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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新疆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经济增长方式有了一定程度的转变,但还存在着问题。为了促进新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新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996-2008年,伴随着GDP的增长,新疆能源消费总量也在逐年增加。1996年,新疆GDP为900.93亿元,能源消费总量为3045.16万吨标准煤:2008年。新疆GDP为4203.41亿元。能源消费总量为71023.35万吨标准煤。可见,13年来新疆GDP增长了4.67倍,而能源消费总量增加了2.33倍:新疆亿元GDP能源消费量在1.69-3.38万吨标准煤之间,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96---2008年,新疆GDP占全国的比重增加了47.4%,而新疆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国的比重却增加了90.81%。这反映出新疆经济的高速增长与能源的高消耗并存,甚至能源消耗的增长速度已超过经济增长的速度。这种能源消耗速度大大超过了新能源开发的速度,导致新疆经济增长面临能源强制性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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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同时也给我国的经济增长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互联网发展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随着科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互联网在时代进步过程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经济社会中产生深远影响。近几年来,互联网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在社会中反响很大。互联网为经济发展提供平台,让经济之间的交流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不断扩大范围,减少成本。互联网是知识经济时代中生活信息化的载体,互联网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为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活力。为此,本文从互联网发展与经济增长的机理开始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发展;中国经济增长;影响研究
前言:互联网迅速发展,不仅为中国经济结构带来变革,也对生产、消费等各个领域带来重大影响,互联网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在当前经济发展迅速的背景下,需要对互联网发展在中国经济增长中的影响进行定量的分析,以此促进信息消费、实现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增长趋势。
1.互联网发展与经济增长机理
1.1壮大新兴互联网产业
1.1.1互联网产业界定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不断发展,对于互联网依然没有权威的界定。原因有两点:第一,互联网产业普及范围比较广,在诸多领域中不能对其进行清晰的辨别;第二,对于传统产业而言,互联网产业模式转变速度快,新兴产业不断衍生,因此在互联网产业处于动态的状态下对其发展的趋势难以下固定定义。互联网产业是以互联网为基础,为互联网用户提供服务的产业,在生活中常见的有互联网基础服务、内容服务以及电子商务服务等。互联网产业发展到现在,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产业体系[1]。
1.1.2互联网产业类别
(1)基础服务
互联网的基础服务,是指互联网参与主体、互联网与其他高级应用服务相互结合,并提供基础服务与支持的基础性服务。按照各个服务层次的不同,主要划分为三种: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互联网应用服务提供商以及接入服务商。
(2)内容服务
网络上的内容服务商为用户提供诸多不同的互联网内容服务,在形式上较为复杂。按照性质的不同,互联网的内容提供商所能够提供的服务大体上可以分为信息获取、安全服务、工作生活、休闲娱乐以及通信等。其中,通信交流类中主要包括QQ、邮箱、微博、微信等。而安全服务主要包括杀毒软件、网络防火墙等等服务[2]。
(3)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服务指的是为个人与相关企业提供各种互联网服务,其中,包括平台服务、工具软件服务、数据服务以及营销服务等。在电子商务服务中,如果没有平台,那么电子商务服务将不能发展。因此,可以说电子商务是指平台服务。典型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有B-B交易、B-C交易、O-O交易以及拍卖中介服务等。
1.2推动传统产业发展
1.2.1传统产业发展的契机
互联网对传统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互联网的发展需要基础资源的大力支持,基础资源又为传统产业发展带来动力,并在规模上不断扩大。例如,互联网在人群中的覆盖,不断加大互联网光纤、电缆等设备的需求;第二,互联网作为新的信息平台,让传统产业容易发现发展的机会。不仅方便了经济主体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还增加信息获取的便捷度[3]。
1.2.2转变传统经济方式
互联网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标志,它将人们的带到了网络经济时代中,与农业经济时代和工业经济时代中资源相比,网络经济时代的核心资源是各类知识与信息的总和。在网络经济时代中,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流与产业合作尤为重要。此外,互联网具有较高的外部特征,决定着互联网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在不同传统产业之间形成相互学习、竞争的氛围,最终在一定区域内,将产业经济增长方式向高层次迈进。
2.“互联网+”与经济增长
2.1“互联网+”内涵
“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是两者并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让互联网与各个行业相互融合,谋求新的行业发展生态形势。“互联网+”的出现相当于为传统行业发展加上羽翼,在互联网的助力下获得新的发展平台。例如,互联网金融中,基于“互联网+”背景下诞生很多理财产品,如金额宝、理财通以及P2P线上投资产品等。
2015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马化腾提交《关于以“互联网+”为驱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建议》议案,明确表达了对经济创新的看法。以“互联网+”为驱动,鼓励产业创新、惠及社会民生。“互联网+”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网络信息技术,将互联网和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相结合,诞生新的经济发展形势[4]。
2.2“互联网+医疗”经济发展实例
“互联网+”在医疗上的应用就是移动医疗,移动医疗有效缓解了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具体来说,互联网将传统医疗模式进行优化,为患者提供健康的医疗管理服务。互联网医疗的使用,患者可以对自己健康数据进行检测,在诊疗服务中,全面实现了网上挂号、购买药品、支付以及与医生进行病情沟通等。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相继发展互联网医疗产业,形成了产业布局网络,他们通过互联网的先进性不断在实现医疗行业发展的梦想。
2.2.1百度“健康云”
百度推出“健康云”,基于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对用户提供专业的健康服务。此外,百度利用搜索优势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医疗服务平台,并与健康网合作领域广阔。
2.2.2阿里“未来医院”
阿里巴巴在移动医疗中主要是“未来医院”+“医药O2O”,前者以诊疗服务为核心,后者以药品销售为主。阿里健康云平台-数据服务平台发布实施,在大数据技术领域中,医疗服务日新月异。
2.2.3腾讯“药急送”
腾讯以微信+QQ两大社交软件为依托,巨资收购挂号网和丁香园,在QQ第一时间推出“健康版”,在微信平台中,打造医疗服务互联网整合入口,“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战略更加鲜明。从企业资本运作中可以看出,从微信服务到智慧医疗,“互联网+”在医疗中的位置非常重要。2014年,腾讯携手九州通开发微信上的O2O“药急送”功能,同时开发好药师微信服务号。
结论:综上所述,互联网的发展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动力,改变了传统经济模式,拓宽了市场企业的发展道路,开发行业发展新形势。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互联网发展不仅能够壮大新兴产业发展,还能在传统经济发展形势下,转变其经营模式。“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助力,与各行各业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刘春梅.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研究及实证分析[D].北京邮电大学,2010.
[2]邵骏.服务业市场结构与制度环境对产业结构服务化的影响研究[D].暨南大学,2014.
[3]何仲.我国电信产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及可持续性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13.
[4]郑丽.我国居民信息消费及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影响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14.
摘要:《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文章首先简要介绍了“互联网+”的概念,然后重点分析了“互联网+”与不同产业融合的发展现状,并阐述“互联网+”对新形势下中国经济的影响,最后作简要总结。
关键词:“互联网+”;现状;影响;创新
近20年来,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相关的产品与服务已深入人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随着移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日趋成熟,“互联网+”作为新时期多种信息技术的集成与整合被推出并得到广泛认可。“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和产业发展新的业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一、“互联网+”的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农业”:推动中国农业信息化、品牌化、现代化
农业是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互联网与农业的跨界融合源于1999年北大荒集团投资农博网,但由于农业的行业特殊性,“互联网+农业”发展相对缓慢。目前,互联网与农业的跨界融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数字技术直接应用于农业生产。土壤、气候等因素对农业生产至关重要,通过对收集的农业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可得到某特定农业生产区域的播种、施肥、收割等相关的解决方案,其次,农业咨询服务类、信息门户网站的建设。信息时代,涉农企业与农民对相关资讯的需求更加强烈,农业信息与咨询网站能为它们提供政策、市场、价格趋势等全方位的信息。艾格农业、天下粮仓等咨询网站能够对农业数据进行专业分析,为涉农企业、农民等提供所需的查询、咨询等服务;农博网、安徽农网等商业类或政府类信息门户网能够为政府、企业和农民提供各种农业信息,并实时互动交流。最后,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发展。农产品销售是农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电商平台为农产品的营销提供了广阔市场,蔬菜、水果等借助网络可以直接从原产地到达消费者手中,消除了以往多层中间环节,减少了损耗。例如,沱沱工社、菜管家等垂直类生鲜电商平台整合了农产品生产、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使农产品销售环节简单化、信息透明化,为生产者、消费者带来便利。
(二)“互联网+工业”:推动中国工业数字化、智能化
2015年德国汉诺威IT展览(CeBIT2015)上,德国“工业4.0”与中国元素的碰撞成为最大看点,参会的中国企业达760家,阿里巴巴、华为、海尔等中国企业充分展示了中国创造的最新水平。“互联网+”与“工业4.0”,变革传统的制造方式,重新建立“互联网+工业”的行业规则,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生产模式创新,将提高制造业的效率和水平,不但节约时间与成本,还将充分挖掘和培育新兴市场的潜力与机会。
目前,“互联网+工业”的发展现状是传统制造业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相互渗透,传统制造业企业借助互联网实现智能化,新兴互联网企业则依托技术优势,不断瓜分传统制造业的市场。以海尔为代表的传统制造企业,顺势推出互联网工厂计划,新创的无人工厂、交互式生产等模式已获得业界认可。目前海尔新的生产模式已经实现标准化、模块化、自动化,并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推进,而且海尔积极探索个性化定制,以满足用户“任性要求,个性设计”的诉求。以小米、乐视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则积极抢占电视等传统制造业市场,利用企业早先搭建技术体系、营销模式,并通过价值链重构、扁平化、快速响应市场等方式来创造新的消费模式,并逐步形成产业化趋势。
(三)“互联网+服务业”: 创新服务、消费方式与体验
1. “互联网+生活服务、零售业”:O2O的兴起
生活服务业范围广泛,给“互联网+”的渗透与发展带来广阔的空间与市场。目前,“互联网+生活服务业”融合的最典型表即为O2O。O2O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企业通过线上虚拟数字世界和线下现实物理世界互动协作的一种新商务模式。传统的餐饮、娱乐、家居、家装、洗衣洗车等行业的相关经营活动都在线下实体店完成,而如今O2O模式的引入,诞生了诸如大众点评、美团外卖、饿了么、龙居网、爱洗车等的网络平台及移动客户端。O2O模式下,传统的中介被剔除,企业直接面对消费者,用户在客户端以时间、地点、价格等为条件寻找最合适的服务提供方,线上预订、线下体验,高效率、低成本地解决需求。而对传统的实体店来说,借助O2O平台,节省了人力与店面成本,并借助网络平台带来更多流量及利润。传统零售业也在积极探索O2O,京东商城、苏宁易购、1号店等企业以不同的形式开展线下体验线上购买的活动,未来线上支付线下体验将成为大众化的消费方式。
2. “互联网+交通、旅游业”:推动资源共享
现有的人口、道路、车辆等条件下,拥堵现象时有发生,给人们出行带来了诸多困扰,“互联网+”的出现及时有效的缓解了这一问题。“互联网+”应用于交通业,推出诸多基于GPS的交通应用APP。实时公交APP,可以帮助实时查询公交汽车的到站情况,防止长时间等待与误点现象的发生;快的打车和滴滴打车APP,实现了乘客与出租车司机的一次双赢,既减短了乘客等车时间,又降低了出租车空车率;易到用车、嘀嘀和PP租车等专车服务APP的推出,掀起了互联网时代交通领域的大革命,有效推动了汽车资源的共享,提高了资源利用率。而在旅游服务行业,携程、途牛旅游网、去哪儿网等在线旅游企业以不同的模式将旅游服务推向网络化、无中介化,引入的评分、分享等机制,也使得在线旅游的体验更加完善。
3. 互联网+医疗行业”:移动医疗垂直化发展
现有的医疗环境下,“看病难”已成为普遍现象。“互联网+”与医疗行业融合,推出多种网络平台与移动应用,有效缓和了这一矛盾。当前,挂号、看病甚至结算都需要长时间等待,挂号网等服务平台将挂号由线下转到线上,大大缩短了看病预约时间;而丁香园、春雨医生等轻问诊型应用消除了部分用户就诊难的困扰。专业化的移动医疗垂直化产品将成为“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方向,可穿戴监测设备取得重大突破。具有代表性的iHealth Align血糖仪、Withings Activite Pop智能手表等都是健康数据管理融合移动互联网的成功典范。同时,随着互联网时代健康实时管理的兴起,传统的医疗模式将迎来深刻变革,以医患实时问诊、互动为代表的新医疗社群模式将逐步取代传统的以医院为中心的就诊模式。“互联网+医疗”将打通医药产业服务链,促进医疗移动平台化、信息透明化,为政府解决“看病难”问题助力。
4. “互联网+教育行业”:量身打造的个人教育方案
传统的教育教学面向整体、面向大众,不能充分考虑每位学生的实际情况,难以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互联网+”为教育人性化提供了重要契机,其为每位学生量身打造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案,充分尊重每位学生,赋予每位学生自主选择权、决定权。2014年,K12在线教育、在线外语培训等快速发展,推动中国在线教育市场规模化增长。掌握着大量高粘性、高价值人群的传统教育机构如新东方、网易旗下的有道词典,因受互联网冲击,也开始向在线教育转型,推出诸如口语大师等产品和服务,并通数据挖掘技术,将用户需要进行多层次深入分析,从而实现差别化、个性化服务与推荐。在线教育企业不断推出风格迥异的移动终端,方便用户在各种环境利用碎片时间进行沉浸式学习,从而提高时间利用率,打破传统教育对环境、时间要求高的瓶颈。
二、“互联网+”对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的影响
(一)“互联网+”有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全面转型升级。
传统的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发展方式粗放、落后,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急需注入“互联网+”的新鲜“血液”。从目前“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现状来看,“互联网+不同产业”已产生了一些较为成熟的创新模式,并快速推动行业变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农业”将多样化的互联网相关技术融入农业全程生产活动,积极推动农产品电商营销平台建设,为涉农企业或农民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与解决方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互联网+工业”则是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并在未来提供规模化的个性化产品定制,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制造业借助互联网技术转型升级,而且互联网时代的网络营销也将给制造业产品推广带来新的思路和方向。“互联网+服务业”更是以愈加成熟的商业模式、更低的成本及更及时高效的时间概念不断提高该行业的服务水平与能力。“互联网+”将作为新的引擎推动各产业全面转型升级。
(二)“互联网+”有助于变革服务方式,刺激消费,扩大内需。
“互联网+”将互联网的技术成果大规模的应用于传统服务业,不断创新消费、支付等服务方式,以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优势将传统服务业带入新的高度。传统服务业市场涉及居民衣食住行的各个环节,诸多互联网企业不断推出基于个人PC、手机等的客户端,将用户的需求集成于便捷的应用软件,从时间、成本等多角度为用户提供最适合地便捷服务,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消费方式,推动“互联网+”与服务业更深层次融合。从目前的“互联网+服务业”创新成果来看,金融、教育、零售、广告、媒体等领域的“互联网+”已卓有成效,不仅整合了交通、旅游等行业资源,提高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更重要的是,“互联网+服务业”因便捷与高效吸引了众多用户群体。人是消费的主体,随着“互联网+”的日趋成熟,消费人群、消费规模也将日趋扩大,无疑将增加社会有效需求,从而促进社会生产,促进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三)“互联网+”有助于激活创新市场,营造创新氛围,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推出给了亿万创业者以极大的信心,同时也给万千创客提供了市场环境,指明了创新方向。在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的过程中,技术进步是关键环节,而“互联网+”也扮演重要角色――将先进的技术融入到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将创新贯穿于技术进步与技术运用的各个环节。“互联网+”计划的推出,将高效推动各地区人才、资本、技术、知识的合理流动,汇聚亿万民众的创新激情,营造浓厚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集人民群众的力量为新常态下的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智力支持,推动中国经济走向新的创新征程。
三、小结
“互联网+”不是否定和颠覆传统发展方式,而是将互联网融进传统产业的发展进程,找到产业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入口,促使传统产业焕发新的活力与生命力,走出一条互联网创新驱动高效发展的新路子。中国经济业已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正在有序进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及时推出将助力中国经济再一次腾飞,推动“中国梦”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王慧.基于O2O模式下的中小企业移动商务发展策略研究[J].中国商贸,2012(23).
[2]马红春.O2O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的应用现状分析[J].科技视界,2012(09).
摘 要:今年以来,社会媒体和公众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互联网金融越来越受到关注。国务院于8月14日发布《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尽快出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指导意见和配套管理办法,促进公平竞争”,这也表明国家决策层和智囊团对这一事物的重视。那么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对我国经济增长产生哪些利弊呢?本文对此做了初步研究。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经济发展;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发挥民间资本作用,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
我国民间借贷资本数额庞大,长期以来缺乏合理、高效的投资方式和渠道,游离于正规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一定程度上需要阳光化、规范化运作。通过规范发展P2P网贷、众筹融资等方面,遏制高利贷,盘活民间资金存量,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于国家鼓励的领域或项目,使民间资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众筹股权融资也体现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对资金的要求。
2.有助于发展普惠金融,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
互联网金融的市场主要集中在"小微”层面,具有"海量交易笔数,小微单笔金额”的特点,具有普惠金融的特点并且具有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功能,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也就是小微金融领域具有独特优势。因此,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同促进、共发展,竞争中有合作,两者都是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满足电子商务需求,扩大社会消费。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要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要突破3万亿元。电子商务对支付的客观要求,推动了互联网支付的发展尤其是移动支付;电子商务所需的周转融资、客户的消费融资需求和创业融资需求,促进了众筹融资、P2P网贷和网络小贷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催生了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也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4.有助于促进金融产品创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不断推动传统金融机构创新业务模式和改变服务方式,也契合了与传统金融之间的鸿沟。互联网金融企业依靠庞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能够更快了解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有助于改善传统金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计量客户的资信状况,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推出个性化金融产品。
5.有助于降低成本,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
互联网金融利用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社交网络形成的大数据和云计算,明显降低了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企业不需要设立众多分支机构、雇佣大量人员,大幅降低了经营成本。互联网金融提供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明显有别于传统银行和证券市场的新融资渠,提升了资金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互联网金融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挑战
我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成熟,同时金融体系还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我国经济有有利作用,同时也带来了挑战。
1.推升传统金融机构资金成本。
互联网金融产品更高的利率,对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产生了竞争,而商业银行为保存款,纷纷开始通过理财产品等应对竞争,从而推高自身的融资成本。当前我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仍处于投资高峰期,需要大量低成本资金的支撑,市场资金成本的上升将对我区建设资金的筹集形成更大的压力。
2.造成本地资金外流。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金筹集和运用存在不对称性问题。由于互联网金融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在资金筹集端,资金可能来自全国各地;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在资金运用端,资金主要投向互联网金融平台所在地及其熟悉的领域或项目。资金流出方式可能通过三个渠道:一是资金进入众筹平台,然后投入平台所发起众筹项目,;二是资金进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再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购买基金进入全国性货币市场;三是资金进入P2P网络借贷平台,然后投入平台所在地的项目。
3.一些网络小额贷款正在变相发展成为单纯的高利贷公司。
一些网络小额贷款利率极高,至少达到利率年化20%以上,若加手续费用,更是高达25%-28%。让人感到更为离谱的是,有些网络小额贷款企业大胆违规操作,在放款时先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也就是变相的折价放款,不是百分之百标准放贷。实际上,这些网络小额贷款已经沦落为临时性拆借、过桥融资以及生意三角债贷款。为何有人还要向这类网络小额贷款企业贷呢无非是自身资金紧张,周转困难,被逼无奈之下的做法。现代人生活压力很大,要么还房贷,要么还车贷。由此可知,有相当部分互联网金融贷款难以真正流入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没有那么大。
总之,根据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中央银行应该及时深入调查研究,加大金融改革力度,把这类银行贷款性质的企业纳入监管业务范围之内,使整个互联网金融体系真正规范化。央行尤其要制止这类变相高利贷、违规拆解及过高的手续费用现象。甚至有些人在银行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正在利用他人信用或者通过透支个人信用在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大搞圈钱、套钱,这是极其危险的。
因而,银行正确引导互联网金融真正为实体经济服务至关重要,同时也要对那些违规行为真正加强监管,真正促进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宫晓林.互联网金融模式及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J].南方金融,2013(05).
[2]王国梁.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模式的风险和监管路径探析[J].科技视界,2013(25).
[3]刘亮.互联网金融现状及趋势研究[J].时代金融,2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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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国债发行主要有两个品种: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由商业银行承销后通过自身的营业网点向国内居民销售;记账式国债由国债一级自营商经过国债利率或国债价格竞标后,在证券交易所于场内挂牌分销。我国加入WTO后,国债一级市场将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外资机构将日益成为一级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中国加入WTO后国债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中国加入WTO后国债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改革开放后,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已经走过了20年的历程。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国债市场有两个十分突出的特点:参与国债市场的投资者全部为国内投资者;参与国债市场的资金全部为国内资金。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债市场这两个带有明显封闭性质的特点,无疑都将面临重大挑战,总体趋势是外资将以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和途径进入我国的国债市场。究竟影响有多大、我国应采取哪些对策,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一、入世后外资进入中国国债市场的前景
国债市场作为整个金融市场的组成部分,其对外开放的程度与我国加入WTO后整个金融体系对外开放的总体进程密切相关。到目前为止,WTO协议中涉及金融领域的协议条款,主要有两个部分:《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以及我国与美国和欧盟签署的有关协议。
1.世界贸易组织《金融服务协议》。
在WTO的22个协定中,与金融业有关的主要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有关条款及附件和1997年12月13日WTO在日内瓦签订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FSA),由此构成了WTO关于金融开放的法律规范体系。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规定了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1)市场准入:要求各缔约方在条件待遇等方面,对国外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其承诺义务计划安排表中列明的同等待遇。
(2)国民待遇:按照乌拉圭回合最终协议,各成员方承诺义务协议的附件规定,每一参加方应该允许在其境内已设立机构的其他参与方的金融服务供应商,进入该国的由公共机构经营的支付和清算系统或部门,利用正常的商业途径参与官方的资金供给与再筹集。
(3)透明度: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任何一谈判签字方都必须把影响服务贸易措施的有关法律、行政命令及其他决定、规则和习惯做法(无论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作出的,还是由非政府的有权制定规章的机构作出的)在生效之前予以公布。
(4)最惠国待遇:细医务贸易总协定》提出:每一签约方给予另一签约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也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其他任何签约方的业务供应商。
(5)逐步自由化:此为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待遇的保护性条款,即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业目前大都属于幼稚产业,缺乏与发达国家的竞争力,所以允许存在一定时间段的保护期。《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于1997年12月签署,并在1999年初开始执行。102个WTO成员国作出了开放市场的承诺,全球95%的金融服务贸易随之纳入自由化进程。该协议的签署意味着WTO的管辖范围已经延伸到金融服务业。根据该协议,各国允许外国在国内建立金融公司并按竞争原则运行;外国公司享受同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市场的权利;取消跨边界服务限制;允许外国资本在投资项目中所占比例超过50%。70个国家(欧盟以15国计)和地区同意开放各自的银行、保险、证券、金融信息市场。
2.中国和美国、欧盟签署的双边协议中有关金融领域的条款。
1999年中国和美国、欧盟签定的WTO双边协议中,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条件是:
(l)银行业。中国加入WTO两年后,外国银行将可以与中国企业进行人民币业务往来。在准入后五年,外国银行将可以与中国居民进行人民币业务往来。外国银行可与中国公司开展人民币业务,分支机构不受地域限制;五年后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外资银行进行人民币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可吸纳人民币存款,可从事零售银行业务。加入WTO后外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可提供汽车消费信贷融资业务。
(2)保险业。允许外国财产和人寿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五年内取消地域限制并逐步扩大外国保险商的业务范围,使之包括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审慎原则为基础对外资保险公司发放营业执照,取消数量限制;两年内,允许非人寿保险外国保险商在保险机构中持有51%的股权和建立独资附属机构;五年内,外资在保险公司中持股比例最多可达50%;第六年起,外资股份可超过50%。
(3)证券业。允许外商合作企业参与基金管理,外资证券公司可以承销国内证券,参与以外币计算的证券(债券或股票)的发行与交易。3年内,外资可持有基金管理公司33%的股份;3年后可增至49%。外资券商可持有证券公司33%的股份。
中国加入WTO后,国债市场自我封闭的状态将被打破,外资将以多种途径进入我国的国债市场。具体而言,我国的国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都将有外资机构进入。
1.国债一级市场。
目前,我国国债发行主要有两个品种: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由商业银行承销后通过自身的营业网点向国内居民销售;记账式国债由国债一级自营商经过国债利率或国债价格竞标后,在证券交易所于场内挂牌分销。我国加入WTO后,国债一级市场将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外资机构将日益成为一级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从外资进入一级市场的具体途径分析,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中外合作基金:我国证券监管部门为发展机构投资者,从1999年开始陆续设立了十大基金管理公司,专门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证券资产。现在,中外合作基金的设立也已提上了议事日程。作为基金资产组合管理的一部分,国债无疑将成为中外合作基金的一大重要投资领域。
(2)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我国加入WTO以后,允许外资持有证券公司33%的股份。外资参股的证券公司和其他国内的证券公司一样,不仅可以参与国债的承销,还可以参与国债二级市场的交易。
(3)外资参股保险公司:境内保险公司吸收境外资本后,理应享有其他保险公司应当享有的权利。为确保保费收入的保值增值,其最主要的保费投资渠道将首选国债市场。
(4)外资银行:根据《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以及我国与美国、欧盟签署的有关协议,外资银行在规定的保护期限以后,无须采取合资、合作的方式,就可以直接进入中国的金融市场。外资银行将运用国债作为调节资金头寸的灵活手段,直接参加国债一级市场的承销,并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交易。
2.国债二级市场。
上述凡能够参与国债一级市场的国外参与者,自然能够参与国债的二级市场。除此之外,还有两类外资持有者将随着我国加入WTO,也能够逐步进人到国债二级市场的交易中来:
(1)三资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尚未向外资开放以前,一些三资企业由于没有合适的获取稳定收益的投资渠道,纷纷采取高进低出的办法将利润转移到境外,造成我国税收严重流失,也容易影响我国的外汇收支平衡。国债市场对三资企业的开放将有利于这一问题的缓解。
(2)外国投资者:我国国债二级市场的收益率要远远高于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对很多外国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我国加入WT0后,随着我国相关政策的调整,外国投资者将可能有机会进入中国的国债市场,直接参与国债二级市场的交易。
外资进入中国国债市场一览表
注:*表示我国加入WTO后外资作为参与者能够进入的市场。
3.外资进入国债市场途径的进一步分析。
中外合作基金、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外资参股保险公司、外资银行、三资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等六类外资进入中国的国债市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人民币汇率体制仍然保持资本项目下不可兑换的情况下,这些投资者都需要将外汇进行结汇处理,兑换成为人民币,才可进行国债的承销或交易。
从六类外资对国债市场投资的资金来源分析,存在一定的差异。
如:中外合作基金、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外资参股保险公司都是通过外资投资入股形成资本后再取得人民币(利润,或兑换)进行国债市场的投资,另外其资金来源还包括机构在境内开展业务吸收的境内资金,如中外合作基金发行时筹集的资金,外资参股保障公司吸收的保费收入;外资银行由于必须遵守《巴塞尔协议》中关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其投入国债市场的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境内人民币存款;外国投资者投入到国债市场的资金则完全是自有的资金。
从六类外资在国债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中外合作基金、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外资参股保险公司以及外资银行等四类机构无论在国外资进入中国国信市场资金来源分析
债的一级市场,还是在国债二级市场,都将是外资机构的主力军;三资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投入国债市场的资金规模虽然不可与前四类机构同日而语,但也是外资参与国债二级市场的重要力量。
外资进入我国的国债市场,直接打破了“投资者”和“资金”两个要素全部在国内的封闭格局,我国的国债市场将产生重大变化,影响十分深远。
1.对国债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
中国加入WTO,将大大促进我国国债市场的发育及其国际化。具体反映在国债价格上的表现就是,国债市场利率形成机制将日益趋向于国际化和市场化。国债市场利率的决定,将由国内资金供求决定逐步转向由国内资金和国外资金的供求共同决定,国际上利率和汇率的风吹草动,都可能影响我国国债市场的利率价格水平。
2.对国债市场整体交易规模的影响。
外资进入国债市场,将显着扩大国债市场的容量和交易规模,国债市场交易额占整个证券市场交易额的比例将会逐步提高,国债的流动性要求也将得到更为充分的体现。
3.对国债市场结构的影响。
(l)参与者结构。
外资进驻国债市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改变了投资者结构。投资者全部在境内的历史将宣告终结。外资的进入也将进一步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比例,有利于国债市场的发展。
(2)市场结构。
外资进人将使国债利率日益市场化国际化的这一结果,无疑要求我国的国债市场结束分割状态,尽快建立统一的国债市场,以便形成统一的利率价格并和国际接轨。
(3)交易工具结构。
目前,我国的国债市场交易品种比较单调,只有国债现货和国债回购两种形式。外资的进入,交易规模的扩大,流通性的提高,国债市场的统一。都将为我国推出国债市场的衍生品种奠定基础。
如前所述,中国加入WTO后,外资可通过多种途径进入国债市场,既可以参与国债一级
市场(发行市场),又可以参与国债二级市场(流通市场)。但中国加入WTO后,到底在多大程度上、采取何种方式对外资开放国债市场,这是受许多现实因素制约的。
1.我国国债市场的现时发达程度。
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外开放的经验证明,一国市场体系的发展状况是影响该国对外开放程度的重要因素,特别是199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金融的自由化以及金融的对外开放,要求有一个健全、完善、发达的金融市场。国债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外开放同样要取决于国债市场的发达程度。国债市场越发达,就越可以在较大范围内、在较大程度上实行对外开放。但当前,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国债市场发展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我国国债的发行市场不完善。首先,我国发行的国债品种较为单一,种类少,与其他国家相比,差距较大。有关资料表明,澳大利亚国债品种达31种、加拿大为20种、英国为17种。瑞士为8种,而我国到目前为止可以上市流通的国债只有5种左右。品种单一的状况,十分不利于适应投资者不同类型的投资要求,也制约了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
其次。我国国债的期限结构也不合理。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已20个年头,但国债期限大多以2—5年期的债券为主,l年期以内和6年期以上的国债所占比重均不到10%,而2-5年的中期国债则占到80%以上,而且多数不能上市流通。这种单一的期限结构容易由于适应性调节中弹性余地狭窄而导致偿还债务的高峰,加大偿债风险。同时,国债期限结构单一,缺乏可用于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多样化国债工具,使得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传导机制难以有效形成。
第三,我国国债发行方式的市场化程度不高。1991年,我国第一次实行国债承购包销方式。但是在利率没有实现市场化以前,承购包销中关于价格的谈判只徒具一种形式,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承购包销。1994年和1995年,我国引入了国际通行的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然而,除了国有商业银行以外,其他一级自营商自有资金的规模都不大,随着国债的发行规模越来越大,对这些自营商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便往往对国债一级自营商实行承购包销的发行方式,通过各级财政,层层下达承销计划。1996年,我国国债开始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招标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引入了竞争机制,提高了国债发行的市场化程度。
但由于无纸化国债通过交易所买卖,投资者必须开立一级证券账户,因此给个人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由于我国国债承购往往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所以该种发行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至今也未得到广泛推广。
(2)我国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不强,尤其是场外市场发展滞后。国债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反映着市场的活跃程度,衡量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标准,主要是市场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表明市场越活跃。当前我国发行的国债中,多数品
种不能上市流通,沪深两地国债市场可流通的国债存量规模只有不到1000亿元。此外,我国国债场外市场发展滞后。国债场外市场是国债市场的一个重要层次。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国债交易的绝大部分是在场外进行的。例如,美国国债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债市场,其二级市场交易量的99%是通过场外市场实现的。日本国债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1994年,日本场外市场交易额为3250万亿日元,占日本国内国债交易的99%。德国的国债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和日本,近几年来,其场外市场的成交额占全部成交额的85一91%。而我国国债的二级交易市场基本限于证券交易所中,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中居主导地位,占上市流通量的90%以上。当前,国债场外市场的交易量微不足道。
总之,我国国债无论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都很不发达,这使外资进入中国国债市场受到制约。一方面,作为运作规范成熟的外资,其本身可能就不愿介入这种不完善的市场,形成外资自身的制约。另一方面,在国债市场不发达、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国家会对国债市场给予一定的保护。国债是国家的信用工具,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与否涉及国家的信誉,关系到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因此,在对外资开放国债市场的过程中,国家必将考虑予以国债市场一定的保护。这也是外资进入国债市场的制约因素。
2.我国国债的持有者结构。
在国债市场较发达的国家,国债持有者通常以专业机构、政府部门为主,个人持有国债的比例较低。比如,美国个人持有国债的比例仅为10%左右,日本也不超过30%。而目前我国国债的持有者中,个人投资者的比例大约在60%以上。他们一般很少进入国债交易市场,其主要原因是,个人投资者一般都属于期满兑付型,而且个人进行国债交易很不方便。长期以来,我国中央银行不持有国债、专业银行很少承购国债。国外投资者基本不允许购买国债。这种极为单一的国债持有者结构,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在这种持有者格局下,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外资一旦准备积极进入,很可能造成我国国债市场动荡不安,进而很可能使我国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严格限制外资对我国国债市场的介入。
3.公开市场业务调控力度。
国债发展至今天,早已不再是单纯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它对货币政策的实施及其他政府追求的经济目标有着重要的影响。近些年来,我国已经利用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中央银行通过在公开市场上买进卖出国债,不但可以调节货币供应量,还可影响市场利率的变化和整个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总需求状况。但由于我国国债品种单一,流通盘子较小,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还受到很大限制。
特别是场外市场发展滞后,严重制约着公开市场业务的进行。这是因为央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时,吞吐国债的数量相当大,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撮合成交不现实,而场外市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今后外国资本尤其是外国“游资”进入国债市场,必然伴随着相应的金融风险。如果公开市场业务发达,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上对国债的买卖平抑这种风险。而反观当前我国公开市场业务不发达,调控力度不足,因此对外资开放国债市场则必须采取谨慎态度。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原则是权利和义务要平衡,在加入WTO谈判的过程中,中国始终坚持两条基本原则:第一,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坚持这一原则的最根本利益在于享有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最惠国待遇,这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实际状况的。第二,要循序渐进,即享有开放市场的缓冲期,逐步地放开中国市场,这也是基于我国现实状况在WTO条款框架下作出的最优选择。当然,加入WTO后,总的趋向将是努力创造条件,开放国债市场。在向外资开放市场的过程中要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即《服务贸易总协定》中规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原则、市场准人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其中,前三项原则为一般原则,各缔约方在所有服务贸易领域都必须遵守。而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逐步自由化原则则属于特定义务,需要各缔约方经过谈判达成具体承诺并加以执行。总之,我国对外资开放国债市场,必须以发展中国家为标准,充分考虑我国国债市场的现实情况和制约因素,进行总体战略规划和部署。
前已提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在遵循《服务贸易总协定》以及达成的有关协议基础上,有2-5年的缓冲期。国债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其对外资开放的前景可简要地作如下展望:
1.在入世后2—5年的时间段内,应向中外合作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开放国债市场。
在我国金融业开放2—5年的政策保护期内,国债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也必须按照这一规定渐进有序地开放。在此期间,要尽快完善国债市场,提高市场化程度,加强其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如丰富国债品种、合理改进国债的期限结构,增强国债市场的流动性,扩展公开市场业务。随着政策保护期内国债市场逐步走向完善,可考虑向中外合作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开放国债市场。这类机构投资者的进入,一方面可以为国债市场提供先进的运作经验,另一方面这类投资者比较稳定,可避免外资带来过高的市场风险。
2.从远期来看,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应向境外投资者全面开放国债市场。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加入WTO后用2—5年的政策保护期加以过渡是合理的和必需的。但作为WTO的成员国,保护只是暂时的,最终要实现国内市场的全面开放,国债市场也不例外。从长远来看,我国通过建立一套从发行到流通的国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公开市场操作,国债市场将走向成熟,自动调整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将增强。当现实制约因素消除,国债市场将有能力承受外资的冲击,走向全面开放;同时我国作为WTO的成员国,本着国民待遇原则,也有义务履行向外资全面开放国债市场的承诺。从我国的受益来说,全国开放国债市场,不但可大量吸引外资,弥补国内资金的不足,同时也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借鉴国外金融市场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国国债市场的健全和规范。因此,从远期目标看,在国债市场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我国应向境外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全面开放国债市场。
国债市场后的正面效应与压力、冲击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经济各个层面向国际经济的融合,将直接或间接地推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允许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国债市场是大势所趋,并将随着加入WTO而指日可待。尽早分析其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能够使我们更主动地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同时促进经济与社会的繁荣。
1.使国债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
我国的国债市场主要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二大部分。加入WTO后,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外商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将逐渐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符合条件的外国证券公司和中外合作基金管理公司也将进人交易所参与国债的买卖。
市场参与者的增加,一方面,可以优化国债持有者结构。目前我国国债机构投资者比重偏低,虽记账式国债相当部分由银行持有,但由于各家银行的资金头寸状况相仿,限制了国债流通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外资的进入将显着改变这种情况。另一方面,有利于国内市场主体的发育和壮大。
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仅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而且在金融市场上的运作经验丰富。他们的进入不仅为国内机构带来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也为国内机构提供了参照示范体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内的市场主体也会抓紧时间“修炼内功”,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通过直接的交流合作,可以更有效地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水平,并促进它们的规范化运作。自1995年开始的合资投资银行试点证明,合资金融机构的建立对整个市场的发展和各类市场主体都大有裨益。
2.提高国债市场的效率。
就国债发行市场来说,国外资金的流入将为国债市场提供大量资金来源,加之近年国内利率处于较低水平,财政部可以此为契机,增加长期国债的发行,同时推出短期国债品种,以优化国债品种和期限结构。一级承销商的增加,还有利于降低国债发行成本,缩短融资时间,使国债发行利率趋向合理与稳定。
市场容量的扩大,市场参与者的增多,市场主体结构的优化,都会提高国债流通市场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在此基础上,国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利率水平会趋于统一,使国债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地位逐渐凸现,国债市场运行对金融运行和整体经济运行的影响力也会大大加强。此外,随着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所占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所对应的一级交易商更具市场性和广泛代表性,他们直接感受货币政策的影响,对央行的举措会作出更灵敏。更快捷的反应,从而增加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效果。国债、特别是短期国债的扩容,也将为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提供更加充足而合格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手段。
3.推进国债市场的统一和国债衍生工具市场的形成。
1997年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后,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形成分割。两市场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不同子市场形成的利率存在相互背离的现象。1999年起农村信用联社、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相继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大大削减了这种背离。在放宽外国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后,必将进一步促进国债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因为这些外资金融机构多为混业经营或跨行业集团,直接连接两个市场,从而使国债市场上形成的利率更加真实地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也使证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
外国投资者基于他们在业务能力、市场经验、风险管理和资金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相应地会对国债市场的金融品种提出多样性的要求,因此我们势必要重新启动国债期货市场,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以分散、转移、回避各种市场风险的衍生工具及其市场。
4.有利于改变中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竞争中的不利地位。
(l)为国内商业银行和国内券商提供走出国门、拓展海外业务的机遇。目前我国政府在海外发行外币债券的承销业务基本被海外券商包揽,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内券商没有海外分支机构有关。根据WTO的对等原则,在我国开放金融服务业的同时,国外的金融服务业也要对我国券商开放。
我国券商可以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并享有所在国的国民待遇。他们不仅可以为我国政府及企业的海外融资提供承销服务,还可以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操作技巧,加快我国证券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在国际市场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改变目前中资银行在税负上的不利局面。为了吸引外资,我国一直对外资银行给予较多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外资银行综合税率为30%,在经济特区为15%,而国内银行原所得税率高达55%,视征收营业税率也适用8%的高税率。加入WTO后,要求对外资金融机构实施与本国金融机构相同的政策,这不仅体现国民待遇原则,也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可以预料,内外资银行的税负水平必将趋于统一。
1.国内金融机构面临强大竞争对手的挑战。如果说从长期看,加入WTO有利于国内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壮大,那么从中短期看,国内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挑战则是巨大的。随着对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限制逐步减少,外资机构的竞争力将日渐显露出来。他们实力雄厚,操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手段丰富,资产质量优良,人员素质较高,在竞争中更具优势。他们不仅可以凭借自身优势抢占市场份额,争夺优质客户,而且可以凭借优越的工资待遇、工作条件把中资机构的优秀人才吸引过去。总之,国内金融机构将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
2.国外投机资本的介入和国际金融市场为国债市场提供大量资金来源,加之近年国内利率处于较低水平,财政部可以此为契机,增加长期国债的发行,同时推出短期国债品种,以优化国债品种和期限结构。一级承销商的增加,还有利于降低国债发行成本,缩短融资时间,使国债发行利率趋向合理与稳定。
市场容量的扩大,市场参与者的增多,市场主体结构的优化,都会提高国债流通市场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在此基础上,国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利率水平会趋于统一,使国债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地位逐渐凸现,国债市场运行对金融运行和整体经济运行的影响力也会大大加强。
此外,随着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所占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所对应的一级交易商更具市场性和广泛代表性,他们直接感受货币政策的影响,对央行的举措会作出更灵敏、更快捷的反应,从而增加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效果。国债、特别是短期国债的扩容,也将为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提供更加充足而合格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手段。
3.推进国债市场的统一和国债衍生工具市场的形成。
1997年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后,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形成分割。两市场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不同于市场形成的利率存在相互背离的现象。1999年起农村信用联社、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相继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大大削减了这种背离。在放宽外国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后,必将进一步促进国债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因为这些外资金融机构多为混业经营或跨行业集团,直接连接两个市场,从而使国债市场上形成的利率更加真实地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也使证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
外国投资者基于他们在业务能力、市场经验、风险管理和资金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相应地会对国债市场的金融品种提出多样性的要求,因此我们势必要重新启动国债期货市场,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以分散、转移、回避各种市场风险的衍生工具及其市场。
4.有利于改变中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竞争中的不利地位。
(1)为国内商业银行和国内券商提供走出国门、拓展海外业务的机遇。目前我国政府在海外发行外币债券的承销业务基本被海外券商包揽,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内券商没有海外分支
机构有关。根据WTO的对等原则,在我国开放金融服务业的同时,国外的金融服务业也要对我国券商开放。我国券商可以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并享有所在国的国民待遇。他们不仅可以为我国政府及企业的海外融资提供承销服务,还可以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操作技巧,加快我国证券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在国际市场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改变目前中资银行在税负上的不利局面。为了吸引外资,我国一直对外资银行给予较多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外资银行综合税率为30%,在经济特区为15%,而国内银行原所得税率高达55%,现征收营业税率也适用8%的高税率。加入WTO后,要求对外资金融机构实施与本国金融机构相同的政策,这不仅体现国民待遇原则,也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可以预料,内外资银行的税负水平必将趋于统一。
1.国内金融机构面临强大竞争对手的挑战。
如果说从长期看,加入WTO有利于国内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壮大,那么从中短期看,国内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挑战则是巨大的。随着对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限制逐步减少户十资机构的竞争力将日渐显露出来。他们实力雄厚,操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手段丰富,资产质量优良,人员素质较高,在竞争中更具优势。他们不仅可以凭借自身优势抢占市场份额,争夺优质客户,而且可以凭借优越的工资待遇、工作条件把中资机构的优秀人才吸引过去。总之,国内金融机构将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
2.国外投机资本的介入和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传入会增加市场风险。
入世后外国投资机构涌入,不可避免会有一些国外投机资金随之而来,在我国证券市场进行投机操作。一旦一些大机构联手出击,可能对我国证券市场造成破坏性影响。随着国际金融资本进出我国频率的加快,我国股市、债市和汇率市场的不稳定性将增加,同时也增加了对短期外债管理的难度。国际金融市场与我国市场之间的传导机制也会增强,进而可能更易将国际金融风潮传入我国,增加我国的市场风险。如何防范国际投机商的过度投机和蓄意破坏,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冲击,提高金融监管和外债管理水平,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3.对债券托管和结算系统提出更高的要求。
目前交易所对投资人持有的国债实行接券商席位托管,而不是按投资人实名账户托管的制度,以及国债的混合交收制度。券商可以很容易地挪用投资人的国债进行投机。入世后,如不改变这种状况,外国投资人也可能会由于对中国国债市场丧失信心而撤出资金,或者一些外国证券公司也可以利用这一漏洞,动用大量国际游资在国债市场兴风作浪,严重危害国债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交易所应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托管制度对接,实行实名账户制和钱券同时过户,保证国债市场处于低风险的运行状态。
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的结算服务系统也无法满足入世后的发展要求。现在该市场实行询价交易,结算和托管服务是两个分开的系统,因银行结算效率低下而制约了债券交易结算效率的提高。因此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必要象股票交易所那样,实行电脑撮合交易,以提高结算效率。
4.现存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受到冲击。
加入WTO后,进入国内的外国金融机构基本上是能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的全能型金融机构,他们在融资能力、赢利能力等各方面都比单纯的银行或证券公司强。国内金融机构若固守严格的分业格局,在竞争中必将处于明显的劣势;若也走混业经营的道路,则需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混业经营,也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需加强联系和沟通;在进行决策时,不仅要考虑本行业的情况,还要充分考虑相关行业的状况;不仅要考虑国内金融市场,还要充分考虑国际金融市场。
5.削弱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加大宏观调控难度。
我国现行货币供应量中没有包括国内金融机构的外汇存款和外资金融机构存款两项。在金融业开放的情况下,这两部分是不容遗漏的,否则,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将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因此,应将它们增加到货币供应总量的统计中。同时,货币供应量与有关宏观经济指标的相关性也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目前利率管理仍是强制性的货币政策措施。而国内利率政策对外资银行业和中资银行业是差别性的,随着外资银行业务量所占比重的增加,不受央行利率管制的金融业务量也越来越大,利率管制效率也会下降。
6.现行的资本项目管理政策受到挑战,并要求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
迄今为止,我国利率市场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1996年在国债发行中正式引入了价格竞争的招标方式,发行利率由意中人决定;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同业拆借利率,并逐步取消了该利率的上限限制;1998年扩大了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1999年放开了对外资银行人民币贷款的利率;2000年放开了外币存款利率;等等。加入WTO后,必然会要求进一步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除了上面提到的利率管制效率下降的原因外,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关联度提高,中国利率变动与国际市场利率变化的趋同性增强,也需要尽快完善中国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目前我国的资本项目尚未放开,本外币之间存在较严格的隔离,但进入WTO后,在华的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低成本融资,而外资的服务对象也扩展到了中资企业,这就会出现大量中资企业从过去在中资银行融资转向在外资银行融资,从而加强本币与外币的融通和国际资本的流入流出,也加大了资本项目严格管理的技术难度。同时中资企业和银行重组将从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外资银行和企业将持有中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这都将对中国资本市场产生冲击,最终迫使将资本项目放开。许多国家金融部门改革的经验表明,放开利率、减少信用补贴。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是放松对资本账户管制的必要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利率市场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全开放是一个带有关键性意义的问题。
中国国债市场经过20年左右的培育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框架与基础,国际经验正在被创造性地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并被应用于指导市场发展的实践中,国债市场对于支持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推进货币市场发展和追求全局性宏观调控目标,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从目前看,国债市场完全对外开放的时间表主要取决于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的时间安排,这可以给我们再留下数年宝贵的时间与机会作好开放的准备。基于前面关于外资进入前景及影响的分析和我国国债市场现状的考察,我们认为,我国国债管理应对“WTO挑战”,从指导思想上应坚持以下三条:
第一,利用有利的发展契机和正面影响,进一步从规模、效率、规范性、参与者素质及市场基础设施、法治建设等方面提升中国国债市场,使之更好地发挥功能,为我所用,为我所控。
第二,积极寻求以平滑、渐进方式推进国债市场对外开放的途径,使国债市场成为探索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及与国际接轨的试验田与缓冲带,为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市场管理、运作积累经验。
第三,恰当设计市场进入的非关税壁垒和附加条件,缓冲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债市场带来的冲击,平衡其权利义务,为我方争取有关利益。
具体对策方面,我们认为在今后五年左右的时间中,应实施以下五大方面的举措:
近三年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各年都安排发行1000--1500亿元的建设国债,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的投资和大型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带动了大量银行资金和其它资金向这些领域投入,为克服亚洲金融危机和“通货紧缩”的负面影响,拉动国民经济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我国面临的实际问题和今后若干年发展的需要看,注重运用国债手段绝非权益之计。今后几年稳步扩大国债一级市场规模,势在必行。
——受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十五”和今后我国将进入一个持续时间长、力度大、影响深刻的结构调整时期,而“入世”则可能在相当程度上将结构调整中的某些矛盾进一步显现和激化。从理论上讲,“入世”后关税壁垒和其它贸易壁垒的消除或弱化,有利于所有贸易伙伴国各自要素、技术的比较优势的发挥。然而对我国而言,如果不采取必要的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措施,加入WTO,将会使我国产业结构更偏向于劳动密集型。这种贸易自由化的结果对我国在世界贸易格局中地位的提升是不利的。即使是某些原本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如纺织工业),随着科技进步,其性质也正在发生变化,有可能发展成为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因而这些产业我们原来所具有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丧失。如果我们不能在今后5-10年内对纺织工业进行较为深刻的技术改造升级换代,我们就很可能失去很大部分的纺织品国际市场。国外经验和我国实际都表明,要提升我国产业结构,不能离开财政的支持,必须充分运用国债手段。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入世”后进口产品的冲击,国内一部分缺乏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的企业和行业将被逐渐淘汰,失业、下岗和转岗职工人数势必呈上升趋势,做好这部分职工的安置工作,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加强其财力支持,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未来5-10年,政府应在两方面进一步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是再就业培训及职业介绍。仅靠民间市场化运作的培训和职介机构是不够的,政府应举办或补贴这项事业,使失业下岗人员都以尽可能少的支出获得能帮助其重新就业的本领和机会。二是提供失业救济,保证失业者可维持个人最低生活水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和社会保障运作,也必须得到国债手段的大力支持。
——进入WTO后,关税平均水平进一步降低,进口需求呈上升趋势,为了刺激出口维持贸易顺差或贸易平衡,可能要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力度;另外也不排除必要时采取人民币贬值的策略。上述两条都会带来财政增加支出因素,为了维护必要的收支对应关系,筹措增支财力,也必须充分运用国债手段。
基于以上考虑,财政除了应当继续扩大、培育新的税源和厉行节约之外,还应当进一步发挥国债市场的作用。第一,今后5-10年,国债发行规模可考虑与GDP增长保持同步。按我国目前国债发行余额1.5万亿计算,GDP年均增幅按7%计算,则国债发行余额规模可每年增加 1000亿元左右。第二,利用近几年难得的低利率时机,适当扩大期限为10一20年的固定长期附息国债的发行量,以降低国债的平均发行成本。
流动性是市场的灵魂,只有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一级市场的战略才能得以有效贯彻。国际上衡量流动性一般有两项指标,一是看换手率的高低,二是看大额交易是否会影响市场价格水平。我国国债市场流动性总体上还很不足,尤其是大宗场外交易市场尚处于培育阶段,换手率不高。2000年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量为1.67万亿元,可交易的债券存量为1.6万亿元,年换手率大体为100%,而国外成熟的市场这一指标基本在1000—3000%。我国交易所市场的换手率虽然比较高,但市场的大额成交量对市场价格的影响较大,因此也不能认为流动性很好。
今后5—10年,政府应通过健全游戏规则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围绕市场流动性的提升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建立做市商制度和引入同业经纪人。做市商制度已被国际债券市场证明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尤其是促进现货交易的有效手段。近一两年来,我国已有少数商业银行尝试在市场上进行双边报价,积累了一些经验。规范与完善这项制度应当成为主管部门在市场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促进大宗交易和适应部分市场参与者希望在交易达成前不暴露身份的商业经营要求,应当参照国际运作规则引入同业经纪人。同业经纪人一般都不是金融机构,没有必要用行政的办法去“官办”,应让市场去选择,政府的职责在于制定规则,实行监督。
2.完善资金清算与债券结算机制,尽快实现“券款对付”。较长时间以来,由于国家自动支付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债券过户与资金清算一直未能同步进行,既增大了结算风险,也影响了市场运作的效率。进入WTO后且不论外资机构进入市场因结算条件不利可能会引致的风险,就连许多国内投资人也会因结算风险而裹足不前。因此,加紧支付系统的建设,并使债券结算系统与之相匹配,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3.努力实现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国债市场债券的统一托管结算。目前,两市场的债券是分别登记托管、分别结算。实现统一托管结算,可以实现两个市场逻辑上和运作中的统一,不仅有利于合理的市场价格的形成,恰当发挥两个市场各自的优势,减少因体制原因造成的投机现象,而且可以使市场参与者获得以一个账户同时参与两个市场的便利,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
4.在适当时候恢复国债期货交易,逐步引入衍生品种。国际经验表明,衍生品种的多少既是国债市场繁荣的标志,又是促进市场发展的重要催化剂。目前国债市场除了现货交易外,衍生品种只有“质押”式“回购”,但质押式回购项下的债券在回购期间内不能被再次使用,虽然有利于控制结算风险,但对市场流动性有一定消极影响。今后几年应在严格的风险管理和统一的托管系统的支持下,依次、逐步引入“开放式回购”(即回购首期与到期均按买断关系进行结算)、远期、掉期以及期货等衍生品种。我国期货交易几年前因“327”、“319”事件而暂停,但当时的相关条件(保值补贴率和贴息)如今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在风险可控性上今非昔比,应积极考虑在适当时机恢复国债期货交易。
1.加快市场的信息建设。提高市场信息集散与揭示的水平,是发展市场规范市场、提高监管水平的需要。随着市场参与者、交易品种等方面的扩展与深化,市场信息需求正逐渐增大,应充分重视,采取措施,建设专业的国债信息系统及报价系统,培育专业信息服务商。
2.加强法治建设,完善监督体系。要利用几年的时间,在充分吸取国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比较严格、健全的市场法治规范体系。同时要积极发挥交易场所、托管结算机构的一线监督和信息报告职能,逐步形成高效、灵敏的监督体系。应争取在市场对外全面开放之前,做到市场规范体系和监督体系基本与国际接轨。
目前,国内市场参与者的构成中,商业银行所占市场份额最大,其债券持有额与交易额大体占到80%左右,因为随着资产管理意识的加强和准备金管理方式的改革,它们需要在自身资产中保有更高比例的无风险(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国债、金融债等。在近两年的市场运作中,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已将债券作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加以应用。但是,仅仅出于自身资产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的目的参与市场,商业银行是难以在市场发挥应有作用的,无法应对进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市场后迅速扩张其市场份额的挑战。事实上,如果商业银行能够在满足自身流动性管理需要的同时更多地从市场经营的角度积极参与市场,则不仅有利于市场的活跃和流动性的提高,而且能为自己培育新的中间业务生长点和赢利点。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目前还未真正以经营者的角度进入市场,因此在国债市场完全开放以前,促进国内市场参与者转变观念,练好内功,培育其优势业务,显得十分迫切。这其中,抓住了商业银行和国债市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就抓住了关键和重点。
1.应加大对市场参与者的培训力度。加入WTO后的竞争,首先会突出表现在人才的竞争方面。我们应充分认识这一挑战的严峻性,大力加强人才培训,不仅要让市场交易人员熟悉操作要领和提高市场分析能力,更要针对目前高层管理人员市场意识和经营策略存在的不足,重点加强这部分人的进修和提高。
2.扩大金融机构在国债市场上的中间业务份额。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经过几年的培育,已基本吸纳了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进入市场,部分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也已进入市场。将这一市场扩展为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体,各类机构投资人均可参与的批发性大额债券市场的时机,已渐趋成熟。从提高市场效率、减少市场交易结算风险的角度考虑,应当积极发展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交易结算代理人或经纪人的中间业务,使企事业单位均可通过代理人或经纪人进入市场。
3.发展国债柜台交易。国内商业银行在网点数量上具有优势,在计算机处理系统的支持下,储蓄网络发行、登记并挂牌买卖记账式国债是一项一举数得的好事。既有利于化解因利率变动、凭证式国债可能大量提前赎回而给商业银行造成的压力和风险,也有利于扩展国债市场、方便公众投资人,并使柜台市场与银行间市场形成联动,同时还有利于商业银行扩展中间业务份额,发展自己在国债市场中的作用。这项工作应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试点,取得经验后尽快推开,使国内商业银行的优势得以发挥。
B股市场向中国国内投资人开放,是实现局部美元化(硬通货化)的一项有份量的举措,是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接轨的重大尝试和进展。考虑到我国债券市场已有相当的基础,在人民币自由兑换前,开办美元国债市场应是另一项值得研究和探索的举措。所谓美元国债市场,是指利用现有国内债券市场的基础设施,面向国内现有债券市场参与者和境外投资人发行以美元计价的政府债券,以及所有投资人之间进行上述债券交易的市场。从目前看,开办美元国债市场具有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第一,开办美元国债市场能更好地满足财政筹资的需要,更好地利用外资。我国目前政府外债余额大约为700亿美元,主要由美、日证券机构作承销商,在欧美金融市场或日本证券市场上发行,比较典型的有“扬基债”、“武士债”,发行工作复杂,发行费用较高,也较难实现连续发行和均衡发行。开办由我们自己管理的美元国债市场,建立稳定规范的承销体制,吸引国内外机构投资人参与市场,可为财政提供更为理想的筹资机制。
第二,B股市场开放后,B股投资者参与美元国债市场的需求增强。B股市场的开放意义重大,其规模在几年内将会迅速扩大。但是从长远计,如果投资人没有一个较为理想的美元债券市场作为资产管理和避险的手段,则B股市场也难以有稳健和长足的发展。
第三,开办美元国债市场有利于优化国际收支机制。目前我国居民、企业所持美元基本都存入了银行,形成了上千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而它们大都被用于购买美国政府债券,而我国财政所需要的美元债务资金则要从国际市场上筹措。如果国内有一个美元国债市场,必然能吸引大量国内投资人参与市场,这一市场不仅可支持我国财政,而且也有利于外汇储备的调控,使之保持合理的总量水平和结构。同时,我国经济地位的提高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将会使我国发行的美元国债在信用等级与收益水平方面的“收益信用比”保持一定的优势,对国外投资者会有相当的吸引力,尤其是会吸引海外华人社会的关注和投资。这些情况都将有利于建立新的、更为合理的国际收支机构。
第四,允许国外金融机构进入美元国债市场是一个很好的筹码,同时也不会招致汇率风险。允许和批准国外金融机构进入美元国债市场,可以在人民币资本项下自由兑换这个重要的资本市场约束条件未解之前,就做出金融市场有限开放的实质性动作和极为主动的姿态,有利于增加我方在WTO组织中的筹码。同时,将参与美元国债市场作为国外金融机构的“权利”后,可以相应地增加其在其它方面的“义务”和有关附加条件,使其希望尽快参与中国市场的积极性能更好地为我所用。由于美元国债市场是向世界敞开大门的市场,其交易也全部用美元进行支付和结算,因此有可能成为国际游资的蓄水池,但其资金的涌入、涌出对人民币汇率不会有太多的影响。这样既可实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向实现对世贸组织的承诺迈进一大步,又同时使金融管理层在现有条件和经验下保持对市场的控制。
第五,美元国债市场会使我们进一步积累管理市场的经验。美元国债市场的管理和运作必须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进行,这将激励我国金融管理者、市场中介机构以及市场参与者进一步转变观念,学习市场,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有利于我们提升管理和运作水平。
对美元国债市场的监管和风险控制有三个重要的着力点,一是立好规矩。法制规则一定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与国内相关法律和国际法相协调。二是加强关于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与信息披露管理;三是控制住托管结算环节的运作风险。只要我们积极谨慎地合理把握,局部美元化的美元国债市场就有可能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成功的试验田和渐进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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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些专家对宏观税负水平的国际比较和实证分析结果看,存在一个基本观点和经验: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反方向的变量关系。基于目前我国宏观税负偏重的现状,在当前“稳增长”成为重要任务的经济环境下,有实施较大规模的结构性减税、适当减轻或至少是稳定宏观税负的必要和可能。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税务研讨论文:税制改革是稳增长转方式的。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税制改革是稳增长转方式的
税收作为财政收入政策,既是筹集政府收入的主要手段,也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改革完善税收制度,对稳增长、调结构和转方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现行税制确立于1994 年的税制改革, 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以及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共19 个税种。通过改革,确立了流转税特别是增值税作为主体税种的地位。这种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适应工业化初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鼓励地方政府做大本地区经济总量、加快推动工业化,对增加财政收入、提高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推进,税制结构失衡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从总量来看,总体宏观税负偏重。
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00 年~2011 年, 全国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速达20.5%,超过同期名义GDP 年均增速5.3 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收入占GDP 的比重从2000 年的13.5%逐步提高到2011 年的22%, 如果加上其他可统计的政府性收入,2011年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则达到32%以上。而同期,城乡居民收入占GDP 的比重持续下降, 从2000年的47.4%逐步下降到2011 年的41.7%(见图1)。政府收入比重的持续上升和居民收入比重的持续下降,是居民消费需求不足、“出口依赖、投资驱动、粗放增长”模式难以根本改变的重要原因。如果简单从国际比较来看,也许会得出我国宏观税负不高的结论,但若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出结构等因素分析,目前税负水平偏高。
(二)从结构来看,流转税等间接税比重过高,所得税等直接税比重过低,财产税基本处于缺失状态流转税税率偏高、税负较重。
以增值税为例,17%的基本税率远高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周边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也是较高的。近年来,流转税在我国总体税收中的比重一直保持在60%以上,其中,国内增值税和营业税两项就占比45%左右。相比之下,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比重目前只有24%左右,远低于流转税(见图2)。
(三)从功能来看,现行税制在组织财政收入上的功能发挥得较好,但调节收入分配、稳定经济运行的功能却较为脆弱。
失衡的税制结构,是“重生产、轻消费;重二产、轻三产;重数量、轻效益”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根本改变的重要体制性原因,与调整经济结构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不适应,与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和促进社会公平的要求越来越不适应,与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越来越不适应。
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在低收入阶段税收主要是以间接税为主,进入中高收入阶段则转为以直接税为主。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也普遍经历了一个从以传统的直接税为主,到以间接税为主,再到以现代直接税为主的变化过程。如,美国在1913 年就开始从商品课征流转税为主向所得课税为主转变。目前,OECD(经合组织)成员中24 个发达国家,直接税在总体税收中的比重平均占到70.7%,其中,单所得税一项的比重就占到39.5%。
我国目前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2011 年人均GDP 超过5000 美元,按照世界银行标准已迈入中上等收入国家行列,税制上也到了从以流转税等间接税为主、向以所得税等直接税为主或至少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转变的阶段。
(一)推进税制改革、实施较大规模的结构性减税是稳定经济增长水平的迫切要求。
从一些专家对宏观税负水平的国际比较和实证分析结果看,存在一个基本观点和经验: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反方向的变量关系。基于目前我国宏观税负偏重的现状,在当前“稳增长”成为重要任务的经济环境下,有实施较大规模的结构性减税、适当减轻或至少是稳定宏观税负的必要和可能。
当前,我国一方面经济增速持续回落下滑,特别是实体经济面临较大困难;另一方面,由于“人口红利”逐步消退、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物价长期上涨压力较大,一定程度上面临“滞涨”的压力。在这种环境下,需要从供给端改善经济发展条件, 将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多放在“少取”上,实行“放水养鱼”的结构性减税政策, 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和转型升级留下缓冲空间。由于我国流转税税负较重, 占总体税收的比重较大,所得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较小,而且从长远看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所得税的作用,因此,应将主要的减税空间放在流转税上。
(二)推进税制改革、降低间接税的比重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
1. 有利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间接税主要来源于经济增长“量”的扩张,只要企业在生产和交易,增值税就源源不断;直接税主要来源于经济发展“质”的提高,只有企业经营效益好、居民收入水平高,所得税、财产税才有来源。降低间接税税负及其在总体税收中的比重,提高直接税的比重,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地方政府更多关注居民收入的提高和居民财富的增长,更多关注投资环境的改善和企业效益的提高,更多关注人居环境的优化和“人气”的增加,从根本上改变地方将主要关注点和工作精力放在拉投资、上项目、铺摊子、推动短期内GDP“量”的扩张这一状况,为地方政府切实将经济工作重点放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上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体制保障。
2. 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加快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是扩大居民消费、优化需求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根本途径。流转税等间接税税负可以转嫁,其实际承担者是商品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者,在理论上被归为累退税。由于低收入者的收入主要用于即期消费,高收入者的收入主要用于储蓄,因此,低收入者所承担的流转税税款占其收入的比重要高于高收入者。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就是低收入者承担了与其负担能力不相称的高税负。而所得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具有累进性,更符合纵向公平的税收原则。因此,调整和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主要依靠所得税等直接税。我国目前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一定程度上还扩大了居民收入差距。从这个角度看,也要求逐步降低间接税在税收中的规模和比重,提高直接税的规模和比重。
3.有利于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已大为下降,生活必需品外的其他消费品支出在整体消费支出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而此类消费品一般来说价格需求弹性较大, 在收入水平一定的条件下,实际销售水平是实际需求量的主要决定性因素。中国游客在境外天量购物,其原因不是同样的商品在国内买不到,而是因为这些地方价格相对比较便宜。由于增值税等流转税税负可以转嫁,因此,流转税高税率必然传导为商品高价格,这也是一些同样的商品国内价格要高于境外价格、大量国内需求转移到境外的重要原因。降低增值税等流转税税率和税负,在竞争市场环境下,其直接效果将是降低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这对于实施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战略,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有利于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直接税具有高度的自动伸缩性,是市场经济运行和经济周期运动的“内在稳定器”。当经济不景气时,国民生产减少,企业税前利润和个人税前收入减少,相应的税收收入就会自动下降,企业和个人税负减轻, 同时也导致政府预算赤字上升, 从而有利于扩大社会总需求,抑制国民生产的下降;当经济过度繁荣时,税收自动增加,预算赤字趋向盈余,对社会总需求施加抑制作用。这种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无需政府预先作出判断和采取措施,从而避免了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所存在的判断失误、政策时滞和顺周期倾向,对比较温和的宏观经济波动的调节作用效果更为明显。为更好发挥税收对经济运行的自动稳定调节作用,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也有必要逐步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
要结合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对税收制度进行一揽子改革。总的目标取向是:适当降低流转税等间接税在总体税收中的比重,提高所得税、财产税等直接税的比重,构建既能满足政府财力正常需求、又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税收制度体系。近期,要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适当降低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率,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 健全小微企业所得税制度,实施以流转税和小微企业税负为重点、较大规模的结构性减税。中长期,要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房地产税、遗产与赠予税等财产税制度,推进社会保障费改税。作为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提高征管能力和水平。
(一)总体降低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税负。
一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将增值税扩围到所有服务业领域, 完善税率结构和抵扣政策, 基本消除服务业重复征税问题,降低服务业税负,促进服务业发展。此项改革如果在全国铺开,将是千亿元级的减税。
二是适当降低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率。将增值税基本税率由17%降至15%~13%左右,近期可选择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等增值税税负较重、目前经营上面临较大困难的行业先行试点。同时,考虑到减轻流转税税负对改善企业效益、降低物价水平和扩大居民消费的正面效应。
三是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起征点在目前基础上再上调50%,以减轻小微企业流转税税负。四是强化消费税等特殊流转税的作用。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根据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需要,研究将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高档消费品及服务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合理引导社会消费行为。
(二)健全有利于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一是完善和落实好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目前的150%提高到200%,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办法,合理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二是将企业固定资产法定折旧年限缩短3~5 年,并允许常规条件下加速折旧,对专利等无形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和加速折旧。
三是扩大现行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实施范围并长期化、法定化,研究对小微企业普遍实行15%的低税率所得税制度,对初创期小微企业给予1~2年的所得税免征期。
(三)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制度。
一是尽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将固定性、经常性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征税, 将资本所得和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作为分类所得按次计算征税,设计科学合理的税收减免与扣除项目,而不是简单地提高起征点,以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筹集财政收入、培育公民纳税人意识上的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财产税体系。要在房产税改革试点基础上,研究建立对家庭二套以上住房、高档住房保有环节普遍征收、以市场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的房地产税制度。适时开征遗产与赠予税。
三是研究推进社会保障费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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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毅夫为代表的学者提出经济增长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要素投入要充分利用要素禀赋本身的比较优势。中国是一个劳动力相对过剩的国家,相对低廉的劳动力价格相对资本和其他要素来说是一大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不仅可以有效推动经济增长,而且也可以吸纳剩余劳动力,促进充分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十二五”开局对中国经济增长要素的思考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 要]要素投入是经济增长的核心问题之一,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成为未来五年经济改革的主线。笔者从新古典增长模型的角度看要素投入方式的变革,分析单纯以资本和劳动力投入为主都不具有可持续性,必须大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关键词]经济增长 要素投入 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
【论文正文】
“十二五”开局对中国经济增长要素的思考
经济增长的要素投入问题一直被学者们认为是解开增长之谜的重要突破口之一,长期以来,国内外众多研究经济增长问题的专家学者都在努力寻求中国三十几年来保持高位增长速度的合理解释。笔者试图根据简单明了的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即索洛-米德模型,将经济增长率大致看成资本增长率,劳动增长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索洛余项)三者的函数。关于全要素生产率,学术界有不同的定义标准,笔者将全要素生产率理解为除资本和劳动两要素之外的其他诸多影响经济增长的要素集合体,包括人力资本,结构优化,制度创新,技术演进,规模经济等等。
国内外大量的实证研究和测算结果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的引擎是资本要素(这里指物质资本)投入。援引李京文等(1993)的测算结果,1978到1990年期间,经济平均增长率是8.35%。其中,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0.9%;陈琳(2008)在对中国经济增长因素的测算分析结果中显示,1978到2004年间,资本存量年平均增长率为10.1%,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6.2%。可见,资本要素投入对GDP增长率的贡献超过一半。这样的结果如果用哈罗德-多马模型,“贫困恶性循环理论”等来解释的话,应该是基本符合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初期阶段的一种增长方式。
然而,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国外经济学家和大批的国内学者都对中国这样的增长方式感到忧虑,认为这样的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应该看到,高水平的资本投入,特别是政府主导的固定资产投资,首先,是造成了经济结构,特别是供求结构的失衡。持续不断地资本刺激已经造成了某些行业相当程度上的产能过剩,而国内消费又不能完全吸收,这样就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和结构失衡。其次,产能过剩需要有一个释放的渠道,这样就可能引致对外出口路径依赖的强化,使金融危机以来日益激烈的贸易摩擦更加白热化。再次,大量以货币或者信贷形式投入到实体经济中的物质资本,很可能成为通货膨胀的诱因之一,加剧物价上涨的压力。最后,高水平,强力度的资本要素投入,也会使得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调控范围逐渐缩小,力度逐渐减弱,最后使政策失效的可能性加大。因为当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大型投资趋于饱和时,政府的投资渠道就会锐减,此时利用投资拉动的政策效应就受到限制。
以林毅夫为代表的学者提出经济增长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要素投入要充分利用要素禀赋本身的比较优势。中国是一个劳动力相对过剩的国家,相对低廉的劳动力价格相对资本和其他要素来说是一大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不仅可以有效推动经济增长,而且也可以吸纳剩余劳动力,促进充分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事实上,根据马克思剩余价值论,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增加产出方面的作用当然不可小视。综合多位学者的测算结果,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力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18-20%左右,仅次于资本要素,是第二大贡献主体。 当然,若以劳动力要素的投入为主,这种增长也是不可持续的。
其一是劳动力成本在近年来有逐渐提高的趋势,人口红利趋于消失。这主要源于中国老龄化加剧和人口出生率持续处在较低水平,使劳动力供给出现缺口。
其二,以劳动力要素投入为主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必须有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供给,但是刘易斯关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假定在当前的中国开始受到质疑。
由索洛-米德模型可知,全要素生产率实际上是产出增长率扣除资本和劳动要素增长率之后的余项,是要素投入所不能解释的部分。在中国,这一部分对产出增长率的贡献相对要素投入贡献要小得多。大量实证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约在30-34%之间,与发达国家40-50%的水平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
全要素生产率对产出增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1世纪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是科技的竞争,人才的竞争,要素优化配置能力的竞争。而这些因素,正是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大幅度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力,才能是经济增长保持持续性和高增长。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必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
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坚持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由于技术和人力资本都具有外部性和溢出效应,引进先进技术有利于提高本国的总体科技水平,一个较高素质的群体会带动整个社会的进步。
第二,必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经济增长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变化无疑用事实证明了制度变革和制度优化的重要作用,也坚定了我们变革宏观、微观经济体制的决心。一个较优的制度会使推动经济增长各因素的潜能得到尽可能的释放,从而是各要素得到更有效率的配置。
第三,由政府主导型经济向市场主导型经济转变。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首先要从政府职能和角色的重新定位开始。改变政府主导投资拉动的增长方式,由市场力量来配置各类资源,这样才能实现加快转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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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是指为促进就业水平提高,减轻经济波动,防止通货膨胀,实现稳定增长而对政府财政支出、税收和借债水平所进行的选择,或对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所作的决策。或者说,财政政策是指政府变动税收和支出以便影响总需求进而影响就业和国民收入的政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财政政策建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财政政策建议全文如下:
和政府直接支付转变成本相比,财政政策的引导、激励和约束则带有一定的间接性,但往往更具有规范性和长效机制特征。但在具体讨论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支持措施之前,必须明确:财政并不能包打天下,而是要以顺应市场机制和弥补“市场失灵”的方式来行市场所不为、难为之事;财政发挥作用往往是为了助市场“一臂之力”,不能因此导致过度的行政干预或政府依赖。
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努力都将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财政政策若要对此释放更多的潜力和空间,必须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依托制度的内生机制和动力,强化和优化政策的调控作用,同时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总结本国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优化财政政策设计,继续在支付成本、激励约束、优化外部配套环境三方面履行应尽职能,有所为有所不为,“到位”而不“越位”地做好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支持促进。
作为适应和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变革,公共财政建设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很多理念和步骤上的契合。坚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本身就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治本之举”之一,同时也是为财政政策发挥“有意为之”的能动性所提供的系统支撑。在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方面,近年已经取得了一系列包括财政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公共产品和服务逐步提质、丰富在内的成绩。但是,公共财政所包含的深刻内涵、所要求的更深层次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所肩负的适应和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使命,需要继续深化财政转型,不断探索和创新。公共财政不仅仅是市场经济的有机部分,而且需要其产生更大的作用力,以自身的改革和完善配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进步,也包括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公共财政建设中,不仅要把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作为财政分配的主要目标和工作重心,还要在更深层面上,发掘公共财政的创新空间。
其一是要充分认识公共财政在合理处理和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关系方面的作用。把“以财行政”的范围控制在市场难以作为的方面,真正履行政府应做之事、应为之举。通过财政制度的规范和政策的引导,把政府过度干预经济、主导经济的可能降到最小,从而避免或改变那种官员主导、权力推进、拼资源拼项目的投资驱动型经济粗放增长模式。
其二、要深刻领会公共财政与以民主法治为特征的政治文明的互动意义。现代意义的公开、完整、透明的财政预算,从其编制、审议、批准到执行,需要有一整套体现合理有效的权力制衡、民意表达、规范严密的决策及监督机制的制度安排。如果这种规范的公共选择制度安排,最终能够在公共财政的决策和管理运行中稳定地成型,或者说通过公共财政建设的深化促进了这种制度安排的建立和推广,那无疑将是公共财政对和谐社会核心内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更深层次和更具全局意义的贡献。同时,其综合效应将顺理成章地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生正面推动作用——无疑,权力制衡和公众监督的制度化是防止政府偏离职能、过度干预经济和促使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落实于集约式增长的最有效方法和长效机制。
现行“分税制”已在适应市场经济、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如何使其实质内容在省以下得到贯彻,已成为当务之急。按照“十一五”规划关于“减少行政层级”和“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的明确要求,今后要积极推进减少财政层次的“扁平化”改革,对省以下四个层级通过“乡财县管”和“省管县”的改革试验,力求实行扁平化与实质性分税。以此为基础,清晰合理界定市场经济要求的中央、省、市县三大不同层级的事权,进而合理配置税基,使地方政府的支柱性财源调整到省级的营业税和市县级来自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物业税(房地产税)上,从而在财源制度安排上抑制和消除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粗放增长的速度偏好,割断地方政府短期行为与粗放式经济增长的直接利益关系,从而在体制上消除地方投资过热和结构失调的内在冲动。改革的着力点包括:
由粗到细,清晰、合理地界定中央、省、市县三级政府事权及支出责任。关键是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的投资权,进而逐步形成全套的事权明细单,规范支出责任。
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结合税制改革及逐步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等措施,按照财政收入的属性并兼顾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合理配置税基、税权与收费权,促使地方政府专心致志于优化辖区公共服务与投资环境,促进统一市场形成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规范地形成各级预算,完善和加强转移支付。由中央、省、市县三级政权明晰各自事权、合理配置财权(税基),推进到规范地形成三级完整、透明、在公众参与之下事前决定、批准生效后严格执行的预算,同时改进完善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以及必要的“对口支援”横向转移支付,增加“因素法”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规范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对到期项目及补助数额小、体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意图不明显的项目要逐步予以取消;交叉重复的项目要重新清理,合并归类;对年度之间补助数额不变且长期固定的项目,列入中央对地方的体制性补助;严格控制新设项目,必须设立的项目要将资金安排和制度建设同步进行,实行规范管理)。同时,规范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监督评价体系,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充分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缓解基层困难和创新公共服务机制。按照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以奖代补的原则,在增加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财政支农、节支、精简机构的潜力和积极性。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要特别注重结合新农村建设中的县乡综合改革和“省直管县”改革试验,努力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缓解基层困难,在切实体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以事权定财力、以责任定财力、财力支出向基层倾斜原则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由“花钱养机构养人”向“以钱养事(政府采购)”的制度创新,切实加强和优化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
这一领域制度创新的出发点,是重在以公共收入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弱化地方政府盲目追求产值、追求流转税收增长的扭曲式激励机制。只有使地方政府职能的重点和其支柱性财源的培养相互吻合并形成良性循环,才能适应政府职能和财政职能调整的导向,从内在动力机制上消除其扩大投资、办企业的利益冲动和仅着眼于短期从土地一级市场获取收入的扭曲式“土地财政”依赖,内生地使地方政府行为纳入科学发展观的轨道。同时,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政府充当地方经济活动主角的不正常状况,必须从财力相关制度规范上切断不规范政府行为发生的源头。其要点包括:
调整流转税税率和结构,适当降低流转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首先是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快生产型增值税(即对企业新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予抵扣)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即允许企业抵扣投资所建厂房及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税款)的步伐;其次是适当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部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产品和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完善消费税税率结构,引导生产和消费结构。
开征物业税(不动产税),将其培育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体财源。力求尽快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在清理整顿房地产收费的基础上,合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包括外资企业房地产税),建立统一的物业税,把其税基放在不动产的保有环节。
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和征收管理。首先要大力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将政府性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透明地接受人大和公众的监督,实现真正严格的硬预算约束。与此相应,要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实质性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完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收模式,保证政策法规规定的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政府非税收入。
规范土地收入管理。严格按照2006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适当时机,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的统筹管理级次,调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成比例,建立全国土地收益储备基金,专项用于中长期的国土开发、整治等开支和稳妥解决失地农民的长期生产、生活问题。要切实贯彻土地“占补平衡”政策,遏制当届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避免“寅吃卯粮”。未来应该通过出台物业税等措施,厘清土地租、税、费的关系,适当淡化土地出让金的地位。
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区理念,需要配套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综合实施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税收、收费政策,适当集中和再分配一部分经济利益,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导向和行为。现阶段,可行的举措包括:
改革和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业权)的价、税、费制度。要以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为方向,尽快全面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完善矿业权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应将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两者之中性质相同的租金收入合并,租税分离,重新组合,各归其位。
发展建立以资源储量和级差收益为基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要改进矿产资源税费的计征方式,在有条件的矿山将现行按产量计征办法改为按储量计征办法,或按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修复率确定不同的税收标准,以促进资源开采率、回采率的提高。另外,应将目前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还可根据不同矿产资源的级差收益,实行差别化的税率和收费标准。
应当考虑从资源产品价格中适当提取矿山安全生产和环境修复基金。专款专用于安全生产、防范事故、环境恢复和资源枯竭时的连片改造、产业转移。
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没有纳入现行征税范围的资源品,如水资源、森林资源等纳入征税范围,同时将现有的某些资源性收费并入资源税。
合理调整矿产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方法。适当增加资源税中央分享部分,以利中央有财力实施跨省区的国土整治规划和资源合理开发方案。
改进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税收体系。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同时改进生态补偿收费制度,实施有利于资源节约利用和污染物减排的价格机制以及有效的惩罚措施。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上,实施“绿色导向激励”,鼓励投资、生产和消费等不同环节的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排、废弃物循环利用行为。积极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种的可行性方案。
在中国解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问题,必须走建设创新型国家之路,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能动作用。因此,财政政策设计上,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支持应当紧密结合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针对当前我国企业研发资金投入不够、创新水平低的实际,要特别着力把企业,包括大量中小企业锻造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同时促进产、学、研的联合开发。
财政支出方面。一是在创新产品建设上,应为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提供必要的贴息、信用担保等支持;业已成立并运行了数年的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需要扩大规模,改进管理,更多运用乘数效应较大的贴息方式,以及规范的参股方式。二是为建设科技实验室、中试基地、孵化基地等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三是积极发展产业基金和以政策性扶持为导向的风险创业基金的“母基金”。
积极改进和健全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通过实施政府支持性采购政策(包括首购政策),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市场化应用和创新型企业发展。
税收方面要制定、改进和完善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一系列税收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的着力点应适度前移,力求针对企业或科研单位实际科研项目投入予以鼓励。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总体而言,对于事关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核心技术,重大创新项目(重大专项),以及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关键共性技术,如能源、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航天航空和海洋技术,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等,应作为财政支持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对于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如装备制造、信息产业领域的系统设计技术、控制技术与关键总成技术等,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作为企业攻关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同时,对关系国家全局和战略利益、企业难以独立完成的大型技术装备项目,要给予必要的支持,集中力量取得突破。在具体推动过程中,各级政府财政应根据其财力大小和技术、储备状况,选择一定的领域和方向,有重点、有目标、分步骤地量力而行,并与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资金等积极形成合力,充分借助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高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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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意识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之一。亦称“民族性格”。指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的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心理状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在民族共同地域、民族共同经济生活及历史发展特点的基础上形成的,往往与民族的历史遭遇和所处地位有密切关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形势与政治相关论文范文:转变思维方式,推进民族复兴。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奋斗目标,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党必须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怎样做到这一点呢?这就要转变思想,使我们的思维方式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历史发展客观趋势的要求,具有和合性、开放性、创新性。
人们思维方式的形成与发展,同民族、国家以至人类历史发展之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任何一种思维方式的形成与转变,既受历史条件的制约,又受时代精神的制约。反过来,顺应时代潮流而形成的新的思维方式,会促使人们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并符合历史发展规律,体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上个世纪上半叶的时代主题是战争与革命。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空前的大劫难,战后世界人民期盼和平。但东西方两大阵营之间冷战不断。与此相适应的极性思维方式在上个世纪从初期一直持续到70年代中期都占据着优势地位。所谓极性思维,是指用两极分裂的观点认识矛盾,并用对抗的方法解决矛盾双方冲突的思维方式。这一思维方式,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当着革命形势完全成熟,为了人民的利益与社会的进步,用对抗的方法、暴力的手段解决矛盾冲突,争取革命胜利,是正确的。
俄国十月革命、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通过武装斗争夺取政权,都被历史证明是正确的,得到人民群众拥护的。但是,历史条件发生巨大变化、时代主题转换之后,沿着思维的惯性继续坚持这种极性思维方式就不对了,就会阻碍历史前进的步伐。在世界当代史上,美苏争霸世界,导致国际矛盾斗争越来越尖锐化,由此产生了冷战思维方式。冷战思维方式就是一种国际间的极性思维方式。它不符合世界人民要和平、求合作、促发展的时代潮流。它对人类历史前进的步伐是起阻碍作用的,这就必须以新的思维方式代替这种不合时宜的思维方式。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和合思维方式,恰恰就是当今世界应该占据优势地位的思维方式。
所谓和合思维,就是用对立面双方有机统一的观点认识矛盾,并用和谐共存与相互交合而尽量避免冲突的方法解决矛盾的思维方式。新中国建立之后,由于世界大背景的影响,加之我们党在战争时期形成的思维方式的滞后作用,我国有近20年时间没有跟上世界历史前进的步伐。直到邓小平对国际形势变化作出敏锐的正确的反应,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之后,我们党的思维方式才由极性思维转变为合思维。这一转变,不但使我们党和国家摆脱了持续20年的愈演愈烈的“左”的束缚,而且使国家步入现代化的最新快速轨道,走向繁荣富强。
和合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方面,是马克思主义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马克思主义强调,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这就要实事求是。在高科技兴起与蓬勃发展,改革(Reform)代替了革命、成为世界性浪潮的条件下,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的哲学思维方式必然要表现出新的形式,这就是和合思维方式。如同“实事求是”一样,“和合”是一个既古老又富于新意的概念。中国传统哲学占主导地位的是一种整体有机的思维方式,强调天人和谐、人际和谐,注重综合。如何综合呢?这就是异质的有机结合,矛盾不断地转化,如同《易经》上说的“生生之谓易”。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合”又成了时代特征。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批判继承中国传统哲学的精华,就形成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和合思维方式。
随着改革的深化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合思维方式越来越渗透进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领域。它集中体现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之中:在政治方面,我们党提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党从成立那一天起,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在经济方面,我们党提出“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路子;“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文化方面,我们党提出“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如此等等。和合思维方式是我们党把握人类社会发展共性规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个性规律的现代辩证综合思维方式的中国化表现形式。
“全球化就是人类不断地跨越空间障碍和制度、文化等社会障碍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充分沟通(物质的与信息的)和达成更多共识与共同行动的过程。”(注:胡元梓、薛晓源主编:《全球化与中国》,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20世纪70年代,在第三次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发达国家由工业社会进入信息社会。以信息经济为基础,全球化表现出国际劳动分工日益深化和世界市场体系不断迅速扩大,资本国际化与金融国际化使各国经济更加密切、融为一体,跨国公司与国际组织本身已成为全球化的工具。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全球化的浪潮已冲击世界各国、各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领域。面对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中国只有扩大对外开放,积极融入这一历史潮流,才能使经济在新世纪得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是,经济全球化又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又在全球范围内扩大了贫富差距。它所包含的风险更是不容忽视的。美国等发达国家运用其在资本和技术上的控制力,在全球实施资源的不公平分配,他们还在全球化的进程中直接或间接地干预、控制发展中国家。
在融入全球化历史潮流的进程中,我国不但要制定自己独立的发展战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制度创新,进一步调整对外开放的格局与策略,而且要进一步推进由封闭思维向开放思维的转变。当然,这两方面是融为一体的。
邓小平讲,“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8页、第90页、第274页。),“现在任何国家要发达起来,闭关自守都不可能。我们吃过这个苦头,我们的老祖宗吃过这个苦头。恐怕明朝成祖时候,郑和下西洋还算是开放的。以后清朝康乾时代,不能说是开放。如果从明朝中叶算起,到鸦片战争,有三百多年的闭关自守”(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8页、第90页、第274页。)。邓小平的话告诉我们,闭关自守和相应的封闭思维方式,从我们的“老祖宗”起——只少从明朝正德、嘉靖年间开始——就有了。所以,不挖出封闭思维方式的根源,就无法彻底克服它和牢固树立开放思维方式。笔者认为,国人的封闭思维方式的根源有三:
其一,“中央之邦”的思想。由于地域特点和地理环境的作用,国人把周边国家视为蛮夷小邦,而本身在长期发展的农耕社会的基础上建立的是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这样一种封建帝国走向后期之后,形成的僵化观点难以像汉、唐时期那样“虽然也有边患,但魄力究竟雄大”(注:《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98页。),善于经碰撞而融合外邦文化。西学东渐以后,中学为体的思想在几段历史时期都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
其二,中国古代历史上缺少创造现代开放式的文明所必需的制度资源。开放的思维方式是同工商业文明与海外开拓联系在一起的,而这又是以契约关系与契约精神的普遍化为基础的。而中国古代恰恰缺少这个东西。中国古代维系其封建社会的传统制度资源发掘得越完善,利用得越充分,越类似于现代社会制度的效能,那么,它对现代文明的阻滞作用越大。
其三,近代以来中国的开放是在屈辱与痛苦的过程中被迫实行的,加之革命的艰难曲折,我国人民对主导世界经济发展大趋势的西方列强有一种强烈的抵制情绪。按照历史制度主义(HistoricalInstitutionalism)的分析方法,我们应从宏观史学的视角来研究影响当前改革与发展进程的深层历史性与结构性的因果链。在简述了封闭思维方式的历史根源后,我们来谈谈当前吧。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党和人民在邓小平的反复教诲下,在不断收到开放政策结出的硕果的实际教育下,逐步地由封闭思维转向了开放思维。但是,由于根深蒂固的旧思维定势的作用,我们的开放思维仍然是不充分的和跟不上全球化时代的新要求。这具体反映在我们的具体工作方式中缺少深入、全面开放的底蕴:
第一,在急于求成思想指导下,把发展等同于增长。尽管党中央在1995年就提出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包括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但是,许多地方在急于求成思想指导下,盲目上项目、重复建设还是不断,由此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之所以产生这一现象,是因为政府行政规则和干部提拔任用制度中存在某种弊端,我们的过渡态的体制与制度还不适应经济转型的需要。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说的,我们党过去是“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相应地,我们的政府是全能的政府。党和政府长期形成的封闭的思维方式,不是短时期相对的开放格局所能完全扭转的。这样的思维方式、管理方式以及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不能适应入世以后经济社会进一步开放的需要的。
第二,制度创新的紧迫感不强。把上述第一个问题背后涉及的各地方掌权者思维方式和工作运作方式上的弊端再深追一步,就是对于我们的制度错位和缺失状况的扭转缺少紧迫感。世贸组织的规则是针对政府的,政府应该为我国的企业积极参与全球化搞好制度供给,并在释放民间力量、整合民间资本与人力资源上下功夫。但现实的状况是,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与管不好的事,而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却很不够。这里存在着认识上的滞后,也存在着已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对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的阻滞作用。不管有多大的阻碍,都得加快政府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因为问题的紧迫性在于:入世以后,世贸组织规则在我国的实施是有时限的,由不得我们渐进式地、由易到难地推进。当今的改革,是以外在动力为第一推动力,是以全方位开放来推动的。
第三,越是落后地区越封闭。近些年来,盲目上项目,以破坏自然环境、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来求得所谓发展与一时致富的事情,多发生在落后地区。
如何适应全球化时代的新要求进一步树立开放思维方式呢?
其一,要树立新发展观。单纯而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必须摒弃。在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已经在全球范围流动的今天,不讲求质量的经济增长是无法导致吸引外资和使我国成为“世界工厂”的。发展是硬道理,也应包括整个社会发展在内。必须把发展看成是整个社会结构的演进,不断减少贫富差距,不断促进社会进步的过程。必须使发展成为惠及子孙后代的发展,成为经济、社会、环境、生态、人口、物质资源等多方面良性循环的发展。这样才能同全球的进步观念达成共识与同人类的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形成共同的行动。
其二,要树立全球意识。当今世界,人的解放与发展已进入全球性的物的依赖性阶段,科技发展、管理发展都有人类共同规律可循,经济运行的总规律也是人类共同的,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城市化、民主化、法治化的总的规律也是人类共同的。这些规律的运用,当然要同各国国情相结合,形成各有特色的多样化的世界。但我们不能因为强调特色而延缓这样或那样一些方面的进步。人类共性总的说还是大于各国特色。拿人类政治生活来讲,实行选举制,建立制衡机制与文官制度,树立法律至上观念等等,是人类文明相互交融,长期演化、选择的结果。我们这方面之所以不足,既有现实的国际、国内既定格局的根源,也有前述封闭思维方式的历史根源。我们应该像鲁迅先生讲的,要有汉、唐时期那样“雄大魄力”。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我党历史上已进一步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全国各地已逐步形成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行政民主推动政治民主、基层民主促进中上层民主的思路。树立全球意识,有利于我们吸收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加快我国进步的步伐。但与此同时也必须注意,全球化毕竟是西方主导的,国家的主权、安全,国家利益必须列为首位。融入全球化是充满矛盾、冲突,又相互融合的过程。
进一步树立全球意识与开放思维方式,从国内来讲,将逐步消解民族心理中多重积淀的农耕社会、人治社会、官本位社会的痕迹;从国际来讲,将使中华民族在世界文化的异质和合当中大放异彩,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使中华文明成为具有蓬勃生机的人类现代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三,要树立环境意识。这方面中国人本有优势,我国传统哲学是强调尊重自然的。党的十六大报告已有了“三个文明”的提法,将来,随着我国更好地实现了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还应有第四个文明——生态文明的提法。现在,发达国家越来越强调生态现代化,即利用人类智慧去协调经济发展和生态进步。它要求多生产绿色产品,生产过程要降低资源消耗和克服污染在生物环境里的转移,强调环境责任制度和预防环境灾害等。党的十六大报告则提出我国要“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环境管理是跨国的,甚致是全球性的。树立环境意识,是适应全球化时代的新要求,进一步克服落后的封闭思维,确立开放思维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代我国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是什么?它对思维方式的转变有什么要求?在时代主题转换和世界进入全球化时代的大背景下,当代我国最大的变化就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讲的,我国已“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竞争,在竞争中,谁能率先、谁能独占鳌头,就看其是否具有创新的自觉性和是否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能力了。选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取向之后,我国的现代化已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而且,我国不是重复发达国家已走过的现代化道路,而是在高科技时代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当代世界的新经济与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有一个很大的不同点是,在知识的创新性上要求高。所以,当代社会经济发展对创新思维方式的要求比任何一个以往时代都强烈。并且,创新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而且表现在政治、文化、社会的各个领域,因为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将冲击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要求后者与之相适应。创新思维方式的反面,是惯性思维方式。要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我们必须实现由惯性思维向创新思维的转变。
当前,从阻碍社会发展的角度讲,我国的惯性思维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多重积淀的传统观念。这里既有从古代社会积淀下来的传统观念,如官本位观念、人治观念、民本观念、官办工商观念等;又有当代社会积淀下来的新的传统观念,如“左”的观念、小富即安的观念等。这多重积淀的观念之间也是有渊源关系的。二是,唯书、唯上的思维习惯。不是从实际出发,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而是以本本定是非,这种思维方式仍有很大的市场。
面对在过去条件下正确与可行的、但在新条件下不正确与不可行的办法,不善于进行否定性的辩证思维,而是沿着常规走路;遇到矛盾与困难,不善于正视它并以更广阔的视野和富有想象力的思路,寻找解决办法,而是对上级等、靠、要。这一类思维习惯还左右着我们许多同志的思想。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我理解,关键的关键在善于创新思维。作为科学术语的创新(Innovation)是美籍奥地利经济(史)学家熊彼特发明的。他用创新来解释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后来分成两个分支:技术创新理论和制度创新理论。我们党吸收了这当中的合理因素。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江泽民把创新提到民族进步灵魂的高度,对我们与时俱进地通过创新推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是有极大指导意义的。从民族进步的视角认识创新,这就是一个宏观史学的方法了。这里揭示的是一个四维世界:技术创新维、制度创新维、文化创新维在时间流逝维中交替演进。我们用它来反思近代以来中国社会进步的历程吧:鸦片战争以后的洋务运动属于技术创新,当然模仿的成分很重,但总要结合中国实际吧。我们现在对它批判的多,但当时可是石破天惊的事,至少它开始扭转了“中央之邦”的封闭思想。其后的戊戌变法与辛亥革命属于制度创新。
前者因敌不过守旧势力而失败,但它激发了人们的制度创新思想;后者虽最终也失败了,但其丰富的人文精神意义更深远,同时也揭示了中国在制度上因历史积淀过于深厚其创新难度极大。再后的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属于文化创新。这个在质上依次递进的文化创新,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成重建国家这个首要任务奠定了基石,但民主与科学却只能被当作工具使用了。以上是历史演进的一个循环。其后,在中国依次产生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这个制度创新阶段,从提出四个现代化目标到实现总体小康目标这个技术创新阶段。当然,历史的进步是综合性的,这里只是抓住社会发展的主要特点来阐述而已。之所以把最近的这一历史阶段称作技术创新阶段,是因为周恩来说过“建成社会主义强国,关键在于实现科学技术现代化”(注:《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12页。)和邓小平说过“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6页。)、“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8页、第90页、第274页。)。
到20世纪末,我国已实现的目标,被1990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称为“小康水平”,即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达到丰衣足食。”这是属于以技术创新为关键环节的经济发展阶段的目标(当然也包含一定的社会目标)。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今后20年我国的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应该是一个以制度创新为关键环节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目标,这个阶段可简称为制度创新阶段。为什么这么说呢?
其一,从现实可能性讲,今后20年,中等收入者群体会越来越扩大,他们的有序政治参与要求也是与时俱进的,我国有推进制度创新的基础。而且,我国参与全球化的程度越高,积留在人们脑海中的经不住历史检验的沉淀将被冲洗得越多。
其二,从必要性讲,“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制度瓶颈必须冲开。而且,没有一个好的制度环境,科技第一生产力就难以正常地发挥作用。
其三,从历史发展的规律性讲,按照上述创新—进步的历程,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依次经历的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一个循环;再逆循环,从上述文化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下一步,应该是顺循环,从上述的技术创新,再进入制度创新—文化创新。这像一条以制度为中轴、以文化和技术为上下两端极值的正弦曲线。由于受特有文化环境和既定利益格局的制约,下一步仍可能是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未来,还应再有文化创新阶段,才能实现更成熟的制度创新。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这是一个极有远见的提法。经过循环往复的技术、制度、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创新,不断克服因循守旧惯性思维,树立新的民族精神,并将它灌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自强不息的中华民族一定能够实现伟大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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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提法始见于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四个民主"的提法始见于1994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之中。从"村民自治"到"四个民主",我们对基层民主的认识是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析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试析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全文如下:
摘 要: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现代化国家建构的一个战略选择,不仅是中国历史和社会发展的逻辑结果,更是保障国家稳定的必然选择。但是,随着国家经济政治的发展,农业税的取消,村民自治出现了无法避免的制度局限,也给村民自治带来了新的挑战。文章从大量的调研出发,归纳了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困境,并提出了几点可操作的对策。
关键词:国家建构; 村民自治; 农村治理。
村民自治自实行以来,一直为我国农村治理及国家政权的稳固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不断加快和国家建构下的政策调整,村民自治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村民自治是指广大农民通过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从而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1987 年彭真在全国人大会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时发表题为《通过群众自治实行基层直接民主》的讲话,详细阐述了用民主的方式重组农民的方法。198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颁布,村民自治正式确定为一项国家法律保障的制度,1998 年11 月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村民自治进入到一个国家整体推进的全新阶段。村民自治不仅建立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和体系,而且也日益下沉,成为我国农民群众的政治实践。
现代国家包括两个部分,首先是领土完整的民族国家,再者是民主国家。亨廷顿通过研究认为:“一个政党如果想首先成为群众性的组织,进而成为政府的稳固基础,那它就必须把自己的组织扩展到农村地区。”[1]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国家法律制度,是在现代化背景下的国家建构中产生的。在发展中国家,现代国家建构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对占人口多数的农民的吸纳。谁能吸纳农民,谁就能拥有国家稳定的基础和国家发展的动力。[2]村民自治正是国家权力下沉的乡村的制度创新,是国家以民主治理体制吸纳广大农民,这种将农民置身于乡村治理体制中心的方式,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阿尔蒙德曾经指出: “尽管发展的逻辑意味着国家建设和经济建设要先期进行,但发展的政治却迫使第三世界国家同时面临着人们对参政的分配的要求及期望。”3]村民自治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具有直接民主的特性,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种形式直接管理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村庄社会事务。通过这种基层群众自治形式,将农民吸纳到党和国家的政治体系中,建立起国家与农民的纵向联系,从而巩固国家政权,维护国家稳定。这不仅是国家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持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发展的保障。
1. 经费短缺: 免税时代的村级财政。
1983 年,农民迎来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2006 年,9 亿中国农民又迎来了“免税时代”,依法彻底告别了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传统。亿万人民欢天喜地的同时,村民自治也迎来了制度性挑战。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来自乡村内生型的治理机制嵌入到原有的自上而下的治理结构中,必然会产生机制性摩擦。[2]本来就不宽裕的村级财政,遭受到了沉重打击。农村税费改革后,许多村级日常活动无法开展,村民期盼的公共服务难以提供。中国有句俗语: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业税免除后,各级政府以减少农民负担为核心的制度和措施相应出台,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集资筹款。资源匮乏、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委会普遍出现了运转困难,功能难以发挥的局面。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担负着维护村庄社区秩序、提供村庄社区公共产品、促进村庄社区发展的重任。村委组织的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设施的具备、村组人员的基本工资保证、组织活动的必要经费,等等。可见村委会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必要的财政支持,村民委员会要想履行好各项职能,首先必须确保自身能够正常运转。但在免除农业税后,村级财政周转只局限于上级转移支付和村集体经济的收入,在笔者调研期间,发现一些集体经济非常薄弱的村庄在上级较为有限的转移支付下,负债累累。免税前留下的种种遗留问题至今也没有解决,以前农户欠的税一直没有补齐,或者以前修理公共设施集资的欠款,有些已经成为“活死账”,但没有明确的规定办法以解决此类问题,村委会更加难以运转。
现代国家的理想治理体制是纵向统一和横向多元的有机结合,以便既保障主权国家的一致性,又促使社会充满活力。[2]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有益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可以培育一些有益于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和社会和谐的文化娱乐组织,也可以培育一些有益于乡村民主管理和权益保护的农村公益组织。然而在村级财政陷入瘫痪之时,村级各类组织的成长和发育面临困难。村民自治的核心就是要发挥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主决定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徐勇教授曾指出,如果将现有的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主要的、甚至唯一的组织资源,则不利于村民自治的成长。[2]村民委员会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制度性平台,需要农民组织化参与。通过高度理性化的社会组织,将分散化的单个人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参与公共事务,影响公共权力,并在这一过程中使村民自治权得以实现。在市场化过程中形成的理性化社会和农民的自我组织,能够为村民自治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4]然而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文化组织由于资金短缺而无法完成自我服务的目标,村级组织不再是充满活力,而是举步维艰。村民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决定村民自治发展的好坏,村民与村级组织之间的互动减少、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组织发展不完善等情况,严重影响了村庄治理的有效性。
长期以来,村民对村委会的依赖性一直表现在日常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到农业技术、市场信息、文娱活动、劳务输出,小到邻里矛盾、婚丧嫁娶等。由于村民委员会受制于诸多因素,并不能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村民服务,难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需求,村民对村委会的期望值超出了村委会的能力范围,不满情绪难免产生。再者,城市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都由国家财政承担,相比之下,农村的各项建设和发展经费则是农民事农民办,甚至包括农村义务教育、水利维护、道路修建等都是农民出资兴办。农民享受不到同等的国民待遇,农民负担沉重,村级财政严重短缺,难有积累。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仍属于传统的农业财政,从而造成现代政府体系与传统农业财政的尖锐冲突。[5]。
2. 体制障碍: 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挤压。
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的职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法履行自治职能,办理村务; 二是配合乡镇政府工作,协力政务。然而在现行体制下,村委会往往主动或被动地被乡镇级政府纳入科层化组织体系中,处于乡镇行政主控下的村民委员会也往往将完成政务作为工作的首要,村务只是在完成政务的情况下兼顾,其职能履行存在着片面化的倾向。在笔者调研期间发现,有的村委会为完成国家新农村建设的硬性指标,一些公共基础设施的购买和建设往往使村级财政不堪重负,但是为了完成乡镇政府下达的任务,不惜借钱欠款。很大比例上的村民委员会成为乡镇政府的下设组织和办事机构。村委会被动行政化,挤压了乡村社会自主性空间,削弱了村民自治的自主性,致使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利被削弱,这不利于村民自治规范有序的发展。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殡葬改革等硬性工作指标的强制完成使村委会在强大的行政压力下失去了自主性。纵向的行政权如何与横向的自治权相结合,便成为村民自治面临的突出矛盾。
乡镇政府代表国家所行使的权力是社会公共权力的组成部分,是政权意志的体现。村委会是以村民委员会为代表的自治组织,其权力来源于村民的选举和授权,是一种社区自治权。虽然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国家行政权力逐步退出了乡村社会,但是国家不可能放弃也不应该放弃对乡村社会的管制。这样就出现了“乡政管理权与村民自治权二元并存”的局面。[6]免税之后的村级财政出现了严重赤字的局面,维持村委会正常运转的经费大部分来自于上级的转移支付,村级的财政转移支付由乡镇发放,村干部也往往潜意识中认为乡镇政务完成的好,才会有更多的转移支付,这使得村级组织更加依附于乡镇政府,作为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村干部的自主性日益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镇政权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然而据调查,乡镇政府对农村事务的管理还是很多,如有的村庄低保评定受上级乡镇政府的“指导”,村里公共设施的施工由上级领导指定的施工队进行,等等。基层政府对农村事务的管理权力不断扩张,使村民的自治权受到限制。乡镇对村庄发展、村庄规划、招商引资的实施起推进作用,所以村庄对乡镇政府的依赖性更加明显。
3. 青年缺失: 外出务工对村民自治的削弱。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农村为流出地、城市为流入地的人口流动明显增强,这一趋势改变了农村人口结构,也使村民自治制度受到了影响。有学者指出,现有的村民自治制度是一种适合于传统村庄的自治制度。即人口相当、居住集中、居民日常流动性不强的村庄。然而在现代国家建构下,制度已明显与现实需求不符合。
徐勇教授研究发现,我国现阶段农村人口流动呈三种不良势态: 即有流动无发展的乡村发展“空心化”,有流动无突破的乡村结构再复制以及有流动无安宁的乡村秩序失衡。[7]通过笔者在湖北及河南等地调研的资料可以看出,村里留守的都是老人、妇女和儿童,青壮年往往选择外出打工。近几年,不但空巢家庭户数在增加,全家外出打工的户数也呈增长趋势。在现代社会的经济压力下,医疗教育资金的支出日益攀高,村民不愿意支出路费等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其他权力。大多数外出打工人员只选择春节回家,返回打工地点的时间也越来越提前,留在村庄的时间越来越少,造成其客观上和主观上的关系疏远,对村里公共事务、集体经济等无暇过问,村民与村庄的关系呈淡化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投票选举都难以保证,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无法淡及。村民自治制度“以人为本”的核心要素缺失,资金等要素流失,农民群众一定程度上主动放弃了村民自治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再者,外出打工人员多是年轻人,对村庄来说,失去了活力和发展激情,村庄发展需要村民集思广益,以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长年在外的打工者对村庄变化不敏感,也不能使他们发挥自己在城市所获得的新思路和新想法,这一年龄层的缺失破坏了乡村原有的人口结构,极大地削弱了村民自治的有效性。
4. 利益冲突: 被迫拆迁对农民自治权的侵犯。
媒体和网络的发达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发展带来的对农民土地的征用和侵占,农村集体经济的利益分配等问题逐渐突出,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土地、宅基地征用,粗暴侵占案例增多,征地拆迁已成为农村突出的社会矛盾,农民自治权遭到严重侵犯。征地拆迁矛盾重重,主要原因在于民众参与度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走形式主义,知情权遭漠视乃至剥夺。如今,征地拆迁过程大多由地方政府单方面主导,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政策内容无法影响,更无力改变。尤其是那些离县区及市区较近的城郊乡村,违背大多数村民意见的拆迁更是时常发生。在这些征地拆迁过程中,激化的不是村民与征地方的矛盾,而是村民与政府的矛盾,在很多拆迁事件中,村民主要表达对政府的不满意。由拆迁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将形成破坏力,摧毁城市化的成果,它不仅延缓城市化进程,还会影响社会安定。
拆迁矛盾的激化说明了村民无法实行自治权,无法依法安排自家宅基地的使用权,村民无法民主管理村庄事务。一些地区村干部与征地方相勾结非法出售村集体用地的使用权等现象,也说明了民主监督的无效性,说明了“制度设计与民主实践的巨大差距”[8]。程序细节设置、相关惩处措施及法律规定的不完备无法保障村民行使自治权。
现代国家构建中权力的集中化、制度化和理性化为民主权利保障和参与扩大提供了可能性,而现代国家愈益深入渗透社会,愈益需要大众的参与和认同来实现权力的理性化和可持续运转。[9]自实行农业税免税以来,村民自治出现了不可避免的新问题,法律及制度的调整不仅是保障村民自治有效性的工具,更是保障农民权益和维护国家稳定的法宝。
1. 加大转移支付,重在公共物品及公共服务的提供。
农业税取消后,农村农民和城市市民的公共物品及公共服务相比,农民所享受到的可以说是九牛一毛。农业税的取消使村级组织越来越依赖于上级的转移支付,村级各项工作和服务的开展完全受限于资金。道路方面,路网建设以来,没有实现组组通的村庄比比皆是,修整公路需要大量的资金,超出了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范围,亟须中央转移支付的支持。电网方面,在中西部的山区及丘陵地区,经常停电,变压器等设备陈旧,维修人员奇缺,无法保证全天二十四小时供电。水利设施方面,水利设施的陈旧是影响农作物产量的主要原因之一,设备更换及正常检修也需要由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做保障。自农家书屋广泛使用以来,给村民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但是仍然存在需求量小于供给量、图书管理杂乱急需管理员的现象。农民培训方面,笔者调研发现,农民受训情况并不乐观,培训机会少、内容不丰富、培训地点较远等因素造成培训效果不佳,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保障培训次数、培训质量、培训效果。文化下乡方面,主要问题是演出次数少,满足不了村民需求。村民普遍反映,一年到头的演出等活动只有一至两次,电影放映及戏剧等演出费用由乡镇级政府支出,大多数村级自治组织没有足够的财力为村民提供文化类演出服务。
从以上可以看出,资金不足是村民无法享受到满意的公共服务的首要原因,而当前的资金来源只能依赖于上级的转移支付。
2. 完善法律法规,保障自治权完整。
法律的完善是解决村级自治组织行政化的重要手段。1982 年,村民委员会组织被载入宪法,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 乡、民族乡和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但是,村委会的协助工作已经成为村委会的首要任务,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和范围制定。当前,法律主体的地位和关系方面并不清楚,易产生歧义,造成打“擦边球”现象的发生。同时,缺少相应的问责及追究机制,造成二者之间的相互博弈,从而使法规和政策难以落实,致使村民的自治权被侵犯。要保障农民有效参与村民自治,提高基层民主的程度,就需要用更加明确、更加细致严谨的政策或法律,明确乡镇和村级事务管理的范围,加强责任追究及监督。国家和政府的目标和任务要通过村委会这一自治组织来实现,对村委会成员的监督及问责也亟须完善,以防止村委会成为其徇私舞弊和权力滥用的工具,更需要以法律的力量监督村务公开的次数及内容的真实性。以此来保障广大村民的自治权,实现法治民主,做到真正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 提高知识水平、法律水平,改善民主环境村民自治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自实行以来,为国家的发展发挥了有目共睹的作用。但是,从笔者调研资料可知,大多数村民并了不解“村民自治”所谓何物,多年来与农民关系最为密切的制度并不为农民所了解,可见,农民受教育水平相比于城市市民还是处于较低水平。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等人对各国的调查统计表明: 教育层级与参与程度成正比。3]农民是村民自治的实践者,也是村民自治的受益者,受教育水平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的经济生活,并且影响农民的政治生活。教育是提升农民政治意识及政治素养的唯一途径。农民的政治意识和素养不仅决定了其参与乡村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并且影响村民自治的深度及广度,进而决定了村民自治的有效性和村民自治的成果。当前,农村青少年虽然已经享受到了国家义务教育的实惠,但是农村大多数村民受教育水平仍在初中水平,缺乏政治文化形成的环境。
首先,要大力发展农村科教文化事业,通过教育改变和更新农民的价值观,满足农民的思想意识与政治民主发展对知识的需求。其次,通过不同的方式向村民宣传法律,讲解法律,如与农民联系较为密切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消除法盲,提高其法律意识。这样不仅可以规范农民行为,并且可以使得农民在土地使用权和自身其他相关政治权益被侵犯时,学会使用法律,理性维权。再者,要以农民能够接受的方式,如用平实的语言直接讲解、村委会广播宣传、本村大学生返村演讲等有效方法,向农民讲解村民自治的内容,普及村民自治的参与方式和方法等。最后,对村干部的教育是重中之重。村民自治并不是所有的村民都要直接参与村里的每一件事,村干部需发挥导向性作用。村干部应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更新观念,及时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学习各地优秀的事例和方法,以便实现更有效的村民自治。
当前,农村大量青年外出打工,特别是较为贫穷的中西部地区,导致农村自我管理后备军不足。
同时,村干部平均年龄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农村管理及发展受制于村干部自身的受教育水平低下及思想落后的事实。“打工型”村庄的主要留守群体是妇女,可通过鼓励有知识基础的妇女参与到村民委员会中来的方式缓解农村人才不足的情况。
另外,虽然我国现行的“大学生村官”制度对这种情况有所缓解,但是由于大学生村官对所工作村没有归属感和责任感,往往将村官工作作为职业生涯的跳板,其发挥的效用并没有达到最大值。有经济基础的村庄可引进外来管理人才,学习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这样不仅可以保障村民自治,而且可以提高自治和管理的效率。
从村民自治的制度实行以来,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在争议和怀疑中走过了几十个年头,所取得的成就是中国人民有目共睹的。在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的成长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推动,国家要通过村民自治来规范乡村治理,稳定基层政权,更离不开各行政部门的配合、法律的完善及制度细节的调整。村民自治作为中国乡村治理的创新之举,对基层最广大农民的政治处境的改变、政治意识的提高、政治参与的促进、政治评价的认同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其发展前景和后劲是保证中国基层稳定的法宝,也是现代化国家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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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文学,首先指的是1949年以来的中国文学;其次指的是发生在特定的社会主义历史语境中的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发展到今天主要分为“社会主义初期文学”、改革开放后的“新时期文学”、“中国先锋文学”、“中国自由文学”、以及“通俗流行文学”等五大类。由于中国当代文学处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大陆当代文学大多数属于官方文学即所谓“体制内”文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的焦虑困境与出路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当下文学理论表现出一种对自身存在的深切焦虑。西方文论的影响而导致的集体“失语”,文论家们在当下学术共同体和现实社会经验的位置得不到主观肯定,是这一焦虑窘境的两个主要方面。当代文论要走出这种困境,就应该直面中国文学鲜活的经验与现实问题,坚持多元主义的研究方法论理念,重建文学理论的公共性品格。
关键词:中国当代文论;影响的焦虑;认同危机;出路
进入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学理论发展此起彼伏。从方法论热到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再到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热,再到晚近文学理论的反思热,文学理论研究已有长足进展,形成了多种理论观点,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从另一个层面看,当代文论研究却始终暗含着危机和被质疑的声音,诸如研究对象边界的模糊、方法的碎片化和研究的有效性等问题。钱中文先生在2012年中国中外文论第九届年会上的致辞中,通过回顾当代文学理论的发展,指出这种危机的存在,认为当下文学理论处在焦虑与不安中,似乎一切还没有真正开始,似乎一切都要重新再来。[1]换言之,中国当代文论患上了“焦虑症”或“经验贫乏症”。本文拟在分析这种焦虑困境如何产生的基础上,指出摆脱困境的出路。
“失语”焦虑
按理说,中国文论的整体形象实际上是我们自己对本土文学和文学理论认知的结果,其研究对象、言说方式和理论价值应当体现中国的时代品格和民族特色。但是,30多年来,形式主义、唯美主义、精神分析、存在主义、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符号学、叙事学、后殖民理论、国外马克思主义等西方文艺理论思潮在中国文论的土壤中生根发芽,成为文学理论研究成员共同探讨的话题,即以西方的问题为自己研究的问题,把西方的规则奉为自己知识创新的规则。西方
文论就像“镜像”一样,只有通过它来观看自己,最终形成自我的形象。在西方文论的话语空间中,我们似乎找到了研究的问题和方法,至于历史语境、文学历史发展变迁、逻辑起点等等是否与中国当代文学与文论的发展有相似、相通之处,彼此之间有没有对话的可能,这些问题则没有很好地考虑到。如果说,我们只是研究西方文学理论,研究其发展演变的规律以及讨论其热点前沿的问题,类似西方文学界研究中国文学一样。但是,当这些理论主宰中国当代文论发展的时候,西方文论就像幽灵一样,构成了中国当代文论言说方式的阴影。
美国当代文论家布鲁姆写过《影响的焦虑》一书。作者很好地吸收了尼采和弗洛伊德两位非美国本土理论家的思想观念,并把他们的理论成功地运用到西方传统诗论的否定性研究中,向世人展示了传统影响的焦虑以及超脱这种忧虑的方式,创造了独树一帜的“逆反”式批评理论。布鲁姆给我们的启示是,他者化的理论是自我创造新的观念和方法的基点,在否定、抵制与接纳、对话中,以现实的文学文本为依据,让异域的理论话语在本土理论建构中释放出新的生命力,实现理论的创生。笔者以为,这也是西方文论之所以不断发展和革新的根本原因,也是西方文学发展的基本途径。
中西方文化交流的不断加强,社会文化生活也随之发生了深刻变迁,西方各种学术资源在中国不断传播,使我们讨论一些文学理论基本问题具备了外在的可能性,拥有了一个“发轫的环境”,按说应该成为中
国文学理论发展和创生的契机。遗憾的是,精神分析、形式主义、新批评、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后殖民理论等学术话语系统,我们在吸收和接纳的过程中走向了“滥用”和“泛化”的道路。1996年国内学者提出的“失语症”命题,就是对中国当代文论面对西方文论话语时发出的“集体无意识式”的责难,这也是中国当代文论患上“焦虑恐慌症”的深刻表征。
中国现当代文坛,为什么没有自己的理论,没有自己的声音?其最基本原因在于我们根本没有一整套自己的文论话语,一套自己特有的表达、沟通、解读的学术规则。我们一旦离开了西方文论话语,就几乎没有办法说话,活生生一个学术“哑巴”。想想吧,怎么能指望一个“哑巴”在学术殿堂里高谈阔论!怎么能指望一个患了严重学术“失语症”的学术群体在世界文坛说出自己的主张,发出自己的声音!一个没有自己学术话语的民族,怎么能在这个世界文论风起云涌的时代,独树一帜,创造自己的有影响的文论体系,怎么能在这各种主张和主义之争中争妍斗丽![2]
这番话把整个文论界压抑已久的“焦虑不安”的精神窘境集中表达出来,展现出整个中国当代文论“焦虑恐慌症”的面相。正如蒋寅先生评论道:“其实我感觉,近年‘失语症’一词的流行,已表明在这个问题上的确集中了学术界的某种焦虑。”[3]周宪先生也分析道:“其实是一种文化认同焦虑的表征。这种焦虑自近代以来像一个幽灵始终萦绕在文化共同体中。说穿了,这是一种对中国文化“他者化”的忧患意识。”[4]“失语症”的提出以及对其分析的态度和立场让我们共同体悟到:中国当代文论的焦虑症状就是西方他者的影响造成的。
我们知道,西方现代文论深刻影响了中国现当代文论的发展,包括王国维、梁启超、蔡元培、朱光潜和宗白华等老一辈文学理论大家,他们深受西方“他者”文化的影响,能融通中西、汇聚古今,创造了中国现代文论辉煌的画卷。但是,目前来看,作为“强者”的西方文论遮挡和垄断了我们的注意力,使我们无法真正观察和表达自己,在很多层面上“模仿”和“迁就”西方的文论话语,致使自己完全笼罩在西方文论的光芒中,一旦脱离这种光芒,我们就无法按照自己的逻辑去推理和求证,进而丧失了自己说话的权力和创新的能力。
布鲁姆在论述“影响”的负面效果时引用王尔德的话说:“影响乃是不折不扣的个性转让,是抛弃自我之最珍贵物的一种方式。影响的作用会产生失落感,甚至导致事实上的失落。”[5](4)笔者以为,“失语症”的表述就能说明这一点。在西方他者面前,自我转让了自己表达的个性,对文学和文学理论的想象不再是从自己内心发出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想象,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文论所发出的声音的回音。
在对待外来文学理论的态度上,我们并没有像布鲁姆那样去“误读”,去阐释与过度阐释,完成对西方文学理论话语的转换,在交流与冲撞中提出新的命题或理论。“一些理论话语的引进,往往只维持一种话语的简单复制层面。一旦某种话语不再流行,便毫不留恋地迅速撤离,转入其他话语的复制工作中。这样一种浮在表面的学术话语实践方式,必然导致对话能力的丧失、话语转换的失效。”[6]因此,在充分认识到这种简单的复制对中国当代文论造成的“精神创伤”之时,也是文论自觉之时,失落感和焦虑感自然会从看似热闹的场面浮现出来。
当再次面对西方文论的“他者化”影响时,我们不难觉察西方文论在中国文论面前像一个虚假的“镜像”,像一个虚幻的“父亲形象”,彼此之间充满矛盾。一方面我们把西方文论作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发展的重要参照系,对西方文论流派众多、思潮迭起的发展趋势心存敬佩,感叹西方文论对西方文学史、文学发展变迁和文学文本的深刻认识;另一方面为了保持中国本土文论话语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对西方文论预先抢占了中国当代文论的建构空间而无法超越,表现出更多的担忧、害怕和惊恐。如此一来,只要这种局面存在,中国当代文论患上“焦虑症”也是必然的,这也是目前中国文学理论发展的窘境。
随着消费文化的到来,视觉文化日益占据社会文化的主导地位,视觉愉悦压倒理性的静观,以语言文字为媒介进行书写的文学开始逐渐被边缘化。与之呼应,经典意义上的文学理论的言说空间变得越来越狭窄,无论是在大学课堂,还是在社会文化领域,听众越来越少,文论研究也就成为少数专业人士在小圈子谈论的话题。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具有自我高度反思性的主体,文学理论研究者自然会意识到如下问题:我是谁?我们是谁?我们应该做什么和能够做什么?我们所做的关于文学理论知识的阐释和建构能不能在彼此的交流和对话中站得住脚,我们所推进的文学理论研究是停留在“能指的游戏”的层面上,还是与现实的文学、时代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出理论的解释能力?当文学理论研究者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中找不到确切的答案,或者说自我在学术共同体和现实社会经验的位置得不到主观肯定的时候,认同危机及其诱发的身份焦虑便由此而生。
在文学理论界,文论家大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扮演着“立法者”的角色,他们“牢牢地控制着趣味和艺术判断领域。这里的控制意味着不受任何挑战地操纵各种机制,以使不确定性变成确定性,意味着做出决定,发表权威评论,隔离,分类,对现实施以限制性的规定。换句话说,控制意味着对艺术领域行使权力”,[7](179)因此,在立法者的维护之下,文学理论形成了一套充分体现知识分子良心、社会责任、人文精神和审美观念的知识体系。在此基础上,立法者之间的立论、辩论和交流才是合法的。重要的是,在那样一个充满追求崇高精神的意义世界里,文学理论研究者能够确认自己的身份认同。
根据美国存在主义理论家蒂利希的分析,人的实存都是被非存在(空虚、无意义)所包围着,随时可能陷入虚无。个体体验到自身被这种非存在所包围并为之担忧,这便是焦虑,即意味着对自己认同的存在可能会丧失的担忧,或者自己的同一性丧失的恐惧,进一步说,一种熟悉自身的感觉,一种从他信赖的人们中获得所期待的内在自信的感觉遭受到诋毁和威胁。
针对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者来说,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盛行,使得文学理论的学科界限以及研究对象不断扩容,研究方法开始向多学科、跨学科的方向发展,研究视角也向多元和建构主义的方向发展,这样一来,文学理论所预设的对文学经典的阐释、文学永恒价值和普遍审美法则的建构被充斥着物欲与粗俗气息的大众文化包围,而大众文化培育的实利主义又让高高在上的文学理论的精英主义难以适应,同时,过去以哲学和美学为主导的文学研究方法被多学科和跨学科的方法所取代,文学的本质主义和统摄性思维被许多文学理论研究者指责为“一种僵化、封闭、独断的思维方式和知识生产方式”,[8](3)诸如此类观念和方法论上的轮番冲撞,让大多数人对自己认同的存在感到担忧,一种熟悉自身的感觉开始消逝。
即使那些主张解构主义的文学理论工作者,虽然他们抵制文学的本质主义特质,把解构和建构作为文学理论的知识生产方式,强调地方性建构和知识社会学的反思,但是围绕知识建构引发的一些问题:建构什么?如何建构?建构的价值标准是什么?知识建构在什么条件下成为可能?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不确定的,悬而未解的。空虚和无意义的焦虑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伴随着文论的研究成为一种当下知识分子的精神体验。借用蒂利希的话说:“人的存在包括他与意义的联系。只有根据意义和价值来对实在(包括人的世界和人本身)加以理解和改造,人才成为其人。”[9](46)面对文学理论知识体系的快速转换和现实世界的工具理性的价值诉求,文学理论研究者对于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容易产生一种丧失意义之源的焦虑。换句话说,建立在共同体基础之上的意义世界已经倒坍,相对主义、价值虚无主义开始盛行,固定与安身立命的价值准则丧失,面前永远飘荡的是一些固定的“非存在”和“虚无”的东西,再加上学术道德的滑坡,无意义、无根基、无方向感和漂泊感成为当代学人的精神状态,认同的焦虑将是许多有学术良知的知识分子精神上的“慢性病”,即他们对自己身份的不安和担忧。
对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工作者而言,那种满怀雄心壮志去做“立法者”和重新建立“立法者”权威的认同是一种不太现实的想法。笔者以为,在一个到处浮现“合法性危机”的时代,我们只有在一种流动性、不稳定和矛盾的状态中,去思考和塑造自身身份的认同,这也是面对五花八门的文化现实所做出的一种正常和健康的反应。如法国当代思想家阿加辛斯基在评价现代文化时所说:“今天,如果承认世界是不稳定的,其中包括货币本身也是不稳定的,那么,认为存在着超越时间、永恒的模型的观点,在我们眼里就会显得有些荒谬。”[10](28)用一种普适性思维、一劳永逸的观念去关照和审视文化现实反而有些“不正常”,甚至有些“病态”。海德格尔说,“只有面对虚无,才会想到存在”,所以,面对流动、不确定和可能性的虚无状态以及由此产生的焦虑不安的心境,文学理论工作者更像一个“摆渡者”,摆渡于历史与未来、历史与现实、传统与现代、现代与后现代、中国与西方、中心与边缘、地方性与总体性之间,在摆渡和动荡中经营和体验对文学和文学理论的认识。
她认为,“现代意识是‘摆渡’和‘过客’的意识。今后我们要这样去思维:一切都‘到达”和“经过”。没有任何固定的因素,赋予事物扎根现在并抵制时间所必须的东西”,“‘摆渡’是一种运动和短暂的体验,一种起伏变动和必然消失的体验,那么它应该有很多面孔;现代不仅抛弃了永恒,也抛弃了时间性和历史性的单一形式”,[10](10?11)对于文学理论工作者来说,做一个理论的“摆渡者”,脱离了“立法者”的永恒性和权威性,同时把自己抛入一个非存在(哲学讲存在与永恒等同起来)中,用变动不居的方式来体验这个世界,在丧失了一切意义的语境中思考世界,从这一点来看,“摆渡者”与“阐释者”区别开来。如此这般,回过头来看看,文论家的身份演变经历了“立法者”到其身份地位的“倒塌”,再到“阐释者”的兴起及其地位的确立,再到当下“摆渡者“形象的浮现,由此,我们可以断定,文论家应该在变动和摇摆中确立和寻找自己的身份感。 三、焦虑困境的出路
从当代文学理论研究的发展来看,从本质主义、历史主义到解构主义,再到文化研究,文学理论研究大都围绕原典或制造一些抽象概念以及对概念的不同理解和演绎展开讨论,并且这些概念和理论观点的讨论大都是建立在西方经验的基础上,日益悖离中国鲜活的文学经验和现实。换句话说,当代文论离我们的现实经验越来越远,即使我们试图为自己建构一个如何多元开放的文论形象,也无法掩饰实际上的精神空洞和“经验贫乏”,因为,中国当代文论尚未从根本上形成属于自己的言说方式,既与历史经验相隔阂,又缺乏现实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医治好中国文论的这一“经验贫乏症”,是中国文论摆脱“影响的焦虑”和确立“本体安全感”的关键所在。
首先,文学理论应该直面中国文学鲜活的经验与现实问题。这些现实问题有本土的文化背景作为支撑,其建立在中国本土文学经验基础上的学术命题有真实性和现实关怀性。正如有学者所言:“如果我们不能面对当下的文学现实,也就失去了理论的有效性,意义不大。我们当下所面对的文学花样翻新,目不暇接,丰富多彩,我们的文学理论应该面对这一现实,应该花费更多的精力去关心和阐发这一现实。”[11]的确,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学丰富多彩,文学现象层出不穷。比如,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先锋文学、网络文学、超文本写作、口语诗写作、微小说、生态文学、底层文学、图文叙事体等等,这些鲜活的文学形式体现了中国文学现实和经验的复杂性、特殊性、多元性和异变性,我们不能简单地套用西方的概念和术语去归纳和阐释中国文学的经验和现实问题,否则可能就是隔靴搔痒,这就要求文学理论必须从中国的文学实情出发,跳出单纯地追求文学理论自身的完美性和自洽性的冲动或设想,从中国文学的经验中产生本土性和原创性的理论。
比如,晚近在文学理论界出现的文学与图像的关系问题日益成为新世纪的“新学问”。文学与图像关系问题直面文学遭遇到了“图像时代”而带来的“文学危机”,以及此危机背后整个人类所面临的“符号危机”,这一现实经验把一个鲜活的、有意义的问题推至学术前沿,这一研究有清醒的本土意识,不“停留在文化研究层面反复‘打滑’”,不过分“迷恋西方现代西学”而感到“影响的焦虑”,而是“注重中国传统和本土资源,更强调历史纵深感和实证精神,更关注个案分析和小中见大”。[12]像类似这样的研究,超越了以往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各持一端的做法,从历史命题和现实课题的立场上生发文学研究的理路,为走出文学理论研究困境提供了一种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案。
其次,倡导多元主义的方法论理念。文学是多元复杂的,由于主观价值判断的不同,以及种种价值判断随着不同历史发展而不断变化,因此,文学始终从整体上呈现出非稳定的特质,那么设想用单一的或者统一性的研究方法来解决文学的相关问题,这是不现实的。在这个意义上,强调研究方法的多元性、差异性以及合法性,不是只承认一种方法或一种价值的合法性,而是在平等、民主和协商的语境中,坚持自身的差异与尊重他人方法的不同,达到最终肯定不同研究方法及其价值的合理性的目的。但是,在坚持多元主义方法论的合法性之下,我们还必须关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相关问题。正如伊格尔顿所认为的那样,我们应该庆幸各种批评方法的多元性,采取一种宽容的普世主义姿态,并为我们能够摆脱任何单一方法的专制而欢呼鼓舞。然而,且慢兴奋过度。这里依然存在着某些问题。
其一,这些方法并非都能并行不悖。其二,这些方法中有些几乎就不是什么方法。[13](199)我们应注意到,一方面尊重文学研究方法的多元性和差异性,从某种意义上为研究者奠定自身进行文学理论知识生产和建构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多元主义研究方法存在的基础是差异,但问题是,一些方法是不是切实可行,是不是并行不悖,能不能符合当前文学理论研究路径,这是必须引起我们警惕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多元性和差异性被不适当地无限夸大,以致走向一种工具性的技术形态,或者仅是一种研究的意识形态,就有可能走向研究价值的混乱和无序,必然导致不同方法之间的冲突和对立,因此,多元主义方法论观念需要建立在文学研究方法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贴近文学理论和文学发展的现实,超越不同方法各执一端的做法,在彼此互补协商的情形下,推进文学研究的不断发展。
最后,重建文学理论的公共性品格。按照伊格尔顿的理解,“现代文学理论的历史乃是我们时代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历史的一部分”,“是由以观察我们时代的历史的一个特殊角度”,“纯文学理论只是一种学术神话”,[13](196)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理论与时代的政治、意识形态、文化现实等有着特定而密切的关系,因此,文学理论的知识生产不应该直接为大众的物质消费服务,为大众获得审美快感而辩护,也不应该脱离作家、现实文本只是作为文学批评理论不断演绎的工具而变得越来越深奥。笔者认为,文学理论承担着
向社会传播公共文学经验,以及以文学经验为基础向公众传达对社会现实的批评和反思的职能,表达一种公共性的主体性话语。比如进入新时期以来,在拨乱返正、思想解放的时代语境下,文学理论摆脱了依附于极左“政治”的地位,逐渐确立自主性的地位,表现出对个体与社会的本质关系、权力和生命的关系、历史文化传统和当下社会人的主体性等问题的反思和批判。渗透着文学理论工作者对知识、真理、生命存在、自由、社会正义、良心和个体价值的深刻思考。虽然这些体现终极关怀的思考未必直接能够指导公众的生活,但是这些具有深度的思想观念能够影响社会公众对文学价值和人文精神的感知和评价。而当下的事实是,视觉文化的崛起和消费主义的盛行,使得人们的生活转向对个人物质幸福的追逐,而对社会公共领域的批判性反思能力显得相对匮乏。
与之相应,文学创作与文学理论呈现出公共精神素养“缺失”或者“消失”的景象,当下文学书写时尚、娱乐、休闲、惊悚、玄幻的世界远远多于对人性、道德和民族精神世界的沉思,而文学理论知识的价值取向也不再面对社会现实而获得自己的公共性品格。更为值得思考的是,文论成果也成为文学理论学科建设、高校研究者职称评价体制中的硬性材料,或者成为物质消费和文化消费以及专业化道路上知识生产链条上的“零部件”和“副产品”,这种过度“专业化”和“专家化”的走向,必将使得研究者陷入身份认同的焦虑和知识生产的合法性危机,而不敢“独立关注”公众文学经验和重大的公共领域事务。虽然上个世纪80年代的社会语境和文化氛围不可能重现,但是作为一种精神沉淀,公共性品格应该是当下文化实践和理论思考的基点,
所以,面对消费意识形态的“吞噬”和学术体制的“规训”,文学理论工作者应该设法避免退缩和彻底的整合,重建文学理论知识拥有的批判和反思的公共性品格,发挥其在中国当下文学现实和社会公共领域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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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及时公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央精神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此前,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中国设置巡回法院的机遇与挑战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巡回”是一个舶来法律词汇,最早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在古今中外的司法实践中,都不难看到巡回审判的身影。早在公元前6 世纪的雅典,即已出现巡回审判的萌芽,而最早的巡回法院成立于12 世纪的英国,国王亨利二世试图通过法律改革改变司法权分割局面和司法不公现象,加强司法王权与监督,因此设立特派专员调查制度,把全国分为6 个司法区,成立了6 个由3 名法官组成的小组,要求他们每年分赴各司法区进行审判,这也是“巡回”一词的由来。至今,英国最高法院下仍设有巡回法庭并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美国建国时地广人稀案件少,国会便引入巡回法院,要求最高法院的法官必须巡回到各司法管辖地区进行审判,以满足边远地区民众的司法需求,加强法律的统一适用。后来,随着人口和案件的增多,最高法院不堪重负,最终推动了国会以一个常设的、独立审级的上诉法院系统取代巡回法院。尽管为了维持传统,上诉法院仍然保留了“巡回”这一称号,被称为“巡回上诉系统”,但是已经失去了最初的“法官巡回审判”的涵义,仅代表其管辖的地域(巡回区)与行政区划并不一致。
近年来,有学者呼吁,为强化中央司法权威,统一法律适用,上级法院也有必要设立巡回法庭[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正是响应了这种观点。虽然最高院所提出设立的巡回法院与基层法院所实施的巡回审判试点工作并不完全一致,但可以证明,“巡回”的基本概念也是沿革于我国的历史传统。在我国古代便有类似的巡回审判,主要是中央派员到地方代表皇帝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并发挥监督地方官员的作用。如唐朝的监察御史、宋朝的提点刑狱司和御史台、明朝刑部下设的司务厅和十三清吏司,都具有代表皇帝到各地审理申诉案件、重大案件的职能。
应当看到,设置巡回法院和法院分院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便利诉讼,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制度对于统一法律适用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它更有利于减少来自地方的控制和干预。这些目标与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是相契合的,也是值得参考与借鉴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从中央分散到地方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大“巡回法院”,其中的法理内涵在于其中央司法审判权的下放。最高院作为拥有死刑核准权的最高级别审判机关,位于政治中心的首都北京。在此之前,所有应当由最高院审理的案件都会移送到北京进行审理,而巡回法院的设立将最高院的司法审判权从中央集中分设于各地区,在分担最高院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又保障了司法权力的平均分配,为审判权公正、客观的行使提供了条件。
(二)法院案件管辖权发生变化
《刑事诉讼法》第22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最高院审理的案件均是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最高院审理一审案件的情况是相当少见的,由于其审级的最高性导致无法上诉,因此最高院审理的案件多是由高级法院上诉过来的案件,也有部分最高院自己提审的案件。除了案件审理外,最高院还拥有死刑核准权。分设的巡回法院对于最高院的案件管辖权产生的变化在于,设立于六大区块的巡回法院,分担了原来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接管的案件,由于巡回法院的设立,并不是所有的全国性重大案件或死刑复核权都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三)审级制度并未改变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法院有四级:基层、中级、高级与最高院。巡回法院的设置,作为最高院的派出机构,其在级别上高于高级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同级。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院,虽然在我国六大地方区域中增设了法院种类和机构,但并未改变我国四级二审的审级制度,这种跨行政区划的巡回法院,在不影响我国基本的审级制度的前提下,保证了司法的独立公正以及去地方化、行政化。
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应该采取兼容并蓄的态度,积极利用他国司法建设的经验。上海社会科学院倪正茂教授在《发展法系构想》一文中提出:“中国要建立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在此过程中,应该创建兼具中华法系、英美法系、罗马法系等各大法系优长的发展法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强调,将人权司法保障作为司法改革重点目标,贯彻依法治国重要指导思想,并加速我国批准联合国人权公约。巡回法院沿袭并发展了中国历来传统,并吸收了西方国家先进制度,在司法体制改革大的背景下使得审判权设立,司法独立,人权保障等理念继续深入发展。
巡回法院的改革是现实主义进路下的选择。即选择巡回法院,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来行使死刑复核权。具体如下:(1)性质和人员。巡回法院在性质上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巡回法院的法官在编制上都属于最高人民法院。(2)跨地区设置。按照地理上的区划,而不是行政区划来设置巡回法院,如华东地区巡回法院、华南区巡回法院。巡回法院可以设置在本地区的交通枢纽城市,不一定设置在政治、经济中心。(3)经济保障。巡回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经费保障方式供给人财物等司法资源,不受地方财政的掣肘。(4)管辖。有学者认为,设置初期负责死刑复核案件,时机成熟时逐步扩展到重大再审案件、重大行政诉讼案件等。
(一)在当前中国具有现实可行性
1. 符合中国地域特点
中国国土资源辽阔,地大物博,但地区间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且差异较大。设置巡回法院有利于结合案件的地区特色进行审判,实现审判权的因地制宜,通过实质公正来实现司法正义。2005 年10 月26 日,最高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决定将死刑复核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复核权的全面回收,对于贯彻“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死刑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一个人是否足以被判处死刑,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可以参考其行为对该地区所造成的影响,也可以参考该地区的经济、文化环境等因素,通过巡回法院的设立,可以使法官更加结合当地的社会环境,来考量该罪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程度。
2. 加强中央与地方司法机关的联系
巡回法院作为最高院的派出机构,可以加强中央与地方司法机关的交流。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于中央,与地方的交流并不多,对地方的司法实践状况只能通过调研或其他书面材料来了解。巡回法院的设立,为中央司法机关深入基层,了解各地区司法环境提供了机会,在认知更为深入的情况下,以最高监督者的身份与下级法院进行交流、合作,保证审判权实现地更为科学、公平和正义。同时,也能防御地方行政保护主义现象的发生。
3. 节约司法资源
巡回法院的设置,初步设立时可能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包括办公地点的选择、法官编制的配备、资金的投入等等。但从长远来看,它减轻了地方法院移送案件到最高院的司法资源负担。在财力方面,减少了运输成本与多投入的文书材料费用;在时间方面,更是节省了在路途上耽误的时间,免去了司法工作人员相互沟通、交流案件信息的时间,保证了司法效率。
4. 司法领域与其他领域机构改革的先例
大区制的设置方式在我国近期的机构改革中也有先例。作为央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在1998 年的改革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了九家分行,其后又在上海设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二总部。央行的机构改革可以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现成的经验。其实,“巡回”一词在我国法院的一些规范性文件中也比较常见,如基层人民法院大力推广的巡回审判或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的设立是基层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内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
(二)符合司法体制改革潮流
在中国司法体制改革潮流推动下,巡回法院对于司法审判权的合理分配,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有着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1)避免了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人员膨胀,有助于实现人员的合理分离。(2)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的重新定位。位于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既不应该陷身于大量的死刑复核或上诉审案件,也不应当围绕着事实问题试图成为司法系统纠正事实认定错误的最后关卡,而应当在精简案件数量的前提下以法律审和政策审为核心,从而主要致力于为全国司法把握大方向。(3)分散社会矛盾,避免申诉、上访集中于北京。(4)便于就地办案、会见当事人和组织听审。减少办案人员负担,减轻财力、物力耗损。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死刑复核依赖于行政化的书面审,为诉讼化的符合程序和有效纠正司法错误奠定基础。
(三)符合联合国人权公约要求
《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被国际社会誉为“国际人权宪章”。我国于1998 年10 月5 日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国际人权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公约对于司法机关的权力也进行了规定,比如审判要独立、公正、公开。巡回法院的设立彰显了我国政府对于公民权利保护的人文关怀,更好地实施审判权,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司法的公平正义,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益。结合中国国情与司法环境现实所确立的最高院的巡回法院符合了联合国人权公约要求,顺应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潮流。
总体而言,这次改革方案的设计是低风险、低成本和高收益的合理方案。既能够解决现实中死刑复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又能顾及各方现实利益和司法成本等问题;既有其他国家相关先例,又有我国央行大区制改革为参考;既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又有助于争取民心,还能改善我国的国际形象。因此,这一改革设想可以说是当下可以接受的现实主义方案[9]。不过,在当下,巡回法院的设立仍然面临着一些困境,如何在这些困境中寻找出新的出路,值得我们反思。
(一)机构调整重组方面
由于巡回法院是单设的一个独立机构,虽然隶属于最高院,但在地址的选择,办公机构的设立等问题都需要结合地区特点进行界定。而且涉及宪政框架下的司法体制问题,改革难度大。但我们应当看到,四级两审制并未改变基本框架,只要中央肯下决心,改革阻力将相对较小,需要修改的法律法规也相对较少。此外,由于司法权力的下放,可能会导致死刑复核的地方化,影响到司法统一,其实不然,巡回法院的设立可能在形式上给人以死刑复核权地方化的错觉,但其并不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而存在,其中的法官仍然具备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身份,这一以来,有利于防御地方保护主义与行政干涉。因此,最高院设立巡回法院的调整本质上并未将死刑复核权下放,只是通过机构调整改革。
(二)司法资源成本方面
作为一类新设立的机构,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院成立初期必然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投入,但比起三审制的改革或者在现有框架下采行诉讼化的改革,显然要节约成本;从另一方面来看,案件数量与案件审理压力的减少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本部节省了大量司法成本。在人力方面,虽然工作地方发生了变化,但最高院的法官编制不应改变,在保留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身份的前提下,为法官提供了晋升空间,也能够提高法官的积极性,从而降低机构改革阻力。政府需要加大对巡回法院的经费投入,以保证其合理运行、处理法律业务。对于最高院与巡回法院人员的考评监督机制、福利待遇等应当总体上保持一致,但仍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总体公平的基础上保证因地制宜。
(三)最高院重新定位方面
巡回法院的设立需要我们对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定位。从长远来看,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仍然任重道远,而最高人民法院派出巡回法院之改革将为未来的改革留下空间。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来看,其不应当将主要力量投入到事实审的实体纠纷之中,而主要考虑法律审和政策审的问题。换言之,应主要关注法律如何解释或者公共政策如何实现等问题。未来,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及事实审的二审、再审案件可以考虑由巡回法院来承担,这能为最高人民法院的重新定位厘清障碍,最大限度地排除干扰实现法院独立审判。从长远来看,巡回法院的改革还将关涉到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社会治理与政治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应当看到,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院刚刚被提上日程,在之后的初期试点工作中也面临着许多挑战,不过在当下中国依法治国指导方针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浪潮之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巡回法院的设立能跨越重重困难,走向更加光明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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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历史进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的社会历史实践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必然伴随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过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认知方式转变对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信息化时代,人们对信息的认知方式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逐渐发生了重大转变,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必将受到传播者与接受者认知方式转变的深刻影响,其影响犹如一把“双刃剑”,既对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也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为了避免消极影响的扩散,针对消极影响提出对策才能确保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有效实施。
关键词:信息化时代;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认知方式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信息的认知方式已从传统的、单向的转变为多元化、互动的现代认知方式。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这一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如何借助由信息化时代新技术变革带来的认知方式转变的契机,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从抽象到具体、由深奥到通俗的过程显得紧迫而重要[1]。
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逐渐使人类的认知方式发生转变。站在传媒的角度看,在报纸、广播和电视的时代,受众是信息的接受者和言论的跟从者。但是,进入21世纪之后,发达的互联网使得每个人成为信息的发布者甚至是言论的引领者,每个人拥有独立的判断,并且有表达的途径,这已发展成为一种主流文化。特别是手机、互联网等现代传媒的出现,完善了信息的声像化综合表达,再现人类真实世界中的交流情境,它所具有的拟真性、互动性,减弱了传统媒介在传递信息时表现的地域性与分割特性,从而改变了受众认知方式。
如今,伴随着信息传媒技术的变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各种现代传媒工具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现代传媒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人们的认知方式。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突破5.3亿,是15年前的860多倍,互联网普及率接近40%,平均每周上网时长达到20小时。不仅如此,近年来手机使用量的激增,中国手机用户已高达10亿。由此可见,现代传媒的普及促使受众认知方式产生革命性的变化。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2]。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就是使广大的高校师生群体理解并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质,并在实践中不断践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肩负着“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作用[3]。高校作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的主阵地,是推动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渠道。而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高技术革命促使认知方式转变对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既产生积极作用,也带来消极影响。
(一)认知方式转变对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积极影响
1.丰富了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内容
随着高校师生认知方式的转变,日益多样化的传播方式和日趋精彩的信息内容极大地丰富了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内容。各种现代传媒加大力度宣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国内主流媒体宣扬人类理想的社会形态,对高校学生来说是一种很好的教育影响,有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同时,高校师生认知方式转变使其更加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切合当代社会现实与大学生自身情况,其时效性和过去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2.拓宽了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传播路径
原有的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途径过多地倾向于人际传播与组织传播,其范围限于局部。如今的网络时代由于人们获取知识的方式和途径越来越多样化,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方式和渠道也有所改变,高校传播者和受教育者对现代传媒的使用越来越频繁,其认知方式发生巨大转变,这对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作用日趋明显,也拓展了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途径和方式。
3.促进传播主客体双向互动性的发挥
传播主客体互动机制的有效发挥,能够调动高校学生的积极性,使高校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活动中,把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学习。信息化时代认知方式的转变,使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互动过程中的传播主体与传播客体的信息进行双向交流,传播主客体都是信息的发送者与接收者,因此实现双赢,这样既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得以在高校顺利展开并被高校学生所接受,又使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与高校师生的交流过程中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二)认知方式转变对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消极影响
1.引发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对象价值取向偏差
首先,西方资本主义思潮和观念不断涌入日益开放的中国,其直接产生的负面影响就是部分高校学生政治意识的淡化、理想信念的动摇,这必然影响高校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出现重大偏离。其次,认知方式转变以及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教育工作的滞后,使很多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教育工作者对现代传媒环境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最后,现代传媒使高校学生置身于信息的海洋,剧增的信息量有利于高校学生开阔视野,获得大量的知识和信息,但也对学生在信息认知与选择上产生干扰,增加了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难度。
2.冲击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内容
由于信息化时代受众认知方式发生转变,现代传媒出于自身的意识形态、政治主张或是利益驱使的不同,会带给受众大量的错误信息和消极信息,这对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内容必然造成冲击。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它所具有的全球性、虚拟性、互动性、自主性和开放性,使全球不同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冲突与融合成为可能,其发展正在挑战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主体地位。
3.弱化了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效果
由于受众认知方式转变后具有多向性,且现代传媒的覆盖范围广、信息影响面大,这就使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者很难准确把握高校学生的思想动态,传播缺乏针对性。受众的选择面越广,传播者就越难以控制高校学生所接收的信息,而反馈信息则显得更为重要。受众认知方式的转变会对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弱化了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信息反馈效果,增加了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难度。
三、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对策
(一)加强高校学生对现代传媒信息的认知能力
在信息社会,高校学生对多元信息的认知能力的高低影响着高校学生的价值取向,也影响着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进程。为此,高校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加强学生对多元信息的认知能力。首先,高校可以将媒介教育课程作为必修或选修课程,对学生进行媒介知识宣传,使学生对媒介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逐渐加深学生对媒介传播信息的认知。其次,高校要从学生的视角出发,组织一些喜闻乐见的媒介素养教育活动,充分调动高校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地鼓励学生以接受而不乏批判的态度去对待现代传媒信息,在媒介社会中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地获取、认知、分辨现代传媒信息。
(二)提升高校教师的媒介素养水平
在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进程中,高校教师的媒介素养水平的高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培养高校教师的媒介意识。高校教师要经常关注现代传媒,了解媒介的概念、种类及发展历程,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恰当的选择和使用媒介。其次,加强高校教师对媒介的运用能力。高校教师要从现代传媒中选择更多的信息,制作不同的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激发高校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求知欲和创新理论的原动力。最后,提高高校教师的媒介辨析能力。高校教师要对现代传媒信息的内容做出辨析并且进行分类,汲取具有正能量的信息,将其高效、准确地传递给学生。
(三)构建信息化时代的校园媒介氛围
全面推动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需要营造良好的校园媒介文化氛围。
第一,建立并优化校园BBS沟通平台。校园BBS是交流信息的集散地,它满足了高校学生的心理、情感需求,其信息传输过程也成为参与者的主动认知过程。例如人人网的推广,能够帮助高校师生主动获取所需要的学习资源,培养其对现代传媒信息的认知和应用能力。
第二,创建校园手机报。手机作为新一代的新闻传播终端,它比电脑普及率更高、比报纸互动性更强、比电视便携性更大。手机报所发送的新闻,涵盖的内容几乎符合了高校学生接受信息的所有喜好。
此外,利用官方微薄开拓与高校学生沟通交流的新领域。作为一种新兴的现代网络媒体,微博以其信息丰富、内容简练、使用快捷等特性很快吸引了众多的追随者。利用高校学生普遍接受和欢迎的微博平台来实现师生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沟通,能够极好地扩大马克思主义在高校学生心目中的影响力和亲和力,进一步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新时期的马克思主义需要继承与创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更需要不断地更新思路,探索更加切实有效的途径将其进一步推进。高校学生作为接受最新知识的群体,高校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不断地探索新的途径。尤其在信息化时代,现代传媒的发展促使受众的认知方式转变,并对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产生影响,一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则是延缓、滞后的消极作用。只有从加强高校学生对现代传媒的认知能力、提升高校教师的媒介素养水平和构建信息化时代的校园媒介氛围方面加以实施对策,才能有助于全面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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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课程性质、教材特点、教师及学生等因素,高职院校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概论 课教学实效的提升面临着一定的困境。增强高职院校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课的教学实效,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准确分析、了解学生的思想和特点,善于统筹运用各种教育教学资源。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职院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困境与对策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以下简称“概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中一门极其重要的课程。高职院校里,由于思政课整体不受重视;“概论”课内容丰富、理论性强,教师较难把握;“概论”课政治性强,学生容易反感;以及网络发达,负面思想影响学生认知等原因,其教学面临诸多困境。必须加以反思,进行改革,在教学环境、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以及考核方法等多方面寻找对策,以改善教学效果。
关键词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 教学困境 对策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以下简称“概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中一门极其重要的课程,占4学分。由于该门课程理论性、政治性较强等原因,在思政课普遍不受重视的大背景下,“概论”课在高职院校的教学现状整体不能令人满意。
1.1 思政课整体不受重视,“概论”课境况堪忧
(1)学校教学管理层面忽视思政课。高职院校大都相对重视学生专业学习,强调技能的训练和提升,忽视人文素质的培养,思政课普遍受到教学管理上的冷遇。比如学分课时得不到保证,课时被不同程度地压缩。又如合班上课几乎成为高职院校思政课的“通病”。再如,与学生专业实训冲突,造成学生选择课程的矛盾。在课程建设、师资培养、教师待遇等其他方面,思政课也总是“弱势群体”。这些情况皆符合“概论”课的现实,且因其学分课时较多,被挤压得更厉害。(2)专业课教师排挤思政课。部分专业课教师站在不同立场,对思政课等公共学科持有偏见,往往给学生灌输这些课程不重要的观念,引导学生不重视思政课的学习。高职院校里,专业课教师排挤思政课,专业课抢占思政课课时的现象时有发生。(3)学生自身不重视思政课。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大多选择直接就业,进一步深造的不多。当学生们短视地认为思政课对自己将来的就业不会有太大帮助时,他们便会主动放弃思政课的学习,于是其学习态度就不敢恭维,“概论”课也不会例外。
1.2 “概论”课内容丰富、理论性强,教师较难把握
相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及形势与政策这其它两门高职学生必修的思政课而言,“概论”课内容更加丰富,体系更为庞杂,理论性更强,教师相对较难把握。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向前推进,党的理论不断丰富和发展,“概论”课的教学会持续加入新的内容。因此,教师必须坚持理论学习,时刻把握前沿动态,使自己专业扎实、理论功底深厚,能站在一定的高度开展教学。这给教师提出了挑战,尤其是自身思想存在某些困惑的年轻教师。
1.3 “概论”课政治性强,学生容易反感
思政课属于意识形态教育,“概论”课因其内容的特定性,意识形态色彩更浓。青春期的学生叛逆性强,思想不够成熟,心智不够健全,辨别是非的能力还不够,容易受不良思想干扰,对“概论”课主观上容易反感。如果教师课堂上一味照本宣科,不能联系社会现实来讲课,用思维活跃的这个年龄段学生们的话来说,他们就会拒绝接受“洗脑”。
1.4 网络发达,负面思想影响学生认知
生活在科技改变生活的互联网时代,学生们接触信息的渠道多元。而今放眼各个网站,无不充斥好些负面新闻,有的记者为博眼球失实报道,有的网民将小问题放大煽风点火,更有秦火火、立二拆四等唯恐天下不乱的网络造谣者,严重干扰大众视听。对于年轻的大学生来说,面对如此复杂的网络,怎会不无所适从。那些负面的消息、激进的话语,当然会刺激学生的神经,影响他们的认知。网络的话语结构,与“概论”课教师的话语结构一比较,弘扬主旋律的老师很容易被学生视为“五毛”式人物。
近期,同志强调意识形态教育仍然很重要的讲话见诸报端。作为思政课教师,响应的号召义不容辞。高职院校“概论”课的教学现状不容乐观,我们不得不进行反思,寻找对策,使之走出困境,改善教学效果。
2.1 培育积极健康的思政教育大环境
思政教育的主旨是点拨思想、感化心灵和塑造精神,因此环境的影响很重要。摆正思政课的地位,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思政教育大环境,形成良好的熏陶氛围,学生的思政教育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1)学校应准确定位办学理念。高校毕竟不同于一般技工培训学校,我们要面向新世纪培养更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而不是简单机械化的操作工人。只有心智健全,兼具过硬的技术本领和一定人文素质修养的人,才能适应新的时代。所以,思政课理应受到重视。(2)专业课教师要客观看待思政课。专业课教师认为思政课不重要,并把这种观念传递给学生的做法,是对学生不负责任。曾有学生跟笔者坦言,认为思政课讲人生道理,谈政治形势,基本都是他关注的话题,对他很有帮助。专业课教师也应站在育人的角度,客观理性地看待思政课。(3)学生要正确认识思政课的重要性。真正懂得思政教育的人都知道,思政课的内容立意高远、博大精深,能指引学生成长成才。思政课的教学内容短期内不能转化为金钱物质利益,但其中潜移默化的东西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能让人受用终身。只有真正融入,才能发现思政课的魅力。
2.2 尝试专题式教学模式,将教材体系转换为教学体系
“概论”课理论性、政治性强,内容体系庞杂,面面俱到讲授深度不够,若教师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有限,学生容易厌学。传统授课模式按教材编排的体系内容分章节进行授课,各章节之间,“概论”与“基础”课之间又有不少重复,学生难免抱怨,因此教学效果不甚理想,必须进行改革。基于“概论”课自身教学体系和内容,尝试采用专题式教学模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实施专题式教学,首先,教师在教学内容的准备上更有针对性,教学目的更为明确,目标更为集中,可以把教学内容讲得更加具体、深入、细化和透彻。其次,通过专题的任务驱动,可以有效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与师生互动性,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增强“概论”课教学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再次,教师可以就自己比较熟悉和精通的知识领域作主题讲解,教师之间分工合作共同授课,可以打造专业而出色的讲师团队。并且,教师互换上课,学生可以同时感受不同教师的教学风格,将大大增强双方的新鲜感,有效防止出现教与学的疲态。最后,可便于在教学过程中加大实践教学力度,突出实践教学的功能和价值,使教学更容易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3 联系实际深入浅出,以教学内容新颖取胜
“概论”课的教学要站在一定的理论高度,同时不能脱离实际。紧密联系社会现实,为学生就社会热点和敏感话题解疑释惑,自然会受到欢迎。吃透教材,拿捏好教学目标,与时俱进,保持教学内容常变常新,以内容吸引人,以新颖性取胜,是“概论”课教学成功的关键。我们的授课对象是求知欲旺盛、好奇心很重的大学生,他们思维灵活,掌握一手信息的速度比老师还快,因此教师必须不断进修和充电,努力克服与学生的“代沟”。
2.4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令课堂感受耳目一新
课堂是双向的,教师不能自编自唱演独角戏。若能做到让学生每堂课的感受都耳目一新,定能解决到课率、听课率和抬头率的问题。教学中,应当多种教学方法灵活运用。尤其要重视案例式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和情景式教学法的运用,加强师生交流,调动学生,激发学习兴趣,使课堂内容生动、气氛活跃,学生学习印象深刻,产生共鸣,收到预期教学效果。
2.5 加大实践教学力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依据有关文件精神,思政课的教学必须加大实践教学力度,将学生带出课堂,走进社会开阔眼界、丰富视野,观察社会、了解社会。首先,实践活动的开展要形式多样、主题鲜明、深入实际,富有教育意义,切忌走马观花、形式主义。其次,要课堂实践、校内实践和社会实践三者结合,富有层次,交错进行,使之常规化、有序化。最后,实践教学不是教师主观上愿意组织、学生主观上愿意参加就能付诸实施的,必须有经费保障,尤其是社会实践,因此,学校应大力支持,使其有条件开展。
2.6 改革考核方法,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
坚持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是教育规律使然,也是教育向前发展对教师提出的要求。传统的评价方法侧重对学生个体的硬性考核,不足以客观评价学生,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必须推进考核方法的改革,努力让评价变成提供学生学习动力、培养学生素质能力的工具。
首先,在教学过程中分阶段评价学生。使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动态化,对其学习表现及时加以反馈,学生可以根据教师的信息保持好的学习状态,或及时调整不良学习行为,而教师也能依据本阶段信息及时掌握学生近期情况,便于对评价不佳的学生有重点地教育引导。另外,这种方式还可以杜绝发生学期结束时有的学生因一次性评价不及格直接“被判死刑”的现象。其次,让学生互评。这样,每位学生都能做“裁判员”去评价别人,同时接受别人的评价。具体操作时,可以将学生进行分组,指定组长并明确分工,每个组都有评价他人的权力和机会,各组轮流。学生通常会认真参与权力的使用,并高度关注被同学的评价,因而融入教学。最后,可设计一些团体性、集体性项目考核学生。这些项目必须依靠团队的力量才能完成,且要求每个人都过关才算通过。比如引入一些素质拓展训练的项目,或者发动学生开展集体大型创意和制作活动。这样的考核形式既能提高学生团队协作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又能锻炼学生动手能力,训练创新思维,还能增进相互了解,升华友谊和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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