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2015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社会中的政治和经济密不可分,在职场中职场政治和个人能力同样密不可分,职场的精英们个个有能力,懂政治。个人能力表现为时间掌控能力、知识水平、现场问题解决能力,职场政治能力表现为判断自身所处环境的能力。
根据相关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11个地区公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深圳、上海、广东、天津、北京、山东、陕西、甘肃、西藏、湖南、海南,其中深圳、上海、广东位列前三名,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2030元、2020元、1895元。
11地区公布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有业内人士表示,上海、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含金量”较高,主要是因为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据了解,《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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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最低工资标准关系着每位劳动者的工作以及生活。2015年诸多省份的最低工资标准都上调了,那2015年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吗?2015年山西的最低工资标准涨了多少?
类别 | 全日制用工 | 非全日制用工 | 适用区域 | |
月标准 | 小时标准 | 小时标准 | ||
一类 | 1620 | 9.3 | 17.7 | 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长治市城区、襄垣县,晋城市城区、高平市、阳城县、泽州县,朔州市朔城区、平鲁区,晋中介休市,吕梁孝义市,运城盐湖区、河津市 |
二类 | 1520 | 8.7 | 16.6 | 太原市清徐县,大同市新荣区,长治市郊区、潞城市,晋城沁水县,朔州市怀仁县、山阴县,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吕梁市离石区、汾阳市、柳林县,晋中市榆次区、昔阳县、寿阳县,临汾市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吉县,运城市永济市 |
三类 | 1420 | 8.2 | 15.6 | 太 原市阳曲县,大同市左云县、浑源县、大同县,阳泉市盂县、平定县,长治市长治县、屯留县、沁源县、长子县,晋城市陵川县,朔州市应县、右玉县,忻州市定襄 县、代县、宁武县、河曲县、保德县,吕梁市交口县、交城县、兴县、方山县,晋中市灵石县、左权县、和顺县、太谷县、祁县、平遥县,临汾市翼城县、襄汾县、 洪洞县、古县、汾西县、乡宁县、蒲县、隰县,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 |
四类 | 1320 | 7.6 | 14.5 | 太 原市娄烦县,大同市阳高县、广灵县、天镇县、灵丘县,长治市平顺县、沁县、武乡县、壶关县、黎城县,忻州市繁峙县、神池县、五寨县、偏关县、岢岚县、静乐 县、五台县,吕梁市岚县、临县、中阳县、石楼县、文水县,晋中市榆社县,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安泽县、浮山县,运城市闻喜县、平陆县、垣曲县、夏县、万 荣县 |
#p#副标题#e#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分配标准
省政府明确,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需 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不是分配标准,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单位工资的发放标准。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可向“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热线,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工资增长指导 基准线为10%
今年,山西省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增长上线为18%,增长下线为4%。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山西省境内的所有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企业工资指导线,实质上是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以此促进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协调增长,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山西省各地将根据今年的企业工资调控目标,指导各类企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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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城市都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该标准的金额每年都在提升,力求给员工好的基本保障,让他们能够拥有合理的工资待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消息,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 (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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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华区、北站区、郊区、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卫辉市、辉县市),2015年河南省新乡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附件:
一类行政区域 二类行政区域 三类行政区域
郑州市 市区(含上街区)、新
郑市、荥阳市、新密
市、登封市、中牟县
开封市 市区 开封县、杞县、尉氏县、
通许县
洛阳市 市区(含吉利区)、 伊川县、孟津县、
新安县、栾川县、 宜阳县、洛宁县、
偃师市 嵩县、汝阳县
平顶山市 市区(含石龙区)、 宝丰县、郏县 叶县、鲁山县
舞钢市
安阳市 市区 林州市、汤阴县、 内黄县
#p#副标题#e#
安阳县
鹤壁市 市区 淇县 浚县
新乡市 市区 辉县市、新乡县 卫辉市、延津县、获嘉县、
原阳县、封丘县
焦作市 市区、沁阳市、 修武县、武陟县、
孟州市 博爱县、温县
濮阳市 市区 濮阳县、清丰县、范县、
台前县、南乐县
许昌市 市区、长葛市 禹州市、鄢陵县、
许昌县、襄城县
漯河市 市区 舞阳县、临颍县
三门峡市 市区、义马市、 卢氏县
渑池县、灵宝市、
陕县
南阳市 市区 淅川县、南召县、唐河县、
社旗县、方城县、西峡县、
桐柏县、镇平县、新野县、
内乡县
商丘市 市区 民权县、虞城县、睢县、
夏邑县、宁陵县、柘城县
信阳市 市区 罗山县、商城县、淮滨县、
光山县、息县、新县、
潢川县
周口市 市区、项城市 西华县、扶沟县、沈丘县、
郸城县、商水县、太康县、
淮阳县
驻马店市 市区 确山县、西平县、汝南县、
正阳县、泌阳县、平舆县、
上蔡县、遂平县
济源市 济源市
省直管
县(市) 巩义市 汝州市、永城市 兰考县、滑县、长垣县、
固始县、邓州市、鹿邑县、
新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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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广州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2月17日公布!那么两年调整一次的最低工资标准,变成多少了呢!一起来看看2015年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吧。
广州最低工资上调至1895元/月
农历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广州市传出了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大幅调整的利好消息。根据广州市政府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在广州得以通过实施。按照这一次的调整方案,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由之前的1550元每月,上调至1895元每月。上调了22.26%,而非全日制职工(以小时计算工资),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原标准为15元/小时,上调22%。
低于深圳但高于北京
广州市的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大学生就业见习相关待遇,均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紧密联系(按80%计算),在此轮最低工资完成调整后,这两类待遇也将上调至1516元每月。
广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进行调整: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据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虽执行的是广东省内最高的一类地区标准,但考虑到深圳这一全国计划单列市的具体情况,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是略低于深圳早先公布的2030元每月。但比北京市公布的1720元最低工资标准略高。
可缓解普工、技工短缺
在全国一线城市当中,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处于前列,有人力资源领域专家表示,此举将有助于缓解目前广州城市转型后面临的普工、技工双短缺现状。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设置了2个多月的调整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做好调整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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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摘要:广东5月1日起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广州1895元,截至2015年7月份,全国有14个地区上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深圳两地最低工资水平超过2千元大关。下面是具体相关消息!
今年初广东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标准和适用地区详见表格)。
相隔两年后,广东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为19%。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今年5月1日起,广东将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分为四档。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根据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出的通知,本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151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1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据了解,广东省上次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时间为2013年5月1日。省人社厅表示,此次调整结合2014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情况,综合考虑近两年全省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保持就业竞争力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的承受能力等进行的。同时,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调整设置了两个多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
省人社厅还表示,调整后广东省最低工资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
省人社厅提醒,全省各类企业要主动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希望职工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希望媒体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新标准的执行。据悉,省人社厅将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施行后,就新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
调整后
第一类地区 广州,1895元/月、18.3元/小时
第二类地区 佛山、东莞、中山,1510元/月、14.4元/小时;
珠海1650元/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地区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1350元/月、13.3元/小时
第四类地区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 浮,1210元/月、12元/小时
调整前
第一类地区 广州 1550元/月、15元/小时
第二类地区 佛山、东莞、中山,1310元/月、12.5元/小时;珠海1380元/月、
13.2元/小时
第三类地区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1130元/月、11.1元/小时
第四类地区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
浮,1010元/月、10元/小时
(注:深圳市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另行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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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据统计分析,从2014年到目前已经有21各省市的最低工资进行了调整,这21个地区分别为: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肃、云南、四川、江西、贵州、内蒙古、河南、浙江、江苏、河北、湖南、海南等。
调整之后,从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数上来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仍然是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
以下是2015全国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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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近日,多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统计分析,从2014年到目前已经有21各省市的最低工资进行了调整,这21个地区分别为: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肃、云南、四川、江西、贵州、内蒙古、河南、浙江、江苏、河北、湖南、海南等。
今年以来,全国至少已有23个地区上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其中,上海、深圳两地最低工资水平超过2000元大关。值得注意的是,东北三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两年多没有上调。
北京市近日宣布,从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届时企业月最低工资将超过1700元。
近年来,全国各省区市多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让低收入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但是,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不少人开始担心,最低工资调整过快,会增加企业负担、影响就业。
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究竟是高是低?对就业有哪些影响?就过去10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状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进行了分析。
年均增长12.8%,地区差距大为缩小
课题显示,最低工资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跑赢CPI。
2004年,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平均值为386元,2013年增加到1139元,年均增长12.8%。就各省区市最高档次来看,年均增长最快的是吉林省(15.5%)、陕西省(15.3%)、甘肃省(15%),即使年均增长最慢的浙江省、广东省、海南省,也分别达到10.1%、9.5%、9.4%。
从调整水平看,2004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广州市(685元)、最低的黑龙江部分地区为(235元),最高是最低的2.9倍。各省区市中,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的最高档标准在600—700元之间,北京等5个省区市的最高档标准在500—600元之间,全国多数省份最高档标准在500元以下。到2014年上半年,最高的上海市已达到1820元,最低的广西部分地区为830元,最高的是最低的2.19倍,地区差距大为缩小。所有省区市最高档标准,都在1070元以上。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相比,10年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2倍以上,远高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30%左右的上涨幅度,较好地消除了通货膨胀对购买力的影响。
哪些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频率快?课题报告显示,2004年以来,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各地一般1—2年调整1次,10年间最多调整了10次(北京市)、最少也调整了4次(西藏),特别是2010—2013年间,绝大部分地区每年都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近两年,经济下行,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没有停步。2013年,全国有26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17%。2014年,全国有19个省区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4.1%。相较2011年、2012年20%以上的调整幅度,调整幅度有所下降,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
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增长并不算快
那么,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高是低?
劳动工资研究所将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居民低保水平进行了对比。居民低保定位为保障个人最低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标准除了保障劳动者个人外,还须保障其赡养人口。比较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低保标准乘以就业人口负担系数,2013年31个省会城市中有20个省会城市在2倍以上,最低也达到1.35倍。这从一个侧面证明,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最低水平基本生活。
最低工资标准也达到了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水平。城镇居民消费支出,通常认定为“基本”的,主要有食品、衣着、居住、交通通信4项。各地最低收入户基本生活支出乘以就业人口负担系数、再加上个人社保缴费最低额,将其与最低工资比较,2013年25个地区10%最低收入户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支出之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
不过,最低工资标准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增长得并不算快。总体上看,10年间最低工资占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有所下降。考察31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占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从2004年的34%左右下降到2013年的30.5%左右,最高占比从2004年的50%左右下降到2013年的41%左右。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刘学民表示,由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参照的主要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不好通过国际比较判定占比是否合适。但是,相对比例的持续下降,至少说明最低工资标准待遇受益人群没有能够与在岗职工等群体实现同步增长。
增幅最快的省份,登记失业率反而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课题报告认为,目前没有数据证明,过去10年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就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与新增就业人数比较,2012年、2013年,经济增长放缓,而就业新增人数有所提高,主要原因之一是经济增长总量中就业弹性较高的劳动密集型经济、产业结构中就业弹性较高的第三产业比重上升。而这一时期,最低工资标准上升也比较快。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于就业,包括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就业,没有太多负面影响。
与登记失业率比较,近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快速增长,并没有带来登记失业率的显著变化。2004—2013年,最低工资调整频率较快、调整幅度较大,但与此同时,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稳定在4.0%—4.3%之间。分地方看,过去10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年均增幅最快的吉林省、陕西省,其登记失业率反而连续多年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刘学民表示,经过分析比较,2004年以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节奏和增幅逐步加快,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影响,也有政府部门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近两年企业劳动力成本压力增大,有人认为是最低工资提高过快导致。刘学民介绍说,中国当前最低工资水平整体在适度区间内,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有影响,但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都很有限。他强调,大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在岗职工相比较表明,过去10年最低工资标准实现了较快增长,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共享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但最低工资仍有相当大的提高空间。不过,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频率和调整幅度要更加审慎考量,在提高劳动者待遇的同时,通过出台配套措施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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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为了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一国或地方政府通过立法制定。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等情况的不同,各地区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同的。
下面小编要和您分享的消息是:2015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新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多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至少已有23个地区上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其中,上海、深圳两地最低工资水平超过2000元大关。
1.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2.假期工资
假期工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病假工资
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
最低工资标准还会影响:试用期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伤残津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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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相信是许多人都非常关注的一个焦点吧。下面读文网小编将带大家去看看2015武汉最低工资标准,以供阅读。
9月起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位于第一档的武汉市中心城区将由现行的1300元调整为1550元。据悉,这是1995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九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省政府下发的通知,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从9月1日起拟将现行的1300元、1020 元、900元三档最低工资调整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四档,平均增长21%。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4元、11元、9.5 元三档拟调整为16元、15元、14元、12.5元四档。
据悉,第一档的适用区域为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第二档的适用区域为武汉市6个远城区,襄阳市、宜昌市中心城区。第三档的适用区域为其它10个市(州)市区、3个直管市、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指数居前22名的县(市、区)及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区)。第四档的适用区域为神农架林区和其它县(市)。
省人社厅介绍,新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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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劳动立法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关系的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东莞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希望你喜欢。
广东上次调整标准的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考虑到2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 19%,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 151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 1650 元/月、15.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 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方法,结合去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情况,综合考虑近两年全省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保持就业竞争力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的承受能力,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由省政府审定颁布。调整后,广东最低工资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
提高工资标准影响:中低收入群体最受益
人社部门表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增强区域竞争力,吸引劳动力来当地就业。人力资源专家分析称,最低工资标准 的调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职工医疗期间待遇、试用期待遇、死亡后的赡养标准以及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基数均与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挂钩,上调将带来企业用工成 本的提升。但长期来看,薪资上涨的趋势不会改变,而中低收入人群将成为受益最明显的群体。
省人社厅提醒全省各类企业要主动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理性维护自身权益。据悉,省人社厅将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施行后,就新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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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决定将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折算为8.68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4元/小时。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看过“东莞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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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确保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2017年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出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下江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标准
令( 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报经劳动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是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就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
中国内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均正式颁布实施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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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关系史的巨大进步。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希望你喜欢。
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违反本规定的,有权要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
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
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第十四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实施。1993年11月24日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附件
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
一、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
M=f(C、S、A、U、E、a)
M最低工资标准;
C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S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p#副标题#e#
A职工平均工资;
U失业率;
E经济发展水平;
a 调整因素。
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
1.比重法即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以上方法计算出月最低工资标准后,再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必要的修正。
举例:某地区最低收入组人均每月生活费支出为210元,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87,最低食物费用为127元,恩格尔系数为0.604,平均工资为900元。
1.按比重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210×1.87+a=393+a(元) (1)
2.按恩格尔系数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127÷0.604×1.87+a=393+a(元) (2)
公式(1)与(2)中a的调整因素主要考虑当地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另,按照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则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应在360元—540元之间。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 ×(1+浮动系数)
浮动系数的确定主要考虑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各地可参照以上测算办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恩格尔系数法即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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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立法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希望你喜欢。
第一条 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实行统一管理。
市、县、自治县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国家工时制度规定的时间内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量与质量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所应当获得的最低劳动报酬。
第五条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劳动者。
第六条 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节假、公休、探亲、婚丧和计划生育等带薪假期间休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视为提供正常劳动。事假、病假等其他假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其岗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当以就业者及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为依据,按国家规定的测算方法测算。
第九条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依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第十一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按月确定,也可以按时、日、周确定。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形式的,应当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按时、日、周、月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本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按统计部门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基本工资、补贴、奖金。不包括: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福利待遇;
(三)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四)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以及特别繁重等特殊工种的岗位津贴。
第十三条 各级工会发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权要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报酬发生争议时,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3个月以上的,当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处以所欠工资总额1至3倍的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能超过3万元。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方面的问题由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12月7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海南省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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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十年来在劳动法的价值观念、立法策略、利益衡量、学科定位等多种因素的共振下,我国劳动法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意义,最终实现了范式的转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希望你喜欢。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号 )]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六、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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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调整对象,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主体间,劳动法选择了倾斜保护劳动者的视角并展开制度设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维权,希望你喜欢。
试用期内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即使只是在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处罚?
对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单位,《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维权?
(1)员工在遇到最低工资标准侵权时,关键是要保留好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对于该份证据,劳动者应该保存好。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证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存在是有一定难度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留下的一切有文字记录的材料,应该尽量保存。
(2)可请一起工作过的同事作为证人证明。工资单为企业发放工资的时候需要由职工签收的工资凭据,可作举证证明。有些企业采取的是直接将工资打人职工银行卡的方式发放工资,这样拿工资卡或者存折即可以作为工资发放的证明。但是如果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证明工资数额上公司就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因此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是关键。
3、哪些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下列劳动报酬不应计算在最低工资中: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包括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和住房补贴等;
(4)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通常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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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深圳市的劳动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参考资料。那你知道2017年劳动法对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做了哪些变动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7劳动法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包含三个部分,一是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二是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三是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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