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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家分公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注册分公司的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有何注意事项”,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分公司的主要特点有: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
(一)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二)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三、在境内外设立分公司的缴税规定
(一)在境内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
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
1、独立申报纳税;
2、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
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二)在境外设立分公司
需要注意到,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
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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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需要注册资金吗?分公司的注册有哪些流程?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注册资金”,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分公司变更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由分公司及其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或分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
(一)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的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其中:
(1)因公司的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变更后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营业场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证明;
(3)变更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以及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4) 变更经营范围中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分公司改变营业场所、负责人还应填写;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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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成立分公司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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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立分公司有什么要走的流程吗?分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注册成立分公司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外资分公司审批
外资分公司不需由各区外经委审批,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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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一家公司后就可以申请注册分公司了,那么如何注册分公司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如何注册成立分公司”,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政府费用:1500元人民币左右。
2、代理费用:普票2000元人民币,一般纳税人3000元人民币(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注册在开发区,享受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很多人会问分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需要多少。依据中国公司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是没有注册资金的。
从法律意义上,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
维护分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是由总公司直接划拨到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上。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在分公司注册所在地交纳税收,可以招聘员工并给员工上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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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分公司的注册流程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注意事项”,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分公司注册资料有哪些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1、责任承担
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但是要特别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为连带关系,应当是同一个人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2、设立方式
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分公司: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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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注册一家分公司有什么流程要走呢?如何注册一家分公司?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注册分公司的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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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分公司流程一般是怎样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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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相关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注册一家香港公司?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香港公司注册注意事项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年审
公司在港成立满1周年审时,需向公司注册处递交周年申报表(AR1),以及向商业登记署申请新年度商业登记证(BR),此费用随政府的调整而浮动。
1、公司商业登记证:商业登记证(BR)有效期一年,由公司注册日起算,满一年需要向香港商业登记署申请新年度的商业登记证,此费用为政府费用,随政府的调整而浮动;
2、公司周年申报表:香港公司满一年,需要由秘书公司按照注册处要求,制作一份年报文件递交到注册署,由公司注册处审核,最终出具相关票据;
3、法定秘书:是在香港成立公司的必备条件,如果客户不能提供,我司可以代为提供,第一年免费,从第二年开始,按年度收取;
4、注册地址费用:是在香港成立公司的必备条件,如果客户不能提供,我司可以代为提供,第一年免费,从第二年开始,按年度收取;
5、文件和服务费用:费用为会计事务所服务费(包括:交通速递费、电话费、文件费以及专业服务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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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注册公司来做生意是很常见的事情,注册公司的流程应该怎么做?小编把整理好的注册成立公司的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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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注册公司有哪些流程要走?成立公司怎么做?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注册成立公司的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特许人违法经营,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涉嫌的罪名有: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一、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具有如下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破坏了市场秩序,也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具有如下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对涉嫌商业特许经营犯罪来说,该罪名主要强调未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违法经营情节严重的行为,它包括下列情形: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5~15万为情节严重,15万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1~5万为情节严重,5万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50~100万为情节严重,100万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10~15万为情节严重,15万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
3、曾因非法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行为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的,非法经营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2~10万为情节严重,10万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虚假广告罪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广告管理法规及国家的有关广告的规章制度,主要指《广告法》。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多虚假广告,且虚假广告会给用户或消费者带来误导,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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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2016注册成立公司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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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注册新公司后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吗?我们要怎么注册公司?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下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这次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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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的公司需要怎么走流程?注册公司其实并不困难;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年注册成立公司的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以在上海注册实业公司为例,其注册登记详细流程如下:
一、实业公司名称核准
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向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查名,需要股东的身份证明并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查名通过后,工商局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有效期为半年。
二、签署工商登记材料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需签署《公司注册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登记材料。
三、开设公司临时帐户并验资(认缴制无需)
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帐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外资公司可以省略这项,要待外资公司注册完成后才开外汇帐户并进行验资。
四、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提交书面工商注册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五、刻章
公司营业执照审批下来后,刻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交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书面材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
七、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交财务人员身份信息。
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公司注册基本完成,若开展实际业务,还需办理以下事宜:
八、开设公司基本帐户与纳税帐户
公司银行基本帐户是公司业务往来转帐及支付现金的帐户,纳税帐户是纳税申报后缴纳税收的专用帐户。
九、办理税种核定
需财务人员前往税务局办理票管员资格,同时办理税种核定。
十、购买发票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中所列业务范围,办理发票购买。
十一、特殊行业审批
若实业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行业或产品信息,需办理许可证。例如,经营食品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经营危险产品要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行业许可证的时间一般在公司名称核准之后,办理营业执照之前。
注册外资实业公司可参阅本站“注册外资公司”栏目。若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需在公司注册流程完毕后,申请进出口备案手续。
注册实业公司,需按公司法律规定的公司注册流程,依次向主管政府部门申请登记。中国的公司流程较为复杂、所需材料较多,可委托注册代理公司办理公司注册的所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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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2016年注册成立公司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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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都想注册公司来赚钱,但是如何成立一家有限公司?注册有限公司的流程怎么做?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流程图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公司登记备案的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届满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领取《准予备案通知书》。
二、办理公司登记备案的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三、公司申请备案登记所需材料:
1、公司章程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会议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会议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5)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备案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其他材料。
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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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上海注册实业公司为例,其注册登记详细流程如下:
一、实业公司名称核准
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向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查名,需要股东的身份证明并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查名通过后,工商局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有效期为半年。
二、签署工商登记材料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需签署《公司注册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登记材料。
三、开设公司临时帐户并验资(认缴制无需)
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帐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外资公司可以省略这项,要待外资公司注册完成后才开外汇帐户并进行验资。
四、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提交书面工商注册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五、刻章
公司营业执照审批下来后,刻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交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书面材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
七、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交财务人员身份信息。
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公司注册基本完成,若开展实际业务,还需办理以下事宜:
八、开设公司基本帐户与纳税帐户
公司银行基本帐户是公司业务往来转帐及支付现金的帐户,纳税帐户是纳税申报后缴纳税收的专用帐户。
九、办理税种核定
需财务人员前往税务局办理票管员资格,同时办理税种核定。
十、购买发票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中所列业务范围,办理发票购买。
十一、特殊行业审批
若实业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行业或产品信息,需办理许可证。例如,经营食品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经营危险产品要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行业许可证的时间一般在公司名称核准之后,办理营业执照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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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实业公司,需按公司法律规定的公司注册流程,依次向主管政府部门申请登记。中国的公司流程较为复杂、所需材料较多,可委托注册代理公司办理公司注册的所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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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时,我们要注意注册资金上面的要求。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成立分公司注册资金要求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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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成立一家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流程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年注册成立有限公司的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其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权:
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即采用出让方式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通过转让方式从其他土地使用权持有者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
其中,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只能是对原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的转让。
(2)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对土地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可以转让其权利。
(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应随同转让。
(4)改变土地用途的转让,必须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新的土地使用方式缴纳(或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折价入股。包括公司的发起人将自己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和国家直接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
以土地使用权折股出资时,要遵守以下法律、法规要求: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具有土地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且上述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限制折价入股的担保物权。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方能作为出资;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先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作为出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注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后方能作为出资。
3.公司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常见形式包括:向股东租赁、向土地管理部门租赁和向其他土地使用者租赁。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1)遵守国有土地租赁相关规定和程序。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222号)》,承租人通过向国家租赁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权,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
(2)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应当办理出让手续后方可租赁。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原则上是不能出租的。因此,出资者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然后再出租给公司。
(3)公司取得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土地时,应当签订长期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包括:土地的租用年限、租金及付费方式和到期后对土地的处置计划(优先选择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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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2016年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年注册成立公司费用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案件事实
在2006年10月,张某通过网络主动要求与常某合作(有网站截屏图),并在2006年11月和2007年1月,两次来上海和常某详谈关于他的合作想法,他有意在上海成立一家服务于电脑三维动画公司,以集群渲染为服务平台的公司,希望借助常某在行业里的经验、关系来帮他筹建公司,他的公司名称当时暂定沿用他在西北注册的公司名称——同盛,并口头承诺在筹建其公司期间,他负责所有的费用,并授权由常某全权负责筹建过程的具体事项,并按每月3万元作为常某帮其筹建公司的报酬。
在达成上述一致意见以后,张某在2007年1月至4月三次汇款60万元到常某的个人帐户,常某从2007年1月开始负责帮他筹建公司的具体事务,最先开始的是选择办公场地,在选择大宁国际商业广场1号楼501的时候,由常某负责和商业广场的进行联系和谈判,当时张某还在上海,并在选择办公场所的问题上做了最终决定,但是因为但是筹建的公司名称还没有注册下来,经张某提出要求,就暂时以常某公司的名义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此合同在2007年5月28日转签至张某注册的新公司-上海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场所选择定下之后,张某便返回兰州,常某在上海开展全面的筹建工作,并负责组织、安排办公场地的设计、装修和施工;还有家具采购;人员招聘、培训;申请公司名称注册;申办电话和网络宽带(一开始也是常某公司名义申办,后来过户给张某注册的新公司);还有网站建设;消防验收等等各种筹备、协调、管理工作。各项工作成果在2007年7月6日全部移交给张某,至此,整个筹建期间的总支出是631107元。在筹建期间,并以常某的名义在新梅共和城8号楼301租赁三房两厅住宅房一套,为张某和其下属员工王某等4人提供居住和方便其组装设备用。其中支付王某在2007年2月至2007年7月的设备采购费用、工资、生活补助等共计87504元钱,在由常某向张某提出核准,并经张某同意后,从张某的汇款款项里支付给王某本人,王某出具签收收据证明。在2007年5月初因为张某要求尽快结束设备组装,当时他公司人员并未到位,经他本人提出要求,常某负责另外聘请专业人员帮助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此项费用也由汇款款项里支付。
在常某帮张某筹建公司期间,张某主动提出由他赠送一套设备共计电脑15台给常某,但后来其改变主意,改赠送为出借,而剩余的费用作为常某向张某的借款,记录在借条中。借条仅有一份,在归还电脑前由张某保管。但是张某在原始证据上造假,将对借款说明及还款时间等条款刮掉了。常某有电话录音和视频录像证明,张某承认是其本人篡改了清单上的条款。
2008年2月,张某起诉至静安区人民法院,提供最早被告签字的一张报账单,上边记载了被告收到原告60万元,支出了44万元,要求常某返还不当得利16万元,即60万元减去张某认可的支出44万元。
常某委托屈建军律师代理此案。因为常某系湖南长沙人,在上海只是做生意,临时居住。因此,首先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该案件移送长沙某区法院审理。静安法院经请示 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法院认定静安区法院有管辖权。
在审理过程中,屈建军律师抓住原告向被告收回的借条上有严重涂改痕迹,作为突破口,搜集证据,提供证人,指出原告涂改伪造借条,涂去了借条上的重要内容,而这些内容就是对原告所谓不动得利的说明。在第一次庭审中,被告还拿出了一张和借条格式一样的复印件,只是上边的借款数字为11万元,现在借条原件只有23000元。原告本人陈述了两张借条的先后关系,说先有11万的借条,后又23000元的借条。但原告认为借条上只有被告的签名,没有原告签字。屈建军律师辩驳说,借据一般都是借款人签字,保留在出借人处,如果出借人不同意这个借条的意思表示,则不可能出现这张借条。
案件结果
后,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同意以23000元了结双方纠纷。
案件启示
朋友之间委托合同,不管有偿无偿,最好先有协议。明示授权范围,发生的费用及时书面确认。否则,到了后来,大家朋友都没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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