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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时代,神仙思想已经孕育成型。庄子在构建自己的哲学理论体系时,继承了老子首创的道家学说,也吸收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庄子正是因为最早将“仙”与“道”结合在一起,使道家学说和神仙思想都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才成为后世道家和道教共同尊崇的重要人物。
《庄子》“外篇”和“杂篇”是否出自庄子本人之手,历来争议较大。鉴于此,本文探讨庄子哲学中“仙”与“道”的结合,就以《庄子》“内篇”为主要考察对象,“外篇”与“杂篇”的相关内容仅用于参照和补充。
目前,学术界倾向于认定《庄子》一书中涉及神仙思想的那些篇章,或是庄子后学的作品,或是在流传过程中被后世渗入的部分。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研究者多认为庄子本人还不可能具有神仙思想。其实,庄子时代神仙思想早已形成,庄子本人也具备接触神仙传说的客观条件。
这里所谓“神仙”,指的不是“神”和“仙”,而是专指“仙”。在中国古人的观念中,“神”与“仙”原本并不属于同一类别。古人在造字时,“神”字是“从示”,而“仙”字则是“从人”,二者之间的区别相当明显。《说文解字》云:“仙,长生仙去。”刘熙《释名·释长幼》亦云:“老而不死曰仙。”看来,在汉代人的眼中,“仙”就是长生不死的人。又《汉书·艺文志》云:“神仙者,所以保性命之真,而游求于其外者也。聊以荡意平心,同死生之域,而无怵惕于胸中。”可见,“神仙”指的同样也是长生不死的人,“神仙”其实也就是“仙”。那么,“仙”为何又称“神仙”呢?闻一多先生解释说:“人能升天,则与神一样,长生,万能,享尽一切快乐,所以仙又曰‘神仙’。”的确如此,“仙”不仅能够长生不死,而且还兼具不惧水火、往来云中等神性,因此“仙”又称“神仙”。
那么,神仙思想最早产生于何时呢?根据现存的文献记载,早在春秋末叶,社会上就流传着一些有关长生不死的传说,神仙思想已经初显端倪。《左传·昭公二十年》云:“齐侯(齐景公)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驰而造焉。……饮酒乐。公曰:‘古而无死,其乐若何?’晏子对曰:‘古而无死,则古之乐也,君何得焉?’”又《韩诗外传》云:“齐景公游于牛山之上,而北望齐,曰:‘美哉国乎!郁郁蓁蓁。使古而无死者,则寡人将去此而何之!’俯而泣下沾襟。”以上这两则材料都记载了齐景公对于“古而无死”的羡慕和向往,由此可知,早在齐景公所处的春秋晚期,长生不死传说就已经产生。追求长生不死乃是神仙思想的核心内容,长生不死传说的出现标志着神仙思想已经萌芽产生。而到了庄子所处的战国中期,齐、燕沿海地区已经掀起了一个人海求仙的热潮,《史记·封禅书》对此已有明确的记载:“自威、宣、燕昭使人人海求蓬莱、方丈、瀛洲。此三神山者,其傅在勃海中,去人不远;患且至,则船风引而去。盖尝有至者,诸仙人及不死之药皆在焉。其物禽兽尽白,而黄金银为宫阙。未至,望之如云;及到,三神山反居水下。临之,风辄引去,终莫能至云。世主莫不甘心焉。”
庄子之时,楚地的神仙思想也颇为盛行。《山海经》、《楚辞》等文献典籍中就保存有楚地流传的一些“长生不死”传说。据袁珂先生考证,《山海经》是“从战国初年到汉代初年的楚国或楚地人所作”。
《海外南经》中有“不死民”:“其为人黑色,寿,不死。”《海外西经》中亦有“轩辕国”:“其不寿者八百岁。”屈原《天问》云:“何所不死?长人何守?”又云:“延年不死,寿何所止?”屈原所问的,就是楚地流传的“长生不死”传说。《山海经》中还出现了“不死药”,如《海内西经》云:“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夹窫窳之尸,皆操不死之药以距之。”又《大荒西经》云:“有灵山,巫咸、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天问》也问到了“不死药”:“安得夫良药,不能固臧?”《天问》还问到了蓬莱仙话中的“巨鳌负山”传说:“鳌戴山扦,何以安之?释舟陵行,何之迁之?”楚地还发生过向楚王献“不死药”的事,《战国策·楚策》曰:“有献不死之药于荆王者,谒者操以入。中射之士问曰:‘可食乎?’曰:‘可。’因夺而食之。王怒,使人杀中射之士。中射之士使人说王曰:‘臣问谒者,谒者曰可食,臣故食之。是臣无罪,而罪在谒者也,且客献不死之药,臣食之而王杀臣,是死药也。王杀无罪之臣,而明人之欺王。’王乃不杀。”可见,战国时期,神仙思想已经在楚地产生了相当广泛的影响。
战国时期,百家竟起,自由争鸣;舌辩之士,朝秦暮楚,四方游说;诸侯国之间亦遣使往来,交流频繁。宋国地接齐、楚,作为宋之蒙人,庄子自然能够接触到齐、楚两地广为流传的神仙思想;而《庄子》(主要是指“内七篇”)中的“神人”、“至人”、“真人”等一系列能够彻底超越时空限制、获得生命永恒与自由的“得道者”形象,正是受到了神仙传说的影响。
庄子是道家学派继老子之后又一个重要的代表人物。《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称庄子:“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故其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作渔父、盗跖、肤箧,以诋讹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庄子在继承老子道家学说的同时,也吸收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并且创造性地将它们二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庄子哲学中,道家学派的核心范畴“道”,第一次实现了它与“仙”的结缘。
老子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宇宙万物合于“道”则生,不合则亡。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又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侯王无以正,将恐蹶。”对此,庄子既有明显的继承,又有长足的发展。《庄子·大宗师》云:“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猗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戏氏得之,以袭气母;维斗得之,终古不忒;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处大山;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项得之,以处玄 宫;禺强得之,立乎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广,莫知其始,莫知其终;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傅说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东维、骑箕尾,而比于列星。”庄子认为“道”尽管“无为无形”、“不可见”、“不可受”,但它却是“可得”的。庄子将黄帝、颛顼、禺强、西王母等能够获得某种超自然神性的原因,全都归结为“道”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黄帝、西王母、彭祖、傅说等都是神仙传说中有名的神仙,而彭祖和傅说又是早期仙话传说中典型的“仙人”。任何生命体的存在,皆有一个无法超越的时间极限,人类自然也不会例外。然而,神仙家却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他们认为,世人通过服药、修炼等途径,是可以成仙的;而人一旦成了仙,就打破了人类自身的生命极限,生存时间无限延长,甚至长生不死。仙话传说里的人物,常常能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反复出现,前后相距竟达数百年甚至数千年。彭祖就是早期仙话传说中著名的长寿仙人。
庄子认为,彭祖、傅说等人之所以能够成仙,就是因为他们得了“道”。庄子创造性地把道家学派所崇尚的“道”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传说结合了起来,借助超现实的神仙思想更进一步地去充实、美化、鼓吹和宣扬道家学派理想中的“道”的王国,使“道”具有了更大的诱惑性和吸引力。
庄子出于鼓吹和宣扬道家学说的目的,吸收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种种神仙传说,并在此基础上经过一番加工、改造、提炼和升华,创造出了“神人”、“至人”、“真人”等一系列的“得道者”形象。庄子笔下的这些“神人”、“至人”、“真人”等,名异而实同,他们都是“道”的化身: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逍遥游》)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平四海之外。(《齐物论》)
(古之真人)登高不栗,入水不濡,人火不热。……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大宗师》)
这些“神人”、“至人”、“真人”身上,都有着浓厚的神仙气息。他们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形象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些“神人”、“至人”、“真人”所具有的超自然神性概括起来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外物不能伤其身。《齐物论》中的“至人”是“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大宗师》中的“真人”也是“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二是可以乘龙、驾云,自由往来于空中。《逍遥游》中的“神人”可以“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齐物论》中的“至人”也可以“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三是独特的饮食生活方式。《逍遥游》中的“神人”,“不食五谷,吸风饮露”;《大宗师》中的“真人”也显得与众不同:“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庄子笔下的这一系列“神人”、“至人”、“真人”等,都是作为“得道者”的形象出现的,他们在庄子哲学中都是“道”的象征。他们身上所具有的这三个方面的超自然神性,也正是神仙传说中神仙超越凡人的地方。除了具备以上这三个方面的特点之外,庄子笔下的“得道者”还兼具“长生不死”的特点,如前面已经提到的彭祖和西王母。此外,还有《大宗师》中“年长”而“色若孺子”的女偊,《在宥》中“修身千二百岁”而“形未常衰”的广成子等,也都是“长生不死”的奇异之人。“长生不死”正是神仙最突出的特点,也是神仙最令世人向往的地方。由此看来,庄子塑造“神人”、“至人”、“真人”这一系列“得道者”形象的原始素材,应该是来自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传说。
庄子把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引入道家学说,塑造了“神人”、“至人”、“真人”等一系列“得道者”形象。这一系列来源于神仙传说、具有超自然神力、带有浓重神仙色彩的“得道者”形象,将道家学派所崇尚的“道”提升到了一个更为广阔、更加诱人的宗教般的新境界。
庄子所处的战国中期,神仙思想尽管已经孕育成型,但毕竟还只是处于它的早期发展阶段。当时社会上流传的各种神仙传说都还是比较零散的,还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神仙学说,更谈不上有什么系统的神仙修炼方术。而当时在齐、燕沿海地区新兴的所谓“方仙道”,其所鼓吹的神仙修炼方术也不过是“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早期的神仙方士们还不可能给梦想成仙的世人提供一套系统的“切实可行”的神仙修炼方术。庄子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与道家学派所崇尚的“道”结合在一起,鼓吹和宣扬道家学说的同时,客观上也为神仙方士们指明了一条“修道成仙”的途径。
对此,庄子不仅在理论上为神仙方士们指明了一个“得道升仙”的美好前景,而且还给他们提供了一套诸如“心斋”、“坐忘”、“悬解”等具体的“修道”方法:
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人间世》)
(仲尼)曰:“何谓坐忘?”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大宗师》)
且夫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人也。此古之所谓县解也。(《大宗师》)
“心斋”就是要心志专一,排除各种杂念,始终保持虚空的心境。从用耳去听,到用心去体会,再到用气去感应,逐渐提高,直至达到与“道”相合的境界。“坐忘”就是要静坐、静修,忘却形体,闭塞视听。通过彻底忘记自己与周围世间万物的区别,从而实现整个身心与“道”的完全融通。“悬解”就是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切顺其自然,这样就解除了现实世界中的各种烦扰,真正进入清静、虚空的修道境界。庄子不仅给神仙方士们提供了“心斋”、“坐忘”、“悬解”这些具体的“修道”方法,而且对于“修道”的过程也作了较为细致的描述:“吾犹告而守之,三日而后能外天下;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后能外物;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后能外生;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丽后能人于不死不生。”(《大宗师》)庄子认为“修道”需要经过一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要放弃追逐世间的一切功名利禄,接着是抛开个人身体所需的各种物质享受,再就是完全忘却自己的肉体生命。完成这一阶段后,内心自然就会变得清净、明朗,然后就能用心观“道”,渐渐地与“道”相合,渐渐地超越古今,最后完全进入“不死不生”的“得道”境界。庄子所描述的这些“修道”方法和过程,应该说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上的可实践性,为后世神仙方士们提供了“修道成仙”的重要模式。
总的来说,庄子哲学中“仙”与“道”的结合,进一步美化了道家学派理想中的“道”的王国,将道家学派所崇尚的“道”提升到了一个更为神奇、美妙的宗教般的新境界;同时在客观上也为神仙方士们提供了一套“修道成仙”的理论和方法,使神仙思想彻底超越了原始的巫术、方术,沿着宗教神学的方向向前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为后世神仙道教的兴起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石。正因为如此,庄子才成为后世道家和道教共同尊崇的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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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对国家制度的原则性规范,原则性是宪法规范的特点。人民主权原则,就是在人民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国家是人民的共同体,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最高主权者。人民主权原则在越南宪法中的体现及实践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思想认识和现实中,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在越南宪法中只是宣言;宪法中没有具体规定人民实现监督的权力;国会还没成为最高权力机关;立宪权还未真正属于人民。
关键词:人民主权;越南;宪法;宪法原则
人民主权亦称“主权在民”、“人民当家做主”,作为一种观念,其核心思想为:在人民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国家是人民的共同体,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最高主权者。在所有现代民主国家的宪法中,几乎无一例外地载明了国家的权力最终归属于该国家的全体人民(公民)。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现行宪法第2条)。作为宪法根本原则的人民主权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准则,它表明了人民才真正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主权思想是产生现代代议制民主的直接缘由,人民主权原则是现代代议制民主的重要原则之一。人民主权表明主权属于人民,与之对应的主张有“君主主权”、“法律主权”、“议会主权”等。
这里牵涉到对“主权”概念的理解。主权是“一个国家在其领域内拥有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强调人民(公民)是主权的最终所有者,而不是君主、法律或者其他。人民主权概念至少包含以下几层内容:一是主权不属于任何个人,而属于人民全体。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公民)全体。二是人民主权具有对内的最高性和对外的独立性,在一国内没有高于人民意志的意志。三是法律应是人民意志的共同真实集中的体现,立法权属于人民。四是政府由人民选举产生,政府的工作应服务于人民的利益及幸福,政府的权力源自人民的授予,应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五是一切承担社会国家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的合法性在于尊重人民的意志与利益,在法律的规制下认真履行职责,以保障和增进社会公益和个人价值。
在越南宪法中,人民主权原则是核心和根本原则。民主权原则在越南宪法中得到生动而具体的体现。六十多年来,越南有4本宪法,无论是1946年宪法、1959年宪法、1980年宪法,还是1992年宪法,都是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的典范。
首先,越南现行宪法1992年宪法第2条公开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法权社会主义的国家,由人民所组成,为了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用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主权属于人民,这一原则已从宪法的根本原则全面发展为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原则。1992年宪法也规定“人民”主要包括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也包括知识阶层。
其次,1992年越南现行宪法规定,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不仅可以选举人民代表,而且有权监督和罢免人民代表。人民代表来自人民,人民代表听从人民,人民代表服务人民,并对选民报告工作和接受选民监督。越南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人民行使权力的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的,一种是间接的。1992年越南宪法第6条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会和各级人民会议是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决定国家和本地的重大事务,而国会和各级人民会议由依宪法选举产生;国会、人民会议和国会代表、人民会议代表接受选民监督,并对选民负责。同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并对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1992年越南宪法第53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参与国家和地方事务。
第三,公民在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的同时,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越南宪法第8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关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体现人民意志的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1992年越南宪法第12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各企业事业组织、各社会团体,武装力量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第四,人民主权原则在越南宪法中否定“三权分权”,反对主权的分割。已修改的1992年宪法,2001修正法规定,越南国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是统一,而立法、行法司法工作由国家机关之间分工配合。如此在越南宪法中国家权力是统一,国家权力由人民赋予国家机关。越南国会由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选举,因此国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不意味着国会自己行使政府全都的权力,而是必须要分配其他机关一起参加立法、行法、司法工作。国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但不意味它不受任何机关的监督检查,人民有审查国会和国会代表的权利。
第一,在认识思想和现实中,越南社会主义宪法比较注重政治思想,不少人民主权原则体现在越南宪法中只是宣言。人民主权原则在宪法中没有实现的可能,没有使用价值。所以宪法条款很多只是法理性的,只有形式效果而没有实现效果。在越南从前没有任何个人使用宪法条款来参与诉讼。比如1992年宪法第53条规定,在政府征求人民意见时,每个公民都有表决权。但是,公民还没有一次能够实现宪法所赋予给他们的这一权利。因为,现在越南还没建立与颁布征求人民法,具体规定什么内容需要提出人民表决、程序表决、征求人民表决的效力等等。
在越南,公民不可能根据宪法的规定保障公民的权利。
1992年宪法第53条规定,公民有权参加对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讨论整个国家或当地的一般事务;有权向国家工作人员提出请愿或建议;在政府征求人民意见时,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之前,1946年宪法第21条规定公民有否决权,1959年宪法和1980年宪法都间接规定了这一权利,但是直到今天,公民还没有一次能够实现宪法所赋予给他们的这一权利。1992年宪法第69条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有权获得信息资料,有权依法集会、结社和游行示威。但是直到今天,公民不可能根据宪法或者哪个法律来实现这一权利。越南现在还没有宪法诉讼,还没有将宪法司法化。
在越南,宪法不能直接运用于审理具体的纠纷案件。
人民法院在审理具体的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中,不直接引用宪法原则和宪法条款作为裁决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人民法院不直接引用宪法,只适用一般的法律文件审理争议纠纷时,因此不可能发现这些法律文件与宪法是有抵触的。
第二,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接受人民的监督。但是实际上宪法中没有具体规定人民实现监督的权力。国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国会监督其他的机关,但是谁监督国会,国会自己监督检查,人民从来没有能监督国会。
国会的立法权必须合宪,但是没有规定国会是否可以对自己的立法进行违宪审查,实质是排除了对国会制定的基本法律违宪及其审查。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国会和各级地方人民议会,由于国会是由全国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它即代表全国人民,其性质是国会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而不单纯是立法机关。
因此,对国会的监督者是全国人民,而不可能是其他国家机关。人民监督国会的主要方式是通过选举能够代表人民意志的代表和罢免不能代表人民意志的代表。在人民没有罢免代表的情况下,即假定国会是完全能够代表人民意志的。
可见,国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果违宪,国会也是能够及时进行自我纠正的。宪法也规定公民有权罢免国会代表,而实际上公民还没有一次实现着这个规定。
第三,在越南宪法中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国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而实际上国会还不是最高权力机关,有不少重要的事,不是国会决定,重要的事务由越南共产党决定,国会得通过,必须通过。如此,人民主权没有尊重。还有不少重要的事务属于国会权力的决定,而政府决定,政府没有对国会报告、受国会监督。所以,实际上国会有时候还不是最高人民代表的机关、最高权力机关。这是一个要考虑的问题。
第四,立宪权属于人民。在越南宪法中,人民主权原则是宪法核心的原则,人民主权原则首先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就是国家权力的主体。立宪权是起源权,因为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所以立宪权属于人民,人民是立宪权的主体。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这些权利是立宪权的派生。宪法是立宪权的产品,是国家的根本法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其他法律文件都必须符合宪法。通过立宪权,人民赋予国家机关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但是,1992年越南现行宪法第84条规定国会行使制定和修改宪法。
越南立宪历史,在1946年宪法中已经规定人民有宪法表决权。所以这也是一个要考虑的问题。
在越南现行宪法规定,国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国会有最高监督权。但不意味着它不受任何机关的监督检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主体,所以人民有审查国会和国会代表的权力。但这仍然是不够的,并且在越南从来没有任何法律基础让人民监督国会。因此,建立一个专门审查机关是非常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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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通过赋予舞蹈外在的节奏与旋律,规定或预先决定着每位舞蹈演员的动作和表演,舞蹈演员则以富有表情的、精力充沛的姿势,与生动活泼的面部表情,将音乐变成直观易懂的艺术形式。一个成功的舞者,不仅会将内心世界与音乐情境相结合,并且舞者的肢体还会随着舞蹈中音乐的快慢、起伏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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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舞蹈,情感,价值,音乐。
论文正文:
音乐在舞蹈表演中的情感价值体现
舞蹈作为一种感情冲动的、自由的、有节奏的动作表现,需要音乐的节奏充分配合来增强表演外在的节奏韵律感,以更好地表达内在感情与情绪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使舞蹈的节奏韵律产生多层次的美感效应。
在我国古代就有“舞者,乐之容也”、“乐在耳曰声,在目者曰容”的说法,即把舞蹈看作是音乐的外形,而把音乐视为舞蹈的内容。舞蹈艺术表演中也是如此,舞蹈大多是在音乐的伴奏下产生出来,在音乐的情感中展现出来,并与音乐共生共存。作为时间艺术的音乐,是靠乐音有规律的运动变化来构成艺术形象的,节奏是音乐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表现手段,音乐必然需要将节奏作为最核心的艺术表现手段。
乐音的长短、高低、强弱等的变化组合,构成音乐的节奏形式,它是旋律的骨干,也是乐曲结构的基本构成因素。舒缓的节奏使人沉静,激越的节奏使人振奋,沉重的节奏使人压抑,欢快的节奏使人陶醉。不同节奏的音乐能够给人给来不同的心理感受或情感体验。因此,舞蹈表演中的音乐节奏,在赋予舞蹈外在节奏韵律感的同时,也将欣赏者对音乐的情感体验转移到舞蹈欣赏当中。在舞蹈作品中,音乐与舞蹈必须紧密结合,完美意义上的舞蹈更要建立在完美的音乐基础上。而节奏感正是音乐与舞蹈相互结合的最好纽带,它使舞蹈动作富有韵律美。
同时,又通过优美的舞蹈动作形象地展现出音乐的内在节奏,最终使舞蹈音乐与舞蹈动作达到水乳交融的状态,成就出令人心旷神怡的舞蹈艺术作品。例如,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朱红院长编创的傣族民间舞《春的律动》中的音乐,以洒脱、纯朴的音调节奏特征,增强了舞蹈外在的节奏旋律特色,赋予了舞蹈以浓厚而强烈的傣族民间色彩,从而成功的刻画出活泼、可爱的傣家女在赶摆路上的热闹景象,使观者无不印象深刻。
音乐通过赋予舞蹈外在的节奏与旋律,规定或预先决定着每位舞蹈演员的动作和表演,舞蹈演员则以富有表情的、精力充沛的姿势,与生动活泼的面部表情,将音乐变成直观易懂的艺术形式。一个成功的舞者,不仅会将内心世界与音乐情境相结合,并且舞者的肢体还会随着舞蹈中音乐的快慢、起伏变化而变化。音乐是舞蹈的一个重要符号元素,音乐旋律的起伏、音乐节奏的快慢,以及音响的强弱等决定了不同的舞蹈节奏、旋律以及动作与姿势,同时也以内在的感情基调充分展现出舞蹈特定的情感氛围,实现舞蹈的完整意义。
在《乐舞互动思制录》中,有这样一段描述“一旦音乐响起,人就进入一个肢体语言与音乐语言对话的世界,随着音调的高低、节奏的长短、节拍的强弱、速度的快慢,舞者用各自的肢体语言阐释心中对音乐的感受,宣泄由音乐引发的情绪,充满了多元的空间意义,但所有舞者的肢体语言和情感色彩,都受制于这一段音乐的旋律与节奏气氛的基本指向。”例如,舞蹈《红色交响》中,《红旗颂》的交响乐令舞蹈的节奏旋律呈现出激情热烈、气势雄浑的特征,情感充沛而富有张力;舞蹈中的人体动作随着时而悠缓、时而激烈的交响乐旋律,与变幻万千的动作以及流畅的队形贯穿在一起,深刻表达并宣泄着强烈的内在情感。
《乐记》有云:“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原苏联著名舞剧编导和舞蹈理论家扎哈诺夫也曾经说过:“音乐――这是舞蹈的灵魂。音乐包含了并决定着舞蹈的结构、特征和气质。”可见,音乐的内在情感能够烘托舞蹈表演的内在精神气韵,体现出不同的舞蹈风格与气质。这种舞蹈表演的内在精神气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舞蹈的情绪内涵与生命情态。
舞蹈表演借由音乐烘托表现出的内在精神气韵,首先体现在舞蹈表演的情绪内涵与生命情态上。音乐通过音响的律动形式,展现着舞蹈情绪内涵的性格动态,最终勾画出舞蹈的生命情态,实现舞蹈与音乐情感的互补。舞蹈界普遍有这样的说法:“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是音乐的回声。”舞蹈家通过音乐的配合和帮助,激发出内心的感情,并通过外在的形体动作表达出来。
“舞蹈的动作必须在音响流动的过程中进行,音乐中时间的规定性,可以使舞蹈借助旋律动态建构舞蹈动态的动作组合,使舞者借助乐音动态中蕴含的象征意味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舞蹈家吴晓邦通过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活动,对以上两个方面都进行了验证。他认为:“任何舞蹈在艺术形象上都必须通过音乐,才能把它的‘意思’完整地表现出来。即使是一个无伴奏的舞蹈,虽然没有声音,但他从无声中也有一种节奏动作,会使人感到无声胜有声。”
这种“意思”指的就是舞蹈的情绪内涵与生命情态;同时,他还公开宣称自己曾从《义勇军进行曲》的音乐中获得过舞蹈艺术形象。尽管有很多舞蹈家在试图强化舞蹈艺术独立性的基础上,也自行地创作了一些无需音乐伴奏的舞蹈艺术作品,但还是通过“踢踏动作或者是利用脚铃、手铃伴随身体动作而产生的节奏音响充当音乐伴奏。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音乐艺术性的高低决定着舞蹈的结构、特征和品味,使舞蹈的内在情感不断得以外化,为舞蹈艺术生命价值的实现奠定基础。
(2)舞蹈的艺术风格与精神气质。
音乐不仅烘托出舞蹈表演情绪内涵与生命情态,同时还烘托出舞蹈表演不同的艺术风格与精神气质,激发并强化着舞蹈表演的情感表现。著名舞蹈家乌兰诺娃曾经说到,她在《巴赫奇萨拉伊的水泉》中的舞蹈表演,也是以对音乐情感的充分理解和把握作为基础的,从而使这段舞蹈表演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与精神气质。她还进一步阐释道,好的音乐必定是对舞蹈动作、姿态以及情感的最好诠释。显然,音乐情感不但可以加强舞蹈的感情色彩,还可以帮助理解舞蹈的意义与内容,令舞蹈更具独特的审美价值;音乐还可以更为直接的触动观众的情感体验,为观众与舞蹈搭建起情感深入沟通的桥梁,更加拉近观众与舞蹈的距离。
音乐不仅能够增强舞蹈表演外在的节奏韵律感,烘托舞蹈表演内在的精神气韵,还可以强化舞蹈表演的艺术形象塑造。舞蹈和音乐的任务,都是通过塑造鲜明的艺术形象,来展示特定的主题内容。音乐在形象塑造过程中的情感释放,能够极大的强化舞蹈表演的艺术形象塑造,舞蹈是依赖于音乐的节奏而存在的,舞蹈表演正是在形体动作与音乐节奏、旋律、速度、力度所传达情感内容与氛围的有机结合中,塑造出鲜明的艺术形象。
例如,表现蒙古人民草原生活的舞蹈《奔腾》,以大气流畅的节奏韵律感,成功塑造出蒙古人特有的粗犷彪悍的形象以及豪放不羁的气势,充分体现出音乐节奏在舞蹈形象塑造中的情感价值。舞蹈有了独具情感魅力的音乐节奏相配合,可以烘托表演气氛并彰显舞蹈的个性形象,促进舞蹈形象的塑造、确立和丰富,从而塑造出极富感染力和情感内涵的完美舞蹈形象。
因而,在舞蹈表演中,只有将舞蹈与音乐相互融合,才能尽情释放音乐在舞蹈中的情感价值,共同促进音乐与舞蹈情感之花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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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我有一个身体”,这显然是一种外在关系,一种派生的表达形式,更原初的表达形式则是“我就是我的身体”。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内容提要:身体问题在亨利的现象学哲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虽然说他的身体观与生存现象学有不少区别,但它依然是在“心灵的肉身化”和“身体的灵性化”双重进程中得以展开的。亨利所说的身体是一种“主观的身体”,一种“先验的身体”,然而,他对“主观”和“先验”的理解完全有别于意识哲学传统。这种身体又可以称之为“肉”,它是人的本己的身体,与宇宙中的惰性物质、日常经验中所知觉到的动物躯体及人的生理意义上的身体都判然有别。
关键词:身体肉主观先验情感生命
肉身化主体与主观的身体——米歇尔·亨利与身体现象学
作为现象学家的亨利非常关注身体问题,但他试图与生存现象学家们区别开来,他尤其否认自己受到了梅洛-庞蒂哲学的影响。在集中探讨身体问题的《关于身体的哲学和现象学》中,他这样表示:“这一最初工作的内容绝没有受惠于我在那个时期忽视了的梅洛-庞蒂的那些同时代研究。它也完全与它们不同。如果身体是主观的,它的本性取决于主体性的本性。关于这一点,我的看法根本对立于德国和法国现象学的看法。
生命既不应该被看作是意向性,也不应该被看作是超越性,而是应该在它之外同时超出于两者。身体性是一种直接的情感,它在身体将自身指向世界之前完全地决定着身体。”①从我们后面的探讨中可以看出,亨利的看法的确有其独到之处,但从总体上看并没有超出于生存现象学的一般视域。他关于身体问题的思考依然围绕着“心灵的肉身化”和“身体的灵性化”双重进程展开,这与梅洛-庞蒂的生存现象学意义上的身体观并没有实质性的不同。
当然,我们也不能够完全抹杀它们之间的区别。梅洛-庞蒂哲学尽管在其后期开始强调存在论维度,但从总体上看具有生存论指向,尤其关注身体的经验维度,但亨利始终倾向于一种存在论指向,并且从先验而不是经验的角度看待身体。梅洛-庞蒂通过把身体与情感、意志联系在一起,突出了身体的“灵性”,并因此用身体主体取代了意识主体,在否定意识哲学的同时,摆脱了身体问题上的表象论和机械论立场。
亨利也承认情感、意志之类与纯粹意识有别,但他并不像梅洛-庞蒂那样把身体引向与外在、与处境的直接关联,而是坚持维护身体的“内在性”、身体的“先验内在性”,尽管这种“内在性”与意识哲学所说的纯粹意识的“内在性”是完全不同的。由于把身体归于先验范畴,亨利更为直接地承认了身体的主体地位,他认为身体乃是“主观的身体”:它意味着“生命”、“先验的生命”,它本来就属于主体性之列。
无论如何,就如同在梅洛-庞蒂那里一样,在亨利那里,身体问题也与主体问题直接联系在一起。在他看来:“主观身体理论只是主体性的一般存在论的一种初始应用。”②他表示,他本人是在关于自我现象学的存在论研究中插入了一种关于身体的提问法。他不赞成胡塞尔对于笛卡尔认识论姿态的延续,而是要像海德格尔那样坚持一种存在论立场,所以他这样表明其《显示的本质》的主旨:“自我的存在意义是目前的这些研究的主题。”③他把目标锁定在以存在论分析的方式关注绝对主体性层面,这意味着否定自我问题或主体性问题的认识论指向。
但是,随着分析的深入进展,随着身体问题的提出,他发现“在绝对内在领域中对于自我问题的探讨”变得不再具有价值,原因在于,“我们可以认为身体也构成为这些研究的一个对象”“认为它属于其研究乃是基本存在论之任务的第一实在”。④
按照亨利的说法,哲学家们通常接受的是心理学理论所揭示的“自我”或“人格”概念。
而在他本人看来,如果不先行确定一种存在论立场,我们就不可能从心理学中有所收获。心理学的自我观属于局部存在论,在没有先行探讨原初的存在问题之前,这样的自我观只能是无根的,它不过是存在者状态上的某些解释或描述。事实上,笛卡尔关于我思的提问法依然处于存在者状态层次。也就是说,笛卡尔哲学以我思为第一原则,但这绝非根本,因为我思“只能在一个笛卡尔没有加以说明的、比它更根本的基础上才有可能”⑤。
理性主义传统,包括胡塞尔的理性现象学赋予我思“一种优先意义上的理性位置”,然而,真正说来,关于自我的存在的提问法在现象学研究的整体中“占据的只是一种严格划定界限的位置”。⑥存在论超出于其区域性分支,它指向存在的结构,并因此替代了存在者状态的秩序。
这样一来,必须确立存在较之于存在者的优先性,在自我或主体问题上同样如此,“主体、精神、人格、主体性除非以在它们中的存在为基础否则就不能展示它们的生存,不管其结构是多么特殊或多么优先”⑦。作为主体的我思显然没有任何优先性,它也不过是特殊存在者中的一个亨利有这样一些说法:“主体性因此不是绝对条件”,“主体性不是本质,它是一种特殊的、并因此完全实在的生命”,“主体性绝不是一种实体,而仅仅是一种行动”,⑧如此等等。亨利在这里显然把矛头对准的是观念论的主体观。在他看来,无论是19世纪的观念论还是20世纪的观念论都“断定了主体性与虚无的同一”,而他本人的分析涉及的不再是这种虚无的主体,“不再是非个人的主体”。⑨他否定作为纯粹意识的主体、抽象的主体,其实就是要否定胡塞尔意义上的先验主体或先验主观性。
然而,亨利并没有因此抛弃“先验”这一概念。他表示,“现象学还原必然先行系统地揭示先验场”⑩。当然,他对于“先验”和“先验场”概念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造。在胡塞尔那里,先验场表明了先验自我的优先性。而在亨利那里,先验场应该是一切存在者包括先验自我出场的可能性条件。他把它规定为一种先验的内在领域。由此出现了先验的内在领域与现象的关系问题,也即自我如何能够成为一种现象的问题。
按照通常的看法,现象意味着某物向着内在之光或纯粹意识呈现,同时伴随的是纯粹意识向自身呈现,并因此体现出一种“内在生命”。亨利也使用了“内在生命”一词,但他试图给予“内在生命”一种新的意义。在胡塞尔那里,“内在生命”是纯粹意识的生动在场;而在亨利那里,“内在生命”与情感性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他试图以先验的情感性取代先验意识或纯粹意识。
由于克服了胡塞尔对于纯粹意识的偏好,亨利更看重的是对事物的情感领会关系。他借用海德格尔的话说:“任何情感都是一种显示,一个已经被给予的存在者借助这种显示宣布自己。”于是当他要求回到先验场时,他考虑的正是这种纯粹的情感性,“任何情感就其本质而言都是一种纯粹的情感,根据它,主体在经验之外,也即摆脱存在者感受到了被感动。”11他表示,“情感性乃是自我性的本质”12,或者说“情感性构成了自我性本身及其本质”13。
在胡塞尔那里,纯粹意识是一切意义或存在意义的源头,亨利却认同于“海德格尔对意识哲学的批判”14。也就是说,事物的存在意义源于与人的在世存在的关系,这意味着与身体而不是与意识的关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生存论指向,相反,同海德格尔一样,亨利注意到的是存在论领会针对生存论领会的优先性,“生存领会在存在的存在论领会中找到其基础”,“存在的存在论领会完全独立于任何生存论的领会”。15
在《显示的本质》中,亨利还没有直接谈到身体,但已经为此埋下了伏笔:情感性是对于纯粹意识的偏离,它引领着身体的即将出场。只是在《关于身体的哲学和现象学》中,他才真正引出了身体哲学或身体现象学。按照他本人的说法,该书打算“针对观念论确定主体性的具体特征,而这表明主体性与我们的本己身体混合在一起”16。和梅洛-庞蒂一样,亨利深受被视为唯灵论源头的德·比朗的深刻影响。
他们其实都对德·比朗进行了创造性的解读,甚至是创造性的误读。在亨利看来,德·比朗关注直接的内在统觉或先验的内在情感,其实关注的是先验的内在生命,一种并非与纯粹意识联系在一起,而是与情感、与身体联系在一起的生命,“在其黑夜的不可见中,生命紧紧拥抱着自己,它把每个人交付给他自己,交付给他的身体的不容置疑。”17先验的内在生命意味着生命的“自我给予”,生命的“原始事实”。
身体通常被视为“一个超越的对象”,亨利却要求把它提升到存在论的高度,并因此赋予它以优先性,也就是要把对它的分析视为“关于主体性的存在论分析”的一部分。我们不应该认为意识偶然地拥有一个身体,或者说意识与身体的关系是偶然的,相反,应该看到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的关系。我们不能够从纯粹意识出发来理解人,但却可以直接从身体出发,“如果在意识、主体性与身体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关系(诸如主体性的任何规定都只能在与身体的关系中并通过这种关系获得理解),那么我们用意识或用主体性来描绘人的特征就是一种纯粹抽象的方式”,“我们被引向针对身体的存在来拷问我们”。18他要求从身体的感受出发,其实是从“意识与身体的辩证统一”出发,换言之,“人的肉身化存在而非意识或纯粹主观性似乎是我们作为出发点的原初事实”。19
摆脱纯粹意识,并不因此就倒向外在物质。在《肉身化:一种关于肉身的哲学》中,亨利告诉我们:在最初的意义上,肉身化涉及到地球上的全部有生命的存在者,因为它们是全部的肉身化存在者。但他进而表示,这种太过笼统的说法使我们面临极大的困难。
肉身化存在者的特征在于它们有一个corps,但整个宇宙都是由corps,即corpsmatériels构成的。那么属于有生命的存在者的“身体”与量子物理学关注的“物体”是不是同一回事呢?有生命的存在物的身体与人的身体又有什么不同呢?对于笛卡尔来说,corps的属性是广延,所有的corps,包括人的身体、动物的躯体和外部物体都同等地具有广延。对于亨利来说,显然不能够把我们的身体与物理自然界中的彼此外在的那些物体同等看待。原因在于,根据其现象学特征,我们的身体属于一种“本质领域”,一种“自主区域”,不能够被混同于笛卡尔所说的有广延之物。
亨利把不属于我们的本己身体,但与之有密切关联的“身体”分成三种:“作为生物学实体的身体”,“作为有生命的存在的身体”,“作为人体的身体”。它们三者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别:第一种是科学的对象,第二种是日常知觉的对象,第三种作为一种新形式的构成要素,与第一种截然有别,但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第二种。然而,这种区分也只是在超越领域之内的区分,它们相对于基本存在论计划而言是偶然的。也就是说,真正的第一哲学并不打算揭示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因为,尽管它们都与我的身体相关,但并不属于我的本己身体。他写道:“我们的身体原初地不是一个生物学的身体,不是一个有生命之物的身体,也不是一个人体,它属于一种根本不同的存在论区域———绝对主体性的区域。” 20亨利关注的是人的本己身体,并强调它与有生命的存在物的“躯体”、构成宇宙的惰性“物体”区别开来。
最终说来,关键在于人的本己身体与物体的区别。亨利引述海德格尔的话来表明两者的不同,“桌子并不‘触摸’它紧挨着被放置的那堵墙。而我们的身体的本性则完全相反:它感觉靠近它的每一客体,它知觉它的每一性质,它看它的各种颜色,听它的种种声音,吸收它的味道,用脚测度大地的硬度,用手测度某一材料的柔软” 21。为了区别两者,他用corps一词专指物体,而用chair一词来指人的身体。
Chair原本是梅洛-庞蒂后期哲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由于承认宇宙有“灵”、万物有“灵”,他把身体所包含的“生机”、“生动”、“生命”、“灵性”之类含义推广到宇宙中去,使肉身化在整个宇宙中获得体现,于是有了身体之“肉”、语言之“肉”、世界之“肉”的表述。与亨利力图区分corps和chair两个概念不同,梅洛-庞蒂更多地承认了两者的一致,因为“身体”与“肉”都与广延无关。
亨利要让身体向内回缩,而梅洛-庞蒂却要将它向外延伸。看起来他们在身体问题上分歧很大,其实并非如此:就把身体与物体区别开来而言,亨利的看法与梅洛-庞蒂并无二致。当他说如下一段话时,尤其如此,“我们的肉不外乎是那能够感觉外在于它的物体、能够触摸它而不是被它触摸者(它感觉到它自己、容忍它自己、服从它自己、支撑它自己,并且根据始终再生的印象拥有自己)。这因此是物质宇宙中的外在物体、惰性物体原则上所不能够的。” 22另外一方面,尽管亨利要求严格区分身体与物体,他却没有因此把物体完全看作是没有生命的惰性存在者。简单地说,无论是在亨利那里,还是在梅洛-庞蒂那里,他们在其后期思想中都试图把物质或世界理解为某种处于质料和精神中途的东西,其实都是要赋予物质以生命,或者说物质就是生命。
在梅洛-庞蒂那里,“肉”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精神,它乃是“客体和主体的中间”。正因为如此,“必须不是从实体、身体和精神出发思考肉,因为这样的话它就是矛盾的统一;我们要说,必须把它看作是元素,在某种方式上是一般存在的具体象征。” 23这其实表明,存在或自然就如同身体一样是有生命的,但这不是纯粹意识的生动在场意义上的生命。在亨利那里,物质现象学的目标是物质性,但这里所说的物质性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机械的实体性,而是某种处于存在的核心中的“自恋”或情感性,“现象学的物质性乃是这一情感的物质性” 24。正是这种情感性体现出事物或存在的生命,而“生命”“是一切事物的原则” 25。当亨利把物质性与先验的生命或先验的情感联系起来的时候,我们实在难以把他的看法与梅洛-庞蒂有关“肉”的规定性真正区别开来。
亨利认为,肉身化就在于“拥有肉,进而言之, 成为肉”这一事实。这意味着,肉身化的存在不是一些不能感受或体验任何东西、不能够意识到自身或事物的“惰性的corps”,它们“是一些为欲望和害怕所穿透的受难的存在,能够感受到与肉联系在一起的整个系列的印象” 26。这种看法表明,身体是活的,它富有生命,充满生机。这显然对立于观念论者的看法。在他看来,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被还原为以纯粹主观性为条件的抽象的人不会有拷问身体的动机,“像康德式旁观者的非肉身化的主体”是“一个俯瞰世界的纯粹精神,它的本己身体既不会介入到它对于宇宙的认识,也不会成为一种特殊拷问的对象”。
而他本人的立场是,“人乃是一个肉身化的主体,他的认识定位在宇宙中,事物以透视的方式提供给他(而透视从他的本己身体出发调整方位)” 27。这样的观点依然无法与梅洛-庞蒂的看法区别开来。
然而,亨利却表示,不管是传统的主体观还是生存论的主体观都有其局限性:前者对于主体自我的研究没有考虑到身体,因此不过是“关于人的一种抽象的观点”;而后者从处境、身体性、肉身化之类中心现象出发看到的却只有偶然性、有限性、荒谬性。他本人试图坚持一种存在论立场,在超越传统主体观和生存论主体观的同时,又对它们进行改造和利用。他这样表示,“身体的中心现象(其研究对于理解人的实在来说无疑是实质性的)绝不能摆脱一种以主体性分析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现象学存在论的那些立足点:它涉及的提问法包含在如此存在论必然使之运转的一般提问法中,因为身体,在其原初本性中属于生存领域(这是主体性本身的领域)。” 28胡塞尔所谈论的主体是先验的意识,梅洛-庞蒂谈论的主体是经验的身体,而亨利所说的主体则是所谓的“先验的身体”,这似乎在调和他们两者。
亨利这样写道:“身体,这一属于我们的身体,它是被我们以同于不管什么样的自我生命的别的意向性的方式认识的,而其存在在现象学存在论中必定获得一般意向性存在,自我的存在相同的地位吗?———这乃是意识到那些仅有的允许我们说明确定性地定位在人的实在的核心中的身体的生存的条件:作为一个主我的一个身体。” 29他对传统先验论的评价无疑是准确的,他本人的姿态也确实与意识哲学传统大有分别。
然而,他把近乎于“经验论者”的帽子扣给梅洛-庞蒂却是有问题的。因为后者同样批判经验论,他关于身体图式的看法其实是对于单纯外在性和纯粹偶然性的否定,同样强调了某种类似于先验身体结构的东西,“在我看来,我的整个身体不是在空间并列的各个器官的组合。我在一种共有中拥有我的整个身体。我通过身体图式得知我的每一肢体的位置,因为我的全部肢体都包含在身体图式中。”30本己的身体乃是主体,这样的看法得益于德·比朗。
与其他哲学家把身体归属于超越的领域不同,德·比朗“原创地把我们的身体规定为一种主观的身体”。亨利表示,这种倾向既不属于强调“内省”的唯灵论,也不属于强调机械生理的唯物论,它可以“充当我们关于身体的存在论研究的引导线索” 31。他写道:“德·比朗的问题归结为如下的话:一个作为主观的、作为自我本身的身体通过把人定义为身体,德·比朗贴近于唯物论,但这乃是一种表面现象,其真正的意义在其基础本身中相反地暗中破坏着唯物论。”○32按照我的理解,这无非要表明如下的意思:德·比朗以身体取代意识的主导地位,因此否定了纯粹意识主体的优先性,但问题在于,他并不是从机械的物质或生理意义上来理解身体的,他把身体归属于主体之列。这显然不同于唯灵论者的姿态,但他并没有因此回到早期现代哲学,因为他同时批判经验论和唯理论两种姿态———“德·比朗的批判既指向经验论也指向理智论”33。
德·比朗当然没有把身体观念化、表象化,但也没有把身体纳入到机械的因果链条之中。
对于他来说,我们的身体既不在于观念性,也不在于广延性,而在于某种“我能”。也就是说,自我离不开身体,否则就是抽象的、超然的,但这并不因此就把身体推向外在的因果链条,“当自我的生命乃是身体的具体生命时,这一个体变成为一个感性的个体。感性个体不是经验的个体,因为它不是一个作为感觉对象的个体,而是一个作为感觉活动的个体。”34亨利在此基础上表达自己的立场,他认为“身体的存在是一种原初的主观存在”,“我们的身体生命不过是绝对主体性生命的一种样式”。35他显然不承认经验论意义上的经验,而是强调了一种先验意义上的内在经验,承认了“我能”对于具体活动的优先性,这其实也就是存在论对于生存论的优先性,“这种经验超越自身通向世界,但它整个地在一种根本的内在领域获得自身实现。”36
这样说来,可以把身体区分为先验的身体和超越的身体,前者与某种能力联系在一起,后者则是机械的器官。亨利强调的当然是作为先验身体的本己身体,按照他的说法,“我永远不会在我的身体的外部”,“我的身体隶属于绝对内在的领域”。37这与我们针对身体的姿态相关:我们对身体的认识既可以是原初的,也可以是表象的,但“对我们的本己身体的直接认识相对于对它的表象的或客观的认识具有优先性”38。
由于强调生命,而不是抽象思维,在他那里,“主体性哲学不再被看作是一种抽象哲学,一种理智论”;由于主体性与先验的内在生命,而不是与纯粹意识、与纯粹虚无联系在一起,所以,“值得我们称之为虚无的东西不是主体性,而是主体性的影子,它的梦幻,它在超越存在的元素中的投射”39。于是,这种先验的生命“不是知性,而是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主体性的实际生命”40。他强调,正是“生命”代表着主体性的具体特征,“其实,主体性不是虚无的空虚,身体不是一个客体。主体性是实在的,身体是主观的。”41
身体的存在不是偶然的,不是处境的,而是内在的。这其实要说明的是,身体是生存的先验条件,而不是生存本身。亨利要探讨的是“绝对的身体”,“绝对的身体不服从偶然性范畴”。42当我们说我们的身体可以在世的时候,其前提条件是它不是世上的任何东西,“正因为它是主观的,所以我们的身体是有处境的”43。他否定对处境进行客观解释的任何企图。这意味着我们不是与身体处于某种外在关系中,而是处于一种内在关系中。
我们常说“我有一个身体”,这显然是一种外在关系,一种派生的表达形式,更原初的表达形式则是“我就是我的身体”。亨利这样表述两者间的不同:“‘我就是我的身体’,这准确地表示:我的身体的原初存在是一种先验的内在经验,因此这一身体的生命是自我的绝对生命的一种样式”,“‘我有一个身体’,这表示:一个超越的身体既被显示给我、提供给我,又通过一种依存关系服从于绝对身体”。44
这种区分为我们提供的是一种“新的生命哲学”,它关注的是生命的原初意义。而亨利所谓的主体性就是这种生命,“主体性不是封闭在其特有的虚无中的、不能够进入到生命的规定中的这种纯粹精神,它乃是这一生命本身。”45这种生命与行动联系在一起,而“一个行动的身体既不是被表象的身体,也不是器官的身体,它乃是绝对的身体”46。在他看来,绝对的身体不仅不受制于处境,而且构成为“处境的基础”。理性主义传统把人看作是“对立的两极即身体与精神的综合”,并且扬“心”抑“身”,原因在于,人的本性在其心灵,而身体与处境性、有限性直接相关联。而从非理性主义或自然主义倾向来看,人们却不得不恢复身体的地位,因为身体本来就是“卑下的因素”47。这种二元对立似乎是整个文化的“共识”,都承认身体相对于精神的卑下。只不过,那些强调精神的人“从理想主义立场”把身体撇在一边,而那些自然主义者则乐于承认人的卑下这一现实。
亨利告诉我们,宗教尤其赋予这种二元对立以及人的身体与有限性的关联一种无限的意义。希腊思想认为人之为人的根本是理性(精神、理智、思想、心灵),同时又是心身的矛盾统一体(身体只是他的偶然属性);犹太思想认为上帝是完全的精神,人则纯粹是肉体(在人身上不存在身心二分),上帝不可能降身为人,人也不可能上升为纯粹的精神。这两种情形都否定了“肉身化”或“道成肉身”的可能性。然而,那些接受____的皈依者,不管是犹太人、希腊人或那些异端,都无条件地把“道成肉身”当作信念。
这就出现了某种需要说明的悖谬:希腊思想把人与心灵联系在一起,否定各种把人定义为肉或身体的倾向;犹太思想把人与身体联系在一起,无法接受与自己截然不同的纯粹精神性存在变成为有形的。亨利尝试借助于“原理智”(Archi-intelligibilité)这一概念来解决犹太传统与希腊传统都难以承认的上帝“道成肉身”这一悖谬。
按照亨利的看法,“肉”与“精神”在____那里“都只是生存的特殊样式”,“是隶属于绝对主体性的存在论领域的两种意向性”,“从存在论的观点看,在‘肉’与‘精神’之间没有任何不同”。48理性、精神的肉身化当然是一个悖论,问题在于,最基础的东西既不是理性、精神,也不是物体或身体,而是绝对生命的“原理智”。
我们的身体作为充满灵性的肉“原初地、自在地是原理智的”,由此,“理智的逻各斯来到注定要腐坏的物质身体中,并且认同于死亡的拯救的条件”的“希腊吊诡”就在“原理智”中作为一种幻景消失了。49“道成肉身”于是应该从这一角度来理解:“当上帝根据其形象、其相似创造人时,它在自身外投射的不再是一个惰性的、盲目的物体,而是它在其自身中,在世界之外,在其自动地产生圣言的过程中生发的一个肉身。”○50总之,如果说“肉”是身心的统一,这绝不是说它是作为器官的身体与超然的精神的统一,相反,它本身就意味着包容了两者的“原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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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是门类艺术与哲学、美学、文化学、社会学、心理学、传播学、人类学、比较学、艺术史学等相结合的学科。从艺术本质、艺术起源、艺术发展、艺术创造、艺术鉴赏、艺术传播等各个方面,探讨人类艺术发生与发展的规律,未来的走向及变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佛教美术中汉译佛经的体现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我国自两汉时期就开始了对佛经的译制工作,佛经的译制先后历经了古译、旧译以及新译三个阶段,最终在玄奘和鸠摩罗什等佛经译制高僧的努力下分别在东晋时期和唐代达到了译经的高峰期。自宋代以后佛经的翻译开始出现低迷期,与此同时佛教美术的创作以及其固有的地位也开始呈现出下降趋势。佛教美术与汉译佛经关系最密切的时期也体现在东汉至中唐。在这一时期,很多本土高僧创作的佛经相继问世。这些佛经虽然不是梵文译制而来,但其中包含的美术思想正是汉译佛经带来的佛教美术新思潮,其中涉及的美术自然也是佛教美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佛教的理念中,物质世界的本性为空,一切有形的存在都是因缘和合。佛教美术的诞生好似“缘起”,其本质为“性空”。色即是空,但又不能完全离色,所以在佛教中,就给表现形色的美术赋予了一定的宗教特质,对于宗教给人们构建的精神世界,是非宗教美术所难以企及的境界。
对于佛教美术,其创作上要切合佛教的教义,与教义相配合,受佛教内涵的约束,其技法和内容同普通的美术作品有所不同。佛教美术的题材主要囊括了佛教的众神以及佛经典故等。其技法虽然受到佛教的制约但基本的美术规律仍旧不变。从审美上来讲,佛教造像的审美主要是“菩萨低眉”式和“金刚努目”式,前者表现庄严和慈悲,后者表现以丑为美,两种审美即对比鲜明又相互弥补。
汉译佛经对我国的佛教美术有着多个层面的影响,这些影响使得我国的佛教美术的思想、形式、传播途径等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为我国佛教美术的发展提供了新参考,对我国的佛教美术乃至美术界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在我国佛教美术思潮的影响
在印度很早就已经有开窟绘像以及造像的佛教传播技艺。佛教比较重视禅修,禅修需要相对安静的环境,以帮助人更好的思考。为了强化禅修的功力,就在打坐的洞壁上画上佛像或者典故等来帮助禅修。最终发展为形式多样的佛教石窟壁画。石窟壁画起源于印度,受汉译佛经的影响,我国东汉时期也开始盛行石窟壁画,直至中唐后期才开始没落。在这其中,最著名的要属我国的敦煌莫高窟和龙门石窟,是我国佛教石窟壁画的登峰造级之作。
石窟壁画通常开凿于深山,规模庞大,是佛教美术创作的典范。而石窟壁画创作很大程度上是受汉译佛经的影响,佛经中有很多关于造像祈福得福报的说法,比如在《佛说造像功德经》中所述的,以任何形式建造的佛像、佛塔等用于祭祀,就可以获得无量的福报。佛教的造像以及绘画等都属于艺术范畴,但并不是为了艺术而艺术,其中还包含着祈愿和供养的思想,具有明确的功利性与目的性。
(二)对我国佛教美术创作的影响
汉译佛经对我国佛教美术的影响还体现在美术的创作上,在我国,佛教美术的主要创作群体,包含最高统治阶级、士大夫、文人、塑工画匠、僧众以及普通的信众。几乎囊括了各个阶层。佛教思想对他们的思想影响各不相同,因此他们的美术作品也各不相同。
首先,由于统治阶级的介入,使佛教美术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在我国古代实行的是皇权至上制度,宗教信仰在一定程度上也收到了统治阶级的影响。帝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佛教美术的发展,佛教美术在皇权的影响下呈现出富丽堂皇、奢华雄壮的特征。
其次,是禅宗思想的相互融合。佛教传入中国以后激荡起众多学派。对佛教美术的文人画影响颇深,文人们接受了来自儒家思想、道教文化与佛教文化三方面的影响,使之改变了以往对佛教美术的态度。最为典型的代表要属水墨画。佛教美术因为文人美术态度的转变而趋向于淡雅悠远的姿态。
最后,还离不开大众的参与。普通信徒因其不同于文人的审美取向和审美内涵,创作出了不同于文人的佛教美术作品。但由于其多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所以流传至今的作品很有限。
(三)对我国佛教美术技艺的影响
我国的国画起源较早,具有自己的特殊技法。自汉译佛经的广泛推崇,西方佛教美术的技法对我国的本土技法造成了一定冲击。随后,经过本土画家的学习改进,融合了中西绘画技艺的画法开始逐步成熟起来。最为著名的例子要属南朝张僧繇在一乘寺所使用的绘画技法。
总而言之,汉译佛经的重要影响,不仅体现在我国的佛教美术中,在其他的艺术门类中皆有影响,并且影响是多方面的。本文以含义佛经中佛教美术地体现为根本,逐步发掘出汉译佛经对我国佛教美术的深远影响。这将有助于进一步研究佛教文化与美术等艺术的关系。汉译佛经的文化底蕴和内涵是深刻而博大的,对于其进一步探索和研究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其璀璨的文化价值始终是不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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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已经不再是奢侈品,也不应仅仅作为装饰品,已经成为全民的必需品,需要实施全民健心工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教师的心理品质在英语课堂中的体现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不仅以各种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措施影响学生,并且教师的心理品质也随时影响着学生。因此重视教师的心理品质尤为重要。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不仅有助于师生间的良好交流,并且还使学生在教师那里得到友爱、温暖、帮助和鼓励,这样有助于师生间组成一个合作的群体来共同进步和提高。①
1.敏锐的观察力
敏锐的观察力是教师从学生那里获得反馈信息的重要心理功能,这是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的基本功。学生在课堂上对学习内容的理解程度大都可以从他们的面部表情、眼神和动作等反映出来。当我们学完一个单元的单词后,教师往往让学生来朗读,检查学生对单词的语音语调的掌握是否正确。掌握了单词、词组正确读音的学生,面部表情轻松自如。而没有掌握单词朗读的学生表情忧虑,不敢抬头,生怕老师叫他(她)起来朗读。②因此,有经验的教师便可根据观察,对教学内容、速度及方式方法做出及时的调整,以便达到教学目的。
2.善于分配注意
良好的注意品质是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在课堂教学中,要求教师能够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注意,能在思考自己所要表述内容的同时,观察学生的各种反应、行为举止、掌握课程的进度、控制上课的内容和时间等。教师要做到善于分配自己的注意,就必须熟练地掌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只有这样,教师才可能不因过于专注教学内容的表达而忽略学生的活动等课堂情境中的各方面。
3.良好的记忆准备性品质
良好的记忆品质是构成教师教育才干的一个重要因素。记忆的准备性是使人迅速地想起经验中那些与学前活动有关的知识,它有利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迅速而准确地找到所需要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课堂教学中会经常出现教师事先未预计到的问题,这时教师必须迅速搜寻脑海中存储的有关方面的知识,以解决学生所提出的问题,从而转入下一步教学。如果一时无法解答或者一点儿都想不起来,告诉学生忘记了或自己也不知道,课后翻阅资料或向其他教师请教,在下一次课上给学生以回答。
千万不要不懂装懂,科学是严谨的,来不得半点掺假虚伪。教师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求教师要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以及最新的知识术语,而且还要有迅速动员这些知识的能力。在教学中,教师有必要经常提醒学生复习已学过的知识,温故知新有利于对当前所学内容的迅速理解。这就要求教师上课能判断学生学了什么内容,还要能判断他们可能把什么内容忘记了。因而经常告诉他们课后复习。这样教师就建立起使学生感到尊严而信服的精神感召力量,教师对学生在心理上和行为上所产生的一种崇高的影响力,是师生间的一种积极肯定的人际关系的表现。①
4.教师的思维
教师的思维是教师教育机智的核心。应该说,教师的全部教学过程都是与教师的思维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在教材处理上,教师应该首先区分出学生必须掌握的主要的和本质的内容,并把它们组织成为学生可接受的知识体系。在讲解教材时,教师的思维应致力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所传授给学生的这部分知识在发展学生知识能力结构上的意义及相应的教学组织形式,预计学生领悟这些讲解的程度、可能产生的问题以及引导学生思考些什么问题。二是根据教学情境的需要,随时寻求更加易懂而又清晰的讲述方法,及时排除课程中的不利情境,利用和创设一种启发式教学所需要的情境模式。
另外,我校教师针对的是不同年龄、不同年级的学生,有统招本专科生、自考生,技工班、中专班、五年制大专班学生。由于年龄不同,心理活动也不同。这也在客观上对教师思维方面的特质提出了许多更严格的要求。教师必须从实际出发,考虑到不同年级、不同年龄学生的思想活动、心理情感和知识特点和他们接受知识的能力强弱程度以及兴趣、爱好等。合理地选择与组织相应的教学内容,通过恰当的教学方式,利用不同学生的学习目的来引导、启发学生学习,最终达到教学目的。在我们这所高职高专的大学里,这些工作都没有现成的方案可循,只有依靠教师的独立思维,随时来做好一切安排,并不断调整完善、丰富自己的经验。这就要求教师思维活动具有独立性、应变性、创造性等良好品质。
5.教师语言
在课堂教学中,语言是师生交互作用的重要媒介,是教师发挥影响的有力工具。我校校长曾要求我校的教师要具备:“一肚子学问、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一笔好字、一表人才。”口齿伶俐,表达清晰是教师的基本功之一。教学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语言表达能力。因此,清晰的、动听的、优美的、有感染力的语言是教师的基本品质之一。
教学时教师语言要合乎逻辑,没有语法上的错误,词汇要丰富,语调要清晰。讲解课程内容时,与学生谈话要从容不迫,流利畅达。语言的流利畅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迅速而恰当地选择词汇的能力。灵巧地选择词汇的能力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包括词汇的储备、专业知识的熟练掌握程度、随机应变的能力以及灵活敏捷的思维品质等。
运用语言的能力对教师也颇为重要,语调运用得当,能使教师的语言生动且富有感染力。
教师的语言应当明了简洁。明了简洁的语言意味着教师不使用累赘的辞藻,也没有繁琐的复句,学生听起来明白易懂。但不能走向另一极端,即过多地使用短语或做过多的停顿,这会破坏语言的逻辑性和连贯性,并造成学生理解上的困难。
教师的语言,除了应具备以上几点要求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教师应注意自己语言的生动性和形象性。以上五个方面的品质是教师在认知方面应具备的心理品质。要搞好教学工作,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情感品质和业务素养。
二 教师的情感
教师的情感对学生具有直接的感染作用。良好的情感是教师特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必需的心理素质。
教师情感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对职业的热爱(包括对自己所教学科的热爱)和对学生的尊重爱护两个方面。首先,教师热爱自己的专业学科,可以引起加强学生对专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学生往往是“度德而师之”。教师只有自己具备了良好的道德修养,才能有力地教育学生、感染学生,使学生的道德品质朝着国家和教师所期望的方向发展。例如,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现代各种通讯工具和媒体随处可见,尤其在上课时,要求学生关闭一切通讯工具,首先教师一定要先做到,不在上课期间接听一切电话,这样在学生的心中才能树立教师为人师表的形象。反之,学生则可能会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他(她)教的课程。另外,教师和学生平等对话,交流也很重要。教师对学生真挚的情感,对学生的尊敬、信任与鼓励也会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并对教师产生信任感,收到良好的效果。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纯洁的、无私的、高尚的爱。它代表了长辈、父母对青年一代的殷切希望,这种爱可以开启学生的心扉,激发学生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从而促使学生在德、智、体、能等方面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③
教师的业务素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要使自己拥有广博而精深的专业知识,这不仅表现在要对所教学科有较深的研究,还应具备相应的其他学科的基础知识。正如徐建国教授在书中讲到的:“教师的知识渊博,才华横溢,才能够赢得学生的信赖和尊重。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是知识巨人,是人类智慧的化身。”③
其次,一个好的教师,还应积极加强自己教育学科方面的素养。这表现在教师不仅要对教育的目的、原则和方法有较深的认识,而且要不断地学习与探讨新的教育思想、理论、方法,最新的科技、文化知识。教师有了丰富的知识贮备,才能真正胜任教学工作。古人云:“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人们常说,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在当今社会里,教师的一桶水已不够用,教师要有一桶长流水,这桶长流水怎样倒给学生,如何倒给学生,是教师不断思考的问题。这样我们所教的学生才能不断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
再次,就是要有创新精神。学校教育的目的与要求虽然反映在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中,但教师不能机械地、一成不变地照搬,必须随时考虑社会改革和科技进步对学校教育的各种新要求,以创造性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因此,教师应培养自己良好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此来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我。
选择了“教师”这一职业,实际上是选择了一种“责任”与“牺牲”,它要求每一名教师投入自己全部的感情与精力,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计较功名利禄,这是一个平凡而又很不平凡的职业,它要求每一名教师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进取、不断地提高、不断地完善自己。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受学生欢迎的优秀教师。
①任新春.高等教育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55、71
②Joy .M.Reid.Learning Styles in the ESL/EFL Classroom[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86
③徐建国.宁夏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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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文学体制沿袭1949年以后的官方文学体制,培养出大量庸俗腐朽,阿谀逢迎体制内作家,旷日持久地制造出人类文明时代以来巨量的文学垃圾,而少数具有精神自省的自由中国作家所创作的有着较高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文学精品难以面世,导致中国当代不仅文学界,而是全社会腐朽庸俗之风日盛,精神与思想面临全面崩溃的局面。文学作为引领人类精神的灯塔的作用日益退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初浅析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中女性主义的体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中国文学的现代化进程中,受西方近代女权运动的影响,涌现了一批女性主义色彩鲜明的时代作品。本文以著名作家李凖先生的经典代表作《李双双小传》为例,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女性主义理论,分析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女性思想变化。
关键词:《李双双小传》;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
在二十世纪社会变革的时代背景影响下,中国文学开始了现代化的进程,先进思想在现代文学作品中有着鲜明的体现。其中,女权思想是摆脱封建礼教枷锁的标志,更是社会风气转变的典型表现。女性思想的变化在她们对待事物和处理问题的态度上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反映了新时代女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转变。争取男女平等的思想更是渗透到了她们日常言谈和行为举止中。下面将从新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出发,以《李双双小传》 为例,分析女权思想在中国现代文学作品中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的女性主义者认为,妇女受压迫并不是个人蓄意行为的结果,而是个人生活于其中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的产物。换个角度来说,可以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典理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来阐释,即受父权制影响,妇女只能留在家中料理家务,男人负责外出劳动,是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没有收入的妇女们在经济上处于劣势,也就导致了她们在家庭中没有话语权和决定权,处于受压迫的地位。
女权主义者应该建立一种新的劳动概念,在重建劳动的过程中必须避免千篇一律的、几乎没有什么创造性的工作,而是要在工作环境中发展自我的同时也改造着外部世界。
新中国建立以来,妇女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她们积极投身于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伟大劳动中。《李双双小传》就是反映这一时期妇女思想意识发生转变的典型文学作品。创作当时正处于我国建设发展的大跃进时期,人民公社化运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这部作品在时代特色的渲染下鲜明地向读者传达了女性主义的思想。
作品一开始便交代了女主人公李双双的丈夫喜旺对她几个称呼,“俺家做饭的”、“俺那个屋里人”、“俺小菊她妈”,街坊邻居则称呼李双双为“喜旺家的”、“喜旺媳妇”、“喜旺嫂子”。可以看到,不管何种称呼,都是依附在丈夫和孩子的名下,李双双依然是夫权社会的一个附庸,和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对女子称呼的某某氏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可以说双双在没有走出家庭之前是一个被符号化了的人物形象 ,完全没有李双双的个人色彩,毫无独立性,这便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论里所提到的“异化”――劳动者与自身的疏离,是完全没有自我的表现。妇女们所体验的不是自己的意愿,妇女们劳动的成果和妇女本身都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男人,这个在男权主义家庭中的掌权者。
从作品中李双双自己写的第一张大字报的内容“家务事,真心焦,有干劲,股不了!整天围着锅台转,跃进计划咋实现?只要能把食堂办,敢和男人来挑战。”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用来描述妇女工作本质的一句话――“女人的活儿永远干不完”。家务活儿干不完也就没有多余经历参与社会劳动――当时的公社化生产,所以李双双在大字报上大声疾呼,要求从繁杂的家务活儿中解脱独立出来,勇于同男性进行劳动上的竞争。
这种要求男女平等,和男人们一样参与公共劳动的想法在后来双双和喜旺的几次争吵对话中同样被双双强烈地表达出来――“人家都在大跃进哩,我就不能走出这个家?”、“外边大跃进干红了天,我还能叫这个家缠我一辈子?”。父权制的标准就是需要女人待在家里,但不需要男人也如此,所以男人比女人能更自由的在家庭之外工作。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提到,妇女解放的两个前提之一就是女性重新进入公共产业。社会主义派女权主义者通常把妇女和无产阶级对比,她们认为妇女应该放弃为男性这个统治群体的利益服务的“被男性认同”的思想意识。
作品中还有这样一个桥段:“……合作化以后,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双双虽然做活少,可也有人家一份。喜旺这时候办个什么事,也得和双双商量商量……”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学者哈特曼的文章曾指出,工资差异是造成妇女屈从地位的主要因素之一。妇女的工作通常不是按照个人意愿进行自由选择的结果,而是受到社会性别分工限制的。工资又是家庭的核心经济基础,也是妇女在经济上长期依附男人的根源所在。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把妇女的经济利益和独立性放在首位,正如双双在处理公社食堂的事务和与家人邻居之间的关系时所变现出来的独立自主,大公无私和正直负责也是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集中关注的妇女作为工人的经验和她们在家庭中位置的交叉作用。
正如学者卡罗尔?埃尔利希所说,对妇女而言,要获得这样的认识――那就是作为女人,她们受到压迫,但她们并不低人一等,而父权制社会的需求也不都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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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主人翁是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针对企业主人翁的传统概念,于2001年创新性提出的一种新概念;是指一个人在基本符合某一个岗位任职资格的前提下,进入到该岗位中,按照该岗位的要求,履行和完成岗位所赋予的全部工作,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论如何开展民主管理体现职工主人翁意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提高企业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维护职工民主权益,是新时代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工会的主要职能。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是国家对企业制度的重要要求,目前我国企业深化改革进行加快,企业要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重视职工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依法保障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构建企业与职工共同获益的良好环境,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经济权益、劳动权益和政治权益,目前,大多数企业已经意识到尊重职工劳动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性,但是却忽视了职工的政治权益。国家相关规定指明,职工依法享有民主权利,首先工会要成为职工群众有组织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另外工会要做好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日常工作。使职工积极参与到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当中,这也是体现职工主人翁地位的显著标志。
我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出,企业要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提案、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厂务公开等,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实现企业管理透明化、公开化,建立完善的权益保障机制,实现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的目标。企业开展民主管理的决定因素是我国的基本性质、工人阶级的地位,而长期实践经验也证明了民主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首先,企业要增强对民主管理工作作用和地位的认识。所谓民主管理,即企业职工根据国家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参与企业管理,实行民主权利。企业开展民主管理,能够增强职工的凝聚力,提高企业抵御经营发展风险和克服困难的能力,调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企业长远发展提高可靠保障。因此,企业加强民主管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
第二,发挥民主管理体系要建立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主要是选好职工代表,行使好职代会职权。职工代表是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并要求积极有一定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积极参与企业建设;同时能密切联系群众,并为大多数职工信任和拥护,他们能代表广大职工的利益并反映民意。职代会的职权,主要是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监督评议权以及法律赋予的其他权益。企业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召开职代会,组织职工参与重大议题的审议和管理决策,不断推进民主制动的系统化、规范化。
第三,发挥好职工提案和建议的作用。职工提案和建议是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根据职工意见和要求提出的,经职工提案委员会审查后,可分提案或转为建议,提案须一事一提,但工会均需做好提案及建议的逐一答复工作。它是职工代表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提案和建议涉及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第四,发挥好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或者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组织之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主要是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的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以及履行集体和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和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是工会的最重要的民主管理工作,是维护职工的权益的重要手段,在发生企业和职工纠纷时,工会应出面予以协商,既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又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五,开展好厂务公开工作
厂务公开的实质是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它实际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与本单位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如干部任免、财务使用情况、物资采购、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等都需要在职代会上、厂务公开栏、门户网站厂务公开信箱及OA系统向广大职工公开,同事建立渠道让广大职工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以实现和谐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企业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民主管理制度,让企业和职工都习惯于在阳光下干事,在民主监督下工作,促进企业发展,同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体现职工主人翁意识,是企业发展和职工幸福感的思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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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的传统市场需求呈现下降趋势,而发展中国家的钢琴消费量不断增加。全球钢琴制造和消费正从欧美日向新兴市场转移,其中,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钢琴生产国和消费国。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舒曼钢琴音乐作品的文学性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舒曼是19世纪上半叶德国著名的音乐家,欧洲早期浪漫派钢琴作曲的杰出人物之一。舒曼的音乐作品充满着浪漫的诗意,对艺术和生活敏锐的感受力和深刻的洞察力,展现了深邃的生命激情。特别是在音乐作品创作方面,舒曼表现出非凡的音乐与文学天赋,将钢琴音乐与文学融为一体。
1832年4月,舒曼从尚保罗的小说《少不更事的岁月》最后一章中《假面舞会》获得了灵感,出版了钢琴套曲《蝴蝶》。1832年4月17日,舒曼在给家里的信件中写道“恳请务必让他们所有的人都尽快地去阅读尚保罗的《年少气盛》最终章,因为《蝴蝶》实际上就是将这段假面舞会诉诸音符。”显而易见,舒曼希望以音乐的形式表现出尚保罗的小说《少不更事的岁月》,这正是《蝴蝶》的创作动机。《蝴蝶》始终和《少不更事的岁月》有着若有若无的联系。舒曼在写给朋友的信件中提到,“我恳求你去阅读《年少气盛》的最后一章,在这一章中你会发现每一件事都清楚地呈现在白纸黑字上,甚至包含升f小调的七里格靴”。
据说《蝴蝶》被加上了一个前言,舒曼借鉴了《年少气盛》的结束语,作为解释性的箴言:“听,沃尔特从远处以狂喜的心情听到遁去的音符,因为他不知道其兄弟也与他们一起逃走了。”1838年4月,舒曼创作了《克莱斯勒偶记》。在音乐的表现手法与构思方面,运用了德国浪漫主义文学家霍夫曼的小说元素,克莱斯勒是一位与周围生活的人群格格不入的怪人,但又是一位极有天赋的音乐家。他对音乐的热爱和独特见解,引起了舒曼的共鸣。在音乐中,主要是作曲家本人的内心感受,并没有具体的情节性描绘。
舒曼认为音乐是感情的表现,情感在音乐艺术中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体现情感的重要媒介,舒曼的旋律通常是以方整的乐句组成,往往出现灵活多变的音调和以复调思维的织体,融热情和内敛于一体,极富美感。所有这些语言化的旋律都受到了浪漫诗学的影响。在《童年情景》中,浪漫又充满幻想的《梦幻曲》,可怜而又充满祈求的《孩子的请求》,流动的声部和交错的线条,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在《孩子入睡》的中间段落中,E大调的明朗而愉快,仿佛令人亲眼见到孩子进入了甜美的梦乡,脸颊上露出了幸福的笑意。音乐的后部舒缓而宁静,就像孩子酣然入睡的状态。在这首套曲中,《诗人的话》是唯一以成人为中心的乐曲,表现作者的忧伤心情和怀念童年时代的感触。该乐曲是由《陌生的国家和人民》的曲调演化而来,蕴含着深邃的惆怅、彷徨与迷惘,内容深刻,充满灵感,表达了对克拉拉的无比思念之情。
作曲家根据某文学作品、历史传说、民间诗歌、戏剧或者作曲家自己预先设定的文学情节而创作的音乐作品,称为标题音乐。作为十九世纪上半叶欧洲音乐文化史上的代表人物之一,舒曼创作了大量有标题的音乐,其中绝大部分是钢琴音乐。舒曼经常把几首小曲组成套曲,然后以一个性格鲜明的标题来命名,最后在文学诗意的意境中把它们统一起来。有时他给整部钢琴作品起一个笼统的标题,如《蝴蝶》《克莱斯勒利安娜》等。有时还为套曲中每首乐曲取一个描述性的标题,在心理画像方面这一系列乐曲有合理的连续性,如《林中情景》《童年情景》《幻想曲集》等。
由此可见,标题性最能体现出舒曼钢琴作品的文学性特点。舒曼的大部分钢琴作品都有文学性的标题。他认为音乐能够与诗歌平等地描绘文学性的形象。舒曼钢琴作品的标题偏重抒情的意味,往往置于梦幻的情境之中,并不一定明确设定故事发生的细节。他创作了许许多多精彩有特色的独立小曲。舒曼非常注重套曲的形式,演奏上也应更加细腻。舒曼这样理解自己作品的标题:“据说好的作品不用这样的标题,但是好的音乐绝不会因为有了标题而失去自己的好处。对于作曲家来说,这是预防曲解作品性质的最可靠的方法。”1838年4月13日,舒曼给爱人克拉拉写了一封信,信中表达了他作为一位著名作曲家的深情的自白,以及他对于音乐的标题重要而独到的见解。信中提到了他长久以来反复考虑与思索的结果,即他为即将出版的幻想曲命名为“诗”。
舒曼一度被自己内心的矛盾所困惑,他的钢琴音乐风格中常含有隐喻性的特点。他希望将内容用标题提示给听众,但又在作品中加以隐喻与暗示。比如舒曼的首部钢琴曲《阿贝格变奏曲》,尽管这首乐曲曾被指有失成熟,然而也是它首次将舒曼创作上的隐喻性字谜能力展现出来。这部作品在1830年创作完成。“阿贝格”是一位生于曼海姆一个富裕家庭的女孩的名字。当时舒曼的一位好友非常爱慕阿贝格,舒曼用ABEGG的音拼出她的姓,而且作为主题完成了这部作品,人们称其为“阿贝格”动机。又如“Arch”原本是舒曼前女友所在的小镇的名字,却构成了《狂欢节》的主题。这四个音在德国的音名体系中,依次代表了“降A、C、B”,而且可代表“A、降E、C、B”,而舒曼的姓中(Schmann)富有“音乐性”的字母可代表“降E、C、B、A”。贯穿于整部作品的正是这三种音名组合形式,这形成了套曲《狂欢节》的发展动机与核心主题。
舒曼在音乐作品中加入隐喻的创作方式,是受他最喜爱的作家让・保罗的影响,让・保罗就常常在文学作品中使用隐喻。舒曼热衷于运用这样的创作手法,在力图将内容通过标题透露给听众的同时,又在音乐中运用了许多隐喻。例如“克拉拉”常常用C大调和五度音程表示。舒曼的想象力异常丰富,在创作中展示了他如焰火般喷射的灵感,他用被人们弃用很久的二全音符在第8首《回答》与第9首《蝴蝶》之间,玩了一个音乐文字游戏――“司芬克斯”三个谜。这一段其实是Asch的三种排列,一般不演奏然而却绝对不可以忽略它的存在,作曲家故意在乐曲中设置了一个谜题,增加了人们解读乐谱的难度。
在同时代的音乐家中,舒曼是唯一一位在作品中使用这种特殊记谱方式的作曲家。他在1834年9月13日曾给一位朋友写过这样一封“幽默附言”:“我刚意识到Asch对一座城市来说是一个颇具音乐性的名字,二者同样的字母也存于我的姓名之中。”在这封信里,舒曼用一个音乐引句和下面的文字来作为结尾:“这乐句听上去非常痛苦。请原谅我吧,我正处于创作激情的烈焰中!”此外,对贝多芬、舒伯特、克拉拉和作曲家本人创作的片段隐喻与公开引用在舒曼的音乐作品中也随处可见。如《狂欢节》中的第7首《弗洛列斯坦》中所展现的“蝴蝶”主题,是源于他本人的另一部钢琴组曲《蝴蝶》;第51首《大卫同盟盟友进攻庸夫俗子的进行曲》中的“19世纪的主题”也出自《蝴蝶》“终曲”的《祖父的舞蹈》,等等。这些创作手法的使用也体现了舒曼创作过程中音乐风格的统一性。
舒曼的钢琴音乐有着深刻的内涵,在钢琴作品中蕴含的热情使得无数听众为之震撼。舒曼的钢琴音乐就像一颗璀璨的明珠,无论岁月如何流逝,依然散发出耀眼的光芒。他将钢琴音乐与文学的融会贯通,也值得后人学习与发展。
[1]马晓鹃.舒曼钢琴音乐风格特征探究[J].齐鲁艺苑,2009,(1).
[2]李蕾.舒曼钢琴艺术的探索[J].长春大学学报,2006,(11).
[3]魏瑛珞.用音乐抒发浪漫主义情怀――浅谈舒曼的钢琴作品[J].音乐生活,2010,(6).
(作者简介:吴琛,西安音乐学院钢琴系讲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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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亦称大众媒体,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后出现的一个概念。一般来说,新闻媒体包括纸质媒体(报刊)和电子媒体(广播、电视)两种。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作为“新电子媒体”的网络逐渐成为一种新的媒体类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闻媒体现代教育功能的特殊性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新闻媒体作为伴随着网络的普及与现代教育理念的实施成长发展起来的新兴教育主体,在个人的社会化成长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现代网络技术的推动作用下,由于受现代教育理念的影响,新闻媒体逐渐摆脱传统单一的文化传播媒介功能,逐渐参与到现代教育活动过程中来,在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内容等方面都与传统的教育存在巨大的差异,呈现出自己独有的特性。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推进与发展,媒介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与完善,特别是在全球化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媒体产业迅速崛起的时代背景下,我国传统新闻媒体的文化传媒功能也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挑战,并增加了新的社会主体身份,在社会文化生活中逐渐扮演起现代教育者的角色。而且,随着现代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与实施,新闻媒体传统社会文化传播功能在不断完善与发展的同时,又呈现出其作为现代教育者的新的功能特点与独特性。
新闻媒体作为现代教育者所具有的特殊教育功能,在传统的新闻传播理论领域,都没有明确的阐述与说明。在传统社会文化传播中所起到的作用我们可以看出,新闻媒体实际上还具有教育的功能,特别是伴随着新的教育理念的更新与新闻传媒技术的不断发展,新闻媒体作为现代教育者的身份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与重视。
首先,新闻媒体作为现代教育的主体,不仅包括传统的新闻传播媒介,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还包括现代的如互联网、手机终端等。在引领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现代信息技术的同时,还具有监督社会生态体系、服务大众文化娱乐等作用。但是另一方面,新闻媒体在日常的传播活动过程中,由于受自身特点的限制,以及传播客体所处的社会即时背景与客观因素的制约,不可能完全的呈现所有事件。而且新闻媒体本身作为社会文化舆论的引导者,代表的是公众的主流意识,因此在对信息的选择、信息的加工报道方面,必然会以社会文化舆论为导向。
其次,新闻媒体作为现代教育者针对的教育客体更加广泛。这也就无形中提升了新闻媒体发挥好教育功能的难度,一方面新闻媒体要在现代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下,抓住所有机遇与挑战,充分发挥其原有的新闻传播功能,另一方面又要尽可能多的争取受众,最大化的发挥其教育功能。根据信息传播的然率公式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对信息的接受通常是由一定的选择性的,与需要浪费更多时间获取的信息相比,更喜欢接受花费时间较少,更容易被理解的信息资源。因此,在现有的社会生活语境中,新闻媒体要想获取更多的受众,即现代教育对象,就必须最大可能的降低教育客体媒介接触的时间及物质成本,同时提高教育客体对新闻媒体传播教育内容的满意度。
除此之外,新闻媒体作为现代教育主体,其教育内容也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与传统教育主体为学生传授单一的理论知识或特定的技能水平不同,新闻媒体作为现代信息环境下成长起来的特殊的教育者,无形中就会对人们的思想言行、价值取向等起到一定的影响。从新闻传播的角度来说,新闻媒体所进行的信息传播活动,本身就具有教育和引导人们的思想价值、社会理念的作用,从这一角度来看,新闻媒体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原本已经具有特定的教育功能。
新闻媒体发挥现代教育功能的实质就是通过对社会各种资源的充分利用,不断提升自身的文化传播力与社会公众影响力,从而达到引导和宣传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思想文化的目的。新闻媒体在现代社会文化语境中所具有的教育功能,本质上是其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所具备的一种特有的功能。而且由于新闻媒体传播信息来源的权威性,传播过程的专业性,以及媒体受众的广泛性等特点,使新闻媒体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媒介比传统的教育方式更具有影响力。新闻媒体对某一事件的关注报道,促使受众对事件本身以及事件相关事件进行广泛讨论,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促进事件本身的解决或相似事件的规避。
与传统教育形式不同,新闻媒体教育功能特点的发挥是建立在新闻媒体本身所特有的作用机制与作用方式之上的,主要具有非线性、隐含性、两面性的特点。
新闻媒体教育功能的非线性特点主要是指新闻媒体作为现代教育者对公众的教育不同于传统的教育途径与教育方式,它在教育方式上并不是对公众直接单纯说教,在教育内容上也不是从低到高的系统线性教材,它对受众的教育具有曲折性的特点。但是另一面,新闻媒体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者,其教育功能的发挥,并不像传统的教育主体那样有着明确的教育目标、严密的教育体系、固定的教育模式等等,它是通过信息传播来实现的,但是信息传播过程的本身又具有发散性、复合性等特点,这也就决定了新闻媒体教育功能的非线性特点。
新闻媒体作为特殊的教育主体,其教育功能还具有隐含性的特点。在传统的教育活动中,家庭或学校的教育通常采用一种向受教育者明确教育目标、教学任务、教学预期达到的效果等显性的教育方式。一方面是因为新闻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其本身并不具有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的功能,信息本身所蕴含的教育内容就需要受众去挖掘、去发现。另一面,公众在轻松地接收信息的过程中,不自觉的完成对信息承载的内隐性教育内容的接受。因此我们说,新闻媒体无论是在教育方式还是教育内容方面,对受众的教育都是隐蔽的。
新闻媒体教育功能除了非线性与隐含性之外,同时还具有两面性的特点。新闻媒体在发挥其教育功能正面影响的同时,还带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新闻媒体作为现代新兴的教育者,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教育的不足,例如在教育手段、教育内容、教育形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突破,特别是互联网媒体,使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从传统的单一理论知识灌输转变到了双向互动交流。随着新闻媒体的飞速发展,国家相关的新闻监管部门很难对所有的新闻报道内容进行审查。而且面对日益激烈的媒体竞争环境,有的新闻媒体为了自身了利益的需要,在信息传播报道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代表与其利益相关的群体或个人的新闻内容,或者迎合某些低俗审美趣味群体的新闻事件,在某种程度上又会给受众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总体上来说,新闻媒体作为现代社会文化语境下成长发展起来的特殊教育者,它对于现代信息技术的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传递、人们思想价值的引导与道德的培养等起到一定的作用。新的教育背景下,我们只有对新闻媒体这一新兴教育者的独特性,以及教育功能的特点进行充分的认识与理解,才能更好的发挥其特殊的教育功能,实现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与教育受众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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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教学就是在教学中使用两种语言作为工具进行教学的现象。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发展的需要和意愿,在民族地区的学校开设双语教学,是我国民族教育政策中的一项基本政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双语教学在民族团结政策中的体现与功能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民族平等团结是稳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之一。少数民族教育在民族团结政策之中有其独特的体现,在此背景下,当代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有着它新的作用和功能,本论文旨从梳理苗族集聚区的双语教学在民族团结政策的体现及其效应,阐述其中的关系,论证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对促进民族团结,促进我国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功能。
“教学,说到底是一种帮助或促进人的成长的努力。”[1],双语教学是一种教学手段,在特殊的环境里使用双语教学能够更好地促进人的成长和优化教育环境。双语教学的定义因地区国家的不同而异,双语教学即在学习母语的同时用非母语进行部分或全部非语言学科的教学,而在本文中的双语教学对象主要是汉语和苗语在教学中的运用。“人本主义心理学有两个核心的研究理念:其一、强调人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要想了解人、研究人,必须从整个人着眼;其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需求和愿望,要想了解人、研究人,必须了解人的需求、欲望、感情、价值观等内在的心里状态,”[2]。从这样一种观点出发,我们可以认识到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教育所面临着不一样的环境背景,他们说着两种不同的语言,有不一样的人生观、价值观、甚至是不一样的人的思考系统体系。故而在三角田村苗族村寨中开展双语教学也是根据当地的特殊情况实际需要而开展的。
贵州省雷山县望丰乡三角田村是苗族聚居区,全村98%的人口皆为苗族,全村总人口为800余人。学校建筑面积520平方米,校门口是雷舟公路,是一所完整的一至六年级教学班的村级完小,三角田小学环境优美,校园绿化良好,周围皆为山林。生源主要来自于三角田村和景山村,而这两个村皆是苗族村寨组成,98%以上的学生都是苗族,这里的苗族孩子自幼说苗语,但不会苗文,刚入学的学生往往不会汉语而会苗文,或者只能听懂一些简单的汉语,在学科教学时,学生往往跟不上老师的教学进程,这就给老师提出了难题,有些课堂内容,老师需要用苗语讲述后课文知识,慢慢学习汉语,学生往往在学前班和小学一二年级阶段学习比较困难。到五年级时,三角田小学正式开设双语教育,即正式开苗语课,学习苗文,并且拥有苗文教材《小学苗语文中部方言(xaox xof lelx hmub hveb fangb diongb)》。
“尽管在全国大力推进‘两基’的攻坚战斗中,西部的政府和民众倾尽全力发展义务教育,但由于基础太差、起点太低,因此,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与东部和中部拉开差距。”[3]。望丰乡三角田小学最近几年引进了较高学历的大学毕业本科生作为学校老师,提高了学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望丰乡三角田村小是望丰乡四所村小之一,现目前教职工为11人,党员六人,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2人,中专学历3人。在校小学生为139人,其中能够用苗语苗上双语教学的3人,新引进的高学历的老师都不会用苗语授课。学校基础上设施主要有一栋教学楼,一个教师办公室,一栋宿舍楼,一间学校厨房,学生可在学校里吃中午饭,吃免费营养餐,下午放学回家;一间公共厕所,6台办公电脑,一块活动场地,一个水泥乒乓球台。学校基础设施相对简单,学生场地活动相对简陋,随着学生的不断增多,学校活动场地稍显拥挤。
学生在学前班和小学一、二年级这段时期,学校老师给学生讲课主要运用的双语教学模式是保持型双语教学,即学生刚进入学校时使用本族语,逐渐地使用第二语言进行部分学科的教学,老师一边用汉语一边用苗语给学教授生知识,运用汉语汉字和苗语同时开展教育,但是不教授苗族文字,必要时使用苗语给学生做解释,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所学习的知识;等学生读到五、六年级的时候,学校才开始教授苗文教材《小学苗语文中部方言(xaox xof lelx hmub hveb fangb diongb)》。用苗文和汉文对照以及图片相映的方式进行授课,并布置相关作业,以教材为核心主导,教授学生学生学习本民族的文化和文字。
(一)民族区域自治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团结的思想指导下,我国对少数民地区施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早在50年代初,《共同纲领》刚刚完成,邓小平在《关于西部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讲话中就说道:“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要兑现,而且要及时兑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兑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是政治上的问题,不解决不行’”[4]。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关于教育的报告中道:“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5]。体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一定程度的文化自主权,民族自治地区重视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在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山区、贫困地区给予特殊的照顾和特殊的帮扶,充分体现了我国对这些地区着重帮扶的举措。
(二)体现民族平等团结
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6]。我国是一个多元一体的多民族的国家,“要实现民族的平等,要平等地发展各民族的文化和语言,双语教育成为一种必然选择。”[7]。因此双语教学是我国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的重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对在政治上获得平等权利的少数民族采取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的民族语言政策,苗族于1956年完成了中部方言的苗文创制。“教学过程使在教师与学生的不断交往中进行的,这种交往对学生的认识活动的性质和进程发生巨大的影响”[8]。双语教学使师生长期生活在同样的文化环境之中,彼此相互影响,不懂苗文苗语的老师通过和学生交流也融入到了彼此的文化环境之中,学生通过向老师学习也使得其认识得到升华,人们在双语教学的影响下实现了对彼此文化的理解,体现了民族团结的精神核心。
(三)尊重少数民族
“在教育领域,其突出的问题就是个体家庭和当地政府对教育的经济支撑力脆弱……和全国有其是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仅凭民族地区自己的实力已经很难跨越这一鸿沟。”[9]。三角田村小学顺利开展双语教学是我国教育系统的提倡之下开展的,在大量的资金、科研投入之后才慢慢建立起来的双语教学模式。在这样一个留守儿童较多的山里面的村里实行双语教学模式,无疑是对少数民族的巨大帮扶,体现出尊重少数民族教育,重视民族教育,发展民族教育的政策;是满足少数民族意愿表达和尊重少数民族的举措;在实践教育过程中,苗族及其苗族文化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认可,民族认同感得以加强,民族教育也取得相应的进步,群众的整体素质也在不断的提高,民族和谐发展。
(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宪法规定:“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以及师资培养、双语教学和民族团结教育等各方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10]。三角田小学的双语教学之所以得到开展,是得益于我国实行的各民族共同发繁荣发展政策的推动,也是民族团结的必然结果和客观要求,体现了民族团结的内在动力所作用的结果。“教育经济效益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它的实现过程与物质生产过程不同。其实现过程既涉及教育内部经济效益的提高,有最终体现在企业生产过程之中,同时还需要社会环境的改善。”[11]。虽然三角田小学实行双语教学在当地现当下的经济效益尚不是太明显,但“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我苟种之,如神用之,举事如神,唯王之门。”[12],三角田村近些年开始涌现出了大量大学生,三角田村小的双语教学功不可没,培养出了不少优秀的学生,并得到到当地群众的赞誉,同时也使得人们一起学习进步,关注自家家乡的发展与繁荣。这也是双语教学体现在民族团结下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结果。
(一)促进文化繁荣
“在很大程度上,环境只是一种潜能,它只能通过适当的行动才能够使这种潜能成为现实,环境并不具有必然会影响个人的固定属性……行为可能创造出环境条件,并且调节着对环境的影响。”[13]。苗族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包括了政治、经济医药、文学、艺术、建筑等各个方面。由于苗族历史上没有自己的文字,文化传承和宣传都以口耳相传为主,民族文化丰富但却很难用最直接的文字来作为宣传,文化在宣传和传承中难免出现失真和流失的情况,而进行了苗文汉文双语教学以后,特别是像有了苗文教材《小学苗语文中部方言(xaox xof lelx hmub hveb fangb diongb)》之后,书用用了大量的汉文和汉文记录的关于现代科技和大量苗族特有的服饰、节日、苗药、建筑等等文字记载以后,学会语言和文字的人们就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重新认识自己的民族文化,文化的觉醒和自觉使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得以更好地呈现在人们眼前,更好地传承和宣传自己优秀的苗族文化。
(二)促进社会和谐
“教学不仅仅是一个认识活动系统,还是一个社会活动系统……他们作为教学过程的社会情景,给教学活动的参与者以各种影响。”[14]。双语教学是教学和人的结合,教学活动融入到了社会中的各个阶层之中,小孩、大人、老人教师等不同的人们都在双语教学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扩充了人们知识面的情况下,对社会成员的意识形态的统一性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三角田小学的双语教学顺利开展以后,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他们一边说苗语苗文,一边学汉语汉文,使以往只会说苗语而不会说汉语的现象迅速减少,只有个别上了年纪的老人不会用汉语交流。而教师通过苗语向学生们及群众们传递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苗族群众的政治思想水平,人们对异文化表现出了喜欢和更包容的民族心里。使群众体验到了各民族间的平等气氛,提高了苗族群众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安定。
(三)促进民族团结
推行民族语与汉语并重的双语教学,是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一种手段,符合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语言不仅是文化的载体,也是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三角田小学的双语教学使苗族学生更好地学习汉语和了解自己的民族文化,苗族学生了解了自己本民族刺绣、飞歌、芦笙、节日等优秀的传统文化,有利于苗族学生从小就树立起传承和保护自身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意识基础;同时也使汉族学生了解丰富多彩的苗族文化,丰富了汉族学生精神世界,增进了彼此的了解,促进了学生和老师社会群体间的了解。使双方更加懂得了尊重彼此的文化和风俗习惯,彼此融入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文化氛围之中,进一步促进了民族之间的团结友爱。
(四)促进经济发展
三角田主要经济形式是普通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这里普遍种水稻、玉米、油菜等,长期以来,对外引进技术和实行新兴产业在这里都比较少见。但近年来,这样的情况已经得到了较好的改善,三角田小学的双语教学使学生能够更快速地学习更多的文化知识,包括苗文化和汉文化,由于许多少数民族群众由于没有文化、看不懂汉文科普读物,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发展又较为缓慢,但学生学习文化和传播之后,许多人慢慢通过交流学习互助,也学会和掌握了诸如杂交水稻的栽种技术、牲畜家禽的饲养技术等实用技术后,普遍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事实证明,自双语教学开展以来,通过双语教学的教育,学生学习成绩进步,考上大学的比例越来越大,参加工作后给予家乡回报和带动家乡的发展,形成了一条教育成才发展的健康的发展模式。
(五)促进教育发展
三角田小学开展的双语教学具有明显的教育功能。“民族语文进入学校开‘双语文’教学,大大促进了学校学生‘三率’的提高,在以母语苗语为主要交际工具的苗族地区,儿童在入学前大都不通汉语,甚至很少听到别人说汉语,一入学就要学习汉语汉文,由于没有语言基础,很难消化吸收,学生往往对学习不感兴趣,成绩提高很慢,从而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的提高。开展‘汉语文’教学后,通过对比教学,学生利用苗族文字给汉字注音释意,帮助理解,从而大大提高学习水平和激发了学习兴趣,学生就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15]。三角田属于偏远农村山区,由于历史原因,这里的教育发展一直相对缓慢,而在引进了双语教学模式之后,学生学习情况明显有所改观,学生对学习更有兴趣,成绩整体得到提高,升学率进一步提升。促进了当地的教育发展,培养出了更多的人才,提升了当地群众的整体素质。
实践证明,双语教学模式有利于提高学校的入学率与学生学习,有利于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的普及度,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社会能否按可持续方向发展,就取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人),因为人是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人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中心,’因此,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必须要靠人的力量来完成。”[16]。双语教学成功帮助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入学,尽快走出语言的束缚,更好地尽快地掌握现代科学知识,成为家乡有用的人才,给家乡的发展带来新的希望和生机。双语教学能够促进了民族教育的进步与发展,进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双语教学是教育系统中重要的一种教学方式,同时体现了教育在民族团结政策中的实际运用,服务于全国各族人民,促进民族团结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稳定和谐社会,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是我国教育体系里一道独特的靓丽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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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属于当代艺术范畴,它使公共空间的艺术与社会公众产生相互影响,体现着公共空间民主、开放、交流、共享的一种精神和态度。与古典艺术和现代主义艺术相比,最显著的特征在于其公共性。“公共性”作为公共艺术的核心理念,对公共艺术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提挚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公共艺术中所体现的价值取向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当今,公共艺术媒介的多样性赋予了公共艺术造型无限的创造力,也营造了更为生动的公共艺术环境。“公共艺术”这个概念的价值和意义,不在于它是什么形态,事实上,公共艺术可以采用各种方式来实现,诸如建筑、雕塑、绘画、公共设施;它也可以是地景艺术、装置艺术、影像艺术、高科技艺术、行为艺术等。本文由公共艺术中的表现媒介展开,对城市文化价值的实现以及当代公共艺术作品存在的缺失多个角度探讨公共艺术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公共艺术所体现的价值取向。
公共艺术被界定为,处于公共环境之中、以诉诸公众为目的并为公众所认可、所接受的艺术。公共艺术的核心理念是彰显具有普遍价值意义的社会公众文化,倡导健康的审美意识和公共精神。同时通过公共文化领域的艺术实践去推动公众的社会理想及主人翁的观念意识。
但实际上,公共艺术这个概念是来自西方背景的概念,无论在国外还是在今天的中国,它的使用,基本上是被限于在美术或视觉空间艺术领域而非所有的艺术领域的。从逻辑学上说,这个貌似“全称判断”的概念,实际上是一个“特称判断”。所以,公共艺术其实是处于公众可不受限制地自由流通的公共环境之中并与该环境相协调、以诉诸公众为目的并为公众所认可、所接受的长久存在的造型艺术。
公共艺术是存在于公共空间的艺术,在当代文化的意义上与社会公众发生关系的一种思想方式,体现公共空间民主、开放、交流、共享的一种精神和态度呈现。
2.1时代特征
比较不同时期的城市公共艺术可以看出都具有独特的个性魅力和时代特征。
过去,公共艺术大多采用名人、英雄、政治家的英姿树立于广场公园之中,雕塑背后一个个教育和激励后人的了历史故事。但这对于今天层层生活压力之下的人们未免过于沉重。现代人呼唤具有平易近人、轻快活泼的公共艺术作品。所以,公共艺术正追求着一种与人对话,让人浮生联翩的艺术效果,让公众自己去解读作品。
就公共艺术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特点,揭示了在多元化的社会发展影响之下城市公共艺术的新思潮。
2.2地域文化
可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养一方文化。”我们可以说一方文化孕育一方雕塑艺术。最通俗的做法是当今众多公共艺术项目中选择诸多的当地文化历史名人,或是在雕栏玉砌中借用历史图案,以及挖掘当地历史典故、神话传说等等,加以形象化展示,以此标注“具备了丰富的人文精神”。其实,所谓人文精神的体现仍应重在对当代族群的普世关怀方面。让公众最大化地享受到公共艺术所带来的潜移默化的文化育惠,让公众在公共艺术中感受到身心愉悦并能够唤起人们心底集体向善的情怀,让公众在公共艺术中增强自身民族自豪感与公民自主自律精神以获得共生,让公民在公共艺术中切实体会到其中所具有的公众性与参与意识,如此,才是人文精神的要旨。
3.1传统媒介
传统意义上的材料媒介有如木材、金属、泥料等,这些材料的使用由来已久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的材料可归纳为土属类、金属类、综合类三类,来分析说明传统媒介作为装饰语言的特质与表现。土属类包括所有从土地而来的物料如泥质、石质、木质等,土属材料让人感受到自然界的包容、和谐的特质,具有强烈的亲切感。例如朱乐耕教授的环境陶艺作品,即他在麦粒美术馆前的大厅里制作的一幅七米高,十七米长的杰作――“生命之光”,以瓷材质的美感来追求一种凹凸的光影效果,其视觉上的冲击力使人感到一种生命内在力量的勃发和颤动。而金属类包括不锈钢、铜、铁等,具有经久耐用的特征,与建筑环境相得益彰。综合类材料包括所有化纤合成、塑料、硅胶等,基本取自工业应用。
3.2新媒介
随着现代艺术的蓬勃兴起,引发了材料的变革,艺术家们开始认识到材料不仅是可视的、可触摸的,而且还是可嗅的。从有形的材料到无形的材料、从客观的具象到主观的抽象表现,促使艺术家找出与个人独特语言相适应的材料和技术手段,而形成多元化的格局。
声、光、水、雾等媒介作为造型语言的出现给城市增添了灵气,也丰富了我们的视域。光被作为公共装饰艺术品造型的主要媒介,利用光丰富的色彩及层次感与传统媒介的巧妙结合,能产生更为丰富的视觉效果。如著名导演张艺谋的《印象刘三姐》,就被称其为“世界上最大的山水实景剧场”。这正是新媒介综合运用巧妙的典型。
3.3超媒介
超媒介是在传统媒介、新媒介的基础上,借助于多媒体、网络来接受和传播信息,它是非物质性的表现媒介。相比传统媒介、新媒介的公共艺术品,超媒介更多的是强调自身语境的重要性,与环境的关系表现得较为模糊。超媒介更多的是强调自身语境的重要性。如城市广场的信息牌、指示牌等,设计者考虑得更多的是画面的广告性、信息量以及画面的装饰性。而公众的心理需求、画面形式、颜色等信息语言与环境的关系却不尽如人意。
所以,不管是传统媒介、新媒介,还是超媒介,媒介本身所带来的信息与表现公共艺术品语境传递给公众的信息是不同的。在公共艺术品的表现上,它融合创作者的思想观念而传达出文化信息。这种信息随着不同创作者的不同观念、不同文化素养、不同阅历、不同表现方法而呈现出不同的语境。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及用不同的方法去挖掘、发现公共艺术品表现媒介的意义、审美价值以及在作品中传达出的思想,对公共艺术品的创作是非常重要的。
湖南一带是楚文化的发源地之一,这块土地上孕育了灿烂的湖湘“淳朴重义”、“勇敢尚武”、“经世致用”、“自强不息”的文化。这种精神也深深地影响着公共艺术理念。近几年来,长沙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雕塑也有长足的进步,为美化长沙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城市雕塑的题材和类型也逐渐丰富,突破了过去纪念伟人、英雄人物等为主的单一叙事模式,进而呈现了多元格局。并开始走向和贴近人的生活。一些反映民族的,地域的,历史的雕塑频繁登场,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作品。
如黎明创作的大型纪念性雕塑《青年毛泽东》于2009年12月26日再长沙橘子洲落成,他创造性地还原了一位领袖青年时期的外貌形象与精神气质,是一件可以激发民族奋斗精神的当代文化纪念碑。作品中所隐含的中华民族英雄主义精神,是其他中国当代艺术作品所不能替代的。这件作品只有在当代环境下才能产生,借助周围的自然环境更见丰富、增强了作品的英雄主义精神内涵。可以看出他对于纪念性雕塑创作所进行的感性与理性、学术性与时代性的思考,可以看到在当代语境下,大型纪念性雕塑创新得可能性。这对当代纪念性雕塑走向有更深层的现实意义。
公共艺术不仅仅是把艺术设计展现于公共空间,它还要求艺术设计具有与社会大众进行对话的可能。一方面,公共艺术要能够产生与大众沟通的艺术语言及展示形态。另一方面,公共艺术不一定都要求具有观念上的前卫它同样可以表达人类恒常的理性与普通情怀。在多层次与多元化的文化时代,公共艺术具有较为独特和明显的文化价值,恰恰是它与所在的文化背景一道,被社会公众引申出更广泛的话题,并载入公共文化生活的视觉记忆的核心中,体现出公共艺术的“公共性”及“公共参与性”,体现出公共艺术与社会所产生的双向互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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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代美国文坛举足轻重的作家之一,乔伊斯·卡罗尔·欧茨获得的殊荣难以胜计:6次入围美国国家图书奖、3次普利策奖提名、29次欧·亨利短篇小说奖、福克纳奖、菲茨杰拉德文学奖终生成就奖……她在1963年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之后几十年来笔耕不辍,共有作品集159部,囊括小说、诗歌、散文、剧本、书评、传记、文艺理论等多个领域,体裁包罗万象、风格不一而足。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心理现实主义在欧茨作品中的具体体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在现当代的欧美文学流派中,心理现实主义占有重要的文学地位。心理现实主义是在现代主义文学和现实主义文学结合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心理现实主义的作品中现实心理化与心理现实化是一对有机统一的表象表述关系。欧茨是心理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对其作品的研究对中国学术界走向国际化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
乔伊斯?卡罗尔?欧茨(Joyce Carol Oates,1938-),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自1963年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北门边》(By the North Gate)以来,一直活跃于美国文坛,迄今为止已发表长篇小说四十余部,另著有多部短篇小说、诗歌、戏剧、随笔、文学评论等文集。1970年以长篇小说代表作《他们》(Them)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
欧茨经历了小说发展史中的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时期,她在结合、吸收传统的小说精华之后,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把现代主义与现实主义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发展了心理现实主义,从而开始从事心理现实主义的创作。欧茨小说中的心理现实主义是对西方文学史有重大影响的文学形式,对欧茨的创作进行研究,可以在了解世界文学的基础上,探寻中国文学的发展之路,推动中国文学的国际化。
心理现实主义作为一个对西方有深远影响的文学流派,其形成的过程也是经过多位文学大师慢慢发展而来的。心理现实主义最早的文学表现形式是理查生、卢梭、斯泰因等大师的伤感文学,伤感文学的发展是心理现实主义最早的文学表现形式,为心理现实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由伤感文学发展到心理小说是心理现实主义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心理小说的代表人物包括福楼拜、司汤达、陀思妥耶夫斯基等,心理小说为心理现实主义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心理现实主义真正成为一个文学流派得到评论界的认可是19世纪末,著名小说家亨利?詹姆斯对心理现实主义的文学做了系统的理论阐释。亨利?詹姆斯除了对心理现实主义做了系统的理论阐释以外,还进行了自觉的创作实践,而他也因此被称为心理现实主义的开创者。在他之后,心理现实主义经过塞林格、欧茨、厄普代克时期达到了最为辉煌的时期。
1 心理现实主义在《我的妹妹,我的爱》中的体现
《我的妹妹,我的爱》是欧茨众多作品中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属于欧茨的长篇小说系列。《我的妹妹,我的爱》是根据1996年美国轰动一时的瑞姆森谋杀案改编而来,小说《我的妹妹,我的爱》中主要围绕一个6岁的童星被杀害而展开,约伯奈特?瑞姆森因参加选美而出名,但是此后不久被杀害于家中地下室,案件在大家焦急的等待中却一直没有侦破,最终成为美国当时的一大悬案。欧茨针对这一真实的故事,根据对受害者哥哥的心理路程展开了描写,在受害者哥哥斯凯勒的心理路程的背后是整个社会悲剧的缩影。
小说通过对哥哥斯凯勒心理路程的描写,揭示了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社会的真实状况,当时的美国社会都是利益的追逐者,利益在生活中已经成为生活的全部,也因为这种追逐名利造成了很多家庭惨剧,而家庭里的儿童就是这一代家庭惨剧的牺牲品,因为成年人的道德滑坡、贪慕虚荣、漠视孩子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在这一时期,很多家庭的孩子成为了家长追逐名利的工具,完全忽略掉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在这一阶段是重要的生长期,因为长时间的缺乏关心、爱护,最终导致孩子出现了心理疾病的情况,很多孩子不得不依靠药物来维持生活,更有严重的孩子不得不接受心理疾病的治疗。
在欧茨的《我的妹妹,我的爱》中,欧茨采用了“内聚焦”的描述方式,即主要通过小说中斯凯勒的心理活动而展开,斯凯勒也在小说中充当了叙述者的角色,通过斯凯勒的叙述把小说的各个情节串联起来,在进行情节描述的时候,欧茨选择了现在和过去交叉进行的方式进行展开,还在叙述中通过插入一些难懂的段落和语句表达了因为斯凯勒的父母的行为导致斯凯勒长期的紧张和压抑。
2 心理现实主义在《那年秋天》中的体现
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讲述的“时间”是由一个个场景累加而成的一条有效的延长线,也就是“空间时间”,但是这并不是传统哲学意义上所讲述的绝对时间。这是一种连续性的状态,其中的每一种状态都与未来、过去有着紧密相关的联系,也是我们现在所讲述的“心理时间”。它不但遵循客观时间的各方面特性,同时还带有很强的主动性,与过去、现在、未来有着一定的分界,可以选择回流、跳跃、切换、拼接等等,却又很容易失去。在一般情况下,要对心理时间及时快速的掌握,作家需对人物的性格特征以及心理现象进行有效准确的掌握。在《那年秋天》这部小说中,它不但进一步排斥作家以一种的“全知”的上帝视角对小说中的一些人物以及他们的思想进行评价和干涉,还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分析得惟妙惟肖,所以说,《那年秋天》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这也是这部小说受到欢迎的主要原因。
当代,传统家庭的婚姻遭遇到各种危机,婚姻和道德约束力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无视,由于这一现状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是十分令人堪忧的。欧茨借助杰明这个人物角色进一步将小说的主旨揭示,他不但羞辱了艾莉诺,而且讲述了自身的经历,进一步戳破了艾莉诺很难以忘记的“虚伪”爱情。文中的所谓的强烈的感情其实只是男女双方共同违背了家庭伦理道德所造成的罪证。在小说中,欧茨并没有将这个第三者多加批评,而是把她作为关照对象,在突出主题时,也不缺少女性作家该有的悲悯之心。
在她的笔下所描写出来的艾莉诺不但是那个直接闯入别人家里和别人偷情年轻漂亮的女孩,而且还是个害怕孤独的情妇,在她年老色衰时候,遭到别人的抛弃,同时那个一夜成名的诗人,在他63岁的时候却遭到抛弃,被现实狠狠地沉重一击。与传统小说相对比,心理现实主义小说比较容易刻画出一些具体的现实人物,传统的小说所描写出来的人物性格特征大概都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着一定的关系,而心理现实小说比较更加容易凸显一些人物的真实性格,将他们的性格特征、爱好兴趣进一步刻画出来。
3 心理现实主义在《表姐妹》中的体现
《表姐妹》是欧茨最近年来的一篇心理现实佳作,全篇都采用书信体,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两名接近六旬的老年妇女一年来的书信往来。整个故事的具体情节如下:芝加哥大学的生物人类学教授芙瑞达?摩根斯顿,近期发表了一篇有关于少女时代犹太集中生活的会议记录篇,这篇记录引起很多人们的关注,在社会上掀起了一片狂潮,这本书被一名老妇人偶然看到,通过小说中摩根斯顿教授对犹太种族的追杀的表述,丽贝卡猜测对方是自己失散多年的表姐,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挂念着表姐,并且时常写信给她,和她一起回忆往事,希望有一天姐妹能够相认。可是摩根斯坦教授却十分残忍地拒绝了她,最终丽贝卡的坚持打动了芙瑞达,两个人开始用书信互相倾诉童年的悲苦和凄凉,芙瑞达开始逐渐接受这个妹妹,当两个决定相认的时候,丽贝卡却患上了不治之症,这篇小说虽然结局不是那么尽如人意,但是却从一定程度上表述出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心情感以及对一些社会现实不满的情绪。
这篇小说虽然篇幅不是很长,但其所体现出的写作技巧却是独一无二的。每一句话需要作者仔细琢磨。这29封信看起来就是普通的信件,却深入揭示出大屠杀带给犹太民族的大灾难,这场灾难使很多幸福的家庭毁于一旦。小说通篇所采用的书信形式分为两个主角,分别提供出不受任何干扰的叙事空间,使读者在阅读这些信件中,根据写信人的语气就能进一步推出写信另外一方的心理变化以及情绪变动。此外,欧茨所采纳的双重叙事的写作手法,使这篇小说的情节发展更加复杂,这对表姐妹在和对方讲述自身过去所发生的一切事情时,双方以交叉进行叙述,为了进一步讲述“犹太大屠杀”事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入了层层深入的空间解读,使作品在无形之中加深了阅读的深度。从小说的表面上上看,讲述的是两个姐妹在认亲的故事,其实深入一层的含义则是反映出犹太大屠杀对很多个家庭所造成的伤害,这种伤害给两个姐妹的心理上、身体上留下了不可抹灭的阴影。
回顾心理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历程,笔者认为,欧茨对心理现实小说有着很大的贡献,主要贡献有:
(1)进一步丰富了心理小说的写作手法和写作技巧,从当代主义以及时代作品借鉴了很多的现代因素,比如象征、意象、荒诞、切换视角等等。笔者认为,欧茨所写的小说,最令人感觉到惊喜的是,在读者的视觉体验上以及字体排版上,欧茨是独一无二的,比如在《狐火:一个少女帮的自白》和《大瀑布》中,欧茨运用黑体字来掌握人物的内心变化;在小说《我的妹妹,我的爱》中,则采用大量的脚注,用很多黑体字做点缀,字体大小也不同,同时又运用一些星号做标记,与小报媒体的格调有几分相似;
(2)在对象描写的选择上,亨利?詹姆斯所了解的基本都是自己圈内的人物,茨威格喜欢分析别人的极端人格,但她所关心的人,又都是一些普通的平凡人,这些人的贪婪、虚伪、孤独、固执等等心态,都是当代社会每个人都具有的,都曾经体验过及经历过,她洞察现代人的精神世界以及观察当代的心理状态,不但深入研究,而且还十分准确;
(3)欧茨最喜欢从一些古旧的故事里、体裁中获取灵感,将这些古旧的故事写成当代的故事,她所出版的一些短篇故事小说,大多数都是将一些著名的小说巨匠的故事借助自身的想象将这些真实发生过的故事重新进行编写,根据小说里的人物性格为他们编写出一个适合他们性格的晚年。不管从哪方面上来讲,欧茨在心理现实主义突破方面以及表达技巧方面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她是一个非常敢于突破传统并且能够实现自我超越的作家。她在进行写作叙述时,没有单纯地运用熟练的技巧来进行人与物的叙述,而在通过不断地创新新的创作技巧来实现自我超越。她在其所创作的小说中,为了要为小说营造出一个戏剧化效果,会结合小说发展的需要来选择不同的人物、不同的环境,并且通过她娴熟的创作技巧把所有与之相关的人物、环境、事件进行有机的结合,这样的一个创作方式在其后期的作品《大瀑布》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欧茨在吸收、借鉴传统的基础上,结合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的文学方式,把心理现实主义文学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使得心理现实主义文学流派成为了当时最为重要的文学流派,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对欧茨心理现实主义文学的研究,让我们了解了美国小说的写作技巧,这也对我国文学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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