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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是不想为一个爱的人,陪着他同甘共苦。如果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只是没有那个人__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2. 那一瞬间,你终于发现,那曾深爱过的人,早在告别的那天,已消失在这个世界。心中的爱和思念,都只是属于自己曾经拥有过的记念。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记念的,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我爱你,这是我的劫难。—— 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3. 爱可以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可以是一辈子的事情,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时间爱上不同的人。不是谁离开了谁谁就无法生活,遗忘让我们坚强!--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4. 她能安排自己,能控制自己,能支配自己。这是爱自己的最好方式。 《八月未央》——安妮宝贝
5. 时光是空旷的海洋。我们像鱼一样,虽然有相同的方向,却无法靠近。孤独是心里隐藏的血液,不管是该或不该,它就是在那里,不必知道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安妮宝贝 《八月未央》
6. 我喜欢花朵,喜欢把它们的花瓣一片片撕扯下来,留下指甲的掐痕,或把它们揉成汁水。我不明白它们为什么会没有血液。这是不知道疼痛的生命,让人陡生恨意。——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7. 不是不想为一个爱的人,陪着他同甘共苦。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只是没有那个人─安妮宝贝《八 月未央》
8. 不知道北方会不会有台风,我喜欢他们呼啸而过的时候带来死亡的窒息,无法预料,自由自在,充满幻觉。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9. 我没有让他看到我身体里面流出的血,我怕它是蓝色的,暗蓝暗蓝的颜色充满孤独的负罪。我已不是童年的小孩,我想我在憔悴和苍老中。可是在我最美的时候,我爱的人不在我身边……《八月未央》安妮宝贝
10. 时光是空旷的海洋。我们像鱼一样,虽然有相同的方向,却无法靠近。孤独是心里隐藏的血液,不管是该或不该,它就是在那里,不必知道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11. 曾经的爱情,偶尔还有淡淡怅惘的回忆。可是时光继续着,一切都好,虽然我们一直流离失所。 —安妮宝贝 《八月未央》
12. 不是不想为一个爱的人,陪着他同甘共苦。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只是没有那个人 ——安妮宝贝 《八月未央》
13. 生命是鱼,生活是水,而灵魂是鱼听到的大海的声音,即使它游不过去。千里迢迢的路途,翻山越岭,漂洋过海。依旧有沉重的现实要去面对和承受。所有的感情都会逐渐的平静和淡忘。 —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14. 如果他能给我带来爱情,那么我的痛苦受他限制。一一一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15. 日影飞去,字入水中。他们因缘际会,轻触对方的灵魂,没说完的话,没做完的事,没看完的电影,一切都曾有过,一切都是空白。倘若时光流转,宿命会有它完满的结局。(安妮宝贝)
16. 时间和破碎的梦想,被埋葬在一起不停地发酵,无法停止。 ——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17. 天空非常的明亮。蓝得像一种疾病。难以治愈般的痛苦的蓝。─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18. 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八月未央》安妮宝贝
19. 对不爱我们的人,一旦付出,就罪孽深重。——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20. 如果一个人在该快乐的时候没有笑容,该哭泣的时候没有眼泪,该相信的时候没有诺言。这个人有残疾的可能。——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21. 没有诺言的爱情,会让人浑身发冷。就像一个人捧了很多木柴在身边,但他的心里没有火焰,无法点燃。--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22. 我说,离别真有这么痛苦吗。如果,我们一直是在离别中,比如和爱的人,和伤害,甚至是和时光……一切有有什么不同。--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23. 不相信爱情。却相信世界的某一处有一个人。一直等在那里。只是不知道会何时何地出现。总是快乐而孤单地等着他。也许这样就可以过了一生。——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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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梗概觉慧逃出家庭后获得了自由,但家中的悲剧还在一幕幕上演。觉新兄弟的继母周氏的娘家人来到成都,要为觉新的表妹蕙完婚。蕙是聪明美丽的女孩,却被顽固的父亲许给荒淫的陈家,大家都替她惋惜,觉新在她身上看到梅与珏的影子,却无力帮助。这时,觉新的爱子海儿不幸病死,他对生活更加没有了信心。觉民与琴则积极参加学生运动,并鼓励家中的弟妹走出家庭。
三房的淑英被父亲许给冯家,她极力想挣脱不幸的命运,甚至想过效仿鸣凤去死,觉民与琴决心帮助她脱离家庭,去上海找觉慧。蕙完婚后过着不幸的生活,很快就患病,因为婆家不肯请西医耽误了医治,默默地死去。蕙的死再次刺激了觉新,也使他开始支持觉民等人的计划。最终,淑英在觉民等的帮助下,被护送到了上海。在《春》的结尾,觉新等人收到她从上海的来信,信中倾吐了她获得自由后的幸福。
巴金刻画了一个女孩如何鼓起勇气走出家门,它无疑给了许多年轻人以叛逆的勇气,巴金因此也成了许多想要叛离家庭的年轻人的“咨询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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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俄国作家安东。契可夫的讽刺小说<变色龙>.故事是讲奥楚美洛夫警官、金匠赫留金和一条小狗的故事:一天在大街上赫留金的手被一制狗咬伤了,奥楚美洛夫警官接报后表示要弄死小狗,但接着有人说狗是将军家的,奥楚美洛夫警官马上爱护起小狗,开始骂赫留金是个骗子,后又听说狗不是将军家的,他又作出一副主持正义的样子,要弄死小狗。这样转折了五次,最终发现,狗是将军哥哥家的,奥楚美洛夫警官教训了赫留金,巴结地命人将狗送到将军府上去。
奥楚美洛夫欺软怕硬,是个不折不扣的势利小人,当听说咬人的是一条普通的狗时,他假心帮助别人,当听说咬人的是将军家的狗时,他立即找借口说狗没有咬人,生怕得罪了有权有势的将军,他认为大官的狗都比普通人重要,他在有权势的人面前摇尾乞怜,却对百姓张牙舞爪。
现在社会上也有这种人,欺负老百姓,却整天对领导拍马屁。
我觉得我做得也不太好,同学犯了一点错,我立刻就提出,老师出同样的错,我提出之前却要犹豫一会儿。
我们不能欺软怕硬,不能做变色龙。
《变色龙》是俄国短篇小说家契诃夫的作品,这个作品写于1884年。正是俄国民意党人刺杀亚历山大二世之后,亚历山大三世一上台,在竭力强化警察统治的同时,也搞了一些掩人耳目的法令,给残暴的专制主义蒙上一层面纱。这篇作品讽刺、揭露的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的警官,而是那个崇拜官爵的俄国社会,是那个穷凶极恶的沙皇专制主义。
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着名的小说里,他以精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见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艺术代表性。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些人。
奥丘梅洛夫先是仗着自己权力,不但没收穷人的醋栗,还摆出官架子。他喜欢权势,渴望权势,并且加以利用来满足自己的心理。一条狗咬了金匠赫留金的手指,奥丘梅洛夫来判案。在判案过程中,他根据狗是不是将军家的这一点不断改变自己的面孔。先是假惺惺地装作正义公正的样子,声称要严惩那只咬人的狗。当人群里有人说那条狗可能是将军家的,奥丘梅洛夫立刻改变了立场,说赫留金是自己弄破的手指,想要敲诈别人赔钱。警察说这也有可能不是将军家的狗,奥丘梅洛夫就连连称将军家不可能有那么寒酸的狗。人群里又有人说那是将军家的狗,奥丘梅洛夫就责怪赫留金被咬是活该。这时,将军家的厨师来了,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奥丘梅洛夫便说这条狗弄死算了。厨师接着说,那虽然不是将军家的狗,却是将军哥哥家的狗。奥丘梅洛夫马上换了一副嘴脸,打听将军的哥哥近来可好,一边称赞那条狗聪明。厨师带着狗走后,奥丘梅洛夫还威胁赫留金,说早晚要收拾他。
小说主要刻画的是奥丘梅洛夫这一人物,从他对下属、对百姓的语言中表现他的专横跋扈、作威作福;从他与达官贵人有关的人,甚至狗的语言中暴露他的阿谀奉承;从他污秽的谩骂随口喷出,揭开他貌若威严公正里面的低俗。同时,作者很少写他的外貌神态,令人可以想象,此人在为了谄媚权贵而颠倒黑白时,竟然是脸不变色,从而更突出了这一人物丑恶的嘴脸、卑劣的灵魂。
作者通过这样一个滑稽却悲哀的人物,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治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把奥丘梅洛夫比做一条变色龙,再恰当不过了,只知奉承权贵的奥丘梅洛夫是沙皇制度下的产物,也是一面反映沙皇黑暗统治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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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离开家到学校住校了,有时间作些其他事情。今天,在新浪翻“恋上一只鞋”的时候,不经意看到有条评论说“不如第三种爱情”写的好,就找来翻看介绍,觉得有些兴趣,于是往下看。不曾想,一口气看到了结局,真的写的很好!
爱情往往在不经意的时候打动心扉,可是要不要开始,如何结局是每一段感情要认真面对的问题。书中的主人公邹雨最终还是做出了难以割舍的决定,真的不容易!我想,每一个人面对爱情和婚姻的不可同时兼得时,做出什么样的决定都是可以理解的。正如作者在最后写的那样:“爱着的人,和睡在身边的人,不是同一个,这是常有的事。把爱她的话,说给别的人听,这是常有的事。想着将来,计划着将来,但将来永远都不会出现,这也是常有的事。所以,我说,人的一生,有时候,就这样,渐渐结束了。别怪我太残忍,不合时宜的爱情,基本上都是同一个的下场。
选择一段感情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结局,用坦然的心去迎接,在该停下的时候不要纵容自己,爱情有太多不理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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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裸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一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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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有种成见,衡量一部言情小说的优与劣,能否猜得到开始与结局并不重要,关键还在于它能否吸引你读下去,并且在阅读过程中是否体会到被感动。以此衡量,九把刀的这部言情小说有望成为近年来言情小说里的翘楚。因为,它竟然在一个早已厌倦了读小说的中年人那里比较轻松地实现了以上关键。
开头的感觉是亦舒的,那个自我评价中样貌平常的叙述者,口气像极了《独身女人》里的林展翘;接下来白先勇的味道若隐若现,对着咖啡店慵懒的老板娘莫名其妙就想到了《孤恋花》,真是“青春枞谁人爱,变成落叶相思裁”;最后,等老板娘讲完她的爱情故事,有好奇结局的听众问:“然后呢”老板娘答,“然后,我就在这里,等一个人。”古龙的名字立刻自记忆深处跳将出来。那种言在意外、回味多重,非古龙莫属。你可以理解为老板娘在这家名为“等一个人”的咖啡店里,可以理解为老板娘正在等一个人,也可以理解为老板娘因铭心刻骨的往事而开设了这家名为“等一个人”的咖啡店并且在这里等一个人。
随后,阿拓带思萤去洗衣店、去看电影、去做家教,他一干朋友的出场方式及行状,无一不是古龙式的。虽然绝大多数武侠小说里都少不掉言情的成分,可想象一部现代时尚言情剧居然可以把古龙的意笔融汇进去,当真是趣味盎然之事。
前半部分更见才情,后半部分落入平常言情剧的窠臼,好在结尾部分设置得还算耐人寻味,尽管属预料之中的石破天惊,一一验证下来,依然能体会到别具一格的小感动。
听说已拍成了电影,预计暑假期间上映,而且请到了曾经的玉女周慧敏来演绎老板娘,有点期待,希望能拍出《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那种水准,而不是如同《海角七号》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那么乱糟糟。
似乎作者在写作的时候就存了拍成电影的心思,叙述往事的时候、交代人物结局的时候,影像感都非常鲜明。
台式国语里口语化语言运用比较多,台湾男生女生的形象因此跃然纸上。台式国语令男生显得较温和,放狠话时都似在虚张声势;台式国语里的女生似乎格外擅长撒娇,所以,即便缺少林志玲那样的花容月貌,对她的疼惜都没勇气减轻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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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阶低,意味着经济地位低,父亲由此形成了自卑心理。这种自卑心理长期存在,难以一下子消除,所以台阶高了,反而处处不习惯,不对劲。
我觉得,人有时不可以太要强。太要强了,失望的频率也会比常人高,当自己的能力不如往常时,总会有明显的失落感,使自己心情不悦。文中的父亲,往常总是不服老,但自从闪了一次腰后,“我”便不让父亲挑水了,父亲也总觉得少了什么。这也是人生的无奈。
我们总说命运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但事实上,生命中总有些事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比如文中的父亲老了,对于这些事,我们应面对现实,并在现实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另外,这篇文章也写出了作者对父亲的爱,单是一句“怎么了呢,父亲老了。”就写出了作者为父亲老了而感到的伤感。
我不由想起了朱自清《背影》中的话“父亲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干了许多大事,哪知老境如此颓唐!”两位老父亲如此的相似,再想想自己年迈的父亲,为家庭为生活又何尝不是含辛茹苦,任劳任怨?还有那些为社会为家庭奉献了一辈子的老人,在老境颓唐之时,他们内心的失落有多少人能够理解和体会呢?关爱老人吧,让他们在失去青春、失去活力、失去健康之时,得到一些温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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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
一个年老的乡村绅士,
怀着伟大骑士的灵魂
苦苦思索着无人能明白的理……
------题记
一个满脸消瘦,面带愁容的小贵族,为了心中美丽的达辛尼娅,他爱上了骑士小说……一匹瘦弱的老马-稷南提、一柄生了锈的长矛,一个破了洞的头盔,堂吉诃德带着桑丘开始了他们伟大的出征。可是时代变了,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他自然当不成骑士了,于是他只得以幻想来实现当骑士的向往,他把乡村客店当作城堡,把旅店老板当作寨主,把旋转的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军队,把理发师当作武士,把胜利取得的铜盘当作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把罪犯当作受迫害的绅士……闹了许多的笑话,吃了无数苦头,直到临终前才醒过来。唉,可怜的堂吉诃德!
然而,堂吉诃德又是伟大的。这一点都不矛盾。由理想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调构成的唐吉诃德气质不是每个人都能具有的,这是一种充满实践勇气和内在热情的英雄气质,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怀抱着崇高信念和伟大理想的唐吉诃德式的人物。堂吉诃德敢于追求自己心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达辛尼娅是只个美丽的梦,但是他努力寻找梦境。她对爱情是忠贞不渝的,即便那只是邻村挤牛奶的姑娘。他有着无比正义的骑士精神,他一心认为这世界需要拯救需要伟大的堂吉诃德。他是那么可笑,内心却又那么认真。
正是堂吉诃德的无能和勇敢,让随同出门行侠的商丘不离不弃。商丘,一个伊壁鸠鲁式的享乐派。朱光潜先生曾经给过他们这样一段评价:一个是满脑子虚幻理想,持长矛和风筝搏斗,以显出骑士威风的堂吉诃德本人,另一个是要从美酒佳肴,高官厚禄中享受人生滋味的商丘。潘沙。他们一个是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是实用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堂吉诃德属于过去,商丘。潘沙却属于未来。随着资产阶级势力的日渐上升。理想的人就不是堂吉诃德而是商丘……或许说堂吉诃德是聪明中的傻瓜,商丘是傻瓜中的聪明一点也没有错吧。
曾经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讽刺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的摧毁,后来,它却成了行将灭之的骑士阶级的史诗。
现在,堂吉诃德骑着华丽的马车到天堂寻找美丽的达辛尼娅了么?
(三)
《堂吉诃德》是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文学黄金时期最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塞万提斯的代表作。讲述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和他的侍从桑丘。潘沙的“游侠史”。
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书中写着,这个瘦削的、面带愁容的穷乡绅,由于爱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找到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他雇了附近的农民桑丘·潘沙做侍从,骑了驴儿跟在后面。堂吉诃德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像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娅·台尔·托波索。于是他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
堂吉诃德的骑士之旅可谓是滑稽透顶了,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直执迷不悟。他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美丽的农家女当成公主,把一家普通的小客店当做被实施了魔法的堡垒。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的形象是复杂而充满矛盾的。他身上既有明显的戏剧性特征,又有鲜明的悲剧性色彩。一方面,堂吉诃德是可笑的。他由于受骑士小说的影响,脱离实际,迂阔顽固,忠于幻想,在三次出游中闹了不少笑话,遭到一连串失败,却仍然想要在现实中恢复过去时代的骑士精神。他用诸如:“天叫我生在这个铁的时代,是要我恢复金子的时代。”之类的可笑话语来解释自己“与众不同”的疯狂举动,让人不禁大笑。
另一方面,堂吉诃德生活在资本主义兴起时期,充满着崇高的理想主义精神,总幻想扫除一切社会不平,这就与客观现实造成了冲突,这一冲突既具有喜剧性又具有悲剧性。这个犯了时代错误的堂吉诃德却要在现实生活中恢复过了时的骑士精神,因而使得他成了一个夸张的、滑稽的、喜剧性的角色。但是作者在种种场合中,反复突出他醉心铲除人间罪恶的这一特点,从而展示出他性格中的高贵品质,即为了追求正义、理想而置身危险于不顾,愿为社会而不惜牺牲自已的生命。因此与单纯的喜剧性角色不同,他又是一个带有悲剧因素的人物。
我觉得,堂吉诃德是很可笑,但是他的可笑却正是他所处的社会的悲哀的最好呈现。堂吉诃德对桑丘说过:“桑丘,让他们管我叫疯子吧,我还疯的不够,所以得不到他们的赞许。”堂吉诃德仿佛从被讽刺的对象成为了讽刺者。
作者塞万提斯以犀利的讽刺笔锋对西班牙的上层统治阶级进行了无情的鞭挞和嘲讽,对人民的苦难寄予了深切的同情。小说揭露了西班牙统治阶级外强中干的本质和彬彬有礼的外表下掩盖着的阴险、凶残的本性。小说中写到官僚们贪污纳贿,买卖黑权,专横腐败的社会现象,好大喜功的国王疯狂的军事侵略,几千名无辜士兵,尽成炮灰。在面临重重危机的情况下,统治阶级以挑起宗教冲突或民族矛盾来摆脱困境,劳动人民被逼迫生活不下去了,只好铤而走险起来反抗。
堂吉诃德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的性格特征正是塞万提斯自己世界观矛盾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堂吉诃德的悲剧也就是塞万提斯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既是性格的悲剧,更是时代的悲剧。他可笑、可爱又可悲。正如小说的结尾所说:“他活着是个疯子,死了是个智者。”不管怎么说,在我看来,就算堂吉诃德是个疯子,他也是一个有着崇高精神境界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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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西顿动物小说全集》后,令我感触到生命的力量是可贵的。
松鸡“红脖子”漂亮、勇敢,可最终没能逃脱猎人的圈套。阿诺克斯:一只从来不迷失方向,飞行能力很强的信鸽,最终被游隼撕食了。老乌鸦:老银斑儿曾经教导过许多小乌鸦要当心隼,但它却被隼吃掉了。
麻雀兰迪:它一样有快乐、忧伤,但它始终没有忘了唱歌。迪普:一只袋鼠,一直在它的城堡里过着快乐的生活。宾果:活泼、可爱的小狗,它和主人有着深厚的友情。
破耳兔和它的妻子将会在这“兔子的天堂”一直生活下去!小战马:一只勇敢、跑的飞快的兔子,在米克的帮助下逃离了“危险地带”。巷子里的野猫向往自由,无论到哪里,都忘不了它的故乡。
威尼佩格狼,为了陪爱它但死去的男孩,不惜用生命做代价来陪伴着吉姆。法国狼王柯尔坦率领狼群给巴黎民众制造了恐慌,可自己和狼群最终死掉了。洛波是喀伦坡上的狼王,最终和它的妻子走过了一生。
母狐狸威克森的孩子——四只小狐狸,只有一只活着。威克森为了不让小狐狸受苦,就给了它一颗有毒的果子。野马飞毛腿,不惜掉下万丈深渊,不惜获得自由。猎人杨松寻找了几个月的公鹿,在和他对视的瞬间,杨松放下了猎枪,公鹿逃走了。
卡普是只忧郁的小熊,自从母亲和兄弟姐妹被猎人打死后,它变得高大威猛,并且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库拉古是一只公山羊,斯克迪是专门捕杀山羊的老头儿。最后老头捕杀了库拉古,做成了标本,老头儿也遭到了报应——死亡。
有一头红毛野猪,脸上吹满了泡泡,于是它被人们称为“泡泡野猪”。泡泡野猪虽然闯了很多祸,但是在危机时刻救了喜欢它的猎人女儿,猎人最终放下了枪。小熊焦尼从小就身体不好,多了一份焦躁和任性,不过它得到了酒店工作人员的照顾,一直到死。
梯图是一只草原狼,妈妈被猎人打死后,它被当做礼物送给了牧场主的孩子们。梯图受尽折磨,不过也学会了许多本领。梯图获得自由后,当草原狼的身影消失了,唯独它的后代存活了下来。托米是一只长着银色皮毛的狐狸,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九死一生,并且结婚生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等等……
这些故事为我们讲述了动物之间许多勇敢、向往自由、忠诚、感人的真实故事。就像书中讲的一样:“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
书中所提到西顿的愿望:“使人类停止虐待野生动物,是我最大的愿望。”
让我们一起努力,来实现西顿的愿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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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这是一本充满了真实情感的小说,写的是80后的故事,但是却和自己的经历蛮像的,只是自己没有小说里的主人公一样的真实、大胆的追逐自己的幸福。
这本小说曾经读了一半,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放下了。但是,里面的故事至今也没有忘记,两年后的我买了书。在奋战了几个晚上,我终于读完了,可是这个过程就一个字形容“咸”。
也许是跟我们90后的孩子隔得时间不是很久远的关系,感觉他们发生的事情和自己的经历也是有几分的相似,也许这是每一个人的必经之路吧!都爱过,只是人和人不一样,有的是像陈寻和方茴那样轰轰烈烈的爱,也有像乔燃那样偷偷地爱(就是所谓的暗恋),但是结局怎么样呢?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这应该是每个80、90后的孩子所经历的吧,我们没有对所经历的事情感到后悔,哪怕当时已经是遍体鳞伤了。如果让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的话,我想我们也会走同之前一样的路。以为这种经历也是一种体会和学习,它让我们从个青少年成为了成年人,一个懂得爱,懂得理解的成年人了。
从前总是认为自己的成长之路总是充满了荆棘,但是在读完了《匆匆那年》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的回忆至少大部分是快乐的么!而且我没有方茴那种勇气,为了自己爱的人,情愿失去作为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东西。
现在会想到之前所发生的事情,不管是快乐还是不愉快的,都觉得是自己的福分,因为它们成为了我成长的养分,(www.quduwen.com/)滋润着我和我的生活。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我活于世上。我不会忘记那刻骨铭心的匆匆4年的。
我们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呢?也许也像书上一样吧,家里条件好的就出国留学或是托人找份好的工作;家里条件不好的就在国内完成学业后,在就业的压力下努力地找工作;也有那种不用工作的家庭主妇,只要照顾家里和孩子就好了。对!等待我们的只会是美好的日子。
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也想流水般匆匆过去,但是我们不会像方茴和陈寻他们一样各奔东西,因为我们彼此铭记,在多年以后,打开那装满回忆的相册时,也会想起我们的匆匆那年!
换了新工作,我反而闲了些,忙得时候不抱怨,闲也要闲的有价值,
看书看电影追电视剧,绝不说无聊。
最近一直在看小说,关于青春,关于回忆,关于最初最真的感情,那些回不去的过往,我从别人的故事中体味着。现在的我们,忙着工作,忙着生活,来不及思考,甚至没有时间往回看。一睁眼,新的一天新的工作,年轻的人们标榜奋斗,买车买房娶老婆,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寻求立足之地;中年的人们标榜责任,赚钱养家,孩子老人一起抓;在这样的快节奏下,停下脚步冥想一会对有些人来说的确奢侈。不过对我来说,发呆的时间还是不少的。刚看完小半岛介绍的《匆匆那年》,真心觉得好。作者九夜茴,北京的80后,本人恰好也是,方茴过去的回忆让我再次回到了90年代末的北京,虽然我比方茴小几年,但没有代沟。
我们一样吃过小豆冰棍吃过雪人导弹,也吃过哈根达斯喝过JOHNNIE WALKER用过信用卡,我们穿过棉衣棉裤白球鞋,也穿过ONLY耐克阿迪,我们读过《雷锋的故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读过《神雕侠侣》《幻城》,我们学过唐诗宋词,也自学过三毛席慕蓉,我们看过《渴望》《我爱我家》《新白娘子传奇》,也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浪漫满屋》《越狱》,我们玩过魂斗罗超级玛丽,也玩过PSP,我们喜欢过四大天王林志颖,也喜欢过周杰伦谢霆锋东方神起超级女生。
她所经历的青春校园生活,我一样经历过,出过板报,编过手链,送过贺卡,庆祝1997年香港回归,建国五十年大庆,迎接新世纪、北京申奥成功,我脑中一直有。青少年犯罪的探讨警示则更深刻,那时的校园环境不比现在,老师还可以随意打骂学生,学生打架更是家常便饭,见血也是窸窣平常,甚至书中李贺的死,在我的身边就有真实的一例,熟悉感一直有。这部被称为“80后的血色浪漫”,以独特的视角真实记录了80后的成长轨迹和他们富有时代感的印记,让人心酸,发人深省,令人回味。
书中有着地道地京片子,读起来很是带劲,用诙谐的语言讲述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方茴、陈寻、乔燃、赵烨、嘉末……他们的青春,他们的爱情,定格在了回不去的匆匆那年。
初恋是纯美的,那时的陈寻纵然光芒万丈,但他心中的花只为方茴绽放,篮球场上所有人的欢呼只有方茴的注视才能让他雀跃,为了能和方茴在一起,他不惜和发小翻脸;为了能和方茴念同一所大学,他放弃了一道原本可以拿分的大题,他这么努力地想要和她在一起,谁曾想年少的坚定换不来永远。
方茴爱陈寻,她的执拗,她的坚定把这份爱深入骨髓。她如此专一,甚至吝啬对乔燃的告别拥抱,可她不明白陈寻的爱何时不见了,为什么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坚守,明明说好永远,为何敌不过一瞬间。陈寻的移情别恋彻底摧毁了方茴,她近乎自虐地在伤害自己。没有陈寻,她不想过的快乐。这种失去,无异于将她的灵魂掏空。
席慕容有段话正好做这个总结:让女人念念不忘的是感情,让男人念念不忘的是感觉。感情随着时间沉淀,感觉随着时间消失。终其是不同的物种,所以——谁又能明白谁的深爱,谁又能理解谁的离开。
(三)
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炸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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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书《呐喊》,这是由十四则鲁迅先生的作品节选,内容非常的好看。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车夫的故事》。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鲁迅夜晚乘车回家在路上看见了伤人,鲁迅认为他和车夫不会下去救人,没想到车夫却停到了伤人旁边,于是便救助伤人,对鲁迅先生说:“您可以往旁边一点吗?”然后鲁迅点点头,于是车夫便把伤人扶上车,拿出医药箱包扎伤口,鲁迅被这一举动深深的感动了。这让我想起学的一篇文章《我的伯父鲁迅先生》,其中有一小节是救助车夫,我想鲁迅先生一定是因为上面这则故事感染了他。
在生活中丶学习中,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我们一定要伸出援手帮助他人,做一个像鲁迅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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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活力,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明白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我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一样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可是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可是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仅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感情杯具是社会的杯具,也是时代的杯具。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到达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证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梦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经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我的正义,活力,愤怒溶入作品。
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了自我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感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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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灯》出来,评者如潮,争论也如潮。我把作品找来看,形成了一些看法。奇怪的是,我已不像往常抓紧写文章,加入到评论者的行列中去,以至拖到现在。这是不是一种迟暮之态。不过,静下来想想,《带灯》还是很值得一谈的。我想谈的主要是《带灯》的思想价值、审美价值、创新点、不足,以及由它所引起的关于当今文学深化的问题。
《带灯》仍然是直面当今农村现实,探索中国乡土灵魂及其痛苦蜕变的作品。贾平凹的一系列乡土作品——《高老庄》《怀念狼》《秦腔》《高兴》《古炉》,直到《带灯》,包容了处于现代转型背景下中国乡村政治经济文化冲突的方方面面,它有一股百科全书式的博物馆气息。就其关注中国乡土日常生活的深度而言,我个人认为,目前还找不到第二个人。它深入到了农民心灵的深处,其信息量之丰富,人性之诡异莫测,映现的基层社会政治生活之盘根错节,以及家庭伦理和乡土伦理之变迁百态,均堪称丰博。严格地说,从《秦腔》开始,贾平凹自觉地放弃了宏大叙事的架构,潜心于“细节化”展示历史生活的方式,他的视角总是喜欢从一粒沙、一滴水、一个针孔眼儿来看这个大千世界;总是从民间最底层的芥豆之微写起,从最细微、最容易被遗忘的角落发现对我们时代来说非常重要的信息。这近似于蝴蝶效应。他在陕南的某条山谷中的小镇上扇动翅膀,辐射波却涟漪般推向四面八方。这是贾平凹的特点。《带灯》同样没有离开这个特点。
在贾平凹笔下,一个小小樱镇,却有那么多的趣事,“镇政府如赶一辆马拉车,已破旧,车箱却大,什么都往里装,摇摇晃晃,却到底还是在走”。樱镇的风俗画徐徐展开,实在好玩,但也并非负曝闲谈,自有内涵,转化得自然。樱镇人生虱子,由虱子的黑与白又引出了皮虱子的降临。带灯这时走来,她想改造乡人生虱子的陋习,没有成功。樱镇历来废干部,乡干部多遭遇不测,但那是干部们自己屁股下有屎,人要有本事还得把人活成人物,如本地人元天亮就当上了省政府副秘书长,成了传奇。据说这与那一场为保卫风水、阻止高速公路穿过、阻止开挖隧道的大战有关;也据说因他鼻子下的两道法令特别长,是当大官的相,他又属龙,手里啥时都冒烟,那叫云从龙,他走路呈内八字,熊猫就走内八字,于是成了国宝云云。这等闲谈不也很有意思吗。
贾平凹的作品,在有限的时空里面,对人物的品质和人物的内涵有细致耐心的描写。它运用大量细节推动,靠细节说话,这就有了进入生活的内部之深。且看乡上经验视频会的布置,多么紧张、多么滑稽;且看马副镇长的浅薄,虚荣、刚愎自用、权欲异化;再看薛元两家的沙厂之争斗,两个乡村强人相争,镇长如骑木马,搞平衡,煞费苦心;唐先生给出了妙招,油滑而骑墙。这些都是新闻里读不到的学问。过去我们说,巴尔扎克在他的《人间喜剧》中给了我们一个法国社会的现实主义历史,这里不妨借用一下,贾平凹以他浩瀚的小说,也给了我们一个乡土中国的现实主义历史,在经济学、社会学、风俗史方面提供了很多翔实的细节。贾平凹的这幅画卷是动态的,中国的乡土与农民是处在不可挽回的式微中、解体中,就好像秦腔不管怎么唱都很难融入现代生活一样。从社会化的角度来看,解体是必然的;从人文传承来看,又是令人感伤的。贾平凹的作品潜在着这种对立性的矛盾和纠结,因其潜在的悲剧性,所以天然地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有些文章认为《带灯》写得过于混沌,其实贾平凹的特点就是混沌,换个角度看,也是一种丰富。也有人说他写得很不尖锐,其实他的尖锐是隐蔽的,所谓“纯棉裹铁”,锥子藏在布里,并不大声疾呼,触及的问题却是深刻的。王后生牵头带领村人告状,其实这个状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影响到某些人的政绩,然而在某种暗示下,他遭到整个镇政府干事们的推搡、殴打,并发展到严刑拷打,场面惨烈。可是这个镇的书记又好像有一种颇为开明的姿态,说什么我不能保证民主,但我要维持稳定;还说我不能保证法治,我要做到清明。其逻辑是混乱的。这就是中国底层某一角的幽暗状。对告状的农民像踢一个小石子一样把他踢开了,能说不尖锐吗?
《带灯》较贾平凹以往的创作,有明显的理想主义倾向,这主要体现在对“带灯”这一人物的塑造上。作品主要描绘她的人格之美和内在的精神追求。作为个人,带灯肯定无法改变现实中的许多问题,她是一种很微弱的力量,但她可以自己发一点光。作品最后的萤火阵,如佛光缭绕,含有象征意义。每个个人的发光,就能汇为民族的希望。这是令人感动的。对于带灯的刻画从两方面着手,一面写带灯干练,能适应世俗,勇于承担责任,在一次特大事故中,她虽已浑身是血,仍在大声叫喊,不要让凶手跑了;另一方面,写她的内心清高脱俗,在一个无法改变现实的环境当中,她只能把自己的精神、理想寄托在给元天亮写信上。这个形象独特、凄凉、美丽、感伤。
有论者认为,比起一些人文宣言掷地有声的作家来,贾平凹就显得缺乏尖锐的思想锋芒、坚定的精神立场和鲜明的价值判断。我不完全赞同这样的看法。我对某些坚守人文精神的作家抱以敬佩,但对文学来说,直接表达出来的思想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一些作家言论激烈并不意味着他的作品的形象世界也一样激烈。文学并不是把哲学思想转换一下形式装进意象和叙事之中就可以完事,而应是通过复杂的艺术形象自然而然地传达作家的思想感情。在我看来,贾平凹真是目前中国作家里少有的敢于正面迎视和试图解释这个巨大、奇特、复杂、纠缠、难以理出头绪的时代的作家。目前中国作家的最大问题是丢失了把握和解读这个时代的能力,无法定性,于是只能舍弃整体性,专注于局部趣味,或满足于类型化。贾平凹也不是先知先觉,但他的作品有潜在的时代性焦虑,他也茫然,却懂得老老实实从细部入手,从最底层写起,他面临着无法命名,或如许多人指出的缺乏思想光芒,缺乏穿透力,缺乏概括力,缺乏宏观把握力,停留在事相本身的问题,但他从未放弃从整体上认识并把握这个时代的强烈追求,这一点殊为难得。贾平凹是有超越性追求的人,与就事论事的平面化模拟写作还是不同的。他胸怀解读我们这个时代的追求,但他同时又没有充分能力解读我们这个时代,这也是一种悲剧性的冲突。
看《带灯》的过程,我经常想一个问题,就是:贾平凹写了这么多年,近1000万字,这种书写的意义在哪里?或者说,他写作的价值在哪里?为什么它是时代所需的,是不可或缺的,或者相反?在碎片化、微博化、浅阅读的包围下,人们还有没有耐心读他的乡村故事,若无,这究竟是他之过,还是时代的原因?我认为,贾平凹从早期的青春写作,到二月杏,到黑氏,到天狗,再到浮躁,到废都,到病相报告,到高老庄直至带灯,他一直在求索着世界背景下的民族化书写,或世界语境下的中国化、本土化写作,求索着中国经验的表达方式。在汉语写作的方式或艺术形式,主要是语言、话语、风格、韵味的探索上,他下过一番功夫。事实上,贾平凹借鉴西方的痕迹不太明显,主要是精神和哲学上的。大家都说《带灯》有很大的变化,其实有一种很重要的变化就是他语言风格的变化。这里面出现了所谓汉魏风骨的表述,有的行文让我想起《世说新语》里面简劲的、明快的、言简意赅的很短的句子。
最近我不止一次地看到,有评者认为,现在有了大量的迅捷而密集的新闻,像《带灯》这样的作品存在已经没有意义,意思是说,关于农村基层的问题,如上访、拆迁、计生、救灾等等,常常见诸于报端,大家都知道了,与带灯每天处理的综治办的事务非常相似。照这种说法,那么有140个字的微博也就够了。文章没有用了,文学作品也没有用了。这里涉及到当今文学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问题。我现在看电视上满眼的后宫戏、潜伏戏、被武侠化了的抗日神剧就想,为何很少看到惊心动魄的、着力表现当代生活的作品呢?我也看过不少的官场小说,我不想贬低所有的官场小说。但我还是觉得相比之下,我读《带灯》完全是在另一个高层次上,我觉得我是在读情怀,读人性的复杂,读情感的微妙,读人生的韵味,读转型时期世态的多变,也是在读我的世界之外的世界。可以说是读美文,读汉语之美。这就进入了文学的审美圈,文学需要一个人学的内涵,决不是有了新闻,还要文学干什么。文学有文学的领域。很可惜的是,人们往往没有耐心进入文学的领域当中去涵咏、体会。
也有论者认为,当今乡村正在解体,在现代化转型中,作为乡土文学的土壤即将不存在了,因而乡土文学也面临终结的窘境。指出乡土文学的困境和呼唤新的开拓当然是对的,但这一判断是不符合生活实际,也不符合文学传统和现实实际的。我国的乡土仍是广大的,作为农业大国,也还是现实存在;退一万步言,即使中国像某些完全没有农业的工商国家一样,中国的乡土文学作为传统也仍然会潜隐而顽强地存在,寻根仍然是不竭的追求。它是基因一样的东西,是无法去除的,只要中华民族还在,乡土精神也就不会消亡。但它的主题会变化,场域会变化,人物的精神构成会变化,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也都会变化,这个变化必然是剧烈的、空前的、深刻的,含有某种悲剧性的,但作为精神家园的乡土人文传统不会断裂和消亡。贾平凹在今天之所以显得重要,之所以在表达中国经验方面为世人所关注,就因为他写的东西关乎民族精神的动向和前景。
《带灯》还是有不足的。我特别看不惯带灯总是给元天亮写信这个设置,我觉得元天亮太具体了,他是个大官——省委,让人觉得带灯这么高的精神境界非要附着在一个大官身上,会不会变成了一种世俗、虚荣甚至有几分幼稚的东西。依我的理想,带灯写信的对象完全可以是一个“戈多”,可以是一个无名的对象,那就是一个精神的宣泄口。她每天闷得够呛,她每天写日记,就是好散文,就是情感的寄托。为什么一定要是元天亮呢?第二点,贾平凹的《带灯》虽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带灯》的情节线索肯定很集中,语言明快、简洁,人物线索的处理单纯化了,也更加吸引人,但是整个的写法还是“一粒沙”的写法。贾平凹完全具备了不只是从“一粒沙”书写的能力,没必要一直不变地采用这种写法,也可以从上层,比如城乡结合来写,甚至把国际的因素拉进来写。这样会有更大的概括力,这只是我个人的幻想。第三,贾平凹近年来一直奉行的是中性的、不做价值评判的、客观写实的方式,就是让生活自己去呈现,生活本身的深刻性就是他的追求,不像有的作家,主观追求明显,世界完全是他主观架构的。巴尔扎克写东西就和卡夫卡完全不一样,卡夫卡的《城堡》不是写现实中的存在,而是我的主观对于现代人困境的形容,我总觉得贾平凹的写法里面要不要有一个主体,一个更强烈的主体呈现出来。《带灯》是优秀的作品,但还是有一点过多地依赖了生活,精神上的超越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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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应该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知道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知道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一定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可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这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现在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现在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不过,本人也经历“”。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可以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不过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可以说确实够快的。不过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写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写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应该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知道,不过呢,我们应该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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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爱读些散文或微型小说等较短的文字,这也许就是现在很多人喜好的“快餐式阅读”吧。确实,这些文章短文短小精悍,在很短的时间读完就会或多或少有一点儿东西触碰到你内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让你有思有感。对于长点儿的小说尤其是少年小说很少读,总感到那是写给少年的,是少年读的。今天读了曹文轩的小说《三角地》,我发现我错了,少年小说只是以少年为主人公,反映少年生活的小说,它所揭示的问题却是整个社会都需面对的。作为老师,多关注这些反映少年生活的小说,对于我们了解学生,走进学生世界会有很多启示。
三角地是两街交汇的地方,“我”就生活在这里。“我”爸爸是个酒徒,妈妈是个赌鬼,“我”是家中的老大。“我”自认为“浑”,最引以为豪的是弹一手好吉他。三个弟弟各具特点,大弟一百个人也没他聪明,但老是捣乱,二弟一百个人也没他笨,考试总得零分,三弟虽只有10岁,却学会了偷东西,只有妹妹美丽可爱。父亲曾经喝醉了酒躺在马路上,让人用小木棍捅,母亲经常赌博熬夜,满眼血丝……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庭,作为家中的老大该承受多么大的压力呀!
后来,老大遇见了一位叫丹妞的女孩子做了朋友,老大开始有了真正的快乐。所担心的事情当然没过多久就发生了,丹妞因为老大家庭的恶劣,离开了老大。读到这里,我无法想象一个生活在这样败落甚至悲惨的家庭中的孩子,刚刚感受到一点温暖的阳光却又要残酷的现实时会怎样。我真担心老大会就此破罐破摔。也许真有置之绝地而后生,也许是心中不屈的倔强,老大在一阵发泄后,选择了勇敢面对一切,勇敢担当起家庭振兴的重担。
当老大不再千方百计惩罚而为二弟的足球梦奔波时,我的心开始颤抖;当老大为三弟找家教老师挣钱挨打时,我的心都碎了。一个人想做一件事竟那么艰难,对一个只有16岁的孩子来说这些根本是不可能承受的!但,老大承受住了生活给他的一切磨难。终于,二弟同样以超强的毅力为足球队增了光,为哥几个添了彩;三弟成绩也好起来,妹妹进学校舞蹈队……阳光终于照到这个被希望遗忘的角落。孩子们的自强感染了父母,父母戒掉了酒和赌,一个破碎的家找到久违的温暖。因为三角地的地理位置好,又坐落在两条街之间,就在三角地他们开了一间咖啡馆,使三角地散发出光芒。
这篇小说中的老大,开始时无论从语言到行动让我首先感到的他是“问题少年”。他张口就说“你说我爸是不是孙子,一大早就喝得烂醉如泥。”“我懒得叫他们‘爸’和‘妈’。”对于弟弟则是变换方式惩罚他们。他生活成长在父亲是酒鬼,母亲是赌鬼的家庭中,烦恼自卑他都自己承受着,没有人可以给他分担。我知道,为什么作者要给老大一把吉他,为什么他的吉他弹得那么好?因为这样的孩子像所有孩子一样需要伙伴。就因为他把吉他当作他的伙伴,他向吉他倾诉自己所有的忧愁,这就是他为何弹吉他出色的原因。我真为他感谢这把吉他。一个人面对压力,如果没有发泄的方式或途径,这个人可能就会垮掉。但像他这样的孩子,生活中是否都会有自己的一把吉他?当他们需要时,我们又会给他们什么?
如果说十几年的败落家庭生活使老大已经麻木的话,丹妮的离开真正刺痛了他的神经。对一个青春期的孩子来说,如果没有外力的帮助,或者就此沉沦,或者从人生谷底向上攀登。庆幸的是,老大担当起本不该属于他的责任。这正是这篇小说塑造的最给人力量、最为感人的坚韧、倔强的老大的形象,它展示了一些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诸多烦恼与磕绊、感悟与惊醒。
小说吸引我的,我首先是被独具特色的语言吸引,但让我深思的却是老大所走过的这段坎坷。我们看到的所谓“问题少年”,到底是怎样的孩子?他们本身就是生活的受害者,我们的教育很多时候不光没给他们应有的帮助,甚至还继续把他们推向更加危险的境地-—被学校开除!当老大最无助时,我们在哪里?生活中向老大一样的孩子,往往表现的很快乐,就像小说处处不为人觉察的孩子的自卑。我最明显感受到在这个败落家庭,没有老大的应有的烦恼。他怎么可能没有烦恼?他们用在人前的那张表演着快乐甚至享受的脸,掩盖着自己内心的痛苦与脆弱。所谓“问题少年”内心的真实想法,作为直接面对他们的老师,我们到底明白多少?。
选择三角地,也许有作者的用意,孩子用少年人的生命力,顽强地生长,他们的这种顽强的生命力就像稳固不可动摇的三角。曹文轩的《三角地》,像一杯涩涩的苦茶,值得我长久的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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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背影》里,朱自清主要写了他爸爸非常胖,行动不便。但对20岁的朱自清疼爱有加,就连买橘子这种事也要自己不怕艰难去干,从这可以看出朱自清的父亲对他非常疼爱,自己再劳累,再辛苦,也不想让他受到一点伤害。虽然这时的朱自清认为父亲这样做没有必要,总想一个人生活,自食其力,但长大后的朱自清回味过去,才体会到父亲这样做的意义,但再想回忆起父亲,却只有父亲一个模糊的背影。
这也让我联想到平时对我无微不至的爷爷。每当我放学回家,都会听到爷爷的电话,而且几乎是天天的6点左右都会来电话,问的问题都是一样的,所以每当接爷爷电话是都是以厌倦的态度回答,经常会出现爷爷说一句,我就恩一下,爷爷再说一句,我在恩一下。但读了《背影》以后,我也明白了爷爷的苦心,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的健康和安全,是家人关心爱护我的表现。
父母的爱是伟大的,家人的爱也是伟大的,他们无时不刻的关心着你,爱护着你,在危难关头伸出援助之手,在你失望的时候给你关切的问候,他可以帮助你重新找回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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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啸山庄》以前看的时候是英文版的,可是短而精。没有这么多的体会,但严格的说,这是部残酷的小说。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人生爱恋的迷狂和仇恨的暴虐,在书里奇怪的集合。披着山林野气的.凯瑟琳心于浑身黝黑,顽固不化的希刺克历夫却又听凭一点点的虚荣似的,与上流社会的林少爷定婚,招惹出几代人都无法偿还的灵魂债。
希刺克历夫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能够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感情的人。在书上是这样描述到:“两个词能够概括我的未来——死亡或者地狱,失去她后,生存将是地狱”!希刺克历夫生命的本能在爱的名义下被扭曲,而死亡这种自毁力量接替而上…
我想杯具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看到那里有种心寒,《呼啸山庄》至此已被他建筑成了充满阴郁凶残气氛的非人性给理性的世界。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整个文学在当年席卷欧洲整整一个世纪的忧郁的情调,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由于而终,并坚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自她自我的选择结果…。忽然我的内心中由然而生:自我和某人格人也是…。唉,回到书上,看看这段蛮喜欢——“尽管现象界杂器不断变动,但生命归根结底是完美的。具有不可摧毁的力量,宇宙的意志不容许任何事物静止不动,它要求不断毁灭,同时不断更生“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感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用世俗的生活画卷了他们对完美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我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应对世界,如何以自我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这样,我们在迈向礼貌生活和感情社会的路上,看到的正式新生命的不屈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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