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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类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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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类论文范文一:关于的对策论审计期望差距的解决策略毕业论文结论范文

【摘要】 本文以审计期望作为分析的重点,将审计期望理论结合实证进行分析,通过采用案例的方式进行研究,力求探索缩小审计期望差距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审计 期望 差距

审计活动是一种提供特殊公共服务的活动,其提供的最终“产品”是一种审计信息。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主体会根据各自对审计信息的价值取向对审计工作质量做出不同的评价,如果审计人员不承担满足社会公众的期望的职责,审计就不能够存在。审计界只有满足审计期望,以社会公众为服务对象,提供符合社会公众所需的高质量的服务,才能奠定审计界生存的基础。

一、审计期望差距形成的背景及概念

对审计期望差距的讨论被认为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麦肯锡·罗宾斯欺诈案。在此后的70多年里,国内外学者对审计期望差距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

审计期望差距(the Audit Expectation Gap)概念自美国的科恩在1978年首次提出以来,至今已有三十多年,并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审计期望差距是指社会公众对审计应起的作用的理解与审计人员行为结果及审计职业界自身对审计业绩的看法之间的差异。波特在1993年将审计期望差距定义为社会对审计师的期望和审计师实际执业水平之间的差距,由合理差距(Reasonableness Gap)和执行差距(Performance Gap)两部分构成。

在国外,最早提出审计期望差距成因的是美国1974年设立的审计人员责任委员会。该委员会在调查审计人员责任过程中指出,造成审计期望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审计界没有对该国商业环境的迅速变化做出相应的反应,没有与这种变化保持同步的发展,审计期望差距存在的责任主要不在审计报告的使用者,而主要在于审计准则的明确性和谨慎性还不够,审计人员所采取的审计方法的有效性还不够。

20世纪90年代后,各国学者开始尝试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审计期望差距进行研究,以期对审计期望差距的分析更具客观性和实用性。其主要代表是新西兰的波特(Porter),其采用结构分析法,经过调查量化分析了审计期望差距不同要素间的具体差异,发现总的期望差距中16%来自于不符合准则的行为,50%的差距来自于准则的缺陷,34%的差距来自于不合理的期望。

在我国,对于审计期望差距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期望差距的形成原因和解决办法上,通过相关审计人员的长期研究和努力,提出了在注册会计师方面,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活动的主要执行者,由于其自身的特性,注册会计师的某些行为和做法与审计期望差距的发生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社会大众方面,提出审计期望差距来源于公众期望与执业界期望的不同关注点,因为关注点有极大的差异性,使得审计期望差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在审计准则方面,从审计准则的有效性得出结论, 尽管公众作为个体可以不考虑审计成本,但对于一个社会来说,过高的审计成本所带来的收益未必能补偿其所花费的成本,所以,审计的质量标准应符合效率原则。

二、审计期望差距的内涵界定与构成要素

1、审计期望差距的内涵界定

根据麦克唐纳委员会的审计期望差距模型(见图1),可以将审计期望差距的含义界定为:在特定的环境中,社会公众和审计师对审计存在的认知差距,这种认知差距包括由于审计环境导致的认知差距,以及社会公众和审计师的认知模式不同导致的差距。

2、审计期望差距的构成要素

根据图1的期望差距分析模型,进一步分析审计期望差距的构成要素,将审计期望差距的构成要素分为审计准则缺陷、审计业绩缺陷和认知差异。

(1)审计准则缺陷。审计准则缺陷是指现实中理想的审计业绩与现有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师应当达到的审计业绩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是一种合理期望。现实中理想的审计业绩是“可能的准则”的体现。在“可能的准则”向“现实的准则”转化的过程中,审计准则的制定会受到制度环境、准则制定主体的性质、制定程序、制定的倾向、有限理性和制定时滞等因素的影响。

在银广夏事件中,包括被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内的个别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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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独立审计准则没有引入风险导向审计,致使签字注册会计师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却没有发现银广夏管理层的舞弊行为。

(2)审计业绩缺陷。审计业绩缺陷是指实际的审计业绩与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业绩之间的差距。审计师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由于受到执业能力、选聘与付费权、非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质量控制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实际的审计业绩未能达到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业绩。

从1985年以来,安达信一直从事安然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经安达信审计的会计报表,未公允反映安然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安达信审计的安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际上并不可靠,安达信对安然公司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

(3)认知差异。认知差异是指社会公众、审计师和审计准则制定者的认知不同。社会公众对于审计业绩有过高的期望。这种期望脱离了客观条件的支持,是一种主观的愿望,因而是不合理的期望。社会公众的过高期望和过低感知构成了社会公众的认知差异。审计师对于自己的审计业绩也存在着感知错误,这形成审计师的认知差异。准则制定者在理解和把握社会公众期望,并将之转化为审计准则的过程中存在认知差异。

Cenco公司舞弊案从1968 年一直持续到1981年,该案支持的理念是,如果管理层舞弊,则审计师不应该因为未能侦查管理舞弊而被判决支付赔偿金,同时该诉讼案使审计界坚信,只要审计师执业无过失,即使没有侦查出客户舞弊行为,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而这又与一直以来在公众心目中的审计师的职责产生了差异,即认知差异。

三、缩小审计期望差距的治理方案

1、审计准则与监管力度缺陷方面

(1)不断完善审计准则。在审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布过程中,需要与国家战略、基本制度和相关制度协调,调整审计准则制定机构,充分进行公共选择以达成公意,进行有限理性选择,使审计准则能够真正的满足社会需求,起到规范审计工作的作用。 (2)加强对审计信息真实性与透明度的监管。其有助于减少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的信息不对称,提高相关使用者的信息获取能力。减少审计诉讼案件的前提是会计信息的相关使用者拥有充分、可靠的信息。透明的、真实的信息揭露是会计报表的相关使用者行使决策权的前提,也是监事会计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行使监督权的保证。

2、审计业绩缺陷方面

(1)强化审计的质量控制。首先应提高CPA人员素质,社会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只有造就一批同CPA审计工作相适应,具有一定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的审计人员,才能有效地缩小审计期望差距。具体措施是:提高政策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现有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

(2)审计人员必须保持对审计环境的敏感性。了解客户及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各方面情况是缩小审计期望差距避免法律诉讼的重要工作。在实施审计前,应了解下列环境事项并保持敏感性:对整个特别是本地区的财政经济状况及其变化发展的趋势深入了解;了解现有的政策、法规对客户的经营管理所产生的影响及其程度;已制定的审计专业标准及其适用状况如何;已掌握的审计知识及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

3、认知差异方面

(1)加强审计工作流程的透明度。借助媒体,对审计工作中,公众质疑的问题以及案件进行回应,并责成相关人员承担责任,与社会公众真诚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报道调查结果,使人们对审计工作有个主流印象而不至于陷入流言蜚语、妄加猜测的混乱境地。还要通过媒体大量报道对事务所的监管以及审计人员如何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使公众了解审计并且理解审计,引导人们将斥责转变为开拓未来的理性讨论。

(2)增强审计人员责任意识以及对审计知识的普及。只有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公众中普及审计知识,才能使审计人员与公众能够换位思考。在工作中,审计人员会站在公众的角度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在公众中普及审计知识,也能使公众与审计人员进行良性沟通,理解审计人员的工作难度,纠正对自我的过度关注和自我服务偏见,认识到自己和他人出现错误判断的可能性。

总之,近几年来,随着一系列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虚假案的发生,CPA职业的社会威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广泛质疑,CPA审计质量差强人意成为有目共睹的事实。本文剖析了审计期望差距的成因,旨在希望帮助审计职业界找到解决审计期望差距的途径。一方面,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使其免受不合理指控,加强对他们的保护;另一方面,加强CPA执业能力,将审计结果向公众的期望靠近,达到双赢,同时也可以促成审计准则的修订。

【参考文献】#p#副标题#e#

孙双全:审计期望差距的成因分析及FullDomain}对策建议[J].财会研究,2012(9).

董佳:关于审计期望差距问题的探讨[J].交通财会,2009(7).

[3] 崔东顺:对审计期望差距影响因素的思考[J].经济师,2012(10).

[4] 李雪、张帆:审计期望差距的成因及校正路径的探讨[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1(4).

财经类论文范文二:分析浅析浅析证券市场审计信息披露的几个不足论文

【摘要】 本文首先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证券市场审计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了解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内幕;另外,又从六个方面深入论述了证券市场审计信息披露中所存在的问题,为我们今后证券市场审计提供了科学依据。

【关键词】 审计市场 披露 审计信息 年报

一、证券市场审计信息披露变迁

我国自1990年和1991年沪、深两地建立了证券交易所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信息披露的法规,初步形成了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上市公司审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不同层次的法规。其中,较为集中的披露要求是在定期报告制度中,尤其是《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报准则》中有关审计信息披露的要求更为具体。《年报准则》自1994年实行,已经过1997年、1998年、1999年、2001年和2004年的多次修订,从审计信息的披露方面来看,信息披露逐渐充分和完善,体现了对独立审计的更高要求和审计信息对证券市场的重要性。

1、重要提示中审计信息披露。《年报准则》1998年修订稿首次要求在重要提示中提醒投资者注意阅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详细说明。这一披露要求其目的是引导投资者注意阅读和利用审计信息,同时提醒社会公众对审计师的监督。

2、董事会报告中审计信息披露。《年报准则》要求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有关审计信息,其特点:从1994年试行稿开始就强调在董事会报告中报告注册会计师的变更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和CPA的变更信息,到1997年明确要求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原因、程序及披露情况,在1998年修订稿改为在重要事项中集中披露聘任、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情况;从1996年开始要求在董事会报告中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及事项的说明。”到1998年已扩展到对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这一披露要求一方面体现了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的增加,另一方面体现了审计师、管理当局对投资者的各自责任。

3、监事会报告中审计信息披露要求。1997年《年报准则》首次要求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或解释说明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到1998年全国扩展到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发表独立意见。1999年修订稿要求监事会要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应对事项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所涉及的事项作出评价,明确说明报告是否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1999年修订稿要求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监事会应就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说明明确表示意见。这种由单一发表独立意见改为对财务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和对董事会的说明独立发表意见,即双重意见,这些变化体现了监事会的基本功能,强化了监事会的职责,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

4、重要事项中审计信息披露。1994—1997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并且从1997年开始取消对审计师变更要求。2001年首次要求披露报告年度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情况。2002年度报告起披露审计任期信息这一披露要求充分体现了事务所与客户的关系,以及监督者对CPA独立性信息披露的高度重视。

5、财务报告中审计信息披露。从1994年《年度准则》试行稿就强调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从事证券资格的CPAC出具,1995年进一步强调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两名具有证券资格的CPA;要求披露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披露审计意见全文。这些披露规定充分体现了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质量要求以及披露的全面性和公开性的要求。

二、证券市场审计信息披露中的问题

1、审计报告信息披露失真。2001年,有关部门共抽查了16所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份审计报告,并对21份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审计调查,检查发现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71.43亿元,涉及41名CPA。这些事件多数都与CPA职业道德有关。另据对1994年第1期至2001年第11期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的统计有34个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案例中,定期报告审计过程中出具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重大遗漏的有20个,占54%,融资过程中涉及审计报告失真案例15个,占41%,由此可见审计报告信息失真的严重性。

2、审计报告中独立性信息的披露不充分。尽管审计报告指出审计依据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独立性信息,但很概括,因为大多数投资者并不了解独立审计准则。在披露形式上,审计报告放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投资者会误解审计报告是管理当局对投资者的报告。年报摘要中规定如果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可以披露意见类型不需要全文披露,此举虽节约了披露成本,但是投资者不阅读年报正文,单纯从年报摘要中是得不到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提供的详细信息。从审计报告的标题中看,缺乏独立性信息。审计报告标题无“独立”术语,这种标题给投资者一种错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缺乏独立性。由此,审计报告披露的内容与方式有待改进。

3、支付事务所报酬的披露不具体。《年度准则》2001年修订稿第四十八条新增披露报告年度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一方面反映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效率,另一方面反映问题。但是,目前支付事务所的报酬的披露还不具体,并无详细披露审计业务支付费、咨询业务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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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例以及支付方式、支付日期等。

4、审计师变更披露不详细。《年度准则》2001年修订稿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应披露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有正常合理变更也存在异常变更。变更理由的充分披露,不仅体现审计师同行的职业责任,并且也向投资者提供审计独立性的信息。更加有助于审计报告使用人确定已审报表的可信性。但是,目前披露的聘任和解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网址、时间,历史上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的记录不详细,甚至缺少。另外,事务所内部CPA的委派变更信息也无披露。事实上某一CPA长期为客户服务可能影响其独立性。因此,时常更换委派的CPA并对其助理人员的适当监督,有助于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提高。较为详细地披露事务所的变更和CPA更换情况,有助于社会公众对事务所内部控制的评价。

5、董事会、监事会对审计意见的说明。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中披露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信息,这是公司治理机构对独立审计信息的反映,同时也是就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信息公司自身的揭示。至于董事会报告中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真实,尽管制度规定有监事会对非标准意见说明发表独立意见,但从披露实务看监事会报告可以说是100%同意董事会报告的说明。监事会对此说明是否真正发挥其监督功能,董事会报告的说明及监事会报告的意见CPA是否接受,如不可接受,CPA还需披露何信息,这是《年报准则》未涉及的问题。我们还认为CPA还应就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中的意见发表意见,这虽然加大了审计师工作量和审计师的责任,但对投资者进一步理解非标准意见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有益。另外,董事会报告对非标准意见的说明应从定性、定量两方面分析说明非调整事项金额对会计报表整体影响的严重程度,这种说明实际已潜在反映CPA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因此,明确披露CPA的审计重要性水平的区间,有利于投资者及监管部门的监管以及CPA审计的质量。

6、缺少审计风险信息的披露。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与CPA对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主要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审计风险水平控制的高低,一方面反映审计的质量,另一方面反映审计责任。目前实务中,实际审计风险往往高于期望的审计风险,结果导致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出具虚假错误的审计报告,帮助公司财务造假。因此,实务中缺少期望审计风险、实际审计风险,审计失败的比例的披露,实质上是审计质量信息披露的不充分。

【参考文献】

孙静:论证券市场管理中的会计规范[M].上海财大出版社,2008.

谢德仁: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J].审计研究,2011(4).

[3] 朱荣恩:证券市场独立审计研究[M].上海财大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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