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最基本的融资工具有哪几种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在证券市场上市,如今,企业股票的市值已经成为上市企业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的代表。我国上市企业的再融资经过了以债权融资为主、债权股权融资并重直到现在更多的企业偏向于股权融资的发展阶段。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再融资的基本知识。
1、股权中小企业融资的实际资金成本较低。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制约。股权中小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即为股利回报,对企业而言,现金股利为企业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成本。而我国证券市场在股利分配上长期存在重股票股利,轻现金股利的情况。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由大股东选出的董事会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成为管理层可以随意调控的砝码,因此外部股权中小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成为公司管理层可以控制的成本,相对于债券中小企业融资的利息回报的硬约束,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更愿意选择股利分配的软约束。这正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
2、企业债券市场尚不成熟。
企业债券市场的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法规滞后。目前债券发行的主要法规是1993年制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由于此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即使按政策的高限发行,由于企业债券尚需交纳利息税,其实际收益也与国债相差无几,与国债的低风险相比,企业债券的收益对投资者无吸引力。二是企业债券上市的规模小。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10只,发债主体仅为六家特大型国有企业,还有许多发行债券的企业未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债券的流通性不高。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就安全性、流通性、收益性三方面综合而言,投资者并不看好企业债券,使得这种在西方国家最重要的一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在目前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尚处于襁褓之中。因此,上市公司只能更多地选择增发、配股等股权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3、特殊的股权结构。
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底公众投资者的流通股所占的股权比重仅为34%左右,而国家股却占到47%的比重,其他非流通股份占到19%的比重。从总体上看,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即使个别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东只是处于相对控股地位,但由于公众投资者非常分散,致使在人数上占绝大多数的公众投资者也难以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公众投资者无法真正参与决策。
在此情况下,管理层的决策并不代表大多数流通股东的权益,很大程度上只代表少数大股东的利益。由于再中小企业融资的溢价发行,通过中小企业融资老股东权益增长很快,对新股东而言是权益的摊薄。由于大股东通过股权中小企业融资可以获得额外的权益增长,因此拥有决策权的大股东进行股权中小企业融资的意愿极强。再者,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在再中小企业融资后很快推出大比例现金分红方案,按照其所占股权比例取走的分红的大部分。
4、政策的导向作用。
在核准制下,再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更加严格,审核时间加长,上市公司希望一次筹集到尽可能多的现金。随着2001年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颁布,许多上市公司纷纷推出增发方案,掀起增发热潮。下半年由于市场原因,增发的核准难度加大,许多公司又转而采用配股及可转债方式;当年可转债发行办法出台以及监管部门对券商实行通道限制制度,可转债不占通道且不受中小企业融资间隔不低于一个会计年度的限制,使得众多公司在下半年推出可转债中小企业融资方式。2001年3月颁布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管理办法》中将上市公司分红派息作为再中小企业融资时的重点关注事项,当年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应当关注公司上市以来最近三年历次分红派息情况,特别是现金分红占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以及董事会对于不分配所陈述的理由,因此大多数上市公司从2001年度开始大范围进行现金分红。这些情况说明,政策规定对再中小企业融资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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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融资工具下 ,风险投资家参与风险企业经营的程度 ,与风险企业总产出最大化目标约束情况下要求风险投资家参与风险企业经营决策的程度相一致时 ,此种融资工具是有效率的 ,否则是没有效率的。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新型的融资工具有哪些?
中小企业集合信托是针对成长型中小企业,以信托公司作为融资平台,通过发行信托直接向社会筹集资金。这类项目大多由地方政府牵头,并且由国有担保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中融信托总裁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因为缺少资产和实物抵押,贷款风险大,很难从金融机构拿贷款。中小企业信托属于高风险、高收益产品,不过有政府牵头、统一征信,信托公司也就乐意配合。”
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产品由企业和政府共担风险,但最终都是政府兜底,有了政府信誉作担保,市场认购踊跃。例如上述向日葵3号产品,预期募集资金5000万元,截至8月8日,共签署信托合同43份,募集资金1.1525亿元,市场认可度可见一斑。
中小企业集合信托的年化收益一般是8%~9%,如果算上信托公司收取的信托管理费1%~2%,以及1%左右的销售费用,中小企业最终支付的融资成本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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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资金短缺的国家, 融资难是中国企业面对的现实。但随着资金市场的不断开放,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也在不断增多。除了银行贷款等直接融资方式外, 还有很多融资工具可供企业选择。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融资工具的选择策略。
从表1可以看出, 短期融资券为人民银行新推出来的融资品种, 且发行门槛较低, 程序环节简单,资金成本低, 报批通过的可能性大, 企业应积极利用, 但其期限短, 企业的财务压力大。这个问题可利用银行将来的票据发行便利(NIF) 工具来解决。企业债目前对中小企业来说不是理想的融资工具, 因为存在多头管理, 效率低下, 目前实际上主要是中央直属大企业才能发行债券。但企业债未来几年在规模和品种上将有突破性发展, 中小企业应密切关注。可转换债券是一个非常好的融资和投资工具。可转换债券资金成本最低, 期限长, 企业还本付息的压力小, 并且可转换债券有转股的可能, 一旦转股, 由于在中国债权是硬约束而股权是软约束, 这将消除还本付息的压力。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企业应创造条件让可转债转股。另外可分离的可转债是新推出来的融资工具,上市公司应积极申报, 获批的可能性很大。非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融资近几年发展很快, 特别是在风险投资中得到广泛的利用, 这对创投企业来说是一个不错的融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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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工具是指在融资过程中产生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早期的信用是利用口头承诺的方式进行的,这种口头承诺局限性很大,毁约风险也大,于是人们通过书面证明来确认双方的信用关系。那么融资工具有什么特点?
收益性是指信用工具能定期或不定期给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信用工具有时就被称为“金融资产”。信用工具的收益性大小用收益率来衡量。收益率有名义收益利率、即期收益率、实际收益率。
1、名义收益率:指融资工具的票面收益与票面金额的比率。
2、即期收益率:指融资工具的票面收益与当时的市场价格的比率。
3、实际收益率:指融资工具的票面收益加上(或减去)本金收益(或本金损失)后与当时的市场价格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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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有没有最基本的方法?绩效考核怎么做?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绩效考核的基本方法”,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考评指标理解误差
由于考评人对考评指标的理解的差异而造成的误差。同样是"优、良、合格、不合格"等标准,但不同的考评人对这些标准的理解会有偏差,同样一个员工,对于某项相同的工作,甲考评人可能会选"良",乙考评人可能会选"合格"。避免这种误差,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措施来进行:
1)修改考评内容,让考评内容更加明晰,使能够量化的尽可能量化。这样可以让考评人能够更加准确的进行考评;
2)避免让不同的考评人对相同职务的员工进行考评,尽可能让同一名考评人进行考评,员工之间的考评结果就具有了可比性;
3)避免对不同职务的员工考评结果进行比较,因为不同职务的考评人不同,所以不同职务之间的比较可靠性较差。
2、光环效应误差
当一个人有一个显着的优点的时候,人们会误以为他在其他方面也有同样的优点。这就是光环效应。在考评中也是如此,比如,被考评人工作非常积极主动,考评人可能会误以为他的工作业绩也非常优秀,从而给被考评人较高的评价。在进行考评时,被考评人应该将所有考评人的同一项考评内容同时考评,而不要以人为单位进行考评,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光环效应。
3、趋中误差
考评人倾向于将被考评人的考评结果放置在中间的位置,就会产生趋中误差。这主要是由于考评人害怕承担责任或对被考评人不熟悉所造成的。在考评前,对考评人员进行必要的绩效考评培训,消除考评人的後顾之忧,同时避免让于被考评人不熟悉的考评人进行考评,可以有效的防止趋中误差。
4、近期误差
由于人们对最近发生的事情记忆深刻,而对以前发生的事情印象浅显,所以容易产生近期误差。考评人往往会用被考评人近一个月的表现来评判一个季度的表现,从而产生误差。消除近期误差的最好方法是考评人每月进行一次当月考评记录,在每季度进行正式的考评时,叁考月度考评记录来得出正确考评结果。
5、个人偏见误差
考评人喜欢或不喜欢(熟悉或不熟悉)被考评人,都会对被考评人的考评结果产生影响。考评人往往会给自己喜欢(或熟悉)的人较高的评价,而对自己不喜欢(或不熟悉)的人给予较低的评价,这就是个人偏见误差。采取小组评价或员工互评的方法可以有效的防止个人偏见误差。
6、压力误差
当考评人了解到本次考评的结果会与被考评人的薪酬或职务变更有直接的关系,或者惧怕在考评沟通时受到被考评人的责难,鉴于上述压力,考评人可能会做出偏高的考评。解决压力误差,一方面要注意对考评结果的用途进行保密,一方面在考评培训时让考评人掌握考评沟通的技巧。如果考评人不适合进行考评沟通,可以让人力资源部门代为进行。
7、完美主义误差
考评人可能是一位完美主义者,他往往放大的被考评人的缺点,从而对被考评人进行了较低的评价,造成了完美主义误差。解决该误差,首先要向考评人讲明考评的原则和方法,另外可以增加员工自评,与考评人考评进行比较。如果差异过大,应该对该项考评进行认真分析,看是否出现了完美主义错误。
8、自我比较误差
考评人不自觉的将被考评人与自己进行比较,以自己作为衡量被考评人的标准,这样就会产生自我比较误差。解决办法是将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细化和明确,并要求考评人严格按照考评要求进行考评。
9、盲点误差
考评人由于自己有某种缺点,而无法看出被考评人也有同样的缺点,这就造成了盲点误差。盲点误差的解决方法和自我比较误差的解决方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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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简单理解就是给员工的劳动报酬,薪酬管理有哪些基本原则?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薪酬管理基本原则”,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发达国家企业已将薪酬管理看成是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企业长期以来一直将薪酬管理或者说企业内部收入分配问题当成一个独立的系统。这种根本上的差异, 再加上我国市场化程度不够,以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发育的不成熟, 造成我国企业在薪酬管理上总是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态,,经常是为了解决一个棘手的薪酬问题, 却又在不知不觉中落入另外一个薪酬陷阱。怎样降低薪酬体系的运行成本,真正发挥其吸引、维系和激励人才的作用,有以下五要素:
一、保证领先型薪酬策略对企业发展战略的支撑作用
企业的发展战略决定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又有效地支撑企业的发展战略。薪酬管理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 其管理策略应充分体现企业发展战略意图, 保证发展战略有效落实。目前, 我国房地产住宅行业上的领头人—万科,如日中天, 蒸蒸日上。个中原因固然很多, 作为近些年快速成长并取得巨大成功的房地产企业, 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功不可没。万科连续多年推行“掠夺式”人力资源招募策略,,通过高薪全国范围挖人。其主要做法就是通过领先型的薪酬策略吸引、保留优秀人才。
二、发挥绩效、薪酬组合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牵引作用
企业经营管理从内容上说, 包括生产、供应、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研发等诸多方面,归结为一点: 绩效管理。正如Motorola 公司所说: 企业管理=绩效管理。企业经营绩效好坏与广大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行为密切相关。现阶段,对大多数人而言,相对于精神激励, 物质激励的需求更现实、更普遍, 激励效果也更明显、更直接。薪酬作为个体绩效的回报。应当是企业对个体表现出来的符合企业期望的业绩行为的肯定和酬劳。因此,在设计薪酬支付策略时,应充分调研,精心设计绩效考核指标, 通过绩效考核和薪酬支付体系,对员工表明企业所期望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行为方式, 也就是明确对员工个体绩效的目标,进而对组织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绩效进行有效激励, 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牵引作用。
三、保持薪酬制度稳定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薪酬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企业的薪酬策略、薪酬实践作出了制度性规定, 关系到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 影响各级组织和生产经营单元的经营管理行为。薪酬制度不宜轻易变动, 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 以便于个体、组织形成清晰、可靠的薪酬理念、收入预期, 进而保持比较稳定、可以信赖的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另一方面, 随着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重点的调整, 尤其在外界环境发生剧烈变动,薪酬制度不能固守旧式, 一成不变。近年来CPI 指数逐年攀升, 就要求在薪酬制度中予以及时、必要的修正,党组织管控模式发生变化,各下属单位由成本中心转变为利润中心, 就要求在薪酬制度设计上必须作出重大调整。
四、薪酬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规范操作
现实中, 同工不同酬、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体外循环、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任意克扣工资奖金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做法, 不仅直接损害了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 而且给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就要求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人力资源工作者, 必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真正做好企业经营管理层的参谋, 担当起广大员工利益的代言人、保护者。
五、提高薪酬满意度的重要环节是薪酬沟通
沟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 在薪酬管理中具有不同寻常的作用。在多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满意度调查中, 薪酬方面的评价得分总是靠后。这也是令企业经营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门十分头疼的问题, 企业在薪酬方面付出了高昂的成本,但员工并不满意。原因何在? 笔者认为, 薪酬管理实践中缺乏必要、有效的沟通或许是主要原因。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有两件事最为神秘和高深莫测: 一是干部任用, 二是工资支付。事实上, 在工资支付方面, 制度越是复杂深奥, 员工越是牢骚满腹;工资确定依据越多、越不公开, 员工对工资支付的公平感就越差;工资支付办法越是保密, 员工关注程度越高, 私下议论越是热烈。
因此,无论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水平在业界是领先型、跟随型还是滞后型, 都应把企业的薪酬制度、确定依据、支付办法向员工讲清、讲透。否则, 即使企业付出了高昂的人力资源成本,员工并不见得满意, 组织的士气并不见得提高。
实践证明,薪酬沟通有效与否, 对薪酬策略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薪酬管理是一柄双刃剑。有效的薪酬管理不仅要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企业的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 同时还要注意与企业绩效管理的有效衔接, 要注意制度设计的弹性要求, 要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要沟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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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有什么原则吗?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IBM的薪酬管理
如何让员工相信企业的激励机制是合理的,并完全遵从这种机制的裁决,是企业激励机制成功的标志。IBM的薪金管理非常独特和有效,能够通过薪金管理达到奖励进步、督促平庸的效果,IBM将这种管理已经发展成为了高绩效文化。
每年年初IBM的员工特别关心自己的工资卡,自己去年干得如何,通过工资涨幅可以体现得有零有整。IBM的薪金构成很复杂,但里面不会有学历工资和工龄工资,IBM员工的薪金跟员工的岗位、职务、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有直接关系,工作时间长短和学历高低与薪金没有必然关系。在IBM,你的学历是一块很好的敲门砖,但绝不会是你获得更好待遇的凭证。
民营企业薪酬管理问题及对策
中国民营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正在以飞快的速度发展着,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但同时,民营企业在诸多方面,特别是企业职工薪酬方面,尚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已成为制约中国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本文将分析中国民营企业薪酬管理缺陷,并提出完善中国民营企业薪酬管理的对策。
一、中国民营企业的特点
在中国大部分民营企业都是中小企业,他们经营机制灵活,与其他企业相比拥有较强的产业优势,由于规模适度往往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产品花样多、质量好;民营企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体制领先、充满活力。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民营企业已成为中坚力量。
二、中国民营企业薪酬管理缺陷
1.没有形成合理的薪酬制度
在中国,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未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薪酬制度的缺失往往影响人力资源各个制度有机结合,不能充分发挥企业人力资源各个制度的功能,甚至发生矛盾,从而大大影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果。甚至有些企业老板仅凭谈判情况与以往经验定夺员工的薪资标准,缺少科学性,致使企业员工薪酬标准不统一,在进行薪酬决策时,主观因素作用大,没有科学依据。究其根源主要有两方面:第一,民营企业尚没有认识到要建立薪酬制度的必要性。第二,企业缺乏专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人员。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大部分是由非专业人员进行,其结果是力不从心。[4]
2.薪酬要素比例失衡
企业薪酬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津贴等部分组成。在一些民营企业中,往往对福利这一薪酬要素缺乏足够的重视。企业员工在薪酬方面会有不同需求,薪酬要素结构不合理往往影响企业的薪酬体系在运行过程的灵活性,无法形成对员工的短、中、长期激励效果。甚至在很多中小民营企业,没有进行自助福利的设计,致使激励效果很差。有些企业绩效工资比例过低,而固定工资比例过高,影响了薪酬激励作用的有效发挥。
3.薪酬分配政策不合理
由于缺乏竞争的环境,同时受企业规模的限制,中小民营企业员工薪酬水平从整体上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再加上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对薪酬加以控制,致使多数中小民营企业的薪酬政策不合理,在进行薪酬分配时,企业不依据员工对企业贡献程度,而仅仅以员工所处级别及工作内容作为分配标准,致使中小民营企业薪酬管理缺乏竞争力,很难招收或留住优秀人才。
4.缺乏有效的薪酬管理激励机制
虽然绩效工资制是中小民营企业普遍采用的形式,但实际上员工的工资没有真正同员工的绩效结合。由于缺少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无法对员工的工作贡献科学准确地衡量,薪酬与绩效不相匹配导致员工工作效率下降,大大减弱薪酬的激励功能。另外,中小民营企业薪酬制度缺乏长期激励机制,一些中小民营企业管理层往往难以摒弃“重物质,轻人力”的观念,认为员工的高付出劳动都能通过即时高薪酬补偿,认识不到人力资本的增值潜力,忽视人力资本长期投入,薪酬制度缺乏长期激励机制。
5.薪酬分配缺乏公平性
由于种种原因,多数民营企业尚未建立全面、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企业老板在员工应聘时或与之谈判后,凭经验及个人喜好决定员工的薪酬,主观随意性较大,致使企业内部员工工资标准不规范。民营企业内部薪酬管理体系的不规范现象,造成企业内部同工不同酬或者同酬不同工的问题,这使职工心里感到不公平,使员工没有认同感与归属感,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三、完善民营企业薪酬管理的对策
1.坚持人本主义理念为核心的薪酬管理制度
中小民营企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所以中小民营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薪酬管理也要坚持以人为本。所谓以人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就是处处体现对职工的关爱,处处以满足员工的需求为出发点。在企业内,员工有各种各样的需求,有些人看重奖金,有些人看重晋升职务、授予职称,有些人看重对人格的尊重等等。要想管理好企业,就要管理好人,要想管理好人,就应该以人本为本,以员工为中心,了解员工需求的多样化,并制定相应措施,建立以人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2.制定公平高效的薪酬分配政策
企业的各种制度中,公平思想是根本,薪酬管理制度要达到激励目的,公平是前提条件。公平的薪酬分配政策是企业在吸引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员工来说,公平的薪酬分配政策是努力工作的动力。企业只有保证薪酬政策的公平性,才能使员工相信付出与回报的对等性,否则会使员工丧失的工作积极主动性与创造性。薪酬分配制度要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原则,薪酬政策的公平并不等于平均,而是指企业员工获得的薪酬应该和各自的工作贡献成正比,公平的薪酬政策允许企业内部薪酬分配适当拉开差距与档次。由于工作岗位重要程度不同、人员知识结构与工作能力不同,不同人员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是不同的,可以适当调整不同的薪酬分配比重,以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对于一般岗位的员工,可以依据市场供求决定薪酬水平,对于企业贡献度大的员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可将薪酬定位在市场薪酬水平之上,以吸引与留住人才,确保市场竞争力。
3.实行公开透明的薪酬支付制度
科学薪酬制度要求信息公开透明,企业管理层要保证薪酬分配信息渠道畅通,准确将信息传达给员工,使员工对企业薪级制度和职级,每一级的起薪点与顶薪点等规定做到心中有数,摒弃保密的薪酬支付制度,避免企业员工之间不必要的猜测,影响工作积极性。规定薪酬支付实施细则,让员工充分了解高薪与低薪的原因,了解“高有高的道理,低有低的不足”这样的信息。同时,可以让企业员工代表参加薪酬制度制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薪酬制度实施后,企业也要倾听职工的心声,可以开设员工交流信箱,随时听取并解答企业员工在薪酬方面的疑问,确保企业薪酬信息透明。
4.设置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结构
合理的企业薪酬结构设计往往会对企业员工的行为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会使企业员工的行为满足企业需要。薪酬具有保健和激励两大功能,固化的薪酬制会加强薪酬的保健功能,减弱薪酬的激励功能,助长员工吃大锅饭,出工不出力风气。因此,中小民营企业薪酬结构设计时,一定要注意设置绩效工资,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绩效工资的设置原则应该是随着岗位级别、岗位所承担责任的增加绩效工资的比例也相应增加,确保企业各级员工工作绩效决定薪酬收入,薪金与绩效挂钩。对企业员工工作绩效可以实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来确定绩效工资数量,以保证薪酬对企业员工起到正向激励作用。
5.重视非货币薪酬的作用
对大多数民营企业采用货币薪酬,但是员工在货币需求得到满足后更重视诸如个人未来发展前途,职业生涯规划等非物质方面。民营企业改变实行单一货币性薪酬,要重视非货币薪酬的作用,与非货币性薪酬结合起来,使薪酬发挥最大激励的作用。
综上所述,民营企业薪酬管理问题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改进薪酬管理成为民营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事实上,中国民营企业薪酬管理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是由众多因素引起的,涉及多个方面。要充分发挥薪酬效能,把薪酬的作用真正体现出来,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与各方共同努力。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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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有哪些注册的条件吗?注册公司的材料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3亿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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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基本工资的最新规定是每个劳动者都关心的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法2017年基本工资,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什么是基本工资
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为了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一国或地方政府通过立法制定。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等情况的不同,各地区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同的。而每一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变化,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作相应调整。如今,2017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已纷纷出炉,下面就请跟随华律网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工资发放的标准都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的问题。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而《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此,最低工资标准里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的。
因此,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然,个别省、市、自治区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地方规定中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确规定。因此,最低工资中是否包含个人承担社保费的问题时,还要结合地方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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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6劳动法基本工资,以供大家阅读。
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
一、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
m=f(c、s、a、u、e、a)
m最低工资标准;
c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s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职工平均工资;
u失业率;
e经济发展水平;
a 调整因素。
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
1.比重法即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2.恩格尔系数法即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以上方法计算出月最低工资标准后,再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必要的修正。
举例:某地区最低收入组人均每月生活费支出为210元,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87,最低食物费用为127元,恩格尔系数为0.604,平均工资为900元。
1.按比重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210×1.87+a=393+a(元) (1)
2.按恩格尔系数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127÷0.604×1.87+a=393+a(元) (2)
公式(1)与(2)中a的调整因素主要考虑当地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另,按照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则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应在360元—540元之间。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 ×(1+浮动系数)
浮动系数的确定主要考虑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各地可参照以上测算办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看过“2016劳动法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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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注册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应该怎么做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4亿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设立外商投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
2、立外商投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向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2)、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上述文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
(3)、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商务部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3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4、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租赁业务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并按照第一项规定的程序,依法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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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怎么办理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流程有哪些步骤?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5亿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具有的基本特征是:第一,由承租人选定拟租赁投资物件,由出租人出资购买。第二,具有不可解约性,承租人无权单独提出以退还租赁物件为条件而提前终止合同。第三,中长期租赁。所有的融资租赁交易的绝对期限,在一年以上。第四,融资租赁是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即承租人、出租人和供货商,贸易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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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如何注册一家融资租赁公司?有什么流程和条件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注册融资租赁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注意注册的时间点
从实践经验总结来看公司越早注册越好,理由是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要用这个主体做很多事,比如微信公众号早点抢注保护,公众号的所有人是不能转让的,不能用个人的形式注册后再考虑转让给公司;招员工,像拉勾这样的平台,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申请账号的,此外还有AppStore的申请、注册商标申请等等。如果要做新三板或者IPO,对于公司成立的年限是一项硬性要求,新三板一定要公司成立2年后才能上。因此时间点方面公司要越早注册越好。
二、注意字号的取名
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已经对字号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对于字号的合规性建议考虑到以下几点:
(1)如果公司是产品型的,公司的字号和产品名称可以考虑不一样,理由是公司很可能会做多款产品,即使只做一款,也有可能会公司转型做其他产品的问题。
(2)如果要用产品品牌作为公司的名字,建议查一查注册商标和域名还在不在,域名方面最好.com、.com.cn、.net、.cn都还在,如果已经被人囤起来了,要考虑是否能承受那个价。中文域名基本没用,不要被卖域名的忽悠了。关于注册商标的问题我会在“IP保护”的文章中详细说明。
(3)公司字号是蛮重要的,所以一旦取好,千万不要轻易变更,那样成本很大,如果变更了公司名称,会涉及到注册商标、域名、著作权等各类事项的变更,消耗公司的内部资源。
(4)工商提交字号预审核时,股东一定要和后续注册时一致,要不然要作相关说明,可能要多跑一趟工商局。
(5)字号不等同于注册商标,相同的字号在不同的地方(通常以市为单位)可以不同的人申请注册公司,因此如果以字号为品牌的公司,一定要记得公司成立后要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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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2016注册融资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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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注册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应该怎么办理注册?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3亿注册融资租赁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申请补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公司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为营业单位的,提交负责人签署、企业盖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3)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刊登记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因损坏、年检章盖满而补领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交)。
(5)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全部遗失无法提交的则无需提交)。
2、营业执照遗失如何补办?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A、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B、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C、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D、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F、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G、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怎么办理登报说明?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登报:遗失声明登报一般格式:
市、区县工商局颁发的执照遗失声明登报格式:
江西XXXXXX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11#########)正(副)本遗失作废。特此声明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311#########)正(副)本遗失作废,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类:身份证、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发票、土地证、林权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出生证明、营运证、道路运输证、会计证、台胞证 、保险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IC卡、备案登记表、保险业保单、车辆保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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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用五千万注册融资租赁公司,这注册的流程该怎么走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5000万天津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关于投资者资格:
1.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
2.投资各方应向审批机关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不符合申请资格。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存续未满一年的投资者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
(二)关于从业人员任职资格:
1.《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所述“专业人员”指具备履职所需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工程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有良好的从业记录的人员。
2.“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主管、财务主管、风险控制主管以及运营主管。
3.“具有相应专业资质”指具备其分管业务领域专业知识并且取得本行业主管机构或权威机构颁发的相关执业证照,一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4.“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指三年以上融资租赁公司或相关金融机构的管理经验。
二、申报材料
(一)对新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申请,应注意审查所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涵盖了拟设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拟开展业务的行业和领域、组织管理架构、效益分析以及风险控制能力分析等主要内容。
(二)对已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增资申请,应注意核查原注册资本是否已全部到位,并要求公司对运营及已开展业务情况、增资资金具体用途等进行如实说明。
(三)同一投资者及其母公司在境内设立两家以上融资租赁公司,须提供已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审计报告、业务情况说明。新设公司的业务领域应与已设公司有明显区别。
三、审核要点
(一)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中须注明“融资租赁”字样,名称及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赁”字样。
(二)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与租赁交易相关的担保业务,但不得为主营业务,且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担保”字样。
(三)应要求境外投资者如实披露实际投资人的背景信息,严格审查其境外资产情况。
(四)合营合同/章程无需规定“投资总额”,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中也无“投资总额”项;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五)外商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
(六)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方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认缴出资额的15%,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在实缴投资额未达到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前,外方投资者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七)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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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天津注册融资租赁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公司的注册条件
1、要有公司的名称,也就是公司名字如:XX+市/+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标准公司名称全称。
公司注册名称的三种组成形式:
(1)xx市+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字号+xx市+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3)字号+行业特点+xx市+组织形式。
2、要有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
3、要清楚公司主要业务,也就是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各股东出资比例;
4、要有公司的注册地址,即租赁合同(需要房管局登记备案过的);
5、若非正式的办公地址,要办理临时场地证,工商会让人上门检查消防:装灭火器和应急灯(7个工作日);
二、注册公司的详细流程
1、公司名称核准,想好不下5个名字作为备用,因为各大行业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多,只要事重复就无法通过。想好公司名字下一步去工商局拿一份表格《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完给所有股东进行签名确认,再由工商局人员经过系统审查有无重复的名字,如果没有,则工商局会给一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个工作日);
2、银行开设临时账户,带齐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章、法人章去各大银行以公司名义开一个临时账户,股东可以将股本投入其中,且由于认缴制所以无需再找事务所验资了;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工商局取一套新公司设立登记的文件及表格,按要求填写和股东法人签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场地租赁合同、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递交给工商局的注册科,审查完没有问题会发放一份受理文件。(7个工作日后领取)
4、刻章 ,一般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连备案3个工作日)
5、临时户转基本户 ,带齐全部办理完毕的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到开户行办理基本户(5个工作日领取)
到此公司的注册基本已经完成,全部证件有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三、公司注册的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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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办理法人变更要怎么办理?合伙企业的法人变更需要怎么走流程?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企业法人变更方法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核心观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基础条件是该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在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解除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或自行辞职后,其随即丧失了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基础条件,其负有停止和避免对外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行事的义务。违反这一义务的,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提出的问题源自下面引述的案例:
某一人有限公司经营不善,股东对公司丧失信心,不再向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无奈之下,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王某向股东提出辞呈,辞去公司一切职务(包括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三职务)。公司因欠房东租金,王某走时对公司财产未做安排,遂全部被房东扣留,包括财务凭证、证照等。嗣后,股东为了清算公司要求房东返还物品。房东在其律师建议下认为,这些物品属于公司所有,其不能还给股东,只能还给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即王某,否则存在风险。此时,王某为了对抗公司股东,也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阻止房东将物品返还给股东。
在此,本文的主要问题随之而出:在作为总经理的法定代表人辞职后但变更登记前,该法定代表人是否还能代表公司行事?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效力时什么?
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作为有关法人的重要制度之一,法律并没有就法定代表人作出细致的制度安排。现有的法律规定,失之宽泛。
《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现在公司法角度看,这一定义/规定本身不无问题,并没有清晰地揭示法定代表人之功能。
而在《公司法》中,也没有像规定董事会、总经理之职权那样详细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只是在不同条款中提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在公司股票、债券等签字。《公司登记条例》规定了在进行公司登记、变更和注销过程中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职权。
再结合《合同法》的有关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之规定加以总结,在现行法律制度下,法定代表人的职能集中体现在对外代表公司,包括对政府和其他与公司发生交易的主体。换言之,公司之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赋予公司的法定的意思表示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当然地、不可置否地对外代表公司(相对方恶意的除外)。
需要指出的是,法定代表人,作为意思表示机关,其本身并非公司的意思形成机关,即其不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二、法定代表人之登记及其效力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属于登记事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从《公司法》第13条看,能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必须要么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要么是总经理,他人均无权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仔细思考该条第一句规定,不难得出如下结论:某人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首先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换言之,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是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前提条件或基础条件。专家认为,这一逻辑关系很重要,其旨在保证作为重要意思表示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其具体履职的人是与公司利益相一致的。否则,一个人如果已经不在公司担任上述职务时,则该人与公司利益即发生分歧或对立,其当然就失去了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法定基础条件。
简单以公式表示:完整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基础任职条件+登记。所谓“完整意义上的”是指对内、对外均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
基于上述理解,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法律作用和效力问题。
1.对外效力
法律上的登记制度大抵均基于公示公信的制度价值而存在,如物权法上的登记制度。公司法上的法定代表人之登记制度亦不例外。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法人的人格要素之一,与公司之其他登记事项均旨在保护与公司发生各类法律关系的第三人。因此,法定代表人登记之首要要义在于向外部第三人公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谁。在这个意义上,登记是具体人员成为公司完整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的生效要件之一,不经登记该人无法有效对外充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既然是公示制度,那么必然相应产生公信效力。就法定代表人登记而言,第三人可以基于该登记而信赖该被登记的人士有权代表该公司。这种信赖可以有效持续至该法定代表人之登记被变更时止,包括在该法定代表人被免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后至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完成之日的期间内。
2.对内效力
既然这种登记公示旨在对外保护第三人,那么对内(即对公司、股东和其他高管等)而言,法定代表人之登记则不具有相应的约束力。换言之,在公司内部,在新的法定代表人被确定之后,即便其尚未被登记,则新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内部已经能够取代了仍登记在册的法定代表人,并在特定范围内取得了有效的对外代表权(如代表公司签署变更原来法定代表人的权力)。
即,就完整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而言,登记不过是法定代表人产生对外效力的条件;但若要产生对内效力,则还必须满足基础任职条件,即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的职务。易言之,法定代表人之登记效力,如同公司法第32条第3款(即: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规定的股东登记效力一样,是登记对抗效力,不登记则不生对抗第三人效力。
三、原法定代表人离职但未变更登记情况下的法律问题
更有价值的讨论在于探讨法定代表人在被免去相关职务后、被变更登记之前的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这也是本文的主旨所在。
实践中,法定代表人被罢免职务或离职时最易与公司之间产生矛盾和纠纷(如引述案例)。专家认为,这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如何确定离职的法定代表人之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
无论是被罢免、解聘或是自行离职,当法定代表人之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终止时,其随即丧失了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前提条件或曰基础条件,尽管在工商登记上该人依然还是法定代表人。既然丧失了这一基础条件,那么法定代表人(就该具体自然人而言)就无权代表公司,其必须主动停止继续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对外行事。换言之,其应主动避免对外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行事,而且应主动向第三人表明其不再有权代表公司,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否则,对外其构成虚假陈述,对公司则构成无权代理,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基于公示公信原则,尽管基础任职条件丧失,第三人仍然得以信赖工商登记信息而认为该人有权代表公司。
在文首引述的案件中,据房东陈述,其担心的所谓风险是,在直接交给股东的情况下,王某将来会找其麻烦。专家认为,这一担心是不必要的。无论该公司最终是否变更法定代表人,那么王某既然辞职,那么其就当然丧失了后续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公司起诉房东的权力。
至于,在这种情况下,若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停止代表的义务,法律出于对第三人对公示信息的信赖利益的保护,离职法定代表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通常仍能直接约束公司。对此,专家认为,有必要指出的是,这种直接约束公司之效力的法律基础是表见代理制度,而非有效的代表行为。
基于表见代理制度之理解,专家认为,在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法定代表人已经被解除职务或辞职时,其与该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四、引述案件评析
再回头看看文首引述的案例,专家认为,房东应该将全部物品交给股东(需注意的是,在非一人有限公司场合,不可随意交给某一个股东);在法律上,其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同时,王某在辞职后,为了对抗公司而仍然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向房东作任何意思表示均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法行为,对因此造成的后果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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