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教师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目前关于教育、科学、卫生事业的相关工作单位的讲师、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农艺师、主治医师等工作人员,以及高等院校、高中、中专学历毕业的,经过考核取得了同等学力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的中学和小学教师,如果能够坚持正常的工作,业务能力也比较强,可以略微延长他们的退休年龄。
延长之后的规定是:女同志不超过六十岁,男同志不超过六十五岁。如果没有上述关于坚持工作和业务能力的条件的人员,他们的退休年龄仍然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进行。
对于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担任的是行政领导或者管理职务,如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统一退休年龄,要免除行政领导或者管理职务,只独立从事专业工作。
在这项规定下达之后,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复职,当然,如果有需要并且本人也自愿的,可以聘请他们工作。
关于教师退休年龄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变化,我国教师的退休年龄暂且按照这方面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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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是职工的正当权利,是受劳动法保护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介绍,欢迎大家参考。
一是建议国家通过立法,将女工人的退休年龄统一到55周岁。借鉴国际经验,来解决这悬而未决的延长女工人退休年龄重大问题。这一议案已经多年在两会上提出过。女工人延长退休年龄不能一蹴而就,不能用悬崖式而应是急不可待,实现女工人期盼已久的愿望,与国际接轨,刻不容缓。
二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有关人员介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目前遇到的最困难问题就是政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要看到此政策的双赢性,延长女工人退休年龄,采取这样的方式,即可减轻政府资金周转的压力,同时,女工人继续工作,有利健康,有利于更年期情绪缓解和带给单位的诸多不利因素;工龄的增加,个人的经济收入增加,还会缓解我国计划生育带来的下一代赡养多位老人的困难局面。
三是在实行女工人退休年龄与女干部退休年龄55周岁平等对待没有矛盾,只是涉及到已下岗、内退的女工人延长退休年龄缴费问题,国家可以制定弹性的过度政策,来帮助她们遇到的实际问题,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真真正正的优越性能。由此可见,建议是符合时代要求,是符合女工人的共同愿望。为此,建议中央劳动保障部:延长女工人退休年龄、女性统一55周岁退休的建议能够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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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身体素质的提高,医疗技术的不断的发展,延迟退休势必成为我国未来的趋势。今天小编给大家讲的是下岗女职工退休年龄规定,一起了解下吧。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企业逐步兴起,下岗失业人员在民营企业出苦力,苦碗饭吃。他们在民营企业的待遇只等于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社保,没有奖金福利,没有节假双休日,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出的是牛马一般的若力,自己租简陋的房子住,省吃俭用,年底回原籍自己缴养老金,一年的薪酬所剩无几,有的返回连路费都没有。
他们如同小鸡吃一爪挠一爪,生活没有保障,下岗失业人员是无产阶级,靠两只手谋生存,不同农民有土地,是有产阶级,他们靠土地收入,生活有保障。下岗失业十几年的企业干部职工养老金都是自己缴,国家至今对下岗失业人员所付出的代价、牺牲,没有给任何补偿。这是国企下岗失业干部、职工所遭受的十分严重的第一次伤害。
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一)、自行选择提前退休
1、关于男性提前退休。
(1)、男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既年龄50岁-54岁之间,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5岁后,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2)、男性按“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退休的,即55岁以上退休的,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3)、男性选择60岁正常退休的。基本生活费一直发放到正常退休为止。
2、关于女性提前退休。
(1)、女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0周岁,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2)、女性退休50岁,工龄15年以上法定退休政策不变。
3、未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患有癌症及其他绝症,或者因致残失去完全行为能力的,工龄达到15年以上应准许退休。
(二)、退休时个人勉缴养老金,即养老金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承担
(三)、“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上应特殊优待
一是下岗职工买断工龄补偿少,10年来给国家和社会承担了必要的义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提前退休,没有经过下岗途径,直接提前退休,并且提前退休补偿亦高于下岗职工,因此,对下岗职工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和提前退休,并相应缩短工资纳税义务,也是一种特殊时期的补偿和优待。
二是男性60岁退休,是国家50年代退休制度,是正常上班到龄退休制度的历史规定,而对于现阶段无任何资金来源的下岗职工来说,自行选择提前弹性退休,也是对过去退休制度缺陷的弥补。
三是发放生活费和自行选择提前弹性退休,可以有效的解决下岗职工不同实际困难的各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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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对退休年龄的规定关系到劳动者劳动权和社会保障权的实现。2017年我国劳动法对退休年龄做了最新的规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7劳动法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国情现状
根据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是全球唯一的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1.78亿,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3.6%。这意味着全球1/4的老龄人口集中在中国。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老龄化意味着人口老年负担系数不断提高,也同时意味着劳动投入的减少。郑秉文介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将从2010年的9.7亿减少到2050年的8.7亿。其中减少的拐点将发生在2015年,届时将从9.98亿的峰值开始逐年下滑,年均减少366万。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分析室主任李军表示,预计到2050年,我国15岁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7.1亿人,比2010年减少约2.3亿人。2030年以后,我国的劳动力供给将出现严重不足。
延期退休
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这一不争事实,研讨会上,不少专家再次建议应逐步延长退休年龄以减缓劳动力总量减少速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发言时谈到,国外老龄化国家多是采取利用外部机制引导劳动者自觉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应对老龄化。他建议我国从2016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每两年延长1岁退休年龄。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
李军也建议适时提高退休年龄。他表示,这一目的并不是在于促进增长,而是缓解劳动力总量减少的速度,减弱对劳动力成本提高的预期。但他指出,退休时间点是非常重要的,在决策方面需要慎重。
看过“2017劳动法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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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是70后和80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每年延长几个月退休年龄,直到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那么,2016男女退休年龄新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带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6,欢迎阅读。
12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这份报告认为,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鉴于中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
报告指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报告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对于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报告建议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
报告还建议,在退休年龄改革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人们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
“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报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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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将于明年正式出台,或到2022年才正式实施。那么,延长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从哪天开始?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延长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6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如果2022年落地实施,那么以下三个群体将会受到退休新政的影响:
1.到2022年,小于等于50岁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2.到2022年,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和男性工人,主要是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1967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
3.到2022年,小于等于60岁男性干部(196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
由此看出,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是70后和80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每年延长几个月退休年龄,直到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对于90后出生的人来说,到退休时估计已经完全赶上了新政。
具体到每个人会工作到何时退休?比如说,如果从2022年起实施延迟退休,每年延迟六个月,按照现行的退休框架(女职工50岁、女干部和男工人55岁、男干部60岁),那么2022年退休年龄将分别是50.5岁、55.5岁和60.5岁。原本在这一年退休的人就要多干半年。以此类推,直到达到新的退休年龄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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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使得国家不得不调整退休养老制度,从明年起我国的退休年龄或者将延迟,养老金双轨制或将并轨。那么2016年下岗职工退休新政策有哪些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相关规定,在2016年需要解决下岗职工大龄下岗问题、提前退休与正常退休问题、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等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16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以及2016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赶紧收藏吧。
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
2、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
3、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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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关于新疆《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的一些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新疆《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的一些规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进一步保障职工劳动权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条例》内容主要包括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监督与救济、法律责任等,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重点突出了职工的工资待遇及福利方面的内容: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拖欠或者欠缴。用人单位可以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其他福利待遇,并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调节机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逐步增加职工工资。
《条例》指出,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需要延长或者暂时部分支付职工工资的,应当提出方案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同级工会对方案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因工伤亡或者患了职业病,用人单位都要负责任。《条例》因此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职工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职工因工伤亡,以及患职业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任何协议或条款。违反规定订立的协议或条款无效。
《条例》同时赋予工会及职工在权益保障上更多的监督权,工会对单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改正意见,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及时向上一级工会报告,由上一级工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用人单位不予改正的,上一级工会可以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劳动法律建议书》,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条例》同时对工会履职提出明确要求,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工作人员不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责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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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劳动道德体制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在必要的情况下二者相互补充和替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对于女职工孕期辞退规定,希望你喜欢。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据此,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另外,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在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后,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同时,根据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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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定退休年龄是其中的一项,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吧。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坚决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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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立法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广州市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希望你喜欢。
第一条为做好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地区范围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集体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女职工(含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
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卫生部门以及工会、妇联按其职责范围协助监督执行。
第四条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除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开除或除名者外。
第五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装卸、搬运等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低温、冷水、野外作业。
第六条女职工在职期间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应给予一天脱产时间,并按劳动时间计算。
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等工种作业。
第八条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和加班加点工作。从事体力劳动的女职工,应每天分上、下午安排两次工间休息,每次休息时间为三十分钟,按劳动时间计算。同时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应设立孕妇休息室。
第九条怀孕的女职工,从怀孕满六个月开始,应进行定期产前检查,每次检查应给予半天脱产时间,按劳动时间计算。
对从事立位作业的怀孕女职工,怀孕满六个月的,其劳动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第十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因难产而剖腹、III度会阴破裂者,增加产假三十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前两项不能相加计算)。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第十一条女职工怀孕流产者,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如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者,医务部门要根据怀孕周期及病情,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流产者,给予四十二天的产假;怀孕满七个月以上者,遇死胎、死产或早产不成活者,给予七十五天的产假。
第十二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照发工资、奖金及工资性补贴。并享受原工作岗位上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第十三条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如有实际困难,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期间,由所在单位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5%和工资性补贴。
第十四条凡有未满一周岁婴儿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哺乳时间为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增加哺乳时间三十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往返途中的时间,按劳动时间计算。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夜班劳动或加班加点工作,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内禁忌从事的有毒有害劳动。
第十五条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如因身体状况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原工作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应的工作。
第十七条每一至二年应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第十八条女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联办的形式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女职工卫生室和孕妇休息室、哺乳室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在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要严格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装备女工保护设施。
第二十条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晚育假、计划生育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一条女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按照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广州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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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劳动法在调整对象、调整方式、法益保护等几个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助于消除对劳动法的误解,进而促进该法的实施。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希望你喜欢。
上月的工资应该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发放,离职本月的结算工资规定应该在3天内发放,不过有的公司和员工协商出一定的发放时间也是有的,特别是业务部门,业务结算没出来是不能结算离职工资。
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要求公司发放你的工资,还可附加让公司发放拖欠工资补偿。
【延伸阅读】
离职工资应该如何结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必要时可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
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限制:
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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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的教师要是想要创业,有没有什么相关的创业政策?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高校教师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日前,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陆续出台政策,允许和鼓励在校教师离岗、兼职创业、离岗创业,其共同特点是:3年至8年内保留其原有的教职工身份和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对离岗创业教师的支持力度居全国最大。此外,这些院校还鼓励和支持创业条件的学生到示范区进行创新创业。武汉大学规定,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认可,本科生经教务处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的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
黄金十条:研究成果不再睡大觉
武汉市出台《关于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被外界称为“黄金十条”。半年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部属高校及江汉大学相继出台了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与“黄金十条”相互呼应,让研究成果不再继续躺着“睡大觉”。高校有很多教师有能力创业,以往由于制度限制,很多老师不敢公开创业、转化科技成果。只能偷偷摸摸搞创业。“黄金十条”解决了他们顾虑最大的身份问题。五所高校的实施细则都明确指出,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其研发创业团队可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利益,收益分配比例个人和团队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江汉大学为鼓励更多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将个人和团队职务成果,在武汉转化的效益分配比例提高到80%。各高校还探索教师分类考核办法,留岗、兼职创业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贡献,也将作为其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除教师外,对大学生创业也有具体政策支持。武汉大学规定,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认可,本科生经教务部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华中科技大学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条件的学生到示范区进行创新创业。对其创业空间、创业课程、创业基金方面给予一定扶持。“学校支持创业的力度前所未有的大。”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董事长童俊表示,该校每年将拿出1000万元作为基金,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
武汉大学校长助理孙庆桥明确提出,凡是对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产权和股份转让,采取“一事一议”和“特事特办”的方式进行处理。武汉大学还将今年确定为改革年,准备全面推动人事制度、职称评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江汉大学服务社会成果推广处处长王万舫表示,江汉大学为鼓励更多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采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等转化方式,将职务成果在武汉转化的效益分配比例个人和团队提高到80%。
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夏亚民介绍,创业失败的顾虑束缚了高校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能力。各高校出台的政策能最大程度解决高校创业者的后顾之忧,促进高新产业跨越式发展。
“过去,科技成果转化困难,大量科技成果只反映在论文、职称上。所以现在政府和高校才会这么重视‘黄金十条’,想办法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夏亚明说,东湖高新自1988年正式成立以来,“如何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需要相结合”一直是他们考虑的重点。
“和硅谷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夏亚民表示。在现行条件下,科技人员创业的风险较大,如果不解决科技人员后顾之忧,科技成果难以转化。高新区初创时的第一批创业者已经所剩无几。从这可以看出,在中国创业,尤其是科技型创业,风险很大。解决科技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才能鼓励大家勇敢创业。现在各高校出台办法,允许学生、教师保留身份创业。而且提出成果收益权70%,甚至80%归科研人员团队,解决了创新创业动力问题。“如果这几条规定可以落实到位,我相信,5到10年,就会有非常显著的成效,完全有可能真正做到世界一流的园区。”
“黄金十条”给创业者带来的是真金白银的实惠。华中科技大学一项光电与生物结合的技术即将转让,金额约1000万元,而研发团队将获得700万元左右的奖励。这项技术是华科国家光电实验室研发的。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童俊告诉《教育》旬刊记者,目前此技术的转让还在准备中,但已经进入尾声,预计近几天就可以正式转让。“制定优惠政策之后,这是我们学校享受优惠的第一单。”
至于具体政策受让方以及其他细节,童俊表示因事项正在准备中不便透露。可以肯定的是,按照华科落实“黄金十条”的政策,千万元的转让费中,学校会将其中的70%奖励给研发创业团队。“以前别说70%,50%都难以落实。”“教师的积极性很高,我们学校现在是被教师赶着跑。”童俊表示,在优惠政策的具体推动下,今年以来,学校已经有许多教师要求对技术成果进行转化和创业。“华科每年的技术成果非常丰富,而很多企业都需要掌握技术成果的教师,优惠政策的效果将逐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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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探亲假是职工享有的福利之一,职工探亲假的最新规定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职工探亲假最新规定,供大家参考!
国家劳动总局劳总险字(81)12号 1981年3月26日
为便于各地区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现就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二、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新规定》的待遇。
三、《探新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四、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报销其往返路费。职工本人当年则不应再享受探亲待遇。
五、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五十六天(难产、双生七十天)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六、职工的父母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母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七、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八、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其探亲待遇仍按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办理《通知》第一条中所规定的假期天数应改按一九八一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假期天数执行。。
九、职工在探亲往返旅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例如坍方、洪水冲毁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顿,以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在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向所在单位行政提出申请后,其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亲路程假期。
十、各单位要合理安排职工探亲的假期,务求不要妨碍生产和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且不得因此而增加人员编制。
十一、各单位对职工探亲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请假、销假制度。对无故超假的,要按旷工处理。
十二、有关探亲路费的具体开支办法按财政部的规定办理。
十三、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劳动部对于制定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予以废止。
铁道部、交通部也可以根据《探亲规定》,参照上述意见制定铁道、航运系统的实施细则,在本系统内统一执行,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看过“职工探亲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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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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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是大家当下最关心的问题,有关老人退休年龄的法律规定已经出来了。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退休年龄规定介绍,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一、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四、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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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17广州男职工陪产假相关规定,仅供参考。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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