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的条件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下面小编教创业者们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有你的肯定,读文网小编将会为你付出更多!更多内容请关注读文网!!
有限责任公司又叫有限公司,是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有限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比较简单,只要有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订立公司章程,缴足出资,办理登记手续,经政府主管机关核准,公司便告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一般说来,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但其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公司其经营活动的不同而不同。我国公司法规定,生产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商业、物资批发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商业零售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0万元人民币;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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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符合哪些注册条件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条件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同时也具有人合的性质,股东之间要求有一定的信任关系,股东数量也应有所限定,以便于公司在进行重大的经营决策时,能够协调一致.设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法。
新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最高人数进行限制,不得多于50人;但最低人数没有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设立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废除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必须有两以上的股东,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十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家以国有资产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单独的投资主体,即设立只有一个股东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投资者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按照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可以设立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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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国外注册公司有很大的不同,在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的材料非常多,外资公司注册条件也较苛刻。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注册外资公司的条件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 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 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 董事会成员名单;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书(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此项,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9.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 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 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新公司邀请专门的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制定);
12. 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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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是很多创业人的选择,但是现在注册公司有什么条件吗?怎么样注册公司?来看看小编为你带来的自贸区注册公司条件与流程吧,欢迎阅读!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8、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3个工作日。
9、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般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当然,可以请一个代理记账公司代理会计账务。
10、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11、申请领购发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2017自贸区注册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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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注册广州的分公司,首要具备的条件是是什么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广州注册分公司所需具备条件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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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注册分公司的详细流程
:任何企业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必须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分公司注册需要符合法定的注册流程。
那么,分公司注册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6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刻章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公司公章
三、工商登记注册: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股东会议纪要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6、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盖章)
四、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
4、行政公章
5、如果是分支机构则需要上级机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一张
五、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六、税务登记证(地税)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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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要有什么成立条件吗?建筑劳务公司怎么注册?小编整理了建筑劳务公司的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登录系统
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电子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二、选择类型
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业务类型。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待申请的业务办理结束后,方可再次申请业务办理。
企业变更同时需要办理备案业务的,应当选择“企业变更申请”,该业务类型将会将变更、备案一并处理;只办理备案的,应当选择“企业备案申请”模块。
三、填写信息
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如:企业设立,首先选择企业大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或者已核准企业名称查询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信息,然后补充完整页面上企业登记要求填写的其他信息。
在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以保证通过系统打印出的文书内容无误;要求填写的手机号可接收短信,以保证申请人及时了解业务办结情况。
四、上传文件(PDF格式)
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注意的是,目录中如果缺少需提交文件名称可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自行录入材料名录,增加材料目录信息。
五、检查提交
对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预览,再次确认填写信息后,点击“检查”按钮,系统会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材料进行初步检查;检查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通过互联网将申请业务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业务部门进行审查。检查不通过的,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修改填报信息,直至业务检查通过方可将申请业务提交至业务部门审查。
注意:业务状态为“已提交待预审”表示业务已经提交成功,此时申报信息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六、查看反馈
登录企业登记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
1、审查意见为“退回修改”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将申请的业务直接“删除”。
2、审查意见为“驳回”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3、审查意见为“拟同意”的,表示业务处于在审核中且没有办结,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七、现场交件
现场收到“预约材料提交时间”手机信息或查看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已办理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文书及并其他材料到现场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
注意:需根据要求对打印出的纸质材料进行签字盖章。
八、领取执照
纸质材料被审查同意后,领取核准通知书、纸质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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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教创业者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须具备的条件,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有你的肯定,读文网小编将会为你付出更多!更多内容请关注读文网!!
有限责任公司又叫有限公司,是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有限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比较简单,只要有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订立公司章程,缴足出资,办理登记手续,经政府主管机关核准,公司便告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一般说来,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但其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公司其经营活动的不同而不同。我国公司法规定,生产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商业、物资批发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商业零售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0万元人民币;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股东每人各执一份。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必不可少的必经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以有限责任形式确定公司名称、组成公司机构。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定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还规定,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设立监事会。
(5)依法登记。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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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和注册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原件;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两人股东以上的话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万元(原法);新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公司从宽规定可以在5年内缴足;将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6、工商局受理后1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
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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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破产需要什么条件?因为什么原因公司会破产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公司破产条件”,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企业外部原因
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
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帐目管理混乱。
在破产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只换人不交帐,账目无连续性;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收入支出不能做到日清月结及核销账务等诸多问题。
3、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企业不能正常运转。
尤其是国家紧缩银根的时候,企业无法从银行借到资金,又没有其他资金融通渠道,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再好的设备也不能发挥其优势。企业的资产不能有效地产生利润,降低了资源利用率。
4、企业管理者决策失误。
在没有认真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再生产或新上项目投资,造成企业经营负担过重,使本来经营状况不景气的企业雪上加霜。
二、企业内部原因:
1、负债经营。
负债经营是企业通过合法途径,有偿利用外来资金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等以获取利润的活动,其目的是为扩大企业规模,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不仅仅只是为了企业的生存。合理的筹资,是企业造血理财的主要功能,是企业维持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是现代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负债经营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能使企业迅速筹集所需资金,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税负支出,获得财务杠杆利益等等;运用得不好,则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但如果企业对负债的数量、限度、渠道和方式选择不合理,以及对债务资金使用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债务规模过大带来的风险。因为债务资本不仅要支付固定的利息,而且还要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无财务弹性可言,对企业是一项固定的财务负担,一旦出现经营风险而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企业将面临较大的财导致破产。
2、财务风险。
风险是一个与损失相关联的概念,是一种不确定性或可能发生的损失。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因使用债务资本而产生的在未来收益不确定情况下由主权资本承担的附加风险。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使得企业投资收益率大于负债利息率,则获得财务杠杆利益,如果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使得企业投资收益率小于负债利息率,则获得财务杠杆损失,甚至导致企业破产,这种不确定性就是企业运用负债所承担的财务风险。
三、其它因素:
除以上几种主要因素,公司规模、公司经营收入的易变性、公司的盈利性以及公司产品和生产的独特性都对公司负债规模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首先,公司规模的扩大可以使公司进行多样化经营,有效地分散经营风险,破产概率较低。因此,大公司具备更高的负债能力,而小公司则倾向于使用银行的短期借款;
其次,企业的经营收入变化过大会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相应减少负债能力;
再次,当一家公司处于破产状态时,生产独特专用品的公司在破产清算时会发生较高成本,一个遭清算的企业其有特殊技能的工人及专用资产,公司的供给商和客户将难以迅速找到新的服务,所以独特性与负债规模相关;
最后,一个公司的盈利能力往往是其负债能力的保证与标志,盈利能力较高的企业享有高的信誉,因此容易从债权人处筹措到所需的资金,而盈利能力较低的企业则信誉较低,负债规模就要受到限制。导致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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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P2P网贷在我国尚属新兴产业,因此国家尚没有对其有针对性进行监管。注册网贷公司有哪些条件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网贷公司注册条件”,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公司名称核准,想好不下5个名字作为备用,因为各大行业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多,只要事重复就无法通过。想好公司名字下一步去工商局拿一份表格《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完给所有股东进行签名确认,再由工商局人员经过系统审查有无重复的名字,如果没有,则工商局会给一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个工作日);
2、银行开设临时账户,带齐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章、法人章去各大银行以公司名义开一个临时账户,股东可以将股本投入其中,且由于认缴制所以无需再找事务所验资了;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工商局取一套新公司设立登记的文件及表格,按要求填写和股东法人签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场地租赁合同、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递交给工商局的注册科,审查完没有问题会发放一份受理文件。(7个工作日后领取)
4、刻章 ,一般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连备案3个工作日)
5、临时户转基本户 ,带齐全部办理完毕的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到开户行办理基本户(5个工作日领取)
到此公司的注册基本已经完成,全部证件有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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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想要上市,这公司上市有什么条件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公司上市有什么条件”,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为什么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
答:自2013年1月1日起,我们对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所得实行了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持股时间长短予以不同的税收政策待遇,主要内容:持股1个月以内、1个月至1年和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全额、50%和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实际税负分别为20%、10%和5%。该差别化税收政策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鼓励长期投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此次,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9月8日起,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即持股超过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实际税负仍为20%和10%。此次政策调整将有利于进一步鼓励长期投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2、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按调整后的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吗?
答:2014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按照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税收政策执行,持股1个月以内、1个月至1年和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负分别为20%、10%和5%。
此次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即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同步调整,对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税负维持原政策不变,仍为20%和10%。
3、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上市公司如何代扣代缴?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股息红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投资者实际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例如,某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为100元,如果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元;如果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0元;上述应纳税所得额乘以股息红利的法定税率20%,得出的20元、10元就是应纳税额。
上市公司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个人持股超过1年的,按政策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派息时先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个人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持股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个人转让股票时,按照先进先出法计算持股期限,即证券账户中先取得的股票视为先转让。持股期限按自然年(月)计算,持股一年是指从上一年某月某日至本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持股一个月是指从上月某日至本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
5、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部门应做好哪些工作?
答:此项政策的实施涉及面较广,关系广大个人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政策宣传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提供技术保障。上市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做好相关的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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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做金融方面是很有前景的,那么注册一家金融公司需要的条件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金融公司注册条件”,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公司层面的风险识别系统设计
无数的内部和外部因素驱动着公司的战略执行和目标实现,能够识别这些因素,决定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成败。一是是从外部专家处获得有关公司层面的风险意见。公司可从法律顾问、外部审计师、各类金融评级机构等专业机构获得公司层面的风险意见,分析后在年报中予以披露。所披露的事项包括:汇率风险、价格风险、行业风险等。同时期也还可以通过参加行业联合会,与业内著名公司、咨询公司沟通的方式,获得更多、更全面的信息,从而更全面的识别公司层面的风险。二是从内部管理人员处获取公司层面的风险意见。各级管理人员要系统分析公司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从而识别可能的风险。外部环境分析包括:宏观环境、行业特点、竞争态势等。与此同时,公司也要对自身的资源和能力进行分析,包括:人力资源状况、财务状况、无形资产状况、核心竞争力等。
业务层面的风险识别系统设计
企业除必须识别公司层面的风险外,还应辨识业务层面的风险。通过采取必要措施应对业务层面的风险,有助于把公司层面的风险维持在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水平上。公司同样可以通过听取外部专家及内部专家的方法获得业务层面的风险信息。一是从战略投资者、客户等相关利益方获得公司的业绩表现、客户满意度、市场前景等各方面的信息,从中来识别隐藏的风险。二是从业务管理人员处获取更加详细的关于产品、价格、销售渠道以及促销等相关信息,来进一步提炼风险信息。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金融公司注册条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金融公司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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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需要申请破产,有什么条件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房产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随着企改工作的深入,到法院咨询和申请破产的企业大量增加。一年来,巩义法院积极组织宣传,共对26家准备申请破产的企业单独进行了法律辅导,其中受理破产案件9起。一些企业对破产知识虽然有了一定的了解,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破产重视不够,甚至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而我国目前对破产案件的审理正日趋规范,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得到纠正和解决,就会给法院依法审理破产案件造成阻碍,使法院审理破产案件面临很大风险。结果企业和部门可能甩了“小包袱”,而政府和法院却背上了“大包袱”,给社会造成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 根据我们的审判实践,认为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虽然破产会依法免除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但企业破产不是逃避债务。
破产是在企业资不抵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作出破产宣告,并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分配的行为,是一种积极清偿债务的行为,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信用,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也是不得已采取的一种经过严格清算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的程序。它的后果是其债务不可能得到全部清偿,会依法免除破产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因此,利益遭受损失的是债权人。为了防止损失扩大,使债权得到公平的受偿,法院才介入到这个清算活动中来依法组织清算,实施法律监督,查明企业破产的原因,对一些法律禁止的有损债权人的行为进行法律追究,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给债权人一个公平合理的交待,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而我们一些企业负责人错误地认为,破产就是通过法院合法地逃避债务,是企业改制中最彻底的甩包袱的好办法。改制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来我院咨询破产:有的说是企业停产多年没有人管,财产几乎没有了,让想办法破产;有的说企业没有帐或帐本丢失,财产说不清,现在要改制,也让想办法破产;相当多的企业是法院已采取执行措施,要查封拍卖企业的财产,怕追究责任,躲避执行才申请破产;有的是企业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没有及时清理停产企业的财产,造成财产流失或注册资金投入不足等存在过错的情况,被起诉到法院,要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时而申请破产;还有的企业是名为集体,实为个人,为了摆脱债务,借破产使企业逃债脱壳重生,而受益的是其个人。以上种种这些企业申请破产的意图都是不正确的,说到底,是想逃避责任和法律的追究,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以破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是违背破产立法宗旨的,是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为防止企业借破产逃避债务,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作出了规定:1、对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量解释财产去向的,或者先行剥离企业有效资产而后申请破产的,应裁定驳回破产申请。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又连续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严把立案关,严防企业借破产逃避债务。因此,破产申请人应彻底纠正错误观念,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准备材料,依法申请企业破产。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经营后,或公司解散,应当及时组织进行清算,这是企业的自主清算。只有进行了清算,才能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完成解散过程。经自主清算发现企业资不抵债的,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而自主清算的主体就是清算人,它应是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开办单位或股东。如不履行清算义务,造成财产流失,那么清算主体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而我们的企业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对此往往采取消极的态度,企业停产多年,无人管理和组织清算,造成了资产贬值,直到法院执行时才匆忙申请破产。这样,在短期内企业帐目手续不可能规范和健全,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没有被发现,有关债权债务也没有得到落实,造成向法院递交的材料是走过程,内容缺乏真实性,使破产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及时受理。即使法院作出受理,会使许多矛盾集中到法院和政府,不但大大延缓了案件的审理,甚至使案件造成停滞,更不利于矛盾的调和与解决。因此,我们的企业只要是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因亏损停止经营启动无望的,都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算,通过清算,规范完善各项手续,提前查清企业存在的问题。如企业开办时和变更增加注册资金时,资金是否完全到位?有没有财产流失和下落不明的情况,有没有借出需要收回的财产等等,发现问题及早作出纠正。要清理保管好企业财产,把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清楚,配合中介机构作出客观真实的审计结论。
我们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就发现有的企业没有作好破产前的清算工作。如帐面和审计报告上显示企业有三、四百万的债权,进入破产程序,这些都是要由清算组和法院依法追回纳入破产财产的。但在清收债权时发现,这些债权,企业绝大部分没有确凿的债权凭证,只有帐面记载,在破产前也没有组织人员进行清查核实,在破产清算时,再组织核对,费时费力不说,企业的债权人也很难再予以承认。还有一部分是虽然有债权凭证,但双方帐目多年没有核对,而到破产中经清算组核对,企业的债权却变成了债务。
最后使这些所谓的债权均不能得到有效落实,更不可能依法收回。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情况,我们的企业管理人员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严格地说,这些都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
因此,扎扎实实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把存在的一些问题解决在破产前,这样才能使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尽快进入程序,也才能使法院受理案件后,使各项企业破产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是政府最为顾虑和关心的问题。因此,职工安置预案应引起企业负责人的重视并依法作出。但许多企业提交的职工安置预案,都是把企业破产财产变现后首先用于安置职工,这是不符合规定且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我市现在拟申请破产的企业均未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的范围,均不适用国务院国发(1994)59号和(1997)10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下发通知予以明确:未列入"计划"的破产企业,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只能从当地政府补贴、民政救济和社会保障等渠道予以妥善解决。严禁随意"搭车",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清算工作是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的一项专业性强、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的特殊工作,大量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配合。因此,清算工作人员应当有很强的责任心,并应具备相关的清算专业知识。清算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破产案件的审理进度和破产案件的彻底性。法律规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会、统计、保管、保卫人员必须留守,积极配合清算工作。否则,妨碍清算工作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如构成妨碍清算罪等。而一些企业负责人和主管部门领导错误地认为,只要法院受理后,全部工作就是法院的事了,与自己无关,不再听从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岂不知道大量的清算工作实际还是由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去完成的。法院实施的只是法律监督、指导作用,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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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房产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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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了,怎么办呢?破产后应该怎么办?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清算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
(二)债务清偿责任
在公司被强行注销、法人资格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可以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履行其清算的义务。在实体上,公司被注销后,其财产当然应分配于公司的股东,而事实上,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财产也的确被股东所分配或占有。本来通过正常的清算程序,在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股东是不可能获得任何剩余财产的,而由于未进行清算,使得股东获取了公司的财产,但却未承担任何公司的债务。
根据公司无法清算的原因,可以将公司无法清算时的清算责任区分为: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和拒不履行清算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解散后,如有证据表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主体的个人财产出现混同,则公司以其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已经不存在,损害了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性。在此情形中,清算义务主体对公司债务不得再以有限责任原则作为抗辩,而应基于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的瑕疵而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
进行公司清算,必然要以公司账册资料完备为前提。而公司清算义务主体负有确保公司账册资料完整、齐全以备清算的义务。如果由于公司财务资料的缺失而导致清算无法进行,必将导致公司债权人以清算后的公司资产实现其债权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因此清算义务主体须对此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逾期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
当清算义务主体逾期未履行清算义务时,公司债权人有权诉请清算义务主体履行清算义务,排除进人清算程序的障碍。然而,一旦在清算过程中发现清算义务主体逾期履行清算义务的行为,已经实际造成公司财产毁损、灭失、贬值,并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那么损害后果就已经超出通过追究清算组织责任或者清算实施责任所及的救济范围。此时,应赋予公司债权人请求清算义务主体赔偿因逾期清算而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公司法第189条关于“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可以作为此种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六)瑕疵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
在清算过程中,清算行为出现瑕疵而造成债权人合法权益受损的,清算义务主体也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清算瑕疵行为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1、清算义务主体怠于履行维护公司债权和保护公司资产的义务,导致公司债权能实现而无法实现,或者导致公司资产毁损、贬值、流失的,则清算义务主体应当在财产损失的范围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清算义务主体怠于履行债权申报通知的义务,导致公司债权人未能及时申报债权参与清算分配,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因资产分配完毕而无法受偿时,清算义务主体同样应当向未能参与分配的公司债权人承担损害债权的赔偿责任。
(七)私分公司资产的损害赔偿责任
清算义务主体在清算结束前,未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分配顺序,将公司资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缴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公司债务之前,擅自直接或变相进行分配或侵占,造成债权人未能就公司资产实现债权的,须向公司债权人在债权不能实现的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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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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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顺利注册公司,那就需要注意注册公司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如今注册公司条件”,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运作公司的时候,很多合作企业需要对方开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申办一般纳税人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对拓展业务,扩大销售方面有着很大的作用
2.在记账报税的时候可以享受免税,抵税,退税等好处
3.可以很好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司利润、竞争力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一般纳税人是大多数企业的首选合作对象)
4.因为可以抵税、免税等,所以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及税收风险 (比如说:发票会受到统一管理,全国联入税控系统等).
5.国家支持企业申办一般纳税人,也是企业日后发展的趋势所在,先知先行才能引领团队,让自己的企业发展更上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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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成立分公司扩大业务,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呢?如何成立一家分公司?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条件”,看完你就明白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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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一般需要什么条件呢?成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所需条件”,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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