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自查报告3篇
实行党费使用情况年度报审制为进一步有效加强和完善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白城市委实行留存党费使用情况年度报审制度。在坚持每年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委及市直各党(工)委抓好留存党费及市委组织部下拨专项党费使用情况自查,向市委组织部上报当年党费使用情况报审单。本文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费自查报告,仅供参考。
党费自查报告篇1: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党费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乡就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在党费的收缴、管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组发【xx】3号)有关规定进行,主要抓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一是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二是指定党办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报告单,乡党委上缴党费有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乡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另一方面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乡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市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xx年,乡属各基层党组织共应上缴党费 61100元,截止10月已将上交4000余元,各支部缴清党费之后,乡党委及时把所收到的党费如数上缴市委组织部。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当前,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个别党员因收入情况掌握困难,不能按要求缴纳党费。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以上是我乡党委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情况属实,请上级领导审查。
党费自查报告相关
党费自查报告篇2:
县委组织部:
根据7月16日通知要求,局机关支部及时党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党员税后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二、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我局机关支部现有正式党员8名。(其中女党员2名,1名党员9月转来组织关系),税后月收入都在3000元以下,按0.5%的比例我局支部全年应交党费 1028.02元,实交1434.5元,党费每季度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县组织部指定的党费专用帐户,
三、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
四、全年党费的收缴情况每年12月份以表格形式在公开栏内逐项张榜公示。
党费自查报告篇3:
机关工委: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X组发〔xx〕XX号)文件要求,分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对全局xx年全年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组织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是分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分局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分局党支部书记负全责,支部副书记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支部纪检委员对党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负责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 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广大党员都能自觉、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无少交或拖交现象。
二、充分遵守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 分局党支部充分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市委、区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分局党员干部的党费交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党支部能较好地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对于因公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分局党费收缴做到了没有遗漏。收缴的党费后及时如数上缴到区直机关党工委,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
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分局党支部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由党支部各党小组长负责,并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党费上缴严格按要求进行,各党小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党费上缴党支部,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的支部副书记及时将党费上缴区直机关党工委,并将相关票据整理存档。
三、充分查找党费收、管、用工作中的不足
通过此次自查,分局党支部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因分局的党员数不多,党费收缴数额较小,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帐簿记录及专门的银行帐户;二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小组存在收缴不够及时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