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制度范文(合集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节约经费开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读文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提供了公务接待制度条例,欢迎参阅。
公务接待制度篇1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我局公务接待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公务接待本着热情、廉政、节俭的原则,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二)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对口接待,分工负责,不搞层层接待。
(三)建立公务接待登记报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接待标准
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招待标准,一般陪客人数不能超过来客人数的二分之一。招待标准:县(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每人每次不超过50元,科级以下干部,每人每次不超过40元。如有特殊情况,按领导批示安排。
三、审批程序
(一)局机关接待工作
各科室来客应逐级汇报,经局长批准后方可招待。由局办公室开具 “来客就餐通知单”,经主管局长和局长签字同意后,到指定地点就餐。一般情况下就餐前填写,特殊情况经请示局长同意后餐后补填。结算时,持《就餐通知单》及原始票据,并填写《招待费使用审批卡》,经局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会议接待工作
上级主管部门在我局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及进行综合联查,需要局里安排时,根据来宾人数、职级、会期等情况,由举办单位与办公室结合制定接待方案,经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
安排。
四、监督检查
(一)局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公务接待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造成浪费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务接待制度篇2
为了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工作,压缩经费开支,增强节约意识,提高接待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标准
1、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就餐,每人每次以30元标准接待(含烟、酒)。
2、县上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就餐,每人每次以20元标准接待(含烟、酒)。
3、县上其他因公下乡人员就餐,每人每次以15元标准接待(含烟、酒)。
4、超标准接待产生的接待费,由派餐领导、分管领导及后勤管理人员承担。
5、遇有特殊情况,按镇上主要领导安排的就餐标准执行。
二、接待办法
1、接待原则。按对口接待的原则,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及党群口的接待,由政府承担接待费用,其它各部、委、局、办来人接待,由相关站所承担接待费用。
2、接待程序。上级来人由对口站所分管领导填写接待单,后勤分管领导按接待标准安排,无特殊情况一律安排在镇政府餐厅就餐,接待单应于吃饭前2小时交后勤管理人员,以免与干部就餐产生冲突,党政办应视接待规模安排帮灶人员。
3、接待陪员。来人接待一般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陪同,应本着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陪员人数,不得随意增加陪员。
4、签字确认。接待完毕后,陪同领导应在接待单上签字,以认定接待标准。
三、经费管理
1、专帐管理。接待费用设立专帐,帐户设在政府文书处,由文书管理。
2、专款专用。接待费按月报帐结算,每月月底凭接待单报请镇长审批,各站所室应结清当月接待费,交现金或直
接将经费划拔政府接待帐户。接待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将后勤接待经费挪作他用,以保证后勤接待工作的正常开展。
3、核对实物。严格实行接待物品入库,出库管理制度,后勤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接待物品入库单、出库单和接待单,并按月核对,若有差错,追究当事人责任。
公务接待制度篇3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若干规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进一步规范全局公务接待,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打造节约型机关,现就我局公务接待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应本着合理、节约、从俭的原则,既热情接待,又从紧控制费用开支,厉行节约,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不良行为。
二、接待范围
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局检查指导工作需要接待的;
2、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或来局协调办理公务需要接待的;
3、外地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来局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
4、与市、区相关部门协调工作需要接待的;
5、组织召开大型综合会议、现场会等活动需要接待的;
6、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接待接待工作。
三、接待程序
1、因协调或办理综合性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由办公室报请局领导批准后,确定接待标准,选择物美价廉质优的场所办理就餐、住宿或会务接待。
2、各科室、中心、中队因办理对口业务工作需要接待的,先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按标准进行接待,并报办公室备案。
3、上级或领导交办的接待工作任务,由承办单位按规定和标准组织完成。
4、同时接待多方来客的,原则上安排统一就餐,有少数民族的,根据需要另行安排。
5、公务接待原则上使用公务卡支付,不能使用公务卡的使用现金支付。
6、未经领导批准或未按程序办理的接待,其接待费用不予报销。
四、接待要求
1、实行总额限制。根据需要,由财务科定期或适时通报接待费用支出情况,及时控制或减少接待,确保全年接待费用不超过年度预算的接待费总额。
2、实行陪同限员。因工作需要进行接待,原则上实行对口陪同,尽量减少陪客,控制陪同人员数量。
3、实行限酒接待。凡公务接待和各种会议,中午一律不准喝酒;晚餐需要喝酒的,主要以散装白酒为主,少喝瓶装洒,严格控制高档酒。
4、实行报销会审。接待费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审批报销。报销公务接待费必须经报人、证明人、审核人三者齐全,证明人对接待支出是否真实进行审核,审核人对人是否超范围或超标准接待进行审核。财会人员对发票是否合法、附件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核,对不合法票据拒绝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