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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一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适当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的议案,日前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的通知》,自5月1日起实行。
一是实行月对冲还贷政策。在实行年对冲还贷政策基础上,实行“月对冲”还贷政策,减轻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二是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购房。职工为子女购买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三是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职工缴纳自住住房维修基金可凭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及《维修基金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本年度实际缴纳的维修基金。
四是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职工缴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可凭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及《物业管理费收款收据》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年内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一年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
五是取消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的规定。缴存职工如果符合多项提取条件,一年内允许多次提取,但同一条件一年内仅限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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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读文网小编分享了住房公积金隶属相关的资料,供你参考。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
7、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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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住房公积金肯定是备受关注,那么在这个大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提取的时间与额度又是怎么一个情况呢呢?来看一下:
提取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基本资料及相应的证明资料。以下第一点是基本资料,所有提取都需要准备,第二点之后是各种情况所需证明资料,所需资料是“1+X”。
【基本资料】
本人领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租房提取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办事网点领取,或网上自行下载)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下载地址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公积金转入的银行卡或储蓄卡一张:要求是活期的,需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
4、公积金对账簿原件(未拿到可不提供)
单位代提取:
1、《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一式一份;
2、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3、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非贷款购房提取】
一手房:
1、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
2、购房发票;
3、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
二手房:
1、房地产权证;
2、契税完税证。
征地补偿购房:
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
2、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贷款购房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
3、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4、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租房提取】
1、已经备案过的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到单位加盖公章(网上下载打印后填写,盖章后去银行网点办理较好);
5、广州市区内无房产证(由部门出具);
提取额度【总体规则】
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购买、租赁、修葺、建筑所花费总金额。
【购房提取额度】
1、贷款购房提取:
首次申请只可以按照购房本金核定提取额度,本金额度提取完了之后,再申请利息提取份额。
2、房子所有权有多人的情况:
①产权人双方是夫妻的,如果明确了产权份额的,按产权份额划分提取额度;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产权份额的,无需划分额度,夫妻双方共同享有额度。
②产权双方不是夫妻的,合同规定了产权额度的,按产权划分提取额度;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的,提取额度不超过不超过该产权人所占该套房产的比例。
【租房提取额度】
1、总额度:
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实际发生月份的房租总额。
2、月提取额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
②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
③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
提取时间【总规定】
首次提取时间各自有规定,而第二次提取时间,在首次提取的180天之后,每半年可申请一次。
【租房提取】
在租赁合同期内备案,备案生效后半年内需提出申请,且必须在合同期内。首次提取后,180天后一年内,可再申请。
【非贷款购房】
还清所有房款当日起,两年后就禁止提取。也就是必须在付款后两年内,提出首次申请。首次申请后,就可以每半年申请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度满。
【贷款购房】
需在还款期内提出首次申请。首次申请成功后,每半年申请提取一次。首次申请后,即使提前把贷款还清了,也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直至额度满。
【建房、翻建、加建、大修自住住房】
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首次申请。此后也是半年可提取一次。
【退休提取】
必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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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5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而早在2014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就曾出台《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事实上,国内已有多个城市出台了推进异地贷款互认政策。今年2月,武汉、长沙、南昌、合肥4个省会城市市长共同签署了文件约定,4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另外,湖南、湖北、甘肃、山东表示将在省内推行异地互贷。
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是实现利益的一种方式。在符合了公积金提取条件后,可以按照提取公积金的程序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要怎么提取呢?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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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广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条件及流程:
1、私签租约,即未到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出租备案手续的,不能提公积金;
2、报低租金避税,但公积金提取额度也降低
在居委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对于上报房屋租价的额度是有空间的,低报租金额度虽能避税但同时会影响公积金提取额度,申请人务必审慎评估。
3、谎称租房提公积金者,将上“黑名单”
2012年4月16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管理的通知》指出,近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发现大量以租房形式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为此,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强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审批,并对职工的租房行为进行实地逐一核查。职工没有实际租住房屋又以租房形式提取公积金的违规行为一旦被查实,将被记入公积金中心的不良信息系统,不但影响职工以后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的审批,而且职工的违规行为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报给职工所在单位,并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对外公布“黑名单”。
《通知》中要求,职工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把提取资料交经办网点审核并签署《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承诺租房行为的真实性。此外,由于核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需要一定时间,从即日起,请需要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所租房屋所在地的行政区域提前10个工作日把相关租房资料送交对应行政区域的公积金经办网点。网点工作人员上门核实后即可办理转账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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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住房公积金肯定是备受关注,那么在这个大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呢?来看一下:
网上预约提取→单位或职工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注: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购房提取流程】
签订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地产证(这步可以跳过)→网上预约提取→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示:购房提取,首次提取成功后,第二次提取住房信息无变更的,可以直接网上申请提取,无需到经办网点。
【租房提取】
签订租房合同→到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缴纳租金税并打印发票→网上预约提取→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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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期天津公积金政策动作频频,读文网小编再来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目前的公积金政策吧
自5月25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进行调整,降低首付款比例,并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90㎡以下20%、90㎡以上30%,统一调整为不低于购房价款的20%。二套房或其他符合购房条件自有住房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购房价款的50%调整为不低于30%。
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60万元。职工及配偶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80万元。
从各方面看,政策越来越利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越来越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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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一、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二、职工使用《提取通知书》有哪些需注意事项?
(1)《提取通知书》当日有效,职工(代办人)必须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2)经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后,职工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业务时,《提取申请书》因预留印鉴错误等原因不能使用的,职工当日到单位重新开具《提取申请书》,连同建设银行加盖作废章的三份《提取通知书》到分中心或管理部重新申请审核。
(3)职工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前,《提取通知书》丢失的,职工当日不能重新申请办理提取,须于下一工作日持申请资料重新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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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要怎么样提取呢?下面是多种提取公积金可能遇到的问题,都配有解决方案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2、什么是约定提取登记?
约定提取登记,是指需要办理约定提取的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提取人信息、提取周期、提取账号等事项。
3、办理约定提取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登记时,在提供提取相关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由职工本人签字、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为无碳复写格式一式两联,第一联交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单位留存。
4、《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样式及填写说明
5、约定提取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
6、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
首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是自《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中明确的“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以后每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均为依据约定提取周期计算出的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7、约定提取失败后如何处理?
由于个人账户户名或账号不正确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向个人账户划款失败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该职工的约定提取登记,并通知单位经办人转告职工个人。
8、如何终止约定提取?
因职工个人申请,单位经办人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约定提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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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常德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是什么呢?主要说什么?公积金缴存、贷款突出四大亮点。
日前,为了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一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适当调整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的议案,并由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的通知》,自5月1日起实行。
降低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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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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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倍数仍按原政策执行,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有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本市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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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城市,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是有差异的今天读文网小编要跟大家讲的是:职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供你参考。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p#副标题#e#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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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根据《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优化服务流程的通知》,11月1日起,我市正式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通知》规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即可于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销户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取消“终止劳动关系之日后1年方能提取”的规定。
无房职工租房用于本人居住的,每年可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实际租房发生额,但每月不得超过800元。取消“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方能提取”的规定。
职工子女在国内普通高校就学期间,如果职工家庭人平均收入低于常德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常德市人社部门提供的标准为准)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缴交的学费。
职工为未婚子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但不得再以此套住房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及配偶、子女,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发生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以本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即自费部分)为上限;因重大灾害视灾情程度提取;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以责任人实际赔偿金额为上限。
从发文之日起,职工因购、建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建房时间已超过1年,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账户若无提取记录,可以提取购、建房以后1年为止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取消“购、建房1年以后不能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职工为他人提供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联合担保的,其住房公积金余额已超过提供担保额时,在符合其他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超过担保额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取消“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担保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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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和互助作用,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4〕45号),并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现就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按照《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综合确定。
二、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三、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可以提供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经审核确认属实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四、对于中央国家机关因公派驻外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贷款。
五、取消由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方式1.5‰的担保服务费。
六、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资金中心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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