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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门的薪酬管理有什么原则吗?薪酬管理基本的原则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生产部薪酬管理原则”,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吸引和留住组织需要的优秀员工;
2.鼓励员工积极提高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和能力;
3.鼓励员工高效率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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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法规定,女生在生育阶段享有休产假的权力。下面是由读文网小编分享的按劳动法规定 女生产假,希望对你有用。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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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简历是求职者向招聘单位传递与求职紧密相关的个人信息,并经过分析整理写出来的一种应用文书。那关于生产组长简历要如何去写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生产组长个人简历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吴** | 男 | 27岁 | 中专
居 住 地:广东-东莞 户 籍 地:四川-
联系方式:
婚姻状况:未婚 身高(cm):175
自我评价
本人为人诚恳,活泼开朗善于交际,注重团队协作精神,不断改善创新作业流程,积极听取个人建议,品质意识深刻,做事认真仔细负责,对ERP系统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熟练,尽力给公司节约成本。
求职 意向
期望工作类型:全职
期望从事行业:其他行业,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
期望从事职位:技术/工程,运营/管理,生产/采购
期望工作地点:东莞,深圳,珠海
期望工作薪水:2000-3999
工作经验
2005/9-2007/9 XX电子厂
工作地点: 东莞
工作职位: 班长
工作职责和业绩: 主要负责DIP段的管理,根据作业指导书排线,安排人力作业,不良率有效管控,新进人员作业技能培训,配合上级领导做到随时发现问题,立即做出改善对策,并做改善结果追踪。车间生产组长简历表格范例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2007/10-2010/5 XX电子(深圳)分公司
工作地点: 深圳
工作职位: 组长
工作职责和业绩: 主要负责电脑主机组装段、测试段、包装段的管理,产线品质问题改善,人为作业不良控制,品质改善对策报告整理回复,改善结果追踪总结立案,每日生产良率效率统计,及时处理重大异常,新进人员的作业能力确认,人员离职率的调查与改善
2010/5- 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 东莞
工作职位: 组长
工作职责和业绩: 主要负责各种电芯成型与FUSE段的生产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团队协作意识的培养,不良数据的详细统计,不良点的有效改善,及时追踪人、机、料、法、环问题的改善结果,不断提升产线生产效率,物料损耗进行有效控制,相关部门问题点的沟通与解决。
教育背景
2002/6 - 2004/8 四川省XX学校
学历: 中专
专业: 电子信息类 :电子
描述: 电子维修和元件认识。
培训经历车间生产组长简历表格范例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2005/9-2006/2 XX科技
培训地点:
专业及证书: 波峰焊的操作:
描述: 应公司要求我们学习了波峰焊的操作,并对该设备的维护与维修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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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如何处罚?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假冒注册商标罪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这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包括以下具体情形:
1、行为人从未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
2、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在许可使用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仍然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
3、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由于被许可人不能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等原因导致许可合同提前解除,行为人在合同解除后仍然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
4、行为人虽然获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超越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使用;
5、行为人虽然获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超越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地域范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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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诉机关绵竹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某某,男,1966年3月25日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市,汉族,个体户,住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南五街169栋73号。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3年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刘本强,四川德阳豪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常某某,女,1968年10月31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自贡市贡井区荣边镇叶合村七组。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徐勇,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绵竹分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某,男,1973年11月26日出生于湖南省炎陵县,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湖南省炎陵县东风乡西草坪村老屋40号。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尹莉,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绵竹分所律师。
被告人常某某,男,1971年1月30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荣边镇叶合村七组。1995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1年12月30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罗楷,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绵竹分所律师。
被告人邱某某,男,1983年3月28日出生于四川省眉山市,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石马村一组。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被告人常某某,男,1962年12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自贡市贡井区荣边镇叶合村七组。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被告人文某,男,1968年10月25日出生于四川省资阳市,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资阳市回龙乡徐堰村七组。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曾祥玉,绵竹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以竹检刑诉(2003)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常某某、张某某、常某某、邱某某、常某某、文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于2003年5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于7月2日申请延期审理,7月31日建议恢复法庭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绵竹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邓述琼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某及其辩护人刘本强、被告人常某某及其辩护人徐勇、被告人张某某及其辩护人尹莉、被告人常某某及其辩护人罗楷、被告人邱某某、被告人常某某、被告人文某及其辩护人曾祥玉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02年5月份起,被告人黄某某、杨美华在他们开设于成都市西南食品城的兴达酒类批发部及黄某某开设于成都华丰食品城的兴宏酒类批发部销售从被告人常某某处购得的假冒剑南春、假冒全兴等酒。后又与常某某达成口头协议,由常某某从黄某某处拉生产原酒,并由常某某生产假冒名酒,然后供给黄某某、杨美华二人销售。常某某及其丈夫张某某就雇请文某驾驶川AK8404车从黄某某处拉来江口醇、沪州二曲、绵竹大曲等酒,并先后组织常某某、邱某某、常某某在成都市中和镇、双流县华阳镇出租房用上述原酒生产假冒剑南春酒100余件、假冒全兴酒50余件、假冒泸特酒20余件、假冒五粮液酒10余件等,并由文某将假冒名酒拉至黄某某、杨美华处销售。2002年12月30日公安机关在成都双流县华阳镇常某某用作生产假冒名酒的出租房内挡获常某某、张某某、常某某、邱某某、常某某、文某,并提取大量假冒名酒及原料,同时在成都市华丰食品城兴宏酒类批发部挡获黄某某,在兴达酒类批发部挡获杨美华,并提取大量假冒名酒。指控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常某某、张某某、常某某、邱某某、常某某、文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黄某某辩称常某某向黄某某购买原酒翻装假酒,黄某某向常某某购买假酒,黄某某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没有与常某某达成由常某某从黄某某处拉生产原酒,并由常某某生产假冒名酒,然后供给黄某某、杨美华二人销售的口头协议。
被告人黄某某的辩护人刘本强认为所谓“口头协议”是据常某某交代而作的推断,无相关证据予以印证,黄某某与常某某之间是一种买卖销售行为,生产、制造假酒行为系常某某等人所独立完成并实施的,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仅仅是销售行为,没有生产行为,因此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罪名不成立,如果构成犯罪,也应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
被告人常某某称是黄某某与常某某商量的由黄某某提供原酒,用江口醇或绵大翻装剑南春,用尖庄翻装全兴,用泸二翻装泸特,用古都液翻装五粮液。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常某某的辩护人徐勇认为常某某处于次要地位,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建议适用缓刑。
被告人张某某对指控无异议,称生产假酒是黄某某提出的。其辩护人尹莉认为张某某是从犯,且能如实坦白罪行,并认为“五粮液”、“泸州”不属驰名商标。
被告人常某某辩称其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但参与的产品的销售金额未达五万元,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罗楷称常某某的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在犯罪中属从犯,起次要、辅助作用。并且参与时间短,获利少,能如实供述。
被告人邱某某辩称只生产了30件剑南春。
被告人常某某辩称参与的时间短,只帮忙洗瓶子,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被告人文某辩称在不知是假酒的情况下运输的,未参与制造假酒。其辩护人曾祥玉称文某有运输假酒的行为,但主观上无运输假酒的故意,指控文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不能成立。
经审查查明,2002年5月,被告人黄某某与被告人常某某口头约定由黄某某提供原酒,常某某组织包装材料及商标,为黄某某生产假冒名牌酒。此后,被告人常某某雇佣文某从黄某某开设于成都市华丰食品城的兴宏酒类批发部将“绵竹大曲”、“江口醇”、“尖庄”、“沪洲”老窖二曲等酒运至常某某租赁的成都市中和镇,双流县华阳镇出租房内,由被告人常某某、张某某组织“剑南春”、“全兴”、“五粮液”、“泸州”商标及包装,雇佣被告人常某某、邱某某、常某某洗瓶、翻装酒,并贴上“剑南春”商标648份,“全兴”商标300份、“沪特”商标88份、“五粮液”商标96份。除“五粮液”外,均由被告人常某某雇佣被告人文某将酒运至被告人黄某某开设于成都华丰食品城的兴宏酒类批发部及被告人黄某某与杨美会合伙开设于成都市西南食品城的兴达酒类批发部予以销售。2002年12月30日,公安机关在成都双流县华阳镇常某某租房内挡获被告人常某某、张某某、常某某、邱某某、常某某及前来运送原料酒及假酒的文某,并从该出租房内提取大量假冒名酒及包装。被告人文某参与假冒“剑南春”商标468份,假冒“全兴”商标300份,被告人邱某某、常某某参与假冒“剑南春”商标504份,假冒“全兴”商标120份,假冒“泸州”老窖特曲商标88份,被告人常某某参加假冒“剑南春”商标180份,“泸州”老窖特曲商标88份。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身份证复印件,证实各被告人均已达刑事责任年龄。
2.提取笔录及记账单,证实12月30日,公安人员从常荣身上提取记账单一张,载明假冒剑南春商标324套,全兴商标120套。
3.提取笔录及鉴定结论。证实从双流县华阳镇常某某生产假酒现场提取“剑南春”(1×6)30件,“泸州”老窖特曲88瓶为假冒产品。
4.黄某某于2002年12月31日供述证实与常某某达成口头协议,由黄某某提供原酒,由常某某翻装假酒。对指控假冒“剑南春”(1×6)100件、(1×12)4件,假冒“全兴”(1×6)50件,假冒“泸州”老窖特曲88瓶,假冒“五粮酒”(1×12)8件无异议。
5.常某某供述,证实常某某与黄某某达成口头协议,由黄某某提供原酒,常某某翻装假酒,并雇用文某运输假酒,文某知道所运送的是假酒。除五粮液外,均是由文某运送。对指控假冒“剑南春”(1×6)100件、(1×12)4件,假冒“全兴”(1×6)50件,假冒“泸州”老窖特曲88瓶,假冒“五粮液”(1×12)8件无异议。同时证实从其身上提取的记账单所记载的酒是常某某、张某某、常某某、邱某某共同假冒,12月30日公安机关从双流县华阳镇制假点提取的酒是常某某、张某某、常某某、邱某某、常某某五人共同假冒的。
6.张某某供述,证实所生产的假酒全部供给华丰食品城的黄某某了,每次都是黄某某打来电话提出需要假酒,张某某便雇用文某到华丰黄某某的门市拉来各种低档酒由张某某、邱某某、常某某、常某某进行翻装,翻装后由文某运送到华丰食品城。对指控假冒“剑南春”(1×6)100件、(1×12)4件,假冒“全兴”(1×6)50件,假冒“泸州”老窖特曲88瓶,假冒“五粮液”(1×12)8件无异议。
7.文某于2002年12月30日供述,证实文某是从2002年5、6月份开始为常某某送酒,运“剑南春”、“江口醇”、“全兴”大曲、“泸州”老窖特曲到西南食品城,从食品城运“尖庄”、“江口醇”到制假点,运下来多少假酒就得运多少酒去翻装。12月30号是按常某某要求从华丰黄某某处拉材料酒“江口醇”、“尖庄”到制假酒的场地,再把假酒运到食品城。刚到常某某的生产场地就被公安机关挡获。文某知道是假酒。
8.常某某供述,2002年11月份,常某某叫常某某去做假酒,由常某某联系场地,翻装假酒的有邱某某、张某某、常某某、常某某、常某某。
9.邱某某供述,证实邱某某于11月25日到华阳翻装假酒,有常某某、邱某某、张某某、常某某、常某某翻装假酒。常某某参与此事只有一个星期。查获的假酒是五人一起做的。
10.常某某供述及车票,证实常某某于12月24日到达成都参与翻装假酒。
11.证人向进才证言,证实由黄某某提供“江口醇”、“绵大”、“泸二”、“尖庄”给制假酒的,由向进才装车,由文某从华丰食品城拉到制假场地,过2、3天由文某把假酒运下来。
12.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函,证实“剑南春”商标从未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该商标;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保知办zheng明,证实“全兴大曲”产品是中国驰名商标,从未授权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加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监(1999)15号及(2000)38号通知,证实“剑南春”、“全兴”商标为驰名商标。
13.五粮液酒厂函,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证明,证实“五粮液”商标从未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使用“泸州”老窖特曲标识。及首届“中国驰名商标”消费者评选活动组委会的证明,证实“泸州”牌商标及“五粮液”牌商标,在首届“中国驰名商标”(部分商品)消费者评选活动中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14.刑事照相、物证商标。
15.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区分局长土镇派出所函及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1995)武刑初字第92号刑事判决书,证实被告人常某某属累犯。
16.公安机关移送作案工具手机四部、传呼机一部、微型货车一辆。
以上证据,经当庭质证,被告人文某当庭提出,他只是运输,并不知是假酒;被告人邱某某、常某某对所指控的假冒商标的数量存在异议。本院认为,文某于2002年12月30日被公安机关挡获的当天,首先作出从食品城运“尖庄”、“江口醇”到制假点,又运“剑南春”、“全兴”大曲、“泸州”老窖特曲到西南食品城,这一与客观事实相一致的供述,足以说明文某是明知假酒而予以运输,因此,文某及其辩护人辩称不知是假酒而运输的观点不成立。常某某、张某某、称从常某某身上提取的清单所记录的假酒、从制假地点提取的假酒是12月份由常某某、张某某、邱某某、常某某共同生产的,可以相互印证,以确定邱某某、常某某参与假冒“剑南春”商标504份,“全兴”商标120份及“泸州”牌商标88份。故被告人邱某某、常某某的异议不能成立。被告人黄某某在常某某尚未供述有口头协议之前供述称:“我们谈好的,她做酒所需原料酒由我给他提供,我进成多少给她算多少。然后他把假酒做好后给我拉下来。”这与常某某以后供述的口头协议相一致,因此,黄某某及其辩护人在庭审中辩称的没有口头协议这一事实不成立。
本院确认以上证据真实、合法,并作为定案依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常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共同商议达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的口头协议。此后,由黄某某提供原酒,由被告人常某某与被告人张某某组织“剑南春”、“全兴”、“五粮液”、“泸州”老窖特曲的商标及包装物,并安排常某某、常某某、邱某某将黄某某提供的原酒翻装进“剑南春”、“全兴”、“五粮液”、“泸州”老窖特曲的瓶内,并贴上以上酒类的商标,由黄某某销售。共计假冒驰名商标“剑南春”648份,“全兴”300份及其他商标“五粮液”96份,“泸州”88份。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文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运输,其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常某某、常某某、邱某某受常某某的雇用翻装假酒,其行为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本案被告人用“江口醇”、“绵竹大曲”、“尖庄”等酒冒充“剑南春”、“全兴”、“五粮液”、“泸州”老窖特曲等酒并予以出售获利,其目的和主要行为方式是采用冒充他人注册商标而达到销售其他酒的目的,这里以假充真的是商标而不是产品,且“江口醇”、“尖庄”、“绵竹大曲”、“泸州”老窖二曲等酒本身并不是伪劣产品,因此,本案的罪名应为假冒注册商标,黄某某的辩护人及常某某认为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观点不予支持。驰名商标的管理归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因此,经商标局确认的驰名商标方为法律认可的驰名商标,辩护人认为“五粮液”牌及“泸州”牌商标不属驰名商标的观点予以采纳。被告人黄某某、常某某、张某某在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文某、常某某、邱某某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常某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参与假冒注册商标时间短,情节轻微,因此可免予处罚。被告人常某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黄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2.被告人常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3.被告人张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4.被告人常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5.被告人文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6.被告人邱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7.被告人常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免予刑事处罚。
8.随案移交的作案工具手机四部、传呼机一部、微型货车一辆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次日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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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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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小编把假冒商标标识罪的立案标准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所谓商标标识,是指附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标记、“注册商标”字样、注册商标标志、核准注册的名称等的物质载体,如商标纸、商标片、商标织带等。它是表明注册商标的商品显著特征的识别标志,包括:
(1) 在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标明的“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商标标识以及注册标记;
(2) 在商品或者包装物上印制的注册商标图形,即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及其组合图样;
(3)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或能起到商标作用的商品特定名称及外观装磺部分。商标超过有效期限或因其他原因而被注销,其标识就不能构成本罪之对象。成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必须是他人的商标标识,如果是自己的商标标识,就根本谈不上伪造或擅自制造。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之行为。
对于销售行为,只有销售属于伪造或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才可能构成本罪。如果销售的不是伪造的或擅自制造的,如销售自己的商标标识或者他人真实的注册商标标识,就不构成本罪。
伪造、擅自制造、销售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商标管理法规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如果没有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即使有伪造、擅自制造销售的行为,办不能以本罪论处。如伪造、擅自制造的是未经注册的商标标识或虽经注册但已超过有效期限的商标标识,就不构成本罪。
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仅是只有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非法销售等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之程度,亦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1993 年 12 月 1 日《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主要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在 1 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利用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本罪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单位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个人既包括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亦包括没有营业执照的其他个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而仍故意伪造,或明知违反注册商标标识印制委托合同的规定,仍然故意超量制造,或明知是伪造的或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却仍故意销售。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印制单位受意欲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人的欺骗、蒙蔽,不知是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而印制的,不构成本罪。但如果印制单位知道行为人的意图,而出于某种目的,故意伪造或擅自制造的,仍构成本罪,如事先通谋,则构成本罪共犯。不知是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而予以销售的,亦不构成本罪。如果销售者和伪造、擅自制造者出于共同故意。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实施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凡假造或者未经许可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达到严重程度,即构成本罪。
然而,实践中已出现这类商标隐性反向假冒行为。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江苏省如皋市印刷机械厂享有“银雉”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如皋市轶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从原告用户手中购进“银雉”牌旧胶印机,除去固定在该机器上的铭牌(原告将商标标识同产品技术参数及厂名一起制作成产品铭牌,固定于其生产的胶印机上),进行整修和重新喷漆后,作为自己的产品无标识销售给其他用户。法院认为,被告在商品处于流通中时,拆除商品的商标,直接侵犯了商标权人所拥有的在商品上标识其商标的权利,割断了商标权人和商品使用者之间的联系,终结了商标所具有的市场扩张属性。因此,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
(一)、侵权人是销售商或者中间商
根据商标权用尽原则,在界定商标隐性反向假冒时,应将侵权人范围限定于直接使用人之外。
为了保护注册商标与商品之间的对应关系不在商业流通过程中发生异常变动,法律需要禁止商事主体去除商品上的注册商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商品流通中可能构成侵权的,不仅有销售商,还包括运输、仓储等中间商。
(二)、侵权人去除、覆盖商品上的注册商标
在对商标隐性反向假冒行为进行定义时,“去除”和“覆盖”注册商标的情形都应作为对商标所有人的侵权行为在法律中加以规定。因为,如果对“去除”采用文义解释,显然不能包括“覆盖”,但是,覆盖注册商标却能够达到去除注册商标的效果,实际上是去除注册商标的一种方法。将去除和覆盖注册商标并列规定,便于通常理解,也可以避免侵权人的诡辩行为。
在最后认定商标隐性反向假冒时,笔者认为,原告没有必要证明被告上述行为有损害结果。原因是:(1)被告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去除或覆盖他人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此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严重侵害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已经造成或者必将造成损害结果是显而易见的;(2)商标侵权的损害结果是很难举证的,例如,某些案件中虽然存在隐性反向假冒行为,但商标权人的商品销售额持续上涨,难以证明其受到损害;(3)对于商标侵权的救济方式并不限于损害赔偿,还可以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等方式,而且在许多情况下,采用后面这些救济方式并不要求证明具体的损害结果。
(三)、侵权人去除、覆盖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没有获得商标权人同意
商标权属于财产权的一种,并非与人身不可分离,商标权人可以自由处分其注册商标。他人经过商标权人同意而去除或者覆盖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即使对商标权人有损害,也不是商标侵权行为,不构成商标隐性反向假冒,因为商标权人有权放弃其全部或者部分商标权益。只有未经商标权人同意而去除或者覆盖其注册商标的行为才可能构成商标隐性反向假冒。
(四)、商标权人商品的状况没有改变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商标权人的合法商标权益,需要保证注册商标与商品之间的对应关系能够被消费者正确感知。商标隐性反向假冒割裂了此种对应关系,因此,法律禁止隐性反向假冒行为。法律对商标隐性反向假冒所作出的否定性判断隐含着一个前提假设,即商品在贴上注册商标后到到达直接使用人之前没有发生改变。
因为如果商品在到达直接使用人之前已经发生改变,那么严格保护商标与商品之间的对应关系反而可能对商标权人造成损害。例如,某些已经损坏、变质或者功能降低的商品,不但不能实现商标权人的创牌和广告愿望,反而可能使商标权人的声誉遭到贬损。因此,如果商品在到达直接使用人之前已经发生改变,不但没有必要保持商标与改变后的商品之间的对应关系,反倒应当消除此种不正确的对应关系。事实上,商标法在商标权用尽原则的但书条款中,已经赋予了商标权人消除此种不正确对应关系的权利。因此,对商标权人之外的销售商或者中间商而言,去除或者覆盖已经损坏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并没有损坏商标权人的利益,不构成商标侵权。由此可见,商标权人商品的状况没有改变应当成为商标隐性反向假冒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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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将其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通过某种固定的程序,产生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如何签定劳动合同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该是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是目前仍然有许多的用人单位逃避约束,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此,有关专家对劳动者提出两条建议,与其任人宰割,不入趁早远离这样的单位,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劳动合同除包括此七个方面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我们上期文章中提到的约定条款。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不同,某些条款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甚至对条款的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从劳资间强弱失衡的现实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具体而言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在白领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白领,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
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规定都具体反映在这一部分。
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确该劳动报酬是税前还是税后一般就可以了,其它不是很重要。
劳动纪律。劳动法中没有过多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也只做原则性规定,主要反映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劳动者对此也应做详细了解,因为这涉及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有的用人单位将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从而规避应承担的解约的补偿责任,这种约定是违法的,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条款。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两类。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以上七个条款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但是劳动合同的无效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无效。即使劳动合同在形式上存在缺陷,但是只要有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然受保护。
注意事项: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二、试用期如何约定
试用期,顾名思义就是劳动关系的试验阶段,但绝非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老的单方“试用。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不相互丁解、相互约定的考察期。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员工也考察用人单位的情况,是双方互相试用的过程。
试用期作为劳动关系的特殊阶段,也是劳动纠纷的高发区。《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至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起过六个月。
有理由退工。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承担的是完全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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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来说,实习实践不仅是培养实务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更是其从学校走向社会的桥梁。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财务管理生产实习日记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2月12日 星期一 晴
今天是正式实习的第一天,一大早我就起床,然后洗刷完毕,然后就去公司去报到了,来到单位后感觉感觉同事们都很善良,我对社会又充满了信心。公司的指导人给我耐心讲解了有关公司的概况、规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情况,使我虽公司有了初步的了解,至于内部具体的细节是怎么也弄不清楚的。这就需要我在以后的工作中自我体会了,先对公司有个总体了解,再对自己的岗位工作有所认识,要知道公司为什么设那个岗位,怎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才能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就这样我的第一天实习在领导的耐心讲解下结束了。
12月13日 星期二 雨
今天是实习的第二天,公司的财务部门只有一名专职会计,是一位姓郑的年轻女会计,她就是我这次实习的单位导师,是我同学的一个亲戚,因为她也是从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的,出来工作也才几年,因此我们很快便熟识了。我就是跟着她进行实习的。虽然我对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但是她还是很负责任的利用了整个上午的宝贵时间,向我详尽讲述了公司的发展历程、业务范围、部门分工等情况。
12月14日 星期三 晴
今天是实习的第三天了,实习并没我想象的难。或许是我刚去的缘故吧,这几天一直都没有做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只是帮着郑姐粘贴票据等原始凭证、整理些原始凭证之类。这与在学校里练习时粘贴凭证的方法和情况不太一样。
12月15日 星期四 阴
今天的事情和昨天一样,依然是粘贴票据等原始凭证。只是在郑姐的指导下我的处理凭证的技能提高了很多。
12月16日 星期五 晴
按照上班时间来说这是这个星期的最后一天了,虽然一直在按时上班实习,但是会计工作本身就很轻松,加之又是实习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了解、熟悉和学习的阶段,这些天也就很快过去了。感觉学习了好多东西,是从书本上学不到的,理论和实践还真是有些不同,还是很高兴很有成就感的。
快下班时和郑姐聊了一会儿有关实习的事情,不少人都在会计师事务所实习过一段时间,有些人自认为学到很多东西,也有些人觉得浪费时间的,其实不光是实习,学习、上班等许多方面的事情都有两面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其实关键还是在于自己如何把握!
12月19日 星期一 多云
这星期的新的一天,新的开始。跟着郑姐实习已经有一个星期了,上周作的都是些最简单的事情,主要是看、观察。今天,郑姐告诉我说这个星期要教我电算化,就是在电脑上进行记帐,虽然公司的经营规模不大,但毕竟是中国石化公司的下属单位,它的账务处理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她先打开中石化公司的用于会计记账的专用网页,先让我在电脑上输入一些公司的相关文件。输完之后,就拿来了一些原始单据凭证,根据原始凭证记录登记记帐凭证。虽然不是自己登记,但是郑姐每作一次都向我讲清楚,慢慢的看得多了,我也就觉得不是那么糊涂不清了。
看了财务管理生产实习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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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开始创业前,你必需了解我国的一些基本法律知识,这样你才能更好的解决创业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 小编把创业的法律法规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3)应适当了解的其他法律
有些法律是你作为公民就应该了解的,而作为企业经营者的你则更应该了解。例如:《民法通则》、《刑法》、《民事诉讼法》。
②选定适合自己的企业法定形态
企业的法定形态是指国家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企业经营的组织形式,也即你在工商部门做企业登记注册时企业营业执照上所标示的“企业类型”。创业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企业法定形态,选择时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赔偿责任范围:个人资产是否负连带责任。
(2)注册资金:最低限额多少。
(3)经营场地:有无场地要求。
(4)登记和经营的成本及便利程度:
(5)税费成本:申办经营许可所需的费用;纳税的税率;纳税手续的繁简程度。
(6)经营便利:企业的形象;有无规模局限性;是否适合长远发展。
(7)创业合作:是否需要合作伙伴;有无与境外投资人合作的机会。
现在,自主创业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创业者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创业应了解哪些法律知识。
1、创业应了解哪些法律知识?第一步就是了解设立企业相关的法律知识。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事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企业您还需要了解《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工商管理法规、规章。设立特定待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基地)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2、出资相关的法律:我国实行法定注册资本制,如果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股权、债权等出资,还需要了解有关出资、资产评估等法规规定。
3、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设立后,需要税务登记,需要会计人员处理财务,这其中涉及税法和财务制度,需要了解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等,还需要了解哪些支出可以进成本,开办费、固定资产怎么摊销等等。
4、劳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办企业需要聘用员工,这其中涉及劳动法和社会保险问题,您需要了解劳动合同、试用期、服务期、商业秘密、竞业禁止、工伤、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诸多规定。
5、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要处理知识产权问题,既不能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又要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需要了解著作权、商标、域名、商号、专利、技术秘密等各自的保护方法。
6、日常运营中经常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在业务中还要了解《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等基本民商事法律以及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以上简单列举了创业应了解哪些法律知识,也是通用的一些知识,不管是创业者还是经营者,只需要对这些问题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专业问题须由律师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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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必须参与一场官司,就应当了解相关司法程序在程序与实体方面的知识,掌握必要的诉讼或仲裁处理技巧,以保证自己不受对手的误导或限于诉讼之累。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创业中的法律法规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与创办企业相关的有关条例和规章
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多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多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用。可重点掌握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多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用。
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对开办税务登记及变更等有明确规定。
二、了解政府对特许经营的管理规定
创业者以市场经营主体进入市场时,应了解政府对于进入特殊行业或者进行特种经营时所设定的有关条件,了解从事哪些行业或服务另有规定,需要到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主管机构领取哪些特种经营资质证或许可证等证照,以便提前准备。
例 如,创办生产型需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07-09)。又如,创办网络经营服务需要学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2002-09-29)并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8号令),取得专项许可证,等等。
三、企业相关扶持政策、优惠政策
了解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及创业的扶持政策
随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在法律政策中提出的对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规定,主管部门都正在抓紧实施。可以说,一个关注、培育、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鼓励创业的社会环境与政策环境正在初步形成,突出体现在多种形势的扶持政策等方面。对于创业者来说,优惠政策就好比是创业的助推器,能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1.对创业选项和促进企业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政府长远发展规划与导向政策
1)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02-07)。其中,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人才队伍、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支持等内容对创业者的创业方向选择、定位有重大意义。
2)《中共中央国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01-26]1号,2006-01-01)。创业者可以围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连锁化“农家店”等内容寻找创业的切入点。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2006-01-26)。可关注国家提升国家竞争力为核心要实现的八个重要目标。
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通知》(国办发[2006]6号文件,2006-02-09)。文件明确: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举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2005-11-04)。其中,对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企业吸纳就业等内容有鼓励政策。
6)《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5-10-11)。了解政策导向。
7)《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2005-06-09)。创业者涉足流通行业,需要关注该政策
8)《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2005-02-19)。该文件明确提出: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一系列政策。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2005-01-08)。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需要了解该政策及与之相配套的其它部委政策文件。
2.支持和鼓励新办企业、高技术企业及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以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生产率征收所得税;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主业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2)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处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3)对新办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1年。
5)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对农村及城镇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实物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7)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行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四、大学生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 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5)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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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一定的求职技巧对求职者来说无疑也是至关重要的。那关于职场要遵守的定律有哪些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要遵守的职场定律,希望你喜欢。
1、矛盾定律
人人都明白一朝天子一朝臣,因此跟领导走得太近了不行,离得太远也不行。跟得太近了怕站错了队,一旦大树倒掉,大难就会临头;离得太远了,好处永远轮不到,坏事少不了。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此乃机关人员挥之不去的烦恼。
2、尴尬定律
苦干的不如巧干的,还有所谓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蛋的。因而上去的不一定是能力强的,原地踏步的不一定是低能的。对此,你不服不行。
3、变脸定律
见到上司唯唯喏喏,这是逼出来的;见到同级嘻嘻哈哈,这是装出来的;见到群众凶凶巴巴,这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学会随机应变,因人而异,看风使舵,是机关的立身之本、生存之道。
4、趋同定律
领导的爱好,往往会成为办公室成员的共同爱好,即爱好着领导的爱好,幸福着领导的幸福,快乐着领导的快乐。
5、转移定律
领导的领导批了领导,作为被领导的你就得小心领导拿你当做“出气筒”。你要觉得窝火,可以再找被你领导的人发一通脾气,指责他“怎么搞的!”如果没有,那就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有经验的老婆、孩子发现其脸上阴到多云,一般都会知趣地走开。
6、关系定律
有本事没关系的吃苦饭,没本事有关系的跟着吃,有本事又有关系的不愁吃,没本事又没关系的看别人吃。问题在于自认为有本事的人未必能得到领导的认可,因此,有本事和没本事的,都要拼命地找关系,有了关系的则不惜绞尽脑汁巩固好关系。
7、竞争定律
能写的往往不如跑腿的,能干的往往不如能吹的,能说的往往不如会送的。踏实本分的不如善长张扬的,遵守制度的不如听话的,坚持原则的不如会变通的。
8、忌讳定律
在办公室通常听不到牢骚怪话,比如报纸上报道又揪出了一个贪官,你只能选择腹诽,恨在心里。如大放厥词、口无遮拦地进行猛烈抨击,有人会认为你是在含沙射影,指桑骂槐。你在表明自己爱和恨的同时,实际上是在孤立自己,很有可能成为他人尤其是领导设防的对象。要议论就议论美国的克林顿,伊拉克的萨达姆。所以经过办公室的历练后,人人都会把握住“说古不说今,说外不说中,说远不说近”原则的。
9、归因定律
凡是职务上不去的,众口一词就是不会拉关系,朝中无人没后台,没有人认为自己的能力素质不够。这是最体面的理由。但在领导面前却从来不说自己是怀才不遇。
了解了职场的定律,不是为了束缚自己,而是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和职业操守,按规矩做事可以让你拥有健康良好的人际关系,在职场中受欢迎,立于不败之地。
看过“关于要遵守的职场定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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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员工需要遵守的法则有哪些
人际交往需要遵循坚持平等原则,其次就是坚持相容原则、互助原则和真诚原则。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关于企业员工需要遵守的法则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首先是从情感导向到职业导向的转变。服从公司的总体安排;
2、坚持做自己职责内的事,不过多的管闲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具有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4、无论是升迁还是辞职都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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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场法则中,态度比能力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怎样遵守职场规则,保持自身利益,希望你喜欢。
【与同事保持适当的距离】
不要和自己最亲密的同事议论对公司或者某人的不满。职场上,最可能出卖你的那个人,往往就是知晓你秘密最多的“密友”。要知道,很多时候,同事之间除了合作伙伴关系,还是潜在的竞争对手:当你们目标一致时,同事是你最亲密的战友;当你们利益发生冲突,这种关系就变得摇摇欲坠。言多必失,在与同事保持安全距离的同时,务必管好自己的嘴。
【与客户保持适当的距离】
没有任何显性的或隐性的利益冲突,是成为“朋友”的必要条件之一。工作中的客户,即使私下相处再好,也是因为利益走到一起的,而且这种利益时常会发生冲突。所以,客户注定难以成为你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与客户之间保持适当距离,务必要记住“吃人嘴软,拿人手软”这句话,守住与人交往的心理底线,坚决不做违反原则的事——这是你与客户保持平等对话权利的前提条件。
在职场中要时刻警惕自己的角色,遵守职场中的游戏规则。而且在面对公司利益时,要站在大局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必要时学会适当的忍耐和包容。与领导、同事和客户都要保持适当距离,不搞小团体,同时要学会尊重别人。
【与领导保持适当的距离】
不想天真的想着走“群众路线”而远离领导,和同事打成一片。有人以为只要认真做事,就能在公司立足。可是领导可能会觉得你“表现平平”而炒你鱿鱼。也不可频频在领导眼前晃悠:开会抢坐他旁边,隔三岔五主动汇报工作……这时会受到同事们的鄙视,给领导的感觉也是太爱出风头……所以离得太远,会被忽略;离得太近,会被伤着。要保持恰当的一个度,让自己再公司立稳脚跟。
看过“怎样遵守职场规则,保持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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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是一个地方或单位对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安排或打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安全生产员的工作计划范文,希望你喜欢。
切实加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力度,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有序推进2010年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也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筑牢了安全屏障。
一是注重培训,有序推进。2010年工作会上,公司工会主席明确提出把加强办班培训做为群众安全员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同时工会制定了科学合理系统的办班培训计划,将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四川云鼎、四川江油车站、深圳污水处理厂等新成立单位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重点培训。
二是完善机制、拾遗补缺。针对2009年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运行以来取得的良好效果,公司工会及时吸取了成功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对优秀的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评比表彰,对不称职的安全生产监督员予以调整和清理,同时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对相关单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增补,确保人员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
三是加强考核,注重培养。公司工会要求各项目部要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严格考核,每月考核由项目书记或工会主席召集项目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主持召开考评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文件精神执行,不走过场,切实让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发挥实效。同时要求所有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配备和考核情况报公司安质部备案,安质部将从优秀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中选拔网一批作为项目部安全员的后备人选。
四是严格抽查通报,确保制度落实。公司工会将会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重点工程项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抽查,严格按照“三列入、三统一”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督员八本台帐记录情况认真检查,并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看过“安全生产员的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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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营是企业运作的重要环节,良好的生产运营秩序能保证企业以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最合适的质量产出能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生产企业运营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各项经营指标。石油企业成本的高低与国家政策、资源状况、生产规模、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水平、科技水平等有关。要从根上本降低成本,就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摒弃“以原油生产为中心”的思想,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文章主要从开展成本管理活动入手,提高全体员工的成本意识,转变经营观念,本着“成本管理创效益,节约挖潜要效益,修旧利废增效益”的原则,大力开展节能降耗、修旧利废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全员努力,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关键词]石油企业生产运营成本
1问题的提出
低成本战略是中国石油企业的长期战略之一,采油企业作为控制原油成本的直接环节,对降低原油操作成本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由于企业机制的问题,采油企业在成本管理上还存在一些弊端,经营管理经验还不成熟,这就要求采油企业要积极探索,不断更新经营理念,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寻求降低成本的新措施、新途径和新方法,充分发挥科技力量的作用,合理调整注采结构,优化方案设计,有效降低成本,实现低成本战略。
2企业目前成本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2.1全员成本意识薄弱。主要表现在企业管理人员对全员成本管理和控制没有足够的重视,多数管理者依赖财务人员去管理成本,只注重财务报表中的数字,应该改变这种事后控制的做法,成本核算不能代替成本管理。成本管理不是哪个人或哪个部门的事,需要全员成本意识,一是成本管理者要有先进的成本管理理念,应用现代化成本管理方法;二是增加企业员工成本意识,让降本增效意识渗透到每一个角落,实现全员降本增效。
2.2基础成本数据记录不够准确。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人为因素与非人为因素。一是多数企业还没有达到完全管理信息系统化的地步,成本数据是级级汇总上来的,而不是生产人员在获得数据时直接输入系统的。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存在数据流失。二是部分企业员工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调整成本资料,造成成本数据记录不实。
2.3预算控制作用失灵。虽然企业已在事前做出费用预算,但实际情况却很难依照计划进行。原因一,预算编制不科学合理,没有按工作量测算清楚,导致预算偏高偏低,失去预算的控制作用,原因二,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预算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到位,造成预算失控。原因三,设有充分估计企业发展因素,造成预算失控。
3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措施
3.1加强思想教育,让节约意识深入人心。企业要紧紧围绕“管理无止境,精细到永远”酌管理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增强员工效益意识、成本意识、节约意识人手,把宣传、学习低成本战略思想作为员工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使全体员工做到全员重视、人人把关,不断激发了员工节约降耗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使员工自觉树立“点点滴滴降咸本,分分秒秒增效益”的节约意识。
3.2完善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近几年来,由于油田储采形势日趋紧张,生产运营成本逐渐增大,控制生产性指标支出,压缩非生产性指标支出,合理统筹安排资金,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3.2.1做好费用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对生产经营费用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建立自上而下的目标责任体系,实现成本压力的层层传递。在分解落实目标成本过程中,本着“主要从细、次要从简、细而有用、简而有理”的原则,细分几项可控成本,如材料费、燃料费、修理费等主要控制指标。
3.2.2严把费用支出关。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三级审批”,既费用发生时,首先由单项费用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然后报主管此项费用领导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控制不必要支出的发生。
3.2.3在落实目标责任上,制定内部责任考核指标,由单项费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认,年末按可控成本超支比例扣罚奖金。通过考核,明确责任,促进管理。
3.2.4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坚持月分析、季总结、年评比的方式,费用发生与预算偏差大的项目,及时与单项费用负责人沟通,找出偏离预算的原因,为下一步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工作提供依据。
充分发挥预算的激励、约束、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3.3加强定额管理,完善指标控制体系。定额项目选择的基础在于具有考核价值,通过考核的办法把成本控制住或降下来。动力费用占采油企业操作成本比例较大,但由于计量等原因,此项费用并不适合定额管理,通过改进技术,节约能耗等手段来降低动力费用更科学。制定定额要选择那些通过人的主动性能降低成本的项目,进行定额测算。可以选取材料费、燃料费、修理费等可以通过费用考核等手段使费用消耗降低的项目进行定额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两点:一是定额的测算数据要尽量准确,二是费用定额要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进行更新,避免由于定额制定不准确,使企业经济效益受到损失的情况发生。
3.4收集成本数据,深化成本核算。企业应该从深化基础核算人手,加强基层单位的成本核算工作。实现对可控成本从井、站、班组、小队的成本发生情况时时统计,提供基层成本数据的第一手资料,提高成本数据采集的质量与效率,为成本分析打下牢固的基础。
3.5强化成本分析,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分析是管理信息反馈的重要环节,是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企业应该加强财务成本分析工作,把成本分析与各种生产工作量的变化结合起来,用定额消耗的方法衡量关键要素变化和不同单位之间成本水平高低,对材料、燃料、水、电、等重点要素把他们和工作量的关系揭示出来,通过成本分析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措施,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积极控制成本增。
3.6推行责任成本,建立考核体系,成本控制不是某些人或某些部门的事,而是全体员工的责任,要让每名员工感觉到成本控制与自己有关,就要全面推行责任成本。让责任成本逐级分解,逐级落实,落实到每个岗位,形成成本控制我有责任的观念。建立有效的、恰到好处的考核制度,做到有奖有罚,与责任挂钩。这种激励的财务经营政策的实行,能有效地调动基层队挖潜增效的积极性,通过提高全面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单项费用的定额管理,和推行责任成本、绩效考核等措施,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资料、员工工资价格不断上涨等不利因素下,最大限度的减小操作成本的上涨幅度。
3.7加大内部挖潜,提高经济效益。一是加强日常节能管理,节约一切可节约的能源,通过完善制度,加强考核,杜绝生产经营过程中浪费现象的出现;二是采用先进的科技新技术,科技是生产力,是节约能源创造效益的根本所在。三是大力开展修旧利废,深化内部挖潜管理。围绕”高水平、高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战略,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工作,提高挖潜增效的积极性。
结束语
在竞争残酷的市场经济下,通过目标管理、定额管理等管理方法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而且节约了社会资源、增加了企业利润,企业运营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利润就相应的产生,企业规模将不断扩大,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系统,成本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本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只有成本降下来了,企业市场竞争力就提上来了,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生产企业运营,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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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无儿戏,只有努力奋斗。那关于生产管理的求职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生产管理求职信范文,希望你喜欢。
李小姐:
您好!我写此信应聘贵公司招聘的经理助理职位。我很高兴地在招聘网站得知你们的招聘广告,并一直期望能有机会加盟贵公司。
我毕业七年,先后学习了电气自动化与行政管理专业,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如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应用、机械制图、工程力学、电机学、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心理学、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管理(一)、生产与作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一)等课程。毕业后,就职于一家外贸公司,从事市场助理工作,主要是协助经理制定工作计划、一些外联工作、以及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本人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策划能力,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操作,英语熟练,略懂日语。我深信可以胜任贵公司经理助理之职。下附简历一份,希望您能感到我是该职位的有力竞争者,并希望能尽快收到面试通知,我的联系电话:13911111234
感谢您阅读此信并考虑我的应聘要求!
此致
敬礼!
您真诚的朋友:XXX
X年X月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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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做生产的公司想要申请商标的注册,应该要如何注册?那么就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生产公司商标注册,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商标注册流程一、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流程二、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复审请求
商标注册流程中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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