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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多种学科的综合性学科。
它主要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通信双方在网络上传输信息,需要先在发收之间建立一条逻辑通道。这就要先确定从发送端到接收端的路由,再选择该路由上使用的通信协议,如TCP/IP。
为了在开放式的网络环境中安全地传输信息,需要对信息提供安全机制和安全服务。信息的安全传输包括两个基本部分:一是对发送的信息进行安全转换,如信息加密以便达到信息的保密性,附加一些特征码以便进行发送者身份验证等;二是发送双方共享的某些秘密信息,如加密密钥,除了对可信任的第三方外,对其他用户是保密的。
为了使信息安全传输,通常需要一个可信任的第三方,其作用是负责向通信双方分发秘密信息,以及在双方发生争议时进行仲裁。
一个安全的网络通信必须考虑以下内容:·
实现与安全相关的信息转换的规则或算法·
用于信息转换算法的密码信息(如密钥)·
秘密信息的分发和共享·
使用信息转换算法和秘密信息获取安全服务所需的协议
信息安全框架
信息网络安全可看成是多个安全单元的集合。其中,每个单元都是一个整体,包含了多个特性。一般,人们从三个主要特性——安全特性、安全层次和系统单元去理解信息网络安全。
1)安全特性安全特性指的是该安全单元可解决什么安全威胁。信息安全特性包括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认证安全性。保密性安全主要是指保护信息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不被未授权的实体识别。比如,网上传输的信用卡账号和密码不被识破。完整性安全是指信息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不被为授权的实体插入、删除、篡改和重发等,信息的内容不被改变。比如,用户发给别人的电子邮件,保证到接收端的内容没有改变。可用性安全是指不能由于系统受到攻击而使用户无法正常去访问他本来有权正常访问的资源。比如,保护邮件服务器安全不因其遭到DOS攻击而无法正常工作,是用户能正常收发电子邮件。认证安全性就是通过某些验证措施和技术,防止无权访问某些资源的实体通过某种特殊手段进入网络而进行访问。
2)系统单元系统单元是指该安全单元解决什么系统环境的安全问题。对于现代网络,系统单元涉及以下五个不同环境。
·物理单元:物理单元是指硬件设备、网络设备等,包含该特性的安全单元解决物理环境安全问题。
·网络单元:网络单元是指网络传输,包含该特性的安全单元解决网络协议造成的网络传输安全问题。
·系统单元:系统单元是指操作系统,包含该特性的安全单元解决端系统或中间系统的操作系统包含的安全问题。一般是指数据和资源在存储时的安全问题。
·应用单元:应用单元是指应用程序,包含该特性的安全单元解决应用程序所包含的安全问题。
·管理单元:管理单元是指网络安全管理环境,网络管理系统对网络资源进行安全管理。
安全拓展
信息网络安全往往是根据系统及计算机方面做安全部署,很容易遗忘人才是这个信息网络安全中的脆弱点,而社会工程学攻击则是这种脆弱点的击破方法。社会工程学是一种利用人性脆弱点、贪婪等等的心理表现进行攻击,是防不胜防的。国内外都有在对此种攻击进行探讨,比较出名的如《黑客社会工程学攻击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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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文网小编就要跟大家讲解下检察院网络安全如何检查~那么对此感兴趣的网友可以多来了解了解下。下面就是具体内容!!!
1、进一步加强本院干警计算机操作技术、网络安全技 术方面的培训,强化本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对网络病毒、信息安全威胁的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要求个 人移动存储介质与部门移动存储介质分开,部门移动存储介质作为保存部门重要工作材料和内网电脑办公使用,不得将个人移动存储介质与部门移动存储介质混用。
3、加强设备维护,及时更换和维护好故障设备,以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为该院网络的稳定运行提供硬件保障。
4、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计算机安全意识 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让干警充分认识到计算机涉密案件的严重性。人防与技防结合,确实做好全院的网络安全工作。
该院检查组认真贯彻“检查就是服务”的理念,进行了专门检查,全面了解了该院的信息安全现状,发现了一些安全问题,及时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及时督促,进行落实整改。在认真分析、总结前期自查工作的基础上,8月29日,该院专项检查小组对全院的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共扫描了该院的1个外网门户网站,对24台内网涉密计算机、1台终端、1台交换机、1台防火墙和2台密码机进行了安全检查。
通过网络和信息安全大检查,也使干警们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了安全问题的整改,安全保障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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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文网小编就要给大家说说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到的相关资料,希望大家满意!!!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自发布日期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七条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章 安全保护责任
第八条
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九条
国际出入口信道提供单位、互联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国际出入口信道、所属互联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一)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进行审核;
(五)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六)发现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本办法第五条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第十一条
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第十三条
使用公用帐号的注册者应当加强对公用帐号的管理,建立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用户帐号不得转借、转让。
第十四条
涉及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出具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证明。前款所列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与国际联网,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章 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地(市)、县(市)公安局,应当有相应机构负责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掌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督促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在组织安全检查时,有关单位应当派人参加。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作出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发现含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时,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或者删除。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负责追踪和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行为和针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犯罪案件,对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一)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
(二)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
(三)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四)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
(五)对委托其发布的信息内容未进行审核或者对委托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登记的;
(六)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的;
(七)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的;
(八)未建立公用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的;
(九)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澳门地区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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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教大家用QQ如何设置安全检查提示,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试一下!
1、当你成功登录后即可在QQ面板上查看QQ安全检查提示,可通过点击“X”主动关闭提示。
2、当你点击“X”时,会出现如下界面,如过你希望不再显示“安全检查提示”,可勾选“以后不再显示QQ安全检查提示”。
3、也可以通过系统设置关闭或重新打开安全检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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