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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
近日,辽宁省人社厅发布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明确了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基准线为8%,下线为3%。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虽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随着辽宁省工资指导线的出炉,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6日,全国共有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四川、福建、青海、上海、河南、河北、辽宁等14个省份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在这14个地区中,新疆、河南的基准线最高,为12%;在工资增长上线方面,天津、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均为18%,并列第一;而工资增长的下线,陕西最高,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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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随着辽宁省工资指导线的出炉,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6日,全国共有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四川、福建、青海、上海、河南、河北、辽宁等14个省份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与2014年相比,上述14个省份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无一增长,均为持平或下调。
在基准线方面,除四川与2014年持平外,其余13个省份基准线均出现下降。其中,辽宁从去年的12%下调至今年的8%,降幅最大。
在上线方面,北京、上海与去年持平,河南、福建由去年的“不设上线”改为设定上线18%、15%,其余省份的上线均出现下调,其中,辽宁从去年的17%下调至12%,降幅最大。
在下线方面,四川、山东、山西、青海与去年持平,其余省份的下线均出现下调,辽宁、河北、新疆均下调了2个百分点,降幅最大。
“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调,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缩小的现状。”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所长张车伟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发展面临多重压力的情况下,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以增强企业涨工资的空间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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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资相信是广大退休人员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之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济南市企业军专干退休职工的工资调节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3月27日,据山东济南市社保局消息,根据《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时间的通知》(济社保发〔2014〕3号)规定,从下月起,济南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遗属月发养老待遇的社会化发放时间由每月28日调整为每月25日。
山东济南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下月起提前3天发放
据了解,虽然只是提前3天发放济南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但是对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带来的变化却不小,一些相关手续的办理也都将相应提前。养老金发放提前后,用人单位办理停止、恢复待遇领取手续的时间也将从2017年4月份起调整为每月1-16日;同时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发放存折(卡)的时间则相应提前到了每月23日。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也需要提前,例如整理信息、待遇公示、领取待遇核定表等都需要调整办理时间。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为参保人办理退休需要一定时间,其中仅待遇公示就需10天,所以单位如依然按原先的安排为即将退休的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有可能会导致退休人员错过领取时间。
社保局工作人员还提醒,2017年3月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在3月底前未能完成济南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遇申领手续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也在本次养老待遇发放时间调整范围内,用人单位需尽快完成有关手续,避免超出业务经办时限,致使职工无法按时领取养老待遇。同时,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也要提前做好档案转入社区和退休人员医保年限审核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各项退休待遇。
本次调整养老待遇办法,按人群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此类人群的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普遍调整,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第二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中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第三部分:按201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例:某职工14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为30年,2014年12月起领取养老待遇,养老金为每月3000元。
本次调整: 125+60+3000×3.3%=284(元)
自2015年1月起该职工养老金调整为3284元。本月开始按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月底前,将收到补发养老金1136元。
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调整。
高龄人员: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
第二类、建国前老工人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5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7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95元。
第三类、五七工、家属工(2014年12月31日前,按照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此类人群的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普遍调整: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4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适当倾斜: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补缴纳入统筹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如在2015年1—4月份已去世且已办理减员的,待济南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出台后,将随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一并补发调整的养老金。为便于退休人员了解增资情况,补发的养老金将在存折上分行打印,第一行为调整后的养老金,第二行为补发金额。此外,因今年调待首次与缴费年限挂钩,如退休人员对缴费年限有异议,已转社区的可到所在的劳动保障中心反映,未转社区的到所在单位反映。
看了“2017年济南市企业军专干退休职工的工资调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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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资何时上调,相信是许许多多退休人士都想知道的事情。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江苏企业哪时候涨退休工资,以供大家阅读。
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通知,为落实省政府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要求,稳步推进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5元。这要比国家的最低标准70元高出45元。这也是江苏连续6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根据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江苏省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办法》执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筹集,确保2016年3月31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
据悉,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对于居民来说,堪称最基本的保障。新通知下发后,今后,年龄超过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可领取到115元基础养老金。
截至去年底,江苏企退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达2460元,比“十一五”末增长68%。如按照约6.5%的涨幅测算,江苏约600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人均月养老金的增额为159.9元,这意味着2016年江苏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有望达到2619.9元。不过这只是测算,至于具体怎么调,如何与缴费年限挂钩,江苏将结合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研究具体的调整方案并报批。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是首次安排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记者了解到,去年下半年,江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同样的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原则,2014年10月1日前已退休的“老人”,按照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本次调整,全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涉及多少人以及平均养老金水平,目前人社部门正在摸底中。
国家明确提出,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仍为10%,但在具体部署时强调2015年的10%包括适当倾斜等因素在内,并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新增倾斜群体和新增待遇项目。往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水平即达到10%,加上适当倾斜因素,调整总水平实际达到11%—12%左右。因此,虽然国家批复2015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总水平仍在10%左右,但由于内涵要求不同,这一调整总水平和往年相比实际是有变化的。
当然,也要看到,在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速、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形势下,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然能够保持10%的调整总水平,很不容易,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事实上,我省在拟定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时,也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了充分沟通,国家批复我省调整方案时已考虑到我省往年的情况,因此,除了一些特殊个案情况外,2015年调整总水平的实际变化带来的影响并不大。
普调办法变化不大,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2015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2015年的固定额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统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这就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仍为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比2014年下调0.5个百分点。这一部分主要体现多缴多得,因为缴得越多,基本养老金水平越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也越多。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看过“江苏企业哪时候涨退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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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2015年浙江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的最新消息。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到各位: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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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需要及时进行调整。由于公务员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其调整机制必须综合考虑多方面情况进行慎重论证。美国政府通过采用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进行比较的方法对公务员工资进行调整,经过实践证明是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这些经验对于我国公务员工资政策的调整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17企业职工工资的调整方案。欢迎阅读与参考!
若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劳动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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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那么企业工资制度有哪些?
以下是几种主要的工资制度形式:
依据岗位或职务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称为岗位工资制或职务工资制;
依据技能或能力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称为技能工资制或能力工资制;
依据以绩效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如计件工资制、提成工资制、承包制等;
依据岗位(职务)和技能工资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称为岗位技能工资制或职务技能工资制;
依据岗位(职务)和绩效工资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称为岗位绩效工资制或职务绩效工资制。
职务工资制是简化了的岗位工资制,职务和岗位的区别在于,岗位不仅表达出层级还表达出工作性质,比如人力资源主管、财务部部长等就是岗位,而职务仅仅表达出来层级,比如主管、经理,以及科长、处长等。职务工资制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机构得到广泛的应用。职务工资制只区分等级,事实上和岗位工资具有本质的不同,岗位工资体现不同岗位的差别,岗位价值综合反映了岗位层级、岗位工作性质等多方面因素,是市场导向的工资制度,而职务工资仅仅体现层级,是典型的等级制工资制度。
职务工资制特点和和岗位工资制的优缺点近似,但相对于岗位工资制,职务工资制有个最大的特点是:根据职务级别定酬,某些人可能没有从事什么岗位工作,但只要到了那个级别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这是对内部公平的最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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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工资指导线可以采用工资增长相对数(即工资增长率)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工资增长绝对数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将相对数与绝对数相结合的办法。截至2015年8月16日,中国共有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四川、福建、青海、上海、河南、河北、辽宁等14个省市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工资指导线有三条:上线、基准线、下线。
上线也称预警线,是对工资增长较快、工资水平较高企业提出的预警和提示。
基准线是年度货币工资平均增长目标,是对生产经营正常、有经济效益的企业合理的工资增长水平。
下线主要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差或亏损企业,这类企业的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在工资指导线适用的年度内允许零增长或负增长,但向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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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等多地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6日,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这些地区的工资指导线均无上调,涨幅持平或下降。
那么,如何结合公布的指导线进行调资?
相关人士介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状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年度工资增长的幅度。
生产经营运行良好、经济效益水平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参照工资指导线的上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
生产经营正常、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参照基准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
生产经营正常、效益差的企业,可参照下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对部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垄断行业和企业,不能突破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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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
1994年中国颁布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的过程中,企业成为分配主体,实行自主分配。但是《劳动法》又规定:“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所以企业确定的工资水平不仅要与企业自身效益增长水平相适应,还必须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就需要政府通过某种形式来对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中国参考借鉴了新加坡等国的有益经验,制定和实施了工资指导线制度。这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工资增长的需要。
中国各省的工资指导线就是根据上述原则并结合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调控政策,综合考虑本地区当年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劳动力市场状况及上年企业工资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的。工资指导线由工资增长预警线、工资增长基准线和工资增长下线组成。
随着辽宁省工资指导线的出炉,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8月16日,全国共有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四川、福建、青海、上海、河南、河北、辽宁等14个省份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在这14个地区中,新疆、河南的基准线最高,为12%;在工资增长上线方面,天津、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均为18%,并列第一;而工资增长的下线,陕西最高,为5%。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与2014年相比,上述14个省份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无一增长,均为持平或下调。
在基准线方面,除四川与2014年持平外,其余13个省份基准线均出现下降。其中,辽宁从12%下调8%,降幅最大。
在上线方面,北京、上海与持平,河南、福建由“不设上线”改为设定上线18%、15%,其余省份的上线均出现下调,其中,辽宁从17%下调至12%,降幅最大。
在下线方面,四川、山东、山西、青海持平,其余省份的下线均出现下调,辽宁、河北、新疆均下调了2个百分点,降幅最大。
“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调,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缩小的现状。”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所长张车伟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发展面临多重压力的情况下,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以增强企业涨工资的空间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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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据了解,工资指导线一般每年发布一次,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一样,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
那么,如何结合公布的指导线进行调资?相关人士介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状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年度工资增长的幅度。生产经营运行良好、经济效益水平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参照工资指导线的上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正常、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参照基准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正常、效益差的企业,可参照下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对部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垄断行业和企业,不能突破上线。
由于企业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所以不少网友评论认为,相比工资机制市场化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对于国企的实质意义更大一些。
专家称,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发展面临多重压力的情况下,更实在的措施是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以增强企业涨工资的空间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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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调,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缩小的现状。
近日,辽宁等多地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6日,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这些地区的工资指导线均无上调,涨幅持平或下降。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与2014年相比,上述14个省份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无一增长,均为持平或下调。
在基准线方面,除四川与2014年持平外,其余13个省份基准线均出现下降。其中,辽宁从去年的12%下调至今年的8%,降幅最大。
在上线方面,北京、上海与去年持平,河南、福建由去年的“不设上线”改为设定上线18%、15%,其余省份的上线均出现下调,其中,辽宁从去年的17%下调至12%,降幅最大。
在下线方面,四川、山东、山西、青海与去年持平,其余省份的下线均出现下调,辽宁、河北、新疆均下调了2个百分点,降幅最大。
“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调,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缩小的现状。”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所长张车伟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发展面临多重压力的情况下,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以增强企业涨工资的空间和动力。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所长张车伟表示,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调,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缩小的现状。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发展面临多重压力的情况下,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以增强企业涨工资的空间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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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所谓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是指,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其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仅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截至8月17日上午,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14个省无一上调。在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基准线方面,除四川与2014年持平外,其余13个省份基准线均出现下降。其中,辽宁从去年的12%下调至今年的8%,降幅最大。
所谓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是指,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其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仅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它包括上线(预警线)、基准线和下线。上线(预警线)对工资水平较高的企业提出工资适当增长的预警提示;基准线是对大多数企业的要求;而下线则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
在已经公布工资增长指导线的14个省份中,新疆、河南的基准线最高,为12%;在工资增长上线方面,天津、山西、山东、河北、河南最高,均为18%;而工资增长的下线,陕西最高,为5%。
已公布的数据还显示,上线和基准线最低的地区均为辽宁,分别为12%和8%,而下线最低的则为福建,为2%。
此外,与2014年相比,14个省份工资增长线涨幅无一增长,均为持平或下调。
在基准线方面,除四川与2014年持平外,其余13个省份基准线均出现下降。其中,辽宁从去年的12%下调至今年的8%,降幅最大。
在上线方面,北京、上海与去年持平,河南、福建由去年的“不设上线”改为设定上线18%、15%,其余省份的上线均出现下调,其中,辽宁从去年的17%下调至12%,降幅最大。
在下线方面,四川、山东、山西、青海与去年持平,其余省份的下线均出现下调,辽宁、河北、新疆均下调了2个百分点,降幅最大。
由于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与上一年的经济增长和对本年度的经济增长预期直接挂钩,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工资增长指导线增幅的普遍下降在预期之中。今年,除了西藏的目标与去年基本持平,全国29省级行政区划都降低了全年的经济增长目标,上海更是干脆取消了目标。
一面是企业成本不断攀升,一面是税负依然偏高,企业所面临的生存难题也同样为业内所诟病,减税成为当前经济分析人士普遍持有的观点。
中金公司最新报告指出,如果计算反映真实负担的广义宏观税负,即按照包括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总收入以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在内计算,2014中国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高达37%,已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平均在30%~35%之间),这与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极不相称。
中金称,不应因为财政收入下降而缩水减税力度、推迟税制改革力度或者征收“过头税”。
中金指出,中国政府拥有巨额存款储蓄和大量国有企业资产两座“金山”,未来降低企业和居民税负的空间巨大。
根据中金测算的数据,中国企业部门税负过高,不利于企业投资和创新。2012年企业税负相当于其含税可支配收入的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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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资增长水平,不能低于工资指导线所规定的下线。
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各企业应在政府颁布工资指导线后30日内,依据工资指导线编制或调整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非国有企业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所有企业都要依据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填写《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并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签章。其中,中央驻地方企业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可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签章,或由主管部门委托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签章。
各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内部工资分配自我约束机制,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和人工成本约束,使本企业工资增长和经济效益增长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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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人社厅发布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明确了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基准线为8%,下线为3%。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虽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随着辽宁省工资指导线的出炉,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6日,全国共有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四川、福建、青海、上海、河南、河北、辽宁等14个省份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在这14个地区中,新疆、河南的基准线最高,为12%;在工资增长上线方面,天津、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均为18%,并列第一;而工资增长的下线,陕西最高,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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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为劳动者的生活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劳动是劳动者谋生的手段,获取工资仍然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最直接、最根本的目的。下面给大家介绍现代企业容易走进的工资误区?
在企业里,有一些头痛的问题让老总们不安:到底该支付员工多少薪水?金钱奖励在奖励制度中,该占多少比例?是否该降低薪水以降低成本?是否要根据个人业绩来发放奖金?许多企业总管花了很多时间建立薪资制度,但是不论是资深员工还是新进员工,都抱怨连天,甚至引起严重的管理问题。到底是因为什么?美国斯坦福大学菲佛近期发表文章认为:这是因为许多人不了解薪资,落入了陷阱。他进一步指出企业常犯的六大薪资错误。
劳工工资是劳工薪资总数除以工作时间。劳工成本则要考虑生产力,也就是企业付给员工的薪资,换得多少产出。如果将劳工工资与劳工成本看成同一件事,将会导致许多管理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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