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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概述
论文摘要:城市遗产保护工作是上海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近20年的探索实践中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与管理制度。文章对这一制度做了全面概述,并对其运作特点和利弊进行了分析。
论文关键词:上海 遗产保护 法律制度 管理制度
论文正文:
上海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历史建筑和历史地区的保护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严格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保护了城市历史风貌提升了城市品位弘扬了都市文化塑造了城市精神进一步凸现了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互交融的独特魅力。
上海市现有1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于1989, 1994, 1999, 2005年先后分四批确定了663处共2154幢.总面积约400万m=的建筑为优秀历史建筑(其中6}处为文物保护单位)
2003年上海确定了中心城区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包括外滩、老城厢、人民广场衡山路复兴路、南京西路.愚园路.新华路、山阴路.提篮桥.江湾、龙华、虹桥路历史文化风貌区总面积为27km’占上海市老城区的I/3e2。。5年上海又确定了郊区及浦东新区3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总面积约14km’。上海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机制。
.上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逐步完兽的历程…学术研究为先导
早在20世纪5。年代上海就开始着手进行有关城市建筑历史的三史(古代史.近代史和现代史)调查工作对上海建筑历史特别是近代建筑历史有了初步的归纳为后来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打下了初步的基础。改革开放后出版的《上海近代建筑史稿》(陈从周.章明编著)和《上海近代城市建筑》(王绍周著)即为这一工作的记录。
自80年代起学术界对上海近代城市和建筑的研工作逐步展开并不断深入。}993年罗小未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伍江完成博士论文《上海百年建筑史(I 840.1949)并于1997年正式出版。1999年郑时龄教授的专著《上海近代建筑风格》出版。这些成果使上海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的基础研究工作走上一个新的台阶。还有阮仪三教授及其领导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以及同济大学一批教师和研究生对上海外滩.老城厢、提篮桥等历史风貌地区和大量历史建筑所做的长期调查与研究为上海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打下了重要的学术基础。与此同时有关上海的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工作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高潮涌现出一大批学术研究成果并在国内外掀起一场上海热一。上海学俨然成为一门显学。所有这些都有力地支持了上海历史遗产保护工作
1.2率先提出保护名单.颁布保护法规
上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真正全面开始是20世纪80年代。1986年上海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a 1989年在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的推动下上海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名单。199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了上海市第一批共59处优秀近代建筑(后来又增补至61幢)。由于当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这6}处保护建筑只能被列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并参照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与管理。1991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上海初步形成了由规划局.房地资源局和文管委共同负责的管理机制。此后按照《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1993年、1999年和2005年上海又陆续公布了第二批175处.第三批}62处.第四批230处优秀历史建筑一批近代产业建筑和解放以后建成的建筑也名列其中:并由规划局负责编制保护建筑的规划控制要求(技术规定)。
除单体建筑保护工作的有序推进之外上海市还较早地开展了历史风貌特色区域成片保护工作。1991年上海市规划局开始着手组织编制上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外滩等日片区域被列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1999年上海市规划局又组织编制了《上海市中心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历史建筑与街区)))对199}年划定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明确了保护范围和要求确定了234个街坊.440处历史建筑群共计1000余万平方米的保护保留建筑
1.3进一步健全法制,强化风貌区整体保护
2002年上海又在原保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通过市人大立法正式颁布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历史建筑保护的法律地位并正式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同时还将保护建筑的刘像由一94,年以前建成的近代建筑扩大到包括产业建筑在内的具有30年以上的历史建筑。根据这一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正式公布了中心城区一2片共27km’历史文化风貌区。上海市规划局随即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0 2004年《上海市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并得到市政府正式批准为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作了富有开创性的探索0 2005年上海市中心城区一2片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得到市政府的批准同年上海市规划局又开始着手郊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划定工作。32片共141an}的郊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在经过专家反复讨论和公共媒体公示后正式划定。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也随即开展
2003年一0月上海市召开城市规划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建立最严格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制度将上海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工作提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5年上海市政府正式成立一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并下设由规划局房地资源局和文管会组成的办公室上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又迈入一个新时期。
2上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与机制
1992年一月l日起开始施行的《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近代建筑保护的地方性政府法令。在其颁布实施后的整整「年时间里一直规范和指导着上海近代建筑的保护工作对于上海历史建筑的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上海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者如分类保护原则).制度框架(其中最重要者如规划、房地.文管三个政府部门共同管理.各司其职的管理模式)自此基本形成
作为一部政府行政法令其法律地位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该管理办法仅涉及近代建筑的保护对于城市大规模改造中成片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难以约束。经过两年多的酝酿和和各方面专家的反复讨论zooz年初上海市人大会第36次会议正式开始审议由市规划局等政府部门和有关专家起草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2。。2年7月上海市人大会第4一次会议通过该条例并正式公布于2003年一月l日起施行。自此上海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一部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条例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上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制度.管理体制与运作机制
2:保护原则
该条例不仅是对原管理办法法律地位的提升也更加完善了原有的管理内容与管理制度条例明确了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一的原则
2.2保护对象
根据该条例上海的保护工作由单体建筑的保护扩展到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并明确要求规划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风貌区保护规划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区域保护的要求
条例也扩展了保护对象由原先对建于一949年以前的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扩展到对建成30年以上的一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条例所确定的保护对象为l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2反映上海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3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斗在我国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5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优秀历史建筑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在国内首次提出了产业建筑的保护
2.3分级保护
在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上延续并进一步强调了分类保护原则即根据保护对象的价值及完好程度分为四个保护等级第一类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均不得改变第二类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第三类建筑的立面和结构体系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第四类建筑的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2.4仍存在的问题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为上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设定了基本法律框架为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与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留下了一些管理上难以处理的矛盾目前上海市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保护管理是采用由规划.房地文物三个部门分工.协同管理的体制n文物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房地部门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规划部门负责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上述保护建筑的规划管理但由于文物管理执行的是文物法文物法中的一些规定难以适用于还处在使用状态中的历史建筑而条例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规定又与文物法的个别条款不尽一致这样对于那些已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建筑就面临着适用法律上的矛盾。为加强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上海市政府在原有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的基础上专门设立了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使三个政府部门能够有一个常设的协调机制
3上海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制度的实施与操作
3.」规划管理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为上海的保护工作制定了一个总体框架但在具体管理中还必须有细化了的规定与要求。首先是必须针对历史文化风貌区编制具有法律地位的保护规划对各保护建筑制定明确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每一幢保护建筑提出明确的保护要求
在规划管理上上海逐步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体规划).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详细规划)单体保护建筑规划与建设管理及风貌区建设项目管理等不同层面规划管理内容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既是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要求的具体体现又是具体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
2004年上海市规划局以《衡山路一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为试点组织开展了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全面开展中心城区的风貌区保护规划提供了范本目前上海中心城区一2片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毕并获得市政府的正式批准
同时上海市规划局还会同市房地部门和文管部门编制完成了文物保护单位和各优秀历史建筑的技术管理规定和规划控制要求为单体保护建筑的保护与规划管理提供了依据
3.2建筑管理
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为此市房地资源局组织制定了各保护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并负责将保护要求和保护义务书面告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有关物业管理单位「保护建筑若发生转让.出租行为转让人出租人有义务将保护要求书面告知受让人.承租人受让人.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保护义务。若需对保护建筑进行修缮或有任何改扩建等改变保护建筑现状的行为必须得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若仅涉及建筑内部使用性质和室内布局由市房地部门负责审核批准若涉及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内容(如改变建筑的平面布局立面形式.主体结构.面积.层数高度等)则必须得到市规划局的审核批准。对于擅自拆除.迁移或不符合保护要求进行修缮的行为房地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对擅自拆除者处以相当于被拆建筑重置价三到五倍的罚款对擅自迁移者处以相当子被迁移建筑重置价一到三倍的罚款对违反保护要求修缮者处以该建筑重置价犯%以下的罚款
由于条例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因此保护建筑属文物保护单位的其保护管理由市文物管理部门根据文物法并参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负责管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若涉及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内容的也必须得到市规划局的审核批准4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从2003年起开始着手组织编制并于2005年完成了各风貌保护区的保护规划这一规划的编制完成并得到市政府的及时批准为上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严格.规范并具有很强操作性的依据
4:创新编制模式,强调整体保护,细化控制指标
该规划属于控制性详细规}}l层面但又希望超出一般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它不仅要包括一般控详规划的内容(如用地性质与建设容量控制.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绿化景观.公共设施配套等)同时更突出保护的要求(如保护要素的认定.保护对象的分类风貌街道与空间的保护等)建筑尺度适宜且密度适中是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一大特点因此规划明确风貌区内严格控制建筑总量核心保护区内坚持原拆原建即严格保持现有建筑总量并严格控制风貌区内新建建筑的高度
城市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不等于最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单体的保护真正意义的城市保护是整体意义的保护。它不仅包括那些重要建筑物的保护也包括那些重要建筑物所在整体环境的保护特别是完整历史街区的保护。除建筑物外道路和街巷格局街道尺度.街廓景观.城市空间肌理.地块尺度与形状、绿化环境.墙面装饰.地面铺砌.典型材料和色彩等等都是保护的要素「
在建设控制方面规划首先将风貌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范围。核心保护区内的建设行为受到更为严格的控制一般不允许大规模建设且坚持原(面积.高度)拆原建原则。在建设控制范围内明确只有允许建造的范围需要整体规划的范围和一般历史建筑.‘其他建筑拆除后的空地内才有可能允许新建.改建和扩建行为在建筑高度控制万面按沿街建筑高度一非沿街建筑高度.相邻建筑高度和住宅建筑高度来控制。在建筑密度方面更多考虑地块原有密度.周边地区平均密度等因素进行控制且规划建筑密度不得超过本街坊现状建筑密度的ioi以确保原有城市肌理得到延续.为保证原有街道尺度和界面得到延续允许在建筑退界.后退红线.绿化覆盖率等方面适当突破一般规划技术规定。
毛2通过规划控制,保证整体风貌达到.大程度保护
该规划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对风貌区内所有建筑进行分类用历史的眼光细致地对规划区域内的每一座建筑进行分类在认真的甄别与鉴定的基础上明确每一座建筑的留.改牛fit生质。事实上法定保护建筑只能保护非常有限的一部分优秀建筑。而仅有少量保护建筑是不可能真正保护和延续城市的整体历史文化环境的。因此必须在更大范围内保留那些有历史文化特色构成风貌特征的大量背景建筑一并通过规划审批程序确保其法律地位同时使其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这次规划除法定的保护建筑外对其他所有建筑是保留还是允许拆除都予以明确。充分考虑规划及房屋土地管理的操作性将风貌区内所有的建筑划分为保护建筑.保留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应当拆除的建筑和其他建筑五类。具体地说就是所有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都属于保护建筑其他具有较高保护价值或风貌特征明显的历史建筑在本规划中被列为“保留历史建筑规划要求予以保留.一般不得拆除。其他历史建筑(主要指建于一949年以前房屋质量较差但却是整个区域历史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一般历史建筑允许拆除重建但重建建筑一般要求原面积原高度且必须与原有风貌相协调第四类建筑为一应当拆除建筑-即那些与历史文化风貌不协调的各类违章搭建.危棚简屋。第五类称之为其他建筑即各类合法建造的多.高层建筑虽与历史文化风貌不协调但暂时没有条件拆除或不可能拆除的。这种分类使得风貌区内每一幢建筑留.改拆的整治措施都得到了明确的落实」
4.3确立分街坊图则.确保规划落地
在规划文本上的最突出之处是分街坊图则。风貌区内所有街坊均设单页。规划的所有控制要求和控制指标都在每一幅街坊单页上明确表示每一幢建筑.每一条街巷每一个空间.每一片空地和每一处庭院的规划控制要求都在图上清楚标识。尤其是对建筑保护分类(留改.拆性质).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容量要求具体的建筑高度控制等图上都应有明确规定这种图则表达方式非常便于日常规划管理已在目前的规划管理中发挥了非常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4.4建立特别论证制度.杜绝抽自改变规划
制定好的城市规划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规划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实现过程。问题是如何保证规划变更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合法性为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同时也为能使规划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规划中特别设计了专家特别论证制度一。也就是说任何一个需要改变规划的决定都必须经过专家组的专门论证后方可做出而对该专家组的组成成员有明确的规定其一半以上的成员必须来自市政府批准的保护专家委员会。将规划变更纳入合法程序这对于改变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随意更改规划的现象将是一个有效的探索。
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艰巨性和迫切性。 建设是发展保护也是发展一这一观念已在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得到越来越多的共识。而健全法律制度完善政府管理机制是做好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随着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卜海的城市遗产保护工作一定会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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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保护思想和活动起源于欧洲,通过百年的保护实践经验积累和理论探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保护观念和方法,尤其是保护意识比较发达的欧洲国家。他们通过一系列的国际性宪章和保护文件将他们的保护思想和修复哲学向世界范围进行传播,率先影响到了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此后,逐渐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吸收各国研究成果,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形成了世界性的对于遗产价值的普遍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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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代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构成
论文关键词:普适性价值;文化多样性价值;战略性价值;边缘文化价值
论文摘要:针对当前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混乱的价值认识是保护观念不能得到统一的根本原因。以历史与现代,西方与东方多维度探讨当代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构成。提出以目前西方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价值,情感价值,文化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总体认识为核心,以代表我国文化多样性的“中国传统和现实社会对遗产价值内涵的发展”为两极,形成当代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完整格局。
论文正文:
当前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矛盾和问题比较多,最主要表现为“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及保什么,如何保”的问题。不同的观点实质上代表了看问题的不同角度,观点的冲突反映出利益与价值观的冲突。这些问题集中在中与西,传统与现代两个维度,彼此交织,产生出当前比较混乱的价值观。尝试以价值判断的方法对当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价值取向的多元化现象进行发现并做出深入思考,能够帮助我们深刻地理解人类生活中的“多元化”,理解做出价值选择的重要性,从而确立起应对遗产保护多元化现实的健全心态,以更加科学严谨、宽容、求实的态度对待遗产保护中的困惑与矛盾。
长期以来,理论界从价值论层面探讨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构成结构并不普及,谈及历史遗产的价值,人们比较熟悉的就是它的艺术美学价值,科学教育价值等客观性本体价值,基本回避了从人的角度,文化的角度以及社会、经济等外部环境对遗产价值取向的影响角度探讨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因此,对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价值体系还缺乏一个完整的建构,在需要自觉运用价值判断以决策保护行为,平衡方法措施的“度”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真正理解或接受遗产价值的概念。这成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理论研究中的缺憾。
在2002年《世界文化报告》中与会者普遍谈到,“在遗产保护领域的项目计划中,运用以价值观念为核心的方法正在不断地赢得支持。”以价值评价为基础的保护观正是支持西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观念和方法不断发展的基础。所以从剖析人类对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理解人手,探讨保护观念的发展与变化,对于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变得十分必要。
1保持我国传统遗产价值认识中的文化多样性特点
1.1以“普适的多元化主义”取代单一价值的普适性保护观念
当代,承认和尊重不同文化,要求保持文化多样性的呼声越来越高。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就表达了这样的共识:“人类的共同遗产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独特的表现形式,呈现出文化的多样性”。各地区,各民族对自身文化不同的理解和价值认识也是文化多样性的直接反映。
但是在普适性与多样性的关系方面,我们还需要“文化的综合创新”。要超越‘排斥外来文化的传统主义’和‘抛弃传统的西化主义’两极性、单向度立场,理性诠释、多向度评价”。在对传统价值观的取舍方面,既不能盲目自大过高的评判中国传统文化,所谓“广谷大川自风气,岂能八表之外皆六经”;(引自l9世纪魏源的《海国图志》)也不可全盘西化,以西方价值观代替中国传统价值体系;而应该保留那些代表了传统文化价值观中优秀的、合理的、可发展的价值观。在理解和尊重各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基础上,继而保留本民族地区传统保护观念和保护技术方面独特的内容,尊重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于历史遗产的情感需要,尊重不同历史,审美,民族及宗教背景人们的习俗。以“普适的多元化主义”以取代单一价值的普适性保护观念。这样才有可能实现我国保护理论的推陈出新,一方面,摆脱对西方保护修复哲学体系的片面依傍和简单比附,构成自己独特的保护观念,在对西方保护观念的引进中做到“以中释西”;另一方面,弘扬中国传统保护观念的本土化、个性化特色,“以中释中”。
1.2传统文化体系影响下建筑价值观的主要特点
1.2.1“重道抑器”的实用主义建筑价值观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建筑属于“器”的范畴。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并不十分重视建筑物质实体,转而强调内部空间的功用性,它才是建筑的“大道”。重视实用功效的营造理念因而也成为我国工艺思想形成初期最重要的价值追求,战国技艺家墨子谓公输子日: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与建筑的器相联系的整个建造行为也就是“奇技”,它们不是人们追求的根本目标。在这种文化认知的指引下,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人们对于建筑价值取向一直是“实用主义占上锋”,保护、维修旧建筑的行为也多是实用主义的态度。
1.2.2“借物咏志”中历史古迹的审美与历史价值重叠再则,中国建筑的审美多与依附建筑所发生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结合产生,体现出特有的美学价值与历史价值的重叠辉映。人文历史的积淀,一方面丰富了历史古迹蕴涵的历史信息,无形中高大了它们的艺术形象。这和西方以“真实”为美的基本价值观差异较大,可以说,西方社会崇尚通过实证获得对对象知性认识的“真”,而中国社会追求“道德、修养、心性”和谐的“真”。
1.2.3“体用二分”思想注重建筑文化价值的传承相比较西方建筑潮流的多变和建筑文化的“否定性思辩”,我们表现出文化价值取向的稳定性,建筑形态上的一贯性,也可以说是一种延续性保护方法。这样的特征来源于中国传统建筑文化中“体用二分”的思想。中国人对待器物之“用”,往往是“喜新厌旧、除旧迎新或革故鼎新”;但是在文化方面,人们却“厚古薄今”,讲究文化思想体系的传承关系。
因此,建筑本身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换,而建筑的体系,与社会宗法礼仪制度的关系却通过“法式”,“则例”等不断传承下来。也就是说,中国人更加珍视建筑本身的文化价值。
1.2.4东方的物质观认同建筑自然更迭中的“生命价值”梁思成先生在《中国建筑史》中谈到,“中国建筑有不求原物长存之观念。”从最初,中国并没有产生出象古埃及金字塔一样刻意求永存不灭的工程。并不想以人工建造物与自然比久长,而是以“新陈代谢”的自然主义物质观,看待物质的生与死。
在东方人看来,物质本身的意义就体现在“生生不息的循环”之中,而不是本身物质形态的留存。作为建筑的物就如同时常生活中的用具,并不担心原物是否永存,也无“使其永不残破之野心”。恰如国人心目中对自然生命的重视,“它要求为生命、生存、生活而积极活动,要求在这活动中保持人际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
2吸收西方遗产价值体系的普适性成果
2.1普适价值: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共识
无论人类个体或群体之间,都是差异和一致性并存。一方面,彼此间特性和追求千差万别,呈现出天然的多样性,但又在基本特性和需求上有着一致性,在面临的基本生存问题上有着天然的共通性。文化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的表现,同样是差异与共性并存。文化差异背后的共性建立在基本的人类共性上,这是人类不同群体以及文化间实现沟通的基础。这种共通性同样表现在一些基本的价值观、道德观方面,它们都是具普适性的人类价值,给人类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共同目标和评价尺度。多种文化和价值观并存的前提是要尊重那些代表人类基本价值共识的公约。正是这种认同和尊重才使各种相异的文化独特性得以保持,并可能成为现代地球文化村的一部分。脱离普适性价值原则去追求独特性表现是无意义的,甚至是破坏性的。
自近代以来,西方文明率世界之先就人类诸多价值认识展开了深入探索。其他地区、民族的古老文明结合自身特点逐渐有与西方现代文明结合趋势,比如在对待西方文明的问题上,我国近代即开始了学习过程,魏源的《海国图志》中说,“岂天地气运自西北而东南,将中外一家”,提出了中西一体的思想。当代,我国加入WTO,认同《世界人权宣言》,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都代表了对人类普适价值观的认同。
2.2吸收普适性价值为建设本民族遗产价值体系提供基准
现代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保护思想和活动起源于欧洲,通过百年的保护实践经验积累和理论探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保护观念和方法,尤其是保护意识比较发达的欧洲国家。他们通过一系列的国际性宪章和保护文件将他们的保护思想和修复哲学向世界范围进行传播,率先影响到了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此后,逐渐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吸收各国研究成果,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形成了世界性的对于遗产价值的普遍共识。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核心也是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上个世纪的二、三十年代,通过专家学者的交往,不断的引进了当时西方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主要成就,从而摆脱了传统保护观念的局限,超越了传统价值观。但是在后来的40余年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交流中断了,从20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期间,国际社会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资源价值以及历史价值的思考并没有被我们了解接受。我国的文物保护观念一直主要停留在对历史遗迹本身的艺术价值和教育作用,甚至政治作用的理解上。当代,随着交流的恢复和加强,加快学习吸收西方成熟的遗产价值体系成果,有利于我们加深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全面理解。但是仍然需要注意的就是,要分清哪些成分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值得其他民族学习和汲取;哪些是属于西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并不具有普遍意义;这才是我们在了解和审视西方遗产价值认识成果时应当抱有的正确态度。
3从发展生产力角度看遗产在国家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价值
在当代全球化进程中,我们还要关注并发扬全球文化与地区与民族的多样性文化相结合所产生的时代价值观。张岱年先生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关于“文化选择论”的思想,即“肯定文化的可折取性和不同地区民族的文化,通过彼此之间的广泛交流,产生文化的杂交,进而获得新的文化类型,这也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形式。”结合我国国情,从促进国家建设角度思考我国历史遗产的社会价值十分重要。
国务院温家宝指出:“国家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传统的继承和保护之间,不是相互割裂、更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有机关联、相得益彰的。”只有积极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才能有效促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历史文化遗产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因素,是城市发展和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3.1发展文化产业,优化城市经济结构要挖掘遗产的文化产业价值
现代城市的经济构成,已从传统的以工业生产为主的模式逐步转变为多元构成的新经济形态。第三产业和新兴的文化产业在城市经济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大城市的指标评价体系中,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是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变化的重要指标,同时也反映城市经济结构的优化程度。其中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是遗产价值市场化的最直接途径。
在国外,遗产大国无一例外都是旅游大国。例如:法国依靠其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每年吸引7000万旅游者,旅游收入达299亿美元,是世界第一旅游大国。目前为什么“世界遗产”的品牌含金景越来越高,对这一品牌的竞争从国际到国内也日趋激烈,实际上反映出各个国家对遗产价值的探求“愈发具有一种资源博弈的性质”,“凯恩斯”决议背后是资源和利益的争夺。
到2020年以后,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旅游大国。其中,人文景观无论从构成旅游卖点,还是从保持持续强劲吸引力来讲,自然景观都是无法与其比拟和抗衡的。随着旅游业逐步从走马观花式的观赏旅游过度到体验、品味和参与型旅游,文化旅游正在成为旅游业的主体。而文化旅游的主要内容就是寻觅地方历史遗产踪迹。
不仅如此,以旅游业带动的相关服务业以及地区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对于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它表现在: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文化产业是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是偏远地区传统产业结构整体调整的重要依托等等。
3.2城市形象营造与开发遗产的文化品牌价值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不是保护落后,完整地保护“昨天的文明”恰恰是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标志。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3.2.1它是构建现代城市良好人文环境的重要基础文化历史遗产是千百年来人类文化创造的精华,有其浓厚的不可再生的特定文化内涵,有其无法替代的美学情趣和韵味,是现代城市中最能引人人胜的文化景观,因而是构筑现代城市良好人文环境的宝贵遗产。城市公众素质的提高,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历史文化遗产对于城市公众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它可以使城市公众产生潜在的历史责任感,激发醉心城市发展的热情,净化他们的心灵空间,从而自觉地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城市不断发展的新形势。
3.2.2它是城市综合实力的构成要素城市综合实力包括经济实力和文化实力,城市强大的辐射和影响力来源于城市的这两大基础。目前我国大城市的综合实力还比较弱,即便是上海,2000年GDP总量只达567.5亿美元,是伦敦1987年的1/2,是东京1991年的1/9。对城市而言,历史文化遗产对于营造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加强文化实力,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都会起到重要作用。2l世纪的城市面临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文化资本”,就是指城市的“文化传统、习俗,以及与人类社会发展相一致的城市文化精神”。它是构成现代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就象城市的名片,勾勒出它给予人们的第一印象。文化品牌经营得好,可能会带来许多无形的有利影响。
4反思全球化社会背景下历史文化遗产的“边缘文化”价值
在2004年6月的《经济观察报》中有这样一篇报道“新天地——青砖和玻璃的双重神话”其中谈到“新天地的青砖意象和玻璃意象的交织性书写产生出两种事物——中产阶级的西方神话和海外游客的东方神话,它们在那个地点被双重地书写,这是它受到消费者广泛欢迎的原因”。文章强烈的传递出人们对于这样的历史遗产保护方式既困惑又充满兴趣的现实状况。而且伴随着类似“新天地”这种再利用式保护项目的不断推出,国内专家们的讨论和质疑声令我们必须面对现代建筑意念对历史遗产的“干预”。它们给我们的启示是无法回避的,那就是——在文化全球化的时代,历史文化遗产这个维护民族文化最直接,最稳固的领域,成了民族文化向外传播的“急先锋”,同时可能成为东西方建筑文化最直接碰撞的“实验田”。它仿佛就是张岱年先生所说“文化杂交”的现实版本,历史遗产文化价值的多元性在这个层面也需要我们做出解释。
由此,以目前各国基本达成共识的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价值,情感价值,文化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普适性价值认识为核心,以代表我国文化多样性的中国传统和现实社会对遗产价值内涵的发展为两极,将形成当代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完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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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衰落是必然的。由于它的不可再生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越来越受到诸多研究领域的关注。档案工作作为一项公共事业,应该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振兴民族传统文化做出自己的贡献。本文从档案的角度研究如何以建档的方式对非物质的无形文化遗产进行“无形变有形的创造”和如何对“创造成果”进行保护的一些设想及相关探讨。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无形的但又是活态的方式存在,这似乎与档案不着边际。随着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入了解,以及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运用档案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可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档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利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家珍贵的宝藏,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处于濒危状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迫在眉睫。档案工作发挥专业优势,在保护非遗的各个阶段发挥作用。笔者结合日常工作阐述了档案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和实际利用。
关键词:档案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利用
我国历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连续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在2006年又公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后各省市有关单位积极展开保护工作,并公布了本属地保护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指采取措施确保其生命力,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这其中多数环节都需要当地或更高级别档案馆协助和配合。例如确认环节需参考档案馆现存资料,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历史性;立档是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档案;保存是用文字、录音、录像、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系统的记录,并搜集有关实物资料,保存并合理利用的过程;保护指用各种具体办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护、传承和发展,这些都与档案馆密切相关,同时需要博物馆、图书馆等配合。为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江干区在2007年成立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为成员单位。在2009年成立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并设立了10万元专项保护资金。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该类档案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是其详细表述,包括存在地域、历史、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现状、价值、濒危程度等方面,使调阅者通过档案能大概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全貌,实质是对申报项目材料的归档。该类档案建立的基础是大面积的普查工作,收集线索并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况和现状。江干区文化馆对全区进行大面积普查,共普查线索6000余条,立项250余个,建立了普查数据库。
2.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过程中的档案。该类档案的主体是在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两类:一是在申报过程中对原有资料不断补充;二是记录申报过程的材料,及在宣传和保护该项目的各种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和文件。该档案重点信息为非遗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和论证、保护计划等。为后期非遗项目的保护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3.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人为载体,传承人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是其灵魂。非遗档案建设工作的核心就是传承。目前大部分传承人年事已高,正面临人亡艺绝的局面。建立传承者档案包括:(1)传承人及搜集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等;(2)作品信息:体裁、内容提要,与作品有关的人文知识、自然知识等背景资料。这些档案的建立和保存为未来的研究和决策提供极大方便。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提供利用,要符合其特点。档案馆工作的专业性和其所拥有的资源使它能够采取不同的方式满足档案利用的需求。
1.以展览形式提供利用。利用文化馆现有的展览室,定期举办馆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展览;配合以图片及实物的展示,使利用者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江干区文化馆在2014年开设展览6期,参观人数达到1200多人,受到各界广泛好评。
2.出版相关编研成果。文化馆利用系统、规范的馆藏档案,辅之以相关的各种记录,既可为非遗项目的研究工作提供素材支持也可独立或与其他部门协作,编研成册并出版公布,这既是文化馆的职能,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贡献。江干区文化馆编辑出版《皋亭山传说》书籍两种。以皋亭山传说为原型,创编舞蹈《桃花流水图》和《皋亭望月》参加市级演出。
3.提供全新利用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决定了对它的档案提供利用应采取一些与以往不同的方式。开发馆藏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实物档案,使利用者获得各种感官体验。
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实现档案工作综合效益,提升档案工作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强有力的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只是档案的保存,更重要的是传播,让更多人了解并增强兴趣,激发民间文化的发展活力,使中华民族文化瑰宝得以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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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由贸易区设立的背景就是立足于我国当前进一步深化经济与社会体制改革的大环境,在这种情况下,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就不能遵循旧的思路,指望政府的政策扶持与财政资金倾斜来发展。相反,灵活而贴近市场需求的服务体制,科学化的管理机制以及对当前国际经济贸易形势的深刻理解是上海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必要前提和基本保证。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国际贸易新格局中上海自贸区的发展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国际贸易新格局中上海自贸区的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实施以及加工制造业的发展,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和制造大国,我国的众多产品远赴欧美,畅销全世界,因此我国的对外贸易总额也随之保持高速增长。近年来随着欧美经济危机与次贷危机的影响,西方国家的经济影响力逐渐下降,相反,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提高,进出口贸易总量的持续提升,国际贸易也由此迎来了全新的格局。
然而另一方面我们必须看到美国近年来一直在推行TPP等新型贸易协定,目的就是为了要打破原有的在WTO贸易协定框架下稳定的格局与利益分配体制,从而为自身的国际合作加大谈判的筹码和主导力量。这种形势长期持续下去会让原本的亚太经合组织的地位受到严重的挑战,并被美国人给架空。为此,我们要大力发展各种自由贸易区,通过区域性的贸易创新,打破美国人制定的规则,绕过欧美发达国家在产品检疫,知识产权等方面建立起来的壁垒,从事各种自由贸易活动,并同时将国外的先进经验引进国家内部,还可以起到促进外商投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1.保税区建设已具备一定基础
2013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上海自贸区,这是我国新一届政府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我国对外贸易进一步发展,提升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所作出的重要努力,对我国金融与贸易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海自贸区是建立在原有的上海保税区多年发展的基础之上,因此可以说在人员、经验、硬件设备方面上海地区已经初步具备了转型为自由贸易区的基础和储备,这就为自贸区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让自贸区建设能够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在原来的上海保税区内,绝大部分商品和要素可以自由流动,进入区内的一些外国商品可以通过保税仓储的方式降低交易成本,综合保税区以出口加工、仓储、商业展览、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航运服务等为主要职能。随着自贸区的成立,以上方面的工作还会得以保留,并通过一定程序的转移,从而整体过渡到自贸区阶段,这也就加快了自贸区的建设步伐。
2、上海自贸区的功能和定位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的自贸区种类多样,其定位也大有不同,但总体而言自由贸易区都秉承贸易自由、金融流通便利的规范,并以开放的心态迎接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时代。从狭义上来说,各国的自由贸易区主要分为单纯贸易型、加工贸易型和港口物流型。随着贸易自由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各种类型贸易区之间的界限也逐渐模糊。在此背景下,各国的自贸区也就越发的同质化,其竞争程度也变得异常的激烈。因此在这种高度竞争的环境中,上海自贸区想要脱颖而出,得到长足的发展,就必须要在功能上找准自身的定位。
从上海自贸区近一段时间的运行情况来看,依托于货物配送、贸易加工、商品出口方面,以金融和服务为核心,做大做强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是更有利于发挥上海自贸区先天资源优势的做法。未来,我们将要以自贸区的发展为指引,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向控制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将全力为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调整与产业链升级做出应有的贡献。
与此同时,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应该作为上海自贸区坚定不移的重要功能定位。自贸区还应保持其出口加工优势,发展区内出口导向型企业,不断完善出口贸易。自贸区因此,在转型的过程中,应该给予自贸区新的内涵,把它定位成在金融,航运,商贸,文化,服务领域全面、协调、创新发展的并且起到辐射带动作用的自由贸易区。
1.加快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管理体制创新
上海自由贸易区设立的背景就是立足于我国当前进一步深化经济与社会体制改革的大环境,在这种情况下,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就不能遵循旧的思路,指望政府的政策扶持与财政资金倾斜来发展。相反,灵活而贴近市场需求的服务体制,科学化的管理机制以及对当前国际经济贸易形势的深刻理解是上海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必要前提和基本保证。建立上述在制度的框架下,将来我们要促进区域协调统一发展,真正实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管理原则。大力引进国际上知名的管理服务机构与第三方物流公司,以此加快自贸区内服务贸易的发展步伐,同时要大力完善生活服务、文化服务等配套服务的建设步伐,加快工商、税务、海关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改革,提升他们的工作效率,改进他们的工作方法,以优质的服务吸引广大外商的注意。全面放开区内外汇结汇政策,建立人民币外汇业务一体化系统,拓展了人民币结算、外汇收付汇及结售汇业务并完善了央行、外汇局则事后监测管理体系,以此来吸引大量国内外的金融资金的涌入带动区域内经贸的发展。
2、推动上海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升级与转型
上个世纪,我国的整体经济基础薄弱,各行业生产普遍缺乏资金支持,因此以“三来一补”方式参与到世界贸易的进程当中去,便成为当时加工贸易行业的无奈之举。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13年底我国进出口总值达25.83万亿人民币(折合4.16万亿美元),2013年外汇储备攀升至3.79万亿美元,连续多年居世界各国之首。在此背景下,我国加工贸易的范围持续扩大,依托劳动力的充沛供给与价格优势,我国已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的纺织品制造大国,然而与其他纺织品强国之间依然存在不小的差距。多年来我国的出口贸易行业却始终缺乏实质性的提升,业内大部分企业依然从事含金量较低的来料加工业务。为此,自贸区要通过设立行业技术改造专项经费等财政扶持政策,加快企业技术装备与生产工艺的革新;通过鼓励入驻企业设立行业技术研究中心,进而完善产业研发体系以提升自贸区内出口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3、借上海自贸区发展契机,推进我国出口商品品牌建设
我国进出口行业参与全球产业链的生产加工层次偏低,产品利润较薄,近年来伴随着原物料与劳动力成本的上涨,行业生存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推动行业升级转型势在必行。因此,政府要鼓励业内企业努力向国际纺织品产业链上游延伸,从而有效延长国内加工贸易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增值率进一步提高;通过强化技术投入,提升产品设计能力从而创立自有独立品牌,由原来的贴牌企业(OEM)转型为设计生产商(ODM)和品牌生产商(OBM);同时深入海外市场,设立产品分销渠道,建立与国外用户直接接触的途径,推动我国纺织品加工贸易行业实现由“订单模式”向“市场模式”的升级与转换。
另一方面,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日渐提高,我国内销市场已悄然启动,渐成规模,这就为纺织品行业的未来发展开辟了一片新蓝海。上海自贸区的成立为世界和我们国家之间建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我们不仅要把产品输出去,也要把国外的先进经验引进来,用于指导国内市场的开拓。具体而言,在自贸区内,我们要着力引导加工贸易行业由原本的“单一外销型”向“内外销并举”方向转变,加大对产品出口转内销的尝试;推动企业商业模式与经营观念的更新,竭力打造广为消费者接受的知名品牌;立足国内,放眼全球,通过整合国内消费者的需求,一改以往被动生产的局面,以海外订单反向定制的创新型模式实现全球价值链的参与角色互换,推动企业实现从低端制造商到高档品牌运营商的本质性跨越。
此次上海自贸区的改革,除了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对于产业升级与转型方面的改革也将会是重点,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必然会带动国际,国内产业链在区内的蓬勃发展,上海有望成为继伦敦,纽约,鹿特丹等国际传统贸易中心之外的又一个重要的国际贸易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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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飞速增长,人们生活水平便随即提高。而文化旅游作为人们休闲娱乐的直接方式,已经成为了多数人钟爱的精神享受之一。但是,伴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已经将视线从以往仅是欣赏名胜古迹转移到精神上的享受。这就出现了非物质文化遗憾繁荣昌盛的景象。在这种前提下,非物质文化遗憾不但成为了旅游的热点,更成为了旅游业时刻关注的对象。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文化旅游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旅游的灵魂就是文化,在文化旅游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事项。要想立足于文化旅游事业做好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必须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旅游两者之间的关系弄清楚,同时还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具有充分的了解。有鉴于此,本文对文化旅游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了分析和介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中的重要财富,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可以继承我国传统文化,促进文化的渊源流传,同时也能带动我国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旅游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调整我国经济的机构。因此,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前提下,通过文化旅游角度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给我国带来文化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面的发展。
文化旅游产业的飞速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表现,体现了我国居民从单纯的物质享受转变为对精神层面的追求。而在文化旅游产业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中的一项重要特色,通过文化旅游可以加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同时也能对我国传统文化进行发扬保护。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反过来可以大大的促进我国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充实文化旅游的内容,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我国文化旅游的内容的丰富
文化旅游注重对于我国地方文化特色的欣赏和学习,其主要作用在于满足我国居民精神文化层面的需要。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例如传统的节日、地方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特殊文化礼仪等等,都是我国重要的文化财富。这些财富的存在,可以带动地方旅游产业的发展,同时也是因为这些非物质文化的存在,提升了地方旅游产业的等级,由传统的旅游转向文化旅游,由传统的物质享受转变为精神教育。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丰富我国文化旅游的内容有着显著的现实意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促进文旅游化产业规模化发展
文化旅游产业由于之前的内容单一或者是地方特色限制,往往形成的规模比较小,居民对于文化旅游的范围受到比较大的限制,精神层面的享受也比较单一化。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扬,可以延长文化旅游路线,扩大文化旅游的范围。例如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红色旅游的结合,将革命老区串联在一起,让居民可以在旅游之中感受党从创立到发展再到建国的奋斗历程,体会新生活的来之不易,同时也增强了我国居民对于我党以及我国未来的信心。这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撑下的文化旅游规模的扩大,其现实教育意义远远的超出了经济效益,在我国现阶段对于文化高度重视的背景下,可以长久发展,保持兴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改变了原有文化旅游的意义
原有文化旅游主要是感受地方著名文化的特色,实地的去接受相关文化的教育,丰富自己的视野。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下,文化旅游意义也变得多样化。少数民族特殊习惯和利益的保护有利于我国多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加强我国民族之间紧密的联系;节日等非物质文化保护可以发扬我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工艺技术的保护可以传承我国传统艺术,展现我国先辈的超人智慧。
由文章的分析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我国文化旅游的内容、规模以及意义等方面的提升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显而易见。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重要的工作在于保护工作的实践,只有将工作做到位,才能切实的保护这些财富,提升我国文化旅游的档次。
(一)以文化旅游保障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进行
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持久而且代价比较高的工作,除了简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探索、保护工作,还有很多复杂的细节层面的工作需要做到位。很多地方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而相反,我国也可以利用文化产业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一方面可以通过文化旅游来宣传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我国居民甚至是国外居民来了解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以及传承。另一方面,通过文化旅游的发展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资金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不能单靠政府官方的力量进行保护,地方文化产业集团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部分的资金支持,比如一些博物馆或者纪念馆的建设,或者是对于某些传统工艺产业提供支持等,来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下去。
(二)改变部分文化旅游产业的功能,提升社会效益在其中的地位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主要目的是在于经济效益,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地方部分产业可以改变传统的功能,而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突出对于非物质文化的宣传以及保护。而其中缺失的经济效益可以通过文化旅游带动的住宿、餐饮等服务产业的发展来弥补。
(三)注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速度与质量,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倒退
文化旅游的发展必然会带动地方的开放以及自然人的流动,这期间由于种种不文明行为以及经济利益的驱使,很可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破坏,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进反退。在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要特别注意防止这种现象的产生,加强检查的力度,保障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留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文化旅游产业内容的丰富、规模的扩大以及意义的提升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又能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必要的宣传以及物质支持,因此利用文化旅游为契机做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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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生产、服务第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技术人才已成为职业学校的一致目标。对于技能型人才培养来说,实训基地是一个职业学校的灵魂所在。建设好一个适合地方经济发展、适合地方人才需求的实训基地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关键词:电线电缆制造;实训基地;建设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最重要和最显著的特征是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要以职业技术能力的培养为主线,突出实用性、技能性和岗位针对性。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推进职业教育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技能的培养,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实训基地是职业教育中配合理论教学而设置的,为学生提供实训教学的保障,保证学生掌握一定职业技能的一系列要素的统一体,包括场地、设备、指导教师、教学计划、培训方案等。现就建设中央财政支持的电线电缆制造实训基地谈谈自己的看法。
高邮市菱塘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我校”)作为江苏省唯一的一所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座落在高邮湖西、菱塘回族乡境内。菱塘回族乡经济主体为工业,现有工业企业120多家,主要以电线电缆制造及其配套产品为主,是中国“电缆之乡”。由于新材料(如纳米技术)广泛用于电线电缆制造行业,2009年菱塘回族乡被国家科技部命名为“中国特色电缆制造基地”。作为与经济产业最切近的职业学校,学校也随时对当地企业的生产及用工进行跟踪调研,切实掌握企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真正实现校企合作、职教富民。2001年经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分析,因地制宜,学校开办了电线电缆制造专业,作为特色专业,目前有12个教学班,在校生543人。该专业通过10年的建设发展,并且在相关部门及企业的扶持和指导下,创建了电线电缆研发工作室、技术检测工作室,为从事电线电缆制造业培养了大批适用型技能型人才,同时也为邻近产业道路灯具、太阳能光伏、电子电器等注入了创新的活力。
为把我校电线电缆制造专业办大办强,办出特色,学校还与郑州电线电缆研究所、扬州轻工业学校、扬州易倍德公司等十多家院校和企业联合办学,聘请专家来校授课。在专业实训上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变消耗型实训为生产型实训,既降低了实训成本又有力地促进了理论与实践、教学与生产的有机结合,既丰富拓展了学生的专业知识又培养了学生的动手技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主创新的情趣爱好。同时,学生在企业仿真环境中实习操作不仅为企业生产作出贡献,而且又得到企业相应的资金赞助。
为了提高学生专业学习的技能,学校一方面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并多次获奖;一方面还组织学生参与企业生产与新品研发。另外,还千方百计地为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撑,行之有效地开展企业员工培训,学校把课堂开到企业、定位车间,企业将员工培训、专业理论学习放到我校,形成互动双赢,共谋发展。
学校拥有电线电缆制造专业教师25名。为使专业教学和实训上台阶、上水平,聘请了相关院校、相关知名企业专家及专业教师10多名。
为了切实办好电线电缆制造专业,大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提升发展后劲。第一,举全校之力,在电线电缆实训方面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实训设备。第二,扬州亚光电缆有限公司支持我校设备20万元。第三,充分利用其他企业、厂家的生产设备,组织学生实习实训。第四,利用学校为企业提供人才订单培养方式,鼓励企业为研发新的科研项目和精品、新品,添置必要的设备、器材,为学生实训实习提供便捷的服务。
学校积极利用智力优势和科研力量,大力与电线电缆制造企业进行良好合作,共同研发新品10多个。如电缆中枢控制系统用综合屏蔽电缆获江苏科技厅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该产品节能环保,深受市场青睐。
学校先后与扬州曙光电缆有限公司、江苏长城电缆厂、扬州亚光电缆有限公司等20多家企业签订校企人力资源合作协议,实行订单培养,近几年来为企业输送各种技术人才近千名。
建立了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近几年来,学校电线电缆制造专业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参与项目研发,为企业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企业也在发展中给予学校相应的回报。
学校与多家电线电缆制造企业签订助学成长协议。扬州曙光电缆有限公司、扬州和益电动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等厂家先后为我校500多名学生提供定向实习、自助求学的机会。这些学生毕业后又心甘情愿、信心百倍地为企业工作,不少学生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顶梁柱,有的还成了企业老板。
学校先后与扬州曙光电缆有限公司、江苏长城电缆厂、扬州亚光电缆有限公司、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十多家企业签订了校外实习基地协议。
校助厂威,厂助校力,资源共享,共谋发展。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精致的常规管理为我校电线电缆制造专业建设与发展赢得了勃勃生机。
高邮市以电缆、灯具、光伏等“三新”产业为主,在扬州市工业排序中名列前茅,特别是新材料电线电缆制造基地、新光源灯具生产基地、新能源太阳能光伏生产基地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提升了地方经济的速度,而且必然带来企业对人才的更大的需求,现有不少企业已经跨地区、跨省区招工,但招来的仅仅是初级工,远远不能胜任企业的生产与发展要求。为此,我校紧紧围绕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开设电线电缆制造专业,而要培养出最贴近地方特色的适用型人才就必须拥有与之相配套的专业实训基地。未来电线电缆制造的从业人员将会大幅度增多,因此,拥有一定规模、配备一定设备的电线电缆制造专业实训基地势在必行。同时,随着地方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邮市每年都将有数万人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加之每年还有一批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急需就业,而要实现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顺利转移就必须适时对他们开展立足家乡建设、发展家乡经济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他们就业、创业能力,而要开展这样的技能培训就离不开专业实训基地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硬件设备。再者,随着农村人口的无序流动,每年将有不少进城务工的人员、退役士兵、待岗青年和再就业青年回到家乡,从事劳动,发展产业。对于这一部分人,如果不能适时培训,也将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新农村建设,为此,建设高标准、高水平、国家级示范性的电线电缆制造实训基地显得尤为重要。
(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中专校的建设和发展。我校是江苏省唯一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作为江苏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对外开放的窗口,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学校的生存与发展。为打造民族中专校品牌,菱塘回族乡政府协调100多亩土地,新建民族中专校,并多次给予资金、人力、物力方面的极大支持。同时,学校自身也借助于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电线电缆制造专业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为谋求更快更好的发展,全力建设好电线电缆制造专业实训基地,使该基地建设锦上添花,成为国家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2)学校高度重视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通过十多年的积累、发展和创新,电线电缆制造专业已经在教学、实训等诸多环节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经逐步形成较好而成熟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技能训练体系。
(3)电线电缆制造专业作为我校特色专业已拥有良好的场地、充足的师资和可靠的生源。当地电线电缆企业也十分愿意吸纳职校生去企业实习实训。并期望他们毕业后留在本企业工作,成为企业的技术工人、技术骨干,一道开发新品,拓展市场,发展生产,提升效益。学校还将出台新的举措,与市外大中型企业合作办学,联姻互补。还将针对企业对学校人才规格、智能结构、课程设置和绩效评估等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基地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4)扩大社会培训面,与学历教育并举提高基地效益。实训基地建成后,将通过课题实践和生产实践的结合迅速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为他们参与企业实践、提供业务能力奠定良好基础。实验基地建成后,还可缓解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为开展广泛性的学习和各类培训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基础设施,为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进一步地显现拓展基地建设和培训效益。初步设想:紧紧围绕高邮市、菱塘回族乡电线电缆“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之乡”的发展目标,创新思维,大胆实践,力争创建高邮电线电缆检测中心,届时将惠及近100家电线电缆企业。
按照“政府出资、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共享开放”的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总体方针,构建高标准、多用途的电线电缆制造专业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建成后能最大范围内满足在校生的专业实训和社会培训的需要,努力为民族区域经济培养电线电缆制造领域的需求的各类适用型高技能人才,能为本地区电线电缆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产品开发、产品结构调整、品牌创立提供技术支撑。
电线电缆制造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实施,在现有实训基地的基础上通过添置设备、扩大规模、充实师资、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等措施,满足在校生的专业技能实训和农村劳动力、退役士兵等转移社会培训的需求,使该专业实训工位满足教学需求,确保技能实训开课率达到100%。真正使其成为立足湖西、服务高邮、辐射扬州和友邻省市的具有国家示范性的品牌实训基地。
电线电缆实训基地建成后可为全日制学生提供资源共享,同时,能为1500人次/年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企业员工等各类职业技能提供培训。这不仅进一步扩大电线电缆应用专业和学校的规模,获得最佳经济效益,而且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新市民的择业能力,减轻社会用工压力,缩短企业用人的适应期,提高企业员工和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的素质,多快好省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赢得更大的社会效益。
(1)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牵头,市教育局、财政局、学校和相关企业参加的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市教育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并进行跟踪管理;市财政局将筹措配套资金,按需实现配套建设和管理。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专业负责人和电线电缆制造专业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相关企业提供部分资金和技术支持。2011年12月完善基础设施,2012年4月安装调试,2012年8月投入使用。
(2)资金保障。在现有电线电缆专业实训基地拥有120多万元实训设备、136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财政支持的资金18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80万元,扬州亚光电缆有限公司资助20万元,学校自筹资金10万元,用于购置电线电缆实训设备,设备总值近500万元,基本满足本学校和本地区电线电缆实训基地的建设需要,满足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的需求。同时改造水电等基础设施,将电线电缆实训基地建成“专业化、多元化、现代化、前瞻化”的实训基地,推进“七合一”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进程。
(3)制度保障。市教育局、财政局将按执行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我校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使用统筹管理,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严格审查经费使用,保障经费用到项目建设上。学校成立电线电缆制造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建设专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设备论证、采购,保证工期,保证质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严格按照基地建设方案,在技术上保证落实实训基地建设方案规定的内容。建立基地建设验收制度,加强项目管理,设备安装后及时进行设备的验收和管理,保证设备的完好;健全实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实训基地设备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管理,并采取措施提高设备的使用率,不断扩大基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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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 自贸区 ),这一先行先试的重大创举将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而自贸区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各项制度创新,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浅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自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上海自贸区政策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本文将首先对当前上海自贸区的税收政策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分析税收政策在推进上海自贸区发展中起到的作用,最后提出对于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 税收政策 作用
2013年9月27日印发公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第三条第二项对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做出了相应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
第一,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
第二,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二)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
第一,融资租赁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总体方案规定,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二,原保税区延伸税收优惠政策。在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前,《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洋山保税港区管理办法》以及《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对保税(港)区内的进口货物的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所涉及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税收以及退税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总体方案在这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则在保留了原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做出了相应的延伸。其税收政策延伸如下:一是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二是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另外,总体方案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还规定,将要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并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第一,促进上海自贸区投资发展。
在企业和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产生资产评估增值的涉税问题上,按照现行规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如果是个人出资,则要求按照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一次性计税;如果是企业出资,则一律要求企业视同销售所得或者视同财产转让所得一次性计税。
而总体方案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对于注册在上海自贸区的企业和个人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给予了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这一优惠政策充分考虑了纳税人在投资初期的资金紧张问题,相当于税务机关给予纳税人一笔无息贷款,为纳税人带来了货币时间价值,从而鼓励、促进纳税人在上海自贸区进行投资,从而推动了上海自贸区的投资发展。
第二,促进我国跨境融资租赁业发展。
总体方案的税收政策规定中,对金融服务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制定了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对于该行业的出口退税以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低税率的做出了相应规定。这一政策有利于减轻试验区内融资租赁行业的税收负担,促进跨境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它的作用可以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方面能够推动我国上海自贸区高新技术设备的引进,提高我国生产企业生产力;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我国空运服务业引进更先进的运输设备,提高我国空运服务水平。因此,该税收优惠政策既能促进我国跨境融资租赁业发展,又能推动跨境资源流动及资源配置的优化。
第三,促进上海自贸区生产、出口企业发展。
对于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的生产企业以及生产型服务企业,其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励生产企业从境外引进技术更先进的设备,从而提高自身生产力。并且,总体方案制定的税收政策对于从外国进口原材料,再制成产成品销往境外的出口导向性企业来说,进口和出口环节都是免税的,因此该政策对其优惠力度较大,极大促进了上海自贸区生产以及出口企业的发展。
虽然上海自贸区现有的配套税收政策已经给自贸区的很多企业带来了优惠与利好,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融资租赁、投资以及贸易等领域的发展,但目前来讲其税收政策仍是不完善的。笔者认为,税收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应填补与金融服务领域相配套的税收政策的空白。
现有的与上海自贸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较侧重于投资、贸易领域的发展,而在金融服务领域除了对融资租赁业提出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外,其他业务领域如可以促进金融创新的离岸金融业务、金融保险业务领域的税收政策都处于空白状态。2014年5月29日,上海市政协召开“利用自贸区优势,加快上海以人民币业务为核心的金融中心建设”提案专题重点督办协商座谈会,并且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相关金融政策7项配套细则已出齐,自贸区金融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虽然相关金融政策7项配套细则还并未对外发布,但由此也可以看出,金融改革以及金融创新发展是上海自贸区的重点与亮点,因此,与其相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应当制定出来。
第二,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应考虑税收公平问题。
新闻消息显示,上海自贸区规划中包括争取15%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内容。由于2006年中国已经将内外资企业税率统一设定为25%取消了外资企业的优惠,15%的税率如能实施可能吸引大量外资企业进驻上海自贸区。而目前在已出台的税收政策中并未出现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的优惠政策,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仍适用25%,没有相应的低税率,说明制定政策方考虑到了税收公平问题,没有采取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因此,在制定与上海自贸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时,应在给予优惠的同时考虑税收公平问题,不能因为给予上海自贸区过多的优惠而造成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应为上海自贸区营造一个优惠且公平的税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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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并不是一个很标准的用语。从字面上可以拆分为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可是实际上税收政策是财政政策的一部分,“财”和“税”并不属于一个层面的概念。财政政策包括:国民收入分配政策、财政投资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税收政策、国债政策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上海市住房保障的财税配套政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为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上海市在财政方面建立了一些支持机制,加大了财政的支持力度,还探索了一些有效的支持方式。在税收方面,从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筹措、运营管理和消费等环节都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上海市的房产税试点有助于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能提高住房资源的配置效率,还能促进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
关键词:住房保障;财税政策;房产税;上海。
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实践, 涉及到政府所履行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各项职能,需要从财政和税收等方面予以重点安排,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和政策支持。在对住房保障体系的探索过程中,上海一直高度重视财税配套问题。不仅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门的政策措施,而且注重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试点。
多年来,上海一直在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将有限的财政资源配置到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 形成了“三个聚焦”的思路,即聚焦惠民生、聚焦调结构、聚焦促和谐。其中,加大保障性住房的财政投入就是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
1. 建立财政支持机制。着眼于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上海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财政政策,建立了一些有效的财政支持机制。首先,明确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来源渠道。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以及中央划拨的专项补助资金。另外,还设立了动迁安置专项补助资金和公租房专项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地方财政预算和土地出让收入。其次,明确保障性住房免收的全国性及地方性非税收入项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住房,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其中,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项目;免收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再次,探索财政支持机制的新思路。
上海计划启动实施一项新的政策,要求市与区县从区县商业性项目取得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各统筹15%,建立“上海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 用于全市保障性住房的重点项目建设。
2. 增加财政支持力度。近年来,上海不断加大财政支持住房保障建设的力度。2008 年,上海市区两级安排廉租住房补贴资金21.3 亿元。2009 年,上海廉租住房市级补贴为1 亿元,区级补贴约23 亿元,另外在政府性基金中提供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0.2 亿元。2010 年,根据财政部《201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新增科目,上海住房保障市级支出为17.2 亿元,政府性基金中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支出为16.5 亿元。从公开的信息看,多数区县的住房保障支出在2010 年有所增长, 不仅表现在相对年初的预算上,而且体现于同比指数上。比如,黄浦区在2010年的住房保障支出为1.48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5.5%,相比前一年增长了8.3%;卢湾区在2010 年的住房保障支出为0.63 亿元, 为年初预算的100.7%, 相比前一年增长了18.5%。
2011 年, 上海市本级财政预算的住房保障支出为22亿元。此外,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上海市在2011 年的政府性基金中,用于廉租住房补贴资金、旧区改造资金等保障性住房支出为30 亿元,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政府性基金)中予以安排。多数区县在2011 年的财政预算中所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也都有所增长。
3.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住房保障建设任务繁重,资金需求巨大,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难以保证住房保障建设的可持续性。因而,上海还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 放大财政政策效能,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比如,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难题,上海探索建立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 向这些机构提供一定规模的资本金,从而使这些机构成为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租赁管理的主体,并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经济活动,也是国家凭借公共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根据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国家会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对某些税收采取相应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特定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从而起到引导、规范和调控的作用。
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由于住房保障是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从国民经济运行的角度看,也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因而与税收属于同一范畴。从这种意义上说,对住房保障一些环节实行税收优惠或予以免征,可以节省征税成本,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而且,住房保障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社会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因而应通过税收优惠或相关措施,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住房保障工作。另外,对住房保障工作给予税收配套,还体现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发展导向。
基于不同标准,可以将税收分为若干种类。比如,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与住房保障相关的税收可以分为流转税(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行为税(包括印花税)、资源税(包括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再比如,按照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进行分类,又可以分为从量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价税(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在此,为了全面描述上海围绕住房保障体系而提供的税收配套措施,拟从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筹措、运营管理和消费等几个方面进行分类。
1. 保障性住房房源筹措环节的税收配套。
(1)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财税[2008]24 号、财税[2010]42 号、财税[2010]88 号等中央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改造安置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改造安置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这些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土地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改造安置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余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印花税。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相应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改造安置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 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和建造单位的印花税。
(4)契税。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5)所得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和公租房, 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 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环节的税收配套。
(1)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但是,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2)印花税。对廉租住房、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3. 保障性住房消费环节的税收配套。
(1)印花税。对廉租住房承租人、公租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契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上海市现行3%契税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其中,首次购买90 平方米及以下经济适用住房的,凭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契税税率暂按1%征收。
(3)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按照法定途径获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则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4. 保障性住房税收配套的管理。
为了做好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税收配套工作,上海市的相关部门建立了一种名单管理机制。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建设项目以及开发企业名单,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过书面形式定期向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提供。市地方税务局收到名单后,负责将名单转发给所属税务征收分局。各税务征收分局据以办理相关税收的减免。
2011 年1 月27 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其中上海是试点城市之一。房产税改革,不仅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也有着重大的推动意义。
1. 上海试点房产税改革的政策内容。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 上海试点的征收对象为自2011 年1 月28 日起在上海行政区域内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购的住房。在计税依据上,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时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上海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的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于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 倍(含2 倍)的,税率暂减为0.4%。比如,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上海市2010 年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14 213 元/平方米。
因而,在2011 年度,如果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不高于28 426 元/平方米的,则适用0.4%的税率,否则要适用0.6%的税率。
考虑到居民的合理居住需求以及其他情况,上海的试点方案规定了若干种税收减免的情形。
(1)上海的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 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 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 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过部分的面积,要计算征收房产税。其中,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2)上海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3)上海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4)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其在上海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5)持有上海居住证满3 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上海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持有上海居住证但不满3 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上海居住证满3 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 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6)其他需要减免或免税的住房,由上海市政府决定。
上海在试点方案中明确规定,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 上海试点房产税改革对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意义。
房产税不仅能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改善社会收入分配结构, 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创造更加适宜的宏观环境,而且能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提高住房资源的配置效率,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营造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更能改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结构,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
(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上海的试点方案已经明确,房产税收入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这对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具有直接意义。尽管从目前的试点来看,房产税收入在数额上尚不够庞大,但从制度演进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房产税必将会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渠道。
(2)提高住房资源的配置效率。房产税,既能抑制部分投机性的购房需求,又能引导部分投资者确立相对理性的购房需求,从而改善市场化商品住房的供求关系。由于市场化商品住房体系与保障性住房体系是相辅相成的,无论哪一个体系出现较剧烈的波动,都势必会影响到另外一个体系。同样,一个体系渐趋稳定,也会有助于另一个体系的平稳运行。因而,通过征收房产税,提高住房资源的配置效率,可以减少住房保障体系所承受的压力,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
(3)促进府际关系的协调。任何一项制度的有序运行都有赖于不同层级的各类主体能够实现激励相容。通过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可以优化调整既有的税制结构,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改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结构,更为重要的是,房产税试点改革,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能实现激励相容,从而可以促进府际关系的协调。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住房保障的顺利推进无法离开协调的府际关系。因而,房产税改革是一个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
着眼于建立和完善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上海市有关住房保障的财税配套政策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推进。
1. 优化政府财政投入,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投入,这是由住房保障的公共服务属性所决定的。不过,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要更加聚焦基本公共服务,更加聚焦民生改善。比如,在不同的住房保障服务类型中,应将更多的财政投入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危房改造。另外,要逐步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财政投入能尽可能地发挥保障效应。
2. 强化税收引导力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除了政府财政投入外,还应该通过相关政策的引导,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既能弥补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也能引导民间资本的合理流动,还能提升住房保障的多元化。比如,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的社会主体能获得财政补贴,或享受税收优惠或减免,或获得贷款贴息。
3. 发挥财税综合效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上海等人口导入量较大的特大型城市,还需要发挥财税政策的综合效应,使各种社会主体能充分利用存量住房为众多工作关系不够稳定的流动人口提供宜居和实惠的租赁服务。
比如,合格主体能获得税收减免,或能获得低息贷款。
1. 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葛爱玲。做到“三个聚焦”。 新理财(政府理财),2010,(Z1)。
2. 贺浪莎,李治国。拓宽投资渠道,解除融资难题。 经济日报,2011-05-27.
3. 庞元。 创新公租房投融资制度的探索与思考。 中国房地产,2011,(2)。
4. 谢庆奎。 中国政府的府际关系研究。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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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维度;人文理念
论文摘要:审视和评价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维度可以是多元的。应当注意历史文化遗产的初始价值与衍生价值、核心价值与附属价值之间的关联与区别。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历史文化遗产陷入可能同时被简单处理与被过度消费的双重险境。因此,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中,必须确立人文价值优先的理念,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生活的和谐共处,最终有利于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文化遗产在让人们了解自己是谁,来自何方以及生活的意义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论是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以其特定的时空形态渗透于当代人的生活中,进而跨越当代对未来产生持久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历史文化遗产是一种“鲜活”的文化资源,内含着现实社会中个人都难以比拟的精神生命。在现代社会中,研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消费,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一项共同任务,而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是确立正确的历史文化遗产价值观,因为“价值观和评价过程是整个遗产概念以及遗产保护实践的基础”。
一、初始价值与衍生价值: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衍生现象
一般而言,人们都不会提出历史文化遗产是否有价值的疑问,因为凡是被列入各级各类文化遗产名单的,都已经符合某种价值标准。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中对世界遗产的界定是:“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很显然,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是成为世界遗产的的核心标准。至于这种“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具体内涵,《公约》中并没有进一步阐明。笔者认为,所谓历史文化遗产的普遍性价值,实际上就是一种普世价值,即为全体人类所共同信守的基本价值追求,如真善美、自由平等正义等。当然,每一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取向,无不又带有鲜明的民族个性,甚至正是这种独一无二、不可模仿的民族文化特征,才使之成为一种历史文化遗产。
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创造物和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表征,历史文化遗产从被创造出来之日开始就被赋予某种特定的价值。这也符合人们对于文化本质的理解。梁启超先生认为:“文化者,人类心智所开启的有价值的共业也”。不仅如此,而且“遗产的文化价值本身是无形的、多面的,它包括审美历史、精神、社会和符号等因素。文化遗产的初始价值在于它能够满足和实现创造者的某种目的或需要,如建造长城旨在抵御外族进犯,开凿龙门石窟旨在阐释佛教义理,建造紫禁城则旨在彰显皇权规制。当然,严格意义上说,长城或紫禁城在它最初被建造、并按照建造者的需求发挥作用的时期,还不是“历史文化遗产”,“遗产”者,“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当某种物质的或非物质的文化存在被称为“遗产”时,它已经被纳人历史的视野,具有了初始价值以外的“历史价值”——衍生价值,诸如唤醒历史记忆、启迪创造心智、激发生命激情、感悟信仰超越、体验审美愉悦等等。显然,历史文化遗产所能够体现出来的这些价值功能,并不一定是它的初始价值,而是随着历史发展和情境变迁,不同时代的人们与历史文化遗产之间构建的新的价值关系。例如今日人们登临长城,多以感怀历史、观览风光为主,重在感受长城形态气势之俊伟磅礴。当然,这种衍生价值依然离不开其初始价值的支撑,正是二者之间存在着的时空重叠现象,又进一步化生出历史文化遗产特有的精神魅力。
历史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够具有价值衍生功能,根本原因在于文化遗产与人类之间存在的主客体相互建构关系。一方面,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已在”的客体,对人类的思想情感产生着持久的影响,塑造着人们的文化心理结构,另一方面,人类作为能动的认识和实践主体,总是不断调整和更新着自身与对象之间的价值关系,依据当下的主体需求,重新定位和阐释历史文化遗产对于自身的价值内涵。在这一双向建构的过程中,历史文化遗产空间形态上的改变(或保持)固然是重要因素,但更为关键的乃是时间因素,时间长度本身对于文化遗产就是一个重要的价值要素,是构成历史文化遗产衍生价值的重要变量,换言之,文化遗产的年代愈久远,其衍生的历史价值就会愈增加,反之亦然。更为实质的意义还在于,文化遗产的时间变量还在于它意味着人类主体的自我变迁,在这种变迁过程中,人类会将自己身处其中的时代精神投射到历史文化遗产上去,从而在历史文化遗产中发现前所未有的新的意义和价值。正如传统的儒家经典——六经——同样也是文化遗产,在传统宗法制社会中,人们视其为“修齐治平”的圭臬,而进入近代社会以来,受到西方价值体系影响的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则认为六经是禁锢人民精神的枷锁,而进入新的世纪以来,当下人们在言及六经时,就会更多地发现其作为中华文化元典的原创价值和历史影响。特别是在面临全球化时代可能导致民族认同危机、市场化趋向引发伦理失范等现实问题的时候,人们通过重新解读儒家经典,会发现六经中还具有维系民族命脉、彰显人文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价值。不久前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其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为题材与主题(击缶、读经、汉字、书法、丝绸之路、京剧昆曲等)的创意赢得了巨大成功,也昭示了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开放性与衍生性,仍然能给当今人类提供广阔的想象空间和强烈的精神愉悦。
二、核心价值与附属价值: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结构形态
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实体存在具有惟一性和确定性,但作为一种价值符号则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因为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文化遗产进行多种阐释和解读。比如秦始皇陵兵马俑,不仅具有体现秦代科技水平、军事思想的认识价值,而且具有展示生命力量、体态造型的美学价值;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传统层面的人文价值,而且具有价值连城的经济价值。历史文化遗产这种从不同层面和视角所呈现出来的价值维度,共同构成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结构形态。而且这一结构形态愈复杂,价值维度愈多样,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价值就愈高。
但是,在这种多维度的价值结构中,每一种价值之间并非是互相并列或可以简单相加的,其中有一些是决定历史文化遗产基本性质与功能的要素,属于历史文化遗产自身具有的核心性价值,而有些则是人们围绕历史文化遗产核心功能所逐渐附加于其上的价值意义。例如著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以其历史悠久、规模宏大、布局合理、运行科学,与环境和谐结合,在历史和科学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于2000年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4届大会上被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这一历史文化遗产的首要价值是什么?毫无疑问,还是在于它能够防洪和灌溉,造福于成都平原。没有都江堰在水利灌溉方面的独特功能,整个都江堰文化遗产的价值就失去了依托。至于与之相连的“二王庙”、安澜桥与飞沙堰等等景观,其文化历史价值也都源于都江堰的核心价值的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同样,孔府孔庙孔林的核心价值在于向历史和未来昭示着孔子思想和儒家文化的不朽。这是“三孔”文化遗产不同于故宫或其他古代纪念性建筑群的最重要的方面,其中历史文物的观赏性、教育性,作为文化遗产的附属价值,都是与其核心价值相联系的,而且也是它的初始价值。
不过,历史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与初始价值,既有关联又并不完全等同。有些历史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就是其初始价值,如上述都江堰水利工程即是一例;但许多时候,由于文化遗产价值的历时性变迁和主客体之间的双向建构,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更多地表现为主体的主动建构,即适应历史条件的变化和主体的当下需求,赋予或发现文化遗产具有某种新的价值特征,并逐渐把这种新的价值特征视作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如万里长城,其军事价值是它的初始价值,也曾经是它存在的核心价值,但是进入当代社会,其军事价值已经成为一种历史记忆,今天的人们更看重长城在激发民族自豪感、培养爱国主义情感以及艺术审美方面所具有的教育价值。这样,万里长城的当下核心价值乃是其综合性教育价值,而不是其原初的军事价值。当然,这种教育价值并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存在的,而是作为初始价值的现代衍生价值,与历史上长城的初始价值是密不可分的。
三、共存与冲突:历史文化遗产的现代困境
如果从人类社会历史河流的不可切割性角度来思考,“当代”一词的含义本身就是值得反思的,因为历史文化传统始终与当代人共生共存于同一个时空中.共同构成了“当代”的文化系统与景观。但是,在实际生活之中,出于种种原因,人们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把“历史”与“现代”割裂开来,甚至认为二者之间是一种矛盾对立的关系,使得历史文化遗产与当代社会之间始终存在着内在紧张,并时常陷入一种“存在或毁灭”的困境中。这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考察。
首先从精神文化层面看,在某些特定的社会思潮变革时期,由于新旧价值观念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文化遗产很可能被作为旧的历史传统的象征而受到质疑、否定和批判。例如,雷峰塔曾是杭州西湖的著名文物古迹,《西湖志》中这样赞美“雷峰夕照”:“孤塔岿然独存,砖皆赤色,藤萝牵引,苍翠可爱,日光西照,亭台金碧,与山光倒映,如金镜初开,火珠将附。虽赤城枉霞不是过也。”但是鲁迅先生从反对封建专制的民主主义价值观出发,曾把雷峰塔视作封建专制、扼杀自由的文化象征物,对塔的倒掉的态度是:“普天之下的人民,其欣喜为何如?”基于同样的价值取向,鲁迅先生对于长城、京剧、中医等中华民族文化遗产都表示了某种的否定和批判。毋庸讳言,思想文化界精神领袖的这种态度,影响波及蔓延到政治、经济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特别是在建国以后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后,对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破四旧、立四新”成为““””期间的普遍现象,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遭受了一次史无前例的浩劫。我们当然理解鲁迅先生等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对于传统文化遗产的激烈态度的理由,也许这是近代中国历史特定时期文化变革与进步的必然选择。这里只是以此说明,历史文化遗产并不总是能够与当下社会的主导价值和谐共存,长相共处的。
其次从现实功利层面看,历史文化遗产与社会经济建设之间似乎也存在着某些冲突。在许多时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往往被消极地理解成“为过去付费”,特别是政府的决策者往往认为,不应当让历史文化遗产阻碍社会经济建设规划的实施,而在二者之间出现某种冲突时,就会牺牲历史文化遗产。典型的例子是,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为改善北京市交通和加快城市建设,决定拆除北京旧城墙,尽管这一决定受到梁思成等专家的反对,但北京老城最终还是难逃被拆除的厄运。至今一些人士提到此事还是痛心疾首。特别是到了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今天,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报道更是屡见不鲜,所谓“市长”与“专家”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就是“城市建设”与“遗产保护”之间的价值冲突问题。例如在举世闻名的三峡大坝建设工程中,尽管对三峡库区大量的历史文物进行了抢救性发掘或保护,但对于具有不可复原性的某些历史文物来说,即使在发掘后进行了迁徙或重建,其遗产价值都已经受到了严重破坏。
但是,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们也开始发现历史文化遗产潜在的巨大经济价值或市场价值。目前,一门旨在研究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学价值的学科——文化遗产经济学一已经悄然兴起。这种理论强调,审视和评价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除了美学或精神的维度外,还具有经济维度,特别是在旅游产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历史文化遗产表现出与其他产品相似的可消费性,并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收益。于是,文化遗产就成了一种可以增值或升值的文化资产、或文化资本。基于这种市场化的消费拉动与利益诱致,维护、开发文化遗产成为当今许多地方政府愿意为之乐此不疲的大事,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名义下,他们积极组织规划、筹集资金,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必要的维修保护,有的甚至不惜进行商业化包装,千方百计申报各级历史文化遗产,以吸引国内外的游客来此进行“文化消费”。于是,历史文化遗产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一下子从“包袱”变成“财富”,从老古董变成摇钱树,称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阳光产业”。这种基于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开发与保护,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存在与延续来说,其祸福利弊已经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但是,历史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与现代社会消费文化之间的紧张关系并未因此消失,相反,可能潜藏着严重的因被过度消费导致文化遗产资源更加稀缺的危机。这就需要认真思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指导思想或基本理念问题。
四、人文本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基本理念
概而言之,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可以区分为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两大方面。正如文化遗产经济学者所说的,我们不否认文化遗产可以产生的经济收益,但是我们更关注文化遗产的人文属性。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人类的创造物,凝结和体现着人的目的与意志,代表着人的类本质力量,广义地说,它是一种与“天文”相对的“人文”现象。特别是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中。历史文化遗产见证了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艰辛历程,表达着人类追求真善美的足迹与成就,作为文化遗产.它们犹如一滴滴水珠.汇聚形成了人类人文主义的历史传统之河,更为重要的是,在近代社会里,它做为人类保持历史记忆与生命延续、体现文化多样性的主要方式,被视作“和基本人权相关联”,“对一个社会的长久健康是绝对必要的’”。这就是本文所说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人文价值属性,而且这种人文价值属性正是历史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
基于此,在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实践中,就应当确立人文价值本位的基本理念,即无论是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维修、保护、抢救,还是进行旅游开发或市场消费,都要以是否有利于尊重历史文化遗产的人文属性为根本出发点和主要评价标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的人文需求,包括历史、宗教、美学、伦理等方面的多维需求。具体而言,这种人文价值本位理念体现以下几点:
1.人文优先原则。对历史文化遗产人文价值的追求与关照,是人文价值理念的优先体现。即首先用合乎人性的思想原则。保护开发历史文化遗产的人文内涵,满足人对真、善、美的追求。特别是当追求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可能影响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人文价值时,应毫不犹豫地舍弃其经济价值的实现而维护其人文价值。即使是为了开发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也要着眼于其人文价值的展示,使人生活环境向更加人道、更加和谐的状态发展。比如,对祭祖、庙会等民俗,是几千年来民族传袭下来的生活风习,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形成了强烈的认同感。在现代社会中,对这些习俗优先从人性的角度理解并满足人的需求,就是对人的生活原则的最高尊重。
2.人文生态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创造与传承都与特定的人文环境休戚相关,是民众生存发展的一个点或一个载体,集历史与现实、物质与精神、艺术与审美等于一体,形成自主互动的人文生态系统,构成人赖以立足的生命家园。人文生态的保护开发原则,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开发过程中不能只看历史文化遗产的单一事项或代表事项,忽视与其相关的其他事项的保护与开发。比如,我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梭嘎生态博物馆,是以苗族中的独角苗的生活内容建起的保护独角苗历史文化遗产的生态博物馆。在这个博物馆里,可以看见他们的茅草顶居民住房,老年妇女坐在门口的织机前织布,背上还背着孩子;走崎岖的路,还可以看见苗族姑娘背水的情景等完整的苗族人的生活历史与场面。这是人文生态保护原则的具体实践体现。正如博物馆专家马克·摩尔所谈到的:“生态博物馆是一面镜子,当地的民众可以在这面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文化、认识自己的文化、接纳自己的文化,并为自己的文化骄傲和自豪。作为游客来说,游览以人文生态原则保护开发的历史文化遗产,也能真切地感受到真实完整丰富的人文意义和浓郁的人文风情,而非历史文化遗产的碎片。
3.人文秩序原则。“人群秩序、国家秩序、自然秩序,这些哲学上的重要课题在世界遗产中会频繁出现”。可以断言,历史文化遗产的形成渗透着被创造、传承到创新的人文秩序。比如,中国的皇宫,以南北为中轴线,座北朝南;宫外有城,城城包围;整个建筑分为前朝和后廷两部分,前朝与后殿的建筑规制上,表现了一种方正均衡空间秩序观、等级分明的政治秩序观及内外有别的伦理观。再如北京的天坛、地坛的建制与位置等反映了天圆地方、天人合一的宇宙秩序观。我们今天保护与开发历史文化遗产坚持的人文秩序原则,一方面让人们充分了解我们历史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既定人文秩序,把握既定人文秩序的在实践中的运用;另一方面满足人们不断地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追求的生存发展的秩序需要。历史文化遗产形成与保留不是盲目的、无序的,而是人有目的、有秩序地创造与传承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也应遵循这一人文秩序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对现存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开发,满足人的不同层次的生存秩序发展需要,而不是机械地为保护而保护,为开发而开发。
4.人文持续原则。历史文化遗产包含着人持续发展的基因、要素、结构、能量和生命链,蕴涵着人生存发展的全部秘码。“人类的进化也是以物化的方式才得以巩固、保存、积累和延续的”,这种物化的方式,既“表现为人自身自然的人化印迹,如直立行走、手的形成、脑的发育、发音器官的改变等”,也表现为人类创造、传承的客体历史文化遗产,即便“人的天赋、才能、情感、个性也大多与一定的物质形态有对应关系,并通过遗传稳定延续下来”“。这些物质形态也不乏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如敦煌壁画,“壁画的内容大多数是佛教题材。也有不少壁画描绘中国占代的各种社会生活,如帝王出行、官员礼佛、弹琴奏乐、歌舞百戏、农耕捕鱼、冶铁酿酒、摔跤射箭、比武竞技、结婚送殡等等”””,生动形象地表达了人的天赋、才能、情感、个性,展示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风貌。“壁画中所描绘的建筑。内容更为丰富。有以‘极乐世界’形式出现的大量宫殿楼阁,还有寺院坛塔、城池关口、宅院草庐、梯架桥梁等。结构真实,描绘精细,与窟檐和石窟结合起来,便是一部自成体系的建筑资料史圳,是现代建筑设计的灵感源泉。坚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人文持续原则,就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在人的持续发展上的生命基因和精神动力,以及历时性的人文状态在现实与未来中共时性展开;以人文的视角关心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现实与未来,守住人类持续发展的生命之根,而不是把历史文化遗产作为现代人私有独享的急功近利的工具。
需要说明的是,强调在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中人文理性应当高于技术理性,并不是用人文理性简单地否定或代替技术理性,也不是否定科学技术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中的重要作用,而是通过对人文理性的张扬,从人的道德性及思维自由的本质出发,确立一种能指导和驾驭科学技术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应用的人文理性。这样,才能使技术理性的应用和发展纳入人文主义的轨道,而不失去历史文化遗产对于人的真正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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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构建有利于实现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共建和共享。分析系统功能需求并提出相应功能模块是系统构建重要的前期工作。系统应具备资源采集、整理、长期存储和服务四大主要功能及多个辅助功能。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的构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的构建全文如下:
摘要: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与理论创新必须依托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这一重要载体。针对我国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面临文献资源分散存储,缺乏整合,数字化进展较慢,文献资源保障网络化程度低的现状,提出要构建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要明确该系统的运作主体、服务对象和文献资源,并提出了该系统的构建策略。
为了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党中央提出了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大战略决策。之后,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又再一次强调,必须“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1]。无论是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研究,还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都必须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文献。如何高效地建设、开发和利用这一资源,使其更好地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研究和大众化传播服务,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当前,我国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数量众多,但却分散保存在众多不同的机构,导致难以充分满足机构和个人对其的需求。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分散存储使资源缺乏整合,其数字化进展较慢。已实现数字化的马克思主义文献一方面在内容方面存在大量重复的现象,导致其有效信息量的不足;另一方面没有整合成丰富的数据库资源,影响利用效率[2]。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也没有完全实现网络化[3]。
为此,笔者认为,我们必须致力于构建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推动上述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构建的目标是整合全国范围内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并实现共建共享,换言之,就是借助信息技术搭建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的平台[4]。
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应当承担的主要任务就是收集、整理和保存数字化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并面向全国提供利用服务。笔者认为,最有能力承担这一任务的机构非图书馆莫属。中央编译局图书馆较为全面地收藏了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在此类资源建设方面具有权威性,可说是承担系统构建和维护职责的最佳机构之一。
中央编译局图书馆也叫中央编译局文献信息部,是中央编译局的主要内设机构之一,长期致力于收藏和整理马克思主义文献,是国内收藏马克思主义文献最全面、最系统的图书馆,其数量在全亚洲也是首屈一指的,在海内外颇具影响力。如果由中央编译局图书馆来牵头组织构建系统,就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同时对其它图书馆也具有号召力,能够带动更多图书馆参与这一系统建设。此外,中央编译局于20世纪末,开始进行数字化建设。近年来,该馆通过不懈努力,不断加快马克思主义文献数字化的步伐,已经建立了一批具有特色的数字资源,如期刊光盘数据库和网上数字资源[5]。这些工作为中央编译局图书馆构建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它积累了丰富的数字文献资源建设经验,能够很好地承担系统构建的组织与领导职责。早在2000年,时任中央编译局图书馆馆长的魏海生就提出了“建设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文献信息中心”的发展思路[6],这与笔者提出的“构建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充分说明,中央编译局图书馆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思想观念上已经作好了准备,逐渐摆脱了“重藏轻用”的传统观念,更加重视面向社会开放文献资源。因此,中央编译局图书馆组织和领导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的构建是可行的。
马克思主义文献卷帙浩繁,种类繁多,任何一个机构都不可能将之完全收藏。并且,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的构建和维护是一项巨大而持久的工程,由于人财物力资源有限,任何一个机构都无法单独承担系统构建和维护的职责。因此,多个机构开展合作,共建系统并共享资源是最佳方式。笔者认为,应确定一个行之有效的责任体系,将国内收藏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的机构都囊括进这一体系中,使其各尽所能,各司其职,为系统构建和维护出力。
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应被打造为一个全公益性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大众提供信息服务。目前,我国已经拥有多个全国性或地区性的文献资源保障系统,这些系统无一例外都是面向特定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只有具备一定权限或资格的用户才能享受它们所提供的文献资源。对于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而言,这种做法并不可取。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对象是最广大人民群众,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重要媒介,应当面向所有社会大众开放,如此方能真正将马克思主义融入人民群众的思想世界中,获得最广泛的文化心理认同。
马克思主义文献是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和大众化传播的最重要的源泉。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应尽可能提供全面的数字化的马克思主义文献。马克思主义文献是一个巨大的宝库。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生留下了极为丰富的革命文献。据苏联马列主义研究院报道,该院所收集的马克思恩格斯原始文件已达八千多件,包括已经完成的论著和公开发表的文献、读书摘录、谈话记录、记事笔记、传记资料以及未完成的手稿和书信等[7]。此后的100多年间,马克思主义在全世界的传播过程中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优秀的革命家。他们在接受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同时,还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大众化和本土化,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本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不断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这一过程中所形成的文献,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文献宝库,是马克思主义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都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们的著作、讲话和记录都是系统应提供的文献资源。此外,一些反马克思主义的文献也应收集。列宁指出,马克思的学说在其生命途程中每走一步都得经过战斗。马克思主义是在与其它学说的斗争与对话中得以传播并丰富的,收集并提供正反两方面的文献,使人民群众能在比较中学习并接受马克思主义,这有助于进一步推进理论创新和大众化传播。 四、构建系统的策略
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系统的构建策略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技术、管理、法规标准、经济等。我们必须对各方面的策略进行有效协调,使其形成一股合力,共同为系统构建服务。
(一)技术策略
系统构建最重要的环节就是以网络为依托,搭建统一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收集、加工和服务平台。该平台应当集文献资源收集、分类、编目、检索、存储、传递、参考咨询、在线互动等功能于一体,主要包括如下功能模块。
第一是文献资源收集模块。我国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分布较为分散,不同机构收藏的马克思主义文献既有区别,又有大量重复。系统应通过技术手段,对收集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进行统一命名和标识,筛选并剔除重复的文献,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源。参与文献资源共建的机构可通过文献资源收集模块上传各种数字化文献,并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为文献资源加工奠定基础。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机构应开发并使用专业搜索引擎,对网络上已有的数字化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进行收集。例如定期访问国内外相关的马克思主义网站和论坛,收集最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成果,不断增加系统中的文献数量。
第二是文献资源分类与编目模块。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涉及范围广,历史沿革长,数量庞大,在收集到系统之后,应当将其中具有某种共同属性或特征的文献合并到一起,便于提供检索和利用。我们可以参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分类标准,将马克思主义文献分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类别。编目是对马克思主义文献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揭示、标引和描述,使其有序化的过程。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数量众多,我们应通过技术手段,尽可能地实现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的自动编目,或以自动编目为主,人工手动编目为辅,如此则能节省人力和物力资源。编目有利于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的揭示和发现,有利于更好地对其进行组织、整合和规范管理,最终实现共享。
第三是文献资源检索模块。系统应为用户提供友好的检索界面,满足用户快速检索所需文献的需求。检索模块应具有简单检索、高级检索和二次检索功能,允许用户通过标题、关键词、作者、主题以及来源等多个检索项进行检索,提高检索效率。
第四是文献资源存储模块。系统应确保所收集的数字化马克思主义文献能够被长期存储,即文献资源的数字比特流、数据格式、处理环境和组织体系不要因技术变革而无法获取。为此,我们应采取一系列技术策略,构建文献资源长期存储的系统框架,选择合适的长期存储格式,确定长期存储技术方案,对文献资源长期存储和提供利用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进行有效的维护。
第五是文献资源传递模块;系统是依托网络环境而构建的,这就意味着系统具备了迅速为用户传递所需文献的能力。系统应从技术上确保用户能够通过下载或打印获取所需文献的全文信息。如用户的文献需求没有被满足,应允许用户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使用在线参考咨询服务向系统发出请求,系统可指导用户获取纸质文献的复印件[8]。如此则能全方位地满足用户对马克思主义文献信息资源的需求,扩大马克思主义文献的影响力。
第六是参考咨询模块。用户在查找系统文献资源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系列问题,需要系统管理员或专业的文献信息检索人员帮助解决。系统可使用参考咨询模块,回答用户在使用系统过程中的疑问,协助用户检索所需文献,提供文献检索和传递的线索。对于简单和常规性的咨询问题,系统可通过设立参考咨询数据库或案例库的方式解决;对于复杂和非常规性的咨询问题,系统应将其及时反馈给相关工作人员或专家,由他们针对问题,为用户作出具体解答,并通过系统将答案及时反馈给用户。
第七是在线互动模块。系统应为用户开辟论坛,允许用户在其中针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和交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系统管理机构还应聘请国内外资深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在论坛中回答用户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疑问,帮助用户更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会他们如何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用于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这也是宣传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手段。
(二)管理策略
除了技术之外,系统的构建和维护还需要强有力的管理策略予以支持。首先,系统的构建和维护需要一批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他们应当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和网络专业技能,还应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因此,参与系统建设的机构应当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在提升工作人员技术和实践能力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他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其次,管理机构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当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的管理理念。系统应尽可能从用户的角度考虑,满足用户的需求,为用户提供人性化的界面和信息检索服务,确保各个层次的用户都能够享受到最便捷最优质的文献资源保障服务。再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系统健康有序地运作。
现代信息网络是开放的复杂环境,置身于这样一种环境的系统无法完全与不良信息隔绝。如果对系统的安全管理不善,则可能导致系统成为少数人歪曲和诋毁马克思主义的工具,或成为错误思想的传播地,甚至沦为西方文化霸权主义的传声筒。因此,管理机构必须格外重视系统的安全问题,应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着手,为系统构筑一道严密的安全防护墙。最后,应当对系统建设和维护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分配所需的人财物力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导致的资源浪费。系统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在每一期子工程开始之前,都应从宏观上进行规划,并得到参与机构的一致认可,如此则可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节约资源。
(三)法规标准建设策略
近年来,以中央编译局为代表的许多机构逐步加快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数字化的进程,开通了各具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网站。这些网站中的数字文献资源可构成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的基础资源。我们应对这些资源进行整合,将其融入统一的系统之中。整合就意味着需要统一的技术标准,以解决不同系统和数据库的接口与协议问题,规范数据接口、网络接口和其它软硬件接口。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整合、配置、检索和获取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避免各个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的收藏机构成为一个个相互隔离的“信息孤岛”。同时,制定并推行标准和规范还可以从源头上确保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的质量,避免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
目前,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加工和传递过程中还存在著作权争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定义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根据这一定义,绝大部分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都属于“作品”范畴,享有著作权。任何机构要收集和整理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并将其放在网络系统中提供利用都需要经过著作权所有者的授权或许可,这是不现实的,一旦照此操作,将浪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会降低马克思主义文献向大众传播的效率。因此,国家应出台或修改相关的法规,赋予承担马克思主义文献建设与传播职责的机构收集、整理和传递马克思主义文献的权利,使其不受著作权法的约束。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国家还应制订数字化马克思主义文献呈缴制度,要求数字化马克思主义文献的制作者或发行者将其制作或发行的数字化马克思主义文献送交给指定机构归档保存。这些工作能为构建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有助于系统构建工程的顺利开展。
(四)经济策略
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建设需要稳定的经费投入作为支撑。政府财政拨款是最稳定的经费来源,再加上系统构建是为大众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因此应以政府财政拨款作为其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此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其一,通过经济手段引导社会资金对系统构建的投入;其二,通过非盈利性的基金会鼓励民间资金的介入;其三,通过发行彩票和债券等方式直接面向社会融资,当系统构建或维护的资金链中断或难以为继之时,可公开发行彩票或债券,向社会公众筹款,这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有效措施。
在开源的同时,还必须节流。管理机构应当在系统建设效益和投入的成本之间寻求一个最佳平衡点,具体而言,这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预先对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加强文献资源交流与共享,防止重复建设和过量冗余文献消耗保存成本。
二是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系统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人工干预,管理机构应事先对各个需要人工干预的环节进行审查,并根据任务的难易程度进行分解,将复杂的工作交由技能较高的人员完成,而将简单重复性的工作交由技能较低的人员完成,如此则可节约人力资源投入。
三是将系统建设中部分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通过外包或合作的方式,交由专业IT机构完成,从而节约成本。参与系统建设的机构多为图书馆,它们在文献收集和整理方面确实有独特的经验,但是它们对于先进的IT技术掌握程度不高,专业的IT技术人员也比较缺乏。因此,系统建设过程中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可交由专业的IT机构负责,大可不必由图书馆亲自完成。四是优化系统建设的工作流。管理机构应分析确定系统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确保这部分工作得到最大的资源投入。此外,还应当定期对整个工作流进行审查,及时对各环节的次序进行调整,对于可以同时进行的操作,应合并进行,从而减少重复投入,节约成本。
五是加强对系统建设各子项目的质量管理。管理机构应通过质量管理和监督,发现项目运作、工作流和人员操作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从而不断完善项目运作流程,实现流程的持续优化,确保各项成果的质量,提高项目的投入产出比。
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是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和大众化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建设机构应早日联合起来,共同构建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为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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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珠三角地区;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旅游
【论文摘要】历史文化遗产是前人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及人类实践活动有密切联系的自然景观之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文化载体(或表现形式)。如何保护这些遗产,使旅游与保护不冲突,已经成为珠三角地区历史文化旅游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只有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解决当前的问题,珠三角地区的历史文化旅游才能走出目前窘境,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在旅游开发中的作用
历史文化遗产是前人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及人类实践活动有密切联系的自然景观之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文化载体(或表现形式)。…历史文化遗产足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它深深地打上了人类活动的历史印记。历史文化遗产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具有推动事物发展的作用,表现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历史地位和所包含的文化内涵。
人类足有记忆的,并需要不断地通过符种不同形式的“怀旧”手段,籍以抚慰心灵和抒发情性。人类还将自己的记忆能力“移植”到某些文化载体上,假借与先辈对话、沟通,满足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自我实现的需要”最高层次的心理诉求。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对于生活在水泥森林巾现代都市人而言,更是一种精神的慰藉和一种“审美”的渴望。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已逝历史的残留物,而一个遥远的历史时代能够成为人们憧憬和崇敬的对象,并能够示范和评断当前将会流行的行为范型、艺术品范型和信仰范型。旅游行为究其本质米看,属于一种精神文化消费。旅游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本身也是一种文化活动,人们之所以热爱旅游,足因为旅游是一种独特的经历,可以领略不同地域之问自然和文化状态的差异。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天人们外出旅游更加注意寻找自己所向往的,与日常生活环境不同的境遇和感受,以满足自己了解1睦界,修养身心的愿望。因此不同地域的自然景观和风土人情,以其特有的魅力,成为吸引游客前往的主要因素。现今,珠三角浓郁的岭南地方特色历史文化积淀已成为珠三角旅游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当从历史文化遗产中发展旅游获益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是强调其经济价值,即以直观的经济收益多少来评价其利用价值与存在价值:也就是说,当对某种历史文化故迹评估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是从其是否具有眼前的或潜在经济价值来判断。在经济利益与文物保护面前,更多的部门和更多的相关人士更注意前者(也许有种观点足有了钱可以米保护文物),这不仅是某个地方独的问题,而是一种普遍现象,是人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的驱使使使人们急功近利,忽略了原本更重要的文化价值所在,而盲目追求其所谓的利用价值。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在开发旅游资源的时候,历史文化遗产是可以给我们带来一定的收益,但是如何保护这些遗产?如何让旅游与保护不冲突?这些问题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的问题,我们试从珠三角历史文化旅游的发展,来探讨如何解决发展旅游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之问的辨正关系。
二、珠三角地区历史文化旅游发展的状况与问题
“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足1994年10月8日,广东省委在七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建设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三角位于我国南大门,以J州为中心,包括珠江流域下游的佛山、南海、顺德、中山、江门、肇庆、珠海、深圳、尔莞等十多个大巾小城市,面积为24437方公里。珠江三角洲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之物质文化遗存极其丰富,类型多样。据统计有“3座历史文化名城,12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56处县级文物保护位以及120多万件馆藏文物”。其中有一部分已经成为文物景在旅游巾成为人文景观的主体,也成为我省文物优势的集中体现,并发挥着明显的现代功利价值和资源效应。历史文化遗产之非物质文化遗存,对中华民族发腱产生巨大影响如林则徐、康有为、孙中山、剧恩米等历史人物及其学说,重大的J力史事件,重要历史文献,以及辛亥革命、厂‘州起义的革命史迹、传统文化及风俗等等。珠三角地区相对于国内外其他旅游区域,其旅游资源颇有地方特色,旅游区位条件优越。随着“珠三角都市”概念的提出,对区位旅游的重新定位与规划,将有助于新旅游区域条件的成熟。在珠三角地区旅游规划巾,我们对历史文化遗产应持的态度和科学的发展观,将极大地左右旅游发腱的进,如何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历史文化遗产本身在现代化建设浪潮中,受到破坏,导致对旅游客源吸引力的下降。历史文化遗产“原真性、整体性、可读性和可持续性”的保护四性要求。,在眼前功利的挤压下,得不到切实的落实。或修建仿古建筑,或仅剩文物“孤岛”,个别地区甚至整个历史文化街区强行拆除,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与其柏倚互存的环境风貌。所有遗产地都足个整休,而任何历史文化遗产又都与其所处的剧环境同时存在。脱离了它的环境,也就火去或降低了遗产价值。以“历史文化名城”佛山为例,近20年的城市建设中没有树立“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意识,相反弱化了佛山应有的文化旅游地位。在老城区的改造中,没有按照保留古城的建筑特色和建新如旧的保护原则,大面积拆除极具岭南风格的历史文化街区,仪剩下廖廖数处文物“孤岛”。在多方呼吁下,仍竭力跻身“千城一面”的现代城市队伍,使得作为旅游吸引物之一古城风貌已基本荡然无存。加之本身缺乏自然旅游资源,佛山的旅游吸引力便复存在。另一方面,旅游产品问题。珠三角符地的原生历史文化旅游资源较为分敞。如南越国宫遗址、南海神庙、清晖同、陈家祠、六祖慧能等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资源十分有限,这些原生资源分别散落在各个城市当巾,小而.溥,欠缺必须的集巾度,作为个产品的吸引力不够。旅游内容构成一,缺乏层7久感,尚未形成区域旅游资源的整体性。旅游业六要素巾的“购”,对于历史文化旅游而言大有文章可做。目前,具有浓郁岭南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不多,精品更少。肇庆的端砚是岭南文化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理应把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打造为重要的旅游纪念精品,转化为文化旅游产品,但由于缺乏精品和品牌弱化,未能打开市场。柏反安徽的歙县,依靠良好的策划和运作,打造成为中国名砚,塑造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吸引了大量的旅游者包括海外华侨、韩国人和日本人购买。珠三角大多历史文化旅游项目仍停留在陈列展览等基础层次,动感表演提高层和可参与体验发展层等高层次旅游项目几乎空白,雉以适应现代大众旅游的消费要求。
(二)管理中的割据性、片面性、暂时性、非持续性影响文化旅游业持续发展的要求。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J泛性与产业综合性决定了旅游业管理职能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大多属于国家所有,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部门利益等问题依然突山,行政上的分立妨碍了旅游系统的形成。旅游规划中忽视整体规划和全面管理。管理上缺乏创新观念,项目管理上主要以维持为主,缺乏创新的内容。推广投资方向明确,促销费用高但效果差。由于缺乏对市场的J泛调查,缺少对市场开发方向的研究,使得促销费用区域投放比例,带有相当的主观性,加之各地从各自利益出发,各自为战,资金分散,不可能实现规模化的轰动效应。
(三)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误解严重妨碍文化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误解表现形式是:一足造假古董。个别地方为了增加历史文化遗产类型和已有遗产的历史厚重感,在没有认真考证前提下,修复或重建仿古建筑或传统民居,并选用现代建筑材料和施工技艺。用现代人们的臆想代替历史建筑本来面目,只能起到弄巧成拙、适得其反的作用。二是忽视遗产本身精神内涵的挖掘。历史文化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对于这个问题,尽管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所关注,但是,人们往往对于有形的自然资源和物化型的历史文化资源(如人文景观等)比较重视,认为那才是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财富,而对于精神型的历史文化也是一种能创造效益的资源则认识不足,存在着盲目性和偏见。这种认识上的偏颇就影响到历史文化资源的深层次开发利用,也必然影响到历史文化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三是在着力发展历史文化旅游时,不能因发展旅游,促进经济发展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这个观点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性。真正地传承其文化精髓和汲取其先进文化,才能光大发展岭南文化。以旅游经济发展带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原真岭南文化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才能实现双赢的互动良好态势。
三、解决当前问题的策略
当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想使珠三角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资源开发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相关部门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鼓励
非国有资本参与历史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非国有资本也已经开始通过参与或组建景点类旅游企业的方式,进入到对我国景点类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中,对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起到推动的作用,非国有资本进入地区的景点开发,结果使得当地经济与企业取得“双赢”的局面。实践证明,非国有资本经营的景点景区大多经济效益好。当然,在实践中,由于非国有资本片面追求企业的短期利益,对风景区的人为破坏性开发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人们的质疑。究其原因,是对非国有资本参与景点类旅游资源经营性开发缺乏法律规范和界定,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历史文化旅游景点景区建设需要大量的物力、人力和财力长期持续投入,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大多为国家所有,依赖财政投入只能勉强维持。珠三角的非国有经济极其活跃,我们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非国有资本进入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积极探索历史文化遗产景点景区经营新路子。
(二)在保持与创新中重塑
珠三角文化旅游形象。旅游形象是旅游地的生命,鲜明、富有感召力的旅游目的地旅游形象和高质量的旅游产品是形成竞争优势的关键。如何重塑对潜在旅游者构成强烈感官刺激、诱发其出行欲望的旅游形象,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公众对旅游目的地形象的认知和市场需求是形象塑造的根本依据。珠三角文化旅游形象策划以历史文化遗产为依托,以岭南文化、古越文化为主题,“古、人、文、江、湖、花”为主线,将岭南传统民居区、历史文化遗产汇集区等景点有机结合,不同地区以不同物质载体表现其地域文化特色。如选取佛山“龙”民俗文化、肇庆“包公”府衙文化、广州“百越人”文化、中山“伟人”故乡文化、顺德“瓷窑”遗迹文化等不同侧面,做好创意策划及包装宣传,同时要着力打造“动态旅游文化”项目,增加游客的参与性,塑造珠三角现代文明与历史文化并重的文化旅游区域形象。
(三)以互补效应带动加强
珠三角旅游合作。合作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客观趋势。现代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区域合作,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是旅游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亦是区域旅游发展的新动力。现代旅游产业发展观认为,旅游业的深层次发展是基于产业性联合、与区域旅游协调合作为前提。旅游区域合作的诉求达到协同效应与互补效应。协同效应是指合作各方具有一定的共性,相互组合产生叠加作用,提高整体价值和效益。这一共性或是地缘上的,或文化上的。互补效应是指合作各方具有独特的难以替代的个性,组合在一起可以产生鲜明的特色。旅游合作,是指旅游产品合作、客源合作、投资合作、管理合作及人才合作等领域的合作,要实现上述诸多领域合作,需制定珠三角统一的旅游管理法规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确定珠三角旅游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做好旅游资源重组配置共享政策、旅游产品开发鼓励政策,用制度和政策保障珠三角旅游一体化的进程,为区域旅游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同时组建区域旅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各项功能和作用,实行珠三角区域旅游协会联合例会制度,加强联系和协调,促进珠三角地区的旅游业共同发展。
(四)从内涵入手挖掘历史
文化旅游资源价值。严格按照古建筑施工要求,修复部分历史建筑物,维护传统名胜风光,营造具有地区代表性的旅游景点景观。文物古迹不应仅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只有在一定的空间环境中才能构成合适的文化气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一广州应着力恢复古城墙,使其园林化:整修明清羊城八景之一“镇海层楼”;修建广州“五十先贤蜡像馆”等积极举措,将文物古迹重新整合、迁建、扩建,形成适当规模的新兴旅游景观群。红色旅游在全国和珠三角区域方兴未艾。珠三角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旅游资源极其丰富。岭南都会广州曾为近代革命的策源地之一,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红色旅游市场资源品位高,不乏在国内极具价值的红色旅游景点,如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广州起义纪念馆和烈士陵园已入选全国百家红色经典景点名单。中国共产党三大会址、广州公社旧址(广州起义纪念馆)等,其他地区如惠州东江纵队抗日纪念馆、叶挺故居及纪念馆和肇庆的阅江楼叶挺独立团史迹陈列馆等历史文化遗产也极具有知名度。挖掘历史文化遗产时要注意开发利用的广度,更要注意开发利用的深度。依靠学者和学术队伍,使历史文化研究从静态、抽象、务虚的研究中走向应用研究阵地,借助经济科学活力和自然科学的方法,站在时代高峰,与时俱进,对岭南文化进行全方位的再认识,对历史文化资源给予科学的扬弃。建立有效益的学术科研活动,协助文化部门进行对外文化交流,有计划地对重要历史人物或事件进行系统多形式的应用研究。精心规划、扎实推进,这对珠三角文化旅游业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四、结语
现代旅游地理集中性日益增强,在世界旅游业中造成区域性旅游发展的原因首先是地区知名度高与综合吸引力大,其次是旅游吸引物距离近、交通方便、节时节支等。珠三角旅游业一体化发展已具备上述各种有利的条件,区内经济发展带动了第三产业发展,从而使区域性的旅游业发展有了稳固基础。珠江三角洲区域十多个大中小城市近二十年冈其经济发展速度迅速而闻名海内外,经济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带动了笫三产业的繁荣:港澳回归,极大地推动区内的经济一体化发展,为城市密集型的旅游业发展提供支持性条件。珠三角为我国南部重要口岸,客流量大。一直以米珠三角都是港澳台和外国游客进入内地的关口,珠三角经济起飞之后来往客商大量更是增加。国家旅游局为了方便到港澳的外国游客进入内地旅游,推出一个突破性的特殊政策,外国游客进入珠三角地区的免签证时问从以前的3天延长为6天。这使珠三角吸引港澳旅游的外国客人带来更大的方便。
充分认识历史文化资源的现代价值,拓展旅游视野的基础,并要突出区域旅游资源的整体性,不同种类、众多单体的旅游资源互为条件、相互依存、彼此影响,共同组合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就是旅游资源的整体性。游客需求的多样性和资源形成基础的广泛性使区域旅游资源具有多种单一的吸引功能。它们相加、组合、融合成区域旅游资源的整体吸引功能。区域旅游资源的整体吸引功能所具有的作用力和由此产生的效益将远远大于各单一吸引功能的相加之和。我们旅游规划一定要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等人文旅游资源,与当地自然旅游资源结合,形成一个风格迥异、组合性强的旅游目的地。开发珠三角地区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需要新的思路,从新的视角出发,重新审视回顾过去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从其他国家和地区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经验中汲取经验,对当前的不良问题加以纠正,使历史文化旅游走出单纯的经济误区,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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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币是指假的纸币或钞票,也就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上海石福金属制造厂的日伪币制作历程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上海石福金属制造厂的日伪币制作历程全文如下:
1937 年 7 月 7 日, 日本政府制造卢沟桥事变, 全面发动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 同年 8月 13 日又制造事端, 大举进攻上海。 8·13 事件的当天, 上海中央造币厂因为战争开始撤退往内地。 厂址后来直至抗战胜利被日本海军作为司令部使用。
从 1938 年 4 月开始, 日本企业株式会社石福商店利用日本侵略中国的商业机会, 在上海的日本陆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之下承揽非铁金属收集工作。 在上海市西华德路 (现长阳路) 88 号开设了 “株式会社石福商店上海办事处”. 随着日本军占领中国各地, 石福上海办事处致力于在各地开设分部进行军用金属资源收集, 但其以军工物资名义收集的铜 (主要是铜币) 作为军工材料并不适用, 就计划在上海建厂, 利用收集到的铜材制造硬币。
1939 年 5 月, 石福着手在上海建设造币厂, 选址在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双阳路口 (原引翔区玉山路王家宅), 强行占地 23 亩造房建厂。 厂名为株式会社石福商店上海工厂, 也称为 “石福金属制品厂”, 在日本银行调查局编的 《日本货币图录》 第 11 卷 (1976 年东洋经济新报社刊) 等也称之为杨树浦工厂。 工厂筹建由大阪造币局全面支援, 在大阪, 东京进行造币机械、 设备的置办制造。 作为突击工程, 大阪造币局还派了 4 名人员前往上海协助。 至 1939 年末, 20 台铸币机安装完毕, 在上海工厂制造硬币成为可能, 该厂 1940 年初进行试制, 在华兴银行理事、 原日本银行外汇局次长冈崎嘉平太 (1891-1989 年, 之后历任全日空社长, 曾尽力于日中复交) 的提议及推动下承接了华兴商业银行 1 分铜币的制作并进行批量生产。
华兴商业银行 1939 年 5 月 1 日在上海设立, 是汉奸梁鸿志 1938 年 3 月在南京成立的日本傀儡政权---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的中央银行。 该行铜币的设计同 “满洲国” “冀东政府” 硬币一样由大阪造币局进行, 模具也由大阪造币局制作。 币面刻制的年份是中华民国二十九年, 当时为此硬币的制作由大阪造币局直接、 间接派遣、 支援的人员达 70-80 人。
但为了储备一定数量之后再投入流通, 直至年末才交货。 在此期间, 由于铜价高涨, 材料价格超过了回炉熔毁点, 以至于无法发行。
华兴商业银行硬币系列有 4 种面额, 分别是白铜 20 分、 10 分、 5 分和青铜 1 分 (彩页14 图 1)。 其中 10 分进入流通较多, 1 分偶尔可见, 20 分及 5 分极其珍罕。
在制作了华兴商业银行硬币后, 石福金属制造厂又承接了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的硬币铸造。 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是日本在华北地区的傀儡政权华北临时政府的区域性中央银行, 于1938 年 2 月在北京设立, 同年 3 月开业。 当时因大量缺铜, 日本国内已经改铸铝制硬币。
联合准备银行的硬币同样由大阪造币局设计, 正面图案是北京天坛, 在规格上追随了日本1940 年以后的 1、 5、 10 钱的铝质币, 并同样为 3 个面额组成的系列 (彩页 14 图 2)。 硬币的直径重量基本和日本硬币一致, 其中仅 1 分币和 1 钱币之间有 0.03g 的重量差。
因为石福金属制造厂的机器和日本国内的造币机均为造币局制造, 所以上海工厂马上开始试制铝币, 效果非常好。 1941 年 2 月, 为强化阵容, 调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以制造 “圆福金币” 闻名的日本德力本店原厂长大原三弘担任该厂新厂长。 据 《石福金属兴业株式会社史》 140-141 页记载: “上海工厂的生产顺利进行, 至昭和 19 年 (1944 年) 2 月的 3 年间已成功完成计划铸造量、 交纳了 8 亿 5 千万枚铝币。 作为对这些努力的回报, 结果是当初没有想到的好收益, 投资金悉数收回, 剩余的利益也不少。 联合准备银行硬币分 1 角、 5分、 1 分 3 个种类。 自昭和 16 年 11 月 1 日开始发行, 此系列货币以刻有象征北京的天坛图案, 得到了与日本造币局发行的硬币比较完全不逊色的好评, 在贯彻日中两国间的经济政策上起了重要的作用。”
1944 年 5 月石福金属制造厂在结束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硬币的制造后, 变更了一部分设备, 转为制造军用器具的工厂, 人员规模缩小, 继续生产至 1945 年 8 月 15 日日本投降。
抗战胜利后, 石福上海办事处, 石福金属制造厂作为敌产由国民政府苏浙皖区敌伪产业清理处接收。 接收时的石福上海工厂的概况在日本 《石福金属兴业株式会社史》 (139 页)有如下的记载:
(据撤退时秘密携带文件)
工厂设备内容 占地面积 4800 坪、 建筑物: 33 栋合计 1415 坪
烟囱 80 尺 1 座 (砖)、 76 尺 2 座 (铁)
接收财产目录 总额 储备券 30852617 千元 (8 月 15 日当日)
44963912 千元 (9 月 12 日换算)
昭和 21 年 1 月 16 日 (1946 年) 从国民政府社会部, 借入 276225 千元, 用以支付华籍从业人员解散费
从业人员 (战争结束时) 日本人 46 人 华人 127 人
石福金属制造厂在日本侵略中国时期, 作为大阪造币局的别动队, 在中国大陆为伪政权的华兴商业银行、 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制造硬币。 现在华兴商业银行、 中国联合准备银行以及满洲国、 冀东政府、 蒙疆银行等铸造的硬币, 已成为日本对中国侵略历史的物证。
抗战胜利后, 中央造币厂以法币伍亿贰千伍佰捌拾余万从苏浙皖区敌伪产业清理处购进石福金属制造厂, 1947 年 3 月接收完竣, 改称中央造币厂玉山路工场。 1948 年国民政府币制改革, 中央造币厂将石福厂的碾片、 冲、 洗设备及 20 台印花机移装至厂内, 铸造金圆券辅币。 1949 年, 中央造币厂迁台设备中, 有石福厂设备碾片机 9 台, 冲床 3 台, 印花机6 台。
原石福金属制造厂的地理位置在上海市杨浦区双阳路 62 号, 靠近长阳路、 双阳路口。
1958 年后为上海五一电机厂厂址, 2005 年我们寻访石福厂旧址时厂房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厂门口还挂着杨浦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铜牌, 但 2012 年再去时已是一片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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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文化历遗产必不可少的部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城市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也开始重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发展与保护。为此,笔者通过深入研究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间的关系,得出历史文化是现代城市的基础与重要内容,进而分析了当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试图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以促进两者之间更好的发展。
关键字:城市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为了顺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构建现代化的文明城市已成为城市建设的最终目标。但在城市建设和更新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城市文化的地方特色,使城市的历史文化能够得到持续的发展和保存。这不仅是建设和发展现代化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一个城市走向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根基,更是其内在品质和内涵的体现。
1历史文化为特色城市的基本
由于城市特色是指该城市为区别于其他城市,而表现出的外在特征与内在气质,因此,贯穿于城市发展始终的历史文化,是展现城市特色魅力的有力法宝,更是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依据。同时,历史文化也集中表现了城市的内涵,如:历史文化遗产可展现该城市独特的民俗风情,以及其超越民族、超越国界的精神财富,从而增强国际吸引力。此外,一定程度上,文化遗产也是一座城市的财富,是一座城市的品牌与个性,是建设、创造现代城市的基础[1]。如:著名的绍兴沈园,虽是一座小园林,且亭台等建筑亦十分普通,然而绍兴沈园正是依靠它自身的文化浓郁气息,将近半个世纪以来,吸引了无数骚客、文人,至今游人不断。
笔者经研究发现,城市特色是构成该城市物质环境与社会文化的总特征,能够充分反映出城市的社会现实。同时,一个城市的长期存在,说明了它对社会、自然的适应能力获得了社会各方面的肯定。因此,城市的独特之处,标志着它的社会水平与能力。而部分历史城市出现了衰落现象,根本原因在于城市的外部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且社会水平也无法满足变化需求,从而丧失了存在优势,例如:过去比较发达的古河沿边城镇,无法适应河道、运输方式等因素的变化,而变成了荒芜的小村庄。
2历史文化为现代城市的重要组成
2.1经济水平与历史保护
一座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该城市的文明程度,以及历史文化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密不可分。同时,由于城市不仅是文明的起源地,还是文化的产物,且城市经济的繁荣、科技的进步与人文创新息息相关。因此,现代城市是发达经济与现代文明的聚集地,而不具备文化水平的城市无法得到可持续性发展。此外,对人类而言,通过长期的积累,历史文化逐渐成为了遗留至今的宝贵财富,所以城市的一片瓦、一块砖都有可能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内涵,反映着城市本身的思想、社会与历史的变迁[2]。这也表明,历史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载体,是象征特定时期文化特色的活化石,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
2.2精神需求与历史保护
当今社会,有许多游客仍热衷于参观中世纪城镇,仍喜欢看古遗址、古城堡,以了解历史时期的文化,满足自身精神需求。中世纪的城镇展现着平淡、古朴的生活情趣,充分显示了那个年代独有的文化与城市生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城市的作用与贡献在于,它能留传、保存并发展历史文化,为后人了解文化发展史提供依据。此外,中华民族有着独具魅力的历史、灿烂丰富的文化,在历史长河中,保持着强有力的感召力与生命力,有助于提高我国各民族的自尊心,有助于激发国民的爱国主义情感[3],因此,弘扬民族文化,保护历史遗产,成为了构建社会主义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3城市历史文化面临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3.1面临的问题
我国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引发的历史文化破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①建设性破坏。即相关部门在改造旧城的过程中,打着开发城市建设的幌子,肆意破坏城市历史遗产,并用推土机等设备大面积铲除历史建筑物,使历史文化受到致命损害,并失去了其原有的历史文化韵味;②不能妥善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间的矛盾。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历史文化保护与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间的矛盾,如:在北京市,胡同的存留问题倍受争议,为改善胡同居民的居住条件,相关部门决定完全拆除胡同、老四合院等建筑,然而千城一面的高楼大厦,却使北京城失去了原有的文化与个性[4]。
3.2解决方案
为构建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间的和谐关系,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应分层做到以下三点:①保护文物古迹。这就要求在发展城市的过程中,需特别注重保护历史环境,从而体现该城市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②保护特定历史街区。即在城市改建时,对于具有完整历史风貌的个别街区,需尽量保存原真历史文化遗产,以维护该城市的典型特色,维护居民生活环境的延续性;③保护历史名城。由于我国的历史名城承载着优秀的民族文化与地域文化,且历史名城的风貌、现状格局,具有历史特色,存在占地面积较大的历史街区[5]。因此,不仅要保护古城的实体历史遗产,还要保护其原生态的、无形的文化,从而发扬特色区域中的民族精神。
4结论
综上所述,保护我国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各市各级政府及所有市民的职责与义务。其中,政府应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投入力度,并积极发动群众,从而让市民自觉提高珍爱历史文物的意识。此外,政府还需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以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任务落到实处,避免为后代人留下历史遗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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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蒙雪琴.“城市与文化、文学”全国学术研讨会会议纪要[J].外国文学.2012(1):155-155
[3]周健.提升城市文明的内在动力:市民归属感和幸福感[J].宁波通讯.2012(19):40
[4]康红梅,徐苏宁.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与城市规模的互馈研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12(5):3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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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迹大体上可分为古建筑物、遗址及非建筑物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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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内太原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论文关键词:历史沿革 地下文物 历史街区 文物古迹
论文摘要:介绍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以及层次,从地下文物、历史文化村落、旧城整体格局、历史街区等方面论述了近期内太原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对城市的发展建设以及历史文脉的延续具有重要的意义。
论文正文:
当前,各城市已组织编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了配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保持城市总体规划与“十一五”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的控制和引导作用,特开展2006年一2010年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近期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延续的重要手段,现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太原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进行研究。
1历史沿革与价值评价
1.1历史沿革
据考古发掘证明,在旧石器时期和新石器时期,先民已在太原一带繁衍生息。太原城建于公元前497年的春秋时代,称晋阳城。后相继为赵国都城、秦汉重镇、北齐别都、盛唐北京,以及后唐、后汉、北汉的宫网之地,素有“龙城”之称,太原有史可考的历史已有2 500年。
1.2价值评价
1)古文化遗址—黄河文明的摇篮。与此相关的文物古迹有义井、许坦、光社等新石器文化遗址。
2)九朝古都—称雄天下的龙城。与此相关的文物古迹有晋阳古城遗址、晋祠、天龙山石窟、金胜村春秋大墓、晋源王郭娄睿墓及晋源区的众多唐代墓葬。
3)晋祠—中华文化的瑰宝。晋祠以极其珍贵的古建群、自然山水,雕塑石刻及其有机结合,积淀着2 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在中国建筑史、雕塑史、园林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4)石窟艺术—蜚声中外的珍品。天龙山石窟以其“天龙山样式”的佛教造像模式在世界石窟艺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龙山石窟为国内罕见的道教石窟。这两处石窟群均位于风景优美的国家森林公园内,与山间众多的历史遗迹形成集林、泉、洞、寺于一体的历史文化名山。
5)古寺坛庙—传统文化的繁荣。市区内现存的地上文物古迹中,宗教及文化建筑占了最大的比例。其分布之集中、规模之宏大、技术与艺术精湛足以反映出古代太原市宗教文化繁荣的盛况。
6)近代建筑—近代历史的缩影。太原不仅是历史悠久的古城,也是近代较早的工商业城市之一。在现代革命史上,太原有着重要的一页。现存的近代建筑如孙中山纪念馆、山西省国民师范旧址、山西省立一中旧址、山西大学堂、山西银行、督军府旧址、山西省咨议局、阎氏家族住宅、徐永昌公馆及晋祠别墅等就是这段历史的见证。
2保护的框架
2. 1保护的指导思想
1)保护历史遗产是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民族振兴的大事;
2)保护历史遗产是改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魅力、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3)保护历史遗产是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旅游产业的必然要求。
2.2保护的指导原则
1)整体性原则。单个文物古迹的保护绝对离不开城市整体历史文化特色的营造,应从城市整体的角度考虑保护策略和手段,力求从整体上营造城市的历史文化氛围。
2)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将文物古迹组织到城市的社会生活中,发挥其特有的作用,这是最好的保护手段,而不只是简单的划定保护区。
3)保护和发展相协调的原则。通过城市规划手段,使文物古迹保护成为城市发展更新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其带来不可替代的效益。
4)可操作性原则。达到引导和控制城市详细规划、建筑单体设计以及城市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等建设活动的目的。
2. 3保护的层次
太原文化遗存承载着典型而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层次应该逐层深人:1)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区:太原行政区划范围,总用地为6 988 kmz o 2 )市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太原市六行政区范围,总用地1 460 kmz o 3 )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明清城墙以内范围,总用地9.32 kmZo 4)历史文化街区:共有三片,即文庙街区、钟楼街街区、坝陵桥街区。5)文物古迹保护区:主要是市区范围内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的统称。
3近期保护的重点
3. 1地下文物的保护
1)地下文物分布状况。
根据史料记载及考古发掘资料证明,地下文物分为三区。a.北区:南起化学材料厂,北至河底村、西堰村,东靠铁路,西至上兰村。这一区域有古化石地点、新石器时代遗址以及汉、宋、明古墓和古城址关隘。b.西区:南起晋祠镇,北至呼延村,东临汾河,西沿西山一带。有大面积新石器时代遗址以及春秋战国至明清的墓葬群。其中的晋阳古城遗址范围根据有关史料记载和目前掌握的资料可定在北起风峪沟,南至南城角村,东起东城角村,西至古城墙遗址。c.东区:南起武宿,北至新华化工厂,东靠东山,西到南坞城村。这一区域又分为两个小区,北区汉、宋、明、清墓分布较多;南区主要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商周两汉墓葬。
2)地下文物的保护。
a.在本轮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中,对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和重要拓展方向的确定应避开地下文物分布三区。b.根据地下文物的不同使用性质和历史价值,将保护区域分为一般控制区和重点控制区。在这些区域内进行基本建设时要特别注意严格报批制度。c.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对晋阳古城实施保护和试挖掘,新建太原博物馆。
3.2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
历史文化遗存富集的古城镇,包括晋祠镇、晋源镇、赤桥村等应划定为全市历史文化遗存重点保护区,控制建设,保留特色,发扬光大。近期要根据村落的现状用地规模、地形、地貌及周围环境影响因素,确定它们的保护范围、层次、界线和面积;根据保护范围内建筑的现状风貌、规模年限、考古价值等情况,对建筑进行保护整治;根据村落的街巷现状格局形态,在保持原有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对街巷的空间尺度、街巷立面和铺地形式提出保护整治要求;针对核心保护区内重点地段和空间节点采取具体保护整治措施;基于保护角度,对村落建设规划中与历史环境保护有影响的规划内容进行适当深化调整。
3.3旧城整体格局的保护
1)城市传统格局。太原旧城始建于北宋太平兴国七年(公元982年),于明洪武九年扩建直至现在的规模。城周二十四里,共开八门。旧城范围约为现在的迎泽大街、建设路、新建路、北大街范围。城内道路呈“井”字形格局。
2)保护对策。a.疏解旧城居住人口,提升旧城文化品位。禁止成片的房地产开发,降低开发强度,缓解历史城区保护的压力。b.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充分利用保护区内的建筑和设施,使保护区与城市功能发展相适应。c.进行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街区内房屋产权制度的改革,明确保护与利用的合理关系。d.调整历史城区的用地结构,减少居住用地,增加三产用地。e.保护空间视廊。f.太原的历史文化风貌和历史名城魅力主要靠迎泽区和杏花岭区来展现,这两个区要独立定位,把两区建成历史文化区、中心商务区和休闲旅游区。9.加强对双合成、六味斋等老字号和古树、名木的保护。
3. 4历史街区的保护
近期重点保护的历史街区分别为文庙街区、钟楼街街区和坝陵桥街区三个街区。文庙街区范围为东到崇善寺街东侧,西到太原师范学院西侧及省公安厅,南起侯家巷南侧,北到上马街。钟楼街街区范围为北起察院后,南到姑姑庵和中校尉营,西起食品街,东到柳巷北路。坝陵桥街区范围为北起坝陵北街,南至新民北街,西起裕德东路、三墙路,东至坝陵路、同成路。按照((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要求进行保护。
3.5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文物古迹大体上可分为古建筑物、遗址及非建筑物三类,其中文物建筑属于历史建筑的范畴。全市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76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文物保护单位46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7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要求进行保护。
3. 6历史建筑的保护
1)历史建筑的确定。历史建筑包括两种类别: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单位中的文物建筑和优秀近现代建筑。在主城区范围除29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还有文物单位24处,优秀近现代历史建筑20处。
2)保护的层次。历史建筑紫线划定包括绝对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绝对保护区指历史建筑本身,包括历史建筑本体及其围合的院落和必要的通道。风貌协调区是考虑历史建筑的外部环境,控制一定范围内的新建建筑与历史建筑的协调,保证历史建筑景观不受破坏而划定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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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人力等资源要素的。价格上涨,促使生产企业进一步优化其生产布局网络,研发、销售等部分集中于中心城区,而生产、物流等部门则迁往城郊,甚至周边城市。包括生产性服务业在内服务业空间集聚发展,有力促进大城市局部分解。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主要是通过城市产业结构和产业集聚区的调整来实现城市密度的优化、城市布局的优化、城市形态的优化。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试论上海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要]生产性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成为上海经济新一轮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文章在分析上海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必要性的基础上,通过电子地图研究了上海生产性服务业空间布局的特征和集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上海生产性服务业“两轴三带多圈层”空间集聚模式和集聚区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空间布局;发展对策。
[论文正文]
试论上海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对策研究
面对金融危机的挑战,中国各大城市正处于新一轮产业结构升级、布局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顺应产业发展的趋势,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作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研究已成为学术界的热点问题。
(一)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定义。
集群原本是一个自然科学领域的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管理学者将产业的地理集聚现象称之为产业集群。按照美国学者波特的观点,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领域中(通常以一个主导产业为核心) ,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产业集群的形成是专业化分工产业的报酬递增的一种空间表现形式。分工的深化促进了企业的发展,而企业为了减少交易成本,增加报酬递增、就越来越多地集聚在一个地区,从而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同时,产业集群以其企业规模、降低成本、协作创新的功能,通过纵向专业化分工和横向经济协作,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费用,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1]。
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就是指在一个小的地理范围内,大量生产性服务企业的集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之间,生产性服务业与集群内其他企业之间形成集聚企业网络,通过相互产业互联,带动制造业和服务业本身产业升级,就业增长及其区域经济发展。
(二)上海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必要性。
集聚可以加快上海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
由于大多数企业均围绕价值链对自身产品进行延伸,企业间形成错综复杂的生态群落,产业链的耦合效应导致集聚区规模的扩大,而且新进入企业成本也会降低,吸引外部企业进入的概率就会大。很多龙头企业在外置部分服务功能的同时,也会增加投资,衍生出很多子公司或者分公司进行产业链条的延伸,并加强其他企业对于龙头企业的依附性。
此外,集聚区内龙头企业进入会吸引一大批提供配套服务的供应商落户园区,并集聚包括研发、销售、物流等内在的一批关联企业,在区内及周边地区形成环环相扣的产业链。例如上海金桥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随着明基的入住,有43家紧密型配套的供应商紧随其后,将其生产和采购基地落户在园区内。闵行开发区引入汽车零配件巨头、世界500强的固安捷公司,大大降低了其他生产企业的采购成本。
2.集聚可以促进上海总部—江浙基地的长三角经济一体区的建立。
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为适应产业结构调整、梯度转移和二次创业的需要会建立总部与生产基地相分离的组织体系。因此随着产业集聚,会逐渐形成以上海为地区总部,江浙等制造业密集的腹地为基地的城市间空间合作关系,从而发展城市间上下游衔接大小配套结构合理的产业链,构筑长三角地区产业的空间布局体系。
3.集聚可以使上海更好承接生产性服务业国际转移。
近年来随着全球服务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深入,在发达国家开始出现服务业的大规模转移现象。美国的生产性服务业中的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芯片设计、建筑设计、数据录入、金融分析及研发创意等,开始出现有规模地向具有人才优势的发展中国家转移的新浪潮[2]。在新一轮的服务业国际转移浪潮中,发达国家研发中心、投资中心、管理中心和地区总部等机构都可能转移出来,大都市已经成为生产性服务业国际转移的集聚地。上海建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对于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更快发生转变都有重要作用。
4.集聚可以促进上海多中心城市格局的形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人力等资源要素的。价格上涨,促使生产企业进一步优化其生产布局网络,研发、销售等部分集中于中心城区,而生产、物流等部门则迁往城郊,甚至周边城市。包括生产性服务业在内服务业空间集聚发展,有力促进大城市局部分解。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主要是通过城市产业结构和产业集聚区的调整来实现城市密度的优化、城市布局的优化、城市形态的优化。城市产业集聚区的空间布局变化,降低了城市中心城区的密度,优化了城市空间形态,促使城市向“多中心、网络化”的方向发展。
(一)上海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总体呈现发展速度加快、服务水平提升、贡献份额提高的发展态势。主要体现在:总量规模的不断扩大;集聚效应逐步增强,2009年上海重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3450元,同比增长8.2%;实现利润318.11亿元,同比增长17.6%。总集成总承包、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科技研发、商务服务等逐渐成为生产性服务业的核心内容。
随着一大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和功能完善,其辐射和带动作用日益明显,成为服务业总量增长、投资拉动和财税增收的集中区。到2010年低,上海市已认定生产性服务功能区23个,总占地面积3900多公顷,提高了土地容积率和集约利用水平。
(二)上海生产性服务业空间布局特征。
呈现“多中心、多层次”的空间形态。
上海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从空间上已经形成3带4环19区的格局,3带是黄浦江、苏州河和延安路—世纪大道三大集聚带;4环是中心城区环、中环、近郊环和远郊环。中心城区与中环主要是依托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发展金融、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近郊主要是总部、会展、商务服务、科技研发等生产性服务集聚区;远郊主要建设物流以及为当地优势产业服务的产业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上海生产性服务业在集聚过程中,之所以呈现“多中心、多层次”的空间形态,主要原因在于生产性服务业内部各行业对区位因素的兴趣差异很大。
2.形成与区域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态势。
从中心城区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程度看,黄浦区区位最高的为金融业,在外滩金融一条街,集聚了了大量中外金融保险机构;静安区金融保险业集聚程度最高,同时ICT服务和软件业、房地产业和租赁商务服务业等聚聚程度也很高,在南京西路和淮海西路中心商圈,集聚了大量跨国公司分支机构和高档商务楼宇;卢湾区情况与静安区类似;徐汇区区位较高的是科研技术服务,在漕河泾开发区集聚了大量的研发机构;原浦东新区集聚度最高的是金融保险业,在陆家嘴贸易区集聚了大量的金融保险机构,同时ICT服务和软件业区位也较高,在张江高科技园区集聚大量软件公司;杨浦区集聚较高的是教育和科研技术服务,该区是上海高校最为集聚的区域,教育及相应的研发机构集聚度较高。
从位于郊区的区县来看,由于各区县产业发展基础和条件不同,生产性服务业也各有侧重。嘉定区重点发展汽车产业链相关的生产性服务;金山区重点发展大化工产业链相关的生产性服务;宝山区重点发展钢铁产业链相关的生产性服务;浦东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链、装备制造产业链和海洋产业链的生产性性服务;闵行重点发展航空产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和面向长三角的总部经济型生产性服务。
3.具有多样化的空间载体。
上海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是依托不同的空间载体来实现的,主要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创意产业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服务外包基地、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基地、农业科技服务区、高科技园区和工业园区。在发展过程中最典型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目前上海已经设立了23个功能区,主要分布在上海市闸北、普陀等10个区和金桥出口加工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3个国家级开发区。这些功能区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转型类,即工业开发区和核销的老工业区转型为以研发设计、总部经济等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二是调整类,即高能耗、高污染的老工业企业调整为主要发展国际节能环保产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三是提升类,即提升开发区能级,为开发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总体来看,上海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已具备一定基础,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效应还不够明显,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还不够显着;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推进工作组织和管理机制,集聚区布局相对散乱,总体规划水平不高;中心城区职能过度集中,对拓展区域承接功能、培育力度不够;集聚区内产业链不完整,分工协作较差,企业之间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集群效应有待提高;集聚区公共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对产业扶持不够,集聚区发展空间受到较大限制,发展后劲受到一定影响。
(一)总体思路与空间布局。
构筑上海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空间体系,首先要判断其所处发展阶段。上海生产性服务业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在空间形态上正在由中心城区向郊区集聚区扩张。此外,规划布局时还要考虑上海在长三角经济圈的地位和作用,通过上海制造转向上海制造服务,提升上海先进制造业对长三角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因此,上海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总体思路为:以“构建新型产业体系、统领区域发展、建设节约型城市”为宗旨,坚持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坚持产业基地、重大关键性项目建设与配套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整合空间资源和发展要素,在全市范围内构建层级结构分明、功能完整突出、二三产业融合配套以及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生产性服务业空间发展格局,最终形成“两轴三带多圈层”的空间结构体系(见图1)。
图1 上海生产性服务业“两轴三带多圈层”的空间结构体系。
(1)两轴集聚发展。西起大虹桥商务区,东至张江功能区,沿延安路—世纪大道延伸形成东西横向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发展轴;北起复兴岛,南至上中路隧道形成南北纵向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发展轴,依托浦江两岸空间,利用后世博效应,通过沿江腹地纵深发展,形成产业特色明显、功能错位互补的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
(2)三带强化辐射。以大虹桥枢纽为基点,沿京沪线、沪渝线、沪昆线,依托安亭汽车产业基地、汽车城配套工业园区、青浦工业园区等重要市级工业园区,打造与当地产业协同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形成上海对内地辐射的两大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带。结合沿江通道、沿海高速、轨道线等交通走廊,串联北面沿江地带、南面环杭州地带和东面临港地带,形成上海对国际辐射的临海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带。
(3)圈层梯度推进。以陆家嘴—外滩CBD为核心,依托主要的交通干线向外延伸,形成中环、中环-外环、外环依次推进的三大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圈层。中环以内圈层重点发展非银行金融服务、投资咨询、会计审计、传媒广告、律师事务、创意设计等专业服务业;中环—外环圈层重点发展为技术密集型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支持的生产性服务业,如研发与设计服务、检测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外环以外圈层区重点发展为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提供支持的生产性服务业,如钢铁、化工、装备等以供应链管理服务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
(二)促进上海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对策。
明确重点发展领域,有目标地推动产业集聚。
结合上海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产业指南,积极吸引符合产业导向的生产性服务业高端项目落户功能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强招商的组织协调,建立市与区、区与区的协调互动机制,在招商引资方面开展沟通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加大上海生产性服务业对外辐射的能力,激发企业自主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中央驻沪企业的作用,形成航天航空、船舶制造、液晶平板、钢铁制造等基地,支持中央企业在上海建立地区总部和运营中心,进一步集聚产业链上下游服务企业,形成总部经济。
鼓励现有的三资企业进行功能升级,特别是将现有的代表处和办事处升级,引进更多的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营运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和单证制作中心等等,增强对全球资源调动能力。同时,进一步壮大民营企业力量,为中小型服务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调动上海本土民营企业积极性的同时,吸引江浙等地新兴的民营企业在上海建立总部、销售中心和贸易中心。
2.完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配套服务环境。
一是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构筑功能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电子政府提供投资咨询、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展示交易、研发设计和国际交流等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功能区内的固体废物收集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大力推进街心花园、屋顶花园、道路绿化等立体生态绿化工程。三是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网点规划的要求,在功能区内配套一定数量的文化休闲和娱乐设施。
3.构筑推动集聚区发展的保障体系。
构建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形成由市、区以及有关专业机构共同组成的功能区工作体系。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发展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全面跟踪、掌握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的总体规模、行业结构、经济效益等动态状况。
制定产业发展目录,积极引导中心区服务业功能区转移占地多、消耗高的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同时,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功能区实行产业扩张。加大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改投入,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做好集聚区用地的储备和供应,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的前提下,以支持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原则,完善土地供应方式。
四、结束语
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已经呈现出价值创造环节从制造环节向服务环节转移的总体趋势,与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服务活动——生产性服务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地位与作用日益重要。
生产性服务业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与内容越来越引起政府的重视。上海四个中心的建设,要求上海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业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因此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是大势所趋,这是实现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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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古镇是民族历史的“活字典”,也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古镇历史文化遗产却遭到了大量的损毁和破坏。做好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必须做到以下三点: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多学科介入保护;积极申请加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论文关键词: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近年来,古镇旅游由于适应了城市居民寻幽访古及休闲体验的需求而成为发展极为迅猛的旅游形态,其参与性与体验性十分突出,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我国的旅游热点之一。与古镇“旅游热”接踵而至的古镇“开发热”、“申遗热”也日渐升温。而随着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作为“东方聚居文化的瑰宝”的古镇正面临着以城市化和工业化为特征的现代化的强力冲击。因此,我们应该冷静思考的是:古镇本身就是历史文化遗产,是古镇旅游、开发的“根本”,而消失的文化是不可复制的,若这些历史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甚至在我们这代人手中消失,不仅使古镇旅游、开发成为无本之末,更是我们这代人对祖先遗留给我们的珍贵历史文化的一种罪过。由此,如何科学、合理、有效地保护古镇历史文化遗产,就成为我们必须重视的重大课题。
一古镇释义
(一)概念提出
镇,从现代释义看,是介于村与县之间的人类聚落形态。从历史角度看,镇的发展经历了比较漫长的过程,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日军,小日守捉,日城,日镇,而总之者日道”,…因军事需要,才设立了镇;北宋后,随着封建商品经济的发展,市镇逐渐融合,“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课者,则为镇,或以官监之”。从此,镇便成为在一定的地域形成并完善的、以一定文化特征为中心的地缘组织。“所以,现代意义上的镇应该追溯到十世纪前后的宋代,是在唐末农村出现的大量草市的基础上形成的日常交换商品和社交的场所,是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自发形成的经济社会空间。镇是乡村都市化的结果,镇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而古镇,就是在当代社会环境中,始终延续并保持原有村镇的地理环境、建筑风格、风俗特色与文化内涵的具有历史文化遗产性质的现代人类生活聚落。
为了更好地保护散布于我国广阔大地上的珍贵的民族文化载体——古镇,2002年我国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历史文化村镇做出了较为明确的定义,即“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村庄”。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历史文化名镇应具备以下内涵:遗产、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文化、历史风貌、地方特色或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2003年10月,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命名公布了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单,标志着我国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正式建立,而这些历史文化名镇正是目前散落在我国现代化城市边缘的众多古镇的杰出代表。
(二)古镇的价值
古镇既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人文内涵,又有优美和谐的自然生态。我国古镇数量多,分布广,这也为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古镇旅游打下了良好基础,“而古镇的价值不仅仅只在旅游,更在于她的历史功能,她的文化功能,她的建筑功能,甚至可以说古镇是一个人、一个民族回归自我的精神寄托”,-4其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价值、旅游经济价值十分重大,“或誉为‘民间艺术的摇篮’,或比作‘东方聚居文化的瑰宝…。
1.文化价值。古镇作为历史传统与现代化文明交融的文化形态,承载着不同地域、不同时期的当地居民的传统风俗、宗教信仰、价值取向、建筑理念、审美观念等多种文化内涵。
2.科研价值。古镇拥有独特的历史进程与丰富的民风民俗,经过千百年的沉淀与传承,比较完整地保留着原汁原味的民间传统,加之古朴的环境、优美的风光,为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建筑学家、民俗学家以及摄影、绘画、影视界的专业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科学研究范本。
3.旅游价值。人们到古镇休闲旅游,可以切身体会到在喧嚣都市所欠缺的舒缓与平和,可以体会历史的沧桑之美,可以放松心情,其满足了游人追求“精神家园”、怀念传统、返朴归真的精神需求;同时,通过旅游开发,也可以拉动当地经济发展。
二保护的内容与问题
(一)保护的内容
1.土著居民。土著居民及其文化是古镇的灵魂。由于不适当的旅游开发,目前我国古镇内土著居民的老龄化与年轻人外迁现象比较严重,同时大量外地民众涌人古村镇旅游观光或商业开发,由此,人口置换现象出现,外来人口增多并成为古镇的主体。人口置换势必带来文化变迁,“历史文化村镇的灵魂,小在小桥流水,大在乡土人家,以及存在于土著居民中的民俗文化”。-6没有文化和历史底蕴的古镇将徒有其表,因此,土著居民应是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对象。
2.民间文化。“如民风民俗、名人诗文、民间艺术等,它们和文物古迹、传统民居相互依存衬托,共同反映出古村镇的历史文化积淀”。民间文化包括:在古镇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最具地方和民间特色的语言、音乐、舞蹈、戏曲、传统工艺美术,以及装饰服饰、地方特产、风味饮食等物质和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产。
3.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古镇的山水风景和自然风貌,是古镇人文环境的物质基础,它与历史文化交融,共同构成了古镇的全貌,体现着古镇的和谐之美。这包括:古镇中的山水风景、花草树木、农田土地等。
4.文物古迹。我国文化古迹众多,而其中的绝大部分并未分布在城市,而是在城市边缘的或交通不畅的古镇。文物古迹作为记载历史信息的实物,具有极高的考古学意义和历史科学价值。而在古镇的文化古迹中,古建筑是古镇格局与风貌的重要外部载体,是古镇历史文化的结晶。因此,必须保护古镇中的古宅、古桥等建筑,还包括古镇老街的格局旧貌及整体布局方式等。
(二)保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科归属不明。有关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系统研究,在我国的学科归属上是一个盲区。著名学者冯骥才认为,“由于民间文化是一种自发的文化创造,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在面临商业化、全球化的冲击时,它们显得异常脆弱。可以说,每一分钟都有民间文化在消亡,每一天都有一个古村落在进行现代化改造。”目前,在中国由于很难划分有关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学科归属,因此,古镇始终难以进人学术界的一线视野,有关研究主要由以建筑学、旅游学等为主力的边缘学者所从事。正是因为学术分科的盲区,使得专业保护工作开展的进度远远落后于旅游开发的速度,使得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2.旅游开发导致双重破坏。生态污染与破坏和文化污染与破坏,是当前古镇旅游开发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关于中国古村古镇保护与发展的《碛口宣言》中指出:“各地政府应编制和完善保护规划,提出保护目标和具体措施,作为古村镇保护的行动指南,还应把古村镇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安排专项保护资金,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古村镇保护,开展最广泛、最有效的保护工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到经济利益驱动,旅游开发的部分措施失当,导致了古镇在生态与文化两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对江苏省同里镇旅游者旅游感知调查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旅游资源开发给古镇带来的不良影响。
(1)生态破坏严重。首先,水质遭到破坏。目前,水污染已成为几乎所有古镇共同面临的环境难题。企业排污、生活排污,加之部分素质欠佳的游客造成的垃圾污染,使得许多昔日草绿水清、群鱼嬉戏的清澈河道,逐渐变成令人窒息的脏水沟。其次,卫生环境质量下降。“垃圾是旅游古镇的主要污染源。据统计,周庄古镇游客人均留下垃圾0.8kg,那么每年180万人留下的垃圾就可想而知了。”垃圾污染不仅影响了古镇的旅游质量,影响了公共卫生环境,更严重的是破坏了古镇良好的生态环境与舒适的生活环境。
(2)文化异化严重。一是物质文化受到毁坏。这主要表现为以古建筑为代表的文物古迹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一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来,“旧城改造”政策在细节与导向上欠合理,有“一刀切”之嫌,对决策者与民众均产生了误导。另一方面,部分决策者文化素质欠缺,尚未符合城市规划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决策者所必需的职业素养要求,同时,其迫于政绩考核的指标压力,急于取得“市容市貌建设新成果”与立竿见影的“经济增长指数”故而乱搞开发项目,导致一些古镇的古建筑或被拆毁,或被人为“仿古”、“复古”,使得古建筑变得不伦不类,基本成为千人一面的现代居民社区,而徒有文化古镇虚名。此外,自然原因、部分游客的人为破坏,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古镇物质文化受到损毁。二是非物质文化遭到破坏。一方面,民风改变。古镇原本拥有热情、质朴、勤俭的民风,但在旅游开发过程中,部分居民拉客宰客、制假售劣、偷工减料、服务意识下降等现象层出不穷。同时,土著居民商业化导致了古镇行业布局失衡,由此出现的当地社会风气的变化也令游人颇感失望。另一方面,文化流失。商业化竞争入侵当地人的思想意识,由于缺乏保护当地文化的制度安排,居民尤其是年轻人不愿主动传承当地文化,导致当地传统文化逐渐流失。受现代化文明的强烈冲击,因“文化同化”而导致的文化流失也比较严重,这尤其出现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古镇中间。他们独具特色的传统服饰被大众化的西装、牛仔裤、高跟鞋等取代;他们的传统民居也渐渐被砖瓦房替代。是文化雷同。因现代化本身所具有的强烈的同一性的冲击,加之经济利益的直接刺激,提高服务质量的意愿在转化为行动时,出现了令人遗憾的文化雷同。其结果是高档餐饮、宾馆、娱乐场所充斥着小小古镇,有的古镇的正街已演变成“酒吧一条街”,这种对古镇自身文化的主动抛弃与对现代城市文化的主动移植,共同作用而衍生了许多古镇如今的文化雷同。同时,由于古镇的商业气息过于浓厚,导致古镇犹如旅游商品千篇一律的“集贸市场”。以周庄为例,“在周庄古镇目前有900多处房产,其中80%为镇集体所有,全部被租出用于开店或居住。在周庄古镇开发之前,这里的饭店、商店为800多家,而现在饭店超过150家、商店1800多家。可谓户户开店,家家经商,进入古镇,仿佛进入一个购物步行街,就连游人慕名前往的旅游景点也淹没在这个巨大的商海之中。而且在当地经营的商品中,地方特色产品较少,而稍有名气的地方特产‘万三蹄’则因满街都是所谓的‘正宗’,让人真假难辨,使部分游人对其失去了兴趣。”
三、保护的对策
要做好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就必须做到:加强政府监管,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扩大宣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与人文环境,加强相关立法与执法等。除此之外,还应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政府加大资金投入
对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来说,加大资金投入是关键。长期以来,在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政府为主导,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遗憾地看到,各级政府部门均以“资金缺乏”为由,将转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完全等同于招商、出让经营权,引入社会资金与民间资金来进行旅游开发。“同时由于各开发实体在开发过程中思想上的不一致性和不协调性,也对古镇的后续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坚持政府为主导的原则,并不排除创新古镇开发的投融资体制,只是在资本运营过程中,政府要加强其管理职能,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实施统一规划、有效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做法坚决予以取缔和废除。”…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投资者应该是政府。政府不应该只充当“管理者”与“惩罚者”,更不能只满足于“税收”。政府部门应每年拨出一笔专款用于古镇的修缮和维护,以解决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
(二)多学科介入保护
首先,要明晰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学科归属,这会使保护工作更具专业性,使科研任务得以明确到专业机构与人员,防止出现科研方面的推诿扯皮现象。
其次,在明确了学科归属的基础上,应鼓励多学科共同支撑,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的积极介入。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古建筑学者的独立任务,“不但要发挥建筑界主力军的作用,还须经济、旅游、地理、历史、生态文艺、民俗、司法等各个领域学者的共同参与通力合作。其中人文学者与建筑学家同样不可或缺。”¨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涉及到的学科较多,“因此就需要相关多种学科的参与和努力,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保护,这就包括历史学、地理学、建筑学、社会学以及景观生态学等多学科的方法”。其中,历史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尤其重要。通过历史学的介入,深入挖掘、整理、研究古镇的历史进程,阐述古镇独特的文化内涵及其发展脉络,从而增强古镇文化主体——土著居民特别是年轻人的“文化认同”,唤醒并激发起他们的更深层次的“文化自觉”,引导他们主动地热爱古镇历史文化,并积极投入到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日常工作中去。
(三)积极申请加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首先,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可以获得一笔固定的保护资金。其次,可以扩大古镇的知名度,加快创立民族品牌。通过这种更高层次的宣传,古镇的知名度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可以使古镇持续保持对游客的吸引力,从而延续古镇的生命周期,有利于促进古镇旅游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四、结语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正大步行进在“进入现代化”的光明大道上。在现代化文明的强势推进下,我国古镇正面临着城市化的步步紧逼,而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也难以避免地出现了诸多危机。同时,部分西方国家已经或正在“走出现代化”。追寻传统的精神家园,正在成为其社会中的一种精神时尚。建筑可以重塑,文化却不能复原。我们不希望看到:随着古屋老宅的纷纷倒下,其中的历史与文化也默默消亡。中国的古镇历史文化遗产是属于全人类的文化财富,让我们共携手、同努力,做好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共同守卫这静谧的心灵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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