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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学校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上课期间,教职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如早自习上课铃响1分钟后不到学校视为迟到,5分钟不到校为缺席;上课铃响,教师提前作好准备,马上进入教室上课,上课一分钟未进教室视为迟到,三分钟不进教室为缺席。(一次缺席,绩效工资中扣除30元,一次迟到绩效工资中扣除10元。)
二、教师在课堂上应充分利用40分钟时间,不离岗,不提前下课,若离岗两分钟或是提前一分钟下课视为早退。(一次早退,绩效工资中扣除15元。)坚决禁止任何人在上课期间无故退堂缺课或不上课而造成的群众不满者,如有违犯者在全区教师大会上作出书面说明,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课堂教学要按计划进行,备课认真,按教学计划进行授课,学校将对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随时进行抽查,采取听不打招呼课的方式进行,一经发现不备课或备课不认真无教案或导学案上课,照本宣科3次者,计入教学事故之中,视本学年年终考核不合格。
四、学生作业要及时批改,严格按照学区年9月11日全乡教师大会上对于作业的要求批改,并且批改要规范,教师一律用红笔认真批改,不得敷衍塞责。学区对作业的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是抽查,若发现不按要求批改者,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元,甚至不批改作业者或更为严重者作书面说明同时加大处罚力度。
五、对学校全体会议或是安排的临时性活动,要认真对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若拒不参与者,视为缺席一次扣年终考核一分。
六、教职工上班时间有事或有病要请假,请假必须凭假条,3天以内本学校校长请,一周内有学区请,超过一周者由学区报上级部门批准,不然以矿工论处;坚决禁止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看视频或不健康视频,更不允许喝酒打牌或高声喧哗,不允许女教师织十字绣或其他私活;不允许在上班期间在被窝里睡觉。
七、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或是教研组长组织的各种活动,若拒不参与者以缺席论处,并由教研组长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八、考风建设在监测中如发现考场作弊或批阅试卷上做手脚者一次给当事人处罚400元,当事人所在校长处罚200元,当事人所在教导主任处罚100元。在批阅试卷中如有失误者,小的失误三处以内口头批评,并责令及时矫正,超过三处按以此为基点处罚10元;如有大的失误责令及时矫正并使其程度而定加大处罚力度。
九、巩辍保学流失一人给相关当事人处罚50元。
十、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合理的安排,干好自己的分内工作,值好周、护送好路队、组织好学区或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坚持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如有闪失者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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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教师必须按时候课、上课、下课,不得迟到、课中离岗和早退。否则,每发现一次,从考核中扣除0.5分。
二、上课时间不允许待客(特殊情况除外)。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改动和调换;如果确需调换,需经教导处批准。否则,按缺课处理。缺课一节从考核中扣1分。
四、教师请假后,必须与教导处安排的代课教师进行当面交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当面交接,也必须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交接,如果不按规定进行交接出现缺课或迟上课现象,按缺课处理。
五、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绝不允许无教案上课。否则,按缺课处理。
六、教师上课必须按照新课标的要求,选择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方法,运用“10+30”的教学模式。
七、教师上课时要文明施教,做到衣着整齐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包括穿拖鞋、露肩衣服、短裙、短裤等);否则,停课待岗。
八、教师上课要精神饱满,富有激情。
九、教师上课必须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围绕教学目标精心组织教学,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否则按考核细则扣分。
十、教师上课期间,绝不允许派学生离开教室去做别的事情,更不允许让其他教师把学生叫到办公室补课。
十一、绝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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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1、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1—2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课外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2、提倡布置分层性、创造性、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作业,不得用抄写作业惩罚学生。
3、作业批改要及时,有批改日期。语文习作可在两周内完成,语文作业一课一批改;数学作业须当天批改;其他学科作业随课批改。
4、作业批改要正规、认真,全批全改,做到不错批、不漏批。
5、要提高批改质量,教师的批语书写应工整、规范、准确,对学生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6、提倡作业批改都写评语,语气要和蔼,对学生所存在的错误用婉转的语言表达出来,多用表扬、激励的语言。
7、要培养学生自我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检查学生纠正作业的情况。
8、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
9、作业批改不及时,作业严重不足或严重超量,不全批全改、无批改日期,无激励性评语等按考核细则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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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最新)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保障,学校的管理就会陷入无序状态。但是我们也要追求管理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人文性,保证管理的绩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教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教师务必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幼儿有不舒服的状况,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因,安抚幼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园长。
3、教师认真备课,务必提前备前,保证每一节课都要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
4、教师带班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5、教师有事务必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一切按旷工处理。
6、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课提前__分钟,下班推迟__分钟,当班和值班时间不能私自离开幼儿。
7、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幼儿。
8、教师认真组织好幼儿的学习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时务必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私自玩耍,幼儿离园时务必把幼儿送到家长手中。
9、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跟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幼儿住院医疗的,当班教师务必承担__%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主要职责,扣出工资。
10、全勤的教师每月应发全勤奖__元,有迟到早退现象无全勤奖,迟到一次扣每月工资__元/次,旷课教师__元/次,学期结束时,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没有安全事故的将奖励教师__元。
11、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教师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12、接送幼儿时,务必做好记录,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冒领幼儿。
13、各班教师下班后,离园之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1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的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和来宾,并务必要态度好,不与家长争吵。
15、教师在上班时,要把全部经历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接电话不能超过__分钟,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离开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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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下面是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1、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综合办公室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3、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 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 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 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 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 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 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14、 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 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 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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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是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制定的制度。下面是公司规章制度细则,欢迎参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 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第七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可临时提议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某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计划。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条 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做出专门说明。
第十四条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协助。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送相关部门、控股公司征求意见。涉及员工利益的,还需征求员工代表意见;
(五)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三)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五)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七)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
(八)制度的实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条 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意见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第五章 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起草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一),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总经理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批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一)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二)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三)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四)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
第二十二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本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发实行,须董事会审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报送董事会审批后下发实行。
第二十三条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管理规范,由本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第二十四条 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如需修订则按照修订与废止的相关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六章 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与综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第二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
第二十九条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拟)定部门提出,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的规章制度,其修订和废止报董事会审定。
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一) 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二) 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三) 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四) 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五) 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六) 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第三十一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一) 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二) 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 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四) 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五) 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范围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认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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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超市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下面是超市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参阅。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工作由部门主管统一管理,月终报公司办公室。
2、员工的上、下班必须有考勤记录,任何员工必须准时上班,参加晨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岗的员工,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报告,并取得同意,否则一律按迟到考核。
3、上班时间:早8:30至晚21:00( 每日早8:30由部门主管在超市门口点名,并主持晨会
换班就餐时间(分两班):
午饭:11:00-12:00(一班),12:00-13:00(一班) 晚饭:17:00-18:00(一班),18:00-19:00(一班)
每班就餐时间为1小时,请各位员工按时就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岗的员工,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报告,并取得同意,否则一律按迟到考核。
4、员工迟到考核:
员工迟到10分钟以内,一次考核10元;
员工迟到10-30分钟,一次考核15元;
员工迟到30分钟以外至1小时以内,一次考核20元; 员工迟到1-2小时,一次考核30元;
员工迟到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处罚:扣除当日工资,并考核50元/次。
5、员工请假:按公司规定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4天。除公司通知休假外,节假日不得请假。
请假批准权限:员工请假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写请假条,由部门主管、公司办公室签字批准;员工请假二天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写请假条,由部门主管、公司办公室签字批准并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员工如因特殊情况请假,须在当日规定30分钟内,报告部门主管,并获得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后需补假条)。未经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5、对无故旷工或上花班的员工,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内如有急事需外出需向部门主管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外出,但时间应控制在30分钟内,最长不得超过1小时。
6、对于擅自离职的员工,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对于同意离职,但未按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7、以上各项考核的执行情况,在下月初由部门主管汇报公司办公室,所有考核罚金从工资中扣除。
二、工作纪律
1、不得在工作时间扎堆聊天、追逐打闹、随便乱坐、干私活,收银台内除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2、对待顾客要热情主动,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发生纠纷时应报部门主管及时妥善处理。
3、正常情况下当班时不得购物,如因需要必须购物的,付款时应由当班的其它工作人员收款,不得自行收款,员工应互相监督。
4、不得将商品、赠品私分、私卖、私吃、私用,违者罚款50元一次,情节严重开除。
5、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将商品削价卖给员工或其它人。
6、拾到钱财或物品应妥善保管,待失主来寻时,应仔细询问经确认后方可归还。
三、超市现金管理及商品管理
1、超市现金应及时上交公司财务,做到一日一交,当日销售收入应于次日早9:00以前到公司财务处交清。如无零钱可由公司财务处借支500元零钱做为门面周转备用金。
2、超市进货时,应由超市店长填写进货审批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进货。进货后,员工应仔细验货并在进货单上收货人一栏对其数量等进行签字确认,货款由送货人到公司财务处统一结算。
3、员工理货应每日清理货架检查商品,有无条码,是否印刷保质期,是否临近保质期或过期,有无破损等,并及时处理。对将到期的商品进行整理,并列出退货清单,经部门主管审核查验后,方可办理退货。对有缺损的商品不应进行销售,如能退还进货商的应及时联系并退货。不能退货的,应统一交回公司统一处理。
4、员工应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补货时要做到先进先出,检查价格签是否正确,保证商品与价格签一一对应。
5、员工应促进销售、控制损耗,每日计算库存量、销售量、进货量,认真做好商品销售明细帐记录。
6、应定期对商品进行盘点,由部门主管负责,所有员工必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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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使本公司员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而制定的。下面是药店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一、营业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管理
每天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4:30—15:00,交接班记录包括:本班发生的药品遗失情况、破损情况、销售收入记录、效期药品提示、新品种上柜情况、缺货品种情况、定购、邮购情况、卫生情况、外来人员接待情况以及需要提示转告下班的情况和上班遗留问题落实、承办情况等等。交接班记录由每班领班填写,接班人签字。凡因交接班记录不全造成工作失误或经营损失,要追究经理和当班人员的责任。
收银员交接班必须由本班收银员结清本班次的营业额,与电脑核对,结清余额。在帐、款一致的前提下,向下班收银员交班。上交款由本班收银员与门店经理一起在场进行交接。门店销售额进帐单、备用金由专人保管存入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门店经理保管。财务每旬对药店进行一次清交核查。
(二)药店商品的折扣权限
只能凭药店优惠卡实行折扣,不得超越权限,特殊情况应报药店经理裁定。 若有不遵守规定,一经查出,门店经理将作严肃处理。
(三)商品遗失的处理
遗失商品必须由店面主管统计出品种数量及金额。经责任人签字报门店经理统一消帐,凡遗失金超额过规定上限的部分,由责任人按进价赔偿损失,若是责任不明确,由门店人员共同承担损失。
(四)效期商品的管理
效期药品必须在近效期两个月时将记录清单报门店经理,由经理组织促销。若因门店主管检查不及时,造成过期、失效的药品以及因报送不及时造成损失的药品,由查出的责任人、门店主管或门店人员共同承担。
(五)订购、邮购药品应遵循下列要求
1、做好求购登记记录,应包括求购人员姓名、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生产厂家或产地、以及联系电话、地址等。
2、先预收求购总额15%作定金。
3、统一交门店负责人处理,24小时必须有回复。各分组订购,邮购业务销售额纳入分组销售考核。
(六)保持清新、整洁、干净的店内环境,所有个人物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具按规定定置定位存放,药店经理经常检查店容店貌,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对优胜分组颁发流动锦旗,并做为分组考核内容之一。
二、药店十不准规则
(一)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二)不准与顾客发生争执。
(三)不准占用经营商品或代亲友寄售商品。
(四)不准销售商品后不输电脑。
(五)不准挪用公款或私设小金库。
(六)不准隐瞒实情,当天货款及商品余缺应如实上报。
(七)不准随意乱开发票。
(八)不准未经允许擅自换班。
(九)不准接受顾客及供货商的任何馈赠(含回扣、让利、宣传费、宣传品、商品)。
(十)不准泄露药店机密或发生任何有损药店形象的言行。
三、药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天龙药业连锁事业的健康发展,特订立本规范:
(一)售前准备
1、提前10分钟上班,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正确佩带统一号牌,保持仪表仪容的整洁。
2、做好橱窗、货架、场地、收银台、购物框、商场地面通道的清洁卫生工作。
3、做好收银机、备用金、塑料袋、购物框等的检查整理、配备准备工作。
(二)售中服务
1、保持商场环境整洁、美观、舒畅、灯光明亮适宜,商场走道及公用部位通畅,不堆物品。保持四洁:自身清洁、货架清洁、地面清洁、门面清洁。
2、认真执行商品定位陈列规定、货架专柜、橱窗等框架上陈列的商品要做到摆放整齐、美观、饱满,不得有空格,商品售缺应及时配货补足。
3、实行站立服务,保持仪容端庄、大方、微笑、接待顾客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用普通话。不得在商场内大声喧哗,不得和顾客争吵。
4、要熟悉商品的性能、特点、用途、禁忌和注意事项。准确、实事求是的介绍。对一些容易引起过敏、严重副作用(如孕妇和小儿家用的药品)或特殊用途的药品要主动劝告顾客。对所有顾客都必须告知:“请详细阅读说明书”(非处方药)或告知:“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处方药)。
5、要严格检查商品的质量,不得将过期、失效、变质、破损等商品存列在货架上。
6、商品标价要统一打价,清楚醒目,商品标签脱落要及时补好,不准出现无标价或多张标价重叠的商品出现。
7、收银员收找钞票,要做到“三唱一单”即唱收、唱价、唱找、同时给顾客一张收取货款的打印单据。
8、顾客购买商品付清款后,一般要用塑料袋将商品装好。凡需要包扎商品应替顾客包严扎牢,便于携带。递交商品要轻拿释放,注意礼貌用语,不要让顾客久候。
9、对顾客的要求及建议要如实记录,及时向经理汇报,可以立即答复的,应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报告门店经理处理。
10、随时留意商场情况,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售后服务
1、认真做好商品的调换工作。凡符合调换规定的,办妥退调手续予以迅调。对不符合退调规定的,收银员应耐心解释清楚,注意文明礼貌。
2、顾客购物,发生遗忘物品要妥善保存,设法归还,发生业务差错,经查对核实,予以纠正。
3、下班交接前,收银机上的营业额累计数须严格查对,履行复核手续后,认真做好结帐、填单、交款工作。
4、交接班前要严格按照规定整理货架,清点货物,如有短缺报经理处置。
(四)纪律
1、服从经理的工作安排。
2、上班时间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带领家属小孩在商场逗留,不得陪同熟人选购商品。
3、丢失商品由当班人员赔偿,收银不入帐,经查实将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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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是食堂该重视的,杜绝燃气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减少燃气放散对环境的影响。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是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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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的目的是保障仓库货品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本文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仓库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的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物资的出库工作。
(4)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
二、做好物资的入库工作
1、对于入库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破损与否、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相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2、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破损物品、不合格产品、掺假及残次产品)、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义务及时与物流或供货商协商处理,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经理。 三、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1、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种货物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达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
2、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入、出、存‘’情况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主管经理。
3、保管员对库存货物每月盘点对账。要做到每周一小盘,每月一大盘,发现盈余、短少、残缺,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
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严禁发生盈余时多送,亏时克扣,私自调账处理。
4、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特性,结合仓库条件,将仓库分为:第一,大量存储区,即以整箱或集中方式储存;第二,小量存储区,即将拆零商品放置在陈列架或展示区域;第三,退货区,即将准备退换的商品放置在专门的区域上。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四、做好物资的出库工作。
1、库管员凭销售单或内部领用单如实领发,严禁看错、看漏、字迹不清疏忽领料。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
3、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对库存不足产品及时下订货单,避免库存不足现象发生,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每月盘库时需结合以往销售情况对库存积压产品做出判断及时调换,避免积压)。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退货、换货必须核实产品、配件、包装盒,以不影响二次销售原则、不畅销产品尽量不退货;核查之前产品价格,账务处理条理清晰,进出
有序,退款客户如刷卡需扣除手续费10个点,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及时请示汇报。
五、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
1、对于有特殊要求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2、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A、保管帐—每日
B、原始进货单规整存放—每日
C、进货、换货、退货明细表单—每日
D、进、出、存报表—每月
E、供应商进货汇总表—每月
F、库存处理意见(积压处理,调换处理,订货补货)-每月
3、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4、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经理。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有特殊要求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本管理流程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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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企业都会有管理规章制度,同样一个美发店管理规章制度对于美发店来说也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是美容院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参阅。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促进美容院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订本规章 制度。
第二条:美容院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美容院的章 程以及美容院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第三条:美容院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作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美容院财产。
第四条:美容院禁止任何个人损害美容院形象、声益、损害美容利益,破坏美容院发展。
第五条:美容院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不断完善美容院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美容院实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美容院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或对美容院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将予以奖励、表彰。
第七条:美容院提倡全体员工学习知识,同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
第八条:美容院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的机会,鼓励员工的素质和水平。
第九条:美容院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美容院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一条:美容院员工应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美容院员工应爱护美容院内一切物品,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维护美容院利益,对任何违反美容院章 程和各项规章 制度的行为,都在予以追究。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十四条:为完善美容院人事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十五条: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力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美容院对员人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美容院签订聘用合同,员工与美容院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十七条:聘用员工本着精简原则,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十八条:新聘用员工,符合聘用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合格后试用三个月。
第十九条:所有入职员工必须填写入职登记表,付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户口及学历证明、健康证等复印件,外地人员须另付暂住证、婚育证、务工证。
第二十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的规章 制度,学习专业技术,以及相关知识。
第二十一条: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美容院作出鉴定,录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录用者,试用期满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内,如员工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确实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美容院可提前解除试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薪金由美容院按规定提出、发放,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工作,每周6天工作日,每月有4天休息日。
第二十五条:员工按国家规定安排休假,因工作需要,美容院安排统一加班而不能休假者,节日按日工资20%,假日按300%计增发给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六条:美容院有权辞退不合格员工,员工有辞职的权利,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十七条:员工与美容院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员工不能随便辞职,公司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经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第二十九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美容院造成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员工必须服从安排,遵守各项规单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美容院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一条:正式合同期内不符合要求需辞退者,美容院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三十二条:聘用合同期满,合同既告终止,员工或美容院不续签合同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三十三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 制度,后果严重或违法犯罪的美容院有权予以除名。
第三十四条:员工在离职前,必须交还美容院的一切财物、文件及相应物品,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美容院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章 员工工作守则
一、美容师个人形象
第三十五条:员工必须遵守考勤制度,并随时以饱满的热情、整洁的仪表进入工作岗位,不得互相代替签到。
第三十六条:员工上班前必须搞好个人卫生,长发员工必须将头发束起,短发员工必须确保头发不遮盖脸部。注意清洁,确保身上无异味。
第三十七条:每日化淡妆上岗,不准浓妆艳抹。美容师不准配带饰品(包括戒指、手链、手表等);指甲要经常修理,不可涂抹指甲油,可抹淡雅香水。
第三十八条:所有员工必须保持衣着整洁,上班时统一穿着制服及工作鞋,美容师必须穿白袜子或浅色丝袜,每个人必须配戴工牌。
第三十九条:美容师在给顾客服务时,必须按标准佩带口罩。
第四十条:美容师在工作期间严禁携带BP机,手机,严禁作用期间接打电话。(BP机静音)
二、营业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十一条:美容师领班在开门前必须足商品营业必须品,检查是否有缺货的现象,每个有都必须做好本区域的货品陈列及卫生工作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床单、衣物、毛巾等必须保持精洁,每资护理时都要更换,化妆区需随时清理,护理前后的仪器,必须要消毒。
第四十三条:开门营业前,主管及美容师领班需负责检查岗前卫生。
第四十四条:所有员要需按美容师着装要求更衣,早班必须在8:50分前到前台签到后,开始打扫责任区卫生,9:30正式开始营业。中晚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种到岗。
三、行为语言规范:
第四十五条:接待宾客必须使用礼貌用语,自然做到“五声十四字”。
五声:1、宾客进门有迎声2、体贴宾客有问声3、宾客表扬有谢声
4、服务不周到有歉声5、宾客离店有别声
十四字: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欢迎再来。
第四十六条:对待所有顾客都应微笑面对让顾客感受到真诚不可把自己的情绪带到工作中。
第四十七条:当宾客来到美容院,无论消费与否,都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并采取跟随服务,对每一位来到美容院的顾客都要象接待贵宾一样,决不可厚此薄彼。
第四十八条:业务忙宾客多时,对不对接待的客人要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宾客离店时应把顾客送到门口关热情说“对迎下次再来”。
第四十九条:当没有顾客时,美容师可补充整理商品或做其他营业准备工作,有宾客进入美容院时,必须立即接待宾客,决不可因上述事而让顾客待候。
第五十条:关于接电话的有关规定:
1、所有电话要求在响铃两声接起。
2、需礼貌用语:“对不起,她不在,请问有什么事,可否转告或留下电话”,
3、挂机前先说再见,等对方挂机后方可挂机。
4、接电话人员需讲普通话,声音柔美,态度和善,语言文明标准,吐字清楚。如“请、您、谢谢”等礼貌用语。
5、上班时间禁止用美容院电话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如遇特殊,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以免占用美容院线路影响美容院正常业务。
第五十一条:当顾客做完美容或选好产品后,美容主管及美容师在按规定真写单据及档案卡,填补写埋字体要清晰,逐项填写,不能从简。并请顾客签字认可。
第五十二条:当顾客确定包卡或选购产品后,美容师要跟客人说明注意事项及使用方法。
四、考勤制度
第五十三条:每日前台严格按考勤制度记考勤,次月7日前考勤表报给经理。
第五十四条:美容院营业时间为早上9:30—晚上9:30,分早、中、晚三班制早班8:50签到,上班时间早上9:30分—下午5:30;中班10:50签到,上班时间上午11:00—下午7:00;晚班1:15签到,上班时间为下午1:30—晚上9:30。
第五十五条:中间有1小时吃饭时间,美容师外出吃饭必须更衣,禁止穿工作服。
第五十六条:迟到20分钟以内,罚款20元,迟到20分钟—1小时,罚款50元,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当月累2次(含)以上罚款加倍,全年累计15次(含)以上,扣除当年奖金。
第五十七条:事假一天,扣当日工资,每月累计2天扣除当月奖金,每年累计15天以上扣除当年奖金。事假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当事人签字,主管经理签字。
第五十八条:请病假必须早上7:30之前,之后算迟到;病假每月超过3天扣除当月奖金,全年累计15天以上,扣当年奖金,病假必须有区级医院证明,并有经理签字,如没有医院证明,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九条:关于旷工:无故不工作,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100天,扣除当月奖金,旷工两次,另扣除全年奖金,旷工三次公司给予开除处分。
第六十条:凡遇特殊情况,须提前打电话到公司请假,安排好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十一条:早退参照迟到处理办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凡有假打、虚打、代打考勤者,按相应假打考勤项目扣除工资。情节严重者扣除当月奖金。
第六十三条:如有加班,由加班人填写加班时间、事由,交主管经理签字后,统计考勤。(如属正常工作范围内或培训,或个人工作未完成而延长工作时间,不算加班。)
五、服务纪律规范
第六十四条:必须依照经理编制的时间表当班如有调换须由经理批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班。
第六十五条:工作时间按指定的位置站好或坐好禁止扎堆聊天前倚后靠,大声喧哗,干私事。
第六十六条:不允许在美容院内睡觉,吃东西。
第六十七条:工作时间严禁看书报、杂志等读物。
第六十八条: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请立即通知经理。
第六十九条:严禁将个人的钱财、物等和食品、饮料带入美容院。
第七十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向宾客索取小费、礼品、纪念品等。
第七十一条:不得以任何借口与宾客发生争吵,绝对禁止议论、讥笑、辱骂,以至殴打宾客。
第七十二条:严禁与宾客谈论美容以外的事情,不许与宾客拉关系;如客人执意赠予小礼品,需经理或主管同意后方可收取。
第七十三条:员工禁止将美容院制服穿回家。
第七十四条: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方进餐,特殊情况由经理批准除外。
第七十五条:客人选择美容师,请美容师配合前台的安排。
第七十六条:在贵宾房做护理,一定在挂上“请勿打扰”,任何人不得将门反锁。
第七十七条:做护理时,美容师尽量不要离开客人,如有需要,应首先对客人说明,另外护理要先得客人同意,并向客人清楚地说明所做护理的价格情况。护理完毕,美容师要亲自领顾客到前台结账。
第七十八条:员工有意见时可向领班或经理反映,严禁在同事之间搬弄是非,挑拨同事关系,如有发生,严肃处理。
第七十九条:不准私自用美容院的一切货品、仪器及各项设施。
第八十条:美容床只供客人使用,美容师不准坐、躺美容床,除培训房内之美容床外,其他时间如需使用美容床作培训用途,必须征得领班或经理同意方可使用。每次客人离开后,必须更换床上的毛巾及头巾,并按规定摆放整齐,以确保卫生。
第八十一条:美容师必须严格遵守指定的美容程序及所使用美容品的份量,严禁私自无故加减,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刻请示领班或经理。
第八十二条:为客人服务期间,严禁絮絮不休,只宜礼貌地回答客人的询问,或亲切询问客人的感觉,使客人在被服务期间尽量放松,享受专业服务。
第八十三条:如需向客人推荐任何产品或护理时,一定在言明价目及详细解释效果,在得到客人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切忌“硬销”。
第八十四条:美容室内的音响器材只准播放指定之CD音乐,任何私人之CD盒带不准播放,并注意维护保养。
第八十五条:如顾客对该美容师提出投拆;如服务质量、态度,则该美容师将不获发给该次服务分成,如情况严重者,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八十六条:除员工休息室内之存物柜内可存放少量私人物件外,美容室内任何范围皆不准摆放任何私人物件,例如:衣物、水杯等。
第八十七条:培训室用作培训之用,如没有特别指示,不准在里面看书,阅报和休息。
第八十八条:美容室要随时在准备状态之中,所有床位不能堆放任何杂物。
第八十九条:如果有需要,美容师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不得有托辞或拒绝做客等现象。加班后由加班人填定加班报表交至主管,可按加班时间发给加班工资。属自已工作未做完拖延时不算加班。
第九十条:未轮值美容师不得进入咨询处与客人交谈,并禁止在前台柜台内逗留。
第九十一条:开单必须规范,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美容主管询问;如因开单问题对美容院构成损失,将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九十二条:美容师不得随意出入美容院,进餐及去洗手间必须向前主管打招呼,且不得超过规定的进餐时间(1小时)。如因特殊原因离开美容院,须经主管同意。
第九十三条:美容师领班工作职责
(一)每天检查美容师的仪容仪表,提醒他们化妆,换干净的美容师服,检查手指甲的长短;
(二)检查美容师所作的卫生情况检查所有美容区域的卫生保持随时整洁温馨的感觉;
(三)按前台的排班表安排美容师接待顾客;
(四)处理临时美容事故,如顾客过敏或顾客投诉等;
(五)检查监督各美容师工作质量及服务质量,提高培训美容师技术及服务态度;
(六)检查所有仪器的数量,好坏,如有损坏,及时修理或报知店长,检查棉片、洒精棉、棉棒、洗面巾、盆器等工作必须耗品是否备齐;
(七)检查展台样品的陈列及院装店用品的种灯是否齐全;
(八)监督美容师对美容品的使用情况,按规定定量及规定的取物方法使用,控制所有物耗;
(九)协助美容师向客人介绍产品,帮助他们实现业绩;
(十)提醍监督美容师轻拿;轻放、轻行,营造无噪音的环境;
(十一)检查装修装饰的现状,如灯是否全亮,门窗是否完好,柜子门等是否完好;
(十二)安排定期给老客人打电话,提醍客人按时来做美容。
第九十四条:收银员制度
(一)必须全面如实纪录营业收入,维护美容院的合法权益
(二)美容院营业收入的资料、数据必须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泻漏
(三)仔细、认证准确地收取营业款额,一律由收银员照数赔偿。
(四)严格按制度填写、使用及保管收据、账单,如有遗失或违反制度,示情节轻重处以50—200元罚款。
(五)认证监督店内产品库存,每月按期盘点并提交耗材、售出、库存报表;账库不付时由收银员负责。
(六)每日交班前必须将当班现金、业绩核算清楚,钱账相符,交经理查收。
(七)做好交班的一切工作,为接班人员提供方便。
第九十五条: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美容院所有环境的卫生(参加卫生标准)
(二)消毒、洗涤毛巾、床罩、美容师服、拖鞋等;
(三)每半小时检查一次卫生间及洗手池的卫生;
(四)监督美容师换水是否按规定(把杂物倒进水池内,换完水擦拭洗手池过缘,保持干净),必须随时提配各美容师注意维护卫生环境。
第四章 卫生规范制度
第九十六条:美容院所有员工都有义务维护美容院环境卫生。
第九十七条:单间卫生标准:
A、床铺毛巾干净,摆放整齐,美容椅放在床头下方,床架、椅腿擦拭干净,不绣钢处无明显印痕。
B、喷雾机放在两床之间,电源线按要求缠绕整齐。仪器床摆放在指定位置,仪器车及车上仪器均要擦干净,无尘土无印痕,喷雾机支架无印痕及尘土。
C、水池内外刷洗干净,池内无印痕,水龙头上无水印及其它印痕。
D、垃圾桶按指定位置码放,内无垃圾,桶身及桶盖要擦拭干净,无污垢。
E、窗台、边用线及门也要擦拭干净,无尘土及其他污垢。
F、地面无杂手、无黑脚印及其它印痕,墙壁干净无印痕。
第九十八条:美体休息厅:
A、淋浴间、更衣柜内外擦拭干净,无污垢。晚上客人走后用消毒水擦柜予里面并把柜门打开通风一夜。
B、镜台要擦干斗争 ,台面无水痕、无杂物堆积,镜子通透干净无印痕,清洁用品存放在镜台下的柜门里,洗手液是否充足。
C、饮水机、冰箱、电视柜要擦干净,尘土,引水机处是否有足够的水杯。
D、垃圾桶内无垃圾,桶身及桶盖干净无污垢。
E、地面及边角线无尘土,无印痕,无杂物。
第九十九条:卫生间、浴室:
A、卫生间内是否有卫生纸、马桶刷洗干净,无不洁物,地面无垃圾。
B、桑拿房内外干净,玻璃通透无水印。
C、淋浴头无水印,壁砖无水渍。
D、水池内外干净, 池内无杂物。
E、洗衣服内外干净,无水印,保持电脑板干燥。
F、地面无印痕及杂物。
第百条:美容室卫生:
A、床铺上床罩干净,被子按要求摆放整齐,美容椅放在床头下方,床架、椅脚擦干净,不锈钢处无明显印痕。
B、仪器车、喷雾机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喷雾机呈一条:钱,电源钱按要求缠绕整齐,支架无尘土无印痕,仪器车擦拭干净,无杂物(车上除仪器外只可摆放棉签盒、棉片盒、酒精、纸巾盒)。
C、水池内外无垃圾,无水渍,水龙头上无水印及其它印痕。
D、垃圾桶内无垃圾,桶身及桶盖干净无污垢。
E、更衣柜内外擦干净,每日晚上客人走后用消毒水擦内部。
F、地面、边角线、墙壁干净无污垢,无杂物,地面无黑脚印及头发。
G、空调机身无尘土。
第百一条:展台、玻璃柜、化妆区:
A、台面、玻璃面、镜子通透无痕迹,无灰尘。
B、清点产品数量,擦拭产品包装,应做到无油渍无尘土。
C、柜门内物品码放整齐。
D、梳妆台处无头发,梳子每日早上用消毒水浸泡10分钟,梳子上无头发,化妆椅擦干净,椅腿无印痕。
E、空调机身无尘土,消毒柜内外擦干净,无尘土。
第百二条:前台区:
A、鞋柜内鞋要码放整齐,鞋柜内外擦干净。
B、饮水机、电脑测试桌、电视柜及前台擦拭干净,桌面物品图书码放整齐,饮水机处是否有足够的水杯。
C、清点产品数量,擦拭产品包装无油渍。
D、擦拭桌椅、桌面、椅面通透,椅腿无印痕,桌面物品码放整齐。
E、垃圾桶内无垃圾,桶身及桶盖无污垢。
F、地面、角边线干净,无脚印。
第百三条:更衣室、餐厅、楼梯及消毒:
A、不锈钢护栏干净无手印,玻璃栏板通透。
B、台阶干净无脚印,无尘土。
C、所有器具消毒。
D、更衣室地面无杂物、无尘土、衣柜干净上锁。
E、餐厅微波内外无污、无尘、无味,放微波炉的柜子整齐、无污垢。
第百四条:员工上班时间要求穿整洁无污无皱的工作服,要求3天换一次工作服。
第百五条:美容师为顾客服务护理前必须清洁双手,护理过程中须按规定勤换水,禁止用手去取产品,必须使专用器皿,顾客离开后应及时整理服务用品,清理工作台、仪器、地面卫生等。
第百六条:卫生注意事项:
1、每周一早班清洗喷雾机、水杯。
2、每周二早班刷洗卫生间、淋浴间壁砖。
3、负责卫生间人员每半小时检查一下卫生间内喷洒消毒水。
4、负责美体休息厅的人员每半小时检查洗手池卫生。
5、晚班人员负责清理垃圾筒,并将垃圾放在统一位置。
6、负责消毒人员,早班要准备消毒水,让美容师浸泡用过的器具;晚班人员要把所有器具清洗干净,再进行消毒。
7、负责淋浴间的人员上午把干斗争 拖鞋入在前台鞋柜,干净毛巾叠好放到柜子里;下午把脏毛巾清洗干净,晚班人员负责凉干,早班人员要准备——桶消毒水,以便浸泡客人用过的拖鞋,晚班人员负责把消过毒的拖鞋刷洗干净。
第百七条:保洁员需按卫生标准负责美容院的所有卫生,每日下午2:30到晚上9:30,负责毛巾、床单、美容师服的清洗、消毒、晾晒、熨烫;拖鞋的消毒及清洗;
第百八条:所有美容师需共同维护、协助美容院的所有卫生,共同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五章 加盟店运用模式及顾客档案的管理
第百九条:每个顾客到店必须建立顾客皮肤档案,详细登记每次顾客到店的记录。
第百十条:美容院前台需根据顾客的档案资料定期与顾客联络,包括:
1)在顾客生日前一星期给顾客寄小礼物,生日当天致电祝贺;
2)定期给顾客寄新产品的资料,促销方案等;
3)提醍顾客定期护理;
4)建议顾客换季产品的购卖及正确使用。
第百十一条:当顾客一旦成为会员,则应建立详细的会员档案袋。
第六章 行政处分制度
第百十二条:口头警告处分(A级过失单并处以50元罚款)
1、上班迟到、早退两次以上,未按规定办理病、事假的请假手续;
2、仪容不雅、衣冠不整,未按规定着装,卫生工作不达标,违反卫生制度;
3、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长时间接私人电话或长时间会见亲友或将亲友带进美容院长时间闲谈;
4、使用客人的设施;
5、上班时间翻看报纸和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物;
6、上班时将食品、饮料带进美容院或在美容院里吃东西(食堂就餐例外);
7、上班时间串岗、离岗,或其他公共场所头逛;
8、在美容院内聚集计论私人事情、说笑、打闹。
以上错误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同一错误口头警告三次即进行书面警告。
第百十三条:书面警告处分(B级过失单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上、下班不签到,代替别人签到或请别人签到(此项罚款200元),或上错班;
2、美容院内有不礼貌行为和使用污言秽语;
3、工作态度不认真,影响服务质量,客人投诉或提出书面意见;
4、工作责任心差,致使美容院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5、与楼下美发有关人员发生直接冲突,使得美容院与美发城的工作难以发展;
6、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工作或不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7、上班时间睡觉。
8、未办手续,未经同意擅自缺勤(必须同时扣除当时工资及奖金);
9、工作表现差,或长期不能达到公司业绩要求,以致影响美容院正常运作;
10、同事之间,或同事与领导之间,拨弄是非,挑起事端。
以上错误予以局面警告,若犯同一错误三次或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给予解聘处分。
第百十四条:解聘和辞退处分(C级过失应受到解聘和辞退处分)
1、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
2、殴打他人、互相打架或唆使别人打架;
3、私自向客人索要客人所赠的小费或其它物品;
4、泄露美容院的机密情况;
5、弄虚作假、让人开假病假条:,或其他假证明,以欺骗领导;
6、偷窃客人或其他人的财物以及公司财产;
7、因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8、有意损坏或唆使别人损坏美容院的设备财产,造成恶劣影响;
9、擅自私用美容的仪器、器具有货品;
10、未经许可利用办公设施如电话、电脑和电传等;
11、触犯国家刑法。
12、一年内累计过失单在十张以上者,公司会考虑予以辞退。
注:凡以上过失在某员工身上重复出现,则处以双倍罚款。三次以上者视情节轻重,公司将考虑予以辞退。
第七章 美容师接待顾客流程
第百十五条:按早中晚班顺序排列(先排美容师、后排美容助理),必须保持接待区域有1位美容师,其他美容师整理内务或培训。
第百十六条:接待标准流程
第一步:凡是轮到的美容师首先是在前台迎候客人,主要职责及接待原则是;热情迎宾,见到顾客进店,热情并微笑说“欢迎光临”,问清顾客是否预约,是否第一次到店,给顾客倒水、请坐。凡预约的客人,如客人指定美容师,可尽量晏排,如未指定美容师,则按预约日的排序安排。凡指定美容师工作完毕,具有优先排序权。
第二步:安顿好顾客,到美容师休息室通知下一位轮班美容师到前台等候客人,然后回到前台正式为客人服务。
第三步:对第一次到店客人进行皮肤测试,同时建立顾客护肤档案卡,应填的项目必须添全,确认顾客的皮肤类型。
第四步:把顾客带到洽谈台,根据顾客的皮肤类型,建议顾客做笛香的哪类皮肤护理项目,以及在家使用的客用装产品必须在卡上填写清楚;同时根据顾客的消费需求,给顾客建议最佳的护理形式,如现在的促销优惠、会员制、荣誉会员卡,贵宾卡、或包月,单加项目等,填写出工作单,护肤在卡留前台;
第五步:当顾客决定做护肤了(不管是哪个项目),美容师带顾客换拖鞋及存放衣物、包,对顾客说:“您在这儿存一下物品,我去做一下准备工作,您存好物品后,拿好钥匙到某号床,我在那儿等您。”顾客存放包鞋的时间内,美容师准备顾客美容所需的床单、毛巾、用料、一次性洗面巾、盆罩,打水。
第六步:带领顾客进入美容室,当着顾客的面铺上床单,请顾客躺下,开始护理程序,每做一个项目需给顾客简单讲解此产品的特点,功效,并及时询问顾客的感受,给顾客再次分析皮肤状况,吸引顾客的关注,适度引导顾客的消费(如单加项目等)。严格按照美容程序提供标准专业服务,按摩和面膜时根据顾客精神状况及态度,考虑适度的讲话,让顾客能安静的休息。整个护理时间控制在90分钟,不宜过长或过短;
第七步:该项目做完后,美容师带顾客再进行皮肤测试让顾客感觉护理前后皮肤的明显改善;
第八步:带顾客回到洽谈台,询问顾客的感受,建议顾客消费各式疗程卡及会员卡,推荐护理及家居产品。
第九步:达成消费后美容师带顾客到前台,在护肤大卡上填写顾客消费明细,并请顾客签字确认,顾客交款(应当面点清钱货及礼品的赠送,同时告知顾客所购家居产品的使用方法);
第十步:最后美容师把顾客送到一层热情告别,“谢谢欢迎下次再来。”回美容床整理物品。
第百十七条:如非会员第二次到店,可省略第三步,直接去前台查找顾客楼案卡,并详细了解卡上所填内容,以便更好与客人沟通。
第百十八条:美容师下班前须去前台核对前一天工作单,并填写美容师工作报表,美容师及前台主管同时签字生效,月底以此单核算美容师提成工次。
第百十九条:以上条:例如有修改,以修改为准。
美容院的工资及管理制度
一、人员配置:
管理院长: 1名 美容师领班:2名
前台领班: 1名 美容师:12名
前台领班: 1名 助理:6名
保洁员: 1名
一、美容师工资及提成制度(其他人员详见合约):
(一)提成比例:销售产品:10%,单次护理10%,卖卡提成5%,划卡产品5%,划卡护理6%,面部人头2元,身体人头:6元。
(二)人员工资:
A级:工资1000元,提成按各项比例;要求标准:业绩达15000元
B及:工资800元,提成按各项比例;要求标准:业绩达12000元
C及:工资600元,提成按各项比例;要求标准:业绩达9000元
注:业绩低于5000元,无提成只发C级工资。
美容师使用期:按C级标准发工资,第一月无业绩,要求全额按比例提成,第二、三个月要求业绩达标才可按比例提成,达标一半以上,完成额按规定比例减半提成,一半以下无提成,有人头费。
美容助理:工资400元,提成按各项比例,要求标准业绩达4000元,不到4000元,提成报半。
实习助理:工资150元,提成按各项比例(无人头费)。
附注:业绩标准如有临时更改,以更改标准考核。
(三)每天补贴餐费8元,(培训期人员只想受此项)。
二、奖励:
(一)凡每月超出A级标准3000元,另奖励50元,多超多奖。
(二)每月超出全店总任务的部分,按5%提取奖励基金,其中30%为当月完成任务的美容师及美容院行政人员参加分配。10%作为美容院活动经费,60%为年终完成任务的美容师及美容院的行政人员参加分配。凡屡次违反美容院规章 制度者,不参于分配。(详见奖罚制度)。
(三)凡对美容院献计献策,经美容院采纳者,根据贡献美容院给于一定奖励。
(四)每月业绩最佳的前三名美容师(并没有违反美容院的规定着,)将被评为明星美容师,照片张贴在店内进行表彰,并奖励第一名100元。
三、卡及退卡制度:
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胜过单打独斗,鼓励互助,共同努力,促使客人消费,提高业绩。
(一)如两个客人共同购买一张卡,每个客人所付款数目明细清楚,则根据明细实数分配到为其服务的美容师,如不能得知付款明细或一人付款两人共用,则平均分配。
(二)如客人更改所包卡项目或更换以前所购产品,劝其更改的美容师只能分配所增加的差额,原有业绩仍归以前为其服务的美容师所有。
(三)客人如有退卡产品,当时服务的美容师必须书面合理解释所退理由;禁止不公平竞争,如发现恶意否定他人工作,处以损失的双倍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美容师工作守则
1、必须绝对注意个人了卫生,工作干净整洁,确保身上无异味,以免影响客人对美容院卫生之疑虑。美容师在为客人服务时,必须按标准佩带口罩。
2、不准留指甲及涂甲油,长发员工必须将头发束起,工作时间内只可化极淡妆及涂淡色口红,不准配带戒指、手链、手表。
3、早班美容师于开工前应主动检查及收拾美容室内之卫生清洁情况,如毛巾及地毯或用具之清洁等。
4、美容师在工用时间内严禁随身携带BP机、手机。(BP机要静音)
5、休息室只作休息用途,严禁于室内喧哗、进食、阅报、睡觉等不当行为,违者立即罚款处分。
6、所有美容用品、仪器及用具,在使用后必须清洁后放回原处,严禁随处摆放,在使用过程中需按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
7、美容床只供客人使用,美容师不准坐、躺美容床,除培训房内之美容床外,其他时间如需使用美容床作培训用途,必须征得领班或经理同意方可使用。
8、每次客人离开后,必须更换床上的毛巾及头巾,并按规定摆放整齐,以确保卫生。
9、美容师必须严格遵守指定的美容程序及所使用美容品的份量,严禁私自无故加减,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刻请示领班或经理。
10、客人服务期间,严禁絮絮不休,只宜礼貌地回答客人的询问,或亲功询问客人的感觉,使客人在被服务期间尽量放松,享受专业服务。
11、如需身客人推荐任何产品或护理时,一定要言明价目及详细解释效果,在得到客人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切忌“硬销”。
12、美容师应尽量配合前台的编客安排,以利编排。
13、美容师应尽量配合前台的编客安排,以利编排。
14、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餐,特殊情况须经理批准。
15、如顾客对该美容师提出投诉;如服务质量、态度,则该美容师将不获发给该次服务分成,如情况严重者,公司将严肃处理。
16、除员工休息室内之存物柜内可存放少量私人物件外,美容室内任何范围皆不准摆放任何私人物件,例如:衣物、水杯等。
17、培训室用用培训之用,如没有特别指示,不准在时面看书,阅报和休息。
18、美容室在随时在准备状态之中,所床位不能堆入任何杂物。
19、如果有需要,美容师必须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不得有托辞或拒绝做客等现象。加班后由加班人填写加班报表交至主管。可补尝双薪。属自已工作未做完拖延时不算加班。
20、未轮值美容师不得进入咨询处与客人交谈,并禁止在前台柜台内逗留。
21、美容师开单必须规范,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美容主管询问;如困开单问题对美容院构成损失,将追究其个有责任。
22、美容师不得随意出入美容院,进餐及去洗手间必须向前台主管打抬呼,且不得超过时规定的进餐时间(1小时)。如因特殊原因离开美容院,须经主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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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基础管理是企业为了有效运行,必然要建有一套规则体系,规范班组员工在规则体系内做事。班组基础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定额、标准、计量、原始记录等五个主要领域,也就是由围绕这五个方面的相应管理工作和活动构成。本文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班组管理规章制度的范文,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厂各部门班组建设、规范我厂班组管理制度,争创同行业一流班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综合部是我厂班组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各个部门。
第二章 职责及权限
第四条 我厂成立班组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部长是班组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专业指导。
第五条 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和调整班组建设工作管理目标、指标与工作原则。
(二)审议通过我厂班组建设管理体系和班组建设考评、奖励办法以及与班组建设有关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班组建设工作小组职责
(一)在班组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厂班组建设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评。
(二)负责组织制定我厂班组建设管理体系,分解制定各部门班组建设考评细则与奖励办法。
(三)负责提出我厂班组建设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第七条 班组所在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完成厂里下达的班组建设工作任务,具体负责部门班组建设工作,落实对我厂班组建设工作小组各项安排,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持续推进部门班组建设工作。
(二)认真执行我厂班组建设管理体系,分解制定本部门班组建管理细则,并向班组建设工作小组报备。
(三)根据我厂班组建设的规定和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班组建设绩效申报工作。
(四)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组织班组推行质量管理、进行质量成本分析、安全经济分析等管理方法。
第八条 其它职能部门职责
XXXX部、XXXX部是班组建设的分工职能部门,要树立为班组服务的思想,按职能分工对班组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考评。
第三章 班组考评
第九条 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主持班组考评,评价班组建设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以确保班组建设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 班组考评的频次
班组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增加考评的频次:
(一)组织机构、班组建设管理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
(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
(三)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
第十一条 班组考评的实施
(一)班组建设工作小组提前将年度班组考评要求下发给相关部门;
(二)考评要求包括:目的、范围、方法、时间,参加的考评部门及人员;
(三)班组建设考评采用会议的方式进行,总经理主持会议,班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班组建设运行情况,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发布考评结果;
(四)班组建设工作小组编制《班组建设管理评审报告》,经班组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执行;
(五)班组建设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针对班组考评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予以实施;
(六)整个班组考评工作应形成文件,记录由班组建设工作小组负责保存; 第十二条 考评条件
(一)参评班组成员要工作积极,思想进步;
(一)参评班组管理目标及指标的贯彻实施情况;
(二)参评班组工作成果及情况(包括设备健康、各种台帐、工作场所、工作对象等发生事故时所反映的信息);
第十三条 班组评审结果是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对班组管理体系作出调整和改进的重要方面,评审结果应包括:
(一)班组建设规划目标及指标的适宜性,有无调整的必要;
(二)班组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体会、管理创新等;
(三)班组建设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 年终经全厂综合评比,获得“优秀班组”的,厂里将授予“先进集体”的称号,并颁发奖状、奖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厂综合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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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规章制度侧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关于学习后旗 管理制度的细则,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第一章 总则
1、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镇学校校后勤管理,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范。
2、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
第二章 校园管理
1、校园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学生宿舍区管理等。校园管理的目标是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
2、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①校园绿化建设应有规划,突出重点,形成风格。校园绿化中要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合理配置景点,将知识性、趣味性、人文性融为一体,提高校园的文化品位。②学校应配备懂技术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和养护。③总务处应建立学校绿化管理制度和绿化档案。档案包括绿化现状图、规划图、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及地块绿化统计表、各类合同等。
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的任务是环境的清扫保洁,消灭蚊蝇兹生地及保持排水排污系统管道畅通等。①学校各部门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和学生劳动服务活动的作用。②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专职清洁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③加强宣传教育,在师生中形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文明习惯和良好风气。
第三章 资产管理
1、公用房的使用管理。①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门按学校意见安排。②公共用房和专用房屋,如食堂、电化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室内活动室、会议室、汽车库、仓库、图书室、配电房、锅炉房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③集体活动的公共用房,由使用部门制定制度,并负责管理。④教职工集体宿舍由后勤部门管理。入住教职工应遵守学校有关制度,保证宿舍的安全、卫生、文明。
2、公用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①应加强对公用房屋的巡视,发现破损或接到用户报修,应及时维修。②整幢房屋的常规维修保养,由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校长室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水电管理
①、水电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爱护设施、保证安全、注意节约、改善服务。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广播、电话、电视、网络线路、给排水管线和消防管线等。
②、水电设施的常规管理。对校内的水电系统要建立档案资料和巡视维修制度,保证用电安全,防止水质污染和管道破裂。
③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无损。
④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学校应按供电部门规定,在变电所(配电房)门前设立警示标志,定期检修、保养,避免发生事故。自备发电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物资管理。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学校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建账、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①固定资产的购置。学校各部门所需物资由后勤部门统一采购。各部门应在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经分管校级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后勤部门汇总,报校长审批,上交教委,由教委勤管站按审批后的项目内容组织采购。②固定资产由教委财务室统一管理,各校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分户账;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账卡,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财产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统管固定资产的价格核算。③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批准后办理销账手续。
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等。低值易耗品实行计划采购,定额供应。由后勤部门征求使用部门意见后编制计划,经分管后勤校级领导审批后,由后勤部门采购,专人负责领用。物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及材料管理相同。
6、家具、办公、生活用具及一般设备管理。一般设备指桌、椅、凳、橱柜、床、沙发、电扇、体育器械等,实行统一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学校制定配备标准、管理及赔偿制度,后勤部门负责购置,按标准发放,建立账卡,每年核对一次,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均应办理领用物品归还手续,遗失、损坏按制度赔偿。
第四章 膳食管理
1、食品安全卫生管理。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②制订并执行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销售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和环境、个人、餐具的卫生制度,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台账,杜绝食品中毒及食品投毒事故发生。
2、食品营养管理。①膳食部门负责人、管理员应掌握常用主副食品中主要营养成份含量与烹饪制作要求,按周编制食品表,逐步实现营养配餐。②提高饮管人员的营养卫生观念,有条件的要进行系统的营养卫生基础知识培训。
3、食品成本管理。①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按成本内涵加强成本核算,按月公布账目,严格控制盈利率。②建立食品采购、验收、领用制度。③使用智能卡消费的学校,食堂每天对电脑生成数据进行备份,以防电脑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4、膳食服务管理。①炊管人员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不卖变质霉烂食物,不以次充好。②食堂营业时间要考虑就餐者的实际情况,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③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5、库房管理。库房有专人管理,物品入库、验收和领用制度健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每月盘库一次,防止食物变霉变质,有灭鼠、灭蟑螂设施和措施,备有冷库或冷冻冷藏柜。
6、膳食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膳食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食堂,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把各项管理要求列入承包合同,明确学校对食堂服务的质量、价格、经营范围和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不执行制度和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赔偿一切损失。学校要成立由分管后勤的校级领导为组织的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启动预警系统。
第五章 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是组织学校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①财务计划管理。及时编制财务预算,按照“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分配和执行预算。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在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法令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财务收支的具体实施细则,做到用款有计划、收支有标准、管理有定额、分析有资料、监督有要求。③按照会计法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对账,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账目健全,核算准确,按照编送报表。④配合和支持学校开展各项创收活动,对实习、实训基地等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学校收入管理。学校所有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学校应使用印有财政监章的收费票据,不得自印或自行购买不合格的收据。财务部门应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台账,严格票据购入、领用、核销手续,定期公开财务。
3、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所有预算外收入均应进入财政专户。代办性收费要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对已纳入地方行政结算中心的学校,要按结算中心规定,做好工资奖金、医保、公积金、所得税等报表编制上报工作和各项支出票据的核对、结账、支付工作。同时要做好每月经费开支的计划申报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及会计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国家会计法和财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所有会计人员均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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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每个学校都必须具备的,制度管理是幼儿园管理幼儿的重要范本。下面是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条例,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
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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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仓库安全也有自身的管理规章制度,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科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入库存放
⑴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⑵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⑷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与抽查
⑴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必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帐;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帐;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家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5、盘点
5.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5.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5.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帐
6.1设立帐薄和登记帐,帐薄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6.2帐薄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帐户;
6.3记帐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在入帐,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帐;
6.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帐,否则要退回仓官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帐;
6.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发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帐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帐;
6.7调出本企业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6.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帐,发出时按加权平均发计价;
6.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在按实入帐,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帐;
6.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6.11与仓管员校对事物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帐,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7、建立档案制度
7.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7.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帐和材料会计报表
仓库物资管理细则
1.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行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6.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报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盈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表,并报财务部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定最底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割据请勾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底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的出现。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3.若库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应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挪用。
4.严禁各种生活用危险品、车辆、油料、易燃品进如库区。
5.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活,按企业有关安全保卫规定执行。
6.加强用电管理。建立班前班后检查记录制度,做好交接检查的详细记录。
7.加强对企业内美、窗、锁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末班人员下班后,将钥匙交到保卫部门,方可离去。
8.做好来宾登记工作,严禁夜间留宿。特殊情况须报厂保卫部备案。
若因违反以上各款规定而造成物品损失,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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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酒店对于总经理也有自身的管理规章制度,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在总经理(或餐饮部)的督导下,全面负责厨房的组织,指挥和烹饪工作。
二、了解掌握各岗位人员技术水平和工作特点,根据各人专长,合理安排技术岗位。
三、组织厨房全体员工积极完成和超额完成酒店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
四、组织调度,指挥大型宴会的菜品制作;
五、熟悉各种原材料种类、产地、特点价格,淡旺季。熟悉掌握货源供应情况,与采购部保持良好的联系,保证货源供应及时,质量良好。遇有重要宴会,要亲自与采购部协商做好货源的采购工作,并负责检查落实货源购进的验收和储存;
六、定期与餐厅部、营销部了解市场行情竞争形式,以及宾客意见。不断研制,创新菜式,在保留本店传统菜式,物色不变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原则上每周出品二至四个新菜式。
七、餐厅部、营销部保持良好联系,在做到稳定和不断提高出品质量的基础上,改进和提高技术水平,烹调方法。
八、经常走出酒店,了解市场货源,其他酒店经营品种,市场流行菜品,丰富和改善本店经营品种;
九、控制食品成本,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做好食品的合理定价,掌握正确的毛利率标准,减少浪费,力争较好效益。
十、抓好厨师的管理和技术工作,保持本店的经营特色,提高厨师技术水平。
十一、严格贯彻厨房管理制度和卫生制度,抓好厨房各项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消防操作规程,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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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用电也有自身的管理规章制度,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 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 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 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 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 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 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 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 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 停电 b 验电 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 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 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 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 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 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 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 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 二、 验电:
1、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 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 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 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 三、 挂接地线:
1、 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 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 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 四、 辅助保安线:
1、 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 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 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 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 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 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 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 第六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 第七条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 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 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 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元;
2、 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元;
3、 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 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元;
2、 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元;
3、 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元;
4、 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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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中心学校也有自身的管理规章制度,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镇各级示范学校的管理,推进示范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更好地发挥示范校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示范作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达到我镇获得县级以上的各类示范校建设基本条件和办学水平,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由上级教育教学教研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并授牌的普通中小学校。确定为县级示范校的学校,其原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主体不变。
第三条 在示范校在办学过程中,必须在以下方面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1.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在办人民满意教育工作中有特色,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2.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建立科学的领导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办学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提高学校发展的整体水平,体现办学特色。
3.积极推进和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承担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工作。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组织学生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改革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和考试评价模式,实现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根本变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校本培训和校本研修,构建学习型组织,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大力培养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者队伍。
5.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在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和学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考核制度。
6.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以教育科研为先导,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在“科研兴校”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7.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建设数字化校园,强化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实现资源共享。
8.积极为本地薄弱学校提供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 申报与认定
第四条 确定为县级以上各类示范学校,须经申报、考察、评估、认定等基本程序。
第五条 凡达到湖北省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基本要求的普通中小学均可向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其它与教育业务相关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示范学校评审,必须要取得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六条 镇中心学校要对申报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学校端正办学思想,树立现代教育观念,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促进科学管理,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镇中心学校要根据需要,聘请、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现场考察和指导。考察、指导应就申报学校现状进行客观评价,就学校建设发展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形成书面考察指导报告。
第七条 根据学校整改到位的情况,镇中心学校申请邀请上级专家组,按照各类示范校建设标准,对学校进行全面评估。评估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并充分听取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反映。
评估组要切实履行责任,评估完毕要向学校通报评估意见,一般包括评估工作简述、评估结论与依据、主要经验与建议三个部分。
第八条 评估组评审结果作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重要依据。评估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循私情。
第九条 上级督导机构在评估后六个月左右派出督学对学校进行回访,查看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在罗田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若无问题报经研究认可后,由上级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下发正式文件予以确定并授牌。
第三章 检查与评估
第十条 为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更好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对示范校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镇中心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各类示范校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要重在帮助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总结办学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第十二条 建立示范校自评制度。完善自我评价机制,加强自我评价、自我考核和自我提高的能力建设。市级示范校每年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并将自评结果报镇人民政府文教办公室。
第十三条 建立示范校复评制度。对示范校每三至五年复评一次并给予重新认定。示范校的年度自评情况,将作为对学校重新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示范校重审复评和认定的结果分为保留资格、暂停资格和取消资格,由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示范校重审复评和认定督导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
1.所有示范校原则上四年内须接受一次综合性督导评估。
2.凡接受综合督导评估的学校,要按照督导评估方案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县教育督导部门。
3.县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市督学和有关专家组成县级示范校督导评估团,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评估团向县教育督导部门提交复评报告。
4.县教育督导部门综合评估情况,将评估意见和结果向被评估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通报,并采用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5. 县教育督导部门针对被评估学校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6. 县教育督导部门根据重审复评结果给予认定。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 建立示范校奖惩机制是促进示范校不断完善、发展、提高的手段。示范校在办学过程中,行为规范、实绩突出、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作用显著的,给予奖励。对暂停资格的示范校将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撤消其示范校称号,并向全市通报。
第十六条 示范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暂停示范校资格一年,一年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市级示范校资格。
1.脱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超标准、超规模建设校园或自行贷款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的;
2.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的;
3.不认真执行课程计划,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或违反规定组织学生节假日补课的;
4.下达升学指标,并以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和奖罚校长、教师、学生的;
5.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并以此奖罚教师、学生的;
6.在职教师对本校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的或乱发教辅资料收取费用的;
7.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的;
8.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借读生的;
9.违反规定提前分文理科的;
10.班额过大,平均班额在60人以上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市级示范校资格:
1.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或招收复读生的;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考和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学校集体舞弊或严重弄虚作假的;
3.违反政策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
5.发生违反师德规定,体罚、侮辱、亵渎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 依托县级示范校所举办的民办学校有违规办学行为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举办民办学校的县级示范校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被取消县级示范校资格的学校,两年后方可重新申报县级示范校。
第二十条 暂停或取消县级示范校资格的学校,不再执行县级示范校的相关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xxx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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