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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同区变更比较简单,跨区变更则比较麻烦,公司办理地址变更该怎么做?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公司地址变更流程与方法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深圳公司更名后所得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代码IC卡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
4、公章、财务章、私章
5、公司章程
6、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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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的一家公司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变更,如何办理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深圳市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开业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经由工商登记而设立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时,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的税务登记,通常简称为开业登记或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提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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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应该怎么做?如何走办理流程?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深圳进出口经营权办理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具体形式有清算协定贸易、易货贸易、转手贸易和进出口自动抛补四种形式。
1、清算协定贸易
对于清算协定贸易来讲,进出口商在发生贸易关系时,每笔交易的数额只在账面上划拨,到规定期限才清算。在清算之前,大部分的交易金额已相互扎抵,只有差额部分采用现汇支付。
2、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是指交易双方利用等值商品直接进行交换的贸易且商品交换是同步进行的,不存在现汇支付。也就是说交易双方都不存在外汇风险。
3、转手贸易
转手贸易则是在清算协定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多边货物交换,用双边账户进行清算的贸易方式。如双边清算协定中出现的盈余或亏损,可借用第三方的桥梁作用来消除。
4、进出口自动抛补
进出口自动抛补是指在交易一方既是进口方也是出口方时,进、出口的商品尽量使用同一种货币计价结算,并设法调整收、付汇的时间,使进口外汇头寸扎抵出口外汇头寸,实现外汇的自动抛补。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深圳进出口经营权办理流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深圳进出口经营权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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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公司怎么样才能办理名称的变更?名称变更的流程要怎么走?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包含另一个法人名称,包括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法人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名称有得含有国际组织名称;国家(地区)名称;政党、宗教名称;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军队番号或代号。
企业法人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以自己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独立承担民事现任企业法人最本质的特征。而企业 法人的名称权是企业法人人身权的重要组成,是企业法人享有其它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企业法人的名称包含其他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的名称,则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对企业法人行为责任的误认,引发经济纠纷或在经济纠纷中混淆权利、义务主体,使问题复杂化。特别是企业名称冠以党政机关名称的问题。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一个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在计划 经济体制下企业由政府设立,企业的方方面面亦被标注了浓重的行政色彩,很多企事业的名称也冠以了种行政机关的名称。随着改革的深入,政个分开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党政分开、政个分开的要求,特别是1993年10月,明确提出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审判机磁、检察机关和政府机关中的公安等十一个部门不得兴办经济实体,其他部门组建经济实体必须同时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与机关彻底脱钩。因此,企业名称不得冠以各级党政机关的名称,企业现使用名称中冠以了党政机关名称的,应予纠正。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国家(地区)名称,国家与国家(地区)、国家(地区)与行政区划联名及其简称作商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含习惯性称谓)与中国(含习惯称谓"中"或"华")联名作名作字号,如"中日友好饭店"。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 名称可以同进使用本地区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含汉字数字)。
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现行的标准简化字,不得使用已被取代的繁体字和未被批准采用的简化字。
一个政府使用何种文字作为官方文字体现着一个国家的主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实行登记注册和对企业名称实行登记管理的行为是国家主权的具体体现。因此,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不得含有外国文字的要求并非过分。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文字,在国际上虽未见到哪一个国家写进法律,但在实际操作上也是通告国际惯例。
允许、鼓励外商来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各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了优惠政策。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上考虑到外商统一管理、对外宣传和产品外销的需要,允许外商投资企业 在营业执照上标注外文书写习惯,外文名称,由企业按外文翻译的一般原则自行翻译。
外文名称是中文名称的译文,属企业根据自己对外经营活动的需要翻译使用的问题,在使用英语地区翻译成英语,在日语地区翻译成日语等等,只要译文符合国际通用翻译原则,与中文名称一致即可。
汉语拼音字母本身不是汉字,仅仅是汉语学习的一种工具。
企业名称中有下列情况的,不视为使用数字:
(一)地名中含有数字的,如"四川"等;
(二)固定词中含有数字的,如"四通"等;
(三)使用序数词的,如"第一"等。
三、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
企业是社会经济生活的细胞,维护国家整体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守社会的公共道德,不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第一个企业应尽的义务。
由于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尊重各民族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的一贯政策。因此,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企业,申请和核准企业 名称时应请注意当地各民族的生活习俗和宗教习俗,回避当地民族和宗教的禁忌。
四、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认、可能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内容。
企业依法享有名称权,但是企业在申请、使用企业名称时,同样不得侵害其他企业的名称权。特别是企业通过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予以禁止。如企业名称造成混乱;或企业名称含有在经营活动中具有损害他人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商誉性质的虚伪说法;或企业名称中含有在使用会使公众对商品的性质、制造方法、特点、用途和数量易于产生误解的表示和说法等等。无论上述情况出现在申请申请名称登记注册时,还是出现在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后,企业名称的使用过程中,企业均有义务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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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企业名称为仅仅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应符合其他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
职经济对企业的组织形式做出特殊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文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公司名称必须使用 ‘有限责任公司’ 或‘股份有限公司’字词",因此处1994年7月1日以后,凡设立公司必须称"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单独"公司"。目前,我国仍有许多企业单独称"公司"。都是在公司法实施前设立,在当时的情况下,对公司这一经济组织无特别的单项法规来约束,这些公司都有一个三到五的内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逐步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过程。届时,它们的名称也将随公司的规范过程规范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改为其他组织形式的名称。
又如一些单项行业性法规往往对行业禁止、限制或需经严格审批的明确规定,如国务院曾明确指示不得开为讨债公司,公司名称亦不得申请使用"讨债" 字词;国务院明文规定我国禁止开办金融期货、期货 经纪公司不得从事国际期货经纪业务,因此企业名称不得申请使用"金融期货"、"国际期货"字词。
六、企业名称是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载体,企业的债权、债务均体现在企业名称项下。由于企业变更名称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可能让社会公众或企业的客户周知;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在一定时间内其全权债务不可能全部清结,在此期间如一个新的企业使用与上述企业完全相同的名称,虽不构成重名,但却易引起公众和上述企业特定客户的误认。因此,企业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三年的原名称相同,或者与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的名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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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地址的,应当在迁入新地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地址使用证明。在深圳的公司怎么做变更地址的流程?如何办理注册地址的变更呢?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51号修订)第二十六条。
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1)由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
(3)拟变更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租赁房产提交租房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许可证的,须先变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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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的一家公司如何办理变更地址?变更地址有什么流程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公司变更地址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应当提交其相应的审批文件。
申请变更登记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核准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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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机构代码证准备材料
材料:批准成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文件复印件 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或批准成立外地驻蓉机构的文件和登记证复印件;其它证明组织机构合法地位的文件复印件。(以上证件均为正本复印件,A4大小)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公章 》经办人的身份证
办理机构代码流程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发放相应表格让申请人填写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表格进行复审,无误后受理业务,并做相应的录入、扫描和数据上传工作,由市代码办审验后赋码 申请人在质监窗口校对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校对表,校对完成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变更手续和新办手续差不多,因为行政管理区域已经发生改变 若你的办公地址与你公司的注册地址不符合,肯定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那属于无证经营
三、办理地税所需材料
材料: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法人代表和董事会成员 》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还应包括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地税流程
在X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X地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提出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申请,经受理人员审核并填写《成都市地方税务登记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到发照领取《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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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公司要办理注销了,有什么具体的流程要走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的深圳办理公司注销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申请破产程序的核心目的是什么?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清理债务或进行重整。
企业申请破产,一方面是整理并核算对外债务,防止部分债权人的过激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赢得时间以期寻找重新运营的机遇。
2、法院一旦接到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就必须受理并启动破产程序吗?
不是的,一般情况下,企业作为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将于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将指定管理人,并在受理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3、进入破产清算阶段要注意什么问题?
(1)妥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
公司清算期间,需要逐步解除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很有可能激起员工的强烈不满甚至引起其过激的反应(包括向有关部门申诉、侵占、破坏公司财产、其他破坏公司清算进展的行为)。另外,公司在清算期间,可能还需要保留一部分员工为其工作(比如会计人员),因此,何时解除、如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清算过程中一个重点和难点。因此,我们建议,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后,不用仓促宣布员工安置方案。一方面应妥善考虑员工的反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研究制订双方都可能接受的安置方案;另一方面应加快清点公司资产,并安排妥善的保管措施。对于那些暂时留用的员工,要与其进行很好的沟通,保证其清算期间的待遇,或者尽可能的为其安排以后的工作,让其继续尽心的为公司工作。在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安置方案后,如该被清算企业有工会,可以先与工会协商,取得工会的理解和支持。然后可以将公司的员工按照行政人员、生产人员等分成几批,逐批的与他们沟通协商,对于员工应得的利益,要给予保障,对于公司之前拖欠员工的加班费和其他补助,要给予补偿,在此基础上,分批解除与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
(2)公司财产被侵占和破坏的有关问题
在清算过程中,因为清算委员会对被清算企业的具体情况还不是很熟悉,因此,有可能发生企业财产被侵占和破坏的现象。具体分为:
A、员工有可能在清算过程中,因清算委员会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怀有怨恨,因此乘机侵占或者破坏公司的财产;
B、清算委员会成员可能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 上述第一种情况,员工可能侵占的主要是一些小件的但是有价值的生产资料(比如:工具、原材料、办公用品);第二种情况,清算委员会成员可能通过在编制财产清单时少记一些有价值的财产,或者将被清算企业的财产以低价买给其亲友等方式,侵占公司财产。对此,我们建议清算委员会在清算开始后,一方面安抚员工的情绪,减少员工侵占公司财产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尽快清点公司的资产,并且最好另外聘请保安人员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看管。此外,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之间也要互相监督,对财产的处置要由清算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以避免个别清算委员会的成员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况出现。
(3)公司物品文件的遗失问题
清算过程,因为清算委员会是接管了被清算企业,因此,在交接过程中有可能遗失一些公司的物品和文件,而这些物品文件对于被清算企业而言,很可能是非常重要的,比如:企业的发票本遗失,就会受到税务局的处罚;企业的合同遗失,可能无法准确核对债权债务;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的遗失则可能影响到清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建议清算委员会在接管被清算企业后,首先要接管该企业的以下物品文件:
A、所有公章、财务章等重要印章;
B、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海关登记证等重要证照;
C、合同、发票、财务账簿、凭证等重要文件。
(4)免税、保税进口物品处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可以免税、保税进口一些设备、生产车辆、原材料、燃料、零部件、散件。但是根据该《办法》第十八条,这些免税物品有一个海关的监管期限,在此期间内,未经海关许可,原则上不得出售、抵押、转让或者移作他用。如果在监管期内,公司进入清算程序的,对于这部分监管的物品的处理如下:
A、如果出售给同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首先要到审批机关办理批准手续,然后到海关办理结转手续;
B、如果是出售给其他国内企业,应该经海关同意,并按照其使用年限折旧补税;
C、如果外方投资者想把进口的货物退运出境,也需要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可以退回境外。综上,对于尚在监管期内的保税物品,不论是出售给国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是退回境外,都必须经过海关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委员会清点资产时发现有保税物品的,在决定了处置方案后,应该及时和海关以及审批机关联系,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5)资产处理问题
在清算程序中,是用金钱对全部债权人进行分配的,对非金钱的企业财产必须通过变卖转化为金钱,这种“转化”过程是被清算企业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在资产处理过程中,因为清算委员会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可能的最大利益化的将被清算企业的资产(尤其是一些大型的设备、厂房等生产资料)变现为金钱,而这些生产资料作为单独的个体,很难发挥其原有的作用,也就很难尽快以较高的价格售出。因此,我们建议尽可能采取整体出售的方式,生产资料整体出售能够充分发挥其整体效用,并能获得较大利益,所以,将成套的设备,甚至全部设备或者土地厂房连同设备整体出售,是较好的变现方法。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深圳办理公司注销流程,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深圳办理公司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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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想在深圳办理营业执照应该怎么做?有什么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营业执照的办理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2.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3.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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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注册的公司因为一些原因要变更地址了,现如今变更地址的流程是什么?变更地址需要带哪些材料去办理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深圳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 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 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5、 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街道税收服务站办理相关事项(包括办理地税网上报税、领取税单、办理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等)
四、第四步办理国税
1、 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国税正副本原件、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国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4、 企业带上档案资料到新国税局征管科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完后再到办税窗口办理具体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交纳10元钱打印国税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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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的公司需要变更法人要怎么做?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深圳公司注册法人变更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离职需要变更登记吗
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作为有关法人的重要制度之一,法律并没有就法定代表人作出细致的制度安排。现有的法律规定,失之宽泛。《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现在公司法角度看,这一定义/规定本身不无问题,并没有清晰地揭示法定代表人之功能。
而在《公司法》中,也没有像规定董事会、总经理之职权那样详细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只是在不同条款中提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在公司股票、债券等签字。《公司登记条例》规定了在进行公司登记、变更和注销过程中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职权。
再结合《合同法》的有关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之规定加以总结,在现行法律制度下,法定代表人的职能集中体现在对外代表公司,包括对政府和其他与公司发生交易的主体。换言之,公司之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赋予公司的法定的意思表示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当然地、不可置否地对外代表公司(相对方恶意的除外)。需要指出的是,法定代表人,作为意思表示机关,其本身并非公司的意思形成机关,即其不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二、法定代表人之登记及其效力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属于登记事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从《公司法》第13条看,能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必须要么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要么是总经理,他人均无权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仔细思考该条第一句规定,不难得出如下结论:某人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首先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换言之,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是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前提条件或基础条件。笔者认为,这一逻辑关系很重要,其旨在保证作为重要意思表示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其具体履职的人是与公司利益相一致的。否则,一个人如果已经不在公司担任上述职务时,则该人与公司利益即发生分歧或对立,其当然就失去了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法定基础条件。
简单以公式表示:完整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基础任职条件+登记。所谓“完整意义上的”是指对内、对外均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基于上述理解,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法律作用和效力问题。
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效力
1、对外效力
法律上的登记制度大抵均基于公示公信的制度价值而存在,如物权法上的登记制度。公司法上的法定代表人之登记制度亦不例外。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法人的人格要素之一,与公司之其他登记事项均旨在保护与公司发生各类法律关系的第三人。因此,法定代表人登记之首要要义在于向外部第三人公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谁。在这个意义上,登记是具体人员成为公司完整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的生效要件之一,不经登记该人无法有效对外充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既然是公示制度,那么必然相应产生公信效力。就法定代表人登记而言,第三人可以基于该登记而信赖该被登记的人士有权代表该公司。这种信赖可以有效持续至该法定代表人之登记被变更时止,包括在该法定代表人被免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后至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完成之日的期间内。
2、对内效力
既然这种登记公示旨在对外保护第三人,那么对内(即对公司、股东和其他高管等)而言,法定代表人之登记则不具有相应的约束力。换言之,在公司内部,在新的法定代表人被确定之后,即便其尚未被登记,则新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内部已经能够取代了仍登记在册的法定代表人,并在特定范围内取得了有效的对外代表权(如代表公司签署变更原来法定代表人的权力)。
即就完整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而言,登记不过是法定代表人产生对外效力的条件;但若要产生对内效力,则还必须满足基础任职条件,即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的职务。易言之,法定代表人之登记效力,如同公司法第32条第3款(即: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规定的股东登记效力一样,是登记对抗效力,不登记则不生对抗第三人效力。
三、原法定代表人离职但未变更登记情况下的法律问题
实践中法定代表人被罢免职务或离职时最易与公司之间产生矛盾和纠纷。这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如何确定离职的法定代表人之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
无论是被罢免、解聘或是自行离职,当法定代表人之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终止时,其随即丧失了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前提条件或曰基础条件,尽管在工商登记上该人依然还是法定代表人。既然丧失了这一基础条件,那么法定代表人(就该具体自然人而言)就无权代表公司,其必须主动停止继续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对外行事。换言之,其应主动避免对外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行事,而且应主动向第三人表明其不再有权代表公司,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否则,对外其构成虚假陈述,对公司则构成无权代理,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基于公示公信原则,尽管基础任职条件丧失,第三人仍然得以信赖工商登记信息而认为该人有权代表公司。
基于表见代理制度的理解,在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法定代表人已经被解除职务或辞职时,其与该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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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公司需要变更地址,这时候该怎么做?公司如何办理注册地址的变更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深圳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地址迁移的办理程序:
1、企业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申请人应向迁入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
企业迁入登记应提交材料:
(1)企业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企业迁入申请的内容应注明迁移原因、原地址、迁往地址、原所在管辖等。
2、申请人凭《企业迁入登记通知书》,到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
3、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核发《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并出具迁档函。
4、申请人凭《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及迁档函到迁入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入登记。
企业迁入登记应提交材料:
(1)《公司(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企业变更场地调查表》
(5)场地证明(租赁的出具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自有的房产出具产权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企业迁移登记通知书》
5、迁入登记主管机关派人至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领取企业档案,并出具接收档案回执。
二、收费标准
企业迁移,按变更登记收费。变更登记费每户为100元;企业迁移同时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按注册资本(金)增加额缴纳增资费,注册资本(金)一千万元以内的,按增加注册资本(金)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金)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金)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不另收变更费。申请增发副本的,应缴纳工本费每份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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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营业执照住址变更流程是什么?要准备什么资料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深圳营业执照住址变更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 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 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 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5、 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街道税收服务站办理相关事项(包括办理地税网上报税、领取税单、办理
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等
四、第四步办理国税
1、 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国税正副本原件、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国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4、 企业带上档案资料到新国税局征管科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完后再到办税窗口办理具体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交纳10元钱打印国税正副本。
变更住所地址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商事主体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商事主体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商事主体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商事主体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商事主体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流程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任免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4公司盖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公司盖章的《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表格
6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变更公司企业法人流程
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记性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2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打电话到工商局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目前北京市辖区基本都是电话预约交件时间);
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
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7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8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变更。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所需时间
1中投世纪正常流程: 22个工作日全部办理完毕
中投世纪加急办理: 7个工作日全部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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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的企业如何办理法人的变更?现在办理变更要走哪些流程?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南宁企业办理法人变更”,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有限公司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需要的材料有:
(一)、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五)、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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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变更后如何办理税务登记的变更呢?有什么程序?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企业信息变更后办理税务变更”,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名词解释:企业变更是指企业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登记事项的变化。
引起企业变更的原因有以下三种:企业合并、企业分立和公司组织变更。
项目名称:变更税务登记证核准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发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申报材料:
1、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及工商;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3、纳税人变更内容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纳税资料;
5、企业公章、私章。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25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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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订的《商标法实施细则》,注册商标的标注方式只有三种方式,就是在注册商标后面加注:A、“注册商标”四个中文字,B、“注”字,注字外面加一个圆圈,C、“R”,R外面加一个圆圈。除此其他任何标注方式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注”是中文字,显然不如使用(R)那样全世界都比较流行,所以我们建议最好使用(R)标注。
TM是TRADEMARK的缩写,美国的商标通常加注TM,并不一定是指已注册商标。而R是REGISTER的缩写,用在商标上是指注册商标的意思,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因此,TM与R是不同国家的商标标记,没有特别的关系,也有一些国内公司不了解法律规定,一味模仿美国公司,在商标上使用TM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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