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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信是给你自己一个机会以最佳的候选人形象去应聘一个具体的职位,招聘者有可能就是你将来的上司。寄出的履历表中不能没有自荐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大专国际贸易求职信,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抽时间阅读这封求职信。
我是XXX, 湖南大学0*级国际贸易专业的毕业生。从02年入校到现在,我一直恪守“奋力攻坚志在必夺,坚定信心知难而进”这句格言在学校努力学习。同时在老师的指点下,在知识的熏陶中,在实践的砥砺上,成为了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我热爱自己的专业,通过对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已经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无论是手工记帐还是应用财务软件,都可以熟练操作。
在校期间主要学习的课程有: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国际金融、国际结算、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财政学、经济贸易地理、国际经济与合作、报关原理与实务、外贸函电、经贸英语等。每学期期末,学生都进行实践性的教学环节,如电子数据交换原理的运用、推销实践、国际贸易流程操作等。
四年的大学生活和学习,我不但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而且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可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涉外金融行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从事国际经贸工作的策划、组织、管理等工作。
通过本专业系统的学习,我不但解了国际贸易的规律性,熟悉了国际贸易的政策,而且还掌握了国际贸易的技能和方法,可以进行国际贸易流程的实际操作。
大学期间,我严于律己,努力向上,刻苦学习,并获得了奖学金,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广泛阅读大量经济书籍,拓宽自己知识面。同时在大二一期通过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部分同学还取得了报关员证、单证员证、物流师资格证。
时代在前进,但每一个人都在重新开始,愿我的这个开始在今天这个时刻,因您的慧眼而大放异彩。失去现在就失去了一切、失去了未来,我是您的现在,愿您是我的未来。衷心希望 贵单位能给我们一个机会,提供一个展示自己能力的平台。
求职意向:营销、贸易、管理部门从事报关员、报检员等相关工作。
最后祝贵公司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quduwen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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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哪怕仅仅是实习工作,准毕业生们都必须准备好个人求职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大学生国际贸易毕业求职信,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 !
感谢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 首先请允许我向您致以真诚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并祝愿贵单位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在这封信里,您将不会看到不切实际自夸和华丽动人的辞藻,您只会看到一个真实的我。
我是贵州财经学院国际经济学院20XX届毕业生,现在我惴着梦想,踏出校园,步入社会,在纷繁的市场中充满自信地找寻着人生的新起点。我鼓足勇气叩响贵单位的大门,我深信门里必定是一个充满着生机与活力的世界。
四年的大学生活是美好的、令人难忘的,它不仅给了我一个新的生活环境,更给了我一个汲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我的广阔空间。在以知识经济为主体的21世纪,高素质人才是社会的要求,也是贵公司招聘人才的首选目标,我懂得:只有不懈努力地辛勤耕耘,才会有好的收获,才能把自己培养成一个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所以在校期间,我勤奋学习各种专业知识,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不仅多次获得奖学金,还顺利的通过了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和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使我具备了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Word、Excel、PowerPoint、Photoshop、Flash、VF编程语言等办公软件的应用能力。而且为了更好的适应本专业的工作,我还利用课余时间考取了国家报检员资格证,为日后从事报检工作铺平了道路。而在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我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实践活动,并获得了一些成绩。
如在担任班长期间,不仅锻炼了我的沟通、协调、组织、策划等能力,还养成了热情、勤奋、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获得了20XX届优秀毕业生的光荣称号。在不耽误班内工作的同时,我还利用假期和周末时间从事康师傅、统一、伊力、蒙牛产品的校园促销活动,不仅积累了一定的工作和社会经验,也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
我不求安逸的生活和优厚的待遇,只愿能用自己的所学,干出一番事业,愿意用一颗饱蘸真诚的心去开启那扇走入社会、走向生活的大门。我相信贵公司能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若蒙不弃,定竭尽所能,倾洒青春热血,用自己的智慧与才华为贵公司事业的蓬勃发展添砖加瓦,增添艳丽奇葩。
随信附上简历和其他材料一份,如需更深了解,期盼您的面试!
此致
敬礼!
quduwen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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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问题是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也是南北对话的议题。下面是读文网为大家带来的国际贸易实习报告的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一:实习目的:
认知实习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人之实习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在接触到专业课之前对该专业的专业课程设置体系有所认识,以便有针对性,有计划的学好各门专业课程,从而为学生今后学习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
二:实习时间:
20__年_月_日-20__年_月_日。
三:实习内容:
㈠搜集资料
1、 动员大会:
在本次动员大会中,牛老师和王老师为我们讲解了本次实习的目的、意义、内容以及形式。同时为我们讲解了专业培养计划,国际经济与贸易开设的专业课程,各门专业课程在专业课学习中的地位以及各门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本次动员大会调动了我们的积极性。通过老师的讲解以及我们在课下查阅的资料我认知到该次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外,我们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有一个整体的认知。
在动员大会中我了解到社会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人才要求较高,除了学好本专业的专业课程外还需要有较强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同时他对其他方面的要求也比较高,他所需要的涉猎面也比较广。这些方面与其说是点醒了我还不如说是惊醒了我。的确,信商给了我一个平台,给了我一个天堂。但这个平台,这个天堂不是让我来安逸的,不是让我来享受的而是来汲取的知识的,让我再这样一个美好的环境中不断的提高自己的能力的。这个大会也告诉我不要以为从中学中解脱出来就可以放松了,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须明白: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2、 培养计划讲解和专业就业前景资料:
说真的到大学挺迷茫的,在中学的时候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每天喊苦叫累的。心想要是有自己可以随意支配的时间该多好。大学给了我们这样的机会,但当我
们每天有那么多的时间可以支配时却又感到是如此的不自在。虽然每一天也过了但心里总感觉空落落的。因为每天都是那么漫无目的的生活着,没有一个清晰的发展思路,亦没有一个清晰的目标。对需要学习的知识没有总体的把握和系统的认知,时间也不知该如何的分配。
老师在培养计划里给我们讲解了这四年里我们需要学习的专业知识,所需的专业书籍以及每一学期学要学习的专业课程。是我们对我们四年的任务有了一个比较详细的认知,也明确了我们需要学习的内容。从而,我们能够有目的的、充分的、合理的、科学的安排我们的时间。让我们在大学这段有限的时间里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们学习的目的是什么?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也有自己的想法。有的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有的人是为了找一份好点的工作。这里,很感谢老师在这次实习里为我们作了总结。我明白了,大学并不是我们的奋斗的终点,而是我们奋斗的开始。到了大学并不意味这我们失去了人生的重大选择,通过老师的指导我知道我们不仅可以选择就业还可以选择考公务员,考研如果可以的话我们甚至可以选择创业。
通过老师的讲解以及我们通过在图书馆和网上所查阅的资料我对国际经济与贸易毕业生的前景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首先针对我们本专业的特点,它所涉及的知识面比较大,牵扯的知识范围比较广。除了学好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精通外语。同时需要有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需要通晓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各个环节和国际贸易的潜规则以及国际商法等。从社会这个大角度考虑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社会对国贸人才的需求将会大增。另外,我国加入WTO后,对外经济贸易在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中,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迅速增加,新的贸易方式及新的通关形式不断出现,不仅对国贸人才的需求量大增。同时对其能力以及素质也有更新,更高的要求。
3、 大学四年学习与职业规划PPT展示:
人生其实就是一场旅途,在这个漫长的旅途中充撤着各种各样的东西,但无论怎样只要我们细心观察、用心发现、努力拼搏都会有别样的收获。其实,大学就是这样。当然,每一件事都应有相应的计划,我们需要为大学这段美好的旅途制定一个自己的计划。我也不例外,现将大学四年的计划整理如下:
大一相对而言时间比较宽裕,可以利用这一时间,多读些自己喜欢的,好的书籍来提高自身的修养,增加自己的知识,多参加一些的活动从而更好的了解自己。由于我们国贸专业所涉及的知识领域范围比较广,因此我需要通过网络等渠道来了解关于我们专业领域的知识。国贸专业对英语的要求较高,我要在大一这段充裕的时间里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同时多注意微积分,线性代数以及专业课的学习
大二我需要努力的提高自己的英语,争取一次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同时
要在课余时间多学些电脑方面的知识。这不仅仅是我们专业的需要也是时代的需要。另外,我需要不断地拓宽,巩固专业课知识,应为我有考研的打算。
大三,除了完成平时的功课外,我需要全力开始自己的考研准备,多方面的摄取关于考研的知识以及考研的书籍。同时,我想拿到英语六级证书,因为对国贸学生而言,我们很需要一个英语六级证书。
当然到大四我的目标就很明确了就是进行考研的最后冲刺,这一时期重点是进行政治的突击。
当然会有人问,如果我考研失败我会怎样做。其实,答案很简单:就业。无论考研失败与否,他对我都有很大的意义,就是在这个努力地过程中我的专业知识得到了提升,我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反正就是试一下嘛,即使过不了,也没什么可惜的,毕竟,我努力过了。
㈡郑州海关李关员的讲座和感受:
这次实习感觉挺受用的,因为我们有幸请到了郑州海关的李关员。我们不仅有幸目睹了中国海关官员的风采而且学到了很多关于中国海关方面的知识。通过李海关的讲座我对中国海关的认识从感性上升到了理性。从前以为,海关主要是在海岸线一带工作,以为他们所管辖的范围就是与海有关的。他们的主要职能就是打击走私。但听了李官员的讲解之后,我才意识到凡是与我国进出口有关的都与海关有关系。另外,李海关为我们讲解了中国海关的行政机构,是我们对海关的整体情况有了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
在讲座的同时李海关还为我们延伸了一些与我们今后有帮助的一些知识的讲解。为我们讲解了公务员考试题的大体框架以及答题的一些技巧和相关方面的一些知识。使我们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对我影响最大的是李关员给我们现场讲解并演示的一些面试技巧。这些无论是对我们今后的学习还是为人处事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李海关的讲座不禁让我开拓了视野,同时也拓宽了我们的思维让我学会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我也明白要把国际经济与贸易这门专业课学好必须下苦功夫。另外要多看些课外的书籍来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修养,提高自身的能力。
(三)郑州出口加工区参观实习和感受:
走进出口加工区,我的视线久久地定格在那迎风飞扬的五星红旗上,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曾几何时,我也在梦中,穿着海关人员的制服,英姿飒爽地站在五星红旗下,庄严地注视着那一团鲜红的火焰,尽情地放飞自己的梦想。可如今,我竟第一次离我的梦那么近、那么近,近的让我不舍得离开,仿佛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虚幻,那么的不真实。还是好友把我从痴梦中唤醒,我才忽然意识到,我已经如愿以偿地选择了国贸这个专业,我成为一名海关工作人员的希望还是很大的。当然,要实现这个梦想,我还要做很多的努力,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人格魅力。
通过这次的参观,我更加坚定了成为一名海关人员的信念,这是我的梦,不管前方有多大的阻力,有多少的困难,我都不会放弃。不抛弃,不放弃,只要我勇于去追,我的梦想一定能够实现。未来就在眼前,道路是坎坷的,前途是光明的。我相信,只要我坚持自己的梦风雨过后就一定能见到彩虹!努力虽然不一定有回报,但我更相信不努力就一定没有回报。人生的路没有一帆风顺,但我会尽量用自己的知识武装自己,争取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走得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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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书是一个人自我才华展示的最佳表达方法。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国际贸易专业自荐信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尊敬的各位公司领导:
你们好!非常荣幸,有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再此介绍自己。
我是XX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即将从大学毕业。在校的三年内,我一直信守做事尽心尽力的原则,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积极投入实践,全面充实和发展自己并取得一定的成绩。作为一名国际贸易的学生,我深知英语的重要性,因此在英语学习方面我一直以高标准要求自己。通过自己的努力,以XX的成绩通过四级考试。在英语口语方面我也一直在锻炼自己,并达到了一定水平。除此之外我也打下了泰语初级基础,在其余课程上也刻苦学习。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知综合能力的重要性,所以我一直积极参加校、院的各级活动。与此同时,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锻炼自己的专业技能,增长自己的专业知识,并达到了一定的效果。通过一系列的校内外活动,我也逐渐把握了人交往和沟通的技巧,学会了如何使自己处于一个融洽的人际关系中。通过在校的学习我深深体会到理论指导实践的含义,并且确实以这个准则要求自己。在学习和活动之余我也积极充实自己,博览群书,丰富知识,而且掌握了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技巧足以应付工作需要。
相信三年大学的磨练已将我锤打成为一名品德端正、意志坚强、思维机敏、处乱不惊,有崇高理想和远大抱负,具有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出色的大学生。相信我所具有的知识和处事能力完全可以胜任任何困难的工作,环境的艰苦并不能阻碍完成我要完成的工作。如果我有幸能成为贵公司的一员,我将把我所有的青春和热情倾力投入到我的工作中,取得应有的成绩,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
真诚地期盼您的答复!
自荐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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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公司(International Trade Company)是指从事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的公司。 国际贸易公司名称后缀有“(某某)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某某)外贸有限公司”、”、“(某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某某)工贸有限公司”、以及离岸公司等。下面是国际贸易公司简介范文,欢迎参阅。
北京金万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金万能公司)正式成立于1994年,她是一家为用户提供办公系列产品、酒店用品及食品的综合性服务公司。金万能公司目前拥有员工二百余人,在中国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沈阳、大连、三亚七个省市设有办事机构,服务范围遍及亚太地区。
金万能公司是许多世界知名品牌在中国的销售代理,如3M、HP、Kimberly-Clark、JohnsonDiversey、ABS、Summergate、Coca-cola。金万能公司在商业流通领域里,有着很好的信誉度,不仅拥有专业的生产厂家做依托,更拥有一批高端的客户群体,许多驻华使馆、联合国机构、外国企业公司、国际连锁酒店等千余家知名企业都选择金万能公司做他们的长期供应商,我们为西门子、IBM等许多公司都有提供了近十年的服务。金万能公司的服务不仅得到了这些客户的好评,也得到了同行业的认同。服务速度快,商品质量高,价格准确合理是金万能公司近十六年来始终坚持的服务理念。
金万能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围绕客户的需求划分职能,公关销售部负责与您洽谈商务合同事宜;客户服务部负责为您处理具体业务事项;财务部可根据您的管理需求为您提供相应的采购报表;仓储部长期备有合同客户的常用商品,保证您在任何突发情况下的正常使用,物流运输部保证您的订单准时无误送到您的手中。
金万能公司坚持人性化的个性服务,提供几种不同的订货方式,我们接受任何您喜欢的订购方式,比如:电话、传真、E-mail、Internet(goldenwinon.cn.alibaba.com)或上门订购等等。我们会定期推出新的产品画册,您经常使用的物品我们会及时的收录在产品画册里,让您的订购过程更直观、更容易。
2008年,金万能公司与三亚凯宾斯基度假酒店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业务范围涉及会议、展览等方面的服务,金万能公司力求用户提供至善至美的一站式服务,在服务中不断的发展和壮大。
北京金万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北京市永外沙子口东革新里42号A3-83设立了营业场所,现主要经营各种进口合资国产不干胶标签,包括艾利产品系列、劳伦斯贝尔系列、裕德系列、安内斯系列、裕宝系列、莱特系列等,特价产品,优质服务,欢迎广大客户光临惠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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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是不同国家进行的交易往来,学习国家贸易课程的学生,通过实训,可以更加了解这一们课程。下面是读文网带来的国际贸易实训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欣赏。
在这一周的国际贸易实训当中,在老师的指导下,在同学们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我把老师交给我们的实训任务圆满完成了。在实训的过程中,我对国际贸易的一些基本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通过实训,我对进出口贸易交易前的准备,经营方案的制定,模拟谈判磋商交易,拟定合同单证,一些基本的操作从开始的一无所知到现在能够应用到实检中,特别是在对外贸易中采用哪种贸易术语,签哪种单证可以降低风险和费用都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明白了,平时努力学习对理论知识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平时什么都没学的话,那么操作起来根本就无法适从。还有就是有时候深奥的理论在实际操作当中却是很简单的,这会让我们增加对这门学科的兴趣。通过实训,我觉得自己对国际知识的了解还是很少的,希望自己以后有机会多学习一些相关方面的知识。同时,我也希望学校在以后我们的学习中,那些操作性比较强的的课程能结合教材多开展一些实训,那样将会更有助于我们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在学习各种函电的过程中,我还掌握了很多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官方语句,很有收获感。特别是实训的全过程实际上是贸易业务函电的草拟、商品价格的计算、交易条件的磋商、买卖合同的签订、出口货物的托运订舱、报验通关、信用证的审核修改以及贸易文件的制作和审核等主要业务技能的操作,完成了商品出口的全过程。这个过程使我对国际贸易的交易过程有了新的认识,而不再只是空洞的理论知识,以前我只是把课本上的知识掌握了,却很少联系到实际,没有认识到实际操作的重要性。另外,知道自己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差,但根本就没有认识到计算机操作的重要。通过这次实训认识到计算机在商务活动中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在课堂讲学中无法得到的收获,这将是日后工作中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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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代理是指货主和生产厂商及代理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将指定商品交由国外客商代销的贸易形式。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其向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和处理有关事务。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之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1条 定义
1.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委任及法律关系
2.1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甲方的责任
3.1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第4条乙方的责任
4.1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4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4.5“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4.7市场情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5条佣金
5.1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
(1)超额百分之五十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
(2)超额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第6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第7条协议的终止
7.1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______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或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
(3)如发生违反本协议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或
(4)如发生本协议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协议的影响。
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终止本协议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第8条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协议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9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骚动、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它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条仲裁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第11条转让
要协议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12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2.1生效日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未尽事宜: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12.3标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协议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12.4全部协议:本协议系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以前其它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声明或保证,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双方都无约束力。
12.5正式文本:本协议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缮就,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政府贸易:本协议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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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国际贸易专业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下面是读文网带来的国际贸易实训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本次实训动员,将我们模拟为交易的买卖双方,每2人为一方,4人为一组。让我们以一个实际的业务员、经理等身份进入角色,按业务的工作程序,操作技能规范,完成一系列的训练活动。我们是广州飞跃公司,是做为卖方,出口的是绒毛玩具熊。买方则是英国伦敦的一家Dingdong公司。
制定出口经营方案国际贸易综合实训心得在出口贸易业务中,对外贸易谈判的准备工作是不可忽视的。我方通过对国外玩具熊市场进行调查研究,选择适销的目标市场和客户是英国伦敦的Dingdong公司。根据交易的标的、
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价格、数量、品质、交货期等条款,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然后据市场行情、价格水平、供求关系、有关经济政策、出口的各项费用进行成本核算,拟订了一份CIF报价策略。
我们是通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这四个环节来进行模拟谈判、磋商交易条款的。我们这组根据正确的信函格式,撰写了买卖双方交易中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的四封商业信函。我方根据买方发过来的询盘信函,作出了相应的发盘,在收到了我方的发盘时,买方又对其进行了还盘,根据还盘进行最后磋商我方接受了买方的要求。这四个环节是我们在日常买卖当中讨价还价的过程,而在国际贸易当中则用了这四个专业术语来定义。
在整个贸易当中我们买卖双方总共签订了11份各种条款。首先,我们签订的是销售合同,合同是一个法律文件,一旦签订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接着我方填写了出口商品检验申请书、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委托书、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公务证书,并且填写了装箱单、装船通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货物运输保险单、商业发票等商务单证。合同中的条款必须和内容是一致的,防止出现错列,漏列等问题。在填写单证时要特别的细心,注意日期是不容许有半点的差错。
在这一周的国际贸易实训当中,在老师的指导下,在同学们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我把老师交给我们的实训任务圆满完成了。在实训的过程中,我对国际贸易的一些基本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通过实训,我对进出口贸易交易前的准备,经营方案的制定,模拟谈判磋商交易,拟定合同单证,一些基本的操作从开始的一无所知到现在能够应用到实检中,特别是在对外贸易中采用哪种贸易术语,签哪种单证可以降低风险和费用都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明白了,平时努力学习对理论知识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平时什么都没学的话,那么操作起来根本就无法适从。还有就是有时候深奥的理论在实际操作当中却是很简单的,这会让我们增加对这门学科的兴趣。通过实训,我觉得自己对国际知识的了解还是很少的,希望自己以后有
机会多学习一些相关方面的知识。同时,我也希望学校在以后我们的学习中,那些操作性比较强的的课程能结合教材多开展一些实训,那样将会更有助于我们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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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国际贸易专业金融相关知识的学习十分重要。就新建本科院校而言,培养服务地方经济的应用型人才是其培养目标。本文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贸易专业的求职英文介绍,仅供参考。
Dear recruitment leader:
hello!
I was guangdong XX university economic management college students majoring in international trade, is willing to more than 20 years of accumulated knowledge and the ability to exercise contribute to your organization, and do your best for your company contribution to the progress and development of all his power. Sincerely hope you give me a chance!
I know, "opportunity only favors the prepared mind". During the period of school, I seize every opportunity to learn various aspects knowledge, exercise their various aspects ability, make oneself in the modern society needs innovative talents for development. My English level 6, reached through the national computer level 2, provincial level 2 (excellent), and repeatedly won a scholarship. While trying to learn professional knowledge, I also widely with the fields of philosophy, law, literature, economics, completed professional than other courses in the field of economy, and a minor in the economic and trade English, study a second foreign language, German.
"To learn to work in the job, learning to learn" in the study. As a student cadre, I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cultivation of their ability. Optimistic, persistent and struggle is my beacons, hoisting the sails of hope, in rapids in character in the stream of protruding brave, is my life creed. By my creativity and organize events was recognized by his teacher for many times, the approval of the classmate, make me in a more full enthusiasm into the new challenge, toward a higher goal.
In order to more fully exercise their abilities, I use holiday in government agencies,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in the social practice, my internship paper is rated as "excellent intern", these experiences for me into the society, to participate in the operation of business laid a good foundation, but also learned how to be kind, showing the sincerity.
In the upcoming on social position, and I look to the sincerity and enthusiasm to join your company, taste the charm of your corporate culture, a writer's military strategy, CaiFu talents and quality work for you.
国际贸易专业求职英文介绍篇三:
Distinguished leadership:
hello!
Hope this recommendation table can help your company to find a young, pillar, also hope that it opens the door of opportunity and success for me.
In the university four years I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cultivate self-learning ability. I have successfully passed the English cet4 and computer level 2, can skilled application of computerized accounting software can translate the English name, too, and in 20-20 xx xx year won the third class scholarship, in the course of study, I also is widely involved in areas such as philosophy, literature, law, economics, and a minor in the economic and trade English, study a second foreign language, German.
In addition, I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cultivation of their comprehensive ability. During the period of school, I served as the class propaganda committee member, creative and organized "along the premier zhou footprint" of one thousand students signature activities, widely praised by all the teachers and students.
I know as economic class students, communication, practice is indispensable. As a result, in 98, I joined the association of jilin university soft science amateur market research. As assistant secretary, I participate in the writing, access, and sums up the cooperation with the changchun daily "college students' consumption survey" and "computer in university campus" of research projects, through the real data, correct the part mass society view of college students is not correct, caused a great sensation.
I believe that as an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s to adapt to the needs of society, absorbing nutrients into the society is necessary. In August 99 to October, I was in "xoceco electronics co., LTD" in office long did miss three months of promotion, to the fierce competition in the preliminary feel merchants, see also i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enterprises. During the same year in July and November, I am also a part-time "modern" market consultancy, investigators, to "market research" to do a comprehensive, professional and profound understanding. These experiences for me into society, to participate in the operation of business has laid a good foundation.
My fortitude character, wuxi, can bear, there is energy, and can be independent in the work, also can unity and cooperation.
My life philosophy is: "period". I believe you choose me, there would be chosen for the single-minded pursuit of success. I would like to use my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wisdom to contribute to the development of your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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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化,对外贸易越发繁荣。国际贸易理论起始于重商主义经济学说,下面是读文网带来的国际贸易实务实训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由于国贸这个专业是家人帮我选的,而我自己本身对这个专业不是很感冒,所以上课前也没有对国贸实务这门课程进行过多的了解。单从字面的意思来理解的话,国贸实务应该是教我们如何实实在在做外贸业务。
比较注重实践,而非理论。
现在为止,已经上了一周的课了,但我对这门课程的了解依然是模模糊糊的。
反正大概就是教我们和外商完成一笔交易的基本流程。比如说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合同条款的拟定,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等等。
还有,因为,学外贸嘛,就要和外国人做生意,做生意就需要交流,所以英语也是非重要。特别是国贸实务里有很多专业术语需要记忆这就是国贸和英语专业的区别,我们有自己独有的行业术语。 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外国的贸易法律条文和本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
如《国际贸易法》《中国对外贸易概论》等等。
以上,就是我这一周学习国贸实务的心得。虽然觉得课程本身有点枯燥,但我相信只要你学进去了,就会发现其中的韵味,坚持就是胜利,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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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训》课程是经贸类专业的核心课程,课程的合成化、综合化适应了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适应了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本文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贸易实训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一、实习目的:
通过simtrade上机实习,可以使我们熟悉外贸实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增强感性认识,并可从中进一步了解、巩固与深化已经学过的理fg的运作方式;切身体会到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面临的具体工作与他们之间的互动关系;学会外贸公司利用各种方式控制成本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思路;认识供求平衡、竞争等宏观经济现象,并且能够合理地加以利用。老师通过在网站发布新闻、调整商品成本与价格、调整汇率及各项费率等方式对国际贸易环境实施宏观调控,使我们在实习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理解并吸收课堂中所学到的知识,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基础。
二、实习方法:
上机模拟操作
三、实习软件:
simtrade软件
四、实习时间: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五、实习心得:
经过一个多月的simtrade模拟训练,我们对国际贸易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感触,现在我们对贸易的理解已经不在停留在单纯的理论层面。
在头一两个星期里,我们处理起业务是不知从何做起,填写单据那是相当的慢,算一笔进出口预算表都要算上一个多小时。经过两个星期的不间断联系,早后来的操作练习中我们处理的是得心应手,可谓从容自如。
在我国继续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的新形势下,作为未来从事国际贸易方面业务的我们必须熟练掌握国际贸易的sdf这两年学习的一个大总结。从国际贸易理论,到国际贸易实务,再到上学期的外贸函电及本学期外贸合同的制定、国际货物运输风险和保险,在本次模拟训练中都一一体现,通过simtrade模拟训练我们对以前所学过的知识有了一次系统的回顾,又在训练中对国际贸易的流程及操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这对我们未来的工作在思想上做了充分的准备。
通过本次的模拟实习,我们可以发现以前学习中薄弱环节,为今后的学习指明了方向,也会实际操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本次模拟训练给我最大的体会就是操作细节的细腻及流程的缜密,各个流程相互衔接,此流程的疏忽将会导致彼流程无法完成,某一细节的不慎错误或纰漏将会导致整个流程操作前功尽弃,这为未来的实际工作敲响了警钟:做贸易一定要仔细谨慎。
在本次实习中,我们充分利用了simtrade提供的各项资源。我们充分使用邮件系统进行业务磋商,这是我们未来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通过模拟系统我们可以掌握往来函电的书写技巧,不足之处通过老师的悉心指导和查阅相关资料又可以起到温故知新的作用。在模拟中对不同的业务和角色我们采用不同的贸易术语和方式,我们可以掌握不同价格术语在海运、保险方面的差异。在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环节的磋商过程中,灵活运用价格术语和结算方式,正确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以争取较好的成交价格,是我们在未来的贸易实务中必不可少的基本功。simtrade的检验系统可以在我们做完每一笔业务后对我们实习过程的结果计算出准确的误差及正确的结果,让我们明白正确的结果,这样可以减少我们在类似的业务中的错误。
国际贸易不同于国内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我们将面对各种f们要培养适应环境、应对各种角色和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在simtrade模拟训练中同学们分别扮演五种角色,而工厂、进口商、出口商是我们未来工作时将会扮演的角色,simtrade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资源,使我们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下面说一下在角色扮演中的一些经历和体会。
l、出口商
出口商是最为重要的角色,在扮演出口商的角色的过程中,经过准备、磋商、签约、履约、善后几个流程。准备阶段,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并同工厂和进口商建立广泛而牢固的业务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掌握国内外市场行情,根据信息确定目标er准备,同工厂建立业务关系,为备货做准备,这都是一名国际贸易者所必备地素质。磋商阶段,根据成本、税的情况准确计算成本和报价,是至关重要的,通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环节,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更是体现我们业务能力的地方。在交易过程中市场是变化的,作为出口商需不断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才能获取最佳交易条件和价格。
在贸易术语上,我们分别采用了ciffobcfr的术语,结汇可t/tl/cd/ad/p等等方式,信用证结汇可以保证出口商及时得到货款但是费用高,多笔业务的开展,不同术语的运用可以加强我们对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在费用上的不同核算和支付更是对我们关于知识掌握程度的考验。签订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标志着完成了一半的业务,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外经贸合同课程的学习,对于合同的制作我们已是得心应手。本次实习采用的是成文合同,为我们省去了很多细节,成文合同rgret同存在着不到这出,文本中没有涉及到贸易纠纷等问题,而现实中纠纷是难以避免的。履约意味着合同进入实质性阶段,以cif为例,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包括:催证、审证和改证、备货、租船订舱、报检、保险、报关、装船、制单、结汇等环节,每一环节紧紧相扣,一环的错误就会导致整个业务无法顺利完成。simtrade系统的在线帮助为每一步的进行在线指导,业务日志提醒我们需要做什么,单据的检验系统更让我们及时更正单据中的错误。当业务结束时需要进行善后工作,这是很多同学容易忽略的事情,其实善后非常重要,这可以为我们创造新的商机。在业务进行中,我们还通过银行借款或同行间拆借得到更多的资金,以便业务的开展和做大做强。
2、进口商
进口商的利润来自于对产品的销售,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寻找交易产品和对象,同进口商建立业务关系,为进口做好准备至关重要。
simtrade的业务中心的消费市场为进口商及时提供市场信息,使进口商可以及时查询产品销售价格,不断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方可获取最佳交易条件和价格,同时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签订合约关系到进口商的利益。cifcfrfob交货dfgdfg均在货物越过船舷后转移,这就要求进口商及时办理投保业务,以确保最大程度的减低风险损失。国际货运风险和保险为我们着实上了一课应该如何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进口商要在市场上及时将货物销售出去,方可实现利润最大化。进口商的业务流程虽没有出口商的那么多那么繁琐,可每一步的操作关系到自己最后能否及fg为价格条件的合同为例,进口方需要开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审单付款、报检、提货等环节,如果不能及时投保一旦出现损失是自己的,后果不堪设想。
3、工厂
工厂扮演的是供应产品的角色,作为供应商我认为应该做到主动为先,确定目标市场,寻找交易产品和交易对象,同出口商建立业务关系,为销售做好准备,这都应该及时主动。供货商的交易对象是多家的,在simtrade模拟系grf中心的工厂里查询产品的生产成本,并不断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以期获取最佳成交条件和价格,这如同显示生产中,工厂的厂长要及时到生产车间了解产品的生产状况一样。
4、出口地银行和进口地银行
出口地银行和进口地银行从事的业务主要是信用证业务、单证业务、贷款业务,一笔国际业务的顺利完成是离不开银行的,尤其是以信用证结汇的贸易,有了银行的信用担保可以确保进出口方的利益的顺利实现。核算方面能够很大程度
我认为本次实习时间虽不太长,但是我们对国际贸易的了解程度已不再停留在初级阶段,对业务流程目前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程度,基本实现了如下基本目标:
(1)交易前的练掌握回顾,起到了温故知新的作用;
(2)为未来的实际业务的开展大下了坚实的,交易的准备工种贸易术语有了更进一步的掌握,能够灵活使用价格术语和结算方式,在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的减少误差;
(3)能够正确、熟练的使用价格术语和结算方式签订内外购销合同,并能在结汇方面掌握基本流程;
(4)在单据填写方面,能够比较流利的填写各种单据,并能够掌握其中的要点;
(5)能够掌握进口商、基本工作已经熟出口商和供应商的基本业务流程;
(6)对两年来所学的国际贸易作已经知道如何去做;理论基础。
(7)能够熟练地使用电子邮件进行业务磋商,建立业务关系并掌权往来函电的书写要点和技巧;
5、对各知识进行了一次系统的
在这次实习中,我还fdg模版。虽然实际业务的开展远没有模拟系统如此顺利,但模拟系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演练的平台现的问题均有所涉及,通过今天的模拟操作,我们可以熟练掌握实物的基本流程,为今后fdg操作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英语基础的薄弱、基本知识的不熟练等问题也为今后的学习指名了方向。只有通过刻苦的学习,加强对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程度,在现实的工作中才会得心应手,应对自如。
在最后,我要感谢我们的实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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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保险是指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为主要对象的社会劳动保险。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养老金保险的合同条款范本;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声明、批注、复效申请书、变更申请书、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被保险人范围: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九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或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单位在职人数必须75%以上投保,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年龄的合同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方式之一给付养老金:
一、一次性给付养老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向被保险人给付十年固定年金,如被保险人在领取十年固定年金期内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直至领满十年,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领满十年固定年金后仍生存,可继续按原领取方式领取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领取期前身故,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保险单现金价值,但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如投保人有欠交保费的情形,退还上述款项时应扣除欠交保费及利息。
第四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开始生效的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每月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一、交费期:从合同生效日起至最后一次交费日止。
二、领取期:自保险单约定领取年龄的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保险责任履行完毕时止。
本保险的养老金领取年龄分为50、55、60、65、70周岁五档,最低领取年龄的约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标准。领取方式分为月领和一次性领取。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养老金领取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交费方式、交费金额、领取年龄和领取方式等确定,具体标准详见《瑞祥养老金保险费率表》。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可选择趸交(一次交清)及期交(按年或月交纳)。采用期交方式的,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方式在每期的生效对应日交纳。每个被保险人按月交纳的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按年交纳的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申领养老金时,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年金:
1、保险单及其它保险凭证;
2、在首次领取时,提供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如为代理人申领,应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九条被保险人身故通知
被保险人在领取期内身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于下一个领取日前通知本公司。如未通知,致使本公司多支付养老金的,本公司有权要求养老金领取人退还因此而多支付的养老金及利息。
第十条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形式在每期的生效对应日交纳。自保险单所载明的生效对应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并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的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的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三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则对该被保险人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四条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五条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一、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及其它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三、领取首期保险金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依达成的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无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时,可向保险单签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释义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手续费:是指每张保单平均承担的保险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保险公司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利息:以"''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1%"为利息率按复利计算。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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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识别对购房人不利的合同条款的方法技巧。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许多购房者买房时,往往不深入了解有关开发商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明确房屋是否是合法销售的情况下,就匆匆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或购房款,结果到正式谈判时只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违心签订合同。这种不慎签购房合同从而导致落入购房陷阱的情况往往贻害无穷。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杨志民律师提醒购房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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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
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证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注:买卖合同是指卖方提供货物,买方支付货款的,以买卖为目的双务合同。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将相应的金额支付给卖方,这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其义务,另一方有权拒绝执行合同的义务。货物(Goods)买卖或称合同的标的物系指有形动产(CorporalMovableProperty),但不包括股票(StockCertificate)、流通票据(CertificateofIndebtedness)、财产权利(RightofProperty)和不动产(RealProperty)等。 货物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经签字即可生效。有些国家对货物买卖合同的最低交易额作了明文规定。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一般来讲,以书面合同为主,若无书面合同,一旦发生争执,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不予以受理。在国际间采用的买卖合同是由律师事务所书就,以示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等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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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综合实训中心的设立是基于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下面是读文网带来的国际贸易操作实训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通过学习国际贸易实训这门课程,使我了解了不少专业知识,也学到了不少专业技能,真的是让我受益匪浅啊!
作为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为了进入社会有更好的发展,也为了我们有更强的能力去适应这个复杂变化的社会,更为了我们能更好的胜任我们的工作,学校在大二的学习中为我们开设了《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为了我们对国际贸易有更好的、更深刻的了解,同时也增设了《国际贸易实训》这门课程,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使我们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更好的联系起来。理论联系实际,这也是最有效的学习方法,使我们学到了许多的知识。
通过对实训课的学习,我得出的最深刻的体会是:英语实在是太重要了,关于里面的单证几乎都是全英的,所以我认为好好学英语实在是太有必要了,尤其是如果决心从事国贸的同学,英语水平一定要非常的好,估计起码也得有个至少六级。在没学国际贸易之前,虽没有认为自己英语很好,但起码也是马马虎虎,没感觉到多么不好,只从开了国际贸易课,尤其是《国际贸易实训》的开课,让我倍受打击,觉得自己的英语是一天不如一天,貌似现在的英语水平只是一个初中生,因此觉得有句话实在是太对了:活到老,学到老,知识是无止境的学习也是没有界限的。
在这学期的国际贸易实训当中,在老师的指导下,在同学们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基本上把老师布置的任务完成了。在实训的过程中,我对国际贸易的一些基本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通过这个学期的实训课,我对合同单证和有关的业务流程从开始的一无所知到现在已经能够应用到实训中。与此同时,我也学会了贸易信函的书写,学会了如何与客户交流并促成交易。通过本次实训,我认识到平时努力学习理论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同时学以致用也显得尤为重要,把学到的理论用于实践才能真正体现一个人的学识,若只有理论而忽略实际操作,那也只能是纸上谈兵,相反,如果只是埋头苦干,不学习相关知识,则有很大的可能走弯路,没有捷径的发现,并且没有坚实的文化知识,连最基本的单证都看不懂,那么交易也就无从谈起了。但与此同时,我也很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对国际贸易知识的了解还是太少了,以后要抓住机会多学习一些相关知识。 学习这个学期的国际贸易实训课,我觉得非常值得,因为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仅是专业知识的学习,还有我对国际贸易也有了很深刻的了解,以前总是认为国际贸易是多么的神圣,关于像国际这样大的东西,总认为是离自己比较远的,所以总是会带有神秘的眼光去看待。
本次实训,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它拓宽了我们的专业知识面,使我们的知识面不仅仅局限在电子商务方面,还使我们了解了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国际商法、国际保险等有关知识,它也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和乐趣。我总结了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经验和教训 , 帮助我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不断充实自己,更加关注国际的经贸环境,为以后自己更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通过这学期实训课的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真理要靠实践来检验。所以,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中,我更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动手实践能力,继而实现自己人生的梦想!感谢这门课的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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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应用型外贸人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实践教学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手段。对国际贸易专业教学进行改革,应从培养研究或管理型人才向培养应用型人才转变,通过强化校内实践、改善校外实习、改革毕业论文管理、重视社会实践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本文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贸易专业的自荐信范文,仅供参考。
尊敬的各位公司领导:
你们好!
非常荣幸,有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再此介绍自己。 我是xx大学xx校区经济管理学院国际贸易系的学生。即将从大学毕业。在校的三年内,我 一直信守做事尽心尽力的原则,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积极投入实践,全面 充实和发展自己并取得一定的成绩。作为一名国际贸易的学生,我深知英语的重要性,因此在 英语学习方面我一直以高标准要求自己。通过自己的努力,以xx的成绩通过四级考试并一次以 xx分的成绩通过六级考试。在英语口语方面我也一直在锻炼自己,并达到了一定水平。除此之 外我也打下了日语初级基础。
不仅在英语方面,在其余课程上也刻苦学习。在六学期内四次获得奖学金,并一次通过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知综合能力的重要性,所以我一直积极参加校、院的各级活动。凭 借我的努力,在97-98学年获得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98-99学年获得校优秀团员称号,并成 为一名中共党员。与此同时,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锻炼自己的专业技能,增长自己的专 业知识,并达到了一定的效果。通过一系列的校内外活动,我也逐渐把握了人交往和沟通的技 巧,学会了如何使自己处于一个融洽的人际关系中。通过在校的学习我深深体会到理论指导实 践的含义,并且确实以这个准则要求自己。在学习和活动之余我也积极充实自己,博览群书, 丰富知识,而且掌握了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技巧足以应付工作需要。
相信四年大学的磨练已将我锤打成为一名品德端正、意志坚强、思维机敏、处乱不惊,有 崇高理想和远大抱负,具有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出色的大学生。相信我所具有的知识和 处事能力完全可以胜任任何困难的工作,环境的艰苦并不能阻碍完成我要完成的工作。如果我 有幸能成为贵公司的一员,我将把我所有的青春和热情倾力投入到我的工作中,取得应有的成 绩,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
真诚地期盼您的答复!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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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本文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贸易实务实训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一、前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也飞速发展起来。经济全球化的脚步快速发展,也带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的繁荣使我国与国际市场的距离越来越近,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越来越频繁,国际贸易发展的越来越快,对国际贸易方面的人才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使我们快速地与国际接轨,使我国的经济在市场上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我们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培养国际贸易方面的人才,而我们作为国际贸易相关专业的学生,对这方面知识的了解也显得必要,因此,我们网络营销专业这个学期开设了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为了使我们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使我们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联系起来,学校特为我们安排了为期五天的国际贸易实训。
二、目的
为提高我们对常用的外贸业务单证,识别和加强单证业务操作能力的训练而汇编。让我们进行较系统的外贸业务综合技能训练,采取仿真模拟实际业务流程,一环套地进行业务操作训练,为以后从事实际的外贸工作,实现零距离上岗作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实训内容及过程
1、综合实训的组织与要求
本次实训动员,将我们模拟为交易的买卖双方,每2人为一方,4人为一组。让我们以一个实际的业务员、经理等身份进入角色,按业务的工作程序,操作技能规范,完成一系列的训练活动。我们是广州飞跃公司,是做为卖方,出口的是绒毛玩具熊。买方则是英国伦敦的一家dingdong公司。
2、制定出口经营方案
在出口贸易业务中,对外贸易谈判的准备工作是不可忽视的。我方通过对国外玩具熊市场进行调查研究,选择适销的目标市场和客户是英国伦敦的dingdong公司。根据交易的标的、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价格、数量、品质、交货期等条款,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然后据市场行情、价格水平、供求关系、有关经济政策、出口的各项费用进行成本核算,拟订了一份cif报价策略。
3、模拟谈判,磋商交易
我们是通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这四个环节来进行模拟谈判、磋商交易条款的。我们这组根据正确的信函格式,撰写了买卖双方交易中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的四封商业信函。我方根据买方发过来的询盘信函,作出了相应的发盘,在收到了我方的发盘时,买方又对其进行了还盘,根据还盘进行最后磋商我方接受了买方的要求。这四个环节是我们在日常买卖当中讨价还价的过程,而在国际贸易当中则用了这四个专业术语来定义。
4、合同条款的签定和单证的签定
在整个贸易当中我们买卖双方总共签订了11份各种条款。首先,我们签订的是销售合同,合同是一个法律文件,一旦签订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接着我方填写了出口商品检验申请书、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委托书、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公务证书,并且填写了装箱单、装船通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货物运输保险单、商业发票等商务单证。合同中的条款必须和内容是一致的,防止出现错列,漏列等问题。在填写单证时要特别的细心,注意日期是不容许有半点的差错。
四、实训心得
在这一周的国际贸易实训当中,在老师的指导下,在同学们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我把老师交给我们的实训任务圆满完成了。在实训的过程中,我对国际贸易的一些基本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通过实训,我对进出口贸易交易前的准备,经营方案的制定,模拟谈判磋商交易,拟定合同单证,一些基本的操作从开始的一无所知到现在能够应用到实检中,特别是在对外贸易中采用哪种贸易术语,签哪种单证可以降低风险和费用都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明白了,平时努力学习对理论知识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平时什么都没学的话,那么操作起来根本就无法适从。还有就是有时候深奥的理论在实际操作当中却是很简单的,这会让我们增加对这门学科的兴趣。通过实训,我觉得自己对国际知识的了解还是很少的,希望自己以后有机会多学习一些相关方面的知识。同时,我也希望学校在以后我们的学习中,那些操作性比较强的的课程能结合教材多开展一些实训,那样将会更有助于我们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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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为国际贸易的统一实体法,创设的货物风险转移原则较为笼统性,因而为最新的国际贸易术语统一惯例《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预留了足够的空间。尽管强制法限制惯例的约定,但两种规则并不冲突,彼此之间相辅相承。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际贸易合同公约。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
(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2)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合同或从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报均看不出,应不予考虑。
(3)在确定本公约的适用时,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应不予考虑。
第二条
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
(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
(b)经由拍卖的销售;
(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它令状的销售;
(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
(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f)电力的销售。
第三条
(1)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除非订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
(2)本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它服务的合同。
第四条
本公约只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订立和卖方和买方因此种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本公约除非另有明文规定,与以下事项无关:
(a)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任何惯例的效力;
(b)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五条
本公约不适用于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
第六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十二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
第二章 总则
第七条
(1)在解释本公约时,应考虑到本公约的国际性质和促进其适用的统一以及在国际贸易上遵守诚信的需要。
(2)凡本公约未明确解决的属于本公约范围的问题,应按照本公约所依据的一般原则来解决,在没有一般原则的情况下,则应按照国际私法规定适用的法律来解决。
第八条
(1)为本公约的目的,一方当事人所作的声明和其它行为,应依照他的意旨解释,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已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此一意旨。
(2)如果上一款的规定不适用,当事人所作的声明和其它行为,应按照一个与另一方当事人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应有的理解来解释。
(3)在确定一方当事人的意旨或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应有的理解时,应适当地考虑到与事实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谈判情形、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作法、惯例和当事人其后的任何行为。
第九条
(1)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示地同意对他们的合同或合同的订立适用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
第十条
为本公约的目的:
(a)如果当事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则以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但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所设想的情况;
(b)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惯常居住地为准。
第十一条
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
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第十二条
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盘、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十三条
为本公约的目的,“书面”包括电报和电传。
第二部分 合同的订立编辑
第十四条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
(2)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仅应视为邀请做出发盘,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
第十五条
(1)发盘于送达被发盘人时生效。
(2)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盘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盘人。
第十六条
(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盘人。
(2)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
(a)发盘写明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它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b)被发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盘人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信赖行事。
第十七条
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终止。
第十八条
(1)被发盘人声明或做出其它行为表示同意一项发盘,即是接受,缄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接受。
(2)接受发盘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生效。如果表示同意的通知在发价人所规定的时间内,如未规定时间,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未曾送达发盘人,接受就成为无效,但须适当地考虑到交易的情况,包括发盘人所使用的通讯方法的迅速程序。对口头发盘必须立即接受,但情况有别者不在此限。
(3)但是,如果根据该项发盘或依照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习惯作法和惯例,被发价人可以做出某种行为,例如与发运货物或支付价款有关的行为,来表示同意,而无须向发盘人发出通知,则接受于该项行为做出时生效,但该项行为必须在上一款所规定的期间内做出。
第十九条
(1)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它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
(2)但是,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盘的条件,除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果发盘人不做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盘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内所载的更改为准。
(3)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
第二十条
(1)发盘人在电报或信件内规定的接受期间,从电报交发时刻或信上载明的发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上所载日期起算。发盘人以电话、电传或其它快速通讯方法规定的接受期间,从发盘送达被发盘人时起算。
(2)在计算接受期间时,接受期间内的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应计算在内。但是,如果接受通知在接受期间的最后1天未能送到发盘人地址,因为那天在发盘人营业地是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则接受期间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二十一条
(1)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被发盘人。
(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它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盘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盘人:他认为他的发盘已经失效。
第二十二条
接受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盘人。
第二十三条
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发盘的接受生效时订立。
第二十四条
为公约本部分的目的,发盘、接受声明或任何其它意旨表示“送达”对方,系指用口头通知对方或通过任何其它方法送交对方本人,或其营业地或通讯地址,如无营业地或通讯地址,则送交对方惯常居住地。
第三部分 货物销售编辑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五条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第二十六条
宣告合同无效的声明,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方始有效。
第二十七条
除非公约本部分另有明文规定,当事人按照本部分的规定,以适合情况的方法发出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知后,这种通知如在传递上发生耽搁或错误,或者未能到达,并不使该当事人丧失依靠该项通知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如果按照本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某一义务,法院没有义务做出判决,要求具体履行此一义务,除非法院依照其本身的法律对不属本公约范围的类似销售合同愿意这样做。
第二十九条
(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
(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第二章 卖方的义务
第三十条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
第一节 交付货物和移交单据
第三十一条
如果卖方没有义务要在任何其它特定地点交付货物,他的交货义务如下:(a)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应把货物移交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方;(b)在不属于上款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合同指的是特定货物或从特定存货中提取的或尚待制造或生产的未经特定化的货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这些货物是在某一特定地点,或将在某一特定地点制造或生产,卖方应在该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c)在其它情况下,卖方应在他于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第三十二条
(1)如果卖方按照合同或本公约的规定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但货物没有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卖方必须向买方发出列明货物的发货通知。
(2)如果卖方有义务安排货物的运输,他必须订立必要的合同,以按照通常运输条件,用适合情况的运输工具,把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3)如果卖方没有义务对货物的运输办理保险,他必须在买方提出要求时,向买方提供一切现有的必要资料,使他能够办理这种保险。
第三十三条
卖方必须按以下规定的日期交付货物:
(a)如果合同规定有日期,或从合同可以确定日期,应在该日期交货;(b)如果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一段时间,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方选定一个日期外,应在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c)在其它情况下,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
第三十四条
如果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他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这些单据。如果卖方在那个时间以前已移交这些单据,他可以在那个时间到达前纠正单据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但是,此一权利的行使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第二节 货物相符与第三方要求
第三十五条
(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2)除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货物除非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
(a)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
(b)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他是不合理的;
(c)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
(d)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3)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货物不符合同,卖方就无须按上一款(a)项至(d)项负有此种不符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1)卖方应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对风险移转到买方时所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负有责任,即使这种不符合同情形在该时间后方始明显。
(2)卖方对在上一款所述时间后发生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也应负有责任,如果这种不符合同情形是由于卖方违反他的某项义务所致,包括违反关于在一段时间内货物将继续适用于其通常使用的目的或某种特定目的,或将保持某种特定质量或性质的任何保证。
第三十七条
如果卖方在交货日期前交付货物,他可以在那个日期到达前,交付任何缺漏部分或补足所交付货物的不足数量,或交付用以替换所交付不符合同规定的货物,或对所交付货物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做出补救,但是,此一权利的行使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第三十八条
(1)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
(2)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3)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第三十九条
(1)买方对货物不符合同,必须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情形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合同情形的性质,否则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
(2)无论如何,如果买方不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内将货物不符合同情形通知卖方,他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除非这一时限与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限不符。
第四十条
如果货物不符合同规定指的是卖方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而又没有告知买方的一些事实,则卖方无权援引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但是,如果这种权利或要求是以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卖方的义务应依照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为基础的:
(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的国家的法律;(b)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
(2)卖方在上一款中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式或其它规格。
第四十三条
(1)买方如果不在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一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就丧失援引第四十一条或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权利。
(2)卖方如果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以及此一权利或要求的性质,就无权援引上一款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尽管有第三十九条第(1)款和第四十三条第(1)款的规定,买方如果对他未发出所需的通知具备合理的理由,仍可按照第五十条规定减低价格,或要求利润损失以外的损害赔偿。
第三节 卖方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第四十五条
(1)如果卖方不履行他在合同和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买方可以:
(a)行使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权利;
(b)按照第七十四条至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要求损害赔偿。
(2)买方可能享有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不因他行使采取其它补救办法的权利而丧失。
(3)如果买方对违反合同采取某种补救办法,法院或仲裁庭不得给予卖方宽限期。
第四十六条
(1)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履行义务,除非买方已采取与此一要求相抵触的某种补救办法。
(2)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买方只有在此种不符合同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货物,而且关于替代货物的要求,必须与依照第三十九条发出的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
(3)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买方可以要求卖方通过修理对不符合同之处做出补救,除非他考虑了所有情况之后,认为这样做是不合理的。修理的要求必须与依照第三十九条发出的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
第四十七条
(1)买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让卖方履行其义务。
(2)除非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声称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买方在这段时间内不得对违反合同采取任何补救办法。但是,买方并不因此丧失他对迟延履行义务可能享有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第四十八条
(1)在第四十九条的条件下,卖方即使在交货日期之后,仍可自付费用,对任何不履行义务做出补救,但这种补救不得造成不合理的迟延,也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无法确定卖方是否将偿付买方预付的费用。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2)如果卖方要求买方表明他是否接受卖方履行义务,而买方不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对此一要求做出答复,则卖方可以按其要求中所指明的时间履行义务。买方不得在该段时间内采取与卖方履行义务相抵触的任何补救办法。
(3)卖方表明他将在某一特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的通知,应视为包括根据上一款规定要买方表明决定的要求在内。
(4)卖方按照本条第(2)和第(3)款做出的要求或通知,必须在买方收到后,始生效力。
第四十九条
(1)买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a)卖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
(b)如果发生不交货的情况,卖方不在买方按照第四十七条第(1)款规定的额外时间内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2)但是,如果卖方已交付货物,买方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除非:
(a)对于迟延交货,他在知道交货后一段合理时间内这样做;
(b)对于迟延交货以外的任何违反合同事情:
(一)他在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违反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这样做;或
(二)他在买方按照第四十七条第(1)款规定的任何额外时间满期后,或在卖方声明他将不在这一额外时间履行义务后一段合理时间内这样做;
(三)他在卖方按照第四十八条第(2)款指明的任何额外时间满期后,或在买方声明他将不接受卖方履行义务后一段合理时间内这样做。
第五十条
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不论价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减低价格,减价按实际交付的货物在交货时的价值与符合合同的货物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比例计算。但是,如果卖方按照第三十七条或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任何不履行义务做出补救,或者买方拒绝接受卖方按照该两条规定履行义务,则买方不得减低价格。
第五十一条
(1)如果卖方只交付一部分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中只有一部分符合合同规定,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条的规定适用于缺漏部分及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物。
(2)买方只有在完全不交付货物或不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货物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宣告整个合同无效。
第五十二条
(1)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日期前交付货物,买方可以收取货物,也可以拒绝收取货物。
(2)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他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
第三章 买方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买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规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
第一节 支付价款
第五十四条
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包括根据合同或任何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步骤和手续,以便支付价款。
第五十五条
如果合同已有效的订立,但没有明示或暗示地规定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价格,在没有任何相反表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示地引用订立合同时此种货物在有关贸易的类似情况下销售的通常价格。
第五十六条
如果价格是按货物的重量规定的,如有疑问,应按净重确定。
第五十七条
(1)如果买方没有义务在任何其它特定地点支付价款,他必须在以下地点向卖方支付价款:
(a)卖方的营业地;或者
(b)如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价款,则为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
(2)卖方必须承担因其营业地在订立合同后发生变动而增加的支付方面的有关费用。
第五十八条
(1)如果买方没有义务在任何其它特定时间内支付价款,他必须于卖方按照合同和本公约规定将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交给买方处置时支付价款。卖方可以支付价款作为移交货物或单据的条件。
(2)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可以在支付价款后方可把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移交给买方作为发运货物的条件。
(3)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前,无义务支付价款,除非这种机会与双方当事人议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
第五十九条
买方必须按合同和本公约规定的日期或从合同和本公约可以确定的日期支付价款,而无需卖方提出任何要求或办理任何手续。
第二节 收取货物
第六十条
买方收取货物的义务如下:
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期卖方能交付货物;和接收货物。#p#副标题#e#
第三节 买方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第六十一条
(1)如果买方不履行他在合同和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卖方可以:
(a)行使第六十二条至第六十五条所规定的权利;
(b)按照第七十四至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要求损害赔偿。
(2)卖方可能享有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不因他行使采取其它补救办法的权利而丧失。
(3)如果卖方对违反合同采取某种补救办法,法院或仲裁庭不得给予买方宽限期。
第六十二条
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价款、收取货物或履行他的其它义务,除非卖方已采取与此一要求相低触的某种补救办法。
第六十三条
(1)卖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让买方履行义务。
(2)除非卖方收到买方的通知,声称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卖方不得在这段时间内对违反合同采取任何补救办法。但是,卖方并不因此丧失他对迟延履行义务可能享有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第六十四条
(1)卖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a)买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或
(b)买方不在卖方按照第六十三条第(1)款规定的额外时间内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或收取货物,或买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这样做。
(2)但是,如果买方已支付价款,卖方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除非:
(a)对于买方迟延履行义务,他在知道买方履行义务前这样做;或者
(b)对于买方迟延履行义务以外的任何违反合同事情:
(一)他在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违反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这样做;或
(二)他在卖方按照第六十三条第(1)款规定的任何额外时间满期后或在买方声明他将不在这一额外时间内履行义务后一段合理时间内这样做。
第六十五条
(1)如果买方应根据合同规定订明货物的形状、大小或其它特征,而他在议定的日期或在收到卖方的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没有订明这些规格,则卖方在不损害其可能享有的任何其它权利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他所知的买方的要求,自己订明规格。
(2)如果卖方自己订明规格,他必须把订明规格的细节通知买方,而且必须规定一段合理时间,让买方可以在该段时间内订出不同的规格。如果买方在收到这种通知后没有在该段时间内这样做,卖方所订的规格就具有约束力。
第四章 风险移转
第六十六条
货物在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
第六十七条
(1)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
(2)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
第六十八条
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之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
第六十九条
(1)在不属于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或如果买方不在适当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
(2)但是,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一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时,风险方始移转。
(3)如果合同指的是当时未加识别的货物,则这些货物在未清楚注明有关合同以前,不得视为已交给买方处置。
第七十条
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
第五章 卖方和买方义务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预期违反合同和分批交货合同
第七十一条
(1)如果订立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义务:
(a)他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他的信用有严重缺陷;或
(b)他在准备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中的行为显示他将不履行其主要义务。
(2)如果卖方在上一款所述的理由明显化以前已将货物发运,他可以阻止将货物交给买方,即使买方持有其有权获得货物的单据。本款规定只与买方和卖方间对货物的权利有关。
(3)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他必须继续履行义务。
第七十二条
(1)如果在履行合同日期之前,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2)如果时间许可,打算宣告合同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合理的通知,使他可以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
(3)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已声明他将不履行其义务,则上一款的规定不适用。
第七十三条
(1)对于分批交付货物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对该批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
(3)买方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时,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为无效,如果各批货物是互相依存的,不能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
第二节 损害赔偿
第七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第七十五条
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在宣告无效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买方已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货物,或者卖方已以合理方式把货物转卖,则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可以取得合同价格和替代货物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
第七十六条
(1)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货物又有时价,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如果没有根据第七十五条规定进行购买或转卖,则可以取得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它损害赔偿。但是,如果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在接收货物之后宣告合同无效,则应适用接收货物时的时价,而不适用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
(2)为上一款的目的,时价指原应交付货物地点的现行价格,如果该地点没有时价,则指另一合理替代地点的价格,但应适当地考虑货物运费的差额。
第七十七条
声称另一方违反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该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包括利润方面的损失。如果他不采取这种措施,违反合同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
第三节 利息
第七十八条
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支付价款或任何其它拖欠金额,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对这些款
额收取利息,但不妨碍要求按照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取得的损害赔偿。
第四节 免责
第七十九条
(1)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
(2)如果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是由于他所雇用履行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规定的第三方不履行义务所致,该当事人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免除责任:
(a)他按照上一款的规定应免除责任,和
(b)假如该项的规定也适用于他所雇用的人,这个人也同样会免除责任。
(3)本条所规定的免责对障碍存在的期间有效。
(4)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果该项通知在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此一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仍未为另一方收到,则他对由于另一方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5)本条规定不妨碍任何一方行使本公约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以外的任何权利。
第八十条
一方当事人因其行为或不行为而使得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不得声称该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
第五节 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
第八十一条
(1)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但应负责的任何损害赔偿仍应负责。宣告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关于解决争端的任何规定,也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宣告合同无效后权利和义务的任何其它规定。
(2)已全部或局部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归还他按照合同供应的货物或支付的价款,如果双方都须归还,他们必须同时这样做。
第八十二条
(1)买方如果不可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货物,他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或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的权利。
(2)上一款的规定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如果不可能归还货物或不可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货物,并非由于买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或者
(b)如果货物或其中一部分的毁灭或变坏,是由于按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检验所致;或者
(c)如果货物或其中一部分,在买方发现或理应发现与合同不符以前,已为买方在正常营业过程中售出,或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消费或改变。
第八十三条
买方虽然依第八十二条规定丧失宣告合同无效或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的权利,但是根据合同和本公约规定,他仍保有采取一切其它补救办法的权利。
第八十四条
(1)如果卖方有义务归还价款,他必须同时从支付价款之日起支付价款利息。
(2)在以下情况下,买方必须向卖方说明他从货物或其中一部分得到的一切利益:
(a)如果他必须归还货物或其中一部分;或者
(b)如果他不可能归还全部或一部分货物,或不可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全部或一部分货物,但他已宣告合同无效或已要求卖方支付替代货物。
第六节 保全货物
第八十五条
如果买方推迟收取货物,或在支付价款和交付货物应同时履行时,买方没有支付价款,而卖方仍拥有这些货物或仍能控制这些货物的处置权,卖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买方把他所付的合理费用偿还他为止。
第八十六条
(1)如果买方已收到货物,但打算行使合同或本公约规定的任何权利,把货物退回,他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卖方把他所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
(2)如果发运给买方的货物已到达目的地,并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行使退货权利,则买方必须代表卖方收取货物,除非他这样做需要支付价款而且会使他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需承担不合理的费用。如果卖方或受权代表他掌管货物的人也在目的地,则此一规定不适用。如果买方根据本款规定收取货物,他的权利和义务与上一款所规定的相同。
第八十七条
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把货物寄放在第三方的仓库,由另一方当事人担负费用,但该项费用必须合理。
第八十八条
(1)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在收取货物或收回货物或支付价款或保全货物费用方面有不合理的迟延,按照第八十五条或第八十六条规定有义务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采取任何适当办法,把货物出售,但必须事前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合理的意向通知。
(2)如果货物易于迅速变坏,或者货物的保全牵涉到不合理的费用,则按照第八十五条或第八十六条规定有义务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把货物出售,在可能的范围内,他必须把出售货物的打算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3)出售货物的一方当事人,有权从销售所得收入中扣回为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而付的合理费用。他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说明所余款项。
第四部分 最后条款编辑
第八十九条
兹指定联合国秘书长为本公约保管人。
第九十条
本公约不优于业已缔结或可以缔结并载有与属于本公约范围内事项有关的条款的任何国际协定,但以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均在这种协定的缔约国内为限。
第九十一条
(1)本公约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会议闭幕会议上开放签字,并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继续开放签字,直至1981年9月30日为止。
(2)本公约须经签字国批准、接受或核准。
(3)本公约从开放签字之日起开放给所有非签字国加入。
(4)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和加入书应送交联合国秘书长存放。
第九十二条
(1)缔约国可在签字、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时声明他不受本公约第二部分的约束或不受本公约第三部分的约束。
(2)按照上一款规定就本公约第二部分或第三部分做出声明的缔约国,在该声明适用的部分所规定事项上,不得视为本公约第一条第(1)款范围内的缔约国。
第九十三条
(1)如果缔约国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领土单位,而依照该国宪法规定、各领土单位对本公约所规定的事项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则该国得在签字、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时声明本公约适用于该国全部领土单位或仅适用于其中的一个或数个领土单位,并且可以随时提出另一声明来修改其所做的声明。
(2)此种声明应通知保管人,并且明确地说明适用本公约的领土单位。
(3)如果根据按本条做出的声明,本公约适用于缔约国的一个或数个但不是全部领土单位,而且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该缔约国内,则为本公约的目的,该营业地除非位于本公约适用的领土单位内,否则视为不在缔约国内。
(4)如果缔约国没有按照本条第(1)款做出声明,则本公约适用于该国所有领土单位。
第九十四条
(1)对属于本公约范围的事项具有相同或非常近似的法律规则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缔约国,可随时声明本公约不适用于营业地在这些缔约国内的当事人之间的销售合同,也不适用于这些合同的订立。此种声明可联合做出,也可以相互单方面声明的方式做出。
(2)对属于本公约范围的事项具有与一个或一个以上非缔约国相同或非常近似的法律规则的缔约国,可随时声明本公约不适用于营业地在这些非缔约国内的当事人之间的销售合同,也不适用于这些合同的订立。
(3)作为根据上一款所做声明对象的国家如果后来成为缔约国,这项声明从本公约对该新缔约国生效之日起,具有根据第(1)款所做声明的效力,但以该新缔约国加入这项声明,或做出相互单方面声明为限。
第九十五条
任何国家在交存其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或加入书时,可声明它不受本公约第一条第(1)款(b)项的约束。
第九十六条
本国法律规定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的缔约国,可以随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盘、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该缔约国内。
第九十七条
(1)根据本公约规定在签字时做出的声明,须在批准、接受或核准时加以确认。
(2)声明和声明的确认,应以书面提出,并应正式通知保管人。
(3)声明在本公约对有关国家开始生效时同时生效。但是,保管人于此种生效后收到正式通知的声明,应于保管人收到声明之日起6个月后的第1个月第1天生效。根据第九十四条规定做出的相互单方面声明,应于保管人收到最后一份声明之日起6个月后的第1个月第1天生效。
(4)根据本公约规定做出声明的任何国家可以随时用书面正式通知保管人撤回该项声明。此种撤回于保管人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后的第1个月第1天生效。
(5)撤回根据第九十四条做出的声明,自撤回生效之日起,就会使另一国家根据该条所做的任何相互声明失效。
第九十八条
除本公约明文许可的保留外,不得作任何保留。
第九十九条
(1)在本条第(6)款规定的条件下,本公约在第十件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或加入书、包括载有根据第九十二条规定做出的声明的文书交存之日起12月后的第1个月第1天生效。
(2)在本条第(6)款规定的条件下,对于在第10件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或加入书交存后才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本公约的国家,本公约在该国交存其批准书、接受书、核准车或加入书之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月第1天对该国生效,但不适用的部分除外。
(3)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本公约的国家,如果是1964年7月1日海牙签订的《关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订立统一法公约》(《1964年海牙订立合同公约》)和1964年7月1日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国际货物销售统一法的公约》(《1964年海牙货物销售公约》)中一项或两项公约的缔约国。应按情况同时通知荷兰政府声明退出《1964年海牙货物销售公约》或《1964年海牙订立合同公约》)或退出该两公约。
(4)凡为《1964年海牙货物销售公约》缔约国并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本公约和根据第九十二条规定声明或业已声明不受本公约第二部分约束的国家,应于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时通知荷兰政府声明退出《1964年海牙货物销售公约》。
(5)凡为《1964年海牙订立合同公约》缔约国并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本公约和根据第九十二条规定声明或业已声明不受本公约第三部分约束的国家,应于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时通知荷兰政府声明退出《1964年海牙订立合同公约》。
(6)为本条的目的,《1964年海牙订立合同公约》或《1964年海牙货物销售公约》的缔约国的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本公约,应在这些国家按照规定退出该两公约生效后方始生效。本公约保管人应与1964年两公约的保管人荷兰政府进行协商,以确保在这方面进行必要的协调。
第一百条
(1)本公约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只要订立该合同的建议是在本公约对第一条第(1)款(a)项所指缔约国或第一条第(1)款(b)项所指缔约国生效之日或其后作出的。
(2)本公约只适用于在它对第一条第(1)款(a)项所指缔约国或第一条第(1)款(b)项所指缔约国生效之日或其后订立的合同。
第一百零一条
(1)缔约国可以用书面正式通知保管人声明退出本公约,或本公约第二部分或第三部分。
(2)退出于保管人收到通知12个月后的第1个月第1天起生效。凡通知内订明一段退出生效的更长时间,则退出于保管人收到通知后该段更长时间满时起生效。1984年4月11日订于维也纳,正本1份,其阿拉伯文本、中文本、英文本、法文本、俄文本和西班牙文本都具有同等效力。
下列全权代表,经各自政府正式授权,在本公约上签字,以资证明。
* 本公约于1988年1月1日生效。
1981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签署本公约,1986年12月11日交存核准书。核准书中载明,中国不受公约第一条第(1)款(D)、第十一条及与第十一条内容有关的规定的约束。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于1980年4月11日在维也纳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的。该公约于1988年1月1日生效。批准加入和认可该公约的国家有32个国家,它们是:阿根廷①、澳大利亚、奥地利、保加利亚、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加拿大⑧⑨、智利①、中国②*、捷克斯洛伐克③、丹麦④、⑤、埃及、芬兰④⑤、法国、法国⑦、加纳、几内亚、匈牙利①、伊拉克、意大利、莱索托、墨西哥、荷兰、挪威④⑤、波兰、罗马尼亚、新加坡、瑞典④、⑤、瑞士、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③、委瑞内拉、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①、苏联①、南斯拉夫、赞比亚。
上述国别后之序号代表该国在加入公约时所做的声明和保留内容,具体如下:①阿根廷、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智利、匈牙利和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在批准该公约时根据公约第十二条和第九十六条规定声明,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任何条款凡准予以书面形式以外的任何形式签订销售合同或根据协议对其进行修改或予以终止,或进行报价、认可或表示意向者不适用于在它们各自国家内设有营业点的任何当事方。②中国政府在认可公约时宣布,它不受第一条第(1)款(b)项和第十一条的约束,也不受公约内与第十一条内容有关的规定的约束。③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在批准公约时宣布,它们不受第一条第一款(b)项的约束。④丹麦、芬兰、挪威和瑞典政府在批准公约时根据第九十二条第(1)款的规定宣布,它们不受公约第二部分(合同的订立)的约束。⑤丹麦、芬兰、挪威和瑞典政府在批准公约时根据第九十四条第(1)款和第(2)款声明,公约不适用于营业地点设在丹麦、芬兰、瑞典、冰岛或挪威的当事方的销售合同。⑥匈牙利政府在批准公约时声明,它认为经济互助委员会各成员国组织之间交货的共同条件应受公约第九十条规定的约束。⑦德国政府在批准公约时宣布,对于已经声明不适用第一条第(1)款(b)项的任何国家,它将不适用第一条第(1)款(b)项。⑧加拿大政府在加入该公约时宣布,根据该公约第93条,该公约不适用于艾伯塔、不列颠哥伦比亚,曼尼托巴、新不伦瑞克、纽芬兰、新斯科舍、安大略、受德华太子岛和西北地区。⑨加拿大政府在加入该公约时宣布,根据该公约第95条,就不列颠哥伦比亚而言,加拿大不受该公约第一条第(1)款(b)项的约束。
*中国政府于1981年9月30日在公约上签字并于1986年12月11日批准该公约。[3]
*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81年8月13日签署,1989年2月23日批准了该公约;公约于1990年3月1日生效。
附录: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文版)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1980)
THE STATES PARTIES TO THIS CONVENTION,
BEARING IN MIND the broad objectives in the resolutions adopted by the sixth special session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of the United Nations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New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
CONSIDERING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on the basis of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is an important element in promoting friendly relations among States,
BEING OF THE OPINION that the adoption of uniform rules which gover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and take into account the different social, economic and legal systems would contribute to the removal of legal barrier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HAVE DECREED as follows:
PART I SPHERE OF APPLICATION AND GENERAL PROVISIONS
Chapter I SPHERE OF APPLICATION
Article 1
(1) This Convention applies to contracts of sale of goods between parties whose places of business are in different States:
(a) when the States are Contracting States; or
(b) when the rules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lead to the application of the law of a Contracting State.
(2) The fact that the parties have their places of business in different States is to be disregarded whenever this fact does not appear either from the contract or from any dealings between, or from information disclosed by, the parties at any time before or at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3) Neither the nationality of the parties nor the civil or commercial character of the parties or of the contract is to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in determin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Con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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