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注册公司对注册地的要求及标准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现如今注册公司的名称也是需要一定的要求的,那么具体的内容是指什么呢?如何注册一家公司呢?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注册公司的要求”,一起来看看吧!
1.运作公司的时候,很多合作企业需要对方开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申办一般纳税人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对拓展业务,扩大销售方面有着很大的作用
2.在记账报税的时候可以享受免税,抵税,退税等好处
3.可以很好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司利润、竞争力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一般纳税人是大多数企业的首选合作对象)
4.因为可以抵税、免税等,所以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及税收风险 (比如说:发票会受到统一管理,全国联入税控系统等).
5.国家支持企业申办一般纳税人,也是企业日后发展的趋势所在,先知先行才能引领团队,让自己的企业发展更上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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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注册地址有哪些要求?分公司如何办理注册?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分公司注册地要求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沪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
4、联系电话;
5、授权委托书;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
4、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5、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6、场地使用证明;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其他(如健康证等)。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四)到银行开基本账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和复印件以及总公司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费用在50—200之间开户费。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公、财章、负责人章及总公司的所有资料复印件。
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大概需要400元(各银行的收费不太一样)。今后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分公司注册地要求,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分公司注册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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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新公司有哪些注册地址上的要求?注册公司怎么做?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新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二、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个公司只能登记一个住所,并应当标明所在地省、市、县及街道门牌号码。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是指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的,该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四、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全体出资人(股东)投入公司的实缴出资之和,是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出资以货币数额表示的资本总额,也是股东对公司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有限责任的依据。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之初的经营资本,也是公司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和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全部资产的来源依据。
五、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企业类型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其企业类型还应标明“国有独资”字样。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企业类型应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其企业类型还应标明“上市”字样。
六、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直接决定并反映着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的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以外,不宜作过多的限制。
七、营业期限
公司的营业期限由公司章程确定。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登记注册,要依据相应的能证明其真实姓名或名称的文件、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进行。
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是企业法人的,应依据该股东或发起人加盖登记主管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登记注册;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是其他法人的,应依据能证明其法人资格或名称的有关文件登记注册;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是自然人的,应依据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其真实姓名的身份证明登记注册。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新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新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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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注册一家分公司,那么分公司的注册地址有什么要求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分公司注册地址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分公司注册地址在哪里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二、公司注册地址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公司事务的公司机构所在地。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来说,公司的办事机构往往有多处,考虑到公司地址的上述意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地址只能有一个,因此在有多处办事机构的情况下,应根据各办事机构所处理业务的性质不同,确立其中一个为主要办事机构,从而该公司的住所便是该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在成立前应先择定其住所,在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时,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住所证明,以证明将要注册的公司对该住所享有使用权。公司地址是公司章程中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假若未作记载,则有违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公司也不能成立。经登记的住所若日后变更而未作变更登记,公司不得以变更的住所对抗第三人,即公司地址一经登记即产生了公信力。
三、分公司主要特征有哪些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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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注册一家分公司,那么分公司的注册地址有什么要求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分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政府费用:1500元人民币左右。
2、代理费用:普票2000元人民币,一般纳税人3000元人民币(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注册在开发区,享受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很多人会问分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需要多少。依据中国公司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是没有注册资金的。
从法律意义上,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
维护分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是由总公司直接划拨到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上。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在分公司注册所在地交纳税收,可以招聘员工并给员工上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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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也是一种产品,无论你是潜在买主或卖主都应该了解价格和交易方式。公司注册的地址上有没有什么要求啊?注册公司有什么流程要走?读文网小编把整理的公司注册要求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下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这次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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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是这么多年来自身成果的奖励。现在注册公司怎么走流程?注册公司的要求又是什么?来看看小编为你带来的公司注册流程与要求吧。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的区别在于两者是根本的企业注册制度,企业注册资本认缴是当下新《公司法》施行的,具体是公司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约定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内容在申请注册时,先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但并不一定真的将该资金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更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作为一项全新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在新《公司法》中予以建立,按照该项制度规定,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可自主约定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内容,公司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先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但并不一定真的将该资金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更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
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认缴登记制的设立,对于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经营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在动力。
依照国务院推出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外,其他有限公司均采取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属于原《公司法》第26条规定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和股东实缴的总资本相符。
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弊端
1、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现实中,因为该项制度的束缚,无形中产生了大量抽逃资金以及由代理公司虚假出资而虚假注册的情形,虽然公司登记的注册金额表面上看较为充足但公司本身却往往已无相应资产,一旦产生纠纷,债权人却又因举证能力限制致使权利无法保护。
2、工商行政机关监管不力等因素,此时,注册资金实缴制度不但成为空设,而且无形中成为股东规避责任的一种手段。因此,该项制度的建立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的激情,而且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正如此,国务院推出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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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的朋友想要注册外资公司经营,对于注册的地址上有什么要求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厦门外资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外资企业注册地址的要求
与海外公司注册不同,中国大陆对于外资企业注册地址的要求非常严格。外资企业必须租用正式的办公楼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且一间办公室只能注册一家公司。
1、所租赁或购买的办公室(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或工业用途,住宅是不能作为公司注册地址的。
2、注册地址必须有房产证,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3、若租赁办公室作为注册地址,必须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房东为外籍人士,房屋租赁合同还需做公证。
4、与外资代表处注册地址要求为涉外办公楼不同,外资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普通的商用办公室。
5、外资公司申请登记时,因提供的是办公室的房产证复印件,还需要提供房产证颁发部门(当地的房产局)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单。
厦门外资贸易公司注册
外资贸易型公司是指以某种商品批发销售及进出口为经营范围的外资商业企业,国外也称作FICE。
一、手续和流程:
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进出口手续→财政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外汇登记→资本金开户。(外汇登记和资本金开户可同税务登记证同时办理)
二、所需材料如下:
1、外国公司开业证明或营业执照的公正文件和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认证文件,个人投资者也需提供护照的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公证认证文件或出具个人护照正本;
2、外国公司或个人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份;
3、外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拟设外资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简历1份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
5、拟设外资贸易公司名称字号5个以上;
6、拟设外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7、以上文件中文翻译稿(注:不需盖翻译公司印章,一般翻译即可);
8、拟设外资贸易公司注册地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签章)、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厂房平面图以及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
9、如果投资方为外国公司,还需要提供外国公司上一年的审计报告。
三、立项批文、执照手续费用及办理时间:
1、查名:五个工作日;
2、办理批准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3、营业执照:十五个工作日;
4、组织机构代码证:二个工作日;
5、外汇登记证和开立资本金账户:二个工作日;
6、税务登记证:三十个工作日;
7、财政登记证:十五个工作日;
8、统计登记证:一个工作日。
9、进出口许可:十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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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对于地址有没有要求呢?有的话是什么要求?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分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选定注册地址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册地址的房屋可以是租赁的,也可以是自有的,但必须持有产权证明,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村委会证明、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罝协议等。无论是您租赁或自有的房屋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工商部门必须荽求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所以您若是租赁的办公场所,必须荽房东提供产权证明;
2、注册地址房屋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该单位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所以在选择注册地址的时候所租赁的房屋尽可能是个人的,这样注册登记时的手续相对简单;
3、注册地址的房屋产权性质可以是住宅、商住、商业、办公、写字楼等,所以公司地址 若是注册到自己的家里也是可以的,若产权性质为住宅或商住的,待企业名称核准下来后提供当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加盖公章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若物业公 司盖章还需提供物业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政策规定同一个地址是可以注册多家公司的;
5、公司成立后注册地址若是变更,尤其是跨区变更时的税务变更手续十分麻烦,所以尽可能确定奸注册地址 的稳定性;
6、西安各个区域的税赋都是一样的,该交的税赋都必须缴纳,所以如果您因为这一点去选择注册地址的话大可不必;
7、无特殊规定工商局一般不去注册地址进行场地勘察,但是在公司成立后税务局一般都会去场地勘察。
二、新政策工商局简化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1、各分县局应按照规范、准确、具体的原则,对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文件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有形市场开办方、街道办事处、居委 会、村委会或者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出具使用证明均可予以登记。
2、各分县局可以将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
3、市场主体在住所外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地址与住所在同一分县局管辖区域内的,可不苒办 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但应向所在地分县局备案。
4、除无实体店铺的网络商品交易服务以及从事创意、设计、创作等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将其居住场所登记为住所或经营场所外,其他将住宅改为商业用途的,还应按荽求提交由有利害关系的业 主或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签荖同意意见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三、虚假地址注册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釆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 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上海注册公司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要求?
上海注册公司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要求,其实,注册地址即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真实,要么是产权房或是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
(1)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证明: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属新购买的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7、属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8、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9、有”住宿”经营范围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以及有”房屋出租”经营范围的企业的营业执照。
10、房屋性质属军产的,则提供南京军区后勤部颁发的《军队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1、进市场的提供《市场名称登记证》复印件。
(2)公司的住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
A、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企业);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
B、属母企业无偿提供给子企业使用的,提供母企业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C、房屋产权属股东所有,由股东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企业使用的,提供股东出具的无偿的使用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分公司注册地址要求,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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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注册公司就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那么注册成都的公司需要符合哪些要求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都公司注册要求”,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同的经济组织根据其形式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等,以下为您分别介绍:
1、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 连带责任。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5、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6、个人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7、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8.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9.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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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注册工需要什么要求?以及注册公司的流程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公司注册要求和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8、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3个工作日。
9、办理税务登记+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现在实行三证合一
10、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11、申请领购发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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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在赔偿上有什么标准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原则:
①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原则②按法定顺序清偿原则
③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则
④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原则
⑤一次分配和多次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⑥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破产财产的分配应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的原则。
顺序:
①第一顺序,职工债权②第二顺序,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第三顺序,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有哪些?
(1) 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有藏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的,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主要责任的,对该上级的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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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不需验资费用。小编为你带来的“公司注册资金”,看完你就明白了!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股权转让的种类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4、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但经邦同时还提醒大家,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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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北京注册公司,在地址上有什么要求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北京公司注册地址”,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整体或部分改制
整体改制,是企业将原有全部资产经过审计评估和重组,并对非经营性资产不予剥离或少量剥离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改制设立的股份公司。整体改制应当办理原企业的注销登记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设登记,企业应当向债权债务人发出通知和公告,并取得债权人同意。
部分改制,是将原企业以一定比例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简单的说改制即是要么将原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此时仍为新设股份公司;要么新设股份公司,把企业部分优质资产转入新设公司,不论整体改制还是部分改制,均需待该新设公司成立三年后方可发行上市。此路径时间成本较大,适用于没有适格的主体且有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
二、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许多公司上市前,都采取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以获得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是在公司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前提下,以有限公司审计(而非评估)后的账面净资产1:1折股,将有限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此种变更只是形式变化,而非实质变化,公司仍在同一会计主体下进行生产经营、财务运营,因此该种变更能够连续计算公司的经营业绩。但是并非所有有限公司均适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对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有限公司也有如下要求:
1.有限公司需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简称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持续经营3年以上,虽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以连续计算业绩,但除创业板外均要求发行人为成熟稳健型企业,所有有限公司应当是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企业,且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有限公司规模足够。《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上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所以有限公司审计后的净资产应不少于3000万元(1:1折股)。
3.有限公司有持续盈利能力。《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不少于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虽然《首发办法》对盈利能力做了明确规定,但已成功上市的案例中的公司盈利能力远大于该等财务指标。
4.有限公司运营规范。主要是指公司法定机构设置业已依法建立健全且相关机构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相应行政处罚;公司无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形等。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建议企业做上市前改制重组时把组织形式变更放在重组的最后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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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有什么要求呢?如何办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一起来看看小编为你带来的“公司经营范围变更要求”,一起来学习吧!
1、税务变更所需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其他相关资料。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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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的名称上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安徽注册公司名称有什么规定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安徽注册公司名称要求”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8、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3个工作日。
9、办理税务登记+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现在实行三证合一
10、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11、申请领购发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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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保工需要什么注册的要求?现在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要求啊?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安保公司注册有什么要求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虽然这一点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可由公司章程另行约定,但司法实践已经认可上述约定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
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分红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四、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可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时的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场合,允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事先自由安排出让股东与剩余股东间二者的利益分配,这是为了减少法律对公司自治的干预。
《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司章程可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
《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公司章程对公司董、监、高转让本公司股份的限制可高于公司法
《公司法》第141条第2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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