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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改革政策方案最新消息
摘要: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强调,坚持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 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会议指出,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把激发市场活力同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对应该放给企业的权力要松开手、放到位,做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决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会议强调,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国家级口岸、边境城市、边境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重点地区是我国深化同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着眼于实现稳边安边兴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周边安宁的需要,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提高旅游开放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沿边重点地区对边境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要以改革创新助推沿边开放,允许沿边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跨境经济合作新模式、促进沿边地区发展新机制、实现兴边富民新途径。
会议指出,要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要统筹兼顾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协调好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的关系。要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
会议强调,要按照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完善体制、优化环境的原则,拓宽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领域,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要完善引资方式,规范决策程序,防止暗箱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
会议指出,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救济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执业权利,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要加强律师执业管理,明晰律师执业行为边界,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要注重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市(地)级以下法院、检察院。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
会议指出,要实行更加积极有效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政策,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优化申请条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资格待遇,加强日常管理,形成更为科学合理、开放务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服务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要牢牢抓住体制改革这个核心,坚持内外统筹、破立结合,坚决破除一切阻碍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有利于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制度安排。要从制度和规则层面进行改革,推进包括放宽市场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等在内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协同推进东中西部对外开放,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
会议指出,利用外资是我们的长期方针,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要把利用外资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扩大对外开放要同实施“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紧密衔接起来,同国内改革发展衔接起来。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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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试点给予法官检察官特殊政策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会议指出,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把激发市场活力同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对应该放给企业的权力要松开手、放到位,做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决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会议强调,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国家级口岸、边境城市、边境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重点地区是我国深化同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着眼于实现稳边安边兴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周边安宁的需要,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提高旅游开放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沿边重点地区对边境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要以改革创新助推沿边开放,允许沿边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跨境经济合作新模式、促进沿边地区发展新机制、实现兴边富民新途径。
会议指出,要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要统筹兼顾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协调好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的关系。要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
会议强调,要按照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完善体制、优化环境的原则,拓宽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领域,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要完善引资方式,规范决策程序,防止暗箱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
会议指出,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救济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执业权利,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要加强律师执业管理,明晰律师执业行为边界,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要注重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市(地)级以下法院、检察院。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
会议指出,要实行更加积极有效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政策,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优化申请条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资格待遇,加强日常管理,形成更为科学合理、开放务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服务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要牢牢抓住体制改革这个核心,坚持内外统筹、破立结合,坚决破除一切阻碍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有利于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制度安排。要从制度和规则层面进行改革,推进包括放宽市场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等在内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协同推进东中西部对外开放,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
会议指出,利用外资是我们的长期方针,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要把利用外资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扩大对外开放要同实施“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紧密衔接起来,同国内改革发展衔接起来。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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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3日,全军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决定,中央军委向全军和武警部队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2009年底前将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方案》改革内容包括增加高技术专业士官编制、调整士官军衔制度、改进士官选拔办法、完善士官培训和管理体系等7个方面。与《方案》相配套,还修订和制定了《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官管理规定》、《全军士官培训总体规划》等相关法规。
今天读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政策相关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广大士官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一线,面临的实际困难较多。这次改革提高了士官的工资待遇,对于维护好、实现好广大士官的实际需求,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调整士官基本工资。保持初级士官工资起点标准不变,将高级士官最高工资标准由现行比照副团职军官调整为比照正团职军官确定,其他各级士官工资标准在此区间按一定比例确定,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
二是调整士官津贴补贴。保持现行初级士官津贴补贴标准与军官的比例关系,将一级军士长的津贴补贴标准按照正团职军官标准确定,其他各级士官津贴补贴标准依照军衔等级在此区间按一定比例确定。
三是建立士官技能等级津贴。参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的做法,适时增设士官技能等级津贴。鉴于目前士官技能等级鉴定尚未全面展开,建立此项津贴的条件还不具备。一旦时机成熟,总部将及时出台相关政策。
这样调整后,一方面适当增加中高级士官工资收入,使士官与同资历军官的工资待遇保持了合理的分配关系,较好地体现了责任轻重、技能高低和贡献大小,对吸引和保留士官人才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士官技能等级津贴,使士官工资待遇随着技能等级的提高而增长,对于激励广大士官刻苦钻研本职,提高自身素质,将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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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9月15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会议指出,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把激发市场活力同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对应该放给企业的权力要松开手、放到位,做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决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会议强调,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国家级口岸、边境城市、边境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重点地区是我国深化同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着眼于实现稳边安边兴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周边安宁的需要,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提高旅游开放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沿边重点地区对边境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要以改革创新助推沿边开放,允许沿边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跨境经济合作新模式、促进沿边地区发展新机制、实现兴边富民新途径。
会议指出,要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要统筹兼顾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协调好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的关系。要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
会议强调,要按照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完善体制、优化环境的原则,拓宽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领域,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要完善引资方式,规范决策程序,防止暗箱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
会议指出,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救济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执业权利,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要加强律师执业管理,明晰律师执业行为边界,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要注重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市(地)级以下法院、检察院。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
会议指出,要实行更加积极有效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政策,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优化申请条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资格待遇,加强日常管理,形成更为科学合理、开放务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服务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要牢牢抓住体制改革这个核心,坚持内外统筹、破立结合,坚决破除一切阻碍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有利于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制度安排。要从制度和规则层面进行改革,推进包括放宽市场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等在内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协同推进东中西部对外开放,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
会议指出,利用外资是我们的长期方针,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要把利用外资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扩大对外开放要同实施“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紧密衔接起来,同国内改革发展衔接起来。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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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和军队建设发展新形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士官改革新政策介绍,欢迎参考。
《方案》颁发全军部队贯彻执行。这是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士官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士官人才队伍,加强我军核心军事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行士官制度是加强军队质量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1978年,遵照邓小平同志要搞“辈子兵”的思想,首次建立了我军的士官制度。1999年,按照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全军进行了以实行分期服役为核心内容的士官制度改革,为士官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逐步形成了具有我军特色的士官制度体系。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军士官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素质不断增强,人才结构持续优化,广大士官已成为部队战备训练、教育管理的基本骨干,操作和维护武器装备的一线人才,完成各项任务的中坚力量,无论是在推进军事斗争准备的实践中,还是在完成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国际维和等多样化军事任务中,都发挥了重要的骨干作用。随着我军职能任务的拓展和军队改革的深化,士官队伍建设还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是胡锦涛同志和中央军委着眼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
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新型军事人才,是提高我军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的基本保证。士官队伍作为我军人才建设“五支队伍”之一,必须积极适应我军力量结构不断调整和武器装备快速发展的需要,通过进一步调整政策、完善机制,使我军士官制度更好地吸引人才、集聚人才和保留人才,为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同时,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也是适应国家和军队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深刻的变革之中。按照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改革逐步深入,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正在加紧推进。适应国家和军队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调整改革军队政策制度,已经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士官制度作为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失时机地加以调整完善,才能更好地适应国家和军队改革发展需要,保持强大的生机与活力,激励广大士官爱军精武、建功立业。
各级要充分认清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加大改革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官兵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服从改革。要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科学筹划安排,周密组织实施,严格政策纪律,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士官队伍建设的特点规律,切实把士官队伍建设摆到人才强军的战略位置,下大力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技能精湛、作风顽强、纪律严明、骨干作用突出的士官队伍,为推进我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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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强调,坚持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 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中共中央、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9月15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会议指出,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把激发市场活力同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对应该放给企业的权力要松开手、放到位,做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决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会议强调,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国家级口岸、边境城市、边境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重点地区是我国深化同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着眼于实现稳边安边兴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周边安宁的需要,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提高旅游开放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沿边重点地区对边境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要以改革创新助推沿边开放,允许沿边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跨境经济合作新模式、促进沿边地区发展新机制、实现兴边富民新途径。
会议指出,要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要统筹兼顾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协调好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的关系。要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
会议强调,要按照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完善体制、优化环境的原则,拓宽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领域,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要完善引资方式,规范决策程序,防止暗箱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
会议指出,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救济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执业权利,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要加强律师执业管理,明晰律师执业行为边界,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要注重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市(地)级以下法院、检察院。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
会议指出,要实行更加积极有效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政策,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优化申请条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资格待遇,加强日常管理,形成更为科学合理、开放务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服务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要牢牢抓住体制改革这个核心,坚持内外统筹、破立结合,坚决破除一切阻碍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有利于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制度安排。要从制度和规则层面进行改革,推进包括放宽市场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等在内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协同推进东中西部对外开放,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
会议指出,利用外资是我们的长期方针,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要把利用外资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扩大对外开放要同实施“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紧密衔接起来,同国内改革发展衔接起来。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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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意见》由公安部、交通部共同制定,意在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将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并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最新制度改革:驾考改革政策相关解读。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政府部门坚决退出培训市场
刘钊介绍,认真研究近年来的一些腐败案件,问题主要发生在报考约考、名额分配、考试评判等重点环节,问题症结在于制度机制不落实、权力寻租有空间、监督制约不到位。严格考试、严明纪律,是把牢关口、保障交通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从严治警、保证廉洁规范的必然要求。这是此次驾考改革的重中之重。
他指出,严格执行与驾校脱钩规定,政府部门坚决退出培训市场,解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实行自主报考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斩断车管所与驾校的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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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能不能做创业呢?现在的在校大学生做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劳动保障部门就把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可以办理失业登记的人群中。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凭失业证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免费就业服务。但实际去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并不多,除了因为不了解政策之外,面子问题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还没就业呢,就去办失业登记,听着好像跟下岗工人一样。”在此前的采访中,就曾有毕业生表示,碍于面子不愿办理失业登记。而《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从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是指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本市对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
而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成人高校在校生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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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学毕业生们现在做创业有什么政策吗?创业有哪些政策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西安大学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用三年时间,建成50个初具规模、多层次、多类别的创业孵化基地;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我市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近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五大举措,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
强化政府责任 优先安排就业岗位多的项目
《意见》指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状况,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创业相关资金。
积极有效防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给予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健全协调考核机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工作调度,落实目标责任。市政府每年度对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以创业带动扩大就业 鼓励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准入环境。允许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多址”。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审批等方式。
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多种增值服务。积极拓展小微企业与丝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交往。鼓励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加强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按照“市场主体建设+市场运营+政府支持+创业者”的市场化创业孵化模式,推动建设不同层级的创新创业载体。用三年时间,建成50个初具规模、多层次、多类别的创业孵化基地(其中大学生创业园10家);累计新增创业空间300万平方米,发展不少于20个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
组织实施创业实训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成100家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实训基地接收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实训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训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加大对创业投融资的服务力度。支持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营造大众创业良好环境。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鼓励各类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活动,财政按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市级每年评选20名“创业明星”,并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补贴
我市将全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我市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组建“西安大学生就业创业联盟”,通过整合政府、高校、企业等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提供信息发布、岗位对接、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员工培训、人才合作培养、法律援助、人事代理等全方位服务,搭建各方资源对接平台。
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在我市稳定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在我市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可享受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为有创业意愿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规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和创业贷款,为其创办的企业按规定提供用工招聘和岗前培训。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改革创新职业和创业培训 鼓励高校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
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普通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身特色,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点,提升其培养高层次人才能力。
创新职业创业培训发展模式。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项目,把创业创新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市属普通高校,要将创业创新教育作为在校学生必修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
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针对享受政府补贴对象开展短期职业培训。将大学生村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纳入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允许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创新机制和手段 消除就业制度障碍和歧视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其招聘信息要在公共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开。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加快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推行就业社保“一卡通”,方便群众。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创业的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推行农民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按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并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放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认定条件,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对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的,一次性发放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每人2000元创业补贴。对主动吸纳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给予1000元的标准发放安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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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做创业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可以享受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在校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劳动保障部门就把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可以办理失业登记的人群中。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凭失业证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免费就业服务。但实际去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并不多,除了因为不了解政策之外,面子问题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还没就业呢,就去办失业登记,听着好像跟下岗工人一样。”在此前的采访中,就曾有毕业生表示,碍于面子不愿办理失业登记。而《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从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是指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本市对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
而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成人高校在校生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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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现在有很多开始做创业的大学生,如今这些大学生能享受到哪些创业的政策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天津大学生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为了让大学生在自主创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天津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限延展为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
天津最新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规定,对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大学生,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对参加培训后半年内成功创业的,按照成功创业人数再给予创业培训机构1000元/人的补贴。
同时,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再扶持。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大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给予每月1800元、最长24个月的房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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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生创业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了,今年沈阳大学生创业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沈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最高可获10万贷款
在沈阳市创业的、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一般情况下,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5万-8万,从事高新科技领域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10万元。
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取得工商执照后,每人可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实需要延长的,可以展期2年。在贷款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予贴息。
贷款人需向户口所在地社区申报,提交相关材料,由社区进行初审,核实材料,街道出具推荐证明,报所在地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随后由区级人社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同时对申请微利项目性质和财政贴息比例进行审核。区级担保机构对申请人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后,由经办银行对项目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接受贷款申请。评审通过后,贷款人可在经办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经办银行将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款项划入账户。
办创业孵化基地最高可获80万补贴
为鼓励社会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沈阳市出台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市财政给予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用于创业孵化基地为孵化对象减免场地租金、水电、煤气、采暖等基地运行费用。
按照基地面积标准给予不同标准的专项资金补贴。基地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80万元/年的补贴;3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40万元/年的补贴;1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0万元/年的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对该补贴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专项审计。
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入孵企业按照《入住创业孵化基地协议》规定,脱离创业孵化基地后成功运营半年以上且存活率达到脱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总数50%以上,每户直接带动3人、4-7人和7人以上,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市财政分别按照1万元/户、1.5万元/户和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该基地一次性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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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沈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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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稳定扩大就业和加快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实列”,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今年,市国税局把贯彻落实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为释放政策红利、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全面兑现国家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使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全市169户小微企业享受到所得税优惠政策。
市国税局通过“一对一”指导,使企业会计对所得税汇算清缴、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有了掌握,也使纳税人对于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等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政策变化和涉税工作动向深入了解,同时也大大地提高了纳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质量。针对辖区的管户,市国税局在工作中抓住不同阶段、不同税种的宣传重点,增强针对性,找准宣传点和切入点,做到通俗易懂,提高宣传实效。帮助纳税人及时、深入、准确了解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943户参加汇算的纳税人进行逐户宣讲辅导,剖析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纳税人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为使纳税人全面享受到优惠政策,市国税局实行点对点服务、面对面交流,在认真建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台账的同时,切实抓好督促落实,多次核准查验,确保兑现上不留死角,减免税额分毫不差,使优惠政策全面兑现。目前,市国税局共为我市169户小微企业减免税额63.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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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生做自主创业,有什么创业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云南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经评定的创业园区可获得一次性补贴100万,众创空间补贴80万,校园创业平台补贴50万;鼓励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并最高可获5万无偿资助……昨天,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大波就业创业的利好政策扑面而来,晚报记者进行梳理分类,有意创业或已在创业的亲们可对照来瞧。
《实施意见》中明确,我省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到2017年,通过鼓励创业带动150万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到2017年,全省建成60个扶持各类创业群体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60个服务各类园区创业企业的园区众创空间,100个服务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的校园创业平台;实施“技能扶贫扶困专项行动”,到2020年,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另外,从明年起,我省将每两年开展一次“云南省大众创业奖”评选活动,对全省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优秀创业者、创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创业导师、出色完成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工作表现优异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还将设立省级创业就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支持大众创业。
创业园区
校园创业平台可获50万补贴
鼓励和支持各地整合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场地、厂房和其他设施建设创业园,吸纳各类创业群体开展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给予重点扶持。对经评审认定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由省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充分利用全省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资源,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经评审认定的园区众创空间,由省财政给予8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各大中专学校和技工院校要整合和利用各类研究基地、创业实验室和创业训练中心等资源,加快推进校园创业平台建设,为大中专学生、技工院校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实践和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对经评审认定的校园创业平台,由省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大学生
自主创业经营实体可获5万无偿资助
在“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中,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2年)。从2015年起,每年评审认定200个大学生自主创业经 营实体,每个无偿资助3万~5万元。
加大对困难家庭、少数民族、残疾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从2016年起将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标准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
电商
没有工商登记也可享受贴息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创业者,也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小微企业
科技型创业担保贷款提至20万
我省将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后增加的10万元贷款,按照规定给予2年期的贴息。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自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贫困人口
为贫困家庭
培养1名技能人才
到2020年底前,力争使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都能接受1次以上的就业技能培训,为每个有适龄人口的贫困家庭培养1名技能人才,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失业人员
自主创业
可获3000元补助
自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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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在山西,有什么是关于创业的相关政策出台了?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山西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山西的创业者们有福啦,山西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创业的政策,比如高校生可休学创业、新创业失败可享社保补贴等等。这些政策真真都是极好的。
今后,高校毕业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20万元。新创业失败人员可享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昨日,记者了解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已出台,将从多方面推进我省就业创业。
高校生可休学创业
今后,凡在我省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包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申请享受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
我省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
此外,允许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者创业园区创业的学生,其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允许技术人员在职创业
为鼓励我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此外,还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单位转让和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所得净收益,可按至少5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与转化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创办企业并以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作价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新创业失败可享社保补贴
我省将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主创业的,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收入情况,可给予3个月至6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对于新创业失败人员,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参照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生活陷入困境的,给予社会救助,符合条件的将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为鼓励返乡农民工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省将支持和引导各地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和涉农电商产业园。2016年年底前,我省3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至少要建立1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退役士兵就业方面,按照规定,各地须将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纳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范围。同时,鼓励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退役5年内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享受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同时享受国家及省有关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残疾军人,还可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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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山西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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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学生做创业能享受什么政策呢?徐州做创业有什么政策?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徐州学生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日前,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创业九条”来支持和鼓励大众创业,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来江苏各地创新创业。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事业单位
专技人员离岗创业保留三年人事关系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是“创业九条”中最大的亮点。
据了解,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新规还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另外,新规还将进一步落实创业创新税费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同时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打造“创业江苏”品牌,营造浓厚的大众创业氛围,争取到2020年扶持成功自主创业60万人,带动就业300万人以上。
登记改革
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新规还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尽可能简化创业者的证照申领程序。在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基础上,逐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一照一码”。允许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
新规优化工商注册流程,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行政许可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规范审批行为,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
创业扶持
扶持对象扩展到城乡各类劳动者
今后,凡是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包括毕业前2年的大学生,参加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都可以获得创业培训补贴。对外省籍高校毕业生在江苏创业的,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并准予在创业地落户。
新规对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创业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新规鼓励城乡劳动者投身“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创业。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对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其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的政策扶持。
载体建设
众创空间享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目前各地已经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各类创业载体,这些创业载体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新规明确,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同样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地区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每年评估认定一批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
新规还鼓励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运用购买公共服务成果的方式,用市场化办法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引导各类创业载体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的创业服务。
融资保障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万元
新规要求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机制,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扩大创业投资规模。新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采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入股的方式,与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共同建立众创投资基金和众创公益基金,增加资金的可获得性,促进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
扩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我省要求各省辖市和县(市)担保基金总额要在2—3年内增加到不低于3000万元和100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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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生做创业是一件好事,但是现在大学生做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中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中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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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毕业生自主创业有什么相关的优惠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山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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