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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 通讯员粤仁宣报道 创业缺资金?有最高300万元担保贷款,前三年有租金补贴,创业成功1年后可将户口迁至创业地。这是广东省近日出台的“促进大众创业”20条的部分内容,无论哪里人,只要在广东创业均可从这一系列扶持政策中获益。
广东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力争2015年至2018年间,全省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人数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
《意见》规定放宽创业者入户等条件。初创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法定代表人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创业地(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可适当提高条件);实施积分享受公共服务制度的地区,应适当增加法定代表人子女教育、享受城市公租房等积分分值。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
这些扶持政策都很有吸引力——
广东还将拿出“真金白银”加大培训资助力度。根据《意见》,2015年至2018年,省财政安排25亿元,统筹用于省级促进创业补贴项目支出,以及对各地的补助支持等。
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向培训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相应补贴,比如参与创办企业培训的,每人最高可获1000元补贴。
对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可放宽至不超过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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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已制订了简化审批手续、免征所得税等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
据了解,近日东莞市将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市户籍毕业生纳入享受该市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人员的范围,东莞户籍的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今后可申请到最高8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申请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东莞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据实全额贴息。
据介绍,凡东莞户籍大学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借款人提供有效抵押(质押)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借款人提供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第三方作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借款人不能提供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根据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担保贷款额度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据了解,为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对个人信用好、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经市劳动部门审核同意,可取消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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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在此背景下,广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定期举行,各高校积极响应,并在校园内不断掀起浪潮,为广东省大学生提升创业文化和创业意识形成了良好的氛围。现在的广东大学生的创业政策环境怎么样了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广东大学生创业环境”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3、《关于实施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粤人社发发〔2014〕182号)
4、《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5〕109号)
5、《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88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 )
7、《财政部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8、《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关于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4号)
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
广东大学生创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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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初次创业者而言,在创业起步阶段要面临资金、场地等诸多棘手的问题。为鼓励青年人自主创业,国家和地方的利好政策层出不穷。近几年,广东省已相继推出多项鼓励自主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优惠政策涉及到开业、融资、税收和培训等各个方面,下面一起看下广东省创业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广东省政府已制订了简化审批手续、免征所得税等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规定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17项收费,以及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它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这些收费优惠政策将执行至2008年12月31日。
广东省政府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由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创业贷款和担保,帮大学生找到启动自主创业的“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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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有什么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具体是什么?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帮助青年实现创业梦,了解税收政策。今天,广东省国税局邀请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暨南大学等高校大学生代表,举办了“弘扬雷锋精神、助力众创梦想”的税收政策宣讲会。
据了解,这次活动以羊城创意产业园为依托,采取实地参观、现场体验、优惠政策解读、成功创客分享经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为大学生创客与创业实体、成功创业典范架起桥梁。
其中,优惠政策解读是活动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它详细介绍了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等,将国家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送到创客手中,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创业创新工作。
“身边也有同学在创业,据我所知他们对税收政策的知识是比较缺乏的,这个活动让我受益匪浅。”暨南大学大四学生张炜翰说到。入驻羊城创意产业园的闪聘网CEO刘康表示:“税收优惠政策帮了企业很大的忙,虽然减免税额不大,但对我们这些刚起步的初创企业来说,前期资金紧张,税收优惠是很有力的支持。”
据悉,该活动由广东省国税局团委牵头,聚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分队在羊城创意产业园创新谷开展学雷锋活动,为创业创新企业现场讲解和推送税收优惠政策,使创业创新企业聚集区、纳税服务聚集区和税收政策承接区联接贯通,助力创业梦想。
大学生创业政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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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想要做创业的话现在有什么补贴的政策出来了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广东省创业补贴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广东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省劳动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14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每项政策牵头和配合的具体部门,对“六补贴一扶持”(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资助)的申领条件、程序、办结时限等作了具体规定。
招聘应届生 企业享受多项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情况: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等五类企业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用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属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企业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粤东西北地区的企业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困难企业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实施部门:先付后补、捆
补贴程序:先缴后补,按季结算
企业条件:1.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超过2008年度,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有大中型企业;
2.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3.招用本省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应届毕业生创办的企业;
4.不裁减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困难企业;
5.自主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本人。
岗前培训补贴
补贴情况:企业组织招用的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还可享受900元的岗前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实施部门:劳动保障部门
补贴程序:先付后补、捆绑式发放
企业条件:企业必须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组织吸纳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经考核合格取得中级工以上(含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承担培训和鉴定费用。
岗位补贴
补贴情况:符合认定条件的困难企业还可按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人数享受最长6个月的岗位补贴。
实施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会财政部门
企业条件:招用本省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且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以及不裁减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困难企业。
大力扶持应届生
应届生临时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失业满六个月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临时生活补贴。
领取程序:先在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和困难家庭证明材料即可申领。
补贴标准:按户籍所在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
应届生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对象:2009年7月1日以后领取本省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最高的地区达8000元。
补贴标准:珠三角地区的资助额度为2000元至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资助额度可提高至3000元至4000元。
领取程序: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并经营满6个月后,持资料到工商登记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创业资助申报。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④有效纳税证明;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⑥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或个人的银行账户;⑦地级以上市规定的其他材料。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收齐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初步意见,将相关材料报县(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广东大学生最高可获50万奖补创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在降低创业门槛、加大补贴力度、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中特别规定:“对达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省每个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这对于中山市大学创业孵化基地主任王金红来说的确是个好消息,因为该基地在去年刚刚获评“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里对创业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这是个好事。如果可以拿到这笔奖补,就可以为园区内的创业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王金红说。
其实早在去年9月份,中山就出台了《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提出要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以创业带动就业,培育经济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创业工程。
在去年11月份,中山又先后出台了《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中山市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中山市创业项目征集管理办法》和《中山市创业导师认定管理办法》等具体实施细则。对比广东省最新出台的创业政策,可以发现,中山已经悄然走在了全省创业浪潮的前列。
《意见》指出:“要组建一批由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建立创业导师库,对创业者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
据王金红介绍,从2010年起,中山市大学创业孵化基地就开始组建自己的创业导师团队,目前总人数已经达到60多人。“这些创业导师包括热心企业家、高校学者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可以从项目选择、团队建设、手续办理、政策指导等多方面、全流程对创业者进行辅导。这些都已经是我们的常态化工作。”王金红说。
此外,据了解,在今年2月初,中山市人社局公布了首批市级创业导师。根据规定,如果创业者有服务需求,可以通过提前预约,让创业导师提供“门诊”、上门指导、一对一等服务,向导师咨询在创业构思、创业者能力定位、相关创业法律、融资咨询、资金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困惑。
对于现在的大学生创业现状,既有政府的支持又有高等院校的鼓励,各大学子们何不在自己感兴趣的创业项目上放手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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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广东省创业的话,有哪些扶持的创业政策出台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广东省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广东创业扶持政策介绍如下:
除国家限制行业之外免收企业所得税一年 部分行业免税可达两年
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广东政府应国家政策,制定了相关的简化企业注册审批手续、免交企业所得税等措施,选择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大学专业or本科、研究生)创业者,非国家限制专业的从经营日期算起一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等17个管理收费项目。
对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算着从事咨询行业、信息行业和技术服务型企业经营单位、或是对外贸易行业、旅游业、居民服务业等等可以享受免征所得税两年。
创业租金补贴
给予高校毕业创业经营场地的租金补贴,最长给予两年,每年三千的租金补贴,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企业小额创业贷款
广东政府要求为帮助大学生找到自主创业的第一笔资金,帮助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的创业贷款和担保。东莞户籍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最高可获得8万元的贷款。
申请创业资助
高校大学生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一次给予5千元的创业资助,但是条件是必须得正常营业半年以上,并且取得营业执照或是法定注册程序的创业者,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广东江门创业扶持政策
广东江门新一轮的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日前正式启动。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新出台的《江门市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首次将农村劳动力纳入扶持范围,社保补贴等一系列补贴的标准和期限都有所提高和延长。
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有6.7万人享受到各项资金补贴7324万元。
农村劳动力获扶持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寇军民介绍,新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明确和扩大了就业扶持对象。优惠扶持和重点帮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和创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尚未享受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5类本市户籍人员,具体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
据介绍,此次新政将农村劳动力首次被纳入扶持人员范围。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办理求职登记的农村劳动力(含被征地农民、渔民、华侨农场劳动力),或在本市从事个体经营(含从事种养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农村劳动力;以及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指持有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扶贫机构出具的农村贫困家庭证明的人员,在就业创业时都可以获得优惠扶持和重点帮扶。
除了农村劳动力新纳入帮扶对象,《实施意见》还将“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新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创业贷款有望获贴息
寇军民介绍,新政策还对部分补助标准进行提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银行贷款贴息等,其中今年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申请贷款200万元。
新政策还将对“自行通过银行贷款”的创业人员进行财政贴息,鼓励高端项目引进江门和高层次人才在江门创业,据悉该项实施方案为全省首创。根据《实施意见》,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自主创业且自行通过贷款的人员,按其贷款利息给予不超过2年的财政全额贴息。其中对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对于创新突破而增加的补助项目,我们有地方专门资金进行支持。”寇军民说。
另外,《实施意见》中还新增了专家帮扶创业补贴、孵化基地扶持补贴2项新财政补贴项目。
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2014-2017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部署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创业的部署精神,坚持政策引导与个人自主相结合、普遍支持与典型示范相结合,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培育创业精神、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引领更多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我省大学生创业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举措得到更好落实,服务大学生创业的基础体系更加完善,大学生创业规模逐年扩大、比例逐年提高,力争实现2014-2017年全省共引领5万名大学生创业的预期目标(本方案所指“大学生”包括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指在我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各地在省下达的计划任务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扩大引领大学生创业计划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大学生创业素质提升工程。
1.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指导高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并融入专业课程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加强师资建设,丰富实践内容,推动创业教育普及化、科学化、制度化。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力争2014-2017年全省建设40所示范校。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创业学院。(牵头部门:省教育厅。配合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大力加强创业培训(实训)。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与高校的沟通联系,编制专项培训(实训)计划,安排培训资源,鼓励有创业愿望、有培训需求的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对符合条件的参训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的项目,纳入创业培训补贴目录范围。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创业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推行创业模拟实训和创业案例教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切实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力争2014-2017年全省平均每年组织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2万人以上。(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
3.建立大学生创业辅导制度。省和各地、各高校组建由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创业导师队伍(专家库),建立创业导师帮带机制,采取结对、讲座、访谈和在线咨询等方式,对大学生创业者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鼓励经营成熟、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习机会,帮助创业大学生积累实践经验。(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部门:省教育厅、团省委。)
(二)实施大学生创业政策助推工程。
1.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部署,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指导和鼓励各地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公示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工商登记标准化建设,推行网上工商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要加强工商制度改革和相关政策的宣传,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为大学生办理工商登记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牵头部门:省工商局。)
2.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大学生创业符合我省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税收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按规定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力度,简化申报手续,确保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部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3.完善创业金融服务。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已办理工商、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等登记手续的,在申请开立企业基本账户时,相关金融机构应及时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并给予开户手续费用等优惠。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简化反担保手续,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担保功能,切实加大对创业大学生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支持大学生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有条件地区整合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发挥创业基金对大学生创业实体的扶持和导向作用。(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部门:省财政厅。)
4.强化财政补贴支持。全面落实各项扶持大学生创业财政补贴政策,对在我省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大学生,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的补贴(创业实训等模式的补贴标准另行规定);对成功创业的大学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对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的大学生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省从各地推荐的优秀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20万元资助。国家和省的其他扶持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引导扶持力度。(牵头部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扶持大学生网络创业。各地要支持大学生通过网络创业带动就业,引导网络创业大学生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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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广东省的大学生创业,政府有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广东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注册优惠:免交10多项收费
广东省政府已制订了简化审批手续、免征所得税等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规定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17项收费,以及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它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这些收费优惠政策将执行至2008年12月31日。 税收优惠:部分行业免税两年
对毕业生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的独立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3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毕业生创办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
贷款优惠:提供小额创业贷款
广东省政府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由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创业贷款和担保,帮大学生找到启动自主创业的“第一桶金”。
个人自主创业最高可贷8万
据了解,近日东莞市将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市户籍毕业生纳入享受该市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人员的范围,东莞户籍的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今后可申请到最高8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申请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东莞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据实全额贴息。
据介绍,凡东莞户籍大学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借款人提供有效抵押(质押)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借款人提供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第三方作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借款人不能提供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根据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担保贷款额度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据了解,为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对个人信用好、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经市劳动部门审核同意,可取消反担保。
申请贷款须验毕业证
据悉,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大学毕业生,必须先通过东莞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本人的毕业证,得到有效证明后,便可向镇一级劳动部门索取或在政府网上下载《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部门审查、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贷款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项审查5个工作日完成
据了解,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所在的居委会或相应机构,应在收到有关部门寄送的申请资料后,对其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合法后,加具审核意见,附申请资料一并报所在镇区劳动分局审查后,报市劳动局。
市劳动局对申请人的资格作进一步审查,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送担保机构;对不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应书面回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上述单位均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自的审查工作。
同时,申请人持报申资料,已具担保机构认定意见的申请书,到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银行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完整和有效,除了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贷款申请人。
广东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广东省政府已制订了简化审批手续、免征所得税等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规定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17项收费,以及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它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税收优惠:部分行业免税两年
对毕业生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的独立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3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毕业生创办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
贷款优惠:提供小额创业贷款
广东省政府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由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创业贷款和担保,帮大学生找到启动自主创业的“第一桶金”。
广东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创办公司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大学生自主创业还可享受税费减免。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按照规定,大学生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免收2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服务收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形成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创业成功可享数千元资助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招用本省户籍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创业大学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创业成功后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资助额度为2000~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可提高至3000~4000元。
3年提供6万个见习岗位
广东将重点扶持4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2000名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6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3年内,全省将有5000家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可提供6万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训,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参加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不高于120%的生活补贴。
广东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补贴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到多项税费减免及补贴政策!昨天,省劳动保障厅介绍了省14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中相关“利好”。
创业有多项工商税收优惠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两年免费档案挂靠服务。
高校毕业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被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执行时间从当年的1月1日算起。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招本省籍大学生可享补贴
在自主创业补贴方面,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09年7月1日后领取本省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6个月,依法纳税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的,可到工商登记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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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2014-2017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部署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创业的部署精神,坚持政策引导与个人自主相结合、普遍支持与典型示范相结合,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培育创业精神、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引领更多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我省大学生创业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举措得到更好落实,服务大学生创业的基础体系更加完善,大学生创业规模逐年扩大、比例逐年提高,力争实现2014-2017年全省共引领5万名大学生创业的预期目标(本方案所指“大学生”包括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指在我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各地在省下达的计划任务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扩大引领大学生创业计划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大学生创业素质提升工程。
1.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指导高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并融入专业课程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加强师资建设,丰富实践内容,推动创业教育普及化、科学化、制度化。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力争2014-2017年全省建设40所示范校。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创业学院。(牵头部门:省教育厅。配合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大力加强创业培训(实训)。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与高校的沟通联系,编制专项培训(实训)计划,安排培训资源,鼓励有创业愿望、有培训需求的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对符合条件的参训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的项目,纳入创业培训补贴目录范围。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创业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推行创业模拟实训和创业案例教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切实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力争2014-2017年全省平均每年组织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2万人以上。(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
3.建立大学生创业辅导制度。省和各地、各高校组建由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创业导师队伍(专家库),建立创业导师帮带机制,采取结对、讲座、访谈和在线咨询等方式,对大学生创业者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鼓励经营成熟、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习机会,帮助创业大学生积累实践经验。(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部门:省教育厅、团省委。)
(二)实施大学生创业政策助推工程。
1.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部署,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指导和鼓励各地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公示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工商登记标准化建设,推行网上工商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要加强工商制度改革和相关政策的宣传,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为大学生办理工商登记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牵头部门:省工商局。)
2.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大学生创业符合我省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税收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按规定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力度,简化申报手续,确保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部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3.完善创业金融服务。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已办理工商、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等登记手续的,在申请开立企业基本账户时,相关金融机构应及时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并给予开户手续费用等优惠。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简化反担保手续,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担保功能,切实加大对创业大学生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支持大学生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有条件地区整合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发挥创业基金对大学生创业实体的扶持和导向作用。(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部门:省财政厅。)
4.强化财政补贴支持。全面落实各项扶持大学生创业财政补贴政策,对在我省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大学生,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的补贴(创业实训等模式的补贴标准另行规定);对成功创业的大学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对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的大学生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省从各地推荐的优秀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20万元资助。国家和省的其他扶持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引导扶持力度。(牵头部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扶持大学生网络创业。各地要支持大学生通过网络创业带动就业,引导网络创业大学生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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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要求确保实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比例“双提高”。广东省的大学生创业现在有什么优惠政策享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广东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现在高校掀起创业高潮,一些毕业生自主创业,自己当老板。
对高校毕业生在省内自主创业,广东扶持政策很多,如,给予5000元左右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项目被评为优秀创业项目的,可给予5-20万元一次性资助。
还有多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税费减免政策。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按国家政策规定,省政府可以规定最高上浮20%,我省上浮标准由省政府另行发文规定)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网络创业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将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扩大到网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继续给予租金补贴、孵化补贴及社保、岗位补贴。租用场地自主创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高3000元的租金补贴。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提供1年以上减免费创业实训场地和孵化服务的,按每户最高3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最长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提供创业孵化服务。《通知》要求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
——成功创业资助和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左右的一次性创业资助;经相关部门评选出的优秀创业项目,可给予5-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将“海归”人员纳入扶持范围。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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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现在有什么关于创业的政策出台吗?大学生创业看什么政策?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广东省最新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减免登记注册上的收费
为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意见》规定,不在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对初创企业(包括在广东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下同)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会费。
至于事业单位的服务收费,以及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收费,对初创企业则按不高于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
2 、最高可申请300万元贴息贷款
广东还将拿出“真金白银”加大培训资助力度。根据《意见》,2015年至2018年,省财政安排25亿元,统筹用于省级促进创业补贴项目支出,以及对各地的补助支持等。
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向培训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相应补贴,比如参与创办企业培训的,每人最高可获1000元补贴。
对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可放宽至不超过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
3 、创业头3年可获租金补贴
《意见》规定,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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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能不能做创业呢?现在的在校大学生做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劳动保障部门就把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可以办理失业登记的人群中。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凭失业证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免费就业服务。但实际去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并不多,除了因为不了解政策之外,面子问题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还没就业呢,就去办失业登记,听着好像跟下岗工人一样。”在此前的采访中,就曾有毕业生表示,碍于面子不愿办理失业登记。而《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从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是指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本市对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
而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成人高校在校生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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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是指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本市对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
而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成人高校在校生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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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生做自主创业,有什么创业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云南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经评定的创业园区可获得一次性补贴100万,众创空间补贴80万,校园创业平台补贴50万;鼓励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并最高可获5万无偿资助……昨天,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大波就业创业的利好政策扑面而来,晚报记者进行梳理分类,有意创业或已在创业的亲们可对照来瞧。
《实施意见》中明确,我省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到2017年,通过鼓励创业带动150万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到2017年,全省建成60个扶持各类创业群体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60个服务各类园区创业企业的园区众创空间,100个服务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的校园创业平台;实施“技能扶贫扶困专项行动”,到2020年,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另外,从明年起,我省将每两年开展一次“云南省大众创业奖”评选活动,对全省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优秀创业者、创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创业导师、出色完成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工作表现优异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还将设立省级创业就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支持大众创业。
创业园区
校园创业平台可获50万补贴
鼓励和支持各地整合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场地、厂房和其他设施建设创业园,吸纳各类创业群体开展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给予重点扶持。对经评审认定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由省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充分利用全省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资源,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经评审认定的园区众创空间,由省财政给予8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各大中专学校和技工院校要整合和利用各类研究基地、创业实验室和创业训练中心等资源,加快推进校园创业平台建设,为大中专学生、技工院校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实践和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对经评审认定的校园创业平台,由省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大学生
自主创业经营实体可获5万无偿资助
在“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中,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2年)。从2015年起,每年评审认定200个大学生自主创业经 营实体,每个无偿资助3万~5万元。
加大对困难家庭、少数民族、残疾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从2016年起将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标准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
电商
没有工商登记也可享受贴息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创业者,也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小微企业
科技型创业担保贷款提至20万
我省将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后增加的10万元贷款,按照规定给予2年期的贴息。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自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贫困人口
为贫困家庭
培养1名技能人才
到2020年底前,力争使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都能接受1次以上的就业技能培训,为每个有适龄人口的贫困家庭培养1名技能人才,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失业人员
自主创业
可获3000元补助
自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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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学毕业生们现在做创业有什么政策吗?创业有哪些政策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西安大学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用三年时间,建成50个初具规模、多层次、多类别的创业孵化基地;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我市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近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五大举措,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
强化政府责任 优先安排就业岗位多的项目
《意见》指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状况,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创业相关资金。
积极有效防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给予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健全协调考核机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工作调度,落实目标责任。市政府每年度对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以创业带动扩大就业 鼓励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准入环境。允许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多址”。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审批等方式。
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多种增值服务。积极拓展小微企业与丝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交往。鼓励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加强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按照“市场主体建设+市场运营+政府支持+创业者”的市场化创业孵化模式,推动建设不同层级的创新创业载体。用三年时间,建成50个初具规模、多层次、多类别的创业孵化基地(其中大学生创业园10家);累计新增创业空间300万平方米,发展不少于20个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
组织实施创业实训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成100家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实训基地接收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实训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训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加大对创业投融资的服务力度。支持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营造大众创业良好环境。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鼓励各类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活动,财政按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市级每年评选20名“创业明星”,并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补贴
我市将全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我市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组建“西安大学生就业创业联盟”,通过整合政府、高校、企业等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提供信息发布、岗位对接、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员工培训、人才合作培养、法律援助、人事代理等全方位服务,搭建各方资源对接平台。
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在我市稳定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在我市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可享受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为有创业意愿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规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和创业贷款,为其创办的企业按规定提供用工招聘和岗前培训。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改革创新职业和创业培训 鼓励高校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
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普通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身特色,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点,提升其培养高层次人才能力。
创新职业创业培训发展模式。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项目,把创业创新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市属普通高校,要将创业创新教育作为在校学生必修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
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针对享受政府补贴对象开展短期职业培训。将大学生村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纳入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允许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创新机制和手段 消除就业制度障碍和歧视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其招聘信息要在公共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开。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加快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推行就业社保“一卡通”,方便群众。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创业的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推行农民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按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并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放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认定条件,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对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的,一次性发放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每人2000元创业补贴。对主动吸纳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给予1000元的标准发放安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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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现在有很多开始做创业的大学生,如今这些大学生能享受到哪些创业的政策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天津大学生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为了让大学生在自主创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天津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限延展为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
天津最新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规定,对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大学生,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对参加培训后半年内成功创业的,按照成功创业人数再给予创业培训机构1000元/人的补贴。
同时,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再扶持。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大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给予每月1800元、最长24个月的房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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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生创业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了,今年沈阳大学生创业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沈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最高可获10万贷款
在沈阳市创业的、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一般情况下,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5万-8万,从事高新科技领域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10万元。
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取得工商执照后,每人可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实需要延长的,可以展期2年。在贷款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予贴息。
贷款人需向户口所在地社区申报,提交相关材料,由社区进行初审,核实材料,街道出具推荐证明,报所在地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随后由区级人社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同时对申请微利项目性质和财政贴息比例进行审核。区级担保机构对申请人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后,由经办银行对项目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接受贷款申请。评审通过后,贷款人可在经办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经办银行将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款项划入账户。
办创业孵化基地最高可获80万补贴
为鼓励社会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沈阳市出台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市财政给予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用于创业孵化基地为孵化对象减免场地租金、水电、煤气、采暖等基地运行费用。
按照基地面积标准给予不同标准的专项资金补贴。基地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80万元/年的补贴;3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40万元/年的补贴;1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0万元/年的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对该补贴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专项审计。
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入孵企业按照《入住创业孵化基地协议》规定,脱离创业孵化基地后成功运营半年以上且存活率达到脱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总数50%以上,每户直接带动3人、4-7人和7人以上,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市财政分别按照1万元/户、1.5万元/户和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该基地一次性奖励补贴。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沈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沈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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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在山西,有什么是关于创业的相关政策出台了?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山西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山西的创业者们有福啦,山西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创业的政策,比如高校生可休学创业、新创业失败可享社保补贴等等。这些政策真真都是极好的。
今后,高校毕业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20万元。新创业失败人员可享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昨日,记者了解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已出台,将从多方面推进我省就业创业。
高校生可休学创业
今后,凡在我省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包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申请享受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
我省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
此外,允许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者创业园区创业的学生,其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允许技术人员在职创业
为鼓励我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此外,还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单位转让和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所得净收益,可按至少5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与转化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创办企业并以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作价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新创业失败可享社保补贴
我省将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主创业的,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收入情况,可给予3个月至6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对于新创业失败人员,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参照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生活陷入困境的,给予社会救助,符合条件的将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为鼓励返乡农民工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省将支持和引导各地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和涉农电商产业园。2016年年底前,我省3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至少要建立1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退役士兵就业方面,按照规定,各地须将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纳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范围。同时,鼓励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退役5年内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享受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同时享受国家及省有关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残疾军人,还可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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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山西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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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最新创业优惠政策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 通讯员粤仁宣报道 创业缺资金?有最高300万元担保贷款,前三年有租金补贴,创业成功1年后可将户口迁至创业地。这是广东省近日出台的“促进大众创业”20条的部分内容,无论哪里人,只要在广东创业均可从这一系列扶持政策中获益。
广东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力争2015年至2018年间,全省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人数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
《意见》规定放宽创业者入户等条件。初创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法定代表人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创业地(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可适当提高条件);实施积分享受公共服务制度的地区,应适当增加法定代表人子女教育、享受城市公租房等积分分值。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
这些扶持政策都很有吸引力——
《意见》规定,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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