲信,这些人以后大都成为清末民初的军政要人。他们的部队也在中国之后的抗日战争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辛丑条约》签订后,袁世凯极力拥护新政,废除了在中国沿袭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并在山东创建山东大学堂(今山东大学),说明他高远的眼光。这也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辛亥革命爆发,南方各省纷纷宣布独立,北洋新军成为清室唯一可以抵抗革命的力量。袁世凯一面以武力压迫南方革命,另一方面暗中与革命党人谈判。革命党人也认为袁世凯是能领导中国的政治领袖。1912年2月12日,袁世凯逼清帝退位,清朝对中国的统治宣告停止。这也使中国进入了相对民主的时代。袁世凯就职临时大总统之后,维持了中国对蒙古和西藏的主权。维护了中国的统一。
1915年1月,日本向中国政府提出的,企图把中国的领土、政治、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晋见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袁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而日本的这些要求侵害到了欧美列强在华的利益,袁世凯则努力争取欧美列强的干涉,尽可能的维护中国的利益,减小中国的损失。
袁世凯是推动中国发展的有功之人。袁世凯从1903年起在中国搞军事现代化,在华北组建了6个师的新军,这是中国近代第一支新式军队。他先后雇佣了德国、日本的教官,并且办了步、炮、骑、工兵,甚至设立了现代化的通讯兵学校。北洋系军事人才济济,有5个先后当上了中华民国的总统或。袁世凯也是第一个在中国建立巡警制度的人。袁世凯推行新政支持创办实业、发展商业,地点主要在天津。而1900年以前,天津民族资本企业不过四五家。袁世凯重用周学熙,创办直隶工艺总局,几年后发展到一边办厂,一边办相关学堂,使天津成为中国北方的实业中心,其中机器造纸、织造、电灯、自来水、烟草企业,特别是年产水泥20万桶的启新洋灰公司,都是全国规模最大的。袁世凯自己更是新式工业的直接投资者和参与者,他投资了开滦煤矿、启新洋灰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并拥有股票。史学家唐德刚曾断言:尽管有私利交织其间,但袁世凯在推动中国走向近代化的路上确实做了很多实事,比孙中山做得多。
由上可知,袁世凯的爱国思想是不容质疑的,他做得许多事情也对维护中国的主权以及领土完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他的作为对推动中国的发展起到重大作用。总之,他是爱国的。
下面是张作霖。
张作霖身份卑微,没有袁世凯那样显赫的家庭背景。他的道路十分的不寻常。虽然是土匪出身,但他很守规矩,讲义气,最看不惯欺压百姓的土匪。并且治军有方。
同时他也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者。他虽依附日本,但他痛恨日本人,没有做过卖国求荣的事情。人们都说他是最有骨气的大军阀。张作霖是绿林出身,识字有限。一次他出席日本人的酒会,酒过三巡,一位来自日本的名流力请大帅赏字,想当众出他的丑。但张作霖抓过笔就写了个虎字,然后题款,在叫好声中,掷笔回席。那个东洋名流瞅着“张作霖手黑”几个字笑出声来。随从连忙凑近大帅耳边提醒,“大帅写的‘手墨’的‘墨’字,下面少了个‘土’成了‘黑’了。”哪知张作霖一瞪眼睛骂道:“妈那个巴子的!我还不知道‘墨’字怎样写?对付日本人,手不黑行吗?这叫‘寸土不让!’”在场的中国人恍然大悟会心而笑,日本人则目瞪口呆。这个“寸土不让”的故事也一直流传到现在,正是因为这些生动活泼听来过瘾的故事让张作霖的名字在东北的黑土地上家喻户晓。这件事正表现了张作霖的爱国思想。
1925年冬,日本关东军参谋长借郭松龄起兵反奉②之际主动接近张作霖,提出可以出兵阻止郭军前进。张作霖宁肯逃亡也不依靠日本人,当他知道日本人要趁机让她签署条约的时候,破口大骂:“日本人心肠黑,全是下圈设套骗人。”并对部下说:“绝对不能同意日本人提出的要求,免得东三省父老骂我是卖国贼。”尽管东北长期受制于日本,张作霖常常不得奉命行事,但总的来说,他是一个爱国的中国人。
这是北洋军阀中很典型的两位,除此两位之外的其他北洋军阀也有各自的传奇故事,但他们都是比较爱国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参考文献
① 百度百科 袁世凯 人物生平 5月5日 更新。
② 《北洋军阀史》 下册 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 第五章 第四节。
摘要:清末时期,袁世凯为了发展北洋集团的势力,十分重视人才的作用。他重视人才的重要性;广泛收罗,兼收并蓄;广泛兴学,推广新式教育;吸收新式人才,从而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人才思想。
关键词:袁世凯 人才 人才思想
袁世凯(1859―1916年)字慰庭,别号容庵,因其为河南项城人,故称袁项城。他是清末民初的一位历史重要人物,他在清末民初的政坛上活动二十余年,叱咤风云。从当初的一名纨绔子弟发展到清末政坛显赫有名权倾朝野的重臣,登上了权力的最高峰,但这并非是偶然之事。他作为一名强大的军事政治集团首领,有着自己的一套用人思想,从而使他的势力得以发展膨胀。因此,人才思想是研究袁世凯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本文就从袁世凯的人才思想去进行探析。
一、论述人才的重要性
在历史发展的任何时期,人才的多少关系到社会的兴与衰,这是古往今来一切有识之士的共识。从甲午战争以后,清政府的统治危机四伏,上至朝廷、达官显贵,下至知识分子、庶民百姓,朝野上下都从“天国上朝”的迷梦中醒来,看到了中日对决中的惨败,深刻的认识到人才短缺所带来的一系列恶果。此时袁世凯继承和发扬了李鸿章的把培养新型人才看作是“自强根基”的思想,特别的强调人才对于国家的繁荣富强所起到的关键作用,于是袁世凯发出了“人才之难,古今一致”的感叹并体会到西方列强之所以强盛,人才优势才是取胜的关键。他在给朝廷中的奏折说:“世变不足以因人才,而人才固尚足以弭世变也”;“无人才则救贫救弱徒属空谈”;“有人才则图富国强易入反掌”。这都表现了一名朝廷大员从国家的强弱来衡量人才,同时也可以看出袁世凯对人才的渴望及重要性的理解多了份更深刻的认识。基于这种认识,袁世凯进而提出:“治国之要,人才为先”,“立国之本,要在得人,而得人之难,进昔同概。方今列强环伺,国用日艰,外交内治之纷乘,世道人心之浮靡,非广罗人才,使之同心戮力,不足以持危局而至富强”。袁世凯的这种主张既迎合了清政府挽救危局,办理新政对于人才的迫切需要,也反映出了袁世凯为什么能够得到清政府最高统治者的信任,从而迅速成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集权于一身,为以后推翻清政府而埋下了伏笔。
甲午战争之后,清政府面临的严峻形势迫使洋务派起用袁世凯,而袁世凯也没有辜负清政府对他的信赖,一方面继承了洋务派前辈的思想,倡导各类军事人才的栽培,提出西法练兵的主张,他说:“差此次军兴,往往以为敌乘,迭见挫败者,虽有调度之无方,实有军制之未善,若不权时度势,扫除更张,参用西法,则前车之鉴,殊足寒心”。他的这种积极态度与战后清政府及全国人民的心理是一致的,因而他赢得了主政者的赞誉和支持,授予编练新军的重任。另一方面,袁世凯拓展了知识人才的外延,积极去倡导行政人才的革新。他在选拔和培养人才的标准方面,主张学粹评优,体用兼备。在培养新式人才的过程中,主张唯才是用,知人善任。袁世凯在任督抚期间,不仅重视官员的选拔任用,主张以才干做为选择标准,建立一支现用的、备用的、储用的、陪用的人才梯队,对各类人才各取所长,进行合理的利用与调控。
可见,袁世凯在人才认识上已意识到人才的重要性,在人才理论的认识上也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有着自己的原则与主张,通过培养多层次人才,来顺应新时代的要求。
二、广泛搜罗,兼收并蓄
兼收并蓄,广泛搜罗是袁世凯援引人才的一个显著特点。北洋集团从小站练兵到袁世凯出任清坛的重要人物,时间也不是很长。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北洋集团由地方走向中央,由一个不出名的道员而成为清政府权威的重要官员。这里面最重要的因素,恐怕是他与其吸收人才的广泛性和其能力的强弱有关。在袁世凯统治期间,他任命的将领非常广泛,军事上有王士珍、冯国彰、段祺瑞,后来在历史上人称“北洋三杰”,他们在小站练兵期间,为使袁世凯的练兵更富有生机,在袁世凯的主持下,他们把小站练兵的经验给予总结,将一些规范制度进一步规范化、条理化,而合编了《新建陆军兵略录存》,从而成为近代著名的军事著作。可以说这些成果与袁世凯的知人善任有关,在行政上,袁世凯又任命了徐世昌、唐绍仪、赵秉钧,使这些人都成为他的幕僚,而他们也都是有文化类型的人,具有新知识、新头脑,而且都还具有一种锐意进取而甘冒风险的精神气质,使袁世凯能够运筹帏幄。
可见当时袁世凯用人思想的独特之处,为袁世凯在北洋军事政治集团中的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济上有张骞、周学熙、梁士诒等人,这些人都是著名的实业家,民族资产阶级的杰出代表,他们在政期间制定了经济法规,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经济较快发展,各种实业团体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这都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大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时局稳定,经济发展,国家的财政有好的转变,这都与当时的统治者领导有关。行政、军政、教育、外交人才无所不包,涉及到北洋集团的各个方面。这些人为袁世凯所用,那么袁世凯也舍得投资,以礼相待,礼贤下士,只要有才干,不问资历出身,都给予提拔。这表明了一个重要情况,即袁世凯爱才,特善于笼络人才。
袁世凯幕府的人才济济,能量巨大,而且随着其幕僚的出仕,他的势力也得到扩张,渗入到各个部门。袁世凯任用的人才之所以范围广泛,这与袁世凯当时所处的客观局势和自己的意愿有关,纵观袁世凯的奏疏、传记,给人一种强烈的感觉,即他的抱负和野心非常大。袁世凯从一个纨绔子弟再到军旅生涯,使他意识到要想出人头地,必须建功立业,看到自己袁世家族中的袁三甲办团练,高官厚禄,及曾国藩创建湘军,李鸿章的的淮军,萌发出要想成为清王朝中一位权势显赫的人物那就要自己有一支以自己为核心的政治军事集团。纵观袁世凯的传记中,从青年时代,袁世凯就有这样的志向和抱负,以至在他以后的十几年生涯中,广泛搜罗人才,逐渐建设和扩大自己的人才队伍。
袁世凯敢于广泛搜罗和任用人才,敢于用金钱作为资本。只要是有用人才,能为自己所用,花多少钱也不吝啬,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袁世凯是一个干大事,有思想、有魄力之人。此外,袁世凯结交广泛,待人友好亲善,对待自己的官僚,态度不粗暴,能够礼贤下士,这在当时的晚清官场上是极为罕见的。袁世凯有一个特点“所用无私人,族戚来求食者,悉以已俸食给月廪,不假事权”。这表明如无才,即使亲戚也不用。就是在这些人才策划和帮助下,北洋集团才得以发展和膨胀。
三、广泛兴学,推行新式教育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欺凌下,中国传统的封建教育制度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又加上清末统治危机的日益恶化,袁世凯不得不承认人才难得,认为造就人才,实为当务之急。为了适应时代发展人才的需要,他认为“国势之强弱,视乎人才,人才之盛,原于学校”。因而他主张除旧布新,废除科举制度,积极倡导创办新式学堂。科举制度的废除,打破了一千二百多年来以科名选拔官僚体制的格局,有力地冲击了封建制度,为新式的近代学校教育在中国扎根扫清了障碍,它是清末教育制度的一场革命,也是近代中国社会演进的必然。此时的袁世凯在这种局面下,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袁世凯不仅是旧教育制度的批判者,也是新式教育的倡办者,他组建了教育行政领导机构,创办新式学堂。他本人认为,学校教育应该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在给清廷奏报过程中说“考各国学制,必先由小学而后升入中学,由中学而后升入大学,此通例也”。主张赶紧兴办小学,而且拟于直隶州各府设中学堂一处。这就改变了初期以少数学堂取专才的偏差,逐渐设立了大、中、小学堂,为系统的教育体制的形成作了有益的探索。在兴办学堂的过程中,袁世凯尤其重视师范教育,看重师范学堂的建设,谓“课士之道,师范最难。”“兴学莫重于的师。如师道不讲,学术即不免分歧,人才将因以败坏,此各国师范学堂直之设,所以为意美法良也――故造就师范,诚为刻不容缓。”可见,袁世凯将师资的培养放在首位。为了解决新式学堂的师资问题,广开门路,聘请外国人担任教习,并选派学生赴日本学习师范,归国后充实师资队伍。截止1907年,直隶共办学堂8000多所,直隶地区的教育初具规模,这都表明了袁世凯的兴学是成功的。尽管入学人数于全省人口2000万相比,为数还很少,但在学堂初兴的情况下,几年时间里能办出如此成绩还是可观的。
由于当时清政府的财力十分窘迫,远不能满足办学的处境,袁世凯为兴办学校,普及教育,尽力设法筹集公款,并劝导地方出资办学,以补官方之不足。同时袁世凯本人亲自带头捐款,对捐资兴学者,均以上奏,,给予鼓励。可见,袁世凯在倡导除旧布新的育才模式上花了很大的心思,这种教育新气象,不得不归功于袁世凯兴学育才的思想和实践。作为一名官吏,袁世凯之所以废除科举、兴办学堂,不仅因为他确信学堂才是培养新政人才的摇篮,而且也看到了学堂对普及教育、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袁世凯顶着旧的官僚体系的巨大压力,倡导了这种新的育才教育,解除了旧式科举对人才培养的束缚和障碍,对培养中国新人才,推动中国教育现代化,开启明智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吸收新型人才
在北洋集团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袁世凯在广泛吸收人才,大胆任用人才的基础上,还注重人才的质量,吸收懂得时务的新式人才。这是因为传统的治国安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与生存发展。要想一个国家强盛,必须要有人才创新意识,他认为:“人才登进,向重正途,究之释褐之初,用非所学,类学娴于文艺,拙于政事。拟请在京师设立课官院,简派明达王大臣督其事,由六部九卿翰詹科道各衙门,精选品学敦实、才实名通者入其中,分延教习,课以本国吏学、掌故、政治、各就性质所近,学之所习,分别门类,各专其业,严定课程,考其殿最。其优异者,即按其所执之业,而试以所宜之事。其志趣远大者,或派令出洋游历,以验其造诣而求其精实,回华之后,优予奖擢。”
由此可知,袁世凯所认定的新式人才,要懂得本国吏学、掌故、政治、律例以及各国约章公法。只要是有用之人,袁世凯就加以重用,在他任北洋大臣期间,重用留学生和洋人,认为日本明治初年,重用出洋回国学生,遂有今日富强之效。因而,他不拘清末依然重视科举功名的陈规,对没有功名的留学生礼敬有加。因此在清末新政期间,袁世凯举荐并任用了大量留学生。如当年的詹天佑毕业于美国的耶鲁大学,后来被袁世凯任命为京张铁路总工程师兼会办局务。邝荣光,美国矿务大书院毕业,被袁世凯任命为矿政调查局、华总勘矿师,这些人都是科技人才,回国都被袁世凯所用,让他们安心为北洋集团服务。詹天佑、邝荣光的科学精神在那一时期名闻中外。同时袁世凯还发展了李鸿章任用外人的思想,聘用外国教员,对外国的洋顾问非常重视,不仅体现在聘请的洋人数量上超过前任,而且待遇也非常优厚。
可见,袁世凯在任用新式人才上花了很大的心血。不过,纵观北洋集团的大多数人员不是毕业于国内各军事学堂,就是留学于国外。他们毕业后为袁世凯,北洋集团努力工作,这也是北洋集团在清末所以能够迅速崛起的重要原因之一。
清末民初的中国社会,正处于历史转型时期,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新旧斗争尖锐激烈。袁世凯生活在这种特殊复杂的社会环境里,成为我国近代史上最具影响力、最为复杂的人物之一:他的人才思想反映出晚清社会巨变、人才匮乏的事实,又体现了袁世凯有一种独特的用人手腕。他极为重视人才建设,并在人才的目标、培育和任务上提出了一系列的主张,形成了自成体系的人才思想。袁世凯提出了维新战略,作为思想主体,它紧扣时代脉搏,大力倡导革新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但袁世凯本身的思想夹杂着许多阴险狡诈,有关于其人才思想的认识也并非完全正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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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到今年,已经整整一百年了。一百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关于辛亥革命的研究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近代史论文,供大家参考。
辛亥革命是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长期以来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清朝政府郁积着的愤怒和仇恨的大爆发。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一步一步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资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加深和封建压迫的加重,使中国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日趋激化,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运动因而不断高涨。中国人民为了国家的独立、民主、富强,用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进行前仆后继,英勇不屈的斗争。在革命斗争中,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充满着胜利和失败,前进和暂时的后退。近代中国由旧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发展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准备,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继续和发展。一切为中国独立、民主、富强而奋斗牺牲的烈士都永垂不朽,一切为中国革命作出过贡献的人都受到人民的崇敬和怀念。
近代中国革命的历史丰富多彩,可歌可泣。在辛亥革命以前,中国农民阶级为了反抗清朝封建专制的残酷统治和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这些斗争的高峰,是太平天国农民战争和义和团运动。19世纪80—90年代,中国年轻的资产阶级,在深重的民族危机面前,不得不仓促地走上历史舞台,勇敢地领导了救亡运动——发动了戊戌维新运动。但这些斗争都没有避免失败的结局。中国历史的发展充分说明,在资本—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强大压迫下,旧式的中国农民战争和资产阶级改良运动,都不能挽救中国的民族危机。只有通过革命,打碎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人民的枷锁,才能取得民族的独立,也只有冲垮封建主义的桎梏,才能开拓社会发展的道路。民主革命,唯有民主革命,才是中国摆脱帝国主义奴役、封建主义专制和国家贫穷落后,使中华民族走向独立、民主和富强的必由之路。
中国的民主革命分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两个阶段。辛亥革命是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反帝反封建斗争的继续和发展,但它又不同于此前中国历史上任何一次革命,它是在中国出现了新的社会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和新的社会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因此,资产阶级成为当时社会的主导力量。民族资产阶级下层领导的辛亥革命不仅提出用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去替代旧的生产方式,而且还要用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民主共和制度去代替封建专制主义制度,所以它具有更新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重大意义。
毛泽东说过:“中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正规地说起来,是从孙中山开始的。”孙中山开始革命是以他在19世纪90年代建立兴中会作为标志的。兴中会的建立是中国正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开端,从1894年兴中会成立到1913年“二次革命”结束,辛亥革命失败,这场革命运动历经了近20年,大致可分为两大时期和6个阶段。
两大时期为:
1912年前兴中会和同盟会发动和领导革命时期;
1912年后组建中央政府和国民党发动“二次革命”时期。
6个阶段为:
从1894年11月,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兴中会起至1900年11月兴中会领导的惠州起义失败,此为辛亥革命的最初酝酿阶段;
从1901年义和团运动失败到1905年8月中国同盟会成立前,是辛亥革命运动的兴起阶段;
从1905年8月中国同盟会成立至1911年10月武昌首义前夕是辛亥革命运动的发展阶段;
从1911年10月武昌首义至11月下旬革命风暴席卷全国,各省区宣布起义或独立,为辛亥革命运动的高涨阶段;
从1911年11月下旬,光复的各省都督代表在汉口举行会议筹组临时政府至1912年4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解散之前,为辛亥革命运动的胜利阶段;
从1912年4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解散至1913年9月“二次革命”失败,是辛亥革命运动由胜利到失败的阶段。
从整个革命运动的进程看,斗争是异常复杂和曲折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有过胜利的亢奋和喜悦,更有失败的悲愤和痛苦。胜利和失败都来得很迅速,说明当时中国革命与反革命,进步与反动,爱国与卖国两种势力、两条道路、两种前途的斗争极其尖锐和激烈。但是,由于资产阶级的不成熟,革命派的力量十分软弱,不能在极端复杂和困难的环境下战胜敌人,在推翻封建帝制之后未能把政权巩固起来。革命的果实被大地主大买办资产阶级的代表袁世凯篡夺,革命以失败告终。然而,辛亥革命推翻了腐朽的清王朝,结束了中国的封建君主制度,建立了共和国,这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划时代的伟大事件。作为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辛亥革命虽然最后失败了,但它的历史功绩是永存的。
有人说,辛亥革命成功了;也有人说,辛亥革命失败了。但我认为辛亥革命又成功,又没有成功,是1/2成功,1/2 的失败。
首先,辛亥革命是成功的革命。 辛亥革命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领导的更具有完全意义的民主革命,中国人民“为了建立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在比较更完全的意义上开始了这场革命。
由于资产阶级和同盟会的组织和领导,提出了比较完整的革命纲领,在广大工农和其他劳动群众多种方式反抗斗争所汇成的革命怒潮中,赶跑了狗皇帝,推翻了清王朝的二百六十多年的专制统治,从而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这个共和国产生了一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献。虽然这部文献不久被北洋军阀废弃,但经过这次革命,民主共和国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政治上打击了封建势力,民主主义思想潮流已不可抗拒,正因为这样,辛亥革命后,袁世凯洪宪帝制,张勋的复辟帝制,都是昙花一现,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辛亥革命也为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变,作了思想准备。
辛亥革命也给帝国主义沉重的一击,虽然资产阶级没有明确提出反帝政治纲领,但正如毛泽东所说:“辛亥革命是革帝国主义的命,中国人所以要革清朝的命,是因为清朝是帝国主义的走狗”。所以列宁把辛亥革命视为“亚洲的觉醒”,但帝国主义利用反动的清政府统治来奴役中国人民的美梦破产了。自清政府垮台后,帝国主义妄图扶植新走狗,但这些“新走狗”都是短命,一个接一个被中国人民打倒在地,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外反动势力对中国人民的压迫。
再深透点讲,辛亥革命实际上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虽然革命失败了,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民国成立后,国内实业团体纷纷成立,开设工厂、设银行都成为风气,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在短短的几年里有了显著的增大,无产阶级队伍也日益壮大。
辛亥革命还打落了亚洲第一个皇冠,具有国际意义。辛亥革命沉重了打击了帝国主义,推翻二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对于世界人民,特别是东方各国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是个巨大的鼓舞。在中国革命影响下,如一九一三年荷属爪哇以及其他殖民地,都广泛掀起民主革命运动。中国人民的革命将给亚洲带来解放,使欧洲资产阶级统治遭到破坏。
总之,辛亥革命的伟大功绩为中国的发展趋势,铺开了一条金色的道路。但辛亥革命成功得仓促,到手的乃是不彻底的胜利。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只完成了第一项—民族主义,其他民权、民生长期挂着欠帐。而且就民族主义一项来说,完成的也仅仅是“驱除鞑虏”,各个帝国主义势力原封不动地保存。袁世凯上台后,中国在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下,三民主义成了纸面上的东西,他们挂羊头卖狗肉,虽有民国之名而无民国之实。就这一点来看,辛亥革命的成功虽然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却是煮了一锅夹生饭。
辛亥革命果实最终被袁世凯窃取,中国反帝反封建任务并没有完成,所以它又是失败了。
领导这次革命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缺乏明确反帝纲领和具体行动,由于资产阶级历史的局限性,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对帝国主义的本质的认识不清楚。从同盟会到南京临时政府,他们对帝国主义抱有幻想,他们认为建立资产阶级国家,西方是会赞成的,孙中山不仅没有辨明对帝国主义的所谓“中立”的伪装,反而在《告各友邦书》中以承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权益为代价,和帝国主义维持友好关系。资产阶级的如此妥协,革命实难继续下去。
资产阶级把革命目标只限于反对清朝皇帝,他们认为“清帝退位”就是专制已除,革命就大功告成了,正因为如此,这恰恰给了那些擅于投机取巧的立宪派和旧官僚以可乘之机,后来袁世凯以清帝退位为交换条件窃取政权,破坏革命,革命派不仅没能识破袁世凯的反革命两面手法,相反竟把袁世凯作为同盟者,这就说明革命派对反对封建主义是不彻底性。
辛亥革命的领导者未能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参加斗争。在同盟会的纲领中,虽然提出“平均地权”口号,但实际上并没有被全体革命党人所接受,也没能找到解决土地问题的措施,因而也未能实行“平均地权”,从而失去动员农民群众的作用,既然革命党失掉农民的支持,就把注意力转到新军和会党。正是由于脱离人民群众,革命力量才是显得十分弱小,毛泽东曾指出:“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因而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勾结下,革命遭到失败是在所难免的。
革命党人没有建立和掌握一支有组织的革命武装,同盟会发动新军和会党举行起义,这两者毕竟不是革命党人自己建立的武装,况且新军、会党成员复杂,他们中大多数人接受立宪派和旧官僚,因此,在旧势力煽动下往往会变成破坏革命的力量,革命党人缺乏有力的武装队伍,很难应付反动势力的反扑。
中国同盟会也没有建立一条正确的组织路线,因而在组织上是不巩固的,同盟会内部复杂,政治信仰不一致,思想上也存在着严重的分歧,所以始终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领导核心,这样一个思想上缺乏信仰,组织上松懈无力,内部矛盾重重的政党.
总而言之,革命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这充分地暴露出了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当然,也有许多问题是在当时客观环境下必然会出现的,如封建阶级和外国势力的联合破坏,迫使革命党人将国民政府拱手让给袁世凯;当时农民受封建残余思想很深,不可能迅速接受革命思想;革命党难有建立和掌握一支军队的经济、政治和群众基础等。
革命也是在与时俱进的。辛亥革命最大的功绩应是它对后来历次革命的影响,它的成功同时也是失败的种种原因一直为后来的革命者所借鉴。大胆地说,正是有了辛亥革命开历史之先河,才会有新中国的建立,民主革命的胜利。
所以说,从它本身而言,是成功一半,失败一半。但从它对后来中国革命的指导和影响来看,是值得我们赞扬的,而不是像很多人所说的那样是失败的、不成功的。因此,我认为,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革命的奠基石,它说明了只要不断地革命下去,胜利终有一天会来临.
首先从辛亥歌名的历史意义来说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1,辛亥革命给封建专制制度以致命的一击。它推翻了统治中国二百六十多年的清王朝,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推动了历史的前进。辛亥革命使人民获得了一些民主和共和的权利,从此,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无论谁想做皇帝,无论谁想复辟帝制,都在人民的反对下迅速垮台。
2,辛亥革命推翻了“洋人的朝廷”也就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辛亥革命以后,帝国主义不得不一再更换他们的在华代理人,但再也找不到能够控制全局的统治工具,再也无力在中国建立比较稳定的统治秩序。
3,辛亥革命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民国建立以后,国内实业集团纷纷成立,开工厂、设银行成为风气。民族资本主义的经济力量在短短的几年内就有了显著的增长,无产阶级队伍也迅速壮大起来。
4,辛亥革命对近代亚洲各国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影响,特别是对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起了推动作用。这一时期,亚洲出现了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潮。
资产阶级革命或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很难说有完全彻底的。所谓彻底,只能说是基本彻底。自沉阶级革命成功的结果足以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制度,即以新的剥削制度代替旧的剥削制度,而剥削制度的更替,并不需要新旧完全彻底决裂,他们可以在很多方面妥协、融合、并存。许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尚保存君主制和贵族头衔,此即革命不彻底的明显例子。
辛亥革命作为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虽然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根本任务,其成就远逊于西欧、北美的资产阶级革命,但在彻底铲除封建帝制这一点上,远胜于包括法国在内的欧洲各国。辛亥革命一声炮响,不仅赶跑了清朝皇帝,还是中国绵延两千余年的封建帝制从此永绝。从民元到民六,其间虽经袁世凯帝制自为、张勋复辟,但只不过是两场短暂的闹剧,并没有使民国中断,更没有像法兰西那样出现两次帝国、三次共和国的波折。所以说,辛亥革命在一定程度上是成功的。
其次从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来看可以分为三点
1.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没有一个彻底的反帝纲领。三民主义没有提出反对中华民族的主要敌人帝国主义。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还幻想得到帝国主义的支持。没有认清真正的敌人,是资产阶级革命派终归失败的原因之一。
2.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没有一个彻底的反封建纲领。三民主义没有彻底否定封建土地所有制,资产阶级革命没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因此得不到农民的支持。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没有农民的支持就无法战胜强大的敌人。
3.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武装力量。在辛亥革命中,资产阶级革命派发动的武装斗争都是短期的。“二次革命”中国民党人虽然掌握了一些军队,但并不是统一的革命力量,护法运动则依靠军阀的力量,因此每当遇到强大的反革命武装就不能不失败。
4.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政党也是松散的。同盟会建立后缺乏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武昌起义爆发前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没有一个坚强的革命政党,就不能使革命者紧密地团结起来形成坚强的战斗力。袁世凯能够窃取辛亥革命果实,也与同盟会的涣散、领导成员政见不一有关。
摘要:辛亥革命,在中国近代史上有重要的意义,是中国人民为救亡图存、振兴中华而奋起革命的一个里程碑!它发生于列强大肆入侵中国的艰难时代,清王朝处于最为没落的时候,孙中山带领全国的爱国青年掀起了这场革命。它使中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由传统的封建帝制转换为较为先进的资产阶级专政 。虽然这次革命没有成功,但它给中国带来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
关键词:专政;民主;孙中山;成功;革命
一、 辛亥革命爆发的背景
1894年初,孙中山先生放弃了医学事业,面对中国的各种苦难,他毅然决然的投入到了革命事业中。这年,他拟写了《上李鸿章书》,提出了改革的纲领:“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尽其流。”这年六月他在天津没有得到李鸿章的借鉴,上书也没有被采纳。为此说:“怃然长叹……知和平之手段,不得不稍易以强迫。”
1、民族矛盾加深 1894年,发生了甲午中日战争,签订了《马关条约》,中国的殖民化程度进一步加深。1900年,爆发了义和团运动俄国占领东三省,不久,日俄利益发生冲突,由日俄瓜分东三省。八国联军侵略中国后与清政府签订了《辛丑条约》,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列强进一步掠夺了中国的各项权益,加紧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侵略,妄图从精神上统治中国人民,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2、“新政”的失败 1901年一月,清政府颁布所谓“整顿政事”的上谕,为了适应国内改革力量的强烈要求。但是新政并没有取得什么效果,一些民族资产阶级心怀不满,还有一些进步的知识分子已经感到无可忍受,对清政府不抱任何幻想。
3、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随着民族资本主义企业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民族资产阶级及与他相联系的社会力量也有了明显的发展。民族资产阶级为了冲破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桎梏,发展资本主义,需要自己政治利益的代言人和经济利益的维护者。所以就形成了一批拥护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这个知识分子群的出现与戊戌维新运动及20世纪初清政府新学堂、派留学生的措施有关。
二、辛亥革命的经过发展
从1895年至1911年间,兴中会以及后来的同盟会先后发动了十次的起义,而其他革命组织自立军 、光复会等亦发动多次起义。这十多次的起义虽仅昙花一现,但却在全中国种下了革命的种子。
1895年,爆发了第一次广州起义,但是由于事机泄露,第一次广州起义宣告失败,孙中山及杨衢云则被清廷通缉。此后孙中山流亡海外宣传革命筹集资费;1900年爆发了自立军起义,失败后多数领导者被杀头;1900年孙中山领导了惠州起义,起义军因粮绝弹尽而解散。孙中山被台湾日本当局送离境,回到日本。在此后的十年中爆发了大大小小的革命无数次。1911年孙中山领导了第二次广州起义(黄花岗起义),起义队伍与清军展开激烈巷战,但最终因力量不敌而失败。
1911年5月9日,清政府颁布了铁路干线:“收归国有,定为政策”上谕,掀起了波澜壮阔的保路运动,要求清政府“收回成命”。以四川最为严重,于是从湖南调兵过来镇压,造成湖南防守空虚,为武昌起义创造了条件。十月十日,驻军武昌的新军工程第八营的革命党人打响了起义的第一枪。一月之内,有十三个省宣布脱离清政府的统治,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终于覆灭。十一月初十,孙中山以16票的绝对多数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成立。一月三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二十八日,各省代表会议改组为临时参议院,成为临时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1912年3月,临时参议院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然而,由于革命党的软弱性和妥协性,革命的果实终究被军阀势力所窃取。
三、 辛亥革命的影响
1、政治影响 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比较完全的革命,它彻底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开辟了中国的历史新纪元。虽然后来遭到北洋政府的压制,出现了张勋复辟和袁世凯称帝,他们不能颠覆人们心中的民主观念。
2、经济影响 南京政府成立后,孙中山颁布了一系列奖励工商业发展的规章制度,颁布了若干提倡和保护工商业的法令。制定了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经济政策,提高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刺激了人们发展民族工商业工业的热情,鼓励人民兴办实业,从事农垦;奖励华侨回国投资;要求各省成立实业公司,鼓励民间成立实业团体。在革命政府的奖励、推动下,一个兴办近代工业的热潮在全国范围内兴起,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代”来临。但是长期的分裂及战乱,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及现代化建设造成很大的阻碍。
3、文化影响 从思想史的角度看,辛亥革命也是一场深刻的思想启蒙运动。它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就在打破了帝制政治的价值观和政治思想的同时,也对于中国传统以儒家为主的诸多价值观的权威性产生冲击,致使在其后的新文化运动中一度出现打倒孔孟、“全盘西化”等民族虚无主义思想。文化权威的消失,。也造成这一代知识分子产生前所未有的焦虑感,因此出现了大量的新思想。
4、社会影响 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传入了更多的西方物品,丰富了人民的业余生活。但是辛亥革命后的军阀割据,大量战乱及军人政治才使传统拥有知识和功名的士绅官僚力量渐衰,代之而起的是具军事背景的人物以及地方土匪恶霸。辛亥革命对于十八世纪后的人口剧增,清末的土地兼并以及西方列强对中国的压迫和经济侵略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改观。
总结:总的来说,虽然辛亥革命到最后是失败了,但它的作用是巨大的。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革先驱者所留下的不能泯灭的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辛亥革命将会作为一颗明亮璀璨的明珠永远的记录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之中。
参考文献:
1、 陈晨:《孙中山轶事》,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2年,第242页
2、 任知:《话说中国史5》,北京,燕山出版社,第136页
3、 李江源:《小细节大历史——辛亥革命前后》,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第127-129页
4、 吕思勉:《中国史》,中国华侨出版社,633-636页
5、 田闻一:《泣血惊魂:辛亥革命新津侯宝斋》,成都,四川美术出版社,2011年,第129、152、1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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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分期和基本线索问题是中国近代史上重要的理论问题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中国近代史实践论文,供大家参考。
李宗仁先生(1891年~1969年),著名爱国人士、前国民政府代总统、历经护国战争、护法运动、北伐战争,台儿庄大战的指挥者,中华民国时期桂系势力领袖。
1965年决然从美国归来,其率先创举在统一大业中占有重要一页。1948年4月至1949年11 月,李宗仁返桂在此居住。1966年3月14日,李宗仁先生重返官邸。游览李宗仁官邸、故居,可以感受李宗仁先生起落不一、扑朔迷离的历史生涯;回归祖国的征程;一个前国民政府代总统的府邸陈设、家居生活、政治生涯的终结;其“青春戎马,晚节黄花”传奇人生。在他的故居,蕴涵着奇趣玄妙的民间风水论理与哲学、以及多姿多彩的桂北民俗文化。
桂林作为李宗仁生长的地方,留有不少他的遗迹,尤以官邸为最佳。
从中山中路的百货大楼处进文明路不远就是李宗仁官邸。这是现已不多见的民国建筑院落,占地4000来平 李宗仁官邸方米。建筑的色彩基调为橙黄色,中式屋顶,主楼及依傍两侧的副楼和家眷楼屋檐下饰一圈红砖墙,红点缀黄,庄重大方。环绕建筑的是整齐划一的冬青树带、草坪,随意的几株花木,间或几只鸟儿窜出,婉转鸣叫。 1948年4月官邸落成,正是李宗仁成为前国民政府副总统之时,故又被称为“桂林总统府”。人们常说乔迁为喜,但府邸的建成并没有给李宗仁带来喜悦和荣耀。1949年4月23日离开南京回到桂林,是他居住在官邸最长的时光。就在主楼会议室,他接见了强烈要求和平的广西民主人士和学生代表,二楼的会客室里,他一声不语,任由桂系高级人员对“战”与“和”激烈争吵,在历史抉择关头,他茫茫然,无所适从。
李宗仁毕竟是李宗仁,虽然在历史大势面前虽如张治中将军所说的“毫无定见”,但在这里,他作出了让蒋介石眦目的决定:离开蒋,远离权势。1949年11月9日,他携妻带子告别这座仅住了50天的官邸,赴美寓居。李宗仁还是李宗仁,居然在晚年还书写自己历史的辉煌篇章,回归祖国。1966年3月14日,他站在官邸,对当地官员一再说:“我对此已不以为然。”可面对陶铸特为他夫妇到后面就餐方便而架设的风雨桥,感受的那份关爱,涌上心头的就是:“我回来的路走对了。”
故居是一个有5000多平方米的家园,由安乐第、将军第、学馆和三进客厅组成,散布7个院落、13个天井、113间房。偌大的空间,徜徉其间,尽可以让时间慢慢流淌。故居的选址颇有讲法,宅地正好对着靠近天马山的穴位,引进山上的泉源,可谓风水宝地,为李宗仁成名找一些祖荫的原由。走进故居,扑面而来的是一种平和感觉,没有精巧的雕梁画栋、流光溢彩,就按桂林北部民居,用木头建成两层楼,取五开间、四开间,一进二进三进,求大、高、深,有气势就成。同样,求安祈福的要素是不能少的,安乐第老宅的厢房设计前宽后窄,有5厘米的差距,是想“光前裕后”,希望后代富足。堂屋的屋顶不得封死,是让“五福降临”,后代能出人头地。李宗仁6岁随父开蒙,一直到14岁,四书五经,之乎者也,自然是描红、死背硬记了不少,那戒尺、长鞭也挨了许多,从此他便有了文化的底子和坚毅果敢的禀赋。那使故居有几分儒雅气的学馆是李宗仁为实现乃父在家设馆教书的愿望修建的。
故居的房间太多,但有两处应顿足停留一下。一间是安乐第后一进李宗仁的婚房,新婚之夜,他教新娘认“李”字。另一间是将军第的堂屋,1940年12月4日,蒋介石夫妇以李宗仁把兄名义到此拜见李母。故居作为农家大院,随处放置的农家活计,鼓风车、脚踏的舂米器、蓑衣斗笠以及粮仓、大火灶等等,一一回访当年的热闹。最让人赏心悦目的地方应该是后院,那眼为李家带来瑞祥的泉眼就从一米来深直径不到二尺的土坑里清清冽冽地涌出,从不停息过,掬起一捧,如玉般的润软腻人,入口甜心。
历史不会淡忘李宗仁先生。他的官邸、故居1996年已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弘扬爱国主义成为这里永恒的主题。
通过对中国近代史的学习,我们知道自从184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20世纪的中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此时,袁世凯、张勋等复辟帝制;军阀割据混战,民不聊生;而后又遭遇法西斯的日本的入侵„民族危难关头,以共产党和国民党为代表的两派爱国人士正积极的投身革命,意图变革中国这种混乱的局面和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由此就有了后来两次两党合作美好的局面。
1931年日本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像世人宣告了它是多么觊觎中国的野心。但此时我们的人民还未觉醒,他们正忙着安内,国共在经过第一北伐合作之后,国民党意识到共产党将会成为以后的大对手,在 蒋介石 的领导下就无故开始叛变并大肆搜捕共产党人士,他可能吸取了近代为了富国强民所做的先大力增强国内实力即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策略,提出了“攘外必先安内”的主张。我们忙着肃内,而日本正全力的为侵略中华做着充分的准备呢!我们还不知道我们即将面对的灾难。
1937年7月7日的卢沟桥事变拉开了日本侵华的序幕。因为蒋的坚持不抵抗政策使得日本迅速侵占了中国东北,从而加快了日本侵华的进程,加深了日本嚣张的气焰,加强了日本侵华的部署,加紧了横扫亚州的动作。共产党站在时代的高度分析了当时的时局,做出了团结全国,共同 抗日 的主张,获得了全国人民的支持。 抗日 根据地相继建立和巩固;游击小分队陆续组成并发挥作用; 抗日 统一战线慢慢的壮大;中国军队英勇的开始阻击日军„而此时 蒋介石 也无力顾及安内的事情,也加紧投入到抵抗外来侵略的战略上来。
我们都知道, 蒋先生 小时后深受入学的熏陶,青年时代是去日本留过学的,是从陆军士官学校毕业的,而且在民国成立后追随孙先生,它在军事、政治、文学才能和素养也是相当精明的。所以在孙先生逝世后,中华民国在他领导下也具有相当的战斗力的。
在他的领导下,我们结束了军阀混战的动荡时期,这就为后来全面团结 抗日 奠定了社会基础,也让百姓的生活得到了暂时性的安定。还有,蒋先生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民党政府的团结,以致国民党没有在党派林立的时期而走向崩溃。同时,在他执掌黄埔军校的时候,注重严格的军事训练,培养了大量的军事指挥人才,为以后抗日输送了大量的 抗日 指挥官。而且正是由于 蒋先生 在正面战场上对日军所做的大规模的阻击,使得日寇在中国战场上吃了很多亏,消灭了大量的日军主力,也就减慢了日军侵华的进度。 在 蒋先生 的全力抗战中,我们慢慢赢得战争的主动权,在这长久的战争中,日军由于资源的匮乏也变得军心涣散,以致在最后一击中,彻底打垮了日军的主力。蒋先生 多次利用天险对日军进项阻击,从而阻止了日军的西进,使得中原地区又多守了六年而没有沦陷,保证了大后方的安全;又使得日寇迟迟不能打通“大陆交通线”,迟滞了日军军事调动和战最终顺应了民心,联合中共以及包括华侨在内的社会各界力量积极 抗日;为抗日战争曾在全国设立了十个战区,投入了包括八路军新四军在内的全国兵力进行抗战;命令国民革命军正面对敌,与日军进行了多次会战,对日军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有效阻止了日军的入侵积极寻求外援,争取国际社会的同情,驼峰航线的开辟就是最好的见证;派远征军到缅甸与日寇作战,消灭了一部分日寇,打通了中印公路;943年11月, 蒋介石 出席开罗会议等国际会议,与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会谈对日联合作战方略及战后和平条件。
抗日战争期间,在华日军人数最多时有近200万,协助日军的中国伪军最多时超过100万(整个抗战期间伪军总人数约为210万)。面对那么多的敌寇,我们的国军从未畏惧过,来看这里有一些数据,关于国军在正面战场迎敌时所消灭的日军数目。据日本厚生省1964年调查后统计,日军在侵华战争中死亡的人数约为44万人。(不包括印缅战场上中国远征军和驻印军和美英协同歼灭的约16万日军。)抗日战争中,中国国民革命军兵力最高时达500万人。中国国民政府领导下的国民革命军与日军共有22次大型会战、1117次大型战斗、小型战斗28931次。国民革命军陆军死亡、失踪321万1914人,空军阵亡4321人、损失战机2468架,海军几乎全灭。加上因病减员等非战场损失,国军总损失400多万人。不过,亦于大小会战中,让日军损失48万3708人,而伤者更达193万4820人。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共有126名日本将官阵亡于与国军会战中。(中日战争中,共129名日本将官阵亡,只有其中3名是阵亡于与八路军会战中。)
除此之外,由共产党领导的包括八路军、新四军及 抗日 根据地民兵在内主要以在日本占领区内游击战为主。据统计,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总共歼灭日军52.7万,此外还歼灭118万伪军。远远超过了中国共产党武装〔八路军、新四军〕的歼敌数量。相比之下,八路军、新四军人数较少,条件较差。国民革命军作为当时中国正规的政府武装,战绩突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由此看来, 蒋先生 在 抗日 战争正面战场上大大牵制了日军,其对消灭日本 法西斯 的贡献是很伟大的,这是历史的事实,我们不应该视而不见的。
我们只知道, 蒋先生 是大独裁者,这个我觉得历史自有公论,我就不去多说了,但是它在整个抗日战争中的巨大贡献是不可磨灭,是他领导全国人民奋起 抗日 ;是他沉重打击了日寇,把日军赶出了中国的领土;也是他一步步阻击这日军的对中华国土的蹂躏;是他争取了大量大物资援助,使得抗日战争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是他联合国际社会决定对日军合作作战和成立联合国;也是他将中国的国际地位大大的提高了;也是他让当时的中国物质生活得到提高;也是他让涣散的国家团结在一起;是他把台湾等地给收回来了„„是他让我们取得了中国的主权,是他,是他。我们应该感谢他,应该佩服他,他是不朽的人。
在整个 抗日 作战中, 蒋介石先生 为中国的独立可谓是倾尽全力,如果不是他的全力抗战,可想而知我们中华民族的命运会如何,或许我们就只能称臣于小日本了。虽然他起先坚持“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但是他后来可真是全身心的抗日的啊,为此,他付出的代价可谓是巨大的啊。他对日军的正面阻击可是对抗战起到的是主要作用。“中正自守,其介如石” 蒋先生 的名字就是他的人生作为,他的坚守是我们应该铭记的,历史是诚实的,真相就是一个,他对抗日战争的贡献是不朽的。 参考文献:李敖《蒋介石研究》,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9年1月北京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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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是高校学生的一门选修课,目前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中国近代史纲要的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辛亥革命是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发动和领导的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既是一场革命运动,又是一场政治革新运动,同时又是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它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次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但是辛亥革命是一朵不结果是的花,可以看出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在中国行不通,充分的暴露出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虽然它失败了但它开历史之先河,指明了中国今后应该走的道路。
关键词:辛亥革命 运动 意义 道路
一、 辛亥革命的背景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论文社会背景:(1)《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人普遍感到清政府的腐败无能;(2)改革客观上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为资产主义民主革命准备了物质条件;(3)新式学堂的兴起和留学教育的发展,革命知识分子的队伍不断壮大;(4)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学说是思想武器;(5)上海和东京成为中国革命知识分子宣传民主革命思想的重要阵地;(6)民主危机加深,社会矛盾激化;(7)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宣传背景:进入20世纪,随着一批新兴知识分子的产生,各种宣传革命的书籍报刊纷纷涌现,民主革命思想得到广泛传播。章炳麟发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邹容的《革命军》,陈天华的《警世钟》、《猛回头》。各地次第成立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华兴会、科学补习所、光复会、岳
王会等。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等人在日本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出刊机关报《民报》,确定了革命纲领。
毛泽东曾说:“中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正规的说起来是从孙中山先生开始的。”(2)孙中山先生揭开中国反帝反封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面纱,这面纱后面的革命又怎样呢?“革命可以‘救人救世’”,“无革命,则亦无和平,腐败而已,苦痛而已。”(3)革命战争杀人流血是不可避免的。民主革命者进行了一场场轰轰烈烈的斗争,其又有什么历史意义呢?
二、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反对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为目的的革命,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次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中国人民为救亡图存、振兴中华而奋起革命的一个里程碑,使中国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具有深远而伟大的历史意义。
辛亥革命给封建专制制度以致命的一击。它推翻了统治中国二百多年的清王朝,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推动了历史的前进。辛亥革命使人民获得了一些民主共和的权利,从此,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势力的政治代表、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代理人清王朝的统治,沉重的打击了中外反动势力、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此后,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再也不能在中国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统治,为中国人民斗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辛亥革命促使社会经济、思想习惯和社会风俗等方面发生了新的积极变化,为民主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力的条件。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以振兴实业为目标,设立实业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以推动资本主以经济的发展,使随后的几年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期”。政府还提倡社会新风,扫除旧时代的“风俗
之害”。这不仅改变了社会风气,也有助于人民的精神解放,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力量显著增加,使无产阶级队伍迅速壮大起来。
辛亥革命给人们带来一次思想上的解放,推动了亚洲各国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辛亥革命激发了人民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觉醒,打开了思想进步的闸门。列宁指出,“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具有世界意义,因为它将给亚洲带来解放并将破坏欧洲资产阶级的统治。”(4)特别是对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起到推动作用,使亚洲出现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潮。
“辛亥革命在中国近代历史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中国人民为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奋起的一个伟大里程碑。”(5)辛亥革命具有它深广的意义。
三、辛亥革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经验总结
存在的问题——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道路在中国行不通
辛亥革命以同旧势力妥协告终。孙中山曾沉痛地说:“政治上、社会上种种黑暗腐败比前清更甚,人民困苦日甚一日。”(6)辛亥革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但它暴露出革命中存在的问题,证实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领导这次革命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缺乏明确反帝纲领和具体行动,由于资产阶级历史的局限性,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对帝国主义的本质认识不清楚。资产阶级把革命目标只限于反对清朝皇帝,认为“清帝退位”就是专制已除,革命大告成功了,对反对封建主义认识不彻底。资产阶级革命派害怕帝国主义出面干涉,恐惧农民群众把反帝反封建斗争深入开展下去,掌权以后压制工农群众的革命运动,解除群众武装,基层政权基本上没有触动。
毛泽东曾指出:“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7)因而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势力勾结下,革
命遭到失败是难免的。革命领导人未能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参加斗争。失去动员农民群众的作用,脱离人民群众,革命派力量显得十分弱小。而其根本性是资产阶级革命派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缺乏一个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纲领。组织上不巩固,同盟会内部复杂,政治信仰不一致,思想上缺乏统一信仰。
革命中出现如此多的问题,充分地暴露出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外加上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势力的破坏,政党政治、议会等充分地证明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即使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在中国行不通,但从中我们总结很多经验,得到很多教训和启示。
辛亥革命的经验总结: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已经陷入绝境,中国民主资产阶级也不能领导中国革命前进,先进的中国人需要进行新的探索,为中国谋求新的出路。那么,中国该谋求怎样的新出路,有了新出路又该怎样走?
首先,在政治上,辛亥革命敢把神圣不可侵犯的皇帝拉下马,封建专制制度不能统治中国,并且资产阶级共和制度也不能领导中国,故需探索民主共和制度,以引导中国走向富强。辛亥革命把反动的封建帝制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为此后的革命积累了经验。它引领的政治风暴使一切专制的制度无法占领地位,也许真正的民主共和制度尚未形成,但中国人民心深处的民族独立,人民民主的政治理念已经形成。在辛亥革命后的斗争岁月中,中国人民努力践行者孙中山梦寐的“天下为公”、“世界大国”。
其次,在经济上,辛亥革命开创了中国近代化的第一次腾飞,把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引向了近代化的发展。在革命政府的奖励、推动下,一个兴办近代工业的热潮在全国范围内兴起,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代”来临。孙中山辞去大总统的职务后,认为“近日满清退位,中
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民主俱达”,“政治上革命今已如愿而尝矣”,此后乃是“以民生主以为归宿,即是注重实业。”虽然这是对形势的错误估计,但却真的给近代化经济带来了生机。孙中山亲自制定的《实业计划》蓝图中,详细地阐述了中国的发展之路。以发展交通为重点,提出建招铁路、公路干线、疏通运河、新建港口,计划通过交通线联通工业区,走近代化工业之路,以改变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现状,实现中国工业化。虽有些措施不切实际,但深深影响了中国,有着不可估量的生命力。它也引导中国向工业化之路发展。
再次,在思想文化、社会习尚上,辛亥革命也开创了一代新风。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新思想,开始吹拂古老的中国大地,砸碎了“忠君尽道”的封建专制文化的枷锁,人们开始用新的道德观念核心的价值观念思考问题认识社会,封建道德日益为人民所遗弃,思想界得以解放,为后期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共产党崛起承传中山先生志业奠定了思想根基。
总之,辛亥革命开启了中国的政治民主化、经济近代化、文化自由化,对中国的现代影响深远。
四、结论
辛亥革命及其后的斗争最后都归于失败,但它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和启示,要彻底改变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性质,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富裕,必须寻找新的革命思想、新的革命政党、新的革命力量、新的革命道路、新的革命前途,俄国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中国工人阶级的迅速壮大和工人阶级运动的发展成为新的领导阶级;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成为中国新的领导核心。辛亥革命后,中国的民主革命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新民主主义时期。
参考文献: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
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一卷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教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摘要]近现代思想史中对国民性的讨论批判从未停止,国民性问题关系着民族的存亡与发展。而近代民众劣根性的流弊是民族发展的严重阻碍。许多思想家均着眼于国民性的改造。现树立介绍了即为典型的思想家关于国民性问题的思考,并对其进行简单对比。
[关键词]国民性;近代思想
晚晴启蒙思想萌发后,中国近现代思想界逐渐发起国民性讨论的热潮。严复、梁启超、胡适、陈独秀等人都有其对中国国民性的思索与探究。国民性在政治心理学中是群体心理学的研究范畴,是将国民作为一个大群体所具有的典型特点,在一定意义上国民性与民族心理等同,包括该民族的成员个体身上所体现的心理特点。国民性是特定民族在长期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制约与历史环境的积淀过程中形成的,并通过一定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各种文化产品得以表现,它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多数成员共有的、特有的、反复起作用的心理和行为特质、性格特点、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文化精神和价值观念。一个民族的政治活动、政治行为、政治制度以及政治观念往往会集中地展现其民族心理特点。因此在讨论国民性本身的同时,也是对这一时期的政治心理文化的探索,会对国民的政治行为有导向作用。
近代中国思想史中之所以发生关于国民性问题的批判讨论,是在列强压迫侵略,民族面临生死存亡之际,企图通过国民性的改造来提高国民的素质,摆脱民族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争取民族的独立和强大。“国民性”这一话语是从西方传人的,18、19世纪,西方以及日本对国民性问题进行讨论和探究,在日本留学的中国精英群体深受其影响,从中获得启示:一是一个落后的民族可以通过培养出一些发达的民族所具有的习惯或特性,来提高本民族成员的素质,从而推动民族的文明进步;二是消除阻碍民族进步的消极因素,使人从政治、宗宗教及其它压迫体制下解放出来,能够促使民族的进步。近现代许多政治思想家都有关于国民性问题的思考。
首先要提到的是严复。“国民性”概念在晚清思想界的广泛使用和流行,是以现代“国家”、“国民”意识的出现为前导的,而中国现代“国家”意识及“国民”概念,是在晚清启蒙运动中才产生的。据梁景和考证,中国近代史上最先表达国民意识的是严复。1895年3月,甲午中日战争之后,严复在天津《直报》上连续发表《论事变之亟》、《原强》、《救亡决论》等文章,首先将国民的精神素质视为救亡兴邦的根本,进而提出挽救国家危机的措施,严复思考的国民性问题,是怎样能够实现民族的复兴保住民族生存的活力。在《论事变之亟》一文中,严复在中西文化的对照中来探索中国的国民性:“尝谓中西事理,其最不同而断乎不可合者,莫大于中之人好古而忽今,西之人力今以胜古;中之人以一治一乱、一盛一衰为天行人事之自然,西之人以日进无疆,既盛不可复衰、既治不可复乱,为学术政化之极则。”认为中国人“好古而忽今”。严复推崇进化论,其进化论来自于西方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和斯宾塞、赫胥黎的社会进化论,认为“弱肉强食”、“优胜劣败”、“适者生存”不但是生物界的规律,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只有那些适应生存竞争的智者、强者才能赢得生存和发展。而个人作为国家的一个细胞在国家兴亡盛衰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就成为关乎国家强弱存亡的一件大事。严复认为“民智者,富强之原”,而精神的涣散衰颓、道德心的丧失,是中国失败的根源。严复提出的启蒙“三民”说,是在西方进化论学说的影响下提出的改造中国国民性的具体方案,成为近现代改造国民性思潮的先声。
另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便是梁启超。梁启超在其《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新民说》、《中国积弱溯源论》等文章中均有提到其关于中国国民性的论断。梁启超认为中国国民缺乏独立、自由之德。“吾中国所以不成为独立国者,以国民乏独立之德而已。言学问则依赖古人,言政术则依赖外国。官吏依赖君主,君主依赖官吏。百姓依赖政府,政府依赖百姓。乃至一国之人,各各放弃其责任,而唯倚赖之是务。”而且奴性深重“数千年民贼之以奴隶视吾民”,既然如此便罢了,但国民不能自己视自己为奴隶。并感叹“吾不解吾国之秉奴隶性者何其多也。”梁启超认为奴性导致中国数千年的腐败,而且奴性不除可能会导致亡国灭种。梁启超对国民性的批判是建立在当时的客观事实基础之上的,他对国民性的论述主要也是对劣根性的批判。中国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专制压迫制度以及家族部落思想等,都是劣根性形成的动因。民主法治观念几乎没有,而且在教育上,学而优则仕的导向,后来严格的八股取士制度严重压抑了国民的思想。除此之外,我认为儒家传统思想中的一些观念发展到另一方面会产生消极的影响,比如“中庸”,强调克制自己来达到整体的和谐,学会宽容与忍让,这样的思想理念在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同时也使国民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独立与反抗的精神。在趋同的过程中磨损了个性。
梁启超在对国民性进行批判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拯救方案。梁启超主张以“新民”来“新吾国”。梁启超提出了“新民”的两个途径:“一日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日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不同于严复的拯救方案中,主要是学习西方的先进的科技和思想。梁启超也看到了要继承传统文化的精华。在继承和发扬古代中华民族精粹的同时采补外来文化中新的价值观念,学习其它民族的优秀文明以实现本民族国民性的改组。梁启超强调国民意识的塑造,除了有“国”的概念,还看到了强调国民个人权利的重要意义。认为“国权”与“民权”是紧密联系的。国民个人权利的倡导将个人由以往的对君主意志被动服从的臣民而推为主动参与国家意志形成的国民,由“国”而“人”的观照,为五四新文化运动“人的觉醒”和“人的解放”奠定了思想基础和前提。梁启超将国民素质的改造与提升视为社会会政治改革发展、民族复兴的首要前提。
晚清启蒙意识到这个国民是民族自立的根本,“国民性”的改造便是有效的方法方案。但是,他们基本上还是从传统的“用民”的角度出发来倡导“重民”甚至“新民”。他们的“新民”之道,还是比较狭隘的,设想的是在旧有的文化体系内部借助一些外来文化的力量以辅助民族实现自新、自强。在严复、梁启超等中国第一代知识分子那里,“民”的概念是作为建立“民族一国家”的必备因素被提出来,其涵义与西方人道主义立场上的“人”的概念有本质差别。而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开始用现代“人”的标准来反省国民性的弱点。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有包括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等思想家。 鲁迅对国民性的批判更是其作品思想的灵魂。鲁迅在其众多文章以及言论中对中国国民的劣根性进行毫不留情的批判。鲁迅笔下的民众盲目自大死要面子、奴性十足、麻木冷漠、愚昧无知,鲁迅一向不吝使用最尖锐的词汇也不吝以最恶来论述中国的国民性。鲁迅受“世纪末”思潮的影响。世纪末思潮视现代文明为颓废、摧丧本能、造成人种退化,认为文明的再生有赖少数天才或杰出的个人。鲁迅笔下的革命者作为杰出个人,为了革命流血牺牲,课面对的是无知看客的麻木不仁,革命者为他们献身,他们非但不会理解,而且还把他的遭遇受刑当作娱乐节目。鲁迅一方面对庸愚大众进行批判,但是他又不能离开群众,他不能没有听众。鲁迅常常在文章中把自己的同胞比作虫豸,而虫豸一般是族群意向,需要相互协助完成艰难的任务。这体现出对群众的依靠。因此“超人”在情感上得依靠庸众,至于庸众,却连自己被贬为昆虫都不知情。这是一种复杂的双重情感。鲁迅批判国民劣根性,而劣根性的来源是封建专制统治的压迫,封建礼教的束缚另外还有外来侵略的刺激的因素作用在里面。众所周知,鲁迅弃医从文,便是认为国民病的不是身体,病在国民的性格国民的素质,麻木愚昧的民众是不可能有带领其走向反抗、带领民族走向复兴的希望的。
除此之外,林语堂、梁漱溟、张君劢等人也有关于国民性问题的讨论,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关于国民性问题的讨论是近现代思想中的热门话题。这是如当时的历史背景直接相关的。我认为单从国民性本身来看,可能包含的内容会更多也更温和。近代思想中主要是对国民劣根性进行批判,并企图通过对国民性的改造来实现民众的觉醒民族的复兴。中国国民的国民性的形成与中国传统的思想文化相关联,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作为正统文化,其“仁”的核心并由此而来的行为导向深深的影响着中国国民的思维习惯道德风俗。道家等阴阳调和无为自然的思想也对国民性格有影响。传统文化的影响本就是辩证的,有精华的同时也含有糟粕,儒家的封建等级教化的束缚等为国民劣根性的形成埋下祸根。封建专制统治的登峰造极,使封建专制统治下的民众的性格受到严重压抑。而中国的闭关锁国在思想技艺上逐渐落后于西方国家后的对比更加使近代中国国民性的劣性彰显。
近现代思想家之所以均从国民性的批判与改造入手是因为国是由民组成,民众的思想行为会对国家的生存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而近代中国国民的劣根性的根种已经严重阻碍了民族的救亡图存发展复兴。所以欲救国,首先要开民智要改造国民性。
从主要思想家关于国民性的讨论中我们能够发现有发展创新之处,也有很多共同的地方。下面来谈谈自己的总结归纳。
一、正如前文所诉,从严复梁启超等启蒙思想家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思想家。后者更多了对个人精神的探索与重视,不再是在国家一民族的构架中来,讨论因为民众是其组成部分,需要发挥民众的作用,民众的思想意识存在问题所以要对其进行开化。五四时期鲁迅陈独秀李大钊等人更多的是从人本身来论述,看到了国民应该拥有权利。
二、陈独秀等批判的矛头更多的是指向纲常礼教,改造国民性的要求是与反传统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题相符合。
三、我认为对五四时期对国民性的批判由于提出反对传统文化的口号,虽然严复的思想中也有提倡西方思想反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但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显然要更激进更偏至。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国民性批判本就是深受启蒙思想家影响的,所以有很多共性字不用说。对国民劣根性产生的根源的分析都是一致的,是封建专制制度下的产物。思想家们都受到进化论思想的影响。批判的目的都是一样的而且有破有立,在不同程度上提出自己国民性改造的方案。都接受到了西方思想的影响与刺激,而且将中西方的文化进行了对比,发现了文化中落后之处,并相应的提出了自己的改造处方。都看到了民众在国家发展中的中的重要作用,将民众作为民族发展的载体,只有民众的问题解决了,才能进而谈进步谈发展。
国民性的问题一直都在提,现如今的一些社会现象如集体过马路便不用管红灯等也会归结到国民性问题上去思考讨论。我认为,国民性虽是一个民族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心理特征,但是它还受到了多方面的影响如地域环境等,而且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会有一成不变的传统保留,但同时绝对会有发展变化。因此它包含的内同是十分丰富的。对国民性的批判是有其特定历史环境背景的,在当时,只有将国民的思想打开智慧开启,才能够求得民族的发展。我们现在再来谈国民性,更多的应该是一种对自己的观照,能够以之为镜,进行反思,实现现代人国民性的发展。国民性问题应该重视和思考,但是不能过度。
【摘 要】中国近代史教学中的德育,可从进一步增强德育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深入挖掘教材中德育的内容、丰富德育的方法等方面开展。
【关键词】中国近代史教学 德育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中国近代史是高校的必修基础课程,其内容既是中华民族的一部苦难史和屈辱史,又是一部斗争史和光荣史,是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尤其是进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教育的生动教材。其中大量英雄人物的道德形象,他们在保卫祖国、反侵略斗争和近代化建设中表现出来的优秀品质,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光辉的典范。因此,充分运用历史教育的德育功能,对大学生进行德育,是历史教学的目的之一,也是教师应尽的重要职责。
一、进一步增强德育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在历史教学中,除向大学生介绍必要的基础史实,培养发展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外,进行德育十分必要。利用中国近代史的教学,系统地向大学生进行德育,能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责任感,培养大学生的开拓进取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党中央对加强国情教育一直十分重视。当前,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金钱至上、唯利是图和道德滑坡等消极现象。社会对高校也提出了不同于传统教育的要求和期望。特别是社会上的一些功利主义因素开始渗透到高校教育中,影响到一些大学生。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对德育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运用中国近代史课堂教学这一阵地,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德育功能。
二、充分备课,深入挖掘教材中德育的内容
中国近代史教材中包含着丰富的德育内容,这就需要教师认真钻研教材,有意识地提炼其中的德育素材,以确立德育的达成目标。结合中国近代史教材,在备课中,可把中国近代史的德育内容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进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是中国近代社会诸多矛盾中最突出的矛盾。振兴中华、救亡图存,始终是激励近代先进的中国人持续奋斗的动力和理想。在教材中,先进的中国人为救国救民而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探索。被誉为“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的林则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魏源,这批开明的地主阶级政治家和思想家,提出了经世改革的主张;农民领袖洪秀全为建立“理想的天国”而奋起反清;薛福成、郑观应等早期改良思想家为突破“洋务运动”的局限而奔走呐喊,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维新人士为挽救民族危亡、发展资本主义而倡导“变法”;孙中山、黄兴等资产阶级革命派为民主共和而进行不屈不挠的探索,但历史事实表明这些探索最后都失败了。直到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诞生,中国革命面貌才焕然一新。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又经过社会主义的“三大改造”,使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上述史实表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所以1840~1949年的中国近代史,是培养大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生动教材。教师通过对这些内容进行深入教学,使大学生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近代历史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历史性的选择,从而坚定大学生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决心。
(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从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期间,中国的仁人志士为了救亡图存,为了维护祖国领土和主权完整,为了人民的富强和幸福,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其精神支柱就是爱国主义精神。在中国近代史内容中,既有屈辱的“黑色的历史”,如《南京条约》、《天津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丧权辱国条约的签订,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旅顺口和南京数以万计的人民被屠杀,都令人肝肠寸断,同时也有奋斗的“红色的历史”,这些都可以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树立自强自立的精神。在教材中,林则徐等人虎门销烟、抗击英军的英雄壮举;三元里民众不畏强暴、誓死抵抗激烈的武装抗英斗争;老将冯子材镇南关大败法军的凯歌;北洋海军邓世昌、林永升等海军将士血战到底、以身殉国的业绩;民主革命的宣传家陈天华“蹈海自尽”唤起国人的革命精神;国共两党携手抗日最终取胜的辉煌成就;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人的光辉业绩,等等。这一切都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教师通过对这一系列史实进行教学,使大学生接受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的熏陶,坚定发扬先辈们自强不息的爱国精神,树立为把祖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志向。
(三)继承革命传统和优良品德的教育。中国近代史中蕴涵着丰富的做人道理,教材中汇集了大量近代英杰的素材。例如,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高度责任感;洪仁?临终遗诗坚信“天国祚虽短,光复待他年”的乐观主义精神;黄花岗烈士林觉民“为天下人谋永福”的豪迈绝笔;李大钊不为酷刑所屈服,坚信共产主义必胜的坚定信仰;等等。这些都是中华民族优秀道德观的体现,是先辈们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教师通过这些丰富的实例对大学生进行教育,激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以近代史上英雄人物为楷模,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成为学有专长的高素质人才。
三、与时俱进,丰富德育的方法
中国近代史有着丰富的思想教育内容,要达到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达到德育的目的,还需要教师讲究教学艺术,与时俱进,采用多种教育方法,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提高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来解释历史的本领。在中国近代史教学中,常常会涉及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评价。由于大学生虽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定型时期,但人生阅历仍比较有限,对于一些重要的历史人物和事件尚不能完全把握,因而需要教师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来加以引导。例如,不能用今天的标准来衡量当时的人和事,而是要进行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如在讲到洪秀全时,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肯定他发动太平天国农民起义,打击清王朝及外国侵略势力,为历史做出的贡献,同时还应看到他作为小生产者代表所带有的皇权思想、等级尊卑观念及宗派思想、享乐思想和绝对平均主义思想等。正是后者成为太平天国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注意教育方法的多样化。按照教育心理学的原理,德育的过程分为明理、激情、立志、导行等阶段,它们之间互相渗透、促进,德育的最高要求是让学生养成自我教育的习惯,有自我教育的能力。因此,德育不能单纯地灌输,还要善于点拨,启发学生自己去判断。教师应努力通过言简意赅的语言、画龙点睛的手法、潜移默化的方式进行德育。同时,还应重视多媒体教学手段的运用。传统的教学中,黑板是主体。在讲课的过程中仅仅是文字的展示,很难让大学生将理性与感性结合起来。现代教学中,多媒体技术在大部分高校教学中已普及,关键是要提高课件本身的质量。例如,在讲授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时,穿插建党__周年来历次党代会的图片,可对加强热爱党的教育起到很好的效果。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将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结合起来。具体、生动、形象的讲述,能够引起大学生的兴趣,加深感性认识,进一步加深理性认识。例如,可配合教材内容选取有关的电影、录像片断等,组织大学生观看,还可配合各种重大纪念活动和节日,组织大学生开展学术报告会,编历史手抄报,进行历史知识竞赛,参观博物馆、革命历史遗址和图片展览等,使大学生接受活生生的思想教育,在“细雨润物”中培养大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
大学的中国近代史教学属于主干学科,其本质属性仍然是素质教育,因此在中国近代史教学中贯彻德育,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既是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年)》的要求,又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的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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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锦涛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2003年11月24日)[N].人民日报,2003-11-26
[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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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夫妻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反思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反思全文如下:
摘要: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是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而不断趋于成熟的,也成了封建统治的工具,其形成条件是封建礼法所决定的,与封建伦理道德密不可分。它附属于封建制度,而且维护了封建制度,但同时也束缚着男女两性的发展和妨碍了社会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古代婚姻制度,封建礼法,封建制度。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确立而不断趋于成熟,历经千年,其和封建社会制度一起束缚着中华儿女和阻碍着社会发展进程,其附属于封建制度,成为封建统治者治理社会和维护其利益的工具。它不仅摧残了很多无辜的女性,而且很多男性也深受其害。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其实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在中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其丈夫,从一而终。一个男人一般只有一个正妻,却有多个妾,同时男人娶几个女人都不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其基本特征,父母有很大的主动权。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不但没有带给中国古代男女感情生活的幸福,而成了束缚中国古代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沉重枷锁。
一夫一妻多妾制,在古代主要是为了传承香火和传宗接代,而不是男女双方的感情结合。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嫡妻只能有一个,嫡妻所生,是为“嫡系”,其他妾所出,是为“庶出”。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在同一个家庭中嫡妻及其子女,与妾媵及所生子女,就有着明显地位的差距。
一方面,这种制度使得一大部分妇女在男权主义社会里更加没有地位和权力。妾是中国传统宗法制度下的畸形产物,她们担当的角色只是为了传宗接代,在封建社会是很没有地位的。同时,大部分女子是由于生活所迫和外界施压才从妾的,并非自愿。
另一方面,为了维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阶级统治,封建统治者在政治实践中推行从上至下的嫡长子继承制,“庶出”虽和“嫡系”同父异母,但他们在家族中的地位却是天壤之别,这只是因为他们的母亲的不同。无论是财产的分配还是官爵的继承都轮不到庶出,他们一出生就带上了低人一等的不公的命运烙印。
这可以说是封建制度等级的森严,但未尝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毒害。
中国传统婚姻的目的是以生育为第一位,以经济为第二位,而男女感情置于末位,其最终目的是传宗接代,生儿育女。在宗法制下,婚姻大事必须父母主持,再加媒人撮合,才算循礼、合法,才能被宗族和社会所承认。“父母之命”封建包办婚姻是古代婚姻的基本特征之一,尊亲长掌握卑幼的主婚权是法律明文规定。
男女恋爱婚姻,本是青年男女追求自身终身幸福的权利。但这一主动权却握在了父母的手中,儿女没有主动权,只能在被动地去接受。男女双方的结合都是靠父母和媒人的撮合,而男女双方没有接触和了解,就结合在了一起,这种不带感情的婚姻对男女之间和家庭生活的和谐是非常不利的,最终酿造了太多的悲剧。
同时,这种“以父母之命”的婚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包办婚姻、买卖姻、交换婚姻、赘婿婚姻、童养媳婚姻的盛行。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反思论文
“门当户对”为古代婚姻的重要习俗,后来这一制度演变发展为了“良贱不婚”。“良贱不婚”是指在封建等级社会,身家清白的良民不与从事贱业或户籍上被编为“贱籍”的人通婚的。这只是指“娶妻”,而非指“纳妾”。
古代婚姻制度承认妻的地位,必须经过“六礼”的程序娶进门的才为妻,所以叫做“娶妻”,纳妾的形式等同于买卖交易。所谓“六礼”是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无论是“门当户对”也好,还是结婚的程序的进行,都有明显的等级之分,这样就很大一部分约束了男女双方的自由结合,同时也让社会停滞不前。
中国古代婚姻关系的本质精髓所在,即为“伦理”。它是作为一种社会风气习俗以及道德观念而存在。在讲究妇女得从一而终的封建社会里,婚姻解除主要是男方单方面的,即为“出妻”。
丈夫离婚要求离婚是指其妻犯了“七出”。“七出”的条件的提出可以是男方,也可以是男方的父母,执行“七出”也不需经过官府的判决。相反,妻妾却没有单方面解除婚姻的权利。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妇女在婚姻中是没有自主权、没有追求婚姻自由的权利,只能顺从这种婚姻制度的摆布。而且所谓的“七出”条件也是很容易满足的,这样就给了男方抛弃女方开了方便之门。而在唐朝,还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即为唐律,妻妾“背夫擅行,有还他志”,处徒二年;“因擅去而即改嫁者,徒三年”。所以从中可以看出封建妇女在古代婚姻中是被动者,受害者。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在封建社会里,这一制度不但没有给男女双方带来结婚的幸福,而是成了剥夺他们追求自身解放和人格独立的枷锁。这种婚姻制度依托于封建道德伦理和礼法,附属于封建体制,所以到清末特别是五四运动后,随着男女思想的解放和封建体制的倒塌,很多中国青年男女从中解脱出来,特别是中国妇女,在男女平等的时代背景之下,她们有了追求婚姻自由的权利。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婚姻家庭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虽然它已远去,但我们仍能从这一制度中窥探古代风俗习惯、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通过历史的反思,可以让我们对现在中国特有的婚姻现象找到历史的痕迹。
[1]陈顾远。中国古代婚姻史。商务印书馆。1929.
[2]史凤仪。中国古代的家族与身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3]董家遵。中国古代婚姻史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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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在我国经历了先秦(现象普遍存在,儒家思想中禁止再婚)、秦汉(行为依然存在,但是限制思想进一步系统化)、魏晋南北朝(法规沿袭前朝,言论有所放宽)、隋唐(再次放松)、宋代(法律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想渐趋严酷下社会风气的改变)、明代(较唐代更为宽松)、清代(妇女改嫁要受到强大的宗族阻力,法规也有刑法的规定)至国民时期(废止了关于妻子再婚必须服完夫丧的规定)的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再婚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法律透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中国古史,浩浩五千余年,本文试图在纵向的历史发展中分析妇女再婚的法律规定和社会观念的演变。同时,由于在中国古代那样的“前市民社会”中,民间习惯和道德观念(即广义上的“习惯法” )对于人们生活的影响往往不逊于国家的制定法,笔者在每一个历史断面上,都对当时制定法以外的道德观念以及社会舆论的演变过程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关注。通过对历史的追述,尝试提出对此问题的一些粗浅思考。
按照现代家庭法的观念,婚姻关系解除后,各方都有另行结婚的权利。古代的情形却大不相同,男性拥有再婚权,当属无疑,而女性行使再婚权,往往受到很大限制,甚至根本不可能。恩格斯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了。”人类进入父权社会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现代文明的兴起,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骤然下降。文明社会以后的各种人类文化无一例外地都将男尊女卑作为当然的社会观念和道德规范。妇女的各种权益,包括再婚权,也必然受到限制,中国古代妇女的情况也不例外。
不过,始终处于独立发展状态下的中国文明,在社会组织结构、政治经济体制以及意识形态观念上,都与西方文明有着很大的差异。相应地,中国古代妇女再婚权的演变历史也就具有明显的独特之处。 《儒林外史》中王三姑娘在父亲鼓励下绝食而死和《祝福》中祥林嫂再嫁后的悲惨命运,作为艺术中的形象早已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些省份的农村至今还保留的贞节牌坊,更使人们为旧时代妇女的命运唏嘘不已。人们留下了这样的印象:中国古代妇女是被严格要求从一而终、决不可以再嫁的。艺术作品、野史记载甚至某些思想家、政治家的著作都只能从一个角度折射当时的社会现实。要精确地了解中国古代妇女再婚权,应该从正式的法律文献和严肃的历史记载中去考证。
脱离初民社会不久的先秦时代尚处于人类文明的幼年时期。形成于原始社会的一些习惯制度还留有遗存,诸如女子地位较高、自由婚姻尚普遍这些事实,都是这一点的体现。同时,奴隶主阶级的宗法制度也在不断强化,从原始社会仪式演变来的礼制经过改造,在西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愈益增大,并为春秋时期兴起的儒家思想所尊崇和提倡。 表现在婚姻制度上,一方面,宗法制下的男尊女卑、包办婚姻在西周以后已经成为社会观念普遍尊崇的婚姻原则。另一方面,某些问题上,仍留有一定的早期社会男女平等的痕迹。 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如果元配妻子亡故,理论上男子不能再娶妻,再婚的配偶只能称作继室,而必须保留亡故妻子的元配正妻地位。《公羊传》上讲:“诸侯一娶九女,诸侯不再娶。”这个习俗在礼制上流传到后代。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地主统治的大王朝——明朝,就有这样的惯例:每一个帝陵中的附葬皇后不止一位,有生前取得皇后地位的,还有凭“母以子贵”死后追封的。但只有元配皇后可以享受先于皇帝葬入地宫的优待,继任的皇后或者本无皇后名分而追封的只能死后先葬别处,待皇帝入殡后,再行迁葬。同样道理,虽然早在西周,礼制上就已经出现了反对妇女再嫁的言论,如《礼记·郊特性》篇:“一与夫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再嫁”,但是,在中国的民间,这一观念还未广泛地流行。这是因为:一方面,原始社会中女性的高地位还有一定的遗存;另一方面,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也使得繁衍人口成为早期人类社会的重大任务,而严格地限制妇女改嫁显然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繁盛。
春秋战国时代是我国古代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旧有的礼制传统和社会秩序崩坏净尽,同时,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体现在思想文化上,则出现了各派学说异彩纷呈、百家争鸣的局面。在这个时期,主张限制丧偶妇女再嫁的只是一般的学说,没有什么普遍性的约束力。同时,这几百年间战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这使得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于是,连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甚至在诸侯国君中,这种事都屡见不鲜。史载卫宣公和其继母私通,所生子长大后迎娶齐女,宣公见齐女貌美,竟劫夺来据为己有。《诗·邶风·新台》就是卫人讽刺宣公之作。宣公死后,其庶长子公子顽又迎娶宣姜,生子女多人,有二人后又继为国君。卫人又作《墙有茨》刺之。其贵为国君,竟然迎娶再嫁、三嫁之女,而且其后代并未受到歧视,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关于先秦时代法律规定的残存记载中,也未见有对妇女再婚作出限制之处。 当然,丧偶妇女的再婚是有一定限制的,即必须为丈夫服满丧期,必须遵守社会习惯中对婚姻成立要件的规定,等等。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秦始皇“会稽刻石”的一句“有子而嫁,倍死不贞” 千百年来被看作是限制有子孀妇再嫁的规范,经现代一些学者考证,认为并非限制丧偶妇女,而是对未婚先孕作出否定性的评价。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也就愈益发挥出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班昭《女诫》中说:“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 以一个妇女的口吻对同性的自由作出严格限制,千百年来贻害深远。两汉时的统治者也开始旌表守节孀妇,汉宣帝就曾于神爵四年(前58年)给颖川一带的“贞妇顺女”奖励布帛。东汉以后,这种举动变得非常频繁。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
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而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守寡后,看上了有妇之夫宋弘,光武帝亲自替她作说客。东汉末年的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东卫中道、被掳入匈奴后与左贤王成亲,并生有子女,归汉后又嫁与董祀,先后改嫁两次。这样的身世并没有成为她一生的污点,相反她由于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人范晔收入了《后汉书·列女传》,这在一千多年之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古诗《孔雀东南飞》叙述东汉建安年间的故事,刘兰芝不见容于婆母,其夫被迫出之,回到本家之后,马上就有众多提亲者找上门来,可见妇女再嫁、即使是被出妇女的再嫁,都不是羞耻之事。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当时遇有凶荒战乱之年,“六礼”可以不备,只要见过舅姑,拜堂成亲,就算履行了仪式。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三国志》记载吴主孙权就曾纳丧偶妇女徐夫人为妃。魏文帝曹丕的皇后甄氏原为袁绍子袁熙之妻,袁绍被曹氏打败后,归于曹丕,后来失宠,据说是与曹植有染,后人还从中附会出了著名的洛神传说。
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晋武帝多次颁布诏令,禁止士庶为婚、严明嫡庶之别。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东晋十六国以及随后的南北朝对立,是中国历史上一段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的动乱时代。多年的战乱使社会生产倒退、人口锐减,尤其是北方,不但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在长达二百年的时间内,文化亦停滞不前。反映在婚姻法律制度上,各统治王朝由于时间短暂,忙于应付内乱和战争,无暇创制,因此对汉晋制度改变不大。 大体来讲,在东晋、南朝的宋、齐两朝,以及北方的十六国、北魏时期,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展阶段。反映在家庭法领域,妇女的地位略有提高。东晋时甚至出现了以女休夫的情形。至于妇女再婚,也较为普遍,刘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驸马不和,纷纷被皇帝准许离婚再嫁。 但是,南方到了梁代以后,儒家礼教开始重新兴盛,统治者对于贞节烈妇的宣传也开始升级。《梁书·顾宪之传》:“有贞妇......少孀居,无子,事舅姑尤孝,父母欲夺而嫁之,誓死不许,宪之赐以束帛,表其节义。”这样的例子在梁、陈两代渐多,潜移默化地改变着社会风气和舆论导向。 同样,在北方,即使是十六国和北魏初期的长期战乱时期,宣传妇女节义的论调始终不绝于耳。北周政府正式下达诏令,宣布“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这也是效仿历史上汉、晋这些汉族政权的措施的一种举动。
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当时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思想文化观念都走在世界的前列。同时,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因此,在隋代和唐朝初年,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问题显得非常宽容。 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唐代皇室,在一言一行为天下垂范的情况下,自身对妇女的再婚曾经毫不在意。据《新唐书·公主传》的记载计算,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改嫁者即有二十九人,其中有五人甚至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皇室如此,民间更是家常便饭,大儒生房玄龄、韩愈的夫人或女儿都曾改嫁。可见当时,“女无再嫁之文”的古训一定程度上被人们遗忘,即使是主张道德文章的正统知识分子们也不以改嫁为非。《旧唐书·列女传》记载:“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王死,服终,诸兄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这说明当时年轻又无子的孀妇改嫁,是社会的常例,“守节”说不定才是不正常的。 与此相对应,男子,甚至是贵族男子娶再婚妇女,也不以为耻。众所周知武则天原为太宗才人,是正式的嫔妃,结果被高宗立为皇后。杨贵妃本是唐玄宗子寿王妃,却改嫁玄宗。这些在后人看来属于乱伦的行为,却在唐代皇室中公开地存在。至于朝廷大员、知名人物,娶再嫁之妇更是司空见惯。
关于唐代妇女再婚的普遍性,前人已颇多论述,笔者这里只强调两点:
1.唐代丧偶妇女的再婚,并不是毫无限制。居夫丧不得改嫁的古老规定,继续得到贯彻。《唐律疏议·户婚》“居父母夫丧嫁娶”条曰:“诸居父母及夫丧而嫁娶者,徒三年,妾减三等,各离之。”由于唐以前的具体立法资料缺乏,这是我们所知的违反居夫丧不得改嫁的古训所受处罚的最早规定,从中看出处罚还是比较重的。 另外,在唐代中前期,社会规范虽然没有大力提倡妇女守志,但妇女若自愿终身不再嫁,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唐律疏议》在“夫丧守志而强嫁”条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在疏议中解释到:“妇人夫丧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夺而嫁之。”不过,从条文来分析,其实女子守节是受很大限制的。在一个社会风气并不特别注重贞节的时代,父母、祖父母很可能逼迫女儿改嫁。
2.唐代妇女地位之高,不但和其后的封建王朝相比,给人以极深的印象,而且也超出了在它之前的时代。所以,有唐一代,尤其是中前期,女主临朝的事情屡见不鲜。高宗后武氏、中宗后韦氏、肃宗后张氏,都是掌握实权、炙手可热的政治女性。本来两汉以降,社会规范中关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已经趋严,至南北朝,虽有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贞节烈女的事迹还是被大力提倡。而唐代前期,这种道德观念简直就处在为社会舆论所忽略的境地。究其原因,和中华文明此时处在极盛之时,全民族充满了自信,统治手段空前绝后地宽容,思想文化道德各方面的钳制明显地低于其后历代王朝等原因不无关系。安史之乱后,唐王朝由盛转衰,思想控制反而甚于从前。公主改嫁、母后临朝等情况都趋于绝迹了。因此,盛唐时期对于女子再婚问题的宽容,是中国法制史和社会习惯史中的特例。今人研究此段历史,固然应为我们民族在一千多年前就拥有的宽容、先进的制度规定和社会风尚而倍感自豪;另一方面,也不要妄自尊大,给予其过高的评价。须知,这点理性的光芒马上就被继起的礼教的浓雾所吞噬了。
盛唐的辉煌之后,南北宋在政治、军事实力上都明显地孱弱无力。但是,笔者以为,宋代在中国历史上还是有很高的地位的。这个时期,商品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票据在交易中广泛使用;文化继唐朝之后继续发展,文官政治的实行、科举制度的完善都值得今人研究、参考。不过,宋代中国也出现了另外一个影响了其后近一千年的思潮,那就是儒学的变体 – 理学。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维护封建纲常、摧残人性需要。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宋初,仍乘唐代遗风,社会上妇女再嫁之风流行。皇室内部经过五代时的多年变乱,甚至连唐末制定的公主不得再嫁的规矩也不遵守。太祖之妹初嫁米福德,守寡后改适高怀德。社会名人中,大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随母改嫁,长大后才归宗。宋仁宗时颁布了类似唐宣宗当年的规定,宗室有子者的改嫁被禁止,但民间改嫁之风终北宋年间,未见式微。 周敦颐、程颐等所宣传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在北宋当时影响并不很大,程颐的侄子亡故,媳妇也未能守节。但是,南宋以后,礼教之风渐趋严厉,一面有朱熹等不遗余力地推行,控制了知识分子的观念;另一方面,其在社会生活中也开始显出巨大的影响。在这以后,绝无皇室公主和亲王郡主多次下嫁的记载,一般的官宦人家之女,再婚的状况也逐渐减少。与之相对应的是,《宋史》、《元史》列女传中的节妇、烈女的记载与前代相比,大为增强。
本来《列女传》这种体裁是刘向所创,范晔在《后汉书》中首次将其列入正史之中。早期几部史书所赞扬的列女系各个领域优秀的妇女,如拯救父亲的缇萦,文才卓著的蔡文姬、辅佐丈夫的乐羊子妻等,相当于一部“各行业出色妇女传”。但《宋史》之后,所谓列女几乎全都是保持贞操、不事二夫的节妇,当然有立志守节的,也有不堪匪徒凌辱、与之同归于尽的。总之,修史者认为妇女唯一值得旌表的品行就是坚守节操,其他的才能都是不值一提的。《列女传》成了地地道道的“烈女传”。 当然,南宋时的著名妇女,和其后几个朝代相比,还是可以发现偶尔改嫁之例的。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本来与赵明诚为夫妇,恩爱美满,生活幸福。金兵的铁蹄踏碎了她悠闲的生活,南渡以后不久,赵明诚就去世了。李清照又改嫁给周汝舟为妻,婚后发现丈夫人品低劣,有违法行为、不堪共同生活。清照又告官检举其夫,其夫被法办。宋朝法律规定,妻告夫者,即使所告为实,也要“徒二年”。清照为友人救助,才免于身陷囹圄,并与其夫离婚。但是,李清照后半生的这段经历却往往被欣赏她才华的文人所隐去,可能是认为她的行为不大光彩,有损于冰清玉洁的形象吧。和上文举过的蔡文姬的例子相比,人们在妇女改嫁问题上道德评价的改变,可见一斑。
本来,在礼教中反对妇女再嫁是早在西周时就如此的。但是,长期以来,儒者提倡是一回事,民间百姓的观念是另一回事。禁止妇女再嫁的思想向民间渗透得十分缓慢,顶多在贵族和士大夫中间蔓延。而且,在特定的时期,如唐代,还出现过回潮。但是,宋代以后,这一观念开始向民间延伸,并愈益成为主导平民道德评价的社会整体规范。其原因非常复杂,详细分析显然非本篇小文所能承载。笔者以为,大略来看,有两点值得注意:一、众所周知,随着封建制的渐趋腐朽,统治者已丧失了盛世时的博大胸怀和宽容气度,为了维护自己王朝的地位,不断加大对平民、对社会的控制力度,法律和道德规范也越来越干预人们的私生活。第二,科举制的逐渐推行为贫苦的平民阶层子弟提供了走上仕途的机会,促进了社会的纵向流动、推动了教育的发展,但这同时也促使礼教思想开始在贫民阶层的读书人中间扎根,扩大了自己的社会基础。有些大的宗族,祖上有一人作过高官,许多代之后,还会严格遵守其订立的家规族规,而这些成文族规往往有着极浓厚的礼教色彩。 当然,从表面的法律条文上看,《宋刑统》中关于妇女再婚的条款照搬了《唐律》中的规定,仍然只有“居夫丧改嫁”和“立志守节而强嫁”两条罪名,规定的刑罚也完全一样。但是,法律规范的沿袭并不意味着宋代妇女在再婚问题上可以和唐代妇女处在同一地位上。
元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比较特殊的时代。一方面由于蒙古统治者推行民族歧视政策,广大中原和南方的人民忍受着空前的不平等待遇;另一方面,北方游牧民族的某些习俗也在这一时期流传到了全国,使元代的社会风俗和法律规定都呈现出一些独特之处。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这个古老习惯从当年的匈奴族起就已存在。西汉初年,汉王朝和匈奴签定和亲之议,高祖和单于以兄弟相称。高祖死后,冒顿单于致书吕后,要求吕后嫁给她。其实这在匈奴来说是正常风俗,但这在中原汉族看来是奇耻大辱。吕后大怒,但这个强悍的女人在国力虚弱的情况下也无可奈何,只得致书单于说:“您没有忘记我,真是我的万幸。但我年老体衰,齿发脱落,不能侍奉您,今献上车驾几辆,权当我在您身边侍奉。”堂堂一国皇太后,这样哀求别人,也算是颜面丧尽。[22]这一习俗建国初还在某些少数民族中流传。
元代时,该习俗不但在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中继续存在,还进入了汉族居民的生活之中。《大元通制条格·户令》中记载了很多小叔收嫂的例子。叔嫂成亲,在汉族传统习俗中,本属于亲属间相奸,这是少数民族习俗对中原文化发挥影响的一个实例。但是,嫂子改嫁小叔,不但在伦理上使汉族人难以接受,而且也产生了法律冲突。元代法律对于汉族男女婚姻继续了“有妻不更娶”、“守志者不得强制改嫁”等限制,而如果小叔原有妻又收嫂,在法律上就无所适从。基于此,元中期以后,对于收嫂给予了逐渐严格的限制,如:嫂仅订婚不收继、叔已有妻不收继、叔嫂年龄相差悬殊不收继等。而且,蒙古族风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继制度,象侄儿收养婶母、兄收养弟媳,因为和汉族传统礼教太不相容,不在汉族地区实行。 当然,其中最严的一条,还是沿袭前代规定立志守节的妇女不得被强制改嫁。 至元十三年三月,户部在上奏中认为“今后此等守志妇人,应继人,不得骚扰,听从所守,如却行召嫁,即各断罪,仍领收继。”对于守志孀妇,元政府和前代一样给予表彰,大德八年正月的诏书讲:“妇人服阕守志者,从其所愿。若志节卓异,无可养赡,官为给粮存恤。”《元史》所收入的节妇烈女也不比前代为少。随着蒙古统治者的北退,小叔收嫂这种在中原人看来多少有些奇特的风俗,也就在法律中被重新禁止。
明清时代,我国的封建制度渐趋腐朽和没落。反映在社会风尚和道德规范上,两宋以来摧残人性的礼教的势力在继续扩张,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大明律》首次将前代法典中关于妇女再婚问题的两条规定“居丧嫁娶”与“妇女守节而强嫁”浓缩到一条之中,不过处罚力度变轻。在唐宋“徒三年”的“居丧嫁娶”,改为“杖一百”,唐宋“徒一年”的父母、祖父母之外的人逼迫孀妇改嫁之罪,在《大明律》中仅“杖八十”。表面上看,明朝法律的规定甚至比唐代都要宽松。但是明朝的法律为了集中精力维持其王朝的统治,着重惩罚那些谋反、谋大逆等侵犯政权利益的行为,而对于婚姻之类的私事,则能宽就宽,不过多干预。即所谓“轻其轻,重其重”的原则。所以,处刑减轻未必就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妇女可以享有更宽松的选择。
《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引者注:指上文所引关于居夫丧改嫁的规定),追夺并离异。”关于禁止官员妻子再嫁,早在隋文帝时就有规定,但不久就废除了。直到元至大四年(1311年)才又恢复。其理由解释为“妇人因夫子得封郡县之号,即与庶民妻室不同,既受朝命之后,若夫子不幸亡殁,不许本妇再醮。” 《大明律》正式在成文法典中剥夺了有爵位的贵族之妇的再婚权。封建法律剥夺了无数普通群众的幸福,也没有给其维护者以任何照顾。《大清律》对于强迫守志孀妇改嫁的问题,作了破天荒的新规定:“其夫丧服满,果愿守志,而女之祖父母、父母,及夫家之祖父母、父母强嫁之者,杖八十。期亲加一等。大功以下又加一等。”
自古以来,父母、公婆是可以不顾孀妇的意愿,强行逼其改嫁,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清代的这一崭新规定,决不是为了尊重妇女的自由选择权,只不过因为当时鄙夷妇女再嫁之风,在民间已经根深蒂固。立法者经过考虑,认为维护纲常名教,阻止妇女改嫁的意义已经可以和同为封建伦理最高规范之一的家长对子女的绝对控制权相抗衡了。这一立法上的改变,是很值得注意的。明清时代,封建的宗族势力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大量的乡规族约充斥着迫害妇女、剥夺妇女再婚权利的条款。在当时,国家制定法,尤其是民事规范,实施的效果是要打很大折扣的。在广大的乡村,宗族习惯法、地方习惯法实际上起着主要的调整功能。因此,妇女要想成功地再嫁,首先就要遇到极其强大的宗族势力的阻碍。明清时代,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
《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从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志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我们都能感受到广大妇女的不幸和封建礼教的残忍。不过,笔者以为,明清时代的妇女再婚在实际中受到很大阻碍,并为社会舆论所歧视,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当时的妇女再婚,也并不象某些大学者所言“虽然为法律所不禁,但已极其困难”[28]。从明清人所留下的大量案例记录、笔记实录等文字资料中,都能看到在普通百姓中,妇女再婚现象还是存在的。当然,因为有上文所引的法律的明文禁止,在官宦之家或是有较严的族规的大宗族内,此类事件是决无可能发生的了。
明清时代的一些文学作品,虽然不能据以作法制史的实证分析,但还是可以折射出许多当时的社会风尚、生活习惯,弥补正史记录的不足。从这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妇女再婚现象在文化水平较低的平民阶层中间,并不是极其困难,而仍然时有出现。如《红楼梦》中尤二姐、三姐之母,便是带着女儿改嫁到尤家的[29]。当然,文学作品,特别是小说,较多地反映了市民阶层和有反封建意识的文人的思想感情。在广大农村,妇女再婚的问题恐怕不能得到类似宽容的待遇。不过,透过文学作品的记载,也使得我们了解了该问题的各个方面,或者可以说,从中我们看到了一丝新兴阶层所带来的亮色。
清末起过渡作用的《大清现行刑律》仍是诸法合体的体例,其中基本沿用了《大清律》中对妇女再婚问题的规定:“凡男女居父母丧及妻妾居夫丧,而自嫁娶者,处罚。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不同的只是去掉了过去身体刑的规定。制定《大清民律草案》之时,守旧派对于草案中的婚姻家庭部分,极力主张沿用传统的宗族、家长、服制等规定。对于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也主张作出不平等的规定。最后结果虽然在其“亲属编”引入了不少先进的西方理念和制度,但也保留了诸如宗祧继承、嫡庶之别等中国传统的陈旧规定。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国民国民法典》,在亲属编仍然保留了很多封建宗法制的残余,如夫妻间地位不完全平等、实质上承认纳妾的合法化、保留亲属会议制度等。但在妇女再婚问题上,终于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传统,废止了关于妻子再婚必须服完夫丧的规定,命妇不得再婚的荒谬制度也随着封建等级制的废除而不复存在。
这部民法在987条规定:“女子自婚姻关系结束,六个月内不得再行结婚。”这是仿照西方国家的待婚期制度而设定的。表面来看,这和中国古代的制度有类似之处,实际上完全出于不同的立法目的。中国古制主要是为了体现宗族制下的伦理道德,体现夫权在其死后的延伸。而现代“待婚期”制度主要是基于这段时间内如果有子女出世,便于确定其生父。所以一旦妇女生产完毕,就不受待婚期制度的约束而可以自由再婚。虽然如此,广大妇女在二十世纪初还远没有取得自由的再婚权利。大量的族约乡规不顾成文法的规定,继续限制妇女的再嫁。再加上国难不已、经济发展有限,文化教育的推广也成效不大。这使得当时的《中国民法典》没有在中国民间、尤其是广大乡村得以切实地遵守、执行,很大程度上成了一纸具文。妇女再婚权的束缚,一直非常严重。直到解放初期推行新《婚姻法》之后,由于大规模的宣传和经济基础的改变,民间对于此问题的认识才渐趋转变。
1.在研究中国古代妇女再婚问题上,一定要区分法律的规定、道德的要求以及社会舆论的评价 。中国古代历代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正式法律规定,始终变化不大。那就是,女子再婚应被允许,只有特殊情况除外。如“居夫丧不得再嫁”等限制是周礼中已有的原则,只不过贯彻得越来越严。命妇不得改嫁虽然正式进入法条是在元明以后,但这之前实际中早有了类似的观念。而中国几千年的古代社会中对于该问题的道德评价也差异不大,那就是从《礼记》时开始的对妇女再婚行为的鄙夷和否定。其理论基础两千多年也未变,就是基于对夫妇关系有如天与地的区别这种尊卑关系式的理解[32]。妻子当然要生前侍奉其夫,丈夫死亡或者被夫抛弃后仍要在夫权的余威下度过余生。
但是,几千年来,对于该问题的社会舆论评价却经历了巨大的变迁。从上文的论述中可以发现,最初社会舆论和法律的规定是几乎一致的。那就是:节妇是应受到崇敬的,但再婚行为也不是什么大罪过。从先秦至于唐末,基本都是如此。其间,两汉和南北朝晚期,官方言论一度对于妇女贞节问题比较强调,社会舆论,尤其是贵族社会的舆论,曾倾向于对妇女再婚的负面评价,但都没有走到凌虐人性的地步。宋以后,社会舆论明显地偏离法律的规定,而趋近于儒家传统道德的要求。把一项本来只有少数品行高洁之人才能做到的道德要求向社会公众提出,或者只能使该要求彻底虚伪化、无人遵守;或者会造成弱势团体的大量悲剧。而中国古代的妇女,恰恰不幸属于第二种情形。
所以说,妇女再婚问题的社会舆论评价在中国古代社会经历了由法律层面向道德层面的逐渐变迁。考察这一过程,既使我们在学习研究中避免混淆不同问题、作出错误结论,也能为我们在法理学研究中对法的不确定性、法与道德的关系、法律的价值评价等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资料。
2.中国历史上社会舆论和法律对妇女再婚问题比较宽容的几个时段,恰恰都是受到了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 。不可否认,游牧民族历次入主中原,都曾经给中华大地带来巨大的灾难。作为较低生产力和科学文化水平的代表,他们的到来经常使社会发展停滞、经济文化产生暂时的倒退。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存在。少数民族文化相对地受礼教思想影响较少,比较丰富地保留了一些人类幼年时代男女平等、原始民主等思想的遗存。表现在妇女生活的领域,少数民族妇女往往较多地具有展示自身才能的机会,其在社会生活和政治领域的地位也不绝对地低于男子。对于妇女再嫁,他们的风俗习惯和法律规定中也少有限制。
比如北魏、北齐、北周等政权的皇后都有夫君驾崩后改嫁的例子。这些思想风尚随着民族的融合在中原地区传播,对于中国历史上几次妇女地位的相对提升,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北齐时,民间就有以女性为户主的习俗。隋唐时代妇女地位的相对提高与此也有很大关联。及至元代,社会风气对妇女再嫁问题的评价也暂时地缓和。虽然,这些清新的风气都在延续一段时间后渐渐消退,汉族传统的礼教思想随着少数民族汉化程度的加深而重又占据了统治地位,但仍应该肯定它们在中国历史上的积极作用。
3.当今,我们致力于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社会观念转变之艰难和重要性远甚于法律条文的修订 。如上所述,我国古代对于妇女再婚的最大障碍,决不在法律条文的规定上,而在社会道德观念和社会舆论的评价之上。正是后两者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恶性而畸形地发展,使得广大妇女饱受摧残。而且,在中国古代这样一个超稳定的农业社会之中,社会道德和民间习惯往往比制定法有着更大的威严,并且不能轻易地随着制定法的规定而改变。众所周知,我国古代制定法一向禁止居父母丧而嫁娶、禁止小叔收嫂(元代例外,已如上述)。但是,据民国初年的调查,小叔收嫂在山西、江西、安徽、湖北、湖南、陕西、甘肃等省的民间习惯中都有存在,可以说比比皆是。
湖南、福建两省还有“孝堂成亲”之俗,专门订在父母丧期嫁娶。究其原因,固然是由于民众处于赤贫的状态之中,顾不得什么礼教规定,但是,民族文化的深层缺乏对制定法的关注和尊重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因此,仅凭纸上的条文设定,还不能使中国的妇女完全自主地享有本应由其享有的全部权利。社会观念的问题不解决,妇女就不可能完全消灭从一而终的陋习。比如:二十世纪中叶的内战使台湾与祖国大陆分离。半世纪以后,探亲者归来还能发现很多结发妻子始终未曾改嫁,苦熬一生,盼夫归来。从情感上来说,她们当然是很值得尊敬的,是否再婚也是个人自由,无可指摘。但是我们从这一幕幕的人间悲喜剧中,是否感受到了一些几千年来的道德规范久久不肯消散的力量呢?
毕竟,中国妇女在近一个世纪以来已经走上了独立、自强的道路。妇女再婚权这样一个能折射出妇女在社会中整体地位的权利,在今天获得了比中国历史上任何时代都要普遍的赞同。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要实现男女的完全平等以及妇女再婚权利的完全自主,我们还有相当艰巨的任务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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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法制转型从清末变法改制开始。清末效法大陆法系进行法律移植,形成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雏形。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依据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创造了近代民主共和法律模式。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戊戌变法: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变迁的开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在历史制度主义研究视角中,制度替换往往发生于旧制度危机日益严重并将发生崩溃的"临界点"时期,决定政治走向的行动集团如果把握了行动的主导权,就可能在制度变迁中成功实现制度创新。1898年的戊戌变法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渐进式改革,来突破中国封建王朝路径依赖的惰性,把中国带入民主宪政的轨道。从新制度主义视角分析,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集团是晚清政治舞台上势力很弱的政治集团,其先天不足的因素包括组织涣散、意识形态凝聚力与整合力不足、改革所需的资源匮乏以及臣民文化对变法的阻滞等,这些都决定了戊戌变法不可能完成近代中国制度创新这一伟大历史使命。
【关键词】:戊戌变法 历史制度主义 制度变迁 制度创新
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治学研究领域引入了新制度主义,引起了处于政治学研究困境的学者们的极大关注,并成为政治学研究的“关键词”之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三大流派之一的历史制度主义在继承传统制度对重大制度替代和宏大政治变革研究传统的基础上,将行为主义对行为主体在制度变迁和政治变革中的重要作用引入了研究视域,它将研究的核心放在了制度对于行为主体如何产生影响,以及由制度、行为和观念共同作用、相互影响于具体的历史境遇中塑造某种政治后果具有必然缘由。这一研究方法的优点是它避免了行为主义的太过微观琐碎以及对社会历史背景现存限制性条件的忽视,克服了传统制度分析模式的单一边界条件的缺点。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强调社会因果关系中的“路径依赖”在社会制度变迁中的作用,“路径依赖”意味着系统具有自我强化或正反馈作用,认为行为者一旦步入某一路径,便会沿着此路径演进,系统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原本可能更加优化的政策也可能失去实现可能性或者改变这种路径而另辟途径将是难度很大的事情。经济学家诺斯从供给需求的角度指出,导致路径依赖的根源是交易市场发展的不充分和报酬的递增形成的交易费用的显著或高昂所决定的。诺斯认为:“制度高昂的初始建构成本、制度框架所提供的机会集合所产生的组织学习效应、制度的优势所产生的合作效应、制度的盛行所产生的适应性预期、被制度配套意识形态所影响的行动者的主观主义模型等,都是导致制度自我捍卫和路径依赖的原因。” [1]
对于经济制度上的路径依赖特征,诺斯认为同样可以用来分析政治制度的变迁,但与经济制度相比,政治制度有着自己特点,表现为“集体行动的核心地位强化了人们的适应性行为和对制度的维持强向、政治制度的高密度限制了制度创新的空间、政治权威和权力的不对称性便于支配方巩固自己的权力和既存制度、政治过程的复杂性和不透明性导致政治生活中缺乏明显的纠错机制、政治产品供给的非竞争性使得制度创新的动力不足等,这此特性都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2]
(二)制度变迁的“临界点”或“关键节点”
制度变迁的动态过程中夹杂着制度变迁的“临界点”或“关键节点”。在新制度主义看来,所谓“临界点”是指历史发展过程中能够打破旧制度产生新制度的路径突破和路径替代时期;“关键节点”通常归结为重大的外部冲击,诸如战争、经济危机等打破原有政治制度,为制度变迁找到突破口和产生理由,这节点上的制度处于断裂状态,各方利益集团处于博弈争斗状态,新制度可能产生。
(三)制度变迁的利益博弈
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导致制度变迁的根本原因是剧烈的社会环境变化引发了不同社会集团巨大的利益冲突。旧的政治制度由于其先天的惰性使其不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主动改变,它会由于自身的惯性和长期以来形成的刚性而进入“路径循环”状态,这种封闭循环使得新旧制度难以实现有序对接,当旧制度难以容纳环境剧烈改变而带来的冲突时,往往会导致旧制度的崩溃,新制度的创立。制度创新的动力之源来自于行动者对于新制度能够带来比旧制度更多利益的期望以及旧制度所引发的政治博弈和人们对旧制度存在合法性的怀疑。在旧制度走向崩溃的“临界点”上,制度选择的走向存在多种可能性,各种政治力量围绕各自的利益诉求和政治理想进行激烈政治冲突和力量博弈,这种合力决定了政治制度的最终走向。
中国自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是以人治、集权、保守、宗法继承、抑商重农为特征,在服务于皇权统治的路径中运行着。伴随这种路径的是以儒家思想为内核的传统臣民文化这种非正式制度。封建帝国的运行由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作用、相互强化,在君权轨道上难以脱离。这一切注定了因为缺乏政治创新而在东西文明激烈碰撞之际,中国必然失败的历史宿命。
鸦片战争的爆发把中国强行拖入到了世界资本主义的体系之中。变局促使封建知识分子中的一些开明分子开始寻求“应变”之道,在晚清政治中出现了一些人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的政治新气象,尽管很多都是昙花一现。早期开明的士大夫们看到了西方技术层面的先进,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为理念指导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洋务运动,甲午海战的惨败促使人们进一步对中国封建政体的反思与醒觉。
甲午战后清王朝为了偿还赔款,向列强大举外债,以海关税收为担保,进而使得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肆无忌惮的掀起了势力瓜分狂潮。中国处于瓜分豆剖的局面,财政亏空更使这台陈旧机器的运转雪上加霜,清政府只能“横征暴敛”,导致民变四起,正如康有为在《公车上书》中指出:“民日穷匮,乞丐遍地,群盗满山,即无外衅,精华已竭,将有他变。”“付莽遍于山泽,教民遍于腹下,各地会党,发作待时”[3],内忧外患的政治危局促使惊醒,在康有为的领导下和光绪皇帝的支持下,中国二千多年以来第一次试图打破传统政治制度的改革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了“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开始变法,在以后的103天中他发布了一系列的推行新政的政令,史称“戊戌变法”,又叫“百日维新”。在政治上,措施主要是改革行政机构,裁撤闲散、重叠机构,裁汰冗员,澄清吏治,提倡廉政,提倡向皇帝上书言事,取消旗人享受国家供养的特权。但一些比较激进的具有资本主义内涵精神的措施却没有被采纳,如康有为在1898年6月对于新政的建议提出“拟定开制度局,立宪法,设议院,建设新京,议开懋勤殿以议制度” [4]。即便维新是以挽救危局为目的且措施多有折衷但变法在后党疯狂的镇压下崩溃瓦解只维持了103天,除了留下一个京师大学堂外,一切回复照旧。以康有为为首的改革派在改革中所设想的君主立宪还未成形就夭折了,一个没有结出果实的花朵随即凋谢。 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一次失败的制度替换运动,它没有打破中国几千年以来君主专制的路径依赖,没有成功地实现君主立宪体制的制度创新。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分析,戊戌变法仍有一定的制度创新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尝试打破传统的路径依赖,成为近代以来制度变革的先锋
制度变迁一般可以分为渐进型制度变迁和突变型制度变迁。渐进型的制度变迁是统治集团在在政治体制能够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局部不适合形势发展的政治体制进行必要的变革。突变型的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更替通过剧烈的、暴力的和全局的方式实现。在以渐进式变迁为主的制度替换过程中,也存在突变型制度变迁,在政治活动中矛盾双方不能在现成的制度架构内协商成功达成妥协,在政治资源中占有优势的一方凭借掌控的话语权,利用暴力机器胁迫对方,以实现有利于自己的制度变迁。晚清政府在19世纪末期已经处于危机之中,只有突变型的制度变迁才能打破传统政治制度的“路径锁定”状态,实现制度创新。但发生于1898年的戊戌变法却是中国近代以来一场渐进型的制度变迁,康有为等人在光绪皇帝的支持下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实现君主专制向君主立宪政体过渡。虽然这种渐进型的制度变迁最终命运是以失败告终,但它毕竟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次制度创新的尝试,解放了思想,为后来的辛亥革命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二)探索从君主专制转向君主立宪之路的路径替代模式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动力。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时,社会变革就会到来。清朝末期危机四伏,统治阶级内部旧制度的构建者在民族危机日益严重、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势下,一部分人开始认识到不变革将会亡国灭种,于是一场旨在挽救王朝的改革提上议事日程。然而,任何政治改革都会触动既得利益者敏感的神经,遭到他们激烈的反对。15世纪意大利政治学家马基雅维利说:“再没有什么比带头采取新的制度更困难的了,再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件事的成败更不确定更没有把握了,再没有什么比这事施行起来更加危险的了。
因为新制度的倡导者使所有那些旧制度的既得利益者都变成了他的敌人,而所有那些可以从新制度得到好处的人们则只是他的三心二意的支持者。” [5]康有为等维新派人士希望通过模仿日本,在中国建立君主立宪政体来取代君主专制政体,以实现制度变迁的路径替代,然而,渐进式制度变迁已经无法突破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王朝“路径锁定”状态。这样一群势单力薄又缺乏任何政治资质的改良派,依靠没有实权的皇帝来发号施令,试图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这注定了失败的结局。但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以来试图仿效西方进行资本主义改革的第一次尝试,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虽然步子迈得不大,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这是“康梁”的一小步,却是中华民族探索新政治制度的一大步。
(一)利益集团的“搭便车”行为
戊戌变法的组织依托之一的强学会,其成员构成复杂,鱼龙混杂,有不少人加入强学会是带有功利性的,是为了捞取升官发财的资本,并不是真心支持变法,甚至有破坏分子混入其中。维新派人士为了壮大自己的声势,不加甄别地将一些封建官僚动员进入强学会,不仅使强学会的组成人员复杂而且矛盾也日益突出。
(二)行动资源不足制约着创新主体的行为
从历史上看,凡是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成功的创新集团都具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创新资源。在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的前提下却没有足够的创新资源,制度创新主体就很难突破现有的制度路径锁定状态,实现既定的制度替换的目标。制度创新资源主要有军事、经济、政治资质和组织等资源。
首先是军事资源严重不足。在变法之前,光绪皇帝也意识到军队的支持性作用,而自己却无军事调动权,他只有将全部希一望寄托于在天津小站练兵的袁世凯身上,通过职务提拔,希望他能支持变法,袁世凯效忠后党集团,在了解光绪皇帝的意图后立即向荣禄报告,于是政变爆发,手无寸铁的维新派只能任人宰割,在镇压维新派人士后,一切恢复原状,制度替代宣告破产。
其次是制度创新的经济资源缺乏。改革旧制,修铁路、奖励农耕、建立现代化的海军等都需要大量经费,而此时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已经捉襟见肘,为了偿付甲午海战失败的赔款,只能大举外债。这些借款除了偿还对日赔款外,还用到政费、利息、军费、佣金、贪污和折扣等上面去了。列强通过对清政府借款把持了中国的海关税收。所以,戊戌变法过程中颁布的很多发展经济的措施因为无钱支持只能作罢。
再次是政治资质太浅。戊戌变法,其领导者康有为只是一个工部主事,并且维新集团中没有一个人有实际的政治经验,其所依靠的光绪皇帝也是毫无实权的“光杆司令”,要他领导负载如此沉重的政府,做出比王安石还要激烈十倍的变法,失败是可想而知的。
最后是组织不力。戊戌变法的政治组织强学会无法克服组织内部一些投机分子“搭便车”现象,不能形成一个纪律严明的组织和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进而在变法过程中不能形成上下合力协同效应。
(三)制度创新主体意识形态内聚力与整合力不足
政治集团的主流意识形态体现的是该集团主流的价值取向、利益诉求和政治主张,表现为道德、政治理想、宗教、哲学等形式。意识形态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包括教化、批判、整合、导向和控制等功能,其中整合功能对于制度创新主体来说十分重要,对于解决制度创新过程中利益集团“搭便车”现象很有帮助。
维新集团因为没有搭建起一个合理、严谨、合乎逻辑的意识形态框架,没有形成共同的价值认知目标,更无维持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是其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戊戌变法也缺乏深厚的思想基础,推动变法的动力不是源自维新集团成员对传统体制的深恶痛绝,而是来自外部,即列强对于国家领土的蚕食和瓜分的阴影。
(四)难以抵制臣民文化对于制度创新的阻滞
戊戌变法之所以失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惰性在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中国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以后,皇帝就成为权力的代表,因此,他的权威神圣不可侵犯,于是君主世袭“君权独尊”成为“积习”。所以在改革前后提出“君民共主”,试图利用皇帝的权威来发号施令是很自然的。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发布“密诏”,实行“勤王”运动,可以看出臣民文化对其影响的深远。臣民文化不仅使现代公民文化在皇权崇拜、愚民的专制主义的土壤上难以自发成长并开花结果,也使得西方的先进文化难以为国民所接受。因此,若要在中国成功实现制度替代,就必须对中国的臣民文化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淘汰,培育适合现代民主宪政体制的公民文化。
中国作为后发型国家在制度发展历程中若能模仿先发型现代化国家走上制度创新之路是最好不过了,但在模仿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传统与创新的关系,改革者应该立足中国的国情,结合传统文化中的合理成分,嵌入到世界政治发展的潮流之中。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必须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以先进理论和科学的意识形态作为指导建立具有强大内聚力与整合力的创新团队来完成制度创新的路径替代,这是一项伟大的历史使命,只有具备求实、创新、坚定精神的人才能担此任。面对社会混乱、主权失落、领土残缺的局面“康梁”举起了制度创新的大旗,然而其组织松散,意识形态混乱,创新资源缺乏等,注定了在这个积淀厚重的专制主义沉渣的国家构建民主宪政政体失败的命运。但戊戌变法作为开启了中国近代制度变革先声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重要的启示,至今为后学者探索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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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纲要是高校的一门历史选修课,但是要学好这一门课程还需下苦功夫。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中国近代史纲要2000字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 要: 理论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形式,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要求加强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理论灌输。《近代史纲要》理论灌输教学必须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加强学生自我理论灌输,改革理论教育工具和方式,理论联系实际,增强理论教育效果。
关键词: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理论教育法 《近代史纲要》
重视理论教育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理论教育是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们的思想的重要途径,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理论教育往往采取填鸭式、命令式、教条式和硬性灌输的方法,缺乏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忽视了学生的主体作用,课堂教学缺乏师生间的交流和互动,学生成为教师单向灌输的工具。在深化教育改革的今天,这种简单落后的灌输教育模式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抨击。
一、当今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灌输的必要性
理论教育通常也叫理论灌输,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形式,是由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地向受教育者传授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帮助受教育者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其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的一种教育方法。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朴素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1]这里的“彻底击中”就是指把科学共产主义思想的闪电“灌输”给无产阶级和“人民园地”。列宁曾经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他认为,科学的、系统的社会主义思想不可能通过自发的方式产生,而只能通过各种形式的自觉地教育,才能被人民群众所接受和掌握。
只有进行理论教育,才能引导人们超越个人、家庭为单位的局部范围,用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武装自己,认识社会和阶级的整体利益,认清自己的历史地位和社会责任。“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但是,“我们的理论始终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越少从外面把这种理论硬灌输给美国人,而越多由他们通过自己亲身的经验(在德国人的帮助下)去检验它,它就越会深入他们的心坎”。因此我们讲的“灌输”并不是强制性“填鸭式”的灌输,而是去引导、启发人们通过自身体验及不断学习,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心悦诚服地接受科学理论。在今天,虽然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社会主义思想必须灌输的理论、原则并没过时,反而对灌输的要求更高了。
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教育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革命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国际敌对势力与我争夺接班人的斗争也日趋尖锐和复杂,他们加强了对我国的社会主义进行和平演变,利用各种途径加紧对当代青年学生进行西方民主、政治思想、价值观念、文化渗透,企图用潜移默化的方式使年轻一代全盘接受西方的价值观和政治制度,最终达到他们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目的。
我们必须加强对当代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灌输,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当今世界错综复杂的形势,把握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国情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增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大学生的价值观念也日益多元化。当前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理素质欠佳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知识的缺乏。例如当代大学生赞成和拥护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但对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性、长期性、主要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不够;坚持和拥护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但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渐进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够;坚持拥护改革,但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缺乏理解和宽容。因此只有加强对当代大学生进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灌输,才能帮助青年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理论教学法在《近代史纲要》教学中的运用
《近代史纲要》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历史教育的角度承担着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功能。在中国近现代史教育的教学中,我们必须加强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灌输。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近代史纲要》课程的开设,不仅仅是对大学生进行历史知识的教育,而是帮助他们从历史知识的认识上升到思想上的科学的认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应通过国史、国情的内容教学,加强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学生深刻领会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使学生更加坚信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一)理论教育法必须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切实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是保障教学效果的根本途径。因此,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而选择教学方式和方法时要力求贴近学生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特点,提倡互动式、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
例如在讲述中国古代灿烂的文明时采用启发式教学,通过问答来增强学生的爱国热情;讲述反对外国侵略的斗争时采用参与式教学,使学生懂得中国近代史既是一部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史,又是一部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的抗争史;在讲述国民党与抗日的正面战场时采用研究式教学,把国民党与抗日的正面战场作用放在整个中华民族的抗日战争的大背景下,通过对国共两党在抗战中的策略方针、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在抗战前期和后期的作用与战果等问题的比较,用历史事实说明两党在抗战中的地位和作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评价国民党在抗日战争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是抗日战争中的中流砥柱。此外,我们应认真组织好课堂讨论和辩论。针对一些比较重要、学生比较关心的问题组织讨论,由于这些问题与现实联系紧密,能够激发同学们的讨论热情,也会有不同意见的争论。
例如讲授怎样认识和评价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坚强党的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等问题时开展课堂讨论。在讨论中,我们应尽可能鼓励学生主动起来发言,并提倡学生不同观点的争论。由于学生都会有一定准备,因此发言时会比较积极主动,课堂气氛比较活跃。在讨论中,教师要给予适度的点评和引导,对于不正确的观点要明确地进行纠正和说明。只有准备充分,发言热烈,讨论课的效果比较好,才会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才能起到理论教育的良好
效果。
(二)采用理论 教育法时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有 组织、有 计划地组织学生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自我理论灌输。
《近代史纲要》在每个章节最后都给学生列出相关阅读文献,要认真指导学生自觉课下阅读这些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领会党的文件精神,写出读书心得 体会,作为学生平时的考核成绩记入学生的学业考核总成绩,这有助于帮助学生理解章节内容,弄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高思想认识,使学生深刻领会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 社会主义道路,从而更加坚信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更加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指导学生阅读毛泽东《纪念孙中山先生》、胡锦涛《在孙中山先生诞辰一百四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 讲话》等,有助于学生深刻理解资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失败的根本原因——资本主义救国方案在中国行不通,深刻理解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通过阅读毛泽东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义论》《唯心主义历史观的破产》等,学生能深刻理解近代中国的三种建国方案,以及两种命运的选择。
(三) 应用理论教育法必须改革理论教育的工具,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 发展,学生可以通过媒体、 网络及小说和影视作品等多种渠道获得近代史方面的知识,因此学生对教师上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教师要精心做好多媒体课件,精心选择影视作品辅助教学。学生已经不满足于教师课件仅仅是文字和图片,还希望有图表,并且穿插一些视频,必须体现教师自己的特色。因此,教师在课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在把握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尽可能把课件做得精美些。当然,课件的设计也要恰当,不能文字太多,也不能太花哨。如果课件过于追求形式和色彩,就可能喧宾夺主,使学生忙于记笔记或过于关注课件图片而没有听清楚教师讲课内容,从而削弱教师的主导作用,影响教学效果。《近代史纲要》无论是历史题材还是政论题材的影视作品和 专题片都非常多,讲授这门课程时要充分利用相关的丰富的影视教育资源,教学过程中适当穿插一些影视作品,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课堂的生动性,提高理论灌输的直观效果。
(四)应用理论教育法必须从实际出发,理论 联系实际,紧密结合中国近代史的历史实际。
我们应通过对有关历史进程、事件和任务的分析,提高学生运用科学的历史观和方法论分析和评价历史问题、辨别是非和社会发展方向的能力。在讲授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时,必须联系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国际国内 环境;讲授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正确性时,必须联系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理论教育法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的思想实际问题,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解决学生关注的社会 热点和感到困惑的问题,提高学生的思想理论水平。
《近代史纲要》教学还要加强社会 实践环节,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围绕教学目标,制定大纲,规定学时,提供必要经费;加强组织和 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 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我们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 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15-16.
[2]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317.
[3]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317.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681.
摘要: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教学中,为更好地完成《纲要》课教学任务,促进学生正确世界观的形成,教师应着力培养三种意识,即价值观引领意识、以学生为本意识以及辩证唯物史观意识。
关键词: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师;意识
当下的中国,经济体制与社会风气都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各种思想文化与价值观念交叉渗透,传统观念与现代理念碰撞融合,日常生活的去政治化以及对于主流舆论的过度怀疑情绪高涨,市场经济自身存在的逐利本性对于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念也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思维活跃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取向尚未定型的当代大学生。可以说,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称《纲要》)课教学工作的教师来说,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教师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工作者之一,应该正确进行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更好地完成课程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着力培养并牢牢树立三种意识,即价值观引领意识、以学生为本意识以及辩证唯物史观意识。
一、价值观引领意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是目前我国普通高校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四门必修课之一。开设这门课的用意在于使学生做到“两个了解”、明白“三个选择”,也即帮助学生了解国史、国情,深刻领会历史和人民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怎样选择了中国共产党,怎样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同时应当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历史观。根据这门课程的自身定位,我们看到《纲要》课以中国近现代历史为基础,并且融合了一定的思想性、理论性、政治性等属性。
当代青年大学生群体,有良好的知识背景,畅通的信息获得渠道,兴趣广泛,思维活跃,社会参与意识强烈,对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但由于对国史、国情、民情了解不多,社会阅历不深,思想和政治辨别力尚不成熟。同时,随着中国国力逐步增强,中外交流日渐频繁,一些西方大国也在利用他们在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文化霸权对我国进行强有力的价值观渗透。在这种情况下,青年学生面对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现实问题,容易受到“政治多元化、经济私有化、军队非党化、生活西方化”等观念的影响,对我国的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道路产生怀疑,进而产生思想混乱。“教师是学生的引路人,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深刻地影响着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品质和学术旨趣的形成,深刻地影响着学生历史感的形成”。因此联系他们的思想实际,进行价值观的培养是至为关键的,价值观的塑造与培养在《纲要》课教学中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时隐时现。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竭力贬损和否定革命,诋毁和嘲弄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进行的反帝反封建斗争,诋毁和否定我国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取向及其伟大成就。最为典型的就是在如何正确分析““””以及如何正确评价毛泽东的历史功过这一重大问题上,一些人以“反思历史”为名,歪曲“解放思想”的真意,从纠正““””的“左”的错误,走到“纠正”社会主义,认为我国不该过早地搞社会主义,而应该让资本主义充分地发展;从纠正毛泽东晚年的错误,走到全盘否定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历史虚无主义思潮不仅表现在史学研究中,而且发展到某些文学、艺术和影视作品中,影响面大,危害至深。针对这一倾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所明确提出的:“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作为高校思想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努力在《纲要》课教学中发挥好价值观引领作用。
第二,大力弘扬民族精神。1840年以后的近代中国,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和人民群众为救亡图存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进行艰苦卓绝的奋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民族优良传统在鸦片战争、中日甲午战争等反对列强瓜分中国的抗争中得到了发扬和升华,尤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得到充分体现。在近代中国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上,民族精神的内涵可以概括为:坚忍不拔的长征精神、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威武不屈的红岩精神、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等。在教学中要不断通过这些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讲述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大学生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感。
二、以学生为本意识
以学生为本区别于以往的“以师为本”,强调各项教育活动都要以学生为主体的新教育观。当代大学生与过去的大学生已有很大差异,面对当代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若再以传统的“以师为本”,强调“师道尊严”,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对学生采取训导式的教学方式,灌输一些似乎高高在上的道德、理想、主义,只会让学生愈发认为书本理论与现实相距甚远,不仅作用有限,甚至还会产生逆反心理,使《纲要》课教学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因此,在《纲要》课教学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构建新课堂,让学生参与教学,教师做到有效引导,帮助学生探索适合他们的学习方法;教师不能一味地灌输,不是让学生简单地对历史事实与历史结论记忆与复述,而是让学生本人进行思考,教是为了不教。在教学中应始终了解学生、关注学生、启发学生,让学生去读、去说、去想,对此我们可以采取学生参与的方法。
学生参与法,也就是通过不同形式的教学设计,让学生自己去触摸历史,发现历史。例如,可以将一些中国近代上的著名历史人物的讲解任务交给学生,学生在课余时间搜集资料、进行备课并制作多媒体课件,然后让学生在课堂上讲授,教师进行提问与点评。这样既使学生了解了历史人物,又锻炼了实践能力。这种教学方式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学生被动和机械的学习模式,为学生提供了思考、探究历史人物的空间,在学习过程中逐渐积累对历史人物进行观察、思考和探究的经验,同时也提升了学生的历史思维能力。 针对近现代历史上的一些重大历史事件与争议人物,教师可以在充分掌握相关史料的基础上精心设计问题,寻找有思考价值的、有学习趣味的问题进行切入,鼓励学生通过对历史材料的理解提出自己的观点。这样不仅能促进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提高学生参与《纲要》课课堂教学的积极性,也是进行启发式教学的主要方法。
三、辩证唯物史观意识
《纲要》课是通过梳理历史线索、分析重大历史事件、探讨历史得失来对学生进行唯物主义历史观、价值观的引领与培育。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对于基本史实的讲授要以理服人、辩证全面,积极帮助学生掌握辩证唯物地观察、分析重大历史事件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培养学生通过扑朔迷离的历史现象抓住历史规律的能力。
对于近代历史上的一些知名人物的分析,就十分需要教师遵循唯物史观的辩证思维。例如,对于袁世凯的历史评价问题,我们一方面要指出袁世凯在清末比较支持变法革新,尤其是在清末新政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比如推行警政、废除科举、呼吁立宪;同时,我们也要正确认识到民国初年袁世凯掌权后全面保守、追求独裁、背叛共和给中国带来的深重灾难。《纲要》课教学过程中,对于历史人物,绝不宜脸谱化、简单化处理,这样不仅不符合学术规范与历史实际,而且针对学生的实际心理年龄、知识背景和社会实际来说,其教育效果都是不理想的。课堂教学实践证明,展示主流正面人物的不足之处以及争议人物的可贵可取之处,全面的、辩证的对历史人物进行分析评价更会得到学生的认可。
虽然大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过中国近现代历史,但是中学阶段的史实叙述比较僵硬,与史学研究相差甚远。但是鉴于《纲要》课的课程定位,我们仍然需要对于重大历史事件进行辩证分析。通过理性思考,促进学生唯物史观的形成。例如,对于中国近代革命历史的叙述源头――太平天国运动,不仅中学阶段讲授生硬僵化,《纲要》课统编教材对其存在的严重缺点也一笔带过。笔者认为,一个重大历史事件的伟大不会因为它的局限与缺点而丧失,也不会因为文过饰非而增加。我们大可不必过于小心,适当指出太平天国本身存在的局限性、落后性、破坏性,并不会在学生思想知识体系里面上升到否定近代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必要性,否定近代中国通过革命谋求国家独立、民族富强的正义性和进步性的高度,反而更有利于学生加深对于近代中国探索富强民主道路的艰巨性、曲折性的理解与认同。
总之,《纲要》课教师要真正干好本职工作,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总结教学经验,借鉴先进方法,在教学实践中提升水平、探索规律。《纲要》课教师只有真正适应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角色定位,努力把握以上三种意识,才能切实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更好地帮助大学生培养正确的历史观与价值观,促进《纲要》课教学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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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晚清重臣,湘军创立者和统帅。初名子城,字伯函,号涤生。出生于湖南省双峰县荷叶镇。道光十八年中进士,入翰林院,为军机大臣穆彰阿门生。累迁内阁学士,礼部侍郎,署兵、工、刑、吏部侍郎。与大学士倭仁、徽宁道何桂珍等为密友,以“实学”相砥砺。平时有感于政治废弛,主张以理学经世。 咸丰二年,太平军由广西进军湖南,清廷震恐。 适曾国藩因母丧在籍,奉旨前往长沙,帮同湖南巡抚办理 团练。遂招募农民为营勇,任用儒生为将佐,朝夕训练湘军。1854年初,湘军练成水陆师1.7万余人,会集湘潭,誓师出战。湘军初战,连败于岳 州、靖港,曾国藩为此愤不欲生,投水自 杀,被其左右救起。后重整军实,复占岳州,攻陷湖北省 城武昌,奉诏署湖北巡抚。此后用兵更为谨慎。旋因朝廷 恐其于地方势大,又被解署任,以后长期只以侍郎虚衔领 兵。
1855年初,进攻江西九江、湖口,被太平军重创,退 守南昌。1858年6月,曾国藩奉诏出办浙江军务。1860年清军江南大营彻底败溃后,加兵部尚书衔,授两江总督, 以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从此,不但拥有兵权,而且掌握地方大权。次年9月,督其弟曾国荃攻陷安庆。11月, 加太子少保衔,奉命统辖江苏、安徽、江西、浙江四省军务。旋向朝廷举荐左宗棠督办浙江军务、李鸿章出任江苏 巡抚。1862年,以安庆为大本营,命曾国荃部沿江东下, 直逼天京;命左宗棠部自江西进攻浙江;命李鸿章部自上海进攻苏南,对太平天国实行战略包围。10月,湘军与李 秀成等部数十万太平军在天京城外激战,持续围困天京。 至1864年7月,终于攻破天京城池,完成对太平天国起义的镇压。朝廷褒功,封曾国藩为一等毅勇侯,加太子太傅,赏双眼花翎。
1865年5月,曾国藩奉命督办河北、山东、河南三省军务,镇压捻军。他驻营徐州,先后采取重 点设防、凭河筑墙、查办民圩的方略,欲在黄河、淮河之 间,运河以西,沙河、贾鲁河以东的区域歼灭捻军,因师 久无功,次年冬清廷改派李鸿章接替,命其回两江总督本 任。1867年,调任直隶总督。1870年6月,天津发生教 案,奉命前往查办,屈从法国势力,处决、遣戍官民数十 人,受到社会舆论谴责。9月,还任两江总督。
曾国藩重视采用外国军火,主张“师夷智以造炮制船”。1861年,设立安庆内军械所,制造“洋枪洋炮”,后又试制小火轮船。1863年,造成“黄鹄”号轮船, 并派容闳赴美国购买机器。1865年至1866年,与李鸿章在上海创办江南制造总局等军事工业。后为之积极筹措经费,派遣学童赴美留学,成为清末兴办洋务事业的首创者。
曾国藩毕生服膺程朱理学,又主张兼取各家之长, 认为义理、考据、经济、辞章四者不可缺一, 但始终将理学放在首要地位。于古文、诗词也很有造诣,被奉为桐城派后期领袖。1872年3月在南京病卒。赠太傅,谥文正。后人辑其所诗、文、奏章、批牍等为《曾文正公全集》
无论是曾国藩所生活的清朝末年,还是现在21世纪高速发展、日新月异的新世界,曾国藩这个名字被提起时总会迎来一阵或嗟叹或敬仰。曾国藩,这个功高可以盖主,过繁问鼎一时的人物是怎样得到如此高的声誉呢?
从很多现代人的角度看来,曾国藩不过是清朝末年众多军阀中的一个而已,或许他的道德文章可以冠冕一代,但在普通人的眼里,那不过是他为官从政、上下其手的手段。然而,在当时,曾国藩的为人做官之道可谓尽人皆知,无人不佩服之至。“从政要学曾国藩,经商要学胡雪岩”,胡雪岩其人白手起家,到晚年终
老之时富可敌国,甚至靠自己的财力资助左宗棠将新疆收回清政府版图,将曾国藩与其相提并论,可见世人对曾国藩为官之道的尊崇。《曾国藩家书》130余封,是历史上家书流传下来最多的,曾国藩在家书中推心置腹的言谈,对子侄兄弟们的教导,堪称典范,曾家传承一百余年未出纨绔子弟,未曾家道中落,能人辈出,不得不说曾国藩家教之成功,堪为后世之楷模。曾国藩作为清末著名的理学大师,学术造诣极其深厚,文章写作自成一家,阳刚与阴柔并济,行文流畅,思想深刻,振聋发聩。作为清末重要的军事力量,曾国藩创建的湘军是清政府最后一道保命屏障,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维护了清王朝的统治,实现了社会安定的夙愿,尽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但就尽忠报国而言,曾国藩的做法无可非议。当然,曾国藩并非完人,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他善用酷刑,杀人如麻,也被骂为“曾剃头”。尽管他在镇压太平天国的劳苦功高使他声名远扬,但是在剿灭捻军的过程中在战略上出现了问题,最终被朝廷免职。他的一生是是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毁誉参半,且各趋极致,毁至卖国贼,誉则冠冕一代。
世人眼中,曾国藩功过相抵,但我们看一个人,不能将功与过扯平来计算,而是既看到他的长处,又看到他的缺点,由此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方能成就大业。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有“忠孝不能两全”之说,然而曾国藩是第一个完美的将家国天下都治理的很好的人,誉其为楷模一点也不过分。
修身养性,曾国藩是清朝末年杰出的理学大师,他在学术上的造诣在当时称得上专家。在家书中,他常教育子侄兄弟们写文章贵在气势,而他自己也的确是遵循这一规则,以气言理,发人深省,注意详略的变化,剪裁得当。他的文章总是另辟蹊径,“清韵不匮,声调铿锵,乃文章第一妙境”。在做人方面,他深知宽宏大量对人际交往的重要性,在处世交友过程中可以与人推心置腹,不因琐事而烦心。为人处世,宁可吃亏也不赚便宜,不会轻取人财。身居高位,官场往来十分繁杂,送礼贿赂更是家常便饭,能在此污浊之世独善其身,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说他品行高洁,但足以证明其心性之坚定。尽管位极人臣,但他从不自满,也不会心高气傲,处处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家庭琐事、官场应酬、功名利禄对他而言都属于烦心之事,一笑置之,从不计较。
因此,虽然高处不胜寒,但他仍有很多朋友,这不得不说是他的交友之道在起作用。曾国藩总结了修身十二款:敬、静坐、早起、读书不二、读史、谨言、养气、保身、日知所亡、月无亡不能、作字、夜不出门。这样的心性为他的处世帮助极大,他表里如一,没有不可言之事,因此容易为人信服;他心中没有邪念,一身正气,端庄严肃,威仪天下;心平气和,心情安静放松,不会为琐事劳心;规律的生活作息使他处事效率极高,做起事来也总是得心应手。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后世广为传颂,却很少有人可以做到,曾国藩每日写日记,都会对自己一天的言行进行反省,不断给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力求把自己打造成为当时的圣贤。
人格修养说来只是一个辅助自身的东西,没有实用价值,但在于曾国藩,则是一生事业成功的关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论文曾国藩在家书中对多方面的问题说出了自己的见解,但讨论最多的还是家事。“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深受理学熏陶的曾国藩把孝道作为修身的准则,同时把它作为家族兴旺团结的动力。在他眼中,仕宦家庭在荣华富贵中容易没落,只有谨朴耕读、孝顺友爱之家才能长期兴旺。他经常教育子侄兄弟们敬爱长辈,与同辈和睦相处,在晚辈面前做出榜样。
在他的家教中,子侄辈除了要读好书之外,还被要求亲自参与到躬耕之中,兄弟姐妹之间必须患难与共,和睦团结,“兄以弟得坏名为忧,弟以兄得好名为快。兄不能使弟尽道得令名是兄之罪,弟不能使兄尽道得令名是弟之罪。”曾国藩自身也践行着这个宗旨,与同辈兄弟姐妹们书信往来,尊卑严缓均十分得当,使得同辈中人无不对他的话俯首帖耳,后辈更是谨遵教诲。曾国藩已逝世多年,但曾家的后代却人才辈出,这不能不说是曾国藩治家有方的结果。当今世界,时代不同了,但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的风气不应该失去,只有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才能为个人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做官方面,曾国藩可谓无师自通,自幼便有审判鸡蛋案的美谈,长大之后在官场更是无往不胜,做官最好,升官最快,保官最稳,每一个词用到它身上都不为过。身处晚清,他对当时社会的腐朽洞若观火,并提出了一系列改良措施。受传统礼教的束缚,他是坚定的改良派,他清楚清政府的弊端,但他不想推翻它,也不想取而代之,一心扶持清政府。他认为国家建设,首在得人,因此他坚持选贤任能是国家复兴之道,并不顾他人猜忌,举荐了一系列文臣武将,这些人后来都在清政府中担任了重要职务。他认为国家财政,重在清正廉洁,打击腐败,克己奉公。当时的中国,是一个完全的农业国,他不断强调农业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大力支持农业发展。经历过两次鸦片战争的他,对西方列强恨之入骨,但他却不盲目排外,主张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修建军工企业,创建西式学堂,有力的推动了洋务运动的发展,加速了中国社会向资本主义转型的速度。他是传统文化的坚定支持者,却不排斥接触新生事物。他支持清政府,却也支持洋务运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鸦片战争爆发后,清政府为偿还赔款,不惜压榨百姓,最终引发了太平天国运动。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根本无力镇压揭竿而起的起义军,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呼吁各地团练,发展地方武装,其中湘军就是在这期间发展壮大起来的。曾国藩虽无带兵打仗之才,但训兵手段极其高明。书生治国,他的军事思想内涵丰富,确有过人才之处。他认为,兵多无用,应训练精兵,搭配先进的现代武器。他主张军政分开,购买一系列西方军械,促进了中国军队武器的近代化发展。他有极其高明的战略战术,用兵灵活,用兵法而不拘泥于兵法,成功的镇压了太平天国运动。
然而,曾国藩并没有拥兵自重,他深谙“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太平天国运动失败,他功高盖主,深遭朝廷猜忌,在这个时候,他主动解散湘军,落得自在逍遥。不但没有招致杀身之祸,反而加强了清政府对他的信任,使其在仕途中越行越远。他镇压太平天国的行为一直广受现代人的诟病,因为他对农民起义者的残忍超出了人们所能承受的范围,更重要的是,他的镇压行为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使中国在封建主义的压迫下又走了那么多年。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太平天国的发起者并非是典型的农民起义,洪秀全所宣扬的神权色彩使得他的政治纲领更不符合中国社会前进的方向,这样看来,曾国藩的确挽救了广大中华民族的未来,稳定的社会经济和快速发展的洋务运动为资产阶级革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曾国藩与中国近代文化
人们普遍认为,曾国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有的人甚至说,从某种意义上,曾国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化身。如果说,儒家文化可以分为早、中、晚三个发展时期,并有与之相应的三个代表人物的话,那么早期为孔子,中期为朱熹,而末期就是曾国藩了。曾国藩确实继承了中国以儒学的纲常名教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曾国藩完全按照儒学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做人之路,走完了自己的一生。他恪守“三纲五常”之道,认为“君虽不仁,臣不可不忠,父虽不慈,子不可不孝,夫虽不贤,妻不可以不顺。”他本身的“以礼自治,以礼治人”,“执两用中”,“持盈保泰”,“刚柔相济”,“勤、俭、谨、信”的自我修养,其家训的“八本”、“八字”、“四条”、“四败”等等,均反映了曾国藩地道是集中国传统文化的大成。
曾国藩与太平天国
曾国藩有近20年与太平军长期作战,打败太平天国是他一生事业的顶峰。对他的评价不能不与对太平天国的评价相关联。太平天国运动,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只是一场受压迫的农民对封建地主的剥削的起义战争。可坏在洪秀全是利用欧洲中世纪的宗教神学与广大无知农民对平等分配的渴望,企图建立自己的帝国。他若成功了,中国岂不硬生生地被拉回那个荒蛮的时代?代表着中国封建主义的曾国藩可不愿意,起码中国的封建主义比你洪秀全的神学教条先进。所以,曾国藩也就顺应时势地镇压太平军获胜,缩短了瞎折腾的时间,对社会历史的发展反而较为有利。
曾国藩与洋务运动
现在,普遍认为,曾国藩是洋务运动的首领,随着人们对洋务运动的重新认识,从而对其首领曾国藩也必须重新认识。洋务运动被论证为中国第一个近代化运动,因此曾国藩就成为中国近代化的开创者。中国的近代化运动虽然一开始就有怀着各种目的的洋人的参与,但其主流是中国人自己的活动,它的爱国性和进步性已经日益为更多的人所认同。曾国藩将魏源的“师夷之长技”思想付诸实践,率先造船制炮,兴办近代军工及科学技术,是应当肯定的;对其所兴所造“不用于制夷”而“专用以制民”,是应该否定的。曾国藩说,“目前资夷力以助剿济运,得以纡一时之忧;将来师夷智以造炮制船,尤可期永远之利。”其自强御侮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再者,曾国藩曾说过“师夷智以制船制炮”。这“智”字可了不得,它是曾国藩比前人哪怕是同代人都高明的证明。,“智”的内涵比“技”的内涵大多了。“技”所包含的只不过是坚船利炮的武器之类。而曾国藩的“智”则既包涵了“坚船利炮”的技能,也包涵了“制器之器”以及与此相关的科学文化或其他先进的文化,乃至包括魏源要禁传的学术的某些部分。可见曾国藩眼光之远,勇气之大,思想之开放。 曾国藩与近代中国外交
人们都说,近代中国的外交是跪在地上的外交。这从现象上说,的确也是。毕竟,一张张不平等条约,打的一场场败仗,更新换代的中华帝国董事长一个个被外人牵着鼻子走。相当显然。曾国藩也不例外,人们评论曾国藩都是“软弱”、“妥协”、“投降”、“卖国”、“媚外”等等的责骂之词。在谈判桌上,说什么话怎么说,都是要条件要资本的,晚清的军队打过多少胜仗?中国何来资本?曾国藩的羁縻外交思想,实际上是对强敌权且笼络,争取一个和平环境,速图自强,最终达到御侮的目的。曾国藩能正确地审时度势,知道中外实力悬殊甚大,和列强硬碰,靠武力与之周旋,是不明智、不现实的。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贫穷落后、受人欺侮的国家,要生存,要反弱为强,舍此羁縻外交,别无良策。曾国藩的外交方针有四个字:‘诚’,推诚相见,‘信’,信守和约,‘争’,据理力争,‘和’,外敦和睦”。所以说,我曾国藩容易吗?
曾国藩为何不取清帝而代之
这一问题曾牵挂许多的人,在当时就有胡林翼、左宗棠、李元度、王闿运等多人,为曾国藩不听劝取清帝而代之感到惋惜,其后世也不断有人为此叹惜,说曾国藩“徇书生之小节而忘国民大耻”。 曾国藩有条件取代而不取代,甘愿当一个叶赫那拉氏的家奴。这是他的人生观、思想见识、性格等因素造成的。镇压了太平军之后,曾氏嫡系的吉字营已成强弩之末,且整个湘军也变得四分五裂,湘淮将帅不可能联合反清,湘军官兵多有积蓄,人心思归,为曾氏夺皇位者不多,而举兵讨贼者却不乏其人。权衡力量,恐无胜算可言,所以曾氏自剪羽翼以解清廷之疑,继续做忠臣,不失为高明之举。
对曾国藩的整体评价
曾国藩从上奏激怒咸丰帝开始走上历史舞台,表现了一颗忧国忧民之心。他镇压了太平天国有功有过。历史假他之手对南北两个封建政权进行了选择。曾国藩发动了洋务运动,使中国历史运动与世界近代化运动合流。中国历史由此走上一个新的阶段。历史的步履不管何其艰难,但历史并不是倒退,而是前进。曾国藩在外事的处理上,表现了能审时度势应付巨变的才能,他坚持民族正义立场,忍辱负重,力保和局,避免了新的战祸,使中国有了一个喘息之机,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里,进行‘图强求富’的建设。因此,曾国藩虽有一定的历史罪过,但其历史地位应划在近代进步的爱国人物之中,而且,其重要性,在中国近代历史前60年里几乎无人可与之相比。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毛主席都只“独服”曾国藩的原因吧。
李鸿章说:“师事近三十年,薪尽火传,筑室忝为门生长; 威名震九万里,内安外攘,旷世难逢天下才。”毛泽东说:“余于近人,独服曾文正。”蒋介石也将曾国藩作为自己一生学习的典范,他的起居作息等等很多方面都是完全按照曾国藩的行为规范。从这两位政党领袖的角度看来,无论是封建主义者、资本主义者,还是共产主义者,曾国藩的影响力都极其深远。
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尽管曾国藩的人生旅程中也曾犯过错误,甚至被称为“曾剃头”“曾屠户”“卖国贼”,但是就其功绩与过失而言,可谓功过相抵。然而,就其个人的人性修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境界来看,他留给我们的是一座精神雕像,是万世皆可效法的精神楷模。,“曾国藩事功之大,誉称晚清‘中兴名臣’,创办洋务,不愧为洋务派领袖,著作丰富,可当之为学者,研究古文辞,无忝于文人,治军有方,调配得宜,堪与古代兵家相媲美,拥兵而不自重,善权变而又谦退,足见道德修养功夫之深厚;吏治清廉,教养兼施,鞠躬尽瘁,以身作则,不啻为青天,治家有道,关怀子弟,亦为后人楷模”。
有的论者说:“曾国藩从上奏激怒咸丰帝开始走上历史舞台,表现了一颗忧国忧民之心。他镇压了太平天国有功有过。历史假他之手对南北两个封建政权进行了选择。曾国藩发动了洋务运动,使中国历史运动与世界近代化运动合流。中国历史由此走上一个新的阶段。历史的步履不管何其艰难,但历史并不是倒退,而是前进。曾国藩在外事的处理上,表现了能审时度势应付巨变的才能,他坚持民族正义立场,忍辱负重,力保和局,避免了新的战祸,使中国有了一个喘息之机,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里,进行‘图强求富’的建设。因此,曾国藩虽有一定的历史罪过,但其历史地位应划在近代进步的爱国人物之中,而且,其重要性,在中国近代历史前60年里几乎无人可与之相比。
一、中国近代现代化建设的开拓者
曾国藩是中国历史上真正积极实践的第一人。在他的指导下,建造中国第一艘轮船,开启近代制造业的先河;建立第一所兵工学堂,肇始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第一次翻译印刷西方书籍,不仅奠定了近代中国科技基础,而且极大地开阔了中国人的眼界;安排第一批赴美留学生,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栋梁之材,其中民国第一任唐绍仪,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佑、清末外交部尚书(部长)梁敦彦、清华大学第一任校长唐国安等就是此中佼佼者。
二、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山祖师
曾国藩自称:“鄙人乃训练之才,非战阵之才”,他教导士兵“说法点顽石之头,苦口滴杜鹃之血”。他以儒家精神练兵,使湘军成为一支有主义的队伍,他作《爱民歌》传唱,使湘军声威大震,毛泽东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即以此为蓝本,蒋介石黄埔建军时,也将他的《爱民歌》印发学生演唱,收效甚大。他看到洪秀全崇拜天主教不合中国国情,写一篇《讨粤匪檄》,使许多知识分子脱去长衫,率瓴黑脚杆的相实农夫,投到湘军的旗帜之下,同太平军作战并取得了最后胜利。
三、修身齐家治国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中国自古就有立功(完成大事业)、立德(成为世人的精神楷模)、立言(为后人留下学说)“三不朽”之说,而真正能够实现者却寥若星辰,曾国藩就是其中之一。他打败太平天国,保住了大清江山,是清朝的“救命恩人”;他“匡救时弊”、整肃政风、学习西方文化,使晚清出现了“同治中兴”;他克已唯严,崇尚气节,标榜道德,身体力行,获得上下一至的拥戴;他的学问文章兼收并蓄,博大精深,是近代儒家宗师,“其著作为任何政治家所必读”(蒋介石),实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事业,不愧为“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四、升官最快做官最好保官最稳之楷模
“从政要学曾国藩,经商要学胡雪岩”。自近代以来曾国藩就被政界人物奉为“官场楷模”。这是因为,第一,他升官最快,三十七岁官至二品,在清朝独一人;第二,做官最好,政声卓著,治民有言;第三,保官最稳,历尽宦海风波而安然无恙,荣宠不衰。他熟读中国历史,对官场之道参深悟透,积淀一整套官场绝学,用之于中国官场,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五、网罗培育推荐和使用人才的第一高手
曾国藩一生致力结交、网罗、培育、推荐和使用人才,他的幕府是中国历史上规模和作用最大的幕府,几乎聚集了全国的人才精华为招揽人才,留住人才,他舍出谦逊的老脸,屡屡上书举荐部下,为部下谋官要权,争谋职位。他一生推荐过的下属有千人之多,官至总督巡抚者就有40多人。他们既有李鸿章、左宗棠、郭嵩焘、彭玉麟、李瀚章这样的谋略作战军需人才,也有像俞樾、李善兰、华蘅芳、徐寿等第一流的学者和科学家。
六、中国传统文化持家教子的最大成功者
曾国藩是最好的儿子,能使父母宽心;是最好的哥哥,教导和照顾弟妹,体贴入微,曾国藩更是仁慈的父亲,是儿女的好榜样。他的《家书》讲求人生理想、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在骨肉亲情日渐淡漠、邻里亲戚形同陌路的现代社会里,确实有劝世化俗的价值,值得每个人一读。大多数官宦之家,盛不过三代,而曾氏家族却代代有英才,出现了象曾纪泽、曾广均、曾约农、曾宝荪、曾宪植、曾昭抡等一批著名的外交家、诗人、教育家、科学家和高级干部。
七、中国传统文化人格精神的典范式人物
曾国藩在同辈士大夫中“属中等”,颇为钝拙,但他志向远大、性格倔强、意志超强,勤学好问,非常人所能及。他从少年起,就“困知勉行,立志自拨于流俗”,天天写日记反省自己,一生中没有一天不监视自己,教训自己。他待上、待下、待同事谦恕自抑,豁达大度,一生朋友很多,很受人尊重;他守着“拙诚”、埋头苦干,不论遭受多大打击,都不灰心丧气,而能再接再厉,坚持到底。这就是他成功的根本秘诀。
八、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尊精神偶像
曾国藩具有高深的学问素养,是一个“办事(干出事业)兼传教(留下思想学说)之人”(毛泽东)。《清史稿——曾国藩传》也说:“国藩事功大于学问,善以礼运。”他一生勤奋读书,推崇儒家学说,讲求经世致用的实用主义,成为继孔子、孟子、朱熹之后又一个“儒学大师”;他革新新桐城派的文章学理论,其诗歌散文主持了道(光)、咸(丰)、同(治)三朝的文坛,可谓“道德文章冠冕一代”。 左宗棠:谋国之忠,知人之明,自愧不如元辅;同心若金,攻错若石,相期无负平生。李鸿章:师事近三十年,薪尽火传,筑室忝为门生长; 威名震九万里,内安外攘,旷世难逢天下才。毛泽东:①予于近人,独服曾文正,观其收拾洪、杨一役,完美无缺,使以今日易其位,其能如彼之完满乎?②曾国藩是地主阶级最厉害的人物。胡哲敷:五百年来,能把学问在事业上表现出来的,只有两人:一为明朝的王守仁,一则清朝的曾国藩。杨昌济:宋韩、范并称,清曾、左并称,然韩、左办事之人,范、曾办事兼传教之人也。
梁启超:岂惟近代,盖有史以来不一二睹之大人也已;岂惟我国,抑全世界不一二睹之大人也已。然而文正固非有超群绝伦之天才,在并时诸贤杰中,称最钝拙;其所遭值事会,亦终生在指逆之中;然乃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所成就震古烁今而莫与京者,其一生得力在立志自拔于流俗,而困而知,而勉而行,历百千艰阻而不挫屈,不求近效,铢积寸累,受之以虚,将之以勤,植之以刚,贞之以恒,帅之以诚,勇猛精进,坚苦卓绝。吾以为曾文正公今而犹壮年,中国必由其手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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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可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但其本身也有成本,可能诱发道德风险,使银行承受更多风险,还产生了逆向选择的问题。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111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SWOT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实施全方位的金融体制改革已十分迫切。存款保险制度就是金融改革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基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理论,通过对该制度的SWOT分析,总结出在当前经济条件下,中国发展存款保险制度应采取的策略。有关部门应以积极的态度、稳健的步骤把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好,充分发挥其稳定金融的保障功能。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SWOT分析;金融改革
银监会2013年度监管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资产总额为151.4万亿元,同比增长13.3%。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 92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比年初上升0.05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为44.0%,比年初下降1.8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2.5%,比年初下降1.0个百分点。商业银行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42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平均资本利润率19.2%,比上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① 以上数据显示,在经济形势复杂的情况下,中国银行业虽然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但利润增速放缓、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贷款率都有所增加,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和压力不容忽视。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一直徘徊在1%左右(见图1),但宏观经济不景气、制造业产能过剩和房地产业的不健康发展始终威胁着银行业的资产质量;而在利率市场化和民营银行牌照发放的刺激下,银行业的经营风险将会进一步增加。在此背景下,中国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恰如其分。
中国目前虽然尚未建立起显性制度,但是实际上存在着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即以国家和政府的信用对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商业活动和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担保。但这种隐性制度的保险金额不明确,而且政府的过多干预也不利于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伴随经济全球化而来的是风险全球化对中国银行业的冲击,广大存款人的利益正受到威胁,银行的信誉也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在提高中央银行监管水平的同时,建立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将会对稳定货币市场,推进金融改革,增强公众对银行的信心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分析
1.有利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分散存款机构经营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风险也随之成为全球性问题,近二十年间金融风波频频发生,如英国巴林银行破产、亚洲金融风暴以及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等等,而为了解决这些金融问题相关国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随着中国金融改革的推进,金融产品的种类日渐增多,中小型商业银行大量组建,在商业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自身的风险系数在逐渐增加。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在金融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分散存款机构经营风险,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力度,增强银行业抗风险能力,保护存款人利益。
2.有利于增强银行信用,保障储户利益
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尚未完全转变,风险抵御能力不够强;一些中小银行的展业过程不够规范,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了质量,风险保障能力相对有限。一旦银行经营管理不善,流动性方面出现问题,就可能威胁储户的存款安全,并引发银行的信用危机。在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监管手段不先进的背景下,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也是对银行业发展的一种强制性保障,也是对存款人利益的有效保护。
3.有利于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存款保险的主要作用是执行损失补偿的保险职能,配合其他有关制度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这就要求从事存款保险业务的机构有权利对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当银行管理不善或经营违法违规、风险过大的业务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对银行提出警告和整改意见,督促银行自查自纠,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协助监管部门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弥补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在再保险风险、债权人公平原则等方面的不足,进而完善金融监管,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劣势分析
1.鼓励银行的冒险行为,存在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大劣势。一方面,在利率市场化实施之后,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会使存款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下降,为了更高的收益,将钱存入存款利息率最高的银行;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刺激银行承受更多的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从而使得银行在经营中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引发道德风险,进而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给整个金融体系注入不稳定因素。
2.大量民营银行的出现会加重存款保险的负担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国家提出“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一旦试点结束,审批放开,大批民营银行会在较短时间内涌入金融市场。由于此类银行的资金运营成本高,必然会追求比大型银行更高的收益率,随之而来的是更高的经营风险。虽然存款保险制度确实有助于维护中小银行经营稳定性,但大量民营银行的涌入势必会增加存款保险所承担的责任,甚至会影响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常运作。
3.法律制度不完善,体制尚未成型
相关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也是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一大劣势。中国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存款机构应当办理存款保险,对于存款保险的承保范围、保险费率的确定、核保定损、索赔时效以及法律救济等内容都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虽然开展存款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被有关部门提出,但这几乎没有法律效力,所规定的内容也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机遇分析
1.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金融改革势在必行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金融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化有序进行,公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已经明显增强,这正是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机遇期。此外,利率市场化的施行将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形成相辅相成的金融发展机制。从国际经验看,利率市场化对银行最直接的威胁就是因竞争的加剧导致银行的破产,而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分散存款机构的经营风险,减少其参与市场竞争的阻碍。
2.中国储蓄存款余额极高,存款保险制度有物质保障
由于“勤俭持家”的传统理念和金融行为习惯,储蓄在居民投资中的地位短期内仍然无法动摇,城乡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在三十年内增长了千余倍,近年间更是呈直线上升态势(见图2)。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2月底,中国人民币存款余额已高达105.44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46.54万亿。①虽然实时支付结算系统的普及提高了存款人提取存款的效率,但也极易造成银行间的风险传递,加大了银行系统性风险。因此,在如此巨额的人民币存款面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降低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必然要求。
3.中国保险业总体发展势头良好
近年来,中国保险业克服了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与宏观经济的严峻形势,市场运行更加规范,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人员素质相对提高,很多政策性保险的推行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累了很多有益的实践经验,人民群众对保险的信任与依赖程度也进一步加深。2013年全年,中国原保险保费收入17 222.24亿元,同比增长11.2%。②虽然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中国保险业总体上仍基本保持着积极的发展势头,这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威胁分析
1.增加效率损失,产生负面告示效应
对于整个经济体系而言,银行的破产是重大效率损失;而银监部门的有效监管降低了银行发生破产的可能,就是减少效率损失的发生。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是在国家的监管与隐性保险制度之外,额外投入人力物力从事相似的工作,极有可能增加金融市场中的效率损失。此外,在存款保险制度尚未推出之时,类似于“储蓄有风险,存款须谨慎”的说法就已经在舆论中蔓延。这些言论都片面地夸大了存款保险的某一方面的弱点,但如果有关部门不对舆论加以正确引导,负面告示效应将会严重威胁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2.制度推广过程可能会遇到来自银行系统的阻力
长期以来,中国的商业银行实际上一直依赖于政府无偿的、隐性的存款保险。如1998年的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就是由政府直接插手托管清算,指定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债权债务,保证了其境外债务和境内居民储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的支付,最终才化解了危机。尽管已经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在中国各级各类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有成分仍占据较大比重,靠国家当“守门员”的思想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因此,其参加存款保险的主动性将会大打折扣。一旦商业银行不足额投保甚至回避投保时,存款保险很有可能因为保险基金过少而无法正常发挥抵御风险的作用。
3.来自某些地方政府的威胁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绝大部分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地方政府面临的各方面压力陡然而增。而“造城运动”、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等诸多现实性问题越来越突出,又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负担,有限的财政收入显然不堪重负。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在银行业准入和监管放松之后,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促进GDP增长很有可能热衷于发展中小银行以扩大财源,甚至对中小银行经营活动中的肆意放贷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这些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不仅会极大地威胁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也会阻碍金融改革的顺利推进,影响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
基于上述对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多角度分析,我们从中可以构建出一个SWOT矩阵,并总结出在中国实施存款保险制度时应当关注和参考的四种相应策略(见下页表1)。
根据下页表1,结合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研究和政策推进情况可以发现,优先考虑SO与WO策略可以更为充分地把握住金融改革的大局,更好地将存款保险制度与金融领域的其他改革紧密的衔接起来。同时,这两种策略将改革的主动权牢牢的掌握在政府的手中,有利于协调市场和政府两个资源配置的主体,有效地把市场机制与政府的引导和监管相结合。以SO与WO策略的主要内容为基础,结合ST、WT策略中操作性较强的部分,并参考国外存款保险的实施经验,笔者总结出在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慎重厘定存款保险费率
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存款保险的费率厘定就不能简单地“一刀切”。默顿(1977)提出在金融市场健全且信息完全对称的前提下,可以运用套期定价的方法来制定基于风险因素的存款保险定价策略。对于银行来说,加入存款保险制度就相当于持有一个欧式看跌期权,该期权的潜含资产为银行的资产组合,执行价格为该银行的存款余额。从全球其他国家的实践来看,一个国家在设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初期,通常采取统一费率;但在积累了一定经验后,最终逐渐过渡到差别费率(见下页表2)。同样,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费率厘定也应走循序渐进的道路,在起步时期可以采取固定费率制度,而当经验积累较多、体制机制健全的时候,存款保险机构就应当根据各投保银行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指标评估投保人的风险水平,确定相应的费率。
(二)参考其他险种发展经验
从国内角度来看,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借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发展经验。2013年交强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 258.86亿元,同比增长12.99%,②业务总量已形成相当的规模并且保持着较快的增长势头。交强险在发展过程中虽然存在不少问题,但总体上始终保持着较好的发展态势,很多具体内容值得研究与参考。首先,交强险的“不盈不亏”原则可以给存款保险的运营模式带来一定的启示。存款保险制度事关金融稳定的大局,政策性较强,社会影响较大,因此绝对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其次,交强险的“无过失赔付”原则充分体现了其政策性特征和优先保护受害人的目的。而存款保险在处置银行经营危机时,也要以保护公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即在认定损失责任之前对居民个人储蓄存款的损失先行赔付,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避免挤兑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
由于存款保险制度所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及其业务的重要性、复杂性,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加快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适时出台专门的存款保险法。在法律法规中,应当明确存款保险机构的独立性,增强存款保险机构在承保、核保与理赔过程中的公正性,最大限度地避免从本身用于规避金融风险的存款保险中滋生出风险隐患。此外,在民营商业银行申请成立时,存款保险机构应当有权对出资方的经营风险与历史信用状况进行独立而客观的评估,排除某些地方保护主义因素的干扰,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在金融法律法规基本健全的条件下,可以适时考虑以存款保险机构为依托,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银行业评级体系,并根据银行的等级状况细化存款保险的费率与免赔额度。对于那些评级较低的、经营管理困难的商业银行,应当由存款保险机构协助银监部门为其制定妥善而周密的退市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储户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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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职称制度主要经历了计划体制阶段、停滞与恢复阶段、改革阶段、建设市场经济体制阶段等四个阶段。职称制度在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前,处理好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关系、评聘关系、考核评价和资格管理,对我国未来职称制度的发展,意义深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中国职称制度的历史追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职称制度主要经历了计划体制阶段、停滞与恢复阶段、改革阶段、建设市场经济体制阶段等四个阶段。职称制度在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前,处理好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关系、评聘关系、考核评价和资格管理,对我国未来职称制度的发展,意义深远。
职称制度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建国以来,我国的职称制度主要经历了1949~1966年:计划体制阶段;1977~1983年:停滞与恢复阶段;1986~1994年:改革阶段;1994年至今:建设市场经济体制阶段等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解放初期至上世纪60年代中期实行的是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建国初期,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基本上沿用了旧中国的职称制度,对原有的学术等级予以保留,对已取得的学术职务进行考核认定。上世纪50年代中期,借鉴前苏联对科学技术人员管理模式,把专业技术人员归为“国家干部”序列,其职务等同于行政级别,实行任命制:同时积极探索“学衔”制度,并把其明确为“国家根据科学研究人员、高等学校教师在工作岗位上所达到的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予以的学术职务称号”。
第二阶段:1977~1983年实行的是技术职称评定制度。1977年《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提出:“应该恢复技术职称,建立考核制度,实行技术岗位责任制”。邓小平同志指示,“大专院校也应该恢复教授、讲师、助教等职称”。“职称”的概念由此被明确提出。随后国家把职称评定作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始启动。1978年国务院率先恢复了《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并指出,“原已确定提升的各等级职务一律有效,恢复名称,不须重新办理报批手续。197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颁发了《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随后又在保留原有五个学术、技术职称的同时,增加了业务职称,到1983年中央决定暂停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全面整改前,正式批准的职称暂行条例共有22个。
第三阶段:1986年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当时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1986年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同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至此,以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工作正式展开。截止到1988年,经批准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达29个。1989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再次出现停顿,1990年解冻,随即进入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这个阶段职称工作的特点是:专业技术职务不同于一次获得后终生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它具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限制,与工资待遇挂钩,所聘职务只在单位内部有效,成为集评价、使用、待遇三位一体的人事管理制度。这项制度通过资格评定给予专业技术人员以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水平的认可,同时通过岗位职务聘任,将岗位要求和技术人员的资格、待遇、责任等统一起来,并通过设置一定的任期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对于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推动人事制度改革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吸引和选拔了大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阶段:自1994年开始,逐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994年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经济体制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我国职称制度开始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机制。在继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同时,逐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主要有两类资格制度: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领域和岗位,建立实施强制的职业准入资格制度,强化对个人的资质要求;二是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在借鉴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服务领域广阔、社会需求量大的领域,建立职业水平认证制度,其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有关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两个决定性文件,一是1986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86]3号),其中明确指出:“改革的中心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并相应地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度。”这标志着我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设工作的开始。二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993年11月14日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这标志着我国职业资格制度开始建立。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例如:199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据卫生部统计,到2009年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由2001年的91个增加至114个,其中2010年新增了重症医学专业。军队人员参加全国卫生考试试点由2007年江苏、甘肃2个考区扩大到天津、吉林、江苏、河南、广西、贵州、甘肃7个考区。另有港、澳、台数百名考生自愿报名参加。2009年报考人数为122.8万人,达到历年最高值,其中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为58万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于1998年正式颁布,大典把我国的职业分为8大类,11中类,1180个细类,制定了《职业资格标准制定流程》。“这些职业中,已颁布了650个国家职业标准。在‘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国家职业标准将达到1200个左右。这些国家职业标准将覆盖第三大类到第六大类的技术含量较高和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的职业。”①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2004年8月建立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以来,已经发布了10批共106个新职业的信息,其中已完成国家职业标准制定的88个。新职业信息的发布和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对于引导就业和职业培训,加强职业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的提高和相关行业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20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原人事部会同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市对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主体的职称制度逐步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一方面,在部分系列中试行评聘分开,探索试行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强化资格管理;另一方面,在部分地方和单位试行以聘代评、评聘合一的评价方式。与此同时,还推行了考试、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等多种评价方式,不断完善评价标准,改进和丰富评价方式、手段,逐步提高评价质量。
截至2005年底,在全国4195.6万专业技术人员中,300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职称,2756.7万人分布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教育、卫生、工程、农业、科研系列占8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有234.8万人,中级职称有976.9万人,初级职称1322.6万人。截至2006年8月底,我国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27个,已建立职业准入性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40项,职业水平评价性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9项,取得证书人员共约100万人。
职称制度作为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实施50年来,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职称制度已基本涵盖了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群体,成为不同行业领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的重要基础,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并成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实现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障。
当然,职称制度还有许多不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求的地方,还有一些制约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地方,需要深入改革。职称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国家、社会、政府部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非常关注的问题,一直都被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重要任务之一。从系统思考和实践的角度看,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这些将会影响到职称制度未来的发展和变化。
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关系。在我国,从历史上看是先有职称制度,后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两者的关系涉及专业技术职业的分类管理问题。笔者的观点是,职业是基础。我国应当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资格制度,这方面已经具备法律基础和实施基础,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职称可以是职务,也可以是执业资格的能力水平划分,这要看职业的性质。如:大学的“教授”。教授是职务,可以由用人单位聘任,也就存在A校聘某人为教授,而在B校其则可能被聘为副教授,甚至讲师的情况;在医院则不然,医师是准入性职业,主任医师就是主任医师,它具有职业行为的排他性,属于以国家信誉担保职业行为性质的职业,不应当用单位用人标准取代国家资格标准。因此,A医院不可以直接聘B医院的主治医师为A医院的主任医师。
评聘关系。评聘合一还是评聘分离,一直是有不同意见的地方。不同的观点角度不同但都有一些合理之处,但“资格社会化、使用单位化、待遇贡献化、保障公平化”是比较合理的发展方向。评聘合一会受到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约束,给需要获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带来一些麻烦,评聘分离会产生评了为什么不聘的麻烦,有些让人左右为难。笔者的观点是:不能简单地将评聘分离还是评聘合一“一刀切”,分类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在此,这个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的性质,对于专业社会化程度较高的职业,适合评聘分离,如:律师、会计师等,而对于专业社会化程度较低,同时对于职业资格获取的社会需求量较小的职业,则适合评聘合一,除了国家财政权全额拨付且不容许也不能从事市场盈利行为的组织,国家应当进行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控制,其他类型的单位则应当把用人权交给用人单位。
对于医护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应当实行评聘分离,依法取得执业资格是从业的准入性要求,但是否聘用取决于用人单位的需求;职称是在此基础上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及专业水准的评价,应当本着“行业认可”的精神,进行社会化评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行业关乎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应当有严格的国家与行业资格标准,属于依法准入性职业,不应当存在“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的问题。目前,职称评定受单位影响很大,今后应当逐步向行业协会管理方向发展,现在是不得不由政府或政府委托在行业中有影响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的方式进行职称评审,有些事情不能都由政府包办,这些应当依照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许可法》逐步加以规范和放权。
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是客观、公正、合理、真实地反映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水平的关键环节,也是国家、用人单位、服务对象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这里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获取执业资格的考试和职称评审的考评,二是对获取执业资格和职称后,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行为的考核评价。对于前者,目前的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总体上看是被认可的,但也存在考试与评价标准能否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的问题。许多单位在职称评审之外还要再设置首席专家、院级专家、学科带头人等等,就说明职称不能完全满足事业发展要求,不能充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以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对于后者,主要是考核评价需要分类分级、要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有些则更需要进行服务对象的评价和跟踪调查,还要加强监督环节,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督,而不仅仅是等事实发生后再去考核评价。
资格管理。资格管理是关键环节,应当由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由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例如:现在医患纠纷是非常突出的问题,尤其是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何维护权益,专业技术人员又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很大程度上都体现在对从业资格的管理上。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行业协会的资格管理经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
职称制度改革任重道远。“我国将加快职称制度改革,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构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评价机制为核心,形成科学、分类、动态、面向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体系。”大部制的建立使得职称、职业资格管理得以统筹进行。以职业为基础,建立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资格管理体系是发展方向。(作者为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①数据摘自《职业》,2007年第5期,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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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从鸦片战争(1840年)到新中国成立(1949年)为止。中国近代史,是一部充满灾难、落后挨打的屈辱史,是一部中国人民探索救国之路,实现自由、民主的探索史,是一部中华民族抵抗侵略,打倒帝国主义以实现民族解放、打倒封建主义以实现人民富强的斗争史。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近代史相关论文:梁启超与中国近代宪政运动。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梁启超与中国近代宪政运动全文如下:
摘要:梁启超是近代中国权威的宪政理论家,他的宪政思想是他政治启蒙思想中最闪光、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一生矢志追求宪政,其主要目的是用宪政来反对封建君主制。他不光重视理论的研究,还积极投身到宪政运动中去,极大地促进了中国近代宪政运动的发展。本文试图通过介绍梁启超的宪政思想及其宪政活动,使大家能够正确认识梁启超的宪政思想,并对当前我国的宪政提供一定的参考。
论文关键词:梁启超 宪政 法治国家
Abstract:Liang Qichao is a modern authoritative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theoretician of China, glistening, most important component most in the thought that his thought of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is his politics to teach beginners. He pledges one’s devotion and pursues the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in all one’s life, its main purpose is to object to the feudal monarchism with the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He not only pays attention to the research of the theory but also joins in movements of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actively, has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movements of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of China greatly. This text attempts to pass thought of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and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activity of introduction Liang Qichao, enable everybody to know Liang Qichao’s thought of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correctly, and offer certain reference to the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of our country at present.
Keyword:Liang Qichao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Country governed by law
梁启超不但是近代中国“法治主义”的重要倡导者,同时也是近代中国宪政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是重要的立宪政治活动家。但是大多数研究者或者是把梁启超与康有为等同起来看作是戊戌维新派的代表,只讨论他们的君主立宪主张,而忽视了梁启超自戊戌之后旅日期间在思想上的不断进步,特别是在宪政观点上与康有为的差异;或者虽然把康梁区分对待,但是却把梁启超看作是与革命派对立的一方来研究他的宪政思想和活动,从而忽略了梁启超的宪政思想及其宪政运动是促成和推进辛亥革命浪潮发生、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一重要事实。
何为宪政?这是研究梁启超宪政思想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所谓宪政,就是拿宪法规定国家体制、政权组织以及政府和人民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而使政府和人民都在这些规定之下,享受应该享受的权利,负担应负担的义务。无论谁都不允许违反和超越这些规定而自由行动的这样一种政治形态” ,可见,梁启超认为宪政的实质就是确立宪法的至上性。
对于宪法,梁启超提倡狭义的宪法概念,即指有议会的国家的根本大法。他指出:“宪法何物也?立万世不易之宪典,而一国之人,无论为君、为官吏、为人民。皆共守之者也,为国家一切法度之根据,此后无论出何令、更何法,百变而不许离其宗也。”宪法“为国家一切法律根本之大典” 。
梁启超特别强调宪法的以下几点特质:
首先,宪法是政治法,是行使民权和限制君权的武器。梁启超指出:“欲君权之有限也,不可不用民权,欲官权之有限也,更不可不用民权。宪法和民权,二者不可相离,此实不易之理,而万国经验而得之也。”由此可见,梁启超认为立宪必须以民权为基础,而立宪本身又可以保障民权。因此梁启超极力主张在中国兴民权开民智,进行民主启蒙教育。
其次,梁启超强调宪法的至上性。梁启超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无宪法不足以为国。”梁启超据此把“世界之政”分为两种,“一曰宪政之政(亦名立宪之政),二曰无宪法之政(亦名专制之政)” ,并把有无宪法看作是西方资产阶级先进国体与中国封建地主阶级国体的根本区别。梁启超还指出宪法之所以具有至上性还在于宪法是一国产生其他法律的依据,为“国家一切法度之根源”,为社会上所有个人、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
梁启超还对宪法的稳定性问题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宪法的稳定性,主要指宪法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稳定。他指出:“宪法与寻常法律异,宜有永久之性质,非可以朝令而暮改,此人人所同知也。” 梁启超还深刻揭示,若宪法没有稳定性,必然造成恶果。他针对袁世凯上台执政一直到曹馄贿选,期间体制多变,宪法频繁更迭,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大抵一制度之颁,行之平均不盈半年,旋即有反对之新制度起而推翻之,使全国国民仿徨迷惑,莫知是从,政府威信扫地尽矣。”
梁启超宪政思想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立宪法以定“一切法度之根源”
梁启超通过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制度的考察与研究,指出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与法律体系中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把宪法看作是“国家根本法”,是其它法律得以产生的依据,正因为如此,梁启超认为,“采定政体,决行立宪,实维新开宗明义第一事”,“欲维新中国,必以立宪法……为第一要义” ,认为“无宪法不足以为国”。
2.设国会以确立“法治国家”之基础
梁启超认为国会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他说:“天下无无国会之立宪国”。他认为国会是人民行使立法权的重要机构,也是保障人民权利不受政府侵害的重要权力机关。在专制时代,法自君出,其“立法权专属于君主”一人,“则所立之法必利一人”,这种“自顾其利益”的法律,“以今日文明之眼视之,其为恶法” 。而现代要使多数之国民能得到幸福,只能“以立法权属于多数之国民”,尽快设立国会,以立法权还之于民。这样,法治国家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对于国会的性质,梁启超认为可以从法律和政治两个方面来界定。在法律的视角下,“国会者,为限制机关以与主动机关相对峙。”这表明,国会是作为国家的立法和监督机构而存在的,只有法律上享有对行政机关进行权力限制的机构才可以称之为国会;而从政治的角度看,“国会者,代表全国人民之势力者也” ,国会是反映全体国民意愿的民意机构。
其次,梁启超还详尽地论述了国会的组织机构。梁认为在当前的中国设立议会,应仿效英国,实行两院制,并将上院称为左院,下院称为右院。梁启超十分明确的指出中国未来的左院不能代表平民,也不能代表贵族,而应包含更多的成分。而右院则“平等代表全国国民,故必以人民所选举之议员组织而成” 。
3.关于选举制度
梁启超把各国的选举制度划分为普通选举和限制选举。“普通选举者,谓一切人民皆有选举权也;限制选举者,谓以法律指定若干条件,必合于此条件,或不及于此条件,乃得有选举权也”,并认为两者的分界就在于财产。那么在中国应该采取哪一种呢?梁启超坚决反对限制选举制,尤其是反对财产限制。因为“财产与政治能力,决非能常相一致”,所以“财产与选举决不容有特别的关系。”他还深刻地论述了用财产限制选举权的危害,认为最终“使大多数人,不能感国家与己身之利害关系,则将流于少数政治,其反于立宪之本意甚明。” 接着,梁启超采用比较分析的办法,详尽论述了选举的方法,如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选举手续等问题,其中着墨最多的是对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见解。对于两种选举方法的优劣,梁启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而要结合一个国家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待。一方面,梁认为直接选举能反映多数人意见,而且选举人直接面对选举,能直接感受其利害,故能热心负责的投票,所以直接选举优于间接选举。而另一方面,梁启超又认为间接选举为“组织最良之国会”的必备条件。因为“第二选举人地位较高,交通又广,对于议员候选人较易周知”,故“能鉴别被选人之才能性行,择最良者而举之” 。
4.关于政党政治
梁启超认为政党政治与宪政有着密切的关系,他指出:“在专制政体下,决无容政党发生之余地。政体既归于立宪,则无论其国体为君主,为共和,皆非籍政党不能运用……非真立宪之国,不能有真政党,然非有真政党之国,亦不能真立宪。二者互相为因,互相为果.”对于政党的作用,梁启超主要认为可以“增进国民程度的作用。”他主张在立宪政体下,应该组建堂堂正正的政党,有了这个政党,就可以通过垄断议员多数,组成独揽大权的政党内阁,从而取代封建地主的官僚统治。
5.关于三权分立
梁启超完全接受了西方洛克、孟德斯鸿主张的三权分立制度。认为三种权力如果掌握在同一个机关或个人手中,则公民的自由就会遭到毁灭,就会使人们时时感到君主专制的存在,三权分立就是要通过相互制约以达到防止国家机关变为专制工具保障人民权益的目的。梁启超主张在中国,立法权由国会行使,行政权由国务大臣行使,而司法权由独立的司法审判厅行使。不仅如此,梁启超还进一步阐述了要在中国实行的三权分立的不同之处,他把统一三权的统治权称为“体”,而分别行使的三权称为“用”,认为“体”是不可分的,可分的只是“用”,这有一定的独到之处。然而,梁启超把统一三权的统治权又赋予了君主,这样最终将三权又归于君主,将君主立宪的“体”重新导向了君主专制的“体”。
6.行司法独立以为“立宪政治之根本”
梁启超根据资产阶级政治学者关于三权分立的政治理论,并结合中外历史实际,提出要建立近代法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独立为立宪政治之根本”的原则,实行司法独立以防止高度集权的专制和权力的滥用。他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君主专制和王权腐败,与政治体制上的行政与司法合一,行政权力支配和左右甚至垄断司法权力的制度是分不开的。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法律就只能处于极不健全和极不发达的状况。他在《政府大政方针宣言书》中指出:“今之稍知大体者,咸以养成法治国家为要图。然法治国曷由能成,非守法之观念,普及于社会焉不可也。守法观念如何而始能普及,必人人知法律之可恃,油然生信仰之心,则自凛然而莫之犯也。故立宪国必以司法独立为第一要件,职此之由。” 因此,他说:“司法独立为立宪政治之根本” ,也是中国建成法治国家的前提。
(一)梁启超通过言论和著述进行立宪启蒙,为立宪造舆论
鉴于宪法在宪政中的重要地位,梁启超专门研究了各国的宪法,阐述了中国宪法的精神原则及相关问题,系统地论述宪法问题的就有《各国宪法异同论》、《立宪法议》、《宪法之三大精神》、《立宪政体与政治道德》、《宪法起草问题答客问》等等。梁启超提出“制定宪法为国民第一大业”,有没有一部好的宪法是区分立宪与专制、文明与落后的标志。实行宪政,首先必须树立宪法的至上权威,“一国之人,无论为君主、为官吏、为人民,皆共信守之也,为国家一切法度之根源,此后无论出何令、更何法、百变而不许离其宗也” ;其次必须由专门机关来立法,他认为应该由议院制定宪法,任何个人或团体都无权擅自修改宪法;同时他还提出,在中国制定宪法,必须根据“三大精神”,即:“国权与民权的调和”、“立法权与行政权的调和”、“中央权与地方权的调和” ;并且他还就各国宪法订立、颁行、修改的程序、方法等一一作了比较和介绍,为中国制定完善的宪法、并为宪法的实施提供了理论环境和舆论支持。不仅如此,民国成立后,他又亲自起草了“进步党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共11章95条,对国体、政体、总统、国会、法律、司法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综合反映了进步党和梁启超本人在民国初年的政治观点和主张。
另外,他首次在中国提出了“预备立宪”的主张,认为中国实行宪政,必须参照日本用十到十五年的时间做准备。1901年他即以日本为参照系,设计了中国从预备立宪到实行完全宪政的次第程序:“第一,涣降明诏,普告臣民,定中国为君主立宪之帝国,万世不替;第二,派重臣三人游历欧洲各国及美国日本,考其宪法之异同得失;第三,所派之员既归,即当开一立法局于官中,草定宪法;第四,各国宪法原文及解释宪法之名著,当由立法局译出,颁布天下;第五,草稿既成,未即以为定本,先颁之于官报局,令全国全民皆得辩难讨论,……如是者五年或十年,然后损益制定之。定本既颁,则以后非经全国人投票,不得擅行更改宪法;第六,自下诏定政体之日始,以二十年为实行宪法之期” 。事实上,清政府后来的预备立宪,基本上是按照梁启超设计的这个程序推出的,只是因为辛亥革命的到来,立宪的过程中断了而已。
(二)梁启超通过组织政团和创办报刊来促进宪政运动的开展
(1)1909年,梁启超把各地在日本的立宪知识分子聚集在一起成立政闻社,明确宣布政闻社的宗旨为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厘定法律、巩固司法权独立等等。政闻社成立时有300多人,后来发展到1500多人,在梁启超的安排与授意下,大批成员纷纷回国,广泛联络国内知识分子、士绅和青年学生、青年官兵等等,大造立宪舆论,宣传宪政思想,通电请愿敦促政府从速召开国会,实行宪政。
他又通过徐佛苏等人的活动,组织了国内声势浩大的立宪请愿运动。1910年各省谘议局成立时,梁策划派徐佛苏等人到国内活动,将各省驻京绅商代表联络成一体,使各地立宪首领人物如汤化龙、谭延恺等都聚集在梁启超、徐佛苏的周围。清政府迫于形势宣布立宪期限缩为五年后,梁启超立即撰文指出这是假立宪、没有诚意的表现。在梁启超的指导下,各地立宪代表聚集北京,集议决定联合全国各界请愿政府废除立宪年限,立即召开国会,拟订宪法等等,并且梁启超还建议他们在请愿后要持续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的请愿,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形成了近代中国历史上轰轰烈烈的国会请愿活动。关于这一点,徐怫苏有这样的记载:“余即于宣统元年冬赴京,启发朝野,共谋立宪救亡。
梁先生闻余北上,欣慰无极,指导余进行之手札,约计三日必有一通” 。立宪运动的发展,使清政府借立宪之名、行专制之实的动机进一步暴露,革命的势力进一步发展,辛亥革命于是一触即发,清政府的统治迅速瓦解。从这一角度说,梁启超对于推翻清政府的政权,确实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正如徐佛苏本人记述的那样:“辛亥革命之一举成功,无甚流血之惨祸者,实大半由于各省议员根据议政机关,始能号召大义抵抗清廷也,又大半由于各省谘议局之间有互助合作之预备与其目标也。而各省议员之能决心合作,实大半由于谘议局之领袖曾受清廷驱逐请愿代表之耻辱,及经宪友会密谋地方革命之激动也,而昔年国会请愿之能监促清廷,设立各省谘议局,与人民以议政之权力者,实大半由于梁先生能以精神及著作领导余等之奋斗也。此可知民国之成立,梁先生实有间接之大力” 。
(2)1902年梁启超在日本创办的《新民丛报》,不仅是进行国民性启蒙、探讨新思想、新学术的阵地,同时也是宣传立宪思想、进行宪政启蒙的主要舆论阵地。对从亚里斯多德到霍布上、孟德斯鸠、卢梭以及近代日本的法学家、政治家的学术、思想、观点都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和点评,大力宣传三权分立、人人平等的思想以及宪法和近代法制理论等。此外,还连续发表《各国立宪史论》,宣传、剖析立宪政体246266∷ 美丽心灵·美丽人生·美丽中国 ∷246266
,“使一国中大多数人知立宪,希望立宪,且相率以求立宪” 。正是从这种宪政的启蒙和指导中,中国人开始有了系统的宪政和法制观念。
继《新民丛报》之后,梁启超又主持创办了《时报》,很快成为宣传宪政的著名报纸。1909年作为政闻社的机关报《政论》创刊,以“造成正当舆论,改良中国政治”为宗旨,大力呼吁速开国会,实际推动宪政步伐。1910年他又派自己的学生创办《国民公报》,自己“每三、四日便寄去文章一篇,畅论国民应急谋政治革命之理由,言论精透,胜于《新民丛报》” ,以言论和思想指导宪政运动的开展。
1910年3月,《国风报》在上海创刊,梁作为总撰稿人发表了《立宪九年恭跋》、《宪政浅说》、《中国国会制度私议》等系列文章,继续灌输宪政常识,精心设计指导立宪的每一个环节。《国风报》是当时中国立宪理论和舆论的主阵地,其中“半数文章皆为梁启超所撰写”。
1912年梁启超归国后,又创办了《庸言报》,倡导以政党政治推进宪政实施,继续为宪政摇旗呐喊。
(三)梁启超以其丰富的宪政理论和知识来指导宪政运动
梁启超是近代中国知识分子中宪政理论和知识最丰富、最系统的人,他不仅精通各国宪政实施的进程,系统比较研究过欧美德日各国的宪法,还对中国当时的宪政环境、宪政模式、实施程序等都进行过系统的研究和思考,留下了一系列关于宪政的论述。粗略统计,梁启超系统论述宪法与宪政的各类文章共约65篇。 在1910年、1911年两个立宪请愿运动的高潮年里,梁启超总共发表了87篇文章,其中专题谈宪政的就有30多篇,占了1/3,《中国国会制度私议》、《宪政浅说》、《责任内阁释议》等一系列设计和规划中国立宪的著名篇章都是这时候发表的,成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立宪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辛亥前夕梁启超关于宪政的论著,不仅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对于辛亥以后的宪政实践也有着筹谋草创之功” 。
正因为如此,清政府中奉命从事筹备立宪的官员也奉梁启超为宪政权威,也要向梁启超请教办法。考察各国宪政的五大臣归国之际,因不了解宪政理论,加上各国情形复杂,不知道如何向清政府汇报,便暗中通过联络向梁请教,梁于是代为起草了考察宪政报告、奏请立宪、赦免党人、请定国是等奏章,洋洋洒洒约20万字,直接影响了清政府的决策。另外,当时的法部尚书戴鸿慈、宪政编查馆的官员等都曾通过各种途径向梁启超请求宪政学理,希望梁能“开其闭塞”,梁启超借此灌输立宪主张与设计方案。
梁启超对宪政的宣传和影响,不仅极大地丰富了近代中国的法治思想的内容,而且开阔了近代知识分子的眼界,传播了西方近代民主思想和法制理论,更重要的是,为宪政运动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思想、政治和社会环境。
辛亥前夕的宪政运动是近代中国有理论、有目的、有组织、有理性、有影响的全民运动,“为吾国历史上以平民呈请君主颁行大法之创举” 。梁启超作为宪政理论和运动的灵魂,他的言论、宣传和活动是当时轰轰烈烈的宪政运动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不仅把近代西方的权利、政党、政团等概念引进中国,成立并联络各种民间社团呼吁、督促政府,鼓舞民气,开启民智,还在民国初年为了实现宪政理想而组织进步党参与政治,实际开始了在中国进行政党政治的实验,这一切都是难能可贵的。更重要的是,立宪报刊和团体的活动,使当时的中国知识分子和士绅更加了解了清政府假立宪的本质,直接促成了辛亥革命浪潮的汹涌壮大。
1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中华书局,1989年影印版
2李秀清:《“梁启超宪草”与民国初期宪政模式的选择》,《现代法学》2001年第6期
3丁伟志等:《中体西用之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4黄敏兰:《中国知识分子第一人梁启超》,湖北教育出版社
5张友渔:《宪政论丛》,群言出版社1986年版
6吴嘉勋,李华兴《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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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是为了满足人类基本的社会需要,在各个社会中具有普遍性、在相当一个历史时期里具有稳定性的社会规范体系。人类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它是由一组相关的社会规范构成的,也是相对持久的社会关系的定型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传统社会制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传统社会制度研究全文如下:
全球化已经是一个逃不掉躲不开的趋势了,全世界讨论的,已经不再是全球化的可能性和为什么的问题,全球化是什么,我们该怎么办已经逼迫我们去面对,面对新的世界,同时面对我们自己,到底处在这个所谓“地球村”中的我们,有个什么样的昨天。
李慎之先生生前一篇文章里分析得很透彻,全球化,实质就是美国化。在我看来,美国化,不是西化,西方文明与美国文明不是同一的概念,西方文明是一种根源于基督教文明,伴随工业化一同发展的现代文明,而美国文明应该是西方文明在美国这个独特土壤上新发展的产物,这个提法在主流思想界还没有出现,但我看来,将成为全球化主流思想形态的,应该是美国式西方文明,这不是我对强势西方文明的吹捧,而是对现实的承认,所谓的多元化,将只能在他的允许范围之内存在。
美国化的西方文明不像传统基督教文明一样强调界限和差别,不鼓吹优越感和殉道精神这些新教伦理的标志性内容,它吸收了传统自由主义对自由和民主的主张,同时沾染了移民国家多元和宽容的精神氛围,在全球化的过程中,这种文明自身也将发生改变,将会有不同的东西融入,当然,前提是融入的文化不能对他的固有体系造成威胁,并能为之顺利地吸收和消化。
在全球化的实现过程中,这种文化将强迫各民族在它的体系内部和他的话语系统内反思自己的历史,这将对各民族文化产生强烈的冲击,所以,未雨绸缪,为这种转变做好准备,防止民族历史文化在全球化过程中被消解和解构,是一个前瞻性的必要工作。
按照“文明冲突论”的分析,这个世界在文明内核的角度上,可以分成基督教文明区、伊斯兰文明区和儒家文明区三部分,在全球化的过程中,三个文明区都将接受文明的冲击,其中的基督教文明区,虽然与将实现全球化的文化同源,但异质的成分还是很多的,更何况基督教文化区内部也有多种的文化差别,这也是为什么法国知识界反全球化势力强大的原因之一,保存法国的传统文化,是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的主张,但同样反全球化的左派和右派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是不同的,左派对传统文化也同样进行抨击和解构,而右派,则倾向于保护,右派对固有文化的保护和坚持主张更易走向极端,新法西斯势力在欧洲的产生就是一个走向极端的结果,与老法西斯不同,新法西斯针锋相对的不是共产主义,而是全球化和外国移民。在中国的情况似乎是相反的:左派分子和为民族主义者对传统文化和历史又毫无保留地捍卫的倾向,而自由主义则致力于反思和批判。
中国新左派中人对“封建”一词已经不予承认,因为中国史学界长期以来坚持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四阶段论实际是苏联史学的产物,而非马克思的史学观点。在中国历史上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概念的“封建”社会应该截止在周,其后两千多年中国就并不是所谓“封建社会”,由此,封建社会都没了,封建文化残余还“毛之焉附”,反封建也就更失去了理论基础,这其中对语义的偷梁换柱是明显的,左派和为民族主义分子致力于这样一项工作:努力通过解释的手段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扭曲,使中国传统文化包含和吸收西方文明,已造成这样一种结论----西方的东西,中国早就有,“我们那时,比你阔多了”。
在这项工作的努力之下,我们的传统文化有了更多的“内涵”:老子主张的,其实就是不干涉主义的经济理念,要求缩小政府职能,给于经济活动更多的自主性和空间,比亚当斯密可早得多了;孟子说过一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就是民本主义的政治主张了,民主的价值更是大得很;法家,就是要求法制了,“依法治国”的观念怎么能说是来自西方呢?学者何新还认为,中国的古代王朝其实存在着“事实上的贵族民主”,因为皇帝做重大决策,是要经过大臣讨论的,而甚至皇位继承这样的事情,都要征求臣子的意见,这样,谁还能说封建社会没有民主呢?
只通过出现过的只言片语就想证明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文明的巅峰这明显是缺乏说服力的。中国当前对于历史的大众心理态度比较简单,认真在思考历史文化的人并不多,大部分人对历史文化没有兴趣,不愿了解也不准备思考;思想界中一部分倾向于对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而其他相当一部分人,包括相当比例的大学生和知识分子,则附和于新左派和伪民族主义的史观,成为文化民族主义者。在形式上,文化民族主义与欧洲新保守主义有共同之处,但在本质问题上则相去甚远,新保守主义是相对于新自由主义等社会思潮而言的,它保的,其实是原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价值观的守,中国的文化民族主义也在这种新保守的潮流下诞生,可它要保守到哪里呢?是春秋时期的儒家原教旨主义,还是宋以后的道统和理学?抑或是新中国初期的共产主义?这是不明确的,所以,文化民族主义只能带给大众对传统模糊认识的延续,和对“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空洞口号的传承和捍卫。
依照文化民族主义的逻辑发展下去,将产生以下三个结论:
文化民族主义看来,东方文化等于亚洲文化,亚洲文化等于儒家文化,而儒家文化就等于中国文化,在对西方文化的强势主流地位发动过挑战的过程中,文化民族主义犯了文化沙文主义和“中国文化中心论”的错误,在这种社会思潮看来,未来的世界将只存在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两极,而伊斯兰文化,印度文化是没有份的,而且它顽固坚持,中国文明始终走在世界历史的前面,近代的落后完全是西方的侵略造成的,这种侵略不知是军事上和经济上,更根本是在文化上,所以西方文明本来就应该对中国的落后负全责,现在中国文明复兴了,西方文明当然要力争再次摧毁他,所以东西方文明之间必然只有对立,文化民族主义凸现出这样一种大众心态:处处时时都存在着居心叵测的敌人,必须时刻充满火药味的去防范和打击。
文化民族主义坚持这样的看法:西方文化是主张对抗的,当今世界实际上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当道,它必然导致世界的混乱和无序,而拥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文明,是主张和谐、协作的,“天人合一”就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种观点确实体现了西方文化的一些问题,但对中国文化的看法仍是基于前述的曲解和二元对立观念的。
这是根据前面的逻辑得到的最终结果,也是危害性最大的观点,因为中国文化优越,所以伴随着世界危机的加深,世界最终必将在中国文明与西方文化的二元对抗中选择中国文明,因此对中国文化就不需要进行什么反思和改进,如果一定要做什么工作的话,就是大力弘扬。
貌似对中国历史文化忠诚的文化民族主义不能够对中国历史文化最初正确的看法,他不承认中国历史传统文化的复杂性和历史性,不承认传承至今的传统文化是被宋儒污染过的,是经历了明清两代几百年自闭和与世隔绝的,他自身就是对他所维护的歪曲,所以,正确在全球化潮流下认识历史,改造文化,必须摒弃文化民族主义。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历史研究,主要是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思考,在儒家的话语范围之中进行对历史的描述和分析,这种工作我们已经做得够多了,近年来这种方法和观念又以新史观的面目重反于世,理应被抛弃,因为儒家观念的唯心史学已经走到头了,他不能再拿出有用的的东西,而且他坚持维护一些应该被揭露和批判的封建观念,这应该是不能被允许的。
当前的中国主流史观,是使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中国历史,这是一种现代的史学观念,阶级分析和经济基础研究是被广泛接受和承认的,这是应该坚持的东西,但有些是必须要改进的,马克思当年曾试图将马克思主义发展为科学,但没有能成功,因为它不能否定自己学说中确实存在有道德诉求的成分,体现在史学上,有造成失真和偏跛的可能,此外,历史唯物主义要求的是,实事求是地获知历史真实再用诸种方法去分析,而今天的中国史学界,往往是先入为主的确立了某些观念,在去获取史实,期间还不免掺杂现实利益考虑的成分,这明显是具有危害性的。
正确地在全球化潮流中反思我们的历史文化,才能在即将到来的文化交融和冲突中保存和真正的弘扬我们的传统,是全球化后的主流文化形态中中国文化能占据更重要的位置发挥更大的作用,李慎之所谓的“东方全球化”才又到来的希望。否则,任由现在历史思潮混乱下去,必将造成全球化环境下一个统一化民族精神的丧失,和民众文化意识与社会存在的严重脱节。
我们要做的,是首先正确的分析西方文化的真实面貌和中国文化的不足,因为这两种东西是中国人常常有意无意不愿认识的,在获取了正确的认识基础上,摒弃盲目自大和二元对立的观念,承认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一样,存在有普适价值的成分,民主、自由这些普适的东西我们必须要吸收,否则就不能真正地融入世界,更不能反过来去用“仁”的精神影响世界,我鼓励将人文及社会学科广泛和探索性的运用到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探讨中去,实现对历史的真正认知,实现一个人性化、真实的历史观念,而非充满了权威和样板。
历史和文化的思考应该在人群中得到普及,大众化的历史思维和探讨才应该是中国历史研究的希望所在,全球化实现的过程中,中国人民整体的正确的民族文化意识得到提高,才有希望对外来的强势美国化西方文明进行本土吸收,实现即与世界一致,又能保存自己的传统。
公然宣扬全球化将是美式西方文明的全球化是要挨骂的,轻则说你对西方文化盲目追求,重则你就是“文化汉奸”,但这种趋势必须有人不断讲出来让人们认识,同时考虑一下为什么会是这样,除了美式西方文明基础于美国的经济政治地位之外,他确实有普适的价值存在,如果他的核心精神真的能播撒到全世界并吸收融合其他的文化精神实现了文明的全球化,那么它就是属于全人类的,同时,实现了与多种文化的交融之后,他也就不再是原来的美式西方文明了,它自身也必然被改变,如果中国文明能够很好的被反思和认识,全球化之后的世界主流文化就会有更多的中国文明成分,这不也同样是中国文明对世界的贡献吗?
最后引述两段名人言论:
“如果不使我们的传统文化‘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只是抱残守缺,哪怕把古人非常有意义的话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我想很难使中国文化复兴,更不可能使中国文化对现时代作出贡献,搞不好会陷入‘国粹主义’或‘狭隘的民族主义’之中。
——汤一介《“文化热”与“国学热”》
“……现在也喜欢引用孙中山的话:‘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问题在于要看清什么是世界潮流:全球化是世界潮流,市场经济是世界潮流,民主政治是世界潮流,提高人权是世界潮流,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朱学勤《危城别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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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浙江诸暨人,政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2006年《北京日报》在争鸣版刊发他的《民主是个好东西》这篇文章后,随后被《学习时报》文摘版、人民网、新华网全文转载,一时洛阳纸贵,被海外媒体解读为中国最新政治风向标,视为是对传统意识形态的重大突破。《中国新闻周刊》认为他“将政治民主提上公共议程,打开一扇虚掩太久的窗”[1]、 是 “民主的思想推手”[2]。由此可见,近二十年来俞可平有关民主的研究取得较高的成果,并对政界、学术界以至国外产生颇大的影响。为此,恰逢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中国改革到了“突破”的关口之际,对俞可平有关民主的研究进行梳理,对进一步促进民主研究及民主化进程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
俞可平对于民主的研究主要有三方面特征:首先,俞可平对民主的诠释是建立在马克思的民主思想之上的。正如他在《马克思论民主的一般概念、普遍价值和共同形式》所强调的那样:“马克思的民主思想并没有离开人类民主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长河,正是因为马克思充分吸取了人类创造的一切民主政治的优秀成果,才使他实现了民主思想史上的革命性飞跃。”正是如此,在《民主是个好东西》中俞可平认为民主包含六个方面:1,民主是个好东西, 是对整个国家和民族而言的, 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的;2,民主不是十全十美的, 它有许多内在的不足;3,民主它只是人类众多制度中的一种, 主要规范人们的政治生活, 而不能取代其他制度去规范人类的全部生活,有内在的局限性;4,民主需要代价;5,民主是有条件的;6,民主最实质性的意义,就是人民的统治,人民的选择。[3]
其次,俞可平还引进当前西方有关民主研究的最新成果。当前西方,政治学家们开始把民主争论的重点从“人民”和“统治”本身逐渐转向“人民”与“统治”这两者的关系。一些人强调“人民”对于民主的意义,另一些人则强调“统治”对于民主的意义。强调“人民”的理论被称为“实质民主论”,而强调“统治”的理论被称为“程序民主论”。很显然,俞可平借鉴更多的是程序民主论,为此还专门把他近年来的主要研究成果编辑成书,就取名为《民主与陀螺》,而且在许多场合多次强调:“民主就是主权在民,或人民是权力的主体。具体地说,民主是这样一种政治状态,在这种政治状态下,个人的权利得到了最大或者最充分的保护。它既是一种实体,又是一种程序。作为一种实体,民主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有一部法律,一般是宪法,它规定这个国家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人类成功的民主实践表明,民主通常只有在宪政条件下才能实现。民主不光具有实体的意义,而且同样也具有程序的意义,即必须有一整套实现民主的运行机制。所以我特别打一个比喻,民主就像陀螺,必须运转起来才有意义”[4]。而当现场观众问道:“‘民主是一个陀螺,要运转起来才有意义’,那么抽这个陀螺的鞭子拿在谁的手里?”时,他又确信的回答“人民群众自己和官员合起来,就是民主这个陀螺旋转的动力”。[5]在理解民主的基本内涵之后,俞可平进一步指出民主亟待厘清六个关系,分别是民主与法治、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民生、民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6]
最后,俞可平对民主研究还借鉴当前西方流行的治理理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西方兴起一种新的治理理论潮流,那就是善治。在当时,对于西方政治学界新起的“治理”理论,对于中国学者来说,治理与善治还是新的概念,甚至连统一的中文译名还没有。而在当时国内仅能发现的4篇从政治学角度研究治理和善治的文章中,有3篇是由俞可平撰写的。俞可平认为,人类的政治核心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善治已经成为政治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他认为,“善治包含了传统的政治理想状态,如善政、仁政。但是它又超越了善政、仁政”。从此意义上,俞可平的善治理念并不排斥公民社会。那么善治与当今
世界普遍认可的民主、法治理念有什么关系?俞可平认为,“善治包含现代民主政治的大多数基本要素。同时,它超越了民主的范畴。民主需要法治、需要公民参与、需要透明和政府责任,所有这些也都是善治的基本要素。但是善治也包括了效率、稳定、公正、严谨等——这些也是有些人用来反对民主的要素。”可民主政治不包含效率、稳定、公正、严谨等这些政治目标,这是可以商榷的,或者说良好的民主政治与善政之间的区别并不那么明显。但俞可平还是强调,“善治与民主并不能等同,但善治确实能包含民主的诸多要素,从某种意义上,善治是民主想要达到的理想状态。”
当然,俞可平最为强调的是还是善治的超时空性。“在政治领域,很难有什么东西可以普遍认可,许多政治概念充满着争议和分歧,民主、人权等东西之间南辕北辙,甚至在中国学者内部也充满争议。善治的时空适应性就更大”。如果说善治是超时空性的,那么是可以超越民主政治(主要是西方式的民主宪政)直接到达善治,还是通过民主政治走向善治?对此,俞可平把视角引向国内。
民主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诚如俞可平所强调的那样“民主是个好东西”,但民主本为作为一个美好理想,在现实的“风吹雨打”当中往往会让步于现实,具体呈现在人们面前是一个“虚虚实实”混合体。时至今日,人们还在不停地追问,民主究竟是什么?但不管怎么追问,要民主已在世界各国达成共识,这也就是俞可平研究民主问题的最大现实意义。当然,俞可平有关民主的研究存在许多的不足与理论缺陷,就像学术界一直对俞可平所追问的 “提出增量民主意义有多大?”“如何实现增量民主,其途径方法何在?”一样,争论仍在继续,研究也在进行。但不管怎样,正如俞可平的比喻:“民主是一个陀螺:它只有像陀螺那样运转起来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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