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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逐渐提升,法治国家的建设也在逐步进行,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1我国现有的家庭教育法律
《婚姻法》对家庭关系中的父母教育职责做出了一系列规定。总则部分提出了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家庭关系一章中提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其中,抚养强调的是经济和物质上的义务,教育强调的是心理和精神上的义务。同时,该章还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一章规定,即使“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综合以上法律规定,我国的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主要强调的是父母的教育义务,是基于监护制度上的义务。这些法律法规,相对零散,并且多为引导性规定。我国自古便有家事内省的传统,这些方针性的法律规定符合我国法文化的发展规律,同时也对家庭教育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但是,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缺乏健全的追责与救济制度的家庭教育法律越发显得苍白无力,大量儿童被伤害案件的调查分析结果印证了这一说法。
2我国家庭教育法律存在的问题
2.1家庭教育内容不科学
在不少儿童被伤害案件中,加害人心理扭曲和手段残忍使受害儿童受伤严重,不少受害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匮乏,使一些本可避免或伤害程度能减轻的情形没能出现。以安徽天明小学校长杨某性侵小学生的案件为例,杨某被指在12年间先后对9名四年级以下女学生实施性侵。12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受侵害的学生也不是少数,然而杨某的行为却没有及时被发现,年幼的女童大多不懂或不敢向家长反映,少数女童向父母透露的只言片语,也被大意的家长忽视。纵观当前我国的家庭教育,主要集中在学业教育上,其他生活和养成教育依旧是薄弱环节]。例如,性教育依旧像亚当和夏娃的禁果,被家长难于启齿,孩子不主动提及,鲜有家长会主动进行性教育,即使对于主动发问的孩子,很多家长也会选择用回避或者遮掩的方式回应。我国目前涉及家庭教育的法律,仅在原则上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至于如何教育,教育什么,教育的效果检测,没有更加详尽的法律规定。
2.2监护人时而出现实际缺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但是现实中,有很多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不能很好的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留守儿童就是典型的例子。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但是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的挑选与考察,没有相应的补充说明。对留守儿童而言,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人是父母,而实际监护留守儿童的是其他亲友,在外的父母教育无力,一旦实际监护人教育无心或教育无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便出现空档。
2.3教育缺失后的追责制度不完备
法律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义务,大体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对子女在政治上、思想上、品质上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教诲;二是积极地为子女提供接受学校教育的良好的条件和机会;三是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和保护义务。如果父母没能很好的履行这些义务会如何呢?对于受教育义务而言,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提供了违反其的救济,即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根据《婚姻法》,如若父母未能很好的管教未成年子女,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父母未履行保护义务,致使未成年子女受到伤害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等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而父母对于子女的安全教育问题,和其他思想、品质教育一样,仅属于道德层面和家庭内部问题,未能做好安全教育的家长,也仅在事发后得到一声叹息,没有追责制度来约束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
3我国家庭教育的法律规制
对于家庭教育问题,如果说讨论是法律调整还是道德调整是方式问题,那么讨论由社会介入还是家庭自治便是维度的问题,儿童被伤害是一个需要多方式、多维度解决的问题。在各种方式和维度中,从法律层面着手,对当前零散的家庭教育法律进行规制,不仅是法治的题中之义,也是当前形势下完善家庭教育最有效率的方式。
3.1明晰家庭教育的内涵
我国法律虽明确指出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义务,但是对于家庭教育一词的内涵未作明晰规定,如何界定父母有没有教育孩子?如何界定父母是否教育好了孩子?这些问题不仅对于法律领域是个难以界定的难题,对于教育领域,也是个难以界定的问题。但是不能因为他难,我们就不去界定,以致于在道德自律效果不佳的情形下,作为道德最低限的法律也无章可循。《婚姻法》所指的父母的家庭教育义务,仅为原则性规定,有必要通过司法解释等明确家庭教育义务应该包括的具体内容,比如应该包括安全意识教育、性教育等等。尽管有观点认为,法律不能事无巨细的什么都规定,比如“常回家看看”入法引起广泛争议,但是法的引导作用,首先需要通过文字的法律条文公布于众,再潜移默化入人心,切实发挥作用。通过法律规定家庭教育的具体内涵,能有效引导家庭教育内容趋于科学化,也能令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家庭教育内容的合理性。
3.2改变对家文化的曲解
对于家的描述,如“家是温暖的港湾”、“家丑不可外扬”等,体现了社会对于家的理解,家是一个相对狭小的空间,很多家庭事务需要在家庭内部解决,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愿意通过外部途径。这些观念的形成和沉淀已久的中国式家文化以及面子因素息息相关。在这种家的观念之下,儿童的抗伤害能力培养,成为家庭的主要职责,社会培养被弱化甚至被忽视,一旦家庭职责缺位,儿童受伤害的几率大大增加。一旦伤害发生,对于可能会影响家庭声誉的案件,一些家庭会选择隐瞒,而一些家庭成员间的伤害案件,往往被认为是家事而自行解决,并未递交到有关部门。就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通过立法手段来强制要求受伤害儿童的家庭不得隐瞒受伤害事实并不合适,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问题,告发可能引发对儿童的二度伤害并对整个家庭造成不良影响,不告发则让犯罪嫌疑人可能逃避制裁,危害更多的儿童。目前法律能做到的是,通过规范社会组织的立法,让更多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改变多数家庭对家文化的曲解,使其能够勇敢的站出来举报犯罪嫌疑人,避免更多的儿童受到伤害,法律的天平在家庭利益与社会正义间进行均衡,这种曲线手段会更加人性化与合理化。
3.3监护人缺位的补救
留守儿童是社会城市化的产物之一,它的出现可以用必然二字形容,这种现象带来的实际监护人的缺失,家庭教育的缺失,看似必然,实则是法制不健全的产物。当法定监护人不能实际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时,法律是否应该有所作为,对监护职责做出一个让渡或委托,让能真正履行它的人,作为法律意义和实际意义重合的监护人。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受让法定监护的人以利相导,让其主动、积极地履行监护义务。法律顺势引导,而不是视而不见或强迫接受,对于留守儿童等类似监护人缺位的情形,是有效的补救方式之一。
3.4家庭教育缺失的追责
家庭教育的内涵明晰之后,也为家庭教育缺失的追责,提供了前提,但是光有前提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多细致的法律为追责提供依据。主要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第一,未教育或教育明显不足,未造成严重伤害的,由民法进行调整,追究有法定教育义务者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该情况的起诉人可以是未成年人本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的其他至亲,甚至可以扩大范围,授权一定的组织和机构对该行为进行起诉,以保障家庭教育的充分实现。第二,未教育或教育明显不足,造成严重伤害的,由刑法进行调整,可以考虑纳入到现有的法律规定中,与遗弃罪进行合并,精神遗弃,同样也属于遗弃的一种。在追责过程中,尤其需要注意对未教育和教育明显不足进行明确界定,以防有法而难以适用的情形出现。同时,何谓因未教育或教育明显不足造成严重伤害,也是需要进一步探讨和深究的问题。每每有儿童被伤害案件曝光,都会引发一次民众愤慨与谩骂的大爆发,要求严惩加害者的意见不断出现,公众的积极发表意见体现了民众对社会事件的关注,这是民众权利意识提升的表现之一。但是,在民众把目光集中投向加害者和受害者的同时,是否可以拓宽视野,将目光也投向本原,投向我们的家庭,让家庭回归家庭,让家庭承担起其应有的教育职责,用法律规制家庭教育,补足道德自律的缺口,但愿今后儿童被伤害案件越来越少。
一信任危机的症结所在
1.原辅料、品控、环境、规程控制是决定食品品质的源头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个人认为其根源在于企业自身诚信缺失,进而造成公众对企业信任度大大降低。而信任危机源于食品自身的品质,只要控制好食品使用的原辅料,控制好操作环境与操作规程,保证食品本身的品质过硬,就不必惧怕任何机构的检验,也就不会产生轰动媒体的任何信任危机。对原辅料的控制可以在上游源头上从根本解决食品的品质问题,从而使得食品的安全与品质得到根本的保障。原辅料的生产、运输、存储都应在合适的设备中与适合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原辅料的处理流程亦应避免任何污染的可能,在操作规程方面应严格实行保质期与标准食品处理操作规程,以保证食品质量的万全。食品的生产环境应该比药品的生产环境更加严格,我国的多起食品案件的产生都是因为环境因素引发的,因此,定期的严格、规范、安全的杀菌技术的使用是食品品质的必要保证。有报道说,目前应用物质的第四形态——等离子体全方位二十四小时的杀菌在我国的食品工业生产中被认为是较为可行且安全的环境保证措施。提高食品的品控人员对于食品的关注度,加强食品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包括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配料过程、成品包装等现场过程以及实验室过程都要进行严格的品质控制与管理。
2.生产企业的道德底线是信任危机的症结所在
自从我国的食品工业出现全面的信任危机,包括媒体在内的我国监督、管控部门以及食品工业企业自身都在寻找破解信任危机与解决信任危机症结的钥匙。笔者认为,其实这把钥匙就是我国食品生产企业本身的道德底线。一家没有任何道德底线的食品生产企业爆发轰动媒体的食品案件是迟早的事情,而一家有道德底线的食品生产企业不仅会将精力不仅放在拓展市场、促进销售等方面,还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抓食品安全生产方面,这样的企业出现负面事件显然几率很低。诚然,“利己”可以做为企业生产的目的,企业可以为“利己”而采取降低成本的措施,这一点天经地义。但是,任何食品企业都不能将“利己”做为企业生产的唯一目的,那些将“利己”当做企业生产唯一目的企业必然会在“利己”的基础上不择手段,当“利己”已经“损人”时,“利己”就变成了无道德底线的“利己”。任何食品生产企业都应在保证“不做恶”的基础上以道德标准约束企业自身的行为,进而才能在企业的整个食品产业链上全方位地以道德为保证,生产出符合健康标准的绿色食品。找到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容易,但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需要我国各级部门形成全面的责任体系,在企业建设诚信生产的同时,对食品安全生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督与食品安全立法惩戒。
二、信任危机下的食品安全监督思考
1.食品安全监督势在必行——食以安为先
食品问题不仅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而且还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也会给整个食品工业形成极难逆转的信任危机。所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是一条千古不易的铁律,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食品安全更应当做头等大事来抓。
2.食品监督机构监督职能得到落实
众所周知,对食品安全监管不仅是各级监管部门相应监管职能,也是保证国民健康安全的最基本的义务。一旦食品监管关卡失守,国民的健康将无法得到保障。我国虽然在中央以及各部委分设了诸多食品监督机构,并且省市县亦有相应延伸机构,但是,从近年来看监督工作未见显著成效,质量问题反而愈演愈烈,几成燎原之势。我国民众在健康受到严重损害之时,不由引发媒体对我国的各大监督职能机构的拷问,做为食品安全的监督机构是否尽到了应尽的监督职责,是否把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危时刻放在心,但是近年来此起彼伏、接连不断的恶性食品安全案件以严峻的事实给社会予以否定的回应。面对现今的食品安全,只有扎实食品监督机构监督职能改革,相应监管职责确实得到履行、落实,方能给予社会正能量的信心。
3.加大力度实现有序监管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是国家以纳税人的资金设立的为纳税人服务、代纳税人行使监督职能的机构,对于这些部门中的工作人员而言,尽职、认真、严格地执行对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有序监督责无旁贷。然而,食品监督目前在我国却呈现出一种“无序”的状态,虽然号称各部门“齐抓共管”,但是,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各部门均未能真正做到尽职尽责、认真监管,多部门的责权不仅存在着相互交叉而且还存在着部分缺位的严重现象,这种监管现状必然使得我国的食品监督处于一种松散放任的态势之中。为避免这种现象的继续蔓延,作为食品监管的各部门必须严格划分监管权责,实行出现问题一票否则制,将食品安全与其自身岗位挂勾,一旦出现渎职、未认真监管的行为则一究到底,不但负责监管的直接责任人要下课,相关的直属领导者亦应承担责任。与目前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后单纯曝光企业的做法略有不同的是,一定要将问题企业与监管机构的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者与无良企业一起进行曝光,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有序监管,大力提高食品监督工作效率。
三、信任危机下的食品立法思考
1.高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应尽快立法遏制毒害食品报道频现报端,在这样一个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发期,就必须尽快通过立法遏制食品安全的恶化趋势,否则必将积重难返。世界学者目前已将食品安全问题列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又一严峻的世界性问题。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食品立法软弱无力,对于食品的违法犯罪处罚整治力度偏轻,食品违法犯罪成本相对于其非法所得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国非但食品违法屡禁不止,而且大有泛滥之势。面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挑战,我国的有识之士纷纷呼吁国家立法,着重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日益猖獗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只有通过立法角度加强建设,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正在让执法者有法可依,让违规者有法可惩。
2.食品安全立法应全面覆盖源头与餐桌
食品从农作物的种植到变成原辅料,再从原辅料的采购到工业化过程,最后从工业包装到百姓的餐桌,整个过程从源头直到最终的餐桌都必须实行全面的严格的管控,对于源头违法的从源头就掐住,对于过程中违法的绝对不能再让其流向最终餐桌。食品安全立法只有全面覆盖源头、最终餐桌以及整个过程,才能最终将食品安全问题消弭于无形之中,才能最终还百姓一个真正健康、绿色、洁净的能够摆上餐桌的食品。
3.食品安全立法宜用重典
乱世用重典。我国的食品安全现在正面临着一个“乱世”,各种毒害原辅料五花八门、各种花样层出不穷,各种加工环境甚至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纷纷登场,各种危害健康的劣质食品集体亮相。针对种种乱象必须施以重典,对于违法现象必须提高执法与打击力度,使得食品违法犯罪者的违法犯罪成本提高到一个令罪犯们望而生畏的高度,唯其如此,方能有望遏制住我国目前的食品乱象。今年“两会”期间,多次谈到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立法问题,将食品安全形容为“天大的事”,“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他表示,政府应该坚决查处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并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代价。强调“要实现食品安全,需要严格的法规,严格的标准,严厉地制裁违法行为的手段!”为此,我国食品安全立法只有坚持“乱世用重典”的从严、从重原则,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人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小而言之关乎十亿民众的生命安全,大而言之对于民族的存亡续绝亦有着重要的影响。食品安全仅靠食品企业的道德底线已经不能保障,我国近期高发的食品案件,无论是中小食品企业,还是曾经头顶光环的大型食品企业,在“不作恶”这一基本原则的要求上已经丧失了任何道德底线,受伤害的无辜的民众数以亿计,因此,必须对所有的食品企业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国家也应该推出更加严厉的制裁法案、赔偿细则与罚治措施,使食品企业不敢再越雷池一步,唯其如此,才能解除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方面的信任危机,还公众一个健康的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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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具有稳定社会生活、再分配的功能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社会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社会保险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1.缴纳金额与保障水平不匹配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逐年调增,因此我国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逐年增加,但在社会保险金额增加的同时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提升。由于社会保险费用增加的幅度较大,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压力也因此加大。因社会保险制度受地域和工作单位的限制,社会保险比较适用于长期缴纳社保、工作稳定的工作人群,对他们而言社会保险有较大的社会意义。对经常换城市工作或换岗位、单位的工作人群而言,因为各地、各单位社会保险缴纳金额与社会保险保障水平的不一致,以及各地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办理的繁锁、缴费年限确认的差异,导致员工认为缴纳社会保险的意义不大,甚至不缴纳社会保险。
2.社会保险管理手段落后
社会保险是企业福利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为企业员工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为企业员工谋利益,使员工跟上企业发展的脚步,实现企业和员工共同和谐的发展。但由于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无法将社会保险的管理和企业激励措施有效融合,因此,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手段的落后直接导致了企业参保人数偏低或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管理态度的不明确以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管理意识的薄弱造成了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落后,大部分企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对企业社会保险的管理规划通常由企业的综合办公人员及财务人员联合制定,而这些人员往往缺乏基础的社会保险管理常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使得社会保险体系在企业中渗透力薄弱,从而阻碍了企业社会保险管理的发展。
3.企业缺乏社会保险意识
社会保险制度对企业具有较大的适用性,企业应从自身出发,根据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制度做好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由于企业缺乏对社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从短期发展角度来看,企业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为企业牟取利益,但从长期发展角度来看,社会保险不仅没有降低企业的成本费用,反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压力和成本。社会保险不仅与企业利益有关,与员工的利益更为密切,企业员工是社会保险利益的最终承担者,企业对社会保险管理的忽视即对企业员工及其利益的忽视,当员工对社会保险管理提出合理要求时,企业会推脱社会责任,减少缴纳社会保险的金额和险种,甚至不缴纳社会保险,这些目光短浅、自私自利的行为潜伏着巨大的危险,最终会导致企业净利润的减少,降低企业人力资源的质量。
二、社会保险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降低企业直接人工成本
社会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责任,需按期缴纳一定数量的社会保险金额,很多企业贪图眼前利益,减少对社会保险金额的缴纳,甚至不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漠视员工的福利待遇。有些管理层认为这有助于企业降低用人成本,实则不然,当员工出现意外时,企业的经济压力会更大。例如,员工发生工伤时,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可享受到由工伤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和医疗费用,减轻企业负担,很好的保障了企业和员工的权益,因此,从长远角度来看,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有利于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
2.提高企业团队工作效率
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企业的经营绩效与员工的工作效率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社会保险制度对员工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员工因社会保险问题,出现负面情绪而工作懈怠。企业根据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每年调整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健全企业的激励机制,能间接地体现出企业对员工的重视,从而提高企业团队的工作效率,加强企业的凝聚力,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良性循环。
3.稳定企业团队人心
员工在企业工作的最终目的除了实现自我价值,更多的是追求安逸,保障并完善自己的现在和将来的生活,尤其是企业的老员工,为企业奉献数十载,更希望从企业工作中获得安全感,养老、医疗保险等问题是员工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企业做好社会保险有利于缓解员工未来的养老问题,使员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促使员工能更加安心地为企业奋斗并作出贡献,稳定企业团队的人心,更有益于提高企业团队配合的默契程度和工作效率,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完善社会保险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策略
1.加强企业社会保险的规范化管理
要加强企业社会保险规范化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必须要全面覆盖,企业和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应足额缴纳,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险管理机制。强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险专业知识相结合,管理人员工作与实践相结合。配备社会保险专职管理人员,社会保险管理人员到位后,工作管理和开展才能到位。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档案,按月、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分解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时与社保机构核对各项社会保险台账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等。目前我国就业人口的不断增加,做好失业保险的工作,有利于保障失业员工的基本生活问题;及时完成社会保险缴费可使员工养老、就医、退休、工伤、生育等待遇得到保障,加强了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很好的避免了企业和员工的内部矛盾。
2.坚持以人为本
社会保险制度是员工福利待遇中的一种,对员工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企业的职工薪酬福利体系要求企业加强对社会保险制度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是提高企业人力资源质量的重要途径,将职工的利益放在企业发展绩效评价的重要位置能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避免员工因负面情绪出现怠慢工作的情况,企业为员工做好社会保险工作能激励员工的工作责任和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对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重大目标。
3.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的透明度管理
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企业人才的竞争,为了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应加强对社会保险制度的透明度管理,体现企业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性。首先,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可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向全体员工公布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及年度缴费基数调整情况,通过全体员工的监督增加社会保险制度的透明度。其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社会保险意识的培训,让员工了解社会保险的内容及其责任。再次,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为企业员工提供信息查询及咨询的服务,提高社会保险的普及度,切实地为缴纳社会保险的保险人谋福利。最后,政府要提高执法力度,对不履行社保登记缴纳的企业和个人采取警告和其他惩罚措施。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为员工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能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企业团队的工作效率、稳定人心,除此之外,还能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质量,企业通过提高社保意识、完善企业社会保险制度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能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社保基金资金不足
当前我国社保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社会保险费等方面。近些年,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社保基金资金管理问题日益受到人们重视,每年财政资金投入社保资金数额也在加大,然而这只局限于政府行政层面,即财政部门的拨款,并没有从法律高层次上予以规范约束,且中央和个地方财政预算拨款的时间和额度并不固定,波动较大。再者,国有股减持收入是构成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来源之一,但目前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的工作至今未能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大量国有企业经营利润留存于企业,既没有形成可用的财政实力,也没有按照规定弥补社会保险基金不足。由于部门利益协调不一致,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至今未能就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划转社会保险基金的政策形成一致意见,更没有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定。最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是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的基本来源,但实务操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征收主体不统一、征缴比例偏低、征缴措施不力、欠费漏缴现象突出等。此外,由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是依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受法律约束,没有强制性,实际操作中效果较差。
(二)社保基金管理投资效果不佳
管理投资运营是社保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这部分资金得到很好的投资营运,社会保险基金基本给付的功能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体现。但是实践证明,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投资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尤其在保值增值这一核心环节。大体上,某些地区社会保险基金账户会有结余,但是实际投资收益是不尽如人意的,实际上是呈现出贬值的态势。从宏观方面来说,这主要是由于国家政策造成的,按照现有规定,基金投资只能投资于国债,购买较为稳定收益基金等领域,范围较窄,收益也不高。除此之外,社会统筹基金数额存在严重亏空,社会统筹账户基金账户与个人账户基金账户并没有实行真正的独立分开管理,且存在个人账户被挪用盗用的现象,这也是造成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局面的原因之一。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以法律法规明确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渠道
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相关法律法规,有些实践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即使有些有法律或者部门规章,也显得滞后,导致现有的社保基金征缴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社会保险预算制度,确保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尽快制定《国有资产划转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二)完善社保基金投入运营机制
建立严格的基金运营准入制度,现有的基金营运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这也是目前基金管理滞后不完善的原因之一。规范哪些机构可以拥有社保基金运营的资格,完善个人账户基金委托管理的相关条款并且规定健全社保基金托管人退出机制。
(三)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
进一步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协调机制,目前社保基金监管理中的涉及的一些问题是由各部门协调部到位造成的,有的相互重叠,有的是真空状态,遇到问题互相推诿,形成监管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银监会等职能部门应该协调合作,明确各监管主体的职责范围,必要时能够形成联动机制,提高监督管理质量。
(四)加强社保基金监管
完善健全的社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社保基金监管确实存在着一些弊端,制定对应的法律并加以实施,对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至关重要。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建立严格的执法队伍,完善的基金监管法律体系,这些举措得以进一步夯实社保基金监管的成果。
(五)适当拓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投资的渠道
大胆开创新的投资渠道,并扩大资金投资组合品种,健全完善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方式.多元化的资产组合可以尽可能地对冲单一投资方式带来的风险,让投资收益最大化。众所周知,我国资本市场还处在起步阶段,政府还是应当加强监管,约束社保基金投向风险较高的金融投资项目,极力规避市场金融风险。当然,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带来丰富的投资工具,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组合投资的选择也将更加丰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涉及面广泛,主要包括基金运营管理,监督管理以及财务方面的增值保值管理。前不久提出的“养老金改革”,“社保基金入市”等都是目前大力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部分。事实上,当前社保基金管理方面确实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正如文中简要提及的那样,加强完善立法,完善基金管理运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等,科学合理地推进高效有序的社保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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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我国现代人格的塑造起着巨大的推进作用,有利于塑造出具有独立、开放、创新、进取特征的现代人格。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引入市场经济这一经济模式以来,中国的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然而对中国社会道德也产生了很大的冲击。道德建设具有极大的社会影响力,可以成为带动经济建设发展的新生长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正确的加强道德建设。
关键词:市场经济;道德建设;加强道德建设
一、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推进,其中的道德建设问题也非常的重要。马克思指出,道德作为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意识和行为之间的规范,则意味着一定的经济关系需要一定的道德基础。道德与市场经济之间的辩证关系,市场经济中道德的反应不是简单的和被动的,道德原则也不是经济的原则,更不是简单市场原则的转换。市场经济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的经济体系,为人们生产和交换物质财富、资源的分配,也提出了人的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作为道德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它受经济基础的某些物质限制。市场经济对道德存在的影响,是社会经济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矛盾。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说,动机是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追求经济利益的无限夸大和增殖,是市场经济竞争的客观需要。在这方面人们对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之间就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市场经济是以“非道德”为前提的。市场经济发展在追求利益最大化中,“就不可避免地要存在着不择手段的商业诈骗、贪婪金钱的追求,企图将社会中一切有形的、无形的、物质的、精神的,全部都纳入了市场经济中去把它们放在金钱这杆秤上来衡量,最终导致人性本身的物化和异化,导致侧头彻底的追金主义的出现”。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因为市场经济的特征包括自主性和开放性,因此在商品的交换过程中也是自由的交换,在这样的交换形势下就存在着一些缺陷,这也就是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市场经济的局限性:我们在购买时只能先付款后消费,由于商品种类繁多,我们并不是每次都在购买时直接看到消费的效果,而事后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的代价很大,所以市场还具有“欺诈性”。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存在的矛盾现象,客观上是不允许我们单方面的肯定某有一方面或者否定另一方,两者是取长补短不可或缺的。市场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合理分配,来调节社会供需平衡等特点,以满足社会的各种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的进步,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然而,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发展,都离不开道德上的支持,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尽管有政策确保和法律措施,而道德自律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社会主义中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由和正常的秩序维护,要求人们在社会中有更高的道德境界。市场经济把人们引进了一个更加开放、自由、富裕、文明有道德的社会。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中的矛盾,也就说在当今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中多方面的矛盾也是无时不有,无时存在的,也就是两者之间的矛盾推动着我们国家经济不断地向更高的方向发展。社会主义中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道德建设的进步奠定一定的基础;市场经济对人本性面目的要求,有助于道德建设中自律性的实现。同时,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的经济,也是道德的经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道德的进步,道德建设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道德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市场经济中的道德反应不是简单的和被动的,道德原则也不是经济原则、市场原则的简单变换,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道德建设是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目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必须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不仅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也要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中国的现代化发展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二、社会主义市场中加强道德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人带领全国人民开始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上的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伟大创举。这种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产生重大影响的科学理论指导,更需要道德建设方面的进步来维持。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必须要加强道德建设。首先,加强道德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战略目标。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两手抓,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另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并且将两手配合好,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不可缺少的道德建设的两个方面。因此,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道德建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战略地位。其次,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培养经济人才的重要途径。国家之间的经济较量,实质上就是人才的较量,人才之间的竞争和对比,人才以及劳动者素质是一个国家生产力的关键因素。罗国杰教授在他的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分为三点:一是提高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首先,应该有强烈的动机加强道德修养,这样才能有主动学习、思考和实践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个人的道德境界;其次,要积极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控制、自我激励的道德修养活动,并持之以恒、脚踏实地,这样才能加强我们的个人道德修养;最后,要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发扬优点,取长补短。二是采取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应借鉴历史上思想家们所提出的各种积极有效的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方法,并与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相结合,身体力行。三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个人的道德修养并不是脱离实际生活的,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生活中道德上的自我反省和自我升华,就是要把提高道德认识与躬行道德实践相统一,来促进道德要求内化为个人的道德品质修养,外化为生活实践的道德行为。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经济人才需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具有崇高道德境界的追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脚踏实地,敢于担当;持之以恒,善始善终。邓小平说过经济体制改革下的人才应该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道德建设是培养经济人才的迫切需要。最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市场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事物的两重性一样,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也存在着正负两种效应。在正面积极效应上,时间证明了市场经济不仅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在负面消极效应上,市场经济具有竞争性、自发性、滞后性及盲目性等原则,由于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再加上思想道德教育的漏缺而无法完全的抑制负面因素的蔓延,就有可能诱发许多不健康的、消极的、甚至是腐败丑漏的现象。由此可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是我们能否把握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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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研究》课题组,张笃西,田治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研究[J].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
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对社会道德建设的进一步发展起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从事物发展的两面性来看它也给道德建设带来了负面的一些影响。以什么样的途径与方法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就成为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重大课题。在本文中旨在分析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种种因素并且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道德建设的策略。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道德建设;策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要找出制约其发展的因素,并且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实践,加强道德约束,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稳定和健康发展。
一、制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因素
我国市场经济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严重的道德问题。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制约道德建设的主要因素有政策与制度不健全;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的负面影响;多元文化对道德建设的影响。
(一)政策与制度的不健全
当前随着各国之间交流的逐渐加深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由于世界各地多元文化的影响,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和主流价值观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在这种大环境下单单靠自觉、自律,道德建设将难以进行举步维艰。优良的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可以为那些利人利己的品质提供发挥作用的空间,同时又能够有效的遏制一些损人利己的恶略品质和行为。符合道德规范的人可以在健全的政策与制度的保驾护航下最大限度的毫无保留的发挥自己的优良品质,对社会的良好风气建设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那些拥有损人利己的恶略品质和行为也能在健全政策与制度的制约下有所收敛,这样就能使一些损人利己的行为渐渐弱化,从而良好社会风气逐渐形成。因此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需要政策与制度的不断完备。现在,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换时期。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社会风俗习惯和社会舆论对人的行为的制约力逐渐被削弱,传统道德的力量被削弱道德失范现象层出不穷。制度的不健全特别的是法制的不健全使这些情况不能得到有效的扼制,趋势越发严峻。旧的道德体系被破坏,新的道德体系尚未建立,这是一个社会发展所必须经历的普遍阶段,我们应该正确对待,以合理的制度与政策规范道德建设的正确前进大方向,并逐渐形成习惯观念,直到培养成普遍的道德规范。加强道德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加快完善社会制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道德建设的主旋律,并使之融入到整个国民教育的过程中。
(二)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的负面影响
伦理道德问题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马克思与恩格斯指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汲取自己的道德观念。”[1]经济的发展状态对道德建设的水平有着直接的影响,道德是一定社会关系的反映,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发展不健全,市场主体的发展还不够完善,市场客体的规模还够广泛,市场的结构偏于单一化,市场的组织程度较低,现代化的交易手段还不是很普遍,市场发展不平衡。由于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存在,人们处在这样一个社会发展状态之中由于受利益的驱使往往会表现出焦虑、急躁,一切以利益为中心追求利益最大化,所以很容易忽略在修身方面的培养,甚至会出现一些‘好人是会吃亏的’这种现象,渐渐地人们不敢做好人怕做好人,这也导致一些不道德的现象出现层出不穷。造成新经济条件下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中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的主流不突出,主导性的正面观念普遍性缺乏。市场经济必然存在竞争,同时,商品经营者具有相对独立性,促使思想解放。但也有可能导致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增长。自我意识的觉醒这对我们来说是一大进步,以前我们过于墨守成规,一切行为准则思想准则都在一个框里,导致我们在创新方面总是不那么尽如人意,自我意识的觉醒促使思想解放人们不再拘泥于以往的经营方式开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显神通。但是自我意识并不等同于利己主义。目前,存在许多道德失范的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落后文化和利己主义思想的产物,扭曲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象。因此我们倡导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各自的优势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竞争。
(三)多元文化对道德建设的影响
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下,原有的传统文化被渐渐消磨,而道德虚无主义,个人主义却渐渐“崭露头角”伦理道德不再是人们的价值导向,人们开始对道德存在的价值合理性产生质疑。越来越忽视道德的评价标准,道德这个词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观念并走向没落。社会转型使道德建设面临诸多挑战,其原因就是道德建设过程中传统文化的缺失。文化是人类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表述,它是人们长期进行生产和生活的产物。文化的核心是道德,道德是文化形成的基础。在中国,道德建设的基础是,伦理性的传统文化,所以说道德建设脱离传统文化就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现代工业文明代替传统农业文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以及全球交流的加强多元文化的大量涌入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但是在伴随肯定因素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否定因素,在社会专心的的过程中文化转型相对滞后。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策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必须明确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培育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正确对待多元文化,重视传统文化的根基作用。
(一)明确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
“进行道德建设首先必须明确指导思想,这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2]从我国我国具体国情出发,在适应市场经济基础上超越市场经济,扬抑地继承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精华,同时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优秀成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和邓小平理论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这既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道德建设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实际出发。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道德建设必须在适应市场经济基础上超越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同时,把握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我们说道德建设要以制度作保障,这里的制度所指的主要是法律。通常我们认为道德规范的范围要大于法律的范围,法律所不容许的行为都是被道德排斥的,对这种说法我们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法律的强制性要远远大于道德规范对人们的约束作用。我们可以利用人们对法律的敬畏作用形成一种不同于一般法律却又比之道德更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这个普遍阶段特有的一种制度。以发展的眼光,运用灵活的政策,解决顽固的问题。这正是我们面对新的完备的道德体系建立前这个尴尬的道德建设阶段应该具有的素质。
(二)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培育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
“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条件的变化,决定着道德状况的变化。要建设市场经济道德体系,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培育市场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观提供物质前提。如果没有商品经济的普遍发展,也不存在对较高和成熟道德观念和价值导向的需求。”[3]目前,我国道德建设中的滑坡和偏差现象的出现,究其原因就是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体系发育不成熟,市场机制运行不规范,由此造成适应新经济条件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在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中的主流势态不突出,主导性的正面观念普遍性缺乏。现在社会中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反之道德的发展却每况愈下,与经济发展相比是落后的,如何正确认识这种变化,促使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协调发展,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道德建设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保证与智力支持。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的负面因素,促进道德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从而对广大公民进行多方面、多层次、多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其中华民族的整体思想道德水平有进一步的提升。
(三)正确对待多元文化,重视传统文化的根基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在密切的接触世界,与越来越多的国家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频繁,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日益增多,必然会造成与当地文化的碰撞。一些人处于种种原因盲目的崇拜外来文化,认为传统文化就是“老一套”早就过时了的东西,从而不假思索的一味全部抛弃。造成了文化的断层道德的脱节。所以说我们要正确对待多元文化的存在的合理性,吸收其精华部分摒弃其糟粕的部分,树立起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道德建设要以传统文化的重释为立足点。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我国之所以依然繁荣于世界可以证明其文化的合理与优越性,因此一味的否定和抛弃或者忽略传统文化都是对我国悠久历史的埋没,都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浪费。在当今这个创新的时代与其绞尽脑汁的弄出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莫不如从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挖掘出一些被尘封的“明珠”,加以重新阐释,使之适合继续生长在当今这个时代,继续发挥其作用。“我国在重塑道德体系时要依赖于我国的传统文化,依赖于对传统文化的重释,要扎根于传统我们的道德建设、道德规范才可以找寻到方向,我们的传统文化是我国道德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4]从我国的文化传统中寻求道德建设的丰富的资源,并且结合我国当前社会实际给予重新解释和构建,对于我国道德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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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中最重要的是人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关于人权的根本法,以人权为切入点来研究宪法,更能抓住宪法的本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宪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新时期,要不断地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不断地加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那就必须时刻以宪法为准则,不能违背宪法,为此本文分析了宪法监督的概念及我国宪法监督存在的制度问题,从而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宪法委员会;宪法监督的建构
一、宪法监督的概念
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特定机关按照法律授权,遵循法定步骤来监督、检查有关宪法的执行,对那些违背了宪法的行为并做出裁决。广义的宪法监督既包括对特定机关的监督还包括对广大公民和社会团体对宪法实施的监督[3]。本文论述的我国的宪法监督是指广义的宪法监督,既监督主体不仅仅限于特定机关还包括公众。
二、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现存的问题
(一)宪法监督缺乏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全国人大及其会有权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但是根据已有的操作状况看。全国人大会的每次会议每年仅仅为一次,会期仅有一周而已,在此短短的时间内进行违宪审查确实很难呢进行。而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会期为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但须履行宪法所赋予其的二十多项职权,也是无暇顾及违宪审查。
(二)宪法监督缺乏具体的程序规定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会有权监察、督促其的实施,立法法也对关于违背了宪法而对其进行的核查做了粗略的规定,但却都没有相应的法律适用或者对宪法诉讼问题的规定。
(三)宪法监督缺乏有效的违宪责任追究机制我国宪法对于违宪的法律后果的规定就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会予以改变或者撤销,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法律后果了,违宪主体也就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了。很显然,宪法对违宪主体所应承担的违宪责任的规定过轻,难以起到威慑作用。此外,对于国家机关领导成员的违宪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宪法及有关法律并未作出任何规定。
三、中国特色宪法监督保障制度的完善
(一)在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对于宪法的监督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种就是设立专门的宪法委员作为人大专门委员会,二是效仿西方国家,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审查违宪。对于第一种方案笔者较为支持,即在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为我国的违宪审查机构。根据宪法及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在认为必要时,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性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履行全国人大及其会的宪法监督职权。因此采用此种方式不会违背宪法,也无需修改宪法,同时也保护了全国人大作为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减少了改革的阻力。而设立的机构是全国人大下设的专门机构,性质上属于最高权力机关的内部机构,最终的违宪审查权力还是归属全国人大。而全国人大也应设立专门的法律规定宪法委员会的程序、人员录用的资格、组织的行使、责任等详细的规定,从而使宪法委员会制度化。
(二)违宪审查之人民法院的建构关于建立专门的一个法院机构来审理违宪的案件,虽然学界对此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我认为,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普通法院型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情况来设立违宪审查机关。因此我建议依据我国的人民法院的审理制度为蓝本,以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为最低的诉讼审判单位,建立一个专门的审理违反宪法的法庭即违宪审查法庭。这样不仅节约改革成本,而且有参照,更易进行。因为我国目前法院的法官的业务素质还不是很高,处理案件的能力有限,对于更加专业的违宪审查应对力不足,所以从市级的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为最佳。以中级人民法院为最低诉讼单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实行两审终审制,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为最终判决结果。这样一来有效提高办案质量,提高诉讼效率。
(三)完善公民的权利救济机制宪法救济制度是指宪法条文可以直接作为引用,作为公民的宪法权利法律保障制度。宪法权利受侵害主体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宪法权利受侵害者必须确认侵害其权力的主体行为已经通过了违宪审查机关即宪法委员会的审查并认定其行为违宪,拿着宪法委员会出的违宪裁决和自己的申请去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宪审查法庭在审理后应对受侵害主体提供相应的救济,如:采取措施停止有关机关或人员加以实施侵害申请主体的相关的宪法上的权利,积极保障受害人的宪法上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的恢复并损失严重的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在社会上积极的加强宪法的宣传推进宪法意识的培养,从而改正某些错误的认识。
四、结语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有利于更好地维持其作为根本法的地位和其的效力,维护其权威性和稳定性,对其进行监督,更是是对实现人民的利益的一种切实的维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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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汪小越.宪法监督模式的比较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13.
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但通常被束之高阁,很少被应用于生活中。要加强宪法与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就必须加强宪法与社会民生之间的紧密联系。基于此,本文即从宪法视角,对劳动权的基本内涵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我国劳动权在宪法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以研究,进而深入探讨加强我国劳动权宪法保障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劳动权;宪法视角;法律;劳动保障;基本权利
劳动权作为构成公民基本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但维护着公民的尊严,而且是公民依法行使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劳动权在我国宪法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且每阶段宪法在劳动权方面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然而,当前我国针对劳动权的具体实施却依然处于落后的计划经济时代,不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劳动权的实质,这对我国劳动权的贯彻落实造成了严重阻碍。所以,从宪法视角对劳动权进行研究,对于保障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与深远意义。
一、宪法视角下劳动权的基本内涵
宪法最为国家最高法,其主要对国家机关、公民、体制机制等根本事项进行规范。劳动权作为宪法的一个构成部分,简而言之,就是对劳动领域中的基本秩序进行规范。所以,宪法视角下的劳动权即具有宪法的优位性与基本性等方面的共性,还具有专门规范劳动部门等方面的特性。其中,宪法规范中对劳动权的保障是宪法对人权实施保障的逻辑出发点。宪法对人权进行保障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个人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劳动价值。而新时代人权保障的核心就是对公民劳动权的保障,因此,只有对劳动权进行有效地保障,才能够促使广大公民在公平公正、有尊严、有经济保障的环境下谋求发展。所以,宪法视域下的劳动权应该根据国家的社会经济实际发展状况,对宪法中的劳动秩序进行改进与发展。[1]
二、当前我国劳动权在宪法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后的宪法劳动权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宪法领域中的劳动权保障问题依然很多,尤其是我国宪法中涉及到的劳动权保障相关规定,仍然处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发展阶段。陈旧落后的劳动权制度保障体系,使得劳动领域中的诸多新兴问题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难以满足新时代公民的劳动发展要求。同时,虽然我国进行过四次宪法修改活动,但依然未促使宪法深入到民众的生活当中,相关的劳动保障制度也未能得到切实的改革,落后的劳动保障制度局面没有改善,严重制约了我国公民劳动权益的合法诉求与强有力的保障。
(二)不健全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受“宪法委托”这一功能影响,使得我国制定出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度,从一定程度上讲过于片面或粗糙。比如,在1994年制定出的《劳动法》,其在拘束力与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实质性效力非常有限;在团结权、民主权、管理权等一些高端劳动权利方面,虽然也制定了宣示性的规定,但却没有明确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所以,这种缺乏实质性意义的劳动权规范,根本无法有效保障广大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2]
三、加强我国劳动权宪法保障的路径探析
(一)健全宪法中劳动权条款规定
作为法律效率最高的宪法,是其他法律的根本与基础,具有广泛性、根本性与最高性的特征。所以,宪法规范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其规定内容的效力性。建立健全宪法中有关劳动权的具体规定,能够有效促进宪法体系中劳动权保障体制的严谨性、完整性、协调性以及分明性。比如,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健全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立法是确保宪法规范得到贯彻落实的有效手段,只有加快推进《保险法》、《就业法》、《合同法》、《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够大力改进我国宪法中的劳动权法律保障体系,促使各方面的劳动关系得到科学高效的保障。
(二)构建完善的宪法诉讼制度
宪法诉讼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以及公职人员对宪法规定范围内的公民基本权利造成侵犯,致使公民向司法机关对其提起控诉的一项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不仅仅可能会受到平等主体的侵犯,而且有可能受到来自国家公职权力的侵犯。尤其是作为社会经济权利领域中的劳动权,其在实践过程中通常需要借助于国家权力加以实施,因此,构建完善的宪法诉讼制度,可以有效避免不当的国家权力干预,确保公民的合法劳动权得到全面保障,最大程度的发挥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效力。[3]
(三)增加政治决策中的劳动者代表
提高政治参与度是确保劳动权落到实处的核心与关键。从目前我国宪法的发展状况来看,必须摆脱将劳工群体视为社会发展的“被动接受者”的错误认识,而应清醒认识到劳动群体是社会发展“主动参与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政治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广大劳工群体的权利,科学增加劳动者代表人数,确保社会各界都能聆听到劳工群体的合法诉求,使得劳工领域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积极保障劳工群体的合法劳动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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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道德失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规范约束力的失去或弱化,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具有道德责任能力的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不遵守本该遵守的道德准则,丢失了最起码的道德良心的行为现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道德失范问题的法律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以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及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却频繁地爆发了一系列刺痛国人良知的道德恶性事件,本文希望从个案切入,探究道德失范问题的形成原因,并从“道法合和”
的古代法律思想中寻求解决建议。
【关键词】法制; 道德失范; 法律道德化。
2011 年 10 月 13 日,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在佛山南海一处五金城里被两辆面包车先后4 次碾过,7 分钟有18 人路过,却无一人伸出援手,最后被一拾荒阿婆发现,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永久离开人间。
类似事件频繁见诸报端,从围观跳楼、旁观溺水到冷眼无视凶案等等,洛阳性奴案、李阳家暴案都无不令人扼腕,无情冲击着古老礼仪之邦的文明底线。缘何在政府高层努力推动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道德教育,大力重构社会主义新时期核心价值体系的大背景下,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各种各样的道德嬗变和道德滑坡现象呢?
( 一) 道德权威弱化。
道德是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恶、美丑、正义与非正义事业、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等观念、规范、原则和标准的总和。道德在中国政治文明和传统法律文明形成中,一直扮演着核心角色,从早期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到“援礼入法”、“礼法结合”再到“礼法合一”,无不突显道德在社会统治中的非凡意义,古代法律制度在“阴阳合和”的辩证思维方式的指导下进行设计、建设,逐渐形成“礼法”传统,因其神化君权、强化王权而深受封建集权统治者的欢迎,道德便成为了国人价值评判的主要标准,以礼为核心,法、术为手段的统治制度随着封建制度在中国数千年的延续而融化在国人思维里。然随着封建制度的终结,新政权的诞生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中国的政治结构、文化理念、经济制度和社会生活方式等各方面正不断而又茫然地走向转型与发展,道德的在社会统治中的核心地位亦逐渐边缘化,具体体现如下:
( 1) 社会经济的发展。
我国当前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经济基础的改变,必然带来上层建筑的调整,致使原有的适应那种单一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意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由于市场经济在我国确立并发展的时间尚短,与其相适应的伦理秩序和道德观念、规范仍处于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中,这就形成了一个道德空场。
由于市场的开放性,拓宽了人们交往活动的范围,也瓦解了传统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熟人社会,熟人言论在个体生活中的监督弱化,人们的道德要求容易因此放松,也正是由于社会的开放性,使得各种文化思潮、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在传统秩序内产生激烈碰撞,令人们无所适从,甚至背道而驰; 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自然现象的了解更加理性,“自然报复”论不再成为人们约束自我的内心力量,从而一定程度瓦解了道德自律权威。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使道德的主客观环境更加复杂化,道德滑坡有着更大的可能性。
( 2) 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集权的计划经济要向开放的市场经济转型,个体自由必须得到凸显,才能增强市场的活力,那么相应的个人利益就应由被压制变为充分尊重和合法保护,形成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实际的价值取向明显多元化。但当道德主体意识增强却又没有健全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合理规范和引导的情况下,个人利益不可避免地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产生矛盾。人们往往是见利忘义,只是片面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道德约束常常被抛之脑后。在法律、体制和道德还不足以很好地约束和引导利益主体的利益行为的情形下,在强大的物质利益诱惑下,在个人利益在这种转型条件下,人们的道德行为必然会出现一定时期的震荡,一定程度的道德滑坡成为现实。
( 3) 博弈成本的大小。
道德观的形成是通过博弈的方式产生的。道德滑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 社会中的种种制度安排客观上使得遵从道德的行为成本过高,而违反道德的行为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小。就如案例二所呈现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本应在公平基础上的博弈变得严重的不公平,博弈的作用被极大地异化,成为权力者玩弄权术的工具,这样,好的公共道德是难以树立的,只会以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取而代之,难怪人们大呼“做人难,做好人更难! ”
( 二) 法律权威尚未完全建立。
传统道德权威在社会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化及博弈格局改变的冲击下已慢慢流于形式,在人们膨胀的认知欲和征服欲的引导下,社会以进步为目标,“崇尚个性”、“追逐自由”的观念甚嚣,人在追求权利的过程中是不愿意受到的约束的,致使思想意识日渐混乱、行为举止更无章法,这就需要有外在的强制性来约束和规范,这种权威就是“法”。但法更倾向于约束行为而不约束思想,即使法作为外在强制权威得以树立。但为何近代以来的中国,价值体系会全面崩溃,观念危机日重一日? 是什么原因致使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却没有使法律成为新的权威呢?
( 1) 法律在社会管理中角色不凸出: 我们现代化进程欲建立民主共和政体,以保障人民对自由的追求和权利的实现,在这种政体之下,“人人是法律的臣仆”,法超越于政治之上,对最高权力进行限制、对社会形成普遍的约束,成为权威,应突出“法律具有最高性”的原则。现阶段,我国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政治体制也日渐民主,但封建集权思想仍有残留之迹,权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状并未彻底消除,党政一体,三权分立也名不符实,在政治与法律之间,法律不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也就难以超越于政治之上而取得权威性。
( 2) 国家法与习惯法形成冲突: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文明古国,加之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使中国形成传统综合性法律思维,讲求国家法与习惯法在文化冲突中的融合,形成“诸法和合”的格局。但近代以来,分析性的思维方式,使人们逐渐习惯用分析的态度对待法律统一性与灵活性原则,往往认为灵活性会破坏统一性,使得广大的农村和民族地区的法治进程举步维艰,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这又影响到了法律权利性的树立。
( 3) 法律体系冗杂: 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立法趋细趋多,部门划分愈加分明,是不可避免的,也有其合理性。但我们立法过于强调条文的制订、法律程序也异常复杂,不用说平常百姓,就连专业法律工作者都有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时候,那法律到底是法官、法学家手中的宝典,还是老百姓生活中的信条呢? 由于过于专业,令寻常百姓在诉讼面前无所适从,只得求诸相关人士,无形中增加权利保障成本,甚至衍生出腐败、欺诈等现象,令百姓“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所以令人目不暇接的法律、法规,在生活中得不到完全的落实。
( 4) 法律制度落实缺位: 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不断深化,成绩喜人,但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人,似乎对现实的法制状况都有不同程度的不满。这种矛盾在于,“成绩”是指立法上的,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当规模的法律体系,基本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 “不满”是指在法律实践中存在着强烈的“术”的意味。所谓“术”,就是对法的“灵活”掌握、“灵活”运用,通俗地说,就是法律规定的是一套,实践中做的又是另一套。
旧的权威已失,新的权威未生,新旧交替之际,价值观念混乱,人就像汪洋中失去舵手的小船一样失去了前行的方向,随波逐流、盲目乱撞,各种社会问题纷至沓来。现今道德沦陷状况愈演愈烈,为社会统治和社会和谐埋下不利因素,所以在法律至上原则的指导下,对现行政治体制做彻底的改选,改选成真正的权力多元、分权制衡的民主制度,使法律成为不受政治的束缚而成为真正的价值权威。并继承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重塑“法”的价值。
由于历史的延续性以及文化的独特性,我们在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文化的今天,必须重新审视传统法律文化中道德的作用。
道的思维方式是综合性的,并以阴阳和合的观念指导中国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数千年,在其引领之下,法律与道德是和合的、法律内部诸法是和合的,法律对正义的诉求既不愿受形式之限,又不愿受实质之限,形式与实质也是和合的。但在西学东渐后,道德、法律走上分析之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二者则画地为牢,各自为政,道德失范行为,法律不予过问; 法律制裁行为,道德亦不予谴责。所以国人对目前的道德危机应寄予充分的重视,欲“抚大厦于将倾”,就不要将道德、法律分开来对待。也许美丽的花园之国新加坡在应对道德建设与经济发展脱节问题的道德法律化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思路。
所谓道德法律化是指国家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原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由于道德、法律都共同反映了人们对建立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的追求,在调节范围上有一定的重合性,加之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渊源,使得道德法律化有了可能性。
道德法律化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在我国市场经济完善的过程中,在道德规范功能弱化的现实中,道德法律化是适应社会情况发生了客观变化的需要,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但是我们知道,法律毕竟不同于道德,道德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功能,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道德法律化是有一定的限度的,或者说在社会转型这个特殊时期,道德只能借助法律资源作为一种援助,但非长久之计。
理想的状况应该是符合正义和道德的法律内化到个体内心中,就是将公平、正义等基本价值观和道德关怀在法律上体现出来,否则法律本身是否“合法”就会受到质疑。同时法律的基本理念必须蕴涵着普遍主义的道德考虑,法律应该接受道德的检视,从而使道德和法律统一起来,使得经济秩序和社会交往都井然有序。总之,从长远眼光看来,我们还是要从底线伦理开始培育道德,而不能放弃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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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制指有关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定和制度,以及依据这些法律制度形成的法律秩序,其核心是依法管理经济和依法开展经济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加强经济法制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经济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要实现经济和谐,必须要有法制作为保障。本文探讨和分析了经济法制建设对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价值,对如何加强经济法制的建设提供了若干路径选择,以期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有所裨益。
关键词:经济和谐 经济法制 和谐社会
经济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支持和谐社会的物质力量,19世纪中期,法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克•巴斯夏在《和谐经济论》中指出“社会世界普遍法则是和谐协调的,这些法则从各个方向趋于完善人类”,而对于“人或人类社会来说,和谐不意味着完美,而意味着改善”。巴斯夏的和谐经济论主张自由贸易,认为社会就是交换,在交换中产生价值,价值就是交换着的两种服务的关系,他从人天生有利己、利他两种特性出发,断言人们在交换中会构成和谐的社会。他坚信“我们追求的和谐不排除不和谐的存在,但是,如果这种和谐预示着和睦,而且会把我们引向和谐,那我们就认为它依然是和谐的”。因而,“和谐”思想作为一种反映经济社会普遍运行机理的科学思想,一直伴随在经济理论的演进过程之中。作为自发秩序思想的集大成者,奥地利学派的传人哈耶克在 20 世纪又将自发秩序传统往前大大推进了一步。哈耶克认为,自发秩序的最大益处在于,它为每个人利用自己的知识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制度空间。就市场自发秩序而言,它同样不是服务于某个特定的目标,但是它的优点在于,使个人可以追求自己无论是利己或利他的目标,它还使非常分散的、处在具体时空的知识有可能得到利用,这些知识只作为不同的个人知识而存在,任何单一的领导当局都不可能拥有它们。
在新中国,和谐经济的思想萌芽早就产生。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文章中,阐明了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问题,并把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作为协调各种关系的基本原则。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的陈云同志的可持续发展观与经济发展以效益为中心的综合平衡理论,不仅涉及到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与内部的和谐,而且涉及到了经济发展结构与总量的平衡,真正体现了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与可和谐性的统一。
经济和谐的两个基本要素是经济公正和稳定的经济秩序。而公平和秩序是法所追求的重要价值。经济公正乃是实现利益均衡与社会和谐的伦理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当前利益格局的失衡主要源于社会资源和权利分配的不公正,由此形成的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方面的能力差异与失衡,是导致我国当前贫富差距悬殊的根本原因。因而在社会转型时期,在我国利益分化和利益结构调整的进程中,要实现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均衡,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要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容纳和规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实现社会资源和权利的公正分配。诚如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说,在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中,秩序与正义这两个价值常常紧密相联、融洽一致的。一个法律制度若不能满足正义的要求,那么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它就无力为政治实体提供秩序与和平。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和维护社会公正,就是要通过法律制度安排,在社会成员或群体成员之间对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进行合理配置,使广大人民群众对自己的分配所得与他人的差距感到均衡,从而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宁,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稳定的经济秩序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秩序也法的基础价值追求。从价值论意义的角度上来看,法律有多种价值,诸如正义、自由、平等、公平、效率、秩序等等,而在这众多法价值当中,法律秩序是更为基础性的。这是因为“所有秩序,无论是我们生命伊始的混沌状态中所发现的,或是我们所要致力于促成的,都可从法律引申出它们的名称。” 也就是说,在秩序问题上,不存在法是否服务于秩序的问题,所存在的问题是法如何的服务于秩序的问题。所以“与法永相伴随的进步价值,便是社会秩序”。 经济秩序也是法律追求的一种。而经济法制无疑是保障经济秩序的基本保障。
改革至今,一方面,中国社会的差异与和谐关系仍然处于可控状态,虽然分化和差异程度不断爬升,但社会总体上还是处于有序和稳定的状态;但另一方面必须承认,由于经济法制的不完善,差异与和谐的问题远未得到解决,持续运行于分化和差异的高水平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新的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不断出现。
第一,经济法制不完善没有有效的处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问题,加剧了社会不和谐。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成员的利益差别越来越大,导致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利益摩擦越来越突出,干群关系比较紧张,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如,四川大竹群体性事件,山西黑矿奴工事件等都是我国相关经济法制不完善的恶劣后果。
第二,经济法制的价值取向不合理导致了经济结构矛盾的日渐突出,经济结构的矛盾扩大为社会矛盾。如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矛盾、需求结构升级与经济结构调整滞后的矛盾、经济增长与资源紧缺的矛盾、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矛盾等。
第三,经济法制不完善导致不能有效地缓解因经济发展差异而产生的社会不公。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转化为社会差别。改革以来,由于我们在经济发展中采取的是差异性政策,使得一部分地区和企业率先发展,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由于政策调整没有及时到位,经济发展的水平差距硬化为一种格局,并形成明显的社会差距。
第四、经济法制不完善导致企业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污染严重。经济法制应该起到引导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并具有规制经济发展与自然和谐的功能。但是,目前,我国企业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较为低下,使我国经济发展处于一种粗放的形态中,经济发展与社会、自然不和谐。
总之,新形势下,我国出现的不和谐因素大都与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关,特别是与经济利益矛盾有关。而经济法制不完善是导致这些矛盾不能很好解决的根本原因。因此,只有加强经济法制的建设才能最终实现市场经济的和谐。
法律毕业论文:加强经济法制建设 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经济法制建设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经济法制建设是和谐社会得以构建的基础。任何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经济法制建设的推动。经济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将有力地促进和谐社会的全面实现。正对上面分析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我国的经济法制建设:
1、树立并坚持公平、秩序、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制立法理念。
第一、公平和秩序是法律的价值追求,也是市场经济的根本价值内涵。
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是经济法制的根本追求。只有公平的秩序才是稳定的秩序。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是一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换句话说,和谐的市场经济,就是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在经济法制立法中,必须以缓解人民利益分配矛盾、经济结构矛盾、发展差异矛盾为己任。充分利用经济法制地引导功能、利益再分配功能、社会调控功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公正有序。
第二、可持续发展是经济法制的重要立法理念。
经济法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发展性、整体性、多样性的特点。作为经济发展的法制保障,它表明经济法制的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前进的状态和运动;经济法制的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大范围、长时期、总体性的发展运动和发展状态,是一个国家各个部门法的共同发展。经济法制是建立在区域多样性和经济多样性的基础上的。经济法是经济思想、经济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经济思想、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和重要的实现途径。因此,在经济法制建设领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对于发挥经济法制对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论文 Www.LunWenData.Com)
2、大量完善和补充经济法制立法
第一、加强民商事立法,完善劳动法等对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法规。目前一些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存在不公平现象,如对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富人和穷人、有权人和无权人、白领阶层和蓝领阶层等方面的差别较大。切实保护各利益群体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有力的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立法,有效地缓解经济结构矛盾。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实践中,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如企业法、税法、金融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环境保护法、资源法、人口法等,各自为政,互不协调甚至相互抵触。因此,应该通过立法修正,将各个部门法统一起来,使其各得其所,各有其用。只有经济法内部实现和谐,才能实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和谐。
第三、加强社会调控立法,有力地缓解社会不公。
经济法应该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为己任,以社会权利本位为宗旨履行着调控经济、平衡利益、缓和矛盾的职能。但在实践中的一些经济法制领域,特别是在价格政策、税收政策、优惠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区域发展政策、民族政策、劳动政策等方面存在制定法律政策不公平。故应该在立法中,将这种不公平一一革除,实现经济政策的区域公平、主体公平和内容公平。经济政策公平是经济法制公平的基础,通过社会调控立法,实现了经济政策的公平,才能最终实现经济公平、社会公平,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四、加强循环经济立法,推动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加强环境管理,降低污染排放水平。在两个个层次加强循环经济的立法:一是修订《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对循环经济做出原则性规定,在分则中单列清洁生产和资源的回收、再用、再生利用规定。或把之分散到污染防治、资源与生态保护的章节之中。二是制定与《清洁生产促进法》相衔接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循环经济的基本方针、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的法律制度和责任。
经济法是国家协调和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法,其重要使命就是在社会化大生产运行的过程中,克服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不足,协调各种比例关系,使社会经济快速、稳定、高效、可持续地向前发展。只有实现经济法制的完善,才能通过促进经济和谐,进而实现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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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道德困境呈现出个体道德水准下降的聚合效应、个体价值冲突所致的个体道德选择两难与社会共识难以凝聚的三重意蕴。这一困境源于现代社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主导下的个体至上理念和权力的道德中立立场,内生于自由主义式的现代社会结构,就此而言,现代社会的道德困境,构成了包含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在内的现代性危机的本质内容。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宪法对社会道德困境的回应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社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较多的问题,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经济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但是道德素质并没有相应的提升,使得现代社会出现了道德困境。道德困境具有三层意蕴,其既指人们对道德自律的放松,价值的冲突以及不可公度,也指社会道德共识难以凝聚。社会道德困境主要是指个体与共同体关系出现了失衡。道德困境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分析了宪法对社会道德困境的回应,希望可以更好的促进我国精神文明的建立。
宪法对社会的治安有着维护与保障的作用,如果宪法顺应了道德困境生成的逻辑,则无法对社会道德困境做出回应,而且还可能加重社会道德困境。为了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相关人员应该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状,对宪法结构以及内容做出调整,使个体与共同体实现平衡。我国的宪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直面道德困境,为了更好的回应道德困境,需要了解社会的核心价值,还需要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原则,要对宪法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规范,优化宪法义务体系,这样才能有效改善社会道德滑坡现象。
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在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国民的素质却没有因此提高。对社会上一些有争议的道德沦陷事件,使得人们相互之间的信任极度缺失,而且诚信极大的衰退。在我国,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比较多,这也加剧了社会道德困境,使得腐败现象愈发严重,有的人在利益的熏染下,道德缺乏约束,而且对权利观念出现了偏颇。社会道路困境,对治安有着不利影响。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如果社会结构中某一部分出现缺失,则会影响到社会整体。道德是约束人们行为的内在标准,如果社会道德体系遭到破坏,则会使社会陷入道德困境。在社会的有机体中,个体之间有着相互感染的关系,如果对道德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则会最终导致道德困境难以化解。
我国的宪法对社会道德问题鲜有关注,宪法可以帮助社会走出道德困境,在宪法颁布以来,一些研究人员对其效果与约束能力进行了研究,宪法与社会的结构有关,通过宪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维持社会的基本秩序,也可以增加人们的自觉性。在制定宪法时,相关人员一定要对当前社会道德困境的表现以及生成逻辑进行研究,还需要了解宪法学的逻辑,掌握宪法的效力来源、权利以及义务,这样可以更好的论证宪法道德使命的理论,也可以更好的正视宪法价值体系,找出宪法回应社会道德困境的最佳路径。
现代社会崇尚自由,社会中的个体有着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且在该理论的指导下,有着多种自在行为。道德是人们生活的准则,其在自由理性的影响下,对人们的自律性缺乏引导,而且对人们的品质提升无法起到帮助作用。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可以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而且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其对内在价值有着多元化的理解。在个体自由在被赋予一定权利后,激发了个体的能动性,这也形成了社会的内在动力,失去传统道德的约束后,个体能动逐渐走向极端,在资本主义的影响下,人们的利益观以及欲望更加强烈,而且社会责任感却愈发缺失,这也使得人的精神世界极度匮乏。
在社会有机体的结构下,一些平时严格自律的人,则陷入了道德困境,社会中缺乏公度的尺度,各种价值缺乏交流互动的平台,而且形成了对立竞争的状态。由于权力的中立立场,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多,并形成了社会道德困境的局面。从社会秩序维系的角度而言,现代社会无法为频繁激烈的价值冲突提供恰当的解决路径,这就迫使个体只能以各种妥协折中来寻求自我解决。但这一过程却在不断消损着社会道德共识。社会道德共识的虚无使得传统的善恶判断失去基础,日趋模糊,人们的行为最终只能按照自身的道德判断来做出。在冲突愈剧无从消融、竞争激烈日趋分化的背景下,这就将现代社会进一步推人个体道德自律弱化和社会道德评价标准模糊的漩涡之中。
在救亡图存的语境下,近世中国宪法一直以近现代西方宪法为模板。不过,百余年跌宕起伏的宪法实践却颇能说明,追问中国宪法的主体性及其与中国社会的契合性,也许才是叩开宪法之门的根本之道。宪法的结构调整,主要从外部和内部而行。前者是指宪法在回应道德困境这一系统工程中所居的地位,即与作为社会秩序具体维系方式的法律体系与道德规范体系的分工;后者则是作为宪法内部结构的“权力一权利一义务”的调整。
在回应道德困境这一维度,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之中的中国宪法,相对有较多的可挖掘之处,由此构成中国宪法回应道德困境的三大利好因素:
第一,中国传统社会是“家国”式的社会,共同体观念和集体主义传统远较现代西方社会浓厚,中国宪法孕育于这种传统中,其所具有的集体主义品格是对这一文化传统的历史承继,并是对中国社会基本价值规范的抽象总结。这是个体主义式的现代西方宪法所未能具备的。中国现行宪法是世界上较为全面系统规定精神文明建设的宪法。虽然由于其所承担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的使命,以及由此所致的不确定的宪法效力,这些条款并不足以直接有效应对道德困境,但是,精神文明建设规定的主要意义在于确证中国各项德育政策的宪法基础,同时也表明了中国宪法对于道德问题的基本立场,具有丰富的宪法内涵和现实意义。
第三,中国是宪法后进国家,虽然可能面临不同阶段错位和重叠的弊病,但从另一个角度审视,这种后进状态,对于宪法改革和发展而言,却是鲜明的“后发优势”。中国宪法学一方面要强烈反思那些不经理性省思就推进西化的宪法学理论;另一方面,要以未雨绸缪的姿态,在现代西方宪法前鉴的基础上,规避歧路,将成功经验融入到中国宪法的独特品格中,理性规划中国宪法发展之路。
出现社会道德困境的原因很多,其制约了社会的健康发展,也激发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冲动,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在资本主义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人们的欲望越来越多,一些人在利益的熏染下,忽视了道德观念,加剧了社会道德困境的危害。宪法对社会道德困境的回应有多个途径,相关人员必须对宪法的结构、权利、义务进行调整,还需要以宪法作为思考理论依据,从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价值体系中,对社会道德困境做出有效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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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社会的存续和发展都离不开良好而稳定的社会秩序,否则必趋于混乱失序、动荡不安而消亡,而良性社会秩序的形成则以来一定的社会规范。远溯原始社会,近至现当代文明社会,乃至未来理想社会,概莫能外。纵观人类历史的演进过程,习俗、道德与法律(此处指实证意义上的人定法,下文所言“法律”主要在此意义上使用),乃是普遍存在与主要的社会规范,它们共同推动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化,维系着人类社会的存续与发展。
早在远古的原始初民社会,人类在漫长的共同生活和生产过程中逐渐地、自发地形成了一些行为规则和规范,这些规则为人们自觉遵守和普遍适用,其涵摄了简单的人类原始社会生活和生产的诸多方面,内容非常丰富,主要包括原始禁忌,例如食物禁忌、性禁忌等;原始宗教,例如图腾崇拜;原始礼仪,如原始祭祀;原始习俗,如血族复仇、血亲复仇、同态复仇等。这些形形色色的原始行为规范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它们往往相互混同,兼具习俗性、宗教性和道德性。此时,习俗既是宗教又是道德。原始社会简单的社会关系就为这些同样简单和初级的行为规范所良好地调整着,使人类社会能够以此为基础继续向前发展。
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社会关系也日趋复杂,习俗和习惯已不可能完全调整社会的全部关系,社会对规范的要求也不再限定在原有的基础上,那些关系到社会重大利益的、带有全局性的内容被分离了出来,由一种崭新的从习俗、习惯中发展出来的规范予以规范和调整,道德由此得以产生,其最初的表现形式是风俗、禁忌、礼仪等。
然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生活与社会关系的进一步复杂化,使得自身强制力不足、支配范围较小的习俗、道德对纷繁复杂、变化不居、新的社会关系层出不穷的社会生活逐渐无能为力,仅仅凭借习俗、道德规范、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已非可能,社会需要更具强制力的、普遍适用的标准去规范、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也就因此应运而生。
从习俗、道德、法律的产生、发展的历史演进过程来看,每一种社会规范的出现都具有历史必然性,都是生产力发展、社会生活与社会关系复杂化的结果和产物。这一过程同时也是人类文明演化进步的历程、人类从荒蛮蒙昧走向文明理性的过程。
法律作为人类理性自觉的产物,是人类智力与“法律”实践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在社会控制上自然优于作为人类自发形成结果的的习俗和道德,但这并不表明,法律的诞生意味着作为法律之源的习俗、道德的历史使命的终结,恰恰相反,在法律产生之后,习俗和道德以一种相对较为温和、隐蔽的方式潜移默化地规范、控制着社会的诸多方面,此时的习俗与道德对社会的影响似乎更加深刻了。于是,习俗、道德与法律便以不同的方式共同调整、规范着形形色色的、不断复杂的社会关系,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主要内容,成为社会生活有序化的主要凭借。
尽管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将法律、道德和宗教视为人类社会控制以及文明型构和维护的三大主要工具①,但就世界范围来看,从作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规范的角度来说,宗教虽然在全世界范围内拥有人数甚众的信徒,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宗教的势力和影响微乎其微,例如,中国就是一个宗教信仰极度缺乏的社会,从古至今,莫不如此。因此,从更为普遍的意义上来说,习俗、道德与法律则构成了型构社会秩序、维系社会良性运行的主要因素,三者共同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核心部分。
作为一种人们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缓慢而自发形成的产物,习俗符合人们关于正义、公平等理想追求——尽管这种追求可能是无意识的——的基本观念,是特定民族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乃至民族精神的积淀,且长期被人们自觉遵循,因此便成为了社会控制盒秩序塑造的基础手段和主要工具之一。一般而言,遵守习俗乃是一种自觉意识,而服从法律则往往被视为一种强制义务,这也决定了,较之于法律,习俗更易被遵守,甚至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也更为重要。这一点在文明程度偏低、现代化程度不足的国家和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以中国为例,在中国的乡土农村社会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的实效远远低于立法者以及一些法学家的预期,在那里,习俗以及道德乃至宗教而非法律才是最重要的、普遍被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社会规范。在那里,法律(国家法)似乎是不存在的,甚至没有存在的价值与必要。法律在很大程度上被搁置了。恰如恩格斯在描述原始社会规范时所言:“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都调整好了”②。与此相似的是,历史法学派的鼻祖、法的“民族精神说”倡导者萨维尼主张,法律绝非立法者所刻意而为之物,恰恰相反,其根植于于社会之中、特定民族的历史文化之中,它是民族社会中那些内在的、默无声息的起作用的因素的产物,民族的普遍信念和共同意识是其真正的源泉。③如同民族的语言一般,法律取决于民族精神,主要表现为习惯法,优于立法者刻意创设的远离民族精神的成文法。不论是历史上的法律实践,抑或法学家的思想理论,都表明习俗作为一种源自社会生活本身的社会规范,在形成和维系社会秩序方面,甚至比法律有着更为深刻的影响。
同习俗一样,道德也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的生产、生活过程中缓慢地形成的,是人类社会在自治的状态下自生、自发的过程和结果。它表达了一个社会性群居动物——人——应当遵守的也是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基本准则。其作用的实现有赖于传统习惯、社会舆论、个人内在信念。它诉诸良知,无良知即无道德,良知是道德得以发挥规范作用的最重要的因素。道德与习俗一起构成了对维系社会有序化其潜移默化作用的主要力量。道德是有层次区分的的,低层次的道德与习俗大致相当,而高层次的道德则超然于习俗和法律,形成一种超然现实的理想化的价值,其指向是高标准的人类理想,以道德标准来论证实证法律的来源和效力是有着悠久历史的自然法理论的基本主张和传统。尽管实证主义法学家极力试图将道德因素从法律中剔除,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很大程度上,法律源于道德并以道德作为其合理性和正当性基础。正如霍姆斯所言“法律乃是我们道德生活的的见证和外部积淀”④。
法律是在习俗和道德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规范已经存在并发展至一定的历史阶段的基础上产生的,是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化、社会利益不断分化,而习俗、道德等旧有社会规范已无力对新涌现的社会关系进行有效规范和调整的情况下而应运而生的结果。法律是什么?这是一个极易被忽视但又极不应被忽视的法学领域的元问题。对于这个似乎十分简单的问题的回答,古往今来的法学家、思想家们众说纷纭、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主流的观点认为,法律史一种源自国家的行为规范。笔者倾向于认为,就其本质而言,法律只不过是一种型构与维系社会秩序的社会规范,其产生于存在的基础和价值乃是型构社会秩序,使社会生活有序化,进而推动人类文明的进化。法人类学家霍贝尔这样界定法律:“这样的社会规范就是法律,即如果对它置之不理或违反时,照例就会受到拥有社会承认的、可以这样行为的特权人物或集团,以运用物质力量相威胁或事实上加以运用”⑤,在他看来,特殊的强力、官吏的权力和规律性乃是法律的主要构成要素。亦即法律强制性、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机构、法律必须蕴涵、体现社会发展的一般的基本规律是法律的基本特征。作为一种主要的现代社会的社会控制工具,法律随着人际关系、社会利益的复杂性、社会成员间利益不断分化而增加,因社会对文明建构、秩序维护的需要的日益增强而发展,“人类越文明,对法的需求就越大,人类创造的法律也就越多,法只是社会需要的产物。”⑥诚如马克思所言:“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⑦
尽管习俗、道德与法律是三种迥然有别的社会规范,它们有着各自相对独立的调整领域,但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主要内容,是社会规范体系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三者在型构与维系社会秩序方面能否实现功能互补、有机协调,决定了一个良好运行、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的能否形成。或许,有人认为,在现代化法治的时代大背景下过多地谈论习俗与道德显得不合时宜,但有一点不应忽视,法律源于习俗、道德的事实则表明,法律与习俗、道德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法律只不过是制度化、体系化、权威化的习俗与道德。况且,法律自身日益凸显的局限也使得其格外有必要甚至是必须与其他社会规范——习俗、道德等进行密切的“分工协作”,共同致力于理性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型构与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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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中央党校举办了中国科学社会主义界近十年来第一次研讨会——社会主义理论前沿问题高层论坛。会议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仍面临着严峻的生存问题:学科体系定位尚不清楚,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基本范畴、基本原理等不甚明确,组织基础严重萎缩。[1]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科学社会主义这个最基本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有过深刻的论述,但从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发展的大战略角度而言,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进一步科学系统认知确乎成了制约社会主义长远发展的瓶颈。笔者认为,近代世界的发展是一个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型的过程;商品经济阶段包括两种发展模式:资本主义模式和社会主义模式;两者在商品经济阶段是并行共存的关系,并非相互替代关系——当然资本主义由于自身的痼疾必将被共产主义取代,不过其时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开始向第三阶段发展,而社会主义同样会被共产主义取代。
第一,认识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是并行于商品经济阶段的不同生产方式,有助于深刻认识资本动力系统对推动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在近现代世界中,有些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未意识到自身正处于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型的阶段,或者意识到却未能充分认识到资本动力系统对推动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而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愈益拉大。这说明深刻认识资本动力系统对推动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是广大后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社会转型的关键。
第二,认识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是并行于商品经济阶段的不同生产方式,有助于社会主义国家更新对资本主义是推动商品经济发展主要方式的认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长期着重于论证资本主义与时代发展的不相适应,强调资本主义已经到达晚期阶段。显然,资本主义短命论忽视其在商品经济阶段发展的长期性,忽视其肯定性发展仍将长期推动现当代世界的发展。相反,资本主义在商品经济阶段的长期存在论则极大地深化了人们对资本主义的认识,拉近了社会主义对其学习、借鉴的距离。
第三,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是并行于商品经济阶段的不同生产方式,有助于深化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认识。商品经济阶段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并行论认同并坚信马克思主义的两个必然、两个绝不会原理,它注重的是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分属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和共产主义在商品经济阶段出现的不可能性。强调资本主义对商品经济阶段社会发展的长期的推动作用,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同属商品经济阶段并与资本主义并行,共同推动这一阶段社会发展,从理论上说明了发展商品经济应当成为社会主义发展的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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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应用的不断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了非常丰富的便利服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计算机工程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1、计算机工程技术应用的现状
现在计算机的发展速度很快,硬件技术和软件技术都有很大的进步。各种应用程序层出不穷,并且广泛的应用于建设设计行业。所以这一批工程师在刚刚参加工作就开始使用计算机进行工程的相关计算和设计工作。他们开始盲目的相信计算机,而不通过自己实际的手工计算来对结果进行审核,这样会使设计的准确性受到影响。会对建筑的安全有很大威胁。这些人认为计算机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并且不会出现错误。但是现在的计算机软件虽然得到了大量的开发,但是这些软件的质量却没有得到保证,有一些软件的开发者和技术支持的资质证明都没有得到保证,还有的软件的质量没有进行合理的检测,所以这些软件往往不能全部相信,不能完全依赖。如果只通过这些软件进行设计,会造成工程的安全受到威胁。所以我们必须重视这个问题。现在因为在工程的设计工作中,使用计算机工程技术进行计算已经产生了很多不利的影响。现在新一代的工程师变得十分依赖计算机,他们坚信计算机的知识性、安全性和能力不会出现问题,所以逐渐失去了对工程内容进行正确计算的能力。他们不知道,计算机不可能对一些模型、设计的技巧和分析进行详细的记录。他们只会依赖计算机来进行设计。通过实践经验表明,工程的设计工作,尤其是水利水电方面的工程设计有很多模型,而且差别很大,计算机不可能对这些不同的模型全部识别清楚。计算机的计算速度是很快,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除此之外,它在其他方面的知识都十分零散。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凭借设计师自身的经验、灵感、直觉、创造力、领悟力、想象力和认知能力来综合的进行设计。这一点计算机是永远无法取代的。任何计算机和程序员都没有办法对这种设计进行理解。所以,我们要培养这些新一批的设计师进行自主的设计,不要只依赖与计算机,而要进行手工计算,这样才能设计出符合规范的作品。现代工程具有复杂的理论依据、集体的设计思想,单纯的依靠计算机工程技术是不可能让人们学习有意义的经验的。越来越多的工程师们都期盼计算机软件能将工程设计程序完全自动化,希望在解决工程问题时他们只需要区化类型和条件,让程序自动生成必要的数学模型,完成复杂而重复的分析和设计过程,最后由制图工具完成设计图纸。这样,工程设计唯一责任就是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然后评价最后的设计“成果”。而对于是否能可靠的检测特征值,在进行分析时是否用了足够的模型、状态,或计算机建立数学模型的理论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工程实际的特征,分析结果对工程敏感部位是否敏感,计算结果是否在条件允许范围之内,是否能根据实际的工程设计模型对某些边界条件进行调整。这些在年轻一代的结构工程师们心中,都变得模糊不清。很多软件开发商,在对计算机技术知识的精通之外,毕竟不是工程师,专业技术知识肯定有着各种方面的欠缺。计算机是一种工具,不可能替代人的脑力劳动、人的知识、经验的积累,计算机能处理大量的信息,但计算机程序是没有多少工程实际工作经验的程序员编制的,程序对工程建立的数学模型也不会很完善,在计算中,即使是错误的信息,计算机也不可能识别同样的都在计算机上显示给专业技术工程师们。这就要求专业技术工程师右自己能通过专业技术知识的掌握,来控制设计计算中的偏差。在软件的实际应用方面,那些只有极少经验、极少学识、年轻的工程师依靠计算机软件来解决极度复杂的结构分析和设计问题。他们对力学基本原理和设计规范的背景知识了解很少,无法判断程序算法所蕴含的假设和根据,也无法判断计算机运算结果的质量,他们宁愿相信计算机程序产生的结果都是正确的,也无法怀疑计算机做出的所有结果,以及用独立的例证校验结果,这对计算机工程技术的应用方面造成了很大的缺陷。
2、如何正确合理的应用计算机工程技术
首先,在年轻一代的工程师当中,应让他们对工程设计的危险性、又对公众安全的威胁、对工程设计的责任感有一定的认识,应该让他们知道,工程特性是由工程设计的质量决定的。真正有经验的工程师,应该不能完全依赖计算机工作,计算机工程技术的应用本身并不是坏事,问题的核心在于工程计算中计算机的使用方法,不能滥用计算机。要强调工程实践中知识、专业技术以及经验的重要性,了解“为什么”这样设计才是关键。专业的工程师应在参加工作的最初一段时间内,对工程设计计算进行手工求解了解手工求解的原理、基本原则和提炼模型、识别计算结果中的错误,解决问题的其他方法,判断计算结果的有效性。对计算机的计算结果应持批评态度,尊重工程实践经验,通过工程实践学习工程设计,强调从那些资深的剪有经验的结构工程师那里学习结构工程设计。不依赖计算机解决工程问题,要经常怀疑计算机,在没有深人工程以前不使用计算机的结果。在被工程证实正确之前,假设计算机提供的结果是错误的。在用计算机求解之前,必须先知道答案。不崇拜计算机,而是崇尚知识和经验,提倡全面了解工程理论和实践中的所有经验。一个称职的工程师,应具备不依赖计算机技术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具备经验、直觉、灵感、领悟力、创造力、想象力和对工程的设计思想的能力。工程师应该能够做到独立地靠学识、创新和丰富的经验,而不是依赖计算机找出工程问题的正确解答。计算机工程技术只能回归到工具的位置,它只是一种方便快捷的计算、图像、文字处理等信息技术工具的位置,而不能够把它当做工作中必须依赖的东西。认识到这点,将对计算机工程技术的应用策略起到重要的影响。能够使设计工作更好地进行。总之,对计算机工程技术的应用不能宪全依赖于计算机及其得出的表面数据,而应该更多的凭借自身的工程经验知识,这是一个合格的工程师所必备的条件之一。
3、结语
通过本文我们了解了我国计算机在工程设计上应用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我们必须要使新一代的设计师对计算机的使用有一个科学的认识,不能够盲目的相信计算机,要学会通过自己手动计算和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创造了进行设计创造。要明确计算机在工作中的地位,合理的使用计算机,这样才能使设计工作能够更好地完成,是工程更加安全。
1计算机工程专业方向的教学体系
1.1计算机工程专业方向培养目标
计算机工程专业方向学士学位学制为4年,学习科目主要内容为广大领域内计算机科学及其应用。专业的主要培养目标为:1、理解并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实践;2、培养能应用计算机新技术的能力;3、在计算机领域为学生提供进一步学习的知识基础。该专业主要为信息技术类企业的生产和研发培养人才。毕业生的就业范围也比较大,可以在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网络管理、软件系统管理、客户培训和服务、项目开发、设计和调试等方面从事工作。该培养目标比较简单,以培养学生的工程素养为基准,满足社会对大批量的开发性人才的需要。
1.2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
按照培养目标,应加大计算机应用方面课程设置,注重新课程的开设和引入计算机的新技术新应用,使计算机工程专业方向与时俱进,合乎信息社会发展的节拍。相比当前国内高校的计算机学科各个方向,本课程体系侧重应用性、实践性环节。计算机工程专业方向的课程分为非计算机专业课程和计算机专业课程两类。非计算机专业课程占总课时的比例应该为17%;其必修课为国家本科工程类教学规定的。增加了非计算机专业课程选修课,其目的是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和相关领域知识的了解,能够拓宽视野和扩大知识层面,这些课程主要为文学院、工商学院、信电学院、机电学院和法学院所开设的课程中选择,要求该专业的学生必须限选7门,主要是按照学生个人的兴趣和个人目标为选择指导。计算机工程专业课程分为3个层次: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其中必修课占总课时的比例38%,选修课占总课时的比例19%,实践环节占总课时的比例26%。专业课程主要为计算机应用以及软件工程和信息处理课程,包括当前应该掌握的课程如离散数学、计算机原理、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算法分析、计算方法、Web技术、多媒体技术、人工智能及其应用、Java和C++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和计算机网络等,注重计算机学科应用能力的培养。减少了计算机硬件的课程,例如模拟电子和电路、单片机原理和微型计算机原理;而是以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为核心,以课程事例引入嵌入式计算机和微型计算机的内容。按照国际和国内信息社会对软件业发展需求来设置教学课程,以适合应用型软件人才培养的目标。不应过多强调全面的基础课程,缩小基础,加强知识综合,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在教学内容上强调应用性、针对性和系统性。
1.3实践教学体系设置
计算机专业具有实践性[1]非常强的特点,设置了课程实验、综合设计、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多种形式比较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以综合设计和毕业设计为主。按照计算机课程设置,综合设计有高级程序语言综合设计、计算机原理综合设计、操作系统综合设计、软件工程综合设计、Web技术综合设计、信息管理系统综合设计等6门次。综合设计是以班级为单位教学,以当前现实的计算机项目开发为目标,学生独立设计和完成,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核心。较大的项目则采用多名学生协同完成,进一步提高学生增强交流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应用技术技能。毕业设计采用导师负责指导制,设计开发综合应用项目,按照软件工程和信息开发的标准编写文档、撰写程序代码,提交一个项目总结和程序系统,包括开发文档、程序源代码、数据库结构、配置文档和测试文档。在答辩委员会的审核和测试下完成毕业设计,不再进行包含大量基础知识和重复开发文档内容的毕业论文撰写,侧重于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2计算机工程专业方向的课程实施的若干教学改革
2.1注重课程实验教学
课程实验是计算机工程专业方向实践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实施质量对专业教学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3]。实践性比较强的课程都设有试验内容,按照知识结构和学生需求分配合理的试验学时。课程的每个单元实验都是从讲授过该课程一段知识范围中选取的,其内容相对独立、自成体系。这些实验集中反映了各门技术课程的典型方法和基本技术,能够加深理解和掌握课堂学习主要内容。当前多数采用实验课程单列方式进行的,要求每个单元实验结束后,每一个学生应独立完成试验过程和结果的分析,撰写自己的实验报告,进一步训练学生的科技报告撰写能力。通过课程实验学生能够深入理解课堂中所学习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术。在实验过程中掌握计算机专业学习所需要的实验技术和实验方法。
2.2教学方式改革
课堂教学仍然是主要的教学模式,以实践为核心的计算机工程专业方向的教学更应该注重教学互动,以灵活掌握技术为中心。课堂教学中增加讨论课、习题课、观摩课、演示课等方式,补充以大量相关技术讲座,自学辅导课相应增多,提高学生的自主性。以实践为目标的课程教学以大班讲课程内容,采用多媒体和网络,以丰富多样知识形式展示给学生,更加自然的方式掌握理论知识;同时采用小班辅导方式,进行个性化教学。小班辅导为学校划分的自然班级,或者自由组合而成的临时班,但每个班学生人数不超过30人,以便每个学生能够直接面对教师来解惑,消化并真正掌握课程内容。按照计算机工程专业方向的课程教学大纲知识点选择合适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以国家优秀教材和各种专业学科规划教材为主要参考,也可以选择国外著名大学教材。但是一定要以课程体系完整性为核心,不能选择过多以计算机理论和抽象内容等先进性为主的教材,要选择适合专业和学校学生实际需要的教材。注重教材与教材之间的相互衔接,符合计算机工程的课程设置。计算机工程专业方向的理论核心和课程多数起源于美英等国家。为了提高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素质和学科的发展,双语教学教育[2]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它能使学生直接和国际接轨,满足IT市场对学生素质的需求。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的英语水平参差不齐,为此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双语教学。对于学生基础素质好的学校和学校,外语教学课程达到所开课程的5%-10%。素质比较差的可以实现部分课程选用外语教材,采用中文授课,逐步到位。
2.3考试方式改革
减少闭卷考试,增加开卷考试,也可以采用项目系统开发、课程报告等考核方式。当前以多种方式的综合为主,总评成绩由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和试验成绩组成,其比例为30%、40%、30%。学生平时成绩为学生在课堂上的回答问题和讨论课的发言,以及作业和专题报告、期中测试等,以此来激励学生与教师的互动,提高学习积极性,也能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课程试验内容减少验证型和演示性,以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为主,采用实验过程和结果的考核,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该考核方式能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况,更好指导教学方向。
2.4教学资源库的建立
教学资源包括以学校数字图书馆为核心的公共数字信息资源和专业教学资源。公共信息资源建设以学校定位和办学特色为基准,购买其他高校优秀信息资源和社会商业信息资源为主,本校自己创建信息资源库补充。公共信息资源库以服务公共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为主。计算机工程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关系到专业方向的发展和底气,以自己建设为主,突出精品课程,按照各个课程的自己特点建设比较全面的数字资源。
2.5开源应用到教学各个环节
开放源码程序就是公开源代码存取访问、软件自由再分发,任何人可以阅读、再发布、修改软件的源程序,通过让更多人参与来提高软件的质量、可靠性、安全性、开发速度等。把开源软件应用到计算机课程教学中可以提高学生真正地参与比较大且比较实用项目的实践机会,让学生培养融入IT市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学生也能够学习到更多的核心技术和系统开发技术,开拓知识面,积累实际的开发经验把握住计算机新技术和掌握计算机发展方向。学生通过感兴趣的项目,能够在相互沟通中使计算机素质得到大大提升,也可以协同开发和学习中相互碰撞中产生新的思想,拥有新的技术,同时也必定激发出学生的创造性。
3结语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计算机更加深入地渗透到各个行业,计算机工程成为当前重要的行业。按照计算机教育培养的原理和当前信息社会地需要调整计算机工程专业方向地课程体系已经成为必然。计算机工程要求必须以实践为中心来培养学生,以培养学生技能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为此各个高校要更新教育观念,加大教学改革,把新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贯彻到整个教学过程中,培养出具有工程素质的学生,培养出具有创造力极强的新世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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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影响下,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计算机得到了广泛应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计算机教育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我国的计算机科技技术在计算机教育中的应用可以说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得越来越专业,虽然我国的应试教育模式已经在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就算教育模式有一定的改革却仍然万变不离其宗,但是计算机技术的出现使得我国的教育改革变得更加高效便捷。为了让学生从小就可以接触到计算机技术,让更多的人能够跟上时代的潮流,所以在计算机教育当中增加计算机科学技术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教育;优越性;应用
本文论述的是当代计算机教育中计算机科学技术的相关应用信息,通过了解我国对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普及程度,了解我国的计算机教育现状,让更多的人明白学习计算机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这样一来就能从根本上提升人们对于计算机的认识和应用水平,帮助更多的人尤其是我国的学生能够学习到应用计算机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我国的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普及是我国计算机教育的发展趋势,为广大教育者和接受教育的人提供更多的实用信息。
1计算机教育中运用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优越性
第一个优势就是时间比较灵活。我国各大中高校都已经有独立的计算机教学安排,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学习计算机科学技术。在学习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时候,由于和传统的课程不同,不是在固定时间必须上的课程,所以在时间的安排上就相对比较灵活。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自如地应用计算机进行学习,这也是一种提高学习质量的好方法。同时利用计算机技术也可以高效快捷地将需要的工作完美的完成,还保证了工作和学习质量。第二个优势就是没有地域的限制。网络的开放就是一种将空间进行对接的方式,也就是说,学生在接收各种课程的时候,不需要到规定的地点进行学习,而是可以跨越地域的限制,从网络上获取到需要的知识。同时,由于互联网的力量是沟通世界的,所以学生在学习知识的时候还可以在网络上与相应的老师做及时的沟通,能够保证学习的高效性。不受地域限制的计算机网络是现代化生活便捷的一个重要表现,通过网络上的共享,能够让学生足不出户就轻松了解事物。第三个优势是没有教学载体限制。在进行教学的时候采用计算机,可以省去许多传统的工具,比如说传统的黑板、教科书以及粉笔等传统课堂必备品。利用计算机教学可以很好地通过计算机技术传播知识,教师在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利用视频或者音频等多种形式进行知识的传播。传统的教学方式比较单一,而使用计算机技术就没有过多的教学载体作为限制,灵活度更高,形式多样,这样,学生会更容易接受知识。最后一点就是计算机可以利于学生和老师的沟通。上文提到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可以免除地域的限制,也会方便学生与老师的交流,学生能够在网络上与老师进行在线沟通。这样不仅可以方便沟通,还能够免除面对面沟通的紧张,让学生与老师的关系更近一层。
2计算机科学技术在计算机教育中的具体应用
计算机科学技术在计算机教育中的具体应用有如下几点:
2.1课前预习过程中的应用。新内容的学习需要学生进行良好的课前预习准备,传统教学模式下,预习这一动作的有效开展很大程度上需要学生自律和家长监督,加上对新内容的不了解,学生的预习过程盲目性和随意性较高,加上该过程没有教师的有效引导,课前预习的效果很差。而在新背景下,借助计算机互联网技术,教师可以将课前预习内容整理成电子档,并将其中的难点和重点标记出来,同时加以相关备注,实现新课内容的提前引入,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对新知识的理解与把握,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2.2帮助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节约教育成本的应用。计算机教育涉及众多专业术语、操作方法、程序等教学内容,这些内容复杂性高、理论性强,传统教学方法很难让学生形象化的理解和掌握。借助计算机科学技术,教师可以将课本知识制作成文字图片和动态视频,让学生充分感受具体操作细节,提高教学内容的趣味性和形象性,学生更容易掌握,课堂教学效果更好。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的普及,学校和教师可以通过互联网搜集和整理试题,以word、PPT等形式发给学生作为课后作业和考试内容,这样一来,不仅为学生及家长节约了大量购买课后资料的教育开销,而且也为学校节省了因传统考试需要本该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2.3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应用。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计算机教育要想取得成效,就必须让学生对该课程产生兴趣,激发其对知识的探知欲望。为提高学生计算机学习兴趣,教师要准确把握学生的特点,以学生为主体,依据学生喜好特点,充分运用计算机科学技术设计多样化的内容,吸引学生眼球,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譬如就“如何PS图片及对图片真假进行技术分析”这一新内容开展计算机教学时,教师就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相关热点信息,并将其有效引入课堂教学,提升课堂教学氛围。
2.4完善学生考评系统,全面把握学生动态的应用。第一,计算机科学技术在课堂作业方面的应用。课后作业的批改是一项重要的教学辅助活动,传统模式下,这一辅助活动涉及作业布置、交作业、批改作业、分发作业、问题汇总解答等系列步骤,占据大量教学时间,特别对接受能力较好的学生而言,会影响其原有学习进度。计算机科学技术背景下,借助其具有的系统批改功能,大大节省了教师时间成本,同时将普遍问题进行汇总反映,以文档的形式实施共享,学生便可针对性的寻找自己所需答案。当然,就教师而言,工作事半功倍,但对学生而言,需要较高的自律性,否则作业有问题不解决,教师又省去了传统“问题汇总解答”步骤,那么这类学生的学习成绩就会越来越差。第二,计算机科学技术在考试方面的应用。在网络教学系统中设置相应的考试环节,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时间和考题难度进行反复训练,从简单到复杂,反复操作,直至考试结果达到教师预定标准,这样的网络化考核系统,不仅提高了学生的技能操作水平,实现了较高的教学质量,而且还使传统的考核方式得以创新,符合信息化教学实践需求。
3结束语
随着21世纪的发展,我国的高科技技术普及程度也是日渐提升,为了更好地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和作用,应该加大计算机教育的力度,保证能够让更多的人从小就可以接触到时代的一大产物。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计算机可以说是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计算机的使用都是时代进步的标志。所以说,强化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普及是我国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项教育科目。综上所述,保证教育质量,才能让更多的人从小培养起良好的计算机使用习惯,为我国未来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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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雷巧娟.计算机科学技术在计算机教育中的应用[J].企业导报,2015(13):114,178.
[4]石甜甜,郝冲,吴晓峰.计算机科学技术在高校计算机教育中的应用[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3(3):255,257.
[5]郭泽昱,楼宇东.计算机科学技术在计算机教育中的应用研究[J].高中生学习(师者),2014(4):124.
摘要:以就业为导向建立计算机教学体系,密切课堂教学和工作实际间的联系,促进教学内容与实际岗位的有效衔接,是社会和用人单位对高等院校计算机教育提出的根本要求。本文基于当前计算机专业学生就业现状及计算机教学中的问题,分析了以就业为导向的计算机教育的提出背景,然后从教学课程、教学模式、校企合作等方面具体探讨了以就业为导向的计算机教学实践活动。
关键词:计算机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课程
计算机是一门专业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学科,教学中要兼顾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和应用能力培养两个方面,特别要重视学生的计算机技能掌握与应用能力培养,唯有这样才能适应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对此,高等院校计算机教育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眼于岗位实际,以就业为导向的进行计算机教学,致力于发展学生的岗位能力,进入社会后更好、更快的使适应工作岗位。
一、以就业为导向的计算机教育的提出
目前,计算机网络已经深入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其重要性日益明显,且慢慢占据主导地位。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对应用型的计算机人才需求越来越大,高等院校计算机教育面临着较大挑战,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就业形势的需求,亟待进一步调整与改革。而且,计算机网络专业实用性强,可从事信息维护、计算机系统维护、信息处理等相关岗位,有着良好的就业前景。为满足社会对计算机专业相关岗位提出的工作需求,计算机教学必须加强实践教学,密切课堂教学与岗位实践间的联系,着重培养学生的岗位素养和工作能力。但是从现阶段的高等院校计算机教学现状看,教学内容与岗位实践相脱节的问题比较严重,实训课程教学,根本满足不了学生岗位能力发展需要。为此,高等院校应以就业为导向建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加强实践教学,有针对性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以适应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满足用人单位工作岗位的实际要求。
二、以就业为导向的计算机教学实践分析
1.改革教学课程
在以就业为导向的理念指导下,计算机教学课程应打破原有的结构,以岗位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为目标来建立新的课程体系。在以往教学中,计算机课程体系基本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重传授、轻实践,侧重于基础理论知识教学,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岗位能力。为适应新时期的就业形势,计算机教学课程应以培养学生的岗位能力和职业技能为目标,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设置教学课程体系,增加实践课程比例,多使用电教化教学工具,把实践操作和教学内容有机整合起来。
2.优化教学模式
在计算机教学中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出发点,以培养学生的岗位能力和职业技能为目标,以现代化教学为手段,调整与创新传统的教学模式,优化教学方法,切实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让学生在实践中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技能,增强计算机应用能力。从当前的教学实践看,任务驱动、项目教学等教学模式同传统教学模式相比,更利于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所以教师应多多组织设计此模式的教学活动,潜移默化的培养学生岗位素质。以项目教学模式为例,在网页设计教学中,教师可以巧妙设计或由学生自主提出项目,结合项目展开教学活动,使教学内容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完成项目设计过程中,学生遇到问题,然后根据所学和经验自主解决问题,能明显增强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协作能力。
3.加强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岗位能力的有效方式,高校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硬件设备条件和师资力量构建一个健全的实训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让学生在实践中动手动脑,发展实践能力和岗位能力。当前,高校普遍拥有自己的网络实验室和校园网,这为实践教学提供了良好条件。在计算机教学中,教师可以直接借助计算机现场亲自操作演示,然后指导学生操作实践。此外,也可以利用校园网建立一个网络实践教学平台,在平台上有学生自主学习的网络课件,便于学生自主学习计算机技能,达到多学多练的效果。此外,日常教学中多为学生设计一些贴近实际的问题,如网络不通怎样办、淘宝网页如何设计等,这些问题既与教学内容相关,也与工作实际有关。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学生通过思考、分析等解决问题,促进自我能力的发展,形成一定的计算机岗位能力,以适应实际岗位需要。
4.深化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一种新型的办学模式,在培养学生岗位能力上有着突出表现。在校企合作中,可以把课程教学的部分课时从实验室中转移到网络公司等企业的办公场所或者网络工程施工现场上,通过真实而具体的岗位实践达到培养学生岗位能力的效果。鉴于校企合作的重要性,高校应加强与网络公司、信息公司等社会组织的合作,与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对口公司内建立实训基地。同时,在双方合作下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形成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计算机人才培养模式。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以就业为导向的进行计算机教学实践,是“学本位”到“能力本位”教学思想转变的一个切实体现,是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人才需求做出的一个调整。为适应新时期的就业形势、提高学生的岗位实践能力,高等院校计算机教学要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为目标,对教学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教学内容等进行创新性的调整与改革,同时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办学模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计算机实践教学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培养应用型人才,切实满足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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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基础这门课程主要是培养学生掌握最新的计算机知识和技能,对于提高学生在计算机方面的基本素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计算机基础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1.考核方式过于单一
目前,我校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的考核方式主要是机试,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10%,实验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机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从比例上来看,机试成绩取决定性因素。从近几年的学生试卷分析来看,有的学生平时做实验时,表现得计算机应用水平相当不错,但是最后因为对上机考试系统不熟悉,提交试卷时没能按要求正常提交,结果教师在改卷时出现种种情况。例如,有个别学生不小心将原始试卷提交上来,结果教师阅卷时看到是空白的学生答卷;或者有的学生即使将答卷做的非常好,但是没能提交到系统上,导致的后果是试卷出现乱码或根本没有试卷信息,最后上机考试成绩只能以零分记。
2.问题得不到及时反馈
目前,对绝大多数高校来说,类似于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的选修课授课教师往往是授课完以后就离开教室,等到下一次授课时再和学生见面,几乎没有额外的时间和地点专门和学生沟通,更谈不上深入了解学生每次课上遇到的难点和问题。长此循环,等到下次授课时,教师只能是按照教学大纲来授课,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学生在听课的时候由于遇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地解决,随着课程进度的一步步深入,学生的学习压力也会越来越大,自然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教学模式的新探索
1.教材的选定应不拘一格
由于我校大一新生在本学年下学期将会选修程序设计等后续课程,所以教 师在授课的同时,除了使学生掌握以上计算机系统的基础知识和Office软件的使用方法等,还应逐步引入程序设计的基本思路和基本概念,为后续的课程打好基础。如果此时没有适时的引入有关程序设计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基础,等到下学期学习程序设计的时候,一方面,教师在教的时候,往往会感到力不从心,很多基本概念还要从头讲起,另一方面,学生常常会感到没有头绪,无从下手。这是近年来很多教授程序设计的教师经常会遇到的尴尬情况。因此,在选定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的教材时,最好不要统一规划指定通用教材,而应该结合该校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教材,而且尽可能按不同的专业来选定适合该专业学生提高自身计算机素养的教材。
2.教学方法多样化
(1)转换角色,学生上讲台。在传统的大学课堂上,常常是老师讲,学生听,有时即使老师讲的很精彩,但学生仍然积极性不高,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如果能转换角色,教师在教授基本理论,如请部分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的学生走上讲台,带领其他同学一起动手演示当堂课上的内容,教学效果可能会事半功倍。在演示过程中,如果学生出错,教师应及时地进行现场引导。此时,教师应及时鼓励学生,千万不要有畏难情绪,往往出错的时候,就是提升自我的关键时刻,在不断地解决问题的同时,计算机水平也就会慢慢提高。而教师要把握好引导的尺度,尽量通过学生自己的努力来解决问题,而不是直接告知答案。往往通过学生自己动手解决问题才能真正达到提高自我计算机应用水平的目的。
(2)由学生参与提供教学案例。在传统的案例驱动教学法中,大部分案例都是由教师来编排和确定的。试想如果能由学生参与,按照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综合考虑学生的计算机应用水平的差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由学生参与制作教学案例;或者作为授课教师来讲,能在讲授课程之前及时归纳总结出学生平时遇到的此类实际问题,并且能将该问题融入到课件的制作中,这样当教师在讲授案例时,学生很可能会有更大的兴趣,学习积极性也会随之提高。进而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3.重视实验课
虽然,在教学安排上,大学计算机课程安排有理论课20学时,上机实验课16学时,但是实验课的学时安排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仍然满足不了学生的需要。高校应进一步重视实验课,适当增加实验课的学时,同时让学生有一定时间来消化本次实验课的知识点,并自己对该次实验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交实验报告的同时一并附上目前仍然没有解决的问题,有待于教师下一次讲解。有时,甚至可以考虑将理论课搬到机房上,一边讲理论,一边做实验。
4.考核方式新探索
经过近几年的考核情况来看,学生仅仅通过学期末的上机成绩很难如实的反映自身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达不到较理想的测试结果。例如,有的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在平时表现的相当不错,但是由于期末上机考试时,对考试系统提交试卷时操作不当,错过提交时间,结果机试成绩很低,有时甚至不及格。这样,似乎有些不太公平,但是对于机试而言,是全程在线考试,每一位考生几点几分登录,几点几分交卷,系统是实时记录的,一旦考试时间结束,该考生的机试成绩就已经确定了,所以授课教师也没有办法改变结果。为了改善这种情况,提出以下一些改进措施,仅供参考。
(1)改变考试形式
应逐步改变原有的考试形式,一种方法是可以尝试将总成绩分散到平时实验,具体可以通过教师为每次实验现场打分,最后将几次次实验的平均分当作学生的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总成绩,不再设置学期末的机试。
(2)突出动手能力
考试总成绩也可以这样来确定,当学生第一次上机时,教师就布置一个类似于课程设计的综合性实验的题目,该题目的设置应考虑到学生的真实水平和可行性。学生可以先考虑考虑,随着教学进度的推进,有的能力较强的学生就可以早点动手做,能力较差的学生通过教师的引导,也可以展开。等到学期末需要对学生考核时,学生只需要将自己完成的该综合性的设计成果上交,综合性实验的分数就当作学生的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总成绩。
5.创造条件反馈问题
为了能让学生听完课以后及时地反馈自己遇到的难点和问题,教师应尽可能地创造各种条件和机会。例如可以利用目前学生经常使用的QQ群和学生及时地在线交流,也可以利用目前广泛使用的微信功能,及时地查阅学生的问题并在线解决,如果不能在线解决的至少也对学生的问题心中有数,等到下次授课时,将学生遇到的较为集中的问题在课堂上集中统一讲解。此外,如果有些问题需要和学生当面交流的话,教师也尽量地找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可以考虑适当增加授课学时来解决。总之,只要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作为授课教师来说,都要创造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为学生答疑解惑,提供便利。
三、小结
目前,大学计算机课程对各大高校来讲,常常会作为新生入学的选修课之一。本文主要针对大一新生在学习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中存在的部分突出问题,从教材的选定,教学方法的改进,提高实验课的重视度以及考核方式的探索等提出了关于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模式的改进方案,并将其应用于实践,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教学效果。
1当前中职计算机基础教学办公软件教学的现状
在当前的中职教育中,虽然很多老师越来越重视学生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技能的培养,使得计算机基础教学在很多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不可否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由于现在很多中职学校的经费不足,在计算机基础教育的投入不够,使得学校相应的硬件设施跟不上,使得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有时候不能满足学生自主动手操作的需求。此外,很多中职学校不断扩大招生数量,学生的个性差异大,计算机基础呈现参差不齐的现象,这一定程度上增加老师教学的难度。
2提高中职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办公软件教学
在中职学校教育中做好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办公软件教学的相关工作,提高教学有效性,对于学生发展的重要性已是不言而喻,而当前实际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了教学发展的障碍。因此,采取措施,优化教学方法,增强中职计算机基础教学办公软件教学效果成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对其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2.1精心选择教学实例,演示讲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办公软件教学,虽然相对于其他的软件的学习看似比较简单,但是它涉及的知识相对来说比较琐碎。而且有很大一部分学生是刚刚接触到计算机,对于办公软件中的一些菜单和操作相对来说要比较困难一些。因此,老师在实际办公软件的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向学生演示教学案例的相关操作,让学生对于这些操作步骤有一定的了解。在教学实例的选择上一定要精心选择,因为教材中的例子挺多的,老师不可能全部一个一个讲解一遍,因此,可以从浅显的例子入手,带动学生理论和实践学习相结合,并且采取措施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在讲到Word中的分栏和图文混排的功能时,可以在课前选择好一篇美文当教学实例,如选择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作为排版对象,可以在标题下面插入一幅月光下荷叶田田的图片,图片下面附上用两栏排版的正文。这样当学生打开这一文档时注意力就会被这美丽的画面吸引,引起他们的好奇心理,为接下来的学习营造良好的氛围。然后老师可以让学生带着诸如“例文中有哪些排版特色”“这些排版设置是怎么做到的”等问题对例文进行仔细观察,并且对照教材找到答案。最后老师对于学生的回答进行评价,并且对例文的这些排版设置进行演示讲解,加强学生的理解和记忆。最后老师要留一点时间让学生自己动手操作,并且要鼓励学生在排版中根据自己的喜好增加元素,使得排版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这样不仅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学习兴趣,通过实例演示和讲解增强学生对于Word的相关操作有更深刻的印象和记忆,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2.2布置针对性的任务,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计算机应用的实践性很强,学生如果在学习过程中仅仅掌握了理论知识,但是不进行实际操作演练的话,也很难完全掌握办公软件的使用技巧。因此,老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实践教学这一板块的重要性。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很多老师在实践作业的布置上往往就是让学生将教材中的练习做完,使得任务布置缺乏新意,不利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老师可以结合节日或者学校活动等因素设计相对具有针对性的任务,这样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完成任务的热情。比如,在适逢节假日之际,老师可以让学生利用所学的办公软件的相关应用技能亲手设计一张电子贺卡,向亲朋好友、老师同学们送去诚挚的祝福和问候。在图片的格式设置的教学过程中,老师也可以根据教学内容设置具有针对性的任务,如让学生尝试设置不同格式的图片,然后对它们进行细心比较,得出它们各自的特点和不同之处。这样可以增强学生对这一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
2.3注重练习,切实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水平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办公软件教学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更要注重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因此,老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为学生提供足够的上机练习的时间,让学生练习在理论课中学到的操作知识。比如,在Excel表格的相关操作中,有些问题很复杂,具有一定的难度,学生只有加强练习,才能熟能生巧。老师除了在课堂时间要保证学生的实践训练之外,也要督促学生好好利用课余时间勤于练习,将操作技能熟记于心,切实提高自己的水平。
3结语
在中职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办公软件教学过程中,教学目的就是要为社会输送具有良好水平的专业技能的人才。因此,老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和尝试,因材施教,找到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从而切实提高中职计算机基础教学办公软件教学的教学效果和有效性,促进教学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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