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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家安徽公司需要多少钱呢?现在注册公司贵不贵?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安徽注册公司费用”,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需要预先准备的全部证照包括: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4、验资报告书;5、公司章程;6、银行进帐单或现金交款单原件7、上网公章、财务章及法人私章三枚;
详细流程:
第一步:新公司核名。
客户请先草拟公司名称三至五个,并带上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查询和核准新公司名称。
第二步:办理公司验资帐户(认缴制无需)。
客户拿到新公司核名通知书后,请新公司股东亲自带上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和股东之一的私人印鉴章,到离自己最近的银行办理新公司验资帐户开立事宜,并及时存入验资款(验资帐户一般就是新公司最后的基本帐户)。
备注:新公司核完名后,拿核名通知书原件和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以新办公司名义到银行开立验资帐户,并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将注册资金存入验资帐户。存入验资款后,客户再到贝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需带过来的资料:
1、新公司核名通知书原件;
2、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五套);
3、银行存款回单原件(银行出具);
4、银行资金证明原件(非必要件,可后补);
第三步:办理工商注册手续。
制作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纪要、租房协议书等,并代办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第四步:办理公司基本帐户。
所有工商证照办理完毕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上网公章,财务章及法人私章)。工商代理具体经办人将及时与客户联系,请客户及时带上公司的相关证照原件,到银行办理公司基本帐户开户事宜。
第五步:资金转出。
人民银行批准新公司基本帐户后,公司股东要亲自到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办理新公司注销验资帐户事宜,验资户注销后,注册资金将自动转入新公司基本帐户,同时客户要购买现金支票,以便提取现金。(备注:建议客户转出资金时,一次性不要全部转完,基本帐户上最好要预留500--1000元,这样可避免和预防银行及工商局误认定客户抽逃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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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昌,有不少朋友想在今年注册公司来做生意的,现如今注册公司有哪些费用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许昌注册公司费用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的主要范围为: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因此,不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会,并以章程行使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议,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内拥有了表决权,也就相应的拥有了对董事、监事的任免权,以及体现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如公司资本的增减、公司的合并分立等。
2、查阅权
股东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其前提是要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查阅权,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的权利,而且不能以章程加以限制或剥夺。但是,为了避免股东滥用查阅权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或者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法》对股东的查阅权作出某些限制,例如在查阅的时间、地点和查阅的目的等方面作出规定。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的权利
公司的股东具有“人和”的条件,因此,按照《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即股东拥有的是优先认股权。所谓的同等条件,主要就是价格条件。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按照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股东在向公司出资获得股权后,法律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但是,股东为了转移投资的风险或者收回本金,股东可以转让其出资或股份。当然,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限制——须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
5、红利的分配权
红利的分配权也是股东的核心权利。作为投资者向公司出资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收益。要分配红利,首先要有可分配的利润,对此,《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或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6、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请求分配权
当公司依法终止清算后,还有剩余的财产,这时候股东才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7、我国的《公司法》也规定股东拥有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对股东大会的决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及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但是实际的操作性是存在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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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很多人注册公司,但是注册公司一般需要多少钱?如何注册一个公司?一起来看看注册公司的费用与流程吧!
这个系统经常用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咨询,一般来说企业的注册资金越高,就会给别人一种这公司资金实力越厚,对于有些行业,注册资金的深厚程度影响着业务之间的来往,决定着与这公司的风险程度,是比较多公司青睐的,所以这个系统还是比较经常会被用到的。
工商注册信息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具体查询步骤参照如下:
1、打开电脑登陆浏览器,打开百度,搜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点击打开;
2、进入平台之后,选择你所查询企业的登记机关的所在地区;
3、选择好之后,会跳转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在”地区(注意这里,选择哪个地区点击后则会跳转到哪个地区,所以大家选择需要查询的企业所在地的省份,而不是市县);
4、填写好需要查询的企业名称以及验证码,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搜索”;
5、然后就会出现公司名称(不同行业同公司名的公司也会出现),所以大家选择自己想要查询的公司,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现的页面没有你想查询的公司时,点击右上角的返回,输入更多详细的信息内,再重新搜索;
6、搜索到之后,点击企业名称,最后出现的页面会显示该企业的公司名称、注册号、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日期及期限、经营范围、住所、以及登记机关的信息。
按照以上步骤可以再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注册的基本信息,基本内容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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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注册公司一般需要多少钱?注册公司的费用是多少?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年注册一个公司需要的费用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81条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需记载的事项包括: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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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是注册公司重要的一环,现如今,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要收多少?有没有注册资金的规定?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公司最新注册资金规定分享给大家!
一、对认缴制的说明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二、法律规定
1、《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只是删除了原来实收资本这一项内容,也就是说公司注册资本并没有取消。
2、《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二款规定:(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删除的内容只是原规定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修改了原来规定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并删除了原来《公司法》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条款。据此,公司章程的记载作为监督监管执法的依据。
3、《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删除了原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内容。比如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修改后的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第二款规定“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相应删除原有规定的只是“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三、法律风险提示
认缴制不是空头支票,股东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并详细载明,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
《公司法》的认缴制规定了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责任,尽管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的登记事项,但是对认缴的公司,登记机关必须如实将公司注册资本、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等登记事项向社会公示。对必须实缴的公司或者可以认缴的而自愿实缴的公司,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对实收资本实行备案制。所以说,认缴并没有弱化出资人的出资义务,并没有转化公司对第三人或对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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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注册香港公司一般需要多少钱?注册香港公司贵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香港注册公司费用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答:详细的注册香港公司费用最好是咨询代理注册公司哦
香港公司是否要缴税,不是由注册公司来决定,而是由税务局来判定(AUDIT REPORT是香港公司向税务局反映公司一年运作状况的财务报告,根据以往处理的经验,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
3)客户不是香港企业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报关
5)账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
6)要准备一份香港公司的贸易流程说明,即把整个贸易操作流程写下,告之税务局公司整个业务操作不涉及香港发生
针对海外利得申请税务局可能发出的反对,很重要一点需要公司把日常业务操作中的所有相关单据保留好,包括:参加展会的门票,收入支出发票,报关单据。这样可以保证之后的税务反对回复更顺利申请下来。
有一点很重要,当一个香港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在理论上是可以合法申请到免税,但是必须请香港CPA根据自己香港公司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做一份AUDIT(即相当于国内的审计报告,只是香港一年管理一次,新公司18个月做第一次),完成AUDIT后专业的会计机构可以帮客户做“海外利得”申请报税不等于免税,两者概念不同。报税是向政府提交公司财务报告,是每间公司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免税是政府根据公司营运状况及核数师报告等因素给到的综合意见,评定是否需要缴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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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计划注册香港分公司,大概需要多少钱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西安注册香港分公司费用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答:注册香港分公司的注册费用,小编建议咨询代理注册公司哦
香港公司是否要缴税,不是由注册公司来决定,而是由税务局来判定(AUDIT REPORT是香港公司向税务局反映公司一年运作状况的财务报告,根据以往处理的经验,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
3)客户不是香港企业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报关
5)账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
6)要准备一份香港公司的贸易流程说明,即把整个贸易操作流程写下,告之税务局公司整个业务操作不涉及香港发生
针对海外利得申请税务局可能发出的反对,很重要一点需要公司把日常业务操作中的所有相关单据保留好,包括:参加展会的门票,收入支出发票,报关单据。这样可以保证之后的税务反对回复更顺利申请下来。
有一点很重要,当一个香港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在理论上是可以合法申请到免税,但是必须请香港CPA根据自己香港公司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做一份AUDIT(即相当于国内的审计报告,只是香港一年管理一次,新公司18个月做第一次),完成AUDIT后专业的会计机构可以帮客户做“海外利得”申请报税不等于免税,两者概念不同。报税是向政府提交公司财务报告,是每间公司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免税是政府根据公司营运状况及核数师报告等因素给到的综合意见,评定是否需要缴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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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公司的费用多不多贵不贵这个问题,那就来看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注册公司需要费用一文吧,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关于公司的出资方式,1993年《公司法》第24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此时,股东以非货币出资,“限于法律规定”的方式,即法律规定了非货币出资的范围,只有法律规定的非货币财产才能作为出资。1999年、2004年《公司法》沿用此规定。而依照2005年《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修订后的公司法允许股东以“不为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方式进行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即采取开放式的做法,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且可以转让的财产,均可以作为非货币出资。2013年《公司法》第27条沿用了2005年《公司法》的规定。
(一)以货币形式出资的
以货币资金出资,无需进行任何评估作价,并且公司可运用该货币资金购买所需要的财产物资、专利技术,用于投资及支付各项费用、偿付债务,具有极大的财务灵活性。同时,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会出现出资溢价问题,可以简化财务处理手续。因此,货币资金是出资者所采用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出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各出资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本金的,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各出资人应当按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时间足额缴纳资金。此外,出资人应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因此,股东在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最好经由自己账户划出,或者以现金交割;若是他人代为缴纳出资的,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某某股东的出资款”或要求公司出具相关收据。若涉及到以非本位币(即人民币)出资的,则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折算汇率和手续费的承担可避免出资的损失和纠纷的发生,降低出资不足的风险。若涉及到他人代为出资的,则需要另行签订协议对出资款予以说明,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缴纳出资后,应要求公司出具出资证明书。
(二)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
1.以债权出资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号)》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认定债权出资有效:
(1)在一般情况下发起人不得单纯以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出资,即发起人不得以对拟设立公司以外的债权出资。若是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
(2)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根据《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的规定,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时,经批准或者与债权人协商,可以实施债权转为股权,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a.经国家批准的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债权,可以实行债权转股权,原企业相应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企业相应增加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经银行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协商同意,可以按照有关协议和公司章程将其债权转为股权,企业相应增加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b.改建企业经过充分协商,债权人同意给予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应当转作资本公积。
对于债权能否作为公司出资的问题,根据2011年《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已失效)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第7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2)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目前的司法主流观点依然认为,这里的“可以作为公司出资”仅限于针对目标公司的债权,如果股东以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出资,依然会被认定为出资无效。但是笔者认为,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相关规定,债权属于可以评估作价并可依法转让的资产,无论其是对目标公司的债权还是对第三人的债权,都可以进行债权转让,债权人用所得的债权转让款出资,视为使用货币出资。
2.以股权出资的
股权出资,是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行为。新公司设立后,股东将其在其他公司的股东权益转让给新公司,使其成为新设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近年来,股权出资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出资形式,以股权置换完成对新公司的出资是许多投资者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尤其是在上市公司组建过程中。
可否以股权出资以及什么样的股权可以用来出资,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1)、(2)、(3)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出资不符合本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9条的规定处理。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股权出资。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1)已被设立质权;(2)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3.以不动产出资的
在使用不动产出资的情况下,应当确定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不动产,比如对于划拨土地进行的出资,就会受制于划拨土地用途及转让的限制,而需要在投资之前确定其可行性。同时,在确定出资金额方面,需要以评估作为基础,并不能故意的高估或者低估不动产的价值,而应当在评估的基础上协商作价并评估,其作价额可以小于或者等于评估额,为了维持资本充实这一基本原则,不能大于评估额。
根据《公司法》第28条的相关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不动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以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出资的情况下,出资股东应当及时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至所设立的公司名下。在以机械进行出资的情况下,也需要及时的将机械交付于所设立的公司,因此,凡有产权登记证照的应当将出资资产的证照过户到所设立的公司名下。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变更的属于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作价入股协议;(2)作价入股协议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税费;(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4.以无形资产出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以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一定限制。即无形资产必须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的要求,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作价出资。
(2)涉及到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应以法定方式向公司交付该技术以及公司在使用该技术上有无存在障碍。
(3)涉及到以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应注意其剩余保护年限及是否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4)如以专利、商标、设计、技术成果等出资,必须明确其权属,特别是要说明是否属于职务成果。
(5)应评估作价。
5.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发起人以实物资产出资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以实物折价入股的,其出资应当是能用于该公司生产经营的物品,包括交通工具、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生产经营设备、原材料及产品等。同时,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设定担保。
(2)实物资产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并作价折股。
(3)实物资产必须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以经营性资产出资,应同时将与该业务密切关联的商标、特许经营权一并投入公司。
(5)以海关监管货物出资,必须补税或过监管期之后。
6.以保险资金出资的
保险公司以保险资金出资的,根据2010年保监会出台《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的规定,明确了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两种投资形式——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即保险公司直接向投资对象进行投资并以出资人名义直接持有投资对象的股权,此与券商直投业务的概念相似;间接投资形式下,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来实现投资目的,保险公司并不直接对投资对象进行投资,而是与具备丰富投资经验的管理机构开展投资合作,以充当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投资人的身份获取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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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的最低资本是多少?换句话问就是注册资本最低多少可以注册公司?2013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其中65类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这65类公司又具体按照大类分为14类,分别是证券类公司、基金类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金融租赁、管理公司、保险类公司、外商投资类公司和文化产业类公司等
一、证券类公司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127条)
2、经营下列任一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经营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证券法第127条)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65条)
4、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
二、基金类公司
5、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注册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7条第1项)
6、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第2项)
7、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人民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第2项)
三、信托公司
8、信托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10条)
9、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6条第1项)
四、商业银行
10、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1、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2、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千万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3、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收资本。(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8条)
五、金融租赁、管理公司
14、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1条)
15、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9条第1项)
1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亿元,由财政部拨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
六、保险类公司
17、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法第69条)
18、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9条)
19、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8条)
20、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7条)
21、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5条)
22、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5条)
七、外商投资类公司
23、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00万美元。(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第3条第1款第3项)
24、公司形式的外商创投企业,股东认缴的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6条)
八、文化产业类公司
25、外商投资电影院应当符合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第4条第2项)
26、出版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万元。(出版管理条例第11条第1款第4项)
27、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第4项)
28、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第4项)
九、建设工程类公司
29、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9条第7项)
30、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0条第6项)
31、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2、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3、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4、四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5、综合资质标准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1项)
36、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
37、专业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
38、专业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
39、甲级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9条第5项)
40、乙级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10条第5项)
41、申请暂定级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11条)
十、典当行
42、典当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第8条)
43、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第8条)
44、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8条)
45、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5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12条)
十一、旅游行业类公司
46、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7条第1项)
47、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7条第2项)
48、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
49、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
50、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8条)
十二、运输类公司
5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第1项)
5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第2项)
5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第3项)
54、经营上述业务中两项以上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3款)
55、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每增加设立一个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的应增加50万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八条第3款)
56、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必须符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
57、经营一类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12条第1项)
58、经营二类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12条第2项)
59、销售代理公司每增加一个分支机构或一个营业点,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15条)
60、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以上。(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
十三、电信业务类公司
61、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5条)
62、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6条)
63、外商投资经营全国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经营增值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5条第1款)
64、外商投资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5条第2款)
十四、劳务派遣企业
65、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劳动合同法第57条)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注册公司资本,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注册公司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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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普及速度远远超与我们的想象,注册一家网络科技公司需要多少钱?注册网络科技公司的流程又是怎么走?小编把整理的网络公司注册费用与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在公司设立登记或实际经营过程中,很多公司、企业都容易忽视经营范围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1)未履行有关审批手续登记经营范围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现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自行决定,并由公司章程规定,对于一般性经营项目申请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而对于许可经营项目根据国务院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际,除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需要在登记时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证、件外,其他许可经营项目应当在登记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前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超越公司经营范围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根据该司法解释,公司超一般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不存在因超经营范围而无效的风险,但是如果签订的合同涉及需要审批的经营项目而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该合同将面临无效的法律风险。
(3)超越公司经营范围开展生产经营的法律风险。
《民法通则》第42条: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营。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司超出一般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将不再面临受工商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但未经许可从事需要经过审批的许可项目经营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的规定,按照无照经营行为予以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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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一家公司大概需要支出什么费用?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年注册公司费用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注册一家公司需要确定公司住所,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民房可以注册公司吗,住宅可以注册公司吗?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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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2016年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年注册成立公司费用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案件事实
在2006年10月,张某通过网络主动要求与常某合作(有网站截屏图),并在2006年11月和2007年1月,两次来上海和常某详谈关于他的合作想法,他有意在上海成立一家服务于电脑三维动画公司,以集群渲染为服务平台的公司,希望借助常某在行业里的经验、关系来帮他筹建公司,他的公司名称当时暂定沿用他在西北注册的公司名称——同盛,并口头承诺在筹建其公司期间,他负责所有的费用,并授权由常某全权负责筹建过程的具体事项,并按每月3万元作为常某帮其筹建公司的报酬。
在达成上述一致意见以后,张某在2007年1月至4月三次汇款60万元到常某的个人帐户,常某从2007年1月开始负责帮他筹建公司的具体事务,最先开始的是选择办公场地,在选择大宁国际商业广场1号楼501的时候,由常某负责和商业广场的进行联系和谈判,当时张某还在上海,并在选择办公场所的问题上做了最终决定,但是因为但是筹建的公司名称还没有注册下来,经张某提出要求,就暂时以常某公司的名义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此合同在2007年5月28日转签至张某注册的新公司-上海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场所选择定下之后,张某便返回兰州,常某在上海开展全面的筹建工作,并负责组织、安排办公场地的设计、装修和施工;还有家具采购;人员招聘、培训;申请公司名称注册;申办电话和网络宽带(一开始也是常某公司名义申办,后来过户给张某注册的新公司);还有网站建设;消防验收等等各种筹备、协调、管理工作。各项工作成果在2007年7月6日全部移交给张某,至此,整个筹建期间的总支出是631107元。在筹建期间,并以常某的名义在新梅共和城8号楼301租赁三房两厅住宅房一套,为张某和其下属员工王某等4人提供居住和方便其组装设备用。其中支付王某在2007年2月至2007年7月的设备采购费用、工资、生活补助等共计87504元钱,在由常某向张某提出核准,并经张某同意后,从张某的汇款款项里支付给王某本人,王某出具签收收据证明。在2007年5月初因为张某要求尽快结束设备组装,当时他公司人员并未到位,经他本人提出要求,常某负责另外聘请专业人员帮助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此项费用也由汇款款项里支付。
在常某帮张某筹建公司期间,张某主动提出由他赠送一套设备共计电脑15台给常某,但后来其改变主意,改赠送为出借,而剩余的费用作为常某向张某的借款,记录在借条中。借条仅有一份,在归还电脑前由张某保管。但是张某在原始证据上造假,将对借款说明及还款时间等条款刮掉了。常某有电话录音和视频录像证明,张某承认是其本人篡改了清单上的条款。
2008年2月,张某起诉至静安区人民法院,提供最早被告签字的一张报账单,上边记载了被告收到原告60万元,支出了44万元,要求常某返还不当得利16万元,即60万元减去张某认可的支出44万元。
常某委托屈建军律师代理此案。因为常某系湖南长沙人,在上海只是做生意,临时居住。因此,首先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该案件移送长沙某区法院审理。静安法院经请示 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法院认定静安区法院有管辖权。
在审理过程中,屈建军律师抓住原告向被告收回的借条上有严重涂改痕迹,作为突破口,搜集证据,提供证人,指出原告涂改伪造借条,涂去了借条上的重要内容,而这些内容就是对原告所谓不动得利的说明。在第一次庭审中,被告还拿出了一张和借条格式一样的复印件,只是上边的借款数字为11万元,现在借条原件只有23000元。原告本人陈述了两张借条的先后关系,说先有11万的借条,后又23000元的借条。但原告认为借条上只有被告的签名,没有原告签字。屈建军律师辩驳说,借据一般都是借款人签字,保留在出借人处,如果出借人不同意这个借条的意思表示,则不可能出现这张借条。
案件结果
后,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同意以23000元了结双方纠纷。
案件启示
朋友之间委托合同,不管有偿无偿,最好先有协议。明示授权范围,发生的费用及时书面确认。否则,到了后来,大家朋友都没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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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2016年注册成立公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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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增资,去办理需要的费用是多少呢?公司如何做到增资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公司增资费用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答:增资时候的费用问题最好是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者是代理公司哦
第一、主要资金来源的法律地位。
第二、投资者是主要的法律地位。
此外,中国的法律规定,某些矿产资源开发是禁止外商投资。与此同时,应当指出的是,这些外商投资企业或代表处,在没有进行彻底的调查和核查的投资项目和资助人才,容易同意签署所谓的合资,合作协议,并要求人们支付保证金公司增资或其他品种的成本,资金应仔细检查,以确认该人的财务状况,以防止弄虚作假。
第三、公司增资选择。
有许多方式的筹资办法,如:债务公司增资,股权公司增资,优先股公司增资,租赁公司增资,公司增资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双方的分布有很大的不同是影响的主要业务。
第四、投资和公司增资项目,符合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和产业政策。
现有的政策环境,在中国,许多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内投资不得甚至涉足民营企业。
第五、回报的形式和方式的选择。
例如,在债务公司增资的主要还款计划,利息,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必须把重点放在在贷款合同协议。如果投资者把资金或其他资产,以获得该公司的股权投资,您需要重点安排股权的比例,这一比例的分红和时间,等等。另一方面,投资者更为关心的是投资回报率的问题。
第六、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投资建议给我们写信。
刘先生被要求提供文件的业务计划。三种不同的文件名,或多或少相同的内容,包括项目公司增资的各个方面的介绍。这些文件的书面要求,真实,准确,这是投资者,以确定是否一个基本的基础投资。
与此同时,该文件需要写入了法律依据,如项目对保护环境的要求必须是在一个现实的方式,否则,如果该项目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措施或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被禁止环境保护署将继续行动,损失无法估量的。
第七、尽职调查可能参与。
律师尽职调查的公司增资,投资和公司增资项目涉及的法律地位,充分了解,根据了解的情况向投资者尽职调查报告。
第八、股权安排。
股权投资和公司增资安排人达成协议的项目,双方将尽快成立企业的分配权利的比赛。由于法律没有有效的补救措施,公司治理结构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大股东控制的公司,对小股东的利益情况。体贴的股权进行详细安排,公司增资者和投资者必须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以上八个方面的投资和公司增资的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当然,其他人也可能存在,例如资金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到位,形式的安全选项,这可能会影响正常的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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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是以货币表现,用来进行周转,满足创造社会物质财富需要的价值,现如今注册公司需要的资金是不是越多越好?现在关于注册资金有什么要求?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2016年最新公司法,除了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之后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
根据全国人大会的决议,将《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实缴、注册资金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旧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公司法修改为: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实缴、注册资金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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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在江阴注册公司一般要多少钱呢?注册公司贵不贵?读文网小编把整理的2016江阴市注册公司费用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答:注册公司的费用因为各地不同,最好是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哦
一、2016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最新的注册资本要求如下:
1、有限制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3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全体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要求有公司名称,并且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组织机构;
(5)要求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室或者正规的注册地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必须是一次性缴足(实缴制)。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的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全部缴清;另外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之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 连带责任。
(1)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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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2016江阴市注册公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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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在怎样注册商标?还有注册商标的费用又是多少?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公司如何注册商标及需要的费用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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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标在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
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在查询过程中,会受数据处理及商标申请审查期等等原因的影响,使得部分在先申请的商标无法进入数据库,因此无法查询检索到该部分信息。另外商标查询与审查工作由不同人员承担,而查询人员与不同审查人员的审查观点上可能出现不同的意见,因此,商标查询的结果不能当做法律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注册商标之前,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查询公司或一家具备完善的商标查询条件的商标代理组织是十分重要的。
2、 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1)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出示您身份证及递交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您是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小于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3)准备相应的注册费用:2000左右的费用,包括申请费与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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