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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方案(热门3篇)

严格的党纪、良好的党风、坚强的党性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方案1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争做新时期焦裕禄式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决定》和市委《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争做新时期焦裕禄式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查找问题,严明纪律,端正行为,转变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点和文化自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文化发展的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美好、文化强县提供坚强保证。

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面引导、自我教育为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领导带头、身体力行;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创新。

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和对象

文广新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

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从20xx年1月开始,用9个月左右时间,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先要做好思想、组织等准备工作,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中央和省、市委XX县委有关精神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和具有文化部门特色的实施方案,并报局里备案。在此基础上,着重抓好以下3个环节的工作。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组织开展“六项”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集体学习交流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局党委带头,每周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一次。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市委三届七次全会XX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等精神,学习中发〔20xx〕4号、赣发〔20xx〕8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资料。重温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坚持党的“双百方针”继续发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的优良传统,践行文艺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宗旨,开展“我为‘文化强县’建设做什么”专题大讨论活动,机关全体党员在4月15日前撰写一篇《活动心得》。

二是开展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联系点,在联系点开展“三个一”活动。通过上门走访、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

三是深入开展红色传统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将军公园等资源,组织党员、干部普遍开展一次以“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践行群众路线”为主题的红色传统教育活动,认真观看《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红色故事汇》、《信仰之光》等电视专题片,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汲取营养剂、增加正能量。

四是组织全体党员上党课活动。聘请县委党校教师上一堂党课,让全体党员进一步了解党史,增强党性修养,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牢记党的宗旨。

五是开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六是开展一次征求意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谈话谈心、问卷调查等方式,认真征求文广新系统老同志、局属单位负责人、党外人士、文艺界“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和广大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意见箱,征集干部群众

所思所想所盼。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中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李良秀同志指出的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和表现开展“四对照四查摆”活动,着力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的具体表现。一要对照党章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认真查摆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要求的情况;二要对照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查摆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对照保持优良作风的先进典型,查摆作风建设的差距和不足;四要对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查摆作风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的问题。

各单位要针对文化单位的行业特点,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员职工的实际情况,找准作风建设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局机关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做决定、定决策不民主、不科学,脱离实际,急功近利;推动工作搞文山会海、落实不力,不下工夫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敷衍塞责,甘于平庸;在服务基层上高高在上,衙门习气严重,行政干预过多,手续繁杂;矛盾面前奉行“好人主义”,不敢抓、不敢管、不敢坚持原则;履行职责上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借各种名义公款吃喝等问题。执法监管等部门是否存在纪律松弛、吃拿卡要,执法不公、办事随意,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局属各单位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观大势、谋大事、促发展的能力和创新意识不强;是否存在服务意识淡薄,公共文化服务不到位;是否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是否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服务窗口单位重点查找在服务群众态度、为民办事效率、维护群众利益、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的问题。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局党委、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局领导与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分管单位班子成员谈心,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谈心。领导干部要从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按要求报送县委督导组审阅。在民主生活会上,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诚恳的相互批评,并做到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并及时通过适当的形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局属单位党组织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对照检查材料。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以“正风肃纪、破难攻坚”为主线,针对在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文广新系统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群众要求,提出对策措施,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

一是制定和落实整改任务书。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分别制定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重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切实进行整改。整改任务书及其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组织开展“正风肃纪集中治理行动”。集中治理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小金库”和“三公经费”支出、效能建设、执法监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和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责。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公务行为,杜绝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办事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是组织实施五大文化惠民行动计划。持续改善文化民生,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以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创建国家级庐陵生态文化保护区建设为契机,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均等化。精心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文化活动下乡、文化志愿者服务、文化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品牌系列活动五大文化惠民行动计划,繁荣文化市场、发展文化产业。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加快推进文化强县建设步伐。

四是建立贯彻群众路线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厉行节约和制止浪费制度、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审计制度。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深化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问题。

五、具体要求

1.建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

导。文广新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在局党委领导下、县委督导组具体指导下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文广新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活动安排及领导机构、办事机构,认真抓好落实。

2、明确职责分工,严格督促检查。各单位党组织是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要全程参与教育实践活动。局领导班子将按照分工对局属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并督促解决突出问题,参与民主生活会,总结先进典型。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反映活动的做法、经验、成效,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也将在文广新局宣传栏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动态信息和经验做法。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阵地优势,以文艺演出、展览、展映等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决策部署和成效,努力营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4、注重统筹兼顾,确保有序推进。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推进“文化强县”建设结合起来,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相结合。正确处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把各项工作结合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努力做到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活动的成效推动工作的开展,以工作的成果检验活动的成效。#p#副标题#e#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方案2

为深入推进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强化旗委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中共XX市委员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XX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X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X市委提出的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推进源头治理、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等要求,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更实、要求更高、追究更严,切实把党委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落到实处。

三、责任内容和工作分工

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也是推动工作落实的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一)强化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完善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各负其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合力。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每年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纪委)

2.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拓宽干部选任视野,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办法,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每年年底对干部选用工作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对民主评议结果低的进行重点检查。完善干部选拔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提拔干部任用过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旗纪委)

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毫不松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市委44项和旗委26条具体要求的贯彻落实,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持之以恒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好的党风政风,促社风、带民风。(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纪委、旗委组织部)

4.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治理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惠民补贴、扶贫救济和移民安置资金以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款问题;低保资金发放过程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问题;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通过“关系户”、“人情房”谋取私利问题;教育乱收费和在职教师补课办班问题。(责任单位:旗政府各部门)

5.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入落实《中共敖汉旗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敖党发〔2009〕19号),逐级分解任务,细化推进措施,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常态化抓好作风建设,努力形成层次分明、配套完备、管用有效、责任明确的权力制衡和风险防控体系。(责任单位:旗直各部门)

6.完善议事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全面梳理规范旗党代会、旗委全委会和旗委会的职权,强化旗委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旗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旗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决策风险评估、“一把手”末位发言表态等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旗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和向旗委请示报告、接受旗人大审议监督制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委组织部)

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减少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全面推行集中办理和网上审批,依法公布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部门和审批结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强化旗、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功能完善、全面覆盖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旗政府办公室;协办单位:旗发改委,旗政府法制办,旗政务服务中心)

8.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制定职权目录,列出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强化全过程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旗监察局,旗政府法制办)

9.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和土地储备以及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理顺管理体制,规范交易程序,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交易规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部门监管和行政监察,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防范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旗财政局、旗政府采购中心、旗监察局,旗直各有关部门)

10.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旗委全委会、旗委会和旗政府常务会除研究干部人事、查办案件及有关特殊事项外,都要对媒体开放。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完善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主动公开方式,应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动网络公开。(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委组织部、宣传部)

11.深入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根据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制定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制度+科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纪委)

12.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保证查办案件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

1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创造条件。严格执行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强化主责,对已经清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坚决防止反弹,应该调整的内设机构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纪委、旗委组织部、旗编办)

14.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认真研究落实向旗委工作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工作,争取尽快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旗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办事机构纪检组、监察室“双派驻”工作,与党的工作部门同步实现全覆盖。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创新派驻机构的管理模式,探索实行联合派驻,并逐步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纪委、旗委组织部、旗编办)

15.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专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清理理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任其他职务和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问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除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业务,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纪委、旗委组织部、旗编办)

16.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原则上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或分工不超过五年,根据工作需要可及时调整交流。坚持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对素质高、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及时提拔重用;对长期在同一地方或部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及时交流轮岗;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调离纪检监察队伍;新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在综合考虑干部任用因素的基础上,严格按岗位需求配备。(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旗纪委)

17.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以及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委组织部、旗纪委)

18.加强法律监督。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支持和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强化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人大办公室,法院、检察院)

19.加强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旗政协和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协商民主纳入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完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信访制度,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重视和加强舆论监督,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政协办公室,各人民团体)

20.强化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学习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委组织部、旗纪委)

21.培育和弘扬廉洁价值理念。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开设廉政专版、专栏,利用手机报、博客、微信、微电影等新兴媒体,设立户外廉政广告牌、廉政雕塑、廉政文化墙等廉政文化传播平台,加大廉政文化传播,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文化氛围。(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

22.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家庭“六进”活动。通过设立廉政宣传栏、唱廉政歌曲、送党风廉政方面的音像制品、开展廉政文化演出、观看廉政影视片、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把廉政文化融入到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当中。(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

23.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在敖汉旗的巡视工作。高度重视并全力整改巡视反馈问题,把整改落实巡视组提出的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建立和落实责任体系,加强对巡视意见整改落实的督查,确保反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纪委、旗委组织部)

24.充分运用巡视整改成果。积极探索综合治理巡视反馈问题的治本之策,完善制度机制,建立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落实好责任追究,由表及里地解决深层次问题,由点到面地解决共性问题,着力在标本兼治上见实效。(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纪委、旗委组织部)#p#副标题#e#

(二)强化旗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25.履行领导责任。对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责任和首要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信访举报亲自批阅。(责任人:旗委书记)

26.推动责任落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统筹谋划,专题推进,强化落实。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解决存在的问题。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责任人:旗委书记)

27.加强教育监管。不定期为全旗党员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每年与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突出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强化问题约谈,抓早抓小,及时纠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责任人:旗委书记)

28.保持清正廉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坚持从我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管好自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责任人:旗委书记)

(三)强化旗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29.落实分管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任务,制定推进措施,进行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限期整改。(责任人:旗委副书记、)

30.强化指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实行包联制度,加强指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责任人:旗委副书记、)

31.加强日常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责任人:旗委副书记、)

32.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责任人:旗委副书记、)

四、制度保障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各级党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行为进行认真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旗委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责任制考核和追究的依据。同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明确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主体责任清单,通过下发文件、公开承诺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二)实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旗委和旗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作为旗委会向旗委全委会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旗委、旗纪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有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

(三)实行述责述廉制度。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建设等内容,撰写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大会或书面述责述廉。

(四)实行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报告报旗纪委,接受旗纪委的审阅、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同时,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评价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定结果,并作为奖惩使用的依据。

(五)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旗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地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至少一次,并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责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

(六)实行约谈制度。旗委主要负责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社会评价、政风行风社会满意度测评、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发情况等,适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七)实行专项检查考评制度。各级党委要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领导组织,制定指标体系、考核标准,明确内容、方法、程序,按照自治区“三位一体”考核要求,每年年底由旗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导致“四风”问题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的,对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区、部门、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旗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以及法院、检察院党组,要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按照旗委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纪委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执纪监督问责责任。在全旗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格局。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构建责任链条。要创新工作方法,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每季度填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和工作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推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加强督促检查。旗委、政府督查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积极有效的督促检查,确保旗委《方案》要求落到实处。要发现和解决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动态,跟踪决策落实的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为官不为”等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方案3

根据县委、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今年五月在全镇开展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结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保持党的纯洁,助推跨越发展”教育主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的纯洁性教育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和清正廉洁,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深入推进全镇反腐倡廉建设,建设和谐、生态官桥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

1、召开动员部署会。五月上旬召开一次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动员大会,请党委主要领导以“保持党的纯洁,助推跨越发展”为主题讲廉政党课,动员部署全镇开展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2、集中参观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官桥八组反腐倡廉传统教育基地和咸宁监狱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并组织观后讨论,对照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开展自查、撰写心得体会

3、利用电教片开展一次廉政教育。组织收看《忠诚与背叛》(原名《铸剑-1927》)的早期领导人艰苦卓越斗争历程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教片,缅怀革命,坚定和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中国》系列电教片,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防微杜渐、引以为戒,正确用权,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4、组织学习一套资料。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领导在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资料。每名党员干部要在学习反腐倡廉基础上写出心得体会文章和理论研讨文章。

5、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咸纪文发【2012】4号《关于做好市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具有我镇特色,紧扣主题、群众喜闻乐见、文化内涵丰富的创建项目,并于5月20日前把廉政文化示范点—官桥镇官桥村上报县纪委。

6、开展典型经验集中宣传活动。官桥镇网站开辟有专栏,各单位要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好经验、好做法,涌现出来的勤廉典型先进事迹,及时上报镇纪委,为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专栏提供素材。教育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保持党的纯洁性,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7、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活动。各村(社区)、各单位“一把手”要围绕“保持党的纯洁,助推跨越发展”主题上一次廉政党课,尤其要亲自撰写教案、亲自授课,党课内容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职能职责,对存在问题深入剖析。

8、召开专题党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及党员干部要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这一主题,召开专题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自查和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9、开展惩防体系制度集中学习宣传。按照《全县“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公开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惩防体系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对惩防体系重点制度进行集中学习。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活动,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2、统筹安排,合理部署。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不误,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3、务求实效,强化考核。镇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组织和参与活动,各村(社区)、各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主要依据。

附件:官桥镇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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