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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学生网络行为中的法律意识(汇编4篇)

人是社会和文化的存在物,又是社会文化环境的产物.其中网络属于社会文化的范畴,即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就必须有什么样的网络媒体。因此我们的网络媒体应该反映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法制观,宣传、引导大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宗旨,教育大学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不良的网络媒体传播会使大学生染上不好的习惯,形成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笔者针对大学生网行为中的法律意识和网络媒体如何开展针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传播进行分析和探讨。

1、网络媒体对大学生产生的负面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媒体的表现形式极为丰富,传播各种社会新闻、社会制度、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文学艺术、人文地理和宗教民俗等,对人们的思想行为有着极大的导向功能和教育功能,网络媒体也是一种社会文化,有先进和落后、精华和糟粕之分。它对人们特别是大学生的思想行为起着积极和消极的两种作用。不良的网络媒体传播对大学生起着极坏的影响,严重地腐蚀大学生的思想、产生不良人格和犯罪心理。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开放性和价值多元化的现实,不良的外来思想、文化严重地影响了中国的儒家思想、儒家文化。过去我们的网络媒体忽视了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而是重视网络的经济效益,没有严格审核传播内容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从而严重影响了人们特别是大学生的世界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一些网络媒体过分渲染暴力,色情。暴力色情是指网络上常见的斗殴、谋杀、武力,以及使用各类武器攻击他人的行为,有些看似伸张正义、以暴力对付邪恶,假维护正义之名、行暴力血腥之实的内容,大学生看多了暴力凶杀网络内容,常常会误导暴力情况反应社会现实,以为武力是解决冲突或达到个人手段的最有效方法,给大学生起着暗示作用,长期耳濡目染后,容易使大学生处理矛盾时极易用武力攻击他人。

第二,网络媒体中时常出现关于某某登上了财富榜之类的宣传,这种传播过于简单,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使我们的大学生热衷于经商、热衷于做老板、热衷于赚钱等,做事讲价钱,付出要索取,把自己的行为用“等价交换”来衡量致使认识上出现误区,价值观念发生扭曲。作为网络媒体应该完整地介绍某些企业家是怎样从无到有的艰苦奋斗的经历,他们的背后不知流了多少辛酸的汗水,甚至在绝望中、逆境中他们又是怎样磨砺意志,积极应对,大胆正视,努力创造条件等,使之成为人生旅程的一个闪光点。

第三,一些网络上传播的走秀节目、宣扬了一夜走红的名人、影星、歌星。使我们的大学生热衷于走成功的捷径,甚至以他们(她们)为心中的偶像。而却极少宣传“踏踏实实做一名普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财富主要依靠他们的艰辛创造”。

第四,部分网络广告鼓动高消费,甚至做虚假、伪劣产品广告。把高档奢侈品成为影视广告的核心,播放一幅一幅“穿名牌服装,带名表,有大腕的风度”,“喝了名酒,显示高贵的豪气”。这样刺激着我们的大学生高消费、高享受,而使我们的大学生逐步丧失了中国传统的美德,即艰苦朴素、勤劳节约。特别是虚假、伪劣产品广告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赚钱可以不择手段,这也严重妨碍了大学生诚信品德的形成。

2、大学生网络行为法律意识现状

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对于法律意识的解释,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学者都有各自不同的界定和论述,但不管是什么样的观点,们都必须承认它是个人主观层面的东西。网络是高科技发展的产物,它真正走人们的生活也只是近三十年的事,而网络环境下的法律意识的形成更是最近的。网络上有些人提出了“网络法律意识”的概念,但是至今为止没有人对此概作出十分准确的定义;有些学者浅谈了一下网络环境下提高法律意识的对策,是却没有就此实地调查过现阶段网络环境下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网络的迅猛发展衍生出了被称为“第四空间”的虚拟社会。在这个从小到大,弱到强的虚拟社会中,很多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在这个虚拟社会中一样无法避。中国互联网使用的主要人群是青年学生,尤其是大学生。随着互网在高校的迅速普及,有关大学生上网遭遇侵权或者大学生利用网络犯罪等事频繁发生:网络交友被骗、受网络色情暴力影响对身边人实施暴力触犯法律、用网络传播他人著作权产品牟利等。

3、网络媒体对大学生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因

网络媒体既然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就应该为它相适应的经济基础服务,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网络媒体就应该体现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道德、法律意志。可是我们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没有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问题的重要性。一是过去没有严格把握、审核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传播的内容是否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观、法律意志。没有完善严格的审查制度。二是没有意识到有些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大学生健康成长。三是中央、省、市网络只重视经济效益,如广告的真假不鉴别,广告品位极低不剪除,只要效益给钱就播出。四是有些网络媒体从业人员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严谨的职业作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及综合素质(思想、政治、道德、法律、人文素养)。五是各地网络片面地追求知名度,没有完善行业制度自律机制。

4、提高大学生网络表达行为中法律意识对策研究

我们不仅了解到网络媒体对大学生产生了负面影响是不够的,还应对于可能或者正在出现的负面影响采取积极对策,使这种负面影响降到尽可能最低的限度,使广大大学生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网络媒体作为一种特殊社会意识形态,就必然反映着特定阶级的利益。首先应该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道德价值导向,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其次道德作为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必要补充,它对法的实施起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道德意识还可以提高大学生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提高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它还能够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定的政治局面。再次我国社会主义道德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中国古代优良道德传统的继承和升华。因此网络媒体应是树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强大有力的舆论载体,网络媒体就应该大量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志向;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勤劳勇敢的昂扬锐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高尚情操;求真务实,敬重诚实守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长征精神等。笔者建议我们的各地方网络更应该加强中国优良的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美德宣传,侧重改革开放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让我们的大学生映入眼帘的、冲击耳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伦理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内容。从而不断改变着大学生的认知观念、思维观念和价值观念,消除社会以及过去网络媒体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必将感染着、促进着我们的大学生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社会的稳定做出自己应有贡献。所以网络媒体对思想道德报道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能够唤起大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网络媒体作为一种特殊社会意识形态,不仅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还要大力传播社会主义的法律规范。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本质是一致的,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强调舆论导向,重在调整大学生的内心世界,法律强调规范指引,重在调整大学生的外部行为。过去我们的网络媒体侧重讲解刑事案例,但是叙述过于简单化,虽然方便着叙述者,也方便传播,方便形成热点。笔者认为我们的网络媒体更应该着重法学基础理论的传播,即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法律责任特别是法律后果,同时传播主体的网络媒体更应该有系统性、连续性、时间性。还要加强提高传播者自身综合素质,加强他们的法律知识学习。而且从现实生活中总结、提炼经典案例,将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通过案例和事实形象直观从网络中播放出来。使大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浓厚的兴趣,使他们从小就能接触、学习到法律知识,从而潜移默化地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这样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有着特别重要的预防作用,这也是大学生行为准则的基础,也是他们生存、发展的起码知识和技能。网络媒体通过网络传播法学基础理论应该重点讲解以下主要内容:一是通过法的含义,使大学生理解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强调法的功能有:指引作用、教育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二是《宪法》理论知识,使大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即母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必须履行哪些基本义务。宪法正是通过对国家权力的限制来实现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的,同时要求公民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三是《行政法》理论知识,使大学生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目的就是维护行政管理次序、限制行政权、保障公民人权。四《民法基本理论知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于人身、财产等权力义务的法律规范、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公民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权利(财产权、物权、债权、人身权)、要抓住民法的精髓,结合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通过网络将民法条文的内容一一的渗透在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之中,使之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五是《刑法》基本理论知识,使广大大学生对刑法的内容与外延有一个基本了解,有助于他们正确理解刑法的基本蕴含,即保护国家安全、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社会秩序。帮助他们掌握基本法定犯罪的条件以及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特征、犯罪构成的要件、正当防卫、大学生容易触犯刑法分则的犯罪罪名逐条分析讲解,用大量典型案件结合刑法条文内容一一的讲解: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尤其要强调法律责任,即犯罪的后果,通俗的解释,欠债还钱,杀人偿命,都应当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警戒大学生不能做违法犯罪之事。

总之,随着网络媒体事业的飞跃发展,网络媒体传播以强大的影响力、覆盖力、渗透力和不容置疑的传播优势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庞大的传播系统,对大学生成长产生了巨大的正面或负面影响。我国近来中央和一些地方网络媒体传播道德观念和法律文化比过去重视。这和高度发达的美国相比较还不够,美国大学生从小就开始接受法律知识的教育。我们的网络媒体就更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美德,传播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的理念。最终达到提高大学生道德观和法律意识,从而使他们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知道怎样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又能达到预防犯罪和维护大学生合法权利的双重目的,使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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