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成都创业基金补助怎么申请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成都创业需要申请创业基金的话,需要哪些手续,基金最多能申请多少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
以“帮助四川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四川省青年发展”为宗旨的四川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当日在蓉成立。该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发起并管理,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已有交通银行四川分行等23家行业标志性、代表性企业和个人成为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参会单位关注青年创业
基金会有四川省促进青年创业就业行动、帮扶青年创业就业计划和援助青年创业就业专项三大项目,可通过资金扶持、技能培训、信息服务、政策协调和社会倡导,帮助四川省青年创业就业。
四川省促进青年创业就业行动是核心项目,有青年小额贷款、青年创业就业素质训练营、青年创业大赛、青年创业就业在线学院、青年创业就业导师计划、青年创业就业志愿者六项公益项目。青年小额贷款是联合邮储银行,并邀请专业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为申请小额贷款的青年进行贴息、担保、保险的服务项目。捐赠者捐赠6000元,可以为一名创业青年提供1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担保和保险费用。
四川省帮扶青年创业就业计划针对青年大学生、农村青年、灾区青年三大群体,将开展“青春创业大讲堂”、就业导航站、技能培训班等活动。四川省援助青年创业就业专项是针对具有特殊困难、需要社会共同援助的特殊青年群体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有 “爱心圆梦”贫困大学生、“隐形翅膀”残疾青年、“携手同行”民族地区青年三个创业就业援助专项。
当日,还有不少大学生创业者应邀参加大会。他们在了解基金会项目情况的同时,也在思考着自己的创业之路。
请问成都大学生怎样申请创业基金有什么要求去社保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后,写一份详细的创业计划书,由社保局担保办理5万元 2年期 政府贴息贷款。 和当地社保局联系。 有的地方社保局 还有创业孵化基地, 房租水电减半。
祝你成功
一般你在哪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在哪里办理。 另外你可以去社保局参加SYB创业培训, 也可以获得 5万 贴息贷款。 这个一般都是在户口所在地的。不过你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局, 大学生创业归他们管。在成都创业 青年可申请20万启动基金
在“创客中国”第四场宣讲会上,成都市科技局生产力中心科技金融部部长龙飞向创客们详解了成都各项创业政策,在龙飞做政策解析演讲时,台下近300名创客一边认真的听着,一边飞快的记着笔记。“这都是对我们很有用的干货。”中场休息时创客杨先生告诉记者,以往不了解的场地申请、基金申请等问题,龙飞在本次演讲上都一一做了回答,“这不仅让我们懂了政策,而且教我们如何争取政策赋予的福利。”
在问答互动环节,创业者们纷纷向龙飞提问,问题涉及对融资的判断、专利如何申请、专利补贴等大小方面,龙飞均作了详细解答。但由于现场互动时间有限,许多带着疑问来“补课”的创业者趁中场休息的时间将龙飞团团围住,争抢着咨询自己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120个创业载体可免费入驻
龙飞表示,成都市政府对于创业者,特别是初期的创业者扶持力度较大,“自今年2月8号以来,成都市启动了整体的创新创业行动计划,成都的创业扶持体系越来越成熟完善。”
首先,成都市有政策支持创业者免费入驻创业载体或申请租金补贴。
目前,包括高新区、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等在内区县,全市有120个创业载体,免费向创业者提供场地。此外,在很多周边区县,都有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对于未到这120个创业载体中入驻的企业,可选择入驻周边的小区、写字楼等,同时可以向政府申请租金补贴。
资金帮扶覆盖创业初期
“创业者面临的资金问题,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政策”,龙飞表述,政府建立了“3215”启动资金模式,即三十万、二十万、十万、五万的启动资金,“每一个创业者都有可以根据自己创业项目的大小申请相应的启动资金支持。”
对于初创企业,政府设有中小企业帮扶资金,成都市级帮扶基金为10万元,国家级可达到50万到300万的力度,龙飞表示,这项政策着重针对创新研究的企业,要求企业有一定的利润收入和稳定的财政报表。从技术区到产品区,政府都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对于初期创业者,龙飞建议可着重考虑申报20万元的无偿项目帮扶资金。
此外,政府按照天使投资的10%对创业者进行补贴。今年以来,很多天使资金、投资机构进驻成都,这创业氛围促使政府出台此补贴政策。同时,政府也与相应机构合作金融投资产品,个人创业、公司创业、早期创业企业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体量申请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创业贷款。龙飞还建议,创业者应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从市政府到地方的知识产权补贴,加起来会超过创业者在申请专利时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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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成都待业,应该了解成都创业贷款的申请相关内容。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
成都市科技局负责人介绍,青年大学生包括指大学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青年大学生,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钱从哪儿来?
根据《办法》,成都市青年大学生创业风险补偿资金主要采取直接与银行合作的模式,即在合作银行存入创业风险补偿资金,合作银行按不低于创业风险补偿资金的1:5比例安排贷款资金,用于向开展创业活动的青年大学生提供创业信用贷款。
除用于向青年大学生发放贷款外,创业风险补偿资金还将用于补偿银行向青年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提供信用贷款后发生的贷款损失。“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还将纳入成都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范围,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助。”
还不起钱咋办?
同时,《办法》还规定,贷款到期后,如果出现借款人未能按期清偿贷款的情况,对发生的逾期贷款,由创业风险补偿资金按不超过逾期贷款本息的80%给予贷款银行预补偿,同时,贷款银行按照贷款协议依法对借款人和连带责任人进行全额追偿。
如何申请贷款?
据悉,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将公开合作银行贷款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创业贷款需求,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贷款银行对青年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进行最终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和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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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成都创业,那么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创业技能贷款的申请就应该了解清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
团市委区县部部长穆永涛称,大学生创业先要明确需要贷款的资金数额,从而去选择一个获得资金比较合适的渠道。第一渠道是成都市自主创业小额贷款:高校毕业生在成都市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据实际人数放宽到20万元,贷款3年内由政府全额贴息。 “如果你需要5万元以下,可申请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在新举措中,成都市明确将深入推进“YBC”和“银团互动”工程——这是大学生创业可获得资金贷款的另一个渠道,由共青团成都市委负责。穆永涛说,大学生创业需要资金在5万以下的可向YBC成都办公室提出申请,通过评审,YBC将为其提供3—5万元无息、无担保、无抵押的创业启动资金,并为其指派一名创业导师。如果资金在10万左右则可申请“银团互动”工程,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可获20万元以下的信用担保贷款,对团组织推荐的创业项目,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可予以适当优惠。
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大学毕业生创办食品、饮料等服务型行业的公司,可以在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情况下试营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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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成都创业实体补贴该如何申请,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
【承办机构】:区/市县就业部门
【办理事项】: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咨询电话】:028-12333
申领条件:
1、成都市户籍;
2、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注】:就业困难人员指办理失业登记、难以实现就业且无其它生活来源人员,包括4050人员、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以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申领资料:
1、成都市一次性创业扶持金申请表;
2、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连续3个月所在地纳税证明。
申领流程:
1、首先,创业者向纳税所在地区/市县就业部门提出申请;
2、然后区/市县就业局初审后报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复审;
3、复审合格后,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补贴资金。
发放标准:10000元。
最新咨询专区
一、现行成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哪些人可以领取?
【回复】:现行成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1万元,成都市户籍,已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领。
二、大学毕业2年,与朋友合伙开了一个网店,不知能否申领创业补贴?如何申领?
【回复】:可以,创业者向纳税所在地区/市县就业部门提出申请即可。一般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
三、在成都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需准备哪些资料?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在成都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需准备成都市一次性创业扶持金申请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连续3个月所在地纳税证明。咨询电话02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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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压力日益严峻,伴随着政府政策引导与社会观念的转变,大学生创业意识,就业方向也悄然发生转变。那么成都大学生创业有哪些创业补贴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
成都本次出台的政策,对于低保家庭的应届生给予了特殊的关照。政策规定,拥有成都户籍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从事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按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70%,给予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且在就业时可申领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扶持创业加大大学生创业支持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成都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政府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其所创办的Cye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异地户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录用人数,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并且这类创业企业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政府给予100%的贴息支持,但其总额不超过10 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成都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也有补贴政策。对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市人社局在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的,由市科技局在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符合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条件的,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由市经信委在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另外,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蓉高校毕业学年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实际培训学生人数,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10%的规模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培训应届生政府给予企业补贴
为了鼓励更多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2014年年底前,成都小微型企业吸纳2013年度或2014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标准,给予招用企业期限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在吸纳人员6个月内,依托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由政府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基层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获得政府给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同时,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期限由最长6个月延长到最长12个月,见习期基本生活补贴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资金由政府和见习单位分担,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补贴,差额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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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大学生的创业激情高涨,那么如何申请到大学生创业基金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
本人档案需移交到人事局毕业办。
1.首先搞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被扶持的对象,一般只要不是国家禁止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的相关政策的都行。
2.申请大学生创业基金的人也有要求,学历要在大学或大学之上,并且没有什么违法违规的事。
3.对于创业基金的支持形式要看创业实际情况,分为首次创业还是多次,还有创业项目内容情况等等。
4.申请的创业基金很有限,一般不超过3万元,而且一般低于申请金额的一半以下,所以创业还是需要自己筹部分钱。
5.有创业梦想的大学生们如果有好的点子,就赶紧去填写申请材料,并且到创业网站上面阅读清楚相关文件。
6.除了这些国家还有政策,减免多种费用,比如税收、工商执照费、管理费等,还有优先贷款的和信用贷款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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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已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其中残疾人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应当对其创业鼓励支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残疾人(以下简称个体就业残疾人): 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残疾人个体户和从业的其他残疾人;在集贸市场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由街道、乡镇或社区安排,在社区内从事便民服务的残疾人,可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
基本养老保险2007缴费年度以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2008年至2010年各缴费年度分别以45%、50%、55%为基数,2011缴费年度及以后以60%为基数,补贴14%。
失业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补贴1.5%。
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补贴6%。
温馨提示: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和中、重度残疾人,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其他残疾人,减半缴纳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如何申请获得各类扶持?
申请资金和场地租赁补助
申请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扶持的残疾人,应持残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和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北京市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扶持申请审批表》申请享受扶持资金。
申请保险补贴
个体就业残疾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对残疾人有什么优惠?
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在生产经营中需雇请雇员的,雇员中残疾人员比例为30%以上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申请减征个人所得税须提供的书面资料:
民政局、残联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有效证件或证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扣缴单位应将本单位享受减征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员工提供的有效证件及减征税款证明的复印件留存在本单位备查。
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优惠政策?
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残疾人,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于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失业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对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的失业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其《残疾人证》和《求职证》、《再就业优惠证》免收登记费。
对重残人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务政策
对重残人申办《个体营业执照》和进行年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上门服务。
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哪些部门可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
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部门、本市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其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残疾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等均可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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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我为公司xxxx部门的员工,员工编号为xxxx.现因夏季来临,根据卫生部卫监督发【2007】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六部委的规定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 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
我作为**部门一名员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在6-10月之间每月支付我xxxx元作为高温补贴。特提出申请,望公司依法支付。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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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温作业下的劳动人民们,他们顶着高温和烈日在高温下作业。由此,政府就出台高温补贴来让这一些劳动者们带来福音。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怎么写高温补助申请,欢迎学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同时,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依法享受高温津贴。湖北省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的7、8、9三个月,并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按照《最低工资规定》,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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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注册公司就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那么注册成都的公司需要符合哪些要求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都公司注册要求”,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同的经济组织根据其形式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等,以下为您分别介绍:
1、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 连带责任。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5、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6、个人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7、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8.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9.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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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标注销的申请书怎么写?有没有相关的范文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商标注销申请书”,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注册商标注销要注意: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3、注销注册商标不需缴纳费用。
4、不能上缴《商标注册证》的,应说明原因。
5、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申请人如需受理通知书,应向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到申请受理处开具受理通知书。
7、如经审查后申请书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规定予以补正,并将原申请书补正后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邮寄给商标局。
8、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核准后,发给申请人核准注销通知,并刊登商标公告;申请部分注销的,将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商标注销申请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商标注销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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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注册成都的公司,应该怎么走注册公司的流程?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都公司注册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真实原则
信息披露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二)准确原则
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三)完整原则
完整是指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四)及时原则
及时是指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五)公平原则
公平是指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向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方报送的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要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不规范进行信息披露的影响
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提出暂缓披露的申请,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1)拟披露的信息未泄露;
(2)有关内幕人士已经书面承诺保密;
(3)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按本规则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可能会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申请豁免按本规则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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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成都公司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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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应该怎么注册一家公司做生意?需要走什么流程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成都怎么注册公司”,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申请设立的分公司适用此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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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驰名商标需要准备好材料,那么这些材料究竟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驰名商标申请材料”,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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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的方式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改建(改制)设立和新建(投资)设立两种。实践中普遍采取的是改建设立方式,即原有的国有企业依法改建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设立方式是指国家投资者单独重新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可参照《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中的条款操作。
二、设立的条件
《公司法》并没有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做出特别规定。因此,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进行。《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五项条件。
一是股东符合法定的主体、人数等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属于单一投资主体的公司,由国家投资者代表国家投资,并行使股东权。国家投资者应当依照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等改革原则,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与其投资主体之间不应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被投资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国家投资者基于出资者的地位,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而不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指挥和干预国有独资公司的经营活动。
二是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者一般资金或资本雄厚,生产经营规模庞大,其出资数额大都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国家投资者必须在公司注册登记前,缴足其全部出资。其中,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一次性存入拟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或其他财产权出资的,应当依法核实资产和评估资产价值,并办理其产权的转移手续。
三是制定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投资者依法直接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报出资人批准。公司章程是国有独资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准则,对公司和公司的出资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都具有约束力。
四是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公司名称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规范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五是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这是任何一个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国有独资公司也不例外。
三、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范围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范围实际上就是指国有经济的存在原因。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国有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提供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高风险物品等市场不能有效提供的物品,以克服外部不经济、规模不经济、经济不确定性等市场缺陷;二是在社会经济的特定时期,除提供上述物品外,还要提供与国家发展战略、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社会稳定等有关的部分私人物品,以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和顺利发展。以前的许多法律文件和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此已经有了明确表述: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公共物品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公司法》第64条规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从现行政策看,“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主要指生产货币、法定纪念币、邮票、预防用生物制品、具有军事用途的核心产品和关键部件等产品的公司;“特定行业的公司”主要指自来水、煤气、供电、供热等城市公用事业,跨省电网、基本邮政和电信、铁路、国防工业、航天航空、核工业、石油开采、出口信用保险、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出版等行业的公司。
生产提供特殊产品或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问题是生产提供其他产品或行业的公司是否也可以有选择地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公司法》只是限定这两类特殊企业必须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而没有禁止或限制除上述两类特殊企业以外的其他国有企业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从实践中看,国有企业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对既得利益格局触动最小,因而很多国有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在企业改制中更愿意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这种现象显然背离了改革国有企业、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初衷,使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极有可能仅仅成为一种形式上的改变。《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除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要积极发展多元投资总体的公司;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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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申请需要多少钱呢?申请驰名商标的费用贵吗?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驰名商标申请费用”,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驰名商标是指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属于一种无形资产,它是商品或者服务的优良品种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完美结合物,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争创驰名商标已为企业所共识。
《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为了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中第3条明确规定下列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有五种:
一是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由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定。
二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企业如果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请求不予注册他人商标的同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局予以认定。
三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如果企业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在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不当的商标的同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四是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自身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商标局则应当在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五是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据此,企业的商标权利如果被他人侵犯,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申请法院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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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需要申请破产,有什么条件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房产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随着企改工作的深入,到法院咨询和申请破产的企业大量增加。一年来,巩义法院积极组织宣传,共对26家准备申请破产的企业单独进行了法律辅导,其中受理破产案件9起。一些企业对破产知识虽然有了一定的了解,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破产重视不够,甚至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而我国目前对破产案件的审理正日趋规范,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得到纠正和解决,就会给法院依法审理破产案件造成阻碍,使法院审理破产案件面临很大风险。结果企业和部门可能甩了“小包袱”,而政府和法院却背上了“大包袱”,给社会造成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 根据我们的审判实践,认为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虽然破产会依法免除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但企业破产不是逃避债务。
破产是在企业资不抵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作出破产宣告,并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分配的行为,是一种积极清偿债务的行为,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信用,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也是不得已采取的一种经过严格清算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的程序。它的后果是其债务不可能得到全部清偿,会依法免除破产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因此,利益遭受损失的是债权人。为了防止损失扩大,使债权得到公平的受偿,法院才介入到这个清算活动中来依法组织清算,实施法律监督,查明企业破产的原因,对一些法律禁止的有损债权人的行为进行法律追究,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给债权人一个公平合理的交待,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而我们一些企业负责人错误地认为,破产就是通过法院合法地逃避债务,是企业改制中最彻底的甩包袱的好办法。改制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来我院咨询破产:有的说是企业停产多年没有人管,财产几乎没有了,让想办法破产;有的说企业没有帐或帐本丢失,财产说不清,现在要改制,也让想办法破产;相当多的企业是法院已采取执行措施,要查封拍卖企业的财产,怕追究责任,躲避执行才申请破产;有的是企业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没有及时清理停产企业的财产,造成财产流失或注册资金投入不足等存在过错的情况,被起诉到法院,要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时而申请破产;还有的企业是名为集体,实为个人,为了摆脱债务,借破产使企业逃债脱壳重生,而受益的是其个人。以上种种这些企业申请破产的意图都是不正确的,说到底,是想逃避责任和法律的追究,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以破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是违背破产立法宗旨的,是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为防止企业借破产逃避债务,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作出了规定:1、对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量解释财产去向的,或者先行剥离企业有效资产而后申请破产的,应裁定驳回破产申请。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又连续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严把立案关,严防企业借破产逃避债务。因此,破产申请人应彻底纠正错误观念,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准备材料,依法申请企业破产。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经营后,或公司解散,应当及时组织进行清算,这是企业的自主清算。只有进行了清算,才能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完成解散过程。经自主清算发现企业资不抵债的,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而自主清算的主体就是清算人,它应是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开办单位或股东。如不履行清算义务,造成财产流失,那么清算主体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而我们的企业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对此往往采取消极的态度,企业停产多年,无人管理和组织清算,造成了资产贬值,直到法院执行时才匆忙申请破产。这样,在短期内企业帐目手续不可能规范和健全,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没有被发现,有关债权债务也没有得到落实,造成向法院递交的材料是走过程,内容缺乏真实性,使破产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及时受理。即使法院作出受理,会使许多矛盾集中到法院和政府,不但大大延缓了案件的审理,甚至使案件造成停滞,更不利于矛盾的调和与解决。因此,我们的企业只要是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因亏损停止经营启动无望的,都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算,通过清算,规范完善各项手续,提前查清企业存在的问题。如企业开办时和变更增加注册资金时,资金是否完全到位?有没有财产流失和下落不明的情况,有没有借出需要收回的财产等等,发现问题及早作出纠正。要清理保管好企业财产,把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清楚,配合中介机构作出客观真实的审计结论。
我们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就发现有的企业没有作好破产前的清算工作。如帐面和审计报告上显示企业有三、四百万的债权,进入破产程序,这些都是要由清算组和法院依法追回纳入破产财产的。但在清收债权时发现,这些债权,企业绝大部分没有确凿的债权凭证,只有帐面记载,在破产前也没有组织人员进行清查核实,在破产清算时,再组织核对,费时费力不说,企业的债权人也很难再予以承认。还有一部分是虽然有债权凭证,但双方帐目多年没有核对,而到破产中经清算组核对,企业的债权却变成了债务。
最后使这些所谓的债权均不能得到有效落实,更不可能依法收回。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情况,我们的企业管理人员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严格地说,这些都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
因此,扎扎实实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把存在的一些问题解决在破产前,这样才能使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尽快进入程序,也才能使法院受理案件后,使各项企业破产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是政府最为顾虑和关心的问题。因此,职工安置预案应引起企业负责人的重视并依法作出。但许多企业提交的职工安置预案,都是把企业破产财产变现后首先用于安置职工,这是不符合规定且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我市现在拟申请破产的企业均未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的范围,均不适用国务院国发(1994)59号和(1997)10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下发通知予以明确:未列入"计划"的破产企业,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只能从当地政府补贴、民政救济和社会保障等渠道予以妥善解决。严禁随意"搭车",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清算工作是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的一项专业性强、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的特殊工作,大量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配合。因此,清算工作人员应当有很强的责任心,并应具备相关的清算专业知识。清算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破产案件的审理进度和破产案件的彻底性。法律规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会、统计、保管、保卫人员必须留守,积极配合清算工作。否则,妨碍清算工作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如构成妨碍清算罪等。而一些企业负责人和主管部门领导错误地认为,只要法院受理后,全部工作就是法院的事了,与自己无关,不再听从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岂不知道大量的清算工作实际还是由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去完成的。法院实施的只是法律监督、指导作用,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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