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物业公司把保安服务委托给其他公司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环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物业公司保安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沁阳市龙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科学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门卫、巡逻、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甲方责任
1.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防盗、防暴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报告即使答复和改进。
2.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政策制度执行。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服费。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居住设施。
第三条:乙方职责
1.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商解决。
2.选派的保安必须经过正规的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员简历、档案。
3.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4.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并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5.乙方指派结合学校的管理及领导,安排好保安员的执勤岗点和作息时间。
6.保安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守护目标的防火、防盗、防暴及巡逻,负责校内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车辆畅通,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发生在执勤区域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第四条:保安服费的支付方式
1.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宿。
2.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必须每月把保安服务费按月全部付给沁阳市龙强保安有限公司,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一千四百五十元,共四人每月合计五千八百元整。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两千元以下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30天内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未确定之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公司员工的共资。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未尽事宜应相互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物业公司保安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员的具体任务及收费标准
1、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名,其中:门卫名,礼仪名,巡逻名,守护名,其它名,管理干部名。负责省任务。
2、根据石市保安行业《关于调整保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乙方为提供保安服务的,每人每月收费元(按月收费的,每日8小时工作制)”,计每月元保安服务费。
3、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能休息的,甲方需支付每人每日元费用(补助),计元整。
4、甲方按现金(转帐)方式于上岗前5日内支付整月保安服务费,以后于每月日支付当月保安服务费用。
5、因物价政策原因需调整服务费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具体工作标准
上岗15日内,乙方须根据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合法要求、甲方实际情况制定书面《保卫工作方案》一式两份,《保卫工作方案》中要载明保安职责范围、岗位分布、工作方式、工作流程、人员排班情况等内容,经双方商定,报双方主管领导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具体实施。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2、有权要求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保安人员进行调换。
3、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设施、集体宿舍等工作条件。市区街(路)号的
4、教育本单位员工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协助保安人员工作。
5、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保安人员服务质量,定期回执保安公司《客户意见书》等方面的问题。
6、在收到乙方报送的《消除、堵塞隐患与漏洞建议书》后,研究解决方案并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意见。
7、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应对乙方保安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对甲方保安责任范围内各执勤目标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漏洞要整理成《消除、堵塞隐患与漏洞建议书》,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主管领导。
2、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并经过保安专业技能培训。
3、乙方保安人员须严格依照本合同和《保卫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4、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
5、对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保安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下一页更多精彩“物业公司保安服务合同模板”#p#副标题#e#
第四条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为劳务输出合同,乙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为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如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损失,且经公安机关(甲乙双方)核实、确认的,甲方可对乙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其最高额不超过当月当班保安人员服务费;如造成的损失较低(指损失不超过当月当班保安人员服务费的),处罚额不得超过损失金额的50%,其处罚额度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工作失误,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处罚。因乙方保安人员失职或失误而引发事端的,由乙方负责调查解决,甲方应予积极配合,乙方可视情节给予该保安人员处分。经公安机关查证落实后,损失巨大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失职保安人员的法律责任,甲方可终止合同。
本合同所指的失误范围是指:在甲方单位执勤范围、上岗时间、上岗保安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属于合同范围。其它条件情况下造成的失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处罚、扣除、暂扣保安服务费。
2、甲方对乙方报送的《消除、堵塞隐患与漏洞建议书》的内容不能及时完善和落实措施的,因此发生问题的,而乙方又无法避免的,乙方不负责任。
3、甲方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本合同及《保卫工作方案》责任范围以外的工作,给乙方保安队员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负责。
4、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保安人员不能履行职责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给付乙方保安服务费的,自甲方停止给付乙方保安服务费用之日起,按日收取甲方应付保安服务费10%的滞纳金;欠款累计达3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保留向甲方索要保安服务费及索赔违约金的法律权利。
2、乙方确实不能完成甲方保安任务或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职责范围内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经协商无效,甲方可终止合同。
3、需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需增减合同人数及条款,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赔偿对方剩余服务费30%违约金。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双方必须在合同执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本着尊重对方的精神协商解决。
5、甲乙双方将来以其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包括但不仅限于甲乙双方之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取代其在本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前提是不得因此影响甲乙双方于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6、每年保安服务费上调,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七条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物业小区保安服务委托合同【5篇】
到底有多少人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人和人之间想要保持长久舒适的合作关系,靠的是合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物业小区保安服务委托合同,方便大家学习。
甲 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保安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___名保洁员和___名保安员为甲方提供保洁、保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工作范围见《清洁卫生、保安服务计划书》。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 ___年___月___日起至 ___年___月___日止,期满后如无异议则经双方协商顺延或在同等条件本公司优先,如不续约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服务费用:
1、甲方按照每月共计人民币___元(¥___元),支付乙方的保洁、保安服务费用。
2、甲方于每月的日之前一次性支付乙方上月所有服务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发票。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对乙方的保洁、保安服务工作予以协助,以便于乙方顺利地开展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2)免费提供乙方管理人员适当的办公场所、内线电话,以便和院方取得联系,更好地处理工作。
(3)免费提供保洁、保安员上班期间所需的水、电及其他便利的条件。另外需提供保安员值班室、监控设备。保洁员需提供存放保洁工具、物料所需的场所以及垃圾桶、垃圾篓、垃圾运输车等工具,方便乙方进行工作。
(4)免费提供保安的日常培训训练场地,不断提升保安的综合素质。
(5)协助乙方解决在工作中的有关纠纷,但不负责经济责任。
2、乙方责任:
(1)按照合约提供保洁、保安服务,保证保洁、保安服务质量,做到优质服务。
(2)严格执行清洁卫生、保安服务方案书中规定的保洁、保安服务职责及服务规范。
(3)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制服及佩戴工作牌,遵守甲方的纪律和制度做到安全作业,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损坏甲方财物。
(4)负责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工具及通讯设备(不包括值班室监控设备)以及保洁服务所需清洁工具、物料。
(5)负责提供员工的工资、劳保费用以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协议解除及终止:
a) 乙方工作未达到《保洁、保安服务计划书》工作标准,甲方有权出具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改善工作,三次以上未达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b) 乙方在未得甲方同意而无故停止工作按毁约论,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c) 如一方因故终止或提前解除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双方的债务关系在清算完结前继续存在,同时赔偿对方一个月的服务费用作为补偿。
d) 合同到期后,甲方若不续签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合同到期后甲方没有出具终止合同书面通知,且乙方仍在为甲方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工作,则合同时效自动顺延 壹 年。
e) 甲方如有要求增加计划工作人员,其费用另行支付。
六、违约责任:
若其中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追索相应之损失。
七、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2、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附件:《清洁卫生、保安服务计划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订立这个合同需要注意几点,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委托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p#副标题#e#
项目名称
_________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_________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点:
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履行。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2.受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_________。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_________方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_________;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1.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免费普通实施权;受托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2.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受托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5.对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如果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受托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第十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_________;技术参数:_________。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第十一条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第十二条 委托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第十三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第十四条
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1.有接受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和享受科研补贴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委托方不按照约定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受托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将其转让或者变卖给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十四条
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托方可以不经委托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第十六条
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_________。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_________;
2.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3.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第十八条
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技术服务合同具有合同标的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项目的特征,那么签订这个合同还需注意什么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方(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住 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
2.技术内容:[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履约日程表(附件[])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
2.提供时间和方式:[ ]。
3.其他事项: 双方同意将上述技术资料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将全部销毁上述技术资料的复印件并将原件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以如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 ]。
其中:(1)[ ];
(2)[ ];
(3)[ ];
2.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由甲方[ ]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地址:[ ]
账号:[ ]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以[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
第八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或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发现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本条规定认定发生技术风险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前述公开的[ ]
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有权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1.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以及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的保护。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乙方可以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上述保密资料,但是乙方应保证其雇员在得知该保密资料前承诺接受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2.乙方仅得为执行本合同下义务的目的对保密材料进行复制,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必须将保密材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存保密材料,并对保密材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材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 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4. 本保密条款自甲方将保密资料披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10年内有效。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成果进行验收:[ ]。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的研究开发成果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法院或行政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研究开发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研究开发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研究开发成果。
第十五条 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
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不得将上述研究成果用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三方。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方所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
2.地点和方式:[ ]。
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进度完成并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从迟延交付第7日起每迟延1日,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总值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乙方的交付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从而使甲方费用增加,则所发生的全部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履约日程延迟,甲方可以同意将履约日程表向后相应顺延,但不免除上述条件下乙方应付违约金的责任。
乙方根据上述情况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且如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银行利息。
3.如果根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和/或赔偿,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甲方已经支付了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4.如果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进度完成并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则履约日程表将相应顺延,不构成乙方迟延。
5.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和/或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而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尽管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和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 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法: ),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条约定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北京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且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
本合同未涉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
2.任何一方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
3.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予以解决。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甲方与乙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使用信函形式的应以挂号信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通知日
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通知地址为:
甲方: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
甲方: 中国电信 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看过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委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整体部署要求,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quduwen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完成《xxxxx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与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预案系统对接;
2、技术内容:开发《xxxxx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概要功能见下表: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前期规划:业务需求调研、业务需求分析、确定主体功能及数据来源、数据计算及输出方式;
2.项目开发设计:系统设计、页面制作、程序编码、集成测试及试运行。
3.项目验收:以双方开发项目要求为标准,乙方交付使用之后,十天内甲方组织验收并办理完验收手续,如甲方未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任何意见,则交付使用之后十五天内视为验收通过,并办理完验收手续。验收后,乙方提供系统的相关文档:《系统用户手册》
第三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软件开发费:
2.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自行支配 的方式使用。
3.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五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完整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发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 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所有员工
3. 保密期限: 合同执行期内
4. 泄密责任: 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 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所有员工
3. 保密期限: 合同执行期内
4. 泄密责任: 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第六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上门安装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系统开发完成后于甲方机构所在地交付。
3.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独自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知识产权归属确定如下:
1. 本项目的软件产品版权属于乙方所有。
2. 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复制、传播和更改;
3. 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反向项目、反编译或反汇编;
4. 甲方不得出租、租赁或出借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给第三方开展相同服务;
5. 未明示授予的一切其它和版权相关的权利均为乙方所有。
第八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系统的维护、由于用户少量需求的增加而对系统内容做较小改动、系统BUG修改、系统功能版本升级。
2.地点和方式:现场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远程联网维护。
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免费保证期为壹年,《项目验收报告》确认签字起计算。在合同保证期内,方式均为免费。本合同服务项目保证期以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看过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这是个怎样的合同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甲方需要就 由乙方提供技术、设计等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
第二条 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为:
)验收标准
2.2乙方同时承诺,其具有履行本服务合同的能力及相关资质;通过其所提供的技术设计以及技术服务后,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
第三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乙方交付最终的技术服务成果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日内,但最迟不得晚于2011年 月 日。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委托方(甲方)所在地。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约定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的方式来完成,具体由乙方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工程图纸与相关配套说明书。
第四条 保密责任
4.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4.2双方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直到该信息已经被合法公开。
4.3 乙方承诺,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成果,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5.1甲、乙双方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由甲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但验收证明不意味着乙方对于本合同的履行完毕。
第六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价款 元,(大写金额为: )除此费用外,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上述技术服务费用按照以下进度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但乙方须同时提供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2)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成果,并经乙方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进度款,但乙方须同时开出17%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票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
(3)在本技术服务所涉及土建工程建设完毕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
(4)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且一年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将该质保金返回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委托方责任
7.1.1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付款义务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并不能因此而逾期交付技术服务成果。
7.1.2 本合同所附件技术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工作事项,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未能考虑涉及时,乙方应本着其在行业内的权威、专业特点,最大程度的满足技术本技术服务的要求。
7.1.3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费用;超过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40%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
7.2 服务方责任
7.2.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或附件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7.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7.2.3 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未能提交服务成果或者提交的服务成果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每逾期1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超过30%的,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外,还应该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金额作为违约金。验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不因此而顺延工期。 由于乙方服务设计错误造成后续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业停产损失、因事故支付的赔偿费用、处理事故花去的费用,工程重建而花去的费用等。该损失难以计算的,以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5倍计算。
7.2.4 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确需解除本合同的,须事先与甲方协商一致,此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7.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甲方根据实际工程进程需要,组织土建部分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配合义务、技术服务工作,并对这两项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8.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Bank account: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日期: 日期:
看过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委托合同范围内所获得的法律后果,归属于委托人,因此委托合同由委托人承担责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xx市xx局
乙方:xx市新禹物业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保洁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洁范围
1、室内保洁:会议室(定期),楼梯台阶、扶手、卫生间、走廊、楼内走廊墙裙、局长室(工作日),
2、室外保洁:前后院、硬化路面、停车棚。
3、室内保洁不含一层。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总体要求:干净、整洁。
1、楼道、楼梯地面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浮尘、无污渍,扶手、门框无浮尘、无污迹。
2、厕所地面无杂物、烟头、浮水,便池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液封有效为前提)。
3、立墙无浮尘、污迹,天花无蛛网;
4、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站。
5、雪后清扫道路,大雪天气甲方增援。
6、对突发性污染物(酗酒者呕吐物、摔破罐等)及时清理、打扫、擦拭。
第三条 人员配置:
内外保洁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对保洁员做二次分工。
第四条 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务费共计3.888万元,大写:叁万陆仟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后,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0.972万元。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权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约束自己方人员可能出现的随意丢弃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对甲方部分人员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甲方主管反应,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
3、甲方负责提供所有保洁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卫生纸、芳香球等);乙方自备所有保洁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洁厕灵、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1年11月23日起至2012年11月22 日止,共计1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进行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不得终止合同。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一方有意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3、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和作业,因违章导致乙方服务人员人身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可临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昌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看过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所谓委托人的事务,一般是指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委托人若不委托处理就不得不亲自为之的事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人:****************************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管理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服务内容:
1、管理范围。 ……委托乙方全权管理。……不得针对停放车辆收取任何费用。
2、安全管理。乙方负责 安全生产及经营秩序维持工作(另行签订《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3、环境卫生管理。乙方负责……的共用部位清洁卫生的整理,并达到相关要求。
4、财产管理。合同期间,乙方全权负责……市场的财产、停放车辆及人员安全。乙方应爱护管理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监管,保证正常运行。
5、配合甲方搞好市场建设及一切创建评优活动。
二、人员配备及服务费标准
1、甲乙双方充分考虑了……的工作量,商定:2015年1月
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定员2人共计15人,进行人员配臵并执行,做到每天24小时轮流值守。
2、管理服务费用按2500元/月人(包括人员报酬、福利、服装、加班、社会保险等)进行计算,由甲方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
3、乙方派驻上述……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其工资、养老、工伤、医疗、丧葬、抚恤等由乙方负责,一律与甲方无关。
4、甲方支付乙方已拨费用总额的15﹪作为税金及人员管理费用分月随服务费用一同支付。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①指定和调整……点管理的具体范围。
②不定期检查乙方管理服务事项的履行情况,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拒绝、阻扰。
③因乙方原因未充分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④制止乙方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对停放车辆、人员的收费行为(如有)。
2、甲方义务。
①甲方在每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每月应付费用。
②甲方负责所有……的水电、设备维修及日用耗材的供给、维护等费用。
③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①对管理范围的车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②按照实际履行的管理服务事项索取服务费。
③反映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④合同履行期间,可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义务。
①负责……的一切安全管理,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夜间巡逻、守护,但不得违法违规。
②负责人员的素质、技能等培训工作,指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能力的人员上岗。
③负责……的看护和清洁卫生的打扫。政府职能部门(……等)统一要求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达标,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④和辖区的派出所联防联动,联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各项治理防范措施,建立市场与管片警“110”报警系统,集中整治市场及周边治安环境,降低治安案件发案率,保护广大入住商家人身财产安全。
⑤因乙方人员故意、擅离职守、服务不到位等原因,给甲方或停放车辆、人员造成损失的,应照价予以赔偿。
⑥乙方与派驻……及管理场所的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负责承担他们的工资、养老、工伤、医疗、丧葬、抚恤等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物业管理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经营户2015年度物业管理费(按甲方和经营户签订的收费标准执行)并于每月底上缴甲方,不得截留。乙方须完成本年度物管费90℅的收取工作,若未完成,甲方将在本年度……的管理服务费中扣减乙方两个月的服务费。
五、乙方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转委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按月书面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若因政策调整,甲方不再管理上述……或其他不能履行合同的不可抗因素出现,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只能索取已实际履行服务的应得报酬,不得要求其他赔偿。
七、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15年 1 月 1 日 2015年 1 月 1 日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付款:
受托人:
公司注册号码:
注册国家: 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新加坡 院校外文名称,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当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学,需缴纳委托人40%的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 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
1 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学校报名
2 替委托人申请学生签证
3 帮助委托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
4 在委托人来新加坡的时候接飞机
5 帮助委托人熟悉学校环境
6 帮助委托人办理银行卡,易通卡
二、受托人义务
第五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六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2.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3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七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3.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九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十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应向委托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协助追回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四条 受托人未能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五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
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乙方:日期:
看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物业管理合同则是要式合同、格式合同,必须依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招标投标的方式来确定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甲方关庙市场四楼物业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托物业服务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物业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㈠XXXX公共区域的水、电、消防、卫生和秩序等管理。 ㈡信件、报刊、包裹的收发。㈢完成由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物业服务费每月包干总价3500元(大写:叁仟伍百元整)
四、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⑴治安秩序维护
XXXX设治安秩序维护员2人(年龄在48岁以内),白班1人,夜班1人;着统一服装、装备,配证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标准的动作和优质的服务展示企业形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纪录,做到上交下接清楚无误、责任明确;维护责任区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种不安全事件发生;巡视责任区内各种危及安全的情况,防止人为破坏行为,防止丢失,发生异常及时上报;礼貌接待客户,认真回答客户或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对与自己不明白的问题不可乱讲,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对管区内的可疑人员要加以监视,禁止外来人员乱贴乱画宣传资料等;制止外来人员在服务区域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时间开、关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根据消防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间严禁饮酒。
⑵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管理
每月定期对营业厅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甲方。
⑶水电管理
负责XXXX的水电维修、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因水、电等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维护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记工时费,并负责水、电公司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⑷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清洁员设置1人每日对营业厅走道、楼梯、扶手、厕所等打扫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洁一次。营业厅环境、地面无杂物垃圾,不留卫生死角,每日清运垃圾外出,清洁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卫生质量标准达到天花光洁明亮,无蛛网、积灰;墙面整洁美观,公共灯具定期擦拭;清洁工实行全天侯保洁。
⑸消防管理
根据消防的要求,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测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和消防部门汇报情况,并协助业主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工作。
⑹安全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⑺违约责任
⒈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⒉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约定,或服务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减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①维修维护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报刊丢失,每次扣20元;
③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发生扰乱办公事件,秩序维护员又未及时劝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员失职导致公共财物(不含现金及其它无法界定的财物)被损坏、盗窃,由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不赔偿,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的服务保证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不发生遗失问题,甲方如数归还,否则按违约金额扣款。
⑻合同期间,乙方应每月将代缴甲方水电费,并将明细和缴费凭证交甲方办公室备案。
⑼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洽谈合同续签事宜。
⑽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介于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依法取得资格专门从事为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组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 专业,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包括 、 等。支付方式为 。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 (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 年 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 年 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 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在 年 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 年 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 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 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年 月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年 月 日 日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餐饮服务许可证,即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是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启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办理餐饮许可证委托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住所: 市 路 弄 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住址: 市 路 弄 号
电话:
现委托______________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_________(事项)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特别代理(代为提出、承认、变更、撤销申请;提供并修改相关资料;代为承诺;代为签署有关文书;代为领取证书和有关文书;代为校验原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年 月 日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3篇技术服务委托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合同类别: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项目名称:
_________。
二、有效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_________。
四、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_________。
五、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
七、报酬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_________。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委托方_________份,服务方_________份,中介方_________份,鉴证单位_________份,公证单位_________份,承接方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_________份(其中1份报_________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服务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委托方担保人(盖章):_________服务方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最新5篇】
垂下的头颅只是为了让思想扬起,你若有一个愤怒的灵魂,脚下就会有一片坚实的土地。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方便大家学习。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故此,甲、乙双方为明确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留学服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专业和学校;
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院校须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认可;
3.甲方在初审乙方申请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协助乙方向校方申请入学通知;
4.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入学通知后,甲方协助乙方准备签证事宜;
5.甲方协助取得签证的乙方安排接机、住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与甲方确认行程。否则,因时间原因导致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出国留学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真实、准确的材料;如乙方未与甲方达成一致,在签定协议六个月之内未能全部提供签证所需材料,六个月之后,该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之前所缴纳的费用按签证成功处理;
2.乙方根据及时交纳相应费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的专业和学校之后,不得随意改动。如乙方坚持要更换学校或专业,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担;
4.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乙方收到任何与甲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责;
5.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翻译,办理护照及使馆签证等费用。
第三条
经济条款
乙方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1.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请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2.乙方在获取校方通知书时,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费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该所院校学习或中途退学,或乙方违返学校规定被校方开除或违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没能在所申请的学校完成学业,学费押金不退还。)。
第四条
退费原则
1.如未能取得所申请院校之入学通知,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所交全部费用;
2.如签证失败,公司在确认签证失败后,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起二周内,甲方凭收据退还乙方所交除学校申请费以外的全部服务费及全部学费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没有上推荐学校,乙方已交纳给甲方的服务费用概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其他费用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4.如涉及退费事宜,甲方仅对其直接收入之款项进行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中,乙方如提供虚假材料,视为违约,由此而未能达到留学目的,且造成损失及责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2.除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终止协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3.如乙方违反学校的规定和所在国的法规造成损失及责任者,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4.如甲方针对留学事宜对乙方有任何欺骗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其所交全部费用,并终止本协议;
5.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第六条
特别说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项,应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并由财务人员当面开具收据或汇至甲方帐户,凡没有甲方收据的,甲方概不负责;
2.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甲方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出示的宣传材料,广告文字等负法律责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学校的款项及相应处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获得签证时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保安服务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司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临泉县泉河商城治安,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制定的。下面是保安服务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
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十三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五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第四章保安员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五章保安服务
第二十一条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第二十三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保安服务合同、服务项目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条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第二十六条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第二十七条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九条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接到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查处结果。
第四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二)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四)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客户单位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六条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
第四十七条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以及保安员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看过“保安服务管理规定范文”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