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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管理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行政事业对于财务的管理,都有哪些制度呢?现在就和读文网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
(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
(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
(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支出超过1000元(含)报jú长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原始凭证(即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具备以下要素:(一)原始凭证名称:(二)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及编号;(三)填制和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六)报销原始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七)单笔金额500元以上(含500元)的须附凭证附件。对要素不齐全的票据,会计和办公室有权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根据市财政局规定,凡符合公务员卡消费条件的公务消费必须使用开户行的公务卡,用现金支付的费用财务有权拒绝报帐。
第十四条接待管理
(一)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接待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对口单位来人需接待的,由有关科室填写接待申请单先报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接待工作的副主任审核,再按审批权限报局领导审批,在指定地点消费。烟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接待消费后,一般情况下由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接待的副主任签单,一律注明接待单位或开支用途,计入单位经费支出。特殊情况下,经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可由负责接待的其他科室人员签单,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事后补签。经办人事后应及时补办接待申请单。
(三)接待标准:县级来客人平60元/餐,市级来客人平80元/餐,省直部门及其以上领导的接待标准由jú长确定。县市来客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上级和外地来客由办公室安排在协议单位接待。
(四)接待费报账程序:由办公室结算接待经费,经会计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字,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或jú长审批。所有接待开支必须附原始接待申请单,在非指定接待点经费凭接待申请单和原始票据按规定审批程序报账。
第十五条出差管理
(一)机关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严格执行娄财行[20xx]374号<娄底市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会议出差须有文件或电话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餐饮、住宿和娱乐开支,均由个人自理。
(三)出差须事先定好工作任务、地点、人数和路线,填写“出差申请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作为报销依据。省、市内出差,科以下干部由分管局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和副处以上领导出差由jú长审批;出省出差一律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和jú长审批。
(四)出差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如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报分管副jú长和jú长批准。
(五)预借差旅费须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和jú长批准,出差回机关一个星期内报账结清。
(六)出差人员凭“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单据,每月25日前报账,不得集中在年底一次报销差旅费。
第十六条专项工作支出
(一)承办科室根据有关活动方案,编制经费预算,一般应提前报分管领导和jú长审批,如大额支出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专项工作结束后,承办科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相关费用,按程序和规定报账。
第十七条借款管理
(一)办公室借备用金限额2万元以内,于每年12月25日前结清。
(二)所有借款须注明事由及时结清,不得跨年清还。
第十八条对外付款超过1000元的,应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员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付现。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局领导(含副处级干部)按每人每月300元,科以下干部职工按240元(不含司机),凭票按月限额报销。
第二十条报账时限
(一)为方便报账和有利于财务人员整理账务,实行集中报帐,每周星期五为集中报账时间。
(二)各项开支应在一个月内报账,除办公室定点接待外,机关干部职工每月24日、25日(如遇节假日,依次往后顺延时间)必须把一个月内的开支(包括差旅费)按程序报批;定点接待由办公室在每季度的20日前统一结算按程序报批。
(三)严格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出具上个月财务报表。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物品特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馈赠物品。物品管理是指对前述物品的申购、购买、入库、保管、使用、维护、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指房屋建筑及附属物、交通运输设备、音像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音响、电视机)、电子电器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价值比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固定资产由会计分别建台帐,局办公室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办公桌椅、文件柜、货架、沙发、保险柜、修理工具、饮水机、电话机、计算器等单价较低,使用时间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计入成本,分别建帐备查,其实物由局办公室管理。
(四)办公文具。办公文具是指用于办公的纸张、笔墨、文件夹、笔记本、订书机、胶水等价值较小的办公用品。各科室办公文具按需领取。各科室需添置办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列出明细清单,由办公室汇总审核报分管jú长或jú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凭审批单报账。金额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实行政府采购。未经批准自行购置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五)物品申购。各科室申购物品时,填写<物品申购单>,注明单价,报办公室,经分管局领导批准。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购须报局办公室审核,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超过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购报局办公室审核,报jú长审批。
(六)物品采购。全局物品的采购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负责财务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到定点商店采购。
(七)物品验收入库。所购物品及配套资料都必须经办公室物品保管员验收,并分别建立物品台帐。贵重物品应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八)采购报帐。采购人员持发票、物品申购单、验收入库单,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帐。
(九)物品领用、使用与维护。物品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实行以旧换新,领用时应核准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使用物品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十)物品移交与归还。人员调动时应将本人使用物品应履行交接手续,办公室主任和监审员为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十一)物品处置。物品的转让、报废由物品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批,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须报局办公室审核,报jú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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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作用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站内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下面是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内容,欢迎参阅。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行政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对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第四条 严格财务管理,各种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方可支付、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各项支出严格按标准使用,不得虚报冒领。
第五条 严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罚没款及其他资金,特殊情况必需借公款时由领导批准;借支范围不得超过个人的月工资标准。
第六条 其他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性收费,必须实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统一收据、票据,不得使用普通收据;对统一票据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转借外单位和个人。对所收各项费用,全额上交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七条干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等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会计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协助主管领导提出各项开支的计划和安排,以及节约资金的办法。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各类账目和资金收支票据。
三、负责做好财务账目的日清月结工作,记账要清楚,票据要规范,报表要真实。
四、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相互制约监督,管好资金的使用。
五、协助主管领导安排好其他各项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做好预算外资金的入账、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做好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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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事业单位要做好财务管理。本文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水于,强化节约意识,根据有党政机关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受,结合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统一管理原则。局属财政金额预算管理单位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
(二)“逐级”审批原则。从严控制,紧缩支出,严格审批权限,努力堵塞漏洞。
(三)保证原则。在开源节流的前提下,保证机关整体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科学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争取资金,保障工作运转;
(二)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帐表相符、账证相符;
(四)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管好国有资产,防止流失:
(五)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缝全内部核查制度,防止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 机关财务管理坚持预算审批制度,贯彻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的原则,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规章制度。
(一)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需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二)接待程序。各承办科室(单位)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三)接待标准。
住宿标准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及水果等。
用餐标准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就餐标准人均80元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出行标准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不得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参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实行单独管理,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六条、差旅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主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差旅费核算内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已由会议主办单位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一)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 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 超支部分自理。县级及县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和飞机经济舱。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二)住宿费。工作人员应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含理选择住宿宾馆。出差住宿费实行规定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规定等级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住宿费规定等级报销标准为: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限额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其余人员住宿标准间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线城市:京、沪、律,渝四个直辖币知深圳、珠海以及沿海发达地区省会城市的住宿费标准另行掌握)。实际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币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 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到漯河市属县出差每人每天20元;市外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四)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 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 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学习等费用报销,必须有领导指示的文件或通知为附件,电话、口头通知应有分管领导签批为附件,方可审核、报销。差旅费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人员凭发票、消费交易凭条等手续进衍报销,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否则将不予报销。
第七条 每项支出先由分管领导签字,再报局长审批: 10000元以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 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管理和发放,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否则,不予报销。遵循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购买前,由物品管理人员,造预算、列清单,主管领导审批后、有办公室采购发放。
第九条 实行固定资产备案制度。单位增加固疋资产(一 般设备单位价格5 0 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格8 0 0元以上), 或者减少(出售、拆除、报废、毁损、丢失)、变更(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无偿转让、置换、使用机构变更、管理人员变动)、注销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报固定资产变动表。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编制预算,局长审批。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政府采购,由局纪检监察室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固定资产购买后应及时登记入帐,机关所有固定资产,不论是机关购买,或是上级业务部门配发,所有权一律属于市XX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上级业务部门配发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报局办公室登记八帐,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一条 机关房屋、道路、水、电的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
第十二条 鼓励各科室自己动手编辑文件材料,之后交局文印市统一排版打印。对于复印、传真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统一在局文印室打印,未经办公室同意在外部打印、复印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看望病号、慰问老干部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四条 局机关公文和信函的邮寄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禁止私人信件公费邮寄。
第十五条 机关人员就医按市医保政策执行,不再报销医药费、治疗费等就医费用。
第三章 收费备案制度
第十六条 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收取的应该纳入预算 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事业收费、基金,以及应缴入财政专 户管理的各种收费,单位在执行收费前,填写《收费备案监督 表》,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审核其收费依 据、收费许可、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 收费期限等,符合规定的,局纪检书记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 检查内容:
(一)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财务经费管理情况
(三)“四费”支出公开情况
第十八条 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对拒绝或规避监督、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XX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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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订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简称***)内各行政单位(以下简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行政单位预算;
(三)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 行政单位实行单位报账制度,由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负责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章 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六条 行政单位财务预算是指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行政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 财政局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
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八条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
第九条 行政单位预算依据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
(一)行政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编制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并报送财政局;
(二)财政局参照行政单位提出的收支预算以及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年度计划,审核分配单位财务预算指标;
(三)财政局将审核后的单位财务预算指标报管委会审批,管委会审批后正式下达。
第十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收入是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局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专户按照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
的预算外资金和经财政局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项目补助资金。
(四)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三款、范围以外的收入。
第十三条 行政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及时入账,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第十四条 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基金,以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
第十六条 行政单位支出包括:
(一)经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二)专项支出(含上级补助资金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经依法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本条第二项、第三项支出,分别按其用途列入相应的预算科目。 第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由财政局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
第十八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管委会有关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同时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并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十九条 行政单位的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向主管预算单位及财政局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及文字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确需安排支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核批后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 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二条 行政单位的结余不提取基金,全额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经费结余,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及财政局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
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等。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分类按的统一标准设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统一采购。
第二十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由财政局统一建账、核算,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行政单位应当明确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
第二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由财政局统一开设和管理银行存款账户。
第二十八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九条 行政单位所需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上报管委会统一审批。
第三十条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第七章 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等款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以及暂未纳入预算管理但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第三十二条 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入,应当使用合法票据。
行政单位取得各种应缴款项,应当及时、足额上缴金库或者同级财政专户,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坐支。
第三十三条 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
第三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八章 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行政单位发生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应当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预算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编制有关财务报表,提供资产目录以及往来款项清单,提出资产作价依据和往来款项的处理意见,办理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六条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的资产经上报财政局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转为事业单位和改变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调整、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转作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三)撤消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由财政局及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四)合并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移交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财政局及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第九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七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第三十八条 行政单位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预算外资金收支明细表、专项支出情况表等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九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结余、专项经费使用及资产变动的情况,说明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
第四十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开支水平、人员增减、固定资产利用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人车比例等。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其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章 财务监督
第四十一条 财务监督是行政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二)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三)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四十三条 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行政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行政单位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行政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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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是规定事业单位财政管理原则和财政运行机制,明确事业单位收支范围及权限的一系列制度。下面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为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财务科,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科职能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各项财审法律、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单位财务监督和管理。
3、编制财务预算,加强核算管理,准确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4、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好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工作,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单位资产的核查工作。
二、财务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1、 采取借贷记账法,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
2、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财务人员应按月及时根据账簿记录、编制财务报表,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报送相关部门。
5、财务人员应逐月复核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账证、账表相互符合,并且字迹清楚、账面整洁、日清月结。
6、财务工作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帐钱分离,出纳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科负责人监交。
三、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现金支出范围使用现金。本单位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度,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出纳人员及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可领用5000至10000元的备用金。
2、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款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经科室负责人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借款。
四、费用支出制度
1、办公经费的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注明使用用途,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财务科方可办理付款。
2、财务科对发票、凭证、票据手续不完备、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填写、粘贴的报销单据有权拒绝受理。发票开具日期至报销日期超过两个月的,会计人员应要求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五、工程支出制度
1、工程支出需结合工程实际进度,按工程合同资金支付条款中规定的付款比列支付工程进度款。
2、首次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工程需向财务科提供工程合
同原件,竣工结算的工程最后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需向财务科提供工程审计报告原件。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不提折旧。
3、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4、固定资产采购完毕后,采买人需将完整发票连同采购单交财务科入账。
5、财务科应定期会同办公室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全面清点实物,核对账卡,标签是否相符,并对盘点情况做书面记录,签字确认存档。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并由装订人员在封底、封面粘贴处加盖骑缝名章。整理装订后的会计档案必须建立登记薄,指定专人保管。
3、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调阅时,要持有正式介绍信,
并注明调阅的内容,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填写《会计档案调阅登记表》后才能调阅;调阅时由本单位会计人员陪同,只能调阅内容有关的资料,不能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拆卷,需要抄录和复制的要由主管财务领导批准。
第三十一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各类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的保管期为15年,会计决算报表和重要会计资料应永久保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八、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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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各项业务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本文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政票据是指省财政厅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处罚或结算的合法凭证。
第二条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核算资格,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单位的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财政票据实行限量购领、定期缴验制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保管、使用、缴销,并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情况。
第四条单位首次申领票据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应持省级以上收费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县物价部门颁发的<江苏省收费许可证>、单位法人证明、收费收据购领申请书,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凭证购领使用记录簿>,方可购领<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银行代收单位)或收费票据(委托代收单位)。
使用罚没收据的执法机关须持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县政府颁发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罚没收据领用记录簿>,方可领用罚没收据。
第五条单位再次购领票据时须持<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据)记录簿>缴旧领新,并登记缴销及领用票据的本数、起讫号码、收款金额等。
第六条单位在财政票据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少联、错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办理更换手续。
第七条单位按规定从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购领的各类专用财政票据,必须持文件依据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后使用,并按“票款分离”收缴办法和操作规程将所收资金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八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单位收费事项发生时,应根据财政部门编发的单位代码和收费项目代码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缴款,代收银行审核无误后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简称机制票据)。
实行银行代收的执罚机关处罚事项发生时,应填写<沛县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银行缴款后,处罚机关据缴款回执开具罚没收据。
第九条符合当场收缴条件的单位,应提出委托代收申请并填制<委托代收申请表>,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采取委托代收代缴办法后,方可购领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含定额收据和专用收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单位应于收费(处罚)事项发生时,当场收款并开具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但当日(最迟次日)必须将所收金额汇总解缴财政。
非税收入汇总解缴时,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执罚机关直接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注明所用收据的起讫号码及“汇总”字样,送代收银行收款后,必须将机制票据记账联与收费收据记账联配对记账,将机制票据收据联粘贴在相对应的收费收据存根后,以备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一条单位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不得串用混用,严禁转借、转让、代开和买卖。票据使用时,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联次齐全。
第十二条对收费(处罚)单位之间的合法征收行为及往来事项,交款单位出具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内划手续并代开收据,收据须加盖执收单位财务专章和会计印章。
第十三条严格实行票据缴验制度。单位应建立票据内部审核制度,核对内部各单位使用票据的册数、号码、收取金额、已缴财务入帐金额、已缴财政金额,确保票款一致。向财政部门缴销票据时,单位应填写<收费(罚没)票据缴验表>,连同票据存根(附机制票据收据联)缴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四条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出售、伪造财政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费或罚款。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缴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五条单位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财政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财政票据实行“年终零结存”制度。年度终了时,单位所领财政票据应全部清理核销。已填写的票据收入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入账。
第十七条单位已开据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个别用量特别大的票据存放确有困难的,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第十八条票据销毁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单位不得自行销毁。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单位应填写<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销毁申请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组织票据销毁工作。
第十九条撤消、合并、分立及收费项目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领记录簿”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将已领未用票据全部清理。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记录簿。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
第三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增加或取消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的,执收单位须持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报县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单位收费应办理<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江苏省收费员证>;执法机关实施处罚应办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收执罚。
第五条单位收费或执罚应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收费(处罚)的文件依据、收费(处罚)项目、标准、范围、收费的减免政策及减免项目等。
第六条单位组织收入应按规定使用省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
第七条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会计机构统一核算,不得设置账外账。
第八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沛县收费罚没收入收缴分离暂行办法>(沛政发[2001]53号)和<沛县非税收入“票款分离”操作规程>(沛财综[2003]12号)。
第九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执收单位应于收费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缴款人将款项送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作为收入入帐依据。
实行银行代收的执法机关应于处罚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将款项送存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执法机关凭缴款单回执开具<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并作为收入入帐依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执收(执罚)单位应按规定于收款事项发生时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含专用及定额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其他收入使用)、<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将所收资金于当日(最迟次日)汇总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具体缴款方法同第九条),收费单位应将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与手工收据记帐联配对入帐,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第十一条单位对组织的收入应及时入账,按月与财政部门核对,确保收入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对缴费人因特殊原因提出减免的,执收单位应依据政策规定的减免标准和范围,按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凡不属政策规定减免范围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批准减免。
基本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本支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坚持按预算、按计划执行进度办理支出。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
第四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严禁乱发津贴奖金。
第五条单位人员经费应按照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截留挪用。确因工作需要雇用临时人员的,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用人和工资待遇的审批。
第六条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个人帐户发放。
第七条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增人增卡、减人停卡,应根据人事部门批准的手续,减资和减人停卡手续应于工资人员减少的当月15日前报送财政部门;增资和增人增卡手续应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严禁虚报冒领工资。
第八条单位应加强公用经费的内控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重点支出项目参照项目支出管理。
第九条购置办公用品,应由单位财产物资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按计划领用。对购入办公用品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通过“固定资产”核算。购进大批同类材料物品,应通过“材料”科目核算,并相应健全入出库手续。
第十条单位应加强会议费管理,严格履行会议审批制度,压缩会议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借会议费名义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会议费支出严格按县政府<印发〈关于会议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沛政发[1997]7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电话费管理,对办公电话、传真机和网络等费用支出,推行定额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车辆燃修费的管理,实行车辆派车单制度和车辆里程考核制度。同时应完善单车燃修费审批和管理办法,对大项维修实行跟踪管理,定点维修。
第十三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规定执行。公务招待应建立就餐通知单制度。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和就餐标准。
第十四条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资金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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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下面是财务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一)机关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经费开支要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一次性开支数额较小的,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分管同志承办。一次性开支数额较大的,需由会主要领导批准。所有开支,均实行先审批后承办,未经批准不予报销。?
(二)办公用品的使用。 一切办公用品,均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管理,各委室需要时到办公室领取。非易耗公用物品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各委室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三)会议经费开支。 办公室编报预算,报有关领导审核,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招待费开支。 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安排。本市来人联系工作,一般不安排食宿。上级或外地来人,严格按市委、市府制定的接待标准执行。外地有关单位参观来访,一般只招待一餐,其他食宿等费用自理。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向会主要领导汇报。?
(五)所有经费的开支实行每周签字制度。 承办人要及时向办公室负责同志说明开支来由,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原则上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周的发票不予报销。?
(六)坚持日清月结。 办公室财会人员要认真负责,所有票据要有经办人签字,有关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方能报销。每月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以便合理安排支出,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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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财务管理是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超市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而制定的。下面是超市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欢迎参阅。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理顺规范公司工作关系,明确财务收支审批权限和工作权限,严格控制费用开支,依据国家及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及办法,以供参考执行。
财务开支审批签报程序的规定
公司任何财务开支都应在相关事项所订立的合同、计划、预算和审批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也就是在“资金拨付有计划,费用开支有预算”的原则下具体实施。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预算、报告等必须由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批后方可对外签订,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签订合同的有关人员负责,并追究签订合同的人员所属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的连带责任。因此,请各部门严格执行把关,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财务开支主要包括:资本性资金开支、经营性开支、费用性资金开支和其他性质资金开支。现按职务和管理权限制定以下审批签报程序;
一、 总经理
1、公司总经理是一切财务活动的最高负责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范围内和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下,统一审批重大财务收支款项。组织各项经营活动,完成确定的经营目标,听取和采纳财务部门的合理化建议,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对公司的经济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货币资金支付实行“一支笔审批制”,一律由总经理审批,或由总经理授权人审批。
3、总经理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在公司时,上述项目发生时,需暂缓办理。如遇特急事项,必须及时办理的,应由总经理授权人审签并报知,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事后应由总经理补签。
二、 部门经理
1、在总经理授权后方可行使审批签报权。
2、正确作出本部门的各项开支计划,并报总经理及财务部门审批备案。
3、在计划开支范围内认真审核签批本部门的各项费用开支。
三、 业务经办人应在上报审批签报前,将审批的相关报告、表册和其他手续单据准备精准,按顺序依次审批。
资本性资金开支的管理规定
资本性资金开支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购建、改良和大修理费用的支出。根据“费用开支有预算”的原则,工程部根据相关资产的购建、改良以及大修理情况,编制工程预算报告书,上报总经理及财务部审查签批,根据审批情况,对外联系签订工程购建及资产修理合同。支付工程款时,根据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及质量,按审批顺序签批,到财务部领款支付。工程款的支付,应严格按照
工程预算执行,如需追加,工程部应提出书面报告及预算并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按前述程序支付款项。工程部应在每月27日前,详细填报各项工程名称、工程单位、工程量、工期、本期预算资金开支额、结算期和追加预算金额等上报财务部,在经财务部报总经理审批下达后,严格执行。
经营性资金开支的管理规定
本公司经营形式主要分为:经销、代销、联营三种,这其中代销、联营商品货款结算主要是以上期实际销售情况而确定的,而经销商品货款的结算则需视具体的经营情况而定,不论何种结算方式其资金开支要在“资金开支计划”的原则下执行。所以本着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和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维护提高企业信誉和声望,现制定本管理规定,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一、财务部是统管公司全部资金的职能部门,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资金的筹措与调度,管理好、使用好资金,使有限资金发挥其最佳的经济效益。
一、 所有经济合同及协议必须送财务部一份,以便掌握公司经营及资金的需求情况。
二、 财务部对各往来账户要明细核算,要定期与供货厂商对帐,随时掌握资金结算情况,防止出现呆账、坏账和死账。
三、 采购商品原则上不准许预付货款,特殊情况确需预付货款时,须经采购副总审批并报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后,方可执行办理相关业务。
四、 本公司商品经销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预付货款、货到付款、账期、压批、月结。业务部应对经销商品设专人负责,并对该商品的进、销、存进行监控和管理,尤其是对经销商品中的预付、现款和账期15天以内的商品采购进行监控与管理,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逐级上报,并形成处理结果予以执行。
五、 每月25日至月底,采购部、业务部、企划部应将下月资金开支与计划上报财务部。其中:1、采购部、业务部所属各部应将下月需支付的经销、代销、联营商品货款详细填列具体内容后附表格。2、企划部应将下月所作的促销企划方案及相应资金需求详细列报。
六、 财务部根据各部门上报计划和预算做出具体审核,在报总经理审批后,做出具体计划和预算执行数额,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和执行。
七、 财务部的商品货款结算的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1、 经销商品货款的结算:结算是在“资金开支有计划”的原则下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1) 预付货款的结算:此种商品采购一般情况下是属于计划外开支,因此应先提出资金追加计划和相应的审批报告,在审批后填写“货款结算审批单”,按审批权限签批,然后持:资金追加计划、预付货款审批报告和货款结算审批单到财务部结算中心领取货款。在商品入库后,采购人员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打印结算单,并注销支票等结算手续。
(2) 货到付款的结算:采购人员应以“资金开支计划”和相关合同的规定,在商品入库后办理“货款结算审批单”的签批,然后持供货发票、商品入库单到财务部结算中心打印结算单,同时支付厂商货款。
(3) 账期、压批、月结等商品货款的结算:
a、 采购部应在账期到期前2天通知供应厂商到财务部对账,与此同时应查明该厂商商
品销售情况,对滞销商品提出处理意见。
b、 财务部结算中心根据厂商提供的单据详细核实准确无误后,加盖个人人名章,交采
购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c、 采购部应详细填列审批单,应将供应厂商的进、销、存等资料填明,填写时,字迹
工整,不得有涂改、描画、错位等。如出现,财务部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审批单。
d、 采购部应在账期到期后2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交结算中心。结算中心根据供货厂商
提供的加盖收款单位印章的收款单或同供应厂商签订的付款协议支付货款。
销、联营商品货款的结算,财务部根据采购部的资金开支计划,具体实施结算业务。
(4) 财务部结算中心按计划在每月10日前将结算清单打印出,供应厂商根据付款结算表,到财务部提取结算单,回原单位开发票后交采购部办理审批手续。采购部在详细填列审批单并办理审批手续后,于次日交财务部结算中心。结算中心根据供应厂商提供的加盖收款单位印章的收
款收据支付货款,或根据同供应厂商签订的付款协议直接支付货款
2、 不论何种结算方式,在财务部对账时,如出现基础信息、税率、进价、进货数量、负毛利、负库存等问题,采购部应在2日内更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付该采购人员的货款,直至问题解决。
3、 采购部应通知代销商品的供应厂商于每季末提交一份对账清单将本季度该供应厂商的进、销、存的账目提供给财务部资金往来会计,进行对账,如出现不附,财务部有权责成采购人员在5日内核实。
4、 财务部货款结算的具体时间为:
(1) 经销商品根据资金开支计划,在兼顾企业信誉和财务部内部工作的情况下,到期即付,但在每月25日到次月10日之间属于财务结账期,可能出现结算速度缓慢的情况,因此,采购人员应同供应厂商协商以防发生误解。
(2) 代销、联营商品货款结算期为每月10日至25日。
经营管理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
经营管理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
一、 办公室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所有机动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和所需各种燃料。
2、 机动车辆营运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保险、驾驶员体检、机动车辆的大修理等费用。
3、 所有报刊、杂志的征订费用、邮电费。
4、 各类会议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差旅费。
5、 档案管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 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二、 人事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支付的各种工资、奖金及相关费用。
2、 公司员工的各种培训费用、教育经费的开支。
3、 办理劳动、人事调动、招聘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 各类社会保险金、医疗保险等的支出费用、员工牌证的制作费用。
5、 公司员工工装的订制费用。
6、 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三、 企划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各类广告费、公司形象宣传所涉及的费用开支。
2、 企业优惠卡片、POP等的制作费用。
3、 公司内部各种报表、传票订作费用。
4、 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四、 电脑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购置各类计算机、电子监控设施开支费用、软件费用。
2、 计算机网络日常维修和保养费用。
3、 计算机软件开发费用。
4、 电子监控设备的维修与保养费用。
5、 购置计算机、电子监控设备相关备件配件的开支。
6、 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五、 财务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与税务、银行等职能部门接洽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
2、 财务专业性各种耗材办公用品的购置与专业性书籍的购买费用。
3、 企业各种资产(车辆除外)相关税、费、保险等费用的开支。
4、 其他有关费用的开支。
六、 采购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会务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开支。
2、 经销商品经营过程发生的运输、自然损耗等相关费用,以及资金占用利息等。
3、 在进行市场调研分析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4、 集团外销部在营销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5、 业务部在接洽卫检、商检、物价、计量等职能部门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七、 营运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各类商品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的开支。
2、 卖场卫生清洁费用的开支和服务设施耗材、耗品的开支。
3、 店内营运器材的日常维修费用的开支。
4、 前台部、物流部相关费用的开支。
5、 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八、 行政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各种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购置费用及修理费用的开支。
2、 各种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购置费用及修理费。
3、 各种复印耗材的购置及相关复印、打印、晒图等费用的开支。
4、 配置各类通讯工具、维修及话费的开支费用。
5、 接待过往来客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 职工就餐、劳保用品等各种福利费的开支。
7、 防损部工作所发生的相关开支。
8、 后勤工作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开支。
九、 工程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购置各类经营性固定资产与维修费用的开支。
2、 公司各项工程改造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开支。
3、 水、电、燃气、电梯、空调、排水、排污、冷库冷柜等设备的运营、供应、维护、配置等日常费用的开支。
4、 与绿化、环保、路政等职能部门接洽联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 其他相关费用开支。
经营管理费用开支管理规定
费用管理是在“费用开支有预算”原则下具体实施的。每月月底前,公司各部门应将下月各部门所需费用开支进行预算列表上报,再经财务部审核上报总经理审批,下发各部严格执行。各
部门费用开支详见前述开支范围。另外,各部门应制定专人对预算的填列上报和执行进行管理。
现就专项费用的管理予以规定:
一、 差旅费用审批签报的管理规定:
根据《财务通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出差人员生活与工作的需要,又节省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因其直接代表公司形象,因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及费用标准,在本着节省开支原则的前提下,实行实报实销,不计算补助。
2、 部门经理、财务主管因工出差,异地往来可乘坐火车硬座(卧)、空调软座客车,其它费用(包括:住宿费、补助、补贴和外地市内交通费等)实行包干到人的原则,具体标准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150元/天;部门内主管:120元/天
3、 公司普通员工因公出差,异地往来可乘坐火车硬座、长途客车,其它费用(包括:住宿费、补助、补贴和外地市内交通费等)实行包干到人的原则,具体标准为:100元/天。
4、公司员工出差需要乘飞机时,需报总经理批准;不同职务员工共同出差,交通工具标准就高不就低。
5、 出差借款审批程序:
(1) 因公出差员工在出差前填写“公差借款单”。借款时,依次经过部门经理、分
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签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没有具体分管副总经理的部门员工出差,必须由总经理审签。
(2) 实行备用金制度的部门,借款人报销时,由财务部付讫现金,借款滚动使用。
(3) 出差借款自最后一天的住宿日期或回本市车船票日期算起,在十日内到财务部
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特殊情况除外),否则,财务部有权在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6、 出差签报程序:出差签报人在粘贴差旅费报销单后,先交财务部负责报销业务的会计处验审,然后按财务开支审批程序签批,最后到财务部负责报销业务的会计处报销。
二、 行政部调用办公用品的管理规定:
行政部是低值易耗品的监管部门,是公司费用预算执行的重要部门,因此应设专人对其所管费用开支项目进行核算管理,而且于每月底将低值易耗品领用分配表上报财务部。为了降低费用开支,行政部从卖场调用办公用品应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根据“费用预算”和各部门的领用情况,随时办理调拨手续,即:在调用时,填列“商品调拨单”,经行政副总及行政部和防损部经理审批后,到卖场提调。
2、营运部各主管在接到行政部“商品调拨单”后组织人员协助行政部提调。在行政部将商品提调完毕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然后财务部通知电脑部做出提调手续,并通知营运部。
3、行政部对从卖场提调的商品应单独核算并报行政副总和财务部,如调拨商品超出审批签报范围还应上报总经理。
其他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一、 现金管理:
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现金收入、付出和结存的监督检查,确保现金的安全完整及合理使用,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扩大现金的使用范围。凡超过现金使用范围和规定标准(100元以上),必须实行转账结算。不准以白条顶替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私人借用公款;不准单位之间套换现金;不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以任何票证代替人民币;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
二、 支票管理:
(1) 严格遵守结算纪律,财务部在签发支票前,出纳人员应该认真查明银行存款的账面
结存余额,防止签发空头支票。在签发支票时要详细填明日期、收款单位或收款人,
列明款项的用途和金额,并进行认真登记,以更备查。借用支票经办人要妥善保管
好支票,如果已经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空白支票或
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如果遗失,要及时请求开户银行和收款单位协助防范。因遗失
支票造成的经济损失,要对责任人按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
(2) 采购业务借用支票,按采购资金拨付审批程序签批。借用支票者,要及时到财务部
办理归还手续,归还期限从借出日起不得超过15天(月底无论支票使用与否,都必
须到财务部核销)。若到期未归还者,再借用支票时,无论任何原因,财务部有权拒
绝开出支票,直至办完原领支票的归还手续。
(3) 空白支票不准外借,不准以支票换取现金或以现金换取支票。作废的支票应加盖“作
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交还财务部。
(4) 财务部要加强对支票的监管和控制,银行出纳员或其他分管人员做到及时对账,月
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未达账项于次月8日前通知所在开户银行查明
原因,并在月内及时查清业务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责令其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二、 异地结算管理:
公司异地结算主要以电汇方式进行结算,如需办理汇票等其他方式进行结算货款,还应到集团财务审计处办理审批手续,然后按资金拨付审批程序签批后,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三、 业务招待费及出租车费的报销: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因业务需要,在外招待的,必须先由经办部门写出申请,如情况特殊,无法先写申请的,回来后要写出报告,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报销。市内出租车费,原则上不报销,确因工作需要而乘坐的,要写出书面情况报送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 财务部要加强对原始发票的审核、监督、控制,保证原始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用于购置材料辅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以及修理配件等,原则上要求取得增值税发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使用普通发票。
原始发票的审核重点放在收付款单位名称、账号、税务登记号、单价、数量、金额等方面。在审核中对手续不全、内容不真实、数据不准确或超过标准规定限额的原始单据,财务部不予受理,对伪造、涂改或不合法定手续的原始单据,除不予受理外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现金收付必须当面点清,认真识别真伪,事后发现差错的由经办人负责。
五、 清欠管理:
1、 因购销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形成的债权或债务,其业务经办部门和经办人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债权清理时间不找过一个月(合同规定除外)。债务的清理时间根据资金状况有财务部和业务部共同商定。
2、 在规定的清理时间内,业务部门没有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的,财务部的分管人员应下达债权债务通知书,督促业务部门及时清理。
3、 财务部要建立债权债务的核对制度,财务人员要在每月十日前将债权债务的结存余额通知业务部门和业务经办人,由业务部门的经办人负责同其他业务单位进行核对账目,必要时财务部配合其共同核对账目,防止债权债务不清、金额不符,给企业造成损失。
4、 业务部门没有按规定清理债权债务的,一方面,财务部不再安排该部门使用任何资金,另一方面,要追究业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
六、 其他管理:
1、 不准给系统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违反者将追究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2、 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出纳人员具体负责,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出纳人员按照本制度履行职责,不得借故刁难、打击报复。
3、 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规定,加强财会基础工作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提高财会工作的管理水平。
4、 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未尽事宜财务部提出修订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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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下面是2017村组财务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一)村务公开中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做好财务公开工作,让村民了解“家情”,摸清“家底”,以促使村委会正确、合理理财,充分发挥村级现有资产、资源经营效益。
(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如下: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和收益分配计划。 2、各项收入。包括“一事一议”筹资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收入、集资入股款、征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和其他收入。3、各项支出。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公益福利咸业支出、村组干部工资报酬、村级管理费用、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和其他支出。4、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财产。5、债权债务。内部来往、应收款、应付款、生长行(信用社)及个人投资和其他财产。6、收益分配。包括提取公积公益实数额、提取应付福利费数额、外来投资分红数额、农户分配和其他分配。7、农民承担的各项费用等。
8、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发放。
(三)财务公开程序。财务公开前,乡农经站委托村财代管中心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帐目等详尽财务公开内容。交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确认后签字,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报帐员签字后向村民公布。
(四)村委会在村民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清楚明白、通俗易懂。
(五)财务公开的事项公布后,村委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报帐员,要安排专门的时间接受群众查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年初公布计划,每月或每季公布一次各项收支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各项的费用等。对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情况、重大基建项目以及涉及农民利益和重大财务收支等事项应及时单独逐项逐笔公开。
村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经费开支的规定
为加强村组财务管理,完善会计核算体系,管好用好集体资金,促进村组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村组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经费开支的规定。
一、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的管理
1、村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的范围内按规定的要求使用现金。
2、各村应严格执行帐、款分别管理制度。实行管帐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存钱,非出纳人员不得保管和经手现金。
3、村组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登记现金收付金额、来源和用途,帐目日清月洁,帐款相符。
4、村组支付现金,可以支用库存现金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村组得到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收坐支),也不准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公款。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即公款私存),也不得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信用卡提取现金。
6、核定村库存现金限额,标准一般为1000元,超限额部分必须在当日及时送存开户银行。
7、各村可以开立“村委会”和“村农业专项资金”各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且必须单独开支,不得多头开户和使用存折户。
8、转帐结算起点为5000元。开户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
9、村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按月同开户银行核对,发现错误及时调整,组级“银行存款”科目帐户余额也应按月与村核对,以保持帐帐相符。
10、做好支票、印鉴的管理。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由村出纳会计保管,印鉴由村会计保管,现金儿银行存款必须分开核算。
11、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除在总帐上核算外,还要根据证券的名称、购总时间、数量、金额等设立明细帐进行核算,有价证券应由现金出纳保管,数额较大的可委托证券管理部门代管。
12、做好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的定期盘存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帐款、帐帐相符。
13、各村必须建立健全现金支付、银行存帐审批制度,要严格按照“组有资金村管”制度规定的审核、审批及开支手续和程序进行规范化操作。
二、财产物资的管理
1、凡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一切财产都要列入帐内核算,并按规定要求准确确定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
2、在建工程按实际消耗的费用或支付的工程价款计价,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必须及时计入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折旧;不形成固定资产的,转为递延资产,分年度摊销,摊销费用计入当年支出。
3、各村组要认真执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制度。折旧方法采取分类折旧法,按年提取,按年核算。各村要基本确定各组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和折旧额,并纳入当年财务收支预算,村组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年有关支出科目中。
4、村组固定资产要分类、分项、分件考核登记,定期盘点,做到帐实相符,并加强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流失。
5、严格产品物资管理核算制度。产品物资的出入库必须凭出入库单办理出入库手续。
6、村组固定资产变卖和清理报废万元以上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其变价和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固定资产帐面净值的差额直接计入村组“公积金”。
7、村组固定资产出租的,要按照公开原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租金,并按照出租合同或协议规定,及时足额收取租金钷承包金,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入当年收入。
8、村组固定资产盘亏及招工毁损的,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核销审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作帐务调整。
9、村组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明细帐或备查帐进行核算,并分期摊销计入支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一般由村现金出纳人员负责。
三、债权债务的管理
1、村组的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必须按单位和个人建立明细帐目。各项债权应当经常清理核对、组织清收,因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实无法收回的,村组提出核销意见,民主理财小组核定认可,经村民代表讨论,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村审批后在公积金中列支,任何人不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
2、村组举债用于基本建立投资、公益事业,要本着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对较大数额的借款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借款利率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和幅度以内。
3、由需要支付利息的债务,列为借款核算,不得与应付款、内部往来款混淆。未付的干部报酬、工程结算款项不得作为借款、支付利息;受委托为其他单位代收的款项,在代收代管款科目下分项核算,按实收数额拨付资金,不得未收先付,少收多付。
4、村组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提供资金担保和信誉担保,若违反规定或为此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四、投资资金的管理
1、管理的范围包括村组购建房屋、建筑物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村组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道路、桥梁建设和兴建学校、福利院等集体福利公益设施建设,以及村组进行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的投资支出等。
2、村组投资必须本着量入为出、经济效益、民主决策、项目预决算以及公开竞争的原则。
3、严格审批制度。村组投资必须履行资金审批手续。
4、村组以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的,要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5、村组以认购股票、债券等形式投资的,要按规定的价格计价。
五、专项基金的管理
1、专项基金主要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农业合作发展基金,使用中必须贯彻先提后用、专款专用、限额使用、量入为出的原则。
2、公积金钉按规定提全提足,其他来源的公积金收入要及时入帐。公积金的收入主要包括:从当年分配避提取的;资本溢价;财产重估增值;接爱捐增的资产价值;征用土地补偿费等。公积金主要用于转增资产和弥补亏损。
3、公益金旬用于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建设,其主要包括兴建学校、卫生室、福利院、电影院、幼儿园等。
4、农业合作发展基金。农业合作发展基金是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了不断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而筹集的专用基金。农业合作发展基金的使用范围:①购置农业机械;②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及配套支出;③购置农业技术推广设备;④进行中低产田改选和开发性投资;⑤添置加工流通设备;⑥用于以工补农;⑦规定的其他农业投入。
5、村组动用专用基金购建固定资产、用于公益事业和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必须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否则村组无权动支,更不得将专用基金用于当年分配,挖空集体积累。
六、福利费用的管理
福利费用是指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以及优供补等方面的开支,对这方面的费用实行开支限额监管制度。
1、五保户对象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确定,供养费按市统一标准安排到位。
2、义务兵补助金、军烈属优待金、民兵集训工资按民政部门和人武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到位。
3、殡葬补助,由集体承担火化费,另可根据情况由集体给予一次性补助。
4、计划生育方面的开支要本着节俭、必须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查环、查孕费用标准为在户籍人口每人每次补助2-5元;独生子女补助费每人每年40元,独生子女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50%。
5、村组集体负担的大病统筹费用按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的标准开支。
6、村线集体负责的村主要干部的养老保险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村部门干部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钉坚持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集体补助方案、标准及金额需经办事处审核后村执行
7、村组老党员、老干部的生活补助亦要本着节约、可能的原则,具体标准按照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执行。
8、村组干部及村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实利费开支总额在200元左右。
9、少数有条件的村民小组在重大节日向农户发放福利或实物,亦要从当年集体基金的可能出发,从严控制,不搞相互攀比。
七、财力收支管理
1、村组财务收支实行计划管理。财务收支计划按照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编制。
2、村组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严格区分当年分配性、积累性、往来性等收入界限,一次性收取若干年资源发包收入的,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纳入年度收入。
3、以合同、协议约定的收入不能随意调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定,并将调整情况和相关手续报村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备案。
4、村组各项现金、存款等其他项目收入必须在收到款项三日内及时入帐,否则追究会计人员责任。
5、村级各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设立帐外帐,对少数专项资金,可以设立专户核算,不得私设小金库。
6、一律取消组级行政招待费,村组确因洽谈经济业务或其他原因必须支付的招待费,招待费标准应严格控制,并实行对口陪客。
7、村组各项开支,必须在经办事项结束后的三日结报给财会人员,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收、拒付。
8、村组各项开支,必须做到经手人、证明人、批准人手续齐全,手续不完备的,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收付。
9、村组管理费用开支应本着节约的原则。
⑴报刊、杂志以个人自费订阅为主,确需统一征订的刊物必须征得办事处同意,由办事处统一下达订阅计划,计划外订阅的原则上不予报支。
⑵组干部报酬,由各村考核结算,并报办事处。任何人不得在审批之外或在其所属单位以任何借口多拿补助或报酬,一经发现以贪污论处。
⑶村组干部参加由上级统一组织的会议、参观、考察、经贸洽谈等活动,其伙食费、住宿费由单位统一报支的,不再予以报销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⑷村干部及村工作人员为所属企业出差洽谈业务和项目的所有费用由所属企业报支。
⑸村组对外募捐、赞助,或以其他形式捐资的,必须报经办事处同意批准,未经批准而会议人员入帐的,追究会计认员的责任。
⑹各村一律不得用公费为村组干部及其工作人员配备通讯工具。
⑺村干部通讯费用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按规定严格执行。
八、会计人员的管理
1、村组会计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管理、培训和考核。
2、村组会计全部实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会计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财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不得随意调换。今后,新任会计必须从取得会计上岗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选用。
九、会计工作交接
1、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接收人。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财会人员不得擅自调动或离职。
2、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帐务的平衡工作,并将需移交的会计档案、文书档案及相关资料整理造册,一并移交。
3、接收人员应当认真做好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监交。村会计辅导员交接由办事处负责;组会计交接由村负责。
5、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监交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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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下面是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 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
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账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送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账或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账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已开具增zhí shuì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账和保管账,及时与对方对账以确保账账、账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
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账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账)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账。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
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账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账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zhí shuì(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辅助账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
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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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增进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保护资产,是管理与控制财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下面是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一、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及成因
(一)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
我国管理国有企、事业单位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发展历程,积累了一定的内部管理经验,一般来说,都有一定程度、一定范围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业务内部管理都有章可循,但是国有单位内部控制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而循与不循、究与不究,一切以法人代表的意志为转移。例如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证券业务一度发展较快,但是,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少数高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致使公司资不抵债,经营风险剧增,不再具备继续经营的条件而走向破产。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处于发展初期,在内控制度建设上虽然一般没有国有企业搞得好,但由于其产权十分明晰,老板都自觉地实施内部控制。
国有单位内控制度最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货币资金,二是采购业务。资金使用的随意性,采购业务中的弄虚作假,吃“回扣”等现象比较严重。此外,由于国有小型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比国有大、中型企业经济业务简单,运转环节少,因此,在内控制度建设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地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二是重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没有很好地分离制约,存在“重大”无标准、“决策”无民主的现象;三是财产清查没有形成制度,清查期限、程序不明确;四是内部审计没有形成制度化,该设内部审计的不设,该配备专职或兼职内审人员的不配置。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成因分析
1.产权不明晰,公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好的根本原因,由于其产权主体缺位、权责不清,导致加强内部控制的受益主体不明确。2.没有形成法律制约的大环境,单位也没形成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局面,致使一些人利用职权,挪用公款。例如原湖北省驻港司总经理金鉴培就先后挪用公款1.34亿港元到澳门44次进行豪赌,重庆万州移民局出纳员王素梅先后37次挪用三峡移民款136万元狂赌。这种情形的出现,说明单位长期甚至是从未认真作过账款的核对,在会计监督方面存在着很大的漏洞。3.人员素质低,这是内控问题出现的主观原因。
二、有效内部控制应达到的标准及必须解决的难点
(一)一项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达到的标准
1.控制范围要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不留下控制死角,也就是说,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应纳入内部控制范围;2.事权划分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也就是说,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要能真正成为企业管理者的行为规范,操作方便;3.控制程序规范,过程控制要特别重视,也就是说,内部控制要形成科学的机制,尤其要把对经营管理过程的控制放在突出的地位,通过控制,防患于未然;4.具有良好的控制效果,内部控制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研究和解决的四个难点
1.如何把握授权的度。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既要保证其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其经济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的度量界定是关键一环;对内部控制执行人员的授权也有度,对不同的控制环节要有不同的权力授予,才能使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授权无度,直接制约内部控制制度效能的发挥,当今社会大凡出现重大舞弊经济案件的企业,基本上是授权不当引起的,是授权多、权力过大、且控制不力的恶果。
2.如何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对象是企业的权力操纵者,是对权力操纵者的权力约束,也是对权力操纵者之间的权力制衡。这种独特的控制对象决定了提高受控度的艰巨性。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有关键两点:一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二是主要决策者的受控程度。就目前的经济管理现状来看,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任重道远。
3.如何提升、规范控制程度。对于一个复杂系统工程的控制,不能靠人治,也不能靠简单的出纳控制、财务管理来实现目的,而要靠一套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的行为,让管理者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知道干什么、怎么干,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工作任务、接受规定的控制管理。这里的重点是管理人员针对企业不同的经营管理活动制定出具体的标准,而要完成这个任务,就要有丰富的知识、超前的意志、广阔的视野和扎实的作风,这无疑又是一个难点。
4.如何提高控制人员的熟练程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中心是财务会计控制,承担内部控制职责的主要是财会人员。因此,财会人员要能真正担当起内部控制的重任,更新知识、提高操作能力就显得刻不容缓。如上所述,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控的制度,它大大突破了财务会计的工作范畴,大大超越了财务会计的知识领域,是投资、金融、市场、营销、材料、信息等多方面知识的融合,没有相应的知识支持,内部控制不可能完全到位。同时内部控制主要是做人的工作,矫正人的行为,需要有相应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能力,培养大批这样的全才,显然需要很长的过程。
三、会计电算化技术的发展对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影响及对策
由于使用计算机,会计数据处理的速度加快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减少了因疏忽大意及计算失误造成的差错。但是,也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由于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特殊性,建立一整套适合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电算化会计系统对内部控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了企业会计核算的环境
企业使用计算机处理会计和财务数据后,会计部门从原来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组成,转变为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的管理人员及计算机专家组成。会计部门不仅利用计算机完成基本的会计业务,还能利用计算机完成各种原先没有的或由其它部门完成的更为复杂的业务活动,如销售预测、人力资源规划等。随着远程通讯技术的发展,会计信息的网上实时处理成为可能,业务事项可以在远离企业的某个终端机上瞬间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原先应由会计人员处理的有关业务事项,现在可能由其他人员在终端机上一次完成;原先应由几个部门按预定步骤完成的业务事项,现在可能集中在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完成。因此,要保证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系统对企业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可靠、达到企业管理的目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就显得更为重要。
2.改变了会计凭证的形式
在电算化会计系统中,原先反映会计和财务处理过程的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分配表、工作底稿等书面形式的资料减少甚至消失了,原先在核算过程中进行的各种必要的核对、审核等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变为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了。控制的重点由对人的控制为主转变为对人、机控制为主,因此控制的程序也应当与计算机处理程序相一致。
3.有效控制舞弊、犯罪
随着计算机使用范围的扩大,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贪污、舞弊、诈骗等犯罪活动也有所增加,由于储存在计算机磁性媒介上的数据容易被篡改,有时甚至能不留痕迹地篡改,数据库技术的提高使数据高度集中,未经授权的人员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复制、伪造、销毁企业重要的数据。计算机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发现计算机舞弊和犯罪的难度较之手工会计系统更大,计算机舞弊和犯罪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也比手工会计系统更大,因此,建立一整套适合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加强电算化系统管理内部制度建设的措施
1.完善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与控制
会计核算软件正式投入使用后,对原有的会计机构必须做出相应调整,并对各类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两种。前者可包括: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各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后者可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维修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等。机构调整必须同组织控制相结合,以实现职权分离,有效地限制和及时发现错误或违法行为,如规定系统开发人员和维护人员不能兼任系统操作员和管理人员等。
2.完善系统操作环境管理和控制系统
操作环境包括系统操作过程以及对系统的维护。操作过程控制主要通过制订一套完整而严格的操作规定来实现,它应明确职责、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并形成一套电算化系统文件,如规定交接班手续和登记运行日志,规定数据备份及机器的使用规范,规定软盘专用以防病毒感染等。系统维护包括硬件、软件维护,硬件维护主要包括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要及时分析、排除并做好记录;而软件维护包括正确性维护、适应性维护、完善性维护三方面。
3.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这里的档案主要是指输出的各
种账簿、报表、凭证、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软盘及其他存储介质。档案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系统内各类文档资料的存档、安全保管和__,它一般通过制定与实施档案管理制度来实现,包括:(1)存档的手续必须有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2)各种安全保证措施,如备份软盘应贴上保护标签,应存放在安全、洁净、防潮的地方;(3)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和定期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4.做好电算化人才培养工作
此外,还应高度重视电算化人才的开发与培养,并为此提供必要的物力、财力,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财会科技队伍,为会计电算化工作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
总之,内部控制是一种动态行为,它在企业的作用过程中会受到主观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要充分发挥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就必须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和规范,使之真正符合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从总体上讲,我国企业目前的管理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经营观念陈旧、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水平低下的状况等还没有完全改变;财务账目不实、采购和销售环节“暗箱操作”、生产经营过程“跑冒滴漏”等问题仍然相当严重。对此,企业应积极探索,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尽快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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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制定的。下面是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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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是为加强公司行政后勤规范化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而制定的。下面是行政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第一章 公文、文件审批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传真、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 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传真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传真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传真件,要及时进行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 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行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 第四条 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条 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计划、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第六条 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项目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结束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装订整理,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整理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 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爱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行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行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 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办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
第九条 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 (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三章 介绍信和印鉴管理
第十条 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 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 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 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 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 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 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
第十九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 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督,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 会议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召集的会议,由行政部负责通知并组织人员准时到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级的会议只设有公司例会、专题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六条 行政部负责上述会议的会务工作,必要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定,由行政部负责督办和检查落实情况;专题例会所做出的决定,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例会是公司行政、业务及其他事务管理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授权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主要是报告和处理公司临时性重要问题,一周召开一次。
第二十九条 专题例会是根据部门业务上的关系而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总结,并做出决定,报告董事长。
第三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及月工作计划及其他有关公司重大问题的会议。
第三十一条 公司任何级别的会议,均要经过周密的准备工作,准备好议题、提案,不开无准备的会议。
第五章 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进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及《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登记表》。
(三)固定资产除不动产之外,均应建立实物负责人制度,由责任人对所负责的设备设施定期提出保养和维护维修计划,经行政部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修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业务的需要,需更换或新增办公设备设施的,应由各部门按规定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报经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安排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总经理批准后按需购买;
(五)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管理和维护好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设备,部门间不得随意调换办公设备,不得随意把办公所用的桌椅、沙发等搬出办公楼外。
(六)作好办公楼外(如施工现场、售楼处等)的设备设施、办公家具的管理,如因阶段性工作结束而对设备设施及办公家具停止使用时,应负责与行政部进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备再用。
第六章 保密管理
总则 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__,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一)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二)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三)公司密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条 保密措施
(一)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主管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二)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未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保存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三十五条 责任与处罚
(一)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七章 公务车辆管理
(一)公务车辆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统一调度。
(二)公务车辆负责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对外接待、招待、财务部存取款(现金)及各部门公务用车。
(三)各部门用车必须填写《用车记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行政部派车。
(四)公务车辆的所需费用,如: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车辆检验费、小修、正常保养、道桥和停车费,以及因工作需要驾车到外省市往返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建立车辆台帐,实行单车百公里耗油考核,单车核算,节约用油。
(六)外单位需借用公司车辆的,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七)要加强对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完好,正常保养按车辆行驶公里数的标准进行,需修理的填写《车辆维修单》,按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并填写《车辆保养记录》。
(八)司机必须遵纪守法,按章行驶,确保安全。如因其违章驾驶、乱停乱放、酒后驾车、私自出车被取缔、罚款、吊扣等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己承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扣发奖金、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直至辞退等处理。
(九)公司车辆配备专职司机,其他人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否则发生事故均由驾车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司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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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学习制度是进一步抓好分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而制定的。下面是单位学习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政治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各所政治学习日,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事不能参加的,应自觉补课。
2、政治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及上级文件精神。
3、学习中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并积极参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
4、支部书记应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定期检查学习效果,通过各类测试促进学习真正收到实效。
5、除定期参加所政治学习外,机关党员干部应加强自学,保证学习效果。
6、所组织委员应做好学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学习中的会议记录。
法制学习制度
1、坚持每周两个半天的法制学习。
2、法制学习内容为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局机关临时安排的学习内容。
3、法制工作人员根据分局要求,负责制定本所年度学习计划,经领导批准后逐项安排学习。
4、学习中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并联系岗位工作实际,熟悉重点条款,用以指导日常工作。做到学法懂法,依法执法,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5、除定期参加本单位法制学习外,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制学习,并努力取得好成绩。
党员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两个素质,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1、坚持开展自学活动,每周个人自学不少于6小时。
2、坚持学习日制度,每月中旬为党员干部集体学习讨论的时间。
3、坚持按月度制定学习计划,按季制定一个专题。
4、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和工商知识,联系单位和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5、坚持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的心得体会。每一个专题每人必须有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6、坚持学习检查制度。每半年检查一次学习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
7、坚持学习奖励制度。凡是连续二次被评为“党员学习模范标兵”的,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评定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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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是为了保护其经济资源的安全、完整,确保经济和会计信息的正确可靠,协调经济行为而形成的。下面是单位内控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条 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 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 元。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 元。
3、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七条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承德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第八条 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九条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 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财务报销。
第十条 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 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承市政【2005】140号)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三章 收费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 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个别用量大的票据存根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十五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机构负责使用,各科室(单位)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领用新票据前,各科室(单位)先将旧票据上缴财务机构,待财务机构到财政部门核销旧票据后,再领取新票据。
第十六条 撤销、改组、合并的单位和收、罚项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单位购领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罚项目的票据,由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后销毁。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证”。
第四章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级和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8、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第十八条 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
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月分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对各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财产物资的添置、计价、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局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
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级、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
7、做好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出纳岗位职责制度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熟练使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熟练使用市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9、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10、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稽核员岗位职责制度
1、协助审查本级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2、负责逐笔复核本单位各户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对复核签署的一切凭证负责。
3、定期抽查各户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章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条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总账会计科目和明细账会计科目。
第二十二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第二十三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置、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账、错账更正。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六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部门,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二十八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监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三十条及时编制清册,填写交接清单,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第三十一条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
第三十二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1、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
2、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簿,将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5、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划、标记、拆散原卷,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
6、借出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
1、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2、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3、计算机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4、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第三十六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2、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时间、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会计电算化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保存双备份;
2、对正在使用会计软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
3、健全必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2、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对会计档案双备份的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对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6、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盘、计算机设备、光盘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
7、借阅会计资料,应当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 往来款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是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本单位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的款项。单位往来款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暂付款、暂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第四十条 健全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坏账核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往来账款核算行为。建立债权债务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财务及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第四十一条 对各单位往来款项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分清责任,强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处理相关账务。
第八章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收入的管理
1、各项收入中国家规定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要专款专用。收入与支出有对应的,要划清界限,避免相互挤占、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先收后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其他收入年度预算,纳入本单位的收入预算,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时入账,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的财务管理,任何科室(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私设“小金库”,不得设置帐外帐,公款私存。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1、财政补助收入的管理。财务机构汇总各科室(单位)上报的季度月份用款计划,分“款”、“项”来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报同级财政部门。财务机构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拨款,并结合事业计划完成情况、资金余存情况来拨款。
2、拨入专款的管理。要按照专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财务机构在收到专款时分别设置账户,并单独组织会计核算。要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及时报送拨入款的使用情况和事业成果情况的报告,项目完成后专项办理报账手续,余款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处理。
3、事业收入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己确定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税款;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取得的收入及时入账。
4、各项收入都要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管理。各相关的科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第九章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行政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开展的必须开支。
2、加强经费项目使用情况分析,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3、严格专项支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单独设帐、专门核算,及时监督资金支出、结算等情况。
4、建立健全经费支出监督控制制度,依据经批准的预算和相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支出。
5、有计划并结合实际业务进展安排资金使用,既要节约开支,又要讲求支出实效。
第四十五条 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事业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2、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在各项事业支出之间保持合理的支出结构,要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促进事业活动的不断发展。
4、划清事业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一是达到基本建设额度的支出,报请相关部门从基建投资中安排,不得挤占事业经费;二是由个人承担的支出,不得由单位负担;三是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四是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不得计入本单位的事业支出。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承德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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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农村的财务管理与一般的企业中的财务管理并不相同,,农村财务管理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XX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规定
(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
(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日常开支无法取得票据的,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转帐到村集体资金(经管站)帐户上。
2.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种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
村级支出实行先借后报销制,即各村报帐员根据工作需要,先到经管站借款后报销(借条须经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在90日内用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报销,否则视为挪用)。
(三)审批
1.村级自有经费: 5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500元—20xx元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额支出(20xx元以上),报帐员填写借款凭证→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出纳支付暂借款→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村班子及纪检小组讨论同意→总支书记审核→经管站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交出纳报帐→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各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专项经费:无论金额多少,须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单据并签字,召开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总支书记审核,报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四、报帐时限
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居)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全镇各村(居)委会的财务审核结帐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会报帐员必须把本季度经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经管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每季度入帐后,各村(居)委会必须对本季度的财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与处罚规定
镇纪委和经管站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一)不按时报帐、对帐,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不如实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的,阻挠镇经管站依法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现金的,隐瞒集体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时上交经管站,或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使用存折开户的,造成集体资产遭受损失和浪费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项,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部门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白条顶库或乱开票据套取现金的,专款不专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通报批评,追回款项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公开的,由经管站监督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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