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销售居间合同热门3篇
委托销售合同又称为代销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它不同于一般购销合同,既不是用货币购买对方的商品供自己使用,也不是经营零售业务赚取批零差价,而是替对方出售商品以获取手续费。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委托销售居间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销售居间合同范文1
甲方(委托方/卖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石料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石料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石料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与乙方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合同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合同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与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内容变更,均不得影响乙方经济利益。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无条件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石料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石料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石料购销合同”字样;
2、 居间内容: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花岗岩石料;
商品质量指标: ≥30mm;70mm≤规格花岗岩石料 。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 M³,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石料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 元/M³,总额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石料购销合同为准;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石料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M³,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石料购销合同为准。甲方收到丙方的第一次付款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百分之百居间费用。
3.3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4.、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所提供的资讯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5、合同解除的条件
5.1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
5.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争议协调与解决办法
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尽全力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可寻求相应的法律及相关的仲裁进行解决;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即(直接利益或间接利益)。
7、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委托方/卖方): 乙方(居间方):
公司法人签字: 公司法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销售居间合同范文2
甲方(委托方/卖方):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上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报告煤炭用户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的信息情况保密并协助乙方进行居间活动;
1.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完全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2. 居间内容:
委托销售商品名称: 煤;
商品质量指标: 煤,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 吨,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 RMB 元/吨,总额为 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以及后续购销数量为准;
3.2甲方须在甲方商品到港,到场时,丙方支付甲方任何形式的货款的当日支付乙方居间费用 RMB 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已经到港,到场履行合约的商品数量为准;
3.3丙方在接到甲方的到货通知单之后,甲方无论以任何形式理由拒绝与丙方履约, 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乙方应全力协调甲方丙方履行合约;
3.4丙方接到甲方的到货通知单后,因甲方商品质量与甲丙双方购销合约出现差异,丙方拒绝与甲方履行合同,乙方应该全力协调甲乙双方,若合同继续履行,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3.6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确认向丙方供货时,双方订立的合约,该合约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合约;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居间费用共计: RMB 元(大写: 元整)
4. 责任条款:
4.1. 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4.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 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p#副标题#e#
5. 违约责任:
5.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采购,停止支付甲方货款,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5.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手写内容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以及复印件,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5.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合同签定归属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 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本协议附件包含甲方资质,甲方和丙方签定的正式合同复印件一份,及补充条款若干。 备注:此合同为试验合同
如因此合同而产生的甲方和丙方之间产生的后续煤炭买卖,甲方应根据此合同的
约定向乙方提供同等条件商业回报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委托销售居间合同范文3
委托人:(简称甲方) 居间人: 工程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质量: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法》的规定,公民在按劳分配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合同有效、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联系 工程合同完成后,乙方以完成委托事宜。
二、付居间费及时限,从居间合同签进场后,甲方并付进场通知单2日为准,(甲方)施工方:第一次交付好处费70万元正,油料由市政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施工方将居间费用一次性付清。1、施工方每甩一方土居间人抽去5角钱。2、施工方每运出一方土居间人抽去1块钱,此款工程结束,一次性付清。此款不含个人所得税。无论合同名称、地点、负责人发生任何变化,委托人付给居间人的居间费都要加约施行。委托方(施工方)向居间方提供一份施工方和发包方合同作为依据。
三、违约责任:
1、如发生严重纠纷委托方和签约方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居间方在本地法院提前诉讼,(诉讼费由甲方施工方承担。)
2、由于居间方在承揽工程业务活动中投入了大量资金,时间和人力,委托方自愿向居间方自付业务费、劳务费及中间费,如委托人顺利签订施工合同进场后,该居间合同已经形成委托方必须支付给居间业务费,作为给居间人的经济补偿,无论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任何纠纷,委托方给予居间的业务费不能以任何理由借口向居间方所退该业务费。
3、因为居间人负责居间义务,在委托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居间人已经履行完成了居间任务,该工程合同履行与居间方再无关系。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委托方不按时支付,居间人可请求甲方收回合同)。
四、居间劳务费在工程促成合同签订后,甲方要向居间方按三次交付费用 元,此费用在居间费中扣除,剩余部分按工程进度付清,甲方必须承认居间费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如违约甲方应赔付给对方一定的违约金,按工程合同居间费的总额的3%赔付违约金,(甲方在施工安全相关的法律责任上,居间人概不负任何责任),大合同签订后,本合同执行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从签订日期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委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居间人签字:(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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