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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障概论期末论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实践发展过程中取得了重大成就。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障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论文范文篇一:《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适应性关系》

[提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出现了很多社会问题。本文就社会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之间的适应性关系进行探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水平;经济水平;适应性关系

一、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够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提供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离不开经济支撑,经济能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一切物质所需要素。比如像日本、美国这些发达国家,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分健全,覆盖比较全面。在美国,居民遇到危机情况可以拨打911呼叫求救,短时间内公民的问题就能得到有效解决,这是其他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难以达到的高度。在非洲、印度这些欠发达的国家,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够健全,总会有小孩因为饥饿失去生命,而政府却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儿童的生命安全。可见,经济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是经济持续发展的保证。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能够使社会始终处于健康、协调发展过程中。中国的GDP总值比较可观,但人均生产总值比较低,根源就在于国人的贫富差距过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提高农村的整体消费水平,扩大市场内需,从而推动经济的增长。此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老百姓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能够解决社会矛盾,稳定社会。整个社会达到相对和谐的状态,更能拉动经济的平稳增长。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关系现状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水平有差别。

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的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均高于乡村的生产总值,城市的人均消费总值也高于乡村的人均消费总值,相应的,城市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普遍高于乡村,比如城市的环境有统一规划,有清洁人员负责城市环境的绿化与整洁。城市有公园,并配备相应的公共设施,为城市居民创造舒适宜人的居住条件;而在农村,农民的垃圾通常是自己随处扔置、无人管理,也没有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对比可以看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社会保障水平高低不同。

(二)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经济发展起步晚,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健全。比如,人们存在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一方面虽然公民的平均工资有所增长,但与此同时,物价也不断上涨,特别是房价的飞涨,很多人成了房奴、车奴;计划生育制度的实施,导致现在的80后和90后都要面临两个人赡养4个老人1个小孩的巨大生活压力,国家却没有相对健全的制度来缓解这种社会矛盾。在看病方面,很多公民表示“病不起”,一个轻微的感冒,到医院去做个检查、拿副药就要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更别说什么大病了。这说明我国医疗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就业方面,很多大学生面临“毕业就失业”的尴尬局面,很早以前一则闹得沸沸扬扬的关于“清华大学毕业生当屠夫卖猪肉”的新闻,还有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在家啃老等新闻报道,这都反映了一定的社会问题。也说明了我国在就业方面的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社会各方面的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

三、在当今经济形势下建立水平适度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根据城乡人民的收入状况、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调整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让社会保障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比如,城市居民的收入高,但物价也高,如果看似不断增加的工资只能勉强与不断上涨的物价持平,这样城市居民的生活压力就会加大,并不能过上和谐舒适的生活。根据经济的发展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求物价部门根据居民收入情况和消费情况对商品价格作出规划,防止因物价过高导致居民生活艰难的局面。

(二)构建城乡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是一个庞大的生活群体,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社会财富再次统筹分配的作用,为农村居民和生活没有保障的居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这样能够缩小城乡的贫富差距,构建社会和谐。比如,现在实施的田地补助保障措施,就是保障农民在自然灾害的意外情况下,尽管没有收入来源,但有政府的补贴来维持生活。又比如农村合作医疗的举措,就是为农村居民看病求医承担一部分费用,为他们的健康提供资金上的保障。

(三)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

一方面要使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到农村及边远地区,让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这种社会保障福利。比如,山区的孩子上学难,政府应该派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详细了解山区的情况,根据当地的情况健全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山区建设学校等,让孩子接受教育。此外,也应该建立相关的教师志愿者保障制度,鼓励城市的年轻教师去山区支教,提高山区的教育教学水平;另一方面社会也应该建立全套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居民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享受到社会保障,比如从就业到住房、从医疗到养老等等,使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

(四)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

政府在合理的情况下,应该增加社会保障方面财力的支出。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社会稳定、文明和进步,更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平衡和稳定是极为有利的。比如,现在最紧要的住房难和看病难的问题,政府可以加大这两方面的资金投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针对住房问题,可以推出经济适用房这些社会保障措施;针对看病难问题,可以发放医疗卡等社会保障措施。

四、结语

社会保障的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样社会才能稳定发展。政府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相应的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让更多的公民享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福利。

主要参考文献:

[1]李东.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5.3.6.

[2]杨翠迎,何文炯.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04.1.1.

[3]陈婷婷,陈元刚.重庆市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研究[J].现代商业,2014.6.15.

社会保障论文范文篇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

[摘要]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暂时在政策制度、制度运行效益、违法违纪和道德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存在着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价标准、范围和积累的经验不足、绩效审计手段落后等问题。为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我国应采取树立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运营公示和监督管理、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的现状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近几年,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绩效审计进行了有益尝试,形成了目前暂时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现状,主要包括:一是政策制度方面。具体包括基金管理、机构建立、实物管理、经费管理、会计核算等,这些政策与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着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益;二是制度运行效益方面。具体包括与制度相关的资金运行效益和受益人群的受益效益两个方面。前者可分为资金有无沉淀和收支能否相适应两个方面,后者可分为资金支付的金额效益和资金支付的及时性效益两个方面;三是违法违纪方面。据审计署统计数据显示,2010-2014年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涉及违规违纪资金352亿元,一些单位将社保基金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5.95亿元;用于购买汽车等295.74万元;用于平衡市级、县级财政预算1.14亿元;乱报销费用或发放待遇共18.52亿元等问题;四是道德标准方面。有些行为不能看作是违纪违法行为,但是从道德上来看是不可行的,道德标准特别适合于对效益审计中的经济事项的评价,它可以用来从道德层面帮助人们看待不按客观规律、忽视人类生存问题的后果。对于某些事项不能用法律法规限制时,用道德标准加以限制无疑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重要性认识不够

政府部门对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审计不够重视,这里的政府部门主要指的是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的不重视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难以建立和健全。作为一项公共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向政府相关部门上缴的社保费用,政府相关部门利用这些社保费用筹集资金,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如果不足够注重这些社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而审计部门又对此基金的绩效审计也不重视,这将必然导致社保基金的管理混乱,其管理绩效也就无从谈起。社会公众作为委托人的角色把通过劳动获取的资金投资于社会保障,以保障其日后生活所需,而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者则不够重视,没有使社会基金进行安全、完整地运行,没有使社保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得到有效提高。我国审计部门没有意识到社会保障基金缴上来之后被乱占用、乱截留的现象,信息披露制度严重缺失。

(二)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价标准

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的经济性和效果性要求其有统一、规范和科学的评价标准,该评价标准也是作为评价审计经济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为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提供既定的标准。但是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的审计评价中,还没有统一、规范和科学的评价标准。而在国外,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在绩效的审计中建立了统一、规范和科学的评价标准,如美国审计总署早在1981年就制定了严谨和详实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澳大利亚在绩效审计评价方面也对审计相关人员制定了细致的评价标准。我国财政部在1995年出台的绩效指标体系仅对企业绩效审计评价有用。而从1999年开始出台的《业绩效评价标准》、《企业绩效评价操作细则》等文件只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效果性进行评估,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毫无作用。

(三)范围和积累的经验不足

目前,我国对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审计评价的经验严重不足,因此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评价缺乏严重的经验,这就要求我们要立足于现实,借鉴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经验。目前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开展的真实合法性审计主要采用的是财务审计,而绩效审计被引进我国的时间比较短,绩效审计评价没有足够的实践工作检验。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及其政府部门项目繁多的情况下,仍用财务审计的方法对其审计,势必造成对社保基金管理的不准确和不真实。而且,我国政府部门的绩效审计仅针对大型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在社保基金管理绩效中的审计经验不足,将影响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合理有效应用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四)绩效审计手段落后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非常复杂,主要表现在社保设计的人数众多、基金金额庞大、管理周期较长等,这就要求对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绩效评价所采用的技术高,所应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健全和完善。绩效审计没有很好的技术支持,很难应对当前我国社保基金信息量的逐渐增加。虽然我国社保基金信息量的增加,需要更快、更精准的技术手段给予支持。但是我国目前计算机相关软件的会计信息处理能力还比较低,很难有效审计我国的社保基金管理信息。还有很多工作人员仍然采用的是手工查账的方法进行绩效审计。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发出适用性的绩效审计软件,对社保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存在严重的局限性。另外,我国对社保基金管理审计的相关计算机软件也存在很大问题,譬如软件中个个流程相互独立,设计缺陷导致附表与主表之间相互脱节,信息严重失真。

三、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独立性和权威性

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审计人员要有正确的认识,把社保基金审计看作是维护国家社会安定、关乎社会深化改革的头等大事。针对目前社保基金范围小、负担失衡、覆盖面小等问题,必须转变观念,树立主人翁意识和高度责任感,建立有效科学的统一管理体制,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从宏观层面统一支付方法和征收比例,通过综合分析,认真调研,有问题及时反馈于领导。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切合实际地、有理有据地做出汇报,逐步推进我国社保基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同时尽早制定并出台《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法》,使之与《审计法》和《会计法》有效结合,把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工作推向法制化。

(二)加强运营公示和监督管理

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公示制度。该制度可以有效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监督社保相关管理部门收缴和发放社保基金的各项工作,并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其收缴和发放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最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向社会公众详细解析最新的政策法规条文,使广大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政策的变化,尤其是收缴金额、收缴比例的变动,可以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新的政策法规;三是建立参与审理案件及检举揭发制度。吸引广大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参与,让他们关心和了解社保基本状况,强烈要求社保相关管理部门定期向企事业单位及公众公布社保基金的各项收支状况及其管理情况,使整个社会营造舆论监督的良好气氛。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主要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审计人员的培训机制。把培训当做对审计人员的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引导审计人员参与高效培训,甚至出国培训;二是鼓励审计人员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由于我国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还很不完善,其政策制度的变动较为频繁,因此审计人员应当时刻关注社会保障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时将最新法律法规应用于社保审计的实际工作中,必要时可以组建培训班;三是建立审计人员的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能力突出,工作态度认真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这种奖励可以使口头表达,也可以是实物或现金奖励。只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绩效的审计人员素质提高了,才能有效保障我国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应当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其进行现代化管理,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实现专业化。建设一个健全完善的绩效审计信息处理系统,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保障基金的电算化审计,利用先进的科技管理手段,组建一套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且注重信息的分工协作,建立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同时要完善我国社保基金审计的技术流程:一是控制社保基金账户的收入与支出关;二是重视社保基金征集环节的严格审计;三是重视对基金拨付环节的审计;四是重视对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审计。严格清点涉及的定期存单和相应国债,仔细检查存单的登记建账情况。

[参考文献]

[1]MargettsH.Thecomputerizationofsocialsecurity:thewayforwardorastepbackwards[J].PublicAdmixxistration,2007(3)

[2]刘铮,李厚喜.社会保障政策绩效审计研究[J].地方财政研究,2013(8)

[3]孙家棚.浅析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绩效审计[J].经济研究导刊,2015(11)

[4]刘霞.提升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对策相关思考[J].现代商业,2015(23)

[5]史安玲.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现状及发展思路探讨[J].企业研究,2014(2)

社会保障论文范文篇三:《试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内容提要】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改革的内容之一。本文从经济发展和政策取向的角度出发,研究了建国五十年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阶段性特征以及各种保障形式的制度变迁、制度绩效,提出建立与目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力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提议。

【关 键 词】社会保障/农村/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或社区为改善和提高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提供的社会服务及其措施。社会保障水平及其模式受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水平情况制约。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建国以来以选择性的剩余福利模式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直至90年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施行标志着以选择性的制度福利模式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确立。我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刚刚开始建立,特别是农村经济基础还难以适应,如何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是各级政府面临的难题。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集权化保障

解放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中确定了社会救灾救济、劳动保险等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1958年以后农村在人民公社建立了敬老院、合作医疗、赤脚医生等简易的社会保障组织。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是中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掌握重要经济资源并作出经济决策的集权制度,中央集权体制有利于国家集中资源进行重点经济建设,也有利于解决突出的社会保障问题。然而,家庭、市场等经济保障功能基本丧失,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集权特征。

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十分悬殊。我国城乡之间在生产水平、收入水平和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存在着现实的差别,应该说是历史形成的。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城镇居民具有的就业、医疗、住房、退休金等福利措施农民均无权享受。正是由于城乡福利制度的差别,已经严重限制了农村城市化进程。缺乏社会保障的农民只能采取“养儿防老”的措施,农村人口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实现现代化的瓶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使“城”、“乡”的身份趋于模糊,缩小并最终取消城乡差别。

(一)中央集权机制在社会保障中的集聚效应与信息障碍

我国实行的社会救灾制度是一种全民性的剩余福利,其主要针对严重的自然灾害采取救助措施,力求在短时间内迅速解决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具有补偿性的功能。国家不但以其集中的资源在防灾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在抗灾方面也解决了各地区无力抵御的严重自然灾害,通过国家的救济和扶持,基本解决了灾民保障生活、恢复生产的需要。

然而集权体制在信息传达和改革调整等方面的滞后,由于保障渠道单一,其它社会主体缺乏参与的能力,也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1959-1961年间三年困难时期,在浮夸风的影响下,国家一方面仍然保持了高征购指标,一方面仍在大量出口粮食,终于导致了当时由于粮食绝对短缺,市场萧条,城乡人民生活极度困难,普遍实行口粮低标准,大搞瓜菜代食品,全国饿死了3000多万人。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人民公社实行的“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的集体保障制度,保障能力十分有限,集体单位内部的公益金也并不能成为对饥饿的农民提供有效援助的另一个来源,这是为工业化牺牲农村利益的结果。

(二)集体经济破坏了农村传统的家庭经济保障功能

人民公社制度是为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服务的政社合一组织。集体利用其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活动的支配权,首先保证国家对农产品的征购,其次是集体提留的扣除,然后才对工分赋值,从分配机制上仅能应付消费,难以形成储蓄,从而剥夺了农民家庭的经济保障功能。集体经济下农村居民保障形成两种微观补充机制:一是平均分配。农村人民公社长期实行“人七劳三”的口粮分配制度,在消费基金较低的情况下,以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来提高全体居民的经济福利。二是自留经济。容许经营家庭副业生产、自留经济基本使农民具有了自己可以控制的生活来源,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作用,从而为防止大饥荒重新发生提供了安全阀门。以城乡差别扩大换取地区差距缩小的政策,使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三)作为社会控制的社会福利

农村五保制度是适应集体经济形式的集体保障制度。它规定集体经济必须保障农村居民中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者的吃、穿、住、医、葬(孤儿保教),使他们生养死葬都有指靠。联产承包变革过程中以乡统筹村提留形式保证了五保供养的继续性,五保供养一直以分散供养为主,存在供养资金缺乏、供养范围狭小、标准难以落实等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和集体经济的扶持下,农民遵循自愿、互益和适度的原则,通过合作形式、民办公助、互助共济,建立起来的满足农民基本医疗保健要求的农村卫生保健制度。政府利用其资金积累优势迅速建立起了以县医院为龙头的农村卫生网络,并大力开展了地方病、传染病等的预防和治疗;基层卫生机构依靠生产队公益金提取、农民缴纳保健费和业务收入(药品利润)保证了主要经费来源,实现了“合医合防不合药”的合作医疗,基本解决了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大大降低了城乡居民的死亡率,提高了平均期望寿命。

二、过渡经济时期的分权化保障

我国的经济体制第一轮改革以地方政府主导型为主,表现为中央的“放权让利”,地方政府、企业、集体、家庭特别是新兴经济主体,更多地分享了经济增长的份额[1]。家庭经营制度实际上成为农民生活保障的主要形式。这一时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农村扶贫制度的建设,而且强调开发式扶贫、生产性救济,充分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通过经济增长中国基本上成功地解决了农村绝对贫困问题。

(一)家庭经营制度是农民生活保障的主体形式

1978-1984年间,我国农村联产承包变革,普遍坚持土地福利性均分的原则,把土地作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主要手段,将土地这一重要的生产资料的经营、转让及收益权赋予了农民家庭,并且通过土地政策努力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土地的福利绩效足以抵消其效率损失。从而为家庭经济的发展及其保障功能的恢复奠定基础,为农村居民提供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制度安排。

(二)集体福利差距的经济基础

农村集体经济通过乡镇企业崛起与土地资本增值分享工业化利益,为集体福利奠定了基础。发达地区令人羡慕的农村集体福利,是一种建立在外来农民创造的剩余价值之上的共产主义,乡镇企业并没有为其职工提供应该享受的社会保障,这也是其迅速崛起的秘诀之一。而不发达地区农村公共产品成本分摊的累退机制实际上损害了低收入阶层的福利。虽然收入形式的“费改税”实质上淡化了受益原则,提留方式的“乡改村”则有意强化了支付能力原则。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应该由社区内部的需求决定,这是个公共选择问题。给予农民决定农村社区事务的政治权利,是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保障的重要前提。

(三)开发式扶贫的涓滴效应

80年代初开展大规模扶贫工作伊始,我国农村绝对贫困形成的经济因素基于社会因素,主要表现为资源制约的区域性贫困。政府相应制订了以开发式扶贫方式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来实现消除绝对贫困目标的战略。开发式扶贫的效率导向原则,决定了其主要针对贫困地区中处于相对贫困的群体,通过地区经济增长实现利益主要流向绝对贫困阶层的设想很难行得通。实践证明:改造传统农业和开展劳务输出是减缓绝对贫困的两个主要有效途径。为了弥补开发式扶贫适应性效率下降的缺陷,救济式扶贫和社会化扶贫通过更广泛动员经济资源来针对贫困目标人群,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市场经济时期的制度化保障

进入90年代以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课题,社会保障进入制度化阶段。从“治理整顿”开始,到“分税制”、“费改税”等对分配格局的调整,以至政府一系列加强宏观调控的措施,均表明以中央政府主导的第二轮改革已经拉开序幕。同时,国有企业改革引起的下岗问题和国家机构改革引起的分流问题,也迫切需要社会保障这张保护网。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改革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为社会保障制度变迁提供了动力。首先,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动摇了传统社会保障体制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再次,制度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决定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创新。然而我国现有经济水平还难以有效保障农村居民。普遍“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以商业保险方式运行社会保险,超越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大都是国民经济进入工业化发展的成熟时期开始普遍建立起来的。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在农村GDP比重降低到10%以下时才开始实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如美国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时间为1990年。我国1999年6月统计,第一产业GDP比重高达18%,我国农村97.6%的老人依靠家庭养老,而依靠退休金和集体供养的老人仅占2.34%。家庭养老将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的基础。我们实行的“以个人交纳为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实质上是以大数法则规律来解决农民集团内部的跨期转移问题。然而,我国农村居民集团十分庞大,各个家庭又处于不同的家庭生命周期,集资的组织成本十分昂贵。进行农村社会保障是工业剩余反哺农业的高级阶段的主要措施,而且优先在农业雇佣劳动者中建立,然后才扩展到全体农民。我国农村乡镇企业职工、定职村干部、农村义务兵、民办教师等所谓职业保险容易发展的事实,也印证了这条规律。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目前宁夏农村农业户口中无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劳动实现自救)且生活保障困难的特困户(不含现已确定的五保对象)约有7万人左右。显然,目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仍然较低。据我们测算,如果安全解决宁夏农村绝对贫困问题,每年至少需补偿资金7291.2万元;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则每年需投入26243.76万元。而目前全区农村最低生活救助资金约为1322.44万元,仅能保障特困户的基本需求。

(三)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变革削弱了集体经济,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出现“底破线断”局面。新兴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等风险问题,而传统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缺医少药问题。然而,农村医疗保险存在资金筹集困难、保障功能脆弱等问题。据龚向光[2]等人对我国10个国家级贫困县2972户农民的调查分析,贫困地区农民的基本需求为733元,接近调查人群年人均纯收入的中位数750元。其中食品基本需求488元,接近调查人群年人均纯收入的下4分位数473元。可以说,约有1/4的人群因收入低于488元尚不足以维持其基本的食品消费,对合作医疗无支付能力。农民纯收入水平在488元—733元之间的1/4人群处于相对贫困状况时,农民在满足其基本食品消费的基础上,如对其他消费结构做一定调整后,可能对合作医疗有有限的支付能力。而农民在733元收入之上时,对合作医疗有一定的支付能力,这部分人约占1/2人群。

四、对策与建议

通过以上的历史回顾与现状研究,我们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有了比较完整的认识。由于地区和部门主客观因素影响特别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省际农村社会保障进程和水平的差距十分明显。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近期必须坚持农民家庭保障为主体,积极稳妥地推进从以家庭保障为主向以社会保障为主的转变。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化发展进入成熟阶段后,工业剩余反哺农业的产物

我国目前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不发达地区更是处于以农养工阶段向工农自养阶段的过渡时期,建立规范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还不够成熟。在制定农村社会保障方案时,必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分类推进,切切不可超越经济发展水平而拔苗助长。

(二)开辟新税源解决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缺乏问题

国外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而我国目前实行的以“个人交纳为主”的所谓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具有“社会”性质。以商业保险方式运作社会保险,超越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所以民政部门的社会保障往往被农业部门认为是增加农民负担的措施,其制度成本十分高昂,这也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难以开展的根本原因。如何筹措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是其成功与否的关键。国家应该开征或完善税收制度。

(三)调整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

我国农村开发式扶贫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然而,由于目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与分布已经明显缩小,扶贫工作的组织和投资效率也明显降低,国家每年投资巨额扶贫资金而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受益十分微薄。2000年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后,农村扶贫资金使用方向应该进行必要的调整。扶贫资金使用一是集中化,二是多元化,三是市场化。

(四)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组织和制度效率

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增值和高效要求社会保障机构必须廉洁和高效。目前农村居民对有关保障部门的信任感和预付保证金回报的预期值均不高。这也是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工作难以开展的重要原因。应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行政审计和民意监督,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应该建立家庭或个人帐户。

(五)农村社会保障应该依据社会群体分类逐步推进

农村社会保障首先从被雇佣阶层开始,当个体经营者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后,再普遍保障。所以,农村社会保障特别是社会养老保险、退休金制度等,应该优先开展乡镇企业职工、定职村干部、民办教师等职业保险;国家应该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法规中制定制度保护农民工的权利,使他们享受必要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六)充分发挥家庭保障在近期农村居民生活中的主体保障作用

提高家庭保障水平必须依靠增加农民收入水平、减轻农民负担和加强非正式约束三管齐下。增加农民收入应该注重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率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品质。社会保障应该是家庭保障的补充,而不能削弱家庭保障。加重农民隐性负担,将会削弱家庭保障功能,再加上我们行政效率目前较低,反而会耗散掉许多资源。

(七)土地政策必须具备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灵活性

我国农村联产承包变革普遍坚持了土地福利性均分的原则,把土地作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主要手段。改革20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政策较为成功地兼顾了公平与效率的原则。首先必须坚持农村家庭经营制度,这是保持农村土地分配福利性质的需要。其次,抑制乡村权势阶层假借“双田制”解决人口变动后的土地福利问题强化集体所有制的意图。再次,停止“四荒地”拍卖,由政府征用农村社区中集中连片的“四荒地”进行吊庄移民开发,将稀缺的土地资源用来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手段,避免土地分配的两极分化问题。

(八)强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险性质

农村家庭经营制度已经使绝大多数农村居民解决了缺医少药问题,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必须采取“保大”的形式来重点防止因病致贫的风险。贫困区应该主要采取“保大又保小”的补偿方式,非贫困区主要采取“保大不保小”的补偿方式。有条件的乡村农民“保小”也可通过集体福利解决。另外,应该改革农村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形成农村规范竞争的医疗市场,有利于降低医疗成本。

【参考文献】

[1]段庆林.中国农村分配格局研究[J].中国软科学,1998,(11):71—78.

[2]龚向光.贫困地区农民合作医疗支付能力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1998,(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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