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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广东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施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除入户、子女入学外,全省各地推出凭居住证可享受的便民服务项目涉及金融服务、公交、小额消费、充值、票务、积分、门禁应用、企业一证通等20多项。根据广东此次推出的户籍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可通过积分等方式,阶梯式享受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公共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各地要积极拓展居住证的社会应用功能,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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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广东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的流动人口占了全省流动人口的92%。
东莞作为世界工厂,制造业之都,人口倒挂现象尤为典型。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人口统计显示,东莞常住人口831.7万,但有642.7万是非户籍人口。
根据省里的意见,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东莞来说,这可谓压力山大。
不过,根据省里的意见,东莞作为市直管镇的地级市,镇、街一体化程度较高,其情况有其特殊性,如果按照建制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人口压力较大,应该整体考虑人口发展政策。
记者就此采访东莞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刚刚获悉省里的指导意见,东莞入户政策将作出何种调整目前还需要时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但肯定会根据东莞实际,严格执行省里的指导意见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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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透露,根据省内各城市经济发展程度和人口迁移的压力,进一步细化明确了21个地级以上市的基本落户条件。其中,意见要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这意味着,在东莞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户籍人口都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哪怕是广深这样的特大城市,入户条件不会趋紧,只会越来越放宽。汕头、湛江、江门、惠州、茂名、揭阳6市虽然总人口达到了大城市的规模,但由于城区面积较大,人口密度小,人口压力反而不是很大,考虑其经济发展现状,因此建议放宽人口迁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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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抓紧落实政策措施。各地要建立户籍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领导和协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推进本地户籍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措施。省公安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省公安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跟踪评估和督查指导,认真做好新旧政策措施的衔接,把握好过渡期,规范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准确解读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及时总结、大力宣传各地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出台的具体操作实施办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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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基础性改革,事关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社会公平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
近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具体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基础性改革,事关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社会公平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专家表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仅对加快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协调发展有极大的作用,而且是当前正在实施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领域的重要部分。通过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可以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逐步在我省实现城乡人口管理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经济发展均衡化。
坚持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尊重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稳妥规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坚持分类管理、有序迁移,合理调整城乡之间、各类城市之间人口结构;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布局,着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差别化户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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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广东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 重点解决流动人口存量
今年7月7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全省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其中包括省内人口600万,省外流动人口700万。此举使得呼唤多年的户籍制度改革在广东有了实质性进展。
这是一部“粤味”十足的实施意见。长期以来,广东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不仅遇到了全国普遍面临的城乡二元格局问题,还面临着流动人口规模庞大的特殊难点。据统计,2014年,广东全省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居住5年以上的有552万人。因此,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是广东省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围绕这个重点,意见突出了政策调整、管理创新、民生与人才引进以及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四个方面的特色,通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来解决城市人口分布及结构问题。
根据省内各城市经济发展程度和人口迁移的压力,意见进一步细化明确了21个地级以上市的基本落户条件。首先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外,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其次,有序放开部分中小地级市落户限制。在河源、韶关、梅州、汕尾、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综合承载压力较小的城市,还可以适当放开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茂名、揭阳等6个市城区人口数量虽然达到大城市以上的规模,但是城区面积较大,人口承载压力并不大,则参照中小城市落户政策执行。
此外,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的落户要求申请者需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合法稳定就业及参加社会保险均满5年。满足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珠海属于经济特区,毗邻港澳,人口压力较大,拟适度控制落户节奏。
至于人口超过1000万的特大城市广州、深圳,则需严格控制人口规模,重点吸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型专业人才落户。
广东还将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提出更多的改革措施。如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制度,加快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等。通过加大统筹调配现有各项资源、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来解决公共服务和基础建设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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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注册在广东省的公司要哪些条件?公司注册一般的条件有什么?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17注册广东省公司条件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创业是很多年轻人的选择,正式创业的第一步是要注册公司,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给公司起个好名字,但很多创业者不知道的是,公司起名也与商标息息相关。
注册商标时提醒创业者,公司名称自主申报不代表公司起名可以随意任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摘要如下:
1、不得与同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2、 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3、不得含有以下文字:
(1)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2)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3)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历史文化名人、当代有影响力的人物姓名等
(4)含有不良政治、宗教及民族歧视性的文字
(5)有损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
(6)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文字标识
最后一条“公司名称不得含有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文字标识”要怎么理解呢,先看一个案例。
案例1 “山东海天”被“佛山海天”告没了,法院判决“山东海天”停止使用“海天”字号
山东海天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18日,其前身是乐陵市云海食品有限公司,2007年1月更名为乐陵市云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6月21日更名为山东海天公司。
法院认为,佛山海天于1987年开始使用“海天”字号,佛山海天的“海天”字号及商标在山东海天使用“海天”字号之前已经为相关公众所熟知,而山东海天使用“海天”字号的时间为2007年6月,其商标注册时间和企业字号使用时间均晚于佛山海天。
从山东海天的公司设立变更过程看,山东海天申请变更并使用“海天”字号,明显具有搭佛山海天便车的主观故意,山东海天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海天”字号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5年4月13日,佛山中院判决山东海天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带“海天”字号的企业名称,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
在这个案例中,佛山海天的海天注册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即上述规则所述的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知元商标提醒创业者,在公司注册起名时,不能将同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来注册使用,否则即使将其成功注册为公司名称,也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是否创业公司起名时只要名称里不包含这些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就没有侵权问题了呢,再看一个案例。
案例2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国电南瑞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案
原告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D10幢,原告注册成立于2001年2月28日,2003年2月21日,原告获准注册了第3036316号“国电南瑞”商标,2003年10月16日,原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国电南瑞”。
被告深圳市国电南瑞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益花园4栋808房,被告注册成立于2011年1月19日,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继电器、继电器保护及自动化装置、通讯设备、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变压器、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与购销等。
原告指控,“国电南瑞”经过使用尤其是使用该字号作为股票简称,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被告作为同业经营者,在2011年成立时应对原告的经营规模有所了解,但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国电南瑞”字号,客观上很容易使人误认为被告系原告在深圳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或者两者之间具有某种关联,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国电南瑞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国电南瑞股份公司第3036316号“国电南瑞”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突出使用“国电南瑞”文字的侵权行为;
二、被告深圳国电南瑞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国电南瑞”字样的企业名称及简称。
在这个案例中,“国电南瑞”作为上市公司的已注册商标,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结合《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轩辕邑注册商标提醒创业者,如果是创业者选取的公司名称是同行的注册商标,在成立公司时将其作为公司名称注册都有相当的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的风险。
《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下: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反过来看以上两个案例的原告,其企业的品牌推广与其知识产权保护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知元商标根据诸多类似案例整理出以下几点创业者应当了解的商标常识,供创业者参考:
一是公司注册起名时进行商标注册查询,不要将同行已经注册的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如果创业者公司已经成立,则应当尽早查询公司名称在公司注册前是否已是同行的注册商标了;
二是起公司名最好用自造词,比如上述的“海天”、“国电南瑞”,还有如腾讯、华为、比亚迪、万科;
三是公司名称与产品品牌最好一致,比如华为、比亚迪,该词汇注册为商标后既可同时保护到企业字号和品牌,也节省品牌推广费用,如果已经成立的公司两者不一致的也可考虑将公司名称更改为与产品品牌一致;
四是品牌传播到一定程度后,要及时申请认定为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用好商标法的法律制度保护并发展品牌。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217注册广东省公司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217注册广东省公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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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改革政策方案最新消息
摘要: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强调,坚持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 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会议指出,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把激发市场活力同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对应该放给企业的权力要松开手、放到位,做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决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会议强调,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国家级口岸、边境城市、边境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重点地区是我国深化同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着眼于实现稳边安边兴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周边安宁的需要,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提高旅游开放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沿边重点地区对边境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要以改革创新助推沿边开放,允许沿边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跨境经济合作新模式、促进沿边地区发展新机制、实现兴边富民新途径。
会议指出,要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要统筹兼顾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协调好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的关系。要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
会议强调,要按照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完善体制、优化环境的原则,拓宽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领域,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要完善引资方式,规范决策程序,防止暗箱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
会议指出,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救济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执业权利,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要加强律师执业管理,明晰律师执业行为边界,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要注重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市(地)级以下法院、检察院。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
会议指出,要实行更加积极有效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政策,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优化申请条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资格待遇,加强日常管理,形成更为科学合理、开放务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服务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要牢牢抓住体制改革这个核心,坚持内外统筹、破立结合,坚决破除一切阻碍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有利于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制度安排。要从制度和规则层面进行改革,推进包括放宽市场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等在内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协同推进东中西部对外开放,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
会议指出,利用外资是我们的长期方针,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要把利用外资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扩大对外开放要同实施“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紧密衔接起来,同国内改革发展衔接起来。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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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试点给予法官检察官特殊政策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会议指出,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把激发市场活力同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对应该放给企业的权力要松开手、放到位,做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决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会议强调,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国家级口岸、边境城市、边境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重点地区是我国深化同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着眼于实现稳边安边兴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周边安宁的需要,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提高旅游开放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沿边重点地区对边境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要以改革创新助推沿边开放,允许沿边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跨境经济合作新模式、促进沿边地区发展新机制、实现兴边富民新途径。
会议指出,要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要统筹兼顾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协调好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的关系。要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
会议强调,要按照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完善体制、优化环境的原则,拓宽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领域,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要完善引资方式,规范决策程序,防止暗箱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
会议指出,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救济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执业权利,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要加强律师执业管理,明晰律师执业行为边界,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要注重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市(地)级以下法院、检察院。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
会议指出,要实行更加积极有效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政策,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优化申请条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资格待遇,加强日常管理,形成更为科学合理、开放务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服务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要牢牢抓住体制改革这个核心,坚持内外统筹、破立结合,坚决破除一切阻碍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有利于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制度安排。要从制度和规则层面进行改革,推进包括放宽市场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等在内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协同推进东中西部对外开放,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
会议指出,利用外资是我们的长期方针,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要把利用外资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扩大对外开放要同实施“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紧密衔接起来,同国内改革发展衔接起来。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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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最新消息法官检察官将建单独薪酬制度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会议指出,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把激发市场活力同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对应该放给企业的权力要松开手、放到位,做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决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会议强调,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国家级口岸、边境城市、边境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重点地区是我国深化同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着眼于实现稳边安边兴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周边安宁的需要,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提高旅游开放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沿边重点地区对边境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要以改革创新助推沿边开放,允许沿边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跨境经济合作新模式、促进沿边地区发展新机制、实现兴边富民新途径。
会议指出,要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要统筹兼顾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协调好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的关系。要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
会议强调,要按照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完善体制、优化环境的原则,拓宽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领域,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要完善引资方式,规范决策程序,防止暗箱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
会议指出,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救济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执业权利,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要加强律师执业管理,明晰律师执业行为边界,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要注重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市(地)级以下法院、检察院。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
会议指出,要实行更加积极有效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政策,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优化申请条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资格待遇,加强日常管理,形成更为科学合理、开放务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服务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要牢牢抓住体制改革这个核心,坚持内外统筹、破立结合,坚决破除一切阻碍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有利于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制度安排。要从制度和规则层面进行改革,推进包括放宽市场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等在内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协同推进东中西部对外开放,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
会议指出,利用外资是我们的长期方针,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要把利用外资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扩大对外开放要同实施“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紧密衔接起来,同国内改革发展衔接起来。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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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业的创业往往是苦尽甘不来的,要随时做好失败的心理准备,人才和资金是所有创业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在农产品深加工上却较落后,农产品深加工占农产品总产量的不到12%。以玉米为例,美国深加工玉米占到玉米加工量的20%以上,品种超过2000个,而我国玉米深加工量不足玉米总产量的9%,品种只有100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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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在创业时,必须明确自身的创业定位,树立准确的创业目标,采用科学合理的创业方式。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广东省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大连市民邹诚挚只花了两元钱成功注册全国第一家砍价公司,且事业越做越好。想想我们现实生活中,小到买件衣服、大到买房子买装修材料、就连看病买药都需要砍价;还有一些企业进货、单位采购也需要砍价。因此,砍价公司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但做职业砍价人的前提必须是熟知各种商品的材料和质量、进货渠道、价格水分等行情。最后,按照砍掉的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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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最新创业优惠政策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 通讯员粤仁宣报道 创业缺资金?有最高300万元担保贷款,前三年有租金补贴,创业成功1年后可将户口迁至创业地。这是广东省近日出台的“促进大众创业”20条的部分内容,无论哪里人,只要在广东创业均可从这一系列扶持政策中获益。
广东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力争2015年至2018年间,全省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人数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
《意见》规定放宽创业者入户等条件。初创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法定代表人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创业地(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可适当提高条件);实施积分享受公共服务制度的地区,应适当增加法定代表人子女教育、享受城市公租房等积分分值。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
这些扶持政策都很有吸引力——
《意见》规定,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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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粤府〔2015〕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的要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有关部署,现就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六)创业培训补贴。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凭学员身份证和创业培训合格证,向培训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相应补贴,其中创办企业培训每人最高1000元;由有关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发,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纳入补贴范围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每人最高2500元。帮助初创企业经营者提升素质能力,省按每人10000元标准,每年资助5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七)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5000元的创业资助。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八)租金补贴。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最长3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九)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金融办配合)
(十)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凭创业者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和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十一)优秀项目资助。各地可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每年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现代农业、家庭服务业等领域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省从各地推荐的优秀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助。省对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包括其他省市省级比赛)前三名并在广东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科技厅、教育厅、团省委配合)
(十二)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各高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种场地资源改造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采取政府入股的方式与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完善孵化基地服务管理办法,孵化基地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不含场租减免),按实际孵化成功(注册登记并搬离基地)户数每户不超过3000元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大力提升孵化基地运作水平,对达到市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由所在市给予每个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省每个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省重点建设一个省级综合性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基地,相关手续按规定办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十三)设立创业引导基金。创业引导基金用于扶持创业,实行专业运营,滚动发展。相关运营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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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现在有什么关于创业的政策出台吗?大学生创业看什么政策?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广东省最新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减免登记注册上的收费
为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意见》规定,不在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对初创企业(包括在广东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下同)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会费。
至于事业单位的服务收费,以及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收费,对初创企业则按不高于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
2 、最高可申请300万元贴息贷款
广东还将拿出“真金白银”加大培训资助力度。根据《意见》,2015年至2018年,省财政安排25亿元,统筹用于省级促进创业补贴项目支出,以及对各地的补助支持等。
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向培训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相应补贴,比如参与创办企业培训的,每人最高可获1000元补贴。
对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可放宽至不超过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
3 、创业头3年可获租金补贴
《意见》规定,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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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压力的增加,使得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而创业贷款的申请却面临着贷款审批程序复杂、周期长、扶持政策无法落实等诸多问题,使得创业贷款申请困难重重。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XXXX的相关文章,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针对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这是今年以来广东省第二次提高大学生创业贷款最高限额。
今年初,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多部门发文明确,自今年起,对于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5万元提高至8万元。
除了加大创业贷款政策扶持的力度,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还可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选择了自主创业,在全国自主就业比例最高的浙江省大学生自主创业率已达4%。统计数据显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占毕业生总数已接近2%。
正在进行中的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反馈的信息显示,今年的就业形势优于去年。据人力资源和教育部门初步统计,近八成毕业生已找到就业岗位。
据悉,在为期一个月的就业服务月期间,广东省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200场各类招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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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广东省的大学生创业,政府有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广东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注册优惠:免交10多项收费
广东省政府已制订了简化审批手续、免征所得税等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规定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17项收费,以及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它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这些收费优惠政策将执行至2008年12月31日。 税收优惠:部分行业免税两年
对毕业生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的独立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3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毕业生创办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
贷款优惠:提供小额创业贷款
广东省政府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由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创业贷款和担保,帮大学生找到启动自主创业的“第一桶金”。
个人自主创业最高可贷8万
据了解,近日东莞市将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市户籍毕业生纳入享受该市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人员的范围,东莞户籍的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今后可申请到最高8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申请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东莞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据实全额贴息。
据介绍,凡东莞户籍大学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借款人提供有效抵押(质押)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借款人提供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第三方作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借款人不能提供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根据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担保贷款额度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据了解,为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对个人信用好、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经市劳动部门审核同意,可取消反担保。
申请贷款须验毕业证
据悉,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大学毕业生,必须先通过东莞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本人的毕业证,得到有效证明后,便可向镇一级劳动部门索取或在政府网上下载《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部门审查、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贷款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项审查5个工作日完成
据了解,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所在的居委会或相应机构,应在收到有关部门寄送的申请资料后,对其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合法后,加具审核意见,附申请资料一并报所在镇区劳动分局审查后,报市劳动局。
市劳动局对申请人的资格作进一步审查,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送担保机构;对不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应书面回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上述单位均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自的审查工作。
同时,申请人持报申资料,已具担保机构认定意见的申请书,到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银行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完整和有效,除了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贷款申请人。
广东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广东省政府已制订了简化审批手续、免征所得税等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规定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17项收费,以及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它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税收优惠:部分行业免税两年
对毕业生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的独立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3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毕业生创办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
贷款优惠:提供小额创业贷款
广东省政府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由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创业贷款和担保,帮大学生找到启动自主创业的“第一桶金”。
广东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创办公司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大学生自主创业还可享受税费减免。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按照规定,大学生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免收2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服务收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形成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创业成功可享数千元资助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招用本省户籍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创业大学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创业成功后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资助额度为2000~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可提高至3000~4000元。
3年提供6万个见习岗位
广东将重点扶持4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2000名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6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3年内,全省将有5000家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可提供6万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训,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参加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不高于120%的生活补贴。
广东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补贴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到多项税费减免及补贴政策!昨天,省劳动保障厅介绍了省14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中相关“利好”。
创业有多项工商税收优惠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两年免费档案挂靠服务。
高校毕业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被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执行时间从当年的1月1日算起。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招本省籍大学生可享补贴
在自主创业补贴方面,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09年7月1日后领取本省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6个月,依法纳税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的,可到工商登记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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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2014-2017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部署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创业的部署精神,坚持政策引导与个人自主相结合、普遍支持与典型示范相结合,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培育创业精神、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引领更多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我省大学生创业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举措得到更好落实,服务大学生创业的基础体系更加完善,大学生创业规模逐年扩大、比例逐年提高,力争实现2014-2017年全省共引领5万名大学生创业的预期目标(本方案所指“大学生”包括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指在我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各地在省下达的计划任务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扩大引领大学生创业计划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大学生创业素质提升工程。
1.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指导高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并融入专业课程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加强师资建设,丰富实践内容,推动创业教育普及化、科学化、制度化。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力争2014-2017年全省建设40所示范校。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创业学院。(牵头部门:省教育厅。配合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大力加强创业培训(实训)。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与高校的沟通联系,编制专项培训(实训)计划,安排培训资源,鼓励有创业愿望、有培训需求的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对符合条件的参训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的项目,纳入创业培训补贴目录范围。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创业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推行创业模拟实训和创业案例教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切实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力争2014-2017年全省平均每年组织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2万人以上。(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
3.建立大学生创业辅导制度。省和各地、各高校组建由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创业导师队伍(专家库),建立创业导师帮带机制,采取结对、讲座、访谈和在线咨询等方式,对大学生创业者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鼓励经营成熟、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习机会,帮助创业大学生积累实践经验。(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部门:省教育厅、团省委。)
(二)实施大学生创业政策助推工程。
1.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部署,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指导和鼓励各地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公示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工商登记标准化建设,推行网上工商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要加强工商制度改革和相关政策的宣传,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为大学生办理工商登记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牵头部门:省工商局。)
2.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大学生创业符合我省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税收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按规定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力度,简化申报手续,确保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部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3.完善创业金融服务。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已办理工商、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等登记手续的,在申请开立企业基本账户时,相关金融机构应及时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并给予开户手续费用等优惠。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简化反担保手续,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担保功能,切实加大对创业大学生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支持大学生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有条件地区整合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发挥创业基金对大学生创业实体的扶持和导向作用。(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部门:省财政厅。)
4.强化财政补贴支持。全面落实各项扶持大学生创业财政补贴政策,对在我省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大学生,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的补贴(创业实训等模式的补贴标准另行规定);对成功创业的大学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对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的大学生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省从各地推荐的优秀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20万元资助。国家和省的其他扶持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引导扶持力度。(牵头部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扶持大学生网络创业。各地要支持大学生通过网络创业带动就业,引导网络创业大学生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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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想要做创业的话现在有什么补贴的政策出来了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广东省创业补贴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广东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省劳动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14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每项政策牵头和配合的具体部门,对“六补贴一扶持”(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资助)的申领条件、程序、办结时限等作了具体规定。
招聘应届生 企业享受多项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情况: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等五类企业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用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属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企业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粤东西北地区的企业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困难企业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实施部门:先付后补、捆
补贴程序:先缴后补,按季结算
企业条件:1.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超过2008年度,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有大中型企业;
2.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3.招用本省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应届毕业生创办的企业;
4.不裁减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困难企业;
5.自主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本人。
岗前培训补贴
补贴情况:企业组织招用的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还可享受900元的岗前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实施部门:劳动保障部门
补贴程序:先付后补、捆绑式发放
企业条件:企业必须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组织吸纳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经考核合格取得中级工以上(含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承担培训和鉴定费用。
岗位补贴
补贴情况:符合认定条件的困难企业还可按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人数享受最长6个月的岗位补贴。
实施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会财政部门
企业条件:招用本省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且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以及不裁减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困难企业。
大力扶持应届生
应届生临时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失业满六个月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临时生活补贴。
领取程序:先在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和困难家庭证明材料即可申领。
补贴标准:按户籍所在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
应届生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对象:2009年7月1日以后领取本省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最高的地区达8000元。
补贴标准:珠三角地区的资助额度为2000元至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资助额度可提高至3000元至4000元。
领取程序: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并经营满6个月后,持资料到工商登记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创业资助申报。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④有效纳税证明;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⑥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或个人的银行账户;⑦地级以上市规定的其他材料。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收齐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初步意见,将相关材料报县(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广东大学生最高可获50万奖补创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在降低创业门槛、加大补贴力度、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中特别规定:“对达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省每个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这对于中山市大学创业孵化基地主任王金红来说的确是个好消息,因为该基地在去年刚刚获评“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里对创业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这是个好事。如果可以拿到这笔奖补,就可以为园区内的创业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王金红说。
其实早在去年9月份,中山就出台了《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提出要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以创业带动就业,培育经济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创业工程。
在去年11月份,中山又先后出台了《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中山市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中山市创业项目征集管理办法》和《中山市创业导师认定管理办法》等具体实施细则。对比广东省最新出台的创业政策,可以发现,中山已经悄然走在了全省创业浪潮的前列。
《意见》指出:“要组建一批由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建立创业导师库,对创业者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
据王金红介绍,从2010年起,中山市大学创业孵化基地就开始组建自己的创业导师团队,目前总人数已经达到60多人。“这些创业导师包括热心企业家、高校学者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可以从项目选择、团队建设、手续办理、政策指导等多方面、全流程对创业者进行辅导。这些都已经是我们的常态化工作。”王金红说。
此外,据了解,在今年2月初,中山市人社局公布了首批市级创业导师。根据规定,如果创业者有服务需求,可以通过提前预约,让创业导师提供“门诊”、上门指导、一对一等服务,向导师咨询在创业构思、创业者能力定位、相关创业法律、融资咨询、资金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困惑。
对于现在的大学生创业现状,既有政府的支持又有高等院校的鼓励,各大学子们何不在自己感兴趣的创业项目上放手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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