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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运输合同(通用三篇)

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签订市内运输合同还需注意什么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市内运输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市内运输合同范文1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

1.1、货物及起运地点:高粱从盆尧、欧营、东张营、高楼、李楼营及孟寨。

1.2、到达地点:甲方所在周营乡基地内。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2、负责制定运输流程及计划。

2.3、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3.2、乙方接到甲方运输指令后,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时间到达甲方指定起运地点。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计划当天运输完成。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运输风险金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从乙方运费中扣除,乙方必须设立车辆调度机构,安排专职调度人员进行调度,协助甲方进行货物的运输工作。

3.4、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保险、税费、装卸车费,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3.5乙方确保组织运输车辆在20辆以上。

第四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4.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统一按双方协议的价格结算。运输价格为:按照货物起运地点中盆尧区域按30元/吨标准执行;其它区域按25元/吨标准执行。

4.2、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

4.3、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根据运费结算标准,按照四十五天结算给乙方或以汇款方式将运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文本及时效

5.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变更与终止

6.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第七条:纠纷及其仲裁

7.1、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看过市内运输合同

市内运输合同范文2

甲方:武汉市大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方视乙方为武汉市内运输的主要承运方之一,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营资源,工作场地及装卸服务,双方各自享有平等的权力,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按合同规定在甲方经营线路范围内运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第三方,且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场地装卸货物,并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调度指挥。

3、乙方在卸货完毕、点清货物后,凭签收完整的《大道物流货物明细清单》 或《大道物流行车日志》结算运费;

4、本合同期内如发生以下三种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甲方经营受到市场或内部管理滞后的制约、企业经营状况下降无法满足其业务量时;二、乙方在营运过程中严重违纪、违约或违规运营及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时;三、乙方车辆技术不合国家规定标准时。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参与运营的第二个月与乙方核对运费,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支付第一个月运营费用;

(2)甲方必须保障乙方承运车次达到 车次,如每月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塌班,甲方将赔付乙方误班费 元/车次,因甲方业务需求,要求乙方外出提货时,甲方需按市场行情给予乙方补助;

(3)甲方每月对乙方车辆进行一次检验,达不到国家颁布的技术标准,责成乙方采取整改措施,达到标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营。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将甲方 营业部的货物转运至总部或甲方指定的转运中心;

2、乙方须交合同履约金 元,乙方在卸货完毕、点清货物后,凭签收完整的《大道物流货物明细清单》和《大道物流行车日志》结算运费,运费结算标准:营业部至东西湖转运中心 元; 乙方须自备24小时开机的手机一部,确保联络畅通。如有关机或停机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元/次的罚款。因业务需求,甲方安排提货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否则甲方可按照拒绝服从调度指令,处以200元/次捐款;乙方须遵守甲方公司相关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乙方200元/次罚款;

3、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出车造成甲方临时请车等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营运车辆必须是乙方拥有完全产权的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外观应美观、整洁、车厢完好、无破损、无异味。

5、乙方运营途中必须保证货物安全完好,发生的一切人、财、物损失及因乙方车辆机械故障、交通事故、违法违章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如有不可抗拒原因(山洪、塌方、地震、台风、极端恶劣天气、社会动乱、战争等不可预见因素)外的晚点,甲方可按20元/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的标准对乙方进行罚款;

三、双方权利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车辆拥有调度权,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令。

2、甲方对乙方车辆运营拥有管理权,乙方车辆运营时如有违反公司规定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依据为公司最新版文件。

(二)、乙方权利

遇到特殊情况(如:“南车北调”、多地混装等)以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等待时间过长等现象,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补助。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退还乙方合同履约金或结清全部运费,届满后双方若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盖章有效。

2、柴油价格按7.4元/升为基准,每涨跌0.2元/升,运价作相应调整。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若协商无效,双方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市内运输合同范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总则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 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1.2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1.3 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p#副标题#e#

1.4 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1.5 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1.6 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1.7 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1.9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2.0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2.2 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2.3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2.4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2.5 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6 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2.7 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3.0 保密条款

3.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3.2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3.3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4.0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4.1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

4.2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2000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00元人民币的货物。

4.3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4.4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5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5.0费用与结算

5.1 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5.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 运输费用结算单” 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5.3 结算方式为 月结 。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6.0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6.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6.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0修改与补充

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7.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7.3 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8.0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8.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8.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9.0其它

9.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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