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先锋承诺书推荐3篇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文明出行先锋承诺书,仅供参考。
文明出行先锋承诺书篇1:
土城中心小学教师交通安全告知承诺书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为了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着想,作为土城中心小学的一名教师,我愿意在遵守交通安全方面作出承诺:
1、自觉进行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学习,遵章守法,提高自身素质。
2、服从交警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各项交通管理制度。
3、不无证驾车,不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驾驶无牌证车辆上路行驶,不疲劳驾车,不挪用牌证,按期参加年度检验审验。
4、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规定的信号、标线、标志行走,行车;不逆行,不并行,不猛拐,不闯红灯,不违章载人。
5、不骑或少骑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到校或回家,平时外出也坚决不骑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6、文明驾驶,安全礼让,驾车不超速行驶,不抢行,不闯红灯,不酒后驾车。
7、认真维护保养好所驾车辆,使车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按时进行车辆年检,不开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8、保证政令畅通,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9、通过多种教育渠道与手段,对自己任教的班级学生进行最基本的交通安全法规、行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与家长的安全意识,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10、遵守学校有关行车的规定。
教师(签字): 告知单位:土城中心小学
XXX年3月10日
文明出行先锋承诺书篇2:
“文明出行 小手牵大手” 承诺书
生命无价,安全为先。安全出行是每一个公民的愿望,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为了时光少在拥堵中虚耗,生命不在事故中流逝,让我们一起来做文明出行的好榜样。 我和爸爸妈妈一起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提高防护自救能力。
2.不骑“故障车”,不骑车带人,12岁以下同学不得骑车上路。
3.过马路时遵守信号灯、不闯红灯、不抢黄灯,走人行横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翻越道路隔离护栏,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5.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侯车,上车时自觉排队,遵守“先下后上”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不抢座,不打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
6.不搭乘无牌、无证、无营运资格的各类车辆,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四轮车、电动三轮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7.在外出行,遇到陌生人,不要随意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收取陌生人的东西,更不要在陌生人的劝说下随意跟陌生人走。
8.每天上下课,按照学校要求,按秩序排路队出校门,不插队、不打闹、不掉队,不在校内随意逗留,做到安全离校。
9.家长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交通安全关系人身安全、家庭幸福。家长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地点接送孩子上、放学,不乱停,不逆行。
10.从影响自己的家人开始,劝告自己的家人、亲人要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路。
文明出行更需要从我做起。让我们“小手牵大手”,为营造我们的文明出行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文明出行先锋承诺书篇3:
莫干山镇劳岭村村民文明出行承诺书
为积极参与德清县人民政府开展的“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文明出行:我响应、我示范”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作为莫干山镇劳岭村辖区的居民,我们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家人遵守法律、文明出行。
二、不驾驶无牌、无证的机动车。
三、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驾驶机动车。
四、驾驶和乘坐机动车时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戴上安全头盔。
五、依法参加机动车年检、年审和保险。
六、饮酒后不驾驶机动车。
七、出行不乘坐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机动车。
八、不驾驶报废机动车。
九、依法驾驶机动车,不超载、不超速。
十、在路上骑自行车和行走做到文明、守法、靠右行,不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
承诺人(户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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