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新注册分公司税务登记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注册分公司时候有什么流程要走的?怎么做注册?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走注册分公司的登记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标准的注册流程及所需资料如下:
(一)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
(4)指定(委托)证明;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 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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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注册地址要什么要求的啊?有哪些注意事项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分公司注册地址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注册分公司的注意事项
1、分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2、分公司注册资金从哪里来?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3、分公司的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名称不需预先核准。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4、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确定?
随着连锁经济的快速发展,开设分公司的企业越来越多。注册分公司时需确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报请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注册登记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
(2)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到特殊行业、产品或服务,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分公司经营范围随总公司经营范围而变化。若总公司增加了新的经营范围,分公司也可以增加经营范围,需办理分公司变更手续。
分公司经营范围、负责人、地址变更及注销登记
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办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事部门:1、分公司住所在龙岗、宝安的,在宝安、龙岗工商分局办理;2、分公司住所在特区内且所隶属公司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有限公司,在分公司住所所在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3、其他分公司的变更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办理。
办事条件: 1、分公司拟变更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法律、法规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提交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办事程序: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2、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
办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事部门:1、分公司住所在龙岗、宝安的,在龙岗、宝安工商分局办理;2、分公司住所在特区内且所隶属公司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有限公司,在分公司住所所在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3、其他分公司的变更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办理。
办事条件:分公司负责人经总公司任免
提交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原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4、新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事程序: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2、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有限公司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登记
办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事部门:1、分公司新的营业场所在龙岗、宝安区内的,由宝安、龙岗工商分局办理;2、分公司新的营业场所在特区内且所隶属公司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有限公司,在分公司新的营业场所所在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3、其他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办理。
办事条件:1、新的营业场所具备生产经营条件;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提交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新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3、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办事程序: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2、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办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事条件: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或者分公司依法被责令关闭
提交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关于撤销分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法院破产裁定;或者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2、经办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注销通知书》;或者领取《登记驳回通知书》。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办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事条件:1、分公司拟变更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法律、法规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提交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2、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或者领取《登记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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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注册一家分公司了,但是在注册上犯了难,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金的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分公司税务注册资金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
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
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无需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
那么,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其运营费用从何而来呢?
分公司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是由总公司划拨的。分公司也有银行帐户的,总公司将预算打入分公司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关费用。
即使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开票纳税,分公司注册资本也是没有的。
注册分公司和注册公司程序一样的。
分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文件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 工商登记注册: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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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流程和费用
分公司分为独立核算分公司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
1、独立核算分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财务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在当地开发票并在当地报税。
2、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分公司财务不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可以开发票,开票和报税在总公司。
以前内资公司办事处或代表处现在统称为非独立核算分公司。
注册外资分公司与注册外资公司相比,在费用上要少很多。外资分公司注册费主要由政府行政费用、代理公司服务费用构成。
设立分公司,你需要准备好一下资料: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分公司注册费用
1、政府费用:1500元人民币左右。
2、代理费用:普票2000元人民币,一般纳税人3000元人民币(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注册在开发区,享受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很多人会问分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需要多少。依据中国公司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是没有注册资金的。
从法律意义上,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
维护分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是由总公司直接划拨到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上。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在分公司注册所在地交纳税收,可以招聘员工并给员工上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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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未注册登记会有设呢么问题?登记注册有什么流程?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分公司未注册登记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①分公司构成要件。“第四十六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其要件有条:一是在公司住所以外设立,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二是有名称;三是有负责人;四是开展了经营活动。
②处罚依据。原《公司登记若干问题规定》废止,现依据《条例》“第八十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理。
分公司注册登记流程
一、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法律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知。
第四十六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注册登记须知
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外资分公司审批
外资分公司不需由各区外经委审批,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分公司注销登记的相关规定
一、需要注销的分公司有哪些:
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程序:
1. 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 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4. 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
三.、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定;
3. 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 清算组织成立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
5.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
分公司注销登记应该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内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或提交公章缴销证明)(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关于决定注销的文件(原件1份)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1份)
6、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1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8、在报纸上登载的清算公告(原件1份)
9、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的,还应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就是分公司注销登记应该提交的材料,但是分公司的注销涉及到各方利益,所以一定要做好清算工作和债务清偿工作。只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相应的债务清偿或者公告手续,管理机关才会受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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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查看分公司的税务注册相关信息要怎么查啊?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总公司如何查看分公司税务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根据现行《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企业办理地税设立登记所需资料可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首页>> 分局专栏>> 登记分局>> 业务指引—“办理设立登记需提交资料---【税务登记业务】办理设立登记需提交资料---单位纳税人(法人机构)(含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A1)或【税务登记业务】办理设立登记需提交资料--单位纳税人(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A2)”查阅。
国税税务登记证属国税部门管理,有关国税税务登记证问题请向国税部门咨询了解,电话为(020)12366-1。
二、有关日常申报流程,需要具体了解情况,请拨打(020)12366-2进行人工咨询,由工作人员作出相应的指引。
注册分公司的条件与流程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答: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设立分公司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注册分公司的一些注意事项
法律对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内资企业设立分支,一种是外资企业设立分支。内资企业如需要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只能设立分公司。该企业需要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而外资企业可以选择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两种形式。在申请设立机构之过程中,中国政府审批机关对外国企业办事处设立之审核是比较严格的。主要从设立主体资格、设立地点、首席代表或代表之任职资格及资信状况等几个方面上加以审查和限制。从设立办事处的主体资格而言,凡外国的贸易商、制造厂商、货运代理商、承包商、咨询公司、广告公司、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和其它经济贸易组织,均可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但是外国政府机构和国际组织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则适用于政府间的相关协议,外籍人员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并且该外资企业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1-2年以上,台湾企业在大陆设立办事处依法应成立5年以上;2、除台湾企业在华设立办事处应由中央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审批,其余的,均由省级外经贸委负责审批。其次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和发照机关出具的核准通知函
2、上级公司董事会关于在国内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决议。
3、上级公司的合同、章程、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上级公司对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的委派书
5、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简历、照片
6、分公司(办事处)住所(经营场所)房产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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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我公司需要做注册资本的变更,那么税务登记证的要不要一起改了?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公司注册资本税务登记证变更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答:需要变更,将工商登记证复印,填写税务登记变更申请表报送所属税务机关。无需更换税务登记证。
公司增资或减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税务登记证变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18条、第19条、第20条规定,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或者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 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国税税务登记证申请、变更、注销程序
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营业执照发证日期起30天内),向主管税务登记部门提交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申报办理开业登记。领取并填写相应的《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各3份。
纳税人按规定填写完相应的表格后,将表格提交给主管税务登记部门的同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相关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复印件。
5、 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合同、协议书。
地税办理税务登记须知
一、办理税务登记程序
1、纳税人按税收征管范围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在办税服务厅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并携带有关资料。
3、办税服务厅审核有关证件和资料后,打印税务登记证,传递到主管税务所。
4、主管税务所建立纳税人征管档案,及时通知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应携带哪些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5.企业财务人员会计从业证复印件一份;
6.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公司章程的复印件一份;
8.企业验资报告的复印件一份;
9.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变更税务登记程序
纳税人应在办妥变更工商登记有关手续后三十日内,到原税务登记机关领取《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后送回,并附送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表;
3、工商部门办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复印件及有关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
四、注销税务登记程序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如实填写注销申请表。
2、办税服务厅清理申报环节税款,发票管理所清理纳税人已用和未用发票。
3、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帐务进行清算,对清算所得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出具汇算清缴报告,签署意见。清算所得包括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收资本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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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必不可少的要注册税务登记证了,那么大家知道要怎么注册税务登记证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注册税务登记证的相关程序分享给大家哦!
国税、地税加起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有将近4000个,直接服务的纳税人达3000多万户。《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试行。服务规范落地情况怎样?纳税人能否享受到规范便捷的服务?
办税规范透明,取消“其他”条款
在湖南省宁乡县办税大厅,玉潭镇金足鞋城的个体户曾建平正在办理税务登记。他递上自己的身份证,工作人员立即从电脑上调出了曾建平的相关经营信息,在核对无误后,税务登记证很快就打印了出来。“政府部门效率确实提高了。”曾建平感慨地说。
以前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除了需要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工商登记执照,还要提交经营场所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等材料,手续比较复杂。县级纳税服务规范试行后,纳税人拿着身份证就能把税务登记办下来,办理时间也由原来的20分钟缩短到5分钟。
“手续简化了,但通过与工商等部门联网,税务部门需要掌握的纳税人信息并没有减少。”宁乡县国税局局长张宇新介绍,单就这项业务而言,宁乡县的服务已经达到了升级规范的要求。为了让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尽快熟悉掌握规范内容,宁乡县国税局还专门开发了手机APP程序,将服务规范下载到手机上,每一项内容都可以逐条点开查看。“企业办税该带哪些材料、办哪些手续,税务部门要走哪些流程、什么时候办结,手机上一查就全明白了。”楚天科技(43.430, 0.54, 1.26%)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
“服务规范对社会公开很重要,既方便了纳税人,也加强了社会监督。”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表示。
“从长沙市的情况看,目前涉及国税业务的纳税服务基本规范均已在县区落地。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县区纳税服务有75条达到了升级规范的要求,还有17条服务标准超过了升级规范。”长沙市国税局局长孙险峰介绍。
“服务规范为上海自贸区在税收服务创新方面,提供了制度性支持。”上海海一航运公司副总会计师高卫邦说,海一航运注册地在洋山保税港区,但财务部门在市区办公,以前办税要赶七八十公里的路程很不方便。针对这一情况,税务部门打破区域限制,在自贸区主办税服务厅和洋山保税区、浦东机场保税区、外高桥(27.68, 0.39, 1.43%)保税区设立了4个办税服务延伸点,企业可就近选择任意一处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目前,自贸区已有267项涉税事项实现通办,通办率达到99.3%。
“服务规范还有一大亮点,就是取消了类似‘其他’的条款。”湖南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莫曲波认为,以前上级机关出台的一些文件,在明确规定的内容之外,往往还有一条“其他”。这为自行增加环节对纳税人提出更多要求开了“口子”,容易导致推诿不办甚至权力寻租。现在钉是钉、铆是铆,各项规定没有模糊地带,大大减少了办税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
发票领购容易了,监管更严了
县级纳税服务规范内容包括9大类72项1120条,大部分涉税事项都简化了手续与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纳税服务规范在全国试行以来,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行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纳税服务。
湖南省国税局对88项业务实行前置办理,可即时办结的事项增加50%以上。同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出口退税申请等33项业务进行了流程优化,优化精简了183个业务环节,全省三成以上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到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的服务。
“过去税务部门老是盯着企业,这也不放心那也不放心,对企业检查和处罚多。现在税务部门对企业从‘看管’变为服务,这是政府职能的一个根本性转变。”湖南省国税局局长丁永安认为。在这位从事税务工作30多年的“老税务”看来,前台办税简便宽松,后台管理任务则更重了。如何做到放得开、管得住,对税务部门是一个严峻考验。
润华冶金材料公司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仅两天时间就得到湖南省湘潭县国税局的批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去是可以抵税的,这么容易就得到批准,万一企业乱开怎么办?办税大厅工作人员解释说,像这种涉税审批事项,税务部门对企业还是有一个基本审核的。虽然企业领购发票容易了,但在使用发票上税务部门监管更严了,就能有效减少风险。
规范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在采访中,不少纳税人反映,纳税服务规范把基本的涉税事项都纳进去了,但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前台服务规范了,但后台的管理流程和审批程序该怎样操作,全国尚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一些审批事项,到底是由科里批,还是局领导批,还是一个地方一个样。
“我们成百上千的业务员在全国各地奔波,好不容易做成一单业务,开增值税发票时,还得为发票的真假纠结。”一些企业反映,业务员一旦开回了假发票,还得再回去找企业换,业务之外牵扯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胡怡建认为,有一些涉及纳税人的服务,不属于办税大厅的业务,规范里没有却是纳税人急需的。像发票辨别真假的问题,不能指望业务员个个都是火眼金睛,税务部门在加强打击假发票犯罪的同时,还应向纳税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技术手段来解决。
注册税务登记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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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注册要怎么做?有什么流程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分公司注册登记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注册流程:
1. 分公司名称核准;材料清单
2. 办理营业执照;材料清单
3. 刻章;材料清单
4.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材料清单
5. 办理税务登记证。
注意事项:
1. 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及证件的原件(含营业执照原件);
2. 注册书、申请书一律用钢笔填写;
3. 提交的材料均需打印,纸张规格应当与注册书一致。
分公司成立条件?
一、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二、分公司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分公司能与员工签订合同吗?
1、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分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网友提问:我公司属于某跨国集团公司中的一个分公司,其中有一个高管人员是由总部(在国外)调职过来的,由总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该人员,公司觉得其工作能力不佳。请问,公司该如何解除他的劳动关系?
律师回答: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实际用工的公司不一致的情况。这种“不一致”常常会引发很多劳动争议。该高管虽然是在分公司上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却是总公司,这种情况有点类似于劳务派遣,但却并非劳务派遣。对于这种情况,分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工作,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分公司的日常绩效考核就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在分公司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不能胜任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将该人员退还到总公司,然后由总公司为其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还是不能胜任的话,由总公司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由总公司与他签订的而非分公司,所以,分公司无权解除他的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分公司注册登记,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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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登记变更需要的手续是什么呢?有什么流程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税务登记证变更手续”,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开业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经由工商登记而设立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时,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的税务登记,通常简称为开业登记或税务登记。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一般说来,要经过如下步骤:
(1)纳税人在法定的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具体指: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开业和发给营业执照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其他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或按税法规定在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所属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除由其总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也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2)纳税人提出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报告。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或指定的税务登记点,填报《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国家税务机关为适应分税制的需要,设置了两套税务机构,即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两套机构对各自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实施统一代码,分别登记,分别管理。
(3)纳税人报送有关证件或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必须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账号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入境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4)纳税人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人境证件号码;②纳税人住所和经营地点;③经济性质或类型、核算方式、机构情况、隶属关系;④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⑤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⑥生产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字号及执照有效期限和发照日期;⑦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⑧记账本位币、结算方式、会计年度及境外机构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⑨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⑩其他有关事项。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税务登记证变更手续”,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税务登记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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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有什么详细的程序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税务登记证”,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和非工商登记变更两个内容。
1.对变更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注册类型、核算形式、辖区间变更地址等事项,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清税清票及进行税务检查。
2.对于变更组织机构代码的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申请理由”栏填写变更事项,在“备注”栏填写“认定事项变更”,重新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对变更除组织机构代码外的其他认定事项的纳税人,其变更税务登记内容涉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一并换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所有出口退(免)税企业在办理CTAIS内容变更时,如变更涉及上表中的进出口业务,需同时填写《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申请表》或《出口企业退税帐户确认书》(变更银行帐号)等相关表格及时办理进出口业务的相应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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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证现在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怎么做?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变更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涉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税款预储帐号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使用情况说明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
纳税人在提交上述证件后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
2、填写纳税人基本数据信息采集表;
3、行业专用发票申请表;
4、行业专用发票登记卡;
5、发票领购簿(3~5项有营业税项目的领购);
(二)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于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证件下发30日内到涉税窗口持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变更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5、其他需提供变更资料;
6、涉及增减税种和税目的取证时携带申报工具进行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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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家公司税务登记证办理变更需要怎么走流程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南京税务登记证变更”,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涉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税款预储帐号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使用情况说明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
纳税人在提交上述证件后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
2、填写纳税人基本数据信息采集表;
3、行业专用发票申请表;
4、行业专用发票登记卡;
5、发票领购簿(3~5项有营业税项目的领购);
(二)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于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证件下发30日内到涉税窗口持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变更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5、其他需提供变更资料;
6、涉及增减税种和税目的取证时携带申报工具进行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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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税务登记证变更”,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变更注册资本
(1)变更的决议或补充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
(2)验资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注明未注资的除外)。
2、改变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企业提供上级部门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4)没有国有企业上级部门任命书的纳税人,可以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该纳税人涉税业务的权利和义务的声明”,对不提供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进行税务检查。
3、改变登记注册类型
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改变注册(住所)地址或经营地址
(1)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2)《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二份)(若经营地迁移到市内其他行政区的需提供)。
(3)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需提供经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通知书》。
5、改变银行账号
(1)银行开立账户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变更ETS缴税账户时提供)。
6、变更核算形式、投资方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只有投资总额发生变动的,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只变更投资方信息、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动的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7、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8、变更经营范围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无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2)《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二份、涉及税种变更的填写)。
9、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其总机构相关登记信息:
(1)总机构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总机构变更其分支机构相关登记信息
(1)分支机构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变更纳税人识别号
(1)因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变更纳税人识别号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因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或因行政区划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纳税人识别号的,提供相应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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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有什么程序要走吗?以及需要的材料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税务登记证变更程序”,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变更注册资本
(1)变更的决议或补充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
(2)验资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注明未注资的除外)。
2、改变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企业提供上级部门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4)没有国有企业上级部门任命书的纳税人,可以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该纳税人涉税业务的权利和义务的声明”,对不提供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进行税务检查。
3、改变登记注册类型
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改变注册(住所)地址或经营地址
(1)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2)《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二份)(若经营地迁移到市内其他行政区的需提供)。
(3)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需提供经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通知书》。
5、改变银行账号
(1)银行开立账户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变更ETS缴税账户时提供)。
6、变更核算形式、投资方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只有投资总额发生变动的,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只变更投资方信息、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动的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7、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8、变更经营范围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无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2)《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二份、涉及税种变更的填写)。
9、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其总机构相关登记信息:
(1)总机构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总机构变更其分支机构相关登记信息
(1)分支机构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变更纳税人识别号
(1)因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变更纳税人识别号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因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或因行政区划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纳税人识别号的,提供相应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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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应该怎么做呢?有没有什么相关的程序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福州税务登记证变更”,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时间要求: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照规定纳税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或其税务登记的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登记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所需资料:
(1)经所属征收分局管理所、业务股签章的《税务登记变更表》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办理程序:
(1)在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税务窗口或所属征收分局业务股领《税务登记变更表》
(2)将填写完毕的《税务登记变更表》及完备资料交所属征收分局审核办理变更手续。
4.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时间要求: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照规定纳税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或其税务登记的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登记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所需资料:
(1)经所属征收分局管理所、业务股签章的《税务登记变更表》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办理程序:
(1)在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税务窗口或所属征收分局业务股领《税务登记变更表》
(2)将填写完毕的《税务登记变更表》及完备资料交所属征收分局审核办理变更手续。
4.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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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福州税务登记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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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登记的变更需要准备好哪些资料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税务登记证变更资料”,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和非工商登记变更两个内容。
1.对变更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注册类型、核算形式、辖区间变更地址等事项,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清税清票及进行税务检查。
2.对于变更组织机构代码的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申请理由”栏填写变更事项,在“备注”栏填写“认定事项变更”,重新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对变更除组织机构代码外的其他认定事项的纳税人,其变更税务登记内容涉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一并换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所有出口退(免)税企业在办理CTAIS内容变更时,如变更涉及上表中的进出口业务,需同时填写《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申请表》或《出口企业退税帐户确认书》(变更银行帐号)等相关表格及时办理进出口业务的相应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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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如何办理税务登记的变更?变更有什么程序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厦门市税务登记变更”,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
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部门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5)变更后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6)纳税人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7)《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3份,市区纳税人3份);
(8)《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3份,个体2份;涉及应缴税种增减变化者填报);
(9)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涉及原《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者提供);
(10)外经贸委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
(11)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管理岗位领取填写和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受理
税务登记管理岗位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核
A、对纳税人报送的变更登记表及附列资料进行核对,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有无漏缺项目。
B、对变更法人代表的,利用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比对,检查是否有在案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记录。
(4)证件制作、发放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3、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要注意什么事项?
注意事项:
(1)涉及原《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的纳税人,需收回《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重新办证;未涉及原《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的纳税人,当即受理。
(2)纳税人若在本县级局内地址变更,由县级局自行决定是否变更基层管征局。
(3)纳税人涉及换证的,按新办税务登记规定缴纳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4)纳税人如涉及银行帐户变更的,必须按规定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地税局书面报告。
(5)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按注销程序办理,并在30天内到迁入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6)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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