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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新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全力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上半年计划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就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承载着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是落实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今年上半年,我局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围绕中心工作,迎难而上,创新举措,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全区新增就业人数1047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XX人的87.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4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500人的86.9%;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89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0人的89.3%。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5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00万元的66.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680人; 2011年上半年共减免各类税费86万元,为207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23.9万元、岗位补贴25.6万元。
(一)加快平台建设,扩大公共服务
一是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基础建设。目前,我区2镇9个街道3个管委会、29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所均按照“四有、六到位”的要求,已全部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施,并及时更新维护,全力打造过硬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平台。二是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工作台帐。对涉及就业再就业工作的25种档卡、报表、登记表的名称、式样、内容等进行重新设计、修订、补充和完善,在全区统一实施,做到 “一户一卡、一居一帐、一街一册”,并将这些基础数据全部录入了微机,实现了微机化、动态化管理。三是采用网格化管理新模式。以办事处、社区、楼(院)为单位,将全区划成362块,每块范围内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不出块接受服务。四是实施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业务拓展、素质提升“六大员”工程。赋予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全新的角色定位,实现其由促进就业的“一专”,向促进就业、化解纠纷、法律监督、关系指导、社保代办、政策宣讲的“多能”转变,使劳动保障协理员成为劳动就业援助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关系指导员、社会保险代办员和劳动政策宣讲员。五是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制度。摸清辖区劳动力资源总量及去向,设计统计报表,建立长期就业、中期就业、短期就业人员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确保辖区不漏登一人,不漏管一人。六是实行空岗申报制度。将辖区范围内所有的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逐一摸底,将人员在岗、空岗情况登记造册,将企业内涉及劳动、就业等方面的问题逐一排查登记,摸清企业用工需求,逐步实现空岗申报制度,切实让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及时上岗,实现再就业。
(二)落实扶持政策,发挥政策效应
一是加大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近年来,区、街道、社区三级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通过举办招聘会、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和“连心卡”、上门服务等形式积极进行宣传。从而使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家喻户晓。二是税费减免及补贴落实到位。我局积极协调工商、税务、教育、卫生、城建等相关部门,努力做到税费减免到位、各种补贴落实到位,保证就业再就业的“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三是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助推作用。1、做好贷前调查。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接到贷款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信用情况、项目前景、个人创业能力等进行仔细调查,对反担保人的工作单位、收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贷款人、反担保人相关材料详实无误。2、健全小额担保贷款回访机制。变以往集中回访为回访座谈,给创业者搭建交流、学习、共同发展的平台。3、加大追款力度。我们把回收贷款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采取提前下发催款通知书、上门催缴、签订还款计划书、做反担保人工作等方法进行贷款追还。4、大力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活动。以创建信用社区为载体,建立社区、街道、区三级小额贷款调查审核责任制,防范不良贷款发生,提高了全区贷款发放率和回收率。
(三)实施全民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
一是今年新华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旨在鼓励支持和引导全民创业的《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实施意见》,制定了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鼓励支持全民创业;二是在各镇、街道(管委会)成立了由主管就业再就业的同志、部分“创业之星”参加的创业者协会。给创业者提供经验和信息交流、相互取长补短的平台;三是在各社区分别成立创业者互助组,互助组成员之间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流动资金相互拆借,经营商品相互调配,仓储设备相互借用等互助服务,增强创业者的综合实力;四是成立创业指导团,组织安排成员讲授相关法规政策,介绍创业相关知识,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帮助进行市场分析,传授创办、经营企业经验,及时对创业者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最大程度的提高创业者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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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建立创业项目储备库。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成立项目评审组,对所有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环保效益、社会效益评估,并做出前瞻性的市场前景和风险预测,解决部分想创业、能创业人员市场信息闭塞、筛选创业项目困难的问题;六是开通运行全省第一家政府主办的创业网络——平顶山新华创业网,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畅通交流渠道。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优势,宣传创业政策、传播创业知识、发布项目资讯、宣传创业成功案例、提供创业技能指导、帮助创业企业成长等,采取多种措施延伸创业服务。通过全民创业,2011年上半年,我区扶持了207名创业者,为创业者提供了105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他们创办的经营项目累计带动828名下岗失业无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二、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今年上半年,我区共征缴医疗保险费30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0万元的60%,支出职工医疗费656万元;征收失业保险费45万元,清理追缴欠费5万元,失业保险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征收工伤保险金46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0万元的115%,支出工伤保险金13万元;征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65万元,支出86万元。
(一)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为了营造全社会关注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氛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策宣传,采取街头咨询,发放宣传单,就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缴费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不断开展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增强职工的主动参保意识。
(二)采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模式。在个人帐户管理工作中,我们本着简洁、易行、快速、准确的原则,实行微机化管理,避免了手工操作造成的费时、费力。我们还在全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建立医疗保险触摸查询系统,参保人员通过该系统不仅可以了解到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情况及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法规,还能查询到医疗保险业务流程、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医保中心政务公开内容和医疗保健知识等多方面信息。医疗保险触摸查询系统极大地提高了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确保待遇支付。从2011年元月起,我区与市区多家医院签定了直接结算协议,在缴费正常的情况下,病人可直接结算个人支付部分,极大的方便了患者,受到广大患者的一致好评。
(四)强化基金监管。在基金管理方面,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医保基金的预算、分析、控制、和决算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把收到的每一笔基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并认真做好各项基金的核算,分析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基金,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
(五)加大稽核力度。我们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加大稽查力度,稽查内容主要检查是否有挂名住院及冒名顶替等现象,即时掌握参保患者住院动态,及时掌握住院患者和医疗提供单位的医疗服务情况,并对每一位出院患者的住院费用、清单、处方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等,从而有效避免了医疗基金的不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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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强化职业培训,加强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培养、评价、表彰、激励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受经济危机影响的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要,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继续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完善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有关政策,共同做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再就业培训76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00人的 128.2%,其中240名下岗职工参加了 syb创业培训,培训后成功就业,创业率均达到85%;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550人;另外我们还组织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创业培训64人,从而在全区形成了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格局。
(一)强化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我们采取“领证必参训”的办法、对所有领证人员免费进行培训,从而提高了下岗失业人员运用优惠政策,实现就业再就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实施全民创业培训工程。今年,我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创业培训体系,逐步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大力实施“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各类创业主体开展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加强创业实践训练,培育认定一批创业实践训练基地,帮助创业者积累创业实践经验。针对我区情况,今年我们还积极开展大学生村官创业培训,通过培训,不仅增强了大学生村干部的创业意识和能力,还为他们今后帮助农民创业,实现自主创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培训力度。针对大多数返乡农民工技能单一的特点,我们将培训重点转向农民工职业培训,增加500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计划。同时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积极落实培训补贴,努力提高培训后的转移就业率。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组织有意愿创业的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截止目前,我区培训涉及车辆驾驶、电脑、面点、渔业养殖4个专业,共开设5个技能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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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今年上半年,我们严格依据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仲裁时效和办案时效,克服自身条件限制,积极主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对所受理案件做到受理一起,及时处理一起,截止目前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2起,结案29起,另3起正在调查处理中。我们在维护农民工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方面加大了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并组织工商、公安、煤炭、安监、工会等对辖区内小煤矿、小砖瓦窑厂、小石料厂、小作坊及其他使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主动检查用人单位87户,涉及职工3268人,督促补签了劳动合同600份;追回拖欠劳动者工资11.42万元,清退押金10326元,涉及劳动者270人;督促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金34万元,接待来访投诉169人次,立案37件,结案36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23件,行政处罚4户。
(一)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在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中。我们通过发放宣传单、摆放版面、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认真宣传《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严格审查合同内容,针对劳动合同这一产生劳动争议的源头,在开展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中,我们遵循“依法鉴证、保证质量、体现服务”的原则,认真审查合同内容,对虚假合同、人情合同及不完备合同及时纠正;对一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我们坚持诚信服务和文明服务,采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使企业和职工都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法律规定,而且也是避免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
(二)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力度。2011年上半年,我区劳动仲裁机构认真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加大受案和处理工作的力度,严格按照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仲裁时效和办案时效,本着“有案必受,受后快结”的宗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对所受理案件及时进行处理,努力实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并做到受案有记录,结案有存档。同时,我们还加强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合理使用调解和裁决两种手段,坚持依法办案和依政策办案,增加了办案的透明度,增强了当事人的信任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结案率达95%。
(三)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我们根据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等多次专项检查,在工作开展中,我们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杜绝了工作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大大提高了办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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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重点项目实施,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兴建全市第一家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更好地为全区就业再就业、全民创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新华区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兴建了全市第一家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新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于2011年12月12日正式挂牌,中心服务大厅总面积230平方米,总投入近百万元。大厅配有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led滚动电子屏、医疗保险触摸查询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大厅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服务流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功能齐全、设施环境优雅,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舒心的办事环境。目前,进驻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共有23人,设立了医疗保险、就业服务、再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工伤认定、病退鉴定、劳动合同鉴证及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等8个窗口,承担全区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用工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特殊群体服务、劳动事务代理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35项服务功能,形成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的就业创业服务流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局域网与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网络无缝对接,同时中心开通了全省第一家政府主办的创业网络——平顶山新华创业网,从而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互联的信息网络平台。新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示各项工作制度,公示工作服务流程,公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优质窗口评比,全面实行窗口人员ab角匹配制、挂牌上岗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关联审批制、承诺服务制等制度,所有服务语言文明,举止文雅,热情周到,工作高效。
(二)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自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由区人劳社保局接管以来,区人劳社保局高度重视,全力开展工作。我区及时成立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与各镇街道(管委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在全区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社区平台、医疗机构以及缴费网点的全面联网,同时在社区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参保人员医疗信息共享,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居民登记参保、信息变更、政策咨询、就医管理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去年以来,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严格执行《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等社保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将医保基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切实做到了应收尽收、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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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客观分析当前就业形势,正确对待存在问题,扎实做好下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前全球经济环境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仍在增加,下半年,就业形势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就我区而言:一是全区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较为突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业等就业需求叠加,使我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如果不加大工作力度、消化缺口,失业人数总量可能还会增加。二是就业观念与实现就业之间存在矛盾。由于受传统思想影响,相当多的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滞后,存在着“等”、“靠”、“依”的思想。对劳动者自主就业、以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就业机制缺乏认识,劳动者的创业精神和创业动力还不足。许多苦、脏、累、险和收入较低的工种岗位无人去做,“挑肥拣瘦”,存在“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的现象。三是部分人员就业质量不高。目前,我区有很大一批人通过打短工、季节工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就业,由于缺乏专业技术,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存在再次失业的风险。另外,农村富余劳动力综合素质偏低,农村劳动力从事体力和低技能工种较为普遍,农民工参加培训的人数与到城镇就业人数相比差距较大,农民工工作还需加强。四是困难群体帮扶面较窄。“4050”人员的断保,一家多人下岗失业再就业等特困群体问题急待研究,按省市的要求,对以上人员的断保应进行直接贴补,由于再就业资金缺口大,问题一时得不到很好解决。另外,与统筹城乡就业相适应的组织管理、政策资金、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快完善,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就业稳定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当前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正处于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的关键阶段,下半年,我们将突出部门职能转变,突出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大创业指导力度,围绕开发就业岗位,围绕扶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扩大就业创业的发展战略,不断增加就业总量,缓解就业压力,确保我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所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重点是围绕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围绕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加大社会保险征缴力度,确保目标落实到位;实施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业务拓展、素质提升“六大员”工程,为劳动保障工作对象提供更好、更全面,更快、更直接的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仲裁队伍建设,狠抓工作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把就业创业工作摆在首位,切实帮助各类困难群体解决就业和有志之士投资创业难题。就业是家庭收入的基本来源,保证每个家庭都有一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一是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库,充实智囊团(创业专家指导团),增加人力资源的保障能力;加大信息网络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建设城乡互通的就业服务平台;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做好就业创业推介服务。二是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供就业创业咨询和培训服务。三是切实提高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的社会效益。着重开展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操作技能和工作适应性培训,继续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下岗职工技能培训力度,注重培训质量,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渠道。四是加大对就业创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继续做好“零就业家庭”的动态帮扶服务工作,巩固已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的成果。五是积极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发挥政府主导就业的职能。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的就业岗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以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统筹各项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努力做到各项社会保险“应保尽保”,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一是简化和完善征缴程序,进一步扩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率。试点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二是认真落实参保群体的各项利益。积极创造条件,按要求做实个人帐户,及时调整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标准,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同时,建立简明公开的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努力做到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享受标准的规范化、透明化。三是及时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减征社会保障缴费优惠政策,应对因“金融海啸”造成的暂时经济困难,与广大企业及其员工共渡时艰。四是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机制,加大对基金使用的即时跟踪监督力度。
三是积极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坚持服务为先导、协调为重点、监察为手段、仲裁为保证的行政执法工作原则,依法行政,积极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一是加强法制宣传。认真开展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为重点的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劳动执法环境。二是以清理恶意拖欠职工工资为重点,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同时,要做好预防和及时纠正恶意讨薪行为。努力打造依法、公平、诚信的良好就业环境。三是增强争议仲裁的透明度,推行便民仲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和谐的争议仲裁调处氛围。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制度,规范工伤认定程序。简化办事手续,为企业和工伤职工提供主动、便捷的服务;探索建立用人单位工伤事故预警制度,遏止工伤事故多发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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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2010年,思考亦多,感慨亦多,收获亦多。
一年来,在单位及股室领导支持下,在各位同志的密切配合下,较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强化形象,提高自身素质。坚持严格要求,注重以身作则。正确的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的岗位精神,加强政治理论的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加入到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切实做到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服务意识,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日常行为和工作之中。
二、强化职能,做也本职工作。在工作中,注重把握根本及原则,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改善服务态度。一年来。除了认真负责的办理好正常退休和特殊工种申办退休工作外,努力做也补交社会养老保险审核的办理工作,因此项政策覆盖人员较多,档案因年久不完整,个人情况不同等原因,在审核过程中,遇到的情况的问题较多,工作辛苦,身心俱疲,但这也是一个锤炼业务,提高水平的机会,我把工作中的辛苦也一同融进了收获的快乐之中,只希望这项工作能圆满完成。
三、严于律己,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奉献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作为工作风建设重点,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事,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做到不利于机关形象的话不说,不利于机关形象的事不做,积极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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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何写?“六五”普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提升法治文化的作用,开展与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_六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大全,希望对你有用!
我市20__年度的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为‘法治枝江’、‘平安枝江’建设和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作出新贡献”为指导思想,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1_年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推进工作
1、根据今年普法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依法治市办及时起草并以枝法治办〔201_〕4号文件下发了《201_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全市“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明确了任务。
2、为了充分发挥普法联系点的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23日上午召开了全市“六五”普法工作联系点座谈会议,为相互学习,交流经验,促进工作提供了平台。
3、为做好国家、省、宜昌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安排,市、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开展自查,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我市“六五”普法前期工作受到宜昌的好评。
二、精心组织,全面完成《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安装运用
1、以枝法治办〔201_〕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2、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28日下午召开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培训会议,特邀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邵波工程师对软件的安装、使用进行了技术讲解和操作演示。
3、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在各镇(街办)和市直一级单位共安装调试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研发编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发行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小型终端用户版软件66套,通过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系统运行正常。
4、5月13日至17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平台,自主命题,成功组织78个单位,1605名党政领导、机关公务员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一次“平安枝江”建设基础法律知识考试,为深入推进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全覆盖和迎接全省年度法律知识统考奠定了基础。
5、11月中下旬,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全市22个单位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进一步进行了维护,并对参加12月18日全省统一考试通过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相关要求。
三、积极行动,努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新的亮点
1、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枝法治〔201_〕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和以枝法治办〔201_〕3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栏建设的通知》,对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具体内容和标准要求。
2、利用五柳公园北门和马家店工商所户外LED大型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动态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形成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3、依法治市办在胜利路利用20个广告灯箱建设法制宣传一条街,在礼化路和司法局门前更换法制宣传栏三期,各市直单位更换法制宣传栏200期,各镇(街道)分别建设法治文化长廊9个,更换法制宣传栏27期,各村(社区)更换法制宣传栏558期。
4、加强与市城市管理局的联系沟通,在五柳公园增加法治元素建设法治公园的方案正在规划制定之中。
5、确定市委党校、市法院、市实验中学、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宫、市看守所、市消防大队8个单位为全市面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挂牌,今年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60余次,近30000人接受教育。
四、各司其责,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进一步把“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单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市委中心组带头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市_把举办法制讲座列入了工作议程,聘请法律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并对_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政府主动做好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工作,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了好头。市委党校将法治内容融入主体班教学内容,统筹组织了“政府公共职能与依法行政”、“应对突发事件与法制意识”、“侵权责任法”、“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等专题培训,全市公务员集中学法达到了40小时以上。据不完全统计,全年累计开展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77次2870人次;对国家公务员集中开班培训6次,320人;开展学法用法知识考试(竞赛)10842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88场5850人次。
二是进一步把“法律进乡村”活动作为农村普法的重要载体。计生、人社、国土、环保及政法各部门,采取向基层干部、农民“发放一批普法资料、送一套普法书籍、办一次法制图片展、讲一堂法制课、搞一次法律咨询、调处一批矛盾纠纷”等方法,开展了“送法下乡”、“法律进农家”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宣传了《人民调解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侵权责任法》等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农民做“法律明白人”。组织市镇两级普法讲师团成员,先后在全市9个镇(街道)开展集中下乡宣传活动32场(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5万多份,为农民群众发放法律书籍近2万册。
三是进一步把“法律进学校”活动落到实处。各学校认真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做到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各学校成立家长教育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争取家长支持,加强对学生普法教育。学校充分利用课堂、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市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所、派出所等政法干警开展“送法进校园”50余场;9月份,在全市60所中小学全面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月活动,通过五个一(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升旗仪式、举办一次校园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一次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实践活动、认真组织一次禁毒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推动了全市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
四是进一步稳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市直各部门特别是政法各单位坚持把法律服务作为政法部门参与经济建设的品牌产品和优势职能,进行重点突破,大力开展“直通车”服务,通过开展“四联四访”,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活动,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在企业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促进了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市市经信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保障。并于201_年9月17日,枝江市在市公安局大会议室举办了一期《知识产权保_》学习培训。
五是进一步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结合法务网格建设活动,我们重点在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将普法工作与法务网格建设结合起来,在社区成立法务工作队伍,配备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特殊人群关照员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全年社区共组织法制宣传活动55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份,排查矛盾纠纷128件,调解成功125件,提供法律咨询145人次。建立了社区法律图书角;成立了由老干部、老党员、网格员为主要成员的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和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办一次普法专刊。
五、强化措施,加_治创建活动的推进力度
今年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枝江建设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了“法治城市”、“法治镇(街道)”、“法治单位”、“法治机关”、“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理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等法治实践。
1、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3月21日全市正式启动清理规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以来,对50个单位上报的3973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核,在第一、二阶段审减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316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共计3657项。各单位在第三阶段编制对内、对外流程图时,根据上级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逐项确认。对2003年以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及市政府各部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组建清理专班对清理结果进行审核,清理结果报市政府确认后,将公布继续有效、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基层单位法治创建逐步推进。及时制定了《基层法治单位创建百分考核标准》,大力开展“法治镇(街道)”“法治单位”、“法治学校”建设,24个创建试点单位工作进一步深入。各镇街道、各单位认真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以典型引路,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了创建方案。行政“执法四制”、村务党务“两公开”及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行政决策公开和党务政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得到推行,有效提高了镇街道、行政执法单位依法执政的能力和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市国税局、市审计局等8个单位积极申报宜昌首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积极推荐宜昌十_治人物和十_治事件,并积极组织网络投票。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学用相结合,推进了“法治枝江”建设。
3、强化专项整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坚持从维护全市大局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针对关系民生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行之有效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今年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开展了6次执法检查,有效提高了执法水平和质量。教育、工商、公安、文体、建设、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黑网吧”、电子游戏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净化了社会文化和校园周边环境。商务、工商、食药监、烟草等部门加大假冒伪劣商品、劣质食品、走私卷烟的打击力度,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全市依法治理。市公安局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先后开展了“缉枪治爆、禁赌铲毒、行业场所整治、道路交通、火灾隐患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六、认真谋划,全面规划好明年的普法工作
一年来,我市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全民法律素质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的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尚有差距。一些单位重视不够,没有把普法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忽紧忽松。二是农村普法和青少年普法有一定难度。农村普法对象多为务工人员、老人和妇女,很难集中培训和学习;青少年校外普法存在难点。三是镇街道和市直单位普法进展不平衡。四是普法保障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明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_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新水平,为我市“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全面实现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2、以“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查漏补缺,解决存在问题,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3、加_治文化建设力度,使五柳公园增加法治元素的规划方案得到落实,适时更新法治文化一条街、LED显示屏、宣传栏等法制宣传阵地内容,建设完善枝江普法网站,充分发挥《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和市级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作用,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法治学习需求。
4、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着力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促进全民普法,扩大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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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为此作一个郑重承诺,本文是2017年的劳动保障承诺书,仅供参考。
安乐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区政府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香坊区2013年政风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所带站,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政务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我们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承诺如下:
一、公开服务内容,保证工作透明。凡涉及的各类服务项目,严格依照公开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服务依据、程序、办结时限、结果等,供服务对象参考和监督。
二、明确办结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在法定职权内,凡受理的各类服务项目做到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办结。
三、简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资料。我们通过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保证传递及时、程序合法、流程缩短。
四、坚持文明优质服务,保证周到热情。服务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挂牌上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礼貌,微笑服务,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现象。
五、加强自身建设,保证违诺必究。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业务娴熟、服务规范、高效运作、秉公办事、勤政廉洁。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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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保障事业不断完善和健全的进程中,我国形成了丰富的劳动保障文化。劳动保障事业关乎民生切身利益,实现劳动保障事业跨越式发展关键是信息化。本文是党员承诺书的劳动保障,仅供参考。
《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承诺书
一、本承诺书为《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主办单位(以下简称“劳动保障服务网”)与申请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办理有关劳动保障业务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单位)就明确双方在网上办事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
二、用户单位自愿向“劳动保障服务网”申请网上办事,并承诺遵守所有的“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规定。
三、“劳动保障服务网”在收到用户单位的网上办事申请后,当即审核用户单位的申请资料,对符合规定的用户单位发放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并开通“劳动保障服务网”所有的网上办事功能。
四、用户单位可以在网上自行修改密码,并可以在网上注销不需要的办事功能。用户单位对已经注销的网上办事功能要求重新开通的,必须持有关资料到“劳动保障服务网”指定的部门办理开通手续。
五、“劳动保障服务网”对所有的网上办事功能实行免费服务。用户单位在使用“劳动保障服务网”的网上办事功能时,不能向劳动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用户单位在使用“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功能时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服务网”有权要求用户单位立即改正,改正不力的,“劳动保障服务网”将终止网上办事资格。
七、用户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规定,或者因泄露密码、工作人员差错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用户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八、“劳动保障服务网”公布的所有规定均为本承诺书的有效条款,用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九、本承诺书经用户单位签署后立即生效。除明示外,本承诺书一直有效。
用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用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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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应该富有说服力和感染力,要做到这点,除了观点、道理要能为听众接受以外,演讲稿还要写得充满感情,用情来打动听众。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了社区劳动保障演讲稿3篇,供你参考。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立足本职创新业、争当社会经济发展排头兵。
无数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创业和创新是国家振兴、民族崛起的巨大的推动力。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好环境下,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及时推出了“开创和谐创业、全民创业、富民新市”的发展战略。为我们市吹响了“全民创业”的号角,全市上下掀起了一股“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热潮。
在这股全民创业,建设和谐社会的热潮中,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应身体力行,奋发图强,为全民创业推波助澜。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的关键是干部创事业。干部创什么事业呢?全民创业离不开良好、开放的政策环境,这就是干部要创的事业。具体地讲,干部要创的事业就是要为全民创业搭建好创业的平台,制定好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全民创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干部创事业的立足点在本质工作岗位上,离开了本职工作就偏离了为党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即是创业就不可能一足而就。我们应该从一点一滴做起,放下架子,以做人民公仆的良好心态,勤干实干,脚踏实地,不怕困难,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的工作。做好了本职工作,也就是为党为人民做出了事业。为什么干部要创事业呢?因为我们正处于社会体制改革,经济迅速发展的转型期。在我们的工作中不断地会有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出现。如果总是用老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就会阻碍我们的事业。一个干部如果没有强烈的事业心,遇到困难就退缩,遇到问题就止步,就很难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就会成为全民创业的拦路石。因此,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炼就过硬的工作本领。迎难而上,把握发展机遇,开创新的工作局面,成就新的事业。
作为从事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者,为劳动者搭建良好的就业平台,促进劳动就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是我们无尚光荣的事业。随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导入,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反映出了我市劳动力的供大于求的矛盾。大量涌现的劳动力即是社会发展的潜力,同时又是阻碍社会发展的瓶颈。为此,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提高劳动职业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是我们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就是我们要创的事业。面对困难,我们首先要有一股强烈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拿出敢于人先,攻坚破难的勇气,加强工作研究调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服务内涵,通过落实政府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充分挖掘潜力,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发挥就业服务的综合优势,促进劳动者就业。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激发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大中专毕生的创业意识,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形成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格局。
在我们的劳动就业工作中,我们锐意进取,已经创新了许多新的工作机制。如:放宽了小额贷款的范围和条件,能够使更多的劳动者进行创业;制定了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一是扩大了免费职业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的范围;二是社会保险正逐步向中小私人企业扩面征缴,使广大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提供了坚实的社会保障,这些工作的开展为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打好了良好的基础。这些工作都是开拓性的工作,正是我们从事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人员为政府、为百姓创造的前所未有的事业。
因此,在立足“三创”创新业,争当社会经济发展排头兵的活动中,挑战与机遇并存,应该说机遇大于挑战,只要我们拿出百倍的信心,勇于拼搏的精神,敢于开拓、敢于胜利的勇气,就一定能干出一翻事业来。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满怀创业的激情,在市委市领导的带领下,为我市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为萍乡在江西西部的率先崛起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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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制度是劳动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对劳动者因年老、疾病、伤残和失业等而出现困难时向其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系列制度。下面是劳动保障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
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章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Page]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一)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的;
(二)无正当理由调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劳动者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工会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第三十二条 属于本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第三十五条 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由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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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是经济、社会和政治稳定的重要保证,是改革、发展的坚实基础。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劳动保障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一、开拓创新,攻坚克难,20*年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刚刚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劳动保障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培训教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年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培训20126人,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10.34万人,创业培训3185人,职高职专就业前训练4000人,职业技能鉴定20320人,技师社会化考评814人,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计划。工作中,一是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及时调整培训专业,使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组织校企联合,组织市煤机厂等几十家单位开展用工定向或定单培训,受到企业的欢迎,增强了劳动者就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三是开展多层次培训。创业培训、基本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相结合,实施了“金蓝领培训计划”,对394名企业高级工补助并减收学费,到省机电工程技师学院实施晋升技师培训。四是组织实施了“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全市530名城乡困难家庭的子女,免费到国办技校学习两年,将有助于实现“就业一人,解困一户”的目标。五是组织高等院校学生和职技学校的毕业生参加技能鉴定统考和技能鉴定,310名高校学生参加全省技能鉴定考试,10000多名技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使学生毕业时既有学历证书,又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有利于学生就业。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798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9847人、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14189人,分别完成任务的135.6%、213.2%和443.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9%,控制在4.5%以内。职业介绍机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990人,完成任务的166%。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5.8万人,完成任务的145%。主要工作:一是切实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全市共发放就业补助资金25316万元,有101283人次享受就业再就业补助政策。主要是,48703人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10626万元,36285人享受岗位补贴5823万元,13106人享受培训补贴641万元,1438人享受职业介绍补贴15万元,997人享受技能鉴定补贴13万元;754人享受劳务输出补贴8万元;特定政策补助7476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与小额贷款贴息支出614万元。对非4050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扶持他们非全日制就业或阶段性就业。二是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促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健全了工作的长效机制。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11笔、2252万元,其中为两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贷款490万元,共带动4500多人就业。全市已累计发放小额贷款2545笔、5462万元,共带动近1万人就业。三是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功能,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全市214个乡镇、30个街道办事处,214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有31个社区被授予省级“充分就业社区”称号。全年组织招聘会124场,提供岗位13240个,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756人。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112户,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年终归零的目标。四是深入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四个专项活动,突出服务重点,推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五是加大对农民工培训促就业,全年技能培训6290人,引导性培训2.24万人、创业培训166人,组织招聘洽谈会60场,介绍成功11928人。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被省授予“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5名农民工被授予“河北省优秀农民工”,3名被授予“全国优秀农民工”。
(三)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社会保险工作稳步运行。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大幅增长,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支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52.06万人、43.4万人、37.82万人、36.91万人、7.45万人,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155863万元、62065万元、11572万元、4853万元、389.2万元,同20xx年相比分别增长35.6%、30.46%、12.6%、34.13%、9.34%;为全市15.56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0174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4217万元,为2153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7419万元,为1415名伤残职工支出各项工伤保险金4694万元,为385名享受待遇人员支付生育保险金106万元。二是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机制。按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实施办法,每月一调度、一通报,确保了该项工作的落实。三是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一同制定了统一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扩大了参保干部的范围,并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是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市作为20*年全国启动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出台了《*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适应我市城镇居民参保和待遇支付政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后,我市理论上实现了全民医保。五是完善了职工生育保险。牵头制定了《*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降低了保费费率,并与职工医疗保险捆绑缴纳。实施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参保人数7.45万人,比省下达任务多了1.95万人。六是落实了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保险政策,共为1795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失业保险补助金57万元,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社会效果。七是核销企业欠费推动了企业改制。积极争取省劳动保障厅和财政厅的支持,为62户国有破产企业核销了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以外部分6648万元,促进了我市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八是加强了对各项社保基金和就业补助资金的稽核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和谐的劳动关系逐步形成。重点组织开展了贯彻《劳动合同法》、整治非法用工、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加强了日常巡查和举报专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日常检查用人单位6314户次,接待处理劳动者举报557起,受理举报案件办结率98%,为劳动者追缴工资3690.59万元。组织开展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定,评出A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单位63个。狠抓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的落实,并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力争取省支持,补发国有企业历史拖欠工资1.22亿元,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了企业改制。认真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抓好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巩固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5%,其他企业为95.9%。以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切实加强劳动仲裁和信访工作,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36件,按期结案率为100%。受理群众来信410件,涉及人数1403人;接待职工群众来访2684批次,涉及人数8156人,处理上级和领导批转信访件60件,按期办结率为96.6%。尤其是奥运安保期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忠于职守、克服一切困难,为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做出了应有贡献。
(五)自身能力建设和基础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以“重民生、谋民利、解民忧”为主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投资320万元对市社保局的业务经办场所进行了改造,一楼为养老保险业务大厅,二楼为医疗保险业务大厅,三楼为财务综合大厅,并把银行也引了进来,实现了各项业务一站式服务,方便了群众。全系统各服务窗口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和健全了“一条龙”服务和“一站式”办公,做到了分工细致、职责明确、管理规范。不断加强行风评议工作,市局在市第二范围24个参评部门中位列第3名。特别是深入开展了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使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形成了精心谋事、潜心干事、坦荡处事、谨慎行事的氛围。
刚刚过去的20*年,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经济运行中不确定因素多、影响大,形势变化快、波动大,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实属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劳动保障局向关心、支持劳动保障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以及劳动保障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抢抓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劳动保障工作形势做了全面准确的分析判断。总的看,xxxx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市经济发展遇到困难最多的一年,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的一年,同时也是蕴含重大机遇的一年。
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显现,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是就业压力还很大。我市每年劳动力供给总量约30万人左右,但从劳动力需求情况看,每年劳动力需求总量约为15万人,仅占供给总量的50%左右,约有一半的新成长劳动力不能就业。同时,由于受经济增长速度趋缓、企业效益继续下滑以及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的影响,将导致对就业拉动能力的进一步减弱。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保支出压力加大。经济形势的变化,将会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支付带来不容忽视的影响,一些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保积极性不高,一些停产、半停产企业已经出现中断缴费的现象,同时退休人员以每年一万多人的速度增加,各项保险扩面征缴保支出的压力非常之大。三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任务繁重。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及当前劳动用工形式的多样化,非公有制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关系不规范,个别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拖欠克扣职工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任务还很重。
同时,也应该看到,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劳动保障工作空前重视。提出要把改善民生、稳定就业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扩大内需、应对当前困难的重要举措,并对进一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一系列非常明确的部署,政策措施力度之大、目标任务之具体,前所未有。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科学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步伐进一步加快,这几年我们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这是我们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利条件。三是劳动保障事业具备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基础。近年来,国家及省市政府对劳动保障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涵盖特殊性、优惠性、普惠性等三个层次;比较完善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已经形成,就业再就业资金制度性安排得到较好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基本建立,基金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劳动保障系统建立起了比较齐备的管理服务机构,有一支能吃苦、作风硬、业务熟的干部队伍,这是我们推动工作的重要保障。四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具有非常好的社会环境。就业、社保、维权都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直接动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既要看到成绩,看到有利因素,又要清楚地看到面临的挑战,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理念,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劳动保障工作发展的规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把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推向前进。
三、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创造性地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今年的经济形势和市委、市政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xxxx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民生为主线,强培训、稳就业、重保障、促和谐,加大保险扩面、基金征缴和争取资金力度,完善机制和能力建设,抓好十项工程,推进五项创新,实现五强化五突破,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业绩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主要预期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4万人,其中困难对象再就业0.6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10万人,再就业培训2万人,创业培训3000人。职业技能鉴定2万人。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2.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2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6万人,参保率达到60%以上;失业保险新增参保0.8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0.1万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3万人。
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市局研究制定了《xxxx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讨论稿)》,会上已印发给大家,经讨论后将以正式文件下发。《工作要点》涵盖了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任务目标已经很明确,希望各县区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重点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教育培训,在提升劳动者技能上求突破
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产业园区建设的加快,各类生产性项目的增多,农民进城务工势头的增长,对拥有一技之长人员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对劳动者的技能等级层次要求越来越明显。为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就业竞争能力,为经济建设提供技术工人人才支撑,xxxx年要继续分类实施创业培训、基本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性技能培训和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突出培训的多样性、实效性和适用性。一是继续加强基础性培训。对有创业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及失去工作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基本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加培训内容和调整技能专业,使其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创业、转移就业。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新成长的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二是加强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金蓝领培训工程①”。将中级工培养成高级工,高级工培养成技师。积极落实考核评价、竞赛选拔、技术交流等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举措,促进高技能人才的成长。xxxx年计划培训400名左右。三是充分利用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实施“技校间协作工程②”。组织全市各技校开展校际间的交流、协作,搭建*市技校系统协作交流、技工学校与企业合作、我市技校系统与外地技工教育学习交流三个平台。成立9个校际间技工教育专业教研组,由各技校的特长专业担任组长单位。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考核,重新确定其担负政府组织培训任务的资格。使全市技工学校的各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资源共享,提升我市技工教育的整体竞争能力。四是加强技工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实训基地建设工程③”。组织市高级技工学校、市煤矿机械制造高级技工学校和国土资源部*高级技工学校,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分别建设汽车、机床加工和机电类实训基地,市高级技工学校实训大楼开工建设,形成我市区域内的技工学校实训资源互补、不同优势专业互补。争取市高级技校升格为技师学院。五是加大就业援助培训,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工程④”。选择一批城乡困难家庭,资助每户一名符合条件的子女免费就读技工院校,xxxx年计划扶助600人左右,毕业后推荐就业。六是多措并举,在职业技能鉴定上实现创新⑴。扩大鉴定工种和鉴定范围。在确保鉴定质量的基础上,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由现在的56个增加到94个,技师社会化考评工种扩大到50个。对在生产一线有突出贡献的骨干、参加省级技能竞赛获得名次者可以破格申报技师。将职业技能鉴定从大中专院校延伸到农村、社区,尤其是要与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阳光工程相结合,力争在农民工的职业技能鉴定上实现创新,培训一批、鉴定一批,真正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
(二)强化政策落实,在促进社会充分就业上求突破
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xxxx年的特殊工作。下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再就业。一是加强创业培训和帮扶,实施“培训帮扶促创业、促就业工程⑤”。加强“*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基础功能建设,成立创业服务专家组,加快筹建*市创业项目资源库。帮助创业者开展创业方案设计、风险评估、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跟踪帮扶等创业服务,形成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帮扶(小额贷款)的一条龙服务模式,提高创业成功率,使更多的城乡劳动者创业,进而带动就业。二是加大对创业促就业扶持力度,实施“小额贷款扶持创业工程⑥”。按照市委、市政府鼓励全民创业的精神,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作用。xxxx年,争取省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00万元,将贷款额度由2—3万元提高到3-5万元。将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扩大到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及其他城乡失业人员。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的支持。简化小额担保贷款程序,在全市建立社区——县区——市协调三级服务网络,为创业人员提供及时便捷的贷款服务。三是全力实现稳定就业,实施“失业保险促就业工程⑦”。在确保足额支付失业人员待遇的前提下,将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向鼓励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准备、企业开展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延伸。对改制以及主辅分离改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并安置就业的,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且承诺不裁员的企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加大新一轮就业政策的落实力度。结合*实际,把扶持政策的范围从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逐步扩展到城乡各类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增强政策的普惠性和长效性。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再就业优惠证》在享受优惠政策上的衔接,确保把政策用足用好。在建立就业“三同时”制度上实现创新⑵,本着提前介入、工作前移的原则,探索从项目立项到竣工投产在用工上的“三同时”,即新建项目立项的同时把创造就业岗位纳入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设时进行用工培训、项目建成投产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项目建设的需求,为企业提供从岗位开发、技能培训、职业鉴定、规范用工等方面的全方位优质服务。五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职登记失业期间给予失业补助政策;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登记认定制度,落实好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定时间的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六是做好就业困难对象援助工作。高度关注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健全登记认定制度,落实好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且接续社保关系的,给予一定时间的社会保险补贴。七是稳定现有就业岗位。这是今年的一项特殊工作,对在当前遇到困难的企业,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减薪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对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根据我市实际,可给予一次性政策援助。特别要加强对有可能大规模裁员企业的监控,对确需要裁员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八是做好农民工工作。发挥乡镇(街道)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摸清底数,建立农民工返乡回流基层台帐,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动态情况。加强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当前要立即开展一次进企业、进村庄、进社区、进家庭的就业情况摸底调查,把全市就业的真实情况摸清摸实。
(三)强化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上求突破
只有不断扩大和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才能切实做到让百姓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一是要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xxxx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我市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因此,要以扩面征缴为重点,继续落实养老保险五项挂钩机制。实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程⑧”,xxxx年,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将达到近17万人,年需发放养老金23亿元以上。由于我市困难企业较多、收缴率偏低,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必须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在强化养老保险扩面、基金收缴和清欠的同时,全力争取省级养老保险基金支持。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①做好xxxx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工作,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②启动“完善医保体系工程⑨”,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后,理论上实现了全民医保,但尚有10个县需今年正式启动,另有3万多名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今年尚未启动的县要确保在一季度正式启动,另需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市县财政对困难企业医疗保险的补助资金,在制度上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同时,完善现有医保管理程序和统筹办法。③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采取五大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是强化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要把各项社会保险扩面作为工作的重点,以《劳动合同法》为法律依据,依法扩面,提高参保率。要进一步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实事求是核实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提高缴费率。特别要在工伤保险的扩面和征缴上下大力气。目前,我市工伤保险缴费人数仅占参保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工伤保险基金压力很大。今年凡是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民营非赢利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要参加工伤保险,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同时申报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农民工参保“平安计划”(二期)。四是在社会保险关系的异地转接上实现创新⑶。社会保险异地的转接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保人员的积极性。今年要从解决医疗保险异地转接入手,只要是同类的医疗保险险种,就可以在市、县之间转接,基金不转,但视同缴费,可以连续。逐步完善养老保险的异地转接政策。五是在进城务工人员参保上实现创新⑷。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已不容忽视。xxxx年要研究制定适合进城务工人员的参保政策,使其可自愿选择参加各类险种的各层次保险。六是在社会保险五个险种统一申报、征缴工作机制上实现创新⑸。目前,我市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的申报、征缴工作是分别进行,既不方便企业和群众,也影响相关信息的共享,今年将探索建立五险统一申报、征缴工作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七是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和各类政策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深入扎实地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基金收支、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检查社保基金监管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规操作甚至侵害基金等问题。要完善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系,健全决策、使用等制约机制,深化内控制度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要加强对各类政策性资金特别是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管理体制混乱、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今年将暂停拨付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各县区要立即对社保基金管理和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再进行一次自查,去年查出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市里将组织联查或审计检查。
(四)强化劳动维权,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上求突破
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颁布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双方的劳动纠纷案件逐步攀升,xxxx年维权任务更加艰巨。一是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模式。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率,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全市逐步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即市、县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委会分别为一至四级网格,并在每个网格内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点,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逐步实现“网络化”管理,建立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数据库,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可在网上直接投诉。二是扎实做好各项专项执法监察和检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执行情况检查,认真解决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对严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完善特殊工时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的审批管理。开展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专项监察,加大对各类企业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要全面启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开展社会保险依法参保和扩面征缴监察,重点监察名人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和缴费情况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执法监察,推动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规范执法、科学执法、严格执法。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执法过程中,要将促进经济发展和劳动保障工作统盘考虑,坚持跟踪督查与延伸服务、刚性执法与柔情服务、宣传教育与执法处理相结合,一切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为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对一些重大违法问题,市里将采取联合执法、异地执法。切实做到“三个必须”,即需要查的必须查,对违法违规应依法处罚的必须处罚,需要法院执行的必须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要及时掌握生产困难企业的劳动关系情况,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五是认真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和信访工作。劳动争议仲裁要加强实体化建设,研究建立劳动仲裁柔性调处机制,提高劳动仲裁争议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及时有效化解劳动纠纷。信访工作要严格执行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处置以及信息通报。
(五)强化基础功能建设,在服务能力和水平上求突破
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随着服务对象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延伸,业务数量不断增长,必须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创新和改进管理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加快和完善金保工程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查询和统计功能,增加参保单位的缴费和帐户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要完成机关养老保险剩余数据的整理,实现全部数据纳入金保工程管理;要加快工伤保险向金保工程整合的进度;要完成失业保险信息软件的开发和使用。要组织县区做好各项社会保险数据整理,完成向市数据中心集中准备工作。实施“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⑩”。完成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业务应用系统。二是结合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经办业务能力整合。三是完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监察执法机构、培训鉴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切实提升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四是加强宣传和信息统计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用人单位了解自身的权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利益。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宣传各项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使各项政策深入人心,让老百姓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要加强劳动保障工作成效的宣传,使我们的工作进展、工作效果得到全社会的认可。要加强信息、简报工作,及时准确逐级报送工作成果和重大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好各类典型和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树立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典型,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典型,树立劳动保障部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今年市直和各县区要在对外对内宣传上有新的提升和突破,市局将采取措施,加大对此项工作督促考核力度。要加强劳动保障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开展监测预警和计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实效性。五是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作为优化政务环境的重要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打造高效、廉洁、阳光、亲和的政务环境。
四、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一定要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科学发展,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认真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在思想认识、能力提升、难题破解和体制机制都有新的提升和举措,达到促进劳动保障工作新发展的目的。
(二)温馨和谐,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任务就是强培训、稳就业、重保障、促和谐。对此,国家和省已出台并将继续出台一系列稳定就业、惠及民生的政策,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使刚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弹性化落实,取得最大的边际效益。在解决劳动保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在处理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上创新突破。
(三)协调联动,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我们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征得领导的关注和支持。一定要自觉强化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劳动保障系统更要团结协作、步调一致,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求真务实,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今年劳动保障工作中不确定因素很多,我们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和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新要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加强对就业形势变化情况的跟踪,掌握劳动争议的新特点、新动向,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要认真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要提高分析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本领,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理出头绪,从复杂多变的情况中找到关键,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五)勤政廉洁,做好劳动保障工作。要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有效预防各种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要切实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好队伍,切实自律自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使干部队伍的作风有一个新的明显转变。要认真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以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成果来检验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效。
同志们,xxxx年的劳动保障工作目标已经确定,任务已经明确。做好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业绩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看过劳动保障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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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AAAA,欢迎参考阅读。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各级工会应依法帮助、指导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向劳动者说明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情况。有可能产生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将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者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状况、学历和职业技能等证件。
第八条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使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也可以自制文本。用人单位自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合同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中、外文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内容为准。
第九条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保守商业秘密、培训、福利待遇等其他内容。
第十条 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二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劳动合同订立时,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和劳动者本人签字、盖章。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应在签订之日交付劳动者本人一份。
劳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国家、省、市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的,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提前通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抵押金(物)、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
(三)法律、法规确认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待遇。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劳动者补签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从续订之日起,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将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续订劳动合同时,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续订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从续订之日起,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续订的;
(二)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劳动者死亡或被依法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1日24时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
(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三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为1至6级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役期内的;
(五)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在集体合同期限内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按照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和有关待遇。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三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3日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劳动者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者转为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关系移交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者失业后,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第四章 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月工资标准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三条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标准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四)当事人未订立或未续订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属于本条(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发给劳动者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其中,患重病(劳动能力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上,下同)和绝症(癌症等危及生命难以治愈的重大疾病,下同)应分别发给不低于9个月和12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和合同期同时届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发给劳动者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其中,患重病和绝症的应分别发给不低于9个月和12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与三十三条相同。
第三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可计算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一)因单位分立、兼并(合并)、合资、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或成建制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原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为本企业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经上级组织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指令性调动的职工,其调动前单位的工作时间与调动后本企业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三)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和城镇知识青年下乡插队的年限,计算为首次接收安置单位的本企业工作年限。
(四)原固定职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单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时,其转为劳动合同制前的连续工龄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后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终止,非国有性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生活补助费。国有企业2001年10月6日前(国发〖1986〗77号废止前)录用的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时(办理退休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照文件废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月计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001年10月6日后,国有企业录用的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由主管部门(或原用人单位)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补发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每人每逾期一天50元处以罚款;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交付劳动者本人一份,或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终止、解除手续移交档案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每人每逾期一天40元处以罚款;
(三)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定金、抵押金(物)、保证金及其他费用,或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明和其他证件的,责令其限期返还,并按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钱、物金额的60%、扣押证明每件1000元处以罚款。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未提前通知的,应按劳动者上月应发工资加发1个月工资予以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对原用人单位承担不低于经济损失总额70%的连带赔偿责任。
损失包括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本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的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赔偿培训费。劳动者培训后工作满5年以上的不再赔偿,不满5年的按用人单位实际出资的培训费金额,和劳动者培训后每工作一年减不少于20%的比例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医疗期限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不少于3至24个月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不满1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为6个月;5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9个月;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三)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休息,间断性休息按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按上述规定医疗期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的,分别按6个月、12个月、15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四)对患有重病和绝症的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应适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不得少于24个月。
(五)劳动者在医疗期间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由用人单位发给,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2003年12月25日起施行。1995年6月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发布的《大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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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别称滨城,旧名达里尼、青泥洼、大赉(大海的意思)。位于辽东半岛南端,地处黄渤海之滨,背依中国东北腹地,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大连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个月)。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条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体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 3 -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
B.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其他工资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甲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新的约定,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当月工资。
(二)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九、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等并执行。
(二)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双方亦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补偿标准和违约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规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五)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六)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看过大连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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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是中国东部沿海重要旅游城市,历史悠久,景色优美,吸引了众多游客。 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大连劳动公园导游词,欢迎参考!
劳动公园是大连市中心最大的公园。
公园东部,水榭楼台。荷花池绿水荡漾,黑天鹅曲颈顶朱冠向天而歌,池 中央的红柱黄瓦的凉亭倒映水中,配以成片的墨绿荷叶,再点缀上各色荷花,颇似中国水墨的写意境界。如果有幸,还可欣赏到社区组织的一些文艺活动,微风席席,苍穹为幕,亭前为台,环坐池边的阶梯,欣赏歌舞,乐于其中。
公园西部,百鸟朝凤。公园中饲养的各种鸟类,大都集中在此,或啁啾歌唱,或栖息于假山,或展翅盘旋笼中,或觅食于地面;听起来多少有些哀怨的鸣叫是丹顶鹤发出的,优雅的身姿总是惹人驻足;要说最吸引眼球的,当然是大连劳动公园艳丽多彩的孔雀了,绿孔雀也好蓝孔雀也罢再算上白孔雀,只要是能看到任何一种开屏,都是让人愉悦的颠峰时刻。
公园南部,尽揽风光。依山势上行,就会看到,一个被建成巨大的红白足球形的建筑艺术馆,这正是大连足球文化的最好象征。由于南部地势较高,所以无论是乘坐高空缆车还是登上观景台,大连市区美景都会尽收眼底的。清晨时分,看到林立的高楼 广厦,就能体会到百年风雨洗礼后的活力;夜幕降临,看到被通明的灯火映的绚烂的夜景,就会感受到北方明珠生辉的魅力。
公园北部,世纪情怀。进入北门就能看到一个象征劳动者的铜雕,线条分明,肌肉有力,稍向南行,就会看到著名的世纪仓。那里存放这大连建市百年来最有意义的一百件物品,经真空防腐处理后于1999年9月19日大连建市百年纪念日当天封仓。上面栽植粉樱花碧桃林,并立石碑一座,直至建市200周年才作为贺礼启封。其中封存物品有江泽民为大连的题词、__市长写给2099年大连市市长的信札等。
劳动公园时常会有大连赏槐会、郁金香展、菊花展,烟花爆竹节,正月灯展等大型活动在此举办。春夏时芳草如茵,槐花飘香,樱花绚烂,荷花亭亭玉立,郁金香神秘绽放;秋季菊花不畏风霜尽情怒放;春节期间火树银花满天纷飞,美丽彩灯映红夜空。公园平时是免费进入的,只有大型活动期间才适当收取费用。虽然地处大连最繁华地段,但当你进入面积达102万平方米的公园后,瞬间就感觉远离喧嚣都市,没有嘈杂声响,甚至能清晰听到鸟儿清脆的叫声,再加上各种美景,可以说是繁华滨城中的难得的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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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工作,也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事事关系民生,件件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县长劳动保障工作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这次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刚才,**同志简要回顾了近几年来全县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对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就做好今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压力感
去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团结拼博,扎实苦干,克服重重困难,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两个确保”得到巩固和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全县城镇实现新增就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至去年底全部顺利出中心,并且大都得到妥善安置;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全县参保人员达××××人。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此,县委、县政府是满意的,广大人民群众是满意的。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劳动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年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异常艰巨,中央、省、市各级对劳动保障工作都非常重视。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与**实际相结合的文章。
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将“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劳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实现老有所养,失有所助,病有所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实现“财政增长、农民增收、就业增加”三大目标,意义重大。同时,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也是实施“跨越发展”战略,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是落实扶贫帮困政策,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的需要。中央一直非常重视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并出台了若干扶贫帮困的政策措施,落实好中央精神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目前,我县失业下岗人员、破产倒闭企业的职工、低收入的家庭还占有一定比例,还存在少数因病、因伤残等导致生活困难需要特别关心照顾的人群,其中一部分群众生活十分困难。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使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困难劳动者得到基本保障待遇,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也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党的事业出发,从**的发展和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心协力,努力开拓,扎扎实实地做好新时期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加大征缴力度,努力实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重大突破
(一)关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近年来,我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总体上讲形势是好的,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弱,连续多年收不抵支。××××年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当期收不抵支×××万元,加上退休人员增长及增加待遇等因素,今年资金缺口还会增大。造成基金支撑能力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个别企业法人对社会保险工作认识不到位,法制意识淡薄,只顾眼前利益,保险费应缴不缴;有的甚至已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了保险费,企业应缴部分也列入了成本,但仍然拖着不缴;部分破产、困难企业职工脱保问题比较严重,相当一部分未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等。同时,主观上也存在征缴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加大征缴力度,做好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关系到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关系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的要求是,适应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调整政策,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确保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新增××××人以上,养老保险基金增收×××万元以上;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各类企业职工应保尽保。一是各类企业要强化法制观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城镇从业的人员,不论是“长期用工”还是“临时用工”,也不论是“城市工”还是“农民工”,用人单位都要一视同仁,按规定为其投保,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对拒不参保的企业,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二是严格考评、考核制度。从今年起,市里将建立扩面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下达了扩面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通报,并将完成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区主要领导。同时,将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与调剂金下拨挂钩,凡是完不成考核指标的要相应扣减调剂金,对完成任务的予以适当奖励,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激励约束的扩面征缴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哪个乡镇、部门、企业拖了全县的后腿,就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关于医疗保险工作。自去年××月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参保职工已能够按照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就医看病,县医保部门已按《实施办法》的要求兑付了今年第一季度的住院医疗费。三个试点乡镇中,下洼镇实施医改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富国镇、冯家镇尚未启动。尚未启动的试点乡镇和县直个别单位,要按照县里的要求和医疗保险属地管理的原则,尽快搞好参保人员的登记颁证工作,力争上半年县里确定的第一批实施单位全面启动。
(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面仅限于合同化管理人员,覆盖面较小,不能适应即将进行的事业单位用人改革的需要。关于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县劳动保障局自××××年开始筹划,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鉴于我县实际,一直未启动。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对原有方案进行再分析、再测算,尽快拿出实施意见,待县政府决策后,力争年内开始启动。
(四)关于失业保险工作。随着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将进入失业高峰期,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将明显加大。当前,部分企业对失业保险制度认识不足,拖欠失业保险费现象严重;少数事业单位对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存有“观望”态度,至今没有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影响了失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单位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失业保险工作,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县财政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切实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实现就业再就业净增人数的重大突破
去年,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就业工作会议,对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最近,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出台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今后的主要任务就是抓好落实。
一是要抓好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市政府给我县下达的就业工作目标是:从现在起到××××年,三年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人数××××人,即每年××××人,其中:三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人,即每年×××人;登记失业率××××年控制在×.×以内,××××、××××年控制在×以内;三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人,即每年××××人。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特别是在净增就业岗位、加大就业投入、落实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服务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完成。县督查局、县劳动保障局要对就业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要抓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和政策落实。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重要环节。只有尽快把优惠证发到下岗失业人员手中,才能兑现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为做好这项工作,县劳动保障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性非常强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在严格对象认定、严格发放程序的前提下,加快发放进度,并建立公示制度和时限承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县劳动就业服务部门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基础档案和再就业情况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扶持政策的情况。对申领《优惠证》后的政策落实,涉及哪个部门由哪个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要抓好再就业资金的落实。资金是落实再就业政策的关键,促进再就业的主要政策措施都需要资金的支持。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提出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将促进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要求,认真测算,逐项落实,逐步到位。县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力争尽快落实。
四是要抓好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这是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社会保障管理社会化的迫切需要。省市要求,到今年×月底,所有乡镇都要建立起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各乡镇要抓紧落实,并按照边建设边工作的原则,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努力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突破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我们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是执政为民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因此,要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县劳动保障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维护劳动者利益的高度、站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高举维权的旗帜,加大维权的力度,确保《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贯彻落实到位。所有企业都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彻底解决“有劳动无关系,有关系无劳动”的问题。二是切实发挥劳动保障部门在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要重点对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工作时间、实行就业准入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纠正和规范企业行为,消除劳资矛盾,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处理机制,规范办案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化解矛盾和维护权益的作用。依法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和非法职业中介行为,配合公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做好拖欠民工工资和遏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等维权工作。
关于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省政府最近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总的要求是,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来认真对待。企业是解决拖欠工资的第一责任人,县劳动保障部门和县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收入分配行为,实施欠薪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今后基本不发生新的拖欠,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突破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到经济发展、政策制度、资金投入等许多方面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促进就业和保持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对涉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调查研究,及时听取汇报,拿出解决的意见和措施。
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为党委、政府分忧。要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关心困难职工疾苦,耐心宣传解释政策,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为社会保障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要坚持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要摒弃传统的、计划经济的劳动保障观念,打破旧的条条框框,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的方向,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的认识,并在二者最佳结合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三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保障工作新机制,依法维护公正,扶持弱者,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要着眼于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提高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预见性,切实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同志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使命光荣而艰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团结一心、密切配合,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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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劳动合同书电子版2024年
晓得吗?劳动合同是每个劳动者都需要签订的,那么劳动合同怎么写呢?劳动合同签订之前要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正规劳动合同书电子版2024年,欢迎参阅!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期限
从20_年__月__日起至20_年__月__日止,含试用期30天,本合同期满,双方未正式书面签约,则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和解除。
二、工作内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职务或工种。
2、乙方应履行甲方制度的岗位职责和流程要求,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执行甲方的指示、命令和随时分配的工作任务,达到甲方岗位职责要求。
三、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1、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领取劳动报酬,其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每月20日前为甲方发放员工上月工资的日期,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四、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公之于众。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管理技能。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
2、甲方因调整生产、销售管理任务和部门职能安排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违约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及公司公示的其他通知、公告;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5)《劳动法》和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定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乙方未按约定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自行离职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违反保密约定的一律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按劳动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违约责任,若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例如培训费、福利费、商业秘密损失等),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赔偿。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节假日期间需要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要服从甲方安排,同时可领取加班费。
2、实行定额工资的甲方员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可向当地基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申请应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机构提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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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劳动合同格式模板
在职场中,劳动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员工和雇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个人的劳动合同格式模板,欢迎参阅!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名称
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联系方式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条款执行: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四)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三)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
(五)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如:婚假、丧假、年休假等)期间的工资。
(六)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本合同不得涂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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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动合同电子版样本
要说起合同,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确立的基础,也是劳动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必须要及时签订合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个人劳动合同电子版样本,欢迎参阅!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第四条单位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和社会保障登记等手续。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______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年,单位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九条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人水平。
第十条本单位于每月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十三条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________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本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____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____。因生产需要对____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五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六条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七条本单位对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十八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条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二十二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四条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单位对____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六条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七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八条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__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__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二十九条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条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粉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
第三十二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
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第三十五条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八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条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四十一条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记人本人档案。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二条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____%。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五条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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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劳动合同书电子版2024年
总而言之,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 好方式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标准的劳动合同书电子版2024年,欢迎参阅!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以乙方身份证地址为准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署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一方在本合同届满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明确向对方提出异议,否则本合同自动续展一年。
二、工作情况:工作岗位为公司职员;工作地点:广州或甲方指派的其他地点。
三、劳动报酬: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基本工资为,员工绩效奖励及其他待遇按公司制度执行。绩效奖金与其他补贴不属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若涉及加班工资与补偿金等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
四、作息制度:乙方按公司作息制度上下班,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工作时间,乙方应配合执行;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如若乙方加班的,应经公司书面审批同意,否则公司可不予确认。
五、社会保险与劳动保护: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但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若由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劳动纪律:乙方应当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有权对员工履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因过错造成公司损失,应予赔偿,公司可按国家规定从工资中抵扣。
七、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应当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客户资料与交易价格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为第三方工作。若乙方违反本条款,应支付至少相当于乙方六个月工资待遇的违约金给甲方。若乙方另行签署《保密书》的,相关责任以《保密书》为准。
八、劳动合同解除:
1、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甲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补偿金。
2、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依法提前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可暂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3、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本合同,乙方均应妥善办理离职交接工作,将所掌握的资料或物品交付甲方,否则乙方同意甲方暂不发放相关工资待遇,不作克扣工资处理。
九、其他情形:
1、甲方《员工手册》、《保密书》以及公司其他规定等均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签署本合同时已阅读该等文件并愿意遵守。
3、本合同所载地址为双方确认的联系地址,若涉及函件往来以该地址为准,文件自寄出之日起五日内生效。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一式两份,并已各领取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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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格式范本通用版
对于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劳动合同格式范本通用版,欢迎参阅!
甲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规章制度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入职后交元的押金(离职时见押金单退还)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本店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固定工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四)合同期内,甲方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3)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4)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5)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因个人原因操作不当造成本店的损失及不按本店的规章制度执行造成人员伤亡由肇事者负全责。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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