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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理念的形成和提出,表明对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抓住核心、把握本质的程度。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发展理念的认识,供大家参考。
《经济法发展理念论》
【 内容 提要】 工业 文明所培育的传统 发展 观是单纯的 经济 增长观,强调市场的诱致性、资源供给能力和环境自净能力的无限性。这势必导致经济发展的非持续、非公平和非快速状态。契合于后工业文明的经济法着眼于国家与市场的良性互动,衍生出新型的法理念——发展理念。从生态、人力、产业层面演绎的持续发展理念,从地区、竞争、分配角度演绎的公平发展理念,从制度补给、制度能动属性演绎的快速发展理念,诠释了经济法的精神本质与 社会 动力基因
理念提升是 法律 部门成熟的标志之一。文明与法治的演进,不断地在为承担不同使命的法部门注入新的精神与灵感。产生于文明潜深与交替时期的经济法部门,虽然其地位与体系仍处于渐趋成熟状态,但其独特的精神与理念已现异彩。本文拟从经济法独特的法理念——发展理念路径出发,探索经济法的精神本质与社会动力基因。
一 工业经济、工业文明与传统发展观
人类社会 历史 发展表明:生产力决定一定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发展模式则会孕育出自身特有的文明观、发展观。工业革命完成后,社会化大生产方式以其前所未有的爆发力催生出飞速发展的生产力,“工业化”成为一国的 现代 化模式,这种模式简而言之即指“人力+资本+资源”,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后两者,这种以资本、资源为支撑的经济形态,我们称之为“工业经济”,在工业经济模式下孕育出的工业文明观,其基本价值就是追求工业化和刺激增长。因循人类经济发展史,我们也可以看出,在工业经济阶段,物质财富增长被视为经济发展的唯一标识,也被视为衡量人类一切经济活动的价值判断标准。
以上就是工业文明观下的基本发展观:单纯的经济增长观。这种发展观的 理论 前提是 自然 资源的供给能力具有无限性、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具有无限性。换言之,即自然界可以充当人类任意索取资源、排弃废物的“理想”场所。这种理论预设物化为人类的行为,表现在人类为了追求更快的经济增长,追求更多的物质财富,凭借自己创造的技术与智慧而与生物圈进行对垒,无限制地掠夺生态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这种人与资源之间的对立与非协调状态,注定了建立于其上的经济发展是非持续的,这种发展观是一种不可持续发展观。
其次,工业文明在人文精神方面,首次废除了人的身份关系的不平等,确立了人生而平等的人格价值理念,赋予人 政治 、人身、财产等多重权利,并建立了以“私权至上”为原则的私法体系,形成了契约神圣、意思自治、权利不得侵犯等原则。这一切都为商品经济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个人创造力及进行平等竞争提供了必要的人文基础。然而,竞争的过度发展与垄断必然引起贫富悬殊、两级分化,如果仍仅限于保护形式上公平、平等的传统文明观,实质意义上的公平无法保障,甚至从某种意义上会由对人性的尊重异化为对人性的威胁。从这个角度讲,传统工业文明发展观在公平发展方面存在欠缺。
此外,我们还应认识到传统发展观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方面的局限性。 中国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面临着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向先进的工业国转化,赶超发达国家的艰巨任务,可以说,存在巨大的快速发展压力。然而,传统民商法作为市场内在运作的忠实法律载体,其功能保障了微观民商事关系的协调和当事人之间平等意志的表达,但并未能对经济快速发展注入活力。而单纯依赖市场机制的自行运作,仅能实现经济发展的常态,并会存在与市场共生的周期性衰退与危机,在市场发育不完全、行政障碍残留较多的情况下,还会造成经济发展的滞后现象。一种经济形态总会孕育出与自身共生的文明模式、发展理念,并具体体现为一种制度设置。人类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人类认识自己、自然界的能力,也就限定了人类思维空间的广度与深度。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形态的衍变,势必会拓宽人类的生存空间,提升人类的文明境界,催生更新型的发展理念。传统文明模式下的发展观已不再适应知识经济形态的需要,一种新型的、内生于知识经济 时代 的发展理念正呼之欲出。民商法体系与传统发展观的内在统一性,决定了其不可能成为新的发展理念的制度载体。经济法作为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新兴法律现象,以这样的理论预设为前提:单一的市场调节机制不能保障经济运行的持续、公平、快速发展,而国家调节与市场调节可以同时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机制。由此可见,经济法的立足点比传统法律更广、更宽、更远,其体现出来的发展理念也属于一种新型的、代表新经济发展趋势的发展理念。
二 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其中具有标志意义的是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对美国学者莱斯特·R·布朗主持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所做的确认。这表明人类已认识到进入工业文明以来所形成的经济发展观的非持续性。而实现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一方面,人类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的无度需求超过了其再生的能力与速度,造成了资源的耗损甚至枯竭;另一方面,人类生产生活所排放废弃物又超过了生态系统的净化能力。这些都造成了现代生态经济矛盾的日益尖锐化,使生态、经济、社会三者的发展处于一种对立和不可兼容的状态。有学者将这种高耗资源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模式称为“不可持续”经济。从而,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念。
21世纪,可持续发展无疑将成为人类社会不约而同的选择。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在各个领域的不断深化,其内涵与外延必将发生深远的拓展。把握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我们认为,可持续发展至少包涵以下三个层次的意义。
(一)生态持续发展
生态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始形成时期的基本内涵,其追求目标是: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由此,学界也有人提出了“生态人”的假设,所谓“生态人”是与“经济人”相对称的一种概念假设,后者出于对自身非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单一、盲目追求,对社会利益与自身经济利益的破坏已危及可持续发展,而“生态人”则顺应生态发展 规律 ,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存。在当代经济立法中,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能源法、农业法等部门,开始接受生态人的假设。
(二)人力持续发展
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信息为经济增长的原动力,因此人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准确地说是人的智力因素对经济发展起决定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传统民商法对人格、私权的抽象尊重与形式保护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现实的需要,人的智力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重要一环。
以现代 企业 为例,在物质资源、活劳动同等条件下,管理已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以人为本”已不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体现为一种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其也应该成为法律倾向选择的价值。人力持续发展从经济学角度讲是劳动力的维持、发展与延续,而落实到经济法角度,则包括 教育 法对合格劳动者的培养、劳动法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社会保障法对劳动者充分竞争的有力法律支撑。
(三)产业持续发展
在中国,可持续发展观还存在着特殊的产业背景。中国农业有几千年发展历史,至今仍对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而工业经济历经建国后几十年的发展,正处于增长期。在世纪之交,全球化与知识经济的浪潮,又使知识产业化成为大势所趋,从而形成了中国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知识经济并存的经济格局,与其相伴生,也同时存在三种不同的文明观、发展观。在这种特殊国情背景下,产业的协调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当然,我们所说的协调并非平均、均衡发展,而是发挥各自优势,以培育新兴产业,巩固基础产业为主轴,使各个产业之间达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具体而言,知识经济虽以知识、信息为支撑,但其亦应建立于扎实的旧经济(农业、工业)基础之上,才能避免其发展的虚拟化、泡沫化;而旧经济也必须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借助知识经济的信息载体加速发展自身。
综观我国现存法律制度,适应工业经济发展需要的民商法比较丰富,但巩固、扶持农业基础产业和鼓励、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法律则明显缺乏。经济法以持续发展为自身理念与目的,在产业法律方面,应做出以下努力:
1.加强农业部门法的 研究 与立法进程,尤其在农业生产、流通、科教投入、环境保护等方面,应加紧加快形成比较完善的农业经济法律体系。
2.把握知识经济的发展趋势,适时、适度地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在市场进入方面,放宽进入口径,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设立;在市场规制方面,针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研究其竞争规律,制定适合其产生发展规律的竞争法律制度,以确保其正当、适度、有效竞争,培育健康的市场理念。
3.总体把握合理产业结构比例,改变产业结构的纯经济观念,从法治角度将一个国家的产业战略稳定化和规范化;其次,要在充分认识国情和维护经济主权的基础上,对实现产业公平的有关产业政策用法律方式稳定下来;再次,要将已稳定和规范的产业战略和产业政策用法治方式去推动和操作。
三 经济法的公平发展理念
公平作为人类法律追求的永恒价值目标,其内涵却随时代发展而衍变。法律的产生,有其深厚的经济根源、政治根源、历史根源、社会根源,但从经济学角度 分析 ,它同人类的生产活动和交换活动密切相关,甚至直接导源于生产和交换的需要。最初意义上法律化的公平就是商品经济等价交换的制度结果。
公平,有静态、外部的层面,也有动态的、实质的层面。所谓静态、外部的公平,即着眼于形式上法律地位平等、意思表示自由,而不问行为的结果;而动态的、实质的公平,则超然于权利行使之上,直接关注利益实现的公平,即结果公平,其属于有利于效率最大化的公平。
传统法律体系中的公平需求和体现,主要是从静态的、外部的角度,从各个方面对公平加以保障:宪法维护公民的政治公平;刑法中的公平则体现在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同罪同罚;而具体到民商法,公平观得到了更大程度的彰展与弘扬。在民法制度的具体设计中,公平理念体现为平等、自主、自愿、合意等。
上述公平观及其制度表现,应该说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比较充足的制度成本。然而,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其静态性、外部性对迅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中复杂的经济格局和经济态势把握的欠缺。经济法并非否认上述公平观,而是注重最终实际利益的归属,注重对动态的、实质的公平进行法律提升和制度保障,内在化的效率公平,是终极意义上的公平,其为人类发展观注入了新理念与新思维。
(一)地区发展公平
自然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及各国各地所选择的经济制度不同,决定了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这种不均衡在世界范围内体现为经济力量格局的多极化及高度的贫富不均现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贫富差距日益演进,不公平的经济贸易秩序与格局成为世界经济共同向前发展的阻碍。在一国各地区之间,也存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这一 问题 在中国显露得尤为突出。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状况、产业结构等因素所导致的生产力水平差异,产生了地区之间相对明显的贫富差距。东部地区、沿海地区由于良好的地理条件以及政策倾斜,近年来发展很快,而中西部尤其是西部地区,虽有丰富的资源,但是地理位置闭塞,以致人才、信息流通渠道不畅,阻碍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使整个国民经济由于内需不足,发展后劲渐渐减弱。静态的外部公平观无力改变这种地区发展的非实质公平,经济法秉承的公平观是基于发展上的公平观,不是利益的简单均衡,而是着眼于更深远层次的发展。我国在新世纪开始进行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是顺应这一公平发展观,追求地区发展公平的明智选择。经济法应对这一现象做出制度回应。
(二)竞争公平
民商法的原则与制度保障了市场主体进行公平竞争的外部条件即机会平等。然而对公平理念在竞争过程中的延伸,民商法却并未体现,其主要在于为竞争行为提供一种信念与支持,但对实施结果并不进行法律评价,而是以当事人之间义务约束是否完成为标志,缺乏来自社会的宏观评价。民商法自我负责机制或自己负责机制排除了社会评价的必要,也不存在不良后果社会纠正的可能性。虽然不排除市场主体单个进行的司法救济,但由于成本高昂,使反竞争行为最终得不到有效规制。
经济法正是基于民商法理念中的个人自利性极度膨胀而在竞争行为中表现出来的背叛公平原则的行为而进行法律控制。这一任务主要由竞争法来承担。竞争法是国家为保障公平交易而对竞争实行规制的法律手段。由于竞争法具有公法与私法兼容的性质,调整手段以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追求公平与效率的协调等特征,而这些特征又都是经济法的典型特征,因此,凡是在立法上或法学上承认法律部门划分的国家都把竞争法纳入经济法体系。而 台湾 的竞争法更直接命名为《公平交易法》,日本的竞争法则称为《公正交易法》,可见,公平、公正乃是各国竞争法共同的品质。2000年3月份微软垄断案引起世人瞩目,其原因之一,也是由于微软借助垄断地位的市场行为违背了公平、公正的正当竞争理念。
(三)分配公平
所谓分配公平,乃是在市场领域所发生的初次分配所造成的贫富悬殊、产业差别等分配不均衡现象所引发的再分配需求。我们所说的公平,也不是指社会财富的平均分配,而是指利用国家经济能力,在调整产业结构、均衡收入分配、刺激产业效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效率与公平,实质上是一对互相促进的价值取向,效率可以为实现公平提供充足的物质条件,而只有实现公平才可能实现更久远、更大的效率,体现分配公平的法律在经济中表现为经济调控法律制度。其中,国家通过对财政资源的合理预期分配,为国民经济设定一些基本参数,这是公平的前提;国家通过税收这一手段既保证财政资源的有效取得,又充分地实现了在个人间、产业间的分配公平。
四 经济法的快速发展理念
(一)社会化大生产与经济发展
近代以来生产的社会性逐渐表现为不同财产主体之间通过交换形成经济共同体,在经济共同体内部通过分工实现生产社会性,这便是作为近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基本经济单位的企业的出现。企业作为生产组织和产权组织,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同时有利于减少交易费用和经济活动的外部性。这也就是科斯所称的“企业取代市场”原理。
企业是投资者投入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投资劳动共同创造剩余价值的商品经济单位,它作为社会的基本而普遍的生产单位标志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完全确立。社会化大生产具有两大基本特征:一是提升了生产力水平,产生了较之以往个体生产高得多的生产力,这是社会化大生产对经济发展的独特功能。正如诺斯在其《西方世界的兴起》中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1](P10)社会化大生产使人在社会关系中摆脱了生产中的孤独性,将许多工人和许多生产资料有机结合起来,突破了个人体力、智力的局限,产生了无限大的体力、智力和社会生产力,此即加合性原理,亦合作产生效益的规律。二是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共同创造、共同分享合作利益(增量利益)的新的物质利益关系,即如何将社会合作的利益及成本合理地分配给其成员。后者作为一种激励约束机制是前者实现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化大生产的经济快速发展功能的发挥必须构筑在合作各方对合作利益及成本的合理分配之上。
(二) 经济 法的快速 发展 理念
古典经济学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无限放大市场的功能,认为通过市场无形的价格、竞争、供求三大机制来完成合作利益及成本的市场分配,个人利益最大化便会被引导到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轨道上来,因而主张自由竞争、自由贸易、自由放任。这种 理论 形成的快速发展观认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是由利己精神的人格化的经济人所进行的市场诱致性经济发展,国家只是从属性存在。在分配关系上,形成了由价格机制自发调整形成的利润、利息、地租、工资的分配模式,这种分配模式适应物质资本占据支配地位的 工业 文明,但是不可避免地容易导致两极分化;在竞争关系上,形成了主要由竞争机制自发形成的自由竞争模式,排斥国家干预适用的空间和范围,由此而形成的垄断既符合竞争机制又扼杀竞争机制;在宏观供求关系上,市场的供求机制通过价格等信号来实现 社会 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大体平衡。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普遍化,生产和消费完全分离, 企业 生产出来的商品必须通过社会大循环才能得到实现。由于上述两个供求和价格机制的失效,致使人们生产出来的商品不能达到宏观实现。总之,传统经济的快速发展观无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协调的条件,是一种单纯的市场经济增长观。
社会化大生产的出现及其发展,致使商品经济逐渐演进到市场经济,工业文明逐渐转为知识文明,人类的合作由人手的合作逐渐变为人脑的合作。人类合作的空间和范围愈来愈大,单纯的个人理性越来越难以把握瞬息万变的市场情势。因而,行为模式上的利己主义的市场模式逐渐受到限制甚至是抛弃。资本人格化所致的单纯利润追求必然会造成过度竞争而产生全局性的经济危机;合作利益及成本的分配不当,势必会导致合作效益的下降,两极分化趋势加强,有效需求不足。社会化大生产大大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并丰富了产品品种,以致资源稀缺与枯竭加剧,废弃物增多与 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毁坏,生态失衡等。国家作为市民社会中惟一的 政治 权力,是社会利益的正式代表,必然会利用其资源和信息优势,承担起经济快速发展中的协调功能,经济快速发展的单纯市场经济增长观演进为国家与市场良性互动的经济增长观。
从我国的特殊国情来说, 目前 ,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由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型向集约型过渡过程中,我们面临诸多的矛盾和压力。从内部经济发展来看,我国要在市场发育不完善、国企独立性不强的经济非均衡态势下实现工业化和 现代 化,以及完成向知识文明的过渡。 农业经济占很高比例的社会化改造成为现代化的艰难任务,自由的企业、健康的市场、公平的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 内容 必须逐步实现;从外部经济条件来看,我国面临着由发达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世界经济体系的挑战。世界经济一体化体系为我们既展示了机会又造成了一定的限制。社会化是国际竞争力大小的重要标志,我国必须在企业的整体社会化程度较低的条件下利用机会,减少限制。由以上 分析 可知,发展压力显而易见。赶超战略的实现取决于经济的快速增长。经济增长是社会全面变化的引擎,赶超战略的实现需要经济持续增长,工业化不断升级。而在市民社会发育不充分的前提下,经济增长单靠其内生的市场或经济的自力发展是不可能的,它需要国家的“监护机制”“从上”来形成经济秩序,国家不应当仅仅是作为市民社会从属的手段性存在,同时也应当作为超越性手段存在。 中国 改革的实质是国家主导型的制度变迁,国家有意识地对未来作出安排。经济法作为国家与市场良性互补、互动、互长的 法律 表现,既以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参与、 组织和 管理为前提,同时又要求国家的这些行为主要依靠具体经济制度设计、产业政策和指导性计划、契约、企业、利率、价格、税制和税率、公开市场操作等经济的、非由政权直接干预和强制的手段来实现[2](P89)。经济法一方面从制度补给上排除市场障碍,另一方面又从制度能动上直接诱导经济增长。这种制度创新会使中国走向一条交易成本低、市场运行机制健全、信息灵敏、市场扩张快的发展道路。这具体体现在:
1.在微观经济领域,经济法制手段在制度上事先界定财产经营收益的归属和成本的分配,确立投资者和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权利义务在企业中相互渗透、相互制衡的边界,实质上是合理分配企业的增量利益分配权及相应的对企业控制权。
自从社会化大生产出现以来,投资者和劳动者都在自发地追求企业所创造的剩余。在古典企业时期,由于物质资本在生产要素市场中居于支配地位,以及产业资本家政治上的优势,投劳者只获得其市场价格,其参与企业剩余分配的权利被剥夺,这便形成典型的资本雇佣劳动制。这种制度缺乏有效激励约束相容机制,工人常常用怠工、罢工、捣坏机器等手段来抵抗,同时又不可避免地导致资本人格化本能追求财产收益和资本增值,而打破经济效率的保持与增长。随着知识经济的孕育和发展, 科技 等人力资本在生产要素中的地位日益提升甚至成为关键性因素,传统的资本雇佣劳动制度逐渐转变为劳动雇佣资本制,实物资本只有依附于高科技等知识含量高的人力资本才能实现其增值。在此背景下,企业的契约理论及人力资本理论得以兴起。现代企业契约论认为,企业并非只是股东的企业,而是一种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所组成的特殊契约。“管理者和职工都是劳动力产权的主体。劳动者向企业投入劳动力,不仅是一种劳动行为,而且是一种投资行为,劳动者不仅应该获得劳动收入,而且应该向其他公司财产投资人一样,应该获得产权收益。”[3](P56~57)经济法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调控应当以此为理念,对增量利益的分配及企业的控制权作出规制,在制度上明确投资者将其有形的物质资本投入企业形成分享剩余的股权,投劳者将其劳动力投入企业形成分享剩余的劳动力权。这样,企业形成稳定的有效的激励约束相容机制,促进经济快速增长。
2.在宏观经济领域,经济法制手段采取直接调控以协调垄断与市场的矛盾,采用间接调控以协调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矛盾。国家作为经济管理中心,遵循客观经济 规律 ,缓和供需矛盾,将国家本身所占有的资源和信息内化为市场主体的行为来克服市场本身的缺陷,促进经济快速增长。
(1)直接调控。“垄断化,是为了对付资本主义经济内在矛盾,并根据私人自治,通过市民法秩序而进行的。”[4](P166)大规模的企业,特别是出现了可以统治市场的巨型垄断组织,自由竞争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市场经济自发调节商品实现的机制受到限制,不能自动实现经济的效率;不正当竞争 方法 使市场自由竞争的秩序遭到破坏,民事主体通过谋求法律规定之外的优势来获取竞争利润,从而使整个市场经济的自发实现机制受到破坏。因此,调整垄断资本与中小资本的反垄断法、调整生产者与消费者关系的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保护法、调整经营者之间的反不正竞争法等国家直接调控市场的法律,有充分的空间与能力发挥协调垄断与市场矛盾,恢复自由竞争机制和价值规律的作用。
在我国,关于直接调控的竞争法,要依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特有规律来制定。中国市场经济是在逐渐打破国家垄断的前提下,采取放权让利的方法逐渐搞活经济,因此,制度惯性中的行政垄断比较猖獗。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制度供给不足和人们逐利心情太切,假冒伪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严重,因此,我国自由竞争秩序的形成应当主要是逐步消除行政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由于我国社会化大生产程度比较低,应当扶持规模经济的发展。此外,要避免外国资本通过直接收购和合资控股的方式垄断我国某些重要行业和部门,以免将中国变为其原料产地和商品销售地。
(2)间接调控。间接调控是国家调节经济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指国家从社会经济的宏观和总体角度,运用国家计划、经济政策和各种调节手段,引导和促进社会经济活动,以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5](P33~34)。间接调控是国家作为资源和信息中心,积极主动地使用经济计划的指导性、经济杠杆的利导性、行政管理的权威性,内化为市场主体的行为来克服市场本身缺陷的活动,现代国家对社会经济的间接调控已经形成了“国家计划——经济政策——调节手段”为轴线的系统工程。宏观调控机制调节和控制各种宏观经济总量、结构和比例关系,实质上就是确定和变更一定的社会关系。间接调控法通过调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之间的矛盾来 影响 社会循环过程,协调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矛盾,实现二者的大体平衡。我国已经在间接调控方面作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探索,1996年宏观经济调控软着陆就是成功的范例。但是上升到法律层次却之善可陈,今后还应着力 研究 ,同时不断吸纳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立法 经验。
持续发展、公平发展、快速发展是经济法特有的发展观,也是最适应中国发展战略、赶超战略的法律文明。21世纪,中国经济法将高扬发展旗帜,提升发展理念,为中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贡献重要的制度力量。
【 参考 文献 】
[1]高德步.产权与增长:论法律制度的效率[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3]梅慎实.现代公司权力构造论——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分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
[4]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
[5]漆多俊.宏观调控法研究[J].法商研究,1999:(2).
《体育发展新理念》
摘要:青少儿体育是提高人类成长期体质健康水平最积极的方式,是各项体育活动的基础。少年强则中国强,关注青少儿的身心健康,不仅是体育的主业,而且关系到中华民族和平崛起与可持续发展。研究认为,青少儿体育应自儿童始;把“分享运动”的人文价值观作为我国青少儿体育发展的理论导向,使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与课外、校外、假期、家庭、社区体育活动衔接,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公共服务体系,才能保障广大青少儿成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受益的对象,使体质健康水平可持续提高。
关键词:体育社会学;分享运动;青少儿体育;人文价值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体育展现出持续的辉煌,最大的亮点是金牌不断增多,最大的遗憾是青少年体质持续下降。如果不相信几年一次的全国青少年体质测量数据中不断下降的体能指标,可以看看学校新生军训时操场上扑通扑通倒下一片的场景,甚至一些中小学生在升国旗的仪式上也屡屡因体力不支而晕倒,真是触目惊心。回顾中国体育的累累成果,也不能不看到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制度缺陷,导致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缺位与错位。究其缘由,与过度依赖短期的功利目标、模糊终极发展的理念有关。
党中央领导人在2008年“9・29”讲话中指出:“国运兴,体育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我国大踏步迈入世界体育大国行列”;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奋斗目标。这表明,在“奥运争光”中超额完成任务的金牌大国是不能与体育强国划等号的。中国体育的优异成绩后面存在“民生短板”,已是无法掩盖的事实;哪怕是在北京奥运会上一份意外惊喜的答卷,当前体育事业的状况仍然难以让党和人民完全满意。转变体育发展模式,需要提升到一个新目标来认识。
国家体育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出:“这一目标是对中国体育事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未来发展目标的科学定位。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群众体育事业,着眼于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新追求,更加深入地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群众体育需求的新特点和新要求;要进一步履行好政府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要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中国体育改革的转折和深化,倚赖管理者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意识,调整管理运作重心和局部发展方式,把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作为首要任务。青少儿体育发展,更需要强调普惠和公益性。
作为理论创新的尝试,从国家营造和平崛起氛围的需要出发,为促进广泛的运动参与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笔者于广州亚运会期间撰文倡导“分享运动”;针对体育这一特殊领域的观念更新,为了使更多的人通过获得运动体验来提高身体运动能力,本文进一步倡导“分享运动”的人文价值观,作为我国青少儿体育发展的理论导向。
从民族复兴和平发展的高度看,体育工作者不仅是要把体育本身的事办好来建设“体育强国”,更需要以体育事业的发展来促进国家的强盛。认真探讨“体育”如何才能“强国”的路径,答案只能是:少年强则中国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需要受益的对象,应该是代表中华民族未来希望的广大青少儿群体。
1人类发展以动为本
运动惠及大众,是体育的普世价值,是人文价值观的核心。通过体育人类学的视角可以发现,人类作为世上唯一两足直立行走的物种,以不同于任何生物的运动方式,通过上百万年的历程适应大自然,在漫长的史前社会就具有大致均等的身体运动机会和条件,才能缓慢进化至今。人类进行身体运动的权利是天赋的,对身体运动的需求是刚性的,是为满足基本生存和延续的恒久性需求。“分享运动”,就是为了使身体运动回归公平公正的始发原点。
原始的竞技运动几乎都是人人可以参与的。人类史前主要是通过身体运动来学习和提高生存和繁衍的能力,古老部落里的竞技游戏是身体锻炼、休闲娱乐、社会交往、传承文化的主要方式,其核心价值观是“分享运动”。这也从“残存”至今的现代儿童游戏中可看出,不仅几乎人人都可以参加丢手绢、老鹰捉小鸡之类的游戏,就是借助运动器械的踢毽子、跳绳等也是谁都可以参与的公众活动。但随着运动规则及器械的复杂化,高难度的运动技巧使参与运动的人越来越少,如自由体操、花样游泳或跨栏、撑杆跳等。一般而言,简单的身体运动如用手捡一块石头投掷是几乎人人都可参与的,但发展到用弹弓射出泥丸就会使会运动者减少,进而用弓射箭时更少,再进而发展到以弩放矢则少之又少。然而,在偏远地区遗存的具有原始生态的竞技运动中,无论规则(礼仪)和器械发展到何等复杂的程度,并未排斥大众参与。如体育人类学的实证研究表明,黔东南苗族的独木龙舟赛,本族群从少年到老年,几乎无需经过任何训练都可以参与运动。人类学研究表明,人类比其他哺乳动物的哺育培养期长很多,需要在十几年的成长期有效提高体质健康水平;体育人类学研究表明,原始教育活动与劳动方式以身体活动为主,工业社会以后锐减,需要在生活方式的休闲时段积极增加体育活动的成分。
进入阶级社会后,经济政治地位的差距使社会各阶层处于不同的生存状态,身体运动才逐渐失去了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成为部分人的“独享”或“专享”。作为人类迈进文明社会早期古希腊竞技,虽然提供给古希腊自由民公开竞技的集合,但人数更多的奴隶们却绝不能参与,竞技场对非希腊人更视为禁脔。而古罗马的竞技场却逆向走到极端,以人类相互杀戮为乐,观众赋予角斗±运动权利是为了使其走向死亡。身体运动失去分享权利的社会条件。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以贵族为代表的统治阶级掌握文化资源,独享余暇,垄断用以休闲娱乐的竞技活动。所幸,在数千年的农耕文明中,全身性的体力劳动必需与昼夜、四季的自然节律相吻合,因此对个体在客观上具有体育的效果,并无“分享运动”的迫切需求。一直到工业社会,过细的分工和巨大的科技成果彻底异化了人类的生存环境,使全社会萌生了对体育的强烈需求。经过无产阶级和教育精英几个世纪的奋斗,在已进入后工业社会的发达国家,几乎人人都知道自己应该享有参与体育运动的权利,联合国的《体育运动宪章》使其成为主流意识,各国政府提供公共运动场地设施的状况成为衡量公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残余和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影响,致使体育和教育行业潜意识地封闭优质运动资源,从部门利益出发的相对垄断形式致使公共服务缺失。
公共服务,是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时的劳务行为的总称,涉及政府如何提供制度供给,如何制定公共政策以及如何提供公共产品的问题。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2020年 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确定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方针,使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相适应成为管理部门长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2008年党中央总书记提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想的三个层次:第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依据经济发展程度和水平逐步建设,指导思想是惠及全民和公平公正,建设步骤要把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第二,应围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协调处理好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保障和供给水平、政府财政能力三者间关系;第三,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和市场参与机制,发挥和体现财政资金的公益性价值,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在这样的背景下,体育部门必需转变行政职能,树立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提高公共服务意识,把自身定位于公众服务者的角色,承担发展体育事业以惠及全民的责任。
我国体育事业在国家经济捉襟见肘的起步阶段,集中力量于局部超前发展,成绩斐然,也埋下隐患。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体育提出了“以青少年为重点的全民健身战略和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竞技战略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但“两个战略”中“以青少年为重心的全民健身”战略,事实上早已成为虚幻口号,几乎从未有过像样的举措;更奇怪的是,在全国群众性的体育人口调查中,每次都把青少年的主体――学生作为当然的体育人口来统计,不仅抹杀了青少年体育的特点,而且回避了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从实际效果看,青少年的体质持续30年不断下降这一令人痛心的事实,对冲了金牌数量不断增多的喜悦,令人对当前体育制度的失衡深深担忧。中国体育的总体战略是以发展高水平竞技为先导,带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在取得辉煌成就以后,更应该让广大青少儿分享参与体育运动的快乐,从而收获身心的强健,显示体育领域的公平正义。
青少儿体育发展,应该把维护最广泛青少儿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成果由青少儿共享。学习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必需改变以政治为本、以金牌为本的传统观念,转变奥运争光战略为体育强国目标,树立以青少儿体育发展为突破口,树立为民服务的的指导思想,倡导体育改善民生、大众分享运动(spons sharing)的崭新观念。
就人类生长发育的自然规律而言,青少儿体育应自儿童始。公共服务主体能否意识到公共服务客体的需求并及时生产和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决定了青少儿体育发展的速度和水平。要抓好青少儿体育,必需依靠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公共体育服务意识的提高,在具体实践中就是要为广大青少儿服务,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具体化,自觉做到权为青少儿所用,利为青少儿所谋,真正做到使广大青少儿“体有所育”。
2公共服务力求均等
当前在我国青少儿体育发展中倡导“分享运动”的观念,目的是为了推动体育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简而言之,就是人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享受的机会和程度应该都是平等的。对于我国体育而言,就是绝大多数青少儿不仅在精神层面分享极少数运动精英夺冠的喜悦,而自己也可以以获得基本的身体运动机会。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前国家发展的清晰指向,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问题在许多行业都很突出,并由此使地区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在体育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加大,成为社会公平、公正的严重阻碍。公共服务在青少儿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非均等化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广大青少儿缺乏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安排以及足够的机会和公共体育运动设施场地;一是在传统的三级训练网里有运动天赋的青少儿在层层选拔中每向上迈一个台阶就远离公共教育一步。
虽然和谐社会理论勾画了公平公正的宏伟蓝图,但目前中国在公共服务领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需求压力大与供给不足,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标准不规范等,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实现均等化的途径和策略还不够清晰,制度还不够健全和系统化。这也是青少儿体育发展不如人意的根源所在。
青少儿体育是促进青少儿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它在磨练青少儿坚强意志、促进智力发育、培养优良品德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儿营养水平和形态发育水平都不断提高;但由于学校体育设施和条件供给的不足、未能充分利用等因素,青少儿体质状况尤其是身体运动能力连年持续下降。近30年的体质健康监测表明,青少儿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城市超重和肥胖青少儿的比例明显增加,部分农村青少儿营养状况亟待改善。这些问题若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不仅将影响青少儿的健康成长,也势必影响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中央早已认识到加强青少儿体育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针对青少儿体质持续下降的现实,为了提高青少儿体质健康水平,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干预措施。200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随之下达的7号文件《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规定:“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城市和社区的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设施和条件。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进一步完善加强青少年体育的政策保障措施。中央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器材支持项目,帮助义务教育阶段中西部农村学校配备体育活动器材。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中,切实加大对学校食堂、饮用水设施、厕所、体育场地的改造力度。”中央把青少儿体育视为公共服务的思路很明确:首先,建立新的促进青少儿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评估和公共卫生服务监督与指导制度。其次,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足开齐体育课,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尤其是大力推动阳光体育运动,加强对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等方面的建设与资金投入。最后,倡导建立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儿体育工作网络,积极宣传和引导,大力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鼓励青少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公共服务体系。
然而,中央的正确决策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层层下发贯彻,实际效果却并不如人意。究其缘由,很大程度是因为我国体育的理论缺陷和制度障碍所致。专业 理论的研究误区长期把青少儿体育等同于学校体育,而导致儿童体育的盲点和缺失;观念里缺乏“分享运动”的公共服务意识,把公共权力视为部门行政专利;体制上导致全民分享的体育运动资源被视为行业财物,形成了在自己小圈子里只为上级领导满意而操办体育活动的“专享”和“独享”状况。由于中国政府过去是一个管制型政府,难免受到长期的封建社会的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而体育制度更深受阶级斗争以及无产阶级专政观念的侵蚀,形成了失去社会监督的政府主导的行业专权,包揽了体育运动发展的所有事务;在行政管理中,难免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利益至上的现象,使行使职权不完全从公共利益出发,而是从部门利益出发。
“专享”和“独享”的现实功利心态,使体育事业进入简单化操作程序:搞体育的认为体育=竞技运动=金牌=奥运金牌,搞教育的却认为体育=增强体质=学校体育=体育课,而研究者索性把学生都算成体育人口更省事――不仅可以作为体育部门不管青少儿的理由,也可以使“以青少年为重心的全民健身战略”简化为城市社区一些老太太的晨练。这些缩小范围减少责任的错误观念,是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背离的。
金牌大国不等于体育强国的道理中央领导已经讲明,而把青少儿体育等同于体育课的阴影仍然笼罩于学校体育之上。体育课是为了增强体质吗?体育课能增强体质吗?体育课与增强体质并没有必然联系,把增强体质的任务全部放在体育课肩上,是体育教学难以承受之重。教育部门把重心和精力放在体育课程改革上,改来改去,增强学生体质的希望却越来越渺茫。想一想,许多发达国家不仅大学没有体育课,高中体育课也是选修的,但学校的大量运动场馆设施往往24小时开放;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三令五申开放学校运动场地,效果一直欠佳,这也是部门“独享运动”垄断资源的潜意识,导致一些高校的运动场地设施的豪华先进程度超过了专业队而享用者仍然是少数人的不公平现象。扪心自问,高校办运动队,有几个优秀运动员是学校自己培养的?让极少数退役或挂名的专业运动精英以训练为名驰骋高校操场,即使对本校的学生也不易分享到有限的体育资源,使青少年缺少运动场地的状况雪上加霜。
中央7号文件,是指导未来一段时间我国青少儿体育发展的指南。重点抓学校体育,无疑是正确的。不过,青少儿体育以学校体育为主干,却又不能等同于学校体育。一方面是我国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大批青少儿离开了学校;有相当部分不能进入各级学校的青少儿,属于更需要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的体育权利缺失群体。另一方面,青少儿以学生为主,有不少体育活动是在校外和假期进行,学校难以包揽学生的全部体育活动;即使要以提高学生的体质为目标,学前儿童与体育活动脱节的负面效应也难以在上学后得以弥补……学生体质下降涉及到复杂深层的社会问题,除了学校之外,更需要社会、家庭的配合,也需要代表社会福利的公共财政支持,充分发挥各种体育资源对促进青少儿健康的积极作用。
当前,在我国公共服务发展滞后,总量供应不足,公共投入短缺,分配不平衡,单靠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均独木难支,难以扭转青少儿体育发展现状。如果要改变国家短期难以全面提供公共服务的局面,必需转变政府职能,弥补其在青少儿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平台的缺位。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基本内容:第一是提供体育活动的公共事业性服务,根据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区别,对其中属于商业性的部分交由市场去做,对青少儿体育属于公益性的主体部分责无旁贷地由政府直接承担起来;第二是提供基本均等化的公共产品,主要是充分体现社会公平的运动场地设施建设等公益性基础服务。进一步的市场化,需要打破国家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对青少儿体育服务领域的垄断,鼓励全社会关心青少儿成长,可将应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具备条件的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甚至社区,实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多中心,形成有效竞争机制,实现体育运动资源的有效和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
对青少儿体育发展理论进行研究,有充足的依据在全社会广泛更新观念以促进认识趋同,配合相关公共服务的制度和财政支持,才能够有效贯彻中央七号文件。具体执行,需要一个制度保障层面的管理机构,使其转化为长效机制。为此,中央在推行全国大部制精简机构的背景下,2010年特批新建青少儿体育管理机构,21世纪中国体育界这一最重大的体制改革举措,显示了国家对青少儿体育发展的高度重视。
3分享运动青少儿始
青少儿体育应自儿童始。如果不考虑人类身体发育最重要的儿童期,仅关注学校里的学生,很难构建增强中华民族体质健康水平的长效路径。因此,本文慎重用“青少儿体育”的概念来置换缺乏学理支撑的“青少年体育”。
“分享运动”的理念运用到实践,目的是消减部门和行业“专享”和“独享”的思维惯性,构建青少儿体育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即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为广大青少儿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体育产品,着手使全体青少儿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符合国情、切实有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是青少儿体育发展的必要环节。
建立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为了弥补和完善现有体育制度的缺陷。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核心是在公共财政预算和支付的导向上,关注普通青少儿的体育权益、需要和愿望,涵盖市场难以有效提供的公共物品。政府以国家财政投入,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以青少儿体育发展为轴心的公共体育服务工程。随着社会进步,弱势群体的体育问题,尤其是农村学校体育、农民工二代的体育与西部地区广大青少儿校外体育等研究领域日益受到关注。
中央7号文件提出“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合力”,“建立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教育、体育、卫生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等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这是需要用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进行的大型复杂系统工作,需要一个较长时间周期的工作才能完成。令人遗憾的是,文件下达了几年,联席会议的举行仍让人望眼欲穿,也未见应该共同达成的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预定指标和拟定具体的行动计划,“青少年体育工作网络”等急需工程并没有实际承建者。
“青少年体育工作网络”的正式提法,也来自于中央7号文件,指为有效的围绕青少年开展体育工作,将纵向上从中央到地方建立的有关行政部门,与横向上的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青少年体育相关领域有机结合形成组织,关联成系统。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组织的优势和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要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积极倡导和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活动和团、队活动,充实课外生活,努 力把更多的青少年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中来。”“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合力。家庭教育对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起关键作用。要在广大家长中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注重从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学校、社区要和家庭加强沟通与合作,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家庭、社会形成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方式。”这些都是青少年体育工作网络的必要环节。当然,这些都是非常好的措施,但贯彻下去需要体制机制创新,否则,“青少年体育工作网络”可能沦为镜花水月。
近年来,作为横向铺开的公共体育服务的工作环境已经得到明显改善。除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面健身条例》的颁布和《全面健身计划》的详尽修订,为了保障广大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弱势群体的基本体育条件,形成全民健身长效机制,中央各部门联合下文要求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功能,进一步加强农村体育工作。文件指出:乡镇综合文化站是集体育、文化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服务当地农民的综合性公共机构,其中承担着乡镇政府管理体育工作和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职能,是农村公共体育、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开展农村体育工作的基本阵地。然而,作为体育和教育纵向管理的青少儿体育发展仍然需要进一步协调,为青少儿“分享运动”着手制度创新,寻找可行性路径。
一个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需以满足公民和社会的需要为政府职能定位,在公共服务意识的指引下,打破行业垄断和专业封闭,真正地管办分离、官民分离、政企分离,把按照公众的意愿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作为头等大事,建立以发展青少儿体育为基础的公共服务体系。体育行业的主要工作重心将不再沉淀于内部“完善”培养少数运动精英的模式,而逐渐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对内开放”,调整基层业余训练亲手操办的传统方式以提高管理重心,面向中华民族的身心健康发展制订系统配套的方针政策,为体育惠及民生提供导向。教育行业则需要“对外搞活”,各级学校需要把公共服务置于部门、单位利益之上,消除系统封闭和资源垄断,明晰学校体育的公益性质,一切从青少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出发,不仅要把学校的体育运动场地向社会开放,更应该最大限度让广大学生充分利用。
在行业行政化分割各自为阵的管理惯性下,解开青少儿体质持续下降的症结,并不取决于学校的体育课程是否合理,也不取决于调整高水平竞技耗费财力的多寡,而主要在于如何弥补课外、校外、假期体育活动组织管理的严重缺位,是填补青少儿在学前、家庭、社区体育活动的空白。当前,亟需教育和体育部门携手,在各部门联席会议共同制订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把青少儿体育俱乐部、青少儿活动中心、传统校、特色校、基地、营地特别是大批嗷嗷待哺或奄奄一息的基层体校,作为建设青少儿体育工作网络的基础细胞、构建衔接业余训练基本单位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才能真正使高水平竞技运动的后备人才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并推动学校、家庭和社区以青少儿为轴心的各种大众体育活动。
体育运动缺乏分享,青少儿体质健康难提高。“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已提出了10余年,却一直作为口号悬挂在半空中。要使其真正得到贯彻,需要续接“分享运动”的体育发展新理念,把政治口号转化为面向青少儿体育发展的实际工作,面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实践,使之有效链接现实生活中每个人实施体育行为的领域。“分享运动”作为遵循科学发展观更新体育观念的实施途径,通过构建公共服务体育制度的重要环节,将使中国体育在人文价值理念引导下,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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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
摘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的发展观是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是对发展现念的创新。它提出了以人为奉发展、经济均衡发展以及“人――社会――环境”系统和谐发展的新理念。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新理念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发展中的问题,我们党在总结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对发展的本质、发展的模式的认识,及时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实质上是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它摒弃了以物为中心的发展观,建立起以主体人为中心的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相和谐的发展观,为我们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的发展和“人――社会――环境”复合系统的和谐运转提供了理论指南。
一、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发展的理念
以人为本是一种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它要求满足人的需要、尊重人的个性;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实践中就是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指“类”和“个体”在体力、智力、心理、品德、能力等各方面的发展,也既是全人类和个体的人各方面都得到充分的发展。
随着西方工业化的蓬勃发展,建立了以单纯追求经济增长为主要内容的传统发展观。科技进步和工业化创造了极为丰厚的物质财富,极大地推动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与此同时,这种以“经济增长”为标志的传统发展观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危机”。经济的高速增长并没有给所有人带来普遍的福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传统发展观指导下的发展实践过程中,人只是经济增长和物质财富积累的工具,人的全部意义被淹没在对物质的片面追求中,成了单纯意义上的“经济动物”。人性的丰富内容被纯粹的物的需求所取代,人对自我的认识和自我发展的需要完全服从于逐物的需要。这种发展的物本倾向,导致了人的自我异化;人的发展仅仅体现在追求经济利益和物质财富的能力提高上,其他方面诸如政治品行、精神文化修养、思想品德素养往往被忽略。人的片面发展不可避免地造成发展的畸形,因此生态恶化、贫富悬殊、价值信仰危机、道德滑坡等一系列涉及社会、自然发展的严重问题的出现就成为必然。
人的全面发展应该成为发展的主题,也即发展要以人为本。这是人类在对发展过程中人的主体作用日益突出的反思中,尤其在对传统发展模式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的反思中所获得的理性认知,同样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上世纪中后期。传统发展模式的弊端渐次暴露出来,人们开始对这种发展观进行深人的反思,经过现实的归纳和理性的思考,逐渐意识到: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要以人为本,发展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而不能单纯以物质的高度发达为目标。长期以来,我国的发展受西方发展观的影响很深,在很大程度上把发展等同于经济的发展,或者是经济的高速增长,由此暴露出许多问题;我们党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些问题的存在,经过深刻总结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和吸取西方先进发展理论,及时地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的发展观。新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是发展的终极目标,把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和个人的需求作为指导发展实践的出发点,注重转变单纯的经济增长为目标的传统发展模式,强调在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基础上的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通过经济社会的全面和协调的发展,就能够使每个人广泛地享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化文明建设的成果,就能够创造满足人的生存生活需要、能力发展需要、个性塑造需要的外部条件,促使主体性的人从传统发展观下单纯的“经济动物”中摆脱出来,使每个人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使人得到全面的发展。
二、科学发展观提出经济均衡发展的理念
经济发展是发展的最重要内容,能够为人类社会进步提供物质基础,历来是各国注重的头等大事。我们党也指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首先是发展经济。”但是,在不同发展观指导下的经济发展,其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是不同的。所取得的发展效果也是有差别的。
从工业革命后的世界经济发展史中可以看出,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中都存在着不均衡的发展态势,诸如城乡经济不均衡发展、区域经济不均衡发展以及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益的不均衡等。美国在20世纪早期,东部和西部的经济发展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法国直到现在,巴黎和其他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别仍旧存在且还在扩大;亚洲许多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如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均衡性也很突出。这种不平衡经济发展是传统经济发展模式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因为传统发展观把经济数量的增长看作发展的唯一标准,而城市和地理位置优越的地区所具有的经济区位优势、自然资源无节制的开发和利用等众多因素都刺激着经济的不均衡发展。我国地域广大,自古以来区域经济发展就很不均衡,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由于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影响等方面原因。东部沿海地区比西部地区发展更快,导致了区域间经济发展的差异;而固有的“二元制”经济体制的存在更是加剧了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高投入、高消耗、高增长,低产出、低效益、低稳定”的“三高三低”经济增长方式以自然资源的大量消耗来支撑经济的高速增长。短期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同时也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层出不穷,使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益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均衡的经济发展不利于长久的社会稳定和资源的长期利用,从经济的长期发展考虑,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拥有量相对较低的国情要求必须尽快改变这种经济片面发展的做法。
在充分意识到不均衡经济发展所暴露的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指导经济建设,也既是说经济发展要走均衡发展的道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表明,控制贫富差距应当成为今后经济发展过程中注意的一个重要视角。一方面要保护市场经济制度下的自由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再分配制度的完善,对那些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区域和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扶助,坚持更广泛范围内的经济成果的分享。要做到这些,在促进经济发展时,就应改变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发展战略,彻底摈弃以资源高消耗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注意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统筹经济发展和自然环境的优化相协调。在具体的经济发展实践中,就是要求遵循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战略上,实行政策倾斜,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紧紧依靠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改造农业和农村经济。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实现大量人口向非农业产业转移,把农 业和农村经济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化和城市化轨道,逐步缩小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在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上,大力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战略的实施,支持中部地区加快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逐步缩小中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在经济发展模式上,坚持转变“三高三低”的经济增长方式,把合理保护开发和节约自然资源放在经济发展中更重要的地位上,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道路和生态化循环式的农业发展道路,促使经济发展的增长和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使经济由不平衡发展向均衡发展转变。
三、科学发展观提出“人――社会――环境”系统和谐发展的理念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一个“人――社会一环境”复杂系统和谐运作的过程;发展应是在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前提下,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优化相统一。
人的全面的发展是社会持续发展和环境不断优化的原动力。从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劳动生产率在石器时代每万年提高约1%-2%;在铁器时代,每百年提高4%左右;而在现代科技革命中每年提高3%-10%。究其原因,就是人的智力发展、交往范围扩大以及由此引起的科学技术进步的结果。因此,我们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发展不是外在于单纯的物质增长。而是人的全面发展所决定的。因为,人的全面的发展意味着人的个性得到充分合理的张扬,人的能力的多样性得以显现,人的体力、智力、思想文化素质得到切实的提高,促使人在复杂多变的发展中能够应付自如,表现出更强的主动进取精神和创造力。以人为本的发展保证了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促使人民群众以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参与到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去,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更加优美、更能适合人的生存和生活的环境条件,从而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不断的进步。
社会发展和环境的优化都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发展的内容十分丰富,不仅仅包括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包括政治文明、精神文化文明的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发展的“第一要务”,认为只有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人们才会得到足够的物质供应,才能够把劳动当作自我完善的根本手段,而不是仅作为谋生的手段;也只有生产力的高度发达的条件下,人们才能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来不断提高自己。同时。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经济的发展应该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相协调。指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亦是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全面发展。它认为建设高度发达的政治文明,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新型民主体制是人走向全面发展的政治前提;建设高度发达的精神文化文明,将会奠定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也具体体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环境是指与人的生存生活密切联系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如气候、矿产资源以及丰富的动植物等等,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人类自诞生以来,就从环境中获取果实来维系自身的发展。并以多种方式影响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近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更使人类能够从自然界中获取更多的物质财富,满足人类发展的需求,然而同时也正是盲目违背自然界特有的规律,进行掠夺式的开发开采,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甚至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科学发展观提出应合理地调节人类的发展规律与自然界发展规律之间的关系,使发展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前提下,遵循自然界固有的运转规律,作到人和环境相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环境。环境的优化,将使人的生存状态得到根本的改善,生活质量水平得到提高,使人的合理的物质资源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总之。在发展实践中,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人类就将会具备丰富的物质基础,和谐的社会关系和优良的环境条件,这些都会对人的全面发展产生决定性的作用。
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环境的优化相辅相成,构成相互促进、不断提升的互动过程。社会进步与人的发展是实现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必须紧密结合。江泽民明确指出:“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明生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这种互动的关系同样也适合于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自然环境优化三者之间。自然环境的优化为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物质来源和优美的生态环境;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又为环境的优化提供智力和文化支持。因此,在发展中,我们应该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人、社会和环境的发展相统一起来,保持“人――社会――环境”系统有序、有效地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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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随着生物医学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作为新的医学体系之一的中西医结合医学,结合、融汇了中医药知识和西医药知识,取长补短、融会贯通、防病治病、提高临床疗效,以新的医疗思维与模式服务于人类健康,以中国传统医学文化丰富了世界医学科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中西医结合医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随着科学方法学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临床医学的研究思路与方法也跨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临床流行病学及循证医学(evidence based medicine, EBM)等科学方法学的形成和广泛运用,大大促进了临床医学的发展,提高了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的基本思路
中西医结合是中西医两种医学的取长补短,互相渗透。一般说来,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的特点,它体现了中医的整体恒动观,重视人体内在的抗病能力,强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西医以辨病为主,重视局部的器质和功能变化,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在诊断和治疗方面也有许多特长。因此,将中医的辨证与西医的辨病相结合,是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的基本思路。
1辨病与辨证相结合
在西医诊断的前提下进行中医辨证论治,是目前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经常采用的方法。通过这种方式观察的大量病例,确定了许多种病的中医治疗效果,为以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总结辨证论治的规律时,必然要归纳出各种病的常见证型,这样就发展成为西医的辨病与中医的辨证分型相结合。一个病的辨证分型方案应是该病辨证论治规律的反映,对辨证分型的不同看法,主要还是在于辨证分型的具体方案是否真正反映了辨证论治的规律。
另外一点是辨证分型中的治疗问题。辨证分型的目的是为了指导治疗,故一般都是按证型固定方药或主方。这种作法并不违反辨证论治的原则。自古以来,除治疗专病的验方外,每个方剂都是为一定的证型而设立的。这样,每个证型有其相应的方剂,每个方剂也有其适应的证型,从而达到理、法、方、药的高度统一。早在《伤寒论》中就是按方剂的适应证型进行病证分类,每个证型各有相应的方剂,甚至以方剂作为证型的命名,这就是所谓“方证对应”。
除了中医有辨证分型之外,西医的诊断中也有分型或分期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医和西医的分型依据是不同的,例如西医常以病理组织学变化,局部的功能变化或致病微生物的不同属性作为分型的主要依据,而中医则常依据整体的反应性或功能变化。多年来,对这两种分型进行了不少的对比研究,发现其间有一定的关系。但由于其着眼点和依据不同,不可能完全对应,所以在中西医结合的临床研究中,中医和西医的分型常只能相互补充,而不能彼此取代。
将西医的辨病与中医辨证论治相结合,本身就体现了同病异治的原则。在这种结合过程中,将不同的疾病进行横的联系,发现部分病例尽管疾病的诊断不同,却有共同的证候,可用相同的治法和方药进行治疗,这又体现了异病同治的原则。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既可以从某一种疾病出发,寻求有效的治疗方法,也可以有计划地从某一证出发,对于若干种不同疾病的患者中共同具有该证候者,应用相同的方法进行治疗,探讨辨证论治的规律。后者不仅能为中西医结合的理论研究提供重要的资料,同样也是提高临床疗效的一种有效途径。
2宏观辨证与微观辨证相结合
所谓微观辨证,即是临床上收集辨证素材的过程中引进现代科学,特别是现代医学的先进技术,发挥它们长于在较深入的层次上,微观地认识机体的结构、代谢和功能的特点,更完整、更准确、更本质地阐明证的物质基础,简言之,是试用微观指标认识和辨别证。
在完全正常的健康人和西医所说的患者之间,存在着一片很大的空白,这一人群虽有这样那样的症状,但按西医看是“无病可认”,够不上任何疾病的诊断标准,往往给予“神经官能症”或“××系统功能紊乱”的诊断。但在中医看来,却是“有证可辨”,也“有药可治”。以上是指虚证而言,实证则不一定是疾病与健康之间的空白,而是机体的种种反应状态,西医对这种反应状态不曾予以理会,中医则同样“有证可辨,有药可治”。微观辨证将揭示许多已知结构的未知功能,这样通过宏观辨证就能发现人体隐潜性变化,例如见到肾阳虚外貌就可预测到下丘脑的衰老钟调节功能已提前衰退。可以说是“宏观辨证通过微观指标可以发现隐潜病变,从而弥补了辨病的不足”。
中医有过解剖,但并不长于解剖,故对人体的观察是以外象推证,以方药测证。宏观辨证不足之处,在于人体内在病变不一定都会在外表显露出来,也就是尚未“形见于外”出现典型的证。“证”的症状有时全部显露,有时会部分表现而不易辨识,有时还潜伏着,要到一定阶段才表现出来。例如支气管哮喘,从明、清以来的治疗理论一般都是“发时治肺,未发治肾”,说明传统中医通过方药测证,已预见到补肾将对哮喘可起到预防发作的作用,近人对哮喘患者的内分泌研究中,发现患者即使无肾虚的临床表现,也有类似于肾阳虚证的隐潜性变化——肾上腺皮质功能偏低。
西方医学长于识“病”,东方医学长于“辨证”,两种截然不同的医学体系在治病的认识和实践上确是各有所长,我国广泛地从宏观上采取辨病与辨证的结合,随着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的深入,以及引进现代医学的先进技术对中医“证”本质的研究,越来越感到。
中西医结合护理是护理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实现中西医结合护理需要培养满足基层医疗及社区卫生服务需求的护理人才.认为社区护理的服务对象应从患者扩展到社区全体人群,护理工作领域从医院扩展到整个社区,护理范围亦从疾病扩展到健康领域[1].高等护理教育实验教学应以社会对社区中西医护理岗位需求为切入点,加强护理实践能力的培养.护理实验教学目标体系可分解为态度、知识和技能3个目标.改革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的传统教学模式,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社区健康促进为宗旨,社区中西医结合护理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培养为辅助的多层次、渐进性、嵌入式、探究式、多元化的社区中西医结合护理实验教学模式势在必行.
1护理实验教学内容的确定
社区中西医结合护理实验教学内容的确定应参考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满足社区人群需求的基础上,寻找社区中西医结合的契合点.
1.1基本技能实验模块
基本技能实验项目以常用社区中医护理适宜技术操作为主,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操作.基础知识包括人体十二经脉循行定位、常用腧穴定位、耳穴定位、足部反射区定位等;基本技能操作包括灸法、皮肤针法、耳穴压豆法、拔罐法、刮痧法、穴位按摩法(含足底按摩法)和中药用药护理技术(含中药煎法、熏洗法、湿敷法、敷药法、药熨法、贴药法等).技能操作严格遵照2006年发布的《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2]进行.注重态度、知识、技能目标的考核及技能操作的精准性、规范性、统一性.重点开设社区人群中需求度排在前4位的穴位按摩法、拔罐法、敷贴法、刮痧法,并反复进行强化训练.其他项目采用演示、自学等方式进行教学,解决中西医结合护理实验学时少、项目多、无法有效开展综合性及创新性实验的问题.
1.2综合护理实验模块
综合护理实验项目关注社区卫生服务6大职能,均紧密围绕社区人群主要的健康问题.充分利用中医护理在病情观察、预防保健、慢性病护理、疾病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特色优势,以社区常见案例为引导,将辨证施护与社区整体护理有机结合,使中医护理完全嵌入社区护理实践,病例可由教师提供或由学生分组编制.病情观察将中医四诊内容引入社区健康评估中,为辨证施护提供依据.将彰显中医特色的饮食护理、情志护理、生活起居护理、用药护理等施护内容嵌入到社区慢性病护理和康复护理措施中,以提高社区护理质量.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护理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将中医养生方法融入到社区健康教育中.编制案例依托社区护理学科优势,结合学科研究方向,侧重于社区慢性病及特殊人群(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大学生、围产期妇女)的健康教育等.
1.3探究式创新实验模块
探究式创新实验项目是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的,它以合作学习理念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指导,选取中西医结合护理优势病种,突出社区健康和亚健康人群的养生保健及社区慢性病护理.探究式创新实验项目依托导师科研课题和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借助社区护理课间见习和毕业实习实践活动,深入社区,分析现状,解决社区实际问题.学生利用各种信息资源自行查阅资料,设计实验,通过开题答辩后自主进行实验操作,完成实验项目并撰写实验报告.探究式创新实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同时提高学生自学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实验教学方法及教学方式的改革
2.1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应以树立终身学习观为目的,遵照现代营销学理论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精髓,重点突出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体现教师角色和任务的转变,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增加学生主动参与教学的机会,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充分利用学校社区护理和中医护理实验室,采用科学、多样化的实验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基本技能实验采用演示操作法、案例教学法和竞赛法,综合性实验采用情境教学法、角色扮演模拟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创新性实验采用体验式教学法、PBL教学法和探究式教学法.
2.2教学手段
采用传统与现代化教学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在不断完善传统教学资源基础上,将现代教育技术引入实验教学中.具体实验教学手段如下.
1)制作CAI课件,购置VCD/DVD教学光盘,精选社区应用广泛的技能操作录像等扩充音像资料,利用实验室的多媒体实验教学设备,多角度、立体化展示中西医结合护理技能操作过程,使实验教学图文并茂、形象直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2)依托社区护理精品课程和护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络教学平台,将实验教材、CAI实验课件、部分实验录像上网供学生浏览,实现网上多媒体交互式教学,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效果.随时将实验设备的名称、性能、用途等公布在网上,将实现数据和设备进行共享,实现时间、空间、实验项目等全方位开放,为开展分组异步实验,大组同步互动实验教学模式提供资源保障.
3)通过联网计算机将实验设备、教学内容、教学指导和学生操作有机地融为一体.
4)在充分利用社区护理标准化病人的基础上,建立社区中西医结合护理SSP队伍.为开展高仿真模拟实验教学提供条件.改变过去以单一课程和教师为中心的传统实验教学模式,建立以学科群和学生为教学核心,以实验室为中心,以提高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为目的的新型实验教学模式是中西医结合护理实验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李春玉.社区护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1.
[2]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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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运动训练过程中,特别是竞技类运动项目,运动员长时间经受大强度负荷,以至于身体在两个训练周期间不能完全恢复机能正常水平,表现出身体疲劳感加重,运动成绩不能维持在较高和理想水平。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中医药在体育领域中应用现状与发展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中医药在体育领域中应用现状与发展
中医理论,通常称为中医基础理论,简称“中基”。它是以天人合一的叁个哲学观的整体理念与辨证论治、相似观(分形观)的循证观点为最大特色的祖国传统医学体系的基础与核心。中医基础理论的学说主要包括分形五行学说,藏象五系统学说(心系统、肝系统、脾系统、肺系统、肾系统),五运六气学说,气血精津液神学说(气:信息-能量-物质学三元-多元说),体质学说,病因学说,病机学说及养生学说,分形经络说等,其中以藏象学说为核心,信息-能量-物质学说为基础,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并用于指导临床诊疗活动。
中药药性理论即是研究中药的性质、性能及其运用规律的理论。中药药性理论是中药理论的核心,主要包括四气、五味、归经、升降沉浮、有毒无毒等。
中药药性理论即是研究中药的性质、性能及其运用规律的理论。中药药理理论是中药理论的核心,主要包括四气、五味、归经、升降沉浮、有毒无毒等。
四气,就是寒热温凉四种不同的药性,又称四性。它反映了药物对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的作用倾向。为药性理论重要组成部分,是说明药物作用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
五味,是指药物有酸,苦,甘,辛,咸五种不同的味道,因而具有不同的治疗作用。有些还具有涩味或者淡味,因而实际上不止五种。但是,五味是最基本的五种滋味,所以仍然称为五味。
辛:“能散,能行”,即具有发散,行气行血的作用。
甘:“能补,能和,能缓”,即具有补益,和中,调和药性和缓急止痛的作用。
酸:“能收,能涩”,即具有收敛,固涩的作用。
苦:“能泄,能燥,能坚”,即具有清泄火热,泄降气逆,通泄大便,燥湿,坚阴(泻火存阴)的作用。
咸:“能下,能软”,即具有泻下通便,软坚散结的作用。
归经,是指药物对于机体某部分的选择性作用,即某药对某些脏腑经络有特殊的亲和作用,因而对这些部位的病变起着主要或特殊的治疗作用,药物的归经不同,其治疗作用也不同。
中药归经理论的形成是在中医基本理论指导下以脏腑经络学说为基础,以药物所治疗的具体病症为依据,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总结出来的用药理论。
“酸入肝经,苦入心经,甘入脾经,咸入肾经,辛入肺经。”
升降浮沉,指药物作用的趋向而言。升是上升,降是下降,浮是发散上行,沉是泻利下行。升浮药上行而向外,有升阳、发表、散寒等作用。凡气温热,味辛甘的药物大多有升浮的作用;凡气寒凉,味苦酸的药物,大多有沉降作用,花、叶及质轻的药物大多升浮,种子、果实及质重的药物,大多沉降。
毒性,古代常常把毒药看作是一切药物的总称,把药物的毒性看作是药物的偏性。基本上把毒性分为“有毒,无毒,微毒,小毒”。
现代所谓毒性一般系指药物对机体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及损害性。
《素问?五常政大论》把药物毒性分为“大毒,常毒。小毒,无毒”。
《神农本草经》分为“有毒,无毒”。
《证类本草》、《本草纲目》分为“大毒,小毒,有毒,微毒”。
体育运动训练过程中,特别是竞技类运动项目,运动员长时间经受大强度负荷,以至于身体在两个训练周期间不能完全恢复机能正常水平,表现出身体疲劳感加重,运动成绩不能维持在较高和理想水平。那么怎么样才能在不减小运动负荷的情况下,使机体疲劳程度较快恢复,保持理想的运动成绩哪?从中医药理论角度可以解释,中医认为运动性疲劳属于疲倦范畴,属于内伤不足之虚症,主要表现不同形式的虚症(脾虚、肾虚、气虚、血虚等)。张世明在对运动性疲劳的中医分型和诊断标准的研究时指出,运动性疲劳可分为形体疲劳症、脏腑疲劳症和神智疲劳症三种类型。其疲劳的本质是脏腑功能下降或失调和经血不足。姜文凯等把运动性疲劳分为:脾虚、肾虚、脾肾阴虚、脾肾阳虚、脾肾阴阳两虚。乔玉成根据中医整体观念和辨证分型原则,将运动性疲劳分为运动性肾(阴虚、阳虚)、运动性脾虚、运动性肝郁、运动性肾疲、运动性心血型、运动性脾胃两虚。陈家旭提出,运动性疲劳与中医虚症有关外,还应注意肝郁,在运用中医药缓解运动性疲劳初阶段。
人们大多采用“黑箱子”理论去抗运动性疲劳,运用古典医学的记载指导中医在体育领域中的运用,比如说;抗疲劳生药常见的抗疲劳生药有陆生和水生两类。陆生抗疲劳生药主要有人参、构祀子、黄茂、花粉、猴头菇、西洋参、红景天、刺五加、阿胶、鹿茸、灵芝、金针菇等。水生抗疲劳生药主要有螺旋藻、中华鳖、蛤蚜等。这些我国传统的补益生药及其提取物,常被加人到抗疲劳食品中被广泛使用。但我国当时对这类生药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对一些补益性生药未做抗疲劳功能评价便盲目地制成所谓的抗疲劳食品投放市场,一些抗疲劳物质虽已被确认,但其功能因子尚未确认。有些抗疲劳物质的功能因子虽被确定但其他化学结构尚未明确。也有很多研究把以上考疲劳的中药进行了扩展,有人通过实验探讨了海洋生物药尖海龙、三斑海马、牡垢、龟板、刺参、海星黄、螺旋藻、海带的抗疲劳作用。结果表明,这八种生药均能不同程度地延长小鼠负重游泳时间,有效降低游泳后血乳酸含童(p<0.05或p<0.01),证明有推迟运动性疚劳出现和促进麦劳恢复的积极作用。
在现阶段人们更加想突破“黑箱子”理论的瓶颈,更想进一步搞清楚单味中药或者复方中药能够缓解运动性疲劳,提高运动成绩的机制原理。所以有很多学者尝试着,中医理论(整体观念、辨证论治、五行学说、藏相学说等)能和西方的学说(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系统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等)有意的结合,试图搞清楚中医药能够抗运动性疲劳的真正机制。也有人将人体的各大系统分开(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运用先进科技仪器(核磁共振成像、色谱仪等)来探测机体体内在中医药干扰过程中生理生化指标的变化,进而从分子水平上掌握变化规律。
比如说;通过用八子补肾胶囊对男子足球运动员赛前准备期和比赛期血液生化指标和运动能力的影响服用八子补肾胶囊受试者实验后体重血清睾酮(T)水平和耐力运动成绩未见明显变化;体脂重量和体脂率较实验前明显降低,无氧功率显着提高(P<0.05)。服用对照胶囊受试者实验后体重、血清T水平和耐力运动成绩明显下降(P< 0.05),但体脂重量、体脂率和无氧功率未见明显改变。最后表明服用八子补肾胶囊能在运动员赛前准备期和比赛期间保持体重、减少体脂重量和体脂率,维持运动耐力并提高无氧运动能力,维持运动员血清睾酮水平稳定。还有就是,运用实验法确定HiHiLo对古典跤运动员减控重的效果以及对T/C的影响,进一步探讨古典跤运动员减控重期间维持运动能力的新的训练模式。结果显示:高住高训低练模式对古典跤运动员减控体重有着积极的作用,且对运动员运动能力的维持也优于传统的减控重模式,提示这种减控重模式是可行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快速发展,中西医药理学,分子生物学,基因组学等学科理论的不断完善,先进科学仪器的陆续问世,能够清楚解释中医药作用机制原理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解释中医药原理能够更好的运用到体育领域中可以从以下两个途径开展。
4.1 利用代谢组学在中医药中的应用
代谢组学与中医证候辨证论治是中医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原则,“证”是“论治”的起点和核心,是中医治疗的关键所在。由于代谢组学是对机体代谢事件的全面跟踪和评价,因此,中医证对疾病的描述与代谢组学对疾病的认识具有内在本质的相通性。徐舒等用基于核磁共振氢谱(1H-NMR)技术的代谢组学方法研究肝郁证大鼠模型血清,发现乳酸、肌酸、葡萄糖、3-羟基丁酸、谷氨酰胺、磷酸胆碱、磷脂酰胆碱、不饱和脂肪酸等物质可代表肝郁证模型大鼠血清(下转第158页)(上接第152页)代谢组学特征,表明中医证候的生物标志物可能不是单一物质,而是差异物质的集合。李林等以基于核磁共振的代谢组学研究气虚血瘀证大鼠尿液,发现病变大鼠的肌氨酸酐含量增加,提示气虚证可能与肾功能异常有着密切关系。以上研究表明,代谢组学的研究方法可将“证”的研究推向科学发展的前沿,是一种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中医证候学研究方法
4.2 代谢组学与中药物质基础
由于中药成分的复杂性,传统的方法研究无法体现出中药的整体性。因此,需要建立适用于中药多组分、多靶点整体综合效应的药效研究方法学,而这正与代谢组学非破坏性、整体性、动态性、非靶向等特点相符合。黄玉荣等应用代谢组学方法研究钩藤多动合剂的生物化学机制,发现以钩藤为君药组成的钩藤多动合剂的整体作用产生的生物化学物质神经递质是其药效的物质基础。Li F等采用UPLC-MS技术对大鼠代谢物谱、淫羊藿的化学成分谱及其进入体内的成分和代谢物谱进行分析,发现淫羊藿苷和朝藿定C为淫羊藿的主要药效物质基础。Yu Y等利用中药尖萼耧斗菜处理金黄色葡萄球菌,采用代谢组学和主成分分析法分析获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的代谢谱,结果发现尖萼耧斗菜的有效成分木兰花碱是发挥抗菌作用的主要活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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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行业是一种中介机构, 客户信赖是其生存之本, 只有实质独立而没有形式独立仍得不到投资者的认同, 所以在监管法规出台之前, 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迫于公众媒体与市场需求的压力, 对业务结构作出了调整, 一些大的会计师事务物所已先后分拆了管理咨询业务。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对我国CPA行业发展的几点认识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 注册会计师(CPA)行业成为经济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CPA们在维持市场经济秩序, 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银广夏和安然等事件的爆发, 使CPA 的未来发展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
关键词: CPA CPA 事务所行业发展
论文正文:
对我国CPA行业发展的几点认识
注册会计师, 英文全称是CertifiedPublic A ccountant, 简称为CPA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CPA 行业的社会需求不断扩大, 逐渐成为重要的社会阶层。人们十分称道他们对社会经济作出的贡献, 里根总统曾说过:“CPA 行业在建立和维持资本市场的完整性方面, 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他们, 财务市场将土崩瓦解”。但是, CPA 行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近年来, 国内外证券市场相继爆发的红光、琼民源、银广厦、安然等轰动一时的造假案几乎都与CPA 串通合谋有关, 媒体与公众猛烈抨击CPA , 认为他们是同流合污的诈骗者。注册会计师作为一种社会行业, 涉及面较广, 本文仅在以下几方面对我国CPA行业发展提出几点认识。
目前, CPA 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制、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等。
合伙制的CPA 事务所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组成, 合伙人以各自的私人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利于扩大事务所的规模, 提高风险规避能力, 但最大缺点是任一合伙人的失败都会使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合伙制兴起于是20 世纪90年代初, 它是指CPA 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各合伙人以个人名义, 对个人行为及其监督下的其它人的行为承担无限责任。在此体制下, 合伙人只有与违规事件相关时才承担无限责任, 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这种形式融合了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优点, 摒弃了其不足。目前,“四大”均为有限责任合伙制, 许多大中型事务所也开始向此转型。
有限责任公司制以出资人认购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我国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只准设立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 合伙制的CPA 事务所主要分布在深圳, 其于大约百分之九十的事务所均采用有限责任制。目前我国CPA 事务所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 万, 即大多数事务所的违规赔偿金仅有30 万, 巨大经济利益往往趋使CPA 追逐利益, 很不利于对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约束。
由此笔者认为, 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应当成为CPA 行业诚信立业的必然选择,在我国CPA 素质不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待完善的现状下, 合伙制严厉的连带责任会使很多合伙人望而却步, 所以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不失为一种选择, 同时也有利于同国际大趋势接轨。
安然公司的破产与安达信的倒台, 使人们的目光重新聚焦在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同时进行鉴证与管理咨询服务的问题上。CPA 事务所的管理咨询服务近年急速扩张, 管理咨询服务收入大大超过了其审计服务的收入。后来安然事件的爆发使大众普遍认为罪魁祸首在于审计与管理咨询服务融合的业务模式。
审计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拆分之争, 最早可以追溯到著名审计学家莫茨与夏拉夫在1961 年提出的观点:“管理咨询业务的扩展必然会给审计的独立性带来负面影响”。[1]但此后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并无明显证据支持这一判断, 有不少研究成果认为非审计服务不仅不会影响审计质量, 反而有助于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管理咨询服务可以加深CPA 对客户的深入了解, 有利于降低风险扩大收入, 还有利于专业能力的扩展。
事实上, 莫茨与夏拉夫曾提出过忠告:“无论是谁, 主张禁止独立的公共会计师开展管理咨询服务, 都是错误的。同时, 如果公共会计师都毫无节制得自由开展这项活动, 也是危险的。”[1]李若山教授也认为:“法律上直接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管理咨询服务并不是最优的制度安排, 让市场发挥作用也许是可以采取的策略”。
CPA 行业是一种中介机构, 客户信赖是其生存之本, 只有实质独立而没有形式独立仍得不到投资者的认同, 所以在监管法规出台之前, 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迫于公众媒体与市场需求的压力, 对业务结构作出了调整, 一些大的会计师事务物所已先后分拆了管理咨询业务。
针对中国具体情况, 笔者认为审计与管理咨询还是不分开好, 因为中国CPA 事务所咨询业务量和业务收入一般不大, 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尚不明显, 两者结合在一起, 在查帐同时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且中国CPA 行业目前业务单一, 规模小而分散, 鉴证收入占总收入95% 以上, 面对各大国际会计公司的竞争, 有必要鼓励其大力拓展新兴咨询服务领域, 扩大事务所规模。
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管制模式一般有三类: 独立型; 行业自律型; 政府干预型。美国是行业自律型的代表, 这种模式下CPA 主要由民间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政府不加干预。1934 年《证券交易法》颁布后, 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代表政府对CPA 进行管理, 实施最终监督权与否决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A ICPA) 负责规则的制定和行业自律, 建立了一整套自律监管机制。1977年美国成立了公共监管委员会(PO B), 代表公众利益监管CPA 。事实上, PO B 形同虚设, 安然事件爆发后被SEC 解散。2002 年美国通过了《萨班斯一一奥克斯莱法案》,正式标志着其CPA 行业自律历史的结束,美国的监管模式逐渐转变为政府监管下的独立监管模式。
克鲁格曼认为:“市场经济本身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3]大量的研究也表明, 市场经济需要适度管制, 市场总有失灵的时候,完全依赖市场力量和民间自律进行监管是不可行的。当然, 完全的官方监管, 虽有利于提高效率与权威, 但必然会降低制定机构的独立性, 两者均非完美无缺。
我国的CPA 制度是多头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模式, 中注协具有半官方半民间性质, 是集部分行政管理行为与行业自律于一身的、受多头领导与监管的机构。这一模式由我国CPA 行业发展历史决定, 与原来的国情相适应, 但从长远看会严重影响CPA 行业的发展。[3]我国CPA 改革方向应是在逐步摆脱政府机构的色彩后, 成为市场条件下的自律民间团体, 政府应将行业的所有行政权利直接收回, 保证行业他律的威慑力。协会的作用则主要是保证专业质量, 培训专业人士, 研讨行业问题。
民事法律责任是CPA 行业维持诚信的一大关键因素。民事法律在美国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四大”都曾受到严厉的法律处罚, 2002 年安达信的消失再次让人们领略了民法的威力, 显示了美国民事法律监管的强度与力度。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力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 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处罚力度。下面用公式来表示它们的关系:
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力= 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 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 处罚力度。
影响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的主要因素是诉讼人群的范围, 而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则与诉讼程序有关,如举证责任的安排、集团诉讼的方式等, 公式中三者相互协调才能发挥威力。
我国现状是缺乏必要的民事赔偿机制, 目前还没有一宗因虚假财务信息而获得赔偿的民事案例, CPA 只接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而没有民事赔偿。主要的表现有两个方面:
1、诉讼成本大于诉讼收益。
因为诉讼人群的范围直接决定了不正当行为公之于众的可能性, 如果起诉者的范围很窄, 则CPA 很容易逃脱责任, 反之,如果扩大此范围, 则会极大提高监督力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 年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侵权纠纷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限定法院只受理那些经过证监会查处的虚假陈述案, 限定了较窄的诉讼双方范围, 提高了起诉条件, 对CPA 并无多大压力。
2、惩罚力度不够。
美国要求CPA 除补偿原告损失外, 还应支付3-5 倍惩罚性罚款, 诉讼人一旦胜诉事务所将会面临重大的赔偿责任, 如安永为山登公司集团诉讼案赔偿3.35 亿美元, 安达信为阳光电器公司案支付1.1 亿美元赔偿。而我国CPA 罚款通常较少, 如红光事件仅没收相应收入并罚款l-2 倍。所以我认为不妨加大经济赔偿力度, 另外还可以尝试加入名誉与职业处罚机制, 如职业禁人, 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以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 我国的处罚力度正在不断加强, 但若不考虑其它两因素的影响, 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慑力仍得不到有效发挥, 这也许正是我国审计不正当行为日益严重的原因之一, 所以今后除继续加强处罚力度外, 还应考虑扩大诉讼范围, 疏通赔偿渠道, 降低诉讼人诉讼成本, 提高CPA 失信成本与曝光概率, 建立可操作性强, 真正有效的民事赔偿法律责任体系。CPA 行业的发展涉及多种因素, 除本文所述外还有诸如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内部治理等, 这里不再论述。我们期待经历浴火重生后的CPA 行业振奋精神, 为恢复资本市场信誉, 振兴繁荣经济市场发展作出应有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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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传统的中医中药知识和方法与西医西药的知识和方法结合起来,在提高临床疗效的基础上,阐明机理进而获得新的医学认识的一种途径。中西医结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府长期实行的方针。中西医结合是中、西医学的交叉领域,也是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项工作方针。中西医结合发轫于临床实践,以后逐渐演进为有明确发展目标和独特方法论的学术体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急性重症胰腺炎的临床护理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阅读与参考!
中西医结合治疗急性重症胰腺炎的临床护理分析全文如下:
患者症状为急性腹痛及腹胀、恶心呕吐、体温增高、血尿淀粉酶水平增高等。SAP可致患者休克、死亡。目前个体化方案及尽量采用非手术疗法方案及联合中医药治疗方案得到广泛应用。重症急性胰腺炎是指胰腺及附近组织遭受胰腺自身分泌消化酶的影响而导致的一种急性炎症症状,中医学上属“腹痛”范畴。对急性重症胰腺炎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及护理的方法。选择本院收治的仅行常规西医治疗及护理的39例急性重症胰腺炎病例作为对照组,以行中西医结合治疗及护理的48例作为观察组,分析两组护理方式并对治疗转归及预后进行比较。
近几年来,本院SAP患者多采用中西结合的方式进行救治,同时开展精心地护理,有效缓解了患者的临床症状,患者预后较好,现将相关护理情况总结报道如下。
1.1临床资料
临床症状多表现为腹胀、上腹剧痛伴恶心呕吐、全腹膜炎样症状,部分合并黄疸、发热、呼吸窘迫综合征及休克等症状。87例患者均经检查排除绞窄性肠梗阻及胃肠穿孔等急腹症。选择2010年12月-2013年8月本院外科收治SAP患者87例,其中,男60例,女27例;病程5h~4天,平均(1?9±2.6)天;年龄21~78岁,平均(50.0±12.5)岁。均符合中华医学会制定制订的SAP标准标准。其中,胆源性32例(36.8%),暴饮暴食性27例(31.0%),高脂血症性及不明原因各14例(16.1%)。并发1个及以上器官衰竭比例为33.3%(29/87),并发休克比例为29.9%(29/87)。
将仅行西医治疗的治疗及护理的39天作为对照组;联合中医药治疗及护理的48例作为观察组。两组在平均年龄、性别比等一般资料的统计学检验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治疗方法
1.2.1西医治疗
对照组患者仅采用常规西医疗法治疗,主要治疗方式包括:禁食与维持胃肠减压;维持水及酸碱电解质平衡;维持肠内、肠外营养;使用抑酸及消化酶抑制药物,如质子泵或组胺抑制剂、H受体阻滞剂;使用广谱抗生素,选用生长抑素及奥曲肽等可穿透血胰屏障的药物;如合并肾功能不全,及时行血液透析治疗。
1.2.2中医药治疗
在常规西医救治的基础上,联合中医疗法治疗,鉴于SAP患者多病情危重,给药时可考虑胃管强饲法与保留灌肠并行操作,直接快速施药,并根据患者证候、临床体征进行辨证施治,以求尽早发挥荡涤内蕴湿热之药效,做到消滞、解毒、祛瘀及清热。具体治疗方法包括:早期以清热解毒及理气攻下为要。药用:栀子10g,柴胡10g,黄芩10g,延胡索10g,枳壳10g,龙胆草10g,茵陈30g,白芍15g,木香6g,芒硝(冲服)15g及大黄(后下)30g,1剂/d,水煎后早晚各服用1次。视病情予生大黄粉10g、芒硝5g汤剂保留灌肠,1次/d。依症状缓解情况辅以清热利湿、化瘀止痛、健脾补肾方治疗,药用:黄芩6g,柴胡10g,藿香10g,半夏10g,炙甘草10g,枳实10g,炒白芍15g,生百合15g,黄精15g,党参20g,白术30g,姜枣引,水煎服,3次/d。
1.3统计学分析
SPSS17?0软件包开展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使用珋x±s(平均数±标准差)表示,两组间计量资料以t检验分析;计数资料应用百分比(%)表示并采用χ2分析检验,设定α=0.05,即P<0.05为差异有显著性。中西医结合治疗及护理观察组患者住院时间显著缩短、并发症发生率明显降低,死亡率也明显降低,差异均有显著性(P<0.05或P<0.01)。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急性重症胰腺炎可增加抢救成功率,患者预后更佳。
2.1临床疗效比较
调查比较两组的腹痛腹胀症状缓解时间、全腹膜炎样体征缓解时间和发热症状消失时间。中西医结合治疗及护理观察组患者上述症状缓解或消失时间分别为(4.03±0.94)d、(3.21±0.88)d及(8.10±2.92)d,均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有显著性(均P<0.05)。提示观察组患者经治疗后,症状恢复更快。中西医结合治疗及护理观察组患者各症状缓解或消失时间分别为(4.03±0.94)d、(3.21±0.88)d及(8.10±2.92)d,均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有显著性(P<0.05)。
2.2转归及预后
调查比较两组的并发症病比例、平均住院时间及死亡比例。从表3可知,两组治疗后转归及预后的比较差异均显著性(P<0.05)。与对照组比较,中西医结合治疗及护理观察组患者住院时间显著缩短、并发症发生率明显降低,死亡率也明显降低,差异均有显著性(P<0.05或P<0.01)。
3.1基础护理
对所有病例均予血压、心电、呼吸及血氧饱和度的监护,记录并定期分析病人生命体征状态。应特别注意观察分析患者腹部压痛,腹肌紧张程度及范围等情况。若病人腹部压痛症状加剧,腹痛范围增大,出现血压降低及肌肉痉挛,舌苔呈黄腻甚至灰黑,脉弦数、脉细弱等症则需警惕中毒性休克风险,应立即通知医师开展抢救前准备工作。
3.2情志护理
因发病急,病情重,疼痛感强烈,患者多需于ICU病房治疗,恐惧、焦虑自然会产生。加之各种引流管及营养管的刺激,患者多会呈悲观、消沉心理,又进一步地加重一种或多种不适感。因此护理人员应以高度的专业水平,热情的态度帮助患者发现焦虑根源,树立其治疗信心,多采用关怀肯定语气与患者交流,禁过度解释。采用放松疗法助其降低焦虑感并摆脱心理困境。积极与患者家属协商,争取配合,调动病人自身及其家属的潜在积极因素,促进患者康复。
3.3饮食与营养护理
进食可刺激分泌十二指肠肠液及胰液分泌,加重胰腺负荷。因此,患者应禁食禁水,保持胃肠道的减压状态。但长时间禁食会导致机体的高分解代谢状态,损失大量消化液,应静脉插管予肠外营养支持,并注意保持酸碱、电解质平衡。为预防禁食导致的消化道损害,适量应用抑酸药及抑消化酶药物有必要。
3.4中药灌注护理
灌注中药使用灌胃、灌肠法,可能导致病人腹痛、腹泻,应提前告知患者。灌胃中药前用胃管将胃液抽尽,注入速度宜缓,温度与体温相当或略高,待药物进入胃内后将胃管夹闭60min,2次/d。灌肠前应排空大便,20min后灌肠,灌肠频率为1~2次/d。注意排便后要用温水清洁肛周,并使用外用皮肤保护剂。中药灌肠时可取左侧卧位,将病人臀部抬高,屈膝,利于中药在肠道内停留发挥药效。
3.5并发症护理
SAP可导致多种并发症,护理时应高度警惕,做到及早发现尽早报告医师,配合医师治疗。感染性休克是SAP严重并发症。应记录病人每日出入水量,维持尿量约50mL/h。对体温、血压等基本生命体征进行监测,观察记录其心理状态。同时采用广谱抗生素进行抗感染治疗,必要时补充电解质、输白蛋白或全血以维持机体正常功能。对于合并急性呼吸系统衰竭的病例,要及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指导病人正确咳出痰液,必要时雾化吸入稀释痰液。开展血气分析,发现过度换气、低氧血症及低碳酸血症的采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预防呼吸系统衰竭。
作者认为,在护理方面,中西医结合治疗SAP与常规西医疗法的最显著不同在于中药的胃管灌注及保留灌肠。从胃管内注入中药后,为确保药物在小肠内的充分吸收,要夹管至少30min;经直肠低压灌注中药后,也宜保留半小时。这一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患者的耐受性,预防药物注入后无法耐受排出,经胃管灌注中药量宜少(不高于100mL),以降低其对胃黏膜刺激及其继发性的胰腺分泌增多。经直肠灌注的量宜大(200mL),注入后臀部应保持抬高10cm,预防药液溢出,促进结肠内药物吸收。灌注中药应浓煎,温度在37~40℃较适宜。对于灌肠给药,因温度适中可缓解病人腹痛,也增加了灌肠液保留时间,促进了肠壁的药物吸收。
综上所述,在常规西医疗法治疗基础上,联合中医进行保守治疗,在为病人争取救治时间的同时,减少了患者的痛苦,不会造成手术组织的创伤,利于SAP的尽快恢复,取得了更好的临床疗效。这是因为中医治疗及护理基本特征是整体观及辨证施护。中医整体观即将人体看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各组织、脏腑及器官等虽具有不同的生理功能,但之间又相互为用、制约,共同发挥作用保持机体均衡及统一性,同时也在病理状态下也会相互影响。而辨证施护则是本着辨证论治的原理对患者开展护理。
作者简介:陈英(1982-),女,浙江杭州人,护师,学士,研究方向:骨科疑难杂症病人护理。临床护理,可获得更佳的临床疗效,促进病人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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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世界经济社会对继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教育实践领域不断发展,研究范畴也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入,特别是终身教育思想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对继续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方法等都有一定的初步认识和实践,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也有了重大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对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西医结合经过近50年的发展逐渐壮大起来,专家队伍和复合型人才的数量越来越大。然而,中西医结合药学的发展则相对滞后,落后于医疗科技发展对中西医结合发展的要求,这种现状会影响到我国中西医结合的发展。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就要增加中西医结合药学人才的数量,但是我国中西医结合药学的硕士、博士点还很少,即使有也没有完善的培养途径,形不成专业的人才队伍。因此,必须要重视中西医结合药学人才的培养,对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问题进行深思。
中西医结合药学具有药学科学的基本属性,药物是其研究对象,研究的范围是药物的来源、功能作用、加工制备和质量保障等,研究内容是药物与人体或与致病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律。中西医结合药学还具有中西医结合的属性,其主要特质是在中西医结合的基础上对药物进行应用和研究。
中西医结合药学的基本属性决定其相关人才是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这类人才要熟悉和掌握中医药学、西医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的相关理论、方法和技能,并能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以中西医结合的理论和方法研制新药。
继续教育是20世纪4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教育模式,其根本指导思想是终身教育。中西医结合药学从继续教育入手,根据中西医结合发展的不同阶段,在实践和研究中提出问题,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引导,使中西医结合药学随着医药科技的发展而成长。同时,中西医结合药学具有阶段性,从中西医结合的内在规律出发,根据不同发展时期的特点,确定其内容重点。
中西医结合药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中医学和西医学相互补充相互融合,中药学和西药学相互交叉相互融合;采用先进的现代医疗科学对传统中药进行研究,可以研制出大量的新药,现在已经在中西医结合研究上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和进展,创造出了许多国际领先水平的的科技成果。另外,用中药理论对西药进行研究或指导西医的临床用药可以进一步推动中西医结合学术思想研究的深入发展。
3.1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重视度
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成长和发展同时受到学术、教育、经济和政策大等因素的影响,要使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更好地成长和发展,就需要政府和学术界相关部门对中西医结合药学相关人才滞后的情况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大力宣传或出台相关政策提高全社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程度,加强教育力度。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有关中西医结合药学教育的研究,并把这些研究运用到实践中,进行总结并相互交流,组织中西医结合专家和教育专家根据中西医结合药学的学术进展研究相关人才的培养方向、培养重点和培养要求,为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发展提供指导。
3.2 注重中西医结合药学研究人才的培养
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应把着眼点放在相关研究人才的培养上,把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相关研究落实到实处。向学者们提供系统的中医药和西医药理论与方法,提供现阶段中西医结合药学研究的进展、成果与经验,提供中西医结合药学的理论与方法可能对医学界产生的影响等,组织号召中西医和药学的有志青年在成长的关键时期学习中西医结合药学的理论和技能并进行学术交流,通过不同学术观点的碰撞,产生出新的思路和方法,培养出一批不仅具有扎实的中西医药学理论和技能基础,并且拥有中西医结合思想,能够进行中西医结合药学的相关研究的专业人士,促进相关人才的成长和专业队伍的形成,为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3.3 新药研制是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关键
新药研制就是以中西医结合药学理论为基础,采用正确的中西医结合药学方法,研究开发新型药物。现代医学的主要任务是防病治病、增强人的体质、提高免疫力、提高智力、延长寿命等,研究开发的新药就要满足这些方面不断增长的需求。我国的中医药可以弥补生物化学和生物工程等研制新药中投入高、周期长和风险大等的不足,中西医结合研制新药成为了当代社会研制新药的捷径,它不仅是中西医结合药学的结合点,而且是相关人才培养的生长点。把培养利用中西医结合方法研制新药作为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出发点,既是药学根本任务的要求,又是我国医药业发展的要求。因此在推进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过程中,要把培养研制新药的相关人才作为关键点和突破点。
中医药结合药学继续教育能够培养出中医药结合药学的相关人才和队伍,是中医药结合药学发展的基础。要推动中医药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发展进程,首先要加强各部门对此的重视度,做好宣传工作,加大教育力度。其次要注重相关人才的培养,为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最后是大力研制新药。总之,中西医结合药学继续教育的发展要靠政府、学术界和教育界等的共同努力,使我国的中西医结合药学发展的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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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现代中医药产业经过近50年的艰苦创业、开拓发展,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之路,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作出了巨大贡献。进入21世纪,中医药产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在药品注册、监管、研发、生产、流通等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必然阻碍我国中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多年从事药品研发的业内人士,笔者不揣冒昧,将自己及一些同仁在中医药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反思疏理出来,尽管其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可能是片面的或不尽合理,但还是期望与同行交流,以共同促进我国中医药产业健康、稳步、和谐发展。
2.1 药品监管体制还需进一步改革、完善
药品监督体制改革力度尚需加大。药品注册、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统一监管体制的建立尚未完全到位;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建设还需要大力推进;技术监管机构体系和药品执法监督体系还未在全国形成;对监管对象的导向性服务尚有一定的差距。
监管法规体系不成熟,相关法律法规在短短10年内经历数变。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已经几易其稿,药品监管法规、规章随之进行修订和制订。诚然,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完善,但频率太快或没有经历充分论证的调整结果只会使药厂、研发单位叫苦不迭。所以,决策者必须要有足够的预见力,也要有坚持原则的执行者,否则只会导致恶性循环。如国家将中药仿制、改剂型的门槛提高以后,大家又一窝蜂地注册保健食品,这必然会导致保健食品行业受到极大的冲击,引来新一波的恶性竞争和市场混乱。
为鼓励企业积极投入新药开发,应当为新药的顺利上市创造条件。如若在新药研究过程中,已证明某新药较国家医保品种安全有效,则该新药在获得新药生产批件的同时自动进入医保,这样企业可迅速获得回报,自然投入新药开发的积极性就会高涨。
应加强信息服务工作,建立早期沟通机制,将风险预警提前,减少盲目开发,避免国外已经专利公告而我国企业还在埋头实验室研究的尴尬局面,减少因信息不通、认识不同造成的重复或错误投资等。或通过利用专利的新颖性等特殊要求对一些外国专利产品提出异议,突破知识产权保护的限制,有效地保护自己。
国家大力推进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已超过5年,但迄今为止,真正从中药材GAP基地建设中获得利润的还不多见,这就挫伤了企业建设中药材GAP基地的积极性。究其原因,主要是中药材标准没有相应提高,中药材没有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导致质次价低药材充斥中药材市场。
2.2 应对药物研究机构提出更高的资质要求
我国新药研究在规范性方面与国际标准尚有较大差距, GLP、GCP和GMP尚达不到国际公认的水平,也得不到国际上的认可。要改善这种状况,就需要药监部门对从事药品研究的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监管,包括硬件设施、人员素质、管理规范等均应有明确的标准。
由于这方面的监管严重缺位,全国药品研究机构最多时曾达到上万家,目前各级药监部门的核查已导致数千家小型、不规范的研究机构倒闭。但比较而言,在药物临床前研究机构的备案、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上多下些功夫,比起在这些研究单位已经行为不规范、造假成风、药物研发市场被严重扰乱的时候再亡羊补牢更好。
2.3 注意新药注册政策的引导
我国新药研发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但方向绝不是完全照抄西方。应该根据我国国情总结制定出合适的研发政策来引导未来的发展战略方向。
我国中西医结合已有百余年的历史,中西医相互渗透,取长补短,取得了良好的临床治疗效果,如广州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西药复方制剂——消渴丸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这是我国独有的优势。但目前我国对评价中西药复方制剂安全性、有效性的思路和法规要求过于严厉,对临床拟用适应症或主治功能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上缺乏适当的政策引导,目前中西药复方制剂的研究、开发基本处于停顿状态,这等于放弃了一条我们具有优势的新药研发道路。
我国是最大的化学药原料(如抗生素)生产地,现在面临的局面是资源较为丰富,出口额大,但因为附加值小,利润空间极低。能否鼓励国内企业开发抗生素等复方制剂,以达到增效减毒、减少耐药性、提高附加值的目的呢?
中药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应用进展缓慢,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第一家使用新辅料的企业需要为该辅料通过国家审批买单,其它的厂家则可不掏一分钱搭顺风车,而第一个“吃螃蟹”的厂家得不到合理的支持和保护,严重打击了积极性。笔者认为,应该调整政策,鼓励或支持对新辅料的应用,来提高厂家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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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注册会计师(CPA)行业成为经济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CPA们在维持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银广夏和安然等事件的爆发,使CPA的未来发展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
关键词:CPACPA事务所行业发展
注册会计师,英文全称是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简称为CPA。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CPA行业的社会需求不断扩大,逐渐成为重要的社会阶层。人们十分称道他们对社会经济作出的贡献,里根总统曾说过:“CPA行业在建立和维持资本市场的完整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他们,财务市场将土崩瓦解”。但是,CPA行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近年来,国内外证券市场相继爆发的红光、琼民源、银广厦、安然等轰动一时的造假案几乎都与CPA串通合谋有关,媒体与公众猛烈抨击CPA,认为他们是同流合污的诈骗者。注册会计师作为一种社会行业,涉及面较广,本文仅在以下几方面对我国CPA行业发展提出几点认识。
一、CPA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目前,CPA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制、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等。
合伙制的CPA事务所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组成,合伙人以各自的私人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利于扩大事务所的规模,提高风险规避能力,但最大缺点是任一合伙人的失败都会使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合伙制兴起于是20世纪90年代初,它是指CPA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以个人名义,对个人行为及其监督下的其它人的行为承担无限责任。在此体制下,合伙人只有与违规事件相关时才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这种形式融合了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优点,摒弃了其不足。目前,“四大”均为有限责任合伙制,许多大中型事务所也开始向此转型。
有限责任公司制以出资人认购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我国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只准设立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合伙制的CPA事务所主要分布在深圳,其于大约百分之九十的事务所均采用有限责任制。目前我国CPA事务所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万,即大多数事务所的违规赔偿金仅有30万,巨大经济利益往往趋使CPA追逐利益,很不利于对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约束。
由此笔者认为,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应当成为CPA行业诚信立业的必然选择,在我国CPA素质不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待完善的现状下,合伙制严厉的连带责任会使很多合伙人望而却步,所以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不失为一种选择,同时也有利于同国际大趋势接轨。
二、CPA事务所的业务结构
安然公司的破产与安达信的倒台,使人们的目光重新聚焦在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同时进行鉴证与管理咨询服务的问题上。CPA事务所的管理咨询服务近年急速扩张,管理咨询服务收入大大超过了其审计服务的收入。后来安然事件的爆发使大众普遍认为罪魁祸首在于审计与管理咨询服务融合的业务模式。
审计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拆分之争,最早可以追溯到著名审计学家莫茨与夏拉夫在1961年提出的观点:“管理咨询业务的扩展必然会给审计的独立性带来负面影响”。[1]但此后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并无明显证据支持这一判断,有不少研究成果认为非审计服务不仅不会影响审计质量,反而有助于提高审计的独立性,管理咨询服务可以加深CPA对客户的深入了解,有利于降低风险扩大收入,还有利于专业能力的扩展。
事实上,莫茨与夏拉夫曾提出过忠告:“无论是谁,主张禁止独立的公共会计师开展管理咨询服务,都是错误的。同时,如果公共会计师都毫无节制得自由开展这项活动,也是危险的。”[1]李若山教授也认为:“法律上直接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管理咨询服务并不是最优的制度安排,让市场发挥作用也许是可以采取的策略”。
CPA行业是一种中介机构,客户信赖是其生存之本,只有实质独立而没有形式独立仍得不到投资者的认同,所以在监管法规出台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迫于公众媒体与市场需求的压力,对业务结构作出了调整,一些大的会计师事务物所已先后分拆了管理咨询业务。
针对中国具体情况,笔者认为审计与管理咨询还是不分开好,因为中国CPA事务所咨询业务量和业务收入一般不大,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尚不明显,两者结合在一起,在查帐同时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且中国CPA行业目前业务单一,规模小而分散,鉴证收入占总收入95%以上,面对各大国际会计公司的竞争,有必要鼓励其大力拓展新兴咨询服务领域,扩大事务所规模。
三、监管模式———民间自律与外部监管的选择
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管制模式一般有三类:独立型;行业自律型;政府干预型。美国是行业自律型的代表,这种模式下CPA主要由民间协会实行自律管理,政府不加干预。1934年《证券交易法》颁布后,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代表政府对CPA进行管理,实施最终监督权与否决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负责规则的制定和行业自律,建立了一整套自律监管机制。1977年美国成立了公共监管委员会(POB),代表公众利益监管CPA。事实上,POB形同虚设,安然事件爆发后被SEC解散。2002年美国通过了《萨班斯一一奥克斯莱法案》,正式标志着其CPA行业自律历史的结束,美国的监管模式逐渐转变为政府监管下的独立监管模式。
克鲁格曼认为:“市场经济本身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3]大量的研究也表明,市场经济需要适度管制,市场总有失灵的时候,完全依赖市场力量和民间自律进行监管是不可行的。当然,完全的官方监管,虽有利于提高效率与权威,但必然会降低制定机构的独立性,两者均非完美无缺。
我国的CPA制度是多头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模式,中注协具有半官方半民间性质,是集部分行政管理行为与行业自律于一身的、受多头领导与监管的机构。这一模式由我国CPA行业发展历史决定,与原来的国情相适应,但从长远看会严重影响CPA行业的发展。[3]我国CPA改革方向应是在逐步摆脱政府机构的色彩后,成为市场条件下的自律民间团体,政府应将行业的所有行政权利直接收回,保证行业他律的威慑力。协会的作用则主要是保证专业质量,培训专业人士,研讨行业问题。
四、民事法律责任体系的建立
民事法律责任是CPA行业维持诚信的一大关键因素。民事法律在美国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四大”都曾受到严厉的法律处罚,2002年安达信的消失再次让人们领略了民法的威力,显示了美国民事法律监管的强度与力度。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力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注册会计师不正当
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处罚力度。下面用公式来表示它们的关系:
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力=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处罚力度。
影响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的主要因素是诉讼人群的范围,而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则与诉讼程序有关,如举证责任的安排、集团诉讼的方式等,公式中三者相互协调才能发挥威力。
我国现状是缺乏必要的民事赔偿机制,目前还没有一宗因虚假财务信息而获得赔偿的民事案例,CPA只接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而没有民事赔偿。主要的表现有两个方面:
1、诉讼成本大于诉讼收益。
因为诉讼人群的范围直接决定了不正当行为公之于众的可能性,如果起诉者的范围很窄,则CPA很容易逃脱责任,反之,如果扩大此范围,则会极大提高监督力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侵权纠纷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定法院只受理那些经过证监会查处的虚假陈述案,限定了较窄的诉讼双方范围,提高了起诉条件,对CPA并无多大压力。
2、惩罚力度不够。
美国要求CPA除补偿原告损失外,还应支付3-5倍惩罚性罚款,诉讼人一旦胜诉事务所将会面临重大的赔偿责任,如安永为山登公司集团诉讼案赔偿3.35亿美元,安达信为阳光电器公司案支付1.1亿美元赔偿。而我国CPA罚款通常较少,如红光事件仅没收相应收入并罚款l-2倍。所以我认为不妨加大经济赔偿力度,另外还可以尝试加入名誉与职业处罚机制,如职业禁人,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以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我国的处罚力度正在不断加强,但若不考虑其它两因素的影响,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慑力仍得不到有效发挥,这也许正是我国审计不正当行为日益严重的原因之一,所以今后除继续加强处罚力度外,还应考虑扩大诉讼范围,疏通赔偿渠道,降低诉讼人诉讼成本,提高CPA失信成本与曝光概率,建立可操作性强,真正有效的民事赔偿法律责任体系。CPA行业的发展涉及多种因素,除本文所述外还有诸如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内部治理等,这里不再论述。我们期待经历浴火重生后的CPA行业振奋精神,为恢复资本市场信誉,振兴繁荣经济市场发展作出应有努力。
参考资料
[1]夏伯特·K·莫茨、侯赛因·A·夏拉夫,《审计理论结构》文硕等译,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年版。
[2]林钟高、尤雪英、徐正刚,《独立审计理论研究》,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年版。
[3]葛家澍主编、李若山,《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剖析丛书⋯⋯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4]黄世忠,《安然丑闻及其审计失败的深度剖析》,《经济活页文选》,200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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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在计算机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网络病毒,所以要加强计算机的网络安全,阻止病毒的侵入是发展现代计算机的重中之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病毒发展史与防护论文,供大家参考。
1计算机病毒的含义、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被明确定义,病毒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破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且能够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现今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给计算机病毒更多元的定义。一种定义是能够实现自身复制且借助一定的载体存在的具有潜伏性、传染性和破坏性的程序,通过磁盘、磁带和网络等作为媒介传播扩散,能“传染”其它程序的程序。另一种是通过磁盘、磁带和网络等作为媒介传播扩散,能“传染”其它程序的程序。还有的定义是一种人为制造的程序,它能通过不同的途径潜伏或者寄生在各种存储媒体(如磁盘、内存)或程序里,当时机成熟会自己复制繁衍和传播,使计算机的资源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故计算机病毒就是能够通过某种途径潜伏在计算机存储介质(或程序)里,当达到某种条件时即被激活的具有对计算机资源进行破坏的一组程序或指令集合。计算机病毒是高技术犯罪,具有瞬时性、动态性和随机性。它有自己显著的特征:
第一,破坏性凡是由软件手段能触及到计算机资源的地方均可能受到计算机病毒的破坏。其表现:占用CPU时间和内存开销,从而造成进程堵塞或破坏计算机内的文件,打乱屏幕的显示等。
第二,寄生性计算机病毒寄生在其他程序之中,当执行这个程序时,病毒就起破坏作用,而在未启动这个程序之前,它是不易被人发觉的。
第三,潜伏性第一种表现是专用采用病毒检测程序,否则病毒可以静静地躲在磁盘或磁带里呆上几天,甚至几年,等时机成熟,就会四处繁殖、扩散,继续为害。潜伏性的第二种表现是,计算机病毒的内部往往有一种触发机制,不满足触发条件时,计算机病毒除了传染外不做什么破坏。触发条件一旦得到满足,有的在屏幕上显示信息、图形或特殊标识,有的则执行破坏系统的操作。
第四,传染性是计算机病毒的基本特征。它不但自身具有破坏性,还具有传染性。一旦病毒被复制或产生变种,其速度之快令人难以预防。计算机病毒也会通过各种渠道从已被感染的计算机扩散到未被感染的计算机,病毒程序也会通过修改磁盘扇区信息或文件内容并把自身嵌入到其中的方法达到病毒的传染和扩散,在某些情况下造成被感染的计算机就会瘫痪。
第五,隐蔽性计算机病毒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大多夹杂在正常程序中,甚至只有通过病毒软件检查出来,有的根本就查不出来,这类病毒处理起来很困难系数就会增加。
第六,可触发性为了隐蔽自己,病毒必须潜伏,少做动作。如果完全不动,一直潜伏的话,病毒既不能感染也不能进行破坏,便失去了杀伤力。病毒既要隐蔽又要维持杀伤力,它必须具有可触发性。病毒的触发机制就是用来控制感染和破坏动作的频率的。
2计算机病毒的分类及产生原因
按寄生方式分为引导型病毒、文件型病毒和混合型病毒:按照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情况分类可分为良性计算机病毒和恶性计算机病毒:按照计算机病毒攻击的系统分为攻击DOS系统的病毒和攻击Windows系统的病毒。计算机病毒的产生是计算机技术和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社会信息化进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产生是计算机犯罪的一种新的衍化形式,不易取证,风险小,破坏大,从而刺激了犯罪意识和犯罪活动。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危弱性也是计算机病毒产生的另一个原因,也是最根本的原因。随着技术的进步,计算机的普及应用是计算机病毒产生的必要环境。
3计算机病毒的防范措施
3.1计算机病毒的传染途径
随着Internet的风靡,病毒的传播有更多的途径,它的发展使病毒可能成为灾难,病毒的传播更迅速,反病毒的任务更加艰巨。它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进行传染。通过软盘:通过使用外界被感染的软盘,例如,不同渠道来的系统盘、来历不明的软件、游戏盘等是最普遍的传染途径。通过硬盘:通过硬盘传染也是重要的渠道,由于带有病毒机器移到其它地方使用、维修等,将干净的软盘传染并再扩散。通过光盘:因为光盘容量大,存储了海量的可执行文件,大量的病毒就有可能藏身于光盘,对只读式光盘,不能进行写操作,因此光盘上的病毒不能清除。最后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病毒的传染,这是当今最重要的传染源。
3.2计算机病毒的症状
计算机病毒的典型症状,主要有:屏幕异常滚动,和行同步无关;系统文件长度发生变化;出现异常信息、异常图形;运行速度减慢,系统引导、打印速度变慢;存储容量异常减少;系统不能由硬盘引导;系统出现异常死机;数据丢失;执行异常操作。
3.3计算机病毒的防范
首先,我认为防治的基本方法是预防为主,杀毒为辅,尽快备份,及时升级。对用户需要来说,让你的计算机不染上病毒,只有安装防病毒软件或设备,发现病毒马上杀毒,抗病毒最有效的方法是备份和加快病毒库升级。其次,注意网址的正确性,避免进入山寨网站。建立良好的安全习惯,不随意接受、打开陌生人发来的电子邮件或通过QQ传递的文件或网址。例如:对一些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不要打开,不要上一些不太了解的网站、不要执行从Internet下载后未经杀毒处理的软件等,这些必要的习惯会使您的计算机更安全。使用安全监视软件,主要防止浏览器被异常修改,插入钩子,安装不安全恶意的插件。最好安装专业的杀毒软件进行全面监控。在病毒日益增多的今天,使用杀毒软件进行防毒,是越来越经济的选择,不过用户在安装了反病毒软件之后,应该经常进行升级、将一些主要监控经常打开(如邮件监控)、内存监控等、遇到问题要上报,这样才能真正保障计算机的安全。最后,使用正版软件,杀毒软件要经常更新,可以快速检测到可能入侵计算机的新病毒或者变种病毒。使用防火墙或者杀毒软件自带防火墙。经常升级安全补丁。据统计,有80%的网络病毒是通过系统安全漏洞进行传播的,所以我们应该定期到微软网站去下载最新的安全补丁,以防范未然。关闭电脑自动播放并对电脑和移动储存工具进行常见病毒免疫。定时全盘病毒木马扫描。使用移动存储器前,最好要先查杀病毒,然后再使用。除以上的防范措施外,还要使用复杂的密码,这样会提高计算机的安全系数,对于病毒的认识我们应该掌握更多,避免计算机感染病毒。
计算机病毒的种类是非常复杂的,根据传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引导区型、文件型、混合型以及宏病型,根据连接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源码性、入侵型、操作性以及外壳型,这些病毒具有不同的传播途径,通过软盘、硬盘、文档、源程序、操作系统等破坏计算机的系统。
1网络环境下计算机病毒的特点
1.1传播范围大、速度快
如果计算机处无网络连接的情况下,病毒的传播范围很有限,一般以磁盘为媒介,但是在网络环境中,病毒可以选择更多传播渠道进行扩散,扩散范围非常广,在短时间内多地多部计算机会同时遭受感染。由于人们对网络的需求比较大,越来越多的病毒都通过网络进行非常快速传播,数小时内便可以传遍全球,而且病毒往往没有潜伏期,一旦感染,即可作用。
1.2传播方式多、渠道广
在一般情况下,网络环境中的病毒以“工作站-服务器-工作站”的途径进行传播,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计算机病毒的传播方式也越来越多、渠道也越来越广。比如某一种病毒可以在几十天内产生五十多种变种,并通过浏览网页、下载文件、发送邮件等方式进行传播,隐蔽性极高,普通用户很难察觉,在对外交流的过程中加剧了病毒的传播感染。
1.3破坏性严重、难控制
网络环境下计算机病毒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是破坏性强。计算机病毒往往融合着不同的技术,计算机一旦感染病毒,系统资源会被侵占,计算机系统就会受到严重破坏,干扰计算机的正常工作,降低运作功能,甚至会造成信息的丢失,用户资料可能被窃取,造成损失。
1.4清除难度大
计算机病毒的隐蔽性比较强,在单机状况下可以通过删除文件、格式化硬盘等方式进行解决,但是,在网络环境中,只要其中一台计算机中还存在病毒,其他的计算机就有再次被感染的风险,但是,对于整个网络而言,病毒清除的难度是显而易见的。再加上计算机病毒传播的速度快,根本来不及采取措施,即使将整个网络关闭,带来的损失远远超过病毒本身。
1.5黑客程序功能与挂马式传播
网络技术在不断发展,计算机病毒技术也在发展,它不仅能够通过自我复制感染计算机程序,同时还具有黑客程序功能,病毒的控制者能够利用病毒对感染病毒的计算机进行控制,同时,病毒也能够被植入网站中,一旦用户浏览感染病毒的网站,计算机就会感染病毒,在窃取用户信息的同时给用户造成损失。
2网络环境下计算机病毒的防治措施
网络环境中,计算机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了生活的便利,与此同时,计算机也越来越容易受到病毒的影响,为了能够有效保护计算机的安全,就必须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2.1加强用户计算机病毒的防护意识
防止计算机病毒的入侵比病毒侵入后进行消除更容易,因此,要努力将病毒隔绝在外。这就要求用户牢固树立病毒防范的意识,加强对计算机使用者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对于计算机病毒危害性的认识,从根本上重视病毒的防护,进而养成自觉的意识,提高警惕,维护计算机的安全。要在计算机上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以及防火墙,并及时升级到最新版本;要加强对计算机系统以及软件的更新,并安装相应补丁程序;不要随意浏览不安全的网站,不要随意点开不明或者可疑的文件或者程序;要养成定时备份重要数据的习惯,养成良好的使用计算机习惯,掌握必要的相关技能。
2.2完善快速预警防范机制势在必行
计算机病毒跟随着计算机而来,事实上计算机病毒本身并不难解决,但是,对于全社会而言,无法彻底的杜绝病毒,在这种形势下,建立健全快速预警防范机制势在必行。快速预警防范机制的建立需要政府以及计算机病毒防范行业、广大用户的配合,通过预警机制的建立,能够及时发现入侵计算机的病毒,当系统漏洞、攻击代码被发现时,用户能够及时捕获病毒,随后就需要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配合,及时向用户发出警报,反病毒厂商及时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如果病毒在较大范围内感染计算机,各相关部门便可以协作队用户进行救助。在建立快速预警机制的过程中,还需要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和技术的支持,有效对计算机病毒进行防治和管理。
2.3执行严格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
在思考计算机病毒防治时,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防治技术规范是十分必要的,要通过相应的技术规范提高计算机病毒防治的有效性。要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检测,要建立完善的监测机制,利用病毒的特有行为对各种病毒进行严格的监控和检测,并定期进行整理和统计;要发展特征代码技术,通过防毒软件对计算机病毒码进行剖析,并形成病毒码资料库,在计算机开启式以扫描的方式与资料库内的病毒码进行对比,以便及时发现病毒;要实现校验技术,针对依附于文档程序的病毒,要在安装防毒图案件时对计算机内的文档程序进行汇总记录,对正常文件进行校验并保存,使用文件前,通过与原来文件进行校验明确是否感染病毒。
2.4建立多层次、立体的计算机病毒防护体系
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计算机病毒的防护不仅仅限于单个计算机个体,而是针对整个网络,因此,必须要以网络整体为立足点,建立多层次、全面立体的防护网络,对病毒进行相应的检测和清除,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止病毒的蔓延。建立整个网络的防护体系的第一步是加强对局域网安全的重视,在局域网内建立病毒防控体系,形成比较完整的立体的防治病毒的策略,对数据的输入输出、服务器的保护、文件完整性的保护、检验等等;同时,在建立防护体系时,还要充分考虑病毒的危害性和防护的实际能力,这样才能保证防护体系的完善。
2.5加强对计算机数据备份系统的管理
网络环境下的病毒防治工作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很多时候,病毒不能得到及时的清除,会对计算机内的信息进行破坏,因此,要加强对数据备份系统的管理,这样能够在计算机受到病毒侵袭时有效的保护相关数据,并及时进行数据恢复,将病毒侵袭的危害性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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