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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以下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法庭辩论的经典技巧,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能够有所收获!
关于法庭辩论的经典技巧
法庭论辩中的应变技巧,是指当庭审中出现意外的情况或未曾预料到的论辩观点时,机敏地适时采取措施反驳或说服对方的一种论辩方法。这种技巧如果运用得当,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论辩效果。
论辩双方,在开庭前一般都充分估计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和理由,作了反击准备;但在论辩过程中,对方往往会爆发出一引起事先难以预料的论辩观点,而这些论辩观点有些离题万里,有些谬误百出。如果对这种情况听之任之,不但会使论辩走向歧途,而且势必损害法律的尊严,故必须采取应变措施予以对付。
1.直接反驳,拉回正题
在法庭论辩之初,有些公诉人往往脱离起诉书的内容,提出新的起诉意见,从而偏离了论辩的主题;有的辩护人往往东拉西扯,辩护没有针对性。针对这种情况,论辩一方应该立即反驳对方,指出对方的辩词脱离了论辩的主旨,从而把论辩内容拉回到主题上来,例如,在一重大走私案中,公诉人在公诉词中大谈某公司走私案的事实及法律依据,然而,起诉书指控的是该公司的业务员刘某个犯有走私罪。针对公诉人这一违反法律程序的说法,辩护人马上指出:”起诉书仅仅指控刘某以公民身分凶有走私罪,因此本案没有关于法人犯罪的起诉书;刘某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起诉书也没有起诉他应代表公司作为被告人,因此本案没有法人犯罪的被告人;我们没有受委托作公司犯罪的辩护人,而是为个人被告作辩护人,因此本案没有法人犯罪的辩掮人。在既无起诉书,又无被告人和辩人的情况下,公诉人凭什么指控该公司犯罪呢?”这一反驳环环相扣,铿锵有力,不容置疑,紧接着,辩护人就被告人是否有个人走私犯罪行为这一正题进和地无罪辩护,充分反映了辩护人精到的应变能力。
2.追问依据,陷彼窘境
在紧张激烈的法庭论辩中,有的论辩方或是不够沉着冷静,或是低估了对方熟悉法律的能力,情急之下会突然提出一些没有法律依据的论辩观点,这时对方只要洞悉了破绽,就可以采用追问依据的方法,陷彼于窘境,从而取得论辩胜利。例如,在一妨害公务罪案件中,辩护人突然提出”按照有关规定和证据学的要求,超过24小进验伤无效,医院的伤情鉴定是超过了24小时才作出的,所以鉴定没有证明力。”公诉人很清楚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超过24小时验伤无效”,辩护人半路杀出的这一枪是缺乏依据的,于是立刻发问:”请辩护人说明’超过24小时验伤无效’的法律依据何在!”辩护人深知失言,在答辩时回避了这个问题。公诉人乘胜追击,在下轮辩论中指出:”我国法律从无24小时验伤之说,医院的伤情鉴定完全具有证明力。”辩护人在公诉人这种强大的攻势下,无法辩解,因而陷入了窘境。最后合议庭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
3.不辩之辩,击败诡辩
不少刑事案件在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后,犯罪事实已经清楚,证据也确凿充分,因此,辩护人只能根据已查实的出合乎法律要求的辩护意见,以尽可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能撇开事实和法律进行无谓的诡辩。如果辩护人进行诡辩,公诉人除了严辞驳斥外,还可用”不辩之辩”的应变方法赢得论辩胜利。例如,在一抢劫案件中,被告人入室,窃得现金两万余元,未及出走,被事主归家发现,事主堵截被告人,被告人随手拎起一张椅子砸向事主,夺门而出。逃跑中被群众抓获。其行为已从盗窃转化为抢劫。公诉人以抢劫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被告辩护人辩护说:”被告人是推椅子,不是砸椅子,而且其目的是想弄出响声,让事主误以为他正从侧门逃跑,从而将事主引向侧门,以便从正门逃走。被告人主观众上并不想使用暴力,客观上也没有使用暴力,因此,其盗窃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行为,只构成盗窃罪,不构成抢劫罪。”辩护人发表这一意见时,审判长先是一愣,继而稍露不耐烦的神色。因为,辩护人的观点有一明显漏洞,即如果被告人是想通过推椅子将事主引往侧门的话,那么,椅子的去向应是侧门,而且椅子一般不会翻倒,但到过现场的群众曾提到椅子翻倒在正门口。很显然辩护人无视案件事实作了诡辩。公诉人冷静地观察到合议庭的倾向后,确信胜券在握,无需再辩,于是在二轮辩论中简洁地说道:”我们的意见已在起诉书和公诉词中充分阐明,不再重复。请合议庭判决。”由于起诉方鸣锣收兵,辩护方也只好偃旗息鼓,法庭辩论就此结束。结果合议庭以抢劫罪处予被告人刑罚。在这里,公诉人的”我们的意见已在起诉书和公诉词中充分阐明,不再重复”的简单的一句话,既间接地指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极其错误的,又避开了辩护人的无理纠缠,使辩护人无从再辩。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不辩之辩的方法反击诡辩,更能轻松地取得论辩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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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选择法院是必不可少的步骤,民事诉讼法庭辩论案例问题选择法院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如果对民事诉讼法庭辩论案例有不清楚,下面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民事诉讼法庭辩论案例,欢迎阅读:
原告赵小妹是被告赵大刚、赵大民、赵大全的妹妹,四人的母亲王某现今已82岁。2006年,因赡养纠纷,王某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经调解,四兄妹同意王某由赵大刚赡养,今后的医疗费、丧葬费则由四兄妹平均分摊。两月后,四人又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在派出所调处中,四人签订赡养协议,约定:“兄妹四人尊重母亲的意愿,她可以选择到兄妹四人中的任何一家居住,四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母亲不论居住在谁家,从达成协议之日起,关于母亲的一切费用都由母亲所居住家负责,与其他三人没有任何关系。”“母亲过世后,必须征求母亲居住家的同意,否则兄妹其他三人不得前去戴孝、送葬。否则由此原因所引发的吵架、打架等事件以及一切后果均有(由)不遵守此协议者承担。”协议签订之前,王某前往派出所,表达了其愿意居住赵大刚家的意愿。之后,兄妹四人便在上述协议上签字确认。2008年1月29日,赵小妹以该协议是自己为让母亲早日过安稳日子,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为由,向江阴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
法院判决,上述赡养协议约定“母亲过世后,必须征求母亲居住家的同意,否则兄妹其他三人不得前去戴孝、送葬”,有悖于善良风俗,应认定为无效,协议的其他部分有效。
点评
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婚姻法》规定的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内容,这些义务是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这些法定义务,有可能构成遗弃罪。子女在父母去世时,都有祭祀的权利,是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的。曾经有人对祭祀权提出过质疑,认为没有这个权利。我认为,祭祀权是身份权的内容,是特定的亲属之间一方去世另一方享有的身份权的内容,这个权利内容也是不得剥夺的。在本案中,四兄妹由于赡养问题发生争执,曾经达成协议,但后来又签订了一方赡养其他各方无权戴孝送终的协议。这实际上是剥夺没有赡养母亲的一方祭祀权的约定。这种约定不仅违反社会公德,违背善良风俗,而且违背身份权的权利义务内容,是违反法律的约定。法院判决确认这样的约定内容无效,是完全正确的,正确体现了民法关于亲属关系平等的基本原则。
周龙2007年广西大学毕业。2006年12月他参加了学校举办的招聘会,并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2007年7月31日,被告因周龙患有“乙肝小三阳”而通知其“不予录用”。周龙家业贫寒,靠父母资助和助学贷款才完成学业,这次因为公司毁约,不仅使其丧失了工作机会,并且致使其错过了选择就业的最佳时机。2008年4月,周龙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后,愤而将被告起诉,请求确认被告不予录用的行为违法,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应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被告因原告是乙肝小三阳拒绝录用,违反了上述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万元。
点评
平等就业权,就是劳动权在人格权中的具体表现。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劳动权,这是一个宪法权利。这个权利反映在人格权法上,就表现为平等就业权。
我们在起草《民法典•人格权法》专家建议稿时,就写过这个权利,其性质是人格权。侵害平等就业权,就是侵害人格权,就构成侵权行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这个“病症”坑害了很多青年,为此而丧失就业机会何其多!甚至有很多热恋中的青年也因此而被父母等亲属强制干预,丧失追求幸福的权利,造成无数生活悲剧。
本案原告周龙就是这样的受害者。他的遭遇,不仅使他丧失了就业的机会,而且错过了寻找其他就业途径的最佳时机。
我作为一个大学教师,我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也为他呼吁。本案的重要意义,在于确认平等就业权是人格权,任何企业以“小三阳”为理由而拒绝接受劳动者,就构成侵害平等就业权。确认本案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责任,为周龙讨回了一个公道,同时,也对类似周龙的其他“小三阳”的劳动者主张了正义和公平。因此,本案判决值得称道。
西安电视剧情节虚假侵害死者名誉
电视连续剧《西安事变》由西影厂和中央电视台文艺中心影视部合拍,2007年12月在央视电视剧频道播出。在该剧中描写的真实人物国民党将领冯钦哉,有炸毁煤矿、行贿钱大钧、随手枪杀少将江天正等情节。冯钦哉原为国民党陆军上将,早年加入同盟会,追随孙中山,投身辛亥革命,参加护国讨袁、北伐战争和八年抗战,1949年任华北“剿总”副总司令,后随傅作义总司令在北平和平起义。冯钦哉的孙子冯寄宁看到该剧后,认为《西安事变》恶意编造的这些情节,对冯钦哉的名誉造成严重侵害,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西安市碑林区法院经过调查证据,认为《西安事变》中三段有关冯钦哉的描写均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历史史实,其中关于冯钦哉向钱大钧行贿一节,贬损了冯钦哉的人格,侵犯了冯钦哉的名誉,故判决西影厂停播《西安事变》中有关冯钦哉行贿情节,并要求西影厂就行贿情节在全国性报刊为冯钦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向冯寄宁赔礼道歉。
点评
文学作品侵害名誉权,包括侵害死者名誉,能构成侵权责任,已经早有定论。但在电影《霍元甲》是否构成侵权的诉讼,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不构成侵权后,有些人对此有所怀疑,因此,对本案是否构成侵权也有怀疑。在历史文学作品中,对于历史人物进行描写,并非必须完全拘泥于历史真实,绝对不可以为表现主题而进行适当的虚构描写。电影《霍元甲》描写的一些情节确实不是历史事实,是编剧和导演为了表现作品的主题而进行的适当虚构,但只要这些描写没有对被描写的人物进行人格丑化,对其名誉没有进行贬损,因此,就不能以所描写的事实不真实而认定为构成侵权。因此,认定电影《霍元甲》没有构成霍元甲的名誉,是有根据的。但是本案不同。《西安事变》在描写冯钦哉的情节中,编造了有损于冯钦哉名誉的情节,贬损了冯钦哉的人格,侵害了其名誉,因此,构成侵害死者人格利益的侵权责任。冯寄宁作为冯钦哉的孙子,是冯钦哉名誉利益的法定保护人,因此他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作品的侵权责任。法院判决电视剧的作者承担侵权责任,还了死者一个公正,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和正义原则。
宁明 愚昧驱"鬼"的侵权行为
2002年,广西宁明县老翁农怀森(2008年75岁)搬入位于宁明县某村作兰山山脚下的新家,此后即厄运不断:2002年,农怀森跌断了脚,孙子去世;2005年,农怀森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5000元;2008年,农怀森家族连续死亡3人。农怀森认为自己的厄运来源于300米外作兰山上的两座坟墓,是它压了自己的气运,要求坟主罗建熊、梁燕东两家将祖坟迁走,罗、梁均不予理睬。
2008年3月某日,农怀森自己动手将罗、梁两家的祖坟各挖了一个洞口以“驱鬼”。罗、梁两家十分恼怒,分别向广西宁明县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农怀森挖坟掘墓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农怀森挖掘罗、梁已故亲人坟墓的行为,既是对死者人格的侵害,也是对死者近亲属祭祀权的侵害,同时也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构成侵权,罗、梁要求农怀森赔偿补修坟墓的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判决农怀森各赔偿罗、梁费用损失2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点评
我对这个案件的评语是:愚昧。
其实,近年来,挖掘他人祖坟的案件常见,但多是基于建筑需要或者其他目的,以驱鬼为目的而挖掘他人祖坟的,并不常见。大概是老人年龄大了的缘故。
应当研究的是,挖掘祖坟究竟侵害的是什么权利的问题。本案判决认为侵害的是死者的人格,也侵害了死者近亲属的祭祀权。这样的认定是有道理的。但是,挖掘祖坟的行为除了侵害了死者的人格利益、近亲属的祭祀权之外,还有更重要、更直接的一点,就是侵害了祖坟的物权。祖坟在民法上,属于不动产,是构筑物。在祖坟之上,既有构筑物的所有权,也有所占用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因此,私自挖掘他人祖坟,就是非法侵害不动产,构成侵害物权的侵权行为。如果全面观察,擅自挖掘他人祖坟的行为,是在非法侵害不动产的同时,也侵害了死者的人格利益,以及死者近亲属的祭祀权,是一个多重的权利损害事实。在认定侵权责任的时候,这些都应当考虑到。
郑州 买房未登记出卖人有协助办理义务
2007年10月8日,王某乘坐一轿车在四川成南高速公路上向成都行驶。当行至23公里处时,被从高速路立交桥上落下的一块鹅卵石击穿挡风玻璃,击中王某左侧胸部,致左胸大片挫伤伴表皮剥脱、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经查,事发高速路上的天桥两侧设有实心水泥护栏,紧靠两侧护栏外侧安置有防抛网。
公安机关经侦查,确认当天黄某等三名小学生攀爬事发天桥西侧中段水泥护栏,趴在防护网和广告牌上,比赛看谁扔的石块能击中通行的车辆,往高速路抛掷石块击打往成都方向行驶的车辆,其中一块鹅卵石击中王某致死。
公安机关以黄某等三人未满14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为由,撤销三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王某的近亲属向法院起诉,追究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三名致害人及其监护人的侵权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认为,事发天桥不存在质量瑕疵,成南公司也尽到了相应管理义务,对其要求不能过苛,不构成侵权责任。黄某等三小孩在横跨高速公路的天桥上玩耍,故意向高速路上行驶的车辆投掷石块,造成王某在乘车过程中被石块击打而死的严重后果。虽然三人中究竟是谁投掷的石块造成此后果无法确认,但确系其中一人,符合共同危险行为的基本特征,故认定黄某等三人为共同危险行为人,判决该三人的六名监护人对共同危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46979.40元。
点评
本案争执的焦点在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是否应当与共同危险行为人一起承担侵权连带责任。
确定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必备的条件是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对于损害的发生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具有过失,否则就不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在管理高速公路过程中,没有疏于安全保障义务,没有过失,如果责令其承担侵权责任,则有失公平,违反侵权责任法过错责任原则的宗旨。
造成本案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三个未成年被告的共同危险行为。是由于三个未成年人父母的管教不周,使他们攀爬高速公路防护网投掷石块取乐,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后果。这一后果尽管不是三个未成年人全体行为所致,而是其中一人所致,但不能判明究竟谁是真正的加害人,因此,构成共同危险行为的侵权责任。对此,法院判决三个未成年加害人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在原告起诉不同被告,案例比较复杂的情况下,抽丝剥茧,确定真正的侵权原因,准确确定侵权责任,适用法律是成功的,也是公平的。
重庆 天降叉棍致害无法查清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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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论辩中的应变技巧,是指当庭审中出现意外的情况或未曾预料到的论辩观点时,机敏地适时采取措施反驳或说服对方的一种论辩方法。这种技巧如果运用得当,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论辩效果。下面是法庭经典辩论技巧,希望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对你有用,欢迎阅读:
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由于后发,自方可以知道对方的基本观点,发现矛盾和弱点,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反驳,有时可以导致对方措手不及而险象丛生。运用时应掌握:第一,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第二,精听细解,等待时机;第三,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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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关于法庭辩论的电影,希望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对你有用,欢迎阅读:
关于法庭辩论的电影
影片根据二战后的纽伦堡大审判进行创作,对二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1945年11月20日,俄、美、英、法四国大法官走进德国纽伦堡法院,举世瞩目的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法庭――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在这里开庭了。21名同盟国认定的主要战争罪犯被推上了历史的审判台,其中包括前纳粹元帅赫尔曼•戈林、希特勒副手鲁道夫•赫斯、纳粹外长里宾特洛甫等。美国首席大法官杰克逊首先宣读总起诉书,罗列了法西斯灭绝人性的罪行,而狡猾的纳粹分子则想方设法为自己开脱罪责,并使尽各种花招,企图通过非常规手段逃出这次正义的终极判决。在十分艰难的境况下,纽伦堡共持续了315天,开庭218次,正义与邪恶的再次以不同形式展开了激烈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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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读文网小编整理的看电影学法庭辩论,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能够有所收获!
汤姆•克鲁斯饰演军中律师丹尼,为美军基地中发生的二等兵离奇死亡事件进行辩护。助理检察官戴米•摩尔奉命协助他侦查真相,但军方处处阻碍,调查很不顺利,最后他们发现杰克•尼科尔森饰演的谢将军是整个事件的关键人物,但苦无证据将他绳之于法。丹尼乃在军事法庭上采用激将法,逼谢将军自己说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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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笔者试从以下几方面对法庭辩论中技巧的适用作一些探讨。
庭审辩论中,公诉人无法左右被告人的意志,特别是被告人往往在承认自己部分行为的同时,当庭否认其犯罪故意,对此如从证据等实处直接反驳,对方会采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式坚持自己辩解,公诉人缺少最直接的证据而难于揭穿被告人辩解的虚假性,使辩论陷于被动。此时,公诉人可采用避实就虚法进行答辩,即暂时回避难以直接回答的实质问题,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把对方的“虚”问题辩论清楚后,实质问题便迎刃而解。如张某盗窃一案,张某趁好友李某家中无人之机盗走一辆摩托车,被告人当庭供称是借车。公诉人没有和被告人在借车与偷车这实质问题上直接纠缠,抓住被告人当天到李家去过两次而未提出借车这一情节进攻,另辟蹊径地向被告人发问:“你以前供述这天到李家去过两次,属实吗?”被告人表示属实。公诉人又问:“这两次李家有人吗?”被告人回答“有”,公诉人乘势出击:“李家有人,你不向车主借车,家中无人你却将车开走,难道这是借车吗?”被告人无奈承认了不是借车,从而使偷车这一实质问题得以证实。此案公诉人就是抓住了被告人先后二次到过李家而未提出借车这看似“虚”的事实,来揭露偷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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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下面是经典法庭辩论技巧,希望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对你有用,欢迎阅读:
经典法庭辩论技巧
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罪的分歧,也有此罪与彼罪的争议;既有证据效力上的分歧,亦有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分歧 ,也有程序上的争议……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 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庭审辩论时间是十分宝贵的。当相互辩论接近尾声时,律师作为辩论一方必须具有控制收场的能力。通常做法是:
1.提出要求。当对方在整个辩论中已受到了辩论的影响,此时提出合理的要求,对方容易接受,也易为法庭认可,以促成双方和解结案。
2.提出问题。以提出问题为结尾,进一步深化自己的辩论主题,让审判人员去甄别和思考。
3.概括主题。用简洁明了的语气将自己辩论的全部内容概括成几句话,易加深审判人员对自方辩论观点的印象。
当然,在法庭辩论最后阶段,如发现对方纠缠不休、死不认账等情况,律师作为一方辩者还应掌握善于拒绝无味辩论的技巧。所谓拒绝无味的辩论,一是不重复说;二是当对方抓住一些无碍案件处理的枝节问题不放时,则应采取“对这个问题不予辩论”或“发言到此结束”的办法。这种近似于沉默不辩,不仅在一定时机和法庭上有着巨大的震动力,而且在辩论技巧上嘎然而止,干脆有力,听上去似乎退了一步,实质上却是进了两步。
庭审辩论技巧,不仅是一门口才辩论艺术,更是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基本技能之一。人们在诉讼活动中期望能请到一位高明的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律师的辩论技巧应成为其高明之处的一个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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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辩论技巧,不仅是一门口才辩论艺术,更是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基本技能之一。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法庭辩论技巧经典集,很不错的哦。
法庭辩论技巧经典;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一)文字表达技巧;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二)语言表达技巧;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
(一)先声夺势法
此法系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实践中,应用此法须在庭审前做好充分准备,且在庭审调查阶段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证据逐一认定。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针对对方不正确的观点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奇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二)避实就虚法
庭审辩论中,对方的弱点往往是对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对方会采用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的方式,企图达到转移己方视线,扰乱视听的目的。因此,运用此法首先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三)设问否定法
又称舌战偷渡法,使用该法,关键是律师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其结果只能是让对方在不自觉中接受律师(或设问方)的观点,出其不意而辩胜。
四)间接否定法
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运用此法应注意两点:1.自方所持观点应与对方所持观点势不两立。2.自方观点应有理有据,绝不能牵强附会,哗众取宠。
(五)示假隐真法
此法系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现今“当庭举证,当庭质证”的庭审方式,无疑为这一辩术提供了广为运用的空间。
(六)以退为进法
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自方先将对方提出的论题(或观点)假设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原论题为假的辩论方法。此法是一种辩论性、反驳性很强的法庭辩论方法,因而推导得出的必然性结论,容易被接受,从而获得较好的辩论效果。
(七)后发制人法
兵战与舌战之间有许多共同的规律。兵战中的战略战术,也可以用作辩论的对策。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由于后发,自方可以知道对方的基本观点,发现矛盾和弱点,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反驳,有时可以导致对方措手不及而险象丛生。运用时应掌握:1.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2.精听细解,等待时机。3.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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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辩论赛数不胜数,今天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中的经典语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女子难养不难养,咱们也不晓得,我只知道孔子自己在列国周游,而把养家糊口的责任都推到了他老婆元官氏身上,最少证明孔子老婆不难养还养人。
2、张茵,玖龙造纸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是中国第一位女首富,也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女白手起家者。有人说,刘名中是男人,却屈居在妻子的地位之下。但是,刘名中根本不在意这些,他不在乎虚荣的东西,他只是尊重做为公司创始人的妻子。
3、母系社会时候,女人种植稳定,男人打猎(没有兵器)不稳定,所以男人栖居女人之下;父系社会时候,女人种植被男人取代,男人打猎(发明兵器)比女人强,所以女人栖居男人之下;现代社会,女人与男人分工几乎不分性别之差,所以没有谁栖居谁之下之说,但为什么依然有男外女内的思想是因为父系社会时代存在太长太长时间了……其实现在的人,不在乎谁主外,在乎的是,生活是否幸福……
4、2015年女性新标准,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好房。
5、如果你不能成为山顶上的一棵松,就做一棵小树生长在山谷中,但必须是小溪边最好的一棵小树,如果你不能做太阳,就做一颗星星,但不论你做什么,都要做最好的一名。
6、干一行,爱一行”,有一份热就发一份光。洗车工、包装工、清洁工……这些岗位贫贱但不低贱;这些人们平凡而不平庸。“干一行,爱一行,是无私奉献精神的体现;而与此相比”爱一行,干一行,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态度则显然是不可取的,也不符合当今社会的需要!
7、古人云“以身许国,何事不敢为?”在社会需要我们的时候,以快乐之心全情投入,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每一份工作都有其尊严和价值,我们可以通过尽心尽力做好它来享受这工作带来的满足感、成就感和被需要的感觉。
8、“干一行,爱一行”这种积极上进、脚踏实地的态度,于己,是走向成功的重要素质,于社会,是它发展的源源动力。如果我做不了太阳,那么就做星星吧,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光、发热,但不管做什么,都要尽力去做最好的那个!
9、刚才对方辩友一再强调企业应该把客户放在第一位,我想提醒正方辩友,企业的“企”字离开了人就是停止的“止”,没有员工谈何企业?没有企业谈何产品?没有产品谈何客户?
10、按照对方辨友的逻辑,制度化处处体现人性话管理,可谓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人性化管理却在灯火阑珊处”。
11、当一个员工家庭遇到困难,需要的是富有人性的管理陪他回到温暖的家呢,还是让冰冷的制度陪着他遥寄相思呢?
12、世界如此奇妙,您却如此浮躁,不好,不好!
13、“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南自关爱情”
14、爱迪生当初卖报纸,如果他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那我们现在是不是还在点蜡烛?
15、面对这样的真知灼见,对方辩友至今未能幡然醒悟,正好比雨过天已放晴却仍静坐茅庐听雨,不愿接受真理的光芒。这是我不由想起乔西-比林斯的那句话:真理尽管稀少,却总是供过于求。
16、揭示了个人的兴趣爱好是人类特有的理性精神,这就意味着在经济建设的大潮中,人需要以其爱的光芒来照耀前行之路才不至于会自己的迷失方向。liuxue86.com
17、难道仅仅为了温饱就抱着所谓的“干一行”再自我麻醉地相信将来某一天的“爱一行”吗?朋友们,“吃是为了活着”,可“我们活着不是就为了吃”。
18、请恕在下愚钝,如果对方辩友口中我方所提倡的真是遥不可及的“乌托邦”的话,那么对方辩友是不是在提议一个现实完全可行的卓别林大师的“摩登时代”呢?
19、走在梦想之前,用行动去呼唤美好,用实践去证实希望。在希冀和憧憬中,最重要的是脚踏实地。迈开步伐,让我们行动起来;坚定信念,让我们勇敢的立业去吧。
20、我想有个太太,为我煮饭做菜,但我愿意等待,因为事业常在。不怕寂寞难耐,只要真爱还在,立业若有所成,成家保护真爱。
21、在立业的面前我们可以选择跌倒了再爬起来,您立业失败了,没有关系,央视会为您播放一首: 心若在梦就在,只不过是从头再来,但是您婚姻失败了,我想您第一个反应不难道也是心若在梦就在,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22、反:“对方辩友请问把风险分担到两个篮子里面是不是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正:“对方辩友请您注意了您得先卖掉一些鸡蛋才够您去买这个篮子啊。”反:“我方没有提篮子里面装鸡蛋。”正:“那你们篮子里面装什么?”
23、十几年前,春兰几乎是我国空调业的象征,然而当它成为行业霸主之后放慢了在专业化道路上前进的脚步,先后搞起了冰箱、摩托车、汽车甚至是高能电池的多元发展战略;反观格力,几十年的励精图治,卧薪尝胆专注于空调产业,当“好空调,格力造”深深烙印于消费者脑海的时候,也正是春兰-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行业寡头在逐渐没落之时。
24、人在旅途,总会有看不完的景致,走不完的坎坷,说不完的感受。岁月如歌,人生的意义不应该仅仅重视结果,更应该咀嚼生命中的每一个过程。
25、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本身就是一个享受人生的过程,这种油然而生的幸福感伴随着人的成长,生活而存在。他是自我价值实现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
26、人的自我实现过程中是有结果的,而且生命过程中会出现千百个结果。但我们更加看重的是结果积累的过程,虽然结果直观地告诉我们各个阶段输赢成败,但是决定这个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的是一个人成长各个阶段的过程,而非那一个个零散的毫无联系的结果,每个过程的完结都对下一个过程的开始起着修复和指导的作用。
27、请问如果一家养鸡企业在遇到禽流感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把鸡全部杀掉?然后停产等待下次商机的出现?
28、按照对方辨友的逻辑,以人为本那不就是“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了吗?
29、请对方辩友不要迷恋制度,那只是一个传说,我们从不迷恋制度,但江湖上却到处有我们人性化的传说。
30、其实我能理解那些说着先立业再成家的人的感受,那坚强的背后其实又有多少痛苦与无奈的自我安慰呢?那是只可为智者道,不可为他人说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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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是一种通过语言为自己方争取更多利益的对抗性表达过程。法庭的对抗和双方利益的对立,是辩论存在的条件和空间。尽管辩论制度并不能保证没有冤假错案,但从总体上有助于司法公正。今天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篇模拟的法庭辩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无矛盾规则
1、提出任何一个主张均不得自相矛盾
2、只主张自己所相信的东西
3、主张得出的结论应该具有必然性,而不是偶然巧合
4、不使用模糊的语言。不同的言说者不得用不同的意义来做相同的表达。
(二)避免无关陈述的规则
1、已经提出的论述,只有当出现反证时才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论述。
2、任何想在辩论中就其态度、愿望或需求提出与先前的论述无关的主张,必须应他人要求证立自己的指出无关主张的必要性。
(三)证立和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则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任何一个言说者必须应他人的请求就其所主张的内容加以证立,除非能举出理由证明自己有权拒绝给出证立。
2、任何人均可以对任何主张提出质疑,证明自己的主张和理由是成立的,都可以表达其态度、愿望和需要,但须对自己的质疑作出证立。
一个已被接受的观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应被放弃;
一个已表达的意思,在没有新理由的情况下,不应被推翻。
3、提出任何一个不属于辩论范围的主张都需证立其必要性。
只有当证立过程以理性方式进行,并且这一过程的最后结论为法律共同体所接受时,证立才是理性的。
(四)论辩理性的规则
一致性:没内在矛盾:肯定性主张和否定性主张不能在相同的证立中发生。
效率性:论辩参加人必须以相同的方式使用语言。
真诚性:论辩者不应使用自己明知是欠缺的证立。
融贯性:一个证立在陈述之间不能在逻辑上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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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辩论赛中的理论技巧都不一定能用到真正的辩论中去,今天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中的实用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辩手必须熟悉辩论的规则,
2、自我展示方面力求创新,展现队伍的整体性
3、环节的发掘。
比如说对于剩余时间的安排。
4、辩位安排:
一辩求稳、语言有震撼力。对整场辩论赛观点的把握能力强。二、三辩要求现场应变能力、语言的及时组织能力以及对观点的把握能力强;四辩是为整场辩论赛画上一个圆满句号的人。要求有思想、有高度、有热情,能够在情感上带动评委、观众。一是听,听对方的破绽,在总结陈词中要大说特说,二是补,对我方的失误做必要的补充,三是临场要察颜观色,四是要有精彩的结尾语来打动评委
5、脱稿,只有脱稿时的语言才有感染力,顺势而上、随感而发。
辩论赛准备的纸条一般用法:<1>记录现场的东西;〈2〉纪录较长的引用案例;〈3〉纪录引用数据)备充分
6、注意场上的整体配合:
辩论赛的输赢不是仅看个人表现的好坏。它也是对辩手默契的考验。
7、辩论技巧
1)、注意肢体语言的运用:辩论赛的辩题本来就没有一个绝对的谁对谁错。看的是谁的语言更有说服力。恰当而又丰富的肢体语言更能增加你的说服力。
2)、自由辩论阶段经典常用语的使用:自由辩论阶段是整场辩论赛的高潮。每个辩手的语言简短精练而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但给观众和评委的思考时间也相对减少了,例如:对方辩友显然已经跑题了。对方辩友为什么故意逃避我方问题呢?是不是已经同意我方观点了呢?等经典常用语要时常用上。+
3).避免队内在场上的提示,因为这是一个否定性的提示,一提示就表示你否定他
4). 注意抓重点抓内容:辩论赛毕竟不是表演,它看的还是你的语言是否有说服力而不是看你的声势有多大。
5).避免硬伤
1、形式硬伤,包括超时、自由辩论时连续发言等;
2、观点硬伤,千万避免绝对化。
3.注意礼貌问题:辩论不是吵架,一定要注意情绪的控制,注意自己的风度问题。不要进行人身攻击。
4、注意规则问题(尤其新手)。
8、内容要破题立论。确立突出自己的优势空间。拥有自己的套路,紧围辩题。
9、攻辩应对的技巧
1).求新。新要新在观点上不能是逻辑上的新,因为求新既要给观众眼前一亮的感觉又要让观众容易接受,逻辑上的新不容易让人在短时间上接受
2).对于对手抛出的问题,可以相互的推,没必要用一个绝对的答案回答
3).任何观点对双方都是有用的,看你如何运用
4).抓对方的漏洞要抓准!不能主观的去猜测对方
5).举例子有学问。要举哪些例子,怎样举才有攻击性
6).准备要充分!!!
要认真听取对方辩手的发言抓住其漏洞,不要死缠着一个问题不放,不要完全去攻对方的话题,主要要让对方对自己的话题无话可说。如果你提出一个问题,对方答不上来转化话题,他们分数就很快下去了。有一个细节就是你们要有礼貌,不要大吵大闹。记得向观众和评委以及对方辩手问好!非常敏锐的找出对方一辩陈词的漏洞给予直接打击影响其后全队的发挥.要直观的将其逻辑体系漏洞进行的归谬及反证,使其无法依照一辩陈词展开后续铺陈,防止对手在陈词中偷换辩题混淆概念 将之引导到对己方有利的交锋点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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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是双方当事人全面阐述自己主张的法律依据,并对对方的观点、理由进行反驳的过程,是庭审的重要环节,那么法庭辩论的顺序是什么样的呢?今天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法庭辩论的顺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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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是双方当事人全面阐述自己主张的法律依据,并对对方的观点、理由进行反驳的过程,是庭审的重要环节,今天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法庭辩论操作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能力。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律师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律师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2.善于控制情绪。
古语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律师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这就要求律师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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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辩论赛中的一辩,有人会说,在正常的赛制下,一场辩论赛中最轻松的就是一辩的成员了,因为只要念完自己的一辩稿就没什么压力了。今天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中反方一辩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所谓正本清源,本文取其比喻义而言,就是指出对方论据与论题的关联不紧或者背道而驰,从根本上矫正对方论据的立足点,把它拉人我方"势力范围",使其恰好为我方观点服务。较之正向推理的"顺水推舟"法,这种技法恰是反其思路而行之。
例如,在"跳槽是否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论辩中,有这样一节辩词:
正方:张勇,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的冠军,就是从江苏跳槽到陕西,对方辩友还说他没有为陕西人民作出贡献,真叫人心寒啊!(掌声)
反方:请问到体工队可能是跳槽去的吗?这恰恰是我们这里提倡的合理流动啊!(掌声)对方辨友戴着跳槽眼镜看问题,当然天下乌鸦一般黑,所有的流动都是跳槽了。(掌声)
正方举张勇为例,他从江苏到陕西后,获得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空间,这是事实。反方马上指出对方具体例证引用失误:张勇到体工队,不可能是通过"跳槽"这种不规范的人才流动方式去的,而恰恰是在"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合理流动"去的,可信度高、说服力强、震撼力大,收到了较为明显的反客为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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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理不辩不明”。诉讼也是如此,双方的观点谁是谁非,不仅要证据的支持,而且还需要明晰的语言将自己的主张进行归纳和总结,以及用有理有据的语言指出对方错误观点,以求得法院的支持。今天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离婚案件的法庭辩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庭审辩论应该围绕这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并且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时,对于每一个争议焦点论点的陈述,都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可进行长篇大论,否则法官也可能听糊涂了。
针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发表辩论意见,一般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五大方面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原、被告一方,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结合案件事实,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辩论。
婚姻基础方面,主要指双方是否自由恋爱,以及恋爱接触的时间长短,双方恋爱期间的感情如何等方面进行辩论。
婚后感情方面,主要指结婚以后,双方夫妻的感情生活如何,是不是经常吵闹,甚至发生激烈的冲突等情况。
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主要指造成现在夫妻之间存在矛盾或裂痕的原因是什么,是由于第三者的介入,还是双方人生观念不同,还是性格的严重不和导致的。
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指夫妻关系现在情况如何,是否分居,是否依然同居一室,同吃同住等。
有无和好的可能,是指导致夫妻之间产生分歧的矛盾是不是可以调和,是不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挽回夫妻感情,使夫妻重归于好。
谁是过错方,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也是一个争议焦点。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照顾无过错方。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过错有婚姻不忠实行为、家庭暴力、恶习三种。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而对方有过错,在财产分割甚至子女抚养方面,都可能会居于一定的优势。
看了“"关于离婚案件的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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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辩论赛结束了,我们是需要些总结汇报情况的。今天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大学生辩论赛经典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辩论赛作为一种语言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作用也不言而喻。辩论可以让人辩是明非,坚持真理,锻炼思维能力,增长聪明才智,增进人与人的了解,促进相互沟通,通过辩论的人们可以更好的了解对方的立场和观点,求同有异,达到高层次上的心里沟通。
我社团以丰富校园生活,加强我部的团结,互助精神,提高各部成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增强集体荣誉感为最终目标,开展了这次辩论赛。
一 筹备工作
在比赛的策划阶段,策划部周密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秘书处为此积极的申请场地.桌椅.
摄影设备,邀请评委。
二 辩论赛过程
以“网络里能否找到真实的感情”为主题的辩论赛于四月十六日四号小楼落下帷幕,激烈角逐,精彩的对峙将战火点到最极致,参赛者脣抢舌战,其他成员亦热血沸腾,给本次辩论赛活动火上圆满句号。
三 辩论赛取得的成效
1.语言表达更具有艺术性
经过几个轮回,每个选手在语速与语调的协调上把握很好,形成自己的风格,尤其是在自由辩论环节中,刘洋同学的策划部部长范军,饱含激情,抑扬顿挫的话语,赢得各成员的赞许目光。
2.知识结构完备
要想在激烈对抗中征服对手。所具备的知识是多方面的,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为台上精彩几分钟,参赛者在课余下足功夫,认真凑集资料,撰写辩词。
3.社团不仅是个才华的 展示,一个优秀的团体能够脱颖而出,而离不开团队的默契,更离不开大集体。
四.反思
辩论赛总体收到良好的成效,但整个组织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小问题,由于赛前准备部足,导致辩手没有整体感,比赛因地点限制在较小的教室进行,给成员们带来不便。希望这几点不足在今后的活动中能得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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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的语言丰富多彩,我们要多多要一些经典的辩论赛学习。今天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赛中的经典语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对方辩友是没有听见,还是没有听懂啊。
2.对方辩友不要急不要急,你看我还没急您先着急了…… (用法:质询时“礼貌”地肆意打断对方)。
3.大家说我帅,其实错了,因为我是才貌双全……
4.某比赛回答质询时,我说:这个问题我方三辩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此时我方三辩还从未站起来发过一次言。
5.地球是圆的,世界是多元的~ 去年浙大启真杯新生辩论赛表演赛……
6.饭要一口一口吃,事要一件一件说
7.我方之所以不回答对方辩友的问题是因为对方辩友一直没有回答我方的问题,如果对方辩友回答了我方的问题,我方自当回答对方辩友的问题。
8.对方辩友风度翩翩,偏颇之处在所难免。
9.对方辩友,您别紧张啊,这不过是一场很普通的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锻炼啊,别发抖么,时间还有,非常长呢,慢慢提问,没事的,我会尽量按照您的思路回答的。
10.对方辩友你脑不脑残我不知道。。。
11.对方辩友, 说到鸟我就想起, 我以前就养过一只笨鸟, 我非常讨厌它. 因为它老是叽叽喳喳, 说一些我听不懂又没有什么意义的话。对方辩友, 我们现在可以讨论一些有意义的话了吗?
12.在攻辩结把对方立论拆的差不多了之后:总的来说,对方辩友前提错误,总的来说,对方辩友标准错误,总的来说—— 对方同学立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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