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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的核心课程,中宣部、教育部非常重视实践教学环节。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课程改革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 在授课过程中,教师要引入国际、国内最新的事件作为支持理论的素材,以开放性的观点、国际化的视野,在此基础上,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逐步培养其辩证的思维模式和表达方式。
关键词: 价值观;互动式教学法;以人为本
1.1 课程性质本课程是教育部确定的高校必须开设的公共必修课。从课程内容、学时安排等多方面看,它是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中的重要课程。该课程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配套和深化课程,能够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人生方向。
1.2 课程目标
1.2.1 能力目标在授课过程中,教师要引入国际、国内最新的事件作为支持理论的素材,以开放性的观点,国际化的视野,引导学生以客观地认识中国的过去、现实和未来。引导学生把理论学习与对国内外重大现实问题、热点问题的分析研究结合起来。让学生感受到自己心跳的脉搏与整个社会发展的律动是一致的,“大学不应是象牙塔,大学应该是一个审视世界的窗口。”在此基础上,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逐步培养其辩证的思维模式和表达方式。
1.2.2 价值观(信仰)目标同其它几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相比,本课程内容政治性、理论性和知识性较强,学生掌握基本的政治理论知识是非常必要的,但这不是最终目的。知识和能力都是为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服务的,学生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最终要转化为一定的社会理想和社会信念。
通过知识能力的培养和价值观的浸润,我们要帮助学生构建起自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不能靠单一的政治说教,更是漫长的文化浸润的过程,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内化为学生的信仰,外化为学生的行为准则”。
本课程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教学过程始终要坚持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学原则,努力实现“教、学、做”一体化。在本课程的教学中,我们运用了多种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主要有:
2.1 互动式教学法这是一种师生双边活动,目的是既体现了老师的主导作用,又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引导学生多想、多问,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师要克服“满堂灌”的传统模式,留足学生思考问题的空间,学生就所思考的问题向老师提出来,师生互相答辩,把课堂变成论坛,促进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开展互动式教学,可以在课堂上通过专题辩论、课堂讨论等形式开展。在课堂教学中,要求教师注重体现思想理论教育课程特色和文科学生特点,采用从现实社会中学生关注的现象中提出问题、运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问题、相互讨论中明晰问题、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解决问题的方式进行教学,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探究性、参与式学习的能力。
2.2 专题讲授法(即“精讲”法)本课程内容比较多,而学时有限,所以教师讲课切忌面面俱到,浅尝辙止。专题讲授既不脱离教材,但又不停留在教材上。专题讲授要求教师把各章节的重点和难点讲透,有理论深度,以理服人,但讲授理论要注意深入浅出,结合案例和实际增加讲课的趣味性,这样才适应高职学生的特点。同时,专题讲授有利于拓展讲课内容,使得本课程的内容丰富多彩,有新鲜感。
2.3 案例教学法典型的案例,是理论与实践最佳的契合点。案例导入的方法,不仅仅是案例教学,而是老师们在讲解新内容前,先采用典型的案例或典型的观点或典型的问题作为讲解新知识的切入点,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引出与本节课相关的知识点。选择的案例要精当,注重新颖性、典型性和真实性,这样才能使思想政治理论课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现实。这样的案例教学就使学生不仅仅是获得一些抽象的教条,而是获得思考的乐趣,也容易得到学生的认同。选择的案例要精当,注重新颖性、典型性和真实性,这样才能使思想政治理论课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现实。
2.4 人人参与的说新闻这也可以称为“时事杂谈、时事评述、新闻集锦、畅所欲言”等,发言的内容不局限与教材和本课程,可以涉及到国内国外,校内校外或身边发生的一系列社会事件和趣闻,可谓五花八门。学生的发言可能只停留在事件本身,不免有些肤浅,老师必须作一定的讲评、归纳和提升,不仅只看到问题并解决问题,一方面可以拓展学生的视野,改变其心智模式,培养和锻炼他们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力,同时,为学生展示自我、锻炼自我搭建了一个舞台。另一方面,由于“时事新闻”设计的内容十分广泛,也就要求老师要有相应的应变能力、较强课堂控制能力以及广博的知识。
虽然“概论”课是一门比较重要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但上好“概论”课确实有一定难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少数同学觉得本课程内容枯燥重复,不够吸引人等。我认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革:
①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在每学期教学中,教师要紧跟形势发展,及时把党的新思想、新论断贯穿到教学内容中去。如要把“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及时襂透到教学内容中去,把重大时事充实到相关章节的教学中去。②丰富实践教学环节。可以选择一个演讲主题组织学生进行演讲比赛,争取经费组织学生去实践基地参观考察,还可以利用寒暑假安排学生参加调查实践活动,撰写社会调查报告等。③充分开发网络资源。争取教案和课件等教学资料早日上网,开通网上互动平台,安排任课教师定时在网上答疑解惑。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引入时事及社会案例,培养学生的时政掌握能力,培养其政治敏感度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④完善考核机制。如何考查学生对本门课程的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内化为自身素质情况,如何使任课教师全面、客观、公正地给学生打分,如何使学生对教师的授课评价及时反馈给教师,需要完善相应的考核机制。
[1]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人民出版社,2006.
[2]陈莉.大学生创新教育目标体系研究[J].教研,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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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旗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建立并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与执法监督,扩展与规范法律服务和援助,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内容。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管理和法的关系理论来说,社会管理是法存在和发生的前提,法从属于社会管理,是进行社会管理的工具。从社会的普遍管理秩序回归社会的本质和功能来讲,其目的就在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追求最大程度的社会公平与自由。所以,社会秩序管理回归社会依赖于法律制度,作为进行社会管理的工具和途径,法律是现代社会实现规则整合最为有效的手段和方式。
一、实现社会管理法制化
在我国当前的历史条件下,将法治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之中,有助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向社会的回归,也会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社会秩序的维持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是政府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力支撑,并使该服务本身处于受规范之具体处境之下,使规范效力保持外在的合理运行时,又保证了其内在的合法性。在当前经济环境中,社会管理面临的是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要建立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民主、平等的社会合作关系,解决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就应当有一个公平正义的解决机制,而法治无疑最有效的制度形式,这是由法治的优越性决定的。
同时法治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和正义性等特点,将法治纳入社会管理机制,能够使社会管理合法化、程序化和效率化,使社会管理的整个过程有法可依,不因个别行政意志而改变,保障了社会管理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进而,社会管理法制化可以有效实现法律的社会治理效力,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管理的程序性与正义性,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参加社会管理的广泛的民主权利,真正成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人,这正是社会管理和法回归社会的本质涵义。可以认为,当前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推进,是实现社会管理和法回归社会的必由之路。因此,法治是实现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条件,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必须实现法制化。
二、保障人民依法行使社会管理之民主权利
既然社会管理和法原初的目的就是为了平等地保护社会成员的利益和需要,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只是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管理和法沦为了阶级统治的工具,成为压迫人的力量,社会主义的政治任务就是消灭阶级压迫的力量,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使社会管理和法重新实现其社会性和共同性,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那么从社会主义实践上说,实现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也就是实现广大人民真正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使社会管理和法回归社会,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趋势。
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群众作为是社会的主人,社会管理必然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所以,当前的社会管理实质上是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实现人本化管理,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如胡锦涛同志强调的:“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三、规范政府的社会管理活动
“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在这里人的存在就是法律,而在国家制度的其他形式中,人却是法律规定的存在。”可以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对民主制中法的本质的揭示,说明了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中,人民的民主愿望和法制的民主精神在内涵上是相通的。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占统治地位,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法反映的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在这里,法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由历来的体现少数剥削者意志的法,变成了体现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法。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法同以往一切剥削阶级的法的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社会主义的法是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对少数人实行统治的工具,从而实现了最大多数人的民主。
所以在法律的社会治理问题中,社会管理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干部,必须遵守法律规则,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充分避免了政府社会管理过程的随意性,保障了其他社会组织对社会管理的参与,保障了他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创了新的共治型的社会管理格局。对于社会公众来说,法治一方面以法的权威力量保证人民充分地行使社会管理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也使社会管理的民主原则转化为一种规范化和秩序化的运作机制,确保了人民进行社会管理的真实性、平等性和可行性。可以看出,社会管理法治化是保障民主原则在社会管理中的贯彻和落实、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有效的手段,也是马克思法学中国化的根本任务。
摘要:本文通过系统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含义及两者的关系,分析了我国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及其主题的转换,并针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内涵及发展阶段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现代意义,包括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促进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为社会主义在实践拓展中提供新路径、引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四个方面。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含义
中国的社会主义产生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十分有限,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化基础十分薄弱的时期。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实践是一个新课题,也是一个历史性难题。这就有了一个在现实的基础上重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正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和特殊的国情基础上,才产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但不能成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现成方案。在中国现实的社会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会有自己的特点。中国共产党人只能在现实的基础上,根据实践经验,依据时代要求,把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来探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科学社会主义是其质的规定,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是其具体要求。从质的规定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是科学社会主义,必须要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规律、本质规定和根本原则。从具体要求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发展进程和表现形式,同时还要反映时代特征和世界潮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和发展过程,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国情相统一的过程,也是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相联系的过程。我们可以说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始于毛泽东、成于邓小平、推进于江泽民及其后继者,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源头和理论基础是科学社会主义。没有科学社会主义,就不可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活水,那么,科学社会主义就是活水的源头。
二、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及其主题转换
(一)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形成和发展的阶段
19 世纪 40 年代后半期到19世纪 90 年代中期为第一阶段。这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形成和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主题是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所取代,也就是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
1848年初,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完成的《共产党宣言》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形成的重要标志,也是对此后 50 年科学社会主义发展主题的第一次全面阐述。《共产党宣言》集中论述的就是资本主义为什么必然被未来社会所代替,亦即社会主义为什么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的问题。
(二)科学社会主义由革命实践为主转变为建设实践和改革实践迅速发展的阶段
20 世纪50 年代中期以来为第三阶段。这一阶段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广泛地运用于实际,科学社会主义由革命实践为主转变为建设实践、改革实践迅速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主题逐渐转换为社会主义如何在与资本主义共存、交流和冲突、对抗中发展自身并最终取代资本主义。
同时,中国和苏联两党之间的裂缝已经显现,到60 年代爆发了公开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大论战”,引发了对原来苏联模式弊端的揭露和反思,也引发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改革。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的核心问题就是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进而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问题,而后再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市场化取向的思考,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中借鉴、利用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机制中的合理因素,包括吸收和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等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交流和合作的空间得到极大的拓展。
三、科学社会主义的现代意义
(一)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社会主义方法论、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社会主义价值是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其中,社会主义本质规定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命题,是从最深层次上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必须坚持由社会主义方法论、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社会主义价值组成的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整体。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探索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和价值,并在实践中深化认识和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
(二)促进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构建基础是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的基本国情,其理论支点是时代主题转换论和初级阶段论,其理论创新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实现了对马克思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即“产品经济论”的创新和发展,推动了中国经济的空前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为一些国家的探索和对历史经验的反思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对世界社会主义的振兴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引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辟的社会主义建设新路径,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因而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而产生,并将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进程不断创新和发展。这一理论体系不仅将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坚定我国人民走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向世界表明,科学社会主义将以其科学的理论体系和发展道路而成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范例,从而推动世界社会主义的振兴和发展。
四、结论及展望
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是以俄国十月革命为标志的 ,在随后不到一个世纪的各国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又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 ,有成功的经验 ,也有失败的教训。但只有社会主义才是人类追求“理性的王国” 的希望之所在。
无论生产力如何发展,只要真理不倒、正义常在,科学社会主义就将永葆青春;无论生产关系如何变化,只要人类的平等和人权得到尊重,科学社会主义就将能面对任何挑战;只要社会主义执政党始终教育人民和自身反对“迷信、非正义、特权和压迫”,始终坚持“三个代表”,社会主义执政党将永远赢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阳光就会照射出来,理性的王国就会出现。
民族传统文化是一定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生产中的积淀,是民族的“共同记忆”,也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共同生活、共同发展的核心和灵魂。一个民族无论怎样现代化,都不能抛弃自己的传统文化,尤其是现如今西方意识流对中国文化冲击的影响越来越大,我们就更应继承和发展中国的传统文化。
一、中国传统文化生态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具有源远流长的文化特点,表现为华夏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成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没有中断泯灭的文明;华夏文化还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点,承继着黄河文明几千年的智慧结晶;中国人有着强烈的家国乡土观念,兼容并蓄的民族文化,具有强烈的民族性。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延续下来的基本精神思想。民族精神是在长期的历史进程和积淀中形成的民族意识、民族文化、民族习俗、民族价值观和价值追求等共同特质,是指具体特定的民族借助传统文化来维系、协调、指导、推动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粹思想。[1]最早对民族精神进行探讨的是卢梭和孟德斯鸠,而对民族精神进行全面论述则是黑格尔。他认为“(世界精神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和任何其他阶级不同,所以都有它的一定的特殊的原则。在历史当中,这种原则便是‘精神’的特性――一种特别的‘民族精神’。”[2]中国民族精神是在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发展中逐渐凝聚而成的,这些精神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具体内容表现。
二、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价值取向的一致性
儒学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张岱年将中国以儒学为主的传统文化的内核概括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自强不息”是内因,是中国人对自己的道德的基本要求;“厚德载物”是外在表现,是中国人对他者的态度。这种精神契合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
1、“厚德载物”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契合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想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基于“万物一体”的基本认识,是在充分尊重人、动物、自然界生命的生存权基础上的认识,自强不息是对所有民生的精神鼓励,“厚德载物”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滋养,是中国之所以历经世代更替、命运多舛却依然能凝结成一个整体的根本。正是这种自强不息,中国人很容易接受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学说。“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不仅仅是一种精神支控力量,还是一种美好社会理想的信仰基础。在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中国人在“德治”下憧憬的“大同”社会,实际上就是一个没有阶级基础的缺乏正确革命道路的但却与共产主义理想有着天然联系的社会。《礼记?大同篇》中说“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与马克思主义“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也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有着相同之处,中国人憧憬的劳动是自我能力的释放,劳动力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在大同世界“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与马克思描述的“社会物质财富极大地丰富、人们不再将其收藏起来据为己有”相通。共产主义社会与中国人所梦想的状态有着相似的状态,又远远高于中国“大同世界”的生活,显然,这更具有现代性,也更符合中国人对未来社会的追求。
2、“入世”哲学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奠定了认知的基础
自春秋战国起,诸子的“百家争鸣”为中华文明的发展打下了深厚的哲学基础,其中对中国人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中国哲学辩证法和对待人生的一种“入世”态度。而中国哲学最显著区别于欧洲的就是中国的“入世哲学”,即注重社会的人伦关系,强调社会道德价值和人的今生今世。当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到中国的时候,中国人凭借着传统文化中朴素的辩证思想,很快就把马克思主义高深的哲学转化成了中国哲学的一部分。至于马克思主义批判的资本主义金钱拜物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传统以来重农轻商的传统,反对奸商和社会财富不平等思想也有契合。而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实践观,虽然从中国古代很难找到与“本位论”、“主体论”完全吻合的哲学话语。但是,从思想取向上看,自孔慕大同到杨朱、管子等思想家的主张,“入世”哲学本身就是现实社会实践在哲学基础上的反映,所以中国哲学探究的“养吾浩然正气”、“向善”、“求真”追求人类幸福的远大志向,这些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整体价值目标是一致的。
三、在传承和创新中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当中国社会开始改革时,大多数人持怀疑态度,因为世界上一大部分国家都是资本主义,对东方民族缺乏客观的认识,导致他们认为中国文化也是落后的。然而,中国不仅没有在世纪之交演化成资本主义,还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下取得了让世界瞩目的成就,而决定的力量并不是中国拥有最多的人口、广褒的内陆,而是文化的力量。
1、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文化建设
毛泽东在《新民主义论》中指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用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3]文化作为21世纪一国发展的软实力,对一国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而在西方文化构成强势文化的背景下,一些人把庸俗、媚俗的糟粕当成了时髦,考古、旅游商业化倾向越来越严重,这种文化低俗化的倾向与我们社会主义文化极不相符,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4]而在当代中国,要在继承传统文化基础上构建社会主义新文化,就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谐文化的构建。和谐文化指一种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融合思想观念、社会风尚、行为规范、制度体制于一体的一种文化形态。[5]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首先要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次要大力挖掘传统文化的优秀资源,弘扬时代新风,为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再次,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正确方向,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觉与自信,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文化自觉与自信
党的报告中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让人民共享文化成果。党在则进一步号召在文化建设中树立起文化自觉与自信。文化自觉与自信是扎根于民族文化基础上的。文化自信首先是来自民族自信的。民族文化的存在以一个民族分享一种共同的历史、共同的情感、共同的想法和共同的生活方式的存在为身份。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每一成员具有凝聚力量,是中华民族成员的归属栖息之地。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来强化民族身份,培植民族身份认同感,使民族凝聚力得到加强,培养一种文化自觉。
文化自信与自觉还表现为对“他者”立场下的自我定位。由于当今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一些国家把自己的本民族文化上升到普世价值,甚至企图以本民族的文化指标取代他国文化,而中国的民族文化正面临着这一文化霸权的严峻挑战。如今有些国人已经习惯了“中国任何一种现象都只能在别人的概念框架中获得解释,好像离开了别人的命名系统,我们就无法理解自己在干什么,我们的生活意义来自别人的定义”。为此,有识之士大声疾呼,如果中华民族不能正视自己的文化,“中华民族就成了一个灵魂漂泊的民族,一个不能回答‘我们从哪里来’,也不能回答‘我们到哪里去’的民族。”因此,追求和谐的中国,迫切需要立足于自身民族文化的根,在继承中创新发展社会主义新文化。
3、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还需要正确处理好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关系。首先,要正视文化的多样性、互相尊重、取长补短。费孝通说过:“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定自己的位置,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共同的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各种文化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的共处原则”。[6]其次,吸收外国文化的同时,要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立性。保护本国文化的独立个性和民族特色,提高本民族文化产品的竞争力,已成为世界性话题。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既要主动融入世界、借鉴其他民族文化的精华,又要高举本民族文化发展的新秩序。再次,加强对外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近年来,中国文化贸易一直处于逆差地位,这既与国内文化产业政策有关,更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浮躁和商业化有关。我们既要善于学习和吸收优秀文化,更要让中国优秀文化走向世界。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工程,它的建设离不开对传统文化的传承。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人们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要更加强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建设将翻开美好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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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主义”一词的最早使用,通常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说法认为,最早使用的是德国神学家、天文教本尼迪克派教士安塞尔姆·德辛在1753年与人论战时把遵循自然规律的人称为社会主义者。第二种说法认为,“社会主义”一词,最先使用的是意大利传教士,表示一种上帝安排的传说制度。后来与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相联系而获得了政治意义。第三种说法认为,“社会主义”一词最初出现于19世纪20至30年代欧文主义的刊物《合作》杂志和圣西门主义的刊物《环球》杂志上。空想社会主义者用这个词来表达他们不满资本主义社会中盛行的个人主义而期望实现的集体主义理想。以下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分析特色社会主义的世界历史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析特色社会主义的世界历史全文如下:
所谓世界历史语境,就是指由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所构筑的言语环境。自从马克思创立科学的世界历史理论以来,这一言语环境就已形成,并开始伴随着世界历史理论的完善、成熟而发展和改变。由于世界历史理论的完善和成熟是现实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现实社会实践在理论上的反映,所以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必然有着不同的世界历史理论表现形态以及不同的世界历史语境,而建立在这一语境基础上的任何一种事物必然会因为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语境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理解。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提出世界史观的第一大文本[1],它标志着科学世界历史理论的创立。这一理论创立之后又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①马克思恩格斯时期,这个时期科学世界理论虽然已经创立,但是并没有被明确地表述,马克思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创立了这么一种理论,因而也没有命名这一理论;②列宁时期,这一时期科学世界历史理论被列宁继承和发展,他和马克思一样有着世界历史眼光和思维方式,但也没有命名这理论,不过这一时期的世界历史理论已经大规模地运用于对现实社会实践的分析;③邓小平时期,这一时期邓小平同样保持了继承和发展性,但不同于前两个时期之处的是,这一时期的理论界明确意识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世界性,并正式命名了世界历史理论这一名称。这主要表现为80年代以来我国理论界对世界历史理论的大量关注,并在90年代形成一个高潮,从此世界历史理论明确作为一种理论而正式存在。
世界历史理论经历了三个时期,它所构筑的语境却形成了两种形态,其分别是不成熟的世界历史语境和成熟的世界历史语境。划分这两种形态的标准,是世界历史理论是否被明确地意识到和正式命名,即是否达到了理论自觉及其程度。这样看来,至20世纪80年代,成熟的世界历史语境才正式形成。
结合以上世界历史理论三个历史时期和世界历史语境的两种形态,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进行考察,我们就很容易发现一个现象,即科学社会主义的遭遇与世界历史理论及其不同发展阶段应该有着一定的联系。当世界历史理论创立后,马克思也随后创立了科学的社会主义理论;当世界历史理论被大规模地运用于社会实践分析的时候,科学社会主义开始走向实践;而当世界历史理论被明确意识到和正式命名后,成熟的世界历史语境得以形成,科学社会主义开始了真正彻底的改革,从而走向了它的新形态———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并且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虽然上面所揭示的现象并不必然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世界历史语境有着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这种联系的证据被现象所提供是不充分的。但要寻找完全充分的证据,就必须发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邓小平等各自的理论是如何被世界历史理论所规定和如何在世界历史语境中说明自身和成就自身的。这些证据已为我国学界所提供,他们分别梳理了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列宁的世界历史理论思想、邓小平的世界历史思想,并揭示了各自的世界历史思想与所形成的理论之间的必然关系。
事实表明,在过去的150年间,世界历史理论及其语境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有着必然的和极其密切的联系。这也说明,当代要正确而完整地理解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历史、现实和未来,就必须借助世界历史理论。甚至我们完全可以认为,世界历史理论及其所构筑的语境是理解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唯一路径。从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进行解读的语境方面来讲,世界历史语境是一种根本语境,其他任何语境都必须依靠世界历史语境作为中介方才能来解读。对于发展和开创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新局面这一重要的时代命题来讲,构筑科学的世界历史语境以及从这一语境所显示的方法和原理出发,也必然是一条不可绕过的途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发展和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离不开世界历史理论的,这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世界历史发展中的全球化阶段的产物,是对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的一种反应。这样,世界历史理论及其语境就不但是正确完整理解和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必需的语义环境,更为中国特色理论体系的发展提供科学方法和指导原则。正是基于这一关系,我们才能够和必须通过世界历史语境重新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而达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认识。本文探讨的重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三个核心问题,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本质内涵和发展前途,通过对这三个问题的探讨,应该能够达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全面的、真正的理解。
恩格斯认为,逻辑起点就是指“科学应该从何开始”,“从最简单的基本的东西出发…因为这里,在这些基本东西那里,‘全部发展就在萌芽之中’”。[2]因此,逻辑起点是一门科学或科学体系的起始范畴,以它为基础可以推演出整个科学的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必须能够推演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立在对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的认识上,更由于对这一基本国情的认识是通过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而得以完成的,还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和重要发展,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就是社会主义本质论。
科学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在成熟的世界历史语境形成以前是没有也不可能形成的。如邓小平所讲,我们过去一直没有完全搞清楚,这主要的原因恐怕就是缺乏成熟的世界历史语境。这再一次证明,世界历史语境与社会主义理论关系密切。事实上,由于社会主义是世界历史性的事业,因此它需要世界历史性的场合,社会主义概念本身就是世界历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也必然是世界历史的。所以,只有成熟的世界历史语境形成后,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才可能被正确揭示,从而形成科学的社会主义本质论。
如前所述,成熟的世界历史语境发生于邓小平时期,因而科学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也必然形成于邓小平时期,事实也恰恰如此。在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论断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因而科学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就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邓小平正确地揭示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所以也就正确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建设性地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因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首要组成部分。由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世界历史的,因此它必然反映世界历史的趋势以及人类理想的追求。
对于世界历史以及开创世界历史的人类来讲,解放和发展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和理想追求。因此,在世界历史语境中,社会主义世界历史时代是对充满压迫和奴役的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的克服和继承,那么社会主义的本质必然是人类的解放和发展。人类的解放和发展也必然通过生产力的发展和解放而得以实现。当然,发展和解放不仅是生产力的发展和解放,也是生产关系的发展和解放,更是人类自身的发展和解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就是关于人类解放和发展的,只要把握了人类解放和发展的问题,就能够完整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无论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是科学发展观,都是关于人类解放和发展这一问题的理论,这也恰当地说明了这一点。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可以通过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比较得到更深刻的理解。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大前后相继的理论成果。它们都是建立在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认识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它们有着共同的逻辑起点,这是它们的相承性。对于人类的解放和发展而言,二者的侧重点却是不同的,毛泽东思想更侧重于解放问题,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但更侧重于发展问题而且更加全面地照顾到了解放问题。当然,解放和发展是不可被机械分割的。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样都探讨了解放和发展问题,但之间的差异也是一种客观存在。这种差异,就是因为毛泽东思想产生于不成熟的世界历史语境中,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则产生于成熟的世界历史语境中,因而两种理论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这就是它们的发展性。由于侧重解放而忽略发展,故而毛泽东思想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理论困境。
这一理论困境被“大跃进”和““””而典型表现出来,而建立在成熟世界历史语境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却表现出科学性和实用性,从而说明了成熟世界历史语境以及科学的逻辑起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构建和解读是十分重要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的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可以说是分别针对发展问题和解放问题而阐发的,在现实实践中显示了巨大的力量和影响。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人类的解放和发展,所以上述事实也就再次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确是社会主义本质论,是关于人类解放和发展问题的,同时也表明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把握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本质内涵是对逻辑起点的表象化和具体化,是逻辑起点的逻辑发展和向现实层面的过渡。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论,是关于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本质内涵就必须以人的解放和发展为内核,向现实层面逻辑推进,是人的解放和发展问题的具体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本质内涵包含三个方面,即人的解放和发展的方向,也就是进行现代化的建设;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原则,也就是坚持社会主义;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也就是保持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本质内涵,还可以从这一概念的形成过程得到验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概念,最初可追溯到“中国特色”,以后又依次经过“中国式的现代化”、“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后演变成十七大所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从这一概念形成过程我们可以发现,中国特色、现代化、社会主义构成了这一概念的基本要素,这也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本质内涵确实包含上述三个方面。分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本质内涵包含的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显然是必要的,而分析和探讨必须要在世界历史语境中进行。在世界历史语境中,中国特色、现代化、社会主义这三个方面彼此是不可分离的,它们共同构成一个系统,因此分析其中一个方面就必然地兼顾其他两个方面。
首先,我们谈一谈中国特色这一方面。所谓中国特色,不过就是建立在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与别的社会主义理论相比较而具有的较为优秀的方面。中国特色,首先反映了中国国情,但绝不是简单的国情。建立在国情基础上所形成的首先是特点,而非特色,只有相对于其他民族化的社会主义理论而不是相对于一般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来讲,所具备的更为优秀的品质才能称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的民族化,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只是其中的一种。这个特色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体现在对中国模式经验的总结上,一个体现在对中国传统优秀思想的借鉴上。中国模式的先进性方面和中华传统思想的优秀性方面,共同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中国特色。
先进性与优秀性并不是一个事物本身所具备的性质,是比较才能产生的,而比较如果不是在构成世界历史整体的部分间又怎么会成为可能呢?中国模式的优秀性,就是相较于其他国家的模式(比如苏联模式,拉美模式)而言的;而中华传统思想的优秀性,也是同其他国家传统思想的比较中得出的。显然,离开世界历史的整体视野,不对构成世界历史整体的部分进行具体的分析,不在世界历史语境中进行探讨,是无法发现中国特色的“特色”所在的。中国特色的“特色”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这个发展过程就是我们所讲的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我们只有在现代化的过程中积极地有所作为,才能够保持和发展我们的特色。这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了中国特色理论的发展前途问题,关于前途问题,我们会在下面进行阐释说明。
现在我们谈一谈现代化的问题。现代化是一个包含主体性的客观的世界历史进程,它表征的是一个人与世界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没有结束,也永远没有尽头。[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本质内涵中的中国的现代化,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指一个运动过程,而且这个运动过程是没有参照系的,是包含着主体性的客观自然过程;另一层含义是指一个有参照系的可以自我时时进行调节的过程。这个参照系就是世界历史时代占主导地位的民族国家。
这是因为世界历史时代占主导地位的民族国家一般来讲就是较为发达的国家,因此中国的现代化不过是一种对发达国家的趋近,当然这不是一种简单的趋近,是带有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色彩的趋近。正如马克思所讲,发达国家所显示的不过是落后国家未来的情景,这个未来情景的实现就是一个现代化的过程。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关于中国现代化的理论。中国的现代化所关涉的并不是优、劣、好、坏等一些价值范畴,而是先进和落后等客观的非价值范畴。因此它所保证的只是发展和解放生产力这样的客观的非价值范畴方面。而涉及价值范畴的生产关系以及人的发展和解放问题,仅仅依靠现代化是无法完成的,这就需要社会主义的制度来给予保证。
所以说我们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我们的解放和发展依靠人民,我们的发展和解放是为了人民,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社会主义方面。在这个方面,首先追求的是一种价值,即社会主义的价值。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必然会包含着一种论述发展的价值论,这就是科学发展观;也必然会有探寻社会主义的价值何在的理论,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
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社会主义价值追求。从世界历史语境出发,关于社会主义还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国最大的国情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我国所处的时代是两制共存的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包含的社会主义性,不可能是一般的社会主义性,而必须是两制共存时代的社会主义性,并且带有资本主义世界历史的时代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必然主要是关于两制共存时代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必须务实于国情,务实于世情,这样才能够开创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局面。
在世界历史语境下分析和预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前途,可以从现实和理论两个层面入手。从现实层面来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必须以中国的现实国情为出发点,以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目的,并针对我国目前社会存在的问题给出解决方案,进而力求在理论上给予合理说明。从理论层面来讲,必须根据理论发展本身的规律进行扬弃,从一个理论不足的状态发展到理论丰满的状态,也就是说,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必须完成理论体系所应包含的各个基本方面。无论从现实层面来讲,还是从理论层面来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都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问题层出不穷,而理论本身还并不完善。分析和预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前途,还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进行。因为微观方面更加需要从现实层面入手,因而它不但是琐碎的而且是具体的,所以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前途给予很具体的说明是很困难的,而且也往往是会犯错误的。基于此,本文重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前途做一个宏观分析。
从宏观方面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产生于从资本主义世界历史向共产主义世界历史时代演进的过程中。从资本主义世界历史向共产主义世界历史时代演进,大体需要经过三个阶段: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两制共存时代、共产主义世界历史时代。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理论产物,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两制共存时代的一个特定阶段,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两制共存时代的产物。在两制共存时代,也可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照邓小平的说法应该是不发达状态下的社会主义时期;另一个阶段是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这一阶段同样是两制共存时代下的社会主义,只不过是发达的社会主义。建立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基础上就可能分别形成两种理论:一种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理论,这就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另一种是高级阶段社会主义理论,但它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样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关于两制共存时代中国社会建设和发展的理论,当两制共存时代结束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完成它的使命后就会退出历史舞台。
在两制共存时代中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主要的特征是吸收和借鉴。这不但是因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国家相对来说都是落后的国家,应该吸收和借鉴较为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来更快地发展自己,这种客观进程当然会被理论所反映;更主要的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本身还不完善,也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更多地关照世界历史整体中的一个部分,而对该部分的外部关照太少,不具有太多的普遍性,因而该理论体系主要是吸收和借鉴外在部分来发展内在部分,因此也就形成了这样的特征。吸收和借鉴特征的形成,不仅是初级阶段社会理论体系所必需的,而且也是可能的。这是因为在世界历史时代,交往已经普遍化,交往的网络极为发达,这就为吸收和借鉴提供了客观条件。在两制共存时代中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理论依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种理论的最主要的特征不再是吸收和借鉴,而是输出和扩散。当然在这个阶段,吸收和借鉴依然存在,但已不占主要地位。这里所谓的输出和扩散,就是指依靠发达的社会主义生产力,把成熟的、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社会主义的先进思想输出给其他国家,尤其是资本主义国家,从而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运动提供理论的纲领。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具体形态方面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已经形成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它们分别解决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在世界历史语境中,通过分析,我们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应该是怎样的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是进一步解决之前的问题和进一步解决尚没有解决的问题,比如民生问题、进一步发展的问题等,至于具体的理论是什么也只能根据世情和国情的现实发展的需要而实现。
同样可以肯定的是,必然会有新的理论成果出现,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向新的阶段。在两制共存的世界历史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必然会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地向前发展,直到它最后完全成熟,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完全结束后,民族国家必然走向消亡,作为国家理论形态的任何理论都将被陈列在博物馆供人们参观。
也就是说,作为国家理论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必然会在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后走向消亡。但随后的共产主义世界历史时代并不是没有理论,只不过这种理论不再是狭隘的民族国家的理论,而是关涉人类整体的理论。这种关涉人类整体的理论,不再借助世界历史语境来得以发展和理解,而是世界历史理论本身,是完全科学和成熟的理论形态。但是在这样的世界中,这种“理论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人的实践的解释表现在它的实践中,而不需要在理论家的头脑中单独阐述”。[5]这整个的过程就是马克思所讲的“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民族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6]那个时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将如凤凰涅盘般地迎来它的世界性形态,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为光明和必然的发展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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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中国基层社会,针对地方当权者的民众维权运动此起彼伏,已成为基层政治的一个重要现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系网络与当代中国基层社会运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系网络与当代中国基层社会运动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城市基层治理体系逐渐从单位制转向社区制。随着这种转型,城市街区也爆发了越来越多针对工商企业或基层政府机构的市民维权运动。本研究旨在探索这些社区运动的动力机制。个案研究发现,较之于其他街区,有些街区的居民由于善于运用关系网络为“武器”,因而在维权运动中表现更为积极,并取得更大成功。因此,关系网络是影响城市基层社会维权运动发生及其结果的重要因素。它之所以发挥这样的作用,是因为目前国家的体制结构使然:一方面,中国仍旧是个威权主义国家;但另一方面,当前的行政体系又处于一种相对“分裂”状态。正是这一点使得维权市民有必要并且有可能运用关系网络促进其集体行动。在当前,中国群众维权运动本身已经开始发生结构性转化。这些以维权为目的基层社会运动不仅保护了公民权益,促进社会空间发育,而且在实际上增强了国家权威和合法性。
关键词:关系网络社会运动维权
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中国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并实行一系列社会改革之后,城市基层管理体系已经从以垂直性的单位制为主转变为由基层政府主导的社区制为主(Wu , 2002 ; 华伟,2000) 。因此,街区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及其代理机构、商业组织和市民等各方利益竞争的一个重要场地。但这些行动者的关注点存在很大区别:国家和高层政府力图保持地方稳定;其职能部门则关心自己的权威在基层是否受到尊重。由于地方政府得到更多的授权以参与当地经济活动,并且其政绩主要以当地的“硬件”如GDP 发展来衡量,所以他们的主要关注点在于当地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产生经济效益,以及如何实施自己的发展计划。地方上的商业组织,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则专注于在街区开发中追逐利润。普通市民们也越来越关心街区政治,因为其房产的价值、生活质量以及社会地位越来越紧密地和他们所在街区的环境联系起来(注1)。
因此,为达到各自目的,这些行动者可能会相互合作、竞争乃至冲突。在当前,由于地方分权以及伴随而来的相对微弱的上级监管,有些基层政府机构和商业组织往往结成联盟,联手剥夺当地资源。随着经济改革和近些年来大规模的城市开发和更新,这种地方性的官商联盟已经成为普遍性现象(如Wank ,1995) ,并发展成为类似上个世纪美国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垄断地方开发的“增长机器”或利益集团( growth machine , 参见Domhoff ,1986 ; Jonas &Wilson , ed , 1999) ,并常和市民产生利益冲突。
近年来城市中发生的层出不穷的拆迁事件(如湖南嘉禾事件等) 就是这种“增长机器”和市民间日益扩大的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当前市民们对于地方当局(包括基层政府及其支持下的开发商等) 侵权的反应已经和过去大不相同。事实上,自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和农村地区一样,城市基层政治场域中一个突出现象就是针对地方当局的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兴起(如戴星翼&何慧琴,2000 ;Cai , 2002) 。这种集体抗争与工人农民等弱势群体发起的“维权”运动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一定区别。相同之处在于二者目的都是“要求矫正基层政府或代理机构导致的一般性不公正行为或寻求补偿”而开展的集体抗争(Pei ,2000 :p25) 。它们一般都以“维权”为目的和口号,大多局限于社区层次上的集体抗争,且都鲜有抽象的政治诉求如民主、自由等。
因此,它们在本质上都不同于那些具有政治目的的大规模社会运动。但单纯由弱势群体发起的“维权”抗争一般聚焦于相当具体的经济问题(如农民抵制不合理税费征收、下岗工人要求工资补偿等) 。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参与对象包括各种阶层的公民,并且强调运动目标的“公民性、生活性和利益的普适性”(刘能,2004 :p65) 。这种抗争有时比农民和工人“维权”运动诉求的问题更为广泛;除了经济问题外,它们可能还涉及一些社区问题如要求保护绿化、阻止房地产商建造高楼阻挡本居民区的阳光等等。在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参与者看来,除了基本的经济权利外,他们还要争取财产权、环境权(包括绿化权、阳光权) 等公民权利。
目前已经有很多经验研究考察了当代中国群众性维权运动。这些研究认为,导致集体抗争兴起的重要因素包括“政治机会结构”的出现如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的容忍等、市民领袖或抗争行动组织者的出现、社区成员的支持、市民权益意识的增长以及集体记忆的促进(应星,2001 ;O’Brien , 1996 ; Li & O’Brien , 1996 ; Cai , 2002 ; Pei ,2000 ;Read , 2003 ;Lee ,2000) ,等等。
但是,这些研究大多集中于农民和工人等弱势群体“维权”运动。在新的治理背景下城市街区的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发生的动力机制尚不清楚。一方面,有关西方抗争政治的研究认为“政治机会结构”的出现是导致集体抗争发生或兴起的主要原因,因为这样的结构变迁有助于集体抗争的成功( Tilly , 1978 ; Kitschelt , 1986 ; Tarrow ,1994) 。有关中国农民和工人维权运动研究则指出新形势下的国家法律和政策为维权群众提供了对抗强权的武器(O’Brien , 1996 ; 李连江&欧博文,1997 ;于建嵘,2004) 。这些“政治机会结构”和“以法抗争”(注2)等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代中国城市市民维权运动;但是,它们不能解释在相同的体制、法规和经济文化条件下,为什么有些城市街区的居民在维权运动中比其他面临着相同问题的街区表现得更为积极和成功。
另一方面,现有研究认为社会网络是集体动员的一个重要依托( Snow ,Louis&Sheldon ,1980 ; Klandermans &Oegema , 1987 ; Dieter & Gern , 1993 ; Passy & Giugni , 2003) 。然而,大多数此类研究聚焦于检视市民抗争者之间水平网络的作用,而忽视了有些抗争者从国家或高层政府得到的支持。因此,人们无从得知为什么有些市民抗争者成功地从国家获取支持,而其他人无法做到这一点。戴慕珍曾指出,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公开的参与和利益诉求渠道十分稀缺,这使得普通群众不得不通过与上级之间的个人垂直网络来追求自己的利益(Oi ,1989 :8) 。那么,据此类推,市民抗争者也可能利用与熟识的高级政府官员之间的私人垂直性关系来帮助他们进行针对地方当局的维权运动。因此,探索这种可能的垂直网络在集体抗争中的作用非常重要。
由于街区已经变成国家施行日常治理的主要场所,为了理解这种治理转型背景下的中国城市政治秩序,非常有必要研究街区层次上的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因此,本文关注下列与城市社区运动有关的问题:较之于面临着相似维权问题的其他街区,为什么有些街区的居民更为积极地诉诸于集体抗争,并且在行动中更为成功?市民抗争者如何通过自己与他人、组织之间横向性的或垂直性的关系网络来组织集体行动?
我将通过研究发生在中国大城市A 市一个居住街区(我称之为绿街(注3)) 中的社区维权运动个案来增进我们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下文将首先介绍方法论和简要描述运动史。其后,本文将展示对立双方的斗争策略,并总结关系网络在市民维权运动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揭示关系网络发挥作用的制度背景,并探讨与当代中国城市维权运动相关的理论问题。
本文力图揭示关系网络与集体行动之间的关联。为此,和其他当前的个案研究不同的是,本研究将采用比较个案研究方法(comparative case study) 。一方面,为了揭示当代中国城市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复杂博弈过程和动力机制,本研究将采用“过程追踪”(Process tracing) 方法(注4)比较全面地描述和分析本运动个案的全过程,以更清楚地解释关系网络是如何在社区运动中发挥作用的。另一方面,采用比较方法控制“多余”变量可以建立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联(Bennett ,1999) 。由于这个运动是发生在绿街中两个建筑形态、人口结构都十分相似而且相连的居住小区里,所以我也将比较这两个小区关系网络的区别及其居民在运动中的作用差异。通过这种比较,我们会更加清楚关系网络在城市集体行动中的重要性。总之,采用比较个案研究方法,可以进一步增加研究结论的效度。
集体抗争行动在当代中国常被看作“不稳定”的标志,故而相对敏感。一般而言,无论地方政府官员还是普通市民都不愿对不太熟悉的“外人”谈及当地发生的集体行动。我在2000 年初因进行硕士论文研究而居住到这个运动发生的街区(我称之为绿街) 。在长期的田野研究中,我逐渐和当地官员及普通居民熟识起来。他们中的一些人也把我当作“自己人”,很自然地和我谈论起这个在当地有很大的影响、但却鲜为“外人”探究的社区运动。在运动各方看来,自己的做法都无可非议。他们之所以愿意和我谈论这个个案,多是希望和我讨论解决此类“社区矛盾”的方法。
为了研究这个运动个案,我开展了大量开放式访谈,以理解和运动有关的各方行为和动机。在过去的五年里,我的深度采访先后共达九十多人次,其中包括地方政府官员、媒介记者、社区组织领导人、社区运动积极分子以及普通居民等。我还获准参与观察了当地政府和社区的一些相关会议。此外,我还收集了大量的有关运动的文字资料。
绿街新村位于A 市N 区绿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于上世纪80 年代末经市政开发而成。绿街一村小区和绿街二村小区构成了绿街新村的北区,分别归一村居委会和二村居委会管辖。每个小区的居民数量大约都在3500 人左右,结构也比较类似,其中包括各阶层人士。这两个小区之间建有十二幢二十多层的居民楼。在这些高楼中间,一块8000 平方米的空地被规划用作公共绿化带和街区中心绿地;规划中的中心绿地大部分位于绿街二村。随着N 区于90 年代开始的大开发,地理位置优越的绿街街区土地价值也迅速上涨。这使得许多当地当权者垂涎街区中心绿地这块土地。结果,从1993 年到2003 年,绿街北区的居民们发起了社区护绿运动以保护街区中心绿地,运动断断续续长达十年之久。这个运动主要分成两大阶段:前期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后期则针对当地政府。
早在1993 年,绿街的一个房产开发公司(系A 市市政府所有) 企图在尚未建成的街区中心绿地上插建一幢26层的商品房出售以谋取暴利。项目开工后,绿街二村居民高女士认为这幢正在建设的高楼不但占用了绿化面积,而且将会遮挡住自己和周围邻居房屋的阳光。因此,她决意抵制这个项目建设。她设法结识了以前并不认识的居民,动员他们参与保护社区环境。他们集体到有关政府部门上访,要求他们制止该项目。面对居民抵制,该房产公司假意和高老师秘密谈判,然后又在街区中散布谣言说高同意和他们私下妥协并收受其“好处”。由于居民们最初对高老师的熟悉和信任程度就有限,他们相信了房产公司的说法,对高老师的“背叛”十分愤慨,拒绝再参与其组织的行动。自此,绿街二村停止了集体行动。
鉴于上述教训,仅剩的几个抗议积极分子认识到一个能干而且可靠的领导人对于抗议的成功至关重要。在此情况下,一个居住在绿街一村JZ 高层居民楼的老积极分子推荐了一个他十分信任的老邻居沈先生来担此重任。沈当时是一个商场的中层管理人员。这个积极分子和沈先生以及本楼的很多居民以前就是多年的老邻居,并由政府集体动迁到他们现在所居住的JZ大楼。他之所以推荐沈,是因为沈在“”期间曾参与多次集体行动,有着丰富的“斗争”经验。沈当时在单位负责基建工作,对建筑规划也比较熟悉。而且,沈交游广泛,在各行各业乃至一些政府部门都有很多朋友;他的这些网络在居民将来的维权行动可能会发挥很大的作用。
在这些居民的劝请下,沈同意接替组织维权运动;他因而成为街区护绿运动新的领袖。“”的经历使沈意识到“师出有名”的重要性。他认为,要阻止房产商,必须要有更充足的理由和证据。通过自己的经验以及和其他居民的商讨,沈等发现该项目从建设布局上看似乎不符合有关法规。当时国家为推动法制建设,已在强化“二五”普法宣传,“法治”成为官方的主流话语。沈先生意识到法律和政策在维权上的重要性。他认为,在国家强调“法治”的“大形势”下,只要能够抓住这些有权的房产公司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的证据,就有可能要求高层政府对其进行惩治(注5)。既然他发现房产商的建设项目很可能在法律上有问题,沈等积极分子就打算利用相关法规政策来抗争。于是,他想方设法通过各种私人关系搜集证据。另一方面,“”经历使沈先生也认识到拥有众多的参与者对于抗争的重要性:和个体抗争相比,采取集体性行动会给希求地方稳定的国家施加压力,从而使国家在其容忍的限度内尽量满足市民的要求。而要达到这一点,必须运用国人常用的关系网络实现动员。正如沈后来在总结自己斗争经验时所说:“(法律和公关) 这两样是比较重要的东西。在(地方当权者) 不违法的情况下,咱们通过公关来解决;当(他们) 要达到违法的时候,就要靠法律来解决。”(注6)在此后的运动史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利用法律和关系网络是沈赖以组织维权运动的两大主要武器。
在正式领导维权运动后,沈号召居民在他所住的JZ大楼聚会。在他的鼓励下,很多居民,尤其是居住在本大楼的老邻居们,同意参与维权运动;其中一部分人在此后长达十年的运动中成了沈的坚定支持者。此外,在一个高级政府官员的私下帮助子下,沈得到了绿街街区正式规划图。他发现,该房产公司正在建设的项目违背了正式规划图的规定,因而是非法的。通过A 市一名人大会副主任的一个朋友,沈向其呈交了上访信和相关证据。这个人大副主任批示要求N 区规划部门查处。但由于该房产公司是市政府所属企业,区政府规划部门反而为其项目作辩护。在此情况下,沈等意识到不能再完全依赖上级政府部门来“主持公道”,居民自己必须采取更激进的手段直接与房产公司进行面对面的抗争。1994 年6 月15 日晚,沈等维权积极分子利用扩音器广播等方式告知街区居民他们所掌握的证据,并号召居民捣毁了房产公司的地基。
其后, 为防止该房产公司卷土重来, 沈等“趁热打铁”。一方面,维权积极分子多方向媒体求助,请它们对房产公司的违反规划占用绿地的行径予以曝光。90 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对于大众传播媒介的控制有了一定程度的放松。媒介开始关注一些时弊并在高层政府容忍的范围内予以报道,这些报导甚至直指一些地方政府的问题。媒介的曝光可以形成公共舆论压力,因而可能使得高层政府不得不处理违规的地方政府部门以维护政体合法性。有些隶属于高层党政部门的媒体甚至有权要求地方政府配合调查影响重大的社会事件,并在专供高级干部阅读的“内参”或“情况汇报”上予以刊登以引起后者的关注。因此,这些官方媒介常被民众看作一种特殊的权力机构。在当前,当市民群众遇到不公正对待时,往往到媒介上访,这样使问题更容易得到政府部门重视和解决。在A 市,作为市政府机关报的《W报》在地方政治上具有重要影响。它甚至建立了专门的“群众工作部”接待市民信访。沈因此极力向《W报》等传媒呼吁。由于A 市政府近年来一直强调绿化建设,《W 报》因而调查了此一“毁绿”事件。7 月初,该报和其他媒介连续对该房产公司毁绿事件进行曝光。
另一方面,为了防止有关政府部门再对他们的上诉问题采取“拖而不决”的做法,沈开始采用“缠”的办法来对高层政府施加压力。通过与一些官员的朋友关系,沈得知A 市规划局的工作地点和日常安排。在此后的日子里,他组织居民每天轮流到市规划局的几个重要部门去申诉该房产公司的违规行为。市规划局被绿街居民的连续上访搅得鸡犬不宁,最终不得不表示“房子不会再造了,按规划法规确定的办。”(注7)
虽然房产公司打算像对付高女士一样来败坏沈先生的声誉,但沈并不接受他们提出的私下谈判要求;大多数居民也不相信关于他的流言。在居民和媒介的压力下,A市规划局很快于七月中旬就吊销了该项目的建设许可证。该房产公司不得不停止项目建设。至此,凭借邻里横向网络的支持,官员、媒介垂直性网络的帮助,沈先生终于领导居民赢得了针对房产公司的集体抗争胜利。
经过此阶段的社区运动,一套维权积极分子的非正式网络在绿街北区逐渐形成。在空地周围几乎每一幢高层居民楼内,都出现了一些维权积极分子。从职业身份上看,这些积极分子包括大学教授、工程师、企业白领、普通政府干部和工人、家庭主妇以及退休的老年人等。就政治身份而言,这些积极分子不仅有普通群众和民主党派人士,还有共产党员(注8)。这些积极分子维权意识强烈,并且愿意服从沈的领导。这些非正式网络的存在使得沈能够轻易动员居民参与集体维权行动。尤其在沈所居住的JZ大楼,积极分子非常之多。当1996 年A 市政府号召已购买住房产权的居民选举代表组建业主委员会时,沈先生因为胜利领导护绿运动的影响以及维权积极分子的支持,被选作JZ大楼业委会主任。
尤其重要的是,在上访过程中,富有“公关”技巧的沈先生逐渐和一批政府官员以及记者建立了良好的个人关系。我们将会看到,这些垂直的联系在该社区此后的维权过程中继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沈等居民呼吁和媒介报导压力下,N 区按照规划建成了街区中心绿地。此后,这块8000 平方米的大型公共绿地成为该区一个抢眼的生态亮点。
由于其所处的优越地理位置和优美的生态环境,绿街中心绿地又引来了新的侵权者。1997 年底,区政府和绿街街道办事处决定在中心绿地中“划拨”1300 平方米土地,建造N 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并由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此前,街区中心绿地内曾有一座占地面积为135 平方米的供本街区老年人使用的活动中心。当地政府的计划是推倒这个活动中心,在此基础上建造专供老干部使用的休闲中心。但是,当此项目开工时,周围的居民们大为不满。首先,这个项目占用了很大一部分中心绿地,会有损于街区的环境以及当地的房产价值。其次,周围居民无权使用在自己街区内建造的公益设施,这对于他们来说很不公平。再次,居民们担心,一旦该项目将来被用于商业目的,很多顾客将进出于社区,由此带来的各种噪音和污染将干扰本街区居民的生活。对于那些运动积极分子尤其是沈来说,这个街区中心绿地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从开发商手中保护下来的,当然不甘心自己深以为豪的成果被掠夺。
因此,沈和以前的一些维权积极分子马上相互联络,决心抵制当地政府建造老干部活动中心。一开始,他们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抗议。但后者声称中心绿地土地属于国家,而基层政府是国家的代表,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土地。他们还警告说阻碍该项目建设者将被视作扰乱社会秩序,会受到严厉惩处。维权积极分子们终于认识到此次他们所面对的是富有权力的当地政府(注9),任何考虑不周的抗议行动都会给自己招至危险。然而,过去的胜利鼓舞了沈等积极分子的信心,沈的个人性格也使他不甘心轻易放弃。
由于针对的是声称代表国家的地方政府,维权积极分子们必须为自己的抗争找到尽可能多的“过硬”的理由,才有可能成功维权。抵制房产公司的“辉煌”经历使沈先生再次把目光投射到法律武器上。经过研究,他发现地方政府的项目不仅有悖于A 市规划法规,而且违反了关于公共绿化和房产物业法规。有了上述法律依据,沈等维权积极分子相信,如果他们在今后的抗争行动中策略运用得当的话,己方是有可能赢得针对地方当局的维权性集体抗争的。
沈等意识到,维权面临着的第一个任务是反驳地方政府的说法,以赋予集体抗争合法性。为此,他们需要发明一套维权“说法”。鉴于国家控制非常严厉,这套“说法”绝不能冒犯国家权威。相反,它不仅要起到动员普通居民参与维权运动的作用,而且要尽可能迎合国家的主流“说法”以获取国家权威的支持,并使地方政府抓不住自己的“把柄”。在此前的运动历程中积累的法律知识和经验等人力资本使得沈等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通过对无论是基层政府还是普通民众都没有“当真”的官方意识形态和法规阐释,沈建构了一套“法律代表国家,要依法护绿以维护居民合法的环境权益”的“说法”;或者说,他由此建构了法律话语和市民权益话语并以之对抗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话语(注10)。
为了在街区内传播自己这套“说法”以压制人们心目中固有的对地方“父母官”的盲从,沈等在街区中发布了很多上书“依法护绿”的横幅和标语。通过这些宣传,维权积极分子的这套“说法”迅速得到了很多居民的认同,为下一步进行社区动员推动维权运动制造了有利的公共舆论。
当时,连同沈担任主任的JZ业委会在内,绿街街区已经成立了九个业主委员会;其中六个在绿街一村,组织相当健全。为避免维权运动被当地政府攻击为“无组织无纪律行为”,沈决定利用这些依据有关法规批准成立的正式的居民组织。于是,他亲自登门拜访了这些业委会的主要成员。由于他作为ZJ 业委会主任的身份以及过去领导社区护绿运动的成功经历,沈成功地说服他们一起参与抗争。自此以后,在这些业委会之间形成了一个非正式的联盟,它们的负责人经常聚会商讨维权策略;沈自然地成为联盟的“发言人”。
有了其他业委会的支持,沈通过以前结识的关系向A市媒介寻求帮助。他再次向《W报》等媒介揭露了地方政府这一违法项目,并提交了上述九个业委会联名签署的上访信。后者迅速调查了这一项目,并于1998 年2 月份向市政府领导报送了“情况汇报”。考虑到这一事件影响到当地稳定,一些A 市市政府的主要官员相继批示地方当局暂停建造老干部活动中心,“缓和与群众的矛盾”。随后,A 市市园林局下属部门迅速对此项目进行了调查,准备制止地方当局侵占绿地的行径。
由于媒介报道和市政府的干预,绿街街道办事处不得不于1998 年4 月和九个业委会进行了谈判。双方初步达成妥协:同意街道建造一个市民休闲中心;但其必须同时向老干部和社区居民开放,且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50 平方米。然而,即便如此,区政府也不同意这一协议:因为协议规定建筑的用途和占地面积无法达到自己的要求。区政府于是和街道重新议定了建设计划,决定新建的设施只对老干部开放,且把占地面积扩大到1960 平方米。但是地方当局并没有将此决定通报该街区的居民。直到1999 年4 月,沈等维权积极分子从街道工程队开挖的地基面积和深度判断该建筑面积和高度将远远超过业主委员会和街道的协议规定。他们遂通过与当地一些政府官员的私人关系打探消息,得知基层政府建造的仍是老干部活动中心。
受骗的维权积极分子们十分愤慨。他们一面到上级政府部门上访,一面向新闻媒体反映基层政府的欺诈行为。在社区居民连续上访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压力下,绿街街道不得不提出和业主委员会再行谈判。沈先生要求先停工再谈判。但街道拒绝了这一要求。过去的经验使沈等意识到,如果一味采用上访等“软”方式,是无法让地方政府与他们进行对等谈判的;而如果采用冲击工地等激烈形式,就有可能造成上级政府最关心的“安定团结问题”,从而逼迫地方政府就范。于是,在地方当局拒不执行上级政府停工指令的情况下,维权积极分子们于1999年5 月25 日晚捣毁了工地地基。
对于冲击街道施工现场的行为,沈等事前经过了慎重的斟酌。他先就自己的行动方案向区公安局的一位重要官员(也是他的朋友) 征求了意见,对方向他交代了一些躲避法律惩处的策略和界限问题(如不能毁坏机械设备等) 。在实际行动中,维权积极分子们在沈的约束下严格遵守了上述公安局官员所建议的策略,没有毁坏施工机器(注11);也就是说,他们的行动并无超越高层政府所容忍的“限度”,地方当局无法找到过硬的把柄来对他们采取强硬措施。
冲击工地事件发生后,绿街街道办事处要求绿街一村、二村居委会对组织居民、党员以及运动积极分子的家属进行“再教育”,声称JZ 业主委员会组织的集体行动是动乱和破坏行为。他们扬言警方要因此逮捕沈等积极分子。
在此情况下,沈等认为地方政府不会给他们一个公道;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引起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于是他们商议决定到市政府集体上访。沈意识到要充分发挥上访效果,需要精心设计行动方案。为此,他和一些政府部门的朋友就此进行了商讨。朋友们告诉他,上访时机的选择十分重要:既要能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又不能过分伤及其颜面。因此,沈等积极分子选择一个相对敏感的时间—6 月1 日晚上—到市政府进行集体上访。
这种给高层政府“保全面子”的策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A 市市政府信访部门接待了这些集体上访的居民后,随后向N 区地方当局作了通报,要求其妥善解决问题。鉴于当时时间节点的敏感性,地方当局对沈等“捅漏子”行为十分恼怒。次日,街道一面委派干部带领当地民警和居委会书记对沈等几个运动领袖进行家访,警告他们不得再去市政府;一面派人到沈等工作单位“告状”。然而,在警察陪伴下的家访和“告状”均受到沈等积极分子及其单位的谴责和敷衍。为防止维权积极分子再去市政府,高度紧张的地方当局又组织街道干部、民警和居委会干部在沈所居住的JZ大楼和市政府门口“三班倒”连续值班监视“动静”,以阻止可能再度发生的上访行动。
由于这些集体行动都是在以沈为首的业委会的名义下组织进行的,地方当局由此声称业委会组织良好,并且奠基于市民们的根本利益之上,正在成长为威胁基层政府权威乃至国家治理的“第三种”势力。他们声称,业委会将比“”组织更危险。但是,在沈等呼吁下,《W报》调查了这次冲突。绿街街道办事处不得已,只好向其提交情况说明,承认建造的是老干部活动中心。《W 报》于1999 年6 月15 日在“情况汇报”中将冲突经过和相关证据报告给A 市政府,明确提出错在基层政府。因此,高层政府要求地方当局克制。此后,整个事件处于僵局。
在后一阶段运动中,在沈等连续奔波和呼吁下,有些市政府部门如市规划局和市园林局都同情维权的居民。由于N 区政府被授予特殊权力,常常在其辖区内无视上述政府部门的规章,导致这些部门的权威受损。因此,后者对N 区地方政府多少存在一些不满和愤恨。通过和一些官员朋友的交往,沈充分意识和利用了这种嫌隙(注12)。因此,市规划局和市园林局等部门对维权积极分子们给予了有力帮助。
2000 年2 月,鉴于沈先生在保护街区中心绿地运动中的领导作用,市园林局一位和其关系良好的领导提议授予沈“A 市群众性爱绿护绿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A市一些重要的媒介也因此对沈的事迹和社区护绿运动进行了广泛的报导,并称沈为“绿化卫士”。市园林局和媒介的支持大大激励了沈和其他积极分子,并赋予了社区运动更大的合法性。
沈在社区运动中发挥的作用使其成为维权积极分子中至关重要的人物。当地政府相信,如果他们能够成功地瓦解人们对他的信任和支持,抗争行动就会自然平息。因此,地方政府的“摆平”措施主要指向沈本人。他们不但通过请客送礼等方式拉拢了一些记者和运动积极分子,而且利用居委会极力挑起其他业委会和居民对沈的反感,以瓦解沈的支持网络。
这些摆平手法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在一村居委会书记的个人影响下,大多数以前和沈先生“结盟”的业委会主任都拒绝继续公开支持他。由于绿街街道封闭了整个中心绿地,以至社区居民长期缺乏锻炼、活动场所。很多居民迁怒于沈,认为他给整个社区生活制造了很大麻烦。一些积极分子的亲属也阻止他们参与沈的集体行动。尤其是,少数运动积极分子,其中包括沈所在业委会的副主任,都转而公开支持地方政府的立场。其中有人甚至将沈的行动计划泄露给地方当局。至2000 年9 月,情势的严峻使得沈忧心忡忡:“我现在几乎成了孤家寡人,一败涂地了!”
尽管对以上情形很失望,但沈并没有放弃斗争。他认为如果自己放弃并导致抗争失败,地方当局就会进一步把他们的维权运动定性为非法破坏。这样一来,不但自己个人名声受损和“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他的支持者们,包括其他维权积极分子和一些官员、记者,都会因此而受到连累。他觉得自己应该坚持下去赢得胜利以报答他的支持者们。和最先领导运动的高老师不同的是,即便在情势最恶劣的时候,沈身边也还有十多个对他十分忠诚的维权积极分子;一些官员、记者也自始至终支持他的维权活动。因此,沈决定继续抗争。
鉴于业委会联盟已经被地方当局所瓦解,沈设法通过其他非正式关系组织网络反击。首先,他极力揭穿街道办事处的“谎言”。通过其官员朋友垂直网络的帮助,沈秘密搜集到几乎所有的当地政府关于本项目的内部文件资料。他向媒介记者和居民展示了这些材料,从而揭穿了街道办事处“建设此项目是为居民办实事”的欺骗性说法。他声称自己作为业委会主任有责任有义务依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呼吁居民应根据国家的法律而不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威来判断是非并参与维权运动。他还声称该项目是“代表着一小撮地方官员的利益而不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自己组织抵制并非挑战国家的权威,而是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因此,他呼吁上级政府支持居民的维权行动。沈的反击十分有力。结果,一些以前倾向于地方当局立场的媒介记者在了解事实真相后转而支持沈的抗议活动,并如实就此事作了报道。这使得地方政府感到十分尴尬。一些居民也因此对地方当局十分不满,他们声称街道和居委会欺骗了他们;沈所在的ZJ 大楼的居民们对居委会尤其愤恨,以至于居委会对该居民楼无法再进行日常管理。
其次,沈等积极分子加大了“缠”访的力度。尽管失去了其他业委会的支持,沈仍于2000 年9 月份凭借积极分子网络召集到200 多居民签署了上访信。他把这些积极分子分成几批,分别“承包”一些相关的政府部门,带着上访信和相关的法律文本前去“反映情况”。这些已经熟知政府内部运作状况的积极分子经常蜂拥到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办公室,吁请其“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这些“缠”访使得这些政府部门和负责人不胜其烦。但由于维权积极分子有理有据,他们也无法发作。沈等还警告有关规划部门,如果他们再违规给基层政府发放施工执照的话,居民将依据有关法律对规划部门进行起诉。
再次,沈还通过关系直接求助于中央权威。通过一些熟识的媒介记者介绍,沈结识了新华社A 市分社的资深记者。该记者迅即调查了此事并相信了沈的说法。他通知A 市主要领导人,如果市政府再不严肃查处此事,他就将此事向中央汇报。沈还通过关系向中央递交了上访信和相关证据。其后,中央有关部门将沈的投诉转发A市政府,要求其尽快解决问题。
在这些压力下,A 市各级政府从上到下再也无法采用“拖”的办法回避绿街维权积极分子所反映的问题。2000年10 月,市政府领导人要求市规划局和园林局认真查处该项目。于是,这两个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到N 区与其党政负责人会谈。后者虽然同意取消该项目,但仍想方设法拖延。在接下来的两年里,事情一直处于僵持状态,沈又两次被市园林局授予“绿化卫士”的荣誉称号。至2003 年,对立双方均感到疲累不堪。在高层政府的干预下,地方当局和沈等维权积极分子终于达成妥协,基本上按照后者要求重建了被毁的街区中心绿地,缩小了休闲中心的占地面积,并对全体居民开放。至此,绿街居民护绿运动最终胜利。
通过以上描述,读者可能对这些维权积极分子如何利用关系网络进行抗争印象非常深刻。下文将总结关系网络在威权体制下的城市社区运动中发挥的作用。
这个社区运动是围绕着保护绿街一村、二村两个小区之间的中心绿地而发生的。但是,这两个小区的居民在社区运动中发挥着截然不同的作用。实际上,绿地的大部分位于绿街二村小区,因而关乎到更多绿街二村居民的利益。但是,大部分维权积极分子是绿街一村的居民,他们是维权运动的主力和核心。
运动史显示,尽管是绿街二村居民最先发起维权运动的,但其后不久,运动的中心和领导权就转移到绿街一村。由于缺乏密切的关系网络,绿街二村的运动发起人高女士和普通参与者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并不稳定。因此,他们的抗争行动被房产商轻易瓦解。在沈先生领导运动时,房产商和绿街街道办事处也先后对绿街一村的维权积极分子使用了相似的瓦解策略,但最终都遭致失败。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绿街一村很多居民系集体动迁,因而本来就有更多的关系网络“存量”。沈先生和主要支持者之间由于长期交往而存在着很强的相互信任。另一方面,由于绿街一村居民之间高密度的相互交往,在该小区存在很强的社区参与规范。正是小区存在的这些稳固的非正式网络和参与规范造成了其与绿街二村不同命运的最大区别。
其次,这两个小区之间存在一个重要的区别是绿街一村有着很多组织良好的业主委员会,而绿街二村由于居民之间合作的稀缺而导致业委会发育不良。我们仍旧记得,在运动第二阶段针对地方政府时,业委会联盟最初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虽然这个联盟最终被依附基层政府的居委会瓦解,但沈仍旧能够利用自己JZ 业委会主任的头衔组织抗议。也就是说,这种正式的民间组织大大增强了维权运动的合法性。
第三,和绿街二村早期发起运动的高老师相比,沈凭借个人网络更成功地获取了很多政府官员和媒介记者的支持。如前所述,这种垂直联结对集体抗争的成功至关重要。
总之,和绿街二村相比,绿街一村本来就有更多的关系网络“存量”;其主要维权积极分子建构关系网络的能力也更强,因而在维权运动中建构了更稠密的横向和垂直网络。横向网络和参与规范导致了更高程度的内部团结以及居民间更多的信任和合作,这些是集体行动动员的基本条件。由于有垂直网络为基础,绿街一村能够从代表国家权力的市政府以及主要媒介获取支持,这种支持也反过来给了运动积极分子和普通参与者更大的信心。正是这些区别使得两个小区的居民对于运动做出了不同的反应并发挥了截然不同的作用。
在本社区运动中,正如一些运动积极分子所强调,没有沈的领导,他们很难赢得胜利。然而,沈最初之所以愿意领导维权运动,一个重要因素是邻居的推荐和劝导。因为在当代中国,要发起集体行动,组织者通常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钱财乃至承担很大风险。鉴于过去的生活经历,沈充分认识到这些代价,但他不愿因此而使他的邻居和朋友们失望。如果他不愿领头或者半途而废,无疑将失去他们的信任,进而丧失自己的关系网络。或者说,由于绿街一村社区网络和参与规范的存在,处于网络核心的居民领袖反过来也承担了带头捍卫社区公共权益的压力。
沈之所以坚持不懈地领导社区运动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有信心赢得胜利。这种信心来自于他以前拥有的关系网和建构新的关系网的能力。正是这些关系网络以及由此动员的社会资源使得沈愿意领导这个社区维权运动。换言之,关系网络发挥了动员运动领导人的作用。以前的研究已经发现了社会网络在动员普通参与者参加集体行动方面的重要作用。本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当沈接替成为运动领导人时,他利用了与老邻居的非正式网络和业委会的正式网络动员了大批参与者,并在维权积极分子中募集了运动经费。进一步,媒介的支持和高层政府部门的支持也给维权积极分子增加了信心,激励其中一部分人坚持到底。
在当前的中国政治场域,虽然国家在相关领域设立了很多正式规则和法规,但行政机构很少能做到“依法行政”。因而,对于那些求助于国家权威者,在很多情况下需要通过非正式的关系网络。就本个案而言,沈确实先后和多位律师商讨过通过法庭起诉当地政府的可能性,但他最终意识到几乎不可能通过这种正规渠道赢得大权在握的N 区政府。更何况,如果通过司法诉讼途径失败的话,他们就丧失了进一步通过上访进行抗争的合法性(注13)。于是,沈等充分利用了他们与政府官员和记者之间的个人关系。首先,他们利用这种私人关系来接近国家权威,如诉诸市规划局和其他市政部门等。其次,他们利用这些关系来探知集体行动的边界。在当今中国,尽管各级政府对于集体行动都有一定的容忍度,但仍然有很多界限不容跨越。一旦行动被认为越过了这些界限,就会遭致镇压。
因此,对于组织集体行动的市民来说,探知这样的边界并充分加以利用,也就是俗话说“踩线不越线”,对维权行动成功非常重要(参见应星等,2000 ;应星,2001 ;Cai , 2002) 。但这些界限根据情势的不同而变动不拘(注14)。在本运动中,由于很多官员朋友的帮助和建议,沈得以认识到各种情况下政府容忍的边界。因此,尽管维权积极分子捣毁了街道工地并集体上访,但他们没有使高层政府“丢面子”。因此,这些地方政府的眼中钉并没有因采取“暴力”抗争而受到什么严厉惩处。第三,这些垂直性私人网络也被用于加强市民抗争的合法性。在运动中,沈通过他的官员朋友推荐,三次被市政当局授予“绿化卫士”荣誉称号。这使得他能够“合法地”组织护绿运动。正如当地政府承认,正因为沈拥有高层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他们不敢对沈采取逮捕等强硬措施。总之,正是私人性垂直网络使得市民抗争者获得国家权威的支持。
社会网络还被用于打击地方政府的声誉和削弱其影响。在本运动中,沈等维权积极分子利用他们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私人关系以收集各种针对地方当局的证据和信息。这些材料使得沈能够及时向公众揭露房产商和地方政府项目的不合法性质。沈的揭露成功地打击了地方当局的声誉,给维权运动带来更多的同情和支持。
威权主义国家和“分裂”的行政体系:关系网络运行的制度背景
本研究展示了关系网络在中国城市社区运动中至关重要的作用。读者可能对关系网络何以能够发挥上述作用尚有疑惑之处。实际上,正如武考克所假设的那样,社会网络的运作与其所嵌置的制度环境、尤其是国家的作用密切相关(Woolcock ,2001) ,而这一点却被大多数研究者所忽略。因此,本研究认为关系网络之所以发挥上述作用,主要是因为中国威权主义政体和相对“分裂”的行政体系所致。这种制度背景使得普通市民运用关系网络进行抗争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对于相对无权的市民来说,关系网络对于他们组织集体行动是必要的。由于威权化的国家本质,法律体系无法得以正常运行。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地方掌权者违背法规,很少会依法受到相应惩处。因此,在本运动中,当面临着侵犯居民利益的地方当局时,无权的市民无法通过正规的法律诉讼渠道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这是市民需要利用关系网络建构抗争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正如以前的研究者发现,虽然中国仍旧是个威权主义的国家,但是其行政体系并非浑然一体的。由于各级政府机构的权力范围和利益出发点不同,整个行政系统中存在很多相互冲突和“裂痕”。这些包括上下级矛盾、条条矛盾、块块矛盾以及条块矛盾等(Lieberthal & Lampton , 1992 ; Lu , 1997 ;应星,2001) 。在改革开放时代,由于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此类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地方政府利益和关注点并不一定和高层政府职能部门一致,甚至会相互冲突,尤其在前者的发展项目违背职能部门规章时更是如此。这种相对“分裂”的行政体系则为市民利用关系网络抵制地方当局侵权提供了空间。正如本个案所展示,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的“裂痕”和媒介的初步开放都成为被维权积极分子利用的“政治机会结构”。也就是说,相对无权的市民可以利用高层职能部门的支持来制约作为国家另一部分的地方当局侵权行为。
然而,并非所有的市民维权者都能利用这种机会结构,因为要么它们隐藏在公众视野之外,要么市民抗争者即使知道其存在但却不知道如何加以利用。因此,市民维权运动者需要某些渠道获取这样的信息并学习如何利用这种机会。本个案展示了这一点。实际上,在A 市,有些市政府部门和N 区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很多矛盾;前者对于后者的特权很不满,因为后者损害了自己的权威。和其他社区集体行动组织者不同的是,绿街一村的维权积极分子通过与各级政府官员之间的个人关系网络了解到这种“裂痕”,而且在其官员朋友的建议下,他们充分利用了这种机会。在运动第二阶段开始时,由于N 区的特殊地位,市政府有关部门不愿与当地政府公开发生冲突。但是,沈和其他维权积极分子有意识地不仅向市园林局、规划局、媒介等汇报当地政府的违法项目,而且向这些市级机构报告地方当局对其权威的轻视态度。本来就对地方当局不满的园林局等部门因此倾向于更公开地支持市民维权运动并借以维护自己的权威,这种支持最终导致了地方当局的失败。
在当代中国基层社会,针对地方当权者的民众维权运动此起彼伏,已成为基层政治的一个重要现象。本研究检视了城市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动力机制。
本研究发现,“政治机会结构”的存在是当前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发生的前提条件。当前促使集体抗争爆发的“政治机会结构”则有三个主要面向:行政体系的相对“分裂”、媒介的初步开放以及法规政策的逐步完善。媒介的开放、法制的进步使得群众的权益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并开始学习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政体的相对开放导致了业主委员会等社区性NGO 的出现,为群众性维权活动提供了组织依托。
但是,这种结构性机会的显现以及“以法抗争”策略的运用都不能充分解释市民维权运动何以能够发动以及发动之后的结果。因为在面对同样的机会结构和侵权问题时,有些街区发起抗争并获得成功,有些虽然发起了抗争但却失败了,更多的街区则缺乏任何集体行动。因此,本研究主张以关系网络这一因素来解释这种差异。换言之,在当代中国,除了法律政策外,维权积极分子还必须运用关系网络作为集体抗争的重要武器,才有可能获取国家权威和普通民众的支持以抵制地方当局的侵权行为。
实际上,在跨阶层的城市居住街区,关系网络是促进社区内部团结和动员不同阶层的人群参与集体行动的一个主要因素;其重要性的上升本身也是城市社会结构变化的一个反映。在上世纪90 年代以前,中国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以单一阶层为基础的“单位”(大多数成员具有相似的收入和地位) 。当时绝大多数市民由国有单位集中管理,因而其集体行动往往以单位为基础。然而,随着单位制的逐渐解体和社区建设的兴起,街区越来越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而越来越多的集体行动开始以跨阶层(市民分散于不同单位和职业) 的街区为行动单元。关系网络因此便成为促进社区团结和在横向上动员普通市民参与集体行动的一个主要因素。
此外,本文还揭示了垂直性关系网络对于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重要性:它是普通市民动员国家支持的重要工具。实际上,比起那些纯粹由工人和农民等弱势群体发起的“维权”运动,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参与者包括了各个阶层人士甚至包括一些社会精英,其组织者和积极分子便更有可能建构垂直网络以促进集体行动。因此,这些横向和垂直关系网络的存在与否、性质如何和强度高低,决定性地影响了街区层次上市民维权运动的出现及其结果。需要指出的是,关系网络是个双刃剑,既可能为维权市民所用,也可能为侵权的地方当局所用。本案例说明,只有在保证其维权活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普通市民才有可能运用关系网络获取成功(注15)。换言之,关系网络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对关系网络尤其是垂直网络与社区运动之间关系的检视将促进我们对当前中国城市政治的理解。
本研究发现,尽管作为市民维权的主要方式的信访渠道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解决问题(注16) ,但却为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安全阀作用。正如本个案所示,虽然法律已经成为民众抗争的重要武器,但司法体系本身并不足以承担群众维权的重任。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还受地方行政权力制约。在此情况下,无权的市民实际上无法利用司法部门来抵制地方当局的侵权(注17) 。因此,在司法体制本身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信访体系在维护基层社会秩序和群众权益上目前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的存在对于弱势的维权市民来说是一个“潜在”的权力资源。
对上访技术和时机的精确把握和应用可以使弱势市民生产出社区权力以和地方行政权力相抗衡。在大多数遭遇地方当局侵权的百姓看来,信访渠道是他们唯一的得以表达冤屈和诉诸国家权威的垂直网络,并让其抱有解决问题的一线希望。这条垂直网络的存在使得群众一旦在遇到基层政府侵权时,不至于便立即对整个政治体制丧失信心,从而有利于基层社会的稳定。在本案例中,一些核心维权分子表示,如果A 市市政府不能解决问题的话,他们就将集体到北京上访。这说明:正是由于上访渠道的存在,这些维权积极分子坚持在不触犯法律的框架之中行动,而一直没有采取真正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过激行为。如果失去了信访渠道,群众因为遭受侵权而无法申诉会导致不满情绪的累积,最终可能引发大范围的社会不稳定。
本研究也发现中国群众维权运动本身已经开始发生结构性转化。本文展示的城市市民维权运动在当前中国并非是独一无二的个案。和其他地区相比,A 市无论高层政府还是地方当局都要相对“文明”的多。在本案例中,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基层政府,即使在和居民冲突最激烈的时候,也没有和其他地方一样真正对维权的市民采取赤裸裸的暴力打压手段。而近两年发生的影响深远的广州“孙志刚事件”、湖南嘉禾拆迁等大量公开出来的事件说明地方当局侵权和市民抗争现象在当代中国其他城市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结合这些事件,我们可以推断出目前在中国很多地方形成了以地方当局为核心的地方性“增长机器”(开发商、政府、工程队等联盟) 。这些利益集团片面强调自己的发展计划和集团利益,已经严重影响到国家政策贯彻和普通市民权益。更严重的是,因为这些侵权行为往往和腐败联系在一起,导致了目前很多地方基层政府和民众之间互信的缺失(注18) ,以致引发了大量的集体抗争。结合上述有关研究,我们发现当前中国群众维权运动本身已经开始发生结构性转化。在政治环境上,它们都面临着法规政策的完善、政府一定程度的容忍、“分裂”的行政体系、大众媒介的开放等“政治机会结构”。在行动目的上,它们主要聚焦于维护具体的社区公共利益,但开始有追求社区民主权益的迹象。在抗争对象上,和西方“新社会运动”(注19)不同的是,它们不但不直接挑战国家权威,反而利用其抵制侵权的地方当局和工商组织。在行动策略上,它们不但利用现代法律作为武器,而且利用传统的关系网络进行动员。在行动单位上,它们主要以各自的社区为行动单位,但目前已经在更大范围上出现了扩展和联合趋势。
在组织依托上,它们不仅在维权积极分子中建立了紧密的非正式网络,而且开始利用业主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等合法的群众性组织。在运动领导上,它们都有一些相对稳定的群众领袖和精英小组,这些群众领袖在农村中和同辈相比具有更高的文化水平和更丰富的阅历,在城市中则表现为具有更高的维权“热情”和更广泛的关系网络。在参与对象上,它们的参与者主要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但目前城市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兴起表明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成员也开始参与集体抗争。在行动后果上,虽然它们不像西方“新社会运动”一样成为市民社会反抗国家的动力,但它们确实影响甚至有可能改善地方治理秩序。
此外,从上述几个引起高层关注并最终得到处理的案例中可以发现,这些成功的“维权”事件都遵循着相似的博弈轨迹:地方当权者对普通市民施加不法侵害,后者不得不利用媒介等非官方渠道来诉诸高层政府,由高层政府对地方当局的不法行为进行干预。在这些事件中,新闻媒体作为比较中立的舆论监督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社会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民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工具;或者说,逐渐发展的大众媒介作为垂直性社会网络发挥了链接国家和普通民意的作用。因此,正如本个案和这些事件所揭示的,在目前阶段,中国市民社会运动的方向,不是所谓反对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干预,而是要利用信访渠道、新闻媒体等垂直性网络联合国家对地方“增长机器”进行监督和制约。只有如此,市民权益和国家权威才有可能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注释:
* 本文是基于我2001 年初完成的关于本运动个案的民族志写就的。上海大学董国礼副教授、中山大学朱健刚博士当时就此个案和我进行了很多探讨。特此感谢这两位先生在我早期研究中所给予的支持。本文于2003 年9 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亚洲研究所(ARI ,NUS) 主办的学术研讨会上宣读。A/ P Chan , Ching Selina ,A/ P Khondker , Habibul Haque ,Professor Zou Keyuan , Professor Chua Beng Huat , A/ P
Hadiz , Vedi Renandi , Dr. Cai Yongshun ,Dr. Yang Der - Ruey , Miss. Nah Han Yuong Alice Maria , Mr. Kumbamu Ashok and Mr. Ruan Hengfu 都对本文各稿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评论。在此特向以上各位以及其他在此研究上给予我帮助的人士表达诚挚的谢意。
注1:在本个案的研究地中国南方大城市A 市,由于环保宣传工作的普及和深化,各种组织和市民的环保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实际上,街区的绿化环境当前已经被社会各界视作该地“档次”的一个重要指标,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地的房产价格。
注2:在研究当代中国农民维权运动时,李连江、欧博文(1997) 和于建嵘(2004) 先后提出了“依法抗争”和“以法抗争”的解释框架。实际上,这两者都指农民利用国家的法律政策来对抗基层政府的侵权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于建嵘认为,“依法抗争”是指农民主要依靠上级政府和国家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而很少直接挑战侵权的基层政府;“以法抗争”是指农民以法律为武器直接挑战违规的地方当局,而以诉诸国家为辅(参见于建嵘,2004) 。换言之,较之于“依法抗争”策略,“以法抗争”采用更多形式激烈的集体行动。
注3:为保护当事人利益,本文所有地名、人名等都作了技术处理。
注4:参见Bennett & George (2000) , Case Studies and Process Tracing in History and Political Science : Similar Strokes for Different Foci 。
注5:当然,沈并不是相信一旦居民发现并向上报告开发公司的违规证据,高层政府就会自动依据这些证据惩处后者。他是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和各级政府经常打交道。他很明白,在实践中,很多政府官员和民众都把法律和政策看做“官面文章”,而基层政府也往往在执行政策时实行“变通”之策,或实际上执行各自的“土政策”。高层政府有时候也了解基层机构有违规或“变通”行为。但一般情况下,只要基层机构“变通”不太过分,或不引起其他人的抗议,上级政府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当前行政体系中的“潜规则”,即所谓“民不举官不究”。但是如果群众抓住了当权者违规的证据,就可以要求政府严格“依法办事”而不能“变通”。正如应星(2001) 在农村研究中发现,一旦群众搬出法律和政策条文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严格执行时,至少在正式场合,没有官员敢于冒政治风险否认“依法办事”的正式规则,并不得不承诺按法规办事。丰富的社会阅历以及和官员朋友的交往使得沈很了解这些游戏规则。沈等认为,采用上述策略一方面可以给上级政府施加压力,迫使他们出面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让居民的维权行动显得“合法”,从而使自己掌握主动权。从实质上看,这些市民维权者的策略就是以法律和政策为武器的抗争,类似于其他研究者所指出的“依法抗争”(李连江与欧博文,1997) 和“以法抗争”(于建嵘,2004) 策略。
注6:沈所谓的公关,是指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或私人渠道动员抗争力量,这些关系包括亲戚、朋友、同学、同事和上下级关系等。在沈等积极分子看来,如果动员这些私人关系是为了社区公益的话,那些做法就是正当的。为了提高自己的斗争技巧,沈在此后几年一直坚持自学公共关系学和法律,并参加了相关专业文凭的考试。他指出,要用法来维权,“ ……首先自己要学法、懂法,才会用法。”。
注7:应星在对农村上访的深入研究中,也发现了类似的高层政府和上访民众之间“拖”与“缠”的博弈。他发现,对于大量涌现的民众上访,高层政府通常采用“拖延”策略来“过滤”出“真问题”。而有经验的上访者就采用连续的密集地上访主要领导的办法来寻求问题的尽快解决(应星,2001) 。
注8:按照党纪规定,中共党员不准参加上访活动。对此,曾经多次参加上访的维权运动骨干、党员刘先生对我说:“共产党员也是公民,因此也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产党是代表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的忠实代表,站在党的立场上要考虑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因此共产党员也有权利和义务采用合法的方式维护群众的利益。”可见,对于这些党员维权积极分子来说,公民权益比党的纪律更加重要。
注9:N 区在A 市具有特殊地位,享受类似于“特区”的待遇。它被赋予了比A 市其他区大的多的权力,其最高负责人同时担任A 市副市长。因此,在N 区辖区,地方政府常被赋予“特区特办”的便利。
注10:这些维权积极分子指出,“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土地确实是国家的,但国家是老百姓的。人民是通过党的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法律法规以体现自己意志的。党中央提出要依法行政,就是要体现人民的意志。可街道办事处没有按照绿化条例办,没有按照物业条例办,没有按照规划条例办,就是背叛党,背叛人民;他们实际上代表的是少数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和意志……因此,国家的真正代表是法律而不是基层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公共绿化不得非法毁损。所以我们百姓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保护自己的生存环境;这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党和国家的威信。”。
注11:那位官员指出,在高层政府看来,毁坏机器意味着“打砸抢”和“搞破坏”。如采用这种“干扰性”策略,正如应星和景军(2000)所指出,就可能超过了国家容忍限度而导致“引火烧身”。
注12:有一次,沈发现在街区中心绿地的施工告示上,地方政府使用词语不当,有损市规划局权威。沈把这个告示牌拍成照片,并随即报告了市规划局。后者对此十分不满,立即派出官员到场检查并向地方政府抗议;后者不得不更换了告示牌。沈等也声称他们采取集体行动抵制地方政府,也有利于维护上述部门的权威。
注13:沈认为,中国法制建设落后。N 区地位特殊,其负责人是A市副市长。地方司法机构根本不可能制约区政府。他说,“从法律上说,它(区政府) 肯定是不对的;但从权势来说,它肯定比你(司法机构) 大!”所以,沈相信只有通过上访诉诸高层政府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注14:比如,在一般时候,中央容忍群众去北京上访。但在有些敏感时期如国庆节等,这种行动就被严格控制,因为它可能使中央政府难堪或“丢面子”。这种“敏感时期”就是一种界限。然而,这样的边界往往并不明显和确定。很多集体运动组织者和参与者因无法把握边界问题而导致失败和危险。
注15:正如沈先生指出,一些政府官员之所以支持他领导的护绿运动,一方面固然有个人关系的缘故,但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认为护绿运动是居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义行为”。
注16:根据有关报道,在目前中国群众诉诸国家信访机构的大量问题中,实际通过上访成功解决的只占0.2 % ( 参见赵凌,2004) 。
注17:这一点也为大量相关调查所证实(参见包永辉等,2004) 。
注18:如前所述,在本案例中,绿街居民自沈先生展示基层政府违规证据后,就对后者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心理。虽然目前事情已经解决,但这种不信任气氛仍然存在。在应星(2001) 的调查中,他也发现当地老百姓总是认为“山阳的天黑暗着呢!”。
注19:所谓“新社会运动”,是指60~70 年代在西方爆发的女权、环保和反战和平运动等。这些运动的主要目标是反对资本主义社会主流文化和国家(参见Habermas , 1981 ; Mamay , 2001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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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说,黄文主张对中国中古社会不必非要用“封建社会”命名,就是“放弃马克思主义对史学研究的指导地位”。然而实际上,马克思并没有对“封建社会”作具体的和明确的概括,否则后人也无需为此争论不休了。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中国究竟有没有“封建社会”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内容提要 :关于西欧“封建主义”是否具有普遍性以及中国有无“封建社会”问题,中外学界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对于这样一个投入了学者大量精力、且尚未有结论的重大问题,应该遵循学术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基本原则,和历史研究“论从史出”的基本要求,深入研究、严谨取证、慎重定论,而不是轻易做出判断。
关键词:封建社会 社会形态 历史分期 历史理论
中国究竟有没有“封建社会”
关于西欧“封建主义”是否具有普遍性以及中国有无“封建社会”问题,中外学界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潘顺利在《学术界》2007年第5期发表了与黄敏兰商榷的文章《中国中古社会形态就是封建社会》(以下简称《潘文》),笔者看后有些想法,愿提出来与潘先生商讨。
1、学术研究的原则
潘文的题目首先就让人困惑不已,因为如此斩钉截铁的全称肯定句在学术文章中实在罕见。学术研究最基本的原则应该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公然标榜只有自己一家的观点是唯一正确,规定“就是”什么或不是什么。学术无定论,探索无止境;不断超越前人,不断推翻以往的成见正是学术生命力的表现,而不应以狭隘和专断的态度对待他人的研究。
其次,历史学的基本要求是论从史出。因为历史学是一门实证科学,每一个问题,每一项立论都需要用充分的史实来证明。对于中国有无封建社会这样一个重大问题,起码需要交代封建社会的具体规定性是什么,中国中古社会在哪些方面符合了这些规定。然而,潘文对此并未涉及,使得“中国中古社会形态就是封建社会”这一结论在文中也缺乏相应的史学根据。
2、关于“不加分析地搬用西方学术观点”
潘文批评黄敏兰的文章《中国中古社会形态并非只能有“秦以后封建论”一说》(载《探索与争鸣》2006年第4期)“不加分析地搬用西方的某些学术观点”,“表现出学术的狭隘”。黄文究竟是如何“搬用”西方的学术观点,潘文却没有具体的说明。实际上,黄文中仅有一处引用西方学者,即法国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英译本前言中的一小段话,用以证明一个史实,并非用来分析文中所要阐述的问题。文中所有论证都是依据中国学者的观点,并不存在潘文所指责的那种“不加分析”搬用西方学术观点的错误。相反,马克思主义本身才是来自西方的学说。长期以来一些中国人正是因为简单粗略地搬用马克思的某些观点,才导致片面地认识社会,从而得出中外社会历史都一样的错误观念。
3、关于历史分期方法
潘文批评黄文主张可以用古代、中古来代替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名称是“混淆了社会形态和历史分期的概念”。但实际上历史分期有多种方法,有时代、年代分期法,有社会历史阶段分期法。五种社会形态论就是后一种分期法,对社会阶段的区分本身就形成了对历史的分期。两种分期法并非如潘文所说,是“风马牛不相及”,而是统一的和互补的。可以相互替代,也可以同时采用。马克思、恩格斯实际上较多使用“古代”、“中世纪”、“近代”的概念,也用过“原始氏族社会”、“封建时代”、“资本主义时代”这类名词;有时候还两者并用,如在《反杜林论》中说过“封建的中世纪”。并没有一种固定的模式。
4、有关命名问题
潘文批评黄文提出中国中古社会可以有一些不同于“封建社会”的其他名称是“随意、草率、不负责任”,说“解放思想,不是胡思乱想”。因而我们有必要对命名问题进行基本的梳理。
首先,马克思本人并没有给人类社会的各个阶段规定一种严格的、前后一致的名称。人们多次引用的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那段名言这样说:“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
原文中没有提出“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这样明确的概念,给人类社会以五形态作明确命名的是苏联人,所以一些学者认为“五方式论”并非是马克思的原意。此外,马克思的“资产阶级社会”还有另一种说法。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俞可平说:“马克思著作中译本中的‘市民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在其德语原著中是同一个词:burgerlicheGesellschaft,这是马克思著作中出现频率最高、最重要的术语之一。”“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既是指人类社会的一个特定发展时期,又是指与‘政治社会’相对应的私人活动领域。”[2]
不同名称是不同观察角度的结果,并非是“随意、草率、不负责任”。在马克思是如此,在中国亦然。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多方面认识中国中古社会,得出多元化的认识。马克垚说:“时下我国各种学者不时来讨论封建,有人类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还有公共知识分子。在那些领域里,你可以说什么绅士社会、贡纳社会、选举社会、世袭社会、官僚社会、小农社会,都对我们很有启发。”[3]当前,中国学术全面地发展,多学科交流,打破了传统历史学那种封闭、单一的状态。所以,仅用一种方法来认识社会已远远不足,仅用一种名称来概括中国中古社会就显得比较狭隘。
5、如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潘文说,黄文主张对中国中古社会不必非要用“封建社会”命名,就是“放弃马克思主义对史学研究的指导地位”。然而实际上,马克思并没有对“封建社会”作具体的和明确的概括,否则后人也无需为此争论不休了。潘文中引用的马克思的那段话,是论述花剌子模国家的,与中国的情况相去甚远。不能看到马克思在某处说过“封建”这个词,就认为“封建”无处不在。况且,马克思、恩格斯常常会对同一个问题有多种说法,前后并不统一。例如关于封建社会的基础,他们有“大地产”[①]或“大土地占有制”[②]、“占有自己的生产资料的小生产”(相当于“小地产”)[③]、和“地产”[④]三种说法,地产当然包括了大小地产两种,但是大地产与小地产却是一对相互对立的概念。如果仅引用其中的一种说法,就会造成片面性的认识。
无论如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应该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和研究态度,并不是恪守某种结论。还应该看到,马克思的某些历史理论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时代的局限和地区的局限。已有不少学者指出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观受欧洲经验的制约。李峰说:“只要我们承认马克思是一位学者而不是一位神,那么我们就应该承认他对欧洲社会历史的认识也是受了他当时学术水平的限制的。如果我们认为一百年前的马克思比之当代西方专门研究欧洲中世纪的学者还更了解欧洲中世纪,那么我们似乎要全盘否定西方这一百年来的学术进步了,这恐怕大有问题了。而至于马克思对中国的看法,本来就是含混其辞的,其基本轮廓都不一定准确,这当然也是受到一百年前西方汉学初创阶段学术研究水平的限制。我们今天如果还用马克思的眼光来看欧洲中世纪并以之来衡量中国历史的发展,那问题可能就更大了。”[4]美国学者阿里夫·德里克也说:“那些把源于欧洲经验的马克思主义模式直接运用于中国历史的人,要么使得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经济概念简化为一些不能与中国历史实质产生有机关联的有名无实的范畴,要么虽强调普遍性,却掩盖了中国社会发展中最显著的一些细节。”[5]
潘文在上面提出的是“马克思主义对史学研究的指导地位”,在最后却提出要“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这样看来,潘文的真正意图和出发点就显而易见了。这种混淆学术与意识形态的做法,实在令人感到惊讶。
6、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问题
潘文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这个规律就是着眼于生产方式的运动变化。”的确,人类历史是有规律的,但是这规律并不就是五种生产方式的演进。
何新说:“五种生产方式公式的理论背景一是古典进化论的单线演化模式,一是欧洲中心主义。然而,对于亚、非、拉地区的大多数民族和国家来说,由于它们的历史文化传统与欧洲是那样地不同,它们不仅从未走过欧洲式的资本主义道路,而且也从未经历过希腊、罗马那种奴隶制以及中世纪欧洲那种封建制的道路。但是三十多年来的中国历史学却一直在做两件事。第一是试图尽可能地削足适履,扭曲、删改、修正中国历史,以便把它塞进这个历史公式的框架内。第二就是在“历史规律”的名义下,将这个公式神化成不允许怀疑和批评的神圣教条。”[6]
确切地说,五种生产方式理论只是西欧历史演进的模式,并不是人类社会历史的普遍规律。据一些世界史和中国史学者的研究,无论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地区,都没有五方式论的那种发展模式。人类历史的普遍规律需要从各国历史的特殊规律中总结、归纳出来,不能靠简单的逻辑推理得出,更不能以偏概全。
甚至就是历史规律本身,人们至今也并没有搞清楚。论者往往不加思考地运用着“历史规律”或“历史发展规律”这类名词去说明一切被论及的历史问题,却并不真正了解这些名词的确定含义。王和、周舵说,历史规律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他们认为:“历史规律,是历史学家对历史发展的规律性的描述和归纳,即对多次出现的具有相似性的历史现象和过程的描述。”[7]如果对历史规律的认识过于简单化,就会导致历史研究的盲目性和片面性,这也是以往一些错误的根源。
7、历史研究与政治的关系
潘文提出“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已经将所讨论的问题政治化:谁若是不承认中国中古社会是封建社会就是否定马克思主义,或者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仅此还不够,潘文又进一步把这个问题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联系在一起:“对秦汉以来社会封建性质的认识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及其纲领的关系是如此之密切,绝不只是不同的看法而已,而是必须十分严肃、慎重对待的问题。”进而提出,如果否定中国中古为封建社会,近代“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指半封建)是不是搞错了?”
但是对于中国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定性,并不是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自己对中国社会历史作认真研究后得出的结论,而是苏联人——列宁和共产国际对中国施加的影响。对这个问题,李洪岩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的来龙去脉》中有详细的介绍:“学者们一般认为,最初指明中国之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是列宁”,“但是,列宁对中国社会的复杂情形,毕竟不了解。当时,在共产国际内部,也没有中国问题专家。”[8]在并不了解中国情形的情况下做出的对中国社会的概括,究竟有多少科学性呢?
为了维护这样一种对中国近代社会的论断,而不惜歪曲中国古代的历史,岂不是有违历史学求真的原则吗?学者们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在最近召开的有关封建名实问题的学术讨论会上,有学者认为不应将近代和古代扯到一块,近代史问题不应影响到古代史的研究。还有学者说,对近代的反帝反封建也应从新认识。
应该承认,封建问题曾经是个政治问题:为了革命的需要给中国社会定性。现在革命任务早已完成,就得由政治向学术转化,还历史以真面目。定性、命名是上世纪的任务,现在重要的是认识社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党领导人民革命实践的结果,并不是“封建论”的功劳。况且反帝、反封建只是一个大目标,后来还有更具体的目标、任务。抗战时期“打倒日本帝国主义!”解放战争时期“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这类口号就起着更直接的作用。
近几十年来,西方历史学界对西欧封建主义feudalism做了大量反思性研究。一些学者认为这一术语过于宽泛,缺乏严格规定性,难以概括西欧的中古社会,因而主张抛弃它。不过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大部分中世纪学者采取了一种比较慎重的态度,尽可能在他们的著作中避免使用这一词汇。另一些学者则是在他们的著作中一边批判这一概念,一边使用它。现在西方史学界似乎有一种比较普遍的态度,那就是尽管我们可能不必要完全抛弃这一概念,但是如果它一定要被使用的话,那只有在有Fief即领地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也就是说,要按照其词源对Feudalism进行严格的界定。”[9]
旅美中国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李峰教授根据这种情况总结说:“如果说西方学术界长期以来所讲的Feudalism是一个错误,即使是可以比较正确地称为“领地—封臣制度”的这种制度在欧洲中世纪的将近一半时间内也并不存在,即使后来存在也不能涵盖欧洲社会的一切关系,那么由它发展出一种概括社会形态的模式,再把这一模式套用在其他社会特别是非西方的社会之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错误的连锁性反应。这不仅是西方非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一个问题,对同样源于欧洲十八到十九世纪学术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这恐怕也不能不是一个严重问题。我们不禁要问,把这样的模式(不管是马克思主义的还是非马克思主义的)用在万里之外的古代中国之上,这到底有什么意义和必要?”[10]
中国内地对封建问题的再探讨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对五方式论的大讨论,起初并没有像对奴隶社会问题的讨论那样热烈。对“封建”问题的专门讨论在最近的两三年内形成热潮。法国学者马克·布洛赫研究封建主义的经典性著作《封建社会》中译本于2004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推动了学界对西欧封建主义有无普遍性的更深入研究。在《史学理论研究》2004年第4期组织的“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中译本出版笔谈”中,一些著名学者(主要是西欧史学者)发表了两种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西欧封建主义具有普遍性,因而世界各国,包括中国都曾有过封建社会,另一些人则不同意这种说法。
2006年,冯天瑜梳理“封建”概念的学术史著作《封建考论》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引起较大的反响,从而将对封建问题的讨论推向高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历史研究》编辑部协办的“‘封建’社会名实问题与马列主义封建观”学术研讨会于2007年10月11日至12日在京举行。会议上的争论十分热烈,甚至是激烈。
事实表明,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的学界,“封建”问题都是一个尚未解决、并且正在不断探究的问题。而且从总的趋向看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包括海外和内地)认为中国只有在西周时期才有封建制。从秦到晚清的社会不应被称为“封建社会”。在这一阶段,社会状况与西欧中世纪的封建社会并不相同,也与斯大林所概括的以经济为特征的封建社会有较大的距离。他们批评滥用“封建”的现象,并力图用新的概念来代替“封建社会”,用新的理论体系描述从秦到晚清的历史。如果能在中外学界学术动态的基础上看待问题,就难以得出“中国中古社会形态就是封建社会”这样斩钉截铁的判断了。
用不同的方法去研究,便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以往多是从理论出发,以论带史甚至是以论代史,从而得出中国也与西方一样,经历了五种社会形态,也都有封建社会的认识。潘文之所以在缺乏实证研究的情况下,轻易得出“中国中古社会形态就是封建社会”的结论,实际上是基于这种普遍性的认识。所以,需要进一步研究这种认识的具体表现情况。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早期,郭沫若没有深入研究中外历史,仅从逻辑推理就得出中外历史相同的结论。他说:“只要是一个人体,他的发展,无论是红黄黑白,大抵相同。由人所组织成的社会也正是一样。中国人有一句口头禅,说是“我们的国情不同”。这种民族的偏见差不多各个民族都有。然而中国人不是神,也不是猴子,中国人所组成的社会不应该有甚么不同。”[11]郭老后来深刻反省自己过去公式化的错误。近年来,有些学者提出,只要把“封建”看作是一种社会形态,它就具有了普遍性,就可以用来研究世界各地类似的社会。这等于说,五种社会形态论具有“点石成金”的魔力。只要你认为哪个社会是“封建社会”,这个社会自然就具有了封建性。这种方法虽简便易行,却并不可靠。
有学者将封建社会形态以一个公式概括。马克垚说:“如果认为封建是一种社会形态,是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的结合,是农民和地主对立的社会,那么它的普遍性就是没有疑问的,中国和西欧都存在过封建社会,有过封建时代。”[12]然而,这个大前提本身就存在疑问:这种概括过于抽象,由它形成的“封建社会”只是观念形态的,在世界上找不出任何一个实际的例证,从而中国是封建社会的论断难以成立。关键在于这些学者是用政治经济学方法研究,研究的是生产方式,而不是真正的社会,把社会高度抽象化,只说大地产,看不到中小地产;仅重视生产性经济,忽视非生产性经济;只看农村、农业经济,不说城市、工商业经济;只说生产关系(地主—农民),不说非生产性社会关系(教会、贵族、市民、皇帝、官僚),等等。对城市,仅注重其封建性,而不做历史学的分析。然而,正是因为这种不合理的抽象舍弃了历史的具体内容,才赋予西欧封建主义普遍性。
“中国有无封建社会”问题,本是一个历史学的问题,需要用充分的史实来证明,以往的失误就在于没有弄明白这个道理。论从史出,从史实出发去研究,即可得出不同于以往的结论。例如马克垚在《关于封建社会的一些新认识》中提出中西社会在许多方面相同,但是从大量史实来看,这些论断还是存在一定疑问的。
论断一,中古西欧和中国的城市都是封建的。
西欧城市的确具有一定的封建性,这表现在城市依照封建契约,给封建主承担一定的义务,因为城市的用地是由领主提供的,有些城市就是由封建主创建的。城市对领主的义务类似于封臣给封君所尽的义务,城市则在此基础上享有一定程度自治的权利。可以说,封建制在某些方面是有益于西方城市的独立和发展的。正如汤普逊所说:“新形成的资产阶级要求承认城市的权利与特权;这项要求从政治上来说是:那在封建世界几百年来有效的契约原则应扩充到非封建世界。平民也要求‘权利’与‘自由’来执行自己的司法、征税、铸币、市场管理等等,像封建王公在他们领土上所做的那样。”“他们要求在封建统治内的而非在封建制度下的一个地位。城市应有它的行政官,它的团体印章,它的市政厅,它的钟塔。这一切都是它独立的象征。”城市还有自己的宪法。[13]而中国的城市不是封建的,仅是专制帝国的附属单位,所以没有独立发展的可能,也不会有西方那种封建契约原则和保障城市自治的城市法。
论断二,在生产关系方面,普遍是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的结合
马克·布洛赫指出,庄园的土地分成两部分:一种是领地或领主产业,另一种是农民的份地。“从经济角度看,一份大产业与许多小地产在同一个组织中的共存是领主制的基本特征。”[14]
封建普遍论者把农奴仅仅看作是出卖劳动力的生产者,看不到他受剥削的经济前提是领主给予他的份地,而这正是西欧生产方式的特征,为中国所无。更重要的是,忽视了农奴的财产关系,西欧封建制解体的原因就无从认识。因为农奴对份地可以继承、买卖,取得对土地的私人财产权是封建制解体的一大表现。
走出庄园看全社会,大地产也只是其中的部分。西欧领主和中国地主都是以中小地产居多数(限于篇幅,不能详细论证)。此外,中国中古的大地产以国家和皇帝、官僚为主,是权力支配的经济,这一点与西方领主的个人经济明显不同。西欧的领主庄园制是真正的封建经济形态,而中国的地产并非分封得来的。更为重要的是,皇帝、官僚集团主要利用强大的国家权力剥削、奴役广大编户齐民(其中有庶民地主,也有自耕农),而不是仅靠地产剥削农民。这是中国与西方的重大区别。造成这种区别的恰恰是因为中国没有西方那种封建制。
论断三,在政治方面,都是君主制统治,其发展趋向是君主的力量越来越强大。
西欧君主受教会、城市、贵族多方面的制约,其中一项重要的制约,即财政的制约就是来自封建原则。按照封建原则,国王要靠自己过话,只能以自己的领地收入为生。如果国王要征收额外的赋税,则须取得纳税人的同意。西欧财政严格区分封建财政(国王个人财政)和国税(需经纳税人同意的公共财政)。马克·布洛赫说:“西欧封建主义的独创性在于,它强调一种可以约束统治者的契约观念。因此,欧洲封建主义虽然压迫穷人,但它确实给我们的西欧文明留下了我们现在依然渴望拥有的某种东西。”[15]正因为有这种制约,才会有《自由大宪章》和议会制的产生。而中国因为没有封建制,集权、专制的君主制有能力对全社会无限制的剥夺,用国税养庞大的皇室及其家奴。西方君主以个人领地为家,中国君主以天下为家,实行“家天下”制度。像慈禧太后挪用大量海军军费为私人造园林的事情,在英国是绝不可能发生的。英国伊丽莎白(一世)女王要想从议员钱袋里多掏一便士,比要他们的脑袋还难。
另外,中西君主力量都有强大的趋向只是一个表面的认识,其意义截然不同。西方君主权力与宪政同步发展,不是个人权力的加强,而是法律制约下的公共权力的加强。正因为这样,西方才能率先实现现代化。魏建国说:“英国近代以来的崛起和强大,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而其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宪政体制的形成与完善,无疑是其最重要的结构性和制度性支撑。”中国君主力量始终是个人权力无限制发展,由此造成中国长期停滞和落后。
论断四,中古的中国和西方都没有自由和权利,自由和权利只是近代才有的。
这个论断对中国适用,而在西方中古社会,最基本的价值观就是自由和权利。西方的权利意识恰源于封建制,封建制的契约原则强调有条件的义务、与权利对等的义务。因而广大社会成员有自觉的权利意识,能够随时拒绝和抵制不合条件的义务。例如,封臣从封君那里分得土地,每年要以服40天的军役作为回报。这个条件是严格遵守的,多一天也不行。哪怕战事正酣,封臣只要是服役期已满,便可立即撤离战场。如果封君需要他继续服役,就得付与他额外的,而且能使他乐意接受的报酬。在权利意识的指导下,才有贵族对国王的持续不断的反抗,才会产生不经同意不得征税的原则。城市的发展也是靠争取权利和自由。即使是农奴,也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权抵制不合理的负担。相形之下,中国民众无限度、无条件地为统治者尽义务,却没有任何权利以及权利意识。
从上述史实可以看出,中国没有西欧的那种封建制,因此不宜称其为封建社会。同时可以对如何解决“中国有无封建社会”这一难题,选定一个有效的和合理的方法。那就是跨越五方式论的抽象公式,一切从史实出发,通过中外对比来深入探讨,以求达到对社会的全面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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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浅谈从《红楼梦》看中国封建社会的妻妾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
摘要:我国封建社会的妻妾制是宗法家族文化的产物,宗法家族制把男性的妻子作为连结家族利益的纽带和传宗接代的工具,为了确保祟族香火的延续,妄叉被他们介入到夫妻当中,妻妾之间形成了时而斗争时而平衡的局面。这在《红楼梦》有关妻和妾的描写中,得到了多方面、多角度的反映。
关键词:《红楼梦》择妻纳妾妻妾制
论文正文;
浅谈从《红楼梦》看中国封建社会的“妻妾制”
《红楼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部百科全书,其故事涉及到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领域,它更是把我国封建社会的妻妾制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红楼梦》一书所描写的贾府中,那些老爷、少爷可谓是老婆众多。大老爷贾赦有妻邢夫人,有妾嫣红、翠云等,二老爷贾政有妻王夫人,有妾赵姨娘、周姨娘,贾珍有妻尤氏,妾佩凤、偕鸾等,贾琏有妻王熙凤,妾尤二姐、平儿、秋桐……这些老爷少爷虽老婆众多,但都只有一位妻子,其余都是妾。
透过贾府的这些现象,我们可以窥见封建社会婚姻制度的一斑:在封建社会中,男子虽然多妻,但只有一个正妻,其余的妻子都是妾。因此,把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概括为“一夫一妻多妾”制似乎比我们通常所说的“一夫多妻”制要更加精准。
然而“多妾”现象只存在于有钱有势的家族中,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穷苦百姓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只能过着“一夫一妻”制的生活而无力纳妾。正如恩格斯所说“多妻制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一样,“妻妾制也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我们今天要探讨的就是《红楼梦》中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大家族的“妻妾制”。
(一)择妻的方式:父母之命
“自从氏族、家族观念产生之后,婚姻就不仅限于夫妻双方的范畴,而成为不同氏族、家族之间进行交往的一种方式。婚姻成功与否,不再是当事人个人的事,它直接关系到氏族、家族的利益,家族的政治得失、经济得失,都跟婚姻密切联系着。家族所考虑的是子女的婚姻能否给本家族带来实际利益,为此,青年男女就不可能按着自己的意愿去选择妻子或丈夫。”“父母之命”的择妻方式便是这种家族观念的产物,它使得男女双方都成了受害者。
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爱情纠葛是《红楼梦》一书的中心故事。宝玉爱的是黛玉,贾府的当权者们看中的则是宝钗,无论是其为人处事还是她薛家小姐的身份,宝钗都符合她们心中理想媳妇的标准。矛盾的根源在于:爱谁是宝玉自己的事,而娶谁却不是宝玉自己的事了,一切决定于“父母之命”。于是,悲剧就产生了。
“父母之命”的择妻方式将“家族利益”置于一切之上,“家族利益”又使得封建家长们对未来媳妇的家庭出身有了严格的标准:门当户对!
(二)择妻的标准:门当户对
《红楼梦》中,作者给我们描写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四大家族子孙繁盛、妻妾成群。从这些妻子中我们可以发现,她们的出身都是很高贵的。
贾代善-史太君
贾-史
贾政-王夫人贾琏-王熙凤
贾-王
贾宝玉-薛宝钗
贾-薛
薛家媳妇-薛姨妈-王家女儿
王-薛
四大家族这种错综的婚姻关系,作者在第四回作了揭示:“这四家皆联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俱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一荣俱荣”是封建大家族实行“门当户对”婚姻所追求的目标,“一损皆损”也成为它的必然结果。
(一)妾的背景
妾是男子在妻以外所娶的女子,其背景来源比妻要广泛得多。
纳婢为妾,是指在贵族官僚家庭中,男主人将家里的奴婢占为己有、做自己的妾。《红楼梦》中,赵姨娘便是由婢女被纳为妾的。赵姨娘原为婢女的身份,作者在第五十五回作了揭示:她的兄弟赵国基死了,贾府应当赏些丧葬费,当时正值探春管家,便依照家里的旧账——“两个家里的赏过皆是二十两,两个外头的皆赏过四十两”——赏了赵姨娘二十两银子。可见,赵姨娘是“家里的”即贾府“根生土长的奴才”,是由府中的奴婢被纳为妾的。
买女为妾,这是以金钱为手段将女子买来做妾,在这场交易中,女性完全成为金钱的转换物。香菱便是被薛家买来做妾的,她原是乡宦之家的小姐,后被拐子拐走又落入“呆霸王”薛蟠之手,作了他的“房里人”。
陪嫁做妾,即男子将妻子的陪嫁丫头纳为妾。比如平儿,书中第六十五回,贾琏的小厮兴儿与尤二姐谈到平儿时,兴儿道:“这平儿是他(王熙凤)自幼儿的丫头,收在屋里……”可见平儿是王熙凤陪嫁丫头中的一个,给贾琏作了“房里人”,属于“陪嫁做妾”。
赠婢为妾的纳妾方式在《红楼梦》中比较少见,但也有一例。丫鬟秋桐便是贾赦赐给儿子贾琏做妾的。
(二)做妾的态度
自愿型。给高门老爷少爷做妾,物质生活有保证,如果受宠,或者能为丈夫生一贵子,日子就要好过得多。因此,有人就自愿做妾。袭人本是宝玉的丫头,她为赢得半个主子的地位,就自愿博得宝玉及贾府众人的欢心,以便有朝一日成为宝玉的妾。
反抗型。虽然给豪门做妾有诸多好处,但偏偏有人不屑于此,这就是“鸳鸯抗婚”。鸳鸯是贾母的丫鬟,被贾赦看中欲纳为妾。然而鸳鸯“志大心高”,并不吃这一套,大老爷见她不依便派哥嫂去逼她,她索性在贾母面前闹开了,袖藏剪刀、赌咒发誓,宁愿死、宁愿做尼姑也不做妾,真是可歌可赞!
麻木型。《红楼梦》中还有一类人,她们给男主人做妾,既不是自愿也没有表示反抗,对于“妾”这一身份,显得有些麻木。平儿是贾琏的妾,宝玉深深同情她夹在“贾琏之俗、凤姐之威”当中的不幸处境,可是她自己却一味“周全妥帖”,贴心得力地当凤姐的助手,看不出她有什么不满,更看不出她有什么悲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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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学中,传统社会是相对于现代社会而言,以家庭控制为基础和基本运作机制的伦理社会,社会控制基本上依附于家庭控制。传统社会的基本属性是:自然经济的、官僚权威的、缺乏社会福利的、乡村性的、机械团结的、农业的、信仰性思维流行的、一元化的一种社会形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地理条件制约古代中国不可能走出传统社会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地理条件制约古代中国不可能走出传统社会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西欧走出中世纪的关键是市场发展。中国季风气候使得东西方向产品差异小,没有交换必要;西高东低的地形使得河流均为由西向东,南北方向有差异的产品不能通过水路运输,陆路运费太高,商品交换不能实现。农民的合理选择只能是调整产品结构以满足需求,导致社会长期维持自给自足状态。缺乏市场刺激致使生产规模难以扩大,不能刺激劳动分工,无法降低发明创新的成本并提高收益创新,生产技术陷于停滞。经济人在特定地理条件下的“理性选择”,制约古代中国不可能走出传统社会。
关键词:产品雷同,交换无利,技术停滞,社会缓慢
传统观点认为,社会是一个逐渐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但是,在春秋战国以后的两千多年中,中国社会却一直维持着小农经济的古老状态。有人早就注意到,比中国更早进入文明社会的埃及、印度、巴比伦等文明古国(所在的地域),也都没有自发发展起来,没有产生近代科学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些情况促使人们考虑,社会形态演进的规律是否普遍适用呢?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生产力发展的原因在于生产技术的积累引起的生产工具的改进和提高。根据这一原理,文明古国之所以都维持着古老状态,就可以归结为他们生产技术的停滞。由于除西欧以外世界各地的生产技术普遍出现停滞,于是人们很自然地想到,这些社会的生产技术是否具有一个不可超越的发展界限呢?
现代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都是为了满足需要,满足需要必须付出代价,这就出现一个成本收益的比较问题。人们经常面临一个成本收益的比较问题,也就是要进行“权衡取舍”。技术发明和创新活动当然也适用这一原理:只有那些预期收益高于预期成本的发明项目,才会有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研制。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对整个社会收益很高,但发明者的私人收益却不敷成本,就不会有人破费私人财产去进行研制,人类发明计时钟的过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理。
15世纪时,为确定远洋航行中轮船在海洋中的位置需要测算经度,而测算经度需要一台在远洋航行期间保持精确的计时钟。为发明计时钟,西班牙、荷兰、英国都宣布给予巨额悬赏。这笔悬赏一直保持到18世纪,英国的发明家哈里森几乎耗费了半生精力才完成计时钟的研制,获得了这笔赏金。现在看来,即使哈里森未研制成功而突然患病死亡,计时钟也会被其他人发明出来,因为高额赏金始终是刺激人们进行研制活动的基本动力。如果没有赏金,发明人因成果被人仿制,所获收益就会大大低于他所付出的代价,所以就不会去进行这种研制。仿制别人的发明成果具有一种“白搭车”的利益。受“白搭车”利益的刺激,人们都想等待别人发明出来之后直接进行仿制,所以社会只可能出现一些像鲁班发明锯子那样的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的简单的或偶然性的发明创造。等到依靠“偶然性”原理能够发现和发明的“项目”都被人们了解和掌握以后,生产技术就会陷于停滞。用严格的数学术语说,预期收益“等于”预期成本是发明创造活动所能够达到的极限。考虑到任何发明创造在实际上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如果不是预期收益显然高于预期成本,就不会有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研制。古代中国和其他文明古国的生产技术长期陷于停滞,都是因为它们实际上已经发展到了成本收益原理所能够达到的最高限度。
从计时钟的发明过程看,政府悬赏显然是刺激发明的有效办法,但政府悬赏的只能是一些重大而又紧迫的项目,事事都靠政府悬赏是不现实的,于是西欧人发明了保护发明者利益的“专利制度”。专利制度保护“发明创造”活动,用国家强制力保证直接利用专利技术盈利的人把所获利益分出一部分给发明人,这就大大提高了发明创造活动的预期收益,刺激人们去从事发明创造活动。而在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中,许多发明创造活动的预期收益是远远低于其成本的。在这样的社会中,技术停滞是必然的。
人们马上会问,近代西欧出现的一系列技术突破和发明创造,都是专利制度保护和刺激的结果吗?如果是,那么欧洲何以出现了专利保护制度?如果不是,那么技术突破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实际上,西欧最初出现的一系列技术突破,并不是专利制度刺激的结果。
英国经济学家亚当 斯密早就认识到,劳动分工具有降低发明成本的作用,欧洲经济兴起的关键环节就是制造业中出现了精细的分工,例如在手工工场中,缝衣针的制造过程被分解为十多道工序,从羊毛到制造成织品的过程被分解为几十道工序。操作过程中精细的分工使人只需要多次重复简单的动作,这就把人们天生的发明欲集中在一些有限的难题上,刺激人们考虑如何用机械代替手工,用水力、风力等自然力代替人力和畜力。发明那些从事简单操作的机械,创新成本大大降低,欧洲终于出现了一系列的技术突破和发明创造。可见,导致西欧出现技术突破的关键环节是劳动分工。
那么,为什么欧洲出现了劳动分工呢?
按照传统观点,分工是一种生产关系的变革(尽管不是根本变革),它来自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规模扩大来自生产力发展,而生产力发展的原动力又归结到生产技术。这样,传统的探讨就成为:生产技术受制于分工,分工受制于生产规模,生产规模取决于生产力,生产力又取决于生产技术,陷入了典型的逻辑循环。在斯密以后的大约二百年中,没有人找到走出这一逻辑怪圈的出路。直到1973年,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才在其《西方世界的兴起》(中文版1989年由华夏出版社出版)一书中阐明,西欧生产规模的扩大,不是由于技术进步引起的生产力的发展,而是由于市场利益的刺激,是人们利用市场兴起所造成的盈利机会的结果。市场兴起才是西欧技术突破、经济崛起的关键所在。
市场在刺激技术创新上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广阔的市场销路刺激了生产规模的扩大,引起劳动过程中精细的分工,大大降低了技术创新的成本;另一方面,广阔的市场销路又大大增加了技术创新的潜在收益。所以,如果没有市场盈利的刺激,很难设想西欧会出现具有世界意义的技术发明和创新。
那么,西欧的市场是如何发展起来的呢?
商品市场的发展,直接原因是参加市场交易的人数很多,人们参加市场交易是为了获得利益,商业利益来自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而在古代条件下,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主要取决于自然地理条件。
西欧各地地理条件差异较大,导致自然产品差异大,不同地区存在明显的“比较利益”,例如尼德兰(现今的荷兰、比利时)只有七万多平方公里,还不到河南省面积的一半,但年降水量多的地方达1500毫米,少的地方却只有600毫米。气候差异大引起产品差异较大,刺激人们相互交换产品;西欧天然运输条件好,许多河流流量稳定,一年四季都便于通航,运输费用低廉,这就使得各地的“比较利益”能够实现。利益刺激使西欧人作出了发展商品市场的“选择”。这样,西欧经济兴起的最根本的原因(条件),就是由于那里具有有利于商品市场发展的地理条件。
历史唯物主义早就指出地理环境是人们首要的物质生活条件,但是传统的历史理论家一直没能发现地理环境与西欧经济兴起的内在联系,一直把重视地理环境作用的学者称作“地理学派”而给予批判。现在看来,地理环境正是我们所探寻的社会历史状况的终极原因。把西欧经济兴起的原因归结为那里具有商品市场发展的天然条件,是对传统唯物史观的重要补充。
对西欧经济兴起原因和原理的探讨,也为我们认识世界其它地域包括中国社会的长期停滞,提供了唯一可行的参照系。简单地说,其它各地的社会长期难以走出传统社会的状态,都是由于它们不具备商品市场自发发展(相对于外来刺激发展)的地理条件。就不利于商品市场的发展来说,中国的地理条件比世界其它地区表现得更为明显,因而也更便于我们论证(这当然不是说世界其它地区的地理条件比中国更有利于发展)。下面我们以中国文明本部的黄河流域为例予以说明。
黄河流域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等温线、等降水量线都是东西方向。从现今陕甘交界向东一直走到山东半岛大致1500公里范围内,所经各地的气温和降水都相同,所以基本产品相同,没有交换必要;虽说南北方向气候差异较大,引起基本产品差异较大,但南北方向没有天然河道可供通航,商品交换只能通过陆路运输。现代公路运费等于水路运费的10倍。在古代只能依靠肩挑背扛毛驴驮的条件下,陆路运费至少等于水路运费的30倍,南北之间不同的产品无法实现交换。
在古代中国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任何两地农、林、牧、渔等基本产品(低值笨重货物)生产成本的差额,都抵偿不了两地之间的运输费用。农民把产品运到有差异的地区交换自己所需要的产品,比自己直接生产它们花费的代价更高。在成本收益原理指导下,中国农民的“合理选择”只能是调整产品结构来满足需求,于是社会就长期维持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
不少人不同意我们关于“中国自然产品差异小”的论断,他们或许会问,“中国地大物博,气候复杂多样,自然产品无所不有”,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你怎么硬说中国的“产品差异小”呢?
当然,谁也无法否认“中国自然产品几乎无所不有”的常识。但是,历史学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产品差异是否足以刺激人们从事商品交换,这就必须考察产品差异的地域范围,分析不同地域之间的运输成本。例如广东与黑龙江的气候截然不同,它们的产品当然存在巨大差异,但由于空间距离所决定的运输费用(太高),古代条件下它们的产品不可能实现交换。所以,尽管中国的产品确实“无所不有”,但它们对历史研究并没有具体意义。我们所说的“产品差异小”是相对于运输能力而言的。在陆路运输条件下,古代基本农产品市场的辐射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际上更小),面积往往只有几十平方公里。在这样狭小的范围内,产品很难有多大差异。
弄清中国商品市场难以发展的原因,是破解所有中国宏观历史之谜的关键,在此基础上,中国的宗族组织、专制制度、重农抑商、儒家思想等,都可以得到合情合理的解释。篇幅所限,下面我们只对统治者何以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给予简单分析。
历史学家早就发现,西欧的统治者和中国的专制王朝对商业的政策根本不同,西欧都实行重商主义,而中国都实行抑商政策,于是人们往往把政策的不同看成是社会发展差异的原因。这一认识其实是肤浅的,因为不是政策造成了不同的社会状况,相反,是不同的社会状况使统治者选择了不同的政策。
从成本收益原理分析,西欧实行重商主义,是由于商业盈利高,因而能够为统治者提供大量税收;中国实行抑商政策,则是由于商业利润小,国家对其征税成本很高,往往得不偿失,还不如干脆限制其发展。
如前所述,商业利润来自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差额必须高于运费,交换才有可能实现。从经济上看,能够承受远距离运输费用的商品是有限的。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地方,只有黄金、珠宝等贵重物品或者瓷器、丝绸、香料、茶叶等本身价值不高但产地有限的特殊物品,才能够承受远距离的运输费用。由于运输费用高,茶叶、丝绸等特殊物品到达最终消费地时也成了普通百姓消费不起的“奢侈品”,所以对市场发展的刺激作用并不大。在中国,也许只有经销百姓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盐、铁这两种商品才有利可图,但是统治者早就发现了这一道理,从春秋战国时代起就开始垄断盐铁经营,对私自经销盐铁者进行严厉制裁。由于经销普通的农林产品难以盈利,所以商人只能依靠行奸弄巧或者贩卖违禁物品发财,结果“奸商”和“私贩”几乎成了中国商人的代名词。在统治者看来,商人对社会的积极作用还抵偿不了他们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商业税收不能补偿管理费用),所以从古代的封建帝王,直到新中国的领导人毛泽东,都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抑商政策当然会对市场发展更为不利。但由于我们已经分析的原因,即使没有抑商政策,中国的商品市场也不可能自发发展起来。
我们知道,马克思非常推崇人类的历史主动精神。现代经济学家也非常注重人们如何进行“选择”。不过从中国历史来说,古代社会之所以长期发展缓慢,不是因为人们缺乏主动精神而少做了什么好事(儒家思想的禁锢使人们没有积极进取),也不是因为有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多做了什么坏事(专制王朝极力压制进步势力),而是由于在特定的客观环境下,“勤劳”、“智慧”的人民也只能够那样生活,只能够“创造”出前期显得光辉灿烂,后期又陷于停滞落后的历史。套用社会学的术语说就是,人们在那样特定的条件下没有任何其它选择余地。
世界大多数文明发展的历史表明,“社会总要发展的”的认识是缺乏根据的。当我们放弃这一信念,跳出传统的历史研究框架,用经济学家的超然态度来观察中国百姓的具体生活时,就可以发现所谓的“中国历史之谜”其实十分合乎常规,它们也只不过是“经济人”在特定“自然地理条件”下“理性选择”的结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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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质公正的角度看,社会公正是由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保证、机会平等、按照贡献进行分配以及社会调剂(社会再分配)这样四项基本规则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除此之外,从程序、流程的角度看,社会公正还包括程序公正。可以说,程序公正是实现实质公正的必要保证。没有程序公正,就不可能有实质公正。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当代中国的社会公正:进展与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代中国的社会公正:进展与问题全文如下:
如何评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公正问题,成为一个关系到今后发展方向的重要现实问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中国社会转型,同时包括两大层面:一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二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这是中国社会公正发展的基本背景。一个显著的但往往被忽略的问题是,当今中国社会公正的基础和需求,与27年前是截然不同的。在1978年,中国社会公正方面的主要需求是消除大面积的社会歧视,给人们以自主选择生活方式、自主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由和平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公正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这些历史性的进步我们将它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清除了“左的”政治歧视政策,社会平等的政治基础基本确立。
权利平等是社会公正的第一要义。中国1978年前的社会特点之一是,基于政治原因而形成的社会歧视严重存在。相当比例的社会人群由于政治问题和“阶级”分野被打入另类(例如:“黑五类”;各种反党集团、叛徒集团;各种机会主义分子或集团;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所有上述“分子”的家庭成员、亲属、下级或仅仅只有某些联系的友人、同事;等等),他们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饱受歧视。消除由这种政治歧视所导致的对人民群众权益的非公正对待,恢复相关人群的平等权利和正常的社会生活,成为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拨乱反正的重大举措之一。
这些重大举措,对中国社会基本人权的落实具有转折意义。大约到1982年年底,全国共有约300万名干部获得平反,47万多名共产党员恢复了党籍,数以千万计的这些干部的亲属、因与这些干部有工作关系而受到株连的无辜干部群众,一并得到解脱。加上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剥削阶级人员以及他们的家属、广大的知识分子阶层,恢复平等权利的社会成员人数至少再翻上一两番。
中国共产党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执政思路是上述政策的政治基础,新的政治路线超越了传统的阶级斗争观点,顺应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大规模群众性阶级斗争必将逐渐淡出的历史必然。这一路线调整和相关举措的深远意义,不仅在于还当事人以平等权利,而且实际上宣告了一个以“政治标准”标签人群的时代的终结,它极大地提升了中国的人权水平,为日后的现代化建设解冻了无可估量的人力资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公正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
第二,市场机制成为建构社会公正的重要基础。
市场体制的建立使社会公正的现实基础发生了极大的改变,首先基本经济制度的变化——生产资料所有制从单一的公有制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改变,导致人们赖以谋生的经济社会组织的所有制属性变得多种多样,人们的经济关系也多样化了;其次收入分配体系的变化——国家主导的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对大部分“单位”(国家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薪水体系失去了规约作用,市场主导的按要素分配、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成为主流;其三在生活消费方面,由于收入水平的不同,也由于市场的发展很快使商品琳琅满目,人们的消费能力和生活方式呈现千差万别的景象,过去的同质化生存情形不再;其四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上,国家分配不再是主要安置形式,而由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技术和资本市场等取而代之,由于能力、机会、勤奋等原因,同样教育程度、同样年龄的人,所获得的职位和社会地位可能相差甚大;……。总之,以往作为体现社会主义公平的许多东西都消解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公平竞争、效率原则、能力本位等等)以极快的速度扩展,市场竞争、市场调节成为影响公正的重要途径。
马克思恩格斯肯定过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公正功能。他们认为,现代平等和自由本质上是现代市场经济(当时表述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用历史的眼光看,既然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形态自然历史进程的必经阶段,适应市场要求的公正也必然是人类社会公正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生产方式,实现了奴隶制经济、封建制经济无法比拟的社会公平,也实现着与传统计划经济公平不同的社会公平。被束缚于天然尊长、行政命令等的形形色色的羁绊将被无情地斩断,家庭出身、身份差别、地缘区隔、所有制特权等等事实上的不平等必将被逐渐打破。
在市场经济的熏陶下,现代色彩的公正理念也获得了迅速生长的温床。无疑,市场有着有利于人们形成自由、平等、社会合作等精神的一面。在市场体制下,每个人都有权自由自主地选择职业和生活方式,基本权利平等的观念因此深入人心。市场竞争又是严酷的、现实的,每个人凭努力、能力获取回报天经地义,因此比例平等(按贡献分配)的观念也容易得到多数人的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分工固然使社会分化为越来越多的职业阶层、利益群体,他们之间的利益有对立的一面,但更有彼此依赖的一面,每一个社会群体都离不开社会合作,都需要社会伙伴,都要在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合作中实现自身利益。因此社会合作、社会责任的理念仍有生长的长足空间。总之,在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无可选择地成为中国社会公正的现实基础和重要实现途径。
第三,鼓励个人通过自致性努力获取应得的制度条件正在形成。
现代社会的重要进步和特征之一,是人的独立、自由和平等;现代社会公正的重要内容,就是清除社会自由流动(地域流动、职业开放、阶层升迁等)的障碍,建立使人通过自致性努力获取应得所得的鼓励、保证机制。
1978年后,松动乃至解脱国家和单位对个人过分严格的管束监护,尊重个人的选择,承认个人的努力,确认个人的主体性地位,渐次成为社会变迁的潮流。个人逐渐摆脱对单位的单向依附、地域局限,逐渐获得到与单位、与各类组织、与政府的对话权,逐渐获得自由流动和自主择业的日益平等的权利,个人自由获得了具有转折意义的扩展。
举要而言,如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双向选择已经成为社会常态;又如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个人渐次取得不同区域之间流动及定居的机会,并逐步推动当代中国向迁徙自由、居住自由发展;还如,个人渐次取得城乡之间流动及定居的机会;再如,个人自主择业和创业渐次成为就业的主流,成为创造自己幸福生活的决定性因素。
承认个人努力在个人应得所得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新时期社会公正的最基本内容之一,它意味着社会公平内涵,已经从过去主要注重结果公平,转变到首先要求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等,对社会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四,收入分配从一元转变为多元。
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相结合,个人收入从劳动所得一元发展到所得来源多样化、多元化,反映了1978年以后收入结构和社会分配方面的巨大变化,构成了新时期社会公正的一个主要特征。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社会公正的基本状况,我们要肯定这种变化的主要方面是非常积极的,是可以持续的,但是也不能轻视发展中暴露的或积累起来的问题。现在看来,市场经济的自然分化功能是难以避免的,市场经济在给我们带来空前经济繁荣的同时,也把繁荣背后的另一面,即人们获得发展成果的不均等性、不平等性充分展示在世人面前。
第一,部分公民的权利义务不对称问题。
公民的基本权利可简单分为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权利。其中政治权利又是最基础的,因为它对于经济社会权利的实现有决定性影响。现今“人民”的内涵发生了太大的变化,其特征是从“同质化”转变为“异质化”,利益细分化成为现实,利益冲突日益明显,公共政策对人们的利益损益的关联度很高,这种状况就更需要在公共决策中让各相关利益群体(增益群体和损益群体)有切实的话语权,让他们了解情况,发表意见,然后才整合成政策产品。
但我们的决策体制尚未完全改变“自上而下”的主导路径,公共决策脱离草根民意的漏洞很大。现实中的确存在很少掌握各种政治资源、政治上缺乏表达的群体(主要是普通工农)。社会上热议的种种利益受损问题背后实际上都存在政治弱势的问题。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权利得不到保障却被迫承担为改革为经济效率牺牲的义务),成为当今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他们有时候只能选择体制外维权的过激方式: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埋下不稳定的因子,反过来进一步遭到政治排斥。
第二,社会分配不公问题。
目前关于分配不公的界定非常复杂,主要有社会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收入分配不公两大类。比如,我国全民所有制的资产,其收益应当属于全体人民,例如应当有一部分作为针对全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从理论上说,中国的劳动者不是像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者那样以无产者的身份进入市场的,他们是数十万亿国有资产的共同拥有者,如果产权改革不考虑这一点,那就是典型的分配不公。
现在关于中国基尼系数的各种数据已为人所熟知,中国城乡间的收入差距也大致在3∶1到6∶1之间,仅次于南非和津巴布韦,名列世界第三。而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速度,在大致相同的历史阶段是世界上最快的。
在这里还要着重指出的是,政府应该直面目前中国劳资关系的不平衡,承担起调节劳资分配、保护劳动的职责。明确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资本作为生产要素之一具有获取投资回报的权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体制的适度调整,合理性自不待言。但是由于资本在组织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以及资本的稀缺性,势必使其在分配中占据有利位置,使资本的贡献效应被放大;又由于中国普通劳动力的富余状态,也自然使劳动在分配中处于弱势,劳动要素的贡献得不到合理体现,其分配份额被挤占。中国目前劳资关系客观上的强资本弱劳动格局,短期内无法改变,这对收入差距扩大和贫富悬殊的贡献率是巨大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必须切实保护劳动,确保劳动在资本的强权面前能够得到应有的分配份额。我们有两种干预方式:一是借鉴西方国家的法治经验,加强社会立法;二是发挥我们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团工会活动和做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社会政策滞后问题。
根据一般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社会政策是在市场机制之外,维护和达成社会公平的法律政策体系。社会政策的内容,有一部分是干预和规范“一次分配”的立法,如最低工资制度、累进税收制度等;主要部分是确定政府转移支付的“二次分配”立法,其核心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包括公共卫生政策、教育政策、住房政策、公共交通等)。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个人的福利待遇是与城乡分割的格局和单位劳保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实行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福利发展模式,社会政策没有从国家的宏观政策体系中单列。社会保障在过去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在今天仍然是显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标志性内容;但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政策所需要的财政能力、制度化能力相对欠缺;中国还是一个城乡长期分割的社会,社会政策的(城乡)非同一性特征明显,欠账严重。由于种种客观和主观因素,目前社会政策供给严重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政策同经济政策地位不对称,滞后明显。
在现代化过程中,经济政策侧重于解决经济效益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它体现经济生活中的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社会政策则主要解决再分配领域中的问题,它在很大程度上要体现社会公正问题。对于一个健全社会来说,经济政策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如果只强调经济政策而让社会政策长期缺席,那将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结果很可能是少数人受益而多数人的基本尊严和生存无法保证。我们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和协调发展,首先就要使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对称平衡,互相弥补互相促进。
现阶段中国社会政策处于起步阶段,许多东西在探索之中。例如养老保险制度: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主要针对领工资的劳动者,但是缴费率严重偏低(大部分“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并不愿意缴费),年年收少支多,收不抵支,个人账户空帐化。这样的制度设计是无法持续的,一来侵犯了养老金缴费者的基本权利,二来政府负担太重,潜在风险较大,而且公平效果并不好,因为这个制度并不覆盖农民,政府补贴越多,城乡差距越大。要研究为什么大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愿缴费?是否存在法律强制性不到位?缴费者的权利义务不相称?
又例如医疗卫生体制的过度市场化问题:医疗单位本来承担的医疗保健社会服务功能严重退化,医院商业化,公众因病致贫、看不起病的情况非常严重,加重了贫富差距。有医疗保险者(约占城镇从业人口的1/3)尚且没有安全感,更不要说在农村,原来的合作医疗制度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取消而瓦解,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尚未全面推开,政府的医疗服务实际上是空缺的。有学者认为,中国社会保险的问题在于政府包揽一切,占据了市场机制原本可以发挥作用的空间;社会(福利)服务的问题在于政府退得太远,政府把责任基本推给了市场。[1] 这个看法很有针对性,值得深思。
中国社会政策面对的任务之复杂、之艰巨,举世无双,利益冲突、观念相左、人口压力、劳动力过剩以及全球化所导致的国际压力,使中国社会政策可选择的空间十分狭窄。我们不期望一夜之间解决诸多社会问题,但是理清头绪,权衡轻重,循序渐进地完善社会政策,已经成为我们社会公正建设的重中之重。
第四,社会分化和精英结盟问题[2]。
市场经济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社会阶层的分化。目前社会分化的主流是符合社会进步潮流的,但是某些分化组合却是扭曲的社会现象,它加重了社会的不公平,应该引起重视。
例如庞大的低收入人群的存在,尤其是中国主要社会群体——普通工人农民的弱势化问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不能不是一种质疑。
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都会有一个低收入群体,其成员主要为老弱病残等丧失劳动能力者,西方国家还有少量不愿工作的自愿流浪者。但中国的问题在于,不仅存在着一般意义上老弱病残的低收入群体,严重的是,中国社会的一些庞大群体如工人阶层、农民阶层,其大量成员处于收入低端,在经济关系中基本上没有讨价还价能力。
工人农民还成为环境破坏的最大受害者。所谓“三废”(废气、废水、废料),一线工人和当地农民是直接受害者。这是中国实际上存在的环境灾民,他们在基本谈不上劳动保护的条件下做工,他们的饮用水是被污染的,他们呼吸着废气粉尘。近年来各地连续发生因为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老百姓群情激昂,矛头直指政府。
又例如人们比较警惕的社会精英的“利益结盟”的不良苗头。
由于社会进步进程,自然地产生经济精英、政治精英、知识精英等。精英群体的出现是正常自然的社会现象。对于社会发展而言,无论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公正的角度,精英都是不可缺少的。
从效率的角度来看,精英们承担了日益复杂的现代经济社会的各种管理、创造性事务,他们的知识、能力、判断、选择、规划和操作为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说明自古以来精英就是很重要、很宝贵的。从公正的角度看,精英们只要是遵循机会平等、能力原则而取得较高社会地位的,就是合理的,对社会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他们的成功给那些位置较低的人们作出了示范,推动他们努力工作,有利于社会整体创造力的提高。
但与传统社会不同的是,现代社会精英群体不仅应该是开放的,各类精英的社会功能应该有清晰的边界。比如政治精英的功能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他们掌握的是公众委托给他们的公共权力,应该主要体现公共性。经济精英的功能是组织生产,投资经营,创造财富,他们理应保持市场性。知识精英应该体现科学性、独立性,这样他们才能保持良知和清晰的头脑,承担起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开发创造功能,并成为社会的良心。
精英们由于在掌握各种资源方面占据优势,一旦出现相互之间不适当的功能混淆,利益结盟,那么社会公众的利益就往往受到侵占。比如经济精英和政治精英结盟,经济精英就可能通过非市场的途径,获取利益,从而损害市场的公平性;政治精英公权私用,设租寻租,政治腐败、金钱政治、官商结合等都会接踵而来。知识精英与政治精英或经济精英结盟,学术、科学就将御用化、商业化、伪科学化。理论家、学问家也是不应该由政治家来担当的,“有权就有理论”、“有权就有学问”是不正常的。
大量特低收入人群的存在显示中国社会分配结果已经有失公平,如果任由不同精英借助社会强势互相利用、利益结盟的情况发展,中国社会的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必将无法保证,进而进一步加重结果不公平。这种社会分化将日益导致社会隔阂,引起社会强烈不满,甚至引发社会动乱。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将因此受到实质性损害,最终可能使中国的现代化事业遭到破坏。可以稍觉安慰的是,目前各级政府已经对大量工人农民生活质量低劣问题的严重性开始警觉,专家建议国民经济发展的“十一五规划”要重点解决低收入人群的社保问题(高尚全,2005),中央政治局已专门讨论收入分配问题,“提低”已确立为分配制度进一步改革的原则。社会上对精英阶层利益结盟问题的抨击也日渐深刻,有关的法规制度正在完善化。但是这仅仅是开始,如何从根本上遏制普通工人农民的弱势化,遏制社会强势集团通过利益联盟垄断话语权、决策权、分配权,加快社会公正建设,我们任重而道远。
笔者在结语中想对中国社会发展战略层面上的效率与公平问题说几句。
有一个著名的论断认为效率问题应交给市场,由市场竞争、市场调节去解决;而公平问题才是政府应该管的事情,公平问题不能由市场自行解决,必须通过政府行为加以规范和干预。换句话说,这种观点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解决社会公正问题。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不过它应对的主要是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的效率与公平问题。
我认为中国的问题要复杂得多,中国现代化过程中难以简单套用上述观点。
一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后发国家,现代化进程主要依靠政府推动,而这种推动又是在体制转轨中实现的,发展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一波波自上而下的由经济体制改革所释放的能量。如果没有中央和各级政府的自上而下改革推动,很难想像今天中国可以取得如此骄人的发展成就。现在中国现代化的目标还未实现,我们在全球化态势面前经济发展任务仍然紧迫而艰巨,因此中国政府不可能不管效率,不可能根本改变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战略。
二是经济发展的高效率中也包含着诸多现代社会公平内容。效率并不能与公平截然分开,提倡人们通过诚实劳动、辛勤工作获取较多的报酬、允许人们通过投资经营获取风险收益、保护有才干有能力有贡献者取得相应回报,是公平的。实行分配中的效率优先原则符合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建立在自主参与、平等竞争、合法经营(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基础上的大部分结果不平等,仍然是一种(比例)公平。应该看到27年来分配制度改革所释放的民间活力,中国新时期的发展速度很大程度上有这种“公平”的贡献,今天更有相当数量的中国公众正沿着这个方向自主创富。因此不能说中国政府在注重效率的时候放弃了社会公平,它也在努力构建适度的公平,只是有一些事做得不够好,有一些事情基本没有做好。
今天的许多问题是经济发展起来以后逐渐凸现的,现在中国社会的公平需求已经迥然不同于改革开放之初,这个变化本身已经说明我们在进步。现在社会各界议论和思考中国社会公正方面的种种不足和缺失,这是好事。我们要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对发展观和政府职责进行深刻反思,避免单向思维,正确应对一系列两难问题。在社会显著分化的今天,切实进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政策调整。同时,立足于更长远的考虑,将社会公平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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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是为了满足人类基本的社会需要,在各个社会中具有普遍性、在相当一个历史时期里具有稳定性的社会规范体系。人类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它是由一组相关的社会规范构成的,也是相对持久的社会关系的定型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传统社会制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传统社会制度研究全文如下:
全球化已经是一个逃不掉躲不开的趋势了,全世界讨论的,已经不再是全球化的可能性和为什么的问题,全球化是什么,我们该怎么办已经逼迫我们去面对,面对新的世界,同时面对我们自己,到底处在这个所谓“地球村”中的我们,有个什么样的昨天。
李慎之先生生前一篇文章里分析得很透彻,全球化,实质就是美国化。在我看来,美国化,不是西化,西方文明与美国文明不是同一的概念,西方文明是一种根源于基督教文明,伴随工业化一同发展的现代文明,而美国文明应该是西方文明在美国这个独特土壤上新发展的产物,这个提法在主流思想界还没有出现,但我看来,将成为全球化主流思想形态的,应该是美国式西方文明,这不是我对强势西方文明的吹捧,而是对现实的承认,所谓的多元化,将只能在他的允许范围之内存在。
美国化的西方文明不像传统基督教文明一样强调界限和差别,不鼓吹优越感和殉道精神这些新教伦理的标志性内容,它吸收了传统自由主义对自由和民主的主张,同时沾染了移民国家多元和宽容的精神氛围,在全球化的过程中,这种文明自身也将发生改变,将会有不同的东西融入,当然,前提是融入的文化不能对他的固有体系造成威胁,并能为之顺利地吸收和消化。
在全球化的实现过程中,这种文化将强迫各民族在它的体系内部和他的话语系统内反思自己的历史,这将对各民族文化产生强烈的冲击,所以,未雨绸缪,为这种转变做好准备,防止民族历史文化在全球化过程中被消解和解构,是一个前瞻性的必要工作。
按照“文明冲突论”的分析,这个世界在文明内核的角度上,可以分成基督教文明区、伊斯兰文明区和儒家文明区三部分,在全球化的过程中,三个文明区都将接受文明的冲击,其中的基督教文明区,虽然与将实现全球化的文化同源,但异质的成分还是很多的,更何况基督教文化区内部也有多种的文化差别,这也是为什么法国知识界反全球化势力强大的原因之一,保存法国的传统文化,是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的主张,但同样反全球化的左派和右派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是不同的,左派对传统文化也同样进行抨击和解构,而右派,则倾向于保护,右派对固有文化的保护和坚持主张更易走向极端,新法西斯势力在欧洲的产生就是一个走向极端的结果,与老法西斯不同,新法西斯针锋相对的不是共产主义,而是全球化和外国移民。在中国的情况似乎是相反的:左派分子和为民族主义者对传统文化和历史又毫无保留地捍卫的倾向,而自由主义则致力于反思和批判。
中国新左派中人对“封建”一词已经不予承认,因为中国史学界长期以来坚持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四阶段论实际是苏联史学的产物,而非马克思的史学观点。在中国历史上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概念的“封建”社会应该截止在周,其后两千多年中国就并不是所谓“封建社会”,由此,封建社会都没了,封建文化残余还“毛之焉附”,反封建也就更失去了理论基础,这其中对语义的偷梁换柱是明显的,左派和为民族主义分子致力于这样一项工作:努力通过解释的手段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扭曲,使中国传统文化包含和吸收西方文明,已造成这样一种结论----西方的东西,中国早就有,“我们那时,比你阔多了”。
在这项工作的努力之下,我们的传统文化有了更多的“内涵”:老子主张的,其实就是不干涉主义的经济理念,要求缩小政府职能,给于经济活动更多的自主性和空间,比亚当斯密可早得多了;孟子说过一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就是民本主义的政治主张了,民主的价值更是大得很;法家,就是要求法制了,“依法治国”的观念怎么能说是来自西方呢?学者何新还认为,中国的古代王朝其实存在着“事实上的贵族民主”,因为皇帝做重大决策,是要经过大臣讨论的,而甚至皇位继承这样的事情,都要征求臣子的意见,这样,谁还能说封建社会没有民主呢?
只通过出现过的只言片语就想证明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文明的巅峰这明显是缺乏说服力的。中国当前对于历史的大众心理态度比较简单,认真在思考历史文化的人并不多,大部分人对历史文化没有兴趣,不愿了解也不准备思考;思想界中一部分倾向于对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而其他相当一部分人,包括相当比例的大学生和知识分子,则附和于新左派和伪民族主义的史观,成为文化民族主义者。在形式上,文化民族主义与欧洲新保守主义有共同之处,但在本质问题上则相去甚远,新保守主义是相对于新自由主义等社会思潮而言的,它保的,其实是原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价值观的守,中国的文化民族主义也在这种新保守的潮流下诞生,可它要保守到哪里呢?是春秋时期的儒家原教旨主义,还是宋以后的道统和理学?抑或是新中国初期的共产主义?这是不明确的,所以,文化民族主义只能带给大众对传统模糊认识的延续,和对“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空洞口号的传承和捍卫。
依照文化民族主义的逻辑发展下去,将产生以下三个结论:
文化民族主义看来,东方文化等于亚洲文化,亚洲文化等于儒家文化,而儒家文化就等于中国文化,在对西方文化的强势主流地位发动过挑战的过程中,文化民族主义犯了文化沙文主义和“中国文化中心论”的错误,在这种社会思潮看来,未来的世界将只存在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两极,而伊斯兰文化,印度文化是没有份的,而且它顽固坚持,中国文明始终走在世界历史的前面,近代的落后完全是西方的侵略造成的,这种侵略不知是军事上和经济上,更根本是在文化上,所以西方文明本来就应该对中国的落后负全责,现在中国文明复兴了,西方文明当然要力争再次摧毁他,所以东西方文明之间必然只有对立,文化民族主义凸现出这样一种大众心态:处处时时都存在着居心叵测的敌人,必须时刻充满火药味的去防范和打击。
文化民族主义坚持这样的看法:西方文化是主张对抗的,当今世界实际上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当道,它必然导致世界的混乱和无序,而拥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文明,是主张和谐、协作的,“天人合一”就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种观点确实体现了西方文化的一些问题,但对中国文化的看法仍是基于前述的曲解和二元对立观念的。
这是根据前面的逻辑得到的最终结果,也是危害性最大的观点,因为中国文化优越,所以伴随着世界危机的加深,世界最终必将在中国文明与西方文化的二元对抗中选择中国文明,因此对中国文化就不需要进行什么反思和改进,如果一定要做什么工作的话,就是大力弘扬。
貌似对中国历史文化忠诚的文化民族主义不能够对中国历史文化最初正确的看法,他不承认中国历史传统文化的复杂性和历史性,不承认传承至今的传统文化是被宋儒污染过的,是经历了明清两代几百年自闭和与世隔绝的,他自身就是对他所维护的歪曲,所以,正确在全球化潮流下认识历史,改造文化,必须摒弃文化民族主义。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历史研究,主要是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思考,在儒家的话语范围之中进行对历史的描述和分析,这种工作我们已经做得够多了,近年来这种方法和观念又以新史观的面目重反于世,理应被抛弃,因为儒家观念的唯心史学已经走到头了,他不能再拿出有用的的东西,而且他坚持维护一些应该被揭露和批判的封建观念,这应该是不能被允许的。
当前的中国主流史观,是使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中国历史,这是一种现代的史学观念,阶级分析和经济基础研究是被广泛接受和承认的,这是应该坚持的东西,但有些是必须要改进的,马克思当年曾试图将马克思主义发展为科学,但没有能成功,因为它不能否定自己学说中确实存在有道德诉求的成分,体现在史学上,有造成失真和偏跛的可能,此外,历史唯物主义要求的是,实事求是地获知历史真实再用诸种方法去分析,而今天的中国史学界,往往是先入为主的确立了某些观念,在去获取史实,期间还不免掺杂现实利益考虑的成分,这明显是具有危害性的。
正确地在全球化潮流中反思我们的历史文化,才能在即将到来的文化交融和冲突中保存和真正的弘扬我们的传统,是全球化后的主流文化形态中中国文化能占据更重要的位置发挥更大的作用,李慎之所谓的“东方全球化”才又到来的希望。否则,任由现在历史思潮混乱下去,必将造成全球化环境下一个统一化民族精神的丧失,和民众文化意识与社会存在的严重脱节。
我们要做的,是首先正确的分析西方文化的真实面貌和中国文化的不足,因为这两种东西是中国人常常有意无意不愿认识的,在获取了正确的认识基础上,摒弃盲目自大和二元对立的观念,承认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一样,存在有普适价值的成分,民主、自由这些普适的东西我们必须要吸收,否则就不能真正地融入世界,更不能反过来去用“仁”的精神影响世界,我鼓励将人文及社会学科广泛和探索性的运用到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探讨中去,实现对历史的真正认知,实现一个人性化、真实的历史观念,而非充满了权威和样板。
历史和文化的思考应该在人群中得到普及,大众化的历史思维和探讨才应该是中国历史研究的希望所在,全球化实现的过程中,中国人民整体的正确的民族文化意识得到提高,才有希望对外来的强势美国化西方文明进行本土吸收,实现即与世界一致,又能保存自己的传统。
公然宣扬全球化将是美式西方文明的全球化是要挨骂的,轻则说你对西方文化盲目追求,重则你就是“文化汉奸”,但这种趋势必须有人不断讲出来让人们认识,同时考虑一下为什么会是这样,除了美式西方文明基础于美国的经济政治地位之外,他确实有普适的价值存在,如果他的核心精神真的能播撒到全世界并吸收融合其他的文化精神实现了文明的全球化,那么它就是属于全人类的,同时,实现了与多种文化的交融之后,他也就不再是原来的美式西方文明了,它自身也必然被改变,如果中国文明能够很好的被反思和认识,全球化之后的世界主流文化就会有更多的中国文明成分,这不也同样是中国文明对世界的贡献吗?
最后引述两段名人言论:
“如果不使我们的传统文化‘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只是抱残守缺,哪怕把古人非常有意义的话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我想很难使中国文化复兴,更不可能使中国文化对现时代作出贡献,搞不好会陷入‘国粹主义’或‘狭隘的民族主义’之中。
——汤一介《“文化热”与“国学热”》
“……现在也喜欢引用孙中山的话:‘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问题在于要看清什么是世界潮流:全球化是世界潮流,市场经济是世界潮流,民主政治是世界潮流,提高人权是世界潮流,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朱学勤《危城别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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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变革时期, 市场机制迅速地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而与之相适应的宏观调控机制却相对被动和滞后, 部分政治权力利用市场的弱点,对经济生活进行非正常的渗透, 社会上的以权谋私, 造成了部分大学生对现实政治失望, 对政治教育持怀疑和否定态度, 也使得部分大学生产生了消极的思维定势, 对正确的思想听不进去, 对正确的政治要求表示反感, 甚至产生对立情绪。以下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影响全文如下:
【摘要】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具有正面影响: 社会政治变革推进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进程; 社会经济变革促进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水平的提高。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也有消极影响: 大学生内化主导文化出现障碍; 政治价值取向具有功利性; 政治责任意识淡漠, 诚信观念淡化和政治心理发展不平衡等。
【关键词】社会变革; 大学生; 政治社会化
2006年7月12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在中国改革高层论坛上作出论断: 目前, 中国改革已经进入了新的攻坚阶段。围绕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 消除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 各项改革在不失时机地向前推进。但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改革的系统性、复杂性、风险性却在加大, 改革在各领域有序展开的同时, 也使得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 直接影响到了大学生的政治思想取向以及他们的政治行为方式。由此可见, 要使大学生们能够接受社会主义的主导文化, 以实现其政治社会化顺利进行, 必须关注中国社会改革的大背景。
有鉴于此, 我们对中国社会变革的深刻内涵必须有科学的认识。
1.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特定涵义。
变革是对事物的改变和革新。新中国成立以后, 我国就出现了非常深刻的社会变革, 表现出来的是一场维护新制度的革命, 但仍然处于农业社会、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真正具有现代化意义上的变革则始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场变革使我国由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 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 由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变, 由伦理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 由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向异质的多样性社会转变, 意识形态乃至政治体制等等, 也都处在这种转变之中。
从哲学的角度讲, 变革就是对旧事物的辨证否定和扬弃。邓小平曾指出: “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 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 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 改革也可以叫革命性的变革。”我们说的社会变革是社会的改革, 而不是改变社会性质的革命。当代中国的这种社会变革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 它来自于社会内在的和外在的矛盾运动, 来自于社会普遍而强烈的变革要求, 自觉地对社会的某些部分或环节所做的改善, 它是依靠现存社会制度本身的力量进行的自我调整和完善。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目标在于实现社会的现代化, 即实现经济现代化、政治现代化、人们生活的现代化和人们观念的现代化。现代化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开放的系统, 它是一个不断把外来文明的积极成果为我所用的过程, 因此, 社会变革是个全面的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 社会变革的内容包括: 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体制的变革, 也包括思想层面的变革。
2.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特点。
第一, 社会经济变革, 引起了物质利益的重新分配。
“江泽民同志强调, 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 必然要求进行利益调整、体制转换和观念更新。”社会经济变革对所有制结构的调整, 使得社会财富的占有形式在总体上形成了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这样的所有制结构, 引起了物质利益的重新分配, 这也是当代我国社会变革的突出特点。物质利益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要, 也是人们为之努力工作, 追求卓越的强烈的内驱力,它体现在人们对物的占有形式、程度、范围、多寡等多方面, 是社会要素系统的内在结构的调整。
社会经济变革必然引发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 社会关系是一种看不见的“网”, 它不像物质利益那样是以有形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然而, 恰恰是社会的本质属性所在。人的本质, 归根到底是社会关系, 换言之, 有怎样的社会关系, 便会产生怎样的人。市场经济它体现并要求人与人之间, 人与社会之间建立一种独立、平等、自由的生产与交换关系, 因为市场经济必然伴随自由竞争, 而竞争需要个人的独立性与主动性。
当代大学生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 他们政治人格的内涵应该体现着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 即独立性、公平竞争观念、自由意识等, 因而, 社会经济变革引发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 成为大学生政治人格形成的主要前提。
第二, 社会政治变革, 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
社会政治变革是相对于社会经济变革而言,政治变革是以经济变革为先导的。因为社会政治变革是由社会经济和利益的变化和发展而演绎开来的, 社会经济变革引起利益关系、利益结构和利益实现方式的变革。这种变革促进了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利益要求的社会政治关系的变革,涉及到诸如法令法律的修改、政治组织和制度的改革、行政制度的改革、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改革, 政府权力从中央高度集权转向寻求中央和地方集权与分权的相互协调, 以及认识制度的改革、选举制度的改革等方面的内容, 而且也涉及到人们政治行为模式和政治文化方面的内容等。在今天的中国, 政治民主化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头等重要的政治目标, 政治参与是政治民主化的前提与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逐步提高, 政治参与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例如: 关心国家政策, 请愿示威、与政府要员对话、积极参加选举活动等。
当代大学生从他们出生后, 就无可选择地被置于社会变革之中, 他们是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断完善成长起来的一代青年, 社会政治变革程度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政治个性的发展水平与趋向。
第三, 社会主体观念形态的更新。
观念意识是一种客观实在, 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起支配作用的一种精神动力。这种观念意识产生于现实社会, 是现实社会生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 同时, 它又是指导和激励人们从事某种活动, 参与某种实践的重要思想根据。社会变革使得社会主体的观念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大学生无论在生理、心理以及社会活动等方面都处于生命进程中的高峰期, 他们乐于接受新事物, 反对保守, 大学生的人生观、道德观以及他们的文化政治价值观在改革中呈现多元化和实用化趋势。”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有着重大影响, 其中既有积极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1.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积极影响。
第一, 当代中国社会政治变革推进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进程。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完善与改革, 推进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进程。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 政治就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 在全部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政治的制约, 也不能不受政治因素的各方面的影响。我国的社会政治变革主要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 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 依法治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从而使我国的政治体制向高度民主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在社会主义中国, “三个代表”集中体现着政治目标的价值内涵,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集中实现形式,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然要传承社会主导政治文化, 使大学生形成一定的政治人, 即拥有一种稳定的政治心理、正确的政治价值观和政治信仰, 形成政治思想, 具有一定的政治能力和产生一定的政治行为, 从社会人成为政治人。
社会主义民主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实现了“大多数人的统治”, “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 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我国的政治制度、政治理想、政治体系的不断完善, 进一步增强了大学生的政治情感,政治情感是大学生政治行为的内驱力, 是大学生政治心理的沉积, 主要指大学生对政治事件、政治活动等的一种心理感受和好恶倾向。良性的政治情感表现为对祖国、对人民、对党、对集体的热爱。如1999年5月美国轰炸我国驻南联盟大使馆时, 当代大学生表现出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尽可能地采取各种方式声讨美国的霸权主义行为。
再如大学生对我们党内存在的某些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大学生政治情感的表现比其他公民更为强烈, 是政治社会化的产物, 政治情感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心理现象, 它直接影响大学生的政治行为,是政治教育和政治影响的结果, 他们的政治思想不断走向成熟。
改革的进程, 紧紧维系着大学生的政治思想和命运, 改革每前进一步, 大学生的政治观念和政治行为就前进一步, 因此社会政治变革推进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进程。[论/文/网LunWenData/Com]
第二, 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变革促进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水平的提高。
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性质是由他们所处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 其发展水平归根到底则是由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不仅政治因素直接影响和制约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 而且作为政治制度基础的经济制度、经济关系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和制约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的力度加大, 给社会注入了无限的活力, 使社会经济情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社会的经济环境的变化既对大学生的思想发展提供了外部的物质技术条件, 又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结构提出了相应的发展要求。
因此, 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必然随之而发展,当今中国社会变革促进了他们政治社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首先, 大学生思想解放, 富有政治上的开拓精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长期禁锢中国人思想的桎梏被打破, 使大学生们拓宽了视野, 他们比以前的大学生思想更为解放, 很少受到传统观念或传统思维模式的羁绊, 富有开拓精神。例如:
1997年满怀欣喜欢庆香港回归, 洗雪百年耻辱;1998年为数百万军民抗洪救灾的事迹所感动, 大学生们纷纷捐款捐物、参与抗洪; 1999年为50年国庆兴高采烈, 喜迎澳门回归; 而当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大使馆时, 大学生们群情激愤、同仇敌忾, 有组织的上街游行, 强烈谴责这一野蛮行径; 2001年大学生欣喜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经济纳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轨道; 2002年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令大学生感到欢欣鼓舞; 2003年大学生同全国人民一道万众一心, 同舟共济, 战胜了非典病魔, 同时为我国首次载人飞船成功发射而倍感骄傲和自豪; 2004年我国奥运健儿在雅典再创佳绩, 取得了金牌总数第二的历史最佳成绩,大学生们纷纷表示要向奥运健儿学习, 为国争光;2006年我国再次成功发射航天飞船, 扬了国威,大学生为此感到精神振奋。大学生对国家重大事件的关注充分表明了大学生以国家、民族为本位的政治意识的积极高涨, 也体现了国家重大政治事件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发挥着催化剂的作用。
其次, 大学生坚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受到世人瞩目, 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1978年到2004 年的26 年间,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从1473 亿美元增长到16494 亿美元, 年均增长914%, 13亿人民的生活水平总体上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国际地位正不断增强。大学生从社会主义改革实践和辉煌的业绩中, 切身体会到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才能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的从胜利走向胜利。1999年对云南高校学生的调查报告显示: “7213%的学生认为应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7719%的学生认为我国应该坚持社会主义道路。”2001年对上海市高校学生的调查报告显示: “77%的学生赞成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总体上看大学生们的政治思想走势同社会发展步法比较协调, 政治观念上, 呈乐观上进的态势。
热爱党, 热爱祖国, 热爱社会主义,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满信心。
再次, 大学生政治主体意识增强。我国社会结构的巨大变革, 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个人与国家身份关系的旧观念。“改革的实践以生活及其利益者以最简洁、最有力的杠杆, 直接唤醒了人们的主体意识。”使当代大学生在自由开放、竞争激烈的社会中, 学会审视社会, 认识自我, 能以个人主体的身份面对生活。个人主体意识觉醒的直接积极结果就是大学生们的自主性空前增强, 积极性创造性空前高涨, 要求个人与国家关系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至上原则, 因此对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法治化要求也空前迫切。
最后, 大学生竞争意识增强, 政治实践能力提高。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对整个社会形成了巨大的冲击, 大学校园作为社会的一个缩影, 也处处体现着竞争: 大学生们积极要求入党,竞选当学生干部, 学校里的比赛一个接着一个,参加者比比皆是等。在这样一种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当代大学生已形成了强烈的竞争意识。与此同时, 他们对自我价值的实现也极为关注, 他们积极参加竞争就是为了争得一席锻炼和展示自我的平台, 以期自我价值得以充分体现,对自我价值主体地位的确认, 已成为当代大学生价值取向的重要因素。这表明大学生争取民主权利的愿望已渐趋强烈, 政治实践能力也随之提高,更趋于理性与务实化。
2. 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消极影响。
在社会变革时期, 市场机制迅速地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而与之相适应的宏观调控机制却相对被动和滞后, 部分政治权力利用市场的弱点,对经济生活进行非正常的渗透, 社会上的以权谋私, 造成了部分大学生对现实政治失望, 对政治教育持怀疑和否定态度, 也使得部分大学生产生了消极的思维定势, 对正确的思想听不进去, 对正确的政治要求表示反感, 甚至产生对立情绪。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 内化主导文化出现障碍。
党和国家希望通过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过程将我国的主导政治文化传播给大学生, 使之形成相对稳定的政治价值观和政治态度。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社会利益群体分配的差距拉大, 价值观念多元化, 以及理论与实践的反差, 使大学生在政治价值观念上的冲突和困惑大为增多。大学校园内提倡的高水平政治道德规范与社会上低水准的政治道德行为的反差, 理想教育的完善与社会现实的反差, 自身思想政治道德认识的崇高与实际实践行为的平庸和无奈的反差使得大学生们内心世界充满了矛盾、冲突和困惑, 他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学习又不够重视, 甚至一些学生认为可有可无。“大学生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若干基本问题, 虽然在认识上不断提高, 但仍然存在不少模糊认识, 比如: 有一些学生对‘社会主义最终可以战胜资本主义’这一问题表示‘不同意’或‘说不清’。”再如: 对长春工业大学2002、2003、2004级学生进行抽样调查表明: 大学生在面对个人利益和前途的选择上, 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知行不统一。一个学生在调查问卷中写道: “在这个剧烈变动的社会里, 腐败、下岗、通货膨胀、贫富两极分化等等问题,让我深深地陷入疑虑中, 我找不到自己可以信赖的精神支柱。”理论上的认识不清, 加之政治参与渠道和政治实践机会不多等原因, 表明他们在内化主导文化过程中出现了障碍, 影响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顺利进行。
第二, 政治价值取向具有功利性。
大学生政治价值取向上自主意识增强, 但有功利化倾向。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大学生成长的宏观历史背景, 缘于市场经济的功利性和西方思潮的冲击, 使得一部分政治观不坚定的大学生的政治价值取向带有不同程度的功利主义色彩。
一些大学生把“有用”与否作为政治价值判断的标准和政治行为的决定性依据, 如一些大学生把教科书按照“有用”与否分成两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材则常被打入“无用”者之列, “有相当比例的学生要求入党的动机是‘能够促进自己的成长’。”凡此种种, 都是政治价值取向中功利主义的表现。
第三, 政治责任意识淡漠, 诚信观念淡化。
大学生的政治责任感是政治觉悟的组成部分和鲜明反映, 是个体对一定社会和阶级的整体利益和使命的认识、情感和态度。“在现实生活中,那些关心国家大事、顾全整体利益、追求光明进步、乐于奉献自己的人, 就是强烈政治责任感的表现, 他们恪守坚定的信念, 为着远大的理想而矢志不渝地奋斗。相反, 那种囿于个人狭小天地,只要权利不讲义务, 就是政治责任感不强的表现”。一些大学生在发展目标上, 不关心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 表现出极端的个人主义、没有社会责任感和诚信观念; 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影响, 在生活上超现实享受, 不珍惜父母家人的劳动, 没有家庭责任感; 在个人感情上不求天长地久, 只求曾经拥有, 没有道义责任感; 还有一些大学生不刻苦学习, 盛行抄袭作弊之风, 为了谋求更好的职业, 假文凭、假证书屡见不鲜, 就连助学贷款的偿还也存在恶意拖欠甚至不还的现象,这些问题从不同侧面暴露了大学生缺乏责任意识。
大学生在承受了较大的经济差距压力的同时又面临严峻的就业竞争, 面对激烈的竞争, 诚信观念上的失范, 也是政治责任感不强的表现, 严重地阻碍着当代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进程, 影响大学生的成长与成才。
第四, 政治心理发展不平衡。
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 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和大学生自身特点以及在内化政治文化过程中出现障碍、政治价值观的功利性、政治责任感不强等原因, 使得他们的政治心理发展不平衡。
大多数学生带有政治理想化心理, 他们感受敏锐, 想象丰富, 甚至充满幻想, 在政治理想化心理驱使下, 幻想大于现实, 理论超前实践, 牢骚胜过满意, 因而对社会现实, 常常带有挑剔的目光。也有一些学生带有政治狂热心理。大学生的政治热情和政治先锋作用历来为社会所公认,但是他们的政治热情的极端化便是政治狂热, 就会产生政治上的盲目, 这种状况在西方和中国的历史上屡见不鲜。政治逆反心理也是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障碍, 在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 不难看到这样的情况: 越是进行某种政治宣传, 有的学生越是“不买帐”, 越是进行某种政治批判,有的学生越是同情被批判者或趋同某种思想观点,这种逆反政治心理如果不加以疏导, 可能会出现反政治社会化。政治上的逆反心理必然导致行动上的回避, 在社会变革中, 大学生们更多地追逐经济利益, 认为政治是“假、大、空”的东西,或是认为政治参与活动得不偿失, 不追求政治进步, 一样可以成就学业, 以致一些大学生会有政治回避心理。大学生出现的政治理想化心理、政治狂热心理、政治逆反心理和政治回避心理体现了大学生政治心理发展的不平衡, 都影响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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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化”是指拉美地区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以经济危机、政权更迭和社会失范为特征的整体性危机。拉美是20世纪60、70年代之交开始走向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轨道的。在一段时间里,拉美的有些国家譬如巴西等的现代化进程推进的比较顺利,而另外一些国家如哥伦比亚则从来就没有认真地走向过工业化的发展道路。从参与全球化的方式来看,拉美国家走了一条典型的“外资主导型”开放道路。依靠拥有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和开放市场等比较优势,大量的引进外资,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及大型跨国公司的资本进入,带动本国的经济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巴西“拉美化”问题及其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第20届足球世界杯落下帷幕已近一年,在享受完这场足球盛宴后,人们不禁开始考虑这场盛宴给巴西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长期以来被人们广泛研究的 “拉美化”问题又一次成为了学术研究的热点。 “拉美化”这一概念一般用来描述拉美在经济发展中出现各种问题,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失调。关于 “拉美化”问题,国内学者分别从经济学、社会学等不同角度做出了广泛深入的研 究,研究成果颇丰。学者程凯[1]认为,“拉美现象”可以理解为一些拉美国家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了经济停滞甚至后退的现象,而这个阶段一般出现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学者金城[2]从经济学角度探讨了 “拉美化”问题的实质,他认为由于拉美国家选择了“外资主导型”发展道路,在获得阶段性快速发展的同时,丧失了对于本国经济和资源的控制,引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等问题。学者崔效辉[3]则从社会学角度阐释了 “拉美现象”,即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出不合理的金字塔式,经济增长的成果被人数很少的主导型阶层分享殆尽,而城市贫民和农村无地、少地农民没有机会分享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种在拉美国家普遍存在的经济与社会之间结构失衡的现象被称为 “拉美现象”.这些研究为认识和思考 “拉美现象”及其影响提供了重要的文献资料和理论依据。为了更加全面地理解和研究 “拉美化”问题,现拟在结合历史资料,以社会学视角分析巴西近三十年的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运用社会分层理论进一步理解 “拉美化”问题,探讨 “拉美化”问题对于当今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拉美化”问题的特征和影响
至今,学界关于 “拉美化”这一概念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不同领域的学者站在自身学术背景下对其定义做出了相当全面的概括,这里就不加赘述。我们可以通过对拉美地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历程的回顾发现诸多问题。[4]从历史上看,多数拉美国家自19世纪取得独立后,便开始发展民族经济。
20世纪30年代后,多数拉美国家开始走上了依靠进口替代本国工业化发展的道路,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国家通过大量举债从而迅速发展起来。50年代到70年代,拉美国家经济发展迅速,年均增长为5.4%.这一时间段,外资作为一股重要的力量推动着整个拉美经济的发展。到了80年代,虽然拉美主要国家的人均GDP已达到了1500美元,但由于外债还本付息额占出口的比重持续上升,单纯依靠外资而忽视本国工业化发展的拉美各国开始纷纷爆发债务危机,因而80年代也被称为拉美 “失去的十年”.进入90年代,拉美各国又都采取各种改革,主要的政策为新自由主义政策,起初经济有所好转但后期起伏较大。就巴西而言,在20世纪尤其是70年代以来,其经济发展始终处于大起大落的境地。在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后,虽然国民收入有所上升,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通货膨胀、就业困难、外债累累等问题。进入21世纪,巴西政府积极进行改革,并试图通过加入国际合作谋求更多的发展机会。
由经济发展不稳定导致的社会问题也日渐暴露,且一直制约着经济的发展。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四类问题:
1.收入分配严重不公平
整个拉美国家的基尼指数一直保持在0.5~0.6之间,这比世界各国平均指数0.4要高出很多。另外,少部分的富人掌握着大量的资源,导致贫富差距悬殊。这一现象至今在拉美国家中普遍存在,成为社会的顽疾。
2.政治上的动荡
拉美地区是一个历史上军事政变频繁的地区,近几十年来发生过一百多次军人哗变事件。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很多拉美国家都经历了从军政府统治到推翻军政府开始组建民选政府这一过程。动荡的政治使得经济发展雪上加霜。
3.社会治安的混乱
动荡的政治局面必然会引起社会治安的混乱。拉美国家枪支泛滥,其地区的自杀率和绑架率一直在世界上处于前列。据美洲开发银行的统计,每年拉美地区由于暴力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为1 680亿 美 元,占 到 其 地 区 生 产 总 值的15.0%.
4.环境污染严重
在整个拉美地区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政府和民众缺乏一定的环保意识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的缺失,导致环境问题不断恶化。据联合国环境署的统计,拉美地区每年减少森林面积大约为590万公顷,这个数据大大超过了世界上的其他地区。空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造成的例如疾病、自然灾害等将会在未来的几十年里如同一片巨大的乌云笼罩在拉美上空,驱之不散。
(二)社会分层理论
西方国家对社会分层理论的研究由来已久,对社会分层的研究不仅分析社会的发展,更能指导着社会的前进。拉美等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反映出社会阶层的差异所带来的社会发展不均衡。社会分层一直以来都是衡量社会变迁的维度,也是引发社会变迁的力量。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中,始终受到学者们的关注。美国着名学者戴维波普诺教授[7]认为,社会分层是将社会中的人们按一定标准,划分成高低有序的不同等级、不同层次的过程与现象。西方对社会分层的研究由来已久,其真正系统性全面性的研究当属卡尔·马克思的阶级分析理论和马克斯·韦伯的多元社会分层理论。
二者对社会分层的本质、社会分层的原因以及划分标准的阐述,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理论思想,对后来的研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奠定了对社会分层研究的基本理论模式。马克思[8]认为,阶级现象的产生是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的占有关系是阶级划分的标准。由于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生,形成了对立的两大阶级,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韦伯[9]对社会分层的研究则集中于阶级、身份群体、政党这三种权力分配的形式,这种“三位一体”的分层理论也即将财富、权力和声望作为划分不同层级的标准。
社会分层的差异导致拉美国家大多处于金字塔式的社会分层结构,处于社会顶层的人数很少,却拥有整个社会绝大多数的财富。越往下层社会阶层越低,人数却越多,占有的社会财富越少,由此也体现出他们较低的社会地位。这一巨大的不平衡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较大的动荡。社会的动荡不安带来了拉美国家经济的频繁波动。由此也折射出社会分层的不合理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总的来说,“拉美化”还无法用一个确定的概念来定义,一般来说是将拉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都归为其中。但是不管概念如何,在整个拉美地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是值得我们去特别关注的。
巴西作为拉美地区面积最大,自然资源和工业基础最为雄厚的国家,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后,其经济总量在拉美位列第一,成为了当今世界第七大经济体, “金砖四国”之一。研究拉美化以及当前拉美地区的社会发展等问题,把巴西作为一个观察对象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说服力的。
(一)经济波动幅度较大
巴西的现代化发展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据统计,1931~1950年巴西的经济平均年增长率在4.6%左右,高于其他主要的拉美国家。自1951年起,巴西进入了历史上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经济6.8%的年增长率一直持续到了1980年,持续了30年之久。其中,1968年~1973年间,巴西的经济增长达到了11.2%.但时间进入1980年之后,由于受到国际油价疯涨等外部因素以及巴西国内自身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内部因素共同影响,1981年开始,巴西经济出现负增长。与此同时,巴西的外债也迅速增长,债务总额占GDP的比重一直飙升,最高达到43.1%之多。[10]
20世纪80年代末,巴西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经济有所复苏,但是通货膨胀率却又一直居高不下。
1994年,巴西开始实施着名的 “雷亚尔计划”,对国内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获得了一定的成就。单从通货膨胀率上看,1993当年为289.0%,而到了1996年,这一数字回落到了9.1%.进入21世纪,2003年~2008年,巴西的经济平均增长率为5.7%,人均GDP也上升到了8298美元。
2008年之后,受到全球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巴西经济开始了 “过山车”似的发展,增长和负增长交替出现,以至于到了今年,出现了前文所介绍的1.5%的增长预期。[11]从巴西自上世纪80年代起至今的经济状况我们可以发现,这一时期巴西经济的发展一直不够稳定,尤其在拉美地区陷入拉美陷阱的时间里,巴西的经济也如同陷入了泥潭中一般。
(二)日益衰落的传统文化
由于历史的原因,巴西民族主要由最初的印第安人、葡萄牙人和非洲人混血组成。这就决定了巴西传统文化就是在各民族不断融合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兼具印第安文化、葡萄牙文化和非洲文化特点的巴西文化热情又不失厚重。桑巴舞,狂欢节,足球, “黑人文学”等都深深的影响着整个世界。其中,非洲文化对于巴西文化起到了更为深刻的影响。主要以废除奴隶制为题材或以黑人、混血儿为主人公的 “黑人文学”作品有着极高的文学价值和思想高度。但是近二十年来,由于欧美强势文化的入侵以及巴西自身经济发展的不稳定,传统的巴西文化遭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此巴西政府一直致力于加大对于文化市场的投资力度,但无奈于经济形势。据巴西 《伯南布哥日报》2006年11月22日报道,巴西文化产业的产值仅占GDP的5.0%,而世界平均水平为7.0%.而整个拉美地区和非洲地区的文化产值只占全球文化产值的4.0%.[12]可以说,振兴巴西的文化产业任重而道远。
(三)复杂的政治局势
巴西在上世纪60年代开始进入了军政府统治时期。政治上主要以权威主义统治为主,坚决镇压反对势力,实现了政治稳定及经济发展。1985年,军政府还权于民,巴西步入了现代民主化进程。一直以来,巴西实行的是多党制和联邦制,导致总统与议会的关系十分复杂,政治僵局频繁出现。虽然巴西总统有着广泛的权力,但是却不得不考虑来自各个方面的约束。近年来,巴西政府在腐败问题、经济改革、社会保障及通货膨胀等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大多收效甚微。在民主化不断深入发展的巴西社会,政治稳定和政府执政水平的提高成为人民的期许。
(四)社会发展不均衡,贫富分化严重
从巴西自20世纪80年代来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也能看出拉美化对于这个国家的影响。首先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着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人口大量涌入中心城市,被称为都市化趋势;二是随着中心城市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边缘地区,造成大面积贫民窟的存在,被称为边缘化趋势。这两个问题不断发展,最后衍生的问题就是边缘地带很难享受到GDP增长带来的福利,导致与中心城市地区发展的差距越拉越大。中心城市面临着环境污染,失业率高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的制约;而广大的边缘地带居民长期经受着贫困,疾病,犯罪等问题的困扰,无力改变这样的现状。其次,收入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一直制约着巴西经济的发展。在整个巴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是两极分化最快速的时期。
1979年~1990年期间,巴西的基尼指数由0.493提高到了0.535,同时城市贫困人口在这一期间几乎翻了一番。[13]进入新世纪,巴西政府做过许多尝试,但都没能改变两极分化的难题。最后,过多依赖外部投资,导致巴西社会的稳定性差。由于巴西在20世纪90年代选择了 “外资主导型”的发展道路,使得自身对于本国的经济、资源的控制力大幅度减少,经常发生由外部因素导致的经济危机,使得社会在一个不稳定的前提下发展。
可以说拉美化不仅在经济方面给了巴西一个惨痛的打击,更是深入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导致整个巴西社会笼罩在一种阴霾的大环境下。这就如同我们在世界杯期间的所见是一样的,足球场内,群星闪耀精彩不断;而场外各种绑架,凶杀等暴力事件也层出不穷。充满矛盾的巴西社会也许就像巴西的足球一样,让人捉摸不透。
任何国家在发展的过程当中都会有一定的问题出现,这是客观规律。马克思对发展做哲学定义时就曾总结过,发展是具有普遍性、曲折性、过程性和规律性这四个特点。[14]如何看待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了能否继续发展的关键。就 “拉美化”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思考。
(一)“拉美化”不是发展的必经之路
“拉美化”这一问题能否看成是发展中国家必经的一个过程?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不能从“拉美化”所带来的各种社会现象例如贫富悬殊扩大、腐败严重、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社会治安恶化、城市人口过多等而简单地将一个社会定义为 “拉美化”.因为 “拉美化”具有拉美地区独特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背景。它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究其原因主要是拉美国家大1国工业化道路的发展。加上历史上拉美国家大多属于殖民地,本土经济文化遭受冲击严重。在脱离殖民统治后军政府又统治了较长时期,导致权力缺少制约,腐败现象严重,民主长期缺席。推行民主和改革后,又受到了全球化大环境的冲击,导致出现了以上列举的问题。
(二)如何避免 “拉美化”
在发展中国家进行发展时,怎样避免类似于“拉美化”问题的出现?当今世界是一个地球村,各国各地区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受到全球化趋势的影响,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巨大的挑战。怎样面对新环境下出现的各种问题成为了各发展中国家的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会简单地存在一条各国普遍适用的发展道路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但结合拉美地区国家的发展经验我们可以看到,避免出现 “拉美化”问题可以包括以下几点:一是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展道路;二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注重市场和法律的地位;三是不能忽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例如两极分化扩大,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四是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大力发展本国自身市场。
(三)“拉美化”对我国发展启示
由于同为发展中大国,又在历史和现实中有诸多相似的地方,巴西的发展问题常常被我国学者拿来同我国的发展对比。尤其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下, “拉美化”问题对于我国的发展有何警示作用?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2003年我国的人均GDP突破了1000美元,自那时起,中国是否陷入了 “拉美陷阱”就一直被人反复讨论。前文已经阐明过, “拉美化”问题具有一定的地域和时间限定。也就是说我国现在所出现的问题不能简单地被认为是 “拉美化”问题,但我国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结合我们对于巴西发展道路的回顾和讨论,可以对我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我国的发展道路一定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不能生搬硬套。这里的具体国情,需要大量的实践和调研来得出,而不是纸上谈兵。二是我国要继续突出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社会收入分配新机制,缩小两极分化。四是健全法律体系,“将权力关在笼子里”,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五是扩大本土市场,加大对外开放力度,让本土市场在竞争中增强创造力和竞争力。此外,对于环境的保护,加大反腐力度,保持城市和农村的和谐发展等也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方面。
总之,“拉美化”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学问题,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学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在面临类似于 “拉美化”这样的发展问题出现时,每个发展中国家都要正视这些问题而并不是躲避。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科学地将 “拉美化”现象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运用于实践中,对于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发展思路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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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民族国家起源之标准理论颇受争议。其中之一在于南美洲人的独立奋斗,以及美国独立革命先于欧洲的民族主义运动。有些国家,如荷兰与英国,似于19世纪之前即有清楚之民族认同。而意大利之统一,为基于人种/语言之民族主义运动范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民族主义与世界现代化进程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经典现代化理论认为,世界现代化进程就是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内容。其开始年代大致为资本主义在欧洲的兴起。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考察一下世界现代化进程和民族主义的历程就会发现,二者的产生和发展几乎是同步的。那么它们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本文想在这方面做初步探索。
[关键词]:民族主义 世界现代化进程
我们考察现代化的内容时,按社会形态的领域分为政治、经济、文化三部分。而每一个方面又包含三个层面:物质层面、制度层面和观念层面,其中观念层面是最根本的、最可靠的〔1〕。我们这样认识现代化的话,其开始年代就不应简单地认为是18世纪末(工业革命开始的年代),而应追溯到文艺复兴时代。正是此期为工业革命奠定了制度和观念基础,如欧洲近代的理性主义、人本主义等都源于此。
文艺复兴之后的16世纪,随着市民阶级的兴起,西欧出现了一批民族君主国家,如英、法等国。这些民族君主国的诞生与文艺复兴有什么关联呢?文艺复兴的一个重大后果就是人本主义思想的兴起,它刺激了人们追求现世幸福,打破了基督教对物欲的禁锢,商业活动因此在西欧活跃起来。从事商业的市民阶层由此兴起后,开始反对大封建主对他们的束缚和压榨,于是他们和企图扩大自己权力、削弱封建主的国王联合起来。这样就产生了民族君主国。如英国国王亨利七世在1505年授权组成“贸易商行”及1600年伊利莎白女王授权组成“东印度公司”。国王依靠商人获得财政上的支持,而商人则攀附国王,获得商业特权,攫取更多的利润。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互相勾结、互相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君主国建立初期,国王依靠的并不一定是本国商人。英国国王直到贸易商行建立,仍依靠汉撒同盟,汉撒同盟几乎控制着英国最重要的商业贸易。而这一点与民族主义是相冲突的。由此可见,此时的民族君主国,在政治上是君主专制,在经济上是少数商人垄断贸易,整个社会的本质是官商勾结的“国王家天下”,还不存在“民族主义”。
垄断贸易虽使少数商人暴富,国王财政有所保证,但却并未提高普通人的收入。从长期来看,无论是依赖外国商人,还是依靠本国商人,垄断贸易总会限制更大规模和更有利可图贸易的展开,而这对国王的收入也是个损失。因此,关注普通人利益的反垄断的自由贸易成为时代的要求,也得到国王的同意。
自由贸易兴起后,国王从本国商人那里得到了更多的财政收入,它当然责无旁贷地要保护本国商人们的利益,协调其间的关系。这就是重商主义的由来。一般认为,自由贸易和重商主义是矛盾的,而在民族君主国时期却是一致的:自由贸易是国内政策,在竞争的条件下可以实现国民财富的最大化,利于财政收入的增加;重商主义则主要是指对外政策,鼓励出口、限制进口、保护民族产业、防止黄金外流,也对增加国民财富起了重要作用。英国正是率先实行这种双重政策,才成为第一个民族国家。这样,国王和本国普通商人紧密结合在一起,国家不仅是国王的国家,也是普通商人及其与他们有联系的广大阶层的国家。至此,民族君主国才有“民族主义”的内涵。
民族君主国的“民族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政治内涵,即是个政治共同体,而少有种族和文化认同的涵义。福特雷认为,外国人定居于英国并享有和英国人同等特权,英国将受益无穷,而外国人很想成为英国人,因为英格兰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比任何共同体更加美好。〔2〕由此可见,外国人无论何种族、何文化,只要加入英国这个政治共同体,就可成为此民族平等一员。
民族主义最早应该出现在英国,它对经济现代化的意义可以从英、荷兰一兴一衰的比较中得出结论。荷兰在16世纪末和17世纪大半个世纪执世界贸易牛耳,其后走向衰落,除了战争失败的因素外,我们还要挖掘深层因素。荷兰摆脱西班牙独立后就成立了共和国,但是这个共和国是一盘散沙。它是由各个独立的城镇的商人们组成的松散的联盟,其中央会议很少开会,而且争吵不休,难以形成统一、有效和连贯的政策。荷兰共和国不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国家和民众在行动和观念上都没有多少联系。这样的政府难道能在战争中获得彻底的胜利吗?能为经济的发展做出很大的贡献吗?它与民众和国家紧密结合的英国有着巨大的差别。一句话,那就是荷兰还没有民族主义,不能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和动力。“17世纪和18世纪末的荷兰人没有选择现代化道路。他们没有迷恋于持续的增长,也没有注重定向问题──即成为‘西方理性主义专有的’标记的精神问题。他们却保持着┉┉经纪人的理想。换句话说,他们不是一个民族。”〔3〕
民族君主国诞生后,它们为领土、霸权、经济利益、王位继承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角逐。为此,各国政府都鼓励科技创新、海外探险、发展工业、重商主义等,这些政策都为后来的工业革命准备了必要的条件。由此可见民族君主国对现代化进程的积极意义。
这样看来,民族主义在渊源上是现代化进程的一部分。它循着人本主义→市民阶层兴起→民族君主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路线前进。这条路线是一条现代化的路线,即为观念现代化→制度现代化→物质现代化的一个体现。
一般认为,近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是从法国大革命开始出现的。但是我认为,法国大革命的民族主义与后世的民族主义有质的差别,为了与其后的民族主义相区别,我就称之为法国大革命的民族主义。
在革命中,人们推翻了以前效忠的对象──君主。在欧洲列强的围攻中,法国人产生了新的效忠对象──祖国。这个祖国在人们眼中已不是以前君主的国家,而是每个有责任感的社会成员(即公民)的国家,这是他们在政治上的认同。因此我认为,法国大革命产生的民族主义只有政治内涵,与文化认同、种族认同关系不大。国外也有些学者认为,法国大革命“跟民族感情或民族原则并无多大关系,甚至是相冲突的。”〔4〕
由上可看出,这种政治认同感实质上就是法国大革命所宣扬的“主权在民”。它当然是源于卢梭的思想。西方政治思想史有两条路线,一是源于英国的自由主义,它强调的是“贤者政治”,另一条就是源于法国卢梭的“民族主义”,即主权在民思想,它强调的是全民参政。这两种思想体系是现代化进程中政治观念的核心。前者侧重于机会平等,后者侧重于绝对平等。虽有差异,但都是对个体价值的尊重,在政治实践中两者往往是互补的。如英国19世纪的几次议会改革,实际上就是“主权在民”对“贤者政治”的补充和修改。1871年后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则是“贤者政治”对“主权在民”的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法国大革命的民族主义和英国的民族主义有直接的联系,他们有近似的地方,也有所区别。英国民族主义崛起后,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在经济和军事方面,让自负的法国人感受到英国咄咄逼人的气势。七年战争的前夕,即1750年前后,在英国的影响下,民族主义开始在法国崛起。“英格兰是法国引进民族观念的源头,即新的──民族的法国意识形态。”〔5〕
英国的商业兴国对法国人影响很大。法国是一个贵族的国家,贵族们一般来说都鄙视商业,崇尚高贵,即保卫国家才是他们的天职,是最高尚的职业。然而面对英国这个商业帝国,问题不是有没有保卫国家的热情,而是怎样保卫国家。英国的经验就是要他们从事商业。商品经济的大潮不可阻挡,国家的财富已经与从事商业的大众的利益结合在了一起,只有国富才能提供保卫国家的必需手段。这样贵族们的传统价值便遇到了挑战,在法国掀起了一场关于贵族参与商业的争论。
当然,大部分贵族继承了传统的价值观,认为商业和贵族并不相容,商业和贵族的关系只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而目的就是尽快离开商业界。他们还认为从事商业虽然可以使国家更富裕,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没有人来保卫国家免遭侵略,商业在军事和政治上都是没有意义的。显然,这些贵族们无视商业给英国带来的政治和军事上的巨大成功,只是陶醉在贵族们以前的荣耀中,顽守已有的社会地位和利益。阿贝?夸耶则代表了那些识时务者的看法,“商业已经成为国王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商业已成为“政治利益和均势的真谛。商业不再是个私人问题,而是为国家效忠服务”〔6〕受其思想影响的一批贵族投身于商业,成为后来的“新贵族”。
处于第三等级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虽然在经济上很富有,但是他们在政治上处于无权地位,还要承担国家大量的赋税义务;而那些没落的旧贵族却享有特权,虽然没落却居高位,也不用纳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们对此当然不能容忍,于是掀起了打倒旧贵族的法国大革命。在革命进程中,虽然一派比一派更激进,但其打倒旧贵族的宗旨没有改变。
可见,法国大革命虽然是一场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但同时也是一场民族主义运动的继续。尤其是在革命受到列强武装干涉后,其民族主义倾向就爆发了。
这样,英、法在19世纪都建立了近代政治制度,而法国的“民族主义”当然功不可没。先进政治制度的建立为经济的顺利发展扫除了障碍。英、法正是在此阶段完成了工业革命。
然而,法国大革命中所产生的“民族主义”却轻易地被转换成另一种民族主义。正如前文所述,“民族最重要的涵义,是它在政治上所彰显的意义”〔7〕。从19世纪后半期开始,民族主义被理解为种族认同、语言认同或文化认同,这是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越来越沙文主义和军国主义,“随着19世纪的逝去,民族主义的性质起了变化。它起初是一种人道的、宽容的信条,这种信条不是建立在各种民族主义运动相竞争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手足之情这一概念的基础上。但是,在19世纪后半世纪,它变得愈来愈沙文主义和军国主义”〔8〕。
这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兴起于法国革命和德国统一这段时间里,其内容为1821年希腊起义,1830年比利时摆脱荷兰统治,意大利的统一运动,其高潮就是德国统一。受社会达尔文主义影响,俾斯麦用“铁血”手段统一了德国,这在民族主义的内涵转换方面起了决定性作用。从此,民族主义便彻底转向沙文主义和军国主义,这是两次世界大战爆发的一个必要条件。
以德国为代表的狭隘民族主义几乎主导了19世纪后半期和20世纪上半期历史发展的整个进程。而德国的民族主义却是受法国影响而产生,“一个外部事件,即法国军队的长驱直入,将浪漫主义精神转变为德国民族主义,并最终将其变成了德国精神。”〔9〕
1806年法国入侵德国之前,一批出身下层社会的有才华的青年,希望通过接受大学教育获得学位来进入上层社会。但是他们被贵族们拒之门外,穷困潦倒。他们将其困境归咎于启蒙的理性,因为理性扼杀了个性即人的个体价值,阻塞了他们通向上层社会的道路。于是他们反其道而鼓吹反理性和个性,形成了一股浪漫主义精神。
然而,这种浪漫主义所鼓吹的个性只是这些知识分子的个性。他们的浪漫主义在本质上是为自己进入上层社会服务的工具。当法国侵入德国时,他们就号召平民支持他们驱逐侵略者,这只不过是利用平民获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即利用民族主义运动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在他们构筑的国家理想里,他们应该是全民利益的最高代表,因此也应是位居社会上层的最高统治者。在这里,浪漫主义虽然转变成了民族主义,但正因为从浪漫主义转变而来,德国的民族主义才与极权主义融为一体。
在德国民族主义对经济腾飞的贡献中,费里德里希?李斯特功不可没。他的理论“重新确定了经济向国际竞争和增长的方向发展。”在其理论影响下,德国开始大规模的修建铁路,兴办现代企业。而经济的发展又使民族主义在各阶层蔓延,“长久以来局限于大学和知识分子之中及官僚政治内外的民族主义,象野火般传播蔓延,把德国资产阶级传统的谦卑燃烧成灰,并以经济抱负点燃了它的精神”,“海洋不再仅仅是我们商业的公路和国民经济的哺乳母亲,而且还是我们同各民族角斗的战场和新自由的摇篮”。〔11〕
当然,狭隘民族主义除了受到法国民族主义和本国特殊政治环境的影响外,它还有其他原因,如“非国家民族主义运动”、富有民粹精神的文化复兴运动及生物学上的族群性理论的影响等。〔10〕
这样,德国的民族主义与极权主义、种族和文化认同及经济腾飞融为一体,使其极具沙文主义和军国主义。
德国的民族主义反过来又影响了英、法的民族主义。德国狭隘民族主义在其1870年战胜法国后的大陆霸权和19世纪末咄咄逼人的经济扩张,改变了英法的较为温和的民族主义,他们也开始向德国的民族主义靠拢。而欧洲的民族主义又刺激了亚、非、拉的民族主义,在这方面最成功的就是日本。
正是这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在全球的蔓延,才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如果说18世纪是英国的民族主义领导的世界, 19世纪是法国大革命的民族主义领导的世界,那么20世纪则是德国的狭隘民族主义领导的世界。
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民族主义能否认为是现代化的内容呢?对此我们应该辩证地看问题。
狭隘的民族主义无疑应为许多灾难负责,但是不应因此而无视它的积极意义。狭隘民族主义在推动种族平等方面功不可没,日俄战争中日本获胜就是极好一例。此种沙文主义、军国主义化的民族主义破坏了自由主义的传统,使各国政府关注与扶持规模庞大的民族企业,以便于与他国竞争,这使垄断成为可能,正是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完成了第二次科技革命。狭隘民族主义最突出的贡献就是在二战以后,美苏争霸推动了科技的长足发展,形成了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浪潮。
看来,这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是把双刃剑,它既推动了现代化进程,又带来过不幸。从价值理性来说,我们不能苟同,它不是现代化进程的应有之义;从工具理性来讲,我们又不能否认它在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1〕尹保云:《经济现代化的三个层面》,载《现代化研究》(138─147页),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2〕里亚·格林菲尔德:《资本主义精神──民族主义与经济增长》,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6页。
〔3〕同上,第115页。
〔4〕Maurice Block,‘Nationalities, principle of’in J, Lalor(ed.),Cyclopedia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Ⅱ, p.939.
〔5〕同〔2〕,第182页。
〔6〕同上,第178页。
〔7〕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页。
〔8〕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56页。
〔9〕同〔2〕,第217页。
〔10〕同〔7〕,第123—125页。
〔11〕同〔2〕,第2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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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是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了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一书。通过本书的学习,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及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是我们出版本书的目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析《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创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文摘要:本文结合具体教育活动探讨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创新教学。
论文关键词: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教学 创新
(一)学生缺乏学习兴趣、主动性不高
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当代大学生的理想、信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诚信危机、政治信仰危机。部分学生崇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一些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社会责任感缺乏,团结协作意识较差,心理素质欠佳等。他们把就业作为追求的唯一目标,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专业课、外语、计算机水平的提高上,考取各种岗位证书,参加专业技能培训也是特别积极,而思想政治理论课出勤率低、上课迟到、早退现象严重,要通过将考勤与成绩挂钩才能维持。课堂上学生注意不集中,有些学生用手机上网、做其他课的作业、看杂志小说,认真做笔记以及听课的学生反而成了少数。
在与学生课下的交谈了解中发现,学生大多数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用处不大,只是为了考试顺利通过而学习。求知者没有求知的兴趣和主动性,教育者只能被动的进行灌输式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了捆绑式教育。教育学反复证明:兴趣和爱好是受教育者最深厚的内在的求知动力,只有学生感兴趣的,教育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效果不明显,关键就在这里。
(二)学生差异性较大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作为一门必修课,所有高校、所有专业都要开设,但由于上世纪90年代高校扩招以来,学生的文化基础、专业、年龄等都有很大差异。本科类院校和专科院校或高职类院校的生源不同,理科类院校和文科院校生源也不同,他们的文化基础有差异,就会造成本科院校、文科院校的学生学习兴趣较浓、学习自觉性较高;而专科院校、高职院校及理科院校的学生则积极性不高。
不同专业的学生对待《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态度也不同,学习文科的学生较喜爱这门课程,认为它与其他专业课有联系;学习理科的学生从高中二年级起已经不学政治课了,他们习惯了套用公式、演算等学习方式,对大学中突然增加的一门文科类课程很不习惯,也缺乏积极性。大学生在年龄上也存在很大的跨度,有普高毕业生、职高毕业生、也有初中毕业的预科班五年制学生,从15-20岁左右学生都要接受相同的一门课,他们的理解力自然就不同。学生知识层次高的能够很好理解就愿意学习,相反则会产生厌学情绪。
(三)教学方法单一
一些教师仍然采用简单的“一支粉笔,一块黑板”,老师讲,学生听的“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式,缺少民主、平等的师生互动平台。学生总是被动地接受知识,丝毫没有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难以产生共鸣。也有的教师虽然采用了现代化教学手段,但只是粉笔和黑板的替代品,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因此,这就造成了老师讲老师的、学生忙学生的状况。而且,与普通本科高校相比,专科及高职院校生源较复杂以及学生人文素质相对薄弱的现状,如果采用简单生硬的理论灌输,学生在难以理解时往往不易接受甚至产生抵触。如果能做到因材施教,联系实际,在尊重学生认识水平的同时,通过案例教学,深入浅出,给予学生理解和悟出的过程,然后在适宜的时候给出价值判断,效果就会截然不同。
(四)理论与实践联系不紧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是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确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4门必修课之一。根据中宣部、教育部《意见》的要求,编写工作组在编写工作中确定的指导思想是:
1、全面、准确地把握和落实中央关于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基本要求;
2、突出教材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更好地承担起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理论联系实际不是就事论事,而是着重从正面剖析问题,讲清道理,切中要害,努力做到以理服人,充分发挥的力真理的力量、逻辑的力量,培养学生科学地认识和分析复杂的社会现象的能力。脱离实际的空洞的理论灌输不及不符合此门学科的目的和作用,也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甚至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因此,必须加强教学的针对性,了解学生的思想活动和学生关注的实际问题,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五)教学时效性不强
从根本上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目的不是让学生简单地背诵现成的原理和结论,而是培养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指导自己的行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传统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更侧重于知识、观点的灌输,容易忽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因此,部分学生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课的重要性就没有清楚的认识,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学习,搞考前突击,简单地背诵原理和结论,在今后的生活中所学的知识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就需要广大教师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和方法,让书本中的知识成为指引他们的行动指南。
(六)没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传统课堂教学以教师为中心,采取教师主动讲,学生被动听,师生互动就是通过简单的提问或是背诵,学生与学生间的互动几乎没有,学生在上完课后又把知识还给了老师。要使学生学会、会学,受到“入心”、“入脑”的良好教学效果,必须培养其自主学习的精神,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教师成为课堂的组织者。同时改变传统的单向注入式教学,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相结合的双向互动教学。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使课堂活跃起来;激发学生的探求精神,达到入耳、入脑、入心的目的。
(一)实践性和现实性很强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产生的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从它们的产生、形成、发展过程来看,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是其最鲜明的特点,也就是说“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践性和现实性很强。这一重要特征决定了此课的教学效果取决于是否能够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如果采取教师带领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参观、社会服务等传统方式进行理论联系实际,在日常教学活动中不易经常开展,而且如果许多学生一起参与,教学效果也未必明显。
因此,找到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经常使用的、教学效果较好的方法就成为教学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中,案例教学法的引入无疑为理论联系实际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契合点。例如邓小平理论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探索、创新的伟大成果,与当代社会主义,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息息相关。邓小平理论通俗易懂,简单的话语中蕴涵深刻的道理,且在实践中广泛应用,并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例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正因为对国情有了正确的认识,才制定出了合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经济体制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化,使中国的经济发生了飞速的发展,中国人民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在讲授这些理论的过程中如果结合案例进行教学,必然使学生感到其实《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的理论离自己并不遥远,从而激发学生的兴趣,使教学效果切实提高。
(二)针对性和实用性很强
如“一国两制”的构想最早是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的,首先运用于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香港、澳门相继回归祖国,是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步骤,对台湾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配合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的指引下正确处理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的改革有步骤、有秩序地全面展开,改革触及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面等。
这些理论都有着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是在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中产生,在学习过程中如果不与实际相结合,其实践性、实用性、生动性就会被埋没,又走回传统马克思主义教学中枯燥、空洞、呆板的老路。由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具备的这些特点,我认为进行案例教学的探索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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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制度是指国家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的总称。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御史制度对现代检察制度建设的启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 伴随着封建专制主义政治制度的产生、巩固和加强,封建御史制度同立法、行政和司法制度一样,也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 成为世界其他各国从来没有过的一项特殊的政治法律制度。它始终被控制在皇权之下,备受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并逐步扩大它的组织,提高它的地位,使之在维护封建纲纪、巩固中央集权制度和发挥官僚机构的统治效能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完善人民检察制度,对于封建御史制度,我们可以批判地加以借鉴。
御史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一项政治法律制度,有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一般说来,秦朝为御史制度的发端或初创阶段,其正式确立是汉代,其发展的顶峰是唐代,其衰落是清代。御史机构具有十分广泛的职权,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1)纠察百官;(2)参与会审;(3)审判监督;(4)规谏建议。总之, 历代封建统治阶级都力图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职能作用来加强国家机器, 巩固其统治地位。
我国的检察制度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的设置、性质、职权、人员任免、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法定工作程序的总称,是国家的法律监督制度,也是国家整个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检察制度是根据列宁关于检察机关的职权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起来的。几十年来,我国的检察制度虽然经历了漫长路程,但是由于检察机关几经挫折、起落兴衰很不稳定,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逐步走上正规化的建设道路。总结历史的经验与教训,我们认为:御史制度中的一些合理因素会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御史制度具有通过御史纠劾百官, 控制官僚系统,进而维护皇帝专制独裁,实现对人民统治这个显著的作用, 因而它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的赞赏并加以运用。检察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社会主义法制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在依法打击敌人、追究犯罪、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在依法保护人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 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也具有重要作用。唐太宗非常重视御史制度,促进了初唐“贞观之治”的产生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践也证明,重视检察制度,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状况就好,社会就能稳定与繁荣。
封建皇帝通过御史控制各级官吏, 防止削弱、分散君权,有力地维护了其专制的中央集权。党的领导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优良传统。党对检察机关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检察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条不能动摇的政治原则。
封建社会的御史机构, 自成独立的垂直系统,直接对皇帝负责,完全不受吏部和地方机关的干涉。历史证明,这种体制有利于其监察权的独立行使。人民检察院也必须独立行使检察权,才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当前, 我们要正确认识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党的领导的关系, 认真接受党的领导,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封建御史冤滥无辜、生灵涂炭的情况时有发生,是因为他们可以“风闻奏事”,即御史在向皇帝奏事时,可以不经过调查核实,不需要真凭实据, 允许把道听途说的东西作为弹劾的根据。这是一个反面教训。检察工作涉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权益,一定要严肃认真、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及要求是:
(1)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2)必须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反对逼供。(3)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4)坚决反对主观唯心主义。
犯罪、贿赂犯罪、渎职犯罪的力度封建御史机构的主要职能对封建官吏是否尽忠于皇帝, 是否遵守法律实行监督和纠举,以维护和加强封建专制制度。为了国家安全稳定,促进廉政建设,在当前以至今后一个长期内, 检察机关要把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的打击放在首位,加强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局、渎职犯罪侦查局的建设。
监督机关也需要被监督, 这是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在我国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形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 诸如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的监督、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监督,新闻界的舆论监督,以及公民的社会监督等等。在这些监督中最重要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效力。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保障检察机关正当行使检察权、严格执法所必需的手段。加强人大的监督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步骤。
为了保证御史独立行使职权, 御史的工作安排,或由皇帝直接诏任,或由御史台的主官委派。在挑选御史上,“选之甚精, 授之不苟”。检察人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具体来说,这些基本素质包括以下几点:
(1)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2)知法懂法,信仰法律;
(3)心存正义,公正廉洁;
(4)具备良好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5)形成正确的思考方式。
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就是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在其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职业行为规则的总和。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一般司法人员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如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廉洁奉公,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要有求实精神等等。检察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努力做到。除此之外,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检察人员还有特别需要加以强调的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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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是近代中国比较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在政治上、思想上给中国人民带来了不可低估的解放作用。革命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反帝反封建斗争,以辛亥革命为新的起点,更加深入、更加大规模地开展起来。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辛亥革命对中国近代教育现代化的促进作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辛亥革命对中国近代教育现代化的影响,已有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教育思想变迁、教育制度改革和教育规模扩展方面,很少论及具体的办学途径、层次,而且对辛亥革命在这方面的内在作用缺少实证分析。关于商人与近代教育事业发展的关系,已有不少研究成果问世,侧重于商人资助小学、中学教育,以及职业教育方面;对于大学教育方面,虽有所涉及,但大多作为商人个案研究中的资助教育活动事例而提及,缺少专门而系统的研究。关于近代的大学教育状况,也已不乏研究,主要集中于官办大学和教会大学,对于国人自办的私立大学亦有涉及,但对商人在私立大学教育兴起和发展中的作用,同样缺少较全面的专题研究①。本文试图通过考察商人在民国时期大学教育兴起过程中的所作所为,及其缘由和成就,透视辛亥革命对中国近代教育现代化的推进作用。
从1894年开始酝酿的辛亥革命,其精神实质在于革故鼎新,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其所提出的主要任务除了创建民主政治、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之外,还包括发展新式教育。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体现。
一是体现于作为革命领导者的孙中山和革命党所提出的革命纲领和任务之中。孙中山于1894年在美国檀香山创建兴中会时,提出的纲领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②,体现了辛亥革命创建民主政治的任务。
1895年,他在成立香港兴中会时,手订章程规定:“本会之设,专为联络中外有志华人,讲求富强之学,以振兴中华”;“本会拟办之事,务须利国益民者方能行之。如设报馆以开风气,立学校以育人材,兴大利以厚民生。”③ 这些规定表明,孙中山及其所领导的革命党,不仅把发展新式教育作为革命的主要任务之一,而且把“讲求富强之学”,“立学校”“育人才”作为领导这场革命,实现振兴中华目标的主要途径之一。
二是体现于作为革命目标趋同者的立宪派和开明官员的改良主张之中。开办新式教育是清末各地立宪和新政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各地的立宪派和开明官员,不仅开办了不少的新式小学和一些中学,而且开办了京师大学堂和北洋大学堂,并提出了扩办各类专科大学的主张。如其中的代表人物张謇,早在戊戌维新期间,就为中国自办的第一所大学---京师大学堂拟订办法,主张将大学堂分为初、中、上三等,并按不同专业分类设堂。
1902年,他与缪荃孙、罗振玉为刘坤一起草《学制奏略》和《兴学次第》,建议尽早兴办师范学校,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各州县分别设立高等、寻常小学校,3年后各府设立中等学校,5年后各省设立高等专科学校,京师设立大学校①。1905年,他又联合一些立宪人士向两江总督建议在上海制造局附近创建工科大学,并由端方于1909年7~8月间上奏清廷②。此后,1909年12月,有出使义国大臣钱询奏请设立海军大学;1910年5~6月间又有署两广总督袁树勋,奏请设立广东大学,以造就宪政急需人才③。
但是,在辛亥革命之前,革命派集精力于推翻清朝的暴力革命,开办学校,特别是开办大学之事尚未付诸实践;立宪派人士和开明官员的扩办大学设想和建议,限于经费和时局,既无力自办,亦未获得清廷的支持和采纳。清廷的办学方针,将大学放在最次要的位置上。学务大臣唐景崇在1910年年末奏陈的《宣统三年筹办教育次第折》中,将全国学堂分为三项,第一项包括初等小学堂、初级师范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第二项包括高等小学堂、中学堂、优级师范学堂、初等农工商学堂、中等农工商学堂、高等农工商学堂、高等专门学堂、女学堂;第三项即为大学堂。并指出“以第一项为最急,第二项次之,第三项则在从缓之列”.所谓“从缓”,就是只就已设之大学进行整顿,议设之新大学均暂不开办,“应俟数年后次第增设”④。因此,终清朝之世,中国自办的完整意义上的大学仅有京师大学堂、北洋大学堂和山西大学堂三所,且规模较小,学生较少,办学范围亦较窄,均为官办。
辛亥革命成功后,到“二次革命”之前,革命党人在这短暂的政局相对稳定时段,便将兴学育才方针付诸实践。在指导思想上,孙中山于1912年4月1日正式卸去民国临时大总统职务之后,除了提出要致力于振兴实业之外,还提出了“学问为立国根本”的主张,把振兴实业和发展教育作为建设民国的两翼,且以发展教育为根本。他认为“东西各国之文明,皆由学问购来”;以往倡导革命,“以至成功,皆得力于学说之鼓吹”;民国成立之后,“前日富于破坏之学问者,今当变求建设之学问”;若“使中国学问与欧美并驾,则政治、实业自有天然之进化,将来中华民国庶可与世界各国同享和平”⑤。欲求学问,必须兴学。因而,孙中山又声明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是,“专办振兴工艺,及改良社会之大设施”,并“注重教育”,要推动从小学“而至大学堂”的教育普及⑥。在实际行动上,孙中山和革命党人积极支持和率先创办大学。
1912年,孙中山支持宋教仁联合革命党人及原立宪派人士、开明官员开办民国成立后的第一所大学---民国大学。该校于1912年10月12日获民国政府国务院批准⑦,1913年春正式成立,推黄兴为校长,转委彭允彝为校长;12月,与上海中国公学合并,改名为中国公学大学部;1917年,因上海中国公学停办,更名为中国大学。担任该校董事的共计85人,其中的代表性人物有孙中山、胡汉民、姚雨平、李烈钧、孙拱伊、谭延凯、熊希龄、唐文治、汪大燮、陈锦涛等⑧。同时,孙中山还帮助了具有高等学校水准的复旦公学在辛亥革命后的复校,于1912年3月拨款1万元作为该校的复校经费;又于1913年年初,为支持和促进复旦公学的发展,与陈其美、于右任、唐绍仪、王宠惠等组成校董会,并亲任主席①。接着,孙中山又于1914年会同伍廷芳、唐绍仪、蔡元培,赞助了金陵大学农学科的创设②。此外,黄兴也于1913年春领衔发起在北京创办明德大学,聘章士钊为校长。该校到1916年停办,后迁回汉口复校③。除了孙中山、宋教仁、黄兴等革命党的上层人物之外,还有普通的革命党人受到辛亥革命精神鼓舞而创办大学。
1912年,同盟会会员陈时,说服其父陈宣恺④、伯父陈朴生,捐田200石(约合1300亩)、白银3000两,官票5000串,书籍3000余部,折合银元共计3.9万元,在武昌创办大学,命名“中华大学”,取“振兴中华”之意。该校先办中学和大学预科,1913年4月改办大学,1915年3月呈准民国政府教育部立案,成为正式大学⑤ .该校的创办亦是辛亥革命精神的产物,陈时自述其办学动机是:“民国成立,以教育为陶冶共和国要图。”⑥在其所采取的校歌中又进一步表白说:“汉江汤汤,大别苍苍。武昌首义放出五千年历史的光芒,中华大学随中华民国同年诞降。达材成德三民大同与河山具永,与国族人类以无疆。”⑦复旦公学亦在辛亥革命精神鼓舞下,颇有将自己随即升格为大学的设想。当时正任该校校长的革命党人马相伯说:“民国光复,吾复旦亦光复矣。吾十余年来所梦想共和政府下的学校,今始遂愿矣。”并“呈准教育部照大学办理在案”⑧,使复旦公学开始成为一所没有大学之名而初具大学教育水平的准大学。
革命党人的这些举措,不仅推动了民国成立后第一所新大学的开办,而且具有引导民办大学新方向的意义。与此同时,民国政府在辛亥革命革故鼎新、振兴中华精神的影响下,日益重视大学教育,很快建立了一种集合政府、民间力量和利用外国资源兴办大学的机制。
1912年10月,中华民国成立不久,教育部就制定公布了《大学令》,不仅将政府开办大学作为一种法定责任,表明了政府提倡发展大学教育的政策意图,而且规定,“私人或私法人亦得设立大学”⑨,力图动员民间力量兴办大学,开启了大学教育的新天地。
1913年1月,教育部又专门颁布《私立大学规程》,系统规定了开办私立大学的程序和师资要求、教学设施等,为民间兴办大学制定了规范。
1914年,教育部公布的《管理留学日本自费生暂行规程令》中规定:“凡经本部认为合格之自费(留学)生毕业回国后,得与官费毕业生受同等之待遇。”鼓励学生自费到外国大学留学。这一系列的制度规定,使私立大学和自费出国留学,具有与国立大学和官费留学同等的地位。
1914年12月,教育部制定整理教育方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允许开办私立大学的基本原则。该草案首先指出教育革新对继承辛亥革命事业及其精神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为:“凡一国政治之改革,不可不随以教育之革新。政治在于整理现在,教育在于整理未来。”“居今日而言教育,非施以根本治疗不可”.其次提出教育革新的基本方针,其中第一条规定:“变通从前官治的教育,注重自治的教育。”“国家根本在于人民,唤起人民的责任心,而后学务能起色也。”这也就是说,要注重发展私立学校,发动民间力量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再次确定大学教育的位置及其发展路径,指出:“大学校为全国最高学府,其目的在培成富有理想之人物,以与世界之学术相应。”其办学的方法是:“国家择其需费较巨之科力求设备完美,如文科、法科等则听民间之私立而严格监督之;或各省互相联合创立公立大学,视其财力,考其学程,足以符大学之本旨者,准予设立,以广人才。”①从而确立了大学的三种办学模式:国立、公立和私立。
为了动员民间力量办学,教育部还制定了奖励捐资兴学者的办法。如1913年,教育部公布《捐资兴学褒奖条例令》,规定:人民以私财创立学校或捐入学校及有关教育事业,捐资在100元至1万元者,均经由地方政府呈请不等级别的褒奖②。此后,多次修订这一奖励条例。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又于1929年公布《捐资兴学褒奖条例》,除重申1913年的奖励办法外,还将授奖的最低捐资额度提高到500元,对捐资在3万至10万元和10万元以上者,由国民政府给予明令嘉奖,对持续捐资者累计其捐资数额晋级嘉奖;并规定所捐资的动产或不动产均“折合银元计算”③。这些奖励条例所规定的授奖范围,既包括资助中小学教育者,更包括资助大学教育者。
民间捐资兴学,早就有之,但民间资助大学教育,则在辛亥革命之前尚未见及。在清末新政时期,虽有如张謇这样的个别绅商向政府和官员提出过开办大学的建议,也萌生过自办大学的设想,但均因时代条件的限制而未能如愿。只有到了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在辛亥革命精神的影响下,政府所制定的以发展大学教育为重点,以发展私立学校为导向,以动员民间力量为重要途径的发展教育方针,才为民间的捐资兴学活动构筑了进入大学教育领域的新平台,使商人的兴学活动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民间捐资兴办大学,其捐资者当然包括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但是其中最主要的捐资者应属从事各种工商业投资和经营的商人,及商人化的具有官僚、军人等其他身份的人。这在中华民国教育部所编的《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中有足够的佐证,其所记录的出资1万元以上资助大学的总共有卢木斋、胡文虎、杜月笙、程霖生、陈芝琴等5人④,可以说全是商人。其中胡文虎是华侨大商人,程霖生是上海地产大商人,陈芝琴是天津买办大商人;而卢木斋,在晚清时曾官至提学使,民国后则广置地产,并投资于开滦煤矿、启新水泥厂、济安自来水厂、耀华玻璃公司、张家口电灯公司,已经明显地商人化;杜月笙则既是帮会老大,也是大商人。另外,1936年教育部公布的一份嘉奖捐资兴学3~10万元的人员名单中,捐助大学的有:海南籍广州彩票商人霍芝庭(捐资4.8万元),华侨商人胡文虎(捐资3.64万元),军人黄旭初、李宗仁、白崇禧(合捐4.8万元)⑤。这两则记录当然不够全面,有的资助者没有登记在内,不过下面的一些具体例证,还将继续证明这一点。
辛亥革命虽然建起了商人捐办大学的新平台,但是商人的捐办大学活动并非随之而至。捐办大学与捐办中小学大不相同,需要有大得多的资金,商人必须要有较大的资金积累才有能力捐办大学,必须要以工商事业的发展和稳固为基础,正如张謇所说:“父教育而母实业。”⑥在辛亥革命后的最初几年,特别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商人们主要是乘国内、国际的有利时机致力于兴办工商实业。
到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时,不仅中国的工商实业获得较大发展,而且商人们的个人财富也获得了较多增加,加之世界格局被认为是进入了“和平竞争”的时期,商人们便迅速投入于捐办大学的活动之中。商人捐助大学教育的动机,主要表现为思想意识、培养后代和谋求救亡图存三个方面。
在思想意识方面,辛亥革命之后,随着振兴实业高潮的持续兴起和民族工商业的较快发展,特别是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中国资本主义发展“黄金时代”的刺激,使不少胸怀大志的商人日益意识到发展大学教育,以提高工商界的学识水平,进而促进工商实业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性。
著名的南通实业家张謇,早在1905年向两江总督建议创建工科大学时,就指出了兴工以兴学为本的原则。他说:“苟欲兴工,必先兴学。”建立工科大学,将使中国“有完全之工学”,使“各省热心从事工业之处,得有相助为理之人”,避免以往的“瞎骑盲进”现象,“于国计民生,关系实重且要”①。辛亥革命后,张謇的这种思想理念更加坚定,并付诸于一整套的促兴大学教育的实践活动。
上海著名棉纺织企业家穆藕初,则更多地阐述了兴学与兴商、兴国的关系。他在1920年为资助北京大学优秀学生留学之事致函蔡元培说:“窃思吾国学术尚在荫芽时代,欲求高深之学,非求自欧美不可。”②把选送中国优秀学生赴外国大学留学,视为学习和引进外国先进科学知识,使中国得以弥补欠缺,跟上世界发展潮流的不二法门。
1922年11月,他作为东南大学代表出席太平洋商务会议秩序委员会会议,在讲话中指出:中国自1903年推行新教育制度开办新式商业教育以来,“甲乙两种商业学校之程度,仅足供初等商业之训练,未能培养高等人才,实不能应社会之需要”,“欲求有管理他人及组织事业之能力,足为工商界之领袖者”,则必需开办商业大学③。因此,他积极促成了上海商科大学的开办。
1928年11月,他又在为中华国货展览会开幕而撰写的文章中说:“余在我国工商业中不无痛苦之经验,故深感提倡国货之根本在科学教育。”并提出三条办法:“一面努力提倡科学教育,积极扩充科学教育之各种设备,在各大学设极完备之研究室,务以与各国大学研究室设备相等为目标而努力进行。一面提高科学教育之程度,务使在校学生,不仅以略知科学大意为满足,务必进求深造,以创造为己任。一面再择本国大学教授及毕业生之有专长者,资送国外专精研究,俾在本国设备未完之时,先造就可以应用之人才。”④上述两位著名企业家所指出的发展大学教育,以适应民国时期所面临的工商实业和学术发展之需要,可以说是不少杰出商人的共识。诚如穆藕初所言:“在此商业发展蒸蒸日上之时,举凡实业界之领袖人物,亦已公认需要一强有力之教育机关。不仅以之完成商业专门知识与学艺,抑须以之造成有管理之能力与领袖之干才者。”⑤ 穆藕初在此所说的这一强有力之教育机关,就是商科大学。在培养后代方面,民国成立以后,许多商人为使自家的工商事业后继有人,纷纷把自家的子弟送入国内外大学就学,成为大学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社会基础。
送后代上国内的大学学习,是商人们培养后代的一种主要选择。在民国时期的大学生中,来自商人家庭者占有多少比重,由于缺乏资料,难以统计。不过,有一则关于燕京大学学生来源构成的统计,可以作为一项佐证,1925年时该校的学生中有三分之一来自商人家庭。
送后代出国留学接受大学教育的商人,亦大有人在。其中的典型者,如火柴业大商人刘鸿生送4个儿子留美、4个儿子留英、2个儿子留日,送3个女儿分别赴美、英、日留学⑥。无锡的棉纺织业和面粉业大企业家荣宗敬、荣德生家族,除了送子女到国内的大学就读外,还有多人出国留学,“七儿、九女及二房两孙在美,每月共需费用1000美元;外孙中则五女所生美生、三女所生能伦,亦均赴美留学”.
以至于使他想到:每年耗此巨资,国内大学“如果办得好,较外国为便,且免漏卮”⑦。于是,决心自己集资创办大学。
在谋求救亡图存方面,把兴办教育作为中国救亡图存的一个重要方略,自晚清就已有之,民国成立以后,仍是商人捐资办学的一个主要动机。如华侨商人陈嘉庚于1919年创办厦门大学时,号召工商各界说:“今日国势危如累卵,所赖以维持者,惟此方兴之教育与未死之民心耳”;“救亡图存,匹夫有责”;“众擎易举,众志成城,是所望于海内外同胞也”.使有的闽商感到:“如果不惟陈君是助,就不是人。”①其他捐办大学的商人,虽然没有像陈嘉庚那样直白的救国表示,但亦有同样的思想。如张謇建议创办工科大学时说:“棋劫将穷,河清难俟,权衡形势,而先其所至急”,则莫若于此②。穆藕初在促办上海商科大学时,也有同样的思想,旨在提高国货生产之水平以增强抵制洋货之能力。
商人对大学教育的投入,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创办和资助私立大学。商人在这一方面的举动,可谓建树颇丰。从1919年起,商人出资创办和资助私立大学,开始有比较明显的举动,使20世纪20年代成为商人捐办大学的高潮阶段。其中最突出的是商人资助创办南开大学和厦门大学以及南通大商人张謇的开办大学事业。
在私立南开大学的创办过程中,商人捐助居于决定性的地位。南开大学于1919年由南开学堂升格而成。南开学堂由张伯苓、严修、王奎章合作,于1904年创办。张伯苓说,南开学堂之创办,靠的是“严范孙、王奎章二先生之捐助常年经费,郑菊如先生之捐助南开地亩,以及袁慰亭、严子均二先生等之捐资起建校舍”③。此中的严范孙即严修,他虽是一介文人,当过清朝的学官,但他也是宁波慈溪籍大商人家族的后代,其祖、父辈是天津著名盐商,积有丰厚家资,使之能够给南开学堂捐资;王奎章是名列天津“新八大家”的钱庄商人,在创办南开学堂时,他不仅自己出银1万两,还带动天津盐商纷纷解囊资助,共计筹集捐款2.6万两;郑菊如是一亦绅亦商之人,拥有祖传的美庆成罗底铺;严子钧是上海的慈溪籍严家大商人,被严修拉来捐助;唯有袁慰亭(即袁世凯)是官员。
到南开学堂升格为南开大学时,得到商人及涉商人士的更多捐助。对此,张伯苓有较详细的叙述,他说:“民国七年冬,苓自美归国,壹志创办大学,得前大总统徐公(徐世昌)、黎公(黎元洪)及李秀山(李纯)先生之赞助,遂于八年春,建大学讲室于中学之南端隙地……九年,李秀山先生捐助遗产五十万为大学基金。十年,李组绅先生捐助矿科经费,于是大学又增设矿科。”“在大学部,有李秀山、袁述之、卢木斋、陈芝琴、李组绅、傅宜生(傅作义)、李典臣、吴达铨(吴鼎昌)诸先生,以及美国罗氏基金团等,或慨捐基金,或资助常费;或出资建筑校舍,或解囊充实图书。尤以吴达铨先生所发起之‘南大学生奖助金’运动,每生年得奖助金三百元,名额约三四十人,于清寒学生嘉惠尤多!”④ 此中,属于商人者5人:李组绅(5年累计捐助矿科经费15万元)、卢木斋(捐助图书馆建设费10万元)、袁述之(河南矿商,捐助理科经费7万元),陈芝琴(捐助1.5万元)、吴达铨(捐助学生助学金),他们的捐助额度均在1万元以上;其余5人均有军人和官僚身份,但除傅宜生、李典臣外,均在天津等地有大量的工商业投资⑤,已明显地商人化,且捐资数额较小,徐世昌捐1.67万余元,李纯所捐遗产50万元实际交付10万元,其余均在1万以下⑥。此外,王奎章之子王益孙捐白银十万两(约合银元14万元),并动员盐商富户捐地、捐物、捐款⑦。其他捐款在1万元以上的还有商人化的官员梁士诒、周自齐,各捐4万元⑧。
厦门大学是一所完全由商人捐资开办的私立大学。华侨商人陈嘉庚于1919年出巨资创办厦门大学,气势非凡。他“认捐开办费100万元,作两年开销,复认捐经常费300万元,作12年支出,每年25万元。并拟于开办两年后,略具规模时,即向南洋富侨募捐巨款⑨,以期学校的持续发展。后来,他曾于1927年和1935年两次在南洋募得基金20万元和30万元①,但”募捐巨款“之计划未能如愿,加之自己经营的企业不景气而最终于1933年停歇,无奈于1937年申请国民政府将厦门大学收归国立。至此,他对厦门大学的实际捐资数额,正好为其在开办时所承诺的400万元②。
张謇从清末起就在家乡捐办中小学校及师范和各种专门学校,并有创办大学的设想,从1919年起便将设想付诸实践。他于1919年因苏北农垦事业的迅速发展,急需更多的具有高深农业研究基础的专门人才,于是将自己前设的农业专门学校改制为”私立南通农业大学“,设有农艺、农化、畜牧等系。于1926年,将1912年由自家开办的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升格为”南通医科大学“.于1927年,将1913年联合一些纺织企业家创办的南通纺织专门学校,升格为”南通纺织大学“,除原设的纺织、染化两个系外,又增设了金工系。于1928年,将南通纺织大学与南通农业大学、南通医科大学合并,组建”南通大学“.
除了上述三个典型之外,还有面粉企业家荣氏家族于1947年创办江南大学,预算耗资200亿法币。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工学院、农学院,三院下辖九个系③。
至于商人们对私立大学的分散捐助,亦多有事例可举。如对复旦大学的捐助,潮州巨商郭子彬于1921年捐资1万两白银建造学生宿舍,又于1923年捐资5万两白银,兴建心理学院教学楼,称”子彬院“;后来又由其子郭辅庭捐助心理学院的开办费④。华侨商人黄奕住,于1921年出资1.5万元,建立”奕住堂“,用作图书馆和办公楼⑤。烟草企业家简照南、简玉阶兄弟,于1921年捐资5万元建造”简公堂“教育楼⑦ .杜月笙亦捐助2万元⑧。又如1924年创办的上海大夏大学,其创办和扩建经费,除了由先后任董事长和校长的王伯群筹措11万余元,并以家产向银行抵押贷款外,也得到了商人们的不少捐助。杜月笙捐2万元、程霖生捐1.5万元,胡文虎捐1万元,乔鸿增捐0.6万元,戴培元、吴宽各捐0.5万元,李逖先捐0.3万元⑨ .简照南、简玉阶兄弟还分别对南开大学、武昌大学、暨南大学捐助了办学经费瑏瑠?。侨商胡文虎,还对广州岭南大学、暨南大学、厦门大学捐助了办学经费。化工企业家吴蕴初对燕京大学、沪江大学有所捐助。
2.捐助国立和公立大学。民国成立以后,”政府曾有全国设四大学之议,其预定地点为北京、南京、武昌及广州,终因人力及财力关系,事未果行“,直至1921年以后才有新的国立大学的开设,商人也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第一所新设国立大学是东南大学,于1921年正式成立?瑏瑣 ,是由商人助成的。
1920年,张謇联合一些著名的江浙商人集资支持东南大学的创办。张謇、穆藕初、陈光甫、钱新之、聂云台、荣宗敬等著名商人出任校董会成员;穆藕初、钱新之、聂云台还担任经济校董。这些校董都设法为东南大学筹措经费资助,穆藕初资助农具院建筑费6000元;以荣宗敬为首的上海面粉公会,补助改良小麦试验费每年6000元,又拟资助4.6万元购地40亩扩充小麦试验场;以张謇、聂云台为首的上海纱厂联合会,补助改良植棉试验费每年2万元;由上海合众蚕桑改良会,补助本年蚕桑试验费4000元。
紧接着,商人们又支持了第二所国立大学---上海商科大学的创办。该校于1921年由东南大学、暨南学校联合发起筹组,其合组委员会的15位委员中有黄奕住、史量才、聂云台、穆湘玥(穆藕初)、钱新之、张公权、陈光甫、简照南八位著名商人①。第三所新设国立大学才是完全由政府机构交通部创办的交通大学,于1922年正式在教育部立案②。此后,国立和公立大学逐渐增设。此外,还有商人们对国立大学的分散资助。如霍芝庭、胡文虎二人分别于1934年和1935年为中山大学建设石牌新校区捐资4.8万元和3.6万余元③。
3.资助和奖励大学生。商人对大学生的资助和奖励,除了个人提供资助的方式以外,还采取了集体提供资助的新方式,即使是个人提供资助亦出现了基金的形式。
在集体提供资助的方式中,最典型事例有:
浙江湖州南浔大丝商刘锦藻家族所设义庄,在20世纪20年代,将奖励资助族中子弟上大学及出国留学作为”义举“之一。在其规条中,有资助、奖励族中子弟上学读书的专门条文,有关资助大学生的条文规定:”省学毕业送考京师大学堂者支钱三十千,官费咨送出洋游学入高等专科者,东洋支钱四十千,西洋倍之。“有关奖励学业优异者的条文规定:”大学堂毕业分科列最优等者八十千、优等六十千、中等五十千,选科最优等六十千、优等中等五十千。“
以旅沪宁波商人为主体的宁波旅沪同乡会,则成立了资助同乡弟子上大学的基金会。1931年7月,宁波旅沪同乡会会长虞洽卿,在上海各团体为其莅沪50年举行的纪念大会上提出建立”四明大学“的倡议,获得旅沪宁波商人的广泛赞同,并开始筹备。在筹备期内,于1934年议定先设”四明大学奖学金“,资助和奖励在学之本籍优秀大学生,旨在”奖进甬籍优秀子弟研求高深学问“,由虞洽卿等宁波籍著名商人和少数教育界人士共25人组成委员会。基金会初定奖助名额为125人,每人每年400元。当年的第一届奖学金总额为5万元,由四明银行、三北轮船公司,以及虞洽卿、刘鸿生、王伯元等6人认捐。计划以后每年增加奖助学生125人、金额5万元,直至第四届的500人、20万元⑤。
在个人提供资助的基金中,最典型的事例有:
化工企业家吴蕴初,于1930年发起成立”清寒教育基金“.该基金由吴蕴初所办的天厨味精厂及其个人出资,”以资助家境清寒有志深造青年为宗旨“,资助对象以学习化学及化学工程的大学生为主,至1937年抗战爆发止,共资助学生200名,发放款项4万余元⑥。
旅沪宁波籍银行家王伯元,自己出资于1931年设立”伯元奖学金“,资助高中毕业,成绩优异,有志进入大学的学生。前后共资助学生90余人⑦。
4.资助学生到国外大学留学。这方面的典型事例有:
穆藕初于1920年决定捐资5万两,设立基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留学⑧。先出资1万两,资助北京大学选派5名优秀学生”赴欧美大学求学“⑨。1921年,又捐赠1万银元,资助河南的4名学生去菲律宾留学。后来,又先后资助10多人出国深造瑏瑠?。简照南、简玉阶兄弟,从1920年起由简氏个人及其所办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设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赴英美大学留学,计划每年选派15人(简氏个人资助5人,公司资助10人),连派三年,共计45人,最终实际选派37人①。
总的来说,捐资兴办大学可以说在商人中已形成一种相当的规模,尤其在捐办大学方面,其贡献更为卓著。据国民政府教育部的统计,1929~1937年全国获得教育部褒奖者及其捐资兴学金额总数为636人、32 327 645元﹡,人均捐资数额为50 829元。其中,捐资最多的年份为1936年,达到20 971 705元,占总数的64.87%;捐资者人数为60人,排在9年中的第6位,人均捐资数额为349 528元,位居第一,且大幅超过其余年份的人均捐资数额。在捐资总数中,捐资兴办专科以上学校的总金额为21 670 900元﹡,占各类捐资总数的67%;捐资最多的年份亦为1936年的20 262 240元,占该项总数的93.5%,占该年各类捐资总数的96.62%.其中还有捐作贫寒学生补助金者9900元,捐作教学基金者451 090元,捐作奖学基金者21 420元,其资助对象也包含专科以上学校及其学生②。这里所显示的资助专科以上学校的金额,无疑以大学为主要资助对象,而且有些年份数额特别巨大。当然,在这笔巨大的捐款中,捐助者会涉及各个阶层,但是商人无疑是最主要的一个阶层。
商人在民国时期捐办大学活动的意义,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对民国时期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进作用,助成了民国政府所提出的三种模式办学方针,促进了大学教育规模的扩大。具体而言,这一作用的发挥主要有四个表现。
1.推动私立大学的兴盛。从国立、公立、私立三种大学的数量构成来说,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由国人自办大学的资料显示,国立大学,从清末时的3所,直至1920年无一所增设,而新设的私立大学则达11所之多,其中由商人出力甚多的有著名的南开大学和厦门大学③,使私立大学成为这一阶段中国大学教育发展的主流。即使到了1926年,国立大学增至17所,公立大学增至8所,私立大学亦已增至15所④,私立大学在数量上几乎与国立大学并驾齐驱。如果加上未获教育部批准立案的私立大学,其数量和所占比重就更大了。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虽然加强了国立大学的建设,有些私立大学被收归为国立大学,但私立大学仍保持着发展的势头。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一年的1936年时,国立、省立(公立)、私立大学的构成状况是:学校数量,国立大学13所,省立大学9所,私立大学20所。在校学生数量,国立大学11 694人,省立大学4689人,私立大学13 033人,私立大学在校生数量超过国立大学的11.45%.岁入经费数量为,国立大学13 943 158元,其中财产收入27 610元、捐助收入150 000元、杂项收入156466元;省立大学4 408 542元,其中财产收入580元、捐助收入50 000元、杂项收入657 874元;私立大学9 025 834元,其中财产收入304 128元、捐助收入3 116 096元、杂项收入2 270 660元,捐助收入为国立大学的20多倍⑤。这一统计表明,私立大学除了经费之外,在学校数量和学生数量上均超过了国立大学,而且其经费来源中以捐助收入为最多。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以后,中国的大学教育受到严重挫折,私立大学受挫更重,国立大学日益成为大学教育的主体。抗战胜利后,经过恢复,私立大学之阵营虽已不及国立大学但仍有所发展。到1949年时,全国有国立大学39所,私立大学27所。私立大学较之1936年增加了7所⑥。
2.引起政府对私立大学的重视,使之走上了一条有规可循的制度化发展道路。从1919年起,各地相继设立私立大学,发展势头颇猛,难免鱼龙混杂,参差不齐,甚至出现”借办学以敛钱,以开办大学为营业者“①的现象。对此,民国政府教育部,除了不断完善私立大学法规之外,还迭次加以调查整顿,将学科设置和教学质量合格的私立大学予以注册登记,其余者或责成整顿,或指令停办。凡经注册登记的私立大学,不仅对其加强业务监督,务令符合大学规章,而且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使之规范而持续发展,有不少成为名校。
3.促进了国立大学的发展。商人捐办大学的领域虽以私立大学为主,但亦关注国立大学的建设。如上面所说的商人们对创办东南大学和上海商科大学的支持,以及对中山大学校舍建设的资助,对北京大学、河南大学的学生留学资助,都对国立大学的建设和教学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帮助和导向作用。尤其是助成东南大学和上海商科大学的创办,由于该二校是民国后新设大学的第一所和第二所,其促动作用不可小看。
4.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大学的学科建设。商人在捐办大学时,有的会根据自己所经营的企业行业,或资助某一大学开设相应的专业学科,或在自己集资开办的大学中设置相关的专业学科。
如旅津宁波商人李组绅是矿产企业家,所以与严修、张伯苓商定在南开大学创设矿科,并由自己独力捐助开办经费②。此举,不仅为南开大学开创了一个新的学科专业,也为全国各大学所稀有。
又如助成东南大学的商人们,结合自己的行业设置相关的学科专业。穆藕初与自己经营棉纺织业,改良棉花品种,引种美国棉花相结合,委托该校农科负责华商纱厂联合会所设植棉改良委员会的棉种研究、改良和推广工作;并由华商纱厂联合会,在1921~1924年间每年提供经费2万元,在全国设立植棉试验场16处③。既有利于棉种改良,也有益于学校植棉专业的进步。
再如郭子彬父子资助复旦大学建设心理学院,使该校建立心理学专业的设想得以实现,成为中国较早设有心理学专业的大学之一。
面粉企业家荣德生,于1947年在无锡创办江南大学时,先设有文学院、理工学院、农学院。到1948年,又根据自己所经营的企业行业的需要,并得到面粉工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的支持,增设了面粉专修科,成为国内外大学的独创④。
第二,对人才培养方式起到一定创新作用。主要表现在选拔资助对象时把学习成绩与品德、能力相结合,并委托有关专家管理。如穆藕初在捐助大学生出国留学时,所采用的选拔方式是”不限省份,不限科目“,以”道德、能力与学问并佳,日后堪为各界之领袖者为合格“⑦ .”委托蔡孑民(蔡元培)君以个人资格于国立北京大学毕业生中择优送之“.由其创建的”穆氏奖学贮金“,”委任黄任之、沈信卿、蒋梦麟三君为管理人“⑦,实现了选拔资助对象上的商人与教育家相结合,资金使用上的捐助者与用者相分离,从而避免了人情关系的干扰和个人意志的偏见。这种资助方式,使穆藕初所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中,大多成为杰出的人才。如第一次资送赴欧美留学的五名学生:
罗家伦,赴美国研究教育及比较文学。后继续游学英、德、法等国。返国后先后任清华大学、中央大学校长,新疆监察使,驻印度大使。段锡朋,赴美国研究经济政治学。回国后在武昌大学、中山大学任教。后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干事,教育部政务次长,国立政治大学教育长等职。汪敬熙,赴美国研究心理学。归国后任中州大学(河南)、中山大学、北京大学教授。
1934年起任中央研究院心理研究所所长。
1946年任联合国文教组织自然科学处国际科学合作组主任。周炳琳,赴美国研究社会经济,继入巴黎大学、伦敦大学学习。回国后先后任教于北京大学、武昌商科大学、清华大学等。
1937年任教育部常务次长。康白情,赴美国研究文学社会学。回国后先后任中山大学、文化大学、华南联合大学教授⑧。
又如第二次资送赴菲律宾留学的四名学生中,除了有两人情况不明外,还有两人:
韩朝宗,由菲律宾留学结束后赴美国留学,专修金属材料试验及冶金研究。归国后任国防设计委员会冶金委员、军政部兵工研究委员。张纯明,由菲律宾留学结束后赴美国留学,主修社会、政治学。回国后任南开大学政治系教授、系主任。抗战中任行政院秘书、河南省政府委员等职①。
此后,资送出国留学的学生中所取得成就的佼佼者有:方显廷,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主修经济学,后获纽约大学获经济学学士、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
1929年1月任南开大学社会经济研究委员会研究主任兼经济系教授。
1946任上海中国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
1947年年底,受聘参加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工作,任经济调查研究室主任。
第三,对商人捐办教育事业的方式产生了提升作用。在商人捐办大学活动中,除了继续采用传统的个人直接出面的捐助外,日益增多地采用了基金会、董事会之类的有组织的方式。这些组织都订有自己的章程,一切按章程办事。从而使得商人的捐资兴学活动更趋于规范化和合理化。
第四,对商人自身素质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商人通过送自己子弟上大学、出国留学,尤其是通过资助大学建设和资助非自家子弟上大学和出国留学,既使中国人的接受大学教育率得以提高,也使商人阶层的素质构成得到明显的提高。据徐鼎新的研究,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能够统计的1108名新式企业经理、董事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为229人,占总数的20.7%,其中毕业于本国大学者129人,占总数的11.6%②。又据苏云峰的研究,在1912~1928年间,有案可稽的著名商人377名,其中受过大学教育者126名,占33.4%,内中88人有在国外大学留学的经历,占有大学学历者的69.8%③。
总而言之,辛亥革命启动了近代中国大学教育较快发展的进程,而在奠定大学教育基本格局的过程中,私立大学不仅具有引领潮流的作用,而且居有半壁江山的地位,其中的商人捐助既是私立大学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国立大学发展的援助力量。如果没有以商人捐办,没有私立大学的加入,那么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水平将大为降低,教学的现代化水平亦将会显得更加落后,商人队伍的现代化进程亦将严重滞后。由此可言,动员和利用商人捐资办学,是近代中国发展大学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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