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居间合同范本(汇编2篇)
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以下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土地居间合同相关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土地居间合同范本1
甲方(购买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码:
受甲方委托,乙、丙方双方提供居间服务相关事项,协商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丙方就甲方购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宗地号:G09307-0097,宗地面积:29011.43 ㎡, 工业用途的地块,分别为70%、30%的股权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居间服务。
三方确认:上述股权交易信息系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供的,并将获悉的相关其他信息告知甲方,经乙方、丙方撮合、协调,已经与深圳市XXX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就上述交易事项进行了实质性谈判,目前正在就股权买卖合同的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协商。据此,甲方承诺:若上述交易最终成功,本次交易的居间服务是由乙方、丙方完成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费用给乙方、丙方。
第二条 乙方、丙方义务
1.继续积极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协调相关事务,并及时沟通。
2.继续协助甲方做好股权转让的前期准备及沟通工作,促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股权转让相关工作,积极同股权转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及工商变更登记,不得阻碍乙方、丙方居间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本次交易的居间服务费用为 45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但不含用地商业性质变更为商住性质转功能所需的费用。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2 日内,由甲方将上述居间费存入监管帐户。承诺当甲方购买的股权过户70%,则要先解付居间费用为:人民币25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税率为7%,扣除税款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 2325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伍万元整);在股权过户100%成功后,则在过户之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起 3 日内由乙方、丙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深圳市XX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登记为甲方的材料通知银行解付监管的居间费用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扣除税款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 186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万元整)转至指定账户。
第五条 三方清楚,甲方购买上述XXX公司持有的深圳市XX置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需要通过拍卖程序参加竟拍,而且经乙方居间,甲方与深圳市XX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已经确定该30%的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950万元。乙方承诺,若甲方参与竞拍该30%的股权的成交价款超出人民币4950万元的部分,则由甲方应付给乙方、丙方的居间服务费中支出,支出后剩余部分才是乙方、丙方最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费不足的支付该差额的,不足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拍卖所需的佣金由乙方、丙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三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居间合同范本2
****公司
地址:**********
居间方: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xxx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居间方: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