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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劳动合同内容模板
在社会里,大家越来越重视法律,为了保护我们劳动者的利益,我们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4年劳动合同内容模板,欢迎参阅!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姓名: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性别: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家庭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阅本劳动协议,就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动协议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适公司考察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从业条件及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___从事______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1、乙方对甲方指派的商务车辆按甲方要求进行工作,实施整体维护及全面管理。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劳动管理制度。
3、乙方必须持有国家交通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方可上岗,工作时间内若因未按国家相干规定随身携带而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交通法规进行驾驶,违反操作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甲方指派车辆的管理及养护、日常维护工作,因乙方责任而导致的车辆正常功能不能正常使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遇到重大事件时,应向甲方及时汇报,并获甲方认可,方可实施。
6、乙方应定期对所驾驶管理的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立即向甲方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及合理建议。
7、乙方应实事求是报销油费、过路费、年检费等相关费用,不得虚报、假报所有费用,一经查实,甲方将按贪 污行为处理。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追回经济损失,拒发乙方薪资并予以除名,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8、乙方入职时应在本市内提供第三人(具备相应责任能力人)进行担保,并出具担保书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进入档案保存。担保书内必须有担保人亲自签名及手印。
9、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车辆进行非因公使用,否则将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经济责任和处罚。
(二)因生产经营变化和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调整的工作,可以申请另行调整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对乙方实行月薪发工资制。乙方的工资待遇执行本单位普通员工级________工资。考察试用期间乙方的工资执行_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具体结算时间为每月31日(或30日),具体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次月20日。
(三)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依法支付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双方自愿协商。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泄漏甲方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局面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双方或单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的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本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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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哪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已工作10年以上的劳动者提出,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劳动者提出等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谢谢你的阅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限制。在第(2)、(3)、(4)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注意:
1、在劳动者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默认接受,但时隔数月或者数年,突然要求公司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从法律规定看,其主张是可以成立的,因为劳动者并没有提出过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本应当主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订立,但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对策:当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的,订立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增强证据意识,实践中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征询需订立哪种类型的合同,如劳动者同意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定要保留劳动者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免事后被劳动者利用而导致用工成本增加的风险。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这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符合三个条件,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申请。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实践中当劳动者符合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往往表示不同意续约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无法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的。由于劳动法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率极低,对劳动者的职业稳定和用人单位的长远发展均有不利影响。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看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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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订立劳动合同时限,谢谢你的阅读。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限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三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一,就是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有一个例外情况,即非全日制用工,比如家里用钟点工,也可以用口头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关系的载体,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遵循上述原则订立,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第三,劳动合同的内容。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首先需要明确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必备内容主要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等其它事项。
第四,劳动合同的三种不同期限。劳动合同法总结实践经验,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合同到期没有明确。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里比较多,一开始请你来,这个工程结束,合同就结束了。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在调查过程当中,有些用人单位,甚至有些劳动者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不愿意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订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特别是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也认为如果是无固定期限,自己就受约束,终身捆绑在企业中,就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在什么情况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看了订立劳动合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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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定力劳动合同的原则,谢谢你的阅读。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事项。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的,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5)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看了订立劳动合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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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定力劳动合同的时间,谢谢你的阅读。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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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订立无固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谢谢你的阅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以上(2)、(3)、(4)种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实施有几个问题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
(1)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有十年或不够十年。
(2)用人单位要证明本单位是不是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否是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是不是已经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要求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要保留劳动者的书面意见作为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实施实际上暗藏了一个很大的“陷阱”,用人单位一不留神将很容易掉入。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在劳动者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默认接受,但时隔数月或者数年,突然要求单位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从法律规定看,其主张是可以成立的,因为劳动者并没有提出过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本应当主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订立,但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看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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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订立无固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谢谢你的阅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以上(2)、(3)、(4)种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实施有几个问题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
(1)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有十年或不够十年。
(2)用人单位要证明本单位是不是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否是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是不是已经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要求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要保留劳动者的书面意见作为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实施实际上暗藏了一个很大的“陷阱”,用人单位一不留神将很容易掉入。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在劳动者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默认接受,但时隔数月或者数年,突然要求单位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从法律规定看,其主张是可以成立的,因为劳动者并没有提出过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本应当主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订立,但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看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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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订立劳动合同的作用,谢谢你的阅读。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看了劳动合同订立的作用的还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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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的法律准则。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步骤,欢迎参考阅读。
1.由用人单位提出要约邀请,寻找并确定劳动者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公布招工简章或就业规则。公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招工条件,二是录用后的权利义务。涉及招工的工种或岗位、招收的名额、招收对象及条件、招工地区或范围、录用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条件和应遵守的单位规章制度等。从法律角度看,招工简章或就业规则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
第二,自愿报名。劳动者根据招工条件结合自身的志愿爱好,自愿报名。根据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单位招收职工,必须招收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特殊行业招收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时需要经过特殊审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自愿报名应招,是对公布内容的一种认可,表明愿意在此基础上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全面考核。用人单位对报名的应招人员可以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可以根据生产或工作的性质和需要有所侧重。例如,招收学徒工人,可以侧重文化考核;招收技术工人,可以侧重该工种的技能考核;招收繁重体力劳动者,可以侧重身体素质的考核;招收初级技术工人。考核标准可以稍低;招收高级技术工人,考核标准可以稍高。
第四,择优录用。用人单位对应招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后,应严格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判,不得徇私舞弊。对考核结果必须公开张榜,公布择优录用人员,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上述四个步骤,用人单位就能够确定受要约人,即愿意接、受用人单位条件并与该单位协商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于是进人第二阶段。
2.签订劳动合同
也即完成要约和承诺的全过程。经过上一阶段,受要约人确定后,即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草案,劳动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视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增加新的内容,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双方继续经过新的要约一一再要约,反复协商,直至最终达成一致的协议。
劳动合同书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签字(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看过订立劳动合同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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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未同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补签劳动合同文章,欢迎参考阅读。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6、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7、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8、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对用人单位来说不是签不签的问题,而是如何签的问题。所以,在此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如何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上多用心思,而不应该采取不签劳动合同的消极做法。
二、不签劳动合同声明
本人于2014年2月25日起与常山县康乐轴承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本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本人不愿意受劳动合同约束,拒绝与常山县康乐轴承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但本人保证在常山县康乐轴承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愿意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厂纪厂规。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14
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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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誓词,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每一个党员的行为准则,同时也是一名党员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保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今天,对于我们这些新党员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日子:我们面对党旗庄严宣誓,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实现了多年的夙愿。但我们深知,入党不仅是一份荣耀,更是一种责任:是将自发的热爱祖国的崇高情怀变成自觉的必须践行的责任;是将自发的帮助他人的高尚品德变成自觉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必须践行的责任;是将自发的热爱中国共产党的自愿行为变成自觉的积极维护、引以为荣的责任;是将自发的积极和进步变成自觉的必需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责任。
责任的评价应该以实际的行动为标准。因此,我们会以今天为一个新的起点,以今天的宣誓为动力,用下述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誓言,完成肩负的责任。
我们在党的面前正式宣誓: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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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在转正的时候,要宣读入党誓词,向党组织保证能做到党的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入党誓词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建党初期(1921年—1927年)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当时共有12个人代表全国50多个党员出席了会议,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一直到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这期间为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初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党员人数少,党没有自己的武装,党员分散。这期间发展党员多数为个人介绍,由介绍人向发展对象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主要是宣传共产国际的政治主张,被发展对象经由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入党。党在这一时期的主要工作是执行共产国际的命令和发展组织。因此,没有统一的入党仪式规定,没有固定的入党誓词,主要是通过表决心等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志愿。因此,这一时期表决心就是一种向党宣誓的方式。
二、红军时期(1927年—1937年)
入党誓词: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
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发动了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之后,党又组织发动了秋收起义和广州起义,创建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组建了中国工农红军,使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武装。中国共产党真正意义上的入党誓词就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1927 年10 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向井冈山进军时,在酃县水口街叶家祠亲自主持了6 名党员的入党宣誓, 较规范地提出了入党誓词: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这一入党誓词具有一定的历史渊源。早在马克思、恩格斯亲手创建的共产主义者同盟时期,就有了入盟宣誓和入盟誓词,那时的誓词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提出的。由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纲领———《共产党宣言》及建党原则对中国共产党的建党思想产生了深刻影响,因而它的誓词中的优秀思想同时也被中国共产党的入党誓词充分吸收。
由于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仍处于成长初期,党的力量不是很强,革命斗争主要是以隐秘的方式进行,所以无论是在各个红色革命根据地的历次反围剿中,还是在长征的战争中,或者是在白区的地下工作中,共产党员都有可能被捕,所以这一时期入党誓词的核心是:“永不叛党”。 这是在革命处于低潮时为保护党的组织,使党员经得住“杀头”考验而提出的承诺,其目的是对党员进行生动实际的党性教育。
三、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945年)
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持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入党誓词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其中“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对全党意志高度统一的要求,是全党反对分裂、坚持团结的保证。“遵守党的纪律”与“服从党的纪律”相比,体现了党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不怕困难不怕牺牲”说明我党这个时期对敌斗争的战场更加宽广,要求每个党员在平时具有排除各种困难的觉悟、战时具有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甚至宝贵生命的境界,时时处处以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的高尚品格维护党的利益。“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到底! ” 则是我党第一次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奋斗目标写进了入党誓词中,表明中国共产党是追求人类社会最先进制度的党,要求共产党员必须确立共产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的坚定信念;必须具有为实现共产主义而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
这一时期共产党的主要工作是巩固和壮大抗日力量,所以要求每个党员要坚持执行党的抗日统一战线的纪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地坚决打击日本侵略者。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党员的英勇奋斗,抗战后期党员人数和党领导的武装主力都达到了120万左右,分布在全国的二十多个抗日根据地的总人口超过一亿。中国共产党成为敌后抗日的领导力量和当时中国的主要政治力量。这一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最快的时期。因此,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第一次把“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放入入党誓词。为全体党员指明了奋斗目标。
四、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949年)
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作如下宣誓: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做群众的模范。六、要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
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要做群众的模范和对党有信心是这一时期入党誓词的新内容。这些内容的增加是由解放战争时期的党的中心工作和形势发展所要求的。
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和牺牲个人有共同之处而并不相同,在解放战争时期有特殊意义。首先确立了党指挥一切(包括军队),同时党的利益在一切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之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是: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因此,在战场上小到一次战斗大到一次战役,小到一个士兵大到一个野战军;在国统区小到一个党员,大到一个党委;在后方小到一个个人,大到某个区域等等都要符合党的中心工作。
随着解放区的不断扩大,人口的增加和各项工作尤其是支援前线的后勤工作的繁重,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尤其重要。中国共产党如何建设解放区?解放军如何打败国民党军队?每个共产党员的吃苦在前、冲锋在前的样板作用是致胜的法宝。在战场上攻坚战最困难的时候,“共产党员跟我上”在当时是最流行的语言;在阻击战中最后坚守阵地的是共产党员;在解放区、在支前路上吃苦在前,拼命工作的还是共产党员。当时的老百姓从心里感觉——共产党好!老百姓从绝大多数的共产党员身上看到了模范的榜样。
五、建国到十二大(1949年—1982年)
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全人类彻底解放奋斗终身。
承认党纲党章,执行党的决议是这一时期入党誓词的新内容。这是由于中国共产党成为了执政党和建设新中国的历史使命使然。
“承认党纲党章”,说明在和平的环境中有条件抓党的建设,党的纲领和章程已经规范,并成为党员的行为标准和参照。所以党员在宣誓时增加了“承认党纲党章”。同时,我们也发现党在执政之后还是经历了不断探索和不断成熟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违反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党纲。这是一个沉痛的历史教训。
“执行党的决议”是强化执政党的地位。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要万众一心建设好社会主义,就必须强调党领导一切,每一个共产党员要无条件执行党的决议。
六、十二大至今(1982年至今)
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把入党誓词作为一条写进了党章。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次把入党誓词写入党章, 体现了党中央对入党誓词的重视, 也使誓词具有了党规党纪的性质, 对每个党员都有约束力。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通过的党章均一字未改地沿用了这段誓词。
这个入党誓词是在党的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和改革开放的新局面下产生的。它全面、系统、科学地把中国共产党党员从组织上入党到思想上入党的条件言简意赅地进行了高度概括,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目标、宗旨、任务、纪律等,使宣誓人起誓时心灵净化在忠诚和无私的情感中。其中“严守党的纪律”是对前两个誓词的继承,但新用一个“严”字,强调了党的纪律在执政党领导改革开放中的极端重要性。“保守党的秘密”,是对红军时代入党誓词“严守秘密”的继承,重申了在和平年代严守党的秘密的特殊重要性。“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是指一名共产党员的全部只属于党,为共产主义事业奉献生命依然是党员的使命。在“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中,“随时”表明在党和人民召唤时要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生命。这就比以前誓词中的“不怕牺牲”内容更充实和严谨,突出了共产党员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后是“永不叛党”,表明执政党的党员在没有枪林弹雨的和平环境中,仍然可能出现背叛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自建党至今已经走过了95年的光辉历程,95年来成千上万的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儿女用乐于奉献、勇于牺牲、无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实际行动解读了自己的入党誓词,展示了共产党员终生恪守入党誓词的人生真谛。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时刻牢记在党旗下举起右手的那一庄严而神圣时刻,牢记对党对人民许下的承诺,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忠实践行自己的入党誓词。
淮南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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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的义务,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但是相信很多党员对于党的八项基本义务内容不是很清晰。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的八项基本义务内容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这些规定对党员提出了既严格又具体的要求,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党员合格不合格,主要是看能否认真履行八项义务。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党章关于党员八项义务的规定,提高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党员义务,也可以说是党员责任,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共产党员当然不能负约,不应该违背自己的承诺。因此,党员履行义务,可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否则,就不能认为是合格的党员。
党员八项义务包括: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什么把学习的义务列为首要的义务呢?因为这是一个党员能否正确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基本环节,党员的共产主义觉悟、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本领,都要依靠,而且只能靠学习提高。刘少奇曾经说,我们在党内,是强调党员的自觉性,党的一切工作,主要的都是依靠党员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去进行。党也采用一切办法去提高党员的觉悟,但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己努力,自己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弄通自己的思想。因此,这就被规定为党员义务的第一项。
党员义务的第二项和第三项属于政治方面的要求,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党员义务的第四项和第五项,属于组织方面的要求,即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党员义务的第六、七、八项,属于道德、作风、品格,特别是同群众联系方面的要求。即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目的。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每一个党员都有做群众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不可推诿的责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要在道德作风方面作表率,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同一切不健康的腐朽作风及腐败现象作斗争。
各项义务之间是相互关联、具有严密逻辑性的。如果说第一项义务是前提和必要环节,那么第二、三项则是核心和重点要求,第四、五项是保证和必要条件,第六、七、八项则是前几项的自然延伸和具体体现。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衡量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基本标尺。
党员履行八项义务问题,说到底是坚持党员标准问题,是维护党员的崇高称号问题,也是在人民群众中作出真正榜样的问题。事实上,正是由于党员在各方面的先进模范的表现,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拥戴。邓小平同志一再提出提高党员标准,是党的重要政治任务之一,而党员履行八项义务又是提高党员标准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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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三大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简称为党的“三大作风”。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三篇党的三大作风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又称 党的三大优良传统,是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实事求是的作风、与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三大作风随着共产党的产生而产生的,中国共产党的产生是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相联系的。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重要法宝。
一、“三大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
它是毛泽东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做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总结概括出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延安整风运动中形成的全党统一的优良作风,是我们党同其他政党相区别的显著标志。所谓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作风,就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作风。所谓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和党内外的群众结合在一起,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一切为了群众,一刻也不脱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正确处理和有效地解决党内矛盾,克服缺点,纠正错误的科学方法。
二、“三大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体现 现在有些部门办事情门槛高、架子大,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为群众办事一慢、二推、三僵、四苛、五卡、六虚,缺乏服务意识、敬业精神和群众观念,对群众无感情,对上级不负责,这样的党员干部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更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一些同志忘记或淡漠了党的三大作风,没有很好地学习党的三大作风,致使偏离以至违反三大作风的现象还相当严重。有的对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不是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同本科室、本所队的实际情况很好地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加以贯彻执行,而是照抄照转,敷衍了事,搞形式主义,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做工作、办事情,作风武断,方法简单,不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有的不是发扬自我批评的作风,而是弄虚作假,文过饰非,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凡此种种,都是严重违反党的三大作风的,只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使党脱离人民群众。所以,大力发扬三大作风就是要解决群众所急、所需、所盼、所怨,树好形象,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三大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重要法宝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优势,就是和人民群众紧紧地
联系在一起,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越是执政时间长了,越要注重三大作风建设,越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注意拒腐防变。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就会失去民心,甚至丧失政权。
在思想建设方面,一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不解放,事业心差,存在着“软、懒、散”的问题;在作风方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从入党的那一天起,就明确了自己的思想与追求,牢记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就注定了自己要为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去奋斗终生。对于这个职责,有些人记得清楚,有些人却记不清楚,还有些人则根本背叛了它。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就记得清楚,成克杰、陈希同、胡长青、程维高、李真等就根本背叛了共产党人的职责。当然,人民群众看党的形象不是看几个典型,也不可能天天接触到中央、省市级干部,而接触最广泛的还是天天同群众打交道的基层党员干部。所以,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形象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党的形象,代表了干部形象,尤其是在窗口部门、服务部门、权力部门工作的机关干部。因此,三大作风不是空的,不是哪一级组织、哪几个人的事,而是全体党员义不容辞的职责。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表现有: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曲折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党的队伍发生重大变化,新党员大量增加,干部队伍新老交替不断进行,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这些深刻变化给我们党的作风建设既带来机遇,也带来严重的挑战。
四、坚持和发扬自我批评的作风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清除党内各种错误思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有效方法,是发扬党内民主,实施党内监督的有效手段,是抵制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党风建设,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由于听不到或听不进批评意见,得不到及时提醒,而又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以致犯错误乃至犯罪。 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一)是要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现在不少同志心理防范意识很强,他们在开会时,“为了保护自己我不提分歧性意见,为了不使别人难堪我不提怀疑性意见,为了不影响团结我不提反对性意见”,甚至于把吹吹拍拍的庸俗作风带进党的生活中来,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了所谓的“表扬与自我表扬”,严重影响了民主生活会质量。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就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严于律已、坚持原则。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和错误,严于解剖自己。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个同志都要对找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尤其是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作如实说明,自查自纠,并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认真整改。(二)是要加强监督,防微杜渐。既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党内监督,又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党外监督。一旦发现问题,给予及时提醒,防止“小洞不补、大洞二尺五。”
总之,我们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着力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使我们党能永葆生机,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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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作风建设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表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2017年党的作风建设基本内容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决定》强调指出:“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党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同时,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这是对作风建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一个重要定位。对于推动全党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指导意义。 我们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表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思想建设是灵魂、是方向,组织建设是基础。作风建设既是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有效保证。通过抓党的作风建设,能够有力地推动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我们党的三代领导核心都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早在20世纪20年代,在我们党和人民军队的初创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写下了《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一文,指导红四军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以后他又写了《反对本本主义》、《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从理论上深刻阐述了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作风的本质、内涵、作用和重大意义,作出并领导全党实施了包括延安整风在内的一系列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他强调指出,“学风问题是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方法问题,是我们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问题,是全党同志的工作态度问题”。(《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13页)
邓小平同志也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十分强调作风建设对全党和全国各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早在1977年,他就号召全党要恢复和发扬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和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针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邓小平同志先后发表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和视察南方重要谈话等。他指出,“共产党的领导够不够格,决定于我们党的思想和作风。”(《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74页)改革开放初期,针对当时的情况,他又深刻地指出,“在目前的历史转变时期,问题堆积成山,工作百端待举,加强党的领导,端正党的作风,具有决定的意义。”他强调,“如果不坚决搞好党风,进一步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就可能出现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大大小小的乱子,使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在刚刚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就遇到严重的障碍。”(《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8、162页)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和推动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以及80年代初期对党的作风和组织的全面整顿、80年代中期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整顿。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执政党的党风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作风不好,就会严重地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就会严重影响人心向背,丧失群众的信任,这对执政党来说是极其危险的。江泽民同
志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思想。他强调,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既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努力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上开创新局面,又要坚定不移地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更好地发扬起来,坚持下去。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特别是在重大历史转折时期更加突出地强调和抓紧作风建设,为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著名的延安整风和党的七大提出“三大作风”,为夺取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保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为我们胜利地夺取全国政权和迅速荡涤旧社会的污泥浊水、经受住执掌新中国政权的初步考验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证了正确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在新世纪之初,我们党再一次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这对于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胜利地完成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完成新世纪的三大历史任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同样将会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
抓住作风建设,就抓住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抓住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切入点。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所讲的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作风建设,而是广泛涉及党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乃至领导水平、执政能力、管理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作风问题。实际上,这是从作风建设的角度切入,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也可以说,这既是从作风建设的角度所进行的重点突破,又是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整体推进。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共产党员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首先想到党和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中国共产党从她诞生之日起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的唯一宗旨。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意义更为重大。必须加强党的宗旨教育,使全体党员在改革开放中自觉地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切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做人民的勤务员,同时清除那些经不起考验的腐化变质分子,只有这样,才能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本色,保证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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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那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7最新党性原则的基本内容的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1、党性原则的含义和基本要求? 党性原则是一定政党的政治主张、思想意识和组织原则在新闻活动中的体现。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就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全面、准确、生动地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联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紧密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实际,解决思想和理论问题。二是必须全面、准确、生动地宣传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使之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的公开报道中发表同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相反的言论。三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宣传纪律。新闻宣传是党的一条十分重要的战线,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和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始终牢牢坚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四是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五是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新闻自由与资本主义新闻自由的本质区别,防止滥用新闻传播自由权利的现象。
2、 新闻真实性的内涵?是以事实为基础和依据来报道新闻,其本质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坚持唯物论的反映论,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如实的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具体要求:新闻的真实性包括1构成新闻的基本要素准确无误2新闻所引用的材料必须准确可靠3新闻中使用的背景材料必须完全真实4概括性事实真实客观。新闻真实性的更高要求是本质真实。本事真实是指新闻报道要反觔3出事物的内在品质和规律。 3、 简称对外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对外宣传工作政策性和政治性都很强,1、要旗帜鲜明
地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祖国统一;2、在涉及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问题上,要坚持原则;3、要树立坚定的国家意识和大局意识,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从和服务于我国整体对外战略;4、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以事实为主、以我为主的方针;5、考虑宣传重点内容和工作部署,一定要着眼于增进外国人对中国的理解和支持。总之,对外宣传工作有自己的规律,要加强研究,不断提高对外宣传的本领。
4、 简称政治家办报办台的基本要求?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性质的要
求;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党性原则的要求;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是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基本素质的要求。
要做到政治家办报办台,就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讲政治、讲党性、提高政治素养。要善于从政治上总揽全局,抓住事情的要害。新闻工作要通过舆论导向、党性原则、宣传纪律、新闻价值取向、新闻敏感性等与讲政治的基本内容密切相关的内容和要求,体现政治性。二是保持清醒头脑,冷静处理问题。要保持清醒头脑,透过现象看本质,冷静、正确地分析、把握形势,从容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做到大局在胸,心中有数,自觉按照中央制定的政策和宣传方针组织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三是突出宣传重点,把握政治方向。坚持政治家办报,必须把握坚定的政治方向,具有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旗帜鲜明地持高度一致。四是增强全局观念,加强宏观意识。新闻工作讲政治绝对不是抽象的,而是十分具体的。讲政治就必须顾全大局,在处理新闻业务时要从有利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着眼,加强宏观新闻意识。五是讲究宣传艺术,提高引导水平。新闻工作者要做到知识广博,视野开阔,精通业务,遵纪守法,讲究宣传艺术,提高引导艺术。
5、 简称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特征? 新闻工作者在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不同
于其他职业的鲜明特征:一是能够及时、敏锐地反映社会和时局的变化;二是新闻工作以全社会为其工作对象,也以全社会为其服务对象,新闻工作者能够与社会生活和人民群众保持着十分广泛的联系;三是新闻工作者要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具有很强的政治洞察力,作为喉舌、工具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四是新闻媒介在反映舆论、引导舆论方面具有权威性,新闻工作者作为舆论的代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被称为“社会公正的法官”;五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是一种快节奏、高强度的创造性劳动;六是新闻工作者往往是在事后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所发生的事件报道出去,使得新闻工作者所反映的生活会同复杂的实际生活产生一定的距离,因而新闻职业具有浮光掠影的弱点。
6、 简述《中国广播电视新闻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
广播电视是当今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媒之一,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为加强广播电视队伍建设,倡导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规范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的职业行为,国家广电总局于2004年12月2日向社会公布《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准则共分责任、真实、公正、导向、品格、廉洁和附则七大部分,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的职业行为作了详细的规范,要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切实担负起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传播先进文化、推动人类文明的崇高使命和社会责任;坚持客观公正的职业理念,忠于事实,追求真理;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恪守敬业奉献、诚实公正、团结协作的职业道德;严格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反对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
7、 简述广播电视的传播特点?广播传播的特点:1、传播迅速、信息量大。2、听众广泛、覆盖面广。3、声情并茂、参与性强。4、转瞬即逝、不易保存。5、线性传播的选择性差。 电视的传播特点:1、信息符号视听兼备,声像互动,可以传递比其他媒介更多的信息。2、长于再现,重构时空,现场感强烈。3、时效性强,同广播媒介一样,随着传播技术的不断进步,电视的采制设备也日益趋向小型化,大大提高了其传播效率,时效性越来越强。4、在传播劣势上,同广播一样,电视也存在转瞬即逝、不易保存,信息选择性差的劣势。
8、 齐越的播音生涯?
曾用名齐斌濡。1922年2月23日生于内蒙古满洲里,河北高阳人。1946年10月参加革命,在晋冀鲁豫人民日报社担任编辑,1947年担任陕北新华广播电台播音员。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时期,许多重要的文告新闻经齐越同志播出,鼓舞了人民的士气,瓦解了敌人的斗志。他为配合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的盛况,是他与丁一岚向全世界现场直播的。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工作的几十年漫长播音生涯中,他以特有的庄重、深沉的声音感染了千百万听众,许多人便是从他的播音中更深切地感受到《谁是最可爱的人》、《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等名篇的魅力。1975年调北京广播学院任教授。于1993年11月7日上午9时在北京逝世,享年71岁。
9、简述电视影像的基本特征?
(1)再现性的本质特征。电视摄像机所摄录画面音响中的对象是具体的客观存在物,回面能客观准确地再现镜头前拍摄的现象,包括对象的运动、色彩、影调等等。因此,纪实性电视画面被看作现实的真实再现,能激起观众相当强烈的现实感。(2)时空一体的运动存在方式。电视影像是时空一体、连续运动的活动画面。一方面,电视影像展示的是与客观世界同样的情景,而时空一体的运动变化是人类感知客观世界的基本方式。另一方面,电视摄录系统也以它特有的方式纪录、传播其摄录对象,这其中就包含着其自身的运动与变化,如有水平方向、垂直方向等各种不同角度的推、拉、摇、移、升、降、甩等镜头运动。它们提供了人们观察对象的不同视野和视角,也提供了制作者观察、选择与传达信息的能动性。(3)声像一体的信息形式。电视影像具备声像一体记录的能力。现实中的事物一般都是存在于特定的声音背景中的,声像一体是人类接受外界信息惯常的自然方式,声像一体的相互引导与印证作用,可以使受众更准确、更全面、更轻松自然地把握信息。因而,它是电视影像的传播优势之一,也是受众对电视影像的基本期待。(4)限定性显示空间。就目前而言,电视影像的拍摄与显示还不是全视域的。人们只能在限定的显示屏幕框架内观看影像。这种拍摄与显示上的制约性,决定了电视的摄录、传达与接受方式,具有相当的强制性。(5)感性的符号形式。影像作为符号,是完全感性的自然符号,一般不具备抽象性和概括性,它是个别的、特殊的感觉——知觉层面的丰富信息。因此,影像符号长于展示而拙于阐释。(6)孤立影像含义的不确定性。由于画面是客体的再现,而客体是不会自己向观察者讲述其意义——意义是关系的产物;对于影像来说,其意义是人对影像中显示的关系的把握。因而,对处于该关系变化过程之外的电视受众而言,对作为关系要素的各画面或镜头孤立来看,其含义是无法确定的,可以作多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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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申请书,又称入党申请报告,是要求入党的人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出的一种书面材料。入党申请有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两种方式,青年学生一般应采取书面申请的形式。入党申请书标志着申请人向党组织表明自己有入党的志愿和要求,使党组织了解申请人的政治信仰和追求,便于党组织对申请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同时也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写入党申请书,是要求入党的青年学生对党的认识和自我认识的反映。因此,每一位要求入党的青年学生,都应该认真写好入党申请书。 写好入党申请书不仅可以增加被批准的概率,也可以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应用写作的能力。
入党申请书格式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内容和写法如下:
(1)标题。一般写"入党申请书"或"入党申请"。
(2)称谓。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如"敬爱的党组织"或"敬爱的×××党支部"等,顶格写在第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这是入党申请书的关键部分,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对党的认识和要求入党的动机,也就是为什么要入党。对党的认识,主要是对党的性质、纲领、奋斗目标、宗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入党动机,就是参加中国共产党的目的,即为什么要加入党组织。写这部分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可以写通过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听了党课、参加了有意义的活动以后的思想演变过程,以及思想认识上有什么提高等。
二是个人履历(学历和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如果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有政治历史问题、或者犯过什么错误、或受到过刑事处分的,都要写清楚并表明自己的态度,以便让组织上了解。 三是自己的优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即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主要表现,特别是对自己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敢于指出,并向党组织表明改正的决心和努力方向,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结尾。入党申请书的结尾,一般可写"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正文的结束。正文写完之后,加上"此致、敬礼"等用语,亦可不写。
(5)署名和日期。入党申请书写完后,要署上申请人的姓名,申请时间年、月、日,以示郑重。
(6)最好将正文中关于“个人履历” 、“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部分单独写成《本人自传》。 自传的内容主要是:姓名、出生年月、家庭出身、本人成份、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的姓名、政治面貌、职业及工作单位。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如受到的奖励、处分等),对重要情节要提出证明人。请参考《入党自传材料的写法和要求》。
写作的注意事项
1、入党申请书虽有一定的格式,但也不要千篇一律。尽可能多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让领导看了不会太厌倦。
2、入党理由要写清楚,篇幅不要太长,语言要简洁精练。
3、语气要谦虚,态度要诚恳。
4、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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