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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自两汉以迄于明清,历代王朝对于州县治所修筑城郭的政策与重视程度历有变化,州县治所城垣之实际兴筑、维护亦各不相同,不能简单地认定历史时期大部分州县治所在大部分时段里均有城垣环绕,形成“城墙内的城市”;相当部分筑有城垣的治所城市,都普遍形成了规模不等的城下街区,有些城市城下街区的面积、居住人口、商业规模都超过城内。因此,不宜以“城墙内的城市”概括中国古代治所城市的形态特征。
[关键词]治所城市;城墙;城下街区
在中国古代史上,历代王朝是否一直奉行修筑城垣的政策?如果王朝奉行这一政策的话,那么,它是否在各地均得到普遍执行,即事实上地方城市是否普遍修筑起城墙?对此,近年来,已有学者提出了质疑,并得出了一些初步认识,认为“至少在中国王朝后期的宋、元两朝以及明代的前中期这长达五百年的时间内,中国很多地方城市长期处于城垣颓圮、甚至无城墙的状态”【7】。在此基础上,结合对古代汉水流域城市的研究以及对其它地区城市的认识,我们认为,可以将中国古代治所城市城墙的修筑、存废情形,大致区分为四个时期:#p#分页标题#e#
(1)汉晋南北朝时期,各王朝普遍奉行筑城政策,事实上各地城市也普遍兴筑起城垣。
《汉书·高帝纪下》记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冬十月,“令天下县邑城。”颜师古注云:“县之与邑,皆令筑城。”论者多据此认为汉代奉行筑城政策。从今见史料看,这一政策也确实得到较普遍的执行,大多数郡县治所均筑有城郭(虽然其中有相当部分是沿用先秦特别是战国时期所筑之旧城),而且经常得到维护、修缮【8】。在汉水流域,南阳郡治宛(在今河南南阳)、汉中郡治西城(西汉,在今陕西安康)与南郑(东汉)、江夏郡治西陵(在今湖北云梦县城关镇)及宜城、冠军、博望、育阳、西鄂、棘阳、比阳、堵阳、湖阳、郦、安众、新都、邓、襄乡、舂陵、朝阳、临沮等县均筑有城郭,且已得到考古勘查或发掘之证明【9】,从而进一步说明汉代郡县治所较普遍地筑有城垣,没有城垣的县治当不会太多【10】。
魏晋南北朝时期可谓中国古代史上的“城居时代”:一方面,自汉末三国以迄于隋唐之际,中原板荡,变乱频仍,“百姓流亡,所在屯聚”【11】——“其不能远离本土迁至他乡者,则大抵纠合宗族乡党,屯聚坞堡,据险自守,以避戎狄寇盗之难”【12】;西迁、北徙、南来的移民,亦大多据城壁以自保,从而形成以城邑、坞堡、戍垒为中心的聚居状态。另一方面,各政权对于地方的统治,或藉豪族所筑之坞堡,因其地而立州郡县,遂使坞堡成为州郡县治所;或由地方长吏“敛民保城郭”,选择险要处另立城郭,以为据守之资。于是,这一时期各地普遍兴筑了很多城郭。据刘淑芬统计,这一时期魏晋北朝所筑城郭见于记载者共有137座【13】;而章生道的统计则表明,自西晋以迄于隋统一(265—289年),南北方新筑的城郭共有169座,其中位于秦岭一淮河以南地区者有121座。显然,这一时期南方地区新筑的城郭要比北方地区多得多【14】。因此,虽然很难估计此一时期所筑城郭的总数,但认为此一时期各地均普遍兴筑各种类型的城壁坞堡、著籍户口多居于其中或附城而居,当无大误。
(2)隋唐五代时期,王朝虽然提倡筑城,但各地往往因地制宜,或沿用旧城垣,或新筑、增筑城垣,或根本没有城垣。
《隋书·炀帝纪下》记大业十一年(615年)二月庚午诏称:“今天下平一,海内晏如,宜令人悉城居,田随近给,使强弱相容,力役兼济,穿窬无所厝其奸宄,萑蒲不得聚其逋逃。”于是,“郡县乡邑,悉遣筑城,发男女,无少长,皆就役。”【15】则隋炀帝时尝奉行筑城政策。然其时大乱之势已成,欲“令人悉城居”以强化其统治,实无可能,故虽天下郡县悉皆筑城,而成者则甚鲜。
唐初,至少在北方诸边,曾颇提倡筑城。高祖武德七年(624年)六月,“遣边州修堡城,警烽候,以备胡。”【16】武德九年春正月《修缘边障塞诏》称:“其北道诸州所置城寨,粗已周遍,未能备悉。……其城塞镇戍,须有修补,审量远近,详计功力,所在军民,且共营办,所司具为条式,务为成功。”【17】诏命“所司具有条式”,则筑城或已成为制度。《唐律疏议》卷8《卫禁》“越州镇戍城垣”条云:“诸越州、镇、戍城及武库垣,徒一年;县城,杖九十。(原注:皆谓有门禁者。)[疏]议曰:诸州及镇、戍之所,各自有城。若越城及武库垣者,各合徒一年。越县城,杖九十。纵无城垣,篱栅亦是”【18】。则按照制度规定,诸州镇戍县皆当“各自有城”,“纵无城垣,篱栅亦是。”
然而,这些制度规定并不意味着唐代州(府)县治所即皆普遍筑有城郭。在爱宕元所列的《唐代州县城郭一览》表中,共有164个州县城郭注明了筑城年代,其中有90个是唐天宝以后(不含天宝年间)所筑,占全部已知筑城年代之州县城的55%【19】。注明筑城年代在唐天宝以前(含天宝年间)的74座州县城中,注明其筑城年代在先秦时期者实颇为可疑,不足凭信【20】;几个注为后汉或三国孙吴所筑的城郭,也须详加考定【21】。那么,唐天宝以后所筑城郭在全部已知筑城年代的州县城郭中所占的比例,只能更大;更遑论未注明筑城年代的那些州县城郭,也有相当部分为天宝以后所筑。换言之,这些天宝以后方修筑城郭的州县治所,在天宝以前,也就是唐前中期100多年里,并未修筑城垣;而在唐前中期,可能有一半以上的州县治所,并未修筑城垣。
当然,文献中未见有关筑城的记载,并不说明州县治所本身即无城垣,而很可能沿用汉魏以来旧有城郭,只是在唐前中期未加维修而已。研究表明,在唐前中期汉水流域的58座州县治所城市中,隋及唐初新筑或重修的城郭只有2座,占全部治所城市的3.4%:沿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旧城垣有40座,占全部治所城市的69%;其余l6座州县治所在唐前期很可能并无城垣,占全部治所城市的27.6%。显然,沿用旧城与基本可断定没有城郭的州县城,占据了全部治所城市的绝大多数。唐代汉水流域的58座州县城,虽然仅占唐帝国1500余座州(府)县城的4%弱,其城郭之有无、沿用与修筑情形可能并不具有代表性;然结合爱宕元对331座唐代州县城郭的细致考察,基本可以断定:在隋以至唐前中期,绝大部分州县治所均沿用前代遗留下来的城垣,或者根本没有城郭,只有极少部分州县治所新筑或改筑了城垣。
因此,只是到“安史之乱”后,各地才普遍地兴筑、增修或扩修城垣,特别是很多州府治所城市,普遍修筑了罗城,这就是爱宕元曾充分论证过的“唐末五代州县城郭规模的扩大化”【22】。后世文献及考古发现所见的唐代城郭,大部分都是晚唐五代兴筑、扩修或重修的。换言之,只是在晚唐五代,大部分州县治所才渐次筑起城郭。
(3)宋元时期,王朝基本不提倡筑城,内地州县亦普遍不筑城,只在边地城市和部分重要城市,才兴筑或注意维护城垣。
宋初,惩于晚唐五代藩镇割据之弊,曾令江淮诸郡毁废城垣,故淮南、荆襄、江南东西、两浙、福建、广南、四川等南方地区,被迫或自发毁弃城壁的现象较普遍,导致许多府州县治所城市长期没有城郭,或虽有旧城而长年不加修理,使其自然废弃。这种在内地州县不提倡筑城的政策,基本上延续了整个宋代;事实上,两宋时代的内地(虽然南北宋间“内地”的含义并不相同)州县治所亦大部分没有较完整的城郭,基本上处于无城状态【23】。在我们所研究的宋代汉水流域49个州(府)县治所中,北宋中期可以确定仍存有城郭的只有11个,占全部治所城市的22%稍强;可以确定在南宋时得到维修、重修或新修城垣的,只有7个,占全部治所城市的14%;到了元中后期,可以确证仍存有城垣的只有襄州、郢州和均州3座了。换言之,自北宋以迄于元,汉水流域筑有城郭的州县治所城市呈现出逐步减少之势。我们认为,这应当是内地的晋遍趋势。#p#分页标题#e#
与在内地不提倡筑城、内地州县确亦普遍不筑城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宋代比较重视边地的筑城,很多边地州县治所确电筑起了城垣。北宋前期,主要是在北边与西北边的河北、河东、陕西诸路筑城【24】;北宋中后期以迄于南宋,主要是在广南西路、荆湖南路的缘边地带及福建、广东路的沿海地区筑城【25】。但是,对边地州县筑城的普遍性也不宜估计过高。熙宁十年(1077年),中书门下在回复神宗诏问的奏疏中说:“看详天下城壁,除五路州军城池自来不阙修完、可以守御外,五路县分及诸州县城壁多不曾修葺,各有损坏,亦有无城郭处。”则即便是沿边的河北东、西路及河东、秦凤、永兴军等五路也只有州、军城得到定期修护,五路县城及其它地区的州、县城则多久不修葺而自然废隳,有的州县治所并“无城郭”【26】。
一般说来,蒙古、元朝统治时期,在各地普遍推行了毁城和禁止修城的政策,特别是在蒙古军队数遭挫折的四川、襄汉、荆湖、两淮地区,平毁了大量的城郭【27】。元朝法律也曾禁止在汉人地区特别是南宋故地修筑城郭【28】。因此,虽然元末一些地方曾自发兴筑了不少城垣,但总的说来,蒙古、元朝统治时期,基本上可视作“毁城”时代。
(4)明清时期,王朝比较提倡筑城,但这一政策的实施存在很大的阶段性与区域性差别;实际上,大部分州县治所城市只是到明中叶以后,才普遍修筑起城郭;清代主要是维修明代旧城,只是在清后期兴筑了少数新城。
一般说来,明清两代均奉行提倡筑城的政策,州县官的职责之一就是负责修筑、维护城垣濠池,如有疏失,要被追究责任【29】。但是,这一政策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因时因地各有不同。概言之,明代有两个筑城高潮期:一是明初洪武、永乐朝(1368—1424年),不仅在山东、南直隶、两浙、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及部分内地修筑了大量的卫所城市【30】,而且大部分府、州(包括散州)的治所均在这一时期兴筑或重筑了城郭【31】;二是明中后期,特别是景泰至万历初(1450—1573年)的100余年间,不仅重修了大多数府州城郭(主要是甃以砖、石),而且兴筑、改筑了多数县城,到明后期,估计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城均筑有城垣【32】。显然,明代府州县治所筑城之先后与其军事、行政地位之间存在对应性关联。
在明清之际的动乱中,大部分府(州)县城郭均受到程度不同的破坏,故顺治、康熙、雍正时期,各地均普遍修葺了残毁倾圯的旧城郭。清朝前期的修城主要是在明代旧城基础上培土、瓷砖、加高以及修理楼堞,特别注意城门、城楼的维修,但较少有新的创制,也很少兴筑新城。直到嘉庆以后,为因应社会动乱加剧而引发的治安、防守问题以及火器使用越来越普遍对于城池攻守所带来的影响,才又兴起了一场修治城郭的高潮:主要是加固城垣,增高马面,添设炮台,疏浚濠池等;在这一过程中,原来一直没有城郭的一些山区县治也兴筑了城垣。因此,到清朝末罕,绝大部分府(州)县治所均筑有城郭,而且得到不同程度的维护。各地今存城郭残迹,大多即为清代城郭的遗存。
综上可知:自两汉以迄于明清,历代王朝对于州县治所修筑城郭的政策与重视程度既历有变化,其政策在各地的实施又往往因时因地乃至因人(地方官)而各有不同,故州县治所城垣之兴筑、维护亦各不相同,不能简单地认定历史时期大部分州县治所在大部分时段里均有城垣环绕,形成所谓“城墙内的城市”。我们认为:至少需要有超过一半的州(郡)县治所筑有城郭、而且这些城郭至少在制度规定上是得到经常性维修的,方可以将这一时期称为“筑城时代”。然则,概括地说,两汉魏晋南北朝(公元前206年—公元589年)、中晚唐五代(755年叫60年)、明中期至清末(1450年—1911年)这三个时段或可得称为“筑城时代”;其余的隋唐前中期(589年—755年)、宋元至明前期(960年—1450年),则基本可以断言,其筑有城郭的州(郡)县城在全部州县治所城市中不会超过50%,或可称之为“非筑城时代”。虽然“筑城时代”占据了1500余年,而“非筑城时代”只有600多年,但这已足以说明:以“城墙内的城市”概括中国古代治所城市的特征。至少是不完全准确的,它既不能适用于所有历史时段,也不能适用于所有治所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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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惩于晚唐五代藩镇割据之弊,曾令江淮诸郡毁废城垣,故淮南、荆襄、江南东西、两浙、福建、广南、四川等南方地区,被迫或自发毁弃城壁的现象较普遍,导致许多府州县治所城市长期没有城郭,或虽有旧城而长年不加修理,使其自然废弃。这种在内地州县不提倡筑城的政策,基本上延续了整个宋代;事实上,两宋时代的内地(虽然南北宋间“内地”的含义并不相同)州县治所亦大部分没有较完整的城郭,基本上处于无城状态。在我们所研究的宋代汉水流域49个州(府)县治所中,北宋中期可以确定仍存有城郭的只有11个,占全部治所城市的22%稍强;可以确定在南宋时得到维修、重修或新修城垣的,只有7个,占全部治所城市的14%;到了元中后期,可以确证仍存有城垣的只有襄州、郢州和均州3座了。换言之,自北宋以迄于元,汉水流域筑有城郭的州县治所城市呈现出逐步减少之势。我们认为,这应当是内地的晋遍趋势。
与在内地不提倡筑城、内地州县确亦普遍不筑城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宋代比较重视边地的筑城,很多边地州县治所确电筑起了城垣。北宋前期,主要是在北边与西北边的河北、河东、陕西诸路筑城;北宋中后期以迄于南宋,主要是在广南西路、荆湖南路的缘边地带及福建、广东路的沿海地区筑城。但是,对边地州县筑城的普遍性也不宜估计过高。熙宁十年(1077年),中书门下在回复神宗诏问的奏疏中说:“看详天下城壁,除五路州军城池自来不阙修完、可以守御外,五路县分及诸州县城壁多不曾修葺,各有损坏,亦有无城郭处。”则即便是沿边的河北东、西路及河东、秦凤、永兴军等五路也只有州、军城得到定期修护,五路县城及其它地区的州、县城则多久不修葺而自然废隳,有的州县治所并“无城郭”。
一般说来,蒙古、元朝统治时期,在各地普遍推行了毁城和禁止修城的政策,特别是在蒙古军队数遭挫折的四川、襄汉、荆湖、两淮地区,平毁了大量的城郭。元朝法律也曾禁止在汉人地区特别是南宋故地修筑城郭。因此,虽然元末一些地方曾自发兴筑了不少城垣,但总的说来,蒙古、元朝统治时期,基本上可视作“毁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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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部百科全书,其故事涉及到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领域,它更是把我国封建社会的妻妾制表现得淋漓尽致。
“自从氏族、家族观念产生之后,婚姻就不仅限于夫妻双方的范畴,而成为不同氏族、家族之间进行交往的一种方式。婚姻成功与否,不再是当事人个人的事,它直接关系到氏族、家族的利益,家族的政治得失、经济得失,都跟婚姻密切联系着。家族所考虑的是子女的婚姻能否给本家族带来实际利益,为此,青年男女就不可能按着自己的意愿去选择妻子或丈夫。”“父母之命”的择妻方式便是这种家族观念的产物,它使得男女双方都成了受害者。
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爱情纠葛是《红楼梦》一书的中心故事。宝玉爱的是黛玉,贾府的当权者们看中的则是宝钗,无论是其为人处事还是她薛家小姐的身份,宝钗都符合她们心中理想媳妇的标准。矛盾的根源在于:爱谁是宝玉自己的事,而娶谁却不是宝玉自己的事了,一切决定于“父母之命”。于是,悲剧就产生了。
“父母之命”的择妻方式将“家族利益”置于一切之上,“家族利益”又使得封建家长们对未来媳妇的家庭出身有了严格的标准:门当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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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的珍贵历史遗产。它的产生可以追溯到早期国家形成的肇始,它的内涵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丰富并有所衍变。近代以来,民本思想从封建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官方意识形态转变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重要思想武器,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批判地继承历史遗产,赋予民本思想以全新的理论内容。今天,梳理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文化内涵及其发展衍变的历史脉络,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先秦文献中提到“民”的地方很多。尽管学者迄今对“民”早先的身份地位尚有不同理解,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民”在先秦时代是城邦国家的被统治阶级,也是当时社会的主要劳动者。“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见于传世伪《古文尚书·五子之歌》。我们虽然无法判断《五子之歌》已佚原文是否存在“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这句话,但根据可靠的先秦文献,完全可以认为民本思想在商周时代已见端倪。
贾谊《新书》和董仲舒《春秋繁露》等书释“民”为“盲”、“瞑”、“懵懵无知”,意为没有文化和愚昧,这种含有轻蔑意思的训诂不能说完全没有根据,但它是否是“民”字所以得声取义之由,还是大可怀疑的。因为在先秦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民”的另一种叙述。《尚书·盘庚》:“朕及笃敬,恭录民命,用永地于新邑。”同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左传》桓公六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可见在先秦时代,在统治阶级心目中,“民”是很受尊重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民”提升到统治阶级的行列。
在国家尚未产生之前的原始社会,包括氏族和部落首领在内,每个人都是氏族和部落的成员,他们的身份是平等的。进入文明社会以后,有了国家,有了阶级,也有了君主、贵族、平民和奴隶之别,但是氏族制度的古老传统并没有迅速消亡。一般的氏族和部落成员虽然变为君主和贵族所治理的“民”,但先辈所曾拥有的尊严和荣誉还遗留在他们的记忆中。正是氏族制度的这种古老传统,成为文明社会“民惟邦本”的思想渊源。
“民惟邦本”的另一层意思,是承认“民”是社会和国家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如果离开了他们,国计民生都无从谈起。《国语·周语》说,周宣王即位之后,不籍千亩,虢文公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蔗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和协辑睦于是乎兴,财用蓄殖于是乎始。”天子带领群臣和庶民籍田,表示重视农业生产和与民共劳,“若是,乃能媚于神而和于民矣。”
“民惟邦本”的观念在早期国家的一个显著体现,就是原始民主的传统在城邦政治生活中还起着重要作用。《尚书·洪范》说周武王问政于箕子,箕子建议他除了“谋及卿士”、“谋及卜筮”外,还要“谋及庶人”。《周礼·秋官·小司寇》职文说:“掌朝外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指出:“《尚书》言治之意者,则惟言庶民。《康诰》以下九篇,周之经纶天下之道胥在焉。”《国语·周语》说,厉王暴虐,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厉王把有怨言的民众都加以杀害,召公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厉王不听,终于引起国人暴动,把厉王赶跑。这个例子说明,民众在不堪忍受统治者的残酷压迫时,会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使统治者遭受灭顶之灾。
春秋时代,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各国的公室和卿大夫之间,以及卿大夫互相之间,经常发生争夺权位和财富的斗争。在这些斗争中,民众的向背起着重要的作用。《左传》昭公三年说,齐国的田桓子把粮食贷给民众,用大斗借出,小斗收进,民众十分感激,“归之如流水”,齐国的政权终于落入陈氏(即田氏)手中。晋国的公室腐败,“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道?相望而女福溢尤。民闻公命,如逃寇雠”,晋国的政权于是也被六卿所把持。鲁昭公被季孙氏驱逐出国。赵简子问史墨,为什么“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史墨说:“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左传》昭公三十年)国君失德,置民于不顾,就难免为民所弃。所以《孟子·尽心》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其实孟子所说的“民”、“社稷”和“君”的关系,乃是早期国家形成时“民为邦本”的政治文化概念,到了战国时代已经成为历史的陈迹了。
秦汉以后,二千多年封建社会并没有把民本思想排除在官方意识之外。不仅一些儒学思想家、政论家经常宣扬民本思想,不少皇帝也公开承认“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这是因为,稍微明智一些的封建统治者都深知人民在国家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而都要把自己打扮成民众的保护者。如果他们公开否定民本思想,就等于抛弃自己的子民,也就会毁坏统治的合法地位。假托记录孔子言行的《孔子家语·五仪》说:“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历史实际也确实如此。尽管专制主义皇权对民众可以予取予求,残酷剥削和压迫,但是一旦民众奋起反抗,任何煊赫的王朝都可能顷刻瓦解。中国历史上农民战争的次数之多和规模之大,足以使许多封建统治者引为警戒。这一点,唐太宗体会最为深刻。他曾经对大臣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又说:“可爱非君,可畏非民。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贞观政要·君道、政体》)封建统治者把民众视为邦国之本,把自己和民众的关系比喻为舟和水的关系,希望民众能够安居乐业,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能够和睦相处,这并不是一种虚伪的道德说教,而是基于期望封建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需要。但封建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是以阶级剥削为前提,民本思想与这种剥削制度有着天然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民本思想必然由于“二律背反”而受到种种限制,并且最终变成一种根本无法实现的政治空话。二千多年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生态,实际上是对民本思想的无情嘲弄和践踏。
农业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生产部门。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并以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为特色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封建社会民本思想的核心,可以说就是要保护小农经济这个广阔基础。春秋战国以前,土地属于以血缘或地缘为纽带的共同体所有,农民家庭需要定期“换土易居”,当时并不存在农民丧失土地的问题。但随着私有制因素的增长,这种以“井田制”为特征的共同体土地所有制逐渐瓦解。战国时期各国变法,加速了土地私有化的进程。自耕农的小土地所有制虽然获得了广泛发展,但由于其固有的弱点,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摧残,自秦汉以后很快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丧失土地的农民不是成为地主豪强的劳动力,就是外出逃荒成为流民。自耕农数量的减少不仅使得封建国家征发赋税徭役的源泉日趋枯竭,而且大规模的流民浪潮还往往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威胁封建国家的统治。因此,历代王朝都要想方设法维护小农经济,减少国家版籍上农民户口的流失,因而劝课农桑就成为封建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西汉渤海太守龚遂,“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薤、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东汉桂阳太守茨充“教民种植桑柘麻?之属,劝令养蚕织履,民得利益焉”,就是地方官吏劝课农桑的典型(《汉书》与《后汉书》《循吏传》)。对无地少地的农民,封建国家还实行“授田”、“假田”、“赋田”以及移民实边等政策措施,把国有土地分配给他们耕种。在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和战乱之后,往往出现大量的无主荒地,这就为封建国家调整土地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间,为了解决“地有遗利,民无余财,或争亩畔以亡身,或因饥谨以弃业”(《魏书·高祖纪》)的严重社会问题,下令推行均田制。从北魏经北齐、北周至隋唐,均田制基本上一直沿袭下来,只是授田的标准和实施的情况有所变化。安史之乱后,由于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封建国家手中已无多余土地可供分配,均田制终于宣告废弛。明末清初的几十年战乱,使全国各地又出现了大量荒芜的田土。康熙帝下令禁止满族王公贵族圈地之后,鼓励农民垦荒,“永准为业”。与此同时又实行“更名田”,把明朝藩王散在各地的田产交给原来承佃的农民耕种,“改入民名”,使自耕农的人数得以大幅度增加。
促使农民破产流亡的主要原因是频繁的自然灾害、繁重的封建赋税徭役和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忽视饱经战乱的人民迫切要求休养生息的愿望,“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造成“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以至“海内愁怨,遂用溃畔”的后果(《汉书·食货志》)。贾谊在《过秦论》中,曾以秦亡的历史教训,指出“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已”。汉初崇尚黄老“无为”的学说,轻徭薄赋,减省刑罚,使残破的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自汉迄清,历代赋役制度屡有变化,但大体上可以看出,所谓“盛世”和“乱世”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当封建国家的赋税徭役稍有节制时,广大农民就有一个比较安定和宽松的环境从事生产,全家老小得以糊口;而当封建国家的赋税徭役异常繁重时,农民不仅饥寒交迫,还不得不卖田宅鬻子孙,四处流亡。一般说来,对于制度内的赋税徭役,农民尚能勉强忍受。但封建统治阶级并不会满足于这种制度内的剥削。一些无道昏君和贪官污吏往往不顾农民死活,在定制之外肆意横征暴敛,从而把农民驱向破产和死亡的深渊。隋朝初建时,赋役较轻,农民在籍户口数量增多,但隋炀帝即位后,穷奢极侈,又多次对高丽用兵,农民赋役负担空前加重,以至许多地区耕稼失时,田畴多荒,“天下死于役而家伤于财”(《隋书·食货志》)。清初整顿赋役,康熙诏令“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推行“摊丁入亩”,对明末以来备受摧残的小农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吏治腐败,农民的负担仍然很重。雍正为了遏制官吏对农民的非法盘剥,对官吏实行发放“养廉银”制度。但在封建制度下,提高俸禄并不能杜绝官吏的贪污。许多官吏在领取“养廉银”之后,照样对农民“横派滥征”,以饱私囊。
反对地主豪强对农民的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民本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但这并不意味着持这种主张的士大夫反对封建的剥削制度。它实际上只是封建统治阶级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存在矛盾的一种反映。晁错说,商人地主“亡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董仲舒则主张“限民名田,以澹不足”,指责地主豪强“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汉书·食货志》)他们都是从封建国家整体和长远的利益出发而反对地主兼并农民的。东汉末年,士大夫中有人主张恢复井田制,“限夫田以断兼并”(仲长统:《昌言·损益》)。但即使是这种“限田”的主张,其实也根本无法付诸实现。西汉末年封建国家曾一度颁布限制诸侯王、列侯和吏民名田的方案,结果就因为遭到朝中权贵的反对而束之高阁。
民本思想在封建社会“二律背反”的条件下没有能够实现维护小农经济的目的,但它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却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民惟邦本”这个思想命题在近代中国被注入了新的理论内容,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思想武器。
传统的民本思想是在承认专制君主权威至上的前提下,来观照“民”之为“邦本”的。这种内在矛盾是注定它无法实现其政治理念的根本症结。但是,“民惟邦本”的思想既然成为历代士大夫精英的政治信条,它不但哺育了一批关心人民疾苦的思想家、文学家和政治家,而且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腐朽,它必然会促使其中一些人利用民本思想来反对皇权至上的专制主义统治。早在明末清初,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就猛烈抨击封建君主“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他还批评君主****制度下的臣僚所以“不得不讲治之牧之之术”,只是因为“四方之劳扰,民生之憔悴,足以危吾君也”。黄宗羲对封建****制度的这种批判,已经触及了传统民本思想的要害,透露了近代民主启蒙的气息。梁启超曾谈到,《明夷待访录》对他那一代青年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近代社会政治学说传入中国,对传统民本思想向近代化的演变起了催生作用。主张君主立宪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在宣传西方资产阶级的“民权”思想时,巧妙地援引了传统民本思想作为变法的理论依据。康有为在给光绪帝的奏折中,就引《洪范》、《孟子》、《周礼》的有关记载,证明自己主张“君民同体”,符合“先王之治天下,与民共之”的古训。这种比附虽然牵强甚至荒诞,但认为“君民同体”,主张“君民同治”,这与传统民本思想把君与民比喻成舟与水的关系,显然是有区别的。严复和谭嗣同在这个问题上走得更远。严复在《辟韩》中把君主和臣民的关系看作是历史早期阶段社会分工的一种需要:“君也臣也刑也兵也,皆缘卫民之事而后有也。”“斯民也,固斯天下之真主也”;“秦以来之为君,正所谓大盗窃国者耳。”谭嗣同在《仁学》中说:“生民之初,本无所谓君臣,则皆民也。民不能相治,亦不暇治,于是共举一民为君。……夫曰共举之,则因有民而后有君,君末也,民本也。……夫曰共举之,则且必可共废之。”认为君臣皆因“卫民”的需要而设,民才是“天下之真主”,“君末也,民本也”,民可举君,也可废君。这些观点已经带有浓厚的近代民主色彩,可以说是突破传统民本思想内涵的一大进步。
资产阶级改良派承认人民是国家之“真主”,但又主张君主立宪,反对民主共和,这在理论上显然是有矛盾的。他们对此的解释是因为中国的国民素质太差,由****而达共和需要经过立宪这一阶段。康有为说:“欲速变法以救危亡,非先得圣主当阳不为功;欲定良法而保长久,非改为立宪民权不为治。”(《康有为政论集》卷上)梁启超则宣称:“共和的国民心理,必非久惯****之民能以一二十年之岁月而善成”,“今日中国国民未有可以为共和国民之资格”(《饮冰室文集》第二册)。这就暴露了他们主张民权的不彻底性和虚伪性。
辛亥革命前后,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改良派在要民主共和还是要君主立宪问题上展开了激烈的论战。孙中山明确指出:“中国数千年来都是****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接受的”;“我们定要由平民革命,建国民政府,这不止是我们革命之目的,并且是我们革命的时候所万不可少的”。他指出改良派诬蔑中国国民不够资格实行共和这种谬论,“是将自己连檀香山的土民、南美的黑奴都看作不如了”(《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但由于中国资产阶级先天的软弱性,革命派阵营对于如何伸张民权的思想认识是比较混乱的。如章太炎因为看到西方资产阶级的代议制民主政治容易被少数政客豪富所把持,竟然提出:“与效立宪而使民有贵族黎庶之分,不如王者一人秉权于上,规模廓落,则苛察不遍行,民犹得纾其死。”(《代议然否论》)
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对于如何实现“民权”虽然主张不同,但他们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不了解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不相信人民群众才有当家作主的能力。只有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中国共产党人才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了这个问题。李大钊在建党初期撰写的《平民主义》一文中说:“‘平民主义’是democracy译语,有译为‘民本主义’的,有译为‘民主主义’的,……纯正的‘平民主义’,就是把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一切特权阶级,完全打破;使人民全体,都是为社会国家作有益的工作的人;不须用政治机关以统治人身,政治机关只是为全体人民属于全体人民而由全体人民执行的事务管理的工具。”毛泽东在《湖南农****动考察报告》中以极大的热情歌颂了农民革命运动的兴起,“其势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无论什么大的力量都将压抑不住。他们将冲决一切束缚他们的罗网,朝着解放的路上迅跑”。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和《论联合政府》等一系列论着中,毛泽东多次强调:“中国的事情是一定要由中国的大多数人做主”,“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毛泽东还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
思想文化演进的历史表明,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有价值的思想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会被扬弃而不会完全消失。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需要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对古代和近代的民本思想加以批判地继承,吸取治国安邦的历史经验教训。“以民为本”的思想,将在社会主义中国真正焕发出其历史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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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很多人我国人都是自利的,因此我国人民的现状是有好处只为自己但不为他人,一味向社会索取。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我国家庭的教育不到位,再者,我国社会的风气与氛围不能说太好,导致了我国人民素养问题。但如果我国社会提高了我国人民的素养也会相应的提高。社会是由家庭组成的,而家庭是由人构成的,要提高国民素养,就应先提高家庭的整体水平,来提高社会的水平,二者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我国国民文明素养是与社会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社会上的贫富悬殊,社会价值观重财而轻才。有识之士很少得到重视,只要相关知识能谋取金钱、地位的,才会得到赏识。既然整个社会都鄙视人文素养,单个有志之士安能螳臂挡车?个人的品位与修养是在长期的学习,生活,工作中逐渐形成的。提高个人的品位,就需要提高个人的素质,首先就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怎样形成呢,要把传统的哲学思想的在养分中熏陶,比如最重要的是从老子的思想观念中吸取营养,是从俗到雅的渐变过程。
老子哲学的中心观念是“道”,这个道的性质是无声、无形;有单独不变的存在,又周行天地万物之中;生于天地万物之先,又却有万物的本源。这个道的作用,只是一个“自然”。自是自己,然是如此,只是万物自己的作用,故说‘道常无为’。但万物所以能成万物,又只是一个道,故说‘而无不为’。
老子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联系到人生中的很多事,往往就是因为自己心太刚强,所以有时会跌得鼻青脸肿,如果心柔软一点,一切事就是另一个结果了,那你就会觉得天底下的人和事都可爱了。人和社会的种种危机,也往往是把人“物”化了,使得人与人之间凝聚的感情淡化了。社会的多元化和价值的多元化使得人心、家庭也产生了变化。老子的守柔、顺下、不争的哲理实在是值得我们省思的。
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老子告诫我们,人的各种患难是由人的自身而来的,吃喝、情欲、贪求等等,他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人在天地之间,对天、对地、对人,要求愈少就愈有尊严。因此,懂得愈少要求的人,才是愈快乐的人。时代在变、社会在变、人心也在变。当前,我们处在;取舍、进退的重重矛盾之中。我们处于的又是一个多变的时代!社会可以变得更好,也许变得更坏。在这个多变的时代、多变的社会,因为变得太多、太快,已经呈现出不少乱象和种种脱轨、脱法的行为。人心总是渴望乱中有序,朝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迈步前进。所以说,老子的思想就能使我们在喧嚣的尘世中,明了天地万物运行之理,进而以通达人生的观照,开启幸福快乐之门。
老子所处的时代天下大乱,诸侯混战,统治者强作妄为、违背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即“有为”,老子看到的“有为”的祸害己经非常严重了,他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老子注释及评价》第七十五章,以下的原文引用均出于该书,故只注明章节》老百姓饥寒交迫,是因为统治者的苛捐杂税太多,老面姓的灾难不断,是因为统治者妄自作为,违背规律。老子看到当时的统治者本是无德无能的,却偏偏好大喜功,妄自作为,结果使老百姓疲于奔命,劳民伤财,造成人民的灾难。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好静”是针对统治者的骚扰而提出的;无事’,是针对统治者的苛政而提出的:“无欲”是针对统治者的贪欲而提出的。老子认为为政者应当能做到“无为而治”,有管理而不干涉,有君主而不压迫:君主应当学水的本色,有功而不自居。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老子说过:“无为而无不为”(四十八章)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作不成了。”这里,“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这和第三章所说的:“为无为,而无不治”的意思是相通的。“为无为,而无不治”的意思是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社会人生,一切事情没有不上轨道的。
几千年来,老子的“无为”思想对中华人民的性格和人生观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这个思想是否还有价值呢?我认为老子的“无为”思想包含着对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深刻理解,包含着对社会的有益启示,它要求人们树立一种忘我的思想境界,不自私自利,乐于助人。所以说,老子的“无为”思想不仅有存在的价值,而且更需继续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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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先秦开始中国古代美学就从诗歌开始,将人类的情感体验通过诗歌的形式表达出来。因此在最早的诗歌典籍《诗经》中就有了表达和抒发人民内心感受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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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美学特色简析
内容提要:美是人类在历史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美蕴藏在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人类从自身的现实生活中感受着美的存在。通过对中国古代美学的分析和了解,我们知道音乐与诗歌是人类在生活中抒发喜怒哀乐,并且使心灵得到体验与震撼的根源。因此我们更应该在现实生活中用心去了解社会,用一颗善良的心去感受自然的美。体悟人与自然的和谐,最终使我们的社会达到和谐完美。
关 键 词:美 诗 乐 审美
中国古代美学特色简析
美是人类在历史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美蕴藏在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人类从自身的现实生活中感受着美的存在。柏拉图提出:“美的本质就是美的理式,他认为现实中的一切事物的美都根源于‘美的理式’即‘美本身’。‘它是一切事物成其为美的那个品质。’‘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是那件事物成其为美,不管它是一块石头、一块木头、一个人、一个神、一个动作,还是一门学问’”[1]。虽然美学思想在人类社会活动中产生和形成的比较早。但是,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却是在十八世纪初开始的。美学之父鲍姆嘉通在他1735年发表的《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中,首次使用了“美学”这个概念。“鲍姆嘉通认为:美学对象就是研究美,就是研究感性认识的完善。他说:‘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单就它本身来看),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得不完善,这就是丑’。‘美之教导怎样以美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研究低级认识方式的科学,即作为低级认识的美学任务。’这就是说,作为低级认识的美学,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感性认识的完善,也就是美学。”[2]鲍姆嘉通在认为美学是研究美的同时把艺术作为研究美的主要内容,他说:“美学是以美的方式去思维艺术,是美的艺术的理论。”[3]从鲍姆嘉通对艺术的论述来看,美学是离不开艺术的,而艺术则是为研究美学所服务的。
在中国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先秦时期。就在诸子百家的典籍和史书中有了审美活动的记载。最早记载了有关美的是《国语》中的《楚语上》“伍举论美”的典故。从伍举对楚灵王的讽喻与进谏之言,“其有美名也,为其施令德于远近,而小大安之也。”“若敛民利以成其私欲,使民蒿焉忘其安乐,而有远心,其为恶也甚矣,安用目观。”[4]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中国美学思想与西方美学思想最大的差异就是:美是有功利的,美与善是密切不可分的。这也是中国古代美学最重要的特色,善与美是相通的。善即是美,美就是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美与善是调和天、地、人、之间的关系,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完美。中国古代美学离不开美与善、礼与乐,以及仁的范畴。孔子认为道德、情操、人格的培养与其关系最为密切的是诗、礼、乐三者。因而,他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美育思想。他将善与美容为一体,美与善的功效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同时行善就成了一种快乐,一种心灵的体验。在真正意义上感官达到愉悦,进入了“美善相乐”境界。那么诗、乐又是通过怎样的艺术视角完成美与善的审美过程,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的哪呢?
艺术是美的本源。美学家们认为中国美学最初产生和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先秦美学思想主要表现在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提倡美与善的和谐统一,调和天、地、人之间的关系。人们认为先秦美学最初主要是依靠对音乐的创造和欣赏的观察而建立起来的。但是,早于音乐之前诗歌就已成为中国文学史最早的文学形式。诗歌的存在形式多种多样。同时它也是一门文学艺术。自从有了人类社会,因社会的发展审美意识也在人类潜意识里慢慢地形成和发展。从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过渡到近代人这一漫长的时间里,人类在劳动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语言。“鲁迅在《门外中谈》中说:‘我们的祖先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的劳作,必须发表意见,才渐渐的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有’,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下来,这就是文学;他当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学家,是‘杭有杭有派’。”[5] 从鲁迅的描写中我们不难看出,古歌谣是先民们最早的艺术创作。艺术又与美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劳动之余、狩猎获胜之后,先民们开始用简单的舞姿和欢呼进行庆祝,同时在劳动实践中产生了口头歌谣。先民们在集体劳动中喊出来的号子,是直接为劳动生产服务的。“而为了协调动作而产生的劳动节奏,就成了诗歌节奏和韵律的基础。后来进一步发展,在这种单纯呼叫的基础上,加进能表达人们心志或感情的语言成分,这就成了真正的诗歌。”[6]然而原始的诗歌在形式上它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的。“《吕氏春秋·古乐篇》里说:‘昔葛天氏,三人操牛尾,投足一歌八阙。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葛天氏是传说中古代帝王的称号,‘操牛尾’是指舞蹈时手里拿着作为牛尾的道具,‘投足’指舞姿所表现的奋发振起之状,‘八阙’指八支曲子。”[7] 通过这些描述在这里我们了解到当时的诗、舞、乐三者是相结合的。初民们用自己的歌舞形式抒发着内心的欢乐与痛苦。经过了长期的发展时期之后,诗、乐、舞才逐渐分开各自成为独立的艺术。
马克思在对美的论述中认为:“劳动创造了能够欣赏美的人。‘一方面,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另一方面,即从主体方向来看: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社会的人的感觉不同于非社会人的感觉。”[8]
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了一切,劳动也创造了能够欣赏美的人。因此艺术美来源于人类自身的生活与创造。黑格尔说:“艺术家创造所依靠的是生活的富裕而不是抽象的普冷观念的富裕。在艺术里不像在哲学里。创造的材料不是思想而是现实的外在形象。”[9]艺术家为了使读者对自己的作品能够达到共识并得到情感上的交流,艺术家们便在生活的实践中培养对生活的感情。使欣赏者对作品产生共鸣,同时感受到艺术家的激情,使欣赏者在情感上最终得到审美感悟与体验。
美学史家刘纲纪先生认为“情感的表现是中国古代艺术哲学的核心。[10]”中国古代诗歌凝炼了语言的精华,用很短的语句抒发出作者情感。打动人的心灵,唤起人的美感。使人的心灵更为圣洁、更为真诚、更富有审美意境。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在数千年的文化传统中,中国古典诗学以其独有的审美趣味,形成了一个博大精深的美学体系,对世界诗歌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111] 使诗歌流存形势更加丰富多彩,人们通过诗歌的形式抒发着自己的喜、怒、哀、乐。同时产生了艺术的审美体悟,情感体验得到了升华。审美既是一种内容丰富的情感体验,同时也是一种高级的思维过程。孔子认为把握审美体悟可以直达仁义,把人的个体心理经验与社会伦理统一起来,是其最终产生审美体悟的作用。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经常的健康的审美活动,可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净化人的灵魂。诗歌和音乐对人的精神世界的影响依靠的是艺术的感染力。美是通过艺术的感悟而产生的一种心灵体验,它是无法用语言能表述清楚的一种人体感官的愉悦和快感。
在这里诗歌与心灵的感悟有了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诗歌中喜、怒、哀、乐是心灵也就是情感振荡的结果。更是对艺术审美的体悟。从美学角度来看,美学是以美感为中心的研究美和艺术的科学。人类的审美感和艺术美都是来自于审美体验与感受。美学最初就是研究人类的感性认识的一门科学。人的生命本体,受到外界事物的诱发,以及由此引起的情感摩荡而导致艺术精神和审美体悟的生发,本来就是人更为圣洁、更为真诚、更富有审美意境的存有方式,是生命本体至圣至神的必需。作者从诗歌的创作和灵感中找到心灵的振荡与碰撞,同时呼唤人们审美意识的复苏。引导人类的实践创造活动、追求美好的未来、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在诗歌的起源中我们了解到诗、乐、舞三者最早是相结合的。虽然经过了漫长的发展阶段后,它们各自形成了自己独立的艺术。但是,诗与乐始终保持着相互依存的关系。在我国古代美学中,关于“乐”与“诗”的理论,就有很多记载并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乐”在古代是与器乐歌舞合为一体的。在孔子之前的典籍中有关“乐”的记载通常是与“德”有关系的。这在《左传》文公七年记载晋郤缺向赵宣子提到《夏书》中的话,就阐述了“九功之德,皆可歌也”的看法:“《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九功之德皆可歌也,为之九歌。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又而行之,谓之德礼。无礼不乐,所由叛也。若无子之德,莫可歌也,其谁来之?盍使睦者歌吾子乎?”[12]晋郤缺教赵宣子如何做盟主,通过歌“九功之德”,在加以“礼”,就可以使诸侯都归附,没有叛离的人。虽然这不是专门论“乐”的问题,但他明确地认为“乐”是用来歌“德”的。可见,在中国古代“乐”与“德”是不能分开的。“一方面‘乐’于感官享受有了更明确的联系;另方面它又保存了原来的神圣严肃的社会意义,只是这种意义在‘乐’作为一种艺术活动的情况下,已经开始同远古的图腾巫术活动分开,在先秦理性精神的洗礼中变而为对道德伦理和政治意义的强调。”[13]在先秦美学对“乐”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乐”是美与善的统一。它协调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君王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同时“乐”已超越了自身作为简单的歌舞形式存在于远古祭祀活动中的一种形态。而是通过欣赏者自身的感性认识将“乐”提升到一个高度,成为艺术。最终成为审美价值趋向。
另外从较早的文献记载中“诗言志”的说法就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还见于《尚书·尧典》。记载了舜:“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水,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14]的说法。这是最早对诗有记载的典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当时的诗最主要的作用与“乐”是相同的,是在宗教性、政治性的祭祀和庆典的仪式上祷告上苍,颂扬祖先、记叙重大历史事件功绩的唱词。这些由祀礼而生的“诗”在《诗经》的《颂》和《大雅》中可以看到。如:《周颂·清庙之什》中的《清庙》、《维天之命》等等。直到《国风》之后产生的诗,才开始具有抒发个人感情的真正意义上的诗。通过史书的记载我们不难看出,先秦之前的“乐”与“诗”他们都是为远古的图腾巫术、祭祀、祷告上苍、颂扬先祖的活动所服务的。
当诗、乐从祭坛和祷告中走出来,变为大众所认可的文学和艺术之后。诗、乐也就具有了审美的功用作用。美学理论是离不开艺术的。在中国古代美学中涉及最早的就是诗、乐、舞三者的结合。诗、乐、舞经过了漫长的发展阶段后,各自形成了自己独立的艺术。然而,从孔子之后诸子百家们在他们的论述文章中对诗、乐的探讨更为广泛。在这里守先对诗、乐情有独钟的当数儒家的鼻祖孔子了。在孔子时代诗乐是结合的,孔子虽然论诗乐分别有侧重。但是,孔子认为诗乐是相通的。孔子在他的《论语·为政》中论述《诗经》这样谈到:“子曰:诗三百篇,一言以蔽之:思无邪。”[15]孔子说:《诗经》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思无邪”。孔子用“思无邪”概括了《诗经》的内容上的特征。他认为《诗经》的内容是正的,没有邪的。“思无邪”做为诗歌的创作者,他在创作过程中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应该是正的,而不是邪的。另一方面,孔子主张善和美的统一。在《论语·八倄》篇中说:“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为《武》,尽美矣,未尽善也。”[16]他认为《韶》尽善尽美,而《武》则没有尽善。《韶》是舜乐,赞美舜具有圣德而得以禅让,《武》是周武王乐,内容是武王通过武力得到天下,在孔子看来这是没有尽善的行为。孔子更赞赏舜的德行。
孔子认为的美与善在今天看来就是我们所谈论的道德与审美《论语·阳货》篇中:“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17]孔子的这几句话概括了诗的作用。他认为《诗经》中不但有事君、事父,之道,还可以学到很多道理,并且还可以抒发自己的情感。孔子对《诗经》情有独钟。他对《诗经》有着高度的评价。对《诗经》的发掘和编撰也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并且在音乐方面也有着很高的造诣,孔子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思想对后世具有很大的影响。“孔子为什么有无穷之乐?因为他的精神已超越现实利害关系的束缚,也不为某种目的所驱使,人生的一切在他那里已经审美化、艺术化,道德已和富贵名利切断关系而进入形而上学的自由境界,或者说,孔子的道德经过提升而具有审美属性(超功利性与愉悦性),因而与美合为一。”
孔子是中华民族审美文化的奠基者和开拓者,他所追求的人生理想境界不是道德的、宗教的,而是审美的。从孔子开始诸子百家们对诗、乐都有自己的论述及见解。孟子传承了孔子的审美思想,他从心理和社会两个方面发挥了孔子的仁学思想。孟子认为心是一切德性、善行、事功的总根源。以礼乐教化为主思想为主的荀子,他根本的出发点就是“性恶说”,他认为“因为人性之恶,圣人才制礼作乐以节制以养之,变性恶为性善,社会才能和谐有秩序,因而礼乐教化必不可少。荀子曰:‘夫乐者,乐(le)也,人情之所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说明是人的情感生活的必须和目标。”[19]在这里我们无论谈到孔子、孟子还是荀子的思想。他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诗乐的功用就在于审美,通过诗乐使人们的思想得到净化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诗、乐作为艺术同时也作为审美功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对后世具有着深远的影响。
千百年来。从先秦开始中国古代美学就从诗歌开始,将人类的情感体验通过诗歌的形式表达出来。因此在最早的诗歌典籍《诗经》中就有了表达和抒发人民内心感受的诗句。从我们对《诗经》的了解中认识到。《诗经》共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而且风、雅、颂是指音乐的分类。《诗经》时代的作品还保留着歌、舞、乐三者结合的特点。它主要的功用就是与乐、舞结合抒发人们的内心感受,在咏唱的过程中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种咏唱形势对后世的诗歌创作起到很大的影响。《诗经》的语言赋予音乐美,这种音乐美来源于它的用韵。《诗经》的用韵自然和美。对后世的诗歌韵律的形成和产生具有深远的影响,如《诗经》中的双句用韵最终成为了我国古典诗歌用韵基本形式。在先秦时期,诗都是配合乐曲吟唱的歌辞(词),所以诗即是歌。从其意义来命名,称为诗;从其声音来命名,称为歌。不配合音乐而清唱的,称为“徒歌”,或曰“但歌”。汉武帝建置乐府以后,合乐吟唱的诗称为“乐府歌辞”,或曰“曲辞”。后世简称“乐府”。从此以后,“诗”成为一种不配合音乐的文学形式的名词,与“歌”或“乐府”分了家。
然而,在这里我们不是要讨论《诗经》的具体内容以及它的存在形势。我们今天最主要的是通过了解《诗经》,来探讨诗与乐在古代美学中它所体现的审美功用。有人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是美,美学就是关于美的科学。但是,在研究美学的同时又离不开艺术。持这一观点的人又提出将艺术学与美学区分开来。这样就将美学界定在一个狭隘“美”的现实美学当中。但是,以马奇、朱光潜为代表的学者认为美学就是艺术哲学。他们认为:美学就是艺术观,是关于艺术的一般理论。它不只是研究艺术中的部分问题,而是全面地研究艺术各方面的理论;它不只是研究部门艺术的理论,而是概括各个部门艺术的一般理论。它的基础问题是艺术与现实的关系问题,它的目的就是解决艺术与现实这一特殊矛盾。艺术是研究美学的根源,美学必须以艺术为中心,美是通过人类自身心灵感悟和体验中得到的一种快感和愉悦。艺术本身就保留着这种功用能力。
“中国的诗自古以来就离不开声律和节奏,诗虽有语言构成,却有很强的音乐性能,并且‘诗’虽然是语言艺术,但儒家一直把它当做道德教科书。”[20]孔子在他的一生中致力于教书育人,他以诗书礼乐授徒。他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三者有机的结合,将三者简化为道德与艺术的关系。也就是道德与审美的关系。虽然诗乐二者有很大的区别,但是这二者从属都是艺术,都具有审美功用趋向。从现实生活来看,道德与审美都是为了提高人类本身的素质,创造社会的文明与发展,最终达到人类与自然和谐的境界。
孔子提倡学诗,认为诗可以激发人的感情和兴趣,提高人的道德修养,增加知识,提高认识。他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孔子的这段话是对诗歌的分析,同时也是对所有艺术地分析。孔子对诗的分析和认识体现了诗的重要性。兴:朱熹注“感发志意”,既感动激发人的心情意志,这是一种感性的方式,是诗歌特有的方式。观:“考见得失”通过诗歌可以看见社会政治的盛衰。群:汉代孔安国注“群居相切磋”人们读诗互相切磋,共同提高修养,可以和谐相处。怨:怨刺,提出批评。《诗经》中有不少怨刺诗。在这里孔子首先提到的诗的情感教育,接着就强调诗的道德作用。孔子还认为鉴赏诗首先要懂得诗的审美特点,其次要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因此,我们可以从孔子的美学思想中体悟到,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传承与发展离不开诗与乐审美功用。
综上所述,探讨中国古代美学,目的是为了了解中国的美学史,更是为了将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古代文明传承发扬下去。从中国的美学发展史中不难看出早在几千年前,美与善就在我们祖先的生活中体现出来。当人类意识到诗歌与音乐能够激发情感、抒发苦闷的那一刻起,艺术也就随之产生。艺术是美的根源,它可以引导和提高人类的感官意识。从而达到审美的境界。当人的审美意识与艺术达到相结合的那一刻,人类的审美体验、感官以及潜意识中的美感都形成了自由与快乐的心灵体验。在中国古代美学中最为值得探讨的是,诗乐与仁义的结合、美与善的结合、人与自然的结合。当这一切成为一个和谐与完美的境界时。社会文明就会得到发展,达到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诗情画意的自然环境,是人类所向往的美好生活。这就是美的功用所在。
在了解中国古代美学的过程中,深深体会到中国古代渊源流长的文明,是与我们祖先留下来的艺术瑰宝分不开的。孔子对《诗经》的编纂收集和他对诗经得情有独钟,体现诗歌对人的情感激发以及对人的道德修养的培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中国古代美学最重要的特色,就是善与美是相通的。善即是美,美就是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美与善是调和天、地、人、之间的关系,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完美。中国古代美学离不开美与善、礼与乐以及仁的范畴。
大千世界虽然千姿百态,但审美现象是一本万殊的。孔子从“仁”的思想出发,认为一个人的成长,需要以“仁”和“义”来武装。他以“松柏”来做比喻:“岁寒而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赞扬了在社会大变迁的过程中,应当保持自己的独立的人格,顽强挺立,不屈不挠,从而为中华民族留下了一个永恒的经典性的精神意象。 孔子认为,礼乐生活的目的在于个人的修养,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它能激发人投身到国家的建设和国家的治理中去。我们在欣赏艺术的同时就会领悟到艺术的美,艺术给人以激情于享受的心灵体验。使人的思想得以升华。对于个人的修养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总之,通过对中国古代美学的分析和了解,我们知道音乐与诗歌是人类在生活中抒发喜怒哀乐,并且使心灵得到体验与震撼的美的根源。因此我们更应该在现实生活中用心去了解社会,用一颗善与美的心去感受自然的美。体悟人与自然的和谐,最终使我们的社会达到和谐完美。
[1]1、2、3、4甘霖《美学原理》17、23、6、4页
[2]5、6、7周慎先《中国文学十五讲》1、2 、页
[3]8、9董学文《美学概论》20、27页
[4]10、刘纲纪《中国古代美学史》
[5]11、刘清华《英美意象派与中国古典诗歌》
[6]12、13、刘纲纪《中国美学史》104页
[7]14、15、16、17、张少康《中国古代文论史》8页
[8]18、19、20聂振斌《中国古代美育思想纲史》50、65、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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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审美价值的用词显然是经过原语作者精心选择的,通常符合以下标准,也是我们的审美依据,即准、美、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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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翻译美学角度看中国古代文学翻译
翻译美学是一个翻译与美学联姻的新学科。古代文学是我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文学作品中所蕴含的美学意义自不待言。翻译美学的出现和发展为中国古代文学翻译的赏析开辟了一条新路,也为中国文学翻译提供借鉴。
陶渊明是东晋著名诗人,诗歌多描写自然景色及其在农村生活的情景,散文以《桃花源记》最有名。魏晋南北朝时期,战火不断,社会十分黑暗。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陶渊明创作了《桃花源记》,以这个幻想中的桃源世界,寄托作者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同时也表达了对当时生活在战乱中的人民的同情。《桃花源记》中的语言质朴自然,精炼,文笔简洁优美。
方重是我国著名文学家、翻译家,译有《乔叟文集》、《理查三世》及《陶渊明诗文选译》等。林语堂是中国当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他将孔孟老庄哲学和陶渊明、李白、苏东坡、曹雪芹等人的文学作品英译推介到海外,有意于将中国的古典文学、传统文化乃至中国式的生活理念介绍到国外,为西方人士认识中国搭建起一道桥梁。
就审美客体而言,刘宓庆将其分为形式系统即审美符号集和非形式系统即审美模糊集两大部分。其中审美符号集包括语音、文字、词语层和句段中的审美信息,而审美模糊集则包括“情”与“志”和&ldqu;意”与“象”的两部分审美信息。就《桃花源记》的翻译而言,文章将选取审美符号集的词语层和审美模糊集中的“意”与“象”部分进行两个译本的研究,评析其审美的再现途径。
1.词语层。
“有审美价值的用词显然是经过原语作者精心选择的,通常符合以下标准,也是我们的审美依据,即准、美、精。“准”是指用词表达了原意和适应了语境,“美”指用词能给人身心以很大愉悦的品质,“精”指翻译时用词应该精练,无拖沓”。《桃花源记》中有一段对桃花林的描述,原文如下: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方重和林语堂的译文如下:
方译:All of a sudden he came upon a peach grove.For hundreds of paces along both banks of the stream,the peach-trees were in full bloom.No other trees were to be seen in the whole grove.The soft grass looked fresh and beautiful.Here and there falling blossoms were dancing gracefully in a thousand hues.
林译:he suddenly came upon a peach grove which extended along the bank for about a hundred yards.He noticed with surprise that the grove had a magic effect,so singularly free from the usual mingling of brushwood,while the beautifully grassy ground was covered with its rose petals.
此段中原文的“忽”字凸显了桃花林的出现不仅出乎渔人的意料,也出乎读者意料。方译中短语“All of a sudden”被置于句首,进行了强调,林译中副词“suddenly”被置于主语后,也是强调,据此,两译者均体现了用词的“准”,适应语境的需要,即后文的“渔人甚异之”。两位译者对于“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翻译处理侧重不同。在方译中,译者详细刻画,通过“fresh and beautiful”形容芳草,“dancing gracefully”,和“in a thousand hues”来描述桃花,为读者展示了一幅动态美景,突出了“美”,即用词“能给人身心以很大愉悦的品质”。林译则突出“精”,即精练,无拖沓,一句“the beautifully grassy ground was covered with its rose petals。”简洁明了地道出桃林的全景。
在字词微观方面,两位译者均向目标读者展示了《桃花源记》中蕴含的美学因素,一个强调动态美,一个展示简洁美。
2.“意”与“象”。“
意象、意境运用是中国艺术的独特的创作手法,因此翻译审美绝对不可以忽略”。“意象”指作家主观情志和外在物象(物,景,境)的结合,或“情”之于“文”的“赋形”。“意象”蕴涵着“情”与“景”及作者的“意”与“志”,是审美的高级阶段,而“象”也指象征手法,审美者需根据“象”来理解作者的“意”,即其要表达的概念。作为译者,领悟原文中的“象”至关重要,因为“意象”反映的是作者特定的文化背景和独特的审美情感,因此,译者在翻译时要了解意象的文化所指。《桃花源记》文末提到: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
方译:A good scholar of Nanyang,on learning of it,was anxious to rediscover the place. Nor did he succeed,and died soon of illness.
林译:Liu Tsechi of Nanyang was a great idealist. He heard of this story,and planned to go and find it,but was taken ill and died before he could fulfill his wish.
陶渊明在《桃花源记》的文末提到刘子骥,实际上是在寄托自我情怀,要借其隐逸之心,抒发自己对世外桃源的向往。同时也突出了“世外桃源”并不存在之意。方译中“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译为“A good scholar of Nanyang”,人名被略译,从审美角度来看是译者领略到了原文的“象”,即虚无的桃源,而突出“未果,寻病终”的结局,所以此处弱化了人名的翻译。林译中直接用“idealist”一词来翻译,即“理想主义者或空想家”,也同样表达出了桃源的虚无之意,可以说两位译者是异曲同工,都表达出了原文中的“意”与“象”。
两位翻译大家为读者呈现出不同的桃源之美,都传达出了桃花源的象征意义,给读者带来美感的同时,也让目标语读者领略到中国古代文化的深刻内涵。
[1] 方梦之.译学词典[K].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2] 江华,戴炜华.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翻译的美学思考[J].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11,(1).
[3] 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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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司法公正、消除司法腐败,很早形成了带有明显人本主义色彩的法官回避和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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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本主义对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案件的审理审判上,为防止法官独断造成冤假错案,很早形了对大案、要案征求多人意见、逐级审理的审慎的审判制度;(二)为防止上下级法官沆瀣一气、相互勾结、徇私舞弊,很早形成了皇权控制下的检察监督制度;(三)为防止和减少冤假错案、缓和社会矛盾,自汉代形成了皇帝或上级长官直接详审罪囚、平反冤狱的录囚制度;(四)为确保司法公正、消除司法腐败,很早形成了带有明显人本主义色彩的法官回避和责任制度。
[关键词]人本主义;司法制度
论文正文:
人本主义与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初探
尊重人的生命、注重人的人格尊严和注意维护人与人和谐关系的人本主义不仅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一大价值取向和基本特征, 而且是法律制度发展的重要内在动力。这种人本主义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影响虽然是断断续续、时隐时现、忽强忽弱,但由于持续时间之长、影响范围之广,因而不仅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增添了绚丽的光彩, 而且确立了自身在世界法制史上的独特地位。笔者以为:人本主义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其对司法制度的规范和制约更为明显、更为具体、更为直接和更为持久。本文拟就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所涉及的案件审理审判、执法检察监督、监狱录囚制度及法官回避和责任制度中所彰现的人本主义展开必要探讨!
中国古代文化中的人本主义源远流长, 从西周初年政治家信奉“民之所欲,天必从之”[1]、“国将亡,听于神;国将兴,听于人”[2]的注重人的作用的人本主义之滥觞,到道家鼓吹“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老子语)”特别是自汉代后被独尊的儒家宣扬“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3]、“天地之性,人为贵(孔子语)”的凸现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的人本主义之勃发, 人本主义始终逶迤并浸淫于中国古代各种制度中, 不仅成为中国文化生生不息的重要内在动因, 而且成为中国文化受世人推崇的价值所在。笔者认为,中国古代人本主义的价值取向在司法制度上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第一,案件的审理审判上,为防止法官独断造成冤假错案,很早形了对大案、要案征求多人意见、逐级审理的审慎的审判制度。“人命关天”,中国古代人本主义的最重要特征就是尊重和体恤人的生命,主张尽量少杀不杀,严禁错杀,尽可能“明德慎罚”、“省刑慎杀”。受这种人本主义价值取向的影响,为防止法官独断专行,造成冤假错案,西周时期即已出现了反复审理多次征求众人意见的“三刺制度”。此制度主要是对一些大案、要案和疑案特别是死刑案,要求反复征求多人意见, 以保证案件审理和审判准确无误。“三刺”就是“一问群臣、二问群吏、三问万民”,审理案件颇有一种讲民主的意味。孟子对此评论说:“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4]西汉以后随着以主张“仁者爱人”、“天地之间人最贵” 的人本主义为主要内核的儒家思想逐步成为历代封建王朝立国之本和治国总纲, 中国古代形成了重大案件尤其是死刑案多级审判制度和多部门共同审理制度。秦朝虽然“以法为本”、“专任刑罚”,但为了维护长期统治和受西周“省刑慎杀”的影响,还是对死刑实行了县、郡、中央的三级终审制,汉朝则实行了县、郡、州、中央的四级终审制。死刑案件必须具文上报朝廷,经核准后执行。凡案件有疑难问题,地方司法机关不能决断者,要逐级上报,直至由廷尉或皇帝裁决,称为“谳疑”。三国、两晋、南北朝基本沿袭汉制。当时规定按审级逐级告诉,一般不得越诉。为有冤情者上诉最高司法官, 魏晋时在宫门外置登闻鼓,可击鼓鸣冤,确立了直诉制度。不仅如此,西汉时还形成了重大案件由众多高官联合审理的“杂治”制度。
隋唐以后中央国家机关为“三省六部制”,中央形成了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关,简称“三法司”, 死刑案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的长官负责、共同审理,形成了“三司推事”制度。这一时期受西晋死刑必须向皇帝奏报制度的影响, 特别是受带有明显人本主义思想特征的“德主刑辅”治国方略的浸淫,死刑奏报皇帝制度日趋完备。唐时,坚信“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的堪称“人本主义君主”的唐太宗李世民为严格控制死刑,规定了“在京者”五复奏、在外者“三复奏”的原则和制度。共同审理死刑的“三司推事”制度,后来到明清时期形成了更为严格的死刑等重大案件由中央各部院长官共同审理死刑案件的“三司会审”、“九卿圆审”等“会审”、“秋审”、“朝审”制度, 带有尊重人的生命的人本主义的审判制度日臻完善。 [论文网 Www.LunWenData.Com]
第二,为防止上下级法官沆瀣一气、相互勾结、徇私舞弊,很早形成了皇权控制下的检察监督制度。如何牵制法官, 防止由于其专断而滥用法律造成百姓的痛苦,成为中国信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古训、受到一定人本主义思想熏陶的开明封建统治者的心头之患。受人本主义的影响,中国在秦汉时既已形成了类似西方法律监督的检察制度。秦汉时廷尉是全国直接向皇帝负责的最高司法长官, 而御史台的御史大夫则拥有监察百官、监督司法和参与审判大案要案的的三大职权。御史台发挥了监督上下法官执法审判的重要作用。当然,这种分权和监督,说到底都是为巩固封建皇权服务的。但它毕竟牵制和分散了由审判权过于集中可能导致的司法擅断,进而起到了减轻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苦难的作用。
隋唐以后,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关中大理寺是中央审判机关, 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和京师徒刑以上案件, 对徒流刑罪的判决要直奏皇帝批准,对刑部移送的地方死刑疑案有重审权;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复核案件;御史台是中央检察机关, 负责检察百官, 监察大理寺和刑部的审判活动,并参与审判大要案。三大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不仅强化了皇帝对司法的进一步控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和防止了由司法擅断造成的百姓苦难。
不仅如此, 隋唐时受人本主义的影响, 当时规定:地方上不便于解送中央审判的,则由中央派见监察御使、刑部员外郎和大理寺司直或评事等官员为“小三司使”,前往地方审判,这样既便于地方审理一些不便上交的案子, 同时也加强了对地方司法官员的监管,收到了一定的防止地方官员徇私舞弊、鱼肉百姓的效果。有时还派“小三司”———门下省给事中、中书省中书舍人和御史台御使到地方去共同组成特别法庭,专门审理百姓欲告无门的冤假错案。唐朝还完善了直诉制度,百姓如有冤屈可通过邀车驾、击登闻鼓和上表等形式直接越级向皇帝上诉。
宋朝时, 受隋唐较为突出的人本主义和日益活跃的商品经济对司法制度的影响, 统治者对司法机关进行了必要调整:在职权上,缩小大理寺,增大刑部,大为提高御史台。御史台既可审理中央品官犯罪大案,又可审理地方不能决断的重大、疑难案件,“州郡不能决而付之大理,大理不能决而付之刑部,刑部不能决而后付之御史台”[5]宋淳化三年(991 年)又设审刑院,由皇帝近臣组成复核刑部的大案要案。还设登闻鼓院、登闻检院、理检院受理直诉案件,以减少和避免冤假错案。宋朝为处理大案、要案还临时组成特别法庭———制勘院、推勘院,“诏狱谓之制勘院,非诏狱谓之推勘院”[5]176。
真宗时,还设立“纠察在京刑狱司”,其职责主要是对包括御史台在内的所有京城司法机关进行监察的总机构, 纠察官有事可直接向皇帝禀告。为监督各路的司法刑狱事务, 还成立了“提点刑狱司”,简称“提刑司”或“宪司”。宋代统治者在对司法官员审判案件的监督上称得上是殚精竭虑、煞费苦心,虽说是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皇帝对司法的干预与监控, 但同时也是为了防止上下法官相互勾结、胡作非为,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痛苦,表现出明显的人本主义倾向。
元朝改大理寺为宗正府, 进一步提高御史台的作用,加强了对各级司法机关的执法监督。明朝朱元璋撤消丞相之制,直接统领六部,设都察院取代御史台。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合称“三法司”。三者之间刑部掌管审判和刑狱政令,受理地方上诉案件,审核地方大案要案和审理中央百官的案件。大理寺专掌复核。都察院监督审判,纠劾百官。大案要案由三法司会审,称“三司会审”。这一制度,到清代发展为“九卿圆审”。对死刑案的反复审理,体现了尊重人生命的人本主义。
明宣德十年(1435 年)全国划分为十三道,为加强对各地包括司法机关的监察, 特设十三道监察御使110 人。监察御使经常代表皇帝巡按地方,又称巡按御使,权力与各省长官平列。巡按御使往往在地方“审录罪囚,吊刷案卷”,发现冤情立即纠正平反,对所发现的徇情枉法的法官迅速奏劾, 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司法腐败和百姓冤屈。后来皇帝又派出都察院正副长官或六部尚书、侍郎(二人必兼以正副都御使衔)出巡处理地方发生的大事,侧重军事的叫总督,侧重民事的叫巡抚,有的授以提督、经略、等官衔,均兼掌司法监察,后发展为督抚制度。这一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末。对司法机关和官员进行必要的监督,防止其由专权导致的百姓冤屈,本身就是一种体恤百姓爱惜生命的人本主义。
第三,为防止和减少冤假错案、缓和社会矛盾,自汉代形成了皇帝或上级长官直接详审罪囚、平反冤狱的录囚制度。自西汉武帝时期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将儒家思想定为立国思想和治国方略,儒学中“德主刑辅”、“仁政恤刑”、“明德慎罚”的人本主义思想便得以骤兴和流传,武帝时出现了州刺使与郡太守定期巡视辖区录囚之事, 到东汉时,明帝、和帝均曾在京城洛阳诸狱录囚,“录囚”又称“虑囚”,主要指皇帝和各级官吏定期或不定期巡视监狱,询查狱囚,实行宽赦,对发现的冤假错案及时进行平反和纠正。
录囚制度,其实最早源于西周时期“仲春三月,命有司省囹圄”[6]。东汉后渐成定制,魏晋南北朝皇帝和各级官吏亲录囚徒不乏于史。唐代录囚制度有所发展并趋于完备,主张“慎狱恤刑”的唐太宗李世民“每视朝,录禁囚二百人,帝亲自案问”[7]宋代录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宋太祖在“每亲录囚徒”的同时,下诏命两京及诸州长官督促狱官每五日一虑囚,“自是每仲夏申敕官员,岁以为常”[7]135。唐宋时期,一是形成了皇帝常行亲录囚徒的定制, 二是把录囚定为地方长官和狱官的重要职责且规定了严格的期限,三是把录囚当作宽赦前的重要铺垫。录囚可以对一些冤案和久拖不决的案件进行必要干预, 对其情可矜者予以减刑或免刑。录囚制度自唐宋后一直为历代王朝所重视,虽是封建最高统治者掌握司法大权、监管司法的重要手段,但在改善司法状况、及时纠正冤案、化解和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社会作用,应该受到肯定。
第四,为确保司法公正、消除司法腐败,很早形成了带有明显人本主义色彩的法官回避和责任制度。早在人本主义滥觞的西周时期,即已形成了法官责任制。为防止法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西周时开明的统治者明确规定严禁“五过之疵”,凡是“惟官(依仗权势)、惟反(打击报复)、惟内(袒护亲属)、惟货(接受贿赂)、惟来(受人请托)”的司法官,“其罪惟均”[5]27 意思是说, 凡是有上述五种行为不能秉公执法、导致判案有误的法官,均按错判之罪加以惩罚。
唐朝是人本主义对社会影响最为显著的时期,“一准乎礼”的法律制度实现了儒家思想与法律制度的有机融合,“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立法原则蕴涵和张扬着人本主义, 受此影响的唐朝封建统治者在处理各种事物时往往表现出以人为本的总体特征, 日趋完备的法官责任制的人本主义色彩尤为显著。
《唐律疏议》在《断狱律》中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官责任制,规定司法官审理案件,凡是有以下情形者都要受到严厉处罚:
(一) 法官违反有关案件移送管辖规定的;
(二) 判决不具引法律正文的;
(三)超出告状范围审判的;
(四)断罪应向上级或皇帝奏报而不奏报的;
(五) 徒以上罪判决后不告知罪犯及家属,让其“服辨”的;
(六)违法刑讯的;
(七)故意或过失出入人罪的。
为防止司法官员因亲属或仇嫌关系故意出入人罪,确保案件审理和审判的公正性、权威性,唐玄宗时还规定了严格的法官回避制度。堪称中国第一部行政法的《唐六典·刑法》明确规定:凡司法官与当事人有亲属、师生、仇隙关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该司法官回避。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也是世界最早的以行政法典的形式规定的法官回避制。
总之,涉及面较广、持续时间较长的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所彰现的人本主义倾向, 不仅使当时的司法制度起到了减轻民众痛苦、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与进步的积极作用,而且为自身走向近代与西方法制实现“接轨”做了重要铺垫, 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过度到近代提供了宝贵的价值取向和内在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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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术是中国古代汉族劳动人民的四大发明之一。印刷术源自道家的雕版印刷,它活跃于唐朝的雕版印刷 ,经宋仁宗时代的毕昇发展、完善,产生了活字印刷,并由蒙古人传至了欧洲,所以后人称毕昇为印刷术的始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古代印刷术的源流、价值及其近代变革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古代印刷术的源流、价值及其近代变革 全文如下:
摘要:中国是古代印刷术的发明国,但中国关于印刷术的系统研究却始于民国时期。或者说近代意义上的中国印刷史研究,不仅来自中国传统的图书目录版本之学,而且从西方学者有关中国印刷术的研究获得启示,形成了中国印刷史研究的第一次高潮。中国近代是西方新式印刷术取代中国传统印刷术的阶段,学者也将目光投向近代,进入了印刷术本身从古到今沿革历史的研究,从而突破了传统的以图书为中心的框架。本文主要根据民国时期的论文,探讨其学术视野与研究思路。
(一)以图书版本学为基础
从中国图书史来看,在印刷术出现之前有很长一段抄本图书的历史,印本图书的出现一般认为是在隋代或唐代,而有关印刷术的史料比较零散,不成系统。因此,中国形成了以图书目录版本校勘考据为基础的传统文献学,关于刻本的记载就成为中国印刷史的源头。采用倒推的方法,从民国时期的有关著述入手,梳理其引用资料及辑录体例,分辨从中国书史中如何分离出了图书刻印史---即中国印刷史的轨迹。
晚清时期由于印刷术的发展,图书版本目录资料积累丰富,藏书家及藏书机构也有大量古籍版本实物可以考察,于是有藏书家笔记、书跋等文体,汇辑有关图书版本及刊刻的资料。1897年叶昌炽的《藏书纪事诗》以藏书家为线索,辑录排列相关资料,并以"昌炽按"形式添加个人见解。其中涉及五代国子监"印书之始"、《梦溪笔谈》所言毕昇发明"活板"、书籍装帧等资料。1911年叶德辉所著《书林清话》,有感于《藏书纪事诗》"于镂版缘始,与夫宋元以来官私坊刻三者派别,莫得而详。于是检讨诸家藏书目录题跋,笔而录之"[1],以"刻书"为中心,分专题汇集并梳理考证了古代雕版书籍的各种资料。此书的叙开宗明义:"书籍自唐时镂版以来,至天水一朝,号为极盛。而其间分为三类,曰官刻本,曰私宅本,曰坊行本。"这涉及印刷的起源及发展轨迹,具有梳理"刻书源流"的历史眼光。其中"书有刻板之始"篇,引述古籍资料,论述"书有刻本,世皆以为始于五代冯道",而"吾以为谓雕板始于唐",有多条资料"可为确证".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引述了"近日本岛田翰撰《雕板源流考》(所撰《古文旧书考》之一)"的有关论述及资料,对其进行反驳,说明"吾未敢附和也".其中"刻板盛于五代"篇,还提及"光绪庚子,甘肃敦煌县鸣沙山石室出唐韵、切韵二种,为五代细书小板刊本(载罗振玉《鸣沙山石室秘录》)。惜为法人伯希和所收,今已入巴黎图书馆,吾国失此瓖宝,岂非守土者之过欤"[2].由此可见,当时考证书籍刻印源头已经有日本人的著述及中国新近出土的文物作为参考,学术视野更为开阔。此后,其侄子叶启崟续作《书林余话》,于1923年及1928年几次对资料进行续补和考证,并延伸到"自清末传石印法,中国出版界遂开一新纪元".
(二)从"雕板源流考"切入孙毓修(初版时署名留庵)所著《中国雕板源流考》(商务印书馆1918年初版)一书,今有再版者认为这是中国"较早系统讲述中国印刷史的研究专著"[3].根据上述叶德辉介绍可知,孙毓修也参考了岛田翰的《雕板源流考》,如第一篇"雕版之始",引述"陆深《河汾燕闲录》""费长房《历代三宝记》"等资料,证明"我国雕板,托始于隋",就是来自岛田翰,却没有像叶德辉那样提出自己的考证。孙毓修一书涉及"官本""家塾本""坊刻本"三种类型,这与叶德辉关注"官私坊刻三者派别"有相同之处。但从"雕板之始"到"活字印书法"(创于宋初,引用沈括《梦溪笔谈》)的排列,因为名目简单,反而突出了印刷史料,这也代表了当时"中国印刷术在古代之沿革,盖可以雕板之源流言之也"[4]的模式。但有书评认为,这本仅有68页的小册子,"不足以云中国印刷术的源流,尤不能包括整个的中国印刷术".[5]
中国"雕板"源流的考证是中国印刷史研究的开端。中国学者不仅参考大量有关图书收藏、版本刊刻的资料,同时也参考海外学者的研究,借鉴新近发现的敦煌文献等,比较明晰地勾勒出中国印刷术从"雕板"起源到活板的历史沿革线索,从而形成了中国的印刷史框架。在这个过程中,岛田翰所谓"雕板源流考"的思路,不仅给予中国学者以启发,也引出了批评考证的著述。例如,1925年,向达考证:"宋人笔记俱谓刊书始于李唐。明陆深著《河汾燕闲录》,方创昉自隋代之论。清代承其说者颇不乏人",而"清末日本人岛田翰著《古文旧书考》,论述中国雕板渊源犹袭陆说",所以,本书"录陆氏与岛田氏二家之说于后,继辨其诬"[6].本文还引用了孙毓修《中国雕板源流考》、卡特《中国印刷术之发明及其西传》、罗振玉《莫高窟石室秘录》等新近著述,说明当时有关研究相当活跃。
中国古代没有"印刷"一词,叶德辉归纳古代"刊刻之名义",所使用的词语有雕造、镂版、刻板、锓木、刊行等21种。因而,与这类名目有关的著述可以说就是印刷术之史。例如,向达的文中有"中国刊书史上之咸通时代"一题,此后也有标称"雕版印刷术"的文章,如1936年蒋元卿的《中国雕版印刷术发轫考》[7].根据中国古代图书发展的特点,更广义的图书史涵盖了图书的各种版本形制:从竹简书到纸本书,再到雕版或印本书。由此也有学者探讨中国古代书籍形制的变迁史,例如,马衡的《中国书籍制度变迁之研究》[8]、李文琦的《中国书籍装订之变迁》[9],张曼陀的《中国制纸与印刷沿革考》[10].
即使有了印刷史的名目,中国图书史的体例中依然包括图书的刊刻史料,193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陈彬龢、查猛济《中国书史》,从"文字的创造"开始,以"清代藏书家"结束,连缀成"历史"的线索。其中也谈到:"书籍的雕板,大家以为是从冯道开始,实在不是这样。现在仔细考据,雕板的起源,还在隋代,到了唐代方才流行。五代的冯道,不过是监本的创始者。"[11]这一说法与孙毓修的《中国雕板源流考》是相同的。
可以说,以"雕板"为界,此后的图书史与印刷史有了交叉关系。而从雕版到活板的沿革线索,形成了中国古代印刷史的基本框架,后来又延伸到近代西方印刷术输入时期,突破了中国古代书史的体例。
(一)卡特著作开辟了新途径
晚清民国时期,甲骨文字及敦煌莫高窟唐代文献的发现,引起了海内外研究者的关注。对中国学者影响最大的属美国学者卡特(T.E.Carter)的《中国印刷术之发明及其西传》一书,此书1925年在美国出版后,很快就传入中国。向达先后翻译该书的部分篇章,在《图书馆学季刊》上发表,例如,《吐鲁番回鹘人之印刷术》《高丽之活字印刷术》《中国雕板印刷术之全盛时期》《现存最古印本及冯道雕印群经》等[12].商务印书馆还出版了刘麟生的节译本《中国印刷术源流史》。
卡特作为美国人,潜心研究中国的印刷术起源及其对西方的影响,这让中国学者颇为赞许。有书评指出,"印刷术的发明是中国对于世界文化一种最大的贡献,可是至今还没有一本中文书能把它的源流原原本本的告诉我们",卡特一书"不但在内容上取材丰富,而且在方法上开辟了一个新的途径"[13].卡特此书搜集资料非常广泛,其引文不仅有中国古籍的记载,囊括了叶德辉等人汇集的资料;还引述了西方学者有关中国印刷术的研究成果,并从敦煌文献等考古发现中寻找证据,如其在注释所言:"近年来研究中国及日本雕版之书,用英法德三国文字发表者,至少当有十五种,书册装潢多甚华丽,其所言之雕板特重彩印,率视之为美术。至于言中国发明印刷术者,则搜遍西方诸国著作目录,得杂志论文三篇,及小册子一种而已。"[14]
而卡特的贡献就在于从世界印刷史的角度,详细考证中国享有印刷术的发明权,而且传入了欧洲。卡特这本学术著作的体例结构完全不同于中国传统的文献考据或笔记,这也引起了中国学者的极大兴趣和广泛好评。
有书评总结为四点:"沟通中西印刷与文化之关系,一也;善于鉴别材料与组织材料,二也;论断谨严,图表适当,三也;文字简明,便于观览,四也。"可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学术著作,尽管"本书为题目所限,于明清及现世印刷术,言之极少。倘有吾国学人,广罗古今资料,成一'中国印刷文化史',则更幸矣",因此,"国人之有志于此者,亦属义不容辞也"[15].尽管中国学者从中国书史的角度,也会转向研究"雕板之始",但是,除了史料辑录和考据,并没有自诩为印刷术的发明国,也没有看到中国印刷术在世界印刷术发展进程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所以,卡特这本书对中国学者有振聋发聩、开拓思路的作用,正如胡道静所回忆的,他在读中学时"并不知道活字组版印书的技术是我们的祖先早在第十一世纪中期就发明创造的,然后向世界各地传播",直到将进大学之前,读到卡特的书"才惊讶地了解这一项有关人类文化发展的重大创造原来是我们自己的祖先所做出的伟大贡献"[16].张秀民读了卡特的书,将研究兴趣从书史转向印刷技术史,其《宋活字版考》(1931年毕业论文)一书就直接受到卡特的启发[17],此后一直从事印刷术研究,最后完成了《中国印刷史》专著。
关于中西印刷术的对比,涉及印刷术的发明权,卡特认为欧洲以活字发明为始,中国以雕版为始,"雕版印刷术,诚可谓为中国最重要之发明".中国的印刷术远远早于欧洲的印刷术,这种差异在于"象形字与字母之不同".但是,"无论在何处,印刷术发明,即为印刷方式之发明,一国之教育文化,辄可因此而大起变革"[18].卡特不是一般论述印刷术,而是具有文化史的眼光。钱存训的《书于竹帛》(1962年)一书正是基于中国古代文字的特征,指出"上自公元前14世纪,今日所见最早的中国文字始,以迄公元700年左右,即印刷术发轫时期。
这两千多年是中国文字记录和书籍发展的滥觞时代,所有的各种书写材料、内容、记载方法、编排,以及若干中国书籍所特有的形式,皆于此时逐渐形成。印刷术发明以后,这些特色乃被继承,成为中国典籍和文化传统的重要部分".因此,李约瑟博士评价钱存训的书显然是卡特经典之作的"姐妹篇"[19].
(二)确立中国对印刷术的"发明权"
关于西方印刷术的发明,不得不提到德国人古登堡(有多种译法),其作为西方的科学家、发明家,在中国晚清时已经被广泛认知,并与中国的毕昇相提并论。然而,在当时的"二战"背景下,确认中国作为活字印刷发明国的地位,还有特殊的语境。1945年苏联学者《活字印刷之祖---中国》[20]一文指出:"在比较的不久以前,关于活字印刷之发生,曾有两种尖锐对立的意见。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开头二十年的资产阶级的历史资料中占有支配地位的观点,认为印刷技术,完全是约翰·戈登堡于1440年后完成的欧洲人独立的发明。相反的观点的代表者则说:印刷术之发明并不在欧洲,而是在东方,远在传入欧洲以前中国已有印刷术了。"作者说明:"可为中国为印刷术之祖国的完全无可争议之证据的,就是第十世纪到第十二世纪所出版的中国的古版书之存在。明白的,许多东方历史专家,特别是中国学学者,一致断然主张,印刷术在中国盛行,远较欧洲为早。"中国的印刷术是有发展线索的,"表演为连续的发展的各个阶段,彼此连互达好几个世纪之久".而其援引的一个有力证据就是1925年出版的卡特的书,由此完全确定了"中国在印刷技术上,一般的说在印刷上的发明权".
此外,"1928年举行的中国古版印刷作品专门展览会,更明显地证实:早在十一世纪中叶,中国冶匠毕昇已经第一个发明了活字印刷。后来中国会反复地利用以铜、铅或锡所铸制的活字---远在戈登堡以前".而且,"这种从东方国家借用的本质,在我们这一时代特别指出的重要性,因为法西斯党徒的理论,仿佛文化和技术的发明,只是白种人的天赋优越性。现在由于关于戈登堡为第一个活字印刷家的神话的消灭,同时也粉碎了创设这种法西斯(理论)的野心。"此文虽然有一定政治背景,但也能够说明卡特一书的广泛影响。
中国是印刷术的发明国,为什么对印刷术本身却缺少系统研究呢?卡特在其书中有所论述:"由于书写的进步,如毛笔和造纸的发明,促使中国的著述家纷纷从事于博古的研究,产生了大量著作,但不幸对于印刷一道,都视为当然,很少提到。"[21]
对此,中国学者也有反思,张真园指出:"我国典籍渊博极矣,然人文无专史,虽文艺礼乐间载史乘,而其主要之点仍着重政治。试观历朝史册,大都记载国家之兴替,帝王事业之盛衰。欲求关于人文之记载,工艺之迭邅,则东鳞西爪,毫无线索可寻。印刷事业占工艺重要之地位,国人旧惯恒重文而轻武,以为工艺者非文人之事也。工艺既为一般所不注意,则印刷术亦为一般人所漠视。故就我国典籍中,欲求印刷术发达之理路,一贯之线索,则颇非易易。"[22]
而民国学者对中国印刷术的关注,不仅是从学术上受到西方学者著作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和文化观念发生了根本变革。当印刷术成为一个时代变迁的重要媒介的时候,对印刷史的研究也就走出了传统的书斋,具有了更为宏大的文化视野和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民国学者对印刷术的研究有两条线索,一是对古代印刷术的研究,主要来自目录版本及图书馆学的专家,可以概称为书史学者,其研究成果主要发表在图书馆类期刊;二是基于现代印刷业发展状况对印刷技术(科学)的研究,主要来自印刷出版界的专家,可以概称为业界专家,其有关论述主要发表在印刷业界的刊物。这两条线索有一定联系,书史专家从对古代书史的研究延续下来,关注中国古代从雕版到活板技术的沿革,特别关注中国对印刷术的发明问题,以雕版印刷术作为印刷史的开端。这些研究对于印刷业界专家而言,是一种激励的力量,但古代的光荣历史与现实的落后状况形成了强烈反差。因此,业界专家基于改变现状的需要,大量介绍西方印刷技术,并实际进行技术改进,集中在对印刷技术的具体环节。这些关于现代的、世界的印刷技术的研究,与中国古代图书版本的刻印史已经没有联系,在今天看来却是中国近代印刷史研究的重要资料,涉及了印刷史的分期、技术沿革、社会影响等方面内容,值得重新解读。此外,由于印刷工业的发展、印刷出版物的推广,大众媒体也刊发涉及印刷术常识、印刷机器广告、世界印刷人物等方面的文章,这些也呈现了民国时期印刷术的生长环境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影响。这里主要介绍印刷出版界专家对"印刷术"及其作用的论述。
(一)划分印刷术的"改革"时代
在业界专家的视野中,中国印刷技术的历史是以印刷术本身的沿革为线索的,从中国古代有雕版印刷术开始,一直延续到近代民国,而且是和世界印刷技术的发展状况相联系的。
1928年贺圣鼐《中国印刷术沿革史略》[23]一文,划分出萌芽时代、发展时代、极盛时代和改革时代。关于"改革时代",反思中国古代印刷史,论述国外印刷术对中国的影响:"欧洲之有印刷,虽在我后,而以机械日精,化学工艺日新月异,乃有一日千里之观。而反顾吾国,则于西洋印刷传入以前,除原有木刻及活字印刷之外,未能有何改进。至海禁开放,外人纷至,于是欧式印刷术随之输入,而中国印刷术乃入于改革时代",于是详细介绍了欧式印刷技术,包括凸面版印刷术、平面版印刷术、照相制版术、凹面版印刷术四类。在此文的基础上,193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其《近代印刷术》一书,直接切入中国近代印刷术的发展情况。此外,张真园的《中国印刷术史概》一文,将西方印刷术进入中国后称为中国印刷术的兴革时期:"海通以后,铅印石印,相继输入。我国之经营印刷事业者,始知改革,以图进步,于是我国之印刷业转入兴革时期矣"[24].
而"兴革云者,犹言改进也。萌芽时期所述,监本、家刻本、坊本诸类书籍,要皆雕刻之木版或活字之编排,借人工以造作,印刷一书几废岁月。迄夫清季海禁开放,欧西文明输入,于是机器印刷、铅字编排,技术精微,功倍事半"[25].从使用传统的人工印刷术到输入西方的机器印刷术,这是中国印刷技术本身的发展历程。顾敦博曾编制"中国印刷术转仿西洋的资料"[26],制成了详细表格。
显然,中国印刷史"改革时代"的重要分界点就是晚清以来西方印刷术的传入。从这个意义上说,民国时期印刷术的发展,被放置在中国印刷术沿革的历史框架之中,只是一个短暂的阶段,但这也是西方印刷术取代中国传统印刷术的根本"改革"阶段。而且,在世界印刷术发展的宏大背景下,中国现代印刷术也是世界印刷术的一部分,与中国古代印刷术形成了巨大反差。或者说,中国印刷术进入改革时期不是其自身发展的结果,而是受到世界先进印刷技术直接推动的结果。
那么,中国古代的印刷术为什么会停滞下来?究竟是什么内在的因素,驱使中国近代印刷术发生如此巨大的变革,印刷术的变革又对中国传统社会的转型产生了什么影响,这些都是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二)分析中国现代印刷业的特点及落后原因
与中国古代的印刷术相比,中国现代印刷不是简单的工艺改进问题,而是一个需求广泛的巨大产业,其成长过程也有自己的特点,最初印刷业和出版业是同步发展不分彼此的。
王云五《中国的印刷》一文指出:"在欧美各国出版业很少兼营印刷业,我国却不是如此。在光绪二十年左右有了新式出版业以后,规模较大的出版家没有不自办印刷所的,并且印刷业在中国简直是出版业的附属品。"[27]陆费逵《六十年来中国之出版业与印刷业》一文也提到这一现象:"我国习惯对于出版业和印刷业向来界限不分,古昔不必说了,就现在两个大的出版印刷业说:商务印书馆谁都知道它是我国唯一的出版家,它的营业,出版占十分之六,印刷占十分之三;但是它最初是专办印刷的,所以它的牌号到现在还有'印书馆'三字。中华书局在印刷业也占着全国第二的位置,彩印且占第一的位置,但是它最初只营出版业,不从事印刷,所以到现在仍是以书局为名";"还有许多招牌用某某书局,实际上或专营出版,或专营印刷,或兼营出版与印刷"[28].
晚清民国时期,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印刷出版物是最为重要的传播工具。从西方传教士到中国的官书局以及民间出版机构,基于翻译出版大量西方书籍、兴办新式报刊的需要,不断引进西方的印刷机器;而印刷业自身的发展也需要有丰富多样的出版物作为支撑,在中国社会的变革时代,印刷业与出版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这一时期,中国民营出版业有了很大发展,相继出现了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大型印刷出版机构,但从整体来看,中国的印刷业与国外印刷业相比,还是处在非常落后的状态,并制约了出版业的发展。《中国印刷事业的现状》一文就指出:"综计全国店印大大小小为数不溢二三千家,内中除掉一二家规模比较全备外,其余的都可称因陋就简。"[29]
印刷业界专家更加了解中国近代印刷工业落后的现实,《近代中国印刷术》:"著者读我国古代印刷史,不胜崇拜我先代创造改进之精神;而一考察我国近今印刷界之状况,对于我印刷界之不知积极改进,未能与世界各国比美,又不能不深为叹息也。"[30]
李常旭《印刷术与社会》一文分析了中国印刷术到近代反而落后于欧美的原因:"我们中国是一个最古而开化最早的国家,更是印刷术的发明者;然而我们现在的印刷事业反而步着欧美的后尘,守着人家的陈规,这其中的原因无非是专制时代的印刷术,虽有发明,仅限于御用品,使用范围太狭,不能使已有的技术传播到民间。再就是中国向来对于技术人员,没有相当的保障。再加上国民智识的不够,时常为了生活的顾虑。总有发明,传授徒弟时,也是常保留着局部的秘密,以作万不得已时生活的保障,相沿传递,日渐退化,不但不能发扬光大,反而一代不如一代了。及至印刷所用之机具技术,由欧洲传到中国后,国人瞠目无知,万分惊奇,而且认为是神秘的奇迹,这不能说不是科学文化落后,及国人素不重视印刷术的表现。现在中国的印刷事业,固然到处皆有,但十分之七八均系商人经营,且以营利为目的;只不过守着西洋人传给的技术,应付社会上需要的印品而已。至技术之研究,机具之改良,原料之发明,根本没有人能有那一种念头和机会。所以目前中国的印刷业不但在物质文明上没有相当的贡献,而且在西洋人的眼光里,仍然是上古时代的雏形。"[31]
业界专家也从技术环节,指出中国文字的特点与印刷术改进的关系。卫聚贤谈到外国的"印刷机日新月异的在发明着",而中国"现在所愁的为排字机。因欧文只有几十个字母,容易想办法、中文常用的有近万字,数目多了,方法不容易想,而且与外国人无关,他不发明这个的,这个要我们自己发明的".但是中国人要发明新机器有成本问题,"新的机器发明了,其制造出的成品,能在一二年内将成本抽回,就有人使用这新机器。否则,花了一笔钱购到新机器,要训练一班使用新机器的人,结果其增加之产量不多,反不如旧机器按部就班的作稳当些"[32].可见,印刷机不是可以现成输入使用的,还要改进中文字模、排字盘及考虑人工等方面的成本。
中国现代印刷工业是一个更宽泛的领域,孙中山在《实业计划》中所谈印刷工业,就涉及造纸业、墨胶工场、印模工场、印刷机工场等辅助工业。业界专家也从这种整体的角度,分析中国印刷工业落后的原因。《近代中国印刷术》一文列出三种表格,统计中国自1911年至1929年间纸张、铅印石印材料和印刷机器的进口情况,指出"统观上列三表,有令人不寒而栗者。历年洋纸、铅印、石印材料及印刷机器输入之总额,突飞猛进,一方适足以表示吾国近年印刷数量的进展,一方适足以表示吾国印刷事业每年漏巵之巨。故欲谋今后吾国印刷事业正当之发达,于培植印刷人才之外,更宜努力于印刷原料之制造"[33].留法美术印刷专家高元宰非常痛心地指出:"你看每年海关贸易,印刷机械,印刷用纸,印刷油墨,印刷药品等。每年总在百万万元以上。"[34]
中国大量进口国外印刷产品,不仅造成了国民经济的损失,也阻碍了印刷出版业的发展,提高了印刷出版物的成本。这种印刷技术落后状况,是与当时世界其他国家的印刷工业相比较而言的。业界专家有多位是从德、法等国留学回来的,或者曾到日本等国考察,所以,他们以改变中国印刷工业落后的状况为使命,创办多种印刷业界刊物,组织中国印刷学会,发明适合中国的印刷工艺,发展印刷职业教育,向大众普及印刷知识,致力推动印刷工业的发展。
(三)印刷术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新式印刷术带动了中国的印刷出版业。而印刷术作为一种复制传播的媒介,也顺应了中国社会转型的需要,成为输入西学知识、保存中学知识、推广新式教育的重要工具。因此,印刷术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程度的尺度,这已经成为业界人士的共识。孙中山1916年在《实业计划》中如此论述印刷工业的重要性:"此项工业为以知识供给人民,是为近世社会一种需要,人类非此无由进步。一切人类大事皆以印刷纪述之,一切人类知识以印刷蓄积之,故此为文明一大因子。
世界诸民族文明之进步,每以其每年出版物之多少衡量之。"这更是业界专家引述最多、最有权威性的话语,以此作为呼吁政府发展印刷工业的依据。贺圣鼐、赖彦于曾引述美国印刷联合会所奉之格言"印刷为进步之母"[35],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刘龙光论述了印刷术传播文化的功能:"一国文化的水准,与其国印刷术发达的程度成正比例。大凡印刷术发达者,其国的文化水准必高。印刷术不发达者,其国的文化水准必低。"[36]
允中强调"在中国,印刷机械是促进其现代文化和工商业发达的先锋"[37].印刷术的产品是各种出版物。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新式印刷出版物(教科书)对于新式教育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张元济、王云五、陆费逵等出版家都对出版业扶助教育的作用有明确论述。陈昌蔚则从发展印刷术的角度指出:"要教育普及然后人民才知有国家,才知国民应有的责任。普及教育的主要工具是印刷物,须有价廉物美的书籍,使人人能以最低限度的代价,换取有益的知识。然后才能唤起一般人阅读书报的兴趣。"[38]
还有文章针对"印刷业同仁"而强调:"印刷与教育本有密切的关系,印刷是教育的工具,教育是印刷的目的。印刷不以教育为目的的,便不是有价值的印刷,教育不以印刷为工具,就不易增进教育的效率。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印刷在教育上的价值,高于一切,尤其对于民众教育有特殊的贡献。"[39]由于石印、铅印技术的发展,旧书的复制更加方便,不仅保存了珍贵的古籍,也促进了传统文化的普及。郑鹤声就指出了当时翻印古籍的情况:"近年石印始盛。各书肆出石印书甚夥,翻印旧书之风亦渐盛。有影印之法,于是一时不易得之书,亦得求取如志,而商务印书馆所印之《四部丛刊》,尤有价值。"[40]
杨莲生《铅印旧书》一文详细介绍了铅印旧书风行的情况:"铅印旧书(包括仿宋字、仿古字,楷字等)已经成为国内一般书店的主要业务了。正像火车火轮之代替骡车帆船一样,铅印与影印必然的要夺取木版与石印的地位。"[41]新式印刷术与报纸、杂志的发展有密切关系。戈公振指出:从字义变化来看,"press一字,由印刷机械之名称而来。最初之书籍杂志报纸等,几纯作为机械所制之印刷物;次则以为定期发行之报纸与杂志之名称;今则仅日刊报纸可用之。"[42]
报纸、杂志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有时效性或周期性,更需要高速印刷技术。《报纸的印刷》一文从"印刷术的发达史"谈到"印刷于报纸制作程序中是占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报纸的发达与印刷是有极大关联"[43].还有文章以欧美印刷技术为例,论述"印刷新闻报纸和杂志的机械是现代的一件奇器"[44].而照相制版术的改进,更是促进了画报、摄影图片出版物的繁荣。贺圣鼐指出"自照相制版术出,图画印刷,乃得一大革新",这种技术包括从"单色印版"到"彩色照相版"的发展[45].
文溶也详细讲述了"照相术于印刷界的功用"[46].黄天鹏1934年甚至根据印刷术将中国"五十年来之画报"划分为三个时期:绘画石印时期、摄影铜版时期、影写版时期[47].高元宰主编的《中华印刷杂志》有一期"照相制版术专号"(1935),就展示了中国印刷专家用多种技术印制的摄影、美术作品的图片。可以说,新式印刷术与大众传播媒介相互作用,形成了中国现代出版文化的新格局。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有关中国印刷术的研究有两条线索,一是以图书版本和考古文献为依据,从雕版源流切入,确立了中国对印刷术的发明权;一是以西方先进的机械印刷术为尺度,梳理中国印刷术从古代进入"改革时代"的轨迹,二者结合,形成了中国印刷史的基本框架。当时图书文献研究的学者以及印刷出版界的专家,都经历了中国社会文化的转型过程,对印刷作为一种技术的沿革变化,以及作为一种媒介的传播功能,有着现实观察和深入思考,因而具古今贯通的学术根底、中外比较的宏观视野,促使印刷术成为专门的研究领域。
正是由于印刷技术发展,学术及行业刊物繁荣,学者专家得以聚焦于印刷术的论题,发表各自的见解。温故而知新,在当今的数字出版变革时代,民国期刊数据库所提供的大量有关印刷术的研究资料,也可以作为印刷媒介与社会文化变革的一面镜子,具有重新解读的学术价值。
[1]叶启崟。书林清话跋[A].叶德辉。书林清话[M].北京:中华书局,1999:293.
[2]叶德辉。书林清话[M].北京:中华书局,1999:20,23.
[3]孙毓修。中国雕板源流考(插图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4]张曼陀。中国制纸与印刷沿革考[N].循环日报六十周年纪念特刊,1932.
[5][13]张德昌。中国印刷术之发明及其西渐:嘉德著[J].新月,1933,4(6)。
[6]向达。唐代刊书考[J].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年刊,1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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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的传统节日其中之一就包括女人节。在9月2日“女人节”期间,尼泊尔境内的印度教妇女都要进行斋戒,并为家人祈福。 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首都,当地印度教妇女身着节日艳服,在寺庙内唱歌,进行“女人节”祈祷。那么在中国有没有以女性为核心的传统节日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古代汉族以女性为核心的传统节日的文化透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古代汉族以女性为核心的传统节日的文化透视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在中国众多古代传统节日中,天穿节、观音会、碧霞元君庙会、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寒衣节等节日都是以女性为核心人物的节日,这类节日以其来源传说或礼仪习俗表现了对某一女性的礼拜和祈祝。在这类节日中,亦包涵了古代中国对女性的道德修养和行为修养的要求。
【关 键 词】神祗信仰/传统道德/女性文化
中国传统节日是古代人民社会生活的活化石,它使我们以直接的行为活动重温和展示古人的生存模式。在异彩纷呈的中国古代传统节日中,有一类节日是以纪念某一个或某一些历史人物为其主题的。其中以女性为核心的节日占了很大比例。众所周知,在男本位的思想统治下的封建社会里,中国古代女性背负着“阴为地处下而卑”的理论枷锁演绎着与男性事实上的不平等。那么以女性为核心的节日在男本位时代的存在,是历史创造的谬误还是蕴含着更为深刻的涵义?
本文从文化的角度洞析这类节日之所以存在和流行的原因,并以现代人的眼光透视此类节日中所含的古代关于女性的一系列观念、意识,以期揭示这类节日的深层涵义,并为当代女性的人格重塑提供启示。
综观以女性为核心的传统节日,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女性成为节日中必不可少的因素。从节日的起源看,有的起源于与女性有关的神话故事或民间传说,如天穿节、端午节、(注:关于端午节的起源众说纷纭,《会稽典录》中将端午节说成是为纪念汉代为尽父孝而投江溺死的曹娥。本文即取这一传说。)寒衣节;有的起源于民间对具有超凡神力女性的礼拜,如观音会,碧霞元君庙会;有的在起源初始与女性无关,随着时迁世异,则渐渐注入了与女性有关的新的内容,并使之成为节日的中心,如乞巧节、中秋节等。从节日活动的参与者看,女性占了绝对比例,她们或于节日中寄托自己美好的心愿,或借节日三五成群地嬉戏游玩,或于节日中尽现女性之娴淑敏惠,或借节日表达自己的忠情孝心,节日礼仪纷繁多样,形成了中国古代节日文化的一道美丽风景,这些节日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节日名称日期核心与节日有节日主要礼仪
女性关的事迹
天穿节以正月二(1)以红线系煎
(补天穿、十四日为炼五色石饼放在屋顶,叫
祉天漏、天多,也有正女娲以补苍天。“补天”。
饥日,补天月初七、正(2)以煎饼放在
地)月十二、正庭中,叫“熏
月二十三天”。
观音佑护信徒(1)寺院诵经聚
二月十九菩萨安康、送会
观音会六月十九(送子子。(2)民间素食、妇
九月十九观音)女拜佛求子。
碧霞主持人间(1)道观斋醮
碧霞元四月初八元君美恶、送(2)民间信徒进
君庙会(泰山子、赐福、供朝拜,祈求送
娘娘)婚配。子、护儿、疗疾、
婚配。
端午节曹娥之父食粽子、赛龙
(天中节、被江水溺舟、挂香袋、饮
天长节、五五月初五曹娥死,曹娥沿雄黄酒、采百
月节、粽子江嚎哭七草、插艾蒲、系
节、女儿日,投江而五彩线、踏青。
节)死。
七夕节
(乞巧节、织女聪明(1)年轻姑娘这
小儿节、双 七月初七织女能干、心灵天以各种形式
七节、香桥手巧、工于向织女“乞巧”。
节、女儿衽织。(2)少女捣凤仙
节)花染红指甲。
中秋节(1)女子斋月宫,
(仲秋节、嫦娥祭拜月神。
团圆节、八八月十五(月嫦娥奔月(2)妇女“走月
月节、女儿神)亮”,即妇女三
节)五成群,结伴出游。
孟姜女千
寒衣节十月初一孟姜里寻夫送为祖先及亲友
(送寒衣女 寒衣,哭长亡灵焚烧纸制
城。衣服。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节日的核心女性全是神或神化了的人。她们大多归于民族始祖神、爱神、生育神、生产生活保护神的行列中,以信仰心理产物和精神力量的存在形式,在某些方面寄托了古人于人间难以企及的慰籍、期盼和愿望。
(一)远古社会对女性神圣能力的崇拜影响后人的信仰心理
距今六七千年前,生活在中国土地上的远古居民正经历着女性至上的社会,原始人在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斗争中用奇特的想象创造了一批创世女神,对她们的信仰乃是包含着原始人对女性重要作用的肯定和崇拜。
女娲便是众多创世女神中的一个,在先民的心目中,女娲无所不能,她的业绩受到后人的无比尊敬,被奉为最高女神,女娲的最大功绩在于抟黄土以作人,炼五色石以补天。
女娲神话在民间影响的最直接体现是天穿节的形成和流传。早在晋代,便有关于天穿节的记载,东晋王嘉《拾遗记》:“江东俗称,正月二十日为天穿日,以红丝缕系煎饼置屋顶,谓之补天漏。相传女娲以是日补天地也。”(注:分别转引自周文柏:《中国礼仪大辞典》第59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人们以节日的形式和简单的模拟补天的动作来纪念传说中的创世女神。这种纪念和礼拜,实质已不仅是对女娲这个具体女神的直接崇拜,而是将所有女性的神力抽象为一种意识层面上的神格,对之加以信仰和礼拜。在我国少数民族传说中,也有类似于女娲这样的创世女神,如壮族的“洛甲”、侗族“萨天巴”、瑶族的“密洛陀”等。
尽管在长达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里,女性被视为无能的群体,但关于女性具有神圣能力的远古神话始终或明或暗影响着人们的信仰心理。人们一方面极力否认着女性的能力,一方面却又被女性诸如生育等不可替代的能力所震撼,因而在男本位的思想主流中,对女性能力的信仰始终作为一般微弱但顽强的潜流默默涌动着,历经千年。这也为以纪念女性为核心的节日的相沿不绝培植了信仰理念的土壤。
(二)宗教的盛行导致古人对宗教神的信仰
汉代,道教和佛教成为注入中国传统思想领域的新鲜血液。道教教义宣扬炼丹成仙以求长生不老;佛教教义宣扬业报轮回,告诫人们以今生的修行来换取来世的安宁。这两套思想体系既满足了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心理,又符合统治阶段镇压和约束百姓的需要,因而,在中国南北广泛流传。
佛道二教除其精妙玄奇的教义系统外,更有各自庞杂有序的宗教神谱系。众多佛、道诸神的存在,正是依托于中华民族多神信仰的理念基础。古人从宗教中寻求精神慰藉,他们认为,每一位宗教神都在某一特定方面与人类社会密切联系,各司其职,因而,无论是道教神、佛教神还是民间俗神,无论是男性神还是女性神,一旦披上“神”的外衣,便成为冥冥神力的象征。人们乐意把内在景仰心理外化为语言活动和特定仪式,从而使拜神节日构成为中国古代传统节日的重要组成部分。
观音会和碧霞元君庙会是众多佛、道教节日中两个具有代表性的礼拜女宗教神的节日。观音菩萨(注:观音菩萨在印度佛教系统中是男身,但到中国后,大约从唐朝开始,逐渐演变为女身,宋元后定型为女身。由于本文篇幅有限,故对观音的汉化及性别转化不作分析。)为佛国诸菩萨之首,佛教宣称观音慈悲为怀,救助众生,而观音“中国化”后,更是被加上一项送子功能,因而,其在妇女信徒心目中的地位,甚至超过了佛祖。观音会会期一年三次,分别定于农历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九月十九,每逢会期,各地观音庙游客如织,香火极盛。一年三次礼拜同一宗教神,这在中国古代民间极为罕见,由此可见观音信仰在中国古代具有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碧霞元君是北方一位颇具影响力的道教女神,她具有送子、护儿、疗疾、保佑婚配、农耕、经商、行旅等多种神力,在信徒心目中,碧霞元君更成为吉祥、慈爱、圣洁的象征。民间修建了许多碧霞元君庙,并以农历四月初八为碧霞元君庙会,每逢会期“四方以进香来谒元君者,辄号泣如赤子久离父母膝下者。”(注:转引自马书田:《中国民间诸神》第12页,团结出版社,1995年版。)
观音会与碧霞元君庙会的形成和流行,乃是宗教信仰冲击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体系的产物,它们的存在符合当时的社会风气和大众心理,具有世俗化和功能化的特点,因而易被民众接受,并相沿成习。
(三)追求真善美的审美意识导致古人对理想女神的信仰
细数中国古代传统节日的女性神或神格化的女性,大都作为理想典型而被赋予真善美的意义。她们或被定型为端庄雍容、慈善安详的典范,如观音菩萨、碧霞元君;或被固化为巧淑敏惠、柔美善良的化身,如嫦娥,织女;或被标榜为坚贞不渝、英烈忠义的象征,如曹娥、孟姜。因此,一定程度上来看,对这些女神的信仰是在人们内心固有的审美意识的需要和驱动下,衍生的一种意念和行为产物。
七夕节关于牛郎和织女的传说早已成为家喻户晓的爱情故事。织女本是天界一位美丽聪慧、擅长织作的女神,但她不顾神人之别,毅然下嫁牛郎,与牛郎在人间过上了男耕女织、相亲相爱的生活。织女由此而成为人们心目中敢于追求自由和爱情的女性典型。牛郎和织女的传说反映了封建社会青年男女对爱情自由的渴望,也反映了男耕女织小农经济下的农民对幸福生活的追求。
中秋节嫦娥奔月的故事可谓关于月亮的最动人传说。尽管嫦娥奔月故事的雏形是将嫦娥描述成窃食后弈之灵药,而后变成蟾蜍的自私自利的妻子,但随着时迁世异嫦娥却被民间传颂为一位美丽、善良的月神。她作为月神的象征,在百姓心目中具有神圣而崇高的地位,青年男女向月神祈求美满姻缘,老人向月神祈求合家团圆,她赐给人们福禄和平安。嫦娥形象的由丑而美,包含了古人崇善尚美的心理。
当然,古人对真善美的追求并不仅仅局限于外在美,他们也追求并崇尚道德美,节日习俗中的英烈女神便是古人追求道德美的一个印证。这类女神往往是人而非神,但却被人门当作神低崇拜。例如端午节中为尽父孝而投江溺死的曹娥,寒衣节中为丈夫千里送寒衣的孟姜,以及其他具有道德美而最终由人而神的女性。她们或表现出对爱情的坚贞,或表现出对父辈的孝道,或表现出对某种信念的矢志不移,对她们的礼拜一方面表现了古人对人间美德的追求,另一方面表现了古人对女性德化教育的需要。古人把英烈女神的高贵品质作为对当时女性的德行要求,希望她们能效而行之,从这一角度看,古人纪念英烈女神寄托了她们对女性价值取向的期望和要求。
中国节日习俗同中国历史一样源远流长,节日中的礼仪习俗都与中国文明息息相关。中国古代文明的核心内涵是重现实人生,重人伦道德,因而,纷繁多样的中国古代节日便集中反映了传统的伦理观念和道德观念。以女性为核心的传统节日,作为封建社会中国文化的一个方面,也包含了古代中国关于女性的一系列文化观念、文化要求和文化行为。
(一)孝道——中国古代女性的为妇之道
中国之孝道渗透于社会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于个人人生的整个历程,具有根深蒂固的宗法人伦基础。而中国古代女性为人女、为人媳更是以“孝”作为自己的为妇之道,李晚芳在《女学言行录》中指出,女性之“孝顺”应是“事父母之道能尽,则在家为孝顺之女;他日于归,孝便可移于舅姑而无过,顺亦可移于事夫子而无违”。(注:转引自胡坤:《蓝色的阴影——中国妇女文化观照》第33页,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中国古代女性之孝,具有事父母和事公婆的双重含义,成为女性一生都必不可少的道德规范。
在中国古代以女性为核心的传统节日中,“孝”的思想时有体现。与曹娥有关的端午节之来源传说颂扬了一个以死殉父来捍卫孝道的女性。《会稽典录》载:“女子曹娥为会稽上虞人,父能弦歌为巫。汉安帝二年五月五日于是江溯涛波迎波神溺死,不得尸骸。曹娥沿江嚎哭七日,投江而死。”(注:分别转引自周文柏:《中国礼仪大辞典》第61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嘈娥选择了死来为父尽孝,这种精神和行为可谓为孝道的典范和极端,她用死为自己赢得一世孝名,却也体现了孝道重压下中国古代女性生命之卑微。
七夕节中染红指甲的习惯也源于与“孝”有关的传说,相传是日少女捣凤仙花汁染指甲,将染红的指甲留护至次年元旦,让家中老人看了,可使其双目不至昏花。虽然染红指甲的习俗得以流行一方面是迎合了少女们的爱美之心,但更主要的是在这一传说中融入孝道,则多少包含了人们崇尚孝道的思想状况,从而也使这一习俗避免了唯美主义的低调色彩而具有顺应社会道德风气的内涵。
观音会和碧霞元君庙会从另一角度映影出中国女性之孝道,即生育。中国传统历来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因而,事舅姑之孝道的首要任务便是为夫家添丁生子,倘若无子,则女性自感有负夫家,辱没门庭。由此,无后的恐惧使众多女性把求子的狂热倾泄于神道之上,一批专司人间妇女生育的女神群像应运而生,并受到了古代女性的敬慕。观音菩萨和碧霞元君都是生育神,因而在礼拜她们的节日中,包含了女性祈求赐子的强烈愿望。
(二)女红——中国古代女性的“才”的标准
中国古代汉族从封建社会初始便坚定不移地选择了弱化女性的文化取向,因而在“才”的理解和评价上自然也有了男女之别。女子之“才”与男子之“才”相形之下显得暗淡而平庸。
女性之才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精于女红。七夕节的“乞巧”习俗充分展现了中国古代妇女向心于女红的实际思想状况。相传织女是一位聪明能干,心灵手巧,工于衽织,在天上织云锦天衣的仙女。这一形象的塑造表达了古人对女性“性”格的期望,七夕节从而成为年轻女性向织女祈求巧淑的特定节日。是日,女性向织女且拜且祈,以各种各样的“乞巧”礼仪来寄托她们对巧淑的渴望。西晋葛洪《西京杂记》曰:“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开襟楼,俱以习之。”(注:分别转引自周文柏:《中国礼仪大辞典》第62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载:“七夕,幼女以孟盛水曝晒于日下,各投小针,浮之水面,然后慢慢观看水底日影,有的散如花,有的动如云,有的细如线,有的状如锥,以是夕卜女之智巧”。
其实,七夕节最初与“乞巧”无关,它源于古人对天象的关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至汉代,七夕节便开始注入了“乞巧”的礼仪,从节日民俗化和功能化特点来看,“乞巧”礼仪的形成和发展,正是对古人希望女性“手巧于技”的世俗观念的认可和映证,也是促使女性勤于女红的有效形式。而“乞巧”礼仪自汉至清在汉族女性中的相沿不绝,更是历代女性为获取“巧淑”之名而做出毕生努力的真实写照。
“男尊女卑”、“夫为妻纲”乃中国古代女性悲剧文化发端之根源,在这些宗法人伦观的影响下,女子为夫守节在中国两千年的封建制度下成为社会施加于女性的职责。中国女性的自视卑微为节义观的滋长提供了感性土壤,女性将夫命等同于天命,她们毅然将自己的生存意义寄托于为夫守节的精神苦役中。
(三)节义——中国古代女性的精神苦役
作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信念,节义观在中国古代以女性为核心的节日中也有所反映。嫦娥奔月的传说原型实质上是论证了女性“失节”的悲哀。《淮南子·览冥训》中关于嫦娥奔月的大致内容是,帝羿向西王母求得不死药,而羿之妻嫦娥窃取食后成仙登月,变成了蟾蜍。这一传说中的嫦娥与人们心目中美丽善良的月神相去甚远,却透露出古人对女性失节的厌恶和谴责。
与嫦娥奔月传说不同的是,寒衣节中孟姜女千里寻夫送寒衣,哭倒长城捡尸骨的传说,是从正面颂扬了女性事夫的节义。其实,据传说,孟姜女与范喜良成婚并无爱情基础,仅仅是因为孟姜女在花园洗澡时被范喜良偶然看见,而后出于“女人身体不可给丈夫以外的男人看”的观念而结为夫妻。结婚后仅一日,范喜良就被抓去修长城,从此一去不返。由此可知,孟姜女千里寻夫送寒衣的驱动力并非源于爱情,而正是源于封建礼教施加于女性身上的为夫守节之观念。因而,孟姜女手捧寒衣,踏上漫漫征途,便也踏上了她一生最壮烈的价值实现之途。尽管她受到了苦难的挑战,但她同时赢得了节义的光环。极端的结局是她被完全神格化,成为英烈女神接受人们的顶礼膜拜。
中国古代传统节日流传至今已成为逝去岁月的见证,因此,对中国古代以女性为核心的传统节日的文化透视,当是一种对文化遗产的品味与分析。节日中所体现的诚可感天的拜神求子,手巧于技的灵心慧质,恭承曲顺的孝亲事夫都成为封建社会女性生存意义的印证和标志。
中国古代女性是一个既伟大又卑微的矛盾群体,她们既立于人格和精神的山峰之巅,又被宗法人伦规范压于彼时代的社会底层,因此,那神力超凡的女娲娘娘,仁慈博爱的观音菩萨、碧霞元君,聪慧美丽的织女、嫦娥,忠孝节烈的曹娥、孟姜,便一面散发着神性的光辉,一面却影射了在传统的性别制度和性别文化下女性人格扭曲所带来的悲哀。
把中国古代女性和中国古代传统节日在文化层面上的结合,只是一次小小的尝试,但作为一种特定时代的特殊文化现象,中国古代女性悲剧文化已在节日习俗这块活化石中显得真实和生动起来;而中国古代女性文化的渗透,也使中国古代传统节日有了更深刻的内涵。
(1)周文柏:《中国礼仪大辞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张茂华、丌宏易:《中华传统文化辞典》,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3)王景琳、徐陶:《中国民间信仰风俗辞典》,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2年版。
(4)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5)韩养民、郭兴文:《中国古代节日风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6)胡坤:《蓝色的阴影——中国妇女文化观照》,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7)马书田:《中国民间诸神》,团结出版社,1995年版。
(8)詹石窗:《道教与女性》,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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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学中,传统社会是相对于现代社会而言,以家庭控制为基础和基本运作机制的伦理社会,社会控制基本上依附于家庭控制。传统社会的基本属性是:自然经济的、官僚权威的、缺乏社会福利的、乡村性的、机械团结的、农业的、信仰性思维流行的、一元化的一种社会形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地理条件制约古代中国不可能走出传统社会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地理条件制约古代中国不可能走出传统社会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西欧走出中世纪的关键是市场发展。中国季风气候使得东西方向产品差异小,没有交换必要;西高东低的地形使得河流均为由西向东,南北方向有差异的产品不能通过水路运输,陆路运费太高,商品交换不能实现。农民的合理选择只能是调整产品结构以满足需求,导致社会长期维持自给自足状态。缺乏市场刺激致使生产规模难以扩大,不能刺激劳动分工,无法降低发明创新的成本并提高收益创新,生产技术陷于停滞。经济人在特定地理条件下的“理性选择”,制约古代中国不可能走出传统社会。
关键词:产品雷同,交换无利,技术停滞,社会缓慢
传统观点认为,社会是一个逐渐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但是,在春秋战国以后的两千多年中,中国社会却一直维持着小农经济的古老状态。有人早就注意到,比中国更早进入文明社会的埃及、印度、巴比伦等文明古国(所在的地域),也都没有自发发展起来,没有产生近代科学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些情况促使人们考虑,社会形态演进的规律是否普遍适用呢?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生产力发展的原因在于生产技术的积累引起的生产工具的改进和提高。根据这一原理,文明古国之所以都维持着古老状态,就可以归结为他们生产技术的停滞。由于除西欧以外世界各地的生产技术普遍出现停滞,于是人们很自然地想到,这些社会的生产技术是否具有一个不可超越的发展界限呢?
现代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都是为了满足需要,满足需要必须付出代价,这就出现一个成本收益的比较问题。人们经常面临一个成本收益的比较问题,也就是要进行“权衡取舍”。技术发明和创新活动当然也适用这一原理:只有那些预期收益高于预期成本的发明项目,才会有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研制。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对整个社会收益很高,但发明者的私人收益却不敷成本,就不会有人破费私人财产去进行研制,人类发明计时钟的过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理。
15世纪时,为确定远洋航行中轮船在海洋中的位置需要测算经度,而测算经度需要一台在远洋航行期间保持精确的计时钟。为发明计时钟,西班牙、荷兰、英国都宣布给予巨额悬赏。这笔悬赏一直保持到18世纪,英国的发明家哈里森几乎耗费了半生精力才完成计时钟的研制,获得了这笔赏金。现在看来,即使哈里森未研制成功而突然患病死亡,计时钟也会被其他人发明出来,因为高额赏金始终是刺激人们进行研制活动的基本动力。如果没有赏金,发明人因成果被人仿制,所获收益就会大大低于他所付出的代价,所以就不会去进行这种研制。仿制别人的发明成果具有一种“白搭车”的利益。受“白搭车”利益的刺激,人们都想等待别人发明出来之后直接进行仿制,所以社会只可能出现一些像鲁班发明锯子那样的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的简单的或偶然性的发明创造。等到依靠“偶然性”原理能够发现和发明的“项目”都被人们了解和掌握以后,生产技术就会陷于停滞。用严格的数学术语说,预期收益“等于”预期成本是发明创造活动所能够达到的极限。考虑到任何发明创造在实际上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如果不是预期收益显然高于预期成本,就不会有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研制。古代中国和其他文明古国的生产技术长期陷于停滞,都是因为它们实际上已经发展到了成本收益原理所能够达到的最高限度。
从计时钟的发明过程看,政府悬赏显然是刺激发明的有效办法,但政府悬赏的只能是一些重大而又紧迫的项目,事事都靠政府悬赏是不现实的,于是西欧人发明了保护发明者利益的“专利制度”。专利制度保护“发明创造”活动,用国家强制力保证直接利用专利技术盈利的人把所获利益分出一部分给发明人,这就大大提高了发明创造活动的预期收益,刺激人们去从事发明创造活动。而在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中,许多发明创造活动的预期收益是远远低于其成本的。在这样的社会中,技术停滞是必然的。
人们马上会问,近代西欧出现的一系列技术突破和发明创造,都是专利制度保护和刺激的结果吗?如果是,那么欧洲何以出现了专利保护制度?如果不是,那么技术突破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实际上,西欧最初出现的一系列技术突破,并不是专利制度刺激的结果。
英国经济学家亚当 斯密早就认识到,劳动分工具有降低发明成本的作用,欧洲经济兴起的关键环节就是制造业中出现了精细的分工,例如在手工工场中,缝衣针的制造过程被分解为十多道工序,从羊毛到制造成织品的过程被分解为几十道工序。操作过程中精细的分工使人只需要多次重复简单的动作,这就把人们天生的发明欲集中在一些有限的难题上,刺激人们考虑如何用机械代替手工,用水力、风力等自然力代替人力和畜力。发明那些从事简单操作的机械,创新成本大大降低,欧洲终于出现了一系列的技术突破和发明创造。可见,导致西欧出现技术突破的关键环节是劳动分工。
那么,为什么欧洲出现了劳动分工呢?
按照传统观点,分工是一种生产关系的变革(尽管不是根本变革),它来自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规模扩大来自生产力发展,而生产力发展的原动力又归结到生产技术。这样,传统的探讨就成为:生产技术受制于分工,分工受制于生产规模,生产规模取决于生产力,生产力又取决于生产技术,陷入了典型的逻辑循环。在斯密以后的大约二百年中,没有人找到走出这一逻辑怪圈的出路。直到1973年,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才在其《西方世界的兴起》(中文版1989年由华夏出版社出版)一书中阐明,西欧生产规模的扩大,不是由于技术进步引起的生产力的发展,而是由于市场利益的刺激,是人们利用市场兴起所造成的盈利机会的结果。市场兴起才是西欧技术突破、经济崛起的关键所在。
市场在刺激技术创新上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广阔的市场销路刺激了生产规模的扩大,引起劳动过程中精细的分工,大大降低了技术创新的成本;另一方面,广阔的市场销路又大大增加了技术创新的潜在收益。所以,如果没有市场盈利的刺激,很难设想西欧会出现具有世界意义的技术发明和创新。
那么,西欧的市场是如何发展起来的呢?
商品市场的发展,直接原因是参加市场交易的人数很多,人们参加市场交易是为了获得利益,商业利益来自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而在古代条件下,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主要取决于自然地理条件。
西欧各地地理条件差异较大,导致自然产品差异大,不同地区存在明显的“比较利益”,例如尼德兰(现今的荷兰、比利时)只有七万多平方公里,还不到河南省面积的一半,但年降水量多的地方达1500毫米,少的地方却只有600毫米。气候差异大引起产品差异较大,刺激人们相互交换产品;西欧天然运输条件好,许多河流流量稳定,一年四季都便于通航,运输费用低廉,这就使得各地的“比较利益”能够实现。利益刺激使西欧人作出了发展商品市场的“选择”。这样,西欧经济兴起的最根本的原因(条件),就是由于那里具有有利于商品市场发展的地理条件。
历史唯物主义早就指出地理环境是人们首要的物质生活条件,但是传统的历史理论家一直没能发现地理环境与西欧经济兴起的内在联系,一直把重视地理环境作用的学者称作“地理学派”而给予批判。现在看来,地理环境正是我们所探寻的社会历史状况的终极原因。把西欧经济兴起的原因归结为那里具有商品市场发展的天然条件,是对传统唯物史观的重要补充。
对西欧经济兴起原因和原理的探讨,也为我们认识世界其它地域包括中国社会的长期停滞,提供了唯一可行的参照系。简单地说,其它各地的社会长期难以走出传统社会的状态,都是由于它们不具备商品市场自发发展(相对于外来刺激发展)的地理条件。就不利于商品市场的发展来说,中国的地理条件比世界其它地区表现得更为明显,因而也更便于我们论证(这当然不是说世界其它地区的地理条件比中国更有利于发展)。下面我们以中国文明本部的黄河流域为例予以说明。
黄河流域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等温线、等降水量线都是东西方向。从现今陕甘交界向东一直走到山东半岛大致1500公里范围内,所经各地的气温和降水都相同,所以基本产品相同,没有交换必要;虽说南北方向气候差异较大,引起基本产品差异较大,但南北方向没有天然河道可供通航,商品交换只能通过陆路运输。现代公路运费等于水路运费的10倍。在古代只能依靠肩挑背扛毛驴驮的条件下,陆路运费至少等于水路运费的30倍,南北之间不同的产品无法实现交换。
在古代中国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任何两地农、林、牧、渔等基本产品(低值笨重货物)生产成本的差额,都抵偿不了两地之间的运输费用。农民把产品运到有差异的地区交换自己所需要的产品,比自己直接生产它们花费的代价更高。在成本收益原理指导下,中国农民的“合理选择”只能是调整产品结构来满足需求,于是社会就长期维持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
不少人不同意我们关于“中国自然产品差异小”的论断,他们或许会问,“中国地大物博,气候复杂多样,自然产品无所不有”,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你怎么硬说中国的“产品差异小”呢?
当然,谁也无法否认“中国自然产品几乎无所不有”的常识。但是,历史学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产品差异是否足以刺激人们从事商品交换,这就必须考察产品差异的地域范围,分析不同地域之间的运输成本。例如广东与黑龙江的气候截然不同,它们的产品当然存在巨大差异,但由于空间距离所决定的运输费用(太高),古代条件下它们的产品不可能实现交换。所以,尽管中国的产品确实“无所不有”,但它们对历史研究并没有具体意义。我们所说的“产品差异小”是相对于运输能力而言的。在陆路运输条件下,古代基本农产品市场的辐射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际上更小),面积往往只有几十平方公里。在这样狭小的范围内,产品很难有多大差异。
弄清中国商品市场难以发展的原因,是破解所有中国宏观历史之谜的关键,在此基础上,中国的宗族组织、专制制度、重农抑商、儒家思想等,都可以得到合情合理的解释。篇幅所限,下面我们只对统治者何以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给予简单分析。
历史学家早就发现,西欧的统治者和中国的专制王朝对商业的政策根本不同,西欧都实行重商主义,而中国都实行抑商政策,于是人们往往把政策的不同看成是社会发展差异的原因。这一认识其实是肤浅的,因为不是政策造成了不同的社会状况,相反,是不同的社会状况使统治者选择了不同的政策。
从成本收益原理分析,西欧实行重商主义,是由于商业盈利高,因而能够为统治者提供大量税收;中国实行抑商政策,则是由于商业利润小,国家对其征税成本很高,往往得不偿失,还不如干脆限制其发展。
如前所述,商业利润来自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差额必须高于运费,交换才有可能实现。从经济上看,能够承受远距离运输费用的商品是有限的。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地方,只有黄金、珠宝等贵重物品或者瓷器、丝绸、香料、茶叶等本身价值不高但产地有限的特殊物品,才能够承受远距离的运输费用。由于运输费用高,茶叶、丝绸等特殊物品到达最终消费地时也成了普通百姓消费不起的“奢侈品”,所以对市场发展的刺激作用并不大。在中国,也许只有经销百姓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盐、铁这两种商品才有利可图,但是统治者早就发现了这一道理,从春秋战国时代起就开始垄断盐铁经营,对私自经销盐铁者进行严厉制裁。由于经销普通的农林产品难以盈利,所以商人只能依靠行奸弄巧或者贩卖违禁物品发财,结果“奸商”和“私贩”几乎成了中国商人的代名词。在统治者看来,商人对社会的积极作用还抵偿不了他们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商业税收不能补偿管理费用),所以从古代的封建帝王,直到新中国的领导人毛泽东,都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抑商政策当然会对市场发展更为不利。但由于我们已经分析的原因,即使没有抑商政策,中国的商品市场也不可能自发发展起来。
我们知道,马克思非常推崇人类的历史主动精神。现代经济学家也非常注重人们如何进行“选择”。不过从中国历史来说,古代社会之所以长期发展缓慢,不是因为人们缺乏主动精神而少做了什么好事(儒家思想的禁锢使人们没有积极进取),也不是因为有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多做了什么坏事(专制王朝极力压制进步势力),而是由于在特定的客观环境下,“勤劳”、“智慧”的人民也只能够那样生活,只能够“创造”出前期显得光辉灿烂,后期又陷于停滞落后的历史。套用社会学的术语说就是,人们在那样特定的条件下没有任何其它选择余地。
世界大多数文明发展的历史表明,“社会总要发展的”的认识是缺乏根据的。当我们放弃这一信念,跳出传统的历史研究框架,用经济学家的超然态度来观察中国百姓的具体生活时,就可以发现所谓的“中国历史之谜”其实十分合乎常规,它们也只不过是“经济人”在特定“自然地理条件”下“理性选择”的结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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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夫妻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反思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反思全文如下:
摘要: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是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而不断趋于成熟的,也成了封建统治的工具,其形成条件是封建礼法所决定的,与封建伦理道德密不可分。它附属于封建制度,而且维护了封建制度,但同时也束缚着男女两性的发展和妨碍了社会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古代婚姻制度,封建礼法,封建制度。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确立而不断趋于成熟,历经千年,其和封建社会制度一起束缚着中华儿女和阻碍着社会发展进程,其附属于封建制度,成为封建统治者治理社会和维护其利益的工具。它不仅摧残了很多无辜的女性,而且很多男性也深受其害。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其实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在中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其丈夫,从一而终。一个男人一般只有一个正妻,却有多个妾,同时男人娶几个女人都不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其基本特征,父母有很大的主动权。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不但没有带给中国古代男女感情生活的幸福,而成了束缚中国古代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沉重枷锁。
一夫一妻多妾制,在古代主要是为了传承香火和传宗接代,而不是男女双方的感情结合。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嫡妻只能有一个,嫡妻所生,是为“嫡系”,其他妾所出,是为“庶出”。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在同一个家庭中嫡妻及其子女,与妾媵及所生子女,就有着明显地位的差距。
一方面,这种制度使得一大部分妇女在男权主义社会里更加没有地位和权力。妾是中国传统宗法制度下的畸形产物,她们担当的角色只是为了传宗接代,在封建社会是很没有地位的。同时,大部分女子是由于生活所迫和外界施压才从妾的,并非自愿。
另一方面,为了维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阶级统治,封建统治者在政治实践中推行从上至下的嫡长子继承制,“庶出”虽和“嫡系”同父异母,但他们在家族中的地位却是天壤之别,这只是因为他们的母亲的不同。无论是财产的分配还是官爵的继承都轮不到庶出,他们一出生就带上了低人一等的不公的命运烙印。
这可以说是封建制度等级的森严,但未尝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毒害。
中国传统婚姻的目的是以生育为第一位,以经济为第二位,而男女感情置于末位,其最终目的是传宗接代,生儿育女。在宗法制下,婚姻大事必须父母主持,再加媒人撮合,才算循礼、合法,才能被宗族和社会所承认。“父母之命”封建包办婚姻是古代婚姻的基本特征之一,尊亲长掌握卑幼的主婚权是法律明文规定。
男女恋爱婚姻,本是青年男女追求自身终身幸福的权利。但这一主动权却握在了父母的手中,儿女没有主动权,只能在被动地去接受。男女双方的结合都是靠父母和媒人的撮合,而男女双方没有接触和了解,就结合在了一起,这种不带感情的婚姻对男女之间和家庭生活的和谐是非常不利的,最终酿造了太多的悲剧。
同时,这种“以父母之命”的婚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包办婚姻、买卖姻、交换婚姻、赘婿婚姻、童养媳婚姻的盛行。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反思论文
“门当户对”为古代婚姻的重要习俗,后来这一制度演变发展为了“良贱不婚”。“良贱不婚”是指在封建等级社会,身家清白的良民不与从事贱业或户籍上被编为“贱籍”的人通婚的。这只是指“娶妻”,而非指“纳妾”。
古代婚姻制度承认妻的地位,必须经过“六礼”的程序娶进门的才为妻,所以叫做“娶妻”,纳妾的形式等同于买卖交易。所谓“六礼”是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无论是“门当户对”也好,还是结婚的程序的进行,都有明显的等级之分,这样就很大一部分约束了男女双方的自由结合,同时也让社会停滞不前。
中国古代婚姻关系的本质精髓所在,即为“伦理”。它是作为一种社会风气习俗以及道德观念而存在。在讲究妇女得从一而终的封建社会里,婚姻解除主要是男方单方面的,即为“出妻”。
丈夫离婚要求离婚是指其妻犯了“七出”。“七出”的条件的提出可以是男方,也可以是男方的父母,执行“七出”也不需经过官府的判决。相反,妻妾却没有单方面解除婚姻的权利。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妇女在婚姻中是没有自主权、没有追求婚姻自由的权利,只能顺从这种婚姻制度的摆布。而且所谓的“七出”条件也是很容易满足的,这样就给了男方抛弃女方开了方便之门。而在唐朝,还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即为唐律,妻妾“背夫擅行,有还他志”,处徒二年;“因擅去而即改嫁者,徒三年”。所以从中可以看出封建妇女在古代婚姻中是被动者,受害者。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在封建社会里,这一制度不但没有给男女双方带来结婚的幸福,而是成了剥夺他们追求自身解放和人格独立的枷锁。这种婚姻制度依托于封建道德伦理和礼法,附属于封建体制,所以到清末特别是五四运动后,随着男女思想的解放和封建体制的倒塌,很多中国青年男女从中解脱出来,特别是中国妇女,在男女平等的时代背景之下,她们有了追求婚姻自由的权利。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婚姻家庭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虽然它已远去,但我们仍能从这一制度中窥探古代风俗习惯、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通过历史的反思,可以让我们对现在中国特有的婚姻现象找到历史的痕迹。
[1]陈顾远。中国古代婚姻史。商务印书馆。1929.
[2]史凤仪。中国古代的家族与身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3]董家遵。中国古代婚姻史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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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标志是上至国家和地区,下到旅游城市、旅游地、旅游企业以及旅游活动的象征,是另外一种旅游“名称”。它给人们以直观、明了、美好的印象,在旅游视觉形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旅游交通业、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由于市场运作相对较早,基本都具有各自的企业标志,但旅游地、旅游活动的标志设计应用则相对滞后。因此,加强我国旅游标志的研究及设计是非常必要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城市旅游标志设计中的表现形式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中国旅游研究院近日发布《2014年上半年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下半年趋势预测报告》,显示上半年我国旅游经济运行总体良好,国民旅游消费的基础性需求依然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同时预计全年旅游接待总人数37.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3.3万亿元。城市旅游标志对树立城市品牌、带动旅游经济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本文结合现实中的中国城市旅游标志实例,从图形、色彩、文字符号、图文综合四个主要表现形式进行研究。
图形在信息传播上有快速、广泛、信息量大、识别性高等特征,从而成为城市旅游标志的一种管用表现手法。
(一)具象图形表现
具象图形表现是对客观事物的描述或是依据客观事物进行概括、提炼、变形而成的图形。主要形象表现:历史古迹、景观建筑、自然地貌。例如:杭州的城市标志运用了江南建筑中具有标志性的翘屋角与圆拱门作为表现形式,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和江南地域特征。标志右半部分隐含了杭州著名景点“三潭印月”的形象,体现了杭州的地域特征。
(二)抽象图形表现
抽象图形表现指的是以高度概括的图形符号来表达标志的含义。抽象的图形可以是几何形、字母、符号化的图形形态。例如:海南三亚城市旅游标志图形取材于“风舞天涯”之理念,拼音字母“Sanya”首字母“S”突显“凤”的造型,寓意深刻,充分表达三亚城市包揽的凤凰岛、凤凰机场、凤凰镇、凤凰路等以“凤”文化为概念,取其美名,名扬三亚,“凤”表达中华民族吉祥美好的期盼,同时也说明三亚是中国南海最美丽的旅游度假城市,与三亚城市中文名片“美丽三亚,浪漫天涯”达成共识。
色彩是旅游标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美化和装饰,色彩是一种重要的视觉语言,具有地域文化代表性的颜色,是当地实体环境中所有色彩要素所形成的相对综合、群体的面貌,是一个地方文化集聚体现。例如:香港城市旅游标志在色彩应用上,主色系透过美术设计和色彩带出澎湃的动力和不断前进的感觉,而黑色的选用则体现中国书法的神髓。一如主副色系,主副字款起互相呼应的作用,象征“继往开来,创建明天”,显现香港这亚洲国际都会璀璨的未来;无锡城市旅游标志在颜色使用上可谓独具匠心,分别选取了最具无锡地方特色、最富吴地文化深意的太湖蓝、人文黄、甜美红和生态绿。太湖蓝是自由的蓝,千帆过尽湖水的颜色,万鸟翱翔的天空颜色。人文黄是乐观的黄,辉煌的色彩,代表着“华美、富丽、宝贵、光明”等意义。
文字本身就是一种高度符号化的表现,在城市旅游标志设计中,对文字进行夸张、解构、重构等,突出表达出旅游地域文化的精神形象和情感气质,可以使标志指向明确、易懂、易理解,而且具有丰富的表现意义和很强的识别性。使受众者通过图形本身就能直接了解其意义和文化内涵。例如:浙江富阳城市旅游标志,以“山水富阳”作为主要视觉元素,以中国书法技巧为表现手法,并巧妙地引入了富阳籍文化名人郁达夫的手迹,较好地体现了“富裕阳光之城”这个城市品牌的深度内涵;武汉城市旅游标志,以“汉”字为主要创意元素。武汉简称为“汉”,是“江汉朝宗”之地,标志以繁体“?h”字为设计创意点,融入篆书写法,在文字部分采用水墨毛笔表现的英文字体,给城名以灵动的国际化表达。
图文综合在城市旅游标志设计中表现更丰富,表现形式更多样,应用范围更广泛。
(一)文字与图形的并置
文字与图形一起出现在一个标志中,共同成为标志的组成部分,有写城市旅游标志还连同广告宣传语一起出现。例如:东莞城市旅游标志以东莞特有的莞香花为核心设计元素,花簇的组合形式和五花瓣的造型充分体现了莞香花的特征;花瓣造型在莞香花清新柔美的基础上进行了突破,糅合了“东莞”及其拼音字母等设计元素,造型刚柔并济、充满张力,寓意东莞的多元发展和无限活力。
(二)文字与图形的互补融合
用某个能够表达一定含义的图形,融合补充文字中的部分,从而加强了所要表述的意义,亦或是赋予新的意义。例如:长沙城市旅游标志以草书汉字“长”为设计单位,巧妙地将长沙英文字首“C、S”融入其中,写意设计、自然亲和、大气洒脱、内涵丰富,体现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时尚活力的意境,突出了“快乐长沙”的城市形象;广元城市旅游标志以“广元”英文缩写“GY”有机地变化为展翅翱翔的凤凰、蜿蜒的江水,同时融入雄伟的剑门关、奇险的蜀道,结合外围雄奇的群峰,突出广元鲜明的地域文化以及独具魅力的旅游品牌。
城市旅游标志设计中的运用表现,并非只是针对旅游主体进行创作,其核心策略在于创意要完整地对旅游地的人文历史进行归纳与提炼,寻找其具有代表性的名胜景观、建筑、艺术等元素和精神内涵,着眼于通过旅游形象标志实现人与旅游环境之间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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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作为我国文学教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文学修养和个人素质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是传播我国古代辉煌文化的一条重要的途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古代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我国在进行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不断改革发展同时也对大学教学给与了较多的关注,大学教育作为我国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对于国家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而强化大学专业课程、丰富专业课程教育方式也成为了现今社会大众以及各个高校关注的焦点。中国古代文学作为大学中文专业中比较重要的一门课程对于学生文化素养的提高以及专业知识掌握起着重要的积极影响。本文基于此针对中国古代文学这门中文专业课程给与良好研究,从古代文学这门课程的教学意义进行着手分析,在此基础上探析该课程的实际教学方法,以期为后续关于中文专业以及文学课程方面的研究提供理论上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方法;发展
前言
通常来讲古代文学作为中文专业中的较为重要的一门课程对于中文专业学生的后续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该门专业课程从本质上讲涉及知识领域较为宽泛,不仅涵括史学知识,同时还涵括文学知识,甚至是哲学知识也包含在内。课程从内容上讲可以说是我国上下三千年的文学知识综合体,不仅含有较为丰富的艺术风格同时还含有众多的文学形式。因而可以说该门专业课程对于提高中文专业学生的人文素质以及艺术修养都具有积极的影响价值。
一、初探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意义
中国古代文学这门课程的实际教学意义主要是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能够促进学生对于古代文学发展规律以及实际演变过程和相应的文体发展的有效理解。其二是通过丰富的文学作品以及较多的文学形式进行帮助学生了解古人思想观念以及生活方式状态,更重要的是了解这些文学知识对于后世的实际影响价值。其三是通过对于古代文学的实际学习能够提高学生文学素养以及帮助学生具备崇高的文学情怀,并促进学生将这种文学素养以及文学情怀实际的应用在现实的工作学习中,进而为我国的文学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探析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实际教学方法
1.教学方法之启发式
对于古代文学这门课程实际教学方法的研究首先要从启发教学展开。具体来讲所谓的启发教学主要是指教师在进行古代文学实际教学环节中依据学生学习客观规律以及教学任务最大化的激发学生对于课程的学习积极性,调动学生处于主体学习地位,通过正确引导学生进而帮助学生主动解决学习中实际遇到问题的一种教学方式。该种教学方式主要是强调对于学生学习过程的良好启发与引导,通过应用该种教学方式进而促进学生积极主动进行文学知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将文学思维给与有效拓展。如果将该种教学方式进行比喻的话,启发教学就是在教师的循序引导启发下让学生自主开启文学的学习大门。例如教师在讲解“《诗经•王风》”中可以就“悠悠苍天而此何人哉”这句话向学生进行提问,而之所以专门针对该句话提问的原因在于:对于“何人”的了解是掌握文章思想主题的关键所在[1]。而教师在提出该问题之后可以鼓励学生带着问题进行自由解读并对在解读之后阐述对“何人”的个人见解。通过这种启发提问进而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解读方向并最终获得文学知识。
2.教学方法之情境式
对于古代文学这门课程实际教学方法的研究还可以从情境教学展开。具体来讲所谓的情境教学主要是指教师在进行古代文学实际教学环节中通过创设一些生动的场景氛围来帮助学生有效的理解文学知识并促进学生实际心理机能获得良好性发展的一种教学方式。而应用该种教学方式一方面能够促进学生对于文学知识的情感感悟,另一方面也能够对学生的实际文学审美进行有效拔高和良好陶冶。例如教师在讲解唐代诗人张若虚的著名诗歌时就可以进行文学情境的有效创设,通过播放“春江花月夜”进而让学生在优美的音乐旋律中感知诗歌内在情感,同时通过动人旋律在大脑中勾勒出诗歌联想画面,而这种身临其境的情感感知则能够促进学生加深对于诗歌的理解[2]。再比如教师在讲解庄子的名作“《逍遥游》”的时候还可以通过利用多媒体制作漫画课件来创设文学情境,学生通过这种漫画课件的形式犹如置身作者的情感世界进而将文学知识更加的形象具体化。总结来讲无论是利用音乐还是多媒体来进行文学情境的实际创设都可以较好的促进学生对于文学知识的有效深层次获取。
3.教学方法之表演式
对于古代文学这门课程实际教学方法的研究除了上述两种教学方式之外,还可以从表演教学展开。具体来讲所谓的表演教学主要是指通过将学生放置于实际的文学情节演绎中进行促进学生获取文学知识的一种教学方式。而应用该种教学方式则一方面能够促进学生最大化的发挥文学想象,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学生不断提高文学创新意识。例如教师在讲解王实甫的名作“《西厢记》”的时候就可以针对文学作品中的不同人物进行角色划分,将学生分为不同的小组通过自身对于该文学作品的实际理解来进行文学表演,而具体的情节设置以及演绎道具都需要学生进行实际准备,而学生在该种文学演绎过程中也会直接加深对于文学知识的理解,同时将自己的一些文学想法添加其中[3]。再比如教师在讲解“《红楼梦》”的时候同样也可以利用上述表演教学方式来开展实际教学活动。总结来讲通过表演教学能够最大化的提高学生对于古代文学知识的有效理解还能最大化提高其创新意识。
三、结论
综上分析可知我国在进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非常看重文化的良好传承,而作为实现文化良好传承的中文专业则逐渐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性关注。而作为中文专业中较为重要的古代文学课程而言,良好的教学方式则可以有效的促进该门课程教学实际目标的有效实现,通过利用启发式以及情境式和演讲式、表演式以及研究式这五种教学方法进而真正的促进中文专业学生获得人文素养的有效提高以及专业知识的有效掌握,为其今后良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海楠.对开放教育专科《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思考——混合教学模式应用实践探讨[J].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05:80-82.
[2]王自红.民族地区高校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改革与探索——以升本后的四川民族学院汉语文系为例[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4:111-113.
[3]陈虹.高职《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现状及改革措施[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3:111-114.
摘要:中国古代文学是高校中文系的一门必修、基础课程,中国古代文学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具魅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现阶段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现状却不尽如人意。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重要性、教师在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中起的关键作用以及具体的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方法。发现运用引导式教学法、情境教学法、演讲辩论法、研究性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法,可以提高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水平,也可以增加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兴趣。
关键词:中国古代文学;教学法;汉语言文学
0前言
中国古代文学是高校中文系的一门必修、基础课程,中国古代文学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具魅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古代文学发展的历史、文学体裁的演变、历代作家作品、文学流派、文学现象等关系作为学习对象,培养学生的古文功底和对文学作品的鉴赏能力。近年来兴起的“国学热”虽然使中国古代文学课程重新焕发了活力,但是中国古代文学这个专业仍然是个冷门专业,被打上了“不好就业”“脱离生活”的标签,使得学生不太愿意静下心来认真地学习中国古代文学这门课程。同时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上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教师往往采取灌输式教学法,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不够,学习的积极性也不高。为适应当今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认真地思考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方式,本文就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方法进行探讨。
1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重要性
当今高校设置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一方面是因为该课程承担了弘扬中国古代文化,将古代文化艺术与现代文化、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使命,另一方面该课程在当今为培养学生的人文理念,关注由古至今的文化、经济发展提供了途径,进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从历史发展轨迹来看,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过程,与中国的历史、文化紧密相连,显示出民族性、传承性、时代性的特征。汉民族文学是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主要研究对象,同时兼容地研究了其他少数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从内容上来看,中国古代的文化作品呈现着创作和理论上的不断发展、丰富,日臻完善,每种题材都有其特有的演进历程,显示出以中国古代文字为载体的中国古代文学的丰富内涵。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没有像经济学一样提供了明确的一套理论,也不具备会计一样的记账准则,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影响着每个人,塑造着每个人的精神世界,它传承着我们古代先贤优秀的思想,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给每个人提供一丝久远但又格外珍贵的启发。而大多进入高校的学生对此门课程总有“是否有用”的疑问,整个教学改革应引导学生理解该门课程的深远意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该课程原本就是“无用之学”,然而“无用之学”有“大用”,通过对这门课的学习,通过对历史上的众多文学家、政治家、思想家的优秀文学作品的解读,让学生自己去感悟其中的人文情怀,进而内化为自己的优秀品质,指导自己的人生方向。
2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关键作用
虽说兴趣是最好的教师,但在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还了解甚少的时候,教师仍需发挥重要的作用。作为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引导者,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教学的第一要务,在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对古代文学作品的阅读能力、理解能力是基本要求,提高学生对所学文学作品的创作背景的理解程度,以开阔的视野从古代文学这门课程中有所明悟是本课程的最终目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有系统而深入的思考,对各专业学生因材施教,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中去,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的高科技进行教学,例如利用现代多媒体教育技术,结合动画、音乐等方式进行教学,也可以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教学,让学生自己组织专题并就专题内容查找资料,各式各样有趣的专题在学校内的宣传也为中国古代文学这门课程增添魅力,既让课堂中的学生有成就感,也带动整个高校学生对古代文学产生热爱之情。
3具体的教学方法
作为商洛学院语言文化传播学院中文系一名多年从事中国古代文学教学的教师,在认真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概括出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3.1引导式教学法
引导式教学法发挥了教师的关键作用,教师要在教学中根据教育部的教学任务和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特点,还要结合学生的特点来进行教学。最大限度地引导学生自主独立地进行学习,可以多给学生提问的机会,或者是给学生留下针对所讲内容或下次课内容的课后作业。可以采用课前提问的方式进行教学,每次课开始的时候,学生都要对教师即将讲授的内容提出自己的疑问,然后教师就学生所提的问题进行讲解,这样可以让学生先行自学课本。引导式教学法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可以提高课程教学效率。
3.2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设定一个有人物、事件的场景,可以选择再现古代文学中所描述的场景,也可以根据古代文学所描述的场景,然后结合现代社会的发展状况来创造新的场景,让学生自由选择场景的人物和事件,这样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古代文学课程所讲的内容,有种身临其境的感受,提高学生对古代文学课程的兴趣。同时也可以提高学生对古代文学课程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情景教学法可以让古代文学课程中的情景再现,提高了这门课程的教学成效。
3.3演讲辩论法
演讲和辩论都可以增加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理解度。演讲就是对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中的某种观点或方法发表自己的见解,这样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也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演讲的技巧并锻炼学生人前演讲的勇气。所谓辩论法,即就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中的某个问题分为正反两种观点,然后将学生分为正反两组,围绕这一观点进行一场辩论赛。这样学生需要翻阅大量的资料,认真准备,并对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大家相互讨论相互学习,例如就可以对《三字经》中“人之初,性本善”进行辩论,分为“人之初,性本善”和“人之初,本无性”两个观点进行辩论。演讲辩论法可以很好地拓展学生的思维,提高教学效率。
3.4研究性教学法
所谓研究性教学法,即教师将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中的有关内容集合起来形成专题,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教学。教师通过专题可以引导学生独立查阅相关知识,研究现阶段其他学者专家的研究成果,掌握现阶段该问题的进展,同时也可以集合所有学生的见解,进行专题讨论。这种研究性教学法可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也可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认识。
3.5分类教学法
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源远流长,形成了很多具有时代特点的文学作品。每个时代都有其具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每个时代文学作品的特点也不尽相同,要深入了解这些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特点的文学作品,需要结合不同的时代特征,这就需要教师根据不同时代的文学作品进行分类教学。还有另外一种分类教学方式,即按照高校学生的年级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因为每个年级学生的文学功底、知识面都不同,按分类教学法来进行教学可以提高教学效率。
4总结
在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课堂上应该注重运用各种的教学方式,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都积极参与该课程的教学活动中,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进步。根据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特点,结合学生的特点,选择最恰当的教学方式,这样会有效提高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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