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避开创业的九大陷阱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互联网驱动的创新是中国经济谋求新增长动力的主要方向,互联网创业也变得前所未有地接近普通大众。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网络创业加盟陷阱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近两月来,笼罩在江树(化名)心头的一股阴霾始终无法驱散。他后悔轻信武汉一家网络公司极具诱惑的宣传,投入10000多元加盟商城。3个月后,他发现该公司的“返利”与其承诺的盈利前景相差甚远。当江树提出退还商城加盟款时,却被对方以种种理由推脱和搪塞。接到求助后,长江信息报记者与楚天都市报记者联动出击。上周,武汉工商部门对该违法经营的公司进行了处罚。目前,两地记者正为受害人挽回损失奔走协调。
商城加盟网站创业被骗落入“陷阱”
江树是一名90后小伙,他对电商行业的前景十分看好。2年前,江树从一家公司辞职后,自己开了一家淘宝专卖店经营运动鞋,但生意一直不愠不火。2014年10月,江树浏览赶集网时无意中打开了一个链接,一家号称“中国知名电子商务创业帮扶平台”的国际网购商城跃入眼帘。“您要做的只是准备一台电脑!手把手教您掘金……”当时,网上一系列蛊惑性广告语令江树怦然心动,当即在该网站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他先通过QQ邮箱给我发了一份关于加盟费和投资者权益保障及网站运营模式的说明。”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江树记忆犹新。之后,一位自称高安的业务员频繁在QQ上与他联系。
“只需缴纳加盟费,公司就能帮助投资者建设网上商城并助其推广和发货。”在高安发来的资料里,江树主要针对16800元的“套餐”这一项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其实,我刚开始还是有些担心盈利和投资回报的问题,所以迟迟没有决定。”后来,高安频频联系江树,以该公司促销活动为诱饵,承诺加盟者可以只付50%的款项,待商城产生足够的盈利后再补齐剩余的款项。这一系列“优惠”措施的诱惑,让江树最终动心选择了16800元的加盟套餐。收到该公司寄来的合同文本,江树发现合同里并没有注明不盈利全额退款的字样。于是,他提出了心中的疑惑。“对方当时信誓旦旦的承诺可以做到,并说这完全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至此,江树打消了疑虑,签订合同后以传真形式发给了对方,并向对方提供的支付宝账号里支付了7900元。
几天后,高安告诉江树商城建好了,而且后台也显示,在“双11”期间,其商城盈利可达3000元。江树要求查看后台,但对方却以其未付剩余50%加盟费为由,拒绝了江树查看网站后台权限的要求。“此时,我就萌生了去公司实地考察的想法。”11月28日,江树从岳阳前往武汉,并没有见到在QQ上一直聊得火热的高安,也没有看到公司代表,只在前台旁边看到了摆放整齐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电子商务诚信企业等牌证。“其中,央视网·战略合作和央视网·品牌战略合作伙伴的2块牌证十分醒目,让我更加深信无疑。”于是,江树毫无顾忌地支付了剩余款项。但当江树提出要税务机打发票时,对方以“开发票要缴纳税金“为由予以搪塞,还称该公司并未出售商品,只是收取了服务费。经过交涉,对方最终只出具了手写的普通收款收据并加盖了公司财务印章。事后,江树才意识到,这个号称“中国知名电子商务创业帮扶平台”且与央视有合作关系的大公司,刻意偷税漏税有点不可思议。“见不到业务代表和公司负责人,又拿不到正规税务发票,仅凭这两点就应该引起警觉的。”江树与记者聊天时,懊悔不已。
获得后台操作权一个月后,商城总盈利仅200元,这与该公司业务员当初承诺的盈利前景相差甚远。“甚至还设置了500元或500元的倍数提现的限制。”江树就此质问高安,对方却从不正面回应。“直到这时,我才彻底明白被对方忽悠了。”
2015年2月3日,江树首次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加盟费时,却被该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诿。3月8日,江树又拨打了该公司的电话,一位自称经理的人明确表示,不能退款,只能转让网站,而且转让费仅1000-2000元并不能保证及时转让。而依据合同条款,网络商城每年还需要缴纳1000元的网站维护费。如果合同期限1年内转让不出,不但收不回成本,加盟者还得再缴纳1000元的网站维护费。
建群搜集受害者遭遇对方“障眼法”
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江树开始在网络上搜索相关资料,找同样被骗的投诉者,并建立QQ群向“同病相怜”的加盟商们了解他们的受害情况,便于开展集体维权。“建群几天后,我无意中发现QQ上也有人建立了类似的维权群。”江树说,他也加入了该群,群里共有8人,创建于2014年5月份,群成员来自全国各地的被骗加盟商。
4月8日,江树了解到一些加盟商同样是听业务员“天花乱坠”般的介绍,投资商城没有收益,对方业务员也不作回应。其中,一位投资者加盟了一家商城后,联系该公司转让时对方竟然回应说,“有人最多出价1000元转让,是否同意转让?”而该投资者此前投入的是7800元。由于加盟商们都分布全国,很多人发现上当后也没找该公司理论。“而在该公司看到的与央视战略合作、央视合作伙伴等内容经在网上查询,发现该公司在CCTV仅有一个帖子并无其他信息。”对此,江树愤慨不已。
4月9日,江树又在QQ上搜索该公司的QQ群,却发现突然多出6个同名群,而且都是4月9号由同一个建群者申请。第二天,江树又发现同名QQ群多了3个,只是不是同一个建群者。9个QQ群,除了建群者一人,没有任何人加入,而4个群的IP地址分别为福建、陕西、浙江、安徽,但建群者都是同一人。“这肯定是对方为了混淆视线,刻意让投资者们看不到该公司的真实一面,以达到继续忽悠蒙骗他人钱财的目的。”
记者“商城加盟”求证骚扰电话不绝
彻底醒悟的江树,决定求助长江信息报记者,揭开该公司的欺诈面纱,避免像他这样的创业青年重蹈覆辙。详细听完江树的陈述后,记者着手调查求证。当输入“加盟网站被骗”的关键词时,百度显示出整页整页的揭露性报道。
4月19日,记者按照江树的方法在网站上搜索并留下联系方式,当天下午就接到了3家不同网站打来的电话。接下来的几天,平均每天都会接到5-6通电话。“你好!请问是颜女士吗,我是北京某某网络公司的,您曾在我公司留言想开网店······”当记者提出质疑,称自己根本没有在其公司网站上留言为什么会有联系方式时,对方却表示网络具有开放性、是相通的,只要在一家网站留言其他商家均可以看到。“我没有任何经验,也不会弄网站,要是加盟了网站不赚钱怎么办?”面对记者的质疑,对方的回答也如出一辙:“这个您不用担心,我们都有专业的团队为您策划、推广,教您操作,您需要做的仅仅就是空出时间和有一台电脑。”
在此后的近半个月内,记者每天都会接到全国各地纷至沓来的电话,其招数都如出一辙。不堪骚扰的记者只得统一回复,称自己已找到工作,不需要再加盟网站创业了,骚扰电话这才逐渐消失。
两地媒体联动忽悠公司被查
4月20日,长江信息报记者将江树的受骗经过及凭证以文件的形式发给了楚天都市报的记者,该报经济部主任宋克顺当即安排记者进行调查。5月13日,楚天都市报记者郭文杰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以《小伙加盟武汉一公司损失万元》为题对那家公司进行了揭露。
据楚天都市报记者报道,天之蓝(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团结大道海峡创业城。4月11日,记者通过东西湖工商分局找到了该公司总经理周贷兵。周贷兵承认,该公司对外宣称与央视合作属于虚假宣传,确实有部分业务员与投资者沟通时夸大了盈利乱承诺。但针对投资者说的欺诈,他并不认可:“我们只是做一个平台,让投资人经营,做生意哪有稳赚不赔的。”
记者从武汉市工商局了解到,2014年12月,该局已发现天之蓝(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条款。
5月12日,武汉市工商局正式向该公司下达处罚决定书,开出9.8万元罚单,责令当事人停止在互联网上发布违法广告。由于该公司有多个网站存在违法广告,武汉市工商局已向省通信管理局发函,建议关停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网站。该市东西湖工商分局在接到楚天都市报记者反馈后,立即约谈了周贷兵,并表示将对该公司进行重点监督。该公司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以后市民在网上搜索这家公司时,就能看到其不诚信记录。“至于江树想全部挽回损失恐怕很难,但工商部门表示会进行协调,尽可能减少受害人的损失。”接到记者电话后,江树对记者付出的努力十分感谢。他表示,希望和他一样的创业青年在加盟网站商城时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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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济所蕴舍的巨大商机也刺激了大学生的创业热情,互联网创业将成为当今大学生创业的必然趋势。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网上创业加盟陷阱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很多创业者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创业前认为最艰难的时期是筹备创业的阶段,而公司正式运作后,便可松懈一下。而创业后,却发现公司运转后,各式各样的问题接踵而至,常常令他们不知所措,跟以前想象差别很大。事实上,在企业的成长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疑难杂症,如果不正确“诊治”,就可能“出师未捷身先死 ” 创业者一般都曾在不同程度上遇见以下4大问题,需要我们谨慎对待.
1.熟人搭伙好开饭
很多创业者在选择“合伙人”时,总喜欢在熟悉的“圈子”里找。由于彼此熟悉了解,因此在创业初期常凭感情做事,对于企业中出现的经营方向、用人问题、财务问题等也大都以忍让、和解的方式处理,而忽视了必备的契约签定和严格的约束制度。于是,随着企业的成长,这种工作关系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会逐渐显露,不仅不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有时甚至导致企业步入破产境地。
[专家支招]:避免熟人搭伙,可以从明确职权、股权等方面入手,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通过朋友合作的方式创业。
2.哪儿热闹奔哪儿
有些创业者在确定经营方向时爱盲目跟风,哪行赚钱就做哪行,总觉得这样能减少投资风险,而且少走弯路。然而,市场运作有其自然周期,当市场过于饱和时,利润空间就会缩小,“一窝蜂”热潮有时正意味着“恶性竞争”即将来临。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一旦跟错了,就会掉进投资的陷阱。因此,创业前周密的市场调查和理性的分析尤为重要。这如同股票投资一样,风险与利益共存,哪种股票适合做长线,哪种适合做短线,何时跟进,何时退出,都需要冷静对待。
[专家支招]:股市、证券、基金,已经成为泡沫下的热点,极易因为泡沫破裂带来倾家荡产式风险,所以中国教育网络家教项目创业支持总监张先生指出:个人创业者可以在确定经营方向时,将主营方向定位在风险和收益相对成正比,且风险相对较低的领域,可以适当追逐热点,但决不能孤注一掷。
3.短视老板短命店
因为中国曾经缺乏创业的环境,所以我们的企业家就像个被带进烧饼店的饿鬼,抓到什么吃什么,哪还顾得上去隔壁味道更美的饺子店尝尝。很多企业家彼此的区别就是有的被带进了烧饼店,有的被带进了饺子店,不远处全聚德的招牌却没人看见。没有长远战略规划的企业是短命的,富不过一代,更不要说三代了。
[专家支招]:创业者的目光必须远大,不能因为眼前的经济利益影响整体发展。否则,这样的创业者不能叫创业,而是小打小闹了。
4.贪大求全死得快
企业在创建以后,成长是一个必经的过程。如果过分追求成长的速度,无异于拔苗助长。其实,企业经营好比一场马拉松比赛,不是看谁现在跑得快,而是看谁能在关键时刻跑到别人前面去。在创业过程中,当企业效益逐渐凸现后,创业者不能一味地扩大营运规模,而应关注并妥善处理资金预算、市场预测,以及材料、人员相关要素的协调等管理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没做好充分准备,那么高速的增长只能带来巨大的风险。舒马赫1973年就说“小即是美”,虽然这个提法被认为太理想主义,但企业大了难免官僚、迟钝,“小”所代表的灵活与敏锐的确令许多大老板心向往之。中国这个市场没有谁能一口吃下去,饭菜可以免费,肚子可是自己的。不但可以和你所处的产业的上、下游厂商联手,适当的时候和竞争对手联手也未尝不可,只要记住自己的目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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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但是也要小心掉进创业死亡陷阱。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创业3个死亡陷阱的相关文章,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1、别人没有做,我的是蓝海。
蓝海往往意味着是细分市场,这么个细分市场往往获取用户的成本高昂。当然细分的,还有可能面对低客单价,低毛利的问题,以及高昂的用户维护成本
2、用户终身价值
用户的终身价值存在,所以允许我亏损,早晚会赚回来。的确,对于亚马逊用户终身价值是存在的,但大部分都熬不过初级阶段,就因亏损倒闭了。
3、用户体验第一位
用户体验好了,用户就会回来的。是吗?你的用户体验能够好过京东和凡客?当然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消费者非常务实,哪里有便宜就去哪了,至少说价格是核心要素之一。不否认用户体验的重要性,但是各家电商应该根据自身的实力和阶段提供恰当的服务,因为好的用户体验是要花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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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创业者如何避开法律雷区
进驻O2O 平台的商户类别不一,用户主要通过站内搜索找到最佳商户和服务,因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尤为重要。各平台对相关信息有基本审核义务,审核范围包括企业经营执照、负责人身份信息、服务质量标准等。此外,信息的外在形式也是审核工作的重要一环。比如,理应在网页特定位置上注明的信息必须按照要求清晰呈现。对O2O 平台来说,如信息审核不到位,导致用户利益受损,遭遇后者索赔以及工商部门行政处罚难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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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创业者如何避开法律雷区?
黑马说
基于O2O模式的各类生意在方便用户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创业者马虎不得。
安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锐说:三类法律风险O2O企业不能不防。究竟是哪三类风险,一同来看。
第一,平台业务违规风险。因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利用不同渠道,O2O企业更容易面临经营范围模糊、经营资质难以定性的风险。
举个例子,一家拥有稳定线下客户和合作商户资源的财产保险公司拟推出网络借贷平台,但该公司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业务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库设计与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等。并不包括网络借贷。似乎碰到麻烦了。但事实上,目前国内大多数已经从事互联网金融,尤其网络借贷的企业,官方登记的经营范围其实仅为三块,即电子商务、金融和经济咨询服务、金融信息服务,也无网络借贷一项。此中重要原因或许在于,国内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主体迄今仍未明确。
在时下中国,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为其中一类。根据国办发(2013)107
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各类影子银行均应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依法制定发布相关监督管理办法、经营管理规则和风险管理制度,严格监管超范围经营和监管套利行为。
跨渠道经营企业还存在资质限制问题。《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也就是说,该类企业要想开展业务,必须先行取得ICP证。但据笔者了解,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因政策限制,这些创业企业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即便如此,当包括O2O
类创业公司在内的企业涉及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而无ICP 许可证时,被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彻底关闭网站的风险如影随形。
第二,商户信息审核风险。进驻O2O平台的商户类别不一,用户主要通过站内搜索找到最佳商户和服务,因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尤为重要。各平台对相关信息有基本审核义务,审核范围包括企业经营执照、负责人身份信息、服务质量标准等。此外,信息的外在形式也是审核工作的重要一环。比如,理应在网页特定位置上注明的信息必须按照要求清晰呈现。对O2O平台来说,如信息审核不到位,导致用户利益受损,遭遇后者索赔以及工商部门行政处罚难以回避。
第三,用户信息收集保管风险。互联网企业非常看重用户数据,往往会积极收集,O2O平台也不例外。根据工信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平台在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时应取得用户同意,并明确告知后者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以及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
在实际案例中,如用户在网购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出现信息被泄露的情况,法院很可能会套用《合同法》及《网络信息安全法》认定该平台未履行相关义务,进而要求平台运营商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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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推荐一些关于2016年十大创业陷阱的分析探讨。供大家阅读参考,以下是正文。
关键词:渠道为王之伤
又一个大公司遇到转型的教训。截止今年3月31日,波司登关店5053家,其中自营零售点减少1296家、第三方经销商经营的零售网点减少3757家。
作为中国羽绒服第一品牌,波司登正在遭遇业绩急剧下滑的尴尬。2012年集团销售额93亿元,13年是82亿,2014年直降至62.93亿,年均下降率超过12%。另外2013至2015年波司登共计关闭线下门店8000余家,让人无不感叹,波司登这只巨鸭老矣。
失败原因:从08年始,日韩时尚风靡全亚洲,冬装消费风向陡变。而波司登生产线上流出的依然是陈旧的款式,产品老化严重。
为应对市场环境的改变,波司登陆续在全国开办3500多家生产厂,打造了近100多个羽绒品牌,急速的粗放扩张,并未改变市场现状,随之而来的是市场严重饱和,消费不足,最终导致内地羽绒服行业性积压。
与此同时,恶性循环,为清库存,波司登铤而走险,减少直营,鼓励加盟。店铺从8300多家,猛增到13000多家。但店面多不代表出货快,加盟商为清库存恶性竞争,促销、打折此起彼伏,市场环境极速恶化。最终在市场饱和、成本上涨、电商持续性冲击等诸多因素的共同掣肘下,盲目扩张的波司登举步维艰。
一个启示:传统企业那种渠道为王的红利时代已经结束,现在是过剩时代,用户不缺产品,缺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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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九大创业趋势是什么?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相关资料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虽然体育服饰与用具已经造就了李宁,丁世宗,丁水波与徐景南等富豪,但中国体育产业与体育产业强国相比,还有一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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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作为一种现代商业模式,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很多人都做起了特许加盟的发财创富梦。这让一些 心怀鬼胎 的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利用加盟投资者的一夜暴富心理,设下种种加盟圈钱的陷阱,那么创业者如何走出加盟陷阱?
当前,利用特许经营骗取加盟费的欺诈现象越来越多,加盟欺诈给加盟商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欺诈者通常玩弄的手法是:
1、把自己说成是国际连锁集团、拥有国际知名品牌,有多年的成功经验,而且特许加盟的“门槛”非常低,通常打着“低加盟费,高收益”的旗号,有的甚至宣称免加盟费,但首次购货需要达到一定数额等进行圈钱。实际上,这些所谓的“国际性公司”都是在国内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商标,有的甚至连注册商标都没有。
2、大量地利用互联网络,平面杂志,地方小报进行不实的宣传,并且捏造虚假的获利数据。
3、设立几个现场观摩点,布置的相当不错,这类观摩点,通常是这些“特许人”用自己的钱,自己的人借用他人名义设立的所谓加盟店的样板,并且有安排的“职业顾客”以蒙蔽加盟者;有的根本就没有直营店,而是租赁一些场地设置一个展厅,把自己比较好的一些加工定做来的产品放到展厅,然后对前来洽商的加盟商谎称这些只是一部分商品,今后还会有如何如何多,如何如何好的产品源源不断向加盟商供应,一但加盟商真的签订了加盟合同,交纳了加盟费便会发现情况并不是像他们说的那样。
3、频繁出现在各大特许经营加盟展览会上或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利用加盟者希望借用别人成熟的模式,“小投资也能赚大钱”的心态,在你还没有考虑周到的情况下骗取加盟者交纳定金。当你交付定金之后,在与其签订合同时,仔细的人会发觉条款对加盟者相当不利,但这时加盟者由于已付定金难以收回,加上希望成功的心理趋势,大多数加盟者会继续交付加盟费、代理费,很少有人中断并要求退款的,一步步踏入对方制造的陷阱。
4、当特许人收到加盟/代理人的钱后,特许人会在开店之前一股脑给加盟商一些赠品和经营指导文件,包括特许人的统一视觉形象设计,统一的宣传材料,有的特许人还赠送一批赠品,这样一来就给加盟商特许人经营正规的感觉,但这些都是表面工作,一旦这些表面工作做完之后,他们对加盟者就不闻不问,连一个电话都没有。加盟者最终的结果是:投入装修、物料、人工等后血本无归,关门。而这些“特许人”的最终结果是:获取加盟代理费,堂而皇之地在同一地区再招商加盟代理人,重复获利。
5、特许人在广告宣传中承诺100%退换货,但在特许合同中却附加各种退换货的限制条件,并在合同中写明加盟商多长时间不进货,合同自动解除。一旦加盟商达到未进货的期限,特许人便终止供货,然后在在同一地区再招商加盟代理人,重复获利。
加盟被骗,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加盟者通过上述描述的种种迹象,感觉自己有上当受骗的危险时,必须马上想办法核实特许人的以下信息:特许人工商注册情况;特许经营项目的商标注册情况;特许人广告宣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哪些不符等。按照商务部《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特许人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前是负有信息披露的义务的。所以,加盟者有权利要求特许人提供上述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关情况。
加盟者收集到相关信息后还不能确定是否上当受骗的话,可以找特许经营方面的专业律师咨询。
加盟者确信自己已经掉入加盟陷阱的,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设法走出陷阱:
第一步,收集证据。尽量多的收集特许人欺诈加盟者的证据,包括宣传资料,加盟合同,进货凭证,加盟费、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盟合同,特许人工商注册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
第二步,协商退款、退货。同特许人协商解除加盟合同,要求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并退回货款,退货。
第三步,向法院起诉撤销加盟合同。司法实践中,因加盟欺诈而主张撤销加盟合同的,通常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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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成功有9大信念,哦,不对,是信条,到底有那9条,小编一一解开迷雾。。。
你在网络设计领域有10年的经验。哦。我不在乎你做你现在的工作多久了。工作年限不代表任何东西:你也可能是世界上有十年工作经验的程序员中最差劲的一个。
我在意的是你做了什么:你创造了几个网站,装了几个后端系统,开发了多少针对顾客的应用,它们都是什么类型的……你做成了哪些事儿,这才是最重要的。
成功人士不需要使用诸如“富有激情的”、“创新的”、“奋发图强的”这类词来描述自己,他们能以谦虚的方式描述他们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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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对“融资”并不陌生,譬如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等,但这些通常不会发生所有权转移问题,可归为传统租赁。融资租赁则是现代租赁业代表,本质上属于一种与银行信贷、保险并列的金融手段。下面小编给大家讲一下创业融资有什么陷阱?
近来,街上的一些广告栏、公交站点甚至一些媒体的分类信息广告里,均出现了“快办无抵押贷款”的广告,上面一般没有标明公司名称,只留有电话号码。
笔者先来到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门后,一位刘小姐接待了笔者。笔者称急需2万元周转,刘小姐开始为记者寻找解决方案。
她提供了两种方式可以拿到这笔钱。一种是办理各家银行的贷记卡,不用存钱就可透支,但需要在56天内还清,否则银行就会按万分之五计息。办这种卡,他们公司收费1000元,在交卡时结清。(据记者了解,大多数银行办理贷记卡的费用是普卡80元/年、金卡160元/年。只要符合条件者均可办卡,无需任何关系。)
当笔者表示56天之内无法还钱时,刘小姐又提供了另一种套钱方式,即申请小额信用贷款。
她坦率地说:各家银行都没有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他们发放的是大宗消费品贷款。这种贷款要求贷款人必须是在商场买东西,而且钱也只能打到商场的账户上,不会给你现金,但他们有办法把钱套现。当然,贷款人必须按他们的方法应付银行的家访。
刘小姐接着说,办这种贷款必须每月按8.31%的利息等额还款,拿到款时要交10%的手续费。以2万元计算,利息和手续费竟要3662元。
而事实上现在很多银行都有小额贷款业务,而且手续费也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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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是公司挑选职工的一种重要方法。面试是一种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对考生的面对面交谈与观察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测评考生的知识、能力、经验等有关素质的考试活动。
今天读文网小编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如何避开面试陷阱?;具体内容如下,希望你能够帮助到大家!
“真对不起,我们不能录用你!”
分析:面试过程往往是应聘者与主考官之间斗智斗勇的过程。一些主考官可能会问一些极为刁钻或是让人感到非常尴尬的问题,以检验应聘者的心理承受能力。有时他们甚至会用一个明显不友好的发问,或是用怀疑、尖锐、单刀直入的眼神,使应聘者心理防线完全崩溃。如果这个时候你被激怒,或者完全失去了信心,那你可就中了圈套了。
对策:面对主考官的咄咄逼人,当你黔驴技穷的时候,别忘了应战绝招:微笑着面对挑战。
延伸阅读
不容忽视的面试技巧
亲友团:“不带为妙”原则
在应聘面试时,“亲友团”还是不带为妙。千万不要以“情侣档”或父母陪同的方式去求职,这样会让考官认为你依赖性太强、独立性太差,继而对你的能力产生怀疑。
微笑:“始终如一”原则
微笑应贯穿应聘全过程。应聘者进了公司,从跟前台打交道开始,就不妨以笑脸示人。见到面试官之后,不管对方是何种表情,都要微笑着与其握手、作自我介绍。在面试过程中,也要始终注意,不要让面部表情过于僵硬,要适时保持微笑。
自我介绍:“2分钟秀自我”原则
有一位公共关系学教授说过这样一句话,就是“每个人都要向孔雀学习,2分钟就让整个世界记住自己的美”。自我介绍也是一样,只要在短时间内让考官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就已经足矣,千万别干“画蛇添足”的蠢事。
倾听:“聚精会神”原则
面试时,应聘者的目光应正视对方,在考官讲话的过程中适时点头示意。因为这既是对对方的尊重,也可让对方感到你很有风度,诚恳、大气、不怯场。当面试官介绍公司和职位情况时,更要适时给予反馈,表明你很重视他所说的内容,并且记在心里了。
应答:“思考5秒钟”原则
当面试官问及一个重要问题,尤其是有关工作业绩方面的。在回答之前,应适当停顿5秒钟,留出一段思考的时间。这样做,除了可以组织一下要表达的内容,重要的是告诉对方你正在认真回忆过去的经历,并可以给对方留下真实性的感觉。
语言:“讲普通话”原则
可以说,普通话是求职时的语言通行证;不会讲普通话,就不能顺畅地与人交流,也就谈不上取得考官的信任与好感了。所以,如果您仍然乡音未改的话,赶快下功夫学普通话吧,否则,求职可能会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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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快是第一要素,最早进入、最早推出很重要。所谓的产品还不够完美、还需要打磨都会阻碍创业成功。没有防守的公司很难存活,在大公司竞争中,很多看似无用的产品其实很有用,就是为了防守。下面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创业注意提防四个陷阱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场关于“互联网+格局下的创业”交流会在东湖高新集团大楼举行。湖北省内数十位创业者齐聚江城,与来自腾讯、优酷等平台的优秀产品经理,围绕互联网+格局下创业机会、运营模式等深入分享交流。“在互联网+时代,创业有很多机会,但与此同时也存在许多陷阱。”优酷产品总监、前腾讯会员功能产品中心负责人刘显铭结合自己十多年的行业经历,对于时代热点和创业方向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并且提醒创业者在创业阶段要提防四个陷阱。
“互联网+创业”提防四个陷阱
首先是起步陷阱。他认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快是第一要素,最早进入、最早推出很重要。所谓的产品还不够完美、还需要打磨都会阻碍创业成功。
其次是节奏陷阱。产品都具有新创、拉新、活跃、营收、留存、回流六个生命周期,每一个创业者都要清楚自己所处的阶段、明确当前目标。
第三是选题陷阱。成功的产品起初都是为了满足某类人群的特定需求,而后才渐渐发展壮大。互联网时代只剩下局部战争,刘显铭警告创业者,别用小团队游大红海,不要享受平台,要做垂直领域的东西。
第四是壁垒陷阱。没有防守的公司很难存活,在大公司竞争中,很多看似无用的产品其实很有用,就是为了防守。他举例,腾讯微博或许使用的人群并不是特别多,但却让新浪微博如鲠在喉,这已经是它的成功。
杨学山:创业互联网+ 避免盲从
发达经济体崛起之路告诉我们,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内,不可能所有经济体都成为发达者,总有先行发达者和后来追赶者之分。面对“中等收入陷阱”、“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经济现象,创新似乎成为众人永恒追捧的主题,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竭的动力资源,也成为中小企业解决各种棘手问题的抓手。。
《经济》:创新是永恒的主题,是解决各种棘手问题的抓手。从宏观经济上看,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在下降,为避免我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应该如何发挥创新的作用?
杨学山: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居民收入也不断提高,中国已从一个人均不足300美元的低收入国家发展成为中等收入水平的国家。在取得如此成就的同时,中国也面临着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持续发展,任何国家和社会平均收入水平都必然要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的“中等收入阶段”,它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表现出来的正常状态。因此问题不是会不会碰上中等收入陷阱,而是如何不掉进中等收入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的本质是全员劳动生产率和成本上升速度之间的竞赛,也是劳动者收入增长与内需拉动经济力度的竞赛。如果劳动生产率的提升速度超过产业成本的提升速度,表明已经平安度过中等收入陷阱,反之则陷入了这个陷阱。目前我国的企业普遍面临以劳动力成本上升为重点的成本上升,这是发展的必然结果。劳动者收入增长既是发展的目标,也是发展的成果,更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在这一方面,防止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举措是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防止收入差距不合理扩大。收入差距过大,将会导致增长的收入变成有效需求的比例减少,拉动经济增长的力度相应减少。在中等收入水平下,缺乏内需拉动力度,必然增加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难度。
全员劳动生产率上升,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基本要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创新是提升劳动生产率的主要途径。
从产业转型升级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形成全世界规模最大、门类最全的制造业,但由于基础差、市场成熟度低等各种原因,制造业大而不强是客观现实,这给产业转型升级带来巨大的压力和动力。从经济发展理论看,中国经济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转变这个过程里,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技术进步和创新。
很多人认为我国在技术创新方面进展不快,与发达国家比差距仍然很大,与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比,发挥的作用不显著。但根据近几年的调查了解,在各个传统产业及基于互联网发展的产业中,中国的创新能力在快速提升,几乎每年都有较大的进步,可以显著观察到我国许多行业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缩小。从整体看,产业发展与发达国家确实还有一定的差距,“中国制造2025”的第三步目标是到建国100周年达到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因此在很长一个阶段内,对中国来说主要任务是赶超。赶超有4种组合,一个是技术强度的强、弱,一个是控制强度的强、弱。这4种组合赶超的难易程度各异。但认真分析我国的比较优势,有产业规模大、产业链长、产业工人数量多及质量好、工程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的数量最多及水平不断提升,这使得我国有可能在各个领域及4种组合取得全面持续的突破。我国的创新活力已经被有效地激发起来,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已经进入世界先进水平,就是最有说服力的实证。
《经济》: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像百度、腾讯、小米等,它的创新力量都来自互联网,您认为中小企业在此背景下应该如何把握机遇,同时又能避免盲目跟风?
杨学山:对于“互联网+”的理解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广义的,是将互联网作为整个信息技术和工业技术融合发展带来变化的代名词;另一种是狭义的,指基于具体形态的互联网、物联网之上的创新发展。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我赞成用狭义的概念去理解“互联网+”。狭义的“互联网+”有3个本质含义,第一是连接,互联网、物联网把世界万事万物连接在一起,成为谁都可以利用的社会基础设施,这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是一个极为有利的条件。实践证明,在互联网上发展,关键是商业模式创新,与原来企业规模的大小无关。没有互联网,大企业有能力自己建立具有一定覆盖范围的信息系统,中小企业没有这个能力,处于绝对弱势。第二是信息,互联网上拥有极为丰富的信息,发布信息又十分方便廉价,也与企业规模的大小无关。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或互联网还没有普及的时代,大企业在获取及发布信息方面较中小企业有很大的优势。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不论是获取信息还是发布信息,原有的渠道很难达到互联网具有的规模、深度和广度,大企业的这种信息优势被减弱了。第三是平台,不论是传统制造业还是服务业,乃至新兴的互联网企业,都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一个包括销售、采购、管理等的工作平台,甚至可以利用互联网企业提供的服务,把起点再一次拉齐。这3个特征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缩小了原来与大企业的天然差距。这是一个中小企业不能放过的机会,但也不能盲目,不能忽视相对于大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创业发展的弱势,主要是体现在人才、认识、资本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在面对众多互联网企业崛起奇迹时,一定不要盲目模仿。许多企业面对经济发展转型、“互联网+”风起云涌的趋势,有些着急,有些焦虑,看到有成功的典型例子、成功模式就会去盲目模仿,但这种心态可能是失败的导火索。审视一家企业转型或借互联网大潮的成功,一定要从本质上找准原因,要结合自己的位置和比较优势,走符合自己的道路,将互联网的“连接、信息、平台”3个因素与本企业设计、制造、营销、供应链、客户服务等连接起来,加快创新、开拓市场、降低成本、转型升级。
《经济》:互联网企业数量庞大,但除了几家较大企业外,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存活时间都比较短,更迭较为频繁,在您看来,这种现象正常吗?
杨学山:相对于大企业,小微企业的出生、死亡速度较快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据观察,传统小微企业的存活时长与之前相较,这几年并没有发生明显的不同。虽然一些报告指出每年有大量的小微企业死亡,但每年也有很多新的企业成立,因此面对这样的现象不要恐惧,也不要觉得稀奇。互联网企业由于创业门槛较低,没有太多创业资本、设备等条件要求,风险投资又比较看好,在成功例子的激励下,投身到互联网行业创新创业的人数比较多,这可能会导致失败比例较高。按照一般的规律,一个行业一个领域,尤其是到了细分市场的时候,能成功的其实仅仅几家。如果有5家企业成功,50人创业,那么成功率是10%;如果创业人数变成500人,那么成功率仅为1%,可见这是一个相对数。
从整体上看,各个通用综合市场、各个细分市场都有成功的案例,并且不少这样的成功还是世界领先的,这是宏观面。但在微观上,因为参与者比较多,失败的比例就会增加,这也是正常现象。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创业者一定要明确目标,做足功课,谨慎创业,提高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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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只有2%-3%,而创业企业的失败率高达70%以上,在创业领域中,百元创业、0折供货、300%的利润空间、坐在家里年赚百万……这类噱头屡见不鲜,谨防创业陷阱,专家告诫,第一技术不成熟的项目无保障,第二高额回报的项目不可信,第三投资太小的项目是骗局。
黑榜项目:药品种植、纳米隐形笔、音乐哨、文化月饼
打着高科技的幌子,卖着白菜式的商品,正是形容目前无技术含量的创业项目。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骗取设备费、技术培训费、资料费等。日前,有人宣称,冬虫夏草的种植,无论土质,南北适宜,人人可做。据悉,此方面最权威的科学家仍在实验阶段,技术还不成熟,目前成功的仅北虫草(一种类似冬虫夏草的东西)一种,别说大面积推广了。而类似于纳米隐形笔、音乐哨糖和文化月饼这一类,都是采用最原始的工艺,却被镀上了科技的外衣。
专家指出:现在人力成本、原材料成本都是居高不下,核算到正规产品上,成本并不低。不可能出现超低投资额的项目。好的创业项目必将是一个双向考察,并走向共赢。不设门槛,投资太小的项目不会成为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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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位置的陌生人邂逅式社交APP正在试图终结人们的孤独之困。
尽管在微信、WhatsApp等即时社交应用一统天下的情况下,社交网络的创业空间似乎已经所剩无几,但聪明的创业者们还是善于从多样的社交需求出发,开发出更加细分的社交工具。这种基于位置的陌生人邂逅式APP就是尝试之一。
基于位置、陌生人、约会是此类社交APP的关键词,让用户能够马上进行线下的实际约会是它们区别于微信和陌陌的主要特点。
多数人圈子太小,而认识陌生人的途径有限,这样的社交需求痛点是此类APP诞生的缘由。当下都市青年大多面临着如上社交困境,有这样一批潜在目标受众,邂逅式社交的市场不可谓不大。
从邂逅式社交APP本身而言,与多数应用相比,其盈利前景更为明晰。一方面,现有的社交类APP已经探索出了相对清晰的盈利模式:会员收费,售卖游戏和表情,另一方面,邂逅式APP可以为线下电影院、KTV等带去客流,因此其能够与线下进行合作,获得收益。
但是,有清晰的盈利模式并非邂逅式APP得以存活的关键问题,对当下的邂逅式APP而言,如何获得更多用户,营造一个良性互动的生态才是重中之重。
从目前来看,邂逅式应用普遍面临用户不足、人气不够的问题。本意是为解决用户圈子太小、朋友太少的社交需求痛点,但由于用户量所限,邂逅式APP并不能提供更为丰富的选择,核心功能受到用户体量制约。在体验并不完美的情况下,如何留住用户、吸引更多用户,破除用户体量影响使用体验的恶性循环,是摆在邂逅式APP面前的一道难题。
这种难题同样出现在邂逅式社交鼻祖Color上。同样基于地理位置的社交APP Color主打图片分享,用户可以看见一定范围内其他Color用户分享的图片,这一设计曾得到红杉资本“改变世界”的评价,但正式上线后差强人意的体验最终导致Color关门大吉。
但是探探的开发者对邂逅式APP表现出信心,这种信心来源于用户数的增长情况:尽管探探目前只有10万用户,但这10万用户都是在7月份以后,在没有任何推广的情况下自主增长起来的。探探认为,用户的需求真实存在,而探探对注册者资料的严格审核又保证了用户的质量,维系了探探的良性运营。
显而易见的是,足够多用户是邂逅式社交能否存活的关键,如果在发展初期能够跳出用户体量制约体验的陷阱,邂逅式社交或将迎来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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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非常看重用户数据,往往会积极收集,O2O 平台也不例外。根据工信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平台在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时应取得用户同意,并明确告知后者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以及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 在实际案例中,如用户在网购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出现信息被泄露的情况,法院很可能会套用《合同法》及《网络信息安全法》认定该平台未履行相关义务,进而要求平台运营商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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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全职或打工,初次求职的新人对薪水常有高于实际上的需求。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即以夸张、离谱的高薪为饵,如“欢迎社会新人,薪水3000元起……”等,诱使求职者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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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说
基于O2O模式的各类生意在方便用户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创业者马虎不得。
安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锐说:三类法律风险O2O企业不能不防。究竟是哪三类风险,一同来看。
第一,平台业务违规风险。因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利用不同渠道,O2O企业更容易面临经营范围模糊、经营资质难以定性的风险。
举个例子,一家拥有稳定线下客户和合作商户资源的财产保险公司拟推出网络借贷平台,但该公司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业务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库设计与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等。并不包括网络借贷。似乎碰到麻烦了。但事实上,目前国内大多数已经从事互联网金融,尤其网络借贷的企业,官方登记的经营范围其实仅为三块,即电子商务、金融和经济咨询服务、金融信息服务,也无网络借贷一项。此中重要原因或许在于,国内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主体迄今仍未明确。
在时下中国,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为其中一类。根据国办发(2013)107
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各类影子银行均应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依法制定发布相关监督管理办法、经营管理规则和风险管理制度,严格监管超范围经营和监管套利行为。
跨渠道经营企业还存在资质限制问题。《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也就是说,该类企业要想开展业务,必须先行取得ICP证。但据笔者了解,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因政策限制,这些创业企业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即便如此,当包括O2O
类创业公司在内的企业涉及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而无ICP 许可证时,被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彻底关闭网站的风险如影随形。
第二,商户信息审核风险。进驻O2O平台的商户类别不一,用户主要通过站内搜索找到最佳商户和服务,因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尤为重要。各平台对相关信息有基本审核义务,审核范围包括企业经营执照、负责人身份信息、服务质量标准等。此外,信息的外在形式也是审核工作的重要一环。比如,理应在网页特定位置上注明的信息必须按照要求清晰呈现。对O2O平台来说,如信息审核不到位,导致用户利益受损,遭遇后者索赔以及工商部门行政处罚难以回避。
第三,用户信息收集保管风险。互联网企业非常看重用户数据,往往会积极收集,O2O平台也不例外。根据工信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平台在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时应取得用户同意,并明确告知后者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以及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
在实际案例中,如用户在网购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出现信息被泄露的情况,法院很可能会套用《合同法》及《网络信息安全法》认定该平台未履行相关义务,进而要求平台运营商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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