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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随着人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意识越来越明显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保险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

保险专业毕业论文篇一:《保险学专业论文》

论文关键词:保险业,财产保险,发展历史,现实意义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广西产险行业产生、发展、壮大的历史脉络的系统梳理,提出了对这一历史进程的基本认识,并以此为依据,对当前产险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为正确认识产险行业发展形势提供了另一视角。

广西财产保险的经营起源于上世纪初,至今已走过近100年历史。回顾广西产险业产生、发展、壮大的历史,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产险业走过的历程,对于我们正确看待当前广西产险业发展形势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广西产险业发展历史回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变迁,广西产险业发展历史按时间段落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上世纪民国初年至1949年。1914年,上海联保公司和美商北美保险公司在梧州设立通讯处,开办火险和水险业务,是广西财产保险业务经营的开端。这一时期,尽管广西产险业发展方兴未艾,但由于国民经济基础较差,且时局动荡、军阀混战,经营险种较为单一,业务量也比较小。各机构主要是适应防范交通运输风险的需求,开了办水险、运输险、流动火险和兵险等相关业务,在一定程度促进了经济运行。

第二阶段:1950年至1958年。1950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成立,同时经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标志着人民保险业务的开始。当时的财产保险业务以企业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为主。由于主要实行强制投保,保险覆盖面比较高。如到1952年底,广西全省应参加保险的单位共2471个,投保率达到85%。然而,在“左”的思潮影响下,1958年广西的国内保险业务陆续停办,保险机构相继撤销。总的来看,在这一阶段,面临着国民党政府留下来的“烂摊子”,保险公司作为当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在支持广西经济恢复、推进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阶段:1980年至1989年。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国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启动了农村改革的新进程,保险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1980—1989年,广西保险业在中断22年后迅速恢复。十年间,财产保险业务从无到有,保险险种进一步丰富。这十年问,广西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由1980年的317万元增加到1989年的1.9亿元,年均增速达到57%。

第四阶段:1990年至2002年。1991年6月、1994年6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南宁代理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南宁办事处(后均更名为南宁分公司)相继成立,广西保险业从此进入竞争阶段。1998年开始至2002年,根据《保险法》确立的产、寿险分业经营原则,广西三家保险公司相继完成产、寿险机构业务分离,广西产险业专业化经营正式形成。这一时期,财产保险产品不断丰富,产品分类更细化,适应了广西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需要。2002年,广西产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4.8亿元,较1990年增长了5倍多。其中,1990—1999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8.3亿元,是前十年总和的11.4倍。广西产险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大提升了。

第五阶段:2003年至今。十六大以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人均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广西产险业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网络更宽,覆盖面更广。2008年末,广西产险市场主体已达14家,分支机构1133家,一个广泛覆盖城乡,国有公司与股份制公司协调发展的产险市场体系正在形成。2008年全行业累计向社会提供财产风险保障1.28万亿元,其中承保汽车98.4万辆,保险覆盖面达到了87.77%。

二、对广西产险业发展历史的认识

广西产险业发展的历史既是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自身实力不断壮大的历史,也是自我不断调整、提升的历史。这近100年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说明:产险行业只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改革创新,才能实现自身的又好又快发展。这是我们通过广西产险业发展历史回顾可以得出基本结论。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首先,广西产险业的产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商业保险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广西产险业的发源地梧州,1897年被辟为x~#t-通商口岸后,逐步扩展为广西最大内河港口和商埠,出口总值超过广西出口总值的一半,是上世纪解放前广西经济实力最强的城市。当时的梧州“大船尾接小船头,南腔北调语不休”,云贵川帮、广帮、湘帮等大商巨贾云集,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日益繁荣,社会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各种风险特别是货运风险也越来越集中,自然在广西最早诞生了产险业。

其次,广西产险市场格局的变化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解放初期,保险公司作为当时的经济管理部门存在的。1951年中央政府颁布《关于实行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财产强制保险及旅客强制保险的决定》后,广西政府发出通令,在全省要求按期实行强制保险。可见,在当时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履行着财政的“保障职能”。既然履行着国家机关的职能,独家垄断经营是理所当然的。80年代保险业恢复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人保公司逐步改制成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同时,保险市场准入逐步放开,对外开放大跨步推进,一批股份制产险保险公司相继进入广西市场,保险业务经营也完成了产、寿险业务专业化经营的转变。财产保险经营这种由垄断到竞争、混业向专业的转变,正是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三,广西产险业经营模式的转变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上世纪50年代,在计划经济背景下,作为财政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财产保险主要承保法人团体,因此,其一般通过行政命令以强制、直销方式推进。这既较好地保证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推进,财产保险业务本身也实现了较快发展。1950年,广西财产保险业务开办第一年实现保费收入16.5亿元,第二年即实现保费收入208.7万元,1958年,广西国内财产保险业务规模超过了500万元。改革开放后,财产保险的国家保障属性逐步淡出,保险需求多样化、分散化、个性化的特点日益明显,产险业多年来单一的直销方式,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大部分业务的强制推进更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因此,产险业探索并实施多种营销方式势在必行。近年来,随着人世后经营管理理念的更新以及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个人营销、专业代理、兼业代理、网络营销、电话营销等新的业务发展模式不断涌现,促进了广西产险业的进一步发展。

最后,广西产险业险种结构的调整适应了保险需求的变化。上世纪初,广西处于大西南与粤港澳百货出入的枢纽地位,运输业特别是航运业较为发达,同时,广西经济较为落后,也要靠运输保证物资供给,因此,运输业成为广西经济发展的命脉。此时,保险业即主要开办火车及公路运输险、水险、流动火险、兵险等业务,满足了当时经济发展的要求。解放初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施城镇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发展社会主义工业是当时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此时,保险公司作为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以经营企业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为主,为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1950—1958年九年间,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924.4万元和975.2万元,占同期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35.1%和37%。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机动车辆保险便逐步成为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1986年,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达~12787.7万元,占1:L49.4%,首次超过企业财产保险(2611.6万元)称为财产保险第一大险种。十六大以来,随着私人汽车拥有量大幅增加,机动车辆保险需求进一步增长。2008年,全区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达N3o.5亿元,占比超过70%。可以说,从历史和经济学的观点看,广西产险业险种结构的变化,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对保险需求变化的适应,是有其内在合理性的。

三、对当前广西产险业发展形势的认识

当前,广西产险业发展形势总体是好的,但行业自身运行当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突出问题”:一是发展速度偏慢的问题。与全国相比,广西产险业增速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2004—2008年保费收入年均增速为19.7%,低于全国平均值3.3个百分点;2006、2007和2008年增速全国排名分别为第32、2O和25位。二是险种结构单一的问题。近年来车险业务占比达到70%左右,且呈现逐步上升趋势,一些中小公司车险业务占比超过了90%,而企财险、货运险、工程险、责任险等当前市场需求日益增强的险种占比较低。三是经营效益不断下滑的问题。十六大以来,广西产险业保费收入规模逐年扩大,但并没有带来经营效益的同步提升,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不断下降,一些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四是市场秩序难以根本好转的问题。一些业务领域的违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部分地区和险种非理性竞争现象仍然较为普遍。

研究产险业发展历史,正是为冷静看待当前广西产险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而全面认识当前的发展形势提供了另一视角。前述提出,广西产险业通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不断改革创新,促进了自身的快速发展,这一条规律即是对历史的总结,也适用于认识当前行业的发展问题。

(一)广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调整和升级,而产险业市场定位较为模糊,经营覆盖面不广,抑制了增长后劲

十六大以来,广西产险市场主体迅速增加,逐步打破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和平安产险“三足鼎立”的市场局面。但新进入市场的中小公司普遍局限于与老公司在传统领域和地域开展竞争,自身经营特色不突出,没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实施有效的差异化竞争策略,业务发展难有突破和创新。

(二)保险消费者需求日益多样化,而产险业风险管理能力不强,专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导致业务经营较为单一

随着广西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居民消费的不断升级,保险消费者对产险业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求服务范围更广,更要求服务精细化程度更高。而产险业在理念、人才、管理等方面没有做出及时调整,致使业务发展越来越集中于单一险种。

(三)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为财产保险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而产险业竞争领域过窄,致使经营效益逐步下滑,同时市场秩序难以根本好转

产险公司业务经营趋同,必将导致各自盈利水平的不断下降,这是市场经济规律使然。同时,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一些公司不得不采取非理性措施争抢市场,违法违规现象一时难以根治在所难免。

总之,当前广西产险业在发展中产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最终源于自身没有很好地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这种状况如果不能有效改观,将不利于广西产险业的科学发展。

近年来,广西提出了“加快建设成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中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的宏伟目标,并在产业集群、交通设施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方面不断出台重大举措,这就是广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和大趋势。广西产险业必须牢牢把握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大方向,不断突破旧有观念的束缚,找准战略定位,开拓发展思路,提升管理水平,加强人才积累,才能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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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毕业论文篇二:《保险公司客户投诉处理系统优化方案设计》

摘要:“投诉处理”是保险公司客户服务工作的重要方面,保险公司是处理客户投诉的一线部门,其工作水平的高低,关系到消费者问题能否得到快速、有效解决。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归纳现今保险公司的投诉处理的模式,挖掘其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以期得出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诉工作的方式路径。

关键词: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

“投诉”,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面临的“投诉”分为两种,一种是消费者投诉,另一种为保险公司员工或者代理人基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代理合同进行的投诉。本文主要是指保险消费者的投诉,是指《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保险消费者所现有公平交易权、知情权、赔偿权等权利收到损害时,保险消费者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保护。

综上,本文所论述的保险机构的投诉处理工作,主要是指地市县域保险公司,当保险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赔偿权等权利受到损害产生争议时,依据《保险法》或者公司制度规定所采取的调查、处理等一系列措施。

第一章 保险公司投诉工作机制分析

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业务经营的最基本的“单位”,最直接面对广大的保险消费者群体,是保险公司作为一级法人机构的延伸,在整个保险合同的运行过程中,它是保险产品的销售者、保险服务的执行者,同样也是保险消费者遇到问题时,最主要的解决者。

1.1投诉信息受理渠道

从总体方面来看,保险公司投诉信息受理的渠道主要分为外部与内部两种,划分标准为是否为保险公司自身受理。

投诉信息的外部受理渠道,一是所在地保险行业协会转办。保险行业协会作为保险公司的自律组织,具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当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功能,从XX年新疆各地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信访投诉数据来看,平均在40-50件左右。协会在受理投诉后,一般会采取协调解决的方式,居中调解,或者交涉案公司处理,并限时得出结论。二是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或者信访部门转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是我国最早成立,也是知晓度较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根据其工作原则与办法,在受理保险消费者投诉后会转交当地的保险公司处理解决。地方政府信访部门的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一般来说仅限于国有保险公司,例如人保或者国寿,方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相同。当然在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投诉时,地方政府也会充当纠纷调解者的角色,协调解决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三是保险监管部门转办。保险消费者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后,属于保险合同纠纷的事项,监管部门一般会交当地的省分公司,由省分公司交所属公司处理。

投诉信息的内部受理渠道,一是上级公司转办。保险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拨打全国的客户服务热线或者进行网络投诉,由总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转交省级分公司,再由省级公司交公司处理。或者是由省级公司接到投诉后直接交机构处理,具体因客户服务热线是否实行全国统一集中管理产生不同的差异。二是公司直接受理。保险消费者以来访为主要形式,向公司反映问题,公司受理进行信访投诉系统录入或者书面登记,然后按照投诉处理程序直接处理,并向消费者反馈。

1.2投诉工作岗位设置

机构受制于经费资源、人员配备等因素的影响,一般不会设立专职人员处理投诉,这里所指的投诉工作的岗位设置,主要是指具有投诉处理职能的人员所处的岗位特性。一是将投诉设置在综合岗。综合岗类似于办公室的作用,主要是处理公司的综合性事务,该岗位人员在投诉工作方面,主要是受理、分办、跟踪处理,并不直接处理投诉,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二是将投诉工作设置在客户服务岗或者理赔岗。寿险公司一般将投诉工作设置在客户服务岗,主要作用是投诉信息的受理,根据投诉内容将投诉事项分流道各个部门,再由客户服务人员统一对投诉处理结果做出反馈。财险公司一般将投诉工作设置在理赔岗,由理赔人员直接受理,并对投诉信息做出处理,并向投诉人直接反馈。三是将投诉工作设置在法律合规岗。其投诉职能的发挥与岗位设置在综合岗相似,不同的是将投诉工作设置在法律合规岗,由法律工作人员处理投诉,可以利用岗位特殊的专业优势,可以从合法、合规的角度把握投诉处理的专业性,保证投诉处理结果。

1.3投诉工作制度规范

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制度,主要是依据总公司或者省级公司制定的投诉处理办法或者程序,不再制定适用本级机构的投诉处理制度规范。但部分机构也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投诉处理规定,一是投诉处理职责分工协作制度。将投诉事项进行分解,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或者各岗位在投诉处理时的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的协作程序,明确责任人。二是重大投诉事项处理制度。一般主要是疑难投诉件或者群体性、突发性的重大投诉件的处理。例如对疑难投诉件的处理,部分公司会成立疑难案件处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公司面临的疑难投诉问题,并拿出最终方案。针对群体性、突发性的重大投诉件,一般是制定突发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时限以及责任人、职责分工,保证突发事件及时妥善解决。三是特殊岗位的投诉工作制度。例如一些公司会制定投诉岗位人员工作制度,要求明确岗位人员处理投诉的方式、流程与时限。制定公司主要负责人接访制度,要求公司主要领导定时接待投诉人,并对投诉事项亲自处理。

保险专业毕业论文篇三:《浅谈社会保险档案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各级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收、支、管全过程中所形成,并被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这些记录能够准确反映一个参保对象从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到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其间所能享受到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

1 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

社会保险档案是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操作的首要载体。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社会保险制度是否能够健康运行。社会保险档案是社会保险办理和服务的记载,是考量经办工作是否依法进行的依据。无论是绩效考核、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都需要依托档案资料。

社会保险档案是服务参保对象的重要媒介。社会保险也是用人单位保履行义务和参保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的一种历史凭证,通过此凭证,社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缴纳范围内的各种权益。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对服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保险档案的记录与民众的社会保障越来越密切,记录着民众享受社会保险的详细内容,服务范围将逐渐的扩大。

做好社会保险档案工作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保证。党和国家提出要建立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毕本内容,也是实现中国梦和改善民生的根本。做好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提高社会保险部门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也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重要历史资料。通过对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分析,可以为保险行政部门制定保险费用的收缴和保险服务的方式提供一些珍贵的历史资料,完善保险管理体制

2 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档案管理制度亟待完善。社会保险项目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保险项目的门类增多,办理社会保险的人数只能多,保险项目经办机构所形成的的各种图标、文件和凭证等数量越来越庞大,档案管理的难度增大,管理的范围增加,保管时间的延长和保存方式的多样化等,缺少统一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在繁杂的档案管理中,由于能力和技术有限,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

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社会保险办理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文件资料如身份证、死亡证和收入证明等都来自于其他社会职能部门。这些资料可以直接从这些部门单位的网上进行下载,大量的数据资料堆积造成了档案资料的膨胀,部分单位部门的档案信息形成封闭式的管理方式,档案资料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限制了档案信息的闲置浪费。社会保险机构本身的信息化程度不高,限制着档案资源的信息共享和信息利用。

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当前,档案的存在形式主要是纸质为主,计算机信息档案为辅。纸质的档案占据了大量的空间,增加了档案管理的成本,在档案借阅是提供原件或进行复印时,很容易造成实体的损坏,纸质的档案调阅非常繁琐,档案的使用效率比较低。

档案资源利用不够充分。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是档案的整理、归档、阅览、借出和复制。档案仅仅在机构内部和参保人员之间进行传递和借阅,档案跨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比较少,档案的利用性你比较差。档案管理技术的多媒体化、数字化和网络信息化水平比较低,档案的公开性和共享性难度大,档案的保密水平不够,不利用档案信息的利用。

3 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社保局办公区布局,为建立档案室和档案查阅室预留足够空间。投资足够资金购置移动式档案柜和其他设备。配备消防、通风、安全设备。购置档案管理工作必需的硬件设备,如快速扫描仪、计算机等。研发和购置档案管理软件。进行电子档案管理,在电脑公司协助下自行开发管理软件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档案扫描存储起步。移动硬盘构建的数据库,存储参保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档案号、就业时间、缴费情况等)和人事档案信息。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体系。档案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必须加强组织建设,形成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方式,做好档案管理各个环节的协调和沟通,正确有效的落实档案管理工作目标。社会保险机构的各级主要领导要对档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关系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对档案工作进行详细、全面的部署,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员工考核的范围之内。县级以上的社会保险机构应该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和科室,配置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制定专门的管理规章和设置专门的领导机构。

完善制度规定,实现档案管理制度化。为适应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模式,建立一套完备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势在必行。系统化、标准化的档案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可以大大促进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档案局正在制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准备出台一套符合社会保险特点的专业档案管理制度,将在科学界定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中所形成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分类方式等方面,为全国制定框架性的管理依据。

推进资源建设,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积极发挥计算机管理的优势,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选择功能完善的档案管理操作系统,可以实现档案的轻松快捷著录、完整高效统计和快速准确检索。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对于相关协议服务单位联网结算,对通过Internet网上经办产生的电子文件进行档案管理,确保文件的原始性和法律效力。大力开展档案数字化加工,对现存的纸质、实物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在业务窗口对档案资料进行前端扫描。

利用档案资源,提高档案服务水平。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利用。档案利用是档案生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体现。积极开展档案利用需求调研,确定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提高档案利用服务的针对性。及时续编档案索引目录,方便各类利用者调用档案。深入挖掘信息资源,整理汇编政策经办资料,向社会公开现行业务文件。建立社会保险档案信息中心,与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网等实现档案信息共享,建立社会保险档案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社会保险档案信息服务。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 。基础的知识、技能、政治素养、道德素养、管理能力,以及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等,通常情况下是从事档案工作必须具备的能力。档案业务工作的效率、水平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档案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的影响和制约,同时对档案工作整体效能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很多保险部门的档案管理者的水平比较低下,服务意识差,主观能动性不强。因此,一方面,档案工作者必须加强业务培训,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找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且提高自己的创新意识。另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因为信息化的现代,档案管理也由简单的手工操作,转为现代化的管理密集知识型的工作。也只有具备高素质的,掌握现代科技的管理人员才能胜任。

4 结语

总之,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在社会保险事业快速发展的今天,从培养社保档案管理意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档案管理专业队伍、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建立合理的档案管理规划等方面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工作,对于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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