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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职业具有奉献性、牺牲性和高风险性。因此,他们的婚假也具有特殊性。以下是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部队军人婚假规定介绍,供大家参考!
“第二十八条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除正常探亲、休假的假期外,现役军人的婚假为3天,晚婚假7天,共计10天。其法律依据包括:2003年4月3日,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
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根据2003年8月29日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若干问题的说明》,这里的“国家规定的婚假”为3天。这里的“地方有关规定”,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2001年12月29日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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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军人的婚假是法律之中有明确规定的,对部队婚假管理的最新规定关系到部队军人的切身利益。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部队婚假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原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由于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这些规定与《婚姻法》的一般规定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的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配偶条件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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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是职工所享受的合法权益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法2016年婚假,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一、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几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几岁算晚婚?假期有增加吗?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另外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假七天中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晚婚假是否要两方都符合才可以享受?
晚婚假的享受并不要求双方都符合,只看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条件。
例:女22周岁;男26周岁,两人均为初婚。男方初次结婚时年龄已大于晚婚规定的25周岁。所以,即使女方不到晚婚年龄(23周岁),男方也可享受晚婚假。
四、再婚还有婚假吗?
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五、婚假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沪劳保综发(2003)2号]第九条原则执行。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合同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即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以此报酬标准为基数)。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指工资收入而非基本工资)的70%确定。
看过“劳动法2016年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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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是劳动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由读文网小编分享的2016劳动法关于婚假,希望对你有用。
一、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几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几岁算晚婚?假期有增加吗?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另外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假七天中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晚婚假是否要两方都符合才可以享受?
晚婚假的享受并不要求双方都符合,只看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条件。
例:女22周岁;男26周岁,两人均为初婚。男方初次结婚时年龄已大于晚婚规定的25周岁。所以,即使女方不到晚婚年龄(23周岁),男方也可享受晚婚假。
四、再婚还有婚假吗?
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五、婚假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沪劳保综发(2003)2号]第九条原则执行。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合同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即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以此报酬标准为基数)。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指工资收入而非基本工资)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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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信在求职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部队求职信格式范文,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尊敬的领导:
您好!对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览我的求职自荐书,对此表示由衷地感激,希望它与您手中若干份求职材料不相雷同,同时也希望它能够有助您在求职浪潮之中寻求到令您满意的人才。
我叫**,今年25岁,在空军部队服役8年。因为考虑个人问题选择退伍。因为出自空军部队,感谢部队这么多年的培养,我热爱空军,就像歌曲的歌词一样,我爱祖国的蓝天。在军队,我们空军的职责就是守卫祖国的蓝天,因为家庭原因不得不脱下心爱的军装。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申请加入贵公司发展,因为了解贵公司所从事的事业与本人以前所从事的工作大庭相径,也能继续更好我报效祖国的使命。儿时的梦想就是有天能够当上飞行员,傲游在蓝天,长大后,才发现这只是梦想。所以,我毅然加入空军部队,希望能够有所建树。望领导审查,给予机会。
在部队期间,虽不说有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壮举,但平时兢兢业业工作。05年,服役在警卫连,平时的工作就是站岗执勤和军事训练,当时自己还是一名新兵,在各方面都特别能吃苦,思想和身体素质有很大提升,作为军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从这里开始得到升华。每日站岗执勤,保卫重点部位和首长安全,高度警觉性和责任心,也是从中磨练学习来的,最后得到单位领导肯定,授予嘉奖一次。年底,得单位领导信任,负于我在新兵连以义务兵身份,代理新训班长职务,不负重托,圆满完成上级交予的任务,并得到表扬。
09年,这是在部队的第5年,走过懵懵懂懂的年少时光,日趋成熟。06年初,因为工作需要调入试训岗位,从事光电经纬仪工作。期间通过领导培养,自己认真学习,再加入伍前,有过钳工方面的技术学习,所以在技术学习进展较快很快就在岗位上有了一点成绩。由于技术比较成熟在08年被评技师。每次参加各项军演、试训都有一部分贡献,期间单位领导要给予我嘉奖,自己觉得这都是自己的本职工作,所以婉言谢绝,不是自己不重视荣誉,而是觉得比我更年轻的同志更需要鼓励成长。09年底,单位领导还是给予了优秀士兵。
09年底,又调入一个新单位,从事空中靶标放飞工作。在这里我作为空军的一员又是高技术兵种,让我学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一道理。“比、赶、超”的精神在这里展现的淋漓尽致。在日常工作中勤奋努力,很快熟悉了本单位所属各型号武器装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并积极学习维修及更为高深的构造、改装等技术。10年单位引进长空-3大型无人靶机,由歼-5、歼-6发动机改进,本人由于有钳工特长,领导信任,也参加每次的放飞,维护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自己钳工技术方面的熟练,每次军演、驻训时为兄弟单位提供技术支援,机械构件制作都是强项。个人能力和带头作用发挥良好,领导信任,任命我为班长。在11 年底被单位评为优秀士兵,也有提名全军优秀士官奖项,但由于自己资历与能力不足没有被评上。自己并不是一个闷头工作的人,个人交际能力也比较好,能很快融入一个新环境,在工作之余,也注重身体锻炼,篮球、足球、唱歌方面都是强项,也曾在部队比赛中拿过名次。
上述时我本人在部队8年的全部经历,我是一名空军战士,内心深处都深爱着飞机,因为兴趣,所以工作上手特别快。因为年轻,所以肯吃苦。影响一个人工作能力和成就一个人事业还有其他因素,比如举止、性格、兴趣、爱好。我在平常生活中注意自己的谈吐、举止,积累与他人沟通的经验,争取做到:今天的我比昨天的我做的好!平时我喜欢唱歌和看书,虽然部队生活中学习、工作占了很大部份,但是时间还是靠自己挤出来的,尤其是在课余时间不可能忽略自己的兴趣。我觉得唱歌可以让我们放松紧张的心情;而书本,既可以增长知识,又可以陶冶情操。用一只眼睛观察周围的世界,用另一只眼睛审视自己!
请相信:我的能力和我的体重成反比!选择我,您会体会到一份平凡的惊喜。你得到的不只是一份简单的承诺,而是一份用智慧和青春真诚谱写的篇章!
衷心地祝贵公司宏业兴盛,全体员工幸福安康!热切期待您的回音!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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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下面是由读文网小编分享的2016劳动法婚假,希望对你有用。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工作日
《重庆市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看过“2016劳动法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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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国家新规定2016,31省最新婚假已经出炉,但是11省的婚假仅为3天怎么办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汇总了2016年31省最新婚假时间表,大家赶快收藏吧。
2016年年初山西省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从1月起山西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日。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在还未修改该条例以前,山西就是全国婚假最长的省份,拥有一个月的超长婚假,如今最新的计生条例只是删除了“晚婚、晚育、少生”的相关条款,却在修正后的《条例》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
从表格中可以看到,除了山西以外,甘肃地区也保留了30天的婚假,与山西并列第一。
另外,中国经济网还特别关注了河南省与黑龙江省,两个省份在修改本省的计生条例时对婚假的规定增加了对于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增加婚假7天和10天的规定,使得河南省和黑龙江省婚假天数仅次于山西和甘肃。据中国经济网统计,河南可休28天,黑龙江婚假可以休25天。
除了河南和黑龙江,中国经济网注意到,陕西省也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了10天的婚检假。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自立表示,增加婚检假,目的是鼓励大家去参加婚检,进而降低缺陷人口出生率。
提醒有结婚准备的青年男女注意的是,如果河南、黑龙江、陕西三地的青年男女想休婚检假的话,需要在结婚之前去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婚检,然后拿婚检报告去和单位请假,不然将无法享受增加的婚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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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婚假时间究竟是几天?各省各地的婚假有什么变化?想要结婚的朋友们要多留意2017最新中国各省的婚假时间了!小编整理了2017年中国各省婚假时间,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2015年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二婚婚假规定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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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辽宁劳动法婚假规定,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目前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此外,北京、吉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征求意见或等待省级人大审议通过。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晚婚假天数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具体见《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
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2016年31省最新婚假
2016年,各省关于“晚婚假”的存废也已经尘埃落定。各地对原有的婚假、产假以及陪产假(即男士的护理假)均做出了相关的修改,从出台的规定来看,大多数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之下,绝大多数省份的婚假天数是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的。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并没有对婚假再做另外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些省份婚假将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山西、甘肃保留30天豪华婚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婚姻法中无任何提及关于婚假。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没有提及婚假天数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仍然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薪字29号)
相关提示:(59)中劳薪字第67号指的是《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其中“二、关于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下有如下文字: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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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劳动法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2016安徽劳动法婚假,希望你喜欢。
安徽2016年婚假新规定:取消20天晚婚假 婚假3天产假158天
1月15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大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自1月16日起施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国家全面两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此在今年1月1日至15日期间生育的,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4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
条例明确4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生育1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2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三)已生育的2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取消20天晚婚假
条例对假期奖励作了调整,取消了20天晚婚假,修订后婚假将只有3天。在产假方面,修订后取消了30天晚育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延长30天,但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又延长60天,修订后产假统一为158天。
此外,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条例明确,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均可享受上述假期奖励。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条例取消有关生殖保健服务证查核、报告制度,对符合“全面两孩”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第三个孩子的,仍然需要办理《生育证》。
社会抚养费仍需征收
条例调整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删除了对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款,对于不符合条件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仍然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目前,法定婚假为3天。修改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后的计生法则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此前,因晚婚而延长的婚假具体天数,各地有不同规定。如北京市增加奖励假7天,我省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则规定,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不少人担心,当晚婚假取消后,实际婚假可能大幅缩水为3天。此种担心与不满的情绪不难理解。有网民表示,3天连婚礼都办不完,更遑论蜜月。
从立法设立晚婚假的初衷考量,取消晚婚假可谓顺理成章。晚婚假的设立,意在鼓励晚婚晚育、拉长代际生育间隔,从而达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目的。随着人口形势变化,新计生法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作为配套的假日奖励自然结束其历史使命。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晚婚假已不仅仅是一种奖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压力加大,我国年轻人的初婚年龄不断延后。即便没有晚婚假的奖励引导,很多城乡青年也会自然达到晚婚的年龄门槛。在此种情形下,晚婚假对于他们,更像是可预期的福利,而不是一种奖励。正因如此,取消晚婚假才给他们一种福利被拿走的“剥夺感”。
值得注意的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修改,只是对婚假、生育假问题作出了顶层设计。具体的婚假、生育假安排,还有赖各地立法机关根据修改后法律,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相信在后续的地方立法过程中,会有更加细致而切合实际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民意诉求的基础上,对婚假作出合理安排。
安徽省新劳动法规定的婚假2016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安徽省晚婚婚假多少天2016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安徽省婚假一般有多少天
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安徽省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你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看过“2016安徽劳动法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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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2016重庆婚假产假规定,希望你喜欢。
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假有效期进行规定,一般公司或单位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出一些相关的守则,有的为领取结婚证三个月内休完,有的为半年,有的为一年,每一个单位制定的有效期限并不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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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的生存和发展的语境与西方劳动法是迥然不同的,其作用的发挥应立足我国当前的实际,重视对劳动法实践过程中我国广大民众的实践经验的累积和提炼。 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安徽劳动法婚假产假,希望你喜欢。
2016年1月14日,《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省人大会审议,《草案》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取消20天的晚婚假。同时,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60天产假,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的产妇,都将享受产假延长60天的优待。据了解,《草案》1月15日提请省人大会表决,一旦表决通过,“全面两孩”政策将在安徽省正式落地。
产假:政策内生育延长60天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取消晚婚晚育假,同时对合法生育的人群给予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具体延长多久则由各省自己规定。
安徽省此次《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了晚婚晚育假。“《草案》既维护了生育一孩夫妻的利益,也体现了提倡生育两孩的立法导向。”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表示,我省将原来的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各延长产假30天,合并转换为延长产假60天,保留了原来男方护理假的规定。
根据规定,对符合《草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草案》还规定,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在“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后,安徽省的产妇能多少天休产假呢?安徽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称,“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加上60天的延长产假,我省产妇可以休158天产假,剖腹产等特殊情形将按规定增加产假天数。”
据介绍,在新条例实施之后,安徽省产妇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60天产假的优待。
婚假:晚婚假从23天变3天
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此前对假期的相关规定,婚假构成为“婚假3天+晚婚假20天”,共计23天。
此前政策中规定,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奖励,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此次《草案》删除了有关晚婚假的规定,这意味着,从“全面两孩”政策在安徽省落地后,包括晚婚在内的新婚夫妻只能享受3天的婚假。
安徽产假规定:安徽可休158天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曾表示,98天的基础产假不会减少,但具体的产假奖励假与婚假都将交由各地自行制定安排。
目前,在地方新计生条例已经落地的省份中,安徽的产假延长时间最多,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6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58天产假。
目前,北京、吉林、山东三地正在公开征集意见,对于晚育假均有新的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明确,取消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为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如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
在丈夫的陪产假方面,广西陪产假由10天增加至25天,陪产假天数最多。
安徽婚假规定:
2016年1月15日新修订的《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婚假的奖励,因此,安徽婚假为3天。
看过“安徽劳动法婚假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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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是举报人把要举报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邮寄给有关部门的一种方式。它对于住在偏僻地区、交通不太方便的群众比较方便,对一些情节比较复杂的案件可以叙述得比较详细,也有利于保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在部队匿名举报个人信范文,以供大家参考。
XXX人民检察院:
为了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李___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李_______,男,______岁,系________市_______厂厂长,住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李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担任_______厂厂长职务。在任厂长期间,李_______擅自招聘待业青年陈_______(______岁)担任我厂_______部门经理。自此开始,李、陈二人相互勾结,倒卖________,牟利私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李_______将我厂钢材____吨 ,(进价________元)拨给陈_______,陈以________元卖出; ______年______月,李___又拨给陈___盘元钢材____吨(进价________元),陈以________元卖出,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李___还拔给陈___几次钢材和其他材料,陈___怎么处理的不清楚。为了对李___表示谢意,陈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送给李___________元(有李_______的收条证实)。 自从党中央提出惩治腐败以来,陈___预感大事不妙,整天惶惶不安,于______年______月提出辞职。陈_______辞职后去向不明。 为了继续经营本厂_______门市部的业务,厂里派员清理陈_______的账务,方发现李_______亲手写的收条。但厂财务科知而不报,有意掩盖。上述事实的有关证据,现都存放在我厂财务科。望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查处。
__________厂知情者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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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是一个人为推荐另一个人去接受某个职位或参与某项工作而写的信件,是一种应用写作文体。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部队转业工作推荐信,以供大家参考。
推荐单位:**部队。
推荐单位联系方式: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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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于1995年先后在部队办公室、军事专业等方面的工作。为了适应部队工作需要,在练就军人所具有的过硬实战技术的同时,结合岗位实际不断加强对部队文化知识、业务技能的学习,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该同志不仅具有地方入伍大学生的学历优势,2007年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考取了某名牌大学的计算机软件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年下半年获硕士学位,而且具备部队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组织协调、参谋助手、大型会议筹办、公文写作等方面的能力;既有雷厉风行的军人作风,又有大学生的干练精细。
该同志以大局为重,立足岗位,奉献社会。在部队服役期间,多次参与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尤其在2008年 “5.12”抗震救灾中,为了灾区群众而不顾个人生命安危,圆满出色地完成了救灾任务。在部队的近十年间,向上级领导提合理化建议**条,发表有价值的论文**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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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 的提出,既是对全国各族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明确要求。那你对部队八项规定有自己的看法与意见建议吗?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部队八项规定的看法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篇: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情况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有关情况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上级的部署,遵守党的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政令畅通,通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查摆和解决问题,积极为广大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推进羊流科学发展。对照党章和市委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有差距,政治敏锐性不够,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对一些错误的人和事缺少了应有敏锐性与斗争性,思想和行动上“迟滞”,例如:有些村支部书记10几年未下账,至今才处理。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抓得不紧,有重经济工作、轻思想政治建设的倾向;班子内部制度还不够规范完善,党内生活形式较为单一,班子整体功能发挥还不充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还需进一步强化,对党执政所面临的考验和危险缺乏足够警醒。
坚决拥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党员干部的标准,带头转变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倡导崇廉尚洁的良好风气。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高。对八项规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有的干部不比工作比享受,不比贡献比待遇,存在等靠观望思想,讲客观、讲条件、找借口,工作不主动。二是艰苦朴
素之风不实。有时候举办一些活动,为了片面追求氛围,不同程度存在铺张浪费现象,过多的做了一些场面上的事。三是对违纪行为缺乏比较硬的督促检查。有的该执行的纪律坚持不够,该落实的决策执行不力,缺乏敢于担当的责任和勇气,没有同不良风气和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有时存在畏难情绪,致使一些有关改进作风的规定和纪律没有完全执行到位。
第二篇:遵守政治纪律和执行八项规定情况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执行八项规定情况
(一)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我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真正做到理论上清醒,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对待得与失、苦与乐、荣与辱、贫与富以及个人同他人,个人同社会的关系,保持清醒的头脑,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同时,自律、自省、加强自身修养。大力加强党性修养,保持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要经常照一照镜子,看一看自己的言行举止是不是符合党性政治纪律的要求,有没有差距和相违背的地方,常怀律己之心。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第一、党员意识淡薄。很多时候不能以身作则,没有做到在工作上要有优异的表现,而且还要能够认真地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在各方面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有时候只顾管好自己,不能带动其他员工共同进步,把自己当成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自我约束力不强。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要求党员时刻以党员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时刻保持党员的自觉性,而在实际工作生活中,有时候会把党员的身份抛在脑后,认为只要有业务,违反公司的承保规定也要硬做,与公司员工及上级领导说话口气太急燥。不能认清个人与集体、与他人的关系,过于计较个人得失,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导致党性修养等方面出现问题。
第三、对公司中不良现象视为不见。对不良行为不敢管,明哲保身,不愿得罪人也不愿管,作为党员身在公司之中,怕得罪人,怕损害同事间的关系,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凡是和自己没有利害冲突的事情还是少管为妙。说到底是个人利益在作祟,使党员不能挺身而出。
(二)执行八项规定情况。
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要立足工作实际,将中央八项规定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武器,认真挖掘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振精气神,掀起大干快上的热潮,以高昂的干劲、为民服务的激情努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继续从自我做起努力营造以勤俭节约、廉洁自律为荣,以骄奢淫逸、好逸恶劳等腐败行为为耻的良好氛围,从身边小事做起,一点一滴积累进步。
党的明确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
烈的突出问题。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我认为具有现实意义,也是一个中层领导干部应该遵守的,因此,我认为这项活动有意义有价值,今后会按照这个准则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对《八项规定》的学习,要求招待客人吃工作餐、时间不超过半小时、不喝酒等等这些,我感到很舒心,不再畏惧吃饭了,不再担心吃饭会浪费时间,不再觉着带领客人去吃碗面很丢人。每次召开例会,都要在会议上强调每个人的材料打印格式,要求双面打印,如果最后一页只有几行,可以调整行间距压缩到一页,总之,中央的《八项规定》顺应民心,我十分拥护。
我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纪律,不以权谋私,不计个人得失,以大局为重,及时汇报个人廉政情况,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不搞形式主义,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项规定》第一条,要求我们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作为一个公司领导者,这些是我工作的标准,也是我的软肋,需要时时刻刻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努力做到以上要求,时刻接受党的监督和检验。 能做到不以权谋私,吃卡拿要,没有各种享受消费型会员卡,办公用房未超标,没有秘书,没有配臵专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月计划、周计划没有时时创新、事事创新这根弦,满足于日复一日式工作,只要做好8小时工作就好。
二是工作中经常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上级安排什么工作就干什么工作,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不能做到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提供资料、当好参谋。尤其是遇到工作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
三是但对党和国家的一些重要精神和政策学习和领会不系统、不全面,停留于学文件、参加集中学习的形式。
(二)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工作形式比较封闭。与领导、干部职工、群众之间沟通交流的时间很少,政治敏锐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的不够全面。
二是工作中有急躁情绪,对待同事和下属的态度还不够热情,说话的方式还不够婉转。三是主动研究工作的时间和深度不够,实施的过程中发现了问题才去查找资料,学习知识。
(三)享乐主义方面
一是深入市场调查研究的不够。了解机构工作往往是电话来、邮件去,去机构市场实地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次数比较少。
二是8小时外思考工作加班加点情况不足,仅满足于上班时间认真工作即可。任务重,时间紧的时候,能够做到提高工作效率,但是有不紧不慢的懈怠思想,总觉得明天完成也可以。距离时刻以工作为中心,不完成工作不下班的工作境界还较远。
(四)奢靡之风方面
一是在公务接待中,虽然注意节约,但和“光盘”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存在浪费现象;
二是是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把关不严,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还不够深入,偶有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剖析
1、形式主义产生的原因 政治学习不够深入,思想意识不高,缺乏对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只有热爱事业,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而不是浅尝则止。自己爱好多,精力有限,也是产生形式主义的原因,需要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有期望得到领导重视的心理,有时会不自觉地追求亮点,加大形象表示力度,陷入形式主义。有时也是能力有限,看不到问题的本质,抓不住要害,表现出形式主义,需要加强学习和交流。还有下市场调查少,缺乏实践,导致形式主义。
2、官僚主义问题分析 脱离群众是官僚主义的根本原因。作为一个公司领导者,特别是大力发展业务这个工作,要想取得好的业绩,必须树立业务第一,人第二的思想。我想,违背了这个原则,应该算是官僚主义的表现吧。要求多了,执行难度大了,惩罚太严,怕得罪人是我产生该类问题的主要原因,说到这里,就是把人放到了第一位。相反,把业务放到第一位,所有的疙瘩自认就解开了。总之克服官僚主义,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摈弃老好人的思想,敢于承担责任。
3、享乐主义问题分析 享乐主义产生的根源是意志不够坚强,对党的艰苦奋斗历史没有感动过,对西方腐朽文化缺乏免疫力,过洋人的节日很时髦很体面,经不住诱惑,危机意识淡漠,没有一种紧迫感和责任感,不知道共产党人的最终奋斗目标。总之,共产主义信仰信念日趋淡漠,认为那是遥远不可及的,不现实
的。其实,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的意义在于人有了生存的目标和追求,分析一下世界上优秀的民族,他们的信仰虽不科学,但能使人凝聚在一起。我时常为这个问题反省自己,享乐主义从何来?
4、奢靡之风问题分析 奢靡形成一种风气,十分可怕。树立新风,需要从我做起。我相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充满爱。今天在解剖自己时,我又想起了小时候,不会写“出污泥而不染”这个作文题,只会写这个境界高,不知该如何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的意识,随着长大而淡忘和淡薄,是卷进奢靡之风的一个原因吧。主要原因还是只注重工作,没有在政治学习上下功夫所致。
四、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
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认真学习党章,提高党性修养,做一个以廉洁为荣的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我司的长远发展和中心工作,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继续保持我的理想与信念,完成没有完成的事业,把我公司的业务推上一个新台阶,从而淡薄政绩观、权力观,远离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2、针对员工提出的建议,我采取的措施是:
①合理安排工作,要放得下一些追求,集中力量做最需要的事情,不能面面俱到。
②深入基层,和大家一起分享,做到了解市场,均衡发展,营造良好业务氛围。
③提高管理能力,多开会多交流,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加强后备力量。
④树立新的工作作风,拓展新的业务。
3、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保持思想道德
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员工,倾听员工意见,想员工之所想,急员工之所急,忙员工之所需,同员工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三篇: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思想汇报敬爱的党组织:
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党的政治纪律对于党的政治方向、党的团结统一乃至党的兴衰存亡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建党90多年。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能够团结带领人民克服种种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靠的是铁的纪律保证。在建设和改革时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样要靠铁的纪律保证。党的科学理论要转化为推动实践的力量,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要转化为强国富民的现实,离不开铁的纪律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关系党的兴衰存亡
从我们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历程看,严明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是党从挫折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不断成熟的宝贵经验。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处在受反动派迫害和围剿的恶劣环境中,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党就不可能生存和发展。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失去了纯洁性,就不可能取得革命的胜利。正是革命先驱严守纪律,不仅同拿枪的敌人进行严酷的革命斗争,同时还同党内意志薄弱者、党性不坚定者进行坚决的斗争,使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坚定信仰,是最需要继承的精神财富。信仰不是虚无的,而是体现在无数革命先烈始终坚持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之中。只有纪律严明,才能使全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赢得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和大力支持。
从历史教训看,放松政治纪律就意味着自我毁灭。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张国焘分裂党、另立“中央”的教训,差点毁掉了红军、葬送了党的事业。东欧剧变和苏联的解体,有着极其复杂的背景和深刻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在于他们放弃了对全党执行政治纪律的要求,导致政治纪律的松弛和动摇,导致党内思想混乱,以致丧失了战斗力,最终分崩离析。历史的教训昭示我们,即使作为一个有着辉煌业绩的赫赫大党,一旦忽视了政治要求,放弃了政治纪律,就会逐步解除政治武装,走向自我毁灭。“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面对发生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党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尤须牢记历史,严明纪律,凝聚力量,永葆党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从现代政党政治看,没有政治纪律要求、没有政治上的规矩也不成其为政党。放眼世界,任何现代政党都有其自身的纪律要求,即便在极度推崇民主与自由的西方国家,政党也不完全是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西方政党依靠内部严格的纪律,有力保证本党在议会中行动一致。比如,政党在辩论、质询及投票等活动上要求议员立场与本党保持一致。议案表决关系重大,政党甚至会发布投票命令告知议员应持的立场并监督投票,这是政党对议员最主要的纪律约束。对不遵守政党纪律的党员给予相应惩罚,要么是选举惩罚,最严重的是开除出党,终结其政治生涯;要么是升迁惩罚,即以各种措施阻碍违纪议员在议会内的发展,使其仕途前景黯淡。西方政治家也认识到,一个政党,如果没有严明的政治要求,就会丧失战斗力,就会分崩离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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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明政治纪律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
第一,通过学习党章,抓住遵守政治纪律的核心问题,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的通过的新党章,充分反映了这些年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党章告诉我们,什么是坚持党的领导,什么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明白了这些,就抓住了遵守政治纪律的核心。要认真学习党章,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深刻领会在当代中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提高遵守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动摇、在紧要关头不退缩,不为任何困难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第二,通过学习党章,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党员对政治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同志头脑中政治纪律意识不强,认为党的财经纪律是硬的,而政治纪律则是软的,触了线也没什么;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或者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声附和、随波逐流;还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这些都是党章所不容许的,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容许的。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规定,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做到党章规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必须坚决纠正。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形成全党团结一心、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
第三,通过学习党章,正确处理遵守政治纪律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既要维护中央政令畅通、服从全局,又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
改革创新是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党章的精髓所在。学习党章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务必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党章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各地区各部门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与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要善于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地方利益纳入到党和国家的全局利益中去,很好地结合起来,大胆试验,开拓创新。既不能照本宣科、照搬照抄,也不能离开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另搞一套。对于中央、上届党委作出的决策部署,要善于“一个蓝图干到底”、“新官理好旧政”,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在具体问题上要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格区分政策界线,郑重处理问题,要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与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区分开来;要把新事物的不足方面与政治问题区分开来,以达到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奋发有为地推进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
第四篇:入党思想汇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汇报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章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作为军官的重要责任。尤其是在当前形势下,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首要一点就是把高举旗帜、听从指挥,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坚持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锦涛同志的指挥,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是实现党的纲领、任务的重要保证。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具有决定性作用。邓小平同志指出:“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理想和铁的纪律,这是我们真正的优势。”政治纪律又是我军纪律的重要内容和根本要求。我军的政治纪律从根本上反映了无产阶级的整体利益,是党指挥枪的原则在纪律作风建设上的具体体现,能够转化为广大官兵的意志信念。毛泽东同志为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绝对服从党的领导、英勇善战的人民军队,为全军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第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严守政治纪律还是践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八荣八耻”重要思想、为国家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贡献的必然要求。
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对党员干部和革命军人的基本要求,广大官兵理应在这方面当表率、做模范。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行动上的一致源于思想上的统一。党员干部应带头加强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坚定政治信念。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按照新党章的要求约束言行,坚决执行上级指示命令,自觉做到讲政治、听招呼、守规矩,令行禁止,言行一致,坚决反对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不听、不信、不传小道消息,不乱发议论,不说三道四,不做一切为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容的事。
严守政治纪律,维护团结稳定,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投身改革开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抓基层、打基础,从严治军,正规秩序,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加强管理的任务也很重,我们必须以昂扬的精神状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到实处。
经过在部队的工作、学习,我可以说的确是有所收获,工作能力、协调能力都得到了提高,但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不少不足,认真分析上述存在的问题,从自身找原因: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理论水平不高,认知能力偏低。在政治理论学习上,我只是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但是还存在探究不深、钻研不透的问题,离上级的要求和自身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理论学习没有上升到“我要学”的思想境界,而是停留在“要我学”的被动局面。学习有懒惰的思想。在学习中缺乏钻研的精神,虽然在学习上能针对学习内容撰写一些心得体会,但仍停留在对事物一般的认识上,思想认识水平不高,存在一定的偏差,调查研究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弱。二是在学习过程中,不能很好地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善于运用思想理论武器改造人生观和世界观。 三是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发扬不够,奉献意识淡薄。在当前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军队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形势下,自己对艰苦奋斗、固守清贫的认识还没有到位。对于讲政治、讲奉献的认识不够深刻。
今后的改进方向:一是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真正做到理论上清醒,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对待得与失、苦与乐、荣与辱、贫与富以及个人同他人,个人同社会的关系,保持清醒的头脑,发挥党员表率作用。
第二,自律、自省、加强自身修养。大力加强党性修养,保持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要经常照一照镜子,看一看自己的言行举止是不是符合党性政治纪律的要求,有没有差距和相违背的地方,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耐得住寂寞,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
清正廉洁是军人应有的道德品格,公者不偏、廉者无私。清正廉洁是为政之根本、立身之大节。只有真正做到无私、忘我,才能一身正气,做到做事雷厉风行,说话掷地有声。必须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严于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不为名所缚,不为利所驱,不为物所累,不为色所诱,不为誉所喜,不为失所悲;努力形成“奉公为德,谋私为耻,清廉为荣,利己为羞”的从政风范。要注重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的小事上严于律己,自觉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要的不要、不该吃的不吃,在思想、感情和生活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不断增强免疫力和抵抗力,永远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淡泊名利,要想得通自己的物质待遇比别人少,想得通自己的进步比别人慢。任何人都有求发展,求进步的本能,组工干部也不例外,但组工干部首先要有甘当人梯的精神,要怡性情,平心态,断不能以一种偏执的心态去对待个人名利问题,不能以投机的心理来对待自己的工作。
第三,要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防止思想的蜕变和权力的滥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加强党性锻炼的过程。党性强,就不怕丢面子,不怕得罪人,就能勇于解剖自己,虚心接受别人的帮助,并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人。每一个共产党人都应当正确对待监督,自觉地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中,使自己在思想上警钟长鸣。同时,要以现实生活的反面典型为警示,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从而保持高度警惕,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作风,使党性修养和党性觉悟不断得到增强。
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军人更应具备更加坚定的政治信仰,敏锐的政治方向,才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通过学习改正自己的不足,奠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党性观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员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和组织行动上的高度统一,自觉地把个人理想融入人民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中,把个人奋斗融入实践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之中。
第五篇:思想汇报范文: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汇报
思想汇报范文: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汇报
尊敬的党组织:
根据文件《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遵守政治纪律、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 政治学习情况
建立了政治学习计划、制定了政治学习管理及考勤办法。认真宣传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对比文件要求,我单位还应充实学习内容,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同时,要尽快成立领导
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为学习有序开展做保障。
二、 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通过政治学习,召开讨论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不断强化本单位干部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单位、党支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均实施民主集中评议后做决定,杜绝领导独揽大权,独断专行现象。
三、 民族团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区民族团结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利于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的民族政策法规。同时结合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各级干部赴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等主题活动,在进村入户的走访过程中向农牧
民群众进行民族团结、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不断深化各族干部群众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
四、 维护稳定政策落实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上级部门及县委、政府各项维护稳定措施,与破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三股势力”做坚决斗争。认真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为乌什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做出了贡献。要进一步建全本单位维护稳定工作的机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作为维护稳定工作的指导。
五、 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作风情况
全体干部职工都能树立民族团结意识、树立为民服务的群众观念,对待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及时转办、按期化解。定期进村入户调查民情,排查矛盾纠纷为群众解
决实际困难。在财务资金使用方面本着“花小钱办大事”原则,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实处。
以上是我单位在遵守政治纪律、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政策方面的自查结果,对于好的经验做法我们将继续保持,不足之处尽快整改。
看过“部队八项规定的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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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官兵探亲休假天数、次数、落实比例等都有了明确规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部队军人的休假规定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
4月9日,广州军区某团年度野外驻训正式展开,可七连指导员吴斌却依然按照休假计划踏上返乡之路。让吴斌受益的,是军区建立的干部休假探亲情况通报制度。今年年初,军区政治部下发《2014年度干部休假探亲情况通报》,督促所属部队严格抓好此项工作,切实保障官兵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军区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近年来各部队落实战士休假探亲制度比较好,但由于野外驻训时间延长、大项任务逐年增多,不少干部为了部队建设不得不牺牲休假探亲机会。基层干部休不满假、机关干部休假率偏低以及随意提前召回休假干部等问题,在各部队不同程度存在。
“干部本人需要合理休息,其家庭也需要他们正常探望照顾。”军区干部部领导对记者说,干部不能按规定休假探亲,从长远来看,将会影响干部工作热情,带来家庭矛盾,对部队整体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他们分析发现,干部休假探亲制度之所以难落实,关键是各级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有的单位把“不休假”当成干部牺牲奉献的表现加以表扬,导致有的干部有假不敢休;有些单位人才培养使用存在短板,部分关键岗位“走不开”,干部有假不能休;有的单位“落实休假就是落实法规”意识不强,一有任务就随意提前召回休假干部,造成少数干部有假休不满。
依法治军,必须让官兵能依法休假探亲。针对这些问题,军区决定建立干部休假探亲情况通报制度,对落实干部休假探亲制度不好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记者在某团干部股看到,干部休假探亲计划不但尊重个人意愿科学安排,并且对安排代理人员等都有详细计划。“既要让干部休好假,也不能让部队正常工作受到影响。”该团政委赵碧波告诉记者,他们将官兵休假探亲计划与年度工作相协调、与阶段任务相对接,确保每一名干部都能休上假、休好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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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是部队军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受劳动法保护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2017年的部队休假比例规定分析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主官休假难
【实话实录】空军某部干部处杨副处长:部队有句话形容各级主官是“两眼一睁,忙到熄灯;两眼一闭,提高警惕”。各级主官工作千头万绪,基本是整日连轴转。不光忙工作,而且怕出事,因为“年初出事影响全年,年中出事否定全年,年底出事白干一年”。神经老是这么绷着,根本没时间休假,也不敢休假。近两年,我们部队师旅一级主官70%未休假,团级主官50%未休假,个别的甚至连续5年没休假。
2、“能人”休假难
【实话实录】某团军务股孟股长:越是“能人”越难休上假。比如,机关能写的“笔杆子”,要经常写材料、“推”典型、搞总结汇报,越能写机关越离不开,有时加班加点都不赶趟儿,哪还有时间休假?再比如,连队的技术骨干,先进装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全靠这些技术骨干,就像机器上的重要部件一样,只要“机器”在运转,就得死死“铆”在那里不能动,不然“机器”一旦趴窝可咋整?
3、典型休假难
【实话实录】某工兵团班长小薛:我们班是个老典型,作为这个班的班长,我当兵6年一共只休了8天假。说实话,不是我不想休假,也不是领导不让休,而是典型的身份让我张不开口。从2003年以来,我们团荣立二等功以上的有15人,受集团军以上表彰的有115人。6年来,这些大小典型休过假的占了60%,没休完假的10%,没休假的有30%。
4、机关休假难
【实话实录】某部装备部政治部孙副主任:这些年,各级抓基层休假问题的力度比较大,推出了机关干部代职等举措,相比之下机关干部,特别是师、旅、团机关干部休假比例显得更低。从去年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团级机关干部55%休了假,师旅级机关干部只休了37%。
【症结之一】法规意识淡薄,官兵休假成“假休”。“两个规定”明确各级政治机关和司令机关要制定军官和士官休假、探亲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但记者发现,很多单位计划制定了,抓落实的力度却不大,出现“纸”上休假的现象。另外,有些单位常常因为上级来检查、考核等原因,就随意将正在休假的官兵召回。
【症结之二】“五多”现象突出,官兵只得“罢休”。调查发现,部队“五多”现象依然没有根除,机关“乱忙”导致基层部队“忙乱”。据统计,某团去年迎接各级工作组达60多次,无形中加大了部队的工作量,官兵整天忙得脚打后脑勺疲于应付,有假也不得不“罢休”。
【症结之三】担心影响进步,让官兵欲说还“休”。某团汽车连二期士官李红已经连续两年没休假了。2007年底,因父母身体不好,他很想休假回去看看,但就是张不开口。小李之所以吞吞吐吐,原因是他面临改选三期士官,他怕自己提出休假会影响自己士官晋级。抱有小李这种思想顾虑的官兵不在少数,一方面他们符合休假条件确实想休假;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主动提出休假会在领导心中留下不好的印象。
【症结之四】导向不科学,让官兵奋斗不“休”。有的领导一味强调官兵要任劳任怨,却忽视官兵的休假权益。尤其是在典型材料中,习惯把放弃休假、舍小家顾大家,作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事迹大加宣扬。于是,许多官兵对自己的假“休”于启齿,长年奋斗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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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不再提倡晚婚晚育,全面两孩的政策正式落地。那么2017江西省婚假又有什么变动呢?以下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合了:2017年江西省婚假最新规定,欢迎阅读!
新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 婚丧假 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看了“江西省婚假最新规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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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是个特殊的群体,所以他们的休假也具有特殊性。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部队士官休假规定,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九次会议2000年12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二条的规定:军官是指被授予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所以,军队中的文职干部(比如许多军事院校的教员、军队医院中的医师)都不属于军官,也不持军官证。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2016军官工资待遇最新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本文来源于我网络搜集,仅供参考!
军官工资待遇最新标准:
军官工资一般有30多个工资项目,涉及以下会汁科目:
(l)涉及“干部工资”科目的有;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护(教)龄津贴、医疗保健津贴、基层军官岗位津贴、生活补贴等;
(2)涉及“福利费”科目的有军人职业津贴、福利补助、防暑降温费、公勤费、交通费、离休干部荣誉金、离休干部特需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子女保教补助费、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政府特殊津贴、房租补贴、住房公积金、节日补助费、无工作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及两周岁以下幼儿牛奶补助费等;
(3)涉及“伙食费”科目的有:干部基本灶别差、干部伙食补贴;
(4)涉及“营房管理费”科目的有;水电补贴和洗澡补贴;
(5)涉及其他会计科目的有:电话补贴、探亲路费、服装费等。
军官、文职干部军龄工资发放规定和标准
军官、文职干部军龄(含工龄)工资是以年为计算单位,即从批准入伍(含参加革命工作)当年开始计算,当年无论何时批准即算作1年,军龄工资按年从每年1月 1日起逐年增长,计发至离休、退休或转业、复员当年止。l985年6月30日以前离退休干部也按每年军龄,每月发1元军龄工资(1989年10月起执行)。军官、文职干部军龄标准有2个,
(1)西藏驻军干部和新疆军区驻天山、塔什库尔干防区的干部军龄按4元计发。
(2)除以上地区驻军军龄按4元计发外,其他地区驻军干部军龄一律按1元计发。
军官、文职干部军龄核定办理
计算核定干部军龄(包括工作年限)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干部部门核定军官、文职干部军龄(含工龄),并通知财务部门发放军龄工资。
军官、文职干部护(教)龄津贴发放有什么规定和标准
发放规定和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计发护(教)龄津贴的工作年限,按照本人参军(或参加革命工作)以后实际担任该职务的工作时间计算。原来担任过护士和中专教员职务,现已改做其他工作的不发;护士(教员)中途改做其他工作的时间应扣除计发。
护(教)龄津贴按年度计算,从每年1月1日增发。上年参加工作的一律从下年1月1日起按1年计算,但参加工作后1年内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不能作为累计计发护(教)龄津贴的年限。
正式调离护(教)岗位时,从第二个月停发,但是,从事护、教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护、教工作岗位,仍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其他工作或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也可以发给护(教)龄津贴;教龄不满20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可享受教龄津贴。
士兵护理员晋升护士,其护理时间可计算护龄。连续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不计算护、教龄。护(教)龄津贴标准为,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为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为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为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为10元。
军官、文职干部享受护(教)龄津贴的规定
军官、文职干部享受护(教)龄的条件为:凡现在担任护士(含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护士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职务的,方可发给护龄津贴;凡现在担任中等专业学校教员职务的方可发给教龄津贴。实力核准,由干部所在单位干部部门核定。中专中校划分由总参谋部确定。凡是本人要求调离护理工作岗位的,即使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也一律从调离的下个月起停发护龄津。因冤假错案间断护、教工作的可以计算护、教龄。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和休产假、探亲假的时间,可汁算护教龄。
军官、文职干部医疗保健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军官、文职干部医疗保健津贴发放范围是:在医院门诊、病房专职从事离休和在职、退休师以上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医护人员;干休所的卫生所(医务室)医护人员;军以上机关、院校门诊部(卫生所)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医护人员。军官、文职干部医疗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和规定是.
(1)一类,即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连续或累计16年以上者,每人每月为30元;
(2)二类,即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连续或累计1l-15年(含15年)者,每人每月25元;
(3)三类,即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连续或累计10年以下(含10年)者,每人每月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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